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作业防护措施

2022-07-26

第一篇:其他作业防护措施

防水作业防护措施

一、目的

加强安全管理,保障施工现场施工的顺利进行,确保参与施工的人员及财产安全。

二、 范围

适用于所有施工现场的作业。

三、职责

1、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2、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控制实施。

四、工作程序

4.1项目部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按照工程结构型式、现场作业条件编制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4.2安全生产部要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作业情况,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指定整改日期和整改负责人,指定整改完毕后的检查验收人员。

4.3对现场安全有相关要求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操作。 4.4应当进行技术交底。

4.5现场施工人员要经过严格训练才能上岗。

4.6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工地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一切听从班组长和现场管理人员的统一领导和安全施工。 1.施工人员应戴好防护工具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手套等方可进行施工。

2.交叉作业时要佩戴安全帽,并且要设专门的安全监护人员。 3.有关安全技术的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防水作业防护具体措施

1、患皮肤病、眼结膜病以及对沥青严重敏感的工人,不得从事沥青工作。沥青作业每班适当增加间歇时间。

2、装卸、搬运、熬制、铺涂沥青,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皮肤不得外露。装卸、搬运碎沥青,必须洒水,防止粉末飞扬。

3、溶化桶装沥青,先将桶盖和气眼全部打开,用铁条串通后,方准烘烤,并经常疏通放油孔和气眼。严禁火焰与油直接接触。

4、熬制沥青地点不得设在电线的垂直下方,一般应距建筑物25米;锅与烟囱的距离应大于80cm,锅与锅之间距离应大于2米;火口与锅边,应有高70cm的隔离设施。临时堆放沥青、燃料的场地,离锅不小于5米。

5、熬油前,应清除锅内杂质和积水。

6、熬油必须由有经验的工人看守,要随时测量控制油温,熬油量不得超过油锅容量的四分之三,下料应慢慢溜放,严禁大块投放。下班熄火,关闭炉门,盖好锅盖。

7、锅内沥青着火,应立即用铁锅盖盖住,停止鼓风,封闭炉门,熄灭炉火,并严禁在燃烧的沥青中浇水,应用干砂、湿麻袋灭火。

8、配制冷底子油,下料应分批、少量、缓慢,不停搅拌,不得超过锅容量的二分之一,温度不得超过80℃,并严禁烟火。

9、装运沥青的勺、桶、壶等工具,不得用锡焊。盛油量不得超过容器的三分之二。肩挑或用手推车,道路要平坦,绳具要牢固。吊运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10、屋面铺贴卷材,四周应设置1.2米高围栏,靠近屋面四周沿边应侧身操作。

11、在地下室、基础、池壁、管道、容器内等处进行有毒、有害的涂料防水作业,应定时轮换间歇,通风换气。

12、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按技术交底进行工作。

13、配合企业做身体健康定期检查,以保证身体健康。

六、相关文件

1、《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JG59-99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七、记录

1、《主要施工机具检查验收表》

2、《安全技术交底》

3、《安全检查记录》

第二篇:135(20090407095209)动车区段作业人员防护防护措施

客运专线动车组运行 区段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

为确保客运专线动车组运行中有关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依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客运专线固定设施维修管理有关问题指导意见》(铁运„2009‟36号)和《石太客运专线太原站至太原东站间行车组织办法(试行)》(太铁师„2009‟84号)等有关规定,特对《太原铁路局防止机车车辆撞轧事故卡控措施(试行)》(太铁安监函„2006‟227号)做如下补充规定:

一、所有相关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教育、培训和考试,熟知有关人身作业安全防范措施。从业人员在任职、提职、改职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未经安全培训和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准上岗。

二、所有上线作业和进行设备巡检人员,必须认真落实班前安全预想制度,未进行班前安全预想的,不准上线作业。所有上线作业人员必须熟知旅客列车运行时刻,各有关单位应将本站客车时刻表制成卡片,上线作业及防护人员均应携带。

三、客运专线的施工和维修作业、设备检查,必须在“天窗”或封锁时间内进行。“天窗”或封锁时间外严禁任何人员上线作业。

四、客运专线发生设备故障时,必须办理要点封锁手续 1 后,方可上线进行故障处理,严禁作业人员擅自进入客运专线处理设备故障。

五、客运专线V型“天窗”和封锁时间内及与客运专线并行的既有线,在线路上施工、维修、探伤、巡检等有关作业必须设驻站联络员。驻站联络员与现场防护员要采用有效的通讯手段至少每3分钟联系一次,邻线动车组来车时,防护员必须通知作业人员在动车组距作业地点2000m前下道避车;若联系中断应视为邻线有动车组通过,作业人员也必须下道避车,撤至距来车线路钢轨头部外侧3m以外的安全地点避车,在任何情况下人员、机具不得侵入邻线,严禁横穿线路和穿越邻线避车。

六、防护人员必须由路工担当,按规定穿戴防护标志服,携带齐全有效的防护用品,且身体健康,无眼疾、耳疾、心血管疾病等,要认真履行职责,集中精力做好防护,及时联系和掌握列车运行情况及列车在作业区段的运行时刻(特别是晚点列车的运行时刻),及时通知作业人员下道避车。

七、现场作业防护人员应站在便于了望和通知作业人员的安全地点,在了望距离不足2000m的曲线地段应增设中间防护员。

八、对桥梁避车台、隧道避车洞安全防护距离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应按照《铁路桥隧建筑物大修维修规则》(铁运 (1999)146号令)有关规定,抓紧进行改造。暂无法改造的,应加装护栏,并完善照明、报警、通讯等设备,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2

九、动车组通过车站前10分钟,相邻线路的列车上水、道岔清扫、捡拾垃圾、机车车辆检修、货物装卸、车号核对、货检等作业人员必须停止作业,到安全地点避车。

十、动车组通过车站前10分钟,车站值班员应及时通知相邻线路作业的调车长,并由调车长负责指挥调车作业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避车。

一、动车组通过车站前10分钟,与接车线路相邻的站台上所有人员及行包、邮政作业车辆、售货车和其它物品必须撤至安全线以内,并做好监护。

二、动车组通过车站前10分钟,车站平过道监护人员必须上岗监护,机动车辆、装货拖车必须停在安全线以内,监护人员站立位置应距钢轨头部外侧不少于3m。

三、动车组通过道口前,道口看守员应接规定关闭道口栏杆(门),在规定地点接车。

四、车站助理值班员应站在固定位置接车,遇特殊情况无法站在固定位置接车时,准许在便于了望列车运行的适当地点隔线接车;遇邻线有车占用影响监视列车运行时,准许在车列两端适当位置接送列车,严禁在列车通过的线路与邻线间接车。

五、道岔清扫作业必须实行登记销记和专人防护制度,未经车站值班员同意不准作业。防护人员得知清扫区域来车,必须通知清扫人员下道,在安全地点避车。禁止利用动车组与前行列车的运行间隔清扫道岔。

六、机车乘务员健康条件必须符合《铁路机车乘务员 3 职业键康检查规范》(TB/T3091-2004)的要求,患有该规范所列职业禁忌症的人员不能担当机车乘务员。应建立机车乘务员体检制度,做好机车乘务员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应及时进行调整。

十七、机务段对单司机执乘的乘务人员,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行本段出乘前的心血管疾病常规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八、加强对提速列车执乘人员健康常识、意外伤害、突发疾病预防和急救知识的培训,以提高处置突发疾病和意外情况的能力。努力改善单司机的执乘、随乘的卫生、医疗和急救条件,应逐步建立单司机心理辅导制度,确保其心理健康。

九、机车运行中严禁打开机车两侧车门,在列车交会时,机车乘务员必须关闭车窗,不得探身窗外。进入机械间巡视必须系紧衣扣、鞋带,站稳抓牢。

十、各部门、各单位应根据本措施,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细化措施。

二十一、《太原铁路局防止机车车辆撞轧事故卡控措施(试行)》(太铁安监函„2006‟227号)内容与本措施有抵触的,按本措施执行。

二十

二、本措施由路局安全监察室伤害事故管理科负责解释。

二十

三、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前发太铁安监„2009‟90号文件同时废止。

第三篇:吊装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一、一般安全要求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操作证上岗。

2、参加吊装作业人员应培训合格后方可作业。

3、施工现场设吊装作业专职安全员,对吊装现场进行安全防护。

4、起吊前须由专职安全员对现场进行巡视,检查现场是否有高压线、低压线、临时用电线及对起重机、人工吊装作业有安全隐患的障碍物。并向现场施工负责人报告,如存在安全隐患,决不允许起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项目部安质部解决,以确保设备、人员的安全。

5、起重机、人工吊装作业,要有明显的警示标志防护。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6、起吊前所有人员都必须远离吊机回转半径和吊物的下方。

7、在雨天、风力等于或大于五级时,严禁进行吊装作业。

8、吊装零星材料、小件工具等,须用结实的工具袋装好后捆绑吊运。

9、吊装作业时不得随意抛掷材料物体、工具,防止滑脱伤人等意外事故。

10、 起吊构件时,速度不应太快,不得在高空停留过久,严禁猛升猛降,以防构件脱落。

二、吊装作业安全

1、起重机吊装作业 (1)使用起重机吊装时应严格按照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吊装作业。

(2)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机运输和吊装设备以及所用索具、卡环等部件进行细致检查,如发现有损坏或松动现象,应立即更换。经检查各部位正常后方可进行吊装。

(3)吊装作业时严禁人员在吊装作业范围内嬉戏、打闹等,如发现立即停止作业,确保人身安全。

(4)在吊装作业过程中,安全员、指挥人员一旦发现违章作业等各类危险因素,应立即制止,并有权责令暂停施工。

(5)吊装构件时,严禁在被吊装的构件上指挥和放置材料、工具等。

2、人工吊装作业 (1)构件上桥

1)人工进行吊装作业时应保证吊装人员充足,在人员不充足的情况下严禁进行吊装作业。

2)构件吊装应按规定的吊装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变吊装程序。 3)构件必须捆绑牢固,起吊点应设在构件的重心位置,起吊时应平稳,避免剧烈振动或摆动。

4)构件上桥后应码放整齐,平稳。

(2)构件上杆安装

1)构件安装前应对安装部件进行外观进行检查,确认无破损、无裂缝等情况后方可进行安装。 2)吊装前检查吊装工具是否存在问题,如有发现问题应及时更换,严禁使用有问题的吊装工具作业。

3)吊装构件下严禁站人。

4)施工人员在安装构件前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严禁未戴安全帽、系安全带进行高空作业。

第四篇:生产作业安全个体防护措施

一、 个体防护用品是指根据生产过程中不同性质的有害因素,采用不同方法,保护肌体

的局部或全部免受外来伤害,从而达到防护目的的用品人。

1、 国家规定必须穿戴防护用品的工作场所,必须穿戴防护用品。

2、 接触粉尘作业的工作场所需穿戴防尘防护用品:防尘口罩、防尘眼镜、防尘帽、防尘服

等。

3、 接触有毒物质作业的工作场所,必须穿戴防毒用品:防毒口罩、防毒面具等。

4、 有物体打击危险的工作场所,必须戴安全帽,穿防护鞋。

5、 层高两米以上作业的场所必须系安全带。

6、 从事可能造成对眼睛伤害的作业,必须戴护目镜或防护面具。

7、 从事有可能被传动机机械绞碾,夹卷伤害的作业,必须穿戴合体工作服,女工必须戴防

护帽,不能戴防护手套,不能佩戴悬露的饰物。

8、 噪声超过国家标准的工作场所必须戴防噪声耳塞或耳罩。

9、 从事接触酸碱的作业必须穿戴防酸碱工作服。

10、 水上作业必须穿救生衣,使用救生用具。

11、 易燃易爆场所必须穿戴防静电工作服。

12、 从事电气作业应穿绝缘防护用品,从事高压带电作业应穿屏蔽服。

13、 高温、高寒作业时,必须穿戴防高温辐射及防寒护品。

二、 穿戴个人防护用品需注意:

1、 必须穿戴经过认证的合格的防护用品。

2、 须确认穿戴的防护用品对将要工作的场所的有害因素起防护作用的程度,检查外观有无

缺陷或损坏,各部件组装是否严密等。

3、 要严格按照护品说明书的要求使用,不能超极限使用,有能使用替代品。

4、 穿戴防护用品要规范化、制度化。

5、 使用完防护用品要进行清洁,防护服务器要定期保养。

6、 防护用品要存放在所定地点、所定容器内。

生产作业安全

工作场所事故逃生急救

制定可行的应急预案

事故应急预案是指政府或企业为降低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以对危险源的评价和事故预测结果为依据而预先制定的事故控制和抢险救灾方案,是实施事故救援的行动指南,有时也称为事故应急响应计划。

逃生观念的误区

逃生观念的误区主要表现在:

1、 从众心理,即在事故现场跟随他人涌向同一个通道,而不管前面能否冲出事故现场,结

果在混乱中极易造成伤亡。

2、 模仿心理,在事故现场一个人的行为可能带动几个人或一批人的行为,事故中行为的模

仿常常导致逃生的困难。

3、 习惯性心理,人们往往习惯走习惯的线路,然而在事故现场,众多的人因为这一习惯而

拥挤在一个通道口,往往延误脱离危险的有利时机。

事故现场急救要则

1、 初步检查病人,判断神志、气道、呼吸、血液循环是否有问题,必要是立即进行现场急

救和监护。

2、 呼救,立即请人拨打急救电话呼救,同时继续施救,直到救护人员到达现场接替为止。

并向救护人员反映伤情及救治经过。

3、 若未发现危及病人生命的体征,可作第二次检查,以免遗漏其他损伤和病变。

第五篇:高空作业的防护措施

1、高空作业的防护措施

(1)、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经体检,不适合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2)、高空作业应设防护措施和明显警示标志;

(3)、高空作业所用的工具、机具、材料、零部件等要放置稳妥或随手放入工具带中,上、下传递物件时禁止抛掷;

(4)高空作业人员要正确使用安全三宝,要绑扎紧裤脚,,不准穿硬底鞋或带钉易滑鞋。

(5)、 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及雨雪天气应停止一切高空作业。 (6)、脚手架必须搭设牢固,经检查验收后方准使用。使用荷载不得集中,不得超过设计荷载。

(7)进行空中作业除遵守以上各条外,还必须遵守有关安全规定。

2、安全用电及电机设备的保护措施

(1)施工用电线路敷设必须按经批准的平面图要求进行; (2)施工用电线路及控制设备的安装,必须是有持证的专业人员操作。

(3)线路导线绝缘良好,不得与金属手拴绑在一起 (4)临时停电或工休时,必须拉开电源闸刀断电; (5)保险丝必须按容量配置;

(6)手持电动工具要有触电保护装置;使用电动工具(手电钻、切割机等)前检查安全装置是否完好,运转是否正常,有无漏电保护,使用时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

(7)安全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

(8)施工用机电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有相应操作证;

(9)施工现场用电的电源引入线零线必须重复接地,用电设备金属部分必须接地保护;

(10)机械转动(传动)的裸露部分等危险处的安全防护装置药必须完好;

(11)机电设备运转时不准进行擦洗和检修; (12)机电设备不准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行。

(13)加工用的台钻、无齿锯、切割机等和电动工具必须装有漏电保护装置。使用前应试机检查,操作者应戴好防护眼镜。

(14)电焊机上应设防雨盖,下设防潮垫,

一、二次电源接头处要有防护装置,二次线使用接线柱,且长弃不超过30m,一次电源采用橡胶套电缆或穿塑料软管,长度不大于3m,且焊把线必须采用铜芯橡皮绝缘导线。

(1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见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气、液体及其它有害介质中;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震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

(16)开关箱内部和顶部应装订防火板,实行“一机一闸一漏”制,熔丝不得用其它金属代替,且开关箱上锁编号,有专人负责。

(17)每一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由专业工长下达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班组履行签字手续后方能施工,并且在施工前传达给班组每位成员。

(18)执行省建委的规定,保证用电设备“一机一闸一漏电”。

3、其他安全技术措施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2、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设置安全标志和安全纪律牌,安全纪律牌明示,各机械设备上要明挂操作规程和操作人员标牌。

3、坚持做好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 1)对新招收的临工和实习代培人人员由公司质安科进行一级教育,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的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本行业生产特点,典型事故教训、急救防护知识等,培训后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工种上岗。

2)项目经理部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内容是结合施工生产性质进行安全规章制度、高处作业、施工安全用电、事故报告等。

3)施工班组进行三级教育,内容是班组安全生产史、安全生产特点、目前安全生产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等;经常工作地点及环境卫生

要求;机械设备工具的性质及安全管理知识预防事故的方法。

4)电工、电焊工、机械操作工等作业人员必须经市劳动局及有关部门进行专门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特证上岗作业。

5)采用新的施工方法、新技术和新型机电设备时,要进行新操作方法和新的岗位安全知识教育,工人换岗工作必须换岗教育。

5、变压器周围要设置围栏、盖板和醒目安全标志,危险处夜间需设红灯示警。

6、施工现场、易燃易爆仓库和木材堆放场地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经常检查,保持良好。有毒易燃器设专人保管并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7、各种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限位装置必须齐全有效,设备安装后要经公司设备材料和质安科联合检查验收合格并办理验收手续后方可使用。

8、施工时,配合操作的施工人员必须有足够的防护措施,应配套手套、安全帽、防护口罩等防护工具,做足有效的防护措施。

三、文明施工措施

1、现场容貌环境管理

(1)开工前办理好“三证”,即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安全许可证,对现场严格按制度进行管理。

(2)施工现场及周围无污染,市容整齐清洁。 (3)施工现场无建筑垃圾。

(4)施工现场做到三通,即施工现场车、道路、水电通。 (5)施工现场和非施工区域严格分离,按规定围护栏。 (6)施工用电专人管理,施工用电线路、照明设施等不得悬挂别的杂物。

2、现场材料堆放和道路排水管理 (1)按施工平面图布置施工材料。

(2)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整齐有序,保持现场整洁,大宗材料堆放成堆,克服砂石料混堆或界线不清等现象。

(3)设备按指定地点停放整齐,料具库分类码放。 (4)道路畅通,排水顺畅,现场无积水。

3、分工标志管理

(1)现场管理人员和工人分色佩戴安全帽。 (2)现场指挥,管理人员佩戴分工标志卡。

(3)危险施工区域设值班人员并佩戴值班人员工作卡。 (4)危险施工区域挂警示牌和警示灯示警。

4、现场防火管理

(1)现场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健全完善的防火管理制度。 (2)配备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 (3)施工动火要有严格的审批手续。

5、文明运输及外部公共关系管理 (1)土方运输要按有关要求办理准运证。

(2)运输材料、土方、垃圾要有切实可行的防护措施。 (3)泥砂不能随车带出场外。

(4)处理好与施工现场周围有关单位和群众的关系,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

6、施工人员管理

(1)做好工地人员的文明施工与坏保的教育,并建立健全文明施工制度。

(2)对现场使用的民工办好暂住证和有关计生手续,严禁使用童工。

(3)施工工地制定治安管理条例,做好各项防盗、赌博、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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