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国家电力产业环境与监管政策研究

2022-09-14

一、欧盟国家电力产业市场分析

(一) 电力供给情况

2010年, 欧盟的电力建设主要以可再生能源发电和核电为主。根据欧洲风能协会的预计, 2010年, 欧盟新增风电装机容量为1000万k W (增长13%) , 连续第二年实现1000万k W的增长速度, 达到8500万k W。欧洲风能协会预计, 欧洲风电装机总量2020年将进一步增加, 届时将占欧洲电力市场需求的14%-17%。

在太阳能发电方面, 德国的光伏发电增长迅猛。2009年, 德国的光伏发电装机累计总量已经达到9.8GW, 其中新增装机容量为3.8GW。2010年光伏发电的增长超过了2009年, 2010年6月, 德国光伏发电的安装量就超过了3GW。西班牙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光热发电能量生产国, 截至2010年7月, 西班牙已拥有11套设施在运作, 另有20套处于建设阶段, 光热发电设施已达432MW。

(二) 输电网建设

2010年1月, 欧洲北海沿岸英国、法国、德国等九个国家正式发布计划, 准备建设连接北海沿岸清洁能源项目的“超级电网”, 耗资300亿欧元, 容量为3000万k W, 将是欧洲第一个专门用于传输可再生能源电力的网络。北海超级电网将把北海地区的海上风电、德国的太阳能发电、比利时和丹麦的波浪能发电与挪威的水文发电相连接, 成为欧洲清洁能源的“巨型电池”, 将解决可再生能源电力不稳定的难题。

此外, 芬兰电网公司决定投资兴建芬兰至爱沙尼亚的第二条直流输电线路——Est Link2。计划中的输电线路容量为650MW, 项目投资总额约为3.2欧元。这条海底电缆将由芬兰电网公司与爱沙尼亚输电系统运营商Elering合作建设, 这将促进爱沙尼亚与北欧电力市场的良好运作。

2010年9月, 土耳其电力系统与欧洲大陆同步电网并行试验性互联成功。土耳其电力系统分别通过与保加利亚的两条400k V的输电线、与希腊的一条400k V的输电线实现与欧洲大陆电网的互联, 与欧洲大陆同步区域实现并行运行将提高土耳其电力供应的安全性和质量, 并预计最终实现与欧洲大陆电力市场的融合。

二、欧洲国家电力工业结构分析

Nasdaq OMX集团收购了北欧电力衍生品交易所Nord Pool ASA。Nord Pool ASA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电力衍生品交易所, 业务范围不仅覆盖了北欧地区的电力衍生品交易, 而且还是欧洲碳排放交易的重要交易所。但它并不包括物理电力交易, 后者由北欧电力现货有限公司Nord Pool Spot AS经营。

Nasdaq OMX于2008年10月收购了Nord Pool的结算、国际衍生性商品与咨询公司。新的合并企业被命名Nasdaq OMX Commodities, 以北欧电力交易所原有的能源及碳衍生商品为基础, 于Nasdaq OMX集团下负责全球的商品负责。原北欧电力交易所的结算部分并入Nasdaq OMX结算事业, 咨询公司并入Nasdaq OMX的国际事业市场服务 (Nasdaq OMX international market services) 。

三、欧洲国家电力产业监管环境与政策分析

(一) 电力产业法律法规概述

欧盟根据成员国的电力产业结构提出了反垄断措施与监管方案。

1.发电环节。目前, 欧盟各成员国的发电环节都已全部开放, 实现了竞争, 制定了关于发电设施建设、运营的审批和发电设施接入电网相关规定。

2.输电环节。在欧盟各国输电都属于垄断业务, 必须由监管机构实施监管。欧盟指令要求:电网对电厂、配电企业和用户必须无歧视公平开放。有关监管机构对上网条件、过网费、系统服务等实行事前监管;对线路阻塞管理、互联、新电厂入网、避免交叉补贴等事项实行事后监管。监管的相关内容有:关于输电系统运营机构 (TSOs) 、关于输电网建设和运营资格、关于输电网的接入和输电价格、关于输电可靠性监管。

3.售电环节。售电市场的逐步开放被视为促进欧盟各成员国实现灵活有序的行业调整以及兼顾各成员国电力系统特点的关键。售电侧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允许电力用户自由选择是向本地配、售电企业购电还是向发电企业或其他售电企业购电, 即开放用户的购电选择权。这一工作的核心是确定可自由选择售电企业的用户群体, 即所谓“合格用户”, 并逐步扩大拥有购电选择权电力用户的范围。

(二) 电价政策

欧洲普遍采用的电价市场化模式是:“放开两头, 管住中间”, 即采用竞价上网——输配电价格管制——竞价零售的电价市场化改革模式, 发电阶段和市场销售阶段采用市场竞争形成价格, 因输配电阶段属垄断经营, 故采取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方式。从电力产业生产序列的技术构成看, 电力系统主要由发电厂、输电网、配电网和电力用户构成。电力的生产供应过程主要包括发电、输电、配电、售电四个垂直的相关环节。

以比利时为例, 比利时在1996年以前电力市场也是垄断经营的, 实行全国统一的电价, 从1996年开始开放电力市场, 引入竞争机制, 用户可以自由选择企业供电。法国在2000年之前只有1家电力企业———法国电力公司, 2000年开始部分放开电力市场, 2004-2008年法国的电力市场实现全面开放。从目前欧盟的情况看, 除了国内不同的供电企业的竞争外, 还存在欧盟内不同国家之间的供电企业的竞争。

摘要:欧盟作为全球重要的经济体, 电力产业发展迅速。本文在分析欧盟电力市场供需情况与产业监管政策, 为中国电力企业投资欧盟电力产业提供一定的方向。

关键词:电力,投资,政策

参考文献

[1] 晋自力, 陈松伟.欧盟电力市场化改革及其启示[J].生产力研究, 2009 (16)

[2] 钟敏, 侯淑霞, 潘斌.企业国际化发展阶段模型——基于中国石油企业的分析[J].管理现代化, 2013 (3)

[3] 井志忠.日美欧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经验及借鉴[J].日本学术论坛, 2007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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