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销售代理合同文本

2023-01-16

第一篇:房产销售代理合同文本

房产代理销售合同标准文本

(项目)房地产代理销售合同

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具有相关代理资质的乙方代理销售位于区路同遵守。

完成总销售率的%;第阶段(自甲方取得预售许可证后个月内)完成总销售率的%;第阶段(自甲方取得预售许可证后%。

第三条 保证金及返还

1、签订本项目代理合同的同时,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币金。

2、根据第二条第2款所列销售进程计划,甲方在每个阶段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乙方(实际售出面积)和(总委托可售销售面积)的比例返还乙方同比例的保证金。该返还保证金计算公式为:返还保证金=(实际售出面积/总委托可销售面积)×保证金(万元)。本合同代理期限内如乙方完成本项目总销售目标,经甲方书面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的保证金返还给乙方。

3、乙方在代理期限内如未完成第二条第2款所列相应阶段的销售进程计划,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扣除剩余的保证金。

第四条 相关费用及承担

1、本项目的营销推广费用(包括报纸电视广告的发布及制作、宣传资料、楼书印制等)由甲方承担。该费用根据双方确定的项目推广计划和费用标准确定,不超过总销售额的%。乙方按阶段提供计划后由甲方负责审核确定,甲方有权调整计划并于3日内书面通知乙方。该费用由甲方直接支付并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2、本合同代理期限内乙方工作人员的各项开支及销售部日常经营支出(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电话费、网络使用费、办公耗材、饮用水、电脑及电话传真机购置费等)由乙方自行支付。

第五条 销售价格

1. 本项目的销售价格由乙方根据市场情况提出建议,并制定《可售房源销售底价明细表》《可售地下车位、储藏室销售底价明细表》(以下称底价表),经甲方认可,共同签章确认,作为双方的结算依据。该底价表一经双方签章,即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低于底价销售。底价表的更新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协商后确定调整,甲方拥有最终定价权。新底价表确定后旧底价表即宣告自动作废,佣金结算按新的底价表及相关条款执行。

3、为有利于本项目的销售推广,乙方有权在双方约定的销售底价之上另行制订公开报价,并在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后予以执行。销售底价及价目表甲乙双方均承担保密义务,仅在有限范围内被有限人员掌握。

第六条代理佣金及支付

1、实际销售金额高于底价的,乙方按照底价分成+溢价分成方式按套逐笔结佣。其中底价分成%,溢价分成%。底价分成=合同销售底价×%,溢价分成=(合同销售金额-底价)×%。

2、甲方签字确认并低于底价的客户,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完成对客户合同签订、办理相关手续的工作,甲方支付元作为乙方服务费,乙方不再另外提取佣金,不计入销售业绩。

3、甲方用房屋(包括地下车位、储藏室等)抵工程款的客户,由甲方自行定价并签订购房合同,乙方不提取佣金,不计入销售业绩。

4、甲方按下列方式支付给乙方代理佣金:

房屋售出以客户与甲方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并在销售合同规定时间内将全部房款缴纳至甲方指定的账户为准,乙方代理该笔销售代理活动业务即宣告完毕,即可获得该房屋(包括车位、储藏室等)的代理佣金。双方约定实行月结款制,每月的月初第3日前由乙方提交上一个月的佣金结算表,经甲方确认后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应得佣金的

80%,剩余的20%待乙方完成总销售目标后10日内结清。

5、若乙方没有完成总销售目标,甲方暂扣的20%代理佣金在本项目代理期限结束后15日内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销售额的比例进行结算。

6、所售房屋办理产权过户前客户如果退房的,乙方应予返还甲方所支付的相应佣金。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购房款收款银行账户;

(2)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本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与银行签订的办理按揭协议等相关手续和文件;关于代理销售本项目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2、甲方负责售楼处的提供及装修,并提供办公家具(谈判桌椅、接待台、文件柜、办公桌椅)和空调。

3、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的统一销售业务,甲方处理关系客户的特殊情况也必须由乙方按既定流程统一办理。涉及到本项目的所有变更和进展,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甲方派专人负责对房屋买卖合同的最后审查及签章。甲方派专人收取房款,并向客户开具相应票据。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应做好前期策划和推广策划工作。

2、乙方负责本项目销售现场的销售控制和销售执行,包括客户洽谈、合同签订、进行销售部日常工作管理、催收房款、办理按揭资料等。乙方负责将销售现场的管理制度、培训资料提交给甲方,甲方据此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建议。

3、乙方应每周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通报本项目的销售进度、付款情况、广告效应、市场分析、以及销售推广中存在的问题等,以便双方共同根据情况应变和调整。乙方应于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交下月工作计划。乙方应于每月3日前向甲方通报上月销售情况表。

4、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做出承诺,并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本项目的特性和实际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乙方应信守甲方所确定的销售底价,非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

5、乙方应根据双方所确定的销售价格及操作方式与客户草拟购房合同,由甲方盖章签字确认生效,同时乙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期限及金额向客户催收购房款项和办理银行按揭,相关款项应直接划进甲方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

6、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房屋交付工作,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不能交付的,经甲方查实,扣除乙方该户房屋%的佣金。

7、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故违约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2、甲方如自行销售或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销售本项目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3、乙方如擅自转委托于第三方代理销售本项目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4、乙方如擅自低于本项目底价进行销售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支付剩余的佣金,

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第十条 其它

1、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___

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

年 月日_____年月____日

第二篇:房产代理合同

委托方: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福建省XX县XX街60号,电话:传真:

代理方:福州XX房产营销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福州市XX路XX花园前座302,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的“宏城丽景”(暂定)项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期共同信守。

第一条总则:

甲、乙双方在实施本项目销售经营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性规定,所签署合同必须合法、有效。

第二条楼盘名称位置及代理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的座落于福建省长汀县西外街60号“宏城丽景”楼盘。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在中国境内外享有独占销售权。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乙方也不得以其名义与他人签订购房合同及收款。

第三条代理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本案全部开发项目,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为平方米在,店面面积为平方米。车库面积为平方米。

第四条:代销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为本项目开盘后365天或交房后二个月,两者取其后。开盘日暂定为2006年1月5日。

第五条底价代理销售保证金

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壹佰万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打入甲方指定帐户。当乙方守约且其销售率达到95%以上时,甲方在次月10号之前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50万元;当乙方守约且项目结束后,甲方在次月10号之前向乙方退还剩余的30万元保证金。

第六条:收款及签订购房合同。

1、收款:购房合同产生的任何款项,包括且不限于购房款、定金、罚息、违约金等均由甲方收取,乙方应引导客户直接向甲方交款,乙方不得收取客户任何形式的购房款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截留甲方款项。

2、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的签约主体为甲方和购房者,所有形式的购房合约并由甲方审订及签章。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售房条件与客户谈判,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提供的合同范本代填购房合同,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超越合同范本之条款。

第七条:乙方代销房产的成功标准

购房者与甲方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符合以下任意一项:

1、一次性付款,购房者向甲方支付全部购房款。

2、非银行按揭的分期付款购房者向甲方支付房屋总价款50%以上(含本数)的首付款。

3、按揭购房者向甲方支付房屋总价款30%以上的首付款,且提供了全部按揭必备手续,并经银行确认。)

第八条:乙方销售率的确认标准

乙方已售面积除以甲方开发总面积。

第九条:乙方代理费用

乙方以底价代理销售的方式代销甲方房地产,乙方代销所产生的超出代销均价和底价之外的溢价部分为乙方应得费用(乙方底于均底价销售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从代理费中抵扣)。

第十条销售底价及进度:

1、双方议定的均底价为:住宅多层部份(1#、2#、3#、5#、6#)

三、

四、五层公寓代理销售均底价为:1580元/m2;住宅复式部份(8#、9#及1#、2#、3#、5#、6#一二层六七层代理销售底价为1720元/m2;住宅联排别墅部分(10#、11#、12#、13#、15#、16#)代理销售底价为(每幢面积大于250平方米)55万元;住宅双拼、联排端头别墅(每幢面积大于350平方米)代理销售底价为75万元。独栋别墅(每幢面积大于450平方米)代理销售底价为100万元。店面车库代理销售底价(看后期蓄水效果而定,另加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另就每套房产的底价进行约定,乙方以单套底价为标准结算代理费,乙方低于底价销售部分亏损由乙方承担,本约定具有优先适用效力。

3、开盘时乙方销售价不得超过底价的2%。销售率达到30%(含30%)以上,乙方销售价不得超过底价的4%;销售率超过50%以上,乙方销售价格经甲乙双方协商后执行。

4、乙方保证在开盘后三个月内销售完成总建筑面积的50%;开盘六个月内完成销售总建筑面积80%;开盘十二个月内完成销售总建筑面积的95%。

5、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施工,超过一个月则本合同的销售进度以工程进度为考核标准。

销售率工程进度

30%地面正负零零后三个月

50%封顶后三个月

70%落架后三个月

95%交房后一个月

第十一条:代理费的清算方式

1、乙方销售率分别达到50%、70%、90%、95%所对应日的次月10日,甲方应全额支付乙方应得代理费。

2、代理费应交纳的各种税费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代扣。

3、在乙方销售完成一套房产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票据及销售清单当日,将销售产生的溢价款汇入甲、乙双方指定监控帐户上委托管理。

第十二条如非技术原因更改规划和设计,必须经双方同意确认。

第十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义务:

(1)按图纸施工、如期完工,具体工期如下:

a、2005年12月15日--30日,工程开工;

b、2006年2月1日--29日,工程出地面;

c、2006年4月30日前取得预售许可证;

d、2007年3月1日—30日,工程竣工,经验收具备交房条件。

(2)甲方负责本案建筑设计并支付建筑设计费用;

(3)确认并提供乙方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4)提供该楼盘的全套设计图纸(原件或复印件):含总平图、立体彩色效果图及建筑平面

图等,及该楼盘内的销售物业明细表;含房号、建筑面积、公用分摊面积、小区配套设施;完成统一标识的制定。

(5)提供完整设计方案及施工图,建材转载自百分网http://,请保留此标记设备表,社区配套表,工程进度表,景观方案等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应在开盘之日起三个月内办妥预售许可证。

(7)及时向乙方通报关于该楼盘建筑及施工方面的问题。

(8)按约支付代理费。

(9)为客户提供便捷的交款方式,争取在售楼部附近的银行开设存款帐户。

(10)向乙方提供相关的法律批文副本资料。

二、甲方权利

(1)确认并向乙方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否决乙方填写的超出合同范本的文本。

(2)了解并监督乙方的销售情况。

(3)派专人收取房款,提供办理合同报备手续材料及按揭贷款手续材料。

(4)以甲方名义签订所有形式的购房合同和收取各种款项。

(5)甲方与乙方之间合作中的重要事项应以书面方式确认,并以指定代表签收为准,请示、咨询类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答复,逾期视为自动认可。

(15)甲方保留的房产自行出售的,不论以任何单价出售,都应参照同期同类房销售价计算为乙方的销售业绩。

第十四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权利:

(1)乙方享有在本合同有效期且未中止条件下作为甲方指定独家代理销售商的权利。媒体发布及项目推广相关协助事宜经甲方认可后由乙方负责。

(2)按约获得代理费的权利。

(3)协助甲方共同评定景观规划设计方案,物业管理方案及配套设施细部方案并负责推荐物业公司。

二、乙方义务:

(1)、支付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

(2)合同期内所产生的售楼人员、策划推广人员的工资等营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凡对外推广的广告、楼书应经甲方审核后对外发布,否则,外宣失实可能引起的争议,其责任由乙方承负。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方作出任何承诺。

根据甲方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天

(4)负责现场接待、协助甲方签约、协助甲方办理收取房款的手续,并派专人办理合同报备及银行按揭贷款工作,政府及相关单位收取的规费由甲方承担。

(5)按时完成销售指标。每个月向甲方提供销售报表。

(6)乙方应在代理活动结束前,完全、适当、及时地履行义务。

(7)乙方应在进入营销中心二个月内完成以下任务,并报甲方审核批准:

1、负责销售队伍的组建及培训。

2、负责制定销售报表、销售总结、合同校样。

3、做好前期营销推广工作。

4、根据工程进度,制定全程营销策划推广案及阶段性详细推广计划。

5、进一步完善现场营销中心的装修,看板的设计,现场气氛的营造。

6、完成营销推广所需创意及软文撰写。

7、制定公关活动及阶段性活动等策划案。

8、完成楼书、海报等各类销售道具设计及制作工作。

9、负责制定总体销售目标实施计划。

10、完成制定价格策略及阶段价格调整定位,阶段促销策略。

11、设定所需的媒体。

12、完成上述工作所需费用的预算。

13、完成底价表及对外售价标的制定工作。

第十五条房地产产权及相关证照部分:

1、甲方保证本项目不动产产权无瑕疵并可预售,并负责相关建筑执照于公开销售前取得,按图施工,确保质量,如期完成。

2、甲方应具备之证件:

(1)营业执照

(2)国有土地使用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第十六条本案约定买方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定金为总价的20%,余款在合同监证后10日内付清。

2、分期付款:签约付50%,封顶付40%,余款交房时付清。

3、住宅银行按揭为总价款的30%,银行贷款70%。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需要准备下列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影印本。

2、签订本合同的代理人,需具备法人授权委托书。

第十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不履行合同、未按图施工、工程质量最终经验未合格而影响销售,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甲方应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伍拾万,退还乙方壹佰万保证金并支付乙方已经投入的所有销售费用及乙方在代理期间所产生的代理费;

2、若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甲方除继续支付上述款项外,还应自逾期七日起按日支付万分之三的滞纳金。

3、甲方在实际开盘之日起三个月内办妥预售许可证,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赔偿乙方

已经投入的所有销售及广告费用外,支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伍拾万整。

4、客户支付的定金、购房款一律由甲方负责收取,并应向客户开具收款收据或发票。乙方不得擅自收款,否则按擅收金额的十倍收取违约金,甲方有权在代理费中扣缴,若因此与客户产生纠纷,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如乙方在任一阶段拖延贰个月没完成销售目标或具有其他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万元违约金,甲方有权优先从乙方保证金中抵扣乙方违约金。且乙方已投入的广告费和其它销售费用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九条履行本合同期间若出现不可抗力的事由致甲方工期延误,则代理期限顺延,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成本支出如工资、日常开销等由甲方给予补偿。

第二十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申请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签约时间:年月日

第三篇:房产委托中介代理销售合同

恋家房产代理销售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恋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自有产权的房产,交由乙方房地产中介机构负责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产基本情况

甲方委托代理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临汾市尧都区,

该房屋用途为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房屋标注产权面积为准)。 该房屋以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取得产权证书,房屋权证号为 ,产权人为: ,共有人 。

二、销售价格与收款方式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户以 种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结算方式

2、按揭贷款的结算方式

四、结算方式:

双方约定,自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产证过户并交房后,甲方结清乙方佣金与售出多于底价的金额。

为保证房屋交易的安全性,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办妥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须凭本人身份证来乙方处领取房款,如委托他人取款的,应凭经公证的委托书(注明代收房款)及委托人身份证明领取,甲方系法人的,应以合同载明的开户行和帐号转帐。

五、代理期限及代理权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六、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保证房屋产权的清晰,无抵押、无欠费、无产权纠纷。

7、甲方与乙方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若双方委托乙方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手续,应支付代办费。

8、房产证办理过户完毕,甲乙双方结清房款,则本代理合同指定的房产代理义务即告完成。

9、原则上,乙方要求甲方应在房产证办理过户后,方交付房产给购房客户。特殊情况下,甲方愿提前交房应书面通知乙方。

10、乙方系房地产的中介机构,依法承担中介机构的权利义务。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在委托代理期间,将委托房产出售,并与购房客户签订定购房合同,如购房客户未履行购房合同书所规定条款,乙方有权没收定金;如乙方与购房客户签订购房合同后甲方反悔的,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乙方客户缴纳给乙方的定金。

2、如甲方自行售出委托物业,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仍按未售物业出售,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必须严守诚实、信誉、高效的服务原则,积极、主动、热情地为甲方进行代理服务,乙方必须严守甲方有关商业机密不能外泄。

十、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该仲裁为终局。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本合同附件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如有其它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

1、

2、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代理人: 经手人: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第四篇:房产销售独家委托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 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条款如下:

一、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代为销售自有房产一处。房产地址为:沈阳市———

——区———————————路(街)巷——————号,房间号,小区名称:房屋所有权人:建筑面积:平方米,户型:,权属,朝向,房屋所有权证号:共有权证号:发票号:契证号:契证下证日期:是否抵押。

二、甲方同意该房产的销售底价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若最终成交价格高于底价,超出部分的价款甲方得%,乙方得%。上款系净得款价格(),上款系包括更名及各项税费得 款价格( )。

三、甲方承诺:

1、上述房源为独家委托,甲方不再委托其它中介公司销售和不自行销售,不自行提高该房产销售底价;

2、不与乙方推荐的客户(或者该客户的亲友、同事、等相关人员)私下成交,否则视同违约。

3、保证销售上述房产的行为已经征得房产共有权人的同意,不能单方中途停止委托。

4、保证上述房产是符合国家及本市相关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拥有完全清楚产权,无任何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情况,可依法交房。

5、允许买方在乙方的带领下看房,配合乙方向买方如实介绍上述房屋情况,结清该房屋交房前陈欠的所有费用

四、乙方 承诺:

1、成为本公司重点推荐房源,并且不以低于委托底价销售上述房产。

2、负责上述房产销售的宣传工作,承担广告费用(广告发布媒体及形式视具体销售情况安排),及时的向甲方汇报房产的销售情况。

3、如上述房产未在委托期内售出自愿赔偿甲方人民币元整。

五、上述房产的委托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委托期限为个月。在委托期限内如有接受甲方出售条件的买方时,乙方有权代理甲方收受购房定金。收受定金后甲方要在三日内与买方和乙方签订《房地产经纪合同》。如因甲方原因未签成《房地产经纪合同》,购房定金由甲方负责向买方赔偿。

六、甲方在上述房产留赠买方物品及设施:————————————————————————————————————————————————————————。

七、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视为违约,应向对方支付房产委托价的2%作为违约金。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到乙方所在地的法院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地址:经办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第五篇:房产中介代理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交由乙方房地产中介机构负责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不动产基本情况:

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位于衡阳市衡南县

。 该房位于该楼第层(车库门面为第一层),共(套),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国土使用证号:

二、销售价格与收款方式:

1、甲方确认本合同指定的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税费均由方负责交纳,销售单价为元/平方米,总价_________元人民币,乙方可视市场情况高于该定价销售。若销售价低于甲方该定价,须征得甲方书面认可或短信通知。

2、甲方确认由乙方代收购房押金或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户以_____种付款方式:

1、现金支付方式:甲方委托乙方与购房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收取适当购房押金,余下的房款在甲方及甲方产权共有人到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购房客户核实本合同指定的房屋产权合法,并做好面签及交房后,由购房客户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按揭贷款的支付方式: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购房合同后,购房客户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后开始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接揭贷款手续获批后,待房产证过户并办抵押后,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银行付清。

四、代理期限及代理权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合同到期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2、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在不低于甲方售房定价的情况下与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代甲方收取购房押金及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机构销售该不动产。同时甲方保证不与乙方客户私下联系,包括互留联系电话、地址等,否则视甲方有故意逃避代理拥金行为。

4、委托期满仍未销出者,甲方授权乙方可在委托底价内下浮____%出售。

五、代理费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费为本合同所售不动产,在出售成功后按成交总额的___%收取,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___%,乙方得___%。代理费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由乙方从代收房款或代收押金中扣除。

2、甲方上述房产销售底价为总价元人民币,高于底价部分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3、甲方在与乙方客户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乙方客户支付首期房款后,乙方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费。

六、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产权证明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性。 ①《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主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及原件,乙方核对原件无误后将原件交还甲方。

②已婚夫妇,房屋所有权在一方名下,而配偶方因故未能在该代理合同上签字所引起的交易纠纷,造成相关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③原购房协议书(另:如房屋是集体土地,应提交乡、村办及所属村委会城管科证明)。

④房屋平面结构图及附属设施说明清单、钥匙等。

⑤房屋是否设定担保等债权、债务的书面声明。有委托人代办的,应出具经公证的房主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2、甲方保证该不动产的产权清楚,若发生与之有关的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因此给乙方及乙方客户照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必须负责赔偿。

3、若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款第1条之规定支付乙方的代理费,则乙方在与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甲方应在得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内来乙方处签署销售确认书,并与乙方客户面签购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电话变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概由甲方负责。甲方联系电话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载的地址为准,经交邮即为送达。

4、若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款第2条之规定委托乙方代理销售上述房产,则甲方只按底价收取房款,整个交易由乙方全权负责,乙方在与购房客户签订买卖合同并将收取的购房押金转交甲方后,甲方应按乙方和购房客户约定的交款日期及时配合购房客户完成交易。否则,视甲方为违约

5、甲方与乙方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若双方委托乙方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手续,应支付代办费。

6、房产证办理过户完毕,甲乙双方结清房款,则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动产代理义务即告完成。

7、甲方应在购房客户房款付清后,即将上述房产交付给购房客户。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8、乙方系房地产的中介机构,依法承担中介机构的权利义务。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在委托代理期间,将委托不动产出售,并与购房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购房客户未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所规定条款,乙方有权终止房屋买卖合同,并没收定金;如乙方与购房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甲方反悔的,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乙方客户缴纳给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将该不动产委托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销售,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托物业,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仍按未售物业出售,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八、乙方必须严守诚实、信誉、高效的服务原则,积极、主动、热情地为甲方进行代理服务,乙方必须严守甲方有关商业机密不能外泄。

九、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该仲裁为终局。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共3页,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本合同附件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如有其它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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