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审计报告范文

2024-05-08

政府审计报告范文(精选12篇)

政府审计报告 第1篇

关键词:政府财务报告,审计主体,强化监督,综合分析

2014年12月 ,国务院批转的财政部 《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国发[2014]63号)正式公布,预示着政府会计重大改革正式启动。方案提出的一项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和公开机制, 并指出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制度应当对审计的主体、对象、内容、权限、程序、法律责任等做出规定。 通过审计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毋庸置疑, 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必然带来对政府财务报告的审计。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改革之下,审计特别是与政府财政关系极为密切的政府审计,将在审计主体、审计报告和信息运用等各方面面临新的课题,研究这些课题,可以为审计机关充分准备应对变革、为2018—2020年间制定发布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制度,提供一定的参考。

一、中外政府财务报告的审计主体

政府财务报告按照反映主体和编制对象, 通常可以分为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前者反映政府部门的财务状况和运行状况, 后者反映一级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

在美国,就各联邦机构的财务报表而言,由监察长或独立的外部审计师进行审计,至于政府合并财务报表而言,则由美国审计署负责对联邦政府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根据《1990年首席财务官法案》第205节,每个行政部门和机构均应设立机构首席财务官。根据该法案第303节, 每年3月31日之前,每个执行机构的负责人编制上一年度的机构财务报表,并提交管理与预算局局长。根据该法案第304节,如果机构有设立的监察长,则可以根据机构监察长的决定, 由监察长或独立的外部审计师来完成机构财务报表审计;否则,根据行政机构负责人的决定,由独立外部审计师来完成此项审计。 美国审计署审计长可以检查监察长或外部审计师所实施的机构财务报表审计, 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或在国会某个委员的要求之下, 对机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审计署法制司、外事司、科研所,2004)。 从以上财务审计活动来看, 法律规定的政府财务报告的审计主体包括审计署、监察长和独立外部审计师。 在实际操作中,除一些机构财务报表由监察长办公室直接进行审计外, 大多数是由监察长办公室聘请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的。 2009财年, 联邦24个主要机构财务报告只有6个是监察长办公室实施审计,其余18个都是由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审计(陈平泽,2012)。 在财务报表审计质量控制上, 美国审计署通过对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进行核查, 确保独立外部审计师按照相关准则和要求完成审计业务。事实上,美国审计署不拥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管理权, 对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的核查范围仅限于注册会计师实施的政府审计。 尽管监察长也有权对注册会计师实施的政府审计质量进行监督, 但是审计署拥有对监察长、机构审计局、注册会计师的政府审计质量的最终审查权(审计署审计科研所,2013)。

英国审计署的审计工作主要包括两大部分: 财务审计和绩效审计。 其中财务审计的审计对象是所有中央政府部门、机构以及其他公共机构的财务报告,并将审计结果向议会报告。 英国审计署2011—2012年财务报表审计第一次对完全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 审计署会对合伙事务所的审计方法进行审查, 以保证审计署外包给这些事务所的审计工作的质量。

按照加拿大有关审计法规, 加拿大审计长应当检查应列入公共账目的财务报表, 以及财政委员会主席或者财政部长提交审计的其他财务报表(审计署法制司、外事司、科研所,2004)。由于财政决算审计的工作量很大,审计署通常直接审计政府各部门的财政决算, 将部分政府所属事业性组织、 国有企业和信托基金决算审计业务外包给会计师事务所,同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质量进行控制,对其审计工作底稿与审计报告等业务资料进行复核。 审计署对加拿大政府联合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发表意见(审计署审计科研所,2014)。

就当前我国政府审计业务而言, 审计主体基本都是各级政府审计机关。在我国已有的审计实践中,也存在着审计业务外包,如对某些投资项目的审计,审计机关与会计师事务所都有一定程度的审计合作。 但是, 从审计业务总体来看,国家审计业务的外包还不普遍,特别是对政府部门的审计,如预算执行审计等,一般全部都是由审计机关完成。 我国目前还没有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因而目前并不存在真正意义的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及其审计主体。 在当前的审计业务格局中, 与政府财务报告审计最接近的审计就是决算审计(审签)。所谓决算审计(审签),就是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结果即政府决算报告进行检查, 签署审计意见。在实务工作中,中央部门决算草案由审计署派出局进行审签, 地方各部门决算草案由地方本级审计机关开展审签。 审计署每年对中央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进行审计监督, 有力地推动了政府全面反映预算执行结果的真实、合法性。 但是从决算草案审计报告反映的内容来看,仍然主要是涉及决算数字调整的相关问题, 事实上并未能够对预算执行总体情况发表审计意见。 尽管如此, 决算审计(审签)报告在格式和表述上基本具备了财务审计报告的要素,包括标题、收件人、引言段、被审计单位的责任、审计署的责任、审计意见段、审计长签名等。其中在审计意见段,以标准格式反映了部门决算(草案)的编报范围和口径是否符合决算编报要求,决算报表之间数据是否相符、与相关会计账簿等是否记录一致, 已审计的决算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都按照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反映了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资产负债状况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同时披露所发现的部门需要调整决算(草案)的问题。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部门财务报告编制后, 都要按规定接受审计, 审计后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与审计报告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财政部,2014)。我国不存在像美国政府机构设立的监察长一职,财务报告的审计主体要么是政府审计机关,要么是政府审计机关和会计师事务所。 在未来的政府会计报告审计中,政府审计是承担全部的政府财务报告审计,还是将部分业务外包给会计师事务所, 将取决于政府审计资源的充分性, 以及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背景下政府审计业务开放的意愿程度。有观点认为,全口径预决算审计的范围和政府财务报表审计的范围将趋同, 全口径预决算审计所反映的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及决算结果等内容必将被包括在政府财务报表审计中(王祥君、周荣青,2014)。 也有观点认为:政府会计改革后的审计将包含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预算审计和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财务报表审计两项内容(李敏, 2012)。 当前,审计资源的紧张是各级审计机关普遍面临的压力。随着财政收支和公共资金总量的不断增大,尤其是在实现审计全覆盖的要求下, 审计资源整合是一个必然的选择。 一方面审计机关自身进行业务和人员的整合以应对日益增加的审计任务。 比如可以考虑将财务报告审计与常规的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相结合,或者像加拿大审计署那样, 开展综合审计,即将传统的财务审计与绩效审计结合起来, 用综合性的工作方式来实施审计, 在综合审计中实现财务审计。 另一方面,将系统内外部审计资源进行有效的整合, 引入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力量。近年来,注册会计师业务范围不断向政府审计领域拓展, 如进行国有企业和诸如公立医院等非营利机构和组织的报表审计、 专项审计和其他鉴证业务,以及参与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等,使注册会计师正在成为政府审计的新生力量。《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第十八条“推动审计方式创新”中指出:根据审计项目实施需要,探索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 在政府审计的统筹安排下, 将部分政府部门的财务报告审计业务委托一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 政府审计依然保留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其他部门财务报告的审计权限, 政府审计机关加强对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的核查。同时, 完善相关法规, 明确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外包中关于事务所的选择、职责权限及法律责任,制定政府审计监督检查事务所的指南,以加强政府财务报告审计的质量控制。

二、中外政府财务审计报告的作用

政府审计机关对政府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后出具审计报告,该报告作为财务报告的鉴证,随财务报告一并交给立法机构等有关部门并向社会公开。这一做法,与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审计报告对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实现公允反映发表审计意见并加以公开, 来增强财务信息的信赖程度基本类似。同时,由于许多国家的政府审计机关还承担着听证、问责、强调绩效、监督整改等不同于会计师事务所这一民间机构职责的更为广泛深刻的责任, 政府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还有着更加深层次意义的作用。

美国审计署每年发布美国政府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自1997财年编制涵盖政府执行机构的财务报表作为开端、美国审计署开始审计联邦合并财务报表以来,美国审计署连续17年发表“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 24个主要联邦机构中, 则多数获得了无保留审计意见。 在审计报告中, 审计署不仅指出诸如内部控制存在重大薄弱等的审计发现, 指出妨碍审计署对联邦政府权责发生制基础的合并财务报表发表意见的因素, 同时还要识别联邦政府在削减不恰当开支、信息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重大弱点,并揭示通过合并报表反映出来的联邦政府持续运营所可能面临的风险,为联邦政府提供预警。 根据美国政府审计准则(2011年修订版),当审计人员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或拒绝发表意见时, 在报告中应当包括与财务报告有关的内部控制和对财务报表有重大影响的法律法规、 合同和拨款协议的遵循情况。 无论是否发现内部控制缺陷或不遵守相关规定的证据,审计报告都要包括内部控制和法规遵守情况的内容(审计署法规司、 审计署驻哈尔滨特派员办事处,2012)。 事实上,美国审计署的财务审计是综合性的系统审计,不仅对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对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完善、法律法规遵循情况提出审计意见, 同时也提示可能的风险和面对的挑战。

英国的政府财务审计报告既按照有关财务报告框架反映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也发表合规性意见。2011— 2012年度,英国国家审计署出具的报告显示,它们对政府部门产生了超过10亿英镑的财务影响,其中超过6亿英镑的影响来源于国家审计署的绩效审计工作, 超过1亿英镑的影响来源财务审计工作;除了财务影响,英国国家审计署也促进政府部门改进财务管理,从而改善公共服务(审计署审计科研所,2014)。

加拿大审计署的审计范围不是简单的关注政府会计准则的执行情况, 而是系统关注影响政府会计信息质量的内部控制的健全性、会计准则的合理性等多方面因素,并深入分析信息不完善、不可靠对政府治理的影响。每年财政部向国会提交经审计署审计的年度财报,并向社会公开,接受国会和公众的监督。 政府年度账目及财务报表审计是明确政府责任、对政府问责的重要工具。 2006年,加拿大制定了 《联邦责任法》, 强化了审计机关在推动政府问责方面的作用。审计署按程序审计财务报表并公开报告审计结果,对政府年度账目及财务报表的公正性发表意见, 对政府计划和对应的实际结果做出评价, 在政府绩效考核中起到突出作用(审计署审计科研所,2014)。

日本实行的是独立型的审计模式, 会计检查院独立于内阁,审计每年国家收入和支出的决算,根据法律规定从事审计。 会计检查院通过日常审计,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以期做到恰当和合理、纠正差错;根据审计结果,确认国家收入和支出的决算(审计署审计科研所,2008)。会计检查院并不直接拥有处理权和直接进行最终审判权, 而是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向立法部门提供信息,以待最后的裁决。例如对不正当的会计事项,要分析其发生的原因,提出处理要求和改进建议,如果涉及会计人员的责任要一并提出,强调对造成损失或有重大过失会计官员的责任确定和处罚要求。 在 《年度决算审计报告 》专门有一章为 《对财务人员惩戒处分的要求和检查认定》,主要报告对被审计单位相关个人的惩戒处分要求和检查认定(审计署审计科研所,2011)。在报告过程、听证会质询及议会向政府问责时,会计检查院作为责任者要经常出席。

联邦德国的年度审计报告包括年度财政预算和资产总额审计的结果,以及关于联邦财政经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如提出关于政府下一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的建议、 针对国家债务和欧元危机的建议, 以及可持续发展的经济稳定措施建议(审计署审计科研所,2013)

我国当前的财务审计,更多的是合规性审计。审计署每年发布的中央部门单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四部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报告的主要部分,分为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两个内容, 其中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违反财务会计准则制度的事项。在决算草案审签意见书中,对于被审计单位已经按照审计要求纠正和调整的需要调整决算(草案)的问题,审计署只公布需调整的金额和占已审计决算金额的比例; 对于被审计单位未按照审计要求纠正和调整的需要调整决算(草案)的问题,审计署不仅公布需调整的金额和占已审计决算金额的比例, 还要披露具体的未调整事项和金额、 所违法的法规和审计署提请财政部批复决算前进行纠正和调整的要求。同时,将决算草案审签意见书送达财政部, 反映被审计单位对需调整问题是否已经纠正和调整。对于未进行调整的,审计署请财政部在批复决算前商该被审计单位予以纠正和调整,并要求将结果函告审计署。

通常认为政府审计包括财务审计和绩效审计。 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审计实行之后, 我国政府审计的业务格局虽然还是财务审计、 绩效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但是,其实质将改变,财务审计将回归真正的财务审计,即对政府财务报告进行审计,而非冠以财务审计而事实上却偏重于合规性审查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所谓回归,还有一层意思就是, 政府会计将能够对财务报告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而非重点针对特定方面特定领域寻找线索发现问题。我国当前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与其说是财务审计还不如说是绩效审计, 它主要以查找财政财务收支过程的问题为主,是典型的问题导向的绩效审计(审计署审计科研所, 2012)。 所以在实务中有人认为我国的政府审计就是绩效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或者说是合规性审计、绩效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而没有真正的财务审计。 结合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体系中保障国家经济和社会健康运行的 “免疫系统”功能,我国审计署开展财务审计应当兼具鉴证与监督的职能,财务审计报告一方面要对政府财务报告进行鉴证,对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框架编制,或者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按照公允表达财务框架编制发表审计意见(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2013),另一方面仍然延续在当前政府审计报告中提出存在的问题、 审计署的建议和整改措施、 整改责任和要求整改信息公开的做法, 发挥揭示、问责与监督作用。 那么,我国未来政府审计财务报告将可能是含有注册会计师财务审计报告, 与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 决算审签报告这些模式的综合的一种报告,既对政府财务报告进行鉴证发表审计意见, 又揭露问题,提出建议,推动部门改进和制度完善。

三、财务报告审计报告的运用

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只是完成了审计任务, 对于审计机关来说, 综合运用政府财务报告、 财务审计报告和其他报告,进行深刻分析和研究判断,为立法机关以及政府提出良好的治理策略和风险预警, 则更加显示审计机关专业性与宏观性的特殊优势。世界审计组织2011—2016战略规划指出:各国最高审计机关是本国民主制度的一个重要基石,在增强公共部门绩效,强化良好治理、透明度和责任原则的重要性方面发挥关键的作用,“彰显最高审计机关的价值和作用”是六项战略重点之一。 事实上,政府财务报告正是政府财务状况、运营风险和管理水平的反映,反过来,财务报告也为分析状况、 发现风险提供信息基础。 正如美国审计署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所说,“当联邦管理可能面对日益严格的预算约束, 同时必须尽可能有效率和富有成效地运营各个机构, 可靠的财务和绩效信息更是至关重要(GAO, 2014)”。 运用已审计的财务报表进行分析成为必然。

美国审计署在“支持国会履行法定职责,帮助改进绩效和确保联邦政府为人民谋福祉”的使命指导下,不仅开展审计工作,同时也在审计长的领导下承担研究工作。审计署充分运用财务审计以及其他审计结果, 开展重要主题的系统性、前瞻性的分析和研究,为国会和政府提供信息、发出预警和提出建议,帮助这些机构更加全方位地认识形势、更有效地应对风险和更科学地做出决策,堪称信息运用的典范。 美国审计署发布分析报告的形式并不限于审计报告, 而是包括审计报告、审计长声明、综合分析报告、信件、高风险目录等多种形式, 充分体现了美国审计署审计人员深厚广泛的专业知识、 正确的分析判断能力和深刻的洞察力以及政策敏锐。审计长声明是一种分析报告的形式。在联邦政府合并财务报告中,除了审计署的审计报告外,还附有审计长的声明。 该声明列示在“管理讨论与分析”之后和政府财务报告之前。 在2009年的审计长声明中,审计长不仅进一步说明了对联邦合并财务报告拒绝发表审计意见的原因, 还着重讲述了联邦政府面临的财政挑战(陈平泽,2012年)。 除了在财务报告中通过审计长声明和独立审计师报告反映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建议之外, 还以其他多种形式发布相关报告。美国审计署发表了《美国联邦政府债务概览》,对美国联邦政府债务的产生和分类、债务与预算的关系、债务评估和影响因素等进行了全方位的、动态的论述,并指出当前的联邦预算和财务报表没有给出长期财政前景的全貌。 2011年,审计署给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出了题为 《审计署关于政府面对的财政和绩效挑战的预期》的报告,结合注册会计师的执业特点,审计署汇报了政府2010财年财务报表审计结果,并向注册会计师协会表达“国家正面对着严峻的经济衰退和严重的长期财政挑战” 等最新的观点(陆晓晖,2014)。

我国 《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 (国发[2014]63号)提出了 “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分析应用体系”的任务。 以政府财务报告反映的信息为基础,采用科学方法,系统分析政府的财务状况、运行成本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发展水平。

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第2篇

一、概述

2013年,衡水市审计局认真贯彻实施《条例》,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做好相关政务公开工作,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审计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确保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运行。

一是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结合本局实际,修订了信息上网管理规定,明确了相关科室、岗位职责,使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有效保障;二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职能职责的要求把好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三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凡条例要求向社会公开的、不涉及秘密的文件内容和政策等都通过政府网站等平台向全社会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衡水市审计局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衡水市审计局子网站、机关政务公开栏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全年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本局子网站共公开41条政府信息,其中,政府门户网站15条。内容涉及机构职能类信息、计划总结信息、规范性文件信息、工作动态信息等,具体包括规范性文件2条、计划总结3条,工作动态类信息36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公众可通过衡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衡水市审计局网站查阅并全文检索;通过市审计局机关政务公开栏公布政府信息主要有机构设置、机关职能、业务流程等,全面展示我局机关建设、办事程序等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13年,本局未收到个人、公司、企业或社会团体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的申请。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未接到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也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来源于本局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有关费用纳入本局机关的财务管理,2013年,衡水市审计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本局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条例》要求和社会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强化;三是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化、规范化有待加强。

为此,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条例》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加强各职能部门间的协调配合,进一步作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培训,广泛宣传,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全局人员参加培训,重点学习《条例》等有关政务信息公开方面的法律、法规,充分认识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二是拓展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完善,围绕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重点,认真梳理,对适宜公开的内容全部公开,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政府审计报告 第3篇

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面临的风险

1.政府投资审计任务重、审计人员少、知识面窄。

由于县级政府投资审计工作正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目前我县审计机关工作人员不到20人,而从事政府投资审计的人员仅有3人,与此同时县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每年至少有100多个项目。显然审计量与人力配备不成比例。为按时完成任务审计人员不得不背道而进、快马加鞭,而所谓欲速则不达,过于失调的人员配备比例将势必降低政府投资审计的质量。

另外,政府投资审计涉及的审计事项复杂,涉及面广、专业性强,从事政府投资审计工作需要很强的专业技能,需要像企、事业单位的技术人员一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水平,但是审计机关目前具备工程、计算机、法律知识的人员较少,甚至可谓大量缺乏此类具有专业素质的优秀人才。

2.缺乏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全程审计跟踪。

目前我们的投资审计大多是事后审计,只在工程竣工后进行结算和财务收支事后监督,缺乏必要的事前预防和事中监控。建设方、施工方和设计方往往通过签证单、工程变更的形式,在基础超深、现场土石方、砼路面厚度的隐蔽工程方面增加大量的工程量,在使用建筑材料上提高标准,从而在政府投资工程上获取更多利润,仅仅只在竣工后进行政府投资审计结算和事后监督对投资立项决策、设计、施工过程难以施加影响,不能全面有效的起到监督作用,使审计的目标得不到落实。

3.送审的结算工程中,签证单盲目签证,事后补签,签证表述不清、准确度不够及时间性不强。

决算审核时工程量的计算依据主要是施工图和监理签证,而负责竣工决算审核的政府投资审计工作人员在工程施工时很少亲临现场,这就为隐蔽工程偷工减料提供了可能,行使了便利。

设计变更不规范,很多设计变更是事后签证。有的建设单位不重视设计变更,不办理审计变更的审批手续,没有正式的设计变更通知书,没有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和投资增减的记录,这就为审计工作造成极大的不便,难以确定实际费用的支出。

4.工程量计算不按国家统一规定,结算单价随意高套。

送审的工程项目经常不按国家统一规定的计算规则和竣工图尺寸计算。工程量少扣重叠交叉多算的现象频繁出现,由此造成竣工结算工程量增加而达到某些人多报工程价款的目的。

审计过程发现,部分施工方故意不执行规定的或合同约定的单价,随意高套。取费计算多加少扣。间接费和利润的计算,经常出现规定应扣减的项目少扣或不扣,而规定不允许增加的项目又尽量增加。在有些工程中主材的型号、材质在设计中不明确,除去规定的材料价格外,还有大部分采用的市场价,市场价和信息价一般都有一定的浮动,比如在一月份的《江西省造价信息》中,南丰42.5#水泥价格是460元/吨,而实际市场价格为420元/吨。甚至有一些材料价格是本地信息价上找不到的,这也给工程结算的高套提供了可能。

二、规避政府投资审计风险的措施和方法

要做好政府投资审计工作,首先要引进政府投资审计所需的工程技术人才,尤其是既要有懂工程技术人才、水利电力方面技术人才,最好是工程复合型人才。其次在不断提高现有投资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的同时注重对其进行职业道德培养,使审计人员坚守政治信念,严格遵守审计人员“八不准”廉洁从审;要加强竣工结算的审核工作,规避政府投资审计风险应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1.多到施工现场,对工程的施工进度进行跟踪,所有隐蔽工程均需政府投资审计的工作人员参与验收,两人以上签证,实行工程监理的项目应该经过监理工程师的签证确认。审核竣工结算时只有看到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和验收签证等手续完整、工程量与竣工图一致后方可列入结算。设计修改应由原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书和修改图纸,设计、校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证,重大设计变更应该经原审批部门审批,否则不列入结算。

2.竣工结算的工程量计算应依据竣工图、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等进行核算,并按国家统一规定的计算规则结算工程量。招标工程按工程量清单发包的,需一一核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然后对工程量清单以外的部分按合同约定的结算办法和要求进行结算。

3.对于结算单价随意高套,在审核时要严格执行定额单价。除投资包干的部分外,结算单价应按合同约定或招投标规定的计价定额与计价原则执行,一般执行当地当时的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单价。定额单价没有的项目应按类似定额进行分析换算,不可高套、不得随意乱估或重复计算。

4.注意对各项费用的计取,建筑安装工程的取费标准应当按合同要求或项目建设期间与计价定额配套使用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及有关规定执行,先审核各项费率、价格指数或换算系数是否准确,价差调整计算是否符合要求,后再核实特殊费用和计算程序。要注意各项费用的计取基数,如安装工程以人工费为基数,这个人工费是定额人工费与人工费调整部分之和。建筑工程按工程类别取费,计取基数不同的应分别计算。

5.材料价格的取定及材料价差的计算是否准确,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是很大的,在工程结算的审核中占有重要的位置。审核的重点首先是核查工程材料的规格、型号和数量是否按设计施工图规定,建筑工程材料的数量是否按定额工料分析出来的材料数量计取;其次,材料的预算价格是否按合同规定的数量计取;再次材料市场价格的取定是否符合当时的市场行情,特别应该注意的是当地定额站公布的材料市场预算价格是否已包含安装费、管理费等费用,若已包括则不应计取任何其他费用:对于工程复杂,施工期长的工程,当材料的价格随着市场供求情况波动较大时,应考虑是否按材料的价格情况进行综合加权平均计算;而对于本地建材市场没有或在信息价上找不到价格的材料,也应多到材料的发货地调查后再做核定。

实践证明,在基层开展政府投资审计意义十分重大,不仅有利于有效地规范建筑市场的秩序、提高工程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而且可以为政府节约投资、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因此,县级政府投资审计在做好工程竣工结算的同时,也应进一步加大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力度,对建设项目进行全程审计监督,确保政府投资项目监督到位,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审计在纠正损失浪费、节约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防止腐败发生等方面的作用。

(作者单位:彭泽县审计局)

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制度构建研究 第4篇

在民主社会中,真正的民主强调问责和参与,问责制包含三个要素:第一是承担问责的行为主体必须具有明确预期目标,第二是承担问责的行为主体必须向外界提供其在完成明确预期目标方面的信息,第三是具备对承担问责的行为主体实施制裁的能力。问责制需要了解问责行为主体在履责方面的信息,但是社会公众参与公共决策的方式和途径较为单一,由于交易成本和外部性的存在,个人的投票对选举结果概率的影响是微乎其微的,很多情况下搜寻信息的成本远远大于其收益,理性的选民往往选择不参加投票。此外由于选举机制的间断时间较长,一旦选举结束后,选民由于认知能力的限制,只能将注意力集中在某个特定的时间段,如果不能有效约束当选人的行为,就难以保证政治家能够信守承诺,而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制度的构建则是实现问责和参与的重要手段。

一、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制度的重要性

我国目前构建的政府审计制度在提高政府公信力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政府审计机构本身是政府的职能部门,从人员的任命到经费都不可能真正的独立,因此审计质量难以得到保证,一旦政府审计出现系统性失灵,则可能会使政府的信息进一步丧失其作用,审计结果也可能由于在政府的政治偏好下过滤对其不利的信息而失去价值。通过独立的审计师对政府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向信息使用者提供合理保证,以确定这些信息是可靠的,信息使用者通过一种间接而非直接使用政府会计信息来做出相应的决策。

1. 政府财务报告审计是维系社会信任的重要基础

政府会计信息系统的核心价值是维系人类社会之间的信任,增进政府的公信力和合法性。会计信息作为政府治理机制的重要信息源,本身也是治理过程的产物,在政府治理机制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反过来也受到治理机制其他方面的约束。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决策建立在其获取信息的基础上,其获取的信息大部分是经过加工后的第二手资料,决策者往往会对这种假借他人之手信息的可靠性和公允性存在疑问。高质量的审计工作是确保信息披露质量的一道防护墙,当社会公众在其决策过程对风险的感知提高时,而由于认知水平的限制以及偏差,往往寻求独立的第三方的建议以降低和规避风险,这时审计可以缓解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信息扭曲问题。

2. 政府财务报告审计是政府受托责任的延伸

政府财务报告是承载公共受托责任的重要载体,因此对其进行审计是政府公共受托责任的必要延伸。财务会计信息能否发挥信任功能的前提是信息本身是可信的。然而财务会计信息主要是代理人提供的,其本身是否可信值得怀疑。受托责任是民主社会的基石,在政府治理过程中,解脱政府的受托责任首先必须明确受托责任的范围以及之间的相互关系,分清受托责任的主体,即谁应承担受托责任、向谁承担受托责任、什么时间承担受托责任、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会计服务于受托责任目标,对会计信息审计是对政府各部门的再治理过程,对于政府的运转是至关重要的。所以,对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实际上是检查政府管理公共财政的业绩和社会的、政治的和经济的受托责任是否得以全面履行,政府是否按照法律规定有效地执行和控制公共财政收支预算,以及政府是否有效地开展工作等。

3. 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制度实现政府“善治”的重要手段

政府“善治”是政府治理的理想状态,是实现政府战略的工具和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过程,是实现公平和平衡发展的前提条件。随着政府治理环境和受托责任环境的日益复杂化,政府必须制定有效的政策予以应对,并通过持续监督以确保政策按计划实施,提高其执政能力,并向社会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政府善治是一个不断纠偏的过程,当一个组织未能实现既定目标或者按既定轨道正常运行,良好的治理系统应能够识别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根据识别的原因确定具体的纠正措施,并对这些行动进行跟踪,而对政府财务报告进行审计正是发现和纠偏过程中的重要节点。

二、政府财务报告审计的种类

审计是为各种职能服务的,存在不同的形式。政府与社会公众的期望差距是影响到社会公众对政府信心的重要考量因素,信息鸿沟将直接影响到公共信任水平,如何弥合这种期望差距就显得尤为重要,期望差距的弥合过程就是公共信任的伦理生态构建过程,公共信任危机将会导致政府合法性的丧失。受托人可能利用现有预算会计的缺陷,提供扭曲的会计信息,而社会公众因为其受教育程度等多种影响,难以利用政府的信息做出判断,这时客观上需要独立的第三方对财务报告是否公允列报提供审计,以减少这种信息期望差距。笔者认为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应扩展为以下几个部分:

1. 财务报表审计

政府财务报表是利益相关者进行决策和政府反映和解除受托责任的最基本依据。在市场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利益个体化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在这种“优胜劣汰”的生存环境中,政府官员等既得利益者受制于个体化思维,要其主动实现公共利益难以实现。在大部分社会公众无法也没有时间对政府公布的财务报告进行分析和监督时,通过审计无疑是减少代理成本的合理选择。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是由独立的审计人员对政府财务报告信息使用者提供关于报告可靠性的合理保障。合理保证的意思就是说审计人员试图确保财务报表避免重大误报。对潜在误报的重要性做出判断时,审计人员必须从质和量两个方面进行考虑。政府财务报表审计既包括对各个部门及机构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也包括对各级政府的合并报表进行审计。独立审计师对各级政府的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呈报发表审计意见,如果出具的是非标准的审计意见,必须提供额外的信息予以说明做出非标意见的依据。

2. 预算和法律的遵从审计

政府预算是政府重要的文件,在民主社会中,预算是限制政府权力的手段,政府部门也可以通过预算控制系统监控和比较实际执行结果,实现事前合规性控制的关键机制。从表面上看,公共预算是政府关于某个时期(例如一年)的收支问题,是一个技术问题,实质上公共预算是一个政府治理的问题,也是一个会计问题。建立独立于行政部门的审计机构,解决了传统意义上的行政隶属型审计的独立性缺失的问题,但人大监督机制和政府审计的监督机制对于广义的政府而言都是一种内部监督,都存在一定的缺陷,因此要实现人大监督、政府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有机融合,需要外部审计确保政府对法律和程序的遵从,使得审计能够介入到预算的全过程管理,保证政府在分配稀有社会资源的诚实性和预算执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如果预算执行结果和预算数出现较大的差异,则必须分析是可控因素还是不可控因素造成的,分析差异造成的原因,并对外公布,减少舞弊风险并防止浪费,真正发挥预算的硬约束力。

3. 政府绩效审计

制度的效率不在于其设计的效率,而在于其实施的效率。广义地说,政府所有的经济活动都会影响到社会资源的配置,在资源配置的过程中,审计逐步由单纯意义上的合规性的监督机制向具有价值增值功能的管理机制转变。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价制度更加注重结果导向和对社会公众需求的回应,成为政府部门进行资源有效配置、提高政府治理效率的一个重要手段。随着我国公共财政框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对公共支出强化绩效管理成为强大、高效公共财政的关键环节。绩效审计是在回应经济和政治压力下随着公共体制改革而发展起来的,实质上是传统的审计扩展后和管理咨询的混合物,两者之间相互作用,主要宗旨是满足社会公众和监管机构的信息需求,减少预算安排中的“水分”,改进业绩,满足绩效受托责任,政府为弥补“市场失灵”,保持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核心位置形成的服务。

4. 政府部门内容控制的审计

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交易成本使得分权成为必然,分权反过来需要通过治理安排和管理程序来解决控制问题,其主要的目标是减少代理成本。政府在其运作过程中,总是存在各种风险,缺少一些关键内部控制制度将导致严重的后果,风险管理也变得日益重要。所有的审计都强调健全的治理体系在政府中的重要作用,政府部门内部控制作为与政府目标密切相关的管理工具和重要的治理安排,其目标是对组织活动遵从一定的法律法规、内部管制和契约要求的实现以及对组织的财务和经营的合理性和完整性提供一种合理保证,有助于减轻风险,并最终实现其目标。具体而言,其目的主要确保:政府运营的效果和效率、财务信息的公允性、法律法规的遵从性、资产的安全性。

5. 其他审计

随着政府受托责任范围的扩大,审计的范围已经拓展到涉及民生的专项资金(如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等)、资源外包、政府采购、资产销售或私有化、契约管理和网络服务等领域,也可以根据宏观管理需要进行专题审计。审计人员通过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对各种专题出具审计意见,其他审计作为实现公共财政管理目标的手段和作为公共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功能是实现公共财政管理目标,减少财政风险,改进政府治理质量和控制。

三、我国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制度的现状及不足

目前我国政府对外发布的消息主要是年度预决算的执行情况,从这种意义上而言,我国尚未建立真正的财务报告体系,因此真正的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制度也未完全建立。

1. 审计报告与政府财务报告的分离

政府的预算和决算是政府专业的理财活动的结果,随之政府职能的扩张与政府预决算的复杂化,社会公众因其能力受限,很难判别内容的真实性或信息甄别成本过高,因此也很难直接利用这些会计信息做出理性的决策。我国的政府审计报告与政府单位及财政机关的财务报告或财政报告往往是分离的,究竟政府单位及财政机关的财务或财务收支活动是否合理、合法、合规,财政资金使用是否节约并产生应有的效果,以及政府工作是否有效率等尚难以知晓。

2. 政府部门的意识不强

信息是对外界的感知和辨识,辨识其“有害”时就避之,“有利”时就趋之和取之(肖峰,2010)。尽管对政府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意义不言而喻,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困难重重。政府官员的理性经济人性质决定了一旦其政策有负的外部性时,趋利避害的本性使其有强烈的动机选择通过较低的透明度,不披露或隐瞒相关信息,或者规避受托责任,更不愿意看到审计报告可能对政府产生的负面影响。低透明度增加了不确定性,扩大自身的自由裁量权,增加政府设租和寻租机会,最终将影响财富的重新分配,这种不公平的分配最终将降低政府资源配置的效率。从某种意义上而言,政府财务报告信息公开是基于管制动机选择下的理性选择,也是回应公众需求和国际组织的压力的必然选择,但是由于缺乏有效的信息甄别机制,社会公众面对这些经过过滤后选择性公开的信息,其既不会全部相信这些信息,也不可能完全忽略这些信息,而往往是处于一种“理性无知”的状态。

3. 审计期望差距不断扩大

由于政府会计改革的方向是双重的,一方面是基于现金制的预算会计体系,主要用于对预算资源的监督和管理,另一方面是基于权责发生制下的政府财务报告体系,其主要目的是向社会公众提供财务报告。政府财务报告信息的质量取决于会计准则或制度以及审计的质量,而审计师的独立性和专业技能又决定了审计的质量,专业技能的缺乏使得其在审计中的作用有所减弱。随着审计环境的变化,社会各界希望审计在政府治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对审计的期望不断提高,使得审计师与客户及社会公众的审计期望差距不断扩大。

4. 缺少配套的治理机制

任何一项改革都不是孤立的事件,必须植根于相关的文化和制度背景下才能实现其最终目标。在对政府财务报告的审计过程中,如果要充分发挥其作用,必须要与其他治理机制配套,如相应的政府财务报告的审计准则、对政府官员的惩戒机制。但是人们往往将焦点集中在腐败层面,还未树立绩效管理的理念,这可能会鼓励以规避风险的方式而不是绩效管理为导向的管理模式,缺少配套的治理机制,使得各级政府在信息不对称和监管机制缺失的情况下,很容易导致政府的行为产生异化。

四、我国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制度的建立

建立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制度的基本目的是向社会公众提供政府财务报告是否真实和公允反映了政府财务状况合理的保证,通过这种外部约束机制的实施,进一步降低政府在实现其战略目标的代理成本问题。

1. 明确外部审计的组织形式和职责安排

政府审计和社会审计各有所长,亦各有所短。目前我国政府审计属于行政型政府审计模式,其审计主体是作为政府组成部分国家各级审计机关,这种模式权威性较强但独立性较差,而社会审计的审计主体是各类社会审计机构,主要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其独立性较强但权威性较差。“我国应建立以政府审计为主、社会审计为辅的外部审计机制。我国政府审计是依据宪法和审计法确定的,具有较高的法律地位和广泛的审计监督范围,因此,外部审计机制必须以政府审计为主。”社会公众往往将外部控制因素看作是实现其需要的重要因素,对于一些业务,可以出于成本效益的原则通过购买审计服务的方式,包括人大监督、政府审计监督都可以借助社会审计的力量,如对政府单位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主要由社会审计来完成,以充分发挥社会审计的专长,实现政府审计和社会审计之间的优势互补。

2. 建立政府财务报告的审计制度

(1)建立完善政府财务报告的审计机制

由于政府的目标是向社会提供公共品和社会服务等,政府目标呈现多元化和相互关联的趋势,在这种较为复杂的环境下,政府自身没有内在的驱动力去进行外部审计,因此单纯依靠自发性的披露机制往往达不到预期的结果,必须构建一种强制性的披露机制,遵从查错一纠正一风险揭示的路径,引入独立的第三方进行审计和评价,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增加会计信息的使用效率,满足社会公众的期望,进一步体现审计的价值,弥合审计的期望差距。

(2)建立政府部门的内部控制审计制度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是确保政府健康运转的前提条件,内部控制通过其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五个要素的合理整合,以实现政府的目标。建立政府部门内部控制审计制度的主要宗旨通过检查、评估和报告内部控制操作系统和会计系统的结果,以实现内部控制的基本目标。

3. 明确政府审计的原则

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和绩效审计之间有许多共同的目标和技术,也存在一些关键的区别,财务报告审计是对政府财务报告公允性进行审计,其范围涵盖了政府所有的交易和事项,而绩效审计通常不是对政府整体的绩效情况作出一个全面评价,往往局限在存在缺陷或需要注意的某些单一项目、部门或者活动。在进行审计时,必须按照成本效益原则考虑引入风险导向为基础的技术识别政府的舞弊行为,即对可能存在问题或绩效有潜在提供的领域进行审计,同时引进以结果导向的审计,以确保审计能够覆盖相关的风险。

4强化对审计报告的利用机制

政府违法成本低廉导致政府预算失去了其内在的价值,应该强化对审计报告的跟踪和利用机制,加强对公共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方面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会提出相关的建议,及时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及时反馈给管理当局,对于审计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要严惩不贷,对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设计执行中的缺陷要进行整改;另一方面必须建立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及时将相应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告对外进行公开,并建立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实行再审计制度。

结语

政府审计报告 第5篇

2020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查报告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审计局的坚强领导下,县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大力推进审计法治建设。

一、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县审计局认真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审计在保障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一是加强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对全县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重点关注项目落地、资金保障、简政放权、政策落实、风险防范等方面政策措施的贯彻情况和效果,有力推进资金到位、项目实施和政策落地,保障政令畅通。二是加强财政审计。对有关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和财政决算情况进行审计,重点查处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放管服政策落实、公务支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强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组织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保障性安居工程、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政策落实等进行审计,重点关注政策落实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切实维护群众利用。四是加强重点项目审计,促进规范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五是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组织对部分党委政府、县直部门及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情况进行审计,促进领导干部依法用权、依法履责。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改革开放、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扎实办好民生实事、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从严治党;

我们要深刻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行动和工作成效上。

二是围绕贯彻落实全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审计客观公正、包容审慎地评判改革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担负起新时代审计工作责任使命,服务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完善依法决策工作机制。

审计局党支部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凡是涉及局内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审计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重大决定,均召开党支部会议、局务会议和审计业务会议等集体研究决定,并注重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保障各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

按照合法合规、完整统一、便于操作、责任清晰的要求,建立健全各类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集体审议、编号、印发、备案的流程管理,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发的程序化、科学化水平。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贯彻落实新审计理念。

在审计执法中坚持围绕中心与服务大局相统一、依法审计与文明审计相统一、坚持原则与客观求实相统一、移送问责与容错免责相统一、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统一、维护规范与促进发展相统一的“六个统一”的审计理念,坚持用实事求是、包容审慎的态度看待改革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

二是加强审计项目审理工作。

实行专人对口联络、全程跟踪服务、线上线下结合、项目清单化管理的审理工作模式。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夯实纪律制度基础。

修订并完善了《**县审计局外勤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认真执行审计进点前廉政谈话、审计期间廉政巡查、审计结审后廉政回访等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和“四严禁”工作要求,督促审计人员牢固树立规矩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

二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要求审计人员站在讲政治高度,对标党纪党规,狠抓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六、全面提高审计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局主要领导主持党支部会和学习会,研究讨论依法行政工作、审计法治建设,局领导带头、全局干部参与学习《宪法》《审计法》,推动两法贯彻落实,强调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按照宪法规定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二是抓紧抓实法治学习教育。

将法治学习教育培训作为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紧密结合审计大讲堂、全省审计法治工作会议、法宣在线学习的平台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活动。

三是持续深化法治宣传活动。

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充分运用单位显示屏、展板等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年。县审计局将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审计局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各项工作部署,不断深化审计法治建设。一是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陕西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紧密围绕**经济发展大局,加强对重点审计任务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保障政令畅通;加强扶贫审计,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加强民生资金和重大项目审计,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守法守纪、秉公用权。二是提升依法审计能力水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历次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审计法治建设,不断规范审计执法行为,创新审计普法宣传,提升审计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审计的能力水平,充分发挥审计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县审计局

政府审计报告 第6篇

【关键词】政府会计;政府审计;动态协调;制度优化

一、前言

近几年,国家对政府的会计和政府的审计等方面都进行了改革,并且制定了权责发生制度和政府综合才报告制度,并且已经逐渐成为了我国政府部门提升其自身管理职能的重要手段和必然途径。充分认识和了解政府审计和政府会计之间存在的区别和内在的联系,有效优化和协调政府内部的运行机制,有效改进政府信息的质量和真实性,提升政府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对政府部门的运作做出实时监控,这些都是优化政府社会资源配置的方法和手段,有效维持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强力措施。

二、政府会计优化改革

在政府的整体管理过程中当中,政府会计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对政府会计进行优化和改革能够有效的防止腐败的情况发生,同时还能够降低政府的成本开支,增强政府的治理能力。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第一,公共治理和政府会计之间的存在着很强的反作用,当政府整体管理系统不断发展到最靠近理想的阶段时,对于公共治理来说政府会计具有较强的制约作用,因此,可以加强廉政建设,完善政府自身所具有的公共治理能力。第二,政府管理和会计之间存在着相互制衡和相互牵制的关系,强调了相关资源的配置效率,增强信息的公开和透明度,能够真实的体现政府管理绩效的客观性。第三,背逆行为能够被政府会计有序运行在某种程度上进行管制和约束,构建完整的监督管理机制能够加强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制,这是最重要的基础。

三、政府审计优化改革

政府审计是制约政府相关公共权力的重要的合法运行手段,也是受托责任的内在要求。在政府治理和政府审计之间存在的关系从另外的一个角度来看,能够充分的体现出四种角色的作用:第一,公共会计师的作用,为了能够有效的提高公共组织的透明度和受托责任等方面而提出的报告。第二,研究型组织的作用,针对区别项目运作和公共部门所提供的信息进行不断的挖掘和不断的创造。第三,管理顾问的作用,与公共组织进行有效的合作,针对组织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完善和改进。第四,裁决者的租用,对政府相关公共部门组织的行为作出合法性的评判。政府审计能够对经济活动做出科学、合理的控制、评价和审计等监督和管理的行为,并且针对于此对公共资金的安全加以保护,并且能够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良好发展和聘问的运行。

四、政府会计与政府审计的动态协调和制度优化

履行公共受托责任,协调政府会计和审计的共同发展,并实时监测公共资金转移过程,实现良好的公共治理,也需要政府会计和审计的动态协调。因此,政府需要大力挖掘政府在政府会计改革的一个不可预知的力量审计,看到政府审计在政府会计准则的建立和完善的能力,为政府和政府审计协同优化提供技术支持会计的必要性过程的参与。政府审计与会计作为一种国家政府的治理体系在不同的情况下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具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对双方的协同优化将不可避免地在治理体系中起到增值的好处。随着政府会计改革的深化,政府逐步建立完善的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形成了政府管理制度的基础和环境变化的相关因素,对政府审计在这样一个开放的、多变的治理环境积极进行同步优化调整,以适应时代的变化,为了实现同步优化协调监督和政府会计改革,改革是当前面临的一个主要挑战。良好的内部环境和绩效治理体系需要政府审计与政府会计的协同、整合和共同发展。政府治理不需要政府会计内部监督和制衡,需要提供有效的信息披露和绩效评价,并在基本信息机制中发挥作用。全面、完整的会计信息披露,使政府会计制度能够有效地降低政府行为中潜在的逆向选择行为,避免道德风险因素。这有助于产生和完善高效、透明和负责任的政府建设,促进良好治理的发展。

五、结语

综上所述,为了能够有效的改善我姑政府部门财政相关管理的透明化,一定要坚持不懈的进行改革,有效保证从业人员和专业性和有足够的政府审计人员参与其中,从“静态”转变到“动态”的过程中去,是有效解决我国政府审计和政府会计相关制度优化和平衡性的重要措施。

参考文献:

[1]崔学刚,叶康涛,荆新,刘子琰.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改革与国家治理——第六届“政府会计改革理论与实务研讨会”综述[J].会计研究,2015,07:92-95.

[2]蓝天龙,左良伦,张铭.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推动会计改革与发展——会计与“十三五”规划发展理念大家谈[J].会计研究,2016,01:5-18.

政府审计报告 第7篇

(一 ) 有利于审计价值最大化

2014年11月初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签署命令 , 解放军审计署由总后勤部划归中央军委建制, 27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22条意见, 审计在树廉政、反腐败、推进法制、维护民生、促进发展的工作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政府审计的重视程度逐渐提高, 而随着工作量的加大, 凸现的是审计资源短缺的问题。因此, 一份高质量审计报告的作用不仅在于发现问题、揭露问题、提出审计建议和作为审计决定依据, 其合理的结构安排 (如去除无关的背景和被审计单位介绍, 增加被审计单位解释段) 和报告路径更是审计的独立性、权威性和时效性的保证, 也能有效提高审计的效率和效果, 减缓有限审计资源与繁重审计任务间的矛盾, 从而实现审计价值的最大化。

(二 ) 有利于塑造审计机关的良好形象

2003年6月25日李金华审计长全文公布了牵涉许多重要部门的审计报告, 并点名批评了四家中央部委, “审计风暴”由此开始。而随着一次次“审计风暴”的过境, 媒体对政府审计的态度也由开始的大力赞扬变成了质疑, “屡审屡犯”、公众“审丑疲劳”等负面报道铺天盖地, 原因在于公众没有看到政府审什么、怎么审、为何审、也没有看到对应到处理、处罚措施和双方的交涉。因而, 觉得政府审计只查不审, 雷声大雨点小。因此, 加大审计公开力度, 提升审计产品质量, 以适应审计报告多方利益相关者及信息需求者的需要, 对提高审计的公信力、塑造审计机关的良好形象也有重要作用。

(三 ) 有利于提升政府审计能力

高质量的审计报告是从审计的源头抓起, 而不是等到审计工作结束, 初稿形成再进行整理和控制。因此, 质量控制的过程会对审计人员提出全方位的要求, 比如审计前对被审计单位进行资料收集、背景和环境了解要全面, 抓住存在潜在问题的关键部分深入分析;善于利用计算机审计技术和审计模型, 验证要精准;现场审计时保持审慎的态度和专业敏感性;审计调查时除计划调查内容外发现新的审计线索等。这些详细的要求都是为最终撰写审计报告做铺垫, 一份高质量的审计报告背后, 能使每一位审计人员的工作能力都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二、 政府审计报告质量常见问题分析

(一 ) 审计报告篇幅冗长 , 披露内容宽泛

报告冗长会加重管理者负担, 扩大决策错误的风险。管理层要在短时间内了解一份审计报告的主要内容、关键问题并做出决策, 篇幅过长需要管理层自己去筛选有用的信息, 而管理层对审计过程并不清楚, 容易做出错误的判断。审计人员应在撰写审计报告前做好精加工和归纳工作, 而不是将繁重的审计内容进行复制性的描述。

此外, 审计报告开始往往有被审计单位的情况介绍, 这一部分旨在让报告阅读者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 为决策做参考。但部分审计报告会对被审计单位介绍过于详细, 不分巨细, 洋洋洒洒满篇介绍。这种做法首先是一种资源浪费, 其次是对该部分的真实性判断没有责任要求。背景介绍中的数据审计人员是否负有责任, 如果有责任, 是否要占用本已不足的审计资源去确保背景资料的真实性;如果没有责任, 这部分资料的真实性无法保证, 对报告阅读者的参考价值将大大降低。

(二 ) 审计发现问题定性不准、原因分析不透

问题定性反映出的是对问题本质的判定, 同时和审计整改效果也有着密切的关系。一方面, 部分审计人员存在对审计问题描述不清, 或出于胜任能力不足, 或出于责任心不足, 概括地说“基本真实”、“总体合规”, 放大了审计的风险;另一方面, 部分审计人员为出丰富审计成果或提高报告关注度, 容易将问题拔高, 要求过于严苛, 例如将工程结算资金的合理范围差异认为是浪费国有资金, 要求追回等, 这会造成审计的整改效果不佳。

上述审计报告只是描述问题, 而不是分析问题, 遗漏了根本性的原因。有时候会影响报告阅读者的判断, 对问题的严重性理解产生偏差。如涉及资金虽然重大, 但大多是历史的遗留问题;资金量虽然小却是性质恶劣的普遍问题等。这种以偏概全的问题描述, 可能会造成相关责任人逃脱惩戒、上级管理部门不了解真实情况, 没有采取根本性的措施, 使整改工作浮于表面。

(三 ) 审计建议空洞或可操作性不强

审计建议的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 首先是内容空洞, 空话套话较多, 被审计单位收到整改意见后不知从何下手。如“加大对该问题的重视程度”、“加强对员工规范操作的意识”等。 建议空洞反映出的是审计人员对问题分析不透彻, 无法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审计整改意见。其次是建议的操作性不强, 一是没有考虑到被审计单位的客观情况, 比如A银行有高比例的财政资金, 若按要求整改则要造成资金的大量划转, 影响其发展;二是只从审计角度出发, 没有兼顾实际情况, 比如在被审计单位与施工方签订合同并付款后, 审计机关认为工程项目资金过高要求追回, 而在被审计单位和施工方无其它利益关系的情况下, 资金追回的难度将非常大;三是提出的审计建议超出被审计单位权利范围, 比如该建议的实施方应是单位的上级部门, 被审计单位想整改却不具备能力。

(四 ) 文字表达方面存在常识性错误

文字表达上存在两方面问题, 首先是表达, 体现为前后“基调”上的自相矛盾 , 比如审计结论是正面的 , 但后文的审计发现部分却指出被审单位存在严重的问题, 或者审计发现的问题只是一般性问题, 审计结论却写的较为严重, 审计的发现、结论和建议没有做到前后贯通, 相互呼应。其次是文字上的错误, 如漏字、错字、数据不一致等问题, 体现出的是撰写者责任心不强, 以及复核工作的缺失。

三、 政府审计报告质量控制的策略建议

(一 ) 完善报告质量控制制度

1. 加强审计报告复核力度。审计复核是审计机关质量控制的基本机制, 确保报告质量的同时也培养了审计干部严谨踏实的工作作风。在三级复核的制度中, 每个层级的把关都有可能发现新的问题, 不仅要复核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 审计方案的制定、调查取证过程、工作底稿、审计日志记录等都是复核的内容。因此, 基层的审计机关要有健全的审计复核制度和明确的操作规范, 坚持“全面复核, 突出重点”的原则, 使复核工作达到规范化、制度化。最后, 复核的人员安排上要注意层级和部门的关系, 不使复核工作流于形式。

2. 健全报告质量责任追究机制。随着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 问责机制也逐渐制度化, 从普通审计人员、审计组长、复核人员、部门领导到单位主要负责人, 都要有各层级明确的责任, 确保各质量控制环节无监督的缺失。同时, 要强化报告撰写、审核流程的控制, 将责任评估工作前移, 避免事后的责任推诿。责任追究机制要求有配套的报告质量检查工作, 建立上级对下级的定期抽查和审计机关间的相互抽查, 在问责的具体操作上还可以引入申辩机制, 并将结果纳入绩效考核中。

(二 ) 报告格式规范 , 主体内容精简 , 突出重点 , 言之有物

根据《审计机关审计报告编审准则》的规定, 审计报告的格式要求包括如下几点, 第四条:“审计报告包括下列基本要素: (一) 标题; (二) 主送单位; (三) 审计报告的内容; (四) 审计组组长签名; (五) 审计组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报告的日期。”第五条:“审计报告的标题应当包括被审计单位名称、审计事项的主要内容和时间。”第六条:“审计报告的主送单位是派出审计组的审计机关。”第七条:关于审计内容的要求, 包括审计的范围、内容、方式、起讫时间, 被审单位基本情况和承诺情况等七个部分。

《编审准则》中对审计内容的披露范围较广 , 因此 , 要求审计人员精炼语言, 抓住重点问题进行描述和评价, 不可洋洋洒洒泛泛而谈。准则的要求弹性较大, 如介绍基本情况部分“财政财务隶属关系, 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情况等”, “实施审计的步骤和采取的方法及其它有关情况的说明”, “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及其评价意见”。这种弹性较大的内容披露要求审计人员运用职业判断对搜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和加工, 对繁琐的信息进行提炼后写入审计报告中。在报告内容的选择上可以借鉴《审计机关审计评价准则》第九条的标准, 即“审计机关对下列事项不作评价: (一) 超越审计职责范围的事项; (二) 证据不足、评价依据或标准不明确的事项; (三) 审计过程中未涉及的事项。”

(三 ) 提升审计人员综合素质

人的作用始终是决定性因素, 审计人员的素质高低对审计报告质量和风险都有着根本性的影响。因此, 提升审计人员的审计能力、职业道德水平是审计机关的一项长期常规性工作。首先, 加强道德教育, 审计人员应摆正心态, 既不能不负责任、舞弊传统, 也不能为求政绩夸大数据或损害被审单位利益。其次, 定期对审计人员进行后续教育和专项培训, 以应对新事物的产生和发展, 如具体的岗位培训、审计技术方法培训、计算机系统审计培训等。最后, 审计机关要合理安排审计资源, 体现在审计项目选择上, 平衡上级交代任务、政府安排工作的时间与资源配置, 以及突出众多项目中的重点项目审计, 让审计人员处于合理岗位, 在工作中学习进步。

摘要:随着改革发展不断深化, 审计工作在推动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政策贯彻落实、维护经济秩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审计报告是政府审计工作的最终反映, 科学规范的审计报告对审计工作总目标具有重要的辅助作用。文章通过对审计报告质量控制意义的阐述, 分析了政府审计报告现存的常见问题, 最后依据报告目标, 从报告的结构、语言规范和主体内容处理方面, 提出了控制政府审计报告质量的若干意见。

关键词:政府审计报告,常见问题,控制策略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S].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令第8号, 2010.

[2]审计机关审计报告编审准则[S].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令第2号, 2000.

[3]郑石桥, 尹平.审计机关地位、审计妥协与审计处理执行效率[J].审计研究, 2010 (6) .

政府审计报告 第8篇

本文按期刊检索方法, 对中国期刊数据库, 以 “政府绩效审计”为篇名, 对具有代表性的核心期刊 《审计研究》的文章数据作为样本进行精确检索, 另外包括少量其他期刊具有代表性的研究性成果。从侧面可以发现理论研究与审计实践还没有很好的衔接, 不能给审计实务强有力的支撑, 该方面的研究及其成果已滞后于绩效审计实践, 难为绩效审计实践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指导。

具体选取2 篇相关论文进行分析概述

1. 1《国际政府绩效审计研究一个文献综述》。刘秋明 ( 审计研究2007 年1 期) 。

1.2《我国政府绩效审计综述》。谭文超 (山西财经大学) 。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5年第一期)

2 政府绩效审计内涵

2. 1 国外绩效审计内涵: 。最早于1977 年, 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发表的 《利马宣言— 审计规则指南》就提出了绩效审计的概念。美国最早提出 “ 3E” 审计, 后又改称绩效审计; 加拿大称综合审计; 澳大利亚称效率性审计。1986 年, 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发表的 《总声明》统称为绩效审计, 其核心就是 “ 3E”审计, 即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

2. 2 国内绩效审计内涵。各机构和学者对绩效审计定义的说法不尽相同。王会金 ( 《发展中的我国政府绩效审计》2004) 提出:政府绩效审计是指由独立的审计机构和人员对政府部门、单位或项目的经济活动进行审查, 分析评价其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益以及所取得的效果是否与预期目标相一致, 以进一步改善经济管理工作, 提高政府部门、单位或项目绩效的经济监督活动。陈朝晖 ( 《浅谈西方政府绩效审计的理论缺陷》) 认为定义存在理论缺陷: 绩效审计的定义中隐藏着太多的理想状态的假设。绩效审计师迄今还没有一套公认的, 可接受的管理标准可以使用, 仅依靠原有的经验做出判断。

3 中国政府绩效审计的现状

现阶段, 我国审计工作以传统的财务审计为主, 缺乏绩效审计。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 政府审计工作的重点也发生了转变, 绩效审计工作逐步展开。但起步较晚, 我国目前政府绩效审计处在小规模视点的阶段。审计机关现在的首要任务仍然是将反腐败放在第一位, 政府绩效审计工作的工作难度经常是由于人力、物力以及财力和时间的不够充裕而导致绩效审计工作不能正常顺利的展开。

4 中国政府绩效审计发展问题

首先是对政府绩效审计缺乏科学的认知, 部分审计人员素质不高。部分审计人员对绩效审计的认知还停留在基础审计, 而且审计人员存在知识结构单一, 视野相对狭窄、缺乏评价政府工作绩效意识、知识及技能不高等缺陷。

其次是法律法规不健全, 缺乏一套科学的绩效审计评价体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政府对人民托付的资金进行完整、有效的经营和管理, 而现有法律法规的欠缺, 以及相关制度的滞后, 使这种受托责任关系难以得到保障。因为绩效审计存在复杂性和特殊性, 导致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适用于绩效审计。

5 构建中国特色政府绩效审计的对策

首先, 提高广大政府审计工作者对绩效审计的科学认识。在政府审计部门从审计工作人员的思想及工作态度上开展绩效审计的宣传, ; 并且需要对审计人员的结构进行优化, 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 培养能够独当一面的绩效审计工作人员。加强对审计人员后续教育工作的培训, 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水平, 这样不仅能够优化绩效审计的理论研究, 更能突出绩效审计的实践工作研究。

其次建立健全的政府绩效审计的法律法规以及制度体系。审计的基本原则就是依据相关制度和法规来开展绩效审核, 只有将绩效审计给规范化, 审计人员才能做到有法可依。

6 结论和思考

我国政府目前的绩效审计理论基础带构建, 评价体系待探索, 运行机制待完善, 执业人员待提升。正如上文所述状况, 我国的绩效审计理论研究滞后导致绩效审计实践也不能很好地发展, 两部分研究力量不能很好衔接, 对此可以把专业的高素质审计实务人员与专家学者有机地结合, 组建全新的研究力量。研究机构可以吸收社会审计组织和政府审计部门人员, 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也可到审计实务工作前沿承接绩效审计项目, 探索审计实践中的问题, 两种力量形成良好循环互动关系。

总之, 我们要把政府绩效审计作为一个独立的审计类型来进行探索。既要积极借鉴国外经验又必须从我国实际国情出发, 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的政府绩效审计之路。

摘要:政府绩效审计源起于20世纪30年代, 70年代之后在美国、加拿大等国蓬勃发展, 出台了相关法律将其定为法定审计, 并取得了一些成果。而我国对政府绩效审计的研究总体上处于起步阶段, 正在逐步替代传统的财务审计。本文对国内绩效审计研究情况进行了整理, 按照研究文献的内容, 结合我国这一现象进行分析, 对我国的政府绩效审计进行综合论述, 并针对其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对策。

关键词:政府绩效审计,我国政府绩效审计,问题和对策

参考文献

[1]汤云为.国家经济效益审计的几个概念.审计研究, 1986.4

[2]王会金.发展中的我国政府绩效审计.中州审计, 2004.11

[3]陈朝晖, 浅议西方政府绩效审计的理论缺陷.江西审计, 1997 (9)

政府审计报告 第9篇

关键词:绩效审计,经济性,效率性

绩效审计主要是对一个组织利用资源的经济性 (E-conomic) 、效率性 (Efficiency) 、效果性 (Effective) 进行的评价, 所以很多西方国家也称之为“3E”审计。绩效审计的重点不仅以资金量的大小来考虑, 更要以财政资金项目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力来考虑, 真正搞清楚资金安排是否适当。

一、绩效审计的发展沿革

美国的绩效审计主要包括三部分:经济审计、效率审计和项目审计。经济性和效率性审计包括确定:1.机构是否经济地和高效率地取得、保护和使用它的资源;2.低效率和不经济情况产生的原因;3.机构是否遵循了与经济性和效率性有关的法律和规章。项目审计包括确定:1.达到立法部门和其他权威机构所确定的预期成果或收益的程度;2.组织、项目、活动和功能的有效性;3.机构是否遵循了与项目有关的法律和规章。经济性和效率性审计与项目审计在美国既可以独立进行, 又可以相互结合对一个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在加拿大, 审计公署把传统的财务审计与绩效审计结合起来, 用综合性的审计工作方式实施审计。因此, 综合审计既包括检查和评价被审单位遵守法律法规及会计准则的情况, 又包括检查和评价被审单位的绩效情况, 这里的绩效情况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公款开销时, 经济性、效率性达到什么程度;二是有关项目达成目标的效果性如何。

在英国, 国家审计署出版的《绩效审计概要》中对绩效审计的三个要素———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作了明确的解释:“经济性, 是指在适当考虑质量的前提下, 尽量减少获得和使用的资源的成本, 即少支出;效率性, 是指商品、服务和其他结果及其所使用的资源之间的关系, 即一定的投入所能得到的最大产出, 支出合理;效果性, 是指项目计划或其他活动的预期结果和实际结果之间的关系, 即商品、服务和其他结果在多大程度上达到既定的政策目标、经营目标以及其他预期效果, 支出得当。”英国绩效审计的内容与美国的绩效审计基本相同, 但在英国的绩效审计实践中往往将这两个方面结合起来对某个项目或某项活动进行综合评价。

瑞典的绩效审计侧重的是效果审计, 总目标是检查政府以及由政府资助的经营活动的成果。总之, 加拿大综合审计与英美两国的绩效审计基本相同, 瑞典侧重效果审计。

我国政府审计始于1983年, 主要是指国家审计机关对政府及其隶属部门、事业单位发生的经济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评价。应该说, 从1983年到目前, 我国政府审计在监督财政财务收支, 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迫切要求审计机关不能再局限于传统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而应全面开展绩效审计, 即今后政府用钱要经审批, 花钱后产生的效益要监督, 监督后形成的责任要落实到人。

绩效审计其实也并非新生事物, 从世界范围来看, 在20世纪40年代, 以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为代表的西方国家的政府审计就已开始进入以绩效审计为中心, 绩效审计与财务审计并存的现代审计阶段。我国开展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也体现了绩效审计的某些特点, 但从广度和深度上仍难以满足需要。那么到底什么是绩效审计?用一句话来概括, 绩效审计主要是对一个组织利用资源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进行的评价, 所以很多西方国家也称之为“3E”审计。绩效审计的重点不仅以资金量的大小来考虑, 更要以财政资金项目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力来考虑, 真正搞清楚资金安排是否适当。

二、我国绩效审计的发展严重滞后

我国审计理论界在20世纪80年代初国家审计制度建立不久, 就开始探讨绩效审计问题, 并提出我国审计工作应该向绩效审计方向转变。国家审计署对此也一直持积极态度, 倡导和鼓励审计机关在审计实践中探索和开展绩效审计。但在2002年下半年针对我国审计体制问题所开展的一次问卷调查结果显示, 我国审计机关目前仍主要是以真实性和合法性审计为主, 很少开展绩效审计。

(一) 现行审计监督体制存在严重缺陷

长期以来, 各级政府花钱一直遵循一个惯例:每年“两会”期间, 政府先拿出一个财政预算, 然后由人大表决通过。但以后钱用到了何处, 是不是产生了预期的效果, 却很少有人知道。由于缺少有效的监督, 一些部门将财政资金当成“摇钱树”, 本着“公家的钱, 不花白不花”的心态, 随意支出, 往往劳民伤财却并没有产生多少积极的效果。根据我国《宪法》和《审计法》的规定, 我国目前的审计体制是行政型审计监督体制, 实施审计的主体实际上仅是政府下的一个部门。审计署南京特派办审计理论研究组王景东认为, 这种体制存在先天不足, 妨碍了审计监督的独立性, 不利于国家审计对国家行政机关行使公共资源的配置权和执行权的制约与监督。把国家审计放在行政框架内, 在实践中审计、财政、税务在各自的监督活动中行使各自享有的行政权, 无法体现国家审计的最高监督。即使进行绩效审计, 由政府下属审计部门向人大提交绩效审计报告, 也要经过政府选择决定, 这实际上是“自己审计自己, 其独立性和公正性不能从根本上得到保证”, 难免出现走过场现象。而且, 在现实的审计工作绝大部分属于“事后审计”, 即便查出些问题, 原先项目的有关责任人要么换岗、要么退休, 审计机关最终得到的很可能只是一堆看似“证据确凿”却“无用”的数据。

(二) 绩效审计结果的处理无法可依

监督政府花钱, 绩效审计完善了财政资金的监管链条, 但是, 如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怎样追回损失的国有资产等都没有相应规定。有学者提出, 不妨实行“上审下”, 即由上一级的审计机关来负责对下一级政府的审计。“这样虽然避开了政府对审计机关的羁绊, 同时也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和行政成本增加的问题。”深圳市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杨立勋认为:“要想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 审计机关就不能依附于各地方行政机关, 而应该是独立于各地方行政机关, 直接受上一级审计机关的垂直领导”。也有学者认为:当前, 国家审计监督的法治化需要解决的是独立性和公开性两大难题, 独立性是审计的灵魂。同时, 有步骤地推行审计公告制度, 保持国家审计监督的公开性。

绩效审计应作为充分发挥审计机关作用、拓展人大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制度确立下来。对审计出的问题, 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并尽快建立健全绩效审计的评价标准体系, 把绩效审计结果与经济责任、行政监察等结合起来, 解决审计结果处理不到位的问题。据了解, 目前我国施行的《审计法》颁布于1995年, 随着我国政治、经济环境改变, 审计监督、执法的客观环境和条件都发生了很大变化, 修改、补充《审计法》的部分内容已变得十分迫切。

三、我国对发达国家绩效审计的借鉴与思考

审计署“十五”规划已明确提出我国将积极开展效益审计, 我国理论及实务界正对如何开展效益审计进行研究和探讨。美国、加拿大、英国、瑞典四国在绩效审计方面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上均处于世界领先水平, 他们的成功经验值得学习和借鉴:

(一) 绩效审计的内容

四国政府绩效审计的内容表明, “3E”审计是绩效审计的基本内容, 结合我国的情况, 笔者认为, 我国的绩效审计应当是对国家公共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审计;审计的重点是以揭露重大的损失问题为主, 重点揭露财政资金使用过程中因管理混乱、决策失误和由于法律、法规、制度不完善而造成的重大损失。

(二) 绩效审计的规范建设

绩效审计规范主要是指绩效审计准则和其他规范。四国绩效审计规范建设的实践表明, 建立并不断完善绩效审计准则和相关规范是确保绩效审计质量及其有效开展的重要条件。因此, 应在开展政府绩效审计的同时, 积极着手绩效审计准则的建设。从我国的情况看, 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 在总结我国已有经验和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一些初步的规范;第二个阶段, 在不断完善初步规范的基础上, 形成绩效审计准则和具体的操作指南。

(三) 绩效审计标准的建立

从四国绩效审计标准的比较和分析中可以看出, 绩效审计标准的制定是国家审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绩效审计标准具有规范和引导被审计组织经济行为、评价责任者经济及社会责任的功能。因此, 我国的绩效审计标准应是在充分总结我国财政审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 借鉴以上国家的经验, 建立具有中国特色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有利于国家公共财政资金审计监督的标准体系。这个标准体系应按财政收支渠道、收支程序、分解项目加以确立, 并且可以量化, 便于操作。

(四) 审计人员结构的多元化

从四国的政府绩效审计实际操作来看, 审计人员结构的多元化是政府绩效审计得以顺利开展的根本前提之一。因此, 为保证我国政府绩效审计全面有效地开展, 必须通过各种渠道加强人才流动, 将那些不适应新的审计要求的人分流出去, 同时积极吸收相关的专业人才, 使其中工程、技术、法律、管理、信息等专业的人才占相应比重, 促进审计人员结构的多元化。

参考文献

[1]邢俊芳, 陈华, 邹传华.最新国外绩效审计[M].北京:中国审计出版社, 2001.

[2]王光远.管理审计理论[M].北京:中国人民人学出版社1, 996.

[3]钱世昌.瑞典模式与效益审计[J].中国审计信息与方法1, 998 (8) :45-46.

[4]齐国牛.绩效审计术语的概念及使用问题[J].中国审计, 2001 (12) :15-16.

[5][英]约翰.格林.绩效审计[D].北京:中国商业出版社1, 993.

[6]姜海鹰.英国审计署的绩效审计工作概览[J].中国审计, 2003 (13) :72-73.

政府审计与民间审计期望差距研究 第10篇

民间审计是由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的注册会计师组成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审计。它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 由于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以及资本市场的形成应运而生的, 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是商品经济条件下社会经济监督机制的主要表现形式。

从政府审计和民间审计的定义中均可看出, 审计产生的前提是受托经济责任关系的确立。正如美国著名会计学家查特菲尔特所认为:“17 世纪公司的出现, 使有利害关系者对与账簿分离的独立的财务报表的需求更为强烈, 这是因为, 债权人和股东均需要得到与他们的投资有关的资料。但是, 由于公司管理部门与股东之间潜在的利害冲突, 股东对公司管理部门提供的财务报表常常抱有怀疑, 因此需要进行审查, 以证实其可靠性。”

一、审计的微观需求

在受托经济责任关系确立的基础上, 目前有三种假设来描述审计的微观需求, 分别是代理论、信息论和保险论。

在代理关系中, 委托人面临两难选择:如果将代理人的报酬与其工作业绩联系起来, 一方面会激励代理人更积极地履行管理的职责, 但与此同时, 也可能使代理人产生粉饰财务报告, 虚报经营业绩的动机。如果将代理人的报酬固定, 代理人履行职责的内在动力必然受到削弱, 势必降低工作的积极性。因此, 如果用有刺激的报酬安排再配以对财务报告的独立审计, 既能激发代理人的工作热情, 又能遏制他们虚报业绩的行为, 于是就产生了委托外部审计人员对代理人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的要求。

信息论认为, 信息是一种特殊的经济资源, 投资者可利用财务信息做出适当的投资决策。不可靠或不完整的信息常常导致投资者决策的失败和损失。投资者可以通过审计判断财务报告的真伪, 从而纠正会计信息中出现的错误, 进而牵制企业提供虚假信息, 防止财务报告的人为偏差, 减少噪音, 提高投资决策的精确度。

保险论认为, 审计是分散风险和保险的手段。由于财务信息的非直接性、信息提供者的偏见和动机、信息量庞大以及交易复杂等原因, 投资者可能得不到可靠的财务信息, 或者说他们要承担很高的信息风险。为了防止信息提供者提供虚假信息而引起灾难性的损失, 投资者需要审计。如果审计人员因失职而未察觉财务报表中的虚报情况, 他们有责任赔偿因失职而造成的损失, 从而实现分担风险的目的。

综上所述, 无论是出于监督的目的, 获取更多信息的目的, 还是保险的目的, 投资者对审计的需求主要表现在对财务信息的高质量审计的需求。

二、审计的宏观需求

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下, 审计的需求主要体现在市场自我控制机制和宏观调控机制两个方面。

(一) 市场自我控制机制的目的就是确保市场自身运行的有序性。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 如果没有作为第三者的审计师为之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唯利是图的企业管理者就会在财务报表上弄虚作假, 那就很有可能产生无政府状态, 从而引起经济危机。市场经济需要一个畅通、可靠的信息系统, 外部审计的出现提高了财务信息的可信价值, 促进市场得以有效运转。

(二) 宏现调控机制主要是控制市场的发展方向, 以达到供求总量平衡和产业结构优化。政府进行宏现调控的措施主要是建立能全面迅速反映市场发展变化的信息网以及能正确分析、预测市场发展趋势的管理信息系统。制定相应的调节经济发展的各类政策, 并制定有利于市场朝着想要的方向运行的有关法律和制度, 政府要制定出正确的政策、采取适当的措施, 都必须依靠完整、真实的信息, 审计正是一种可增加信息价值的活动。

我国市场经济能否运行良好, 国民经济能否健康、快速、持续地发展是直接与全体社会公众利益休戚相关的。鉴于审计在市场自我控制机制和宏观调控机制中所起的作用, 社会公众需要高质量的审计。

三、有关审计供给理论

(一) 公共资源理论。对于信息而言, 公司的财务报告一经发布便成为一种公共信息, 公司的管理者无法避免非购买者使用财务报告, 未持有公司证券的投资者和其他社会公众也可以从公司的报告中获得信息而无须为信息付出任何代价。由于公司的管理者没有得到非购买者对使用信息的偿付, 他们在无管制状态下提供的信息便不会考虑这些使用者对信息的需求;或者, 如果公司在披露信息时因为考虑了非信息购买者的需要而对公司产生消极影响时, 公司就不会心甘情愿地去披露这些信息, 信息必然会“生产不足”。因此, 为避免披露信息不充分和不可靠, 必须通过制度管制方式强制地对财务信息进行审计。

(二) 沃勒斯的理论。沃勒斯认为, 当财务信息不接受审计时, 市场会出现逆向选择, 即投资者没有可靠的信息来判断每个企业的价值, 不得不使所有企业的证券价格平均化, 导致高质量的企业证券退出市场。但是, 如果审计能附加可靠的信息使得投资者做出应有的判断, 那么高价值的企业愿意接受审计。这样市场会对接受审计的企业证券定较高的价格, 对未接受审计的企业证券定较低的价格。最终未接受审计的企业也不得不接受审计, 因而通过市场可以保证审计的供给。

沃勒斯的理论显然需要建立在市场有效的基础之上。当市场并不那么有效时, 自然无法保证审计的“自发”供给。从实际情况来看, 一方面的确存在对审计供给的制度管制, 比如政府审计机关必须对大型国有企业实行重点审计。有时政府出于加快市场效率化的考虑, 强制要求进行审计, 尤其是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的培育初期, 资本市场刚刚建立的时期, 规定比如上市公司提供的财务报告必须经由审计师审计是十分必要的;另一方面也存在企业自愿聘请规模大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以向市场传递信号。

四、民间审计的期望差距

从上述的审计需求分析中可以看出, 无论假设出于何种目的, 都能推出公众期望的高质量的民间审计, 保证发布的财务报告公允反映企业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

我国的资本市场属于初创时期, 政府对上市额度、配股资格、保牌资格等都有很强的管制。在企业“取悦”政府管制机构的过程中, 审计供给不是一种自发的来自如沃勒斯所说的市场需要, 而只是满足政府管制要求的产物。企业只需要提供一份监管部门能够接受的审计师报告, 审计质量不是寻求上市的企业或已经上市企业成本效益函数中的一个变量。

在企业不需要提供高质量审计报告的前提下, 审计师追求高质量的审计报告, 其直接后果是增加了审计成本, 甚至失去市场份额。因此, 审计师只能通过提供“满足”企业需求的审计服务而生存, 即降低审计质量。这样就形成了巨大的民间审计期望差距。公众不能通过审计实现对企业的有效监督, 从审计中得到的信息也是不可靠的。当公众希望从审计的保险功能中得到应有的保护时, 发现在我国现有的市场制度下, 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的法律风险, 特别是民事赔偿责任风险近乎于零。进而低质量的审计不仅不能在市场自我控制机制和宏现调控机制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还使得资本市场变得没有效率。这样又进一步损害了公众的利益。

五、政府审计的期望差距

政府审计担负的是对全民财产的审计责任, 从审计需求分析中可以知道对政府审计的需求也应该是强烈的, 尤其是我国国有资产在经济社会中的比重较大, 国有资产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国家的国计民生。公众理应对政府审计有更高的期望。但是, 长期以来, 我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 在这种体制下, 公众习惯于政府的行政命令, 而很少有监管政府的意识。同时, 从产权理论来看, 全民财产不能很清晰地划分到个人, 这些财产所带来的利益相比较投资者对企业的直接投资利益要间接得多, 因而公众对这部分的利益得失较少关注。所以, 从实际情况来看, 公众对政府审计的期望很低。

从政府审计的供給来看, 前面阐述的公共资源理论应该更合适解释。但是, 现行的审计体制已经暴露出许多缺陷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大量的建设项目得不到审计, 大量的非法收费项目得不到检查和制止。很多种审计还开展得不够, 特别是一些特别项目审计和常规审计, 如预算外资金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等。

虽然政府审计的供给也存在着很多缺陷, 但是由于公众对其期望较低, 因而期望差距并不显著。当国家审计署开始将审计报告公布于众时, 这一行为大大出乎公众的意料。报告中列出被媒体称之为“触目惊心”的“审计清单”更是使公众震惊。

六、研究结论

从对民间审计期望差距的分析看到, 政府必须引导和激发企业和事务所出具高质量的审计报告, 并在法律上保证低质量的审计报告将带来巨大的赔偿风险。政府也应该減少一些不必要的管制, 让企业向市场负责, 而不是一味地“取悦”于政府;让市场来区分不同质量的会计师事务所, 并使事务所的高质量声誉与高市场份额挂钩。

从对政府审计期望差距的分析中看到, 首先最重要的是应形成对政府审计的合理期望差距。无论是从理论分析还是现实情况, 公众都应形成与对待民间审计一样的期望。它们本质上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都是在受托经济责任关系确立的基础上所产生的必然需求。公众应增强人民当家作主的意识, 运用赋予人民应有的权利维护自身的利益。国家审计机关所做的一切是理所当然的, 正如国家审计署李金华所说:“审计就是国家财产的‘看门狗’。审计出几个硕鼠蛀虫, 不过是其本职工作, 纳税人还有理由期望做得更好。”同时, 政府在审计制度的建设上还应不断地完善。

总之, 无论是民间审计还是政府审计, 期望差距的形成都是十分必要的。它能通过公众产生压力, 引起和发展审计事业的各方力量的关注, 促使相关者重新审视审计职责, 最终带来审计的进步。当然, 公众的期望也要考虑到审计自身的局限性和我国发展现阶段的国情, 从而形成合理的期望差距。

摘要:本文从审计需求与供给角度阐述在我国政府审计与民间审计的期望差距及其两者的不同, 并指出合理期望差距的必要性。

政府财政审计思路创新思考 第11篇

关键词:财政审计;问题;创新;思路

我国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进行了政府财政审计的实际探索,并在随后的几十年中根据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需要进行了调整创新,建立起来了相对合理的政府财政审计体系,其在政府财政收支方面的审计监督作用不断彰显。然而随着目前公共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既有的财政审计模式也开始逐渐暴露一系列的问题,从而拖累了财政审计作用的充分发挥。在这种背景之下,亟需深刻反思现有政府财政审计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去积极解放思想,根据政府财政审计的新环境、新要求去不断进行财政审计思路的创新,推动这一工作步入一个新的层次和格局。

一、政府财政审计概述

对于政府财政审计的内容、作用以及原则进行一个具体的探讨,有助于明确政府审计的重点,从而推动政府审计结果改善。

1.政府财政审计内容

政府财政审计简单来说就是对政府公共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因此从审计内容来看,包含三个方面的重点内容,即政府财政收支是否真实,财政收入以及支出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合法性是指财政收支是否合法,财政收支法定原则是指财政收支的基本原则,因此财政审计的重点就是要对于收支的合法性进行审计,注重违法财政收支审计查处。效益性则是指对于财政收支的效益进行评价,财政资源本身有限,财政审计就是要对于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进行一个具体评价。

2.政府财政审计作用

政府财政审计的作用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政府财政审计有助于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财政资金本身有限,要想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关键就是要借助于财政审计这一手段,对于财政资金浪费情况进行纠正。其次政府财政审计有助于遏制各种腐败,在目前反腐倡廉的时代背景之下,财政审计的重要作用不断凸显,通过财政审计可以发现各种违法违纪问题,减少腐败的生存空间。最后政府财政审计有助于公共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通过政府财政审计可以反过来给政府公共财政体制改革提供必要的保障。

3.政府财政审计原则

政府财政审计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全面性、合法性、客观性、独立性等等,其中全面性审计原则是指财政审计必须要结合财政审计目的,包含需要审计的方方面面,力求对于财政收支情况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合法性原则是指政府财政审计必须要严格恪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法律的指导下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审计形式、流程的合法性。客观性原则是指政府财政审计要做到实事求是,尊重政府财政收支的客观现实,据此来得出审计结论。财政审计的独立性原则是指审计机构要尽量做到公正独立,不受相关部门的影响,能够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之上独立做出审计判断,力求审计效度以及信度的提升。

二、政府财政审计中的问题

目前我国政府财政审计依然存在很多突出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的审计目的以及主体单一、审计范围狭窄等几个方面,这些问题的存在对于政府财政审计效果来说是一个负面影响。

1.审计目的单一

从审计目的来看,审计目的引领着财政审计的基本方向,同时决定了财政审计方案的重点所在,目前政府财政审计目的比较单一,即财政审计主要就是为了发现财政收支的各种违法行为,重心就是就对于财政收支的合法性进行审计,审计方案设计基本上就是围绕这一目的来进行,而对于财政收支效益性这一目的并没有太多的涉及,这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审计的重要作用。

2.审计范围过窄

从财政审计范围来看,目前我国政府财政审计基本上就是对于财政预算执行以及财政决算情况进行审计,对于其它财政收支审计没有照顾到,审计范围的过窄,导致了审计效果的大打折扣,很多时候地方政府为了逃避审计,倾向于将一些支出归入预算外支出科目。目前我国很大一部分财政收支都没有被纳入到财政审计范围之内,有利于财政审计之外,对于这部分财政收支自然无法通过审计发现存在的各种问题。

3.审计主体单一

从审计主体来看,目前政府财政审计主体比较单一,基本上就是上级对于下级的审计以本级政府审计机构对于财政收支的审计,上述审计主体的独立性不够,基本上都是政府审计部门对于财政收支进行审计,审计主体可以说是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审计结果很容易偏离真实,同时因为审计视角局限,也容易导致审计结果失真,难以达到审计预期目的。

三、政府财政审计思路创新路径

针对政府财政审计中存在的问题,本文认为政府需要在财政审计方面围绕公共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目的,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创新。

1.审计目的多元化

政府财政审计目的层面需要多元化,不仅仅是要注意对于财政收支合法性进行审计,更是要注重效益性的审计,通过财政审计来掌握财政收支的效益情况。政府财政审计需要构建多元化的目标体系,并围绕这些目标进行财政审计方案设计,将有限的审计资源用到“刀刃”,力求全面地掌握政府财政收支真实性、合法性以及效益性等方面的真实情况,进而为财政收支的优化提供详实的依据。

2.进一步拓展审计范围

在政府财政审计范围方面,需要进一步拓展,除了要对于财政预算执行以及决算进行审计,同时还要针对预算外的财政收支进行监督审计,目前政府预算外的收支占到了政府说值总额的不小比例,举例而言,各种罚款、规费、土地收入等都没有纳入到预算中去,通过扩大政府财政审计范畴,将这些收支纳入到审计范畴之内,就可以更好地发挥政府财政审计在调控地区经济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

3.积极探索第三方审计

政府财政审计主体方面需要积极探索第三方审计,政府审计与第三方机构审计进行灵活搭配,第三方审计的优点主要在于这些机构地位更加超然,能够不受相关部门的左右,同时第三方审计机构在审计方面视角更加中立客观,审计经验也比较丰富,更能够发现政府财政收支中的违法、低效、虚假等问题。当然第三方审计机构的选择需要谨慎,注意选择那些具有良好经验以及资质的审计机构,另外还要签署保密协议。

4.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政府财政审计方面需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财政审计结果出来之后,要注意审计结果的分析,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据此进行责任追究,举例而言,对于一些财政收支违法行为,要进行责任人的追究,任何人的违法行为都要严格追责,对于那些违法责任人要让检察机关以及法院及时进入处理,这样才能够提升财政审计的震慑力,尽量杜绝以及减少财务收支中存在的违法问题。

新时期公共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赋予了政府财政审计更多的职责以及任务,这意味着政府财政审计必须要做到与时俱进,不断创新,这样才能够在构建出来更加有效的财政审计模式。在财政审计思路的具体创新方面,关键就是要做到审计目的、审计范畴、审计主体以及责任追究等几个方面调整变革,从而切实推动政府财政审计工作能够更加有效。(作者单位:山东省无棣县审计局)

参考文献:

[1]骆娜.分税制体制下我国财政审计创新研究[J].价值工程,2014年28期.

[2]李明辉.对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若干问题的思考[J].会计之友,2012年8期.

政府审计报告 第12篇

一、政府审计、CPA审计、内部审计概念

按照审计主体的不同,审计分为政府审计(也称国家审计)、CPA审计(也称独立审计)和内部审计(1)。

(一)政府审计

政府审计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所实施的审计。包括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收支活动;金融机构、企事业组织,以及其他与国家财政有关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及其经济效益等所进行的审计。

(二)CPA审计

CPA审计也称独立审计。是指由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执行的独立审计。

(三)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是指内部独立的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依照国家或部门、单位制定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标准,采用专门的程序和方法,对本部门、本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进行审核,查明其合法性、合规性和效益性,并提出建议和意见,以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一种经济监督活动。

二、政府审计、CPA审计、内部审计之间的区别

1、性质不同。国家审计是代表国家对政府部门、企业事业单位。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和被审计单位之间形成的是行政监督关系。而内部审计则是部门或单位进行内部管理的手段,内部审计机构与被审计单位之间形成的是内部管理监督关系。CPA审计组织是受委托人的委托从事审计查证和咨询业务的法人,实行有偿服务,自收自支,独立核算,依法纳税,它与委托人之间形成的是民事契约关系(3)。

2、目标不同。政府审计目的在于发挥宏观监督、惩治腐败、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内部审计目的在于为组织增加价值和提高组织的运作效率(4),评价和改进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CPA审计则是对组织的财务信息的合法性、公允性、一贯性提供合理的保证。

3、审计标准不同。政府审计依据的是国家基本审计准则;而内部审计则是内部审计准则;CPA审计则依据的是独立审计准则。

4、工作范围不同。政府审计以各级政府的财政、金融、税收等部门以及重要公共开支方面(如大型建设投资项目、教育、科研等)为监督的主要范围;内部审计的工作范围涵盖企业流程的所有方面,包括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等;而CPA审计则只集中在企业的财务流程及与财务信息有关的内部控制方面。

5、方法不同。内审的方法是多样的,按照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的最新定义,内审采取“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即应结合组织的情况,采取各种不同的方法,其中也可以包括外部审计的一些程序,但前提是方法必须“系统化和规范化”;而外部审计的方法主要是一些报表审计的程序(5)。

6、服务的对象不同。政府审计的服务对象是国家行政机关;内部审计服务的对象是管理层;CPA审计的服务对象则是相关利益方。

由于三者在审计目的、审计职责和作用等方面存在本质区别,所以内部审计与CPA审计并行数百年,与政府审计一起,构成了完整的现代审计体系。他们在各自的领域里各司其职,既相互联系,又泾渭分明。

三、政府审计、CPA审计、内部审计之间的相互联系

在我国的审计监督体系中,国家审计、CPA审计、内部审计三者之间,相互独立,在不同审计领域中各司其职,相互不可替代,同时三者之间又是相互联系的。

(一)政府审计可将审计范围内的部分审计事项委托CPA组织审计,或利用内审、CPA审计力量资源和成果资源

国家审计在审计资源不足的情况下,主要精力应放在财政、金融、国家建设项目和重点的大中型企业的审计上,国家审计应充分发挥宏观监督、惩治腐败、保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的职能。通过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改进宏观调控的建议,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对大量的规模较小型企业的审计工作,主要应由CPA审计承担。在实施大型审计项目时,可聘用素质高的内审、CPA审计人员参与审计;有的可试行通过招标等方式,将一般常规性审计项目,委托CPA审计组织实施,由政府支付一定的审计费用;有的在对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中,利用经核实确认后的内审和CPA审计的审计结果,有重点地开展审计,既减轻了企业负担,又节省了审计成本。这样可解决国家审计机关资源不足,审计对象多的矛盾,以消除审计监督的空白点。

另外,国家审计要想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必须在审计人才、审计技术和方法上不断提升。而C P A审计组织用人机制灵活,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聘请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优势明显。政府审计机关可以借助CPA审计的人员和技术力量,弥补政府审计、内部审计的不足,提高审计效率,更好的实现审计的目标。

(二)政府审计、CPA审计成果资源可相互借鉴和利用,以减少重复审计,节约审计成本

一是在审计内容上政府审计强调对企业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三个方面的审计,而CPA审计主要是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进行审计,这样真实性方面就重复了。政府审计的重点应放在合法性和效益性的审计上,真实性则主要由CPA审计组织承担。二是在审计工作成果的表现形式上政府审计应在审计报告中对企业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所遵守会计原则的一贯性发表意见。CPA审计也应扩大报告的范围,披露被审计单位遵守国家财经法规的情况。这样就可以相互利用工作成果,减少重复审计。三是积极探索政府审计和CPA审计组织联合审计的方式。比如审计时间一致,审计内容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实施协同审计,共享审计成果,审计完成后分别出具各自的审计报告。对CPA审计应以搭建平台为手段。建立CPA审计人员的信息库、CPA审计项目表以及CPA审计资料库等,充分运用C P A审计的成果。要尽量减少重复审计,积极探索国家审计机关、CPA审计组织参与国家审计的新路子。

(三)CPA审计组织可以借助国家审计机关的权威来提高自身的工作质量,减少审计风险

CPA审计组织受业主委托,过多的是服务于业主,工作缺乏独立性。对业主方面不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的一些做法,不便于直接披露,审计工作存在较大的风险。而政府审计机关,独立性强,层次高,权威性大,审计带有强制性。在审计机关的统一组织、监督和指导下,CPA审计组织按照政府审计“五统一”的要求,实施审计,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和人员优势,深查细挖,敢于大胆的披露问题,规避审计风险。同时国家审计也可以利用CPA审计的审计成果,通过审计发现的问题分析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经营倾向,确定重要的会计问题和重要审计领域。

另外,政府审计机关有监督检查CPA审计组织的权力和责任,对CPA审计组织工作不力、审计质量不高等问题可以及时纠正;必要时可以终止CPA审计组织的审计服务工作。这样,可促使CPA审计组织有效履行审计职责,提高审计工作质量(8)。

(四)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融入政府审计和CPA审计工作中,可以使三股力量凝结为一个整体,使审计工作更加富有成效

国家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在业务上,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内部审计机构是开展审计业务的基层单位,其行为受到国家审计机关的牵制和制约。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内部审计机构是从属于国家审计机关的。虽然内部审计制度建立的直接目的不是为了协助国家审计机关进行工作,而是为了健全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增强自我约束能力,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但通过及时、经常、全面的内部审计,使可能发生的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行为消灭于萌芽状态,从而增强了企业的自我控制、自我约束的能力,提高了经营管理水平,为开展国家审计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同时,它还可以为国家审计机关提供大量信息,使它们在进行审计时有所侧重,抓好重点事项的审计,提高审计效率。另外,内部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对于能够解决的问题,可以代替国家审计机关,及时迅速地予以处理,防止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行为的蔓延和深化;对于无力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审计机关汇报,可以为上级审计机关提供有用的审计线索。同样,内部审计也是CPA审计的基础。通过内部审计工作,可以加深C P A审计组织对被审计事项的了解和认识,弥补外部审计情况不熟的缺陷,从而简化审计流程,提高审计效率。

另外,内部审计机构在配合政府审计机关、CPA审计组织在对本企业进行审计的同时,可以借助他们的审计成果,通过揭露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服务于本企业领导决策和宏观管理,从而提升了自身的地位。内部审计工作也由被动配合变为主动审计,可以充分发挥其职能。

例如中铁十一局集团承建的云南省元磨高速公路,国家审计署昆明特派办对云南元磨高速公路进行审计,任务比较紧,时间比较急,昆明特派办就根据云南省云达会计师事务所对元磨高速公路的审计结果,并利用该集团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报告,从而快速熟悉情况,充分掌握资料,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审计任务。而云达会计师事务所和内部审计部门根据国家审计署昆明特派办的审计结论,也提高了自身的工作质量和审计结果的权威性、可信度。

总之,国家审计、CPA审计、内部审计三者之间,相互独立,在不同审计领域中各司其职,相互不可替代。同时,三者之间又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国家审计、CPA审计、内部审计之间相互配合,分工协作,通过充分利用各类审计组织的资源优势,发挥各类审计组织的最大潜能,实现各类审计组织资源的最佳整合,从而达到最大程度地降低社会审计成本,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水平,真正实现审计的监督服务等职能作用。

摘要:审计监督体系中的国家审计机关、CPA审计组织和内部审计机构相互独立,服务于不同的对象和不同的审计目标,不存在主导和从属的关系。本文从三者的概念、区别和联系进行了详细研究和探讨,为审计组织资源的整合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参考。

关键词:政府审计,CPA审计,内部审计,关系

参考文献

[1]、周勤业.审计学.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

[2]、张小秋.对国家审计与社会审计、内部审计资源整合的探讨.审计文摘,2006;1

[3]、刘红梅.我国的内部审计是否应外部化.审计文摘,2006;5

[4]、高红梅.不能用社会审计取代内部审计.审计文摘,2006;10

[5]、倪秀环,葛立知,钱云舫.浅析内部审计外包的缺陷.中国内部审计,2005;7

[6]、林淼.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有何不同.审计文摘,2006;6

[7]、晏金桃.审计项目质量控制与审计技巧实务全书.天津电子出版社,2004年3月

上一篇:孕妇保健护理下一篇:成功的蜕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