120急救中心主任职责

2023-06-19

第一篇:120急救中心主任职责

120急救指挥中心工作职责

1、在院领导的领导下,负责本地“120”呼救电话的受理工作。

2、负责全县院前急救医疗的指挥和调度工作,做到以缩小急救辐射半径、加速急救反应为目标,以方便、快捷、有效、系统地救治患者为目的,合理利用卫生资源,更好地服务于病人。

3、加强与院前急救人员联系和沟通,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

4、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的急救通讯网络,保障通讯网络畅通。

5、科学处理和储存院前急救信息。建立统计报告制度,及时向院主管领导报递院前急救动态资料。

6、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负责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者,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20急救工作细则

1、诊后中心工作人员按派诊原则立即调派车辆,保障电话畅通无阻。

2、急救中心派诊时使用专业术语,简明扼要,严谨准确,报清疾病种类和详细接车地点及病人联系电话。

3、急救中心受理电话者必须是本站的医务人员,并于通话完毕后主动报清自己的全名。

4、急救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做好详细的派诊内容和准确的出诊时间等记录及录音,保证120对社会承诺的5—10分钟急救反应时间(城区内),定期向主管院长反馈。 120急救车司机工作制度

1、“120”救护车急救专用车辆,急救中心(站)统一指挥调配,严禁私自用车。未经批准擅自出车,发生医疗事故,一切经济责任自负。禁止司机开车上下班,出完车,车辆必须放在医院内。

2、驾驶员必须落实好车辆的“三检”“三勤”制度,使车辆始终保持良好的运转状态。驾驶员必须遵守各项交通规则,严格遵守特种车辆行驶规定。

3、中心管理的救护车,要求急救驾驶员爱护车载通讯设备,做好日常维护,严格设备交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修。要严格按使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120救护车长途及收费由主管院长签字、120主任及车方商定,但不得影响医院工作。120急救车必须无条件服从国家及区域性重大事件如地震、洪水、疫情、重大车祸等灾难性事件的处置要求。

5、救护车司机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脱岗或无故迟到,产生医疗纠纷责任自负。

出诊医护人员制度:

1、120,急救车去XX地址病人抢救无效死亡(病人已被送走空车、病人拒绝治疗已签字、现场治疗处理、转诊X医院等),现在开始返回。

2、120,急救车去XX地址接诊几位病人返回医院。

3、120,急救车去XX地址,现有困难(如:病人反锁家中,病人处在高空医务人员无法接近,现场失火等),请110或1

19、电力部门等协助。

4、120,急救车去 XX地址,现场病人较多或危重病人较多,请增派急救车。

120急救受理工作程序:

1、你好,120请讲;

2、 问清病人基本病情、年龄、性别、受伤人数等,并记录于受理单(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现场急救指导)。

3、 问清接车地址和联系电话并记录于受理单;

4、 按派诊原则GPS定位派车;

5、 与求救者联系,动态了解现场情况。根据病情再次行现场急救指导;

6、 与出诊急救车联系,实行动态指挥;

7、 运用GPS监控系统,指挥急救车辆;

8、 接受现场情况反馈,根据具体情况,实施指挥职能;

9、 急救车辆返站后,将此次受理记录填写完整,归档保存。

第二篇:“120”医疗急救指挥站调度员职责

1、负责接听、记录、录音急救电话,调度车辆和急救人员。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上班后要了解当班次医、护、驾人员情况及车辆的状况,做到心中有数,合理调度。

3、接听呼救电话必须动作迅速,准确,简要询问病情、地址、等车地点,并作好记录。

4、接听呼救电话时,要做到态度和蔼、热情,使用礼貌、文明用语。

5、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6、遇有突发性灾害性事件或重大伤亡事件,必须果断调度指挥,快速调度首批车辆,及时报告领导,迅速组织后备急救力量。

7、随时与急救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各值班车的位置和急救情况,以便正确及时调度,确保急救任务的完成。

8、必须及时、准确填写各项记录和日报表。

9、负责急救电话和通讯器材的管理与使用,确保畅通,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10、无车出救必须向呼救方解释原因,并留有详细的记录及录音,以免引起纠纷。

11、严格执行站内各项规章制度和通讯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学习通讯调度方面的新知识、新技术,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12、负责指挥站或调度室清洁卫生工作。

第三篇:120急救中心服务管理

“120” 急救中心服务管理规范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院“120”急救服务体系,确保市“120”急救中心网络的正常运行,更好地对突发事件及危重病预案实施快速、有效的抢救,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根据启东市卫生局关于“120”急救服务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细则:

第一章

120急救服务体系

第一条“120”急救服务体系设有“120”急救电话两条线和外线电话一部(电话号码831060

53、18752816078),现有救护车四辆,其中两辆救护车确保在启东市范围内正常运行,一辆救护车为市外接送病人专用车,另外一辆作为维修备用车。任何人都不得随意派用救护车。特殊情况,必须经过“120”指挥中心,报告值班院长同意后才能动用。

第二条

“120”急救服务体系配有4名医生、5名护士、1名接警员、4名驾驶员,共同组成“120”急救小组,统一属于急诊科管理,驾驶组在执行“120”急救服务工作细则的同时,服从行政办公室双重管理。

第三条

“120”实行24小时双班制。

1、

2、 护士:正副班护士24小时上班,就餐半小时在值班室。 随车医生、驾驶员:在确保3分钟内(冬季8分钟内)发车的前提下,可自行调节就餐时间。正班出警后,副班应立即到位。

第四条

医生组、护士组、驾驶员组必须严格执行考情制度。分别指定专人负责排班,并在每月25日前将下月值班表报院部办公室。

第五条

根据省卫生厅及南通市卫生局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必须确保市内一辆救护车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动用第二辆车出长途。

第六条 “120”急救收费执行江苏省物价局规定的价格标准,救护车费为每公里2元(含来回里程),其他收费按实际项目收取。收费由随车医生负责,必须开具医院正规的收费依据,不得多收、漏收、少收和违规收费。

第七条 急救中心下设七个医疗急救站:市中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吕四)、市第三人民医院(原传染病医院)、第四人民医院(启西)、第五人民医院(江海)、第六人民医院(王鲍)、第七人民医院(海东)。各急救站救护车必须按规定具有统一的标饰,在本院车辆不能满足救护需要时,由120急救中心负责统一指挥和调度。

第八条

“120”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值班人员一律住在值班室,保持通信畅通,每次接听电话不得超过3响。

第九条 “120”服务体系必须坚决执行“先抢救后付款”、“就近救急”的急救原则,服从统一调度,严格岗位职责,确保抢救设施的完整和完好,认真执行告知和报告制度。

第十条

所有急救用车必须确保一医一护一驾。

第二章 各类人员的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

“120”当班护士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责,严守岗位,确保“120”急救电话的畅通,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二条

值班护士不得在值班室内集群谈笑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十三条

接警护士在接听电话时必须温柔,用语文明,态度和蔼,不得有粗话、脏话或有厌烦情绪。

第十四条

接警护士接到求救电话后,必须详细问询:病人姓名、年龄、病情、事发地点。并立即通知值班驾驶员和跟车医生出车,备班人员到位。同时与所指派救护车辆的车号、驾驶员及跟车医生、护士姓名等,一并做好记录(时间精准到时、分)。

第十五条

随车护士抢救病人,必须服从医师安排,协助医生做好现场抢救。严格执行医嘱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重复一遍,核对无误时方可执行,并做好记录(时间精准到时、分)。

第十六条

随车医护人员必须守在病人身边,随时观察病情,不得坐在驾驶室内。

第十七条

跟车医师到达现场后,必须立即下车,仔细询问病情和体格检查,作好记录,并迅速作出判断,根据病人相关生命体征,决定现场或回院抢救。

第十八条

在他院接转病人,必须床头交接,根据病人病情,在确保途中安全时方可接回。如病情危重,不能确保途中安全,而病家执意要转院者,必须交代清楚,由对方医院及病人或其家属签字后方可接回医院抢救,应要求需转出医院者,必要时有相关专科医生随车陪同。 第十九条

随车医师遇病人心跳呼吸骤停,应就地给予心肺复苏等抢救;遇农药中毒、溺水、触电、重度挤压伤等危急病人,必须给予基本的紧急抢救处理后,再转回医院。

第二十条

跟车医师应掌握止血、包扎、固定、搬运等技术,在抢救外伤病人时,避免造成再损伤,延误抢救时机。

第二十一条

遇到特大群体灾害时,必须及时向120指挥中心、医院总值班或值班院长报告,启动《启东市人民医院重大突发事件急救预案》。

第二十二条

救护车接到病人后,跟车医护人员对危急重病人应在到院前及时告知120值班人员,由120值班人员通知急诊或相关科室医生作好抢救准备。

第二十三条

病人到院后,工作人员应立即下车,协助病人转运入抢救室,并立即向接诊医师介绍病情、生命体征及用药情况。

第二十四条

抢救完毕后,当班医师必须及时清点物品及仪器设备,随时做好物品补充剂仪器的维修,确保药品齐全,仪器性能完好。

第二十五条

驾驶员必须定期做好车辆检修、保养和清洗、消毒工作,保持车况良好,节约用油。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交通法律法规,确保用车安全行驶。

第二十六条

“120”救护人员接到出车指令后,不得拒绝出车,如遇特殊情况时,必须提前汇报请假,安排好代班,并及时书面通知“120”指挥中心。 第二十七条

遇救护车途中故障或交通事故时,必须向“120”指挥中心汇报,并请求另派车辆,告知出车地点及救护地址。

第二十八条

驾驶员必须严守岗位,不得脱岗、串岗,值班前必须保证有足够的休息时间。

第三章 抢救特大突发灾难性事故的预案

第二十九条 组织建立灾害性事故的抢救系统,由分管院长、院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负责,下设二个抢救小组,名单及电话见附一。

第三十条 急诊科实行24小时值班制。

第三十一条 “120”值班护士接到急救电话后,立即通知总值班,由总值班通知院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后勤等有关负责同志,由各部门负责同志通知有关人员,迅速组织抢救。

第三十二条 急危重伤病员到院后,急诊当班医师与灾害事故抢救组成员一起立即组织抢救,进行必要的监护和检查,并对伤病员进行分类疏散。

第三十三条 护士长负责急救药品及设备仪器的管理,各种抢救药品、物品要实行“四定”(定数量、定地点、定人管理、定期检查),各类仪器要保持性能良好。救护车内药品、器械等由随车医生负责。

第三十四条 医院灾害性抢救指挥系统,抢救组成员,总值班及其他有关人员接到抢救通知后,应立即到位,服从安排。抢救指挥系统与现场救护人员保持联系畅通,及时根据现场情况,调整人员,调拨急救药品,组织各科协作,并根据情况迅速组织其他救护力量参与抢救,协调并通知各有关科室做好准备,确保绿色通道畅通无阻。后勤部门必须确保物资供给。

第四章

处罚措施

第三十五条 各类人员凡违反以上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造成不良影响或有投诉的,按有关规定进行重罚。对问题比较严重、认识态度不好,有抵触情绪的,给予待岗、调离急救中心等处理;对因工作失职,贻误病人抢救而造成后果的,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以至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处罚标准按医院行为指标考核方案执行。 第三十七条 凡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当事人承担。

第三十八条 该细则从2012年03月01日开始实施。

启东市人民医院

启东市120指挥中心

二0一二年三月一日

第四篇:120急救中心管理制度

1、急救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对急救医疗管理、人员管理、车辆管理等全面负责。

2、急救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3、值班人员必须遵守各项劳动纪律,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出现脱岗现象。

4、上班要做好出车准备,待命期间坚守工作岗位,不离岗外出。

5、遵守电话的使用规定,使之时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6、值班人员负责随时接受并记录调度指令后按规定时间迅速出车。

7、救护车辆未经中心领导批准,一律不得挪作他用;行政用车必须经医院院长批准。

8、出车人员对待患者及家属要文明礼貌,廉洁正派,热情服务。

9、司机行车要坚持安全第一,安全与速度相统一的原则,遵守交通规则。

10、医师负责抢救药品、物品、仪器设备的应用、补充和维护,并遵守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药品、药品、氧气等当班使用,当班补充,仪器设备保持性能良好。

11、司机负责救护车的使用,维护和保洁。医师负责车辆消毒。

12、爱护急救中心内一切物品,各种物品的管理要负责到人,保持室内整洁,保持室外的环境卫生。

13、在日常急救工作中,如有违反救护车使用制度及院前急救工作制度者,责令其书面检讨、将列入医院医疗考核指标。

120医护人员岗位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抢救成功率。

2、在急救单元中实行医师负责制,充分发挥团队精神,以患者为中心,做好院前急救工作。

3、熟练掌握本专业知识和操作常规,积极妥善处理好院前危重患者抢救工作,医师要将病情、治疗方案、转送医院及时告知病家,请患者或家属签字。转送中做好途中监护工作。

4、患者转送至医院急诊科后,必须与当班医务人员交代患者病情和用药情况,写好院前急救病历,严格遵守病案管理制度。

5、遇重大抢救和灾难事件应及时向中心领导报告。

6、保障设备完好,提高使用率,及时补充药品和器材,保证患者得到有效的救治,按常规进行器械与车厢消毒。

7、严格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120驾驶员职责

1、急救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热爱院前急救事业,认真做好院前急救运输工作。

2、保护救护车内各种配套设备,做好出车前检查和日常保养清洁,保证救护车完好。

3、熟知本地区交通道路情况,服从调度室下达的各种急救指令,应在规定时间1-5分钟内出车。

4、主动配合医师、护士,共同完成急救任务。

5、严格遵守物价规定、合理收费。

6、不准私自动用救护车。

7、积极主动参加安全学习和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驾驶技能。

8、车辆发生故障时及时报修,不合格的车辆不准上路。

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五篇:120急救中心自查自纠

宜城120急救中心开展自查自纠报告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120急救系统管理的紧急通知》精神,日前,我院120急救中心结合实际情况,本着举一反三,防微杜渐的态度,切实做到纠正问题,真正落实争分夺秒,安全高效的服务宗旨,进一步提高我市院前急救医疗水平及服务质量,进行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120急救中心自成立以来,不但担负着我市日常院前急救工作,同时也担负着我市突发事故紧急医疗救援、大型社会活动医疗保障任务。每月出车达600次左右,并且无一起院前医疗事故发生,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但随着社会发展,急救通讯设备的落后,急救车辆配置与车载设备的欠缺也导致了一系列问题的凸现。

一 急救资源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及120急救服务的深入人心,一旦发生危急重症、交通意外事故, 首先想到的就是求救120,所以人民群众对急救服务需求不断增大。而急救资源有限,常常出现危重患者呼救120而无救护车的现象,针对这一情况,我院领导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积极研究解决方案,及时调动休息班急救人员承担了一部分转院、紧急救援的工作,缓解了用车紧张的问题,最大程度的保证了人民群众的急救用车。

二 骚扰电话与非急救电话每天120急救中心打进的骚扰电话及非急救电话占120接警量的30%-40%,不仅导致急救电话无法正常呼入,也占用了急救资源。针对这一问题,急救中心领导强调在接警时做到留意观察、谨慎判断,对于反复出现的恶意骚扰号码及时予以屏蔽;对非急救电话,详细询问,细心筛检,问清是否需要急救车辆,避免空车往返,浪费人力物力,保障绿色生命通道的畅通。

三 良好的交通运输是保障安全急救的基本条件。若因车况差,会导致出车途中发生故障,延长转运时间,延误患者进一步抢救。因此整改要求急救中心司乘人员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年审,保障救护车随时处于完好备用状态。行车既要快、稳、又要安全,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由于日出车次数多,每台救护车的使用寿命缩短至大于每三年就需换一台车。

四 急救队伍的建设120急救中心工作人员劳动强度大,因人员紧缺实行48小时工作制,因此大多数临床工作人员都不愿意到120上班,基本上都是五年以下刚上班的年轻医师轮流换岗,这就会出现急救医生临床经验欠缺,对于急危重症的准备判断及熟练处理存在一定缺陷。整改要求:组织年轻的急救医生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制订培训计划,进行岗位练兵,急救演习,提高急救应急能力。

五服务态度120 急救中心24小时提供急救服务,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待命,日夜应诊,每天出车达到20多次,因此急救人员不能保证良好的休息。当出现疲劳应诊、报警人因焦躁出言不逊时就容易导致急救人员情绪波动、服务态度生硬。整改要求:加强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责任心,改进服务态度,始终保持热情,文明,礼貌的服务,维护120的窗口形象,也让患者满意在车上。

近年来,随着院前急救事件的逐渐增多,市民对院前急救的服务要求也日益提高,这也对急救中心和院前急救人员提出了更高的标准要求。120急救中心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突发事件和重特大事故的应急预案。争取在院前急救领域做到更好,完成急救医疗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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