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调查报告剖析

2022-08-02

报告是日常生活与学习的常见记录方式,报告有着明确的格式。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怎么样正确编写报告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台州调查报告剖析》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第一篇:台州调查报告剖析

浙江宁波、温州、台州考察报告

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组成的考察组一行18人赴浙江宁波、温州、台州,就三市经济发展特别是招商引资及项目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考察。所到市对这次考察活动给予了大力的支持配合,召开了3场专题座谈会,并安排我们现场参观了5个开发园区、十几家知名企业及部分城市建设项目。这次考察虽然时间短暂,情况了解不够全面深入,但一路所见所闻,让我们感触很深、受益匪浅。

一、总体感受这次浙江之行,所到三个城市都属浙江经济发达地区,让我们感受最深的是,这里的干部群众思想活观念新、经济发展势头猛实力强、城市建设起点高手笔大,确实令人耳目一新。一是经济发展速度很快。宁波市2004年完成生产总值2100亿元,增长15%,财政总收入151.7亿元,增长29%,实际利用外资21亿美元,进出口总额241亿美元,其中出口总额165亿美元,城市综合竞争力已连续两年进入全国大中城市前10位。温州市2004年实现生产总值1402.9亿元,增长14.1%,财政总收入182.4亿元,增长2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727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202元,分别增长10.6%和11.8%。台州去年实现生产总值1173.8亿元,财政总收入102亿元,工业总量近3000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113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008元,城市经济实力位居全国大中城市第38位。二是民营经济实力雄厚。改革开放后宁波民营经济从无到有,逐步壮大。目前宁波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其他混合型企业在内的民营经济实体占全市企业总数的91.5%,9家企业进入全国私营企业500强,8家企业进入全省私营企业50强。民营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全市高新技术产品总产值的三分之一。不少私营企业已走出了传统管理模式,完成了从粗放型到集约型、从家庭式管理到现代企业制度的转型。温州市民营经济是以股份合作制和股份制经济为代表的,经过20多年来的不断发展,目前已呈现出集团化、区域化、集约化的新趋势。全市现有企业集团170多家,涌现出正泰集团、德力西集团、天正集团等一批年销售额达数十亿的无区域性全国大型企业集团。台州是我国私营企业最具活力的城市之一。支撑台州经济发展的是3.3万家私营企业,7.6万名投资者,个体、私营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8%以上,私营企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98.7%。三是产业集聚效应显著。宁波市目前有145个省级块状经济区,占浙江全省519个块状经济区的27.9%,其中产值超亿元的86个,超5亿元的50个,超10亿元的9个。温州市的城镇经济实力非常雄厚,多数重点镇的发展,是伴随着产业集群企业的发展而壮大起来的。目前温州市已形成一批全国闻名的区域性产销基地,柳市镇、桥头镇成为全国最大的纽扣生产和销售基地,市区的服装、鞋革、灯具、打火机已形成规模型支柱产业,塘下镇是全国汽车配件主要生产基地,柳市镇已成为全国最大低压电器城,低压电器产销量占全国的三分之—。台州是浙江制造业的重要生产基地,形成了极具地方特色的块状经济和产业集群。目前是中国重要的汽车及配件和摩托车及配件生产基地,具备年产30万辆轿车、年产200万辆摩托车的生产规模,国内市场占有率达10%,仅吉利、钱江集团就带动汽车、摩托车及配件生产企业4500余家;是中国大陆最大的服装机械生产和出口基地,工业缝纫机占世界市场的50%,家用多功能缝纫机占世界市场的10%,宝石、飞跃集团带动缝纫机及配件生产企业100多家。其他诸如模具制造、塑料制品、家用电器、阀门泵类产品、罐头食品加工等产业集聚效应也都很明显,规模都居国内行业之最。四是品牌优势十分明显。浙江省是品牌集中的区域,品牌优势在我们这次考察所到之地显得尤为明显。在宁波,波导、雅戈尔、杉杉、太平鸟、帅康、罗蒙、方太、大红鹰等重量级品牌享誉海内外,114种工业产品在全国列单打冠军。在温州,拥有正泰、德力西、大虎、康奈、奥康、红蜻蜓、长城等一大批国内知名品牌,全市已形成27个“国”字号特色产本稿件版权属于517878秘书网业基地,拥有9个中国驰名商标、16个中国名牌产品、65个全国免检产品、246个省级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8个品牌成为2004年中国500个最具价值品牌,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产品拥有量在全国同类城市中名列前茅。台州市拥有钱江、吉利、飞跃、星星、海正、苏泊尔等一批大企业和国内知名品牌,共有中国名牌产品5个、中国驰名商标4个、国家免检产品6个、浙江名牌产品65个、台州名牌产品94个,共有48个工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居国内(外)第一。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宁波、台州的特色农业也很具规模,宁波市通过认定的国家级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15个,台州市共拥有37个国家绿色食品标志产品,12个特色农产品获“中国特色之乡”称号。这次我们专程考察了被联合国授予“全球生态500佳”的奉化滕头村,这里的生态农业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个村坚持生态建村,“农”“游”结合,积极利用即种子种苗、绿色农业、花卉苗木基地、观光农业四大工程和村庄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休闲和农业观光旅游文章,走上了一条以农业为龙头,以“游”养生态,以生态促旅游的可持续发展之路。五是城市建设日新月异。1999年,宁波市提出了城市东扩的战略构想,明确了“扩大规模、完善功能、优化环境、提高品位”的建设方针,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几年来,宁波的建成区面积扩大了60%以上,人居环境达到较高水平。温州在全国最早运用级差地租原理,进行土地有偿出让,筹集建设资金,把基础设施由公益型转变为经营开发型,建立有效的投资回收机制,运用“BOT2”、“TOT”、“政府特许经营”等融资形式搞建设。政府还通过控制土地—级市场、建立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筹措建设资金,实现城市建设滚动发展,建成一批对温州形象和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基础设施,目前温州市区建成区面积已从六年前的27平方公里,发展到现在的100平方公里。经过10年的发展,台州市目前城

第二篇:台州银行 小额贷款现场调查重点

小本贷款的调查流程

1、贷款用途,以及造成资金紧张的原意。

2、客户的产值。

3、回收方式(应收账款)和可变成本。

4、库存(了解生产周期和库存偏多或者偏少的原因)。

5、可变成本的付款方式(应付账款)

6、设备(目前如此规模需要投入的固定资产)

以上几项形成一个大的交叉。

7、客户的年收入(即客户的月可支配收入)

8、初始投资多少(期间有没有借款。以及目前的借款情况。了解客户的银行负债和社会负债。到该步骤为止,应该了解客户的基本资产负债情况。)

9、了解客户的经营历史及客户以前的产值和利润(需要找一个近期的点,作为初始权益)

10、期间有无购房、车灯其他期间提款(了解客户的其他费经营性固定资产)此处可进行权益积累交叉检验。

11、固定费用了解、其他个人开支等(交叉客户的月可支配收入)

12、了解客户产品的生产工序,和具有代表性的产品的成本结构。(通过产品利润点结合产值从而交叉客户的月可支配收入)

13、担保人信息

第三篇:台州大东鞋业有限公司“1.14”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台州大东鞋业有限公司“1•14”

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2014年1月14日14时40分左右,位于台州温岭市城北街道杨家渭村的台州大东鞋业有限公司发生火灾,火灾过火面积约1080平方米,事故共造成16人死亡,5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领导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关注,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做好伤员救治和死者家属抚慰工作,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台州市和温岭市接到事故报警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调集人员和装备,全力开展抢险救援。副省长毛光烈连夜赶至现场指导救治善后及事故调查等工作,并赴医院看望慰问伤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有关领导也先后抵浙对事故调查相关工作进行指导督办。1月15日下午,李强省长和全省11个市的市长集中参加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结束后,李强省长专门对“1•14”事故伤员医治、善后处理、事故原因调查以及立即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和《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省政府令第31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经省政府领导同意,1月14日,省政府成立了由省安监局牵头,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总工会、省消防总队、省人民检察院和台州市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公安部火灾事故调查专家参与,依法对事故原因开展调查、取证、分析、认定等工作。

事故调查组通过开展事故现场勘查、走访调查取证、考察对比同类企业生产现状、组织专家分析论证、查阅相关部门工作台帐资料等工作,经过认真分析和讨论,查明了“1•14”火灾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分清了事故责任,并根据事故责任,提出了对相关人员的处理意见,以及下一步加强事故防范工作的建议。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一)企业概况

台州大东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东鞋厂”)位于台州温岭市城北街道杨家渭村,系个体私营企业,法人代表林剑锋,股东为林剑锋和林真剑兄弟两人,各持股份50%。大东鞋厂于2003年6月10日通过温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工商注册号:331081100158634,注册资本108万元,经营范围为鞋制造、销售,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013年6月14日,通过温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营业执照变更登记审核,核准通知文书号:(温工商)登记内变字[2013]第2737号。

大东鞋厂雇有员工83名(均未签订劳动合同),主要生产布鞋、休闲鞋和保暖鞋等,2013年产值499万元。

(二)厂房租赁情况

2003年7月,大东鞋厂租用温岭市城北街道杨家渭村的老村部办公楼作为生产厂房,并经村委会同意使用村部办公楼周边用地1.98亩搭建铁棚(约400平方米)用于生产。

(三)厂房建筑布局情况

厂房主体为砖混结构,坐东朝西,地上共有三层。其中,一层是成品鞋生产车间;二层为半成品加工车间和鞋料仓库。三层南半部为鞋帮加工车间,北半部为卫生间、厨房和休息室。主体厂房建筑中部设有一部连通各层的敞开式楼梯,主体建筑北侧外墙设有一部从二层通往一层的钢质疏散楼梯,二层通往该楼梯的疏散门为卷帘门。主厂房只在首层和二层室内楼梯处各设置1个室内消火栓,但室内消火栓未接入市政消防管网,也未设屋顶水箱,故消火栓处于无水状态。

租赁之初,大东鞋厂未经审批擅自在主体建筑东、南、北三面加建了由单层铁皮棚和砖墙围成的不规则形状违章建筑用作生产,并使用至今。铁皮棚高2米,建筑面积400余平方米。

(四)企业安全监管情况

经查,温岭市城北街道于2013年4月与大东鞋厂签订了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驻村干部每月对该企业的消防安全等情况进行检查。记录显示,最近一次检查是2013年12月31日,当时检查未发现大东鞋厂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问题。据调查,大东鞋厂建立以来,当地消防、派出所、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均未对该企业进行过消防和安全生产检查,城市管理部门也未对其搭建的违章铁棚采取过任何处罚和责令拆除的措施。

二、事故发生经过

1月14日,大东鞋厂正常生产。当日下午,在企业车间内上班的员工共有75人(其中,一楼35人、二楼8人、三楼32人),由于学校放假,有6名小孩被员工带至车间。其时厂房内总计有81人。事故发生前,员工王谋文和吴昌玉正在厂房一层东侧铁棚内进行包装作业,吴昌玉负责打小包(即将成品鞋放入鞋盒),王谋文负责打大包(即将鞋盒装入大箱)。当时,在铁棚东北角离空压机约2米远处,共放有打包好的鞋子约600箱。在空压机南侧转角的平台处及废弃流水线西侧,共堆放有打包好待运至仓库的鞋箱300余箱,鞋箱堆高距铁棚顶约1米。14时40分许,面对堆放鞋箱方向作业的吴昌玉突然闻到一股焦味,随即发现靠近东北角流水线处堆放的一排鞋箱着火,便告知王谋文,并随即呼喊附近员工拿灭火器进行灭火。发

现火情后,一层成品车间管理负责人余金标闻讯立即拉下配电箱总电闸,正在一层办公室的业主林真剑听到有人喊起火后跑出办公室,随即指挥员工用灭火器进行扑救和抢搬物品。因当日东北风强劲,通过东面砖墙上排风机孔洞进入铁棚,风助火势,浓烟与火焰窜入一楼主厂房迅速蔓延。正在扑救的员工见火势无法控制,便相继逃离,并在厂房外呼喊楼上员工逃生。14时52分,逃离厂房的大东鞋厂员工陈云刚拨通119电话报警。随后,二层和三层部分员工通过二层外侧疏散楼梯或直接跳到一层铁棚顶进行逃生自救,也有部分员工躲在三层房间内等待救援,一些从三层逃至二层的员工因浓烟太大被困二楼不幸遇难。

三、事故原因、责任认定及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位于鞋厂东侧钢棚北半间的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周围鞋盒等可燃物引发火灾。

(二)间接原因

1.大东鞋厂主体厂房未经消防审批,厂房内消火栓形同虚设,各层楼梯未经封闭,疏散楼梯门未采用平开门,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厂房内电气线路及用电设备没有专业电工维修保养,线路陈旧、敷设不规范,部分线路未采取穿管等防火保护措施,直接经过存放大量纸箱、成品鞋及可燃杂物等可燃易燃物品的包装车间,导致电气线路起火后迅速蔓延。同时,违规擅自搭建的铁棚更增加了火灾负荷,影响了人员疏散和火灾扑救。

2.大东鞋厂内部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安全无人具体负责,并因计件工资及员工流动性大等原因,企业内部组织管理松散,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均得不到有效执行和落实。

3.温岭市城北街道杨家渭村委会以包代管、放纵违章,未尽安全管理基本职责。杨家渭村委会未履行房屋出租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基层消防安全检查责任,放纵大东鞋厂违章搭建行为,对大东鞋厂长期存在的严重消防安全隐患没有及时劝阻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4.温岭市城北街道以及辖区派出所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很好落实,日常消防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不到位。大东鞋厂开办十年来街道有关部门和派出所没有对其进行安全专项检查,仅以驻村干部例行检查代替安全检查,基层政府和相关部门安全管理存在死角盲区,致使大东鞋厂严重消防安全隐患长期没有得到有效整治。

5.温岭市相关部门消防安全监管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大东鞋厂违章搭建行为及企业内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长期没有得到重视和整治,反映出当地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排查没有真正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仍不彻底,消防、城管、安监等部门在执法、监管和指导城北街道工作上存在疏漏。

6.温岭市委、市政府对消防安全重视不够,履职不到位。在全省上下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暴露出当地党委、政府对有关部门和基层街道政府开展消防安全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指导、检查力度不大、落实不够,基层安全监管仍浮在表面、存在漏洞,隐患排查整治仍不彻底。

(三)事故性质

台州大东鞋业有限公司“1•14”重大火灾事故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四、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理意见

(一)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

1.林剑锋,大东鞋厂法人代表、执行董事、经理,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2.林真剑,大东鞋厂股东、监事。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目前上述两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正在立案侦查阶段。建议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给予党纪或政纪处理的人员

1.决定给予温岭市市长李斌行政记过处分。

2.决定给予温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永兵行政记过处分。

3.决定给予温岭市副市长陈刚行政警告处分。

4.决定给予温岭市副市长张文洋行政记过处分。

5.决定给予温岭市城北街道党工委书记余海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决定给予温岭市城北街道主任连永明行政记大过处分。

7.决定给予温岭市城北街道常务副主任、消防安全工作站站长、安全生产工作站站长俞抒明行政撤职处分。

8.决定给予温岭市城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徐道德行政记大过处分。

9.决定给予温岭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余昌锋记大过处分。

10.决定给予温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罗新军行政记过处分。

11.决定给予温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城区二中队中队长(原温岭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城北中队副中队长)陈云军行政记大过处分。

12.决定给予温岭市安监局局长金良明行政记过处分。

13.决定给予温岭市滨海交警中队指导员(原温岭市城北派出所副所长)徐华军行政记过处分。

14.决定给予温岭市城北街道杨家渭村党支部书记林云辉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15.决定给予温岭市城北街道杨家渭村原村委会主任林德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对相关单位的行政处罚建议

1.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大东鞋厂处以规定上限的罚款。

2.由台州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大东鞋厂依法予以取缔。

3.台州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并抄报省监察厅、省安监局。

五、事故整改措施建议

为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建议温岭市党委、政府抓紧做好以下工作:

(一)搞好安全生产“大教育”,增强全社会防范事故意识。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法规和知识的宣传,运用事故案例血的教训搞好安全警示教育,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生产人员以及社会民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避险能力,引导企业自觉加强安全管理,整改安全隐患,筑牢预防事故的思想防线。同时,要畅通群众对安全隐患、非法违法行为及事故的举报渠道,充分调动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将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有效地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二)开展安全隐患“大整治”,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当地政府要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持续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严格整改标准,严肃整治责任,真正做到不打折扣、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确保彻底排查整治到位。重点针对本地区小作坊、小企业、出租房、违章建筑等场所设备设施陈旧落后、火灾隐患多、违规违章现象严重等突出问题,借助当前正在开展的“三改一拆”(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和拆除违法建筑)、“四边三化”(在公路边、铁路边、河边、山边等区域开展洁化、绿化、美化行动)等工作,搞好整治规划,建立安全隐患台帐,重点治理企业违章违法搭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不落实、火灾隐患严重、员工安全培训和逃生演练不落实、现场安全管理混乱等问题,坚决清除非法违规生产经营和滋生事故隐患的土壤。

(三)抓好安全责任“大落实”,确保安全监管措施到位。当地党委政府要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决不要带血的GDP。要按照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抓好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要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真正将安全生产责任逐级落实到政府、部门、镇街、村居、企业和房东,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责任网络,并通过将责任落实情况与诚信体系挂钩,加大企业违法成本等措施,督促辖区各类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证安全投入到位、安

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事故防范到位。要探索实施行政村安全生产两委负责制,建立出租房承租方安全监管和事故连带赔偿承诺制度。

(四)努力构筑安全“大监管”网络,实施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当地消防、城管、工商、安监等部门要发挥好政府部门安全监管的主导作用,加强源头管控。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核发相关证照;对于未经过审批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一经查实,坚决予以关闭、查封。同时,要根据辖区内“低、小、散”企业量大面广的特点,进一步健全乡镇(街道)安全(消防)网格管理组织,明确职责任务,健全工作机制,通过发挥信息化平台作用,依靠基层网格管理力量搞好动态巡查,真正实现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早发现、早处置。

(五)落实安全事故“大防控”措施,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当地政府要认真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全面推进老旧住宅、老旧厂区和城中村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借助腾笼换鸟、机器换人等举措施,加快淘汰危及安全生产的高风险产业、工艺和装备,倒逼落后产业转型升级。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在建设规划、证照核准、消防验收、供电安全、出租房和外来人口管理等方面积极探索常态化管理措施,建立各部门执法联动、管理联抓、问题联治、信息联通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着力破解小企业、小单位、小作坊内部管理松散、非法违规现象普遍等安全生产难点问题,从源头上防控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同时,当地安监部门要强化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对因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不落实、事故防控措施不到位,发生人员伤亡火灾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从严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台州大东鞋业有限公司“1•14”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

第四篇:关于发掘台州民俗文化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的调研报告

宣传处 2007-9-28 9:48:27 共被点击 3103 次

根据市政协三届十四次主席会议研究确定的重点课题调研实施方案,“发掘台州民俗文化,促进旅游产业发展”专题调研组在张正煜、王云友副主席带领下,通过收集相关资料、赴县(市、区)实地走访、邀请部分专家学者和政协委员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调研组在掌握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对如何发掘台州民俗文化,促进旅游产业发展这一课题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台州民俗文化旅游资源概况

台州东濒大海,三面环山,兼得山海之利,并且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奇特的自然环境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形成了台州丰富多彩的地方风俗。作为中华民俗的一部分,它既与全国各地的风俗基本同一,又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岁时节令、衣食住行、婚育寿丧、生产经贸、工艺产品、信仰祭祀和文体技艺等诸多方面,都蕴含着十分丰富的民俗文化资源。就民俗文化旅游资源而言,比较突出地

表现在以下几个方

面:

(一)传统工艺琳琅满目。历代以来,台州的传统工艺以新颖的创新设计,不拘一格的巧妙用材,精致细腻的工艺手法,丰富多样的花色品种,以及浓郁的民间特色和地方风采跻身于中国工艺美术之林,是著名的工艺美术之乡,涌现了“一绣三雕”(刺绣、木雕、石雕、玻雕)、干漆夹苎造像、翻簧竹雕、草麻编制品等一系列传统工艺品,是“中国工艺品之都”(黄岩)、“中国节日灯之乡”(黄岩宁溪)、“中国工艺礼品之都”(仙居)、“中国休闲用品礼品生产基地”(临海)。根据2006年底我市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查结果,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共有1260项,其中造型艺术类占502项,仙居针刺无骨花灯、天台干漆夹苎技艺等5项传统工艺还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台州玻璃雕刻、临海剪纸和台州刺绣等9项传统工艺被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二)乡土建筑别具一格。台州乡土建筑历史悠久,古村落、古镇、古街、古城、寺庙、祠堂、园林等建筑形式多样,是浙东建筑的典型代表,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和艺术价值。如天台国清寺,建筑风格独特,艺术手法庄重朴实,为中国四大丛林建筑之一。临海台州府城建筑构造独特,兼具军事和防洪双重功能,临海古长城是江南地区保存最为完整的古城墙之一。台州民居建筑数量众多,有内地民居建筑和沿海民居建筑之分,如临海紫阳街的三合院、仙居高迁古民居的三透九门堂、温岭石塘古镇的石头房子、路桥横街的五凤楼等等,特色

鲜明,极具观赏性。

(三)佛道文化影响深远。我市佛道文化源远流长,天台是佛教天台宗发祥地,道教南宗创立地,天台县方广寺为五百罗汉道场;临海龙兴寺是日本天台宗创始人最澄受戒之地,路桥香严寺是鉴真和尚东渡日本驻足之地。道家的“十大洞天”台州市有3处,其中黄岩区委羽山洞为第二洞天,天台县玉京洞为第六洞天,仙居县括苍洞为第十洞天。台州的佛、道教至今在国内外仍有重大影响,日本、韩国佛教天台宗信徒每年都要到国清寺朝拜祖庭,进行宗教文化交流。此外,台州东部乡村多庙祠,民间信仰五花八门,全市大小庙祠数以百计。保界神有杨府大圣(杨家将)、关圣帝君(关羽)、东岳大帝(传为泰山之神)等;渔区不兴此俗,但崇敬天妃、鱼师爷,视其为海洋渔业生产保护神。

受佛道文化影响,我市各地“迎会”形式多样,参与面广。由于寺庙多,所供“神祗”的寿日又各不相同,因而一年当中各地庙会接二连三,有的“迎会”已经拥有相当规模。如温岭市新河镇上应等村主持的南宋护国安邦大帝寿诞庆典活动,涉及15个村,参加人员数千,加上外请的“抬阁”、“闹湖船”、“舞龙”、“舞狮”、“舞八蛮”等游乡活动,以及邀请“民间剧团”到庙里的戏台“做寿戏”等,场面宏大,前往观赏的群众达数万。此类庙会,既是一种民俗信仰的宗教活动,又是一项颇

具规模的民间文化艺术活动。

(四)节庆活动多姿多彩。除了春节、元宵、清明、六月

六、七月

七、七月半、重阳节、冬至、除夕等与全国多数地方大同小异的岁时习俗以外,台州还有不少具有浓郁地方色彩的节庆活动。如温岭市农历七月初七的“小人节”,还是有16岁以下孩子的家庭,几乎家家户户都要过“小人节”,扎纸亭,当街祭拜保平安,热热闹闹一整天,这在全国是唯一的。再如椒江区的送大暑船、路桥区的开年节等节庆活动,已被列入我市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即便在春节、中秋等举国同庆的一些节日,我市各地也有许多活动带有浓郁的地方色彩。如温岭市石桥头镇的元宵灯会,有大花灯、扛抬阁、滚龙等文艺活动。这些活动,还带动了当地民间扎纸艺术市场的繁荣。节庆活动中,许多民间表演艺术得以发展、成熟。如临海黄沙狮子、玉环坎门灯塔鱼灯、仙居叠罗汉、天台抬阁、三门杨家板龙等12个项目,已被列入我市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同时,近年来仙居杨梅节、黄岩柑桔节、天台云锦杜鹃节暨济公文化节、三门青蟹节、临海江南长城节、玉环海岛文化节、温岭石文化节等由政府组织的各具特色的节庆活动都成功举办,并且影响越来越大。各类节庆活动中,不少民间文化活动得到挖掘和利用。如温岭大奏鼓,是惟一被收入《中国民间舞蹈集成大全》一书的渔村传统舞蹈,据传系明代福建惠安渔民迁居石塘镇箬山时传入,代代相传至今已有几百年历史。温岭将这一传统渔家舞蹈挖掘出来,经常性地在大陆新千年曙光、新世纪曙光首照地石塘镇的风景区内表演,吸引了众多的海内外游客。

(五)地方饮食特色鲜明。台州水土肥美,物产丰富,海鲜海货轮番上市,田园瓜豆果蔬数不胜数,山间山珍野味四季不绝,为台州饮食提供了得天独厚的原始资源。台州美食文化内容丰富,既有以天台、仙居、临海等地为代表的山地居民美食,又有以玉环、温岭、三门等地为代表的滨海居民美食。如糟羹、蛋清羊尾、食饼筒、肉丸糊麦饼、水晶蛋糕以及黄岩胖头鱼、天台山珍、仙居八大碗、三门小海鲜、玉环敲鱼面等等一系列富有地方气息的风味小吃,非常适合大众口味,是旅游休闲的可口食品。台州饮食文化还深受宗教文化影响,佛教素斋品种丰富,道家的健身长寿饮食习惯和养生素斋,也颇具特色。同时,台州茶文化历史悠久,特别是天台山茶文化在唐代东传日本、韩国,直至现在,天台山茶道艺

术依然引人瞩目。

二、台州利用民俗文化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的现状

(一)我市发掘和保护民俗文化的基本情况

我市对民俗文化的发掘和保护工作十分重视,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和保护为主要内容,有计划有步骤地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民族民间艺术的普查和申报工作有序开展。从2003年开始,我市着手开展民族民间艺术的普查,第一批58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已经公布,各县市区也相应地公布了共247项县级名录。

二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和队伍建设有所加强。近年来,我市命名了一批民间艺术家、民间艺术之乡、民间艺术特色队伍、民间艺术传承基地、民间艺术生态保护区。如仙居县,专门建立了花灯保护协会,设立花灯传承基地,建立皤滩乡民间艺术生态保护区、白塔镇民间艺术旅游经典景区。临海市的黄沙狮子表演队、黄岩区的十里铺高跷队等已经成为比较专业的文化团体。

三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与展示工作得到加强。通过“我爱台州文化遗产”为主题的文化遗产日系列宣传展、发行邮票出版画册等多种形式,让市民领略到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魅力,提高了市民对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馆建设也有所进展。目前,我市已建成黄岩区翻簧竹雕艺术馆、吴子熊玻雕艺术馆、温岭市石雕博物馆、仙居县无骨花灯展馆等。台州刺绣博物馆和临海民俗博物馆的建设也在前期准备中。

(二)我市发展民俗旅游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把旅游业作为新的支柱产业加以培育和扶持,旅游资源开发不断向深度拓展,具有民俗文化内涵的旅游产品趋向多样化。

首先,展示台州地方饮食文化特色的民俗风情旅游发展较快,相继出现了临海紫阳街“古城风味小吃”一条街、海门老街特色餐饮一条街、椒江三甲滨海渔村、玉环海上人家、黄岩长潭村等“美食”特色街(村)。整理、挖掘了三门“海八鲜”、玉环“玉环第一鲜”、天台全牛宴、椒江戚继光抗倭庆功宴等一批特色餐饮,在全省首届农家乐特色菜比赛中均获高等级奖项。

其次,与古民居及古村、古镇、古城结合的民俗风情旅游有了一定发展。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古建筑得到保护和修复,临海台州府城、桃渚古城、仙居皤滩古镇、椒江海门老街、路桥十里长街、天台中山路等一大批古城、古镇、古街的修复先后完成,如仙居县白塔镇高迁古民居、玉环县东西文化村等一些具有丰富民俗文化旅游资源的景点得到保护性开发。

再次,在蓬勃兴起的农家乐旅游中,民俗文化的利用日益引起重视。以自然生态环境、田园风光、特色农业基地、乡土文化资源和淳朴农家庭院为依托的农家乐休闲旅游,既使旅游活动更具文化内涵,又使民俗文化有了展示舞台。如在温岭、仙居等一些村庄,乡村特色浓厚的大奏鼓演出、农具打击乐表演、婚嫁仪式、“快乐手工匠”演出等都已延伸为一种精神文化活动,成为“农家乐”旅游中的重要项目,温岭、玉环等地推出的“在海上做一天渔民”的渔家乐活动,也已成为

一项重要的旅游产品。

(三)我市发掘和利用民俗文化资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发掘利用民俗文化资源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旅游开发过程中,对民俗文化资源在提升旅游项目品位中的作用,认识不够到位,对民俗旅游资源的挖掘、保护和开发,措施上不够有效。一些乡镇政府在申报省、县级历史文化遗产工作中态度不是很积极,认为一旦申报成功,会给城镇建设带来麻烦。受旅游资源、交通条件、接待设施等要素分布不均的影响,各地发掘民俗文化旅游资源的程度差异很大,相关部门之间相互沟通不够,没有形成合力。北部临海、天台、仙居等地的民俗旅游发展相对较快,而中心城市和沿海几个县市发展相对缓慢。

2、民俗文化资源的保护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民间文化艺术缺乏规范的传承体系,大多是靠师徒之间的“口传心授”、子承父业,往往因人而存,人绝艺亡。这种单一的培养方式,客观上导致民间艺术人才的“青黄不接”。如三门县,目前掌握一定传统技艺的民间艺人已为数不多,并且有的年事已高,有的生活困难,他们掌握的民间文化技艺随时都可能人走艺殒。再如玉环县,不少传统曲目面临人亡歌息、人去艺绝的境况,一些民俗技艺和民间文艺可能伴随着老艺人的逝去

而销声匿迹。

由于民间文化艺术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是一个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资金投入较大,政府囿于财力,尚未进行大的投入。由于缺乏经费支持,民间文化艺术活动的开展困难较多,民俗文化资源得不到有效整合。现有的展示场馆虽然发挥了一定作用,但规模不大,影响力小,利用率低,缺乏全方位展示台州民俗文化

资源的高规格展示场馆。

3、民俗旅游的发展有待进一步加快。台州具有丰富的民俗文化资源,但在将民间艺术与旅游业开发相结合,使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具有鲜明特色的民俗旅游项目不多。近年来,台州的民俗旅游虽然得到了一定的开发,但是基本上还停留在简单的“参观型”为主,项目雷同,风格雷同,缺乏新意、创意与个性吸引力。特别是近年来迅速发展的农家乐旅游,大多还停留在“住宿、餐饮”等浅层次的开发上,在民俗文化的利用上,文章还没有做足、做

深、做透。 具有民俗文化特色的旅游工艺产品尚未得到很好开发。作为旅游六要素之一的“购”,一直是我市旅游业的短腿。民俗文化产品和工艺品的消费市场很小,再加上工艺品本身制作难度大、价格偏高、外包装缺乏特色和吸引力以及消费渠道不顺畅等原因,如仙居无骨花灯、黄岩翻簧竹雕等一些工艺品很难作为旅游纪念品进入市场,没有形成良性循环的发展模式。

民俗文化资源的研究与宣传力度尚需加大。目前,我市有民间文艺家协会、工艺美术家协会、天台山文化研究会、仙居文化研究会等社团组织,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对民俗文化进行研究,但活动不多且偏重于理论研讨。至今还没有一个社团专门研究如何利用民俗文化资源开发旅游商品,政府职能部门及民间社团,对发掘民俗文化资源使之为旅游产业服务的研究,尤其是对包括民俗文化旅游资源在内的旅游资源如何产品化的研究,还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在我市对内对外的宣传工作特别是旅游产品的营销过程中,对民俗文化资源的宣传力度不大,我市许多曾经获得殊荣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不仅不为外界所知,也为我市许多干

部群众所不晓。

三、发掘民俗文化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民俗文化既是宝贵的文化资源,也是不可多得的旅游资源,其价值正在蓬勃兴起的民俗旅游中得到体现。充分挖掘具有民俗文化内涵的民俗旅游,能将自然与社会、文化与生活、观览与体验、传统与现代结合起来,因葆有丰厚的文化底蕴和多彩的生活情趣而显示出特殊的魅力。在当前旅游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环境下,开发能反映地方特色的文化旅游资源已成为一个新的发展方向。我市丰富多彩的民俗文化,是发展旅游业的一项用之不尽的重要资源。高度重视民俗文化的保护、传承与利用,充分发挥民俗文化在旅游业中的作用,是我市旅游业发展的后发优势所在。为此,建议市政府按照“严格保护、合理开发、持续利用”的总体要求,将民俗文化的保护、传承、研究与旅游产业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加快民俗文化旅游资源产业化的步伐,使民俗文化资源在促进我市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中起到应有作用。同时,通过旅游开发,更好地保护和传承民俗文化。

(一)出台政策,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整理和保护工作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文化多样性的体现,要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作为一项重大的文化工程来对待。建议市政府出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施办法,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金,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费用列入政府经常性开支范围,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作为政府经常性工作,制定具体奖励办法,对在该领域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奖励,逐步健全机制,完善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要在民俗文化普查的基础上,建立详细的民俗文化保护目录,尽力抢救一些已经被破坏的传统民俗,保护一些未被保护或者保护不力的传统民俗文化,并建立起一套比较完善的档案和保护机制。要促成各县(市、区)建立专门的保护机构,配备专业人才,努力形成政府主动领导、部门分工负责、民间自觉参与的开放式的抢救和保护工作格局,将珍贵的民俗文化资源尽量保存下来。建议市政府促成文化管理部门经常举办民间文化艺术精品展示和民间文化艺术发展论坛、讲座等活动,让公众更多地了解民间文化艺术的丰富内涵;促成教育部门把优秀的民间文化艺术和保护知识编成乡土教材,纳入教学计划,将民间文化艺术欣赏和技艺训练引入中小学课堂,让青少年了解我市民俗文化的特点;促成新闻媒体通过开设专题、专栏等方式,系统介绍民间文化艺术及保护知识,大力宣传优秀民间艺人的事迹和保护民间文化艺术的先进典型,形成保护民间文

化遗产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加大投入,着力推进民俗文化资源的研究与展示工作

做好民俗文化资源的研究与展示工作,是加强民间文化艺术保护的一条必由之路,是民间文化艺术产业化发展的最佳途经。要深入研究如何以产业运作的方式,结合旅游业的发展,把具有含金量和开发潜力的那部分民间文化艺术资源做大做强,使之可持续发展。首先,要重视旅游商品的研究与开发。旅游商品不仅可以代表一地的文化品格,对区域旅游经济的增长也能起到很大作用。政府不能把旅游商品简单地看成是“游客的消遣”或“普通的纪念品”,而应以多种形式特别是通过提供必要的经费来扶持和鼓励民间组建社团及旅游企业设立机构加强旅游商品的研究与开发。其次,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馆建设。要尽早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馆建设的相关规划,在现有基础上,建设一批符合我市民俗文化保护需要的基础设施,为民俗文化保护工作提供硬件支撑。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应在台州市区建设一座全方位展示台州民俗文化的大型博物馆,并将此作为提高中心城市文化品位,加快中心城市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加以落实。政府在加大投入的同时,还应鼓励企业、团体及个人举办各类博物馆,形成以国有公益性博物馆为主体,企业、团体及个人博物馆为补充的格局。

(三)因地制宜,深入开发各类民俗文化旅游资源 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一种载体。旅游只有依托文化,挖掘文化内涵,才具有吸引力和生命力。合理开发利用各类民俗文化旅游资源,大力发展民俗旅游,应已成为我市发展旅游产业的一项重点工作。建议市政府抽调人员,落实资金,着手编制台州民俗文化旅游开发专项规划。根据我市各地民俗文化旅游资源的差异,建议着重做好四大区块民俗旅游开发。一是以仙居、天台两县为主的北部区块。仙居要侧重乡村民俗旅游开发,在“农家乐”旅游中大力挖掘民俗文化内涵,提升农家乐旅游的文化品位,努力打造“长三角最美的乡村”。天台要侧重宗教民俗旅游开发,做好“佛道”文章,努力打造“长三角宗教朝觐胜地”。二是临海古城区块。要充分利用临海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资源优势,做深做透“古城文化”,做好历史街区的修复,以名人故居、百年老店、传统作坊、博物馆等推动古城文化的深度开发。同时,要加快桃渚军事古城的保护、开发和管理。三是以三门、温岭、玉环为主的滨海区块。利用独特的渔业生产、生活习俗,依托海岛、渔村、渔镇,突出海洋民俗风情,大力发展渔家乐旅游。四是中心城市区块。椒江区重点做好港口商贸文化的开发,进一步充实海门老街的民俗旅游项目。同时,以大陈岛的开发为重点,发展海洋民俗旅游。黄岩区要以中国柑橘观光园为载体,重点发展柑橘风情游。路桥区重点做好商贸旅游开发,加快十里长街、

中国日用品商城的旅游开发。

(四)突出重点,精心推出具有民俗文化内涵的旅游项目

旅游业发展的趋势表明,具有民俗文化内涵的旅游项目,越来越受到广大旅游者的喜爱。我市应在精心设计包装的基础上,尽快推出相关项目。要对台州民俗文化旅游资源进行重新包装,赋予景区、景点以恰如其分的文化、历史、民俗、科学内涵,作为旅游市场的主要卖点和新的亮点。在我市旅游项目与旅游产品的开发中,建议重点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第一,大力开发民俗观赏项目。民俗观赏项目是人们了解地域文化最基本的方式。台州可开发的观赏项目很多,包括民居建筑、生产(生活)习俗、宗教信仰、民间艺术、节庆礼仪等等,要设法让这众多的项目合理组合起来形成台州民俗旅游观赏项目的基本结构。如民居建筑方面,可利用各种有特色的乡土建筑,做好古城、古镇、古村、古街的保护和开发,推出“江南古城之旅”、“浙东古镇游”、“浙东古村探秘之旅”等特色线路。

第二,积极开发民俗体验型旅游项目。大力发展发展农(渔)家乐旅游,挖掘乡土文化特别是饮食文化内涵,建设一批具有代表性的风情小镇、风情村,鼓励发展农民家庭旅馆、农村特色餐饮,开发富有特色的采摘、垂钓、耕种、捕捞等农(渔)事体验项目。同时,要发挥台州“佛宗道源”的优势,利用天台山独特的佛教资源,定期举行“天台宗朝拜”、“济公朝拜”、“道教修炼”等宗教朝拜活动,进一步丰富活动的文化内涵,吸引更多的海内外信徒。

(五)多管齐下,全面宣传我市民俗文化旅游资源

要将民俗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旅游产业优势,做好宣传工作是其中重要环节。建议市政府充分整合全市宣传资源,把多姿多彩的台州民俗文化旅游资源作为介绍、展示台州城市形象和城市文化的重要内容;安排专项资金,拍摄、制作民俗旅游主题宣传片、宣传手册,在国内外主要媒体、网站开辟专栏,大张旗鼓地宣传台州民俗文化旅游资源;整合现有的旅游节庆活动,充实活动内容,提高各项活动的民俗文化内涵;建立和强化市、县(市、区)政府与企业联动的市场化、一体化旅游营销机制,积极参加国内、国际大型旅游交易会,加快国(境)内外旅游

市场的开拓步伐。

第五篇:台州市区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运营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最终版]

台州市区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运营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二○一四年十二月九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台州市审计局组织三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近三年(2011-2013年)台州市区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运营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现将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市区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情况

1、椒江组团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情况。

椒南污水系统。椒南污水系统已建成污水处理厂一座,位于椒江东部岩头十塘处,总用地面积25.45公顷,由台州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水处理公司)负责建设、运营。项目分二期实施完成,其中:一期处理规模5万吨/日,2004年投产,投资额为17950万元;二期处理规模为10万吨/日,另建成处理5万吨/日的中水回用工程。 2010年投产,目前已暂估入账的投资额为30571万元。

截止2013年底,椒南污水系统已纳入台州水处理公司处理的配套污水收集管网主干管共有5支:北线、南线、滨海和开发大道污水管,以及化工污水专管。管线总长74.78公里(不包括

二、三级管网)。

椒北污水系统。在建的椒江前所污水处理厂位于沿海工业功能区块东南部,用地面积5.14公顷,概算投资9390万元,由椒江前所水处理有限公司负责建设运营。建设规模1.95万吨/日。目前已完成土建主体工程的施工,截止2013年底,完成投资6396万元。

椒北污水系统批准污水管网总长约84.57公里,泵站5个,概算投资16415万元。目前已完成管线及泵站项目的招投标工作,项目正在施工中。

2、黄岩区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情况。

黄岩区已建成污水处理厂3座,总日处理污水能力10万吨,投资20779万元(其中院桥污水处理厂采用BOT投资,金额8329万元);泵站13座(已建成10座、在建3座),投资17100万元;管网投资21350万元。

黄岩污水处理厂:工程于1997年开建,2001年底建成并投入运行。2009年10月实行TOT运营,经营权以15000万元转让给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期限30年。

院桥污水处理厂:采用BOT方式建设运营,项目投资人北控环保。2009年底启动建设,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1.95万吨,于2013年3月建成并投入运行。 宁溪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标准为日处理废水500吨,于2010年9月建成并投入运行。

3、路桥区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情况。

路桥区已建成路桥城区和滨海两座污水处理厂。路桥城区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9万吨(一期4万吨/日,二期5万吨/日),位于路南张李村,占地136亩,共设有污水提升泵站7座,配套管网417.5公里,路桥污水

一、二期项目计划总投资5.5亿元。

路桥滨海污水处理厂2009年开工建设,日处理规模1.95万吨,位于金清镇十塘,占地49亩,主要服务金清、蓬街以及金属再生园区,共设有污水提升泵站2座,配套管网78.5公里,路桥滨海污水处理项目计划总投资2.35亿元。

路桥区截至2013年末,建成污水处理厂2座,完成投资19638万元,泵站9座,投资3564万元,配套管网完成投资49453万元。

综上,至2013年底台州市区累计完成污水处理工程投资额30.5亿元。具体见下表:

(二)污水处理工程运营财务有关情况

椒江区:2011—2013年,台州水处理公司收入16133万元(其中财政补贴收入1316万元),运营成本24225万元(其中:管理费用2028万元,财务费用4147万元),三年累计亏损8092万元。截止2013年12月末,资产总计55762万元,负债合计5386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32595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902万元,资产负债率达97%。三年污水处理成本共计24225万元,共处理11990万吨污水,吨污水处理成本为2.02元。

黄岩区:2011—2013年黄岩污水公司三年累计亏损5288万元(主要是黄岩污水处理厂固定资产折旧和泵站电费支出)。2013年底,黄岩区污水处理工程银行贷款18000万元。黄岩污水处理厂2011—2013年共处理污水7400万吨,每吨污水的处理成本为1.82元(未包括泵站和管网的固定资产折旧)。 路桥区:2011—2013年,路桥污水公司营运收入总计15122 万元(其中财政补贴收入8613 万元),营运支出总计21652万元,三年累计亏损6530万元。2013年底,路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包括滨海污水公司)资产总额78950万元,负债总额50603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8347万元,资产负债率达64%。路桥区污水处理工程银行贷款18743万元,国债转贷资金640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7400万元,企业债券资金5141万元。2011—2013年共处理污水8064万吨。2013年度,路桥污水处理总成本5872万元,全年处理污水2941吨,吨污水处理成本2.00 元。

(三)中水回用工程有关情况

椒江区中水回用项目于2007年报批立项,概算投资17432万元,建设内容包括曝气生物滤池、转盘过滤池、中水池、出水泵房及22.5公里用水干管,2010年投入使用。中水至今尚未正常回用,减排未经环保部门认可,也未进行中水处理量统计;黄岩区中水回用工程有计划,但未实施;路桥中水回用项目为台州市路桥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项目的子项目,规模为3万吨/日的再生水出水量,用地面积37亩,投资概算7365万元。路桥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总项目于2007 年5月开工,但由于存在批复的中水项目用地农转用指标未落实,中水回用子项目未建设。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按照台州市区“十二五”规划加快推进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污水泵站和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加快镇级污水处理厂建设的要求,椒江、黄岩、路桥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污水处理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不断加大建设运营经费的投入,逐步完善配套城市排污管网,为污水处理项目的顺利运营提供了保障。污水处理厂、泵站、管网基本安全稳定运行,报表反映,2011—2013年,市区共处理污水27454万吨,共削减COD(化学需氧量)86574吨、氨氮7368吨。改善了市区水环境,提高了居民生活水平,对区域经济发展和实现海河水体变清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明显。但是,审计也发现在污水工程投资建设管理、资金筹集使用、项目运营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各相关单位予以重视并纠正。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雨污分流不彻底。一方面,市区街道一些餐饮、娱乐、休闲等服务业存在污、雨水不分现象,城区部分旧小区和城中村尚未实现雨污分流,一些已实施雨污分流的小区也因居民生活习惯问题,未能真正做到雨污分流。另一方面,近年来沿河截污力度加大,封堵了沿河排水口,雨水合流管直接进入城市污水干管,特别是大雨天,调节不当,加剧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压力。椒南污水处理厂的报表反映,2013年8月、9月、10月,分别有11天、10天、12天的日处理量超出15万吨/日的设计能力,2013年12月16日(暴雨天)进水量甚至高达20.07万吨。雨污分流不彻底,导致河道补给雨水的能力降低;大雨天污水处理厂超负荷生产。

2.污水收集率不高。截止2013年底,椒南片尚有洪家、下陈、三甲、葭沚街道东山片等部分片区的污水收集未统一纳入污水管网,部分管网年久失修、存在渗漏,部分企业也存在偷排现象,导致污水收集率不高,台州水处理公司日常污水处理量不足,影响减排指标完成,也影响“五水共治”效果。报表反映,2013年1月至5月,椒南污水处理厂日平均污水处理量为9.78万吨,为15万吨/日设计能力的65%。不考虑大量雨水进入污水管网及管网渗漏等因素,根据椒南片同期日平均自来水供水量16.67万吨/日,按通常的排污量为供水量的80%估算,日平均污水量应为13.33万吨/日,实际日平均污水处理量为9.78万吨,污水收集率约为73%。

黄岩老城区普遍未实施雨污分流、部分管网老化、支线管网不够完善,导致污水收集率不高。自来水公司数据反映2011—2013年供水总量分别为13913万吨,按通常的排污量为供水量的80%估算,污水量为11130万吨,而同期污水处理量为7400万立方米,污水收集率约为66%。

污水收集率低,导致污水未能得到有效处理;污水处理厂的生产能力剩余,效率不高。 3.中水回用项目未发挥应有效益。椒江区中水回用项目系省内率先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大型中水回用工程,2010年投入使用,投资额1.7亿元。一方面,设计考虑中水的源水以生活污水为主,实际中水的源水包含了化工废水,处理后的中水色度较高,水质也不合规,造成中水未能按原设计方案作为化工区企业用水;另一方面,设计中水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标准,其中的COD、BOD等主要指标均高于现行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四类水排放标准,不能直接排入河道作为补给用水,也不能作为居民非生活用水、园林绿化用水。目前仅向新农化工、华南制药、洋垃圾拆解场等对水质要求较低的几家企业供应少量中水。椒江区中水回用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较差,大量的资金投入未能发挥应有作用。

4.污水处理工程资产管理不到位。污水管网建设主体较多,涉及各道路建设临时指挥部、市政工程管理处、截污指挥部,椒南排污系统的建设还涉及到椒江区与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台州经济开发区之间的衔接等,椒江区反映大量的污水管线资产建成后未移交给台州水处理公司,没有一个部门或单位能完整提供全区

一、二级污水管网的底数,资产分散管理,未能有效整合,影响污水管网运行的一体性。

路桥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于2008年底运行,相关泵站及管线建安投资10663万元;二期三级管线建安投资3287万元。滨海污水处理厂于2013年4月运行,建安投资11800万元。因未进行综合验收,使得财务竣工决算迟迟未办理,已投入使用的资产,未结转固定资产,污水处理厂及泵站未取得产权证。

5.污水管网建设管理不到位。路桥区污水二期三级2013年度

一、二标段管网工程中标单位分别为台州市泰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和浙江伟星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价均约800万元。截至2013年底,已分别支付工程进度款231.20万元、223万元。因施工图设计深度不够,导致无法通过会审,未能办理工程质量受监手续和施工许可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企业擅自更换管材的品牌,审计指出后,建设单位已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作出了相应处理及经济处罚,收回与合同品牌管材的价格差额。

(二)建设资金筹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1.非债务性资金投入不足,国有污水处理企业亏损严重。据报表反映,2013年底,台州水处理公司资产负债率高达97%,银行贷款余额32595万元,项目建设的资本金未足额到位。路桥污水公司银行贷款和债券余额36693万元,黄岩污水公司银行贷款余额18000万元,各区污水处理工程债务较重,非债务性资金投入不足;台州水处理公司2011-2013年累计亏损8092万元,其中三年支付的贷款利息就有4147万元,黄岩污水公司2011-2013年累计亏损5288万元,路桥污水公司2011-2013年累计亏损6530万元。三区国有的污水处理企业亏损十分严重,台州水处理公司将资不抵债,严重制约和影响污水处理工程的正常运营。 2.路桥各镇(街道)对三级管网建设投入未落实。路桥区发改部门批复敷设具备实施条件的三级管网106.59km,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为7042万元,区财政和各镇(街道)各承担50%建设费用。截至2013年底,实际敷设完成二期三级截污管网66.54公里,完成投资(财务支出数)3589万元,8个镇(街道)应负担的建设费用为1594万元,而实际上镇(街道)一级没有到位任何资金。镇(街道)一级对污水处理工程投入重视不够,积极性不高,有效投资没有激发出来。

(三)运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黄岩污水处理厂污泥没有妥善处置,存隐患。黄岩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方案是运至椒江方远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或天子岭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账面反映2013年度污泥处置支出7.51万元(其中污泥处置及运输费4.61万元),该厂一年污泥产量有近1.5万吨,支付污泥处置的费用远远低于按测算运输到天子岭垃圾填埋场的费用54万元(如交方远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处理费用将超过150万元)。污泥未按处置方案处置,存违规处置的嫌疑。污泥含有大量的有害有毒物质,大量散失,污染物管理失控,将会引发次生环保事故和其他管理问题。

四、审计处理及审计整改情况 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三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调查报告。各被审计单位具体整改情况由其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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