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集团班组建设制度

2023-02-06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越来越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或从事某一工作的人员起到约束作用,这是他们行动的标准和依据。那么你真的知道如何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收藏的《华电集团班组建设制度》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和鼓励。

第一篇:华电集团班组建设制度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班组建设工作考评办法

附件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班组建设工作考评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班组建设,提升班组管理水平,激发班组活力,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创建世界一流能源集团,根据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班组建设的意见》(中国华电工发„2013‟448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班组建设工作考评由集团公司班组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统一标准、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

第三条班组建设工作考评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五型”班组建设标准》(中国华电工发„2013‟449号)为依据。各二级单位、基层企业应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考评办法和细则,考评细则应按照班组工作性质、任务不同,考评内容、权重不同的原则进行细化。

第四条集团公司通过命名“五型”标杆班组、优秀班组、达标班组,表彰“优秀班组长”等形式,激励先进、树立典型,推动班组建设工作上台阶。

第五条“五型”标杆班组的考评和命名。

(一)必备条件

1. 确保安全生产。实现班组年度安全控制目标;

2. 工作绩效突出。完成年度各项生产(工作)任务,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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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技术指标在本企业、本区域同类型班组中处于领先水平;

3. 创建工作扎实。班组为“五型”优秀班组;“五型”班组创建内容充实、载体丰富、方法创新;管理规范、高效,特色鲜明、亮点突出;

4. 班组成员无违法犯罪和严重违纪事件,未发生对企业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

(二)考评和命名

1. “五型”标杆班组由集团公司负责考评、命名;

2. 二级单位对照《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五型”班组建设标准》、“五型”标杆班组必备条件等,在检查、评比基础上,将考评得分排名前列的班组向集团公司推荐;

3. 集团公司通过检查考评,对达到“五型”标杆班组条件的,报经集团公司班组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后命名;

4. 集团公司每年命名100个“五型”标杆班组。

(三)“五型”标杆班组由集团公司授牌;所在单位给予该班班组长不低于2000元、班组成员不低于1500元的一次性物资奖励。

第六条“五型”优秀班组的考评和命名。

(一)“五型”优秀班组由二级单位负责考评、命名。

(二)各单位应明确“五型”优秀班组的考评条件、考评方式,并组织检查考评。

(三)考评结束15个工作日内,各单位将考评结果报送集— 4 —

团公司,经集团公司班组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二级单位行文命名表彰。

(四)每年命名“五型”优秀班组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参加“五型”班组建设考评数量的15%。

(五)集团公司在检查考评“五型”标杆班组时,对二级单位考评命名的“五型”优秀班组进行抽查。

(六)各单位应给予“五型”优秀班组的班组成员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七条“五型”达标班组的考评和命名。

(一)“五型”达标班组由基层企业负责考评、命名。

(二)基层企业应明确“五型”达标班组的考评条件、考评方式,并组织检查考评。

(三)考评结果经二级单位审批后,基层企业行文命名表彰。

(四)每年命名“五型”达标班组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参加“五型”班组建设考评数量的40%。

(五)二级单位应在“五型”优秀班组检查考评中,对基层企业考评命名的“五型”达标班组进行抽查。

(六)各单位应给予“五型”达标班组的班组成员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八条“优秀班组长”的评选和表彰。

(一)必备条件

1. 所在班组为集团公司“五型”标杆班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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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责任意识强,业务技能精,作风过硬,带领班组圆满完成各项生产(工作)任务;

3. 善带队伍,班组形成了团结和谐、互助友爱、奋发向上的氛围,团队的凝聚力、战斗力强;

4. 考评期内,班组各项生产(工作)指标在本企业、本区域同类型班组中处于领先水平;

5. 班组管理有创新、有特色、有成果。

(二)集团公司每年评选表彰60名“优秀班组长”,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集团审定的方式进行。

(三)集团公司向获得“优秀班组长”称号的班组长颁发证书;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3000元的一次性物质奖励。

第九条各单位应对班组建设工作下滑的班组进行考核。

第十条班组建设工作检查考评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查看现场、查评资料、调查问卷、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集团公司工委办会同政策与法律事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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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产业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措施落实力度,巩固安全检查规范化、常态化工作机制,促进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按照国家安监总局《转变作风开展安全生产暗查抽查工作制度》(安监总办„2013‟111号)和《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国华电生制„2011‟113号),结合公司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检查是安全监督管理的基本形式和重要内容。应贯彻“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始终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 安全检查应重在落实电力企业(基层发电企业和电源建设项目单位,下同)检查、整改的主体责任,重在消除隐患,务求实际效果。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的督查工作实施定期督查与暗查抽查相结合。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各电力企业,以及所属与电力产业相关的多种经营领域企业。

第二章 检查形式

第五条 安全检查一般分为日常检查、季节性检查、专业检查或专项检查等形式。按照企业自查整改、上级单位督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六条 日常安全检查主要是各级岗位人员日常安全巡查、或每周(月)例行开展的安全检查工作。 第七条 电力企业每年应定期组织开展季节性(春季、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一)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于每年的3至5月份进行,5月中旬之前结束,为期两个月。

(二)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于每年的9至11月份进行,11月底前结束,为期两个月。

第八条 季节性安全生产大检查的主要任务应包括以下内容(简称“六查”):

(一)查领导。检查各级领导和各级员工安全责任制是否到位,是否按照“五同时”的要求开展安全工作,是否做到“看住、盯牢、跟紧、尽责”的要求。

(二)查思想。检查各级领导、各级员工对安全生产在认识上存在的差距。

(三)查管理。检查各级责任人是否亲自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和落实,检查是否按照安全规章制度要求完成任务。

(四)查制度。检查现有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有漏洞、是否科学合理。

(五)查隐患。排查设备设施,消除设备、设施和环境等方面隐患,为机组进入迎峰度夏(冬)做好准备。

(六)查整改。检查历次安全检查、安全性评价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事故隐患监控措施落实情况;上级单位和本企业“反措”执行情况等。 第九条 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应侧重于春夏季节性事故措施预防、度汛措施准备、机组检修安全措施落实、人员培训和安全工器具定检、机组迎峰度夏等工作。突出防雷设施、防雨、防潮、防火措施和要求落实。

第十条 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应侧重于秋冬季节性事故预防、供热安全、机组迎峰度冬等内容。突出防火防爆、防寒防冻、防污闪、防小动物等措施落实。

第十一条

专业检查一般包括上级单位或电力企业自主开展的安全管理评估、专业监督检查、技术监督定期检查(试验、化验)等工作。

第十二条

专项检查一般包括上级单位或电力企业针对特定时段、重点工作或某类事故开展的专项检查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开展:

(一)重大节日、重大事件前。

(二)抵御可预见的影响安全生产的自然因素,需要统一采取措施时,如:防汛、防火、防冻、防雷、防污闪等。

(三)其他单位发生事故(重复发生同一原因造成的事故),本单位可能存在类似隐患时。

(四)本单位发生事故(或安全生产形势不好时)需汲取教训时。

(五)政府部门主导的检查,以及认为有必要开展的其他情况。

第三章 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电力企业春季、秋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应由企业行政正职部署(批准),企业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组织,生产技术管理、调度管理等部门参与,运行和检修等各有关生产部门、班组等具体实施。

专业检查或专项检查也可由主管安全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实施。

第十四条 安全检查前,电力企业应编制检查计划,明确检查时间、检查项目、重点内容、检查方式和责任人,并依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制度,逐级编写安全检查表,明确检查项目内容、标准要求,经审批后执行。

第十五条 安全检查内容应以“六查”内容为主,对查出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并监督执行,实现闭环管理(电力企业安全检查管理流程见附录)。

第十六条 电力企业的部门(车间)应根据企业检查计划、检查大纲要求,结合部门(车间)管理和设备系统实际,编制本部门(车间)检查计划和安全检查表。

班组应根据部门(车间)检查计划和检查表的要求,结合班组管理和设备系统实际,进一步完善、细化检查内容和标准,编制检查计划和针对不同生产区域、设备系统、管理工作的安全检查卡。

部门(车间)、班级检查责任人按检查表、卡进行检查和整改。检查、整改情况记入检查、整改表相应栏内。

第十七条 部门(车间)、班组应做到边检查边整改。自查整改情况记入安全检查自查整改表。检查期间暂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列入安全检查整改措施计划,逐级报至企业安全监督部门。属于设备、设施缺陷的,应纳入缺陷管理程序。属于管理性问题,应逐级按照闭环管理要求,落实整改和验收工作。

第十八条 班组检查整改时段结束后,将检查计划、安全检查表(卡)、安全检查自查整改表、安全检查整改措施计划、检查总结上报部门(车间),部门(车间)对班组进行验收。

第十九条 部门(车间)检查整改时段结束后,将检查计划、安全检查表、安全检查自查整改表、安全检查整改措施计划、检查总结上报企业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企业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第二十条 电力企业厂级验收,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生技、运行、保卫(消防)等有关职能部门参加;对存在的问题,连同部门(车间)的安全检查整改措施计划,汇总形成企业安全检查整改措施计划,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批后,发至各有关部门整改,并跟踪检查整改情况。

第二十一条 对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认真分析原因,编制整改措施计划,较大问题应及时列入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予以落实。

第二十二条 电力企业安监、运行(调度)、生技等部门在班组、部门(车间)自查过程中,应做好检查、督导工作,督促各部门(车间)、班组按时、高质量完成检查。 第二十三条

电力企业领导应带队、带头开展检查。在安全检查中,企业安全生产主要及分管领导应带队分工负责督查本企业安全检查开展情况。

第四章 督查抽查

第二十四条

在电力企业安全检查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坚持由上级公司组织督查,促进检查整改深入开展。

第二十五条 督查分为定期督查和暗查抽查两种形式。 暗查抽查工作方式主要以“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事先打招呼,不听取一般性工作汇报,不用企业领导人员陪同,直奔基层,直达现场)为主,开展突击检查、随机抽查、暗访细查。

第二十六条 定期督查。

春季、秋冬季安全检查实施中,二级公司应对全部企业进行复查,集团公司组织对重点区域和企业进行抽查,督促改进不足,深化检查开展。

电力企业开展机组大修(技改)工作期间,二级公司应结合重点工序和关键环节安排,对大修安全质量等重点督查。

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督查可制定统一督查提纲,以区域(企业)间的互查等形式开展。

第二十七条 暗查抽查。

(一)二级单位应针对重点电力企业,突出重点时段开展。必要时,可结合综合性检查督查和专业性检查督查开展。

(二)二级单位应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对基层企业的暗查抽查,并确保内对所辖电力企业“全覆盖”。也可结合重点专题随时开展。

(三)集团公司建立暗查抽查(“四不两直”)机制,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对重点区域电力企业的督查工作,也可随时开展。

第二十八条 暗查抽查应重在突出问题导向,以基本建设、重大技改、检修维护、运行操作,以及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事故易发等领域作为重点,特别是针对安全基础薄弱、违章屡禁不止、现场作业问题突出和事故控制不力的单位。

第二十九条 暗查抽查应集中治理和消除某个领域的隐患和薄弱环节,重在有效实用、解决突出问题。在事故多发期和敏感期和重点时段随机开展。

第三十条 暗查抽查前,应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路线、检查地区和企业、重点检查内容和任务分工等事项,按照“零容忍、严执法、求实效”要求,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做到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应立即向有关企业通报,提出整改要求。

第三十一条 一般情况下,集团公司会同有关二级单位开展暗查抽查;也可结合实际,不通知有关二级单位直接进入基层企业暗查抽查,视情况通知有关二级单位参加通报会议。 第三十二条 二级单位应每季度对暗查抽查工作专题总结,在每季后第1个月的10日内形成报告报集团公司。

第五章 管理要求

第三十三条

安全检查人员在做好书面记录的同时,可以运用录音、摄影、摄像等技术手段,客观记录检查全过程;事后通报必须依法依规,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充分。

如工作需要,可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和骨干人员参加。 第三十四条

电力企业应实行安全生产(检查)公示制度,建立安全检查、整改、质询、验收等信息公示机制。

电力企业应加强宣传发动,引导一线员工积极参与,及时组织报道正反两方面典型,公布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结果,并鼓励通过举报电话举报安全问题和隐患,及时兑现举报奖励。

第三十五条 二级单位应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制度。

对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违章的企业或个人实行公开曝光,对情节严重的,对企业安全生产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

第三十六条 落实安全检查“责任追溯”工作机制,对因安全检查、整改走过场,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规严格追究有关现场和管理人员的责任。

安全检查工作成效纳入各单位目标绩效考核内容,作为对基层单位评先评优的参考依据。

第三十七条 二级单位应结合实际,总结分析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规律特点,采取针对性措施,不断完善安全检查制度和典型提纲,指导基层企业安全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实现安全生产现状持续改善。

第三十八条 各类安全检查(督查)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参与各类督查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党风廉政有关规定。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三篇:山西焦煤集团公司班组建设管理制度

班组综合管理制度

一、定期组织政治、业务学习,积极开展思想教育和班组文化活动。支持职工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岗位练兵、技能竞赛以及各种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班组职工的整体素质。

二、经常开展谈心活动,及时把握班组成员的思想脉搏,分析思想动向,释疑解惑,营造团结向上的工作氛围。

三、扎实开展导师带徒活动,强化对新职工、转(复)岗职工的上岗教育。

四、加强班组民主管理,推行班务公开,认真开展评议班组长活动,按期召开班组民主生活会,不断扩大民主参与的内容和范围,增强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激发工作积极性。

五、广泛开展提合理化建议和各类劳动竞赛活动,推进班组全面建设。

六、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强劳动安全卫生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工会和有关部门反映。

班组交接班制度

一、生产作业前,由区队(分厂、车间)领导、值班干部或班组长,组织全体班组职工召开班前会。认真执行以思想问询、安全点评、任务部署、安全宣誓等为主要内容的班前礼仪。

二、班组职工不得无故缺席班前会,无故缺席者不得上岗。 1

确因工作需要上岗者,由班组长负责传达班前会内容。

三、班组长要带领班组成员按时到达工作现场,“三员两长”实行“手指口述”交接班,接班人不来,交班人不走。

四、交接班时,接班人员要认真听取交班人员有关设备运行和现场安全质量情况,并由交班人员陪同,对工作现场进行检查。

五、接班人员应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查阅值班日志、工作票、操作票和有关记录。

2.检查各种工具、仪表、用具和防灭火等各类设施是否齐全完整、可靠。

3.检查工作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六、对工作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原则上由交班人员处理。若上一班未处理完毕,须报上级协调处理。

七、班组长因故缺勤时,由副班组长负责主持班组工作。

班组生产组织管理制度

一、实行生产目标管理,科学合理安排各岗位工作量,及时调配人员,保证生产持续正常进行。

二、严格劳动纪律,规范操作程序,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做到文明上岗,文明操作。

三、加强现场文明生产,设备、备件、物料标识牌悬挂整齐,标识清晰,摆放有序;施工现场干净整洁,闲置物品及时回收。

四、强化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加强现场巡查和考核,

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种问题。

五、推行班组物耗核算,实行日统计、旬汇总、月考核,与班组工资挂钩。大力开展修旧利废活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六、全面加强质量管理。严格质量验收制度,积极应用生产新工艺、新技术,提高生产效率。

七、认真落实各类劳动保护措施,按规定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八、发生工伤事故时,立即对伤员进行抢救,及时向上级报告,并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事故调查,提供事故真实材料。

班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实行班前安全检查、班中巡回检查、班后安全复查“三必查”制度。即:班前,由班组长排查现场隐患,并将隐患及时告知交班班组整改。班中,由班组长进行巡查,职工发现隐患及时向班组长汇报,对隐患进行处理。班后,班组长带领职工对现场进行复查,待隐患排除后进行现场交班。

二、加强安全评估及确认工作。班组长及职工要对班组管辖范围和承担的作业项目,做到明确无误,预想本岗位和所承担的工作可能会引发哪些伤害和事故。到达工作现场后,要对人、机、物、环等方面细化分析,评估作业状况、发生事故因素及潜在危险,制订相应对策和预防措施,严格落实。

三、凡有危险源的班组必须有完整的“危险源”控制图表,

并根据生产工艺、环境等变化,及时对“危险源”进行排查核实,对新确认的“危险源”要及时修改,补充“危险源”控制图表及安全防护措施,并组织职工学习掌握。

四、作业前,班组长负责对职工思想情绪是否稳定、身体状况好坏及操作规程熟知情况进行确认,达不到上岗要求者,不得上岗。

五、工作现场(岗位)存在以下安全隐患之一的,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向上级进行汇报,在隐患未排除前,不准作业。

1.现场作业人员超过规定定员的。

2.安全制度及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3.安全监测监控设施运行不正常的。

4.安全自救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的。

5.现场突发危及安全生产重大紧急情况时。

6.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

六、因重大事故隐患被停产整顿,应在隐患彻底排除后,由班组提出申请,待上级安监部门复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

七、班组长发现职工不安全行为,应立即现场制止,对不服从的可以责令其停止工作,并进行责任追究及处罚。职工对班组长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向上级进行举报。

班组工作绩效考核制度

一、根据车间(工区)目标任务,班组长负责制定本班组的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并将班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

二、班组长定时对职工进行工作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及时

公布。严格按考核结果分配工资、奖金,奖勤罚懒、奖优罚劣。

三、对安全生产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在班组工作绩效考核中给予奖励,根据所做贡献大小,提请上级部门给予奖励或表彰。

四、厂、或车间(工区、)下发的各种奖励,班组长可根据职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再分配。

班组群众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一、在厂工会群监委,车间(工区)群监组的领导下,班组配置群监员。

二、车间(工区)群监组根据工作需要,在征求班组意见基础上,每年对群监员调整充实一次。群监员定期参加培训和述职评议活动,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三、群监员按时参加群监组织开展的上岗活动,重点对安全隐患及“三违”行为进行查处。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责成相关责任人及时处理整改,并跟踪复查。

四、作业过程中,群监员要协助班组长抓好班组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完毕后,认真填写安全信息台帐。

五、建立班组联保互保制度。作业过程中,职工之间应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对违章行为应及时进行制止和纠正。

六、班组要根据工作特点和实际,利用班前班后会、安全学习日等时间,组织职工开展安全查摆活动,并及时总结经验。

第四篇: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工程建设管理办法(A版)资料

附件: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A版)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火电工程(含重型燃机项目)的建设管理,充分发挥火电项目产业管理优势,按照价值思维理念,建设“安全优质、高效环保、指标先进、竞争力强”的电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集团公司火电工程建设遵循三级管控的模式,即集团公司总部、区域公司及相关专业公司(以下简称“二级机构”)、建设单位(指由投资方组建的具体负责工程建设管理的机构,如项目法人、发电厂)。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全资、控股(含间接控股)建设的新、扩、改建的火电工程。

第二章

工程建设管理的内容及要求

第四条

集团公司火电工程建设坚持以安全为基础,以质量为根本,以效益为中心,以管理为保证,全面落实基建“五制”,全面加强基建项目“安全、质量、进度、造价”管理,确保工程移交的完整性和机组运行的可靠性。

(一)安全管理: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理念,保障工程建设的安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改善施工环境,确保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

(二)质量管理: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科学严谨、精益求精”的质量方针,全面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机组整体移交水平,实现机组运行安全优质、高效环保、指标先进的目标,争创优质工程。

(三)进度管理:按照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工期定额标准,合理控制工程进度,协调推进厂内、厂外各项工程建设,在机组考核期内完成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作,保证工程移交的完整性。统筹各种因素,保证机组在综合效益最好的方式下投产和运行。

(四)造价管理:牢固树立控制工程造价的意识,实行从集团公司总部、二级机构、建设单位到各参建单位,从工程项目前期、设计、招标、建设实施到竣工各阶段的全方位、全过程的造价控制和管理,追求性价的最佳匹配。火电工程司令图不得变更初步设计原则及增加工程造价。

第五条

集团公司总部、二级机构和建设单位按照不同权限实施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一)集团公司总部制订和组织实施火电项目规划、计划、管控机制及管理制度;对工程建设安全、质量、进度、造价的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主要负责工程建设目标的确定、过程的监督检查和结果的评价考核;建立并实施火电工程建设对标管理体系,定期发布各项指标。

集团公司火电产业部是火电工程建设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项目从施工准备到机组达标投产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集团公司相关综合管理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协调基建投资和资金管理、招投标管理、环保设施验收、市场营销、竣工决算和审计等工作。

(二)二级机构根据集团公司火电工程建设相关管理制度制订所辖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负责所辖项目工程安全、质量、进度和造价的过程管理及考核;负责组织落实融资、电价、热价、燃料保障等工作。

(三)建设单位负责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管理和实施,落实项目各种批复文件的要求,执行集团公司和主管二级机构工程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要求。

(四)安全事故的汇报及调查处理严格执行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第三章

工程建设过程主要环节的控制和管理 第六条

施工准备阶段

(一)集团公司总部审查项目施工准备和开工前的内外部条件,履行项目施工准备批复、开工决策有关程序;审批工程初步设计原则及初步设计(含概算);组织审查主机技术规范书,参与主要辅机技术规范书的审查;组织审查主体施工技术规范书;负责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PMIS)的建设、实施和维护工作。

(二)二级机构指导所辖项目做好施工准备和开工策划工作,向集团公司上报施工准备、开工决策申请;组织相关生产技术人员及专家完成工程初步设计原则及初步设计(含概算)、主机技术规范书、主要辅机技术规范书、主体施工技术规范书的内审;参加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审查,参加司令图会审;指导、监督项目做好安全文明施工、质量及达标创优、创一流策划工作;协助集团公司进行PMIS的建设、实施,做好应用工作。

(三)建设单位做好施工准备的策划工作,组织落实工程开工条件,上报施工准备、开工决策申请;组织编制火电工程初步设计原则及初步设计(含概算)、主机技术规范书、主要辅机技术规范书、主体施工技术规范书,并按要求上报审批;审批施工组织总设计及其他技术规范书,组织司令图的会审;组织完成安全文明施工、质量及达标创优、创一流策划工作;具体应用PMIS全过程管理工程。

第七条

工程建设阶段

(一)集团公司总部组织审批重大设计变更及重大合同变更;审批项目执行概算;审批并下达综合进度计划;组织安全、质量专项检查;组织机组整套启动前检查、组织达标投产过程考核和竣工考核并提出考核意见;监督机组性能试验情况;统筹安排工程创优工作;指导协调工程项目外部配套工程的建设。

(二)二级机构

1. 安全管理:组织落实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协调解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 质量管理:组织落实集团公司工程建设质量控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实施质量对标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建设质量的检查和监督;组织或按集团公司要求参与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重大活动。

3. 进度管理:指导建设单位编制工程计划,汇总后按期上报集团公司;组织落实集团公司下达的各项工程计划,协调解决影响工程进展的各种问题;组织召开工程现场月度协调会,按照工程建设和现场要求组建工程协调指导工作组,指导建设单位做好工程建设工作;协调设备催交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外部配套工程(如电源送出、码头、天然气管道、铁路等)的同步建设和投运;负责向集团公司上报机组满负荷试运指标及试运期间存在的主要问题。

4. 造价管理:督促项目做好执行概算编制工作,并组织内审;初审并上报需由集团公司批复的设计变更费用;初审并上报需集团公司审批的合同重大问题,提出解决建议,并督促建设单位落实集团公司批复意见;初审并上报项目执行概算中风险储备金的使用申请。

5. 设计管理:督促、指导建设单位做好设计优化工作。按照集团公司工程设计管理程序的有关规定,审批权限范围内的设计变更并上报需由集团公司批复的设计变更。

6. 达标投产和创优管理:指导所辖项目的达标投产和创优、创一流工作,组织开展达标投产自检,参与或根据集团公司委托开展机组达标投产复检。

(三)建设单位

1. 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工程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策划工作;制订应急预案,并督促、组织演练;检查、督促承包商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措施;负责对承包商的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进行考核。

2. 质量管理:负责成立由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参建各方领导组成的项目质量管理委员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检查各参建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开展质量对标活动;落实质量策划相关工作,按有关规定对重点部位、重点阶段进行检查验收;落实设备监造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及质量监督机构组织的工程建设质量检查和监督。

3. 进度管理:落实电源送出、码头、天然气管道、铁路等工程的建设,保证满足机组投产的需求;组织编制工程各项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上级单位下达的各项工程计划,定期填报工程各类统计台帐和工程信息;审查各承包商编制的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并监督其按计划节点进行;检查、分析影响工程进度的因素,协调解决工程进展中的各类问题;落实设备催交催运工作;负责对各承包商进度管理的检查和考核。

4. 造价管理:组织编制执行概算,并按照批复意见组织实施;按要求上报合同执行中的重大问题及拟解决建议;按要求上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费用、执行概算风险储备金的使用申请;根据合同约定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并按要求完成工程竣工决算。

5. 设计管理:按照集团公司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组织工程建设,负责及时上报需上级单位审批的设计变更;按照会审后的司令图或总布置图,组织、监督设计单位在施工图设计中全面贯彻落实;组织完成施工图的交底和会审。

6. 达标投产和创优管理:负责达标投产及创优、创一流的组织、实施工作。制订具体措施,加强过程控制,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机组投产后,按照达标投产考核办法做好各阶段的检查工作。本期火电工程全部机组投产后,经建设单位自查,满足创优条件的工程,经集团公司同意后向有关部门申报优质工程。建设单位在与有关参建单位的合同中应明确提出达标投产和创优、创一流的具体要求,并制订相应的奖惩措施。

第八条

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管理

(一)集团公司负责监督、指导完成机组启动试运及工程各阶段的验收工作,组建10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工程整套启动验收委员会,组织机组整套启动前检查(一般安排在整套启动前的质量监检之后进行),确认启动条件。

(二)二级机构负责组建60万千瓦及以下火电机组整套启动验收委员会(应邀请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参加)并抄报集团公司。

(三)建设单位与有关单位协商,提出火电机组试运指挥部组成和整套启动验收委员会组成,并上报审批。火电机组试运指挥部一般应从分部试运开始的一个月前组成并开展工作,成立整套启动验收委员会的请示文件应在火电机组整套启动前一个月上报。

(四)建设单位组织做好环保、消防、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工程档案、工程决算等各单项验收后,按规定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会议。

(五)二级机构和集团公司负责指导协调工程竣工阶段的重大问题,参加工程竣工验收会议。

第四章

第九条

本办法用于规范集团公司系统的火电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并纳入责任制及相关考核。

第十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火电产业部会同政策与法律事务部负责解释。各二级机构、建设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和集团公司有关工程建设的其他管理规定,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09年2月18日颁发的《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源工程建设管理办法(B版)》(中国华电工〔2009〕167号)中有关火电工程建设管理部分不再执行,集团公司下发的其他有关火电工程建设的办法或程序如与本办法不一致,以此办法为准。

第五篇: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大纪检”为阳光工程保驾护航-- --仪征公司廉政建设的实践与思考http:// 2011年11月8日14:54 江苏华电仪征热电有限公司 朱政武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把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定位为“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明确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体现了党中央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高度重视,也充分说明了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今年以来,公司纪委认真贯彻集团一系列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和部署,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司系统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公司组建及基建施工的阶段性工作特点,先后印发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12项规章制度,创新创效,快速构建惩防体系,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预控,深化廉洁文化建设,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等,通过多项新举措,增强综合效能,有效地发挥了纪检、监察、审计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和员工全面发展中的服务、监督、协调和保障作用,让“大纪检”为工程建设保驾护航。

一、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必要性

(一)是公司开展基本建设工作的需要

基建是一项高危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投标、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等重点环节容易诱发党员干部不廉洁行为。只有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结合公司基建期的特点,通过进行管理流程再造,落实各级责任,从制度上、程序上堵塞漏洞,深入践行“大纪检”理念,对党员领导干部、重点岗位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并制定相关管理规定,才能从源头上杜绝不廉洁行为的发生,防微杜渐,确保公司工程项目顺利完成。

(二) 是公司和谐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和谐的氛围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公司纪检监察系统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履行职责,积极促进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安全发展,能有效的促进企业各方面关系协调发展,为企业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从而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二、公司反腐倡廉建设实践过程

(一)健全制度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初步形成“大纪检”格局。

建立健全纪监审计相关制度。公司创建伊始即高度重视规范管理,不断强化内控制度建设。今年一季度,公司纪委参照分公司纪检监察制度体系模板,结合新公司实际,先后印发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招标监督管理办法》、《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等12项规章制度。8月,在分公司派驻扬州监察审计工作组指导下,建立了《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重大决策后评价制度》等“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配套制度。逐步建立健全了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制度上规范了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职责、工作规范及流程等,保证了纪检监察工作服务、监督、协调、保障作用的发挥。

强化四方监督机制。一是按照集团公司104号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成立由政治工作部、办公室合署办公、专兼结合、可分可合的公司纪监审计部来履行日常监督职能;二是综合运用分公司派驻扬州纪监审计组的指导督查,开展好“1+X”结对共建活动,推进公司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三是强化公司制下的监督。中石油昆仑天然气有限公司派出代表股东方的财务总监,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公司遵守国家财经法规、纪律,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情况。四是引入社会监督。与地方检察院开展“检企共建”活动,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站、制定《关于共同设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站的实施意见》、外聘律师增加法律监督、设立举报箱进行群众监督等,有效保证“大纪检”的落地生根和进流程、进管理的实质运作。

今年5月,分公司监察审计部来公司开展效能监察专项检查,充分肯定了公司在纪检监察方面所做大量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公司纪监审计部积极落实分公司招标暨物资采购管理效能监察建议书的要求,专门颁布实施修改后的《招标管理办法》、《合同管理规定》等,采取健全制度、强化人员专业资格培训等方式,进一步完善招标暨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在第四批辅机设备全厂电视监控系统的评标工作中,公司为维护招投标法、市场秩序以及公司利益,将预中标和预中标备选单位严重违反招投标规定、对投标承诺和招标结果不负责任的情况,上报江苏分公司建议重新组织招标,同时取消上述两家投标单位供应商资格。

今年以来,计划物资、财务、监察等部门共同参加集团公司、江苏分公司招标以及自主招标的工程项目76项,物资采购513项,总金额达5.9亿元,比可研概算节省20%,节约1.3亿人民币。

(二)坚持预防为主,大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廉洁从业氛围。

上级精神与公司基建期要求相结合。按照集团公司华电党【2010】104号文以及分公司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公司基建期的特点,通过进行管理流程再造,落实各级责任,从制度上、程序上堵塞漏洞,深入践行“大纪检”理念。在年初的公司工作会议上,公司党政领导与各部门党政负责人签订了《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书》、实行缴纳廉政风险抵押金制度。明确了公司党政领导、部门负责人抓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员工支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人员日常管理工作中,尤其与公司基建工作和经营管理等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日常教育与重点岗位教育相结合。在抓好党员干部全员的“廉洁自律教育活动”的同时,重点抓了对公司领导人员和人、财、物等关键岗位、有业务处置权的重点岗位人员廉政教育。通过方正出版社邮购书籍《反腐倡廉10个热点问题》、《纪监监察工作文件选编》,发放给相关人员。在安排部署“创先争优”活动时,将《反腐倡廉10个热点问题》、《廉政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条规文件作为必学的内容,将各级领导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列为重点学习内容,组织中层以上和有业务处置权的重要岗位人员,采取集中和分散的学习方式,提高反腐倡廉理论和认识水平。使得廉洁教育制度化、常态化,筑牢预防职务犯罪的思想防线。

今年元月,公司新提拔了一批中层领导干部,公司纪委在宣布后第一时间,组织开展了廉洁从业集中谈话活动,帮助他们算好人生的政治账、经济账、家庭账、幸福账,让党员干部一上岗就有较强的政治免疫力和廉洁从业的意识。目前,公司各级领导人员较好地履行了廉洁自律承诺,没有接到任何信访举报事件,也没有发现任何违纪违规现象。 “修廉厚德”廉洁文化与企业文化培育相结合。重视廉洁文化建设,加强集团“修廉厚德”廉洁文化的宣贯。采用全体党员干部集中观看廉洁教育专题片、征集廉洁格言并将优秀格言张贴上墙,选用“修廉厚德”作为为公司廉洁理念、公司网站增加廉洁建设栏目,设廉政动态和廉政制度板块、每月给重点岗位和有业务处置权的重要岗位人员送上祝福的同时,发送廉洁提醒短信等方式,培育丰富多彩的企业廉洁文化,最大限度发挥廉洁文化的作用,形成廉洁从业的文化氛围。

(三)“双管齐下”,强化风险预控,确保“零违纪”。 推陈出新提高管理水平。9月份,公司按照华电苏监【2011】245号文件《关于转发集团公司继续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拟定相关活动具体方案。党政领导带头授课,召开了内容丰富的党员干部警示教育专题讲座暨工程建设风险防控动员会,推出"以案释规"防控风险专题分析,通过系统整理经济合同和招标管理的鲜活案例,例举公司在经济合同和招标管理中发现的不合规的典型事例,利用PPT方式阐述必须遵守的相关规定,帮助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对照自我,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不断提高防范法律风险和经营风险意识,规范管理工作流程,促使公司经济合同、招标管理等内控制度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形式新颖、受到各部门人员的欢迎。

关口前移强化廉洁自律工作。公司纪委采用集体谈话和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强化重点岗位人员廉洁从业的责任意识;制定《工程建设风险防控活动方案》,在深入思想发动,加强组织领导,引导员工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基础上,要求重点岗位人员填写《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登记表》,部门领导认真初审《登记表》,确保找准、找全、找深风险点,并严格督促检查落实防控措施的情况。公司纪监审计部负责审核和活动的总结完善工作。今年2月,公司与仪征市人民检察院共同开展“检企”共建活动,设立了仪征市人民检察院驻公司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站,从基建开始前就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超前布置、超前落实,得到了当地纪委和检察院的高度评价。

(四)开展订单式培训,增强人员综合素质,不断适应新形势下岗位要求。

公司是新建项目,纪检监察人员参与相关工作时间较短。对照《江苏分公司2011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公司组织人员开展订单式培训。一是“缺什么、补什么”。强化人员对纪检监察相关制度和《纪检监察工作选编》等专业书籍的研究学习,丰富业务知识;二是“请进来、走出去”。与分公司派驻扬州监察审计组建立了工作联系,通过学习交流加强对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增强业务工作能力。全过程观摩学习华电集团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开展的招标工作,不断提高招标管理效能监察规范化管理水平;三是注重学以致用,勇于实践,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通过订单式学习的方式,提高监察人员综合素质,不断适应新形势下岗位要求。

(五)防范风险,构筑内部管理的“防火墙”。

结合公司实际,综合运用分公司纪检组派驻扬州监审工作站的指导督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站的设立、工程建设全过程跟踪审计的进驻良好监督机制的运作以及专兼结合、可分可合的公司监审部的运转等创新举措,努力构建内部管理的“防火墙”。一是以风险防范为导向,以促进管理为目标,开展重要管理环节的全面审计,全面介入物资采购中公司自主招标和议标部分,对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及时提醒和分析。二是以促进工作程序规范化、制度化为目标,强化审计服务职能,做好各类经济合同的签证审计,定期对公司经济合同台账进行审阅,督促归口管理部门建立合格供货方台账,对各供货单位的资质进行检查并将逐步建立起相关台账。三是以促进企业发展为目标,积极配合外部审计工作。配合江苏分公司监审部和外聘事务所对工程项目前期费用进行审计;配合事务所进行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协调审计人员与公司各部门关系,协助审计人员收集资料,审阅跟踪审计月报。

三、深化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深层次思考

目前,公司正处于基建高峰期,反腐倡廉建设任务还比较繁重,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岗位人员的廉洁教育,把预防领导干部职务犯罪作为当前廉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对此,公司要向兄弟单位借鉴先进的经验,并根据新建公司的特殊性,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制定出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方案。在分公司党组纪检组的正确领导、分公司监察审计部悉心指导下,公司纪检监察工作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取得了一定成效。成绩面前如何做到百尺杆头更进一步,如何创新工作思路,创造性地开展党风廉政工作还值得我们作深层次思考,以此推动廉政建设工作更上一层楼。

(一)廉洁自律教育是项长期的、动态的、艰巨的任务,必须突出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洁教育三个重点,坚持不懈,常抓常新,真正实现廉洁教育常态化;建立反腐倡廉建设与企业发展同谋划、同发展、同考核机制,量化工作目标,优化建设规划,固化成功经验,探索创新做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推动反腐倡廉建设上新台阶。

(二)反腐倡廉工作必须注重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转变,由单一监督向综合监督转变,由局部监督向全方位监督转变,把反腐倡廉要求融入企业内控制度、贯穿到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真正做到进管理、进流程。

(三)必须重视研究新形势下腐败问题发生发展的特点和规律,重视总结反腐倡廉的有效做法和新鲜经验,不断把握新情况、提出新对策,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四)塑造“大纪检”品牌增强其影响力,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以创造可持续价值理念为统领,在融入管理,助力发展中才能发挥更大作用。

(五)必须高度重视廉洁文化建设,最大限度发挥廉洁文化为教育提供思想内容、为制度提供精神支撑、为监督提供价值标准的作用,构建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形成廉洁为荣腐败为耻的社会文化氛围和风尚。

(六)纪检组织是党反腐败依赖的最直接的机构,其在反腐倡廉建设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要对纪检人员进行适当和及时的培训,举办相关的研讨班,以确保队伍成员掌握有效的监察工作方法和程序。同时,还要对纪检队伍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切实提高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责任心。把其它岗位的优秀人才引入到纪检队伍的同时,把优秀的纪检干部送到其它岗位,从而真正把分公司“优进优出”的纪检监察干部的选用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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