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保险范文

2024-05-09

网络保险范文(精选12篇)

网络保险 第1篇

1. 三个特征

传播性:每个市场营销的相关信息都能通过文字, 声音, 图片, 视频等信息电子化手段而使得达成交易的行为变得更为便捷。

互动性:传统之营销乃单向且被动的推广模式, 而网络营销则使得消费者可以及时、便捷且迅速地依据自身的喜好而选择产品及服务, 同时企业也更易于获取消费者的需求信息, 并能根据客户需求来提供产品和服务。

时效性:计算机可存储大量的信息并能及时提供给消费者, 在传送的信息数量及精确度上都远远超过其他媒体, 且能不断适应变化的市场需求, 及时更新产品信息、调整产品价格、改变服务种类等。

2. 差异

(1) 概念。传统营销是一种交易营销, 经过长期的发展, 消费者已经习惯这种模式, 在消费过程中可以看到现实的产品并体验购物的乐趣。网络营销是消费者通过互联网搜索, 再通过各种信息交流平台联系到卖家, 实现商品交易的过程。

(2) 流程。互联网技术将营销流程大大简化, 省去了分销这一环节, 让消费者占据绝对主权, 由他们发出需求信息, 包括产品设计、零件配置等, 商家按单生产已足够。

(3) 变化。成本下降, 速度加快, 效率飞升。消费者成为主体, 使得厂家生产的产品接近甚至等于市场需要, 这是互联网技术质的变化。

3. 优势和不足

优势: (1) 成本低。传统的信息传递方式成本较高, 而互联网的成本已降至很低的程度且呈继续下降之势。 (2) 速度快。网络以光速传播, 分秒间即可抵达地球的任一角落。由于互联技术的逐步成熟, 消费者可随时随地发表自己的需求信息。另外也可通过QQ、微信、阿里旺旺等来进行实时沟通。 (3) 更隐秘。消费者不必直面销售人员, 在表达个人需求及下订单时更大胆, 更开放, 也更自由。

不足:首先是信息来源有限, 商家的市场调研及营销策略针对性存在偏差。同时网络的虚拟性, 也让信息传递流于失真。此外, 消费者的感受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消费者的感知。

二、网络保险

1. 发展现状

(1) 国外。网络保险起初兴起于美国, 其在网络用户数量及普及率各方面均有显著优势。由于顾客可以在网上反复比较之后做出自由选择, 因此, 网络保险迅速获得了用户的青睐。网络保险服务内容包括信息咨询、争议的解决和赔付、交易和价格谈判等;保险品种上则包括健康与医疗、汽车、寿险和财险等。

(2) 我国。我国保险业发展起步较晚, 较之发达国家差距很大。1997年底我国才诞生了第一张通过互联网促成的保单, 而这标志着我国保险业开始迈入互联网之门。在中国, 当下网络保险尚处于初级阶段, 而且是水平有限。多数保险公司对于网络保险的认识仍处于摸索阶段, 故要出现真正意义上的网上保险还需假以时日。

2. 特征与优势

特征:

(1) 直接性。网络解除了公司和顾客间时间与空间上的制约, 它使得两者间的相互作用更为直接, 网上保险同时可以随时根据顾客的个性化需要提供“一对一”的服务。

(2) 虚拟性。表现为在交易过程中无需面对面进行, 甚至无需知道对方具体的居住地址。

(3) 时效性。表现在保险公司在销售活动中甩开了固定营业时间的限制, 它可以在二十四小时内随时进行准确、快速的保险产品销售。

(4) 电子化。网络保险的发展一切都是通过网络进行, 在交易中采用电子保单和电子货币, 并通过网络传递。

优势:

(1) 减少成本。网络保险可以极大减少人力资源成本, 省去销售的中间环节, 从而降低经营成本。

(2) 增进交流。网络利于顾客和公司之间的实时沟通与交流。互联网的便捷性和互动性为二者提供了一条随时可以沟通的新途径, 企业可利用互联网接受客户的咨询并能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3) 条款通用。保险合同的标准性及条款的稳定性乃网络保险发展的首要前提。说白了网络保险就好比将现在保险业务搬到了互联网上, 这对于顾客和公司之间的投保实质无任何变化。且保险合同的条款也都是经过精算师精心设计并计算的, 具有通用性。

3. 存在的问题

(1) 特殊性。网络保险与一般的保险业务不同, 打从寻找客户开始到客户最后签单等所有服务均是通过在网上完成的, 与传统的保险营销模式存在天壤之别。

(2) 信任感。由于互联网在我国还隶属新生事物, 受我国传统消费观念的影响, 消费者面对虚拟的东西时会有一种不信任感。而对于尚未被消费者广泛接受的保险产品而言, 则更难以迅速被消费者接受。

(3) 保障度。基于发展网络保险销售及服务的相关法律法规需要完善。当下我国电子商务的立法相对滞后, 尚未形成完整的电子商务法律体系。

4. 对策

(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利于网络保险发展的优惠政策。鼓励更多的计算机公司参与到电子商务中去, 鼓励互联网公司为网络保险的发展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 同时为保险公司网络保险业务的发展提供各种贷款及税收等方面的优惠。

(2) 加大其他行业和部门的支持。a.计算机网络技术企业。互联网发展日新月异, 技术进步迅速, 保险公司不可能既开发产品又开发技术, 所以若仅仅依靠保险公司的力量, 将会落后于网络技术的发展, 也无法及时的使最新技术应用于业务发展中。

教育部门和中介部门。开展网络保险业务, 需要一批既懂保险业务又懂电子商务的复合型人才, 而这种人才目前在市场上是极其缺乏的。

(3) 引用推广安全技术, 确保交易的安全。安全技术的引用和推广是网络保险发展的头等大事, 是网络保险发展的前提。网络保险交易系统的不稳定和不安全, 会对保险公司的业务造成损失, 会影响到客户对网络保险业务的信任, 会严重影响网络保险业务的进一步开展。

三、结论

通过以上关于市场网络营销及网络保险的优劣详细罗列及比对, 我们不难看出这两者之间存在着很多的共同之处, 如便捷性, 时效性, 隐蔽性等等, 而如何将这两者高度统一起来, 使其有机融合将是我们将来要着重解决的问题。

参考文献

网络销售保险:保险营销新手段 第2篇

在目前各保险公司普遍推行的是保险代理人营销机制,在这种营销机制中,客户完全处于被动地位,大多情况下是通过保险营销人员的讲解了解保险知识,缺乏与保险公司的直接交流。这样就会导致由于营销人员急于获取保单而一味夸大投保的.益处,隐瞒不足之处,为保险业的长远发展埋下隐患。而且,目前保险营销人员的素质也不够高。据中国社会事务调查所(SSIC)调查结果显示,北京市有19%的人因为“保险营销人员素质太差”而拒绝保险。保险营销人员的素质不高和目前保险营销中推行的人海战术,使大约10%的居民对保险推销人员采取“紧闭门户,置之不理”的态度。保险营销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也导致约66%的居民不了解保险,保险业的发展因而受到很大程度的影响。

网络时代的到来迫使各保险公司面临新形势下营销手段的变化与调整,其中对于网络这一新工具如何运用将成为关键。目前通过网络销售保险产品正在逐步成为现实,但总体而言,在网络上进行保险销售可以说尚处于初级阶段,而且是低水平的。多数保险公司对于网络保险的认识处于摸索阶段。不过,由于保险产品具有网上销售的可操作性,作为一种全新的经营理念和商业模式,具有选择广泛、降低成本、无地域时间限制和保护隐私的特点。对于传统保险公司来说,网络营销可以有效降低成本、减少运营风险,还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因此,其前景为业内人士所看好。

目前,保险业对互联网的兴起所产生的反应及举措大致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世界各国保险公司中的大多数都已主动采取行动,建立各自的网站,逐步将公司的营运同网络接轨,扩大了保险公司直接面对客户销售的范围;另一方面表现为保险公司利用个人电脑和互联网为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保险网络营销 第3篇

关键词:保险网络营销;传统保险营销方式;成本优势

随着互联网及电脑的普及,我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同时这种新兴的网络技术也在影响着传统的保险营销方式,保险网络营销从无到有,规模从小到大,到现在为止,已经成为保险营销的一种新手段。

保险主要是从欧美发展过来的,美国国民第一证券银行是第一个通过互联网营销保险单,随后,安泰,友邦等保险公司也逐渐建立起自己的网站,通过调查发现,在美国的保险业务中,有约两成是通过网络保险来进行购买的,其余则是通过传统的保险营销模式来进行,同时随着美国保险网络发展势头良好,在欧洲各国,保险网络营销也开始迅速发展起来,英国建立的“屏幕交易”网站提供了7家本土的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销售,其用户量正在增长,而2010年6月全球最大的三家网上保险服务公司合并为全球保险电子商务,进一步促进了网络保险的增长和完善。

网络保险相对于传统的代理人,银行保险,具有不受时间,空间限制,降低了保险公司的营业成本,提高了保险公司的效率,具有个性化服务的特点。主要来说有以下几大优点:

1.节约成本,在这一点上,无论是保险公司还是客户都有了切实的利益,对于保险公司来讲,其保险产品的推出,营销,客户服务等都可以在网上直接完成,节省了由此付出了房租,营销费用,印刷费,交通费,人员工资,代理人的中介费用等,只要支付一定的网络管理费用,这种成本优势是显而易见的。同时对于客户来讲,由于网络营销为保险公司省下的成本,其产品费用也一定会降低,就以大家熟悉的航空意外保险来说,如果通过航空公司来购买,那么一般情况下是20元的保险费,保险金额为60万,而如果通过保险公司网上直销来购买,那么同样的20元钱,得到的就是就是为期一年的保单,其中航空运输的保险金额是100万,铁路运输是50万,公路运输是20万,这样看来,客户得却是得到了很大的好处。

2.服务优势,网上保险营销没有时间,空间的限制,客户随时可以查看产品介绍,价格,费率等信息,同时可以随时购买在线网络产品,还可以通过自己的个人账户来进行理赔申请,在线问答等,而通过网上银行,电子支付等工具,使得保险费的缴纳等都是通过网络支付,大大提高的保单销售的速度,提高了保险公司的效率。而同时保险公司可以及时有效的在线发布自己的产品信息,建立自己的品牌形象,而客户也可以在多家保险公司之间的产品进行选择,通过比较保险公司的报价与产品介绍,选择合适的产品,这样保险公司的经营会更加透明化,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会更加公平化。这样,无论是对于保险公司还是客户都是一件省心,省力的事

3.客户优势,在保险公司内部,直接与客户接触并不是很多,目前,保险公司产品的销售只要是靠各种代理人与销售公司,由于代理人的水品参差不齐,又为了自己的利益,在推销保险单的时候,难免会夸大或是逃避其中的某些内容,而通过网络保险营销则增强了保险公司的人员与客户的直接交流,突破的地域上的限制。对于传统的保险营销方式,开展新客户是罪重要的也是最让代理人头疼的,但是在网络保险营销时代,会让大批的客户主动来接触保险产品,而且现在电脑的普及化,人们对于因特网的使用一定会越来越频繁,抓住这些"潜在的客户",对于保险公司来时也是一个很大的商机。

那么对于我国来说,我们国家的整体网络已经覆盖到了全国范围,中国网民人数达到了4亿多人,互联网的普及率也很高,而同时,网上购物也掀起了一阵潮流,到2010年我国网络消费者数量达到了1.3亿,支付宝的用户数达到了3亿,网上购物总金额达到了2670亿,在国家零售总额中占2.1%,这些都为我们国家的保险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根据泰康的资料显示,2006年网络保险的销售额达到了1亿,而2007年就达到了6亿,中国人保财险,太平洋网络保险的销售额每年的增长速度都达到了100%以上,虽然我国网络保险的业务总体是增长的,但是在2007年得时候,中国网络保险销售额占整个保险业务收入的比重只有0.41%,这个水平远远落后与其保险业发达的欧美市场,而根据关保险专家预测,目前我国的网络保险业务发展良好,在未来中,网络保险的整体销售额将达到整体保费收入的10%以上,也就是说对于各保险公司来说,这还是一个极具潜力但还没有得到充分开展的市场,在将来的保险业发展中,保险网络营销必将是抢占市场的一个重要砝码。

网络保险营销的发展既是知识经济时代全球化的发展产物,也是保险公司对自身不断开展,不断完善的结果,网络保险营销进一步挖掘了保险的潜在需求,提高了保险市场的运行效率,这并将使网络保险营销成为未来保险发展的必然产物。

参考文献:

[1]刘慧君.保险网络营销之兴起[J].中国保险,2010,(05).

中国网络保险营销发展浅析 第4篇

关键词:网络保险,优势,现状,对策

1 网络保险营销的优势

1.1 网络保险维护成本低

保险公司通过网络销售保单, 可以省去花费在分支机构代理网点及营销员上的费用, 保险险种、公司评价等方面信息电子化后可以节省印刷费、保管费, 保险公司经营成本具有大幅度降低的潜力。

1.2 网络保险增添新的销售机会

由于人力、财力等多方面的限制, 传统的保险销售模式只能与部分客户接触, 互联网超越时间和空间限制进行信息交换、交易, 随时随地为不同年龄、不同性格的人群提供24小时服务的特点, 使得保险代理人不易联系到的一些崇尚快节奏高效率而又不喜欢经常被陌生人打扰的人群通过互联网就可以为其服务。因此, 网络保险营销使更多的人成为保险新客户, 大大增添了保险新的销售机会。

1.3 网络保险营销具有互动性, 可以提升公司服务质量

由于网络的在线服务可以是全天候的, 所以网络营销有即时与快捷的优势, 能与客户保持长久、及时的信息沟通, 网络成为了客户与保险公司双方双向沟通的最佳媒介。一方面, 客户可以在网上比较多家保险公司的险种和报价, 方便快捷地选取一个最适合的险种, 保险经营者也能迅速地了解客户的需求和意向;另一方面, 客户们也能通过网络更直接地了解保险经营者的情况。同时, 网络还可以为客户提供许多相关内容的“一站式”方便快捷的服务。

1.4 网络保险可以促进保险宣传和市场调研

在网络环境下, 保险公司可以用公司网站、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球发布电子广告, 向顾客发布有关保险动态、防灾防损咨询等信息, 既能扩大保险宣传, 又能提高服务水平, 还能克服传统营销中借助报纸、印刷宣传小册子所固有的信息量小或成本高、时效差的不足。

2 网络保险营销的现状

2.1 欧美国家网络保险发展现状

网络保险营销最早出现在美国, 随着产品、渠道和技术创新的不断发展、完善, 越来越多的美国和欧洲国家的保险公司在利用网络进行内部管理的同时, 更着重发展网络保险营销, 网络保险在西方国家已经普遍被人们所接受。2009年, 美国有93%的保险公司至少设立了一个公司网站, 其中, 有一部分的保险公司甚至设立多达4个网址, 并且网站的设立都比较规范和健全。超过43%的保险公司把发展互联网业务作为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据美国网络对话数据营销公司最新调查, 2008年, 美国有高达890万的消费者通过网络选购保险产品。

欧洲各国的网络保险发展也很迅速。英国建立的“屏幕网站”提供7家本国保险商的汽车和旅游保险产品, 用户数量每月以70%的速度递增。在英国, 个人财产保险总保费中网络营销的比例, 从2000年的29%增加到2008年的43%。法国安盛保险集团自1996年在德国试行网上直销, 目前, 这个集团约8%的新单业务是通过互联网完成的。

2.2 中国网络保险发展现状

中国保险业在开放中不断发展壮大, 保险业保持了高速发展的态势。2000年, 保险公司纷纷推出自己的网站, 很多第三方保险电子商务出现, 标志着中国进入网络保险历程。中国人保财险、太平洋保险、中国人寿保险、金盛人寿、泰康人寿等保险的电子商务网站先后正式开启;国内首家集证券、保险、银行及个人理财于一体的个人综合理财服务网站——平安公司的PA18在京正式向外界亮相;“网险”、“e家保险”、“买保险网”等第三方网上保险超市也陆续开始上线运营。

从各大保险公司近几年的信息化动作来看, 网上保险直接渠道、网上保险间接渠道、手机保险均得到快速发展。中国人寿、平安保险、泰康人寿、太平洋保险、中国人保财险的电子商务系统和手机投保系统, 以及易保网、中国保险网等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均在近几年有较大投入;中科软、尚洋信德、新保软件等保险行业软件和服务厂商也纷纷推出相应的电子商务解决方案;此外, 保险电子商务也得到了行业监管部门的大力支持, 《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及《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信息化重点专项规划》相继出台, 推进网络营销已经成为“十一五”期间保险业重点发展目标;《电子签名法》、《电子支付指引》、《电子服务认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陆续实施, 困扰保险网络营销的身份认证、电子保单及在线保费支付等问题逐步得到改善, 为保险网络营销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技术环境。

3 我国网络保险营销发展对策

3.1 创造良好的网络保险营销环境

由于保险产品的无形性、保险条款的繁杂性、保险服务的互动性等特点, 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保险的网络营销。因此, 需要保监会和保险行业协会等相应机构制定有关网络保险的管理办法, 尽快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如反不正当竞争办法、电子保险合同管理办法等, 使网络保险的业务运作和风险防范有法可依, 为网络营销的发展提供有利的外部环境。

3.2 创建保险公司网站域名, 打造网络保险品牌

保险公司网站是一扇保险公司与客户交流之门, 网站域名则包含了丰富的保险公司信息, 它可引导客户上网, 通过网络动态地、及时地、全面地向顾客传递信息, 所以, 电子商务系统环境下的保险公司要建立网站域名。首先, 建设搜索引擎导向的保险公司网站, 广泛地与其他网站链接, 认真设计适合于搜索引擎检索的关键词, 指引搜索引擎去进一步分析网站的内容、尽可能多地获得其他网站的链接等;其次, 使用电子邮件宣传公司网站。此方法关键是获取准客户邮件地址, 可通过娱乐、有奖竞赛或优惠销售等网上活动让准客户参加进来, 然后定期用邮件和他们建立长期稳固关系;再次, 使用传统媒体宣传公司网站。简单、易记、便于产生联想的网站名称可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户外广告、公司印刷品等不断给人以视觉冲击, 加深印象。

3.3 提升网络保险营销服务质量和内容

快速和周到的优质服务是进行网上直销的保险公司战胜竞争对手的法宝。众所周知:服务贯穿于电子商务的全过程, 保险本身是一种分散和转移风险的金融服务, 把两者叠加在一起的保险电子商务, 必然以向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为目标。保险客户服务根据其功能分为两个层次:基础服务, 高附加值的服务。基础服务就是保险公司利用电子商务系统的互动优势, 为客户提供服务来实现保险产品的市场价值。保单售前, 客户点击保险公司网站了解公司的背景、险种条款、投保流程、既往赔付案例等信息, 之后可能向保险公司发出投保意向信息;保单售后, 保险公司在线提供保单信息查询、保全变更、续期交费、理赔报案和给付。离线服务主要是完成保险方案的确定和核保工作。保险方案的确定大多难以在线上完成。这是由于对于个性化的保险需求, 线上的信息交流很难连续顺畅、语意表达及对方的理解可能不尽如人意, 造成此方式较机械, 所以需要其他的线下服务方式来最终确定保险方案, 如:电话、保险业务员与客户的面对面交流来完成。线上核保只能针对少数险种, 如:车险、意外伤害险等, 大多数的险种需要线下核保, 如健康体检、财产核查等, 否则, 保险公司要承担较大的逆选择风险。可见, 在线服务和离线服务的密切结合是实现保险电子商务的基本保证。没有基础服务来实现保险产品由保险公司向保户的转移, 附加服务只会是无源之水, 无本之木。高附加值的服务是指客户在体验网上保险消费的同时, 还可以获得与保险产品相关的各种知识以及其他方面的优惠。

3.4 开发适于网络保险营销的保险产品

大力开展险种创新, 开发适于网络的保险产品, 既是对保险网络营销的要求, 也是保险营销创新发展的契机。网上保险产品既要从技术上适合网上销售, 又要从市场上满足客户的保险需求, 如果能取得这两者的交集, 推出的网上专用保险产品必然会取得产品竞争优势。像戴尔计算机公司网上直销电脑一样, 戴尔公司会按客户的电脑设计方案为其组装产品, 电子商务时代的网上保险产品也可按保障范围拆散成一个个零件, 由网上客户自行选择, 保险公司即时将众多零件组合成客户所需要的整机。多元化、个性化的组合险种必将成为最受欢迎的网上产品。

3.5 营造完善统一的网络营销平台

保险网络营销的发展需要一个强大的网络平台作为技术支持。美国市场的保险网络营销中, 仅有20%是通过保险公司专属网站进行的, 而第三方网站却占到了80%, 后一种模式往往是由独立的商家提供电子商务服务平台, 即中立的网上超市, 提供来自不同保险公司的产品和价格, 不受时间、空间和品牌的限制。

相比之下国内保险公司各自为政, 网络保险市场严重分割, 造成了目前的网络营销一直难以形成合力, 无法在总体上获得足够规模的客户群体。国内第三方网络平台基本上只扮演“二传手”的角色, 接到业务还是转向保险公司传统渠道。因此, 国内网络营销可以通过同业公会牵头的方式, 制定电子商务经营规则, 建立完善统一的网络平台。

3.6 建立网络营销与传统营销互补模式

保险网络销售管理制度 第5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XX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第二条 目的

为规范网络销售行为,提高网络销售效益特制定本制度。第三条 原则

坚持网销业务管理的计划,组织,控制,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制定程序

管理制度制订由市场部主管负责制定,上报经理进行审批,审批后经过公司董事审议通过后,下发有关部门执行。

第五条 执行

市场部主管负责组织执行。第六条 实施监督

经理负责管理制度执行过程中的监督和考核。

第三章 网销人员管理

第七条 销售员管理职责

(一)网销人员

1.根据营销目标,制定营销目标,营销计划和营销预算,并负责实施。

2.负责建立网络会员数据库,开拓和发展会员制网络。3.负责制订网络会员销售政策,完成网络会员制销售目标 4.协助市场推广,技术服务人员,作好与会员间的保险产品的宣传和技术交流。5.负责网络信息整理,分析,做好产品的销售工作。6.协助市场推广和技术服务人员,作好网上品牌宣传,产品促销,技术信息发布等工作。

(二)市场主管职责

1.负责领导制定营销计划(销售计划和市场推广计划),营销目标,并监督实施。

2.负责领导制订技术服务计划,并监督实施。3.负责组织制定营销政策,并监督实施。4.负责监督实施市场推广,技术服务方案。5.负责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营销预算方案。6.负责销售队伍建设,培训和考核。

第八条 网销人员营销管理内容

(一)信息发布数量,频次

(二)会员数量

(三)会员活动频次

(四)网络故障率

(五)客户满意度

第九条 管理原则

(一)目标性管理原则

市场部主管根据营销目标指定相应的营销计划,并进行监督实施和考核。

(二)过程监督与结果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市场部主管根据营销目标,营销计划进行过程监跟踪,监督,直到,对每一阶段性(季度、半年、一年)成果进行考评。

第十条 管理制度

(一)营销管理制度

为保证营销目标,分别制定相对应的管理制度。

(二)销售员管理制度

为规范销售员行为,公司规定每一正式员工都应通过保险中介人员资格考试。

第十一条 网络销售人员培训

公司定期组织网络销售员进行业务素质及岗位技能培训,其主要培训内容:

(一)法律,法规培训

公司根据保监会制定的法律法规定其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并举行相应考试。

(二)岗位技能培训

主要模拟业务操作流程,业务实际操作,信息反馈和沟通。规范销售员的行为,语言,礼仪。

第十二条 网销人员令行禁止的行为

(一)网销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在网上代理售卖保险产品。

(二)网销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误导客户购买保险产品。

(三)网销人员不得作出任何欺诈消费者行为。

如有违反,给予相应行政处罚,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 网销人员评估

第十三条 网销人员评估

(一)评估主要指标

1.业务素质

1)履职情况 2)工作态度 3)业务基本技能 2.业务能力 1)销售目标 2)销售增长率

3)销售网络发展规模和速度

(二)考核办法 1)业务素质

上级主管领导对销售员工履职情况,工作态度进行考评。2)业务能力

网络时代,保险如何重塑卖点 第6篇

保险的本质是分散风险,将面临着相同或类似风险的个体聚合在一起,每个个体按照一定的风险概率缴纳费用,一旦这个群体中有人遭受事先约定的风险则给予补偿。对于一家保险公司而言,影响其经营的主要因素包括产品、营销、承保、理赔、客户服务、再保险和投资,这些要素构成一条价值链,价值链上每个环节的效率以及各环节的协调程度,将决定企业的竞争力和市场地位。

产品迭代

伴随互联网影响深度的增强,网购和其他在线活动越来越频繁,新的风险点和保险保障需求随之产生。目前已经出现退货运费险、网络游戏虚拟财产损失险等基于互联网活动的险种。随着互联网活动渗透到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还将孕育出更多的互联网保险需求和商机。基于互联网经济生活出现的保险产品主要有:

网络购物。退货运费保险(华泰财险):每笔交易只需一方投保,一旦发生退货,退货运费将由保险公司来承担。

网络游戏。网络游戏运营商用户损失责任险(阳光保险):通过承保游戏运营商对游戏玩家的赔偿责任,转移游戏运营商的经营风险。当玩家的游戏账号数据发生被盗或丢失,需由游戏运营商对玩家进行经济补偿时,在游戏运营商赔偿玩家之后,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向游戏运营商支付赔款。

网络借贷。众乐宝—保证金计划(众安保险):旨在为加入淘宝消保协议的卖家履约能力提供保险,帮卖家减负,确保给予买家良好的购物保障。淘宝卖家加入众乐宝,自行选择保险额度后,无须缴纳消保金,即获得消费者保障服务资格、消保标示,并获得详情页面最高可达20万元保障额度的展示。

营销转型

互联网的高效传播。保险销售实际上是聚合有相同或类似风险特征个体的过程,聚合的关键在于克服空间限制,接触更多的潜在客户,因此销售队伍的规模和网点的多少构成公司竞争优势的主要方面。2011年起寿险销售人力增长出现拐点,行业内主要险企普遍出现销售队伍规模下降的情况,过去依赖人力获取业绩增长的传统营销模式陷入困境。

互联网和网络技术提供了很好的解决途径,因为互联网天然具有极高效的传播特性:

传播主体:任何人、任何内容都变得可传播;

传播对象: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人都可以被纳入传播半径;

传播方式:永远在线、即时互动的双向传播。

流量成为竞争的焦点。因为互联网高效的传播特性,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正在或已经搭建网销渠道,消费者通过网络轻松了解、比对和购买保险产品。流量就意味着客户资源,成为各保险公司相互争夺的关键资源,过去对销售人力的依赖,变成了“流量为王”。目前保险网销渠道主要有四种:

保险公司自建网站:国寿、平安、泰康……

专业保险代理网站:向日葵保险网、慧择保险网、和讯保险·放心保……

综合电商平台:天猫、京东、苏宁……

垂直电商平台:携程、去哪儿……

四种网销渠道中主流是自建网站和综合电商,自建网站使用频次较低,消费者一般只有在有明确购买意向时关注,不易抓取潜在客户,但品牌指向最强,自主空间最大。综合电商平台用户黏性强、流量最大、使用频次最高,因为要支付手续费,销售成本也较高,而且在定价、营销方面往往受制于所在平台。

有效避免销售误导。传统保险销售渠道均以多对多为主,销售人员分散化,销售话术个性化,很难避免销售人员的选择性宣传。而互联网保险产品信息公开、透明,留痕可查,便于监管部门和消费者监督,有效杜绝分支机构以及销售人员私自印刷、更改宣传品和选择性宣传。

此外,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可以实现对销售行为的实时监控,将销售风险降到最低。如监管部门联合天猫、京东等网销渠道,设置明确的禁用话术,对页面宣传内容和客服聊天记录进行后台监控,一旦发现违规话术,及时予以屏蔽并自动为客户推送相关风险提示。还可以根据客户过往的互联网消费记录,对客户风险偏好进行适当归类,一旦客户购买行为严重偏离,自动将其纳入重点核保对象。通过对客户经验数据的分析,从而对销售人员形成威慑,自觉规范作业。

服务升级

互联网时代,客户更偏好于快捷的、透明的电子化服务,尤其是互联网技术的运用可以削减成本、提升效率,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将对保单承保、保单管理和理赔等核心业务流程进行互联网改造。

电子投保。目前主要的保险业务仍然在线下成交,保险公司将逐步采用基于网络的电子投保实时生效模式,以替代原有的纸质投保模式。利用移动终端设备,通过可视化解决方案为客户设计投保方案,达成意向后即可实时在线填写投保单,并即时进行转账、核保、承保操作,整个投保过程可在数分钟内完成。目前中国人寿的国寿E家系统已经设计电子投保功能。

在线理赔。保险公司理赔是受到客户诟病最多的服务环节,主要体现在理赔手续烦琐、时效长、流程不透明。同时,保险公司自身也会发生较多与理赔相关的成本支出。通过基于网络的理赔解决方案,客户可在线提交理赔申请、在线理赔查询以及实时赔付,提高理赔处理效率,同时还有助于保险公司减少操作风险。

互联网自助服务。传统保险客户服务项目需要到保险公司的柜面进行办理,费时、费力,时效差,成本高。建立电子化自助服务平台既可以满足客户网上办理的偏好,又可以减少保险公司成本投入。如泰康人寿推出的自助服务专区“e站到家”,可实现在线保单查询、电子邮箱、自助服务、网上续期缴费、咨询投诉等多种服务功能。

监管有待加强

目前保监会还未出台互联网保险相关监管规则,但在2014年3月,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表示“估计很快会出台。因为(互联网保险)越做越大,风险也越来越大”。实际情况正是如此,现今保险网销业务规模体量逐级攀升、产品形态不断翻新,互联网保险市场一片蓬勃生机。但是,风险与之并存,一些苗头性的违规问题已经出现。年初被叫停的“摇号险”和“雾霾险”也警示着互联网保险创新是否偏离保障本质,而成为噱头,甚至被疑为变相博彩。

互联网保险为客户带来便捷、高效的服务,同时极具创新前景,希望监管部门能够秉承既鼓励创新也关注风险的原则,一方面积极引导行业发展、创新,另一方面有效保护消费者资产安全和保障利益。

试论我国保险的网络营销 第7篇

(一) 保险网络营销的定义

互联网引入我国以来, 给人们的工作、生活带来了深刻的变化。而随着互联网的进一步发展, 网络营销作为“无店铺营销”集大成者也成为时下的一种潮流。网络营销作为一种新的营销方式也正逐步为保险业所接受、运用。保险网络营销 (e-Marketing, e-表示电子化、信息化、网络化) 是指保险企业利用网络进行保险产品的宣传、营销和提供服务, 并最终通过网络实现投保、核保、理赔、给付等一系列保险经营活动, 从而更有效地促成个人和组织交易活动的实现, 以达到企业营销目标的一种营销方式。它的特点在于可以提供适时服务, 顾客可随时进入网络购物;经销商与顾客建立起直接交流的通道, 而且是双向互动式的沟通, 这就减少了中介环节, 降低了销售费用, 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越来越多的保险企业开始采用网络营销, 这一方式也逐步显示出生机。

(二) 保险网络营销的发展状况

在西方发达国家, 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 近几年来通过网络销售保险产品逐渐被人们接受。美国由于在网络用户数量、普及率等方面有着明显的优势, 成为发展网络营销的先驱者。美国国民第一证券银行首创通过互联网销售保险单, 营业仅一个月就销售了上千亿美元的保单。现在美国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都已上网经营。早在1998年美国就有86%的保险公司在网上发布产品资料信息, 有6196个保险站点提供代理商地址咨询, 并有43%的保险公司已把发展互联网业务作为战略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欧洲各国保险产品的网络营销发展势头也相当可观, 如英国的“屏幕交易”网站提供7家本国保险商的汽车和旅游保险产品, 用户数量每一个月以70%的速度递增。2005年英国车险网上销售比例达到了13%。2003年《欧洲保险和养老金业中的信息通信技术与电子商务》报告显示, 欧洲保险业的网络营销在各行业占了较高的比例, 接近5%。作为全球最大的保险及资产管理集团之一的法国安盛集团, 早在1996年就在德国试行网上直销, 目前这个集团约有8%的新单业务是通过互联网来完成的。据美国独立保险人协会预测, 今后10年内, 在世界保险业务中, 有31%的商业险种交易和37%的个人险种交易将通过全球互联网进行。

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保险的网络营销起步比较晚。在中国, 网络上进行保险产品销售可以说尚处于初级阶段, 而且是低水平的, 多数保险公司对于网络保险的认识处于摸索阶段。中国保险业在5年前才与IT业完成嫁接。2001年3月, 太平洋保险北京分公司开始尝试在网上销售保险产品, 共推出了30余个险种, 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保险网上营销。该公司当月保费达到99万元, 让业界看到了保险业网上营销的巨大魅力。不过, 由于国内在对实现网上交易至关重要的货币结算和网上签名等方面还没有一套完整的、令人满意的解决方案, 出现完全意义上的保险网络营销还需时间。

真正意义上的网上保险营销决不仅仅是指通过网络平台简单地销售保单, 而是通过网络实现投保、核保、理赔、给付等一系列保险服务的过程。但现在虽然各保险公司都推出了自己的网站, 主要内容却大都局限于介绍产品、介绍公司的背景, 并与客户进行网上交流, 宣传自己, 用于扩大影响。几年来, 国内保险公司中在这一领域走在前列的是泰康人寿和平安保险。平安保险的“PAl8新概念”和泰康保险的“泰康在线”两个电子商务平台投资都是上千万元的项目, 他们已经具备了网上保险的基本功能, 初步实现了在线保险营销, 并且已经具有很强的竞争能力。

(三) 保险网络营销的优劣势分析

作为一种新生事物, 其之所以能为人们所接受、认可, 必然体现其不可比拟的优势, 当然任何一种事物都也存在固有的某些缺陷。或者是因为历史的局限性而表现出来的不适应。网络营销应用于保险业当然也不例外。

1. 网络营销的优势。

虽然通过网络营销的保单促成量在全球目前保险成交总量中所占的比重还是微乎其微, 但网络营销作为保险企业一种全新的营销模式, 其具有的诸多优越性是传统营销方式所无法比拟的。 (1) 节省开支, 降低成本。据有关数据统计, 通过互联网向客户出售保单或提供服务要比传统营销方式节省58%~71%的费用。保险公司通过网络销售保单, 可以省却目前花费在分支机构代理网点及营销员上的费用, 保险公司只需支付低廉的网络服务费从而降低成本, 提高效益。 (2) 信息量大, 具有互动性。网络就如同一位保险专家, 人们可以从网上获取大容量、高密度、多样化的专业信息, 可以同时在多家保险公司和多种保险产品中实现多元化的比较, 大大减少了投保人投保的被动性、盲目性, 有效地改善了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状况, 增强了双方的互动性。 (3) 即时传送和反馈节省营销时间, 加速新产品的推出。网络作为有效的销售渠道, 拓宽了保险业务的时间和空间。互联网的特点使得保险业务可以延伸至全球任何地区, 它随时随地的、富有灵活性与应变能力的服务理念推动保险商品的销售, 促使保险市场进一步向国际化、全球化方向发展。 (4) 服务更具有连续性, 避免代理人的短期行为。利用网络销售保险产品, 与客户进行互动交流, 使保险公司对每一位客户的服务更具有连续性, 增强了客户对保险公司的信任度, 可以避免由于代理人追求眼前佣金利益的短期行为对客户造成的损害和对公司形象的影响。

2. 网络营销的劣势。

网络营销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但其自身发展条件中的制约因素也是不可忽视的。 (1) 缺乏信任感。眼见为实的购物习惯在人们心中已根深蒂固, 买东西还是要亲眼瞧瞧, 亲手摸摸才放心, 许多人还不适应“鼠标+键盘”的投保方式, 对于虚拟的网络市场心存顾忌, 认为这样触摸不到的交易不安全。 (2) 技术与安全性问题。从电子商务的角度来看, 保险业仍是我国金融领域中现代化程度和网络技术装备水平较低的行业, 硬件环境低下, 人员水平不足, 信息管理与分析能力缺乏, 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其发展。网上交易是通过信息网络传输商务信息和进行交易的, 与传统的有纸贸易相比, 减少了直接的票据传递和确认, 因此要求网上交易比有纸交易更安全、更可靠, 而就目前来看, 现有的通信网络还不能绝对保证交易信息的安全、迅速传递。 (3) 价格问题。以往的直销方式和中介销售, 各公司之间主要依靠的是价格竞争, 客户在购买产品市很少有机会比较多家公司的产品。网上销售可以使得单个消费者可以同时得到多家公司多种产品的价格信息以相互比较, 从而作出对自己有利的购买决策;而公司定价时不仅要考虑自身产品开发、宣传和系统维护的费用, 而且要参考其他公司同类产品的价格情况, 定出具有足够竞争力的价格, 这对企业来说可谓一个两难的抉择。 (4) 前期开发、系统维护费用较大。电子商务仍处于第一代应用之中, 还不大可能从一家软件厂商那里买到所有称心如意的产品, 而大的系统集成商, 如IBM的全球服务系统和EDS公司的价码都很高。除了IT基础设施的投资外, 还有其他的费用, 如人力资本费用和市场推广费等。有一个统计数字说, 企业开发和推出自己的电子商务网站要花掉100万美元和5个月的时间, 这对我国的企业来讲, 只有少数几家大公司有可能做到, 而作出这样的尝试还需要大量时间的研究和决策。

二、我国发展保险网络营销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在网络营销应用我国保险业的过程中, 由于我国的特殊国情, 在发展过程中一定会面临众多的问题与困难。我们在汲取外国发展经验的同时, 也要从理论和实践两条路入手, 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找出适合我国保险营销发展的途径来。

(一) 我国当前发展网络营销面临的问题

1. 我国网络环境有待改善, 网络安全亟待解决。

首先, 网络在我国的普及率还比较低, 广大客户的网络投保意识不强。网络的普及与网络保险的发展息息相关。从我国网络的发展来看, 只是在个别大中城市网络普及率较高, 国民上网率仅为1.5%, 而且网络的硬、软环境不佳, 诸如上网资费较高、网络信息传递速率极低等, 业已成为网络经济的“瓶颈”, 自然也是网络保险的制约因素。其次, 网络的安全、“认证”问题。网络保险是在开放的网络上实现, 网络交易及款项支付, 最重要的无疑是安全。目前, 关于网上支付有一系列可以遵从的安全标准。国际上大致有两种:SET和SSL。SSL协议使用方便, 造价低, SET比SSL协议复杂, 在理论上安全性也更高。安全和便捷, 网上支付都要兼顾。我国网络安全尚未稳妥解决, 网络安全协议亟待确立。实现安全的网络保险, 重要的一点要解决网上身份认证的问题。因此, 实现交易各方身份的确认和不可否认, 建立安全认证体系已成当务之急。

2. 我国网络保险的法律环境有待健全完善。

按照我国《保险法》规定, 保险合同签订或变更, 必须有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亲笔签名确认, 不得由他人代签。这一规定虽可维护保险市场的秩序, 但无法适应发展迅猛的网络经济要求。同时, 就网络支付而言, 涉及电子签单和电子支付等方面内容也相对滞后, 需加以完善, 确保支付安全。1999年10月, 我国开始实施的新《合同法》也在合同中引入了数据电文形式, 从而在法律上确认了电子合同的合法性。但我国《合同法》关于电子合同的规定还只是粗线条的, 并且缺乏具体而详细的内容, 实际操作起来还比较困难, 所以我国《合同法》关于这方面的规定与国际立法趋势有相当大的差距。2004年8月28日,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电子签名法》, 这标志着我国首部“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化法律”正式诞生。有专家认为, 它将对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起到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但仅此一部《电子签名法》是远远不够的, 缺少其他有关电子合同的法律配套规定必将构成阻碍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重大法律障碍。对于保险业而言, 它除了受常规法律的约束外, 还受《保险法》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因此针对保险网络营销的相关电子商务的法律问题更为复杂与滞后, 不仅牵涉到进一步完善问题, 也牵涉到保险法律法规与其他法律法规的衔接与配套问题。

3. 我国保险业对发展网络保险的准备不足。

我国网络经济刚刚起步、保险业发展尚不充分, 发展网络保险不可能一蹴而就, 需要周密计划和精心准备。但目前情况是, 无论是保险企业, 还是保险监管部门对发展网络保险都未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就保险企业而言, 首先, 公司的管理、组织结构和服务体系的调整不够。主要表现在保险企业对互联网缺乏深刻的认识, 公司尚未按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进行调整与转型。同时, 公司服务及管理水平不完善, 网络与保险的结合不仅不能提升公司的服务水平与形象, 使得公司在经营管理方面得到全面升级;反而有可能放大公司管理、服务等方面的缺陷。其次, 网上核保问题仍未解决。网上核保是制约我国网络保险的最为重要的因素。核保需要考虑的风险非常多, 它需要考虑被保险人的年龄、职业、健康状况、财务状况、家庭背景等等许多因素, 在现行的社会信用体系下, 通过网络实现保险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沟通, 难度较大。不解决这个问题, 网络保险经营的品种、范围就受到极大的限制。此外, 我国保险业尚未做好网络保险与现有营销渠道如何接轨的方案及技术准备。就保险监管部门而言, 网络保险的游戏规则的制定、运作过程及结果的监控方法、手段和技术等问题尚未作充分的研究和规划。加强对网络保险运行机制的研究, 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监管体系, 防范网络保险人虚假信息、投保人的个人信息不实以及网上索赔欺诈等信用风险、道德风险的产生, 是保险监管部门应当立即着手处理的问题。

(二) 我国发展保险网络营销的对策分析

1. 应该投入一定的资金进行网络的基本建设。

网络保险对于我国的大部分保险公司还是新生事物, 据统计, 自1997年11月中国保险信息网向公众开通并进入国际互联网以来, 到1999年4月, 共有7家国内保险公司、4家驻华机构在互联网上建立了自己的网址。建立公司自己的网站, 是实现网络保险营销的第一步。网站应该满足访问者和客户的需求, 应提供网上投保、索赔、咨询等服务, 如可以开辟“保险学习”专栏, 提供有关保险的基本知识、法律法规、投保技巧、索赔程序等, 从客户的角度帮助消费者选择最适合的保险产品。此外, 可以通过与一些知名的网络热线等网络服务公司进行挂靠和联合, 便于客户链接到公司的网站。

2. 转变营销观念, 真正以客户需求为导向。

要强调“市场和客户需要什么, 就提供什么”, 根据客户需要进行服务的开发, 提供客户愿意购买的保险产品。网络使消费者具有更多的选择, 而且改变选择也越来越方便了, 这使得价格将逐渐趋向一致。随着技术进步, 市场需求的变化, 谁能不断开发和推出适合市场和客户需求的险种, 谁就能取得较高的市场份额, 赢得更多的客户。在保险创新方面, 要善于根据不同客户的个性要求, 及时推出新的服务品种。

网络双向互动的特性决定了开展网络保险, 公司会收到大量的反馈信息, 公司要专门设人对这些信息进行管理。反馈信息一般都是通过发给公司的E-mail或是在网站上留言而获得的, 这样, 对保险公司, 若只有唯一的E-mail地址。则需要设立一个专门负责E-mail分类的管理员, 根据反馈信息的内容分类分发给相应的部门, 或采用一个简便的处理办法:不同的部门设置独立的E-mail地址, 由反馈信息的发送者根据信息的内容, 自己决定应发送到哪个部门。在网站上可以设立类似bbs的留言板, 让客户提出对保险产品的意见和建议, 直接参与保险产品的设计。

笔者建议, 要建立一个具有市场研究、客户开放监控和风险控制的市场营销部门, 以此为龙头建立网络化经营体系。通过网络营销管理控制, 做好各部门工作的协调和沟通, 规划长期营销发展战略。强化对具体营销过程的管理、指导、实施, 强化对网络营销活动的规划和监督, 并对具体网络营销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及时加以纠正, 使网络营销有序地展开。

3. 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 加大对员工培训的投入。

网络保险的运营, 使得保险工作的性质和任务与以往大不相同, 要求员工应该具有全新的观念、较高的业务和管理水平。对员工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仅是要求员工要精通保险业务知识, 同时也要熟悉网络的操作, 并能进行适当的维护。由于网络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了人工的一些重复工作, 员工的工作应该更具创新性, 而不再是简单的重复, 工作更具挑战性, 需要有更扎实的业务水平和较宽的工作视野。当然, 基于网络的工作, 如果不懂基本的网络知识和电脑的操作是不可想象的。另外, 网络给员工提供了一个自由的业务发展空间, 相应的监控是必要的, 但是对员工基于道德的自我约束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 对员工的培训至少有两方面:一方面是业务能力的提高, 另一方面是道德约束的强化。

4. 改善现存的各方面配套保险服务, 增强保险公司业务的便利性。

我国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当前具体形式, 调整分销渠道结构。面对当前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重叠、效益不佳的状况, 保险公司应根据客户分布情况, 结合网络营销, 积极调整网点布局, 优化网点结构。网络营销主张以更加细腻的、更加周全的方式为顾客提供更完美的服务和满足。这种服务并不能完全构筑在虚拟世界中, 需要网下的工作来配套实现。

5. 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加强内部控制制度。

对网络保险中存在的风险, 保险公司作为提供风险保障的专门机构, 应有更清楚的认识。对于信用不足的风险, 目前只能实施一个过渡的方法, 采用并轨制, 即传统的方式和网络方式的结合。对于来自外部的风险, 保险公司应尽力做好网络的安全工作, 如防火墙的设置、保存好访客的记录等。对于来自内部的风险, 在加强对员工的道德教育的同时, 实施更为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防止“祸起萧墙”。

三、我国保险网络营销的前景展望

随着我国保险业的飞速发展, 也伴随信息网络技术在保险业中更多的应用, 我国保险网络营销必然在整个保险经营过程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在未来的一段时期内, 其发展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 保险企业的网站将从简单的信息提供和产品销售向更为全面的服务转变。目前来看, 大多数保险公司建立的网站以专业化为主要特征, 宣传公司的组织构架、保险产品, 实现了信息查询, 并开始尝试网上保险产品的销售和网上简单的保险服务, 逐步进入“销售Web”阶段。在此阶段内, 各家公司逐步完善网上支付系统、网上安全系统, 强化电子商务的保险销售功能。随着互联网技术和相关支持系统的完善, 保险公司的网站为了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多样化服务需求, 将进入“服务Web”阶段。网站将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实现在线保单账户查询、网上复杂保险产品的承保、在线理赔集中处理、客户理财服务等。

其次, 保险网络营销模式与传统营销模式趋于融合。保险网络营销会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与文化层次的提高、保险电子商务的技术和法律局限的逐步减少和消除, 在业务总量上会有所增加, 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 不会成为保险销售的主渠道。保险网络营销必须与传统保险销售渠道相融合, 才能达到最高的经济效益。这是基于消费习惯、年龄结构和知识层次的实际而采取的策略。在这一过渡时期内, 保险企业既要用传统的营销渠道为目前的主流消费习惯服务, 还要利用网络营销来培育未来的消费主流。成功的保险网络营销和成功的传统保险营销渠道有很大的关联度, 网络销售保险产品的客户忠诚度是传统保险品牌在网上的延伸。

再次, 保险企业将逐步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业务组合模式, 提高为保险客户服务的专业水平。对于日趋竞争激烈的保险市场来说, 对于保险企业来说, 营销能力成为为其今后发展提供动力的发动机和心脏。保险网络营销时代的到来, 保险消费者不再是被动的消费者, 他们可以自主地作出选择。投保人可以运用搜索引擎寻找到符合自身特殊要求的成本较低的个性化保险产品。因此, 保险公司不能为销售而销售。关键是要吸引顾客, 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保险产品组合, 以满足客户的需求。保险公司将逐步建立基于网络的遍布全国的保险销售服务网络。保险企业在其经营的全过程中利用网络技术进行市场调查、保险客户需求和消费行为分析、保险产品的开发定位、运作流程的改进、销售策略的拟订、客户服务的改善、保险产品和服务的反馈等, 这是保险网络营销发展的趋势。

最后, 巨额的投入成本与短期内较少的产出和客户的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将使保险网络营销趋向于共享平台。开展保险网络营销需要构建网上平台, 并且设计相关安全体系和网上支付系统程序, 这需要巨额的成本投入。同时, 由于保险网络营销开展初期经营范围的局限性和客户对新的销售模式的接受有一个过程, 网上保险销售经营初期的收入不能满足其庞大的支出, 长此以往将难以维继。为了降低经营成本, 减少重复投资, 保险公司将趋向于共享平台来开展网络营销。由于平台共享, 保险公司和其他金融企业, 以及相关行业还可以实现客户资源共享, 提高自身经营业绩, 实现效用最大化。同时, 客户可以在同一平台享受金融、保险、证券等“一条龙”服务, 获得了极大的便利, 并且满足了其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摘要:网络营销是以现代电子技术与网络通信技术的应用与发展为基础, 与市场变革、市场竞争及营销观念转变密切相关的一种营销模式。网络营销为保险企业提供了适应全球网络技术发展与信息网络社会变革的新的技术与手段, 形成了现代保险企业全新的营销策略。我们应该根据当前整个保险市场发展的实际状况, 充分发挥网络营销的优势, 避其劣势, 对网络营销与传统营销进行有效而合理的整合。并在发挥整合优势的过程中, 发现、分析、解决保险网络营销遇到的问题, 使这一顺应时代发展的营销模式充分发挥其在促进保险企业创新发展中的效能。

关键词:保险,网络营销,整合分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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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保险的信息经营功能及其启示 第8篇

网络保险是指保险企业以信息技术为基础, 以互联网为重要的信息载体来支持企业一切活动的经济行为。其核心内容是指保险企业建立网络化的战略管理、营运管理与风险管理体系, 并通过互联网与社会公众进行信息交流, 利用网络通道进行保险企业经营管理的经济活动。

网络保险不只是保险产品网上销售的一种营销渠道。目前现实中较多的观点认为, 网络保险就是一种网上保险产品的营销方式, 这种观点对发展网络保险、充分发掘网络保险的内在潜能可能形成某些误导。通过网络保险形成的保费还很有限, 网络营销不是网络保险的主要功能。

网络保险的本质是其信息经营功能。保险企业最主要的生产要素是信息, 保险行业本身也是以信息为基础的行业, 保险产品本身就是信息产品, 保险单能够数字化和无形化。保险合同是体验性商品, 几乎所有的保单在卖出以前, 都需要信息和咨询。因此, 信息技术和保险的充分结合, 将对保险的信息经营活动产生根本性影响。保险和信息技术的有效运用, 增加了保险市场的透明度, 增强了顾客的市场力, 使保险组织可以虚拟化, 提高保险经营者之间多方合作的机会, 降低市场进入门槛, 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互联网降低了进入保险市场的资本金数量, 使产品管理、营销管理、资产管理、理赔管理等可以外包给特定的供应商, 进而推动了保险的集团化经营模式和专业化经营模式的并行发展。

网络保险只有融入保险企业发展战略中, 才能带来保险经营的高效率。事实上, 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技术对保险业的最根本影响不是在直销业务上, 而是在于保险公司的业务效率、企业外包所带来的专业化优势。高盛分析表明, 互联网最主要的预期功效在于其由纸制办公业务系统向更有效率的互联网系统的转变所带来的节约。

二、网络保险信息经营功能的具体体现

1. 网络保险在保险经营主体与保险个人消费者之间的信息经营功能

网络保险在保险经营主体与保险消费者个人之间的信息经营包括保险在线销售、保险信息提供、保险理赔服务以及客户关系营销与管理的活动。

保险公司与保险消费者的在线交易。保险公司与保险消费者的在线销售可以说是网络保险的最完整形式, 该过程中包括保险公司品牌认可、保险产品提供、网上投保与核保、网上电子支付以及网上客户服务等保险实体营销的全过程。在线交易通常要求保险公司必须有较好的品牌度, 保险公司的网络信息通道流畅, 所营销的产品一般是简单标准型产品, 如意外险、第三者责任险、个人机动车保险等, 需要较成熟的网上电子支付技术和电子认证技术。

保险公司与保险消费者的在线服务。该模式是网络保险目前是最主要的功能模式。保险在线服务功能包括保险方案网上制作与提交、保险明星推荐、最新产品信息呈示、在线保险投保与咨询、保险投资账户查询、保险保全服务、企业品牌与企业文化传播、知识共享、保险社区建设等。国外有关研究以保险公司的网络保险经营为研究样本, 精算师预测, 通过有效的保险在线服务可以使保险公司的管理成本下降40%。

保险中介经营者与保险消费者的在线交易服务。某保险中介机构 (如保险代理公司或保险经纪公司) 集中较多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 并将保险产品的信息展示在该保险中介者的企业网站上, 保险消费者对该网站所提供的各保险公司保险产品进行比较, 然后选择一家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 并通过该中介方网络链接进入提供该保险产品的保险公司网站, 进行网上保险计划征询或保险投保, 而其实际的交易过程如核保、体检、保费支付一般通过实体交易过程进行。该模式中第三方中介者的利润源来自对保险产品的提供与推荐所得的佣金收入。

2. 网络保险在保险企业与其他企业业务中的信息经营功能

保险企业与其他企业之间通过专用网络或互联网, 进行数据信息的交换、传递, 开展保险信息经营活动。其功能主要体现在: (1) 能够实现一定量的网上保险业务批量交易, 如保险人和再保险人之间的再保险业务、保险公司与第三方的资产管理服务等。 (2) 提供合作方之间的业务整合和管理整合的信息共享平台, 如保险公司与银行的银行保险在线出单业务与在线客户管理, 保险公司与保险公司间从业人员重要资料的共享。 (3) 为合作方企业提供一个业务宣传和品牌宣传的信息平台, 为线上批量交易 (如保险公司为第三方提供的员工福利产品营销和管理服务) 或者线外交易提供营销支持或服务支持 (如为第三方企业提供风险管理在线模型和风险数据管理) 。

保险与银行间的银行保险业务。当银行与保险公司实现网络共享后, 银行可以直接在其业务过程中对其客户进行保险服务。银行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进行产品介绍、现场投保与网上核保、保费支付和在线出单。银行保险产品大多是不需要体检的标准体产品, 保单条款相对简单, 该类保险产品与银行业务有较多的共通点, 适合于网络保险在线交易。国外一些国家的银行保险经营中, 银行与保险公司的网络基本上实现完全共享, 保险公司客户可以在银行的提款机直接查询其保险单状况。

保险公司为其他企业提供的员工福利业务。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或企业的内联网向其服务企业提供员工福利产品设计、员工福利营销咨询, 甚至直接管理员工福利计划。其优点体现在: (1) 接受保险服务的企业拥有相对集中的保险消费者群体, 保险产品开发与营销均可实现一定程度上的规模经济。 (2) 有利于根据目标企业的需求进行员工福利的个性化设计, 进而使员工福利需求能够得到一定程度上的满足。 (3) 保险公司为其目标企业管理员工福利, 既能体现保险公司管理员工福利的专业化水平, 又有利于降低其目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成本。

保险公司与再保险公司再保险业务。再保险与再保险人通过互联网使续保过程更加简单, 有关数据资料更有利于储存和共享, 从而有利于降低了管理成本。保险公司与再保险公司间的业务往来具有批量性质, 而且保险公司与再保险公司间的业务关系大多较为固定, 双方在电子认证、业务数据传输等方面都具有较高的信任度和相互认可度, 利用网络通道现双方数据共享, 有利于提高保险公司与再保险公司双方的经营效率, 实现保险的国际化经营或全球化经营。百慕大再保险中心得力于互联网技术, 克服了再保险传统经营在时空上的限制, 加上其特定的税收优势, 其再保险业务得到大力发展。

保险公司与第三方资产管理业务。保险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如果委托第三方如专业的资产管理公司或信托投资公司时, 保险公司与第三方资产管理业务也可以大大地运用网络运营通道, 实现保险公司与第三方之间的信息数据共享, 使保险公司能够随时了解保险投资与资产管理状况, 共同分析与研究保险投资与资产管理策略, 实现保险的战略性投资管理与战术性投资管理的有效结合。通过第三方保险投资资产管理公司与保险公司的网络通道, 保险公司可以使其客户随时通过网络了解其投资账户的投资状况, 进而实现保险投资者、保险经营与保险服务管理的有效结合。

保险公司与其他方的风险管理业务。擅长于风险管理运营的保险公司可以通过有效的网络在线为其他企业提供风险管理业务, 该类保险公司往往建立了自己成熟而庞大的风险数据库, 有适合于不同行业和不同风险种类的单一风险管理模型和整合型风险管理模型, 通过网络数据库共享, 对方可以直接利用或修正在线的风险管理模型, 结合其自身的风险数据, 对自身企业进行风险评估、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风险管理供应者还可以根据对方企业的要求, 进行风险管理培训和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提供或共同制定双方认可的风险管理战略。

三、对中国保险业发展的几点启示

1. 转化网络保险陈旧意识, 树立网络保险信息经营新理念。

从国外情况来看, 在信息化时代, 保险信息化的发展滞后于其他行业, 而中国保险信息化包括网络保险的发展又大大地落后于其他发展国家, 究其根本而言, 与理论界对网络保险的研究不足、以及保险实业界对网络保险认识欠全面有关。为此, 必须改变把网络保险仅仅作为一种保险营销渠道的狭隘观念, 充分认识到保险的网络化经营、保险业的E化发展的内在趋势, 促进保险业信息经营与信息技术的充分结合, 实现保险经营管理带来充分的成本节约, 提高保险经营管理的效率。谁在网络保险的发展中占据优势, 就能够获得网络保险经营的流动累积效应。

2. 实施保险企业发展E战略, 提升保险信息经营水平。

保险单是信息产品, 保险行业是经营信息的行业, 网络保险是经营信息的重要载体, 因此, 网络保险在保险信息经营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 网络保险的发展必须融于到保险企业的战略规划中, 这是网络经济条件下保险企业的必然选择。实施保险企业发展的E战略, 包括发展网络保险的投资战略、人才战略和服务战略。在投资战略方面, 保险企业要结合企业的整体发展战略规划, 加大对网络信息技术的有效投入;在人才战略上, 应重视网络信息技术的专门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全面推进“E人才”培训计划;在服务战略上要建立“E化服务”战略, 对适合网上直销的产品逐步实现咨询、投保、缴费、批改、退保、理赔、回访、投诉等全过程进行E化服务管理, 对其他复杂性产品逐步实现E化的客户服务管理。

3. 重视网络保险对保险公司流程再造和保险组织结构的影响。

网络保险促进了保险公司与消费者互动, 同时也促进了公司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交流信息。随着网络保险的深入发展, 保险企业必须根据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序地进行流程再造, 在网络和高素质人力资源的基础上, 突破以分工论为基础的管理组织设计思想, 按流程和业务任务重新组合, 从而形成为完成管理或业务任务的跨功能团队, 并为跨功能团队配置足以胜任工作的权力及相应的责任, 充分发挥保险人的才能和积极性。网络保险对保险企业管理模式也做出调整, 人员的减少、公司组织层级减少和公司的扁平化管理, 保险公司营业网点数量的减少、沟通渠道的缩短, 虚拟保险市场、虚拟部门等内外组织的盛行, 都成为促进保险企业对于保险组织进行再造工程的迫切需要。

4. 完善网络保险管理, 建立风险制衡和防范机制。

网络保险面临网络安全隐患如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传播、系统故障、系统崩溃的网络技术风险, 个人隐私保护、网络责任承担等法律风险, 以及在市场竞争中由于竞争失败所产生的市场风险。防范网络安全风险, 建立有效的风险评估和监测体系, 制定网络系统的安全规范、安全测试和检查制度, 建立安全预测和预防系统, 加强私人数据的安全设置、培训员工了解安全风险等措施防范网络责任风险。在网络保险发展的外部环境方面, 完善网络安全的相关政策法规, 比如说数字化保险合同和数字化签名的法律效力保证、网络保险跨地区承保等法律问题。此外, 提高消费者网络保险意识, 增加消费者网络保险安全保护知识, 也是化解有关风险的重要举措。

摘要:网络保险不仅是一种营销渠道, 其本质是保险信息经营活动。网络保险的正确定位是保险企业制定正确的网络保险发展战略的重要前提。认识网络保险在保险经营中的具体体现, 并从中获取有关启示, 对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关键词:网络保险,信息经营,功能,启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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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European e-Business Market Watch, e-Business Sector Report No.5:Insurance&Pension Funding Services, 2002

网络保险 第9篇

人寿保险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业务系统是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系统的组成和延伸部分, 承担着全省寿险业务和内部管理工作。由于保险业务管理系统对数据的安全性、实时性有着特殊的要求, 加上公司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因此只有建设安全、高效的网络系统, 才能跟上公司业务及管理水平迅速提高的步伐。2010年以来, 我们对原有计算机网络系统进行了优化、改造, 为管理水平的提升和业务流程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了广阔的拓展空间, 也为网络系统自身发展打下了较好的基础。我们设定的系统改造的目标如下:

(1) 提高公司计算机管理应用水平;

(2) 升级现有的网络设备, 构造新型网络平台;

(3) 开创一种全新、符合公司形象的现代化办公环境;

(4) 实现数据物理集中:从州级到省级集中, 使数据的安全性进一步提高;

(5) 建立并逐步完善语音系统、OA办公系统、Internet网络应用和实现与银行网络互联。

1 原有网络系统分析

1.1 网络结构

图1是省级公司原有网络结构图。

分析图1, 我们可以发现广域网的现状较为理想。主要就地市公司局域网 (图2) 进行分析:

1.2 网络架构的问题

分析上述网络结构, 我们可以发现地市局域网主要由简单二层交换机和HUB构成。这存在非常大的弊端和隐患:

(1) 设备性能低, 无法满足应用需求:地市公司的局域网设备均为低端设备 (甚至是HUB这种极简单的设备) , 因此在设备级的稳定上很低。而地市分公司局域网不仅要承担本大楼所有用户的数据交换, 更重要的是还有承担所辖所有县公司的业务数据和OA等其他数据的交换, 数据交换量非常较大, 极易出现因设备死机而引发的网络崩溃, 致使全市网点无法工作。

(2) 网络结构不合理, 无法保证稳定性和可靠性:网络核心为简单二层交换机, 无法对用户进行分组并进行访问权限的控制。通过VLAN划分, 将用户分为不同的组, 并在三层设备上配置策略, 才能实现不同网段用户间的策略互通, 而二层核心显然是无法实现这点的。网络在设计上还存在严重的单点故障, 包括核心设备的单点和楼层与核心连接上的单点。另外HUB的使用让很多的PC共存于同一冲突域, 极大增加阻塞频率。

(3) 网络无安全措施, 安全隐患极大:正是由于采用了低端设备, 造成不仅网络性能低下, 而且由于设备功能非常简单, 因此无法对网络病毒的传播和网络攻击进行任何防范和抵御, 只能任其在局域网中活动, 常常会造成网络不稳定, 甚至崩溃。

根据上述分析, 我们确定了分公司局域网改造的原则:将地市局域网核心更换为高性能的三层交换设备, 更换接入层交换机提高性能并增加安全措施, 从而提高整个网络的可靠性, 保证网络系统7×24小时的稳定运行。

2 网络优化改造方案简介

如图3所示, 我们将对地市局域网的核心采用一台STAR-S4909骨干路由交换机, 通过百兆电口连接接入交换机。

接入层交换机采用三台RG-S2100系列安全智能交换机, 通过10/100M连接到桌面PC。这个系列的交换机具有极强的端口扩展和功能集成能力, 在接入用户增加时可以堆叠从机或增加接口模块。为保证可靠, 单独选择一台RG-S2100交换机作为OA服务器的接入交换机。

为了实现对网络的可靠管理, 我们在局域网内设置网管平台, 但从保护投资的角度考虑, 此次改造中可先不进行。

每个地市分公司增加的路由器配置如下:

3 改造方案的实施效果分析

3.1 网络性能方面的效果分析

由于采用了, 高性能的三层交换设备做为地市局域网的核心, 因此对于大数据量的交换得到了很好的保证。 (STAR-S4909的背板带宽为64G, 2层/3层包转发率为24Mpps)

同时, 由于网络核心更改为三层设备, 可以对用户按照不同的级别和类型进行划分, 将其纳入到不同的VLAN中, 并在核心上启用相关控制策略来对其访问行为进行控制。例如:划分一个OA用户VLAN, 在核心交换机上配置策略, 限制该VLAN的用户只能访问OA服务器和Internet出口, 而不能访问业务系统。

由于采用了单独的交换设备连接OA服务器, 提高业务核心网和OA局域网核心的数据转发能力, 降低业务核心网和OA局域网的关联度, 增加网络的安全控制能力, 提高整体网络性能 (大多数信息流只在本地交还, 而不必穿越网络核心, 大多数OA用户不会访问到数据中心核心业务系统) , 做到业务与OA两网隔离。

3.2 网络安全方面的效果分析

由于更换了网络核心设备和接入层设备, 可以在这两类设备上配置诸如ACL策略、启用防ARP、DOS、DHCP攻击、用户身份认证等功能, 来提高网络的安全性。具体可以实现下列安全目标:

(1) 确定内网用户的合法身份; (2) 控制合法用户的访问权限; (3) 禁止内网用户非法拨号; (4) 有效地管理IP地址; (5) 提高网络防病毒能力 (防止诸如冲击波、震荡波等常见病毒的传播和攻击) ; (6) 阻断内网攻击 (可以防止ARP、MAC、DOS、DHCP、IP的等常见的攻击) ; (7) 强大的管理、监控与日志能力。

3.3 网络管理方面的效果分析 (今后实施后的效果)

在上述方案中的网络硬件平台上可以设置网络管理平台, 我们将采用锐捷网络Star View管理系统。该系统能提供整个网络的拓扑结构, 能对以太网络中的任何通用IP设备、SNMP管理型设备进行管理, 结合管理设备所支持的SNMP管理、Telnet管理、Web管理、RMON管理等构成一个功能齐全的网络管理解决方案, 实现从网络级到设备级的全方位的网络管理。Star View可以对整个网络上的网络设备进行集中式的配置、监视和控制, 自动检测网络拓扑结构, 监视和控制网段和端口, 以及进行网络流量的统计和错误统计, 网络设备事件的自动收集和管理等一系列综合而详尽的管理和监测。通过对网络的全面监控, 网络管理员可以重构网络结构, 使网络达到最佳效果。

摘要:保险业务管理系统对数据的安全性、实时性有着特殊的要求, 加上公司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只有建设安全、高效的网络, 才能跟上公司业务及管理水平迅速提高的步伐。因此我们在原有组建DDN数据网实际经验的基础上, 就保险公司业务承载网络进行改造优化, 本文主要阐述了公司网络优化改造方案及其实践。

关键词:保险业务,网络系统,优化,网络安全

参考文献

[1]吕新奎.中国信息化[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 2004.

[2]胡道元.网络设计师教程[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4.

网络保险 第10篇

随着网络信息的发展, 出现了信息泄露、信息窃取和数据篡改等危及信息安全的漏洞。数据在传输过程中的保密性和完整性面临很大的挑战。本文研究了目前流行的加密算法的原理和实现方法以及安全性能, 针对社会保险业的信息传输, 引进了混合加密算法的网络传输技术。利用对称密钥密码系统保证信息的安全性, 利用公钥密码系统进行身份认证和对称密码系统密钥的加密, 从而保证了信息的安全传输。

一、常见的加密算法

(一) DES加密算法研究。

DES算法是一种非机密数据的正式数据加密标准。DES算法的参数分别为:密钥, 数据, 模式。其中密钥是8个字节, 共64位, 是该算法的工作密钥。DES的工作方式分为加密和解密二种。加密过程是用密钥对数据进行加密, 生成密文输出, 在通信系统的两端, 约定相同的密钥, 在通信源端通过密钥对数据加密后, 将密文通过网络进行传输, 在数据到达对端时, 通过相同的密钥对数据进行解密。

1. DES算法通过将输入的数据进行按位重新组合, 按照图1进行加密。

R0是换位输出后的两部分, L0是输出的左32位, R0是右32位。

执行16回合的运算得到L16和R16, 将其重新组合在一起, 得到C=c1c2c3…c64。将C通过其置换规则

以上介绍了DES算法的加密过程, DES算法的解密过程是一样的, 区别仅仅在于第一次迭代时用子密钥K15, 第二次K14, 最后一次用K0, 算法本身并没有任何变化。

2. DES算法安全性分析。

由于DES算法的位长只有64位, 而分布式计算机的运算能力可以达到计算每秒百亿个密钥, 利用穷举法就可以轻松破译DES密文, 破解的时间很短。由于原始的DES算法中64位的密钥中有8位是用于奇偶校验的, 所以在第8, 16, 24, 32, 40, 48, 56, 64位不能作为有效的数据位, 否则在数据面临被破译的危险, 难以保证DES算法的安全性。

(二) RSA加密算法研究

1. RSA算法的加密过程为:

(1) 任选两个大素数p和q, 其中p和q为强素数; (2) 计算乘积n=p*q; (3) 任选一数e满足gcd (e, (p-1) (q-1) ) =1; (4) 计算d=e-1 mod (p-1) (q-1) ; (5) 公钥为 (e, n) , 私钥为d; (6) 计算密文c=me mod n; (7) 解密计算明文:m=cd mod n。

RSA的安全是基于分解大数n的困难度的。一般RSA的密钥长度要达到1024位, 这样才算达到安全。

2. RSA算法安全性分析。

RSA密码算法存在以下的性能缺陷: (1) RSA公钥体系在执行过程中, 大量的数值计算使得加密和解密过程的时间比较长, 同DES算法相比计算的开销比较大, 使得他的应用范围有限。有些采用RSA加密的系统嵌入了硬件产品来完成RSA加密解密计算, 以提高系统的运行速度。 (2) 为了增强密码的安全强度, 需要提高素数乘积的位数, 这样计算量呈指数型增长, 算法的实时性降低, 应用的难度增大。

(三) MD5加密算法研究。

1.MD5算法加密过程:首先进行信息填充, MD5在处理明文时采用512位分组, 每一个分组由16个32位的子分组组成, 经过信息加密, 输出四个32位的分组, 32个分组的组合即为MD5值, 是一个128位的散列值。由于MD5输出值为一个定长值, 其字节长度对512求余的结果等于448。因此明文的信息长度被扩展为n*512+448比特。完成信息填充需要在信息后面填充若干个0比特位直到满足以上条件停止。再加入一个64位信息长度的后缀, 此时信息字节长度为n*512+448+64= (n+1) *512比特, 正好是512比特的整数倍。MD5算法进行四轮循环运算, 需要设置四个32位的整数参数, 定义为链接变量, 分别为a=0x01234567b=0x89abcdef c=0xfedcba98 d=0x76543210.每轮循环都很相似, 对a, b, c, d的其中三个做一次非线性函数变换, 所得结果同第四个变量做加法运算。2.MD5算法安全性分析。MD5算法在MD4算法的基础上增加了第四轮循环, 由于每一步算法的加法常数相同, 计算的复杂度降低。由于其密文的长度是定长的, 在信息传输的过程中, 只要计算接收端所接收到的信息的MD5值同源端进行比较, 就可以发现文件内容的任何形式的改变, MD5算法的安全性还是值得信赖的。

二、混合加密算法模型

上述三种加密理论和算法发展都比较成熟, 在此基础上, 延伸发展出一种采用多种加密算法的安全传输算法, 即混合加密算法, 进一步保证网络传输的安全性, 完整性。

1.混合加密算法实现方法。

在该算法中采用RSA算法加密密钥, 同时采用MD5作为信息完整性检测方法。加密方法:明文的信息摘要由MD5算法产生, 三重DES算法对明文加密, 同时对DES的密钥分别用源端的私钥和接收端的公钥进行加密, 加密采用RSA算法。最后源端将加密后的密文, 密钥, 和摘要信息同时传输给接收端。

解密方法:接收端首先用本地私钥和源端公钥进行RSA解密, 解析出DES算法的密钥, 同时进行发送者和接受者的身份验证, 然后用解密出的密钥对密文进行DES算法解密, 解析出明文, 然后计算明文的MD5值, 同源端传送过来的MD5值进行比较, 如果相同则完成信息的传输, 否则要求源端重传。

以下分别进行了实例测试:

(1) 分别计算了发送者SID={0, 1, 2}接受者RID={0, 1, 2}时, 传送文件名为test.txt文件, 文件长度为64kB。分别测试三种算法正确性:A:当SID=0, R I D=1时, RSA、DES、混合算法均正确;B:当SID=0, RID=2时, RSA、DES、混合算法均正确;C:当SID=1, RID=0时, RSA、DES、混合算法均正确;D:当SID=1, RID=1时, RSA、DES、混合算法均正确。结果表明混和算法的正确性和稳定性同传统算法相同。

(2) 采用不同的文件长度的数据测试加密的时间见下表。

从表中可以看出相比RSA算法的时间平均要减少80%, 同时采用DES算法的安全性不能得以保证, 所以该算法符合高安全性同时在时间复杂度上又一定的优势。

2.混合加密算法的安全性分析。

组合的加密算法的安全性主要取决于三重DES算法的安全性, 同时采用了1024位RSA算法对密钥进行加密, 在目前的计算机水平上认为是安全的, 能够有效的保护DES算法密钥的安全性。

三、结语

本文介绍了三种不同的密码体制对DES算法、RSA算法及MDS算法的原理, 并介绍了混合加密技术, 保证网络信息的安全性、完整性和身份认证, 有效地提供了社会保险信息传输过程中数据加密方法, 促进社会保险数据安全性管理。

摘要:本文研究了网络数据在传输过程中的三种加密算法, 对MD5, DES和RSA三种算法的原理进行研究, 对每种算法的安全性进行了评估。在此基础上延伸发展了混合式的传输加密算法。具有较高的安全强度, 有效地解决了社会保险网络信息传输加解密效率, 同时加入了身份验证的功能。

关键词:DES算法,RSA算法,MD5算法,混合加密算法

参考文献

[1]朱晓晖.基于多种加密体制的网络信息传输安全技术的应用研究[D].贵州大学, 2008.

互联网保险监管细则关注网络安全 第11篇

互联网保险发展迅猛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数据显示,2014年中国互联网渠道保费收入达858.9亿元,同比增长195%。互联网渠道保费收入占总保费收入的比例由2013年的1.7%增长至4.2%,对全行业保费增长的贡献率达到18.9%,同比提高8.2个百分点。2011年,在中国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有28家,到了2014年就达到了85家,其中中资公司58家、外资公司27家。从2011到2014年,不仅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增加了两倍多,互联网渠道保费规模更是提升了26倍。

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经营者不仅是“触网”的传统保险机构,还有一些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继2013年中国首家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众安保险成立后,今年又多了三家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今年5月,保监会批准筹建易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和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家互联网保险公司,陆续下发了牌照。这三家公司获批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货运险、信用保证保险、意外险、健康险、家财险、企财险等。

网络安全问题获关注

保险行业天生是一个与风险打交道的行业,而随着互联网保险的快速发展,网络安全已经成为保险行业本身所要面对和应对的一个风险。行业监管者已经认识到了网络安全对互联网保险持久健康发展的重要性,在《办法》中花了大段笔墨来明确相关监管要求。

目前我国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85家公司中,有69家公司建立了自营网络平台,有68家公司与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了深度合作,其中52家公司同时利用自营网络平台、第三方网络平台开展业务。《办法》将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网络平台分为保险机构自营网络平台与第三方网络平台两种,分别就网络安全保障提出了具体要求。《办法》要求自营网络平台要“具有支持互联网保险业务运营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与保险机构核心业务系统的无缝实时对接,并确保与保险机构内部其他应用系统的有效隔离,避免信息安全风险在保险机构内外部传递与蔓延”,此外还要“具有完善的防火墙、入侵检测、数据加密以及灾难恢复等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而针对第三方网络平台,《办法》则要求“具有安全可靠的互联网运营系统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实现与保险机构应用系统的有效隔离,避免信息安全风险在保险机构内外部传递与蔓延”。

此外,《办法》第十七条还提到“保险机构应加强业务数据的安全管理,采取防火墙隔离、数据备份、故障恢复等技术手段,确保与互联网保险业务有关的交易数据和信息的安全、真实、准确、完整”,“保险机构应防范假冒网站、APP 应用等针对互联网保险的违法犯罪活动,检查网页上对外链接的可靠性,开辟专门渠道接受公众举报,发现问题后应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时向保监会报告”。

加强客户信息保护

对很多企业而言,保护网络安全很大程度上就是保护客户信息安全。客户信息安全受到的威胁不仅来自网络故障、网络攻击,还来自企业本身对信息的不规范使用。客户信息数据是保险机构的重要资源,但这并不意味着保险机构能随便使用客户信息。在大数据时代,客户信息数据成为各行企业的一块宝藏。一些企业希望通过对客户信息价值的再挖掘、再利用,拓展其他业务,提升收益。企业这一思路本身无可厚非,但需要事先让客户了解到自己的信息将被用于什么,只有征得用户同意才能使用。

网络保险 第12篇

面对当今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金融保险企业的基础信息网络建设已不再单纯是支撑业务开展的手段,而成为其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驱动力。

结合网络技术发展趋势和金融保险行业的未来规划,太平洋保险集团与康宁通信集团展开合作。康宁通信集团在全球大型数据中心的丰富设计经验和业界领先的数据中心解决方案,不仅能够满足太平洋保险集团未来数据大集中、网络高效能和业务发展的迫切需求,更为金融保险行业基础信息网络建设树立了典范。

随着自身业务的快速成长,太平洋保险集团的网络应用日益增多,网络流量也随之加大,因而加强网络可靠性、提升网络稳定性成为当务之急。为满足当前的网络应用需求,太平洋保险集团决定建立并形成由生产数据中心、同城备份中心及异地灾备中心共同构成新的信息处理中心格局。

太平洋保险数据中心位于上海市徐汇区,是太平洋保险在全国规划的三大数据中心的首个核心数据中心。整个中心总机房面积约3000m2,综合布线系统按照TIA 942数据中心标准设计,设计运行20年,总光纤通道18000芯。

2 网络构思

在设计太平洋保险集团数据中心基础网络架构时,康宁通信集团通过部署“即插即用”结构化光纤网络架构解决方案,为太平洋保险集团提供安全可靠的端到端的网络服务。康宁数据中心解决方案强调整体性、先进性、稳定性与前瞻性相结合,将金融保险业务附加值和核心竞争力建立于全新的光纤网络之上,如图1所示。

数据中心全面部署康宁LANscape光纤系统,涵盖“即插即用”预端接主干光缆(Trunk Cable)、高密度CCH通用光纤模块、SAN区域的Zero-U解决方案和全系列的光纤硬件设备。这种在解决方案中内置的模块化设计,具备顺应布线基础设施频繁改动配置的极大灵活性,满足甚至超越了当前和未来网络的需求。一旦数据中心网络中的任意设备需要变迁、增加或更改,分支跳线和通用模块可快速响应,进行灵活地互换,甚至可以根据需要,便捷地从主干网络中全部移除,如图2所示。

3 光纤选择

该系统采用业内领先的康宁研发的50/125μm激光优化多模光纤,有效降低普通多模光纤的模式色散,能够实现万兆以太网传输10G带宽距离超过300m;单模光缆中的光纤为康宁SMF-28e低水峰全谱光纤,在抗弯曲特性、衰减系数、色散系数、色散斜率、包层圆度方面表现卓著。康宁领先的光纤核心技术可满足未来网络对高带宽应用的需求。

4 主干系统

主干系统分网络主干和SAN主干,采用A/B双路备份设计,保证未来端口冗余和网络扩展。主干光缆全部采用OFNP外护套材料的高阻燃等级的数据中心专用光缆,确保数据中心人员安全、环境保护。网络主干采用48根24芯万兆室内多模光纤+48根12芯单模光纤;SAN主干采用6根36芯万兆室内多模光纤。楼层水平设备接入通过主干光缆和扇出光纤跳线将主机系统、存储设备和光纤交换机按照不同区域进行配线,从而达到最大程度地简化存储区网络的线缆管理问题,如图3所示。

5 硬件设备

光纤连接硬件采用通用模块式高密度1U和4U配线架,其模块式安装的最大容量分别支持48芯和288芯;需要指出的是,针对太平洋保险数据中心的主配线区和区域配线区高密度和非标机柜的特点,SAN网络交换区采用高灵活性的Zero-U解决方案,其高密度的MTP扇出跳线、单面板配线盒和立柱安装支架使得网络的移动、增加和变动更为便捷。

如图4所示,这种集成管理方案,最大限度的简化布线系统的升级和维护。系统设计充分考虑所需气流无阻碍地穿越所有线缆和连接点,这对于“机柜侧面散热”的设备特别重要,同时设备正面消除了最多77%的大块拥塞的线缆。随着这种预制布线方案的部署应用,不但大幅简化了施工安装过程,而且通过设备端口与网络架构的完美映射,也大幅减少了规划SAN和准备相关文档的时间。

6“即插即用”

“即插即用”指使用标准的光缆、硬件和接头,排除了现有和新装设备之间的不兼容问题。完全由用户定制使该解决方案适用所有的应用。模块化的系统、轻便的安装以及良好的光纤性能成为康宁数据中心解决方案“端到端”安装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采用“即插即用”解决方案,使得布线系统从安装、连接到使用,所需的时间只是常规方法的一小部分。模块化的系统设计为各种光缆连接的兼容性、灵活性和系统性能提供了保证。与高密度模块化部件配套设计,适宜高密度的应用环境。

采用康宁“即插即用”系统解决方案,布线系统安装只需三步,不需要耗时的光缆准备和端接,也不需要耗材或散件,除了螺丝刀之外不需要任何工具。

(1)敷设带接头预端接光缆。

(2)安装光纤接头配线架和模块。

(3)连接光缆接头至配线架模块。

7 通用系统

“通用系统”是康宁通信集团为彻底解决数据中心互连系统的极性问题而开发的通用系统MTP预连接光缆与模块安装专利技术。整个系统包括预端接光缆、模块和跳线等都采用标准极性组件,在整个网络系统的移动、增加和改变变得更加容易,而无需担心极性问题和特殊的极性组件。它从根本上超越了三种传统极性管理方式(A/B跳线、A/B模块、A/B光缆)的束缚,系统安装和维护无需考虑极性。这就从根本上把系统管理人员从繁重的系统管理中解放出来,极大简化了系统运维、网络升级和扩容,为金融保险企业实现无忧备份和保证业务的正常运行提供了有效的借鉴,如图5所示。

8 结束语

金融保险行业的快速发展,很大程度得益于其网络体系特别是基础架构的不断改善以及衍生出的基于网络的各项IT应用。作为太平洋保险集团基础信息网络建设发展蓝图的重要组成部分,数据中心网络建设全面考虑了业务需求和发展,从而使公司在未来业务开展过程中能够不断植入丰富服务和高带宽网络应用,并快速适应行业标准和规范的变化。

太平洋保险集团数据中心网络建设涵盖三大中心——生产数据中心、同城备份中心及异地灾备中心,所有网络的架构、规划和管理都将建立在“一个整体”的基础之上,建成后将充分服务于全公司的应用业务系统和广大用户。

基于MTP高密度模块化的数据中心结构化布线系统,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能够迅速响应网络任意的移动、增加、改变。在数据中心的主配线区采用集中式配线和星型网络布线方式,易于面板上数据设备的配线变更,实现主干配线区域内物理层与应用层的完美融合。实践证明,采用带状光缆技术的高密度光纤布线系统,与传统布线方式相比,能够减少敷设路由中的大块拥塞的线缆,节省一半以上的布线空间。另外,工厂预制的高密度MTP主干光缆组件简化了网络部署,节省了传统光纤方案80%的安装时间。采用高带宽激光优化50μm多模光纤(OM3)的光纤网络,为处理更高速率应用提供了广阔空间,诸如光纤通道从8G升级到128G、以太网从1G升级到100G,极大扩展了布线基础设施的使用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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