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平台运营数据分析

2023-06-21

第一篇:p2p平台运营数据分析

国内P2P网络借贷平台运营模式分析

【摘要】 由于行业进入门槛低、缺乏有效监管,国内的P2P网络借贷平台鱼龙混杂,平台欺诈、资金链断裂等情况时有发生。面对个人和小微企业巨大的融资需求,以及相对滞后的制度环境,P2P网络借贷平台该何去何从,本文对此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关键词】 P2P网络借贷 运营模式

一、P2P网络借贷的概念与发展现状

1、P2P网络借贷的概念

P2P是Peer to Peer的缩写,原本是指计算机网络技术,通过这种技术能够实现网络间对等的信息资源互换。具体来说,就是指有资金并且有理财投资想法的资金持有者,通过信贷平台牵线搭桥,使用信用贷款的方式将资金借给有借款需求的资金需求者。P2P网络借贷绕过了传统的银行体系,借助互联网技术手段实现贷款资金在融资者与投资者之间的直接融通。

2、P2P网络借贷的特征

(1)参与对象平民化、投资门槛低。P2P网络借贷主要针对信用良好且有资金需求的小微企业和消费者,借贷金额较低,一般从几千到几十万不等。

(2)高风险与高收益率。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借款人主要是难以从传统金融机构完成融资的小微企业和消费者,他们有个性化的贷款需求,因此愿意承担相对更高的贷款利率。

(3)交易效率高且成本低。相对于从传统金融结构贷款,P2P网络借贷平台融资程序简单,从提出借款申请到获得贷款所花费的时间较短,交易效率高于传统金融机构。

3、国内P2P网络借贷行业的发展现状

(1)P2P网络借贷平台数量与借贷资金规模增长迅速。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国内P2P网络贷款平台数量突破2300家,贷款余额达到1386.72亿元,较2014年11月底的1271.41亿元,增加了115.31亿元,增长9.07%;较2013年底的352.23亿元,增加了1034.49亿元,增长293.7%。

(2)借贷期限较短。国内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服务对象一般是小微企业和个人小额短期的资金周转,借款期限比较短,一般不超过一年。但随着行业经营模式的不断创新,P2P网络借贷期限呈现增长趋势。2014年的平均借款期限为5.85个月,上半年的平均借款周期为5.05个月,下半年P2P网贷的平均期限为6.66个月,较上半年增长31.85%。2015年第一季度网络借贷的平均期限为6.87个月,较2014年第一季度的4.83个月,同比增长42.24%。

(3)P2P网络借贷行业有区域化、阶梯化特征。国内的P2P网络借贷行业地域差异非常明显,经济发达地区如广东、北京、上海、浙江、江苏等地,P2P借贷行业发展迅速,平台数量、成交规模都远高于经济欠发达地区。行业内部阶梯化特征明显,前几名占据着较大的行业份额,并且在投资人数、借款人数、成交额等方面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二、国内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运营模式比较

1、纯平台模式

纯平台模式,也称为纯线上模式或经纪人模式,在这种模式下,P2P网络借贷平台以单纯的中介身份为交易双方提供信息交互服务并收取服务费,平台不参与具体的贷款过程,不负责贷后资金管理,不承担借款人违约给贷款人造成的损失。国内目前只有拍拍贷坚持采用纯平台模式。

2、P2B模式

P2B(Person to Business Lending),是指通过P2B平台的牵线搭桥实现个人投资者对企业(一般指非金融机构的中小微企业)放贷的商业模式,是P2P模式的衍化。P2B网络借贷运营模式类似信托项目,因此也被称为互联网信托。与原始的P2P模式不同,P2B网络借贷平台会深入参与借贷过程中,而且会引入资金托管机构和担保机构,以保证投资者的本息安全。

3、P2N模式

P2N模式中“N”表示多家机构,一般指与网络借贷平台合作的小额贷款公司或担保机构。该模式是将P2P模式中寻找借款人和担保公司这两项专业性较强而又复杂的工作独立出来,交由一些专业的小额贷款机构或担保机构来完成。国内比较著名的P2N平台有开鑫贷、有利网。

4、债权转让模式――宜信模式

债权转让模式也被业内人士称为“居间人”模式,或“专业放款人”模式,即P2P平台在线下寻找借款人,对其进行评估,通过后推荐给专业放款人,专业放款人(特定的第三方个人)向借款人放款,取得债权,然后把债权转让给个人投资者,投资者获得债权带来的利息收入。宜信的大部分业务就采用这个模式。

5、P2L模式

P2L(person to leasing)模式,即融资租赁公司将借款项目发布到P2L平台,由投资者出募集资金,收益由投资者和融资租赁公司共享的商业模式。在P2L模式下,P2L平台充当居间人,负责审核发布融资租赁项目,引入第三方支付平台和多重担保,降低债务人的违约风险。国内的P2L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P2P网络借贷平台通过和线下融资租赁公司合作,在平台业务上新增融资租赁项目,如积木盒子、爱投资和理财范等;另一种是由融资租赁公司成立的P2L平台,如e租宝、普资华企和融资E投等。

6、国内P2P网络借贷平台运营模式比较

(1)交易模式对比。拍拍贷属于无担保、无抵押的纯线上交易模式,平台作为纯粹的中介,负责制定交易规则和提供信息交互平台。平台不参与借款人信用状况的实地调查,不负责贷后管理,不提供本息担保,不对借款人的违约承担责任。平台将审核通过借款项目发布到平台网站,让投资人了解借款人的相关信息,然后自主选择是否参与竞标。

宜信和有利网属于有担保的线上交易平台,但两者担保形式有所区别。宜信是平台自身设置了风险资金池,如果出现违约,平台会利用风险资金池赔付投资者的本金和利息损失。而有利网则是由与其合作的小额贷款机构提供担保,平台依然保持纯中介身份。

企易贷和普资华企属于有担保的线下+线上模式,企业在平台网站提出借款申请后,平台会实地调查借款申请企业的相关资料,平台扮演的也是复合中介的角色。

(2)借款额度、期限情况对比。借款额度方面,由于宜信和拍拍贷主要针对个人,借贷额度较小,一般不超过30万元。而其他三个平台主要针对中小微企业,贷款金额一般从数百万到几千万不等。贷款期限方面,除拍拍贷只提供短期贷款,贷款期限一般限制在12个月以内之外,其他四个平台在期限设置方面较为灵活,均提供1年内的活期、定期投资以及2年内的中长期投资。在贷款人的贷款成本方面,企易贷、宜信、有利网和普资华企都是平台规定固定利率,而拍拍贷则由竞拍产生。由于拍拍贷主要针对个人而且不提供担保,因此,平台信用风险比较大,贷款利率一般高于其他四个平台。

(3)风险控制情况对比。风险控制方面,五家平台都提倡分散投资,要求借款人按月还本付息。拍拍贷作为纯中介平台,在风险控制方面措施较少,仅是在发放贷款之前对借款人的身份、信用等资料进行审核、评级,但由于国内征信系统不完善,借款人有可能上传虚假资料欺骗贷款。其他四家除了会进行线上审核之外,平台自身(或委托合作机构)也会对借款人的相关资料进行实地调查,有比较完善的贷后管理和违约追讨机制。

三、国内P2P企业运营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国内P2P网络借贷行业运营模式存在的问题

(1)征信系统不完善,行业信用风险较高。P2P网络借贷行业面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能否妥善解决信用风险是P2P网络借贷行业能否持续发展的关键。国内的征信体系建设仍处于初级阶段,信用评级体系不健全,由央行主导的征信体系的信用纪录十分有限,大量中低收入个人和中小微企业的信用信息没有录入,并且该数据库不对P2P行业开放。

(2)监管缺位,行业准入门槛低,监管套利明显。对于P2P网络借贷,国内目前没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仅仅根据《明法》和《合同法》相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而对于借贷双方之间的关系以及通过何种形式借贷,法律没有规定。由于个人借贷不受法律监管,不少企业利用P2P的运营模式规避金融业牌照管制,进行理财产品的销售。

(3)信息不对称。P2P网络借贷平台,尤其是线上平台,一般存在难以确认借款人真实身份的问题,虽然多数平台采取多重措施审核借款人的身份信息,但事实上,对于那些蓄意欺诈者而言,用造假身份通过身份审核并不是特别困难,而且有可能出现冒用别人信息,一人注册多个账户骗取贷款的情况。事实上,P2P网络借贷平台对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况缺乏有效监管,为平台埋下了坏账隐患。

(4)创新能力不足。现有的P2P网贷平台在风险控制方面没有更多基于互联网技术的金融创新,很大程度上依然要依靠线下机构开展业务,有专家指出,现有P2P网贷机构的优势不在于互联网优势,而是在于突破了监管,P2P网贷机构在制度和技术上相较于传统的金融机构并没有优势,P2P行业缺乏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2、对国内P2P网络借贷发展的建议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行业监管。国内P2P网络借贷行业经过8年的发展,监管部门应将其纳入监管范围。首先,要明确监管主体和监管机构,明晰P2P交易过程中各参与主体的责任和义务,并对P2P平台的运营提供指导、管理和监督。其次,建立P2P平台的准入机制和退出机制。P2P网络借贷平台提供的是类金融服务,因此在保证P2P网络借贷行业活力的情况下,应适当提高行业准入机制。相关部门应该对P2P机构的最低注册资本、管理人员资质、业务范围等方面设立门槛,对不满足条件的P2P平台进行清退;应强化信息披露机制,要求各P2P平台提供财务信息,增强行业的透明度。

(2)完善征信体系,推动信用评价行业的发展。首先,应以政府部门为主导,采用统一的标准和相应的信息技术,整合分散在金融机构、工商、公安等机构的企业、个人信息,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其次,在取得客户授权的情况下,允许P2P网贷平台进行查询,并且允许P2P网贷平台将客户违约信息上传到该数据库。再次,引入竞争机制。引导建立民营的信用服务中介机构,提高信用评级市场的运行效率。最后,利用互联优势,建立P2P行业自己的信用评价体系。

【参考文献】

[1] 何文茜:浅论我国互联网融资租赁P2L的发展[J].商业经济,2014(24).

[2] 雷舰:我国P2P网贷行业发展现状、问题及监管对策[J].国际金融,2014(8).

[3] 曾智:中国P2P网络贷款行业研究报告[D].西南财经大学,2014.

[4] 杨华:我国P2P网络信贷的发展与监管研究[D].湖南大学,2013.

[5] 薛群群:国内外P2P小额信贷企业运营模式研究及实例分析[D].中央民族大学,2013.

[6] 高佳敏:P2P网络借贷模式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3.

(责任编辑:刘冰冰)

第二篇:P2P网络借贷平台运营中的问题

摘要: P2P网络借贷平台是一种依托互联网而兴起的新型金融服务模式,由于其方便、快捷、灵活的特性,获得了快速发展,但同时也暴露出许多问题。为加强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规范和健康发展,本文提出一系列优化路径。

关键词:互联网;监管;路径优化;P2P网络借贷平台

一、P2P网络借贷平台运作原理及操作流程

P2P网络借贷平台原理就是有资金并且有投资理财想法的个人,通过中介机构的牵线搭桥,使用信用贷款的方式将资金贷给其他有借款需求的人。在此过程中,专业的金融服务平台(P2P平台)充当中介机构,负责对借款方的经济效益、经营管理水平、发展前景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考察,并收取账户管理费和服务费等收入。而借贷过程中,资料与资金、合同、手续等全部通过网络实现,它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民间借贷的兴起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金融服务模式。

目前,国内P2P网络借贷平台越来越多,截至2014年底,平台已达1,575家,这个数据还在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上升,虽然各个网络借贷平台都会有自己突出的特点,但是其基本的交易操作流程大致都是相同的,见图1所示。(图1)

虽然网络借贷发展速度非常快,使众多小额借贷得以满足,但是目前其规模都不大,行业发展不规范、监管缺位、内部风险控制不够等问题亟待解决,因此网络借贷在我国的发展中不可避免地面临着极大的风险。

二、P2P网络借贷平台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其风险

(1)P2P网络借贷平台运营存在的法律风险。P2P平台作为一种中介,承担的是信息公布、信用认定、法律手续和投资咨询等服务,收取一定服务费,并不参与到借贷的实质经济利益中,本身既不是债权人,也不是债务人,所以P2P平台作为民间融资的一种新型形式并不存在法律障碍,只要平台运营商不参与借贷活动,基本上无法律风险可言。但是,如果平台运营商参与借贷活动就有可能涉嫌"非法集资",面临诸如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集资诈骗、洗钱等法律风险。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如果P2P平台运营商把投资人的钱借出去形成债权,再将债权转让出去,这就与银行存款放款本质上没什么区别,这就有被司法部门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可能。另如P2P运营商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放贷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放贷人资金进入平台的中间账户,产生资金池,这种模式同样也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2、非法经营。如果P2P平台运营商在借贷活动通过投资理财产品形式融募资金,或充当融资性担保人,由于P2P运营商大部分不具备"融资、理财"经营范围且所涉业务又是特管行业,这就很容易被扣上"非法经营"的罪名。

3、集资诈骗。如果P2P平台运营商发布虚假的高利"借款标"募集资金,短期内募集大量资金后用于自己生产经营,有的经营者甚至卷款潜逃,这种行为是集资诈骗罪的典型案例。

4、洗钱。就是指将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或者其他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一来,平台主体没有主动进行信息披露和交易记录上报的机制,也不会主动承担交易记录保存和可疑交易报告等反洗钱责任;二来,平台主体对贷后资金使用情况审核力度不够,只要客户能按时还款,对其用途与申报用途是否一致也不深究;最后,由于在平台转账过程中是通过网络平台及第三方支付形式实现的,资金并不是由出借人账户直接划入借款人账户,因此洗钱分子能够瞬间实现转移非法所得,达到洗钱目的。

(2)P2P网络借贷平台监管缺失。P2P网络借贷平台是最近几年才发展起来的,仅仅是一种金融理财的中介平台,最多只能算是从事金融理财服务的准金融机构,究竟是由中国人民银行进行统管还是第三方进行监管还不确定。目前,国内P2P网络借贷平台大部分都是挂靠在以某投资咨询、电子信息发展和高科技发展等字样名称注册的公司经营的,根据工商注册管理相关规定,只有通信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能对P2P网络借贷平台进行设立审批注册管理,却不能对其从事的金融服务业进行监管。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P2P网络借贷平台在其设立中所需要的资质、技术、人员、收费标准、收费方式以及中介行为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都没有明确规定;在其运营过程中,缺乏有效的动态检查和跟踪措施;对其中介行为的事后监管没有任何规定,一旦借款人大面积违约将对平台的运营造成毁灭性的打击,甚至对整个网络借贷行业也将产生巨大的影响。总而言之,P2P网络借贷平台在设立、运营及事后管理方面均缺乏相应监管。

(3)P2P网络借贷平台运营存在信用风险。信用风险防范一直以来都是包括P2P在内的小额贷款机构的一块短板,这不仅是影响其自身做大做强的关键因素,也是普通投资者对其安全性充满疑虑的症结所在。

1、平台与借款人之间的信用风险分析。在P2P平台和借款人之间,信用审核尤为重要。P2P平台一般通过网络或电话获取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资产状况、结婚证等相关信息,并对借款人基本信息进行调查、审核。但这些审核标准对借款人的信用、实际经营状况及贷款用途很难跟踪调查,平台难以把握借款人信息的真实性。出于利己的目的,借款人必然会隐瞒对自己不利的信息,甚至提供虚假信息,误导网络借贷平台做出不真实的信用评级,导致风险系数大的借款人获得贷款,从而产生逆向选择问题。当借款人取得贷款之后,为了获得超额收益,他们可能不按借贷合同规定使用贷款,或者从事高风险活动,如果投资成功,借款人可以获得全部额外风险收益,如果投资失败,甚至进行欺诈、洗钱、非法集资等犯罪行为,对平台的可持续发展会造成致命打击。

2、平台与出借人之间的信用风险分析。在平台(担保方)和出借人之间,信用风险比较突出。目前,大多数平台不仅仅是作为一个中介,而是充当不同的角色,比如审核方、担保方、资金管理者等。一是平台有可能利用出借人的资金自融,将触犯非法集资底线;二是出借人的资金通过第三方支付转到P2P平台账户,因为第三方支付没有资金监管权力,资金流向不明,平台卷钱跑路风险加大。

(4)P2P网络借贷平台运营存在网络系统风险。互联网网络具有开放性,平台存在的安全漏洞也有被侵入破坏的可能。黑客侵入攻击,一是可能造成网站瘫痪,信息无法及时更新,出现信息缺失,使数据的积累受到影响;二是数据库可能受到篡改,使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受到破坏。另外,即使不受到外来攻击,系统本身也并非完全安全,由于设备损耗、系统故障,以及突发事件造成的系统崩溃,这些都使平台的正常运转面临网络系统风险。一旦平台无法正常运转,那么依托于平台系统的数据收集与整理就会受到影响,间接增加平台的运营风险。

三、P2P网络借贷平台发展路径优化

(1)加强法制建设。当前,国家鼓励金融创新,也在帮助金融创新,定位信息中介的P2P平台只要不涉及"资金池、假标",而使投资人的钱对接到借款人的手中,平台作为通道获取一定收益这些都是没有问题的。由于行业进入门槛低、利益诱惑大,一些"线上中介模式"的P2P网络借贷平台,也因为竞争激烈等原因纷纷由"线上"转向"线下",甚至存在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强烈冲动,个别不法分子更是浑水摸鱼、集资诈骗。为有效防范和应对P2P网络借贷行业可能出现的非法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诈骗、洗钱等重大风险,可以依照《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托现有"打非"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及部门、人民银行、银监部门、相关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等多方工作合力,加强协调与配合,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活动。对于从事资金池模式、债权转让和代理等线下业务的P2P网络平台,鉴于其涉嫌违法违规、扰乱金融秩序,应予以严肃查处、直至依法予以取缔。

(2)将P2P行业纳入监管。对国家来说,加强监管、规范市场是完善金融体系、搞活民间小额信贷市场的必要条件。以往民间借贷并未被纳入到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现在看来,民间借贷的形式是完善金融体系必不可少的一环。有必要将民间借贷纳入监管,给予民间金融活动合法的生存发展空间,明确参与民间金融活动相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调整修订现行法律中有关民间金融的法律依据,鼓励民间金融阳光化发展。要求P2P平台必须经过注册后才可进入市场。有效注册是合法经营的基础,以此将其纳入监管轨道,防范金融风险,保护投资者。

当前,我国民间借贷市场的活跃与民间借贷自身门槛低、方式灵活简便、以信用为基础进行借贷的形式有极大的关系,因此在将其纳入监管的同时,也不可以完全等同于对银行业金融体系的监管,以防止掩盖民间借贷本身的优势。具体可以参照英国行业协会的方式,鼓励P2P市场的参与者组成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规则。

(3)建立并完善征信服务体系。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征信市场的培育对市场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英美两国P2P网络借贷平台之所以能够迅速发展,基础就在于国内有成熟的个人信用体系,良好的征信服务既有利于授信者业务发展,也有利于消费者更方便和快捷地获得信贷服务。目前,我国的个人信用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个人的信用记录难以完整的查找、没有一个综合的信用数据平台、各类机构的信用资料不能共享、评级方法不完备,等等。对此,可以采取与第三方信息共享的方式来增强信息的证明力度。比如,身份证认证可以与全国统一的公安部系统联网,学历认证可以与教育部系统联网,房屋产权证明可以与房屋产权登记机构合作,个人信用记录可以和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对接等。建立完备和透明的个人信用体系,通过个人的信用记录、社会保障号、个人税号、银行账号等材料便可以验证个人的真实信用等级。

同时,网贷平台应和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合作,在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设立一个专门的资金托管账户,与平台自身的自有资金账户分离开来。贷款人将资金通过网银或第三方支付平台直接打入这个托管账户,托管机构会对此账户内的资金流向进行监督,限制借款人、贷款人和平台对于该笔资金的提现或者划账,以保障资金安全。

当然,作为一名P2P投资者,应有理性投资心态。P2P投资本身就是一种"风险与收益并存"的投资行为,在投资过程中,投资人需要注意投资风险的控制,选好平台,选好标的,注意投资分散性,并对于自身的投资决策需要有承担一定风险的准备。对于无专业实力或者无时间精力进行投资选择的投资者可以适当选择优秀的网贷基金类产品进行投资,通过第三方专业的风控手段来降低投资风险。

(4)加强P2P网络借贷平台自身系统安全防护。作为网络借贷平台方,必须加强自身系统安全防护级别,采用严格的认证与数据加密体系,并做好内部风险防范机制。作为网络借贷平台来说,平台数据与资金数据应相互隔离,才能有效保障平台数据安全。数据安全防护不能一劳永逸,需要不断加强与升级更新软硬件系统,才能切实保障用户的核心利益不受损害。网络借贷平台要将客户数据当作自己的生命线来对待。平台的数据访问采取严格分级制度,每个能访问数据的人员访问信息范围仅限工作职责所需。另外,平台各个应用之间有防火墙,仅限配置为信任的通道访问。除此之外,还要定期请网络安全公司进行渗透测试,防止开发人员的疏忽造成的漏洞。

同时,P2P平台要定期组织自查,对于经营上存在的问题进行整顿和加强,从产品和运营的合规性开始,不断强化自身。从法律上、从管理上、从产品本身不断改进,这对企业的发展绝对是个良性循环。

最后,P2P行业需要规范化发展,加大对P2P行业的经侦力度实属必要,能进一步促进行业的进步。经侦力度加大,跑路事件提前扼杀,于投资人而言减少了损失;对行业而言,恶性事件概率降低,中国P2P行业的健康发展之路也就在眼前。

>参考文献:

[1]吴晓光,曹一.论加强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J].南方金融,2011.4.

[2]白浩.P2P网络借贷平台问题及解决对策[D].河北大学>硕士论文,2013.

[3]林蔚.完善P2P网贷平台风险防范的法律思考[J].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3.

2、以独特的城镇建设为抓手

推进就地就近城镇化建设应该强调"风格独特",避免"千城一面"。应在充分保护和尊重现有地形村貌、田园风光的前提下,进行合理规划设计,使处于城市近郊、平原、农村区域、山林地带等不同地形地貌的城镇保持各自的风格特色,尽可能在城镇原有形态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与此同时,在城镇建设中还应突出文化内涵,把当地特色文化有机融入园林打造、广场、道路、住房等建筑的建设中,营造风格独特的城镇风貌,走个性化城镇发展之路。

3、以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为支撑

推进就地就近城镇化的关键在于农村产业发展。应根据本地资源禀赋、区位和环境优势、经济结构等条件,发展适合本地且有比较优势的特色产业。在选择时,一要做到"三结合",政府扶持、市场需求和地域传统三方面有机结合;二要引导农民培育特色产业,做到"一乡一业"或"一镇一品牌";三要深度挖掘本地农业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业,扩展农产品产业链,打造有本地特色的农业品牌,以此带动

二、三产业发展。

(3)创造良好环境,提高综合承载力

综合承载能力是资源环境承载力、经济承载力和社会承载力的有机结合体。

1、注重绿色高效,提升资源环境承载力

首先,规划时应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功能分区,加强土地集约高效利用,开发地下空间;其次,强化经济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大力发展绿色、低碳、环保产业,严格限制污染重、能耗高的项目;第三,加大对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修复力度,提高居民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强化对城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的资金保障,对于存在的环境问题及时修复,确保城镇资源环境承载力稳步提升。

2、注重产业发展,提升经济承载力

发展产业,是提升城镇经济承载力的有效途径。城镇要发展产业,一是,谋划立镇强镇的优势产业和主导产业,把本地的资源和区位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要有所为有所不为,不能追求小而全。二是,大力发展和培育龙头企业,依托龙头企业带动产业,走龙头+规模+特色的镇域经济发展之路。三是,以抓重点项目为突破口,以兴镇强镇的项目为依托,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3、注重功能完善,提升社会承载力

首先,应按城市化的标准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以交通、水电、通信为重点,加强供水、电力、人防、防灾、污水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注重城镇综合功能的完善;其次,要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应该配套完善科教文卫、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功能,保障公平、均衡供给;最后,要创新社会管理机制,转变政府职能,提升其社会管理水平,构建新型农村城镇化的管理服务网络,为城镇的和谐稳定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刘文勇,杨光.以城乡互动推进就地就近城镇化发展分析[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13(08).

[2]林建.农村城镇化与城乡统筹发展的思考[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08(12).

第三篇:P2P网贷平台商业保理业务运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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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贷平台商业保理业务运营模式

P2P网贷平台商业保理产品一般都是有追索权的保理。供应商(通常是中小企业)与买方(通常为供应链核心企业)订立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产生应收账款;供应商将该应收账款转让给商业保理公司,由商业保理公司向其提供融资服务,实现资金周转;商业保理公司与P2P网贷平台签订合作协议,将该应收账款转让给平台投资人。

到期后商业保理公司从买方(明保理)或供应商(暗保理)处收到还款,并支付给P2P网贷平台投资人。在商业保理业务中,P2P网贷平台通常都会通过商业保理公司回购、引入担保机构或保险公司等方式对投资者进行本息保障。P2P网贷平台该项业务的运营模式如下图所示: P2P网贷商业保理产品的收益率基本处于8%-12%,收益率低于P2P网贷行业整体综合收益率。

一方面,收益率受限于应收账款的利率成本。商业保理公司的收入来源主要包括两部分:保理服务佣金,包括了买方信用评估、回收和管理应收账款等服务,费率约为0.5-1.5%;保理融资利息,在应收账款到账前垫付的资金利息,一般都为年化10%-15%。

另一方面,商业保理业务是基于基础交易,风险相对较低,因此相应的风险补偿也会降低。商业保理产品的投资期限较灵活,目前一般以1-6个月的短期项目为主。

商业保理业务涉及多个环节,供应商、买方、保理公司、P2P网贷平台、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因此,一般P2P网贷商业保理业务的还款源有以下几个:

第一还款源:基础交易中的债务方,即买方; 第二还款源:基础交易中的债权方,即供应商; 第三还款源:保理公司;有安排担保/保险的话,第四还款源还有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

此外,如果P2P网贷平台有风险准备金保障机制,遇到逾期或违约情况,将成为最后还【众信金服】安全靠谱的车贷理财平台:

款源。

保理业务风险

P2P网贷平台与商业保理公司的合作节约了平台借款端项目开发成本,有利于业务产品线的拓展,带动平台量增。但同时,这项业务也存在着以下几点运营风险:

应收账款真实性风险。商业保理业务是基于企业基础赊销交易产生的应收账款服务,由于我国信用环境复杂,不排除有伪造应收账款存在。如果商业保理公司和P2P网贷平台在应收帐款真实性审核环节薄弱,对于交易的真实性验证不到位,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就存在风险。

各环节参与企业应收账款坏账风险,商业保理业务的参与方众多,节点风险包括了买方风险、供应商风险及保理公司风险。

买方风险主要有买方拒绝付款、拖欠、生产经营困难或破产等引起的风险。

供应商风险主要包括商业纠纷,未完全履行基础合同义务导致买方索赔;买方间接付款,供货商挪用回款,供货商生产经营困难、破产等。

商业保理公司风险指优质低风险的核心企业往往选择银行作为保理商,商业保理应收账款违约风险相对较高。加之众多P2P网贷平台涉足商业保理业务,竞争加剧,可能对于合作商业保理商的标准降低。当商业保理公司无法回购应收账款坏账,出现兑付危机,将会严重影响到P2P网贷平台的运营。此外,P2P网贷平台与商业保理公司共享利差,因此业务的盈利性较低,来源依赖商业保理公司推荐,容易被合作绑架。

法律风险,包括业务法律障碍和重复抵押风险。

P2P网贷平台业务经营法律障碍。

商业保理从2012年开始起步并快速发展,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健全,P2P网贷的监管未落地,法律界定不明晰,P2P网贷平台的商业保理业务面临法律障碍。以上海市为例,根据《上海市商业保理试点暂行管理办法》规定,商业保理公司可以通过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发行债券等渠道融资,融资来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对于当前P2P【众信金服】安全靠谱的车贷理财平台:

网贷平台商业保理业务进行的收益权转让,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法律没有界定P2P为非银行金融机构,行业存在灰色地带。

重复抵押风险。

商业保理业务的应收账款转让应在央行征信中心根据《物权法》授权建设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进行登记。基本上,应收账款在债权方转让给商业保理公司环节,都会被登记在央行登记系统。而当商业保理公司在P2P网贷平台上再次转让应收账款收益权时,P2P网贷平台的相关业务并没有要求进行登记,存在应收账款在不同平台重复抵押融资的风险。

保障风险。

主要包含担保公司资质、承保能力上的风险,以及保险公司风险覆盖不足的风险。由于目前P2P网贷平台在商业保理业务上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基本都是信用保险。而信用保险承保范围是买方破产、倒闭、恶意拖欠等风险,如果不是买方责任,而是卖方原因(例如质量问题)则不在承保范围;此外,如果发生项目违约,信用保险赔付期与违约发生之间时间间隔较长,将对有垫付机制的P2P网贷平台资金流动性形成冲击。

第四篇:P2P平台倾心分析

平台一:陆金所

平台靠谱性分析:老爸是中国平安集团,可谓实力雄厚,靠谱系数高。2012年3月一上线就备受瞩目。总而言之,在实力在安全靠谱度上相当不错的。

收益及流动性分析:陆金所的收益在网贷界算是偏低的,投资产品主要分两种:一种是等额本息项目,年收益8.4~8.61%(持有90天后可转让,手续费千分之二);一种是按月付息到期还本项目,年收益7.3%~7.5%。所有投资都有本息保障。

实际可操作性分析:虽然也是要靠抢的,但是陆金所的产品一般真心想要抢还是抢得到的,不至于瞬间就卖空,估计也是收益确实没有那么吸引人吧。另外平台为新人准备了新手专区,所以你至少能轻松投个几万出去。对了,还有手机客户端帮你随时随地抢标哟,这一点要赞。

平台二:钱来网

平台靠谱性分析:拥有自己的风控团队,核心成员都是从银行出来的,有着丰富的经验。其平台的项目都有抵押且单子都不大,几十万最多,符合P2P小额分散的原则。

收益及流动性分析:钱来网的年收益为8%~18%,10元起投,大多数标的为中短期3-6个月,流动性很好。

实际可操作性分析:钱来网的标基本上也是靠抢,主要是标的时间大多比较短受欢迎,起投金额小,加之充值和取现都是免费的,新手跟屌丝群体会比较偏爱。

平台三:有利网

平台靠谱性分析:创始团队都是海归精英,其董事长任用为先声药业主要股东。资金实力上还是相当不错的。另外,网站做的还可以,其合作的担保公司也挺多的。

收益及流动性分析:月息通是等额本息还款,年收益12%~13%;一定存宝是按投资期限不同年收益7%~11%。

实际可操作性分析:极难极难抢到标,有个新手专区,能投个一千……。虽然充值和取现都是免费的,但是!如果冲进去了没有投资再取出来需要好几天的到帐时间,所以千万别冲太多一下子又转不出来。

平台四:积木盒子

平台靠谱性分析:积木盒子每个项目从几十到几百万不等,2013年8月上线至今无逾期无坏账(估计也是由于运营的时间还很短吧~呵呵)。也有获得了首轮千万级美金的融资。

收益及流动性分析:按照投资时间长短(一般从一个月多到一年多都有),项目的年收益在8%~14%左右,部分还有1%左右的平台奖励。提供本息担保。

实际可操作性分析:有新手专区能够投2000,其他都要靠抢了。债权转让会加价,利率普遍降到7%多,所以还能投的上。

第五篇:2016年P2P平台现状分析

1. P2P平台发展现状

2007年6月,随着国内第一家P2P网贷平台拍拍贷的诞生,P2P行业凭借其独有的优势迅速发展壮大起来。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一直是我国各级政府想要极力解决的难题,可是银行的工作重点一直放在大企业上面,高门槛、繁琐的流程使大批急需资金的中小企业望而却步,而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出现很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相比传统银行的高门槛,P2P网贷平台为广大中小微企业提供了一个便利,快捷的融资渠道,解决了大部分中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很好地填补了传统银行无法覆盖的市场,在小额贷款领域贡献明显,受到民间市场的广泛认可。另外一方面,P2P网贷平台投资收益比其他理财产品偏高,并且投资门槛很低,普通民众即可参与其中,盘活了民间的闲散资金,增加了资金在市场上的流动性,为广大民众提供了继贵金属、房地产、股票之后的又一大投资理财方式⑷。P2P网贷平台真正做到了普惠金融,这也使得P2P网贷平台在我国迅速崛起,行业成交量不断飙升。

然而P2P行业野蛮生长的同时也暴露出许多的弊端,由于P2P网贷在我国的发展尚处于起步状态,面临着身份模糊、行业低门槛、法律空白、监管缺失、个人信用体系不健全等各种各样的问题,使得平台坏账、逾期、跑路等恶劣事件层出不穷,严重打击了平台用户的信心,阻碍了P2P行业的发展进程。但综合各方面因素,P2P平台还是凭借其自身独特的魅力稳定发展,并且监管政策也即将出炉,P2P行业可谓前景光明。

根据Analysys易观智库发布的《中国P2P网贷市场极度检测报告2014第4季度》数据显示,2016年网贷行业规模超万亿元人民币,其中2016年陆金所在P2P领域保持领先地位。来自第三方机构网贷之家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2月份,中国上线P2P平台5500家,当月平台交易量达25000亿元。

2. P2P平台对传统银行业造成冲击

P2P平台依托先进信息技术,快捷便利、开放度高、包容性强、市场定位明确,相比传统银行有着独特的优势:在平台经营者角度,P2P平台运营成本低,借贷处理效率高,风控手段多样[5];在投资者角度,P2P平台投资门槛低、交易信息对称、投资收益较高;在借款者角度,P2P平台借贷门槛低、流程简单、审核速度快。P2P行业的崛起对传统银行的发展造成了巨大的冲击,P2P平台挤占了银行信贷业务,其中包括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和个人贷款业务,并且凭借高利率的优势加速了银行存款资金的分流。P2P平台的不断发展使得银行客户大量流失,促使客户消费行为发生转变,加速金融脱媒,这对银行的打击是非常大的。

面对P2P行业来势汹汹的挑战,传统银行也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性,如果不及时作出改变,后果将不堪设想。各大商业银行纷纷开始学习运用先进的互联网技术,开展网上银行,加快金融触网,布局金融互联网业务。一方面,传统银行加快产品创新,推出一系列基于网络技术的融资产品。

3. P2P平台监管现状

在互联网金融浪潮的推动下,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在过去两年发展迅速。但由于我国P2P行业长期处于“无准人门槛,无监管政策,无行业标准”的状态,造成了P2P平台野蛮生长,资金链断裂、跑路、自融、诈骗等恶劣现象频频出现。

虽然我国的P2P网络借贷仍处于监管真空中,具体的监管政策尚未出台,但监管思路已基本确定。2014年4月,国务院表态将P2P监管归入银监会;同月,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刘张君表示P2P网络借贷平台不得突破四条红线,即明确平台的中介性质、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不得将归集资金搞资金池、不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2015年将会是P2P行业的监管年,P2P平台将告别野蛮生长的发展乱象,行业两极分化会加剧,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良好信用基础和资金实力的P2P平台市场份额将得到扩大,而众多不规范、实力弱的平台将逐渐被市场所淘汰。

4. P2P平台内部竞争加剧

自2013年以来,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迅猛,P2P行业规模急速扩张,上海盈灿咨询与清华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网贷之家联合发布的《2015年中国网络借贷行业年报》显示,2015年上线的网贷平台超2595家,2015年新上线平台的注册资金多数介于1000万~5000万元之间,占比高达61%。可以看出,大量资本涌人P2P行业,大家都想在P2P领域分得一杯羹,行业内部竞争非常激烈,处于完全竞争市场格局,整体市场规模持续快速增长。相信在监管细则出台后,P2P行业两极分化加剧,不规范的平台将会被淘汰,具有一定竞争力的P2P平台之间竞争会更加激烈,开始探索更具个性化的市场定位和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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