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总结

2023-05-26

时间的流逝很快,我们在季节的变化中,也积累了众多工作佳绩。回首看不同阶段的工作,个人的业务水平也有着提升,为了更好的了解自身工作水平,可以为自己写一份工作总结。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总结

教育组义务教育段招生工作总结

根据市教育局下发的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教育组及时召开了义务教育段招生工作专题会议,组织到位,落实到位。辖区各校对小学一年级及初中七年级新生的招生工作认真落实,积极开展工作。目前,此项工作已经圆满结束。现总结如下:

一、思想重视,周密部署

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教育组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各校也先后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明确分工,就今年的招生工作展开广泛讨论,共同商议招生程序以及具体操作事项,并制定出了具体的招生办法。同时,学校坚决杜绝在报名时对新生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

二、规范操作,认真实施

1、开展部分家长开放活动,发挥家长们的宣传作用。

为了让家长们更加了解辖区学校,了解各校的新动向,在四月底,各校先后学校开展了开放日活动,邀请所有家长来参加活动。**学校邀请家长们参观了学校的教室和各功能部室、教学设施设备、校园布置及体育设施等,了解学校开展"感恩教育"等活动情况,并走进课堂听老师上课。活泼、生动、高效的课例都得到了家长们的高度评价,让孩子在这样的文化氛围中学习成长是十分放心的。

2、学校对幼儿园开放,让小朋友来校了解情况,发挥小朋友的宣传作用。**学校积极与**镇中心幼儿园联系进行幼小衔接教育。5月31日,热情地接待了幼儿园大班的孩子,举行幼小衔接活动。学校教务处为孩子们准备了精彩、有趣的节目,展示了学校特色,有经典诗文诵读、舞蹈表演等,都深深地吸引了孩子们。随后,小朋友们在学校少先队员辅导员的带领下,参观了校园、教室及各功能部室,观看学校的校容校貌,走进教室和哥哥姐姐一起上课,感受课堂的和谐气氛。7月8日,王立峰副校长与教务主任去**镇中心幼儿园为大班学生发放入学告知书,同时在幼儿园多功能室,对大班学生家长介绍学校概况及硬件设施、管理情况、取得的成绩等,许多家长都说这样的活动给他们带来的收获甚多。

此外,**学校组织老师亲自到林源小学、王峰小学进行去学宣传,并为六年级毕业的同学发放入学通知书,留下联系方式,希望家长参观了解**学校情况。

3、辖区各校开展大走访活动。**学校在7月6-7日两天时间,组织全体教师入户家访。把学生在学校的学习、生活与家长交流,对学生假期生活进行指导,动员家长假期督促好自己孩子。发放小学毕业通知书时,向家长进行招生宣传,讲了国家的义务教育政策和两免一补政策,学校的硬件设施和师资力量。从而消除家长对学校的疑虑和误会。鼓励学生就近入学。

4、利用微信平台积极宣传学校。卓立小学、林源小学通过学校微信平台和班级微信群以及家长微信群,努力将招生信息、招生政策深入到农户、幼儿园,深入到新生及家长中去,让家长了解学校的办学特色、教育教学工作,好人好事及教师风采。

招生工作是获得稳定、持久生源的有效途径之一,暑假期间我们将根据上级的安排,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最好学生和家长的思想工作,确保辖区学生不外流,稳定镇区生源,为我镇教育的持续均衡发展,做出不懈的努力。

**教育组

2019年7月10日

第二篇: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总结

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

工作总结

根据市教育局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2014年区教育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顺利完成了2014年义务阶段学校的招生工作,现总结下:

一、领会精神 统一认识

为了做好2014年的招生工作,区教育局召开了校长会,认真学习了市教育局招生文件和会议精神,明确了招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掌握了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具体要求,工作日程安排,切实落实各项政策,统一全区学校领导的思想,使我区的招生工作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步调一致的有序进行。

二、成立组织 落实措施

招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社会涉及面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重要工作,对此我区各级领导极为重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教育局就做好招生工作,聂局长亲自挂帅召开多次会议专题研究,提出本区落实市教育局文件要求的意见。各中、小学成立校长为主的工作班子,落实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建立公开透明的工作制度,严格招生程序,落实公开、公正、公平的要求。

1、区教育局制订了《关于做好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和学前教育工作意见》。根据区情,明确提出了招生工作

—1— 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要求、工作程序、日程安排,保证我区中、小学招生工作规范有序的开展。

2、总结历年学校招生的经验、教训,提出了学校规范招生的工作要求,并发挥小学毕业阶段的组织宣传作用和告知书的作用,使我区今年招生呈现有序的局面,公办学校严格按学区要求入学,避免了家长、学生择校现象。各民办学校按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及时、稳妥的解决各种矛盾,取得了比较圆满的效果。

3、教育局根据我区学生分布的实际。提出了小学、中学的招生计划,调整好校区划块,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都能接受义务教育,实现了义务教育零拒绝,同时,安排好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做到适龄儿童100%接受义务教育。并按市教育局的要求,将有关信息及时公示,及时让广大学生家长了解有关政策和信息。

4、我区地处城乡结合部,外来务工人员比较集中,其子女的教育问题比较突出,针对存在的问题,区教育局制定了《关于做好农民工子女入学的意见》,使农民工子女就近免试入学。

5、加强学校标准化建设力度,扩大教师和校干交流范围,均衡配备教育资源,基本实现了教育基本均衡,解决了学生盲目择校现象,同时学校大班额现象也得到了控制,从统计情况看,各学校均无大班额现象。

三、加强监督 规范行为

我们要求各中、小学在招生工作中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教育法》,严格执行市教育局的招生政策,加强对收 —2— 费工作检查的力度,切实做好群众的信访接待,及时解决各种矛盾,查处违规行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由于各方面的重视,我区今年整个招生工作情况良好。

二0一四年九月十日

—3—

第三篇:网络教育招生工作总结

网络教育招生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关于规范网络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2014-06-26点击次数:1977 次 各校外学习中心:

吉林大学网络教育2014年秋季招生工作已经开始。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网络教育招生工作相关规定,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招生秩序与行为,提高招生管理工作质量,继续教育学院现就秋季招生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各学习中心要以吉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2014年秋季招生简章内容为依据,开展招生宣传,禁止不实承诺;如需要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其材料须经学院审批方可对外发布。

2、严格招生工作各环节管理,做

好人员分工,明确工作职责。

3、继续教育学院要求各学习中心在招生工作中做到七个严禁:

严禁以网络教育名义招收或变相招收各层次、各类型全日制形式学习的高等学历教育学生。

严禁组织招收各级各类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在校学生兼读或套读网络高等学历教育。

严禁校外学习中心跨省或跨地区招生。

严禁乱发招生广告、虚假承诺、乱收费。

严禁校外学习中心委托其他招生机构代理招生。

严禁在学习中心以外设置教学点或考试点。

严禁以任何形式转移招生工作职权。

为继续保持网络教育招生工作的严肃性,维护学校办学声誉,要求各学习中心在招生过程中认真执行上述规

定;同时,继续教育学院将对招生过程进行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将停止招生。

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2014年教育学院招生工作总结

2014年教育学院的招生工作在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在招生就业处的具体指导下,圆满的完成了招生任务,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五年制、中专招生是教育学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五年制、中专招生难度较大,是需要找米下锅的,因此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加大了宣传力度。1.在南阳日报、南阳晚报、南阳广播电视报、驻马店天中晚报、驻马店市和南阳市中招手册上刊登我院招生简章。2.在驻马店市人民广播电台、有线电视台和无线电视台播放我院招生简章。3.精心准备宣传材料,印制了招生简章5000份,发至全省所有初中。4.在驻马店市设立招生报名站,刘舜民院长亲自

带队,每期2人值班。5.招生期间,正值酷暑,教育学院抽调三名工作人员,对来人来电咨询,热情接待,耐心讲解,并和个家长一道分析情况,商量对策,帮助学生选择合适专业,赢得了考生、家长的一致好评。6.及时将考生信息通过网络上报省市招办,三次赴省参加07年新生录取工作。在省严格控制计划的情况下,今年供招收五年制新生212人,超录12人。招收中专新生136人,超录36人,其中含47人贫困村子女。

二、招收普通高招初等教育专业148人,其中中文与社会方向70人,数学与科学方向78人。招收3+2升段幼儿教育专业71人。

三、几点思考与建议

1. 鉴于教育学院实际情况,学生管理难度较大,另根据省教育厅逐年减少五年制招生计划的意见,五年制招生计划拟控制规模,08年的招收150——200人为宜。

2. 由于中专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

不发教师资格证,再者中专层次过低,08年不宜再招中专。

3. 逐渐扩大普通高招初等教育专业招生量,除原有中文与社会、数学与科学两个方向外,拟增加英语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三个方向各40人。

总之,07年教育学院招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有不少需要整改的问题,我们一定要高举旗帜,进一步学习好、领会好十七大精神,在招生就业处的领导下,把07年的招生工作做的更好。

教育学院

2014年1月4日

朝阳市第三中学2014——2014学年度

社区教育网络工作总结

今年社区教育网络工作是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胡锦涛

总书记提出的关于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精神为指导,以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为重点,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以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以体验教育为途径,进一步丰富素质教育的内容。通过这项工作动员了社会、学校、家庭各方面参与支持学生教育,营造和优化了广大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让他们在一系列活动中增长知识,开拓视野,陶冶情操,了解社会,努力提高综合素质。现将今年学生社区教育网络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以社区为中心,以学校为纽带,以家庭为依托,形式仍采取“素质教育乐园”和“社区假日小队”为主,同时采用“社区学校”、“爱心学校”、“社区家长学校”、俱乐部等形式为辅开展活动,各区、街道、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均开展了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活动。

二、主要特点

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形成工作网

络体系

我校成立了学生社区教育网络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学校学生社区教育网络工作计划。为保证活动顺利进行,学校财政划拨活动经

费1万余元,作为学生社区教育网络工作活动专项经费。采用“社区学校”、“爱心学校”、“社区家长学校”、俱乐部等形式为辅开展活动,形成自己的特色。

突出重点,主题鲜明,积极开展各类特色活动

1、积极开展爱党爱国爱军爱家乡教育活动。

今年是建党90周年,学校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大力开展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举办了“党在我心中”中学生党史知识竞赛及“纪念建党90周年军民联欢会”, 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双拥”慰问活动,各区、街道、学校等有关单位通过给军人及家属送慰问品、打扫卫生、军警民联欢等活动,为我市的“双拥”工

作增添了新的亮点。在这些丰富多彩的活动中,增强了学生们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

2、加大法制、安全教育力度。

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培养青少年的法制观念,是学生社区教育网络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知识竞赛、故事会、模拟法庭、法制展览等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帮助学生在实践中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先后开展了“国防教育知识竞赛”、“与法同行、携手明天”青少年模拟法庭活动、“弟子规与家庭教育”讲座等形式多样的活动;通过举办自护自救培训班、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播放法制教育录像片、法制警示教育演讲会等活动,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全面提高了我校学生的法律素质,增强同学们“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提高了他们分辨是非的能力。

3、关注特殊群体子女的生活

近年来,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和城市留守少年儿童成为特殊教育群体,学校在

学生社区教育网络工作中尤为关注他们的教育状况,在各项活动中鼓励和推荐他们参加,让他们融入城市生活,融入集体生活,做城市的新主人。相继开展了“让爱与阳光同行”免费为留守儿童做口腔检查活动、“给留守儿童一点爱”学习用品捐赠、“留守儿童欢乐大家唱”等活动,开展了留守儿童及特困生慰问活动。为这些特殊少年送上的特别关爱,使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关爱,感受到社区大家庭的温暖。

4、 发挥“素质教育乐园”和“社区假日小队”作用。

我校立足街道建立了素质教育乐园和假日小队,设立了德育园、科技园、读书园、文学园、体育园、网络园、手工园等,使之真正成为中小学生学习知识、培养技能、增长才干、展示自我的天空。得到了学生的喜爱和家长的支持,也成为孩子们第二个快乐的家。各社区、街道也相继建立了各具特色的小队,这些素质教育乐园、社区假日小队以及各

种形式活动阵地的设立,体现了益德、助智、健体、促美等特点,丰富了广大中小学生的生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5、积极参加创建环保城市活动。

今年,我市开展创建环保城市活动,继续深化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引导中小学生在社会做一个好公民,在家庭做一个好孩子,在学校做一个好学生。通过发放宣传单、铲除“牛皮癣”护绿以及“节

约电能,人人有责”“节水在我身边”主题宣传活动,观看创建环保城市知识展览,争做环保小使者倡议等活动,积极参与环保城市创建。

三、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打算:

多年来,我校学生社区教育网络工作得到了社区工作者和许多有识之士的关注、支持和配合,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教育效果。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探索。如一些部门、家长和社会对学生社区教育网络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学

生的参与面还不够广泛;教育活动的载体模式还须进一步创新;营造全社会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氛围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等。

在日新月异发展的今天, 学生社区教育网络工作仍需要我们共同去探索和研究。为此我们必须继续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沟通,挖掘出更丰富的社区资源,不断完善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同时加大检查考核力度,规范工作管理,使我校学生社区教育网络工作在构建和谐朝阳的伟大事业中作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朝阳市第三中学

二〇一四年七月

文章标题:***年度网络教育工作总结

***年度网络教育工作总结 ****学校占地面积****平方米,学院宿舍楼建于****年,建筑面积****平方米。单位现有教职工***人,本科学历***人,具有高级职称的**人,中级职称**人。

近几年来,****校在***厂教育培训处的关怀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

针,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从采油厂持续、稳定、发展的大局出发,坚持立足生产,服务生产的办学宗旨,紧密结合油田生产经营实际,积极探索职工培训教育的新思路、新模式,以人为本,大力开发人力资源,抓基础,抓落实,进一步完善强化工作的运行机制,形成了系统完善的培训体系,职工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培训教育工作稳步发展,取得了很大成绩。

近几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新知识的层出不穷,也面对着采油厂对高层次人才的呼唤,***学校积极主动开拓市场,联合****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建立了***教学站,逐渐形成了梯进式的人才培养体系及专业培训和学历教育并举的办学格局。自***年**大学网络教育及函授教育确定在培训学校并顺利组织实施至今,我校以优良的声誉,精良的

队伍,赢得了考点的确立;以严格的管理,优质的服务,组织了考点的实施;以缜密的部署、精心的安排,完成了考点的任务,赢得了领导的肯定,社会的认可和考生的认同,取得了既维护学校尊严,又维护考生利益的双重效益。 ***年,我校组织了02春、03秋、04春共计219名学员的结业考试。并与5月20日为03春毕业生在培训学校网络教室隆重举行了毕业典礼,****厂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大学网络学院党委书记****出席了毕业典礼,并在典礼上为四名优秀毕业生颁了奖,并为全体毕业生颁发了毕业证书。***年*月**日、**日,我校对**春、**春共计*个专业、***名学员组织了阶段性科目考试。**年我校同时又新招收了05秋工商管理高起本、石油工程专升本、及石油工程高起本三个专业总计52名新的学员。**教学站每次在组织**大学的网络学院考试前,均专门组织召开考务会,并严格按照**大学网络学院的要求布置

会场,针对网络教学的特点制定了严格的考场纪律,成立了考务办及由培校领导组成的巡视小组,考场纪律也做到了井然有序。截至目前,已有300余名学生在***学校完成了升学梦。

***年**学校还将继续发扬成绩,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发挥我们在西部战场的教育示范基地作用,更好地做好与****大学的联合办学,为采油厂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年度网络教育工作总结》来源于,欢迎阅读***年度网络教育工作总结。

2014年度网络教育学院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校党委、校长室的正确领导下,在学校相关部门的鼎力支持下,学院严格按照学校年初提出的工作目标,齐心合力、积极探索,以良好的精神状态,饱满的工作干劲,较好地完成了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现将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以招生为龙头,努力做大做强

网络教育的办学规模。

招生工作是我们学院的生命线,是我们所有工作的重中之重。面对日益严峻的招生形势,使我们倍感压力。在每次招生工作启动前,我们及时总结分析前几期招生的经验和不足,适时调研生源区域、单位、专业分布和生源实现渠道等数据,在此基础上精心策划制定招生方案,努力拓展生源渠道,通过全体老师的共同努力,基本实现了全年的招生目标。

1、积极寻求合作办学新的增长点。通过加强与各类学校、培训机构的联系沟通,在去年成功开设一个网络教育招生报名点的基础上,今年下半年又与二家单位达成合作办学意向,并与其中一家单位签订了协议书,为明年的招生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同时,积极挖掘现有合作高校资源,在确保已有合作高校网络教育招生的前提下,明年春季始通过奥鹏开展南开大学网络教育的招生,并努力确保当期招生顺利完成。

2、加大招生宣传力度,扩大办学影响力。学院全体同志群策群力、共同商讨策划招生方案。在新闻媒体广告宣传的基础上,还加强与各种媒体窗口联络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同时,依托奥鹏远程教育宁波管理中心这一平台,积极主动与各县级电大进行沟通,邀请奥鹏中心相关领导及奥鹏体系合作高校领导赴各县级电大进行实地调研,充分 1

利用电大办学系统,延伸招生途经。今年,各县级电大网络教育招生呈稳步增长发展态势,也为我院可持续发展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3、强化招生服务工作。我们非常注重招生接待咨询、招生引导技巧和电话咨询回访工作,努力做到“只要你来我这里咨询,我就有把握把你留住”。为此,学院全体同志放弃暑寒假、节假日,勤奋工作,真正做到了从招生报名之日到招生结束之时,每天有人接待学生的报名咨询。另外我们还通过电话回访老生,关心解决他们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困

难,树立学习中心的口碑,使他们乐意帮助我们开展招生宣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切实做好电视中专及相关培训工作,努力增强学院办学实力。 自市教育局下放中专办学职权以来,原有的合作单位多已成为社区学院,拥有了独立的中专办学权,虽经我们努力争取维持现状,但效果甚微。另受宏观环境影响,原有几个合作单位的办学重心已由中专教育转向职高教育,给我们中专办学带来了严峻的挑战,生源急剧萎缩。面对现状我们尽心尽力做好电视中专办学工作,切实提高服务质量,搞好现有合作单位关系,努力稳定电视中专现有办学规模。

同时,我们还充分利用市财政局会计电算化和劳动部计算机中级考证权,积极开展培训合作,增加培训人次。全年培训达1000人次以上,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由于我们服务周到、管理严谨,深受合作单位的信赖。

三、强化教学支持服务,积极探索科学规范管理。

我们始终坚持“教育以服务为中心、服务以学生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努力做到科学规范管理,以诚取信,以质取胜,尽力为学生提供专业化、精细化的学习支持服务,受到了学生的一致好评,学院办

学的知名度、学习支持服务和教学质量都有了一定的提高,为今后的良性、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做好班主任工作,努力强化教学支持服务。班主任工作是做好远程教育教学支持服务的重要环节和根本保证。我们始终坚持对所有学生都要努力做到三心:耐心、用心和贴心。要站在学生的角度来考虑我们的服务是否到位,是否能够满足学生的实际需要。也正是秉持了这样的服务理念,我们的工作得到了广大学生的支持和理解,也得到了合作高校的信任和认可。同时,针对远程教育学生松散型的特点,我们设

想今后由班主任或学生骨干牵头组织一些班级活动,加强学员之间的情感联络,克服孤独感,提高班级的凝聚力,激发学习的兴趣和动力。

在做好班主任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我们突出强化新生的导学工作。在新生开学报到注册的同时,集中新生在学校机房进行导学,基本上做到手把手一个个进行辅导,使每个新生对远程教育的学习模式有正确、客观、全面的理解。同时,结合以往学生学习中产生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帮助指导新生使用计算机网络学习平台和多媒体教学课件,保证其顺利完成学业。导学制度的不断完善,极大地提高了我们教学支持服务的质量,取得了较好的实际效果,也深受广大学生的欢迎。

2、严格考试纪律,抓考风促学风。考试是远程教育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电大办学的优良传统。我们严格按照合作高校的考场规则、监考制度,在认真做好网上考试预约报名、试场安排、

试卷保管、组织监考等各项工作的基础上,精心组织每一次考试,高度重视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考风考纪意识,从而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全年共组

织各类考试达24次。随着合作高校的增加,每年的考务工作压力也随之而增加,部门同志放弃双休日时间全身心投入到每次考试组织中,确保了考试工作的顺利完成。

3、努力强化档案意识。我们在尝试建立原始资料积累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档案意识。学院要求部门人员对各自负责的工作做好原始档案整理归类工作,包括学生学籍、上级文件、教学计划、教材留档、学生作业及日常管理相关资料等。

回首过去的一年,尽管取得了一点成绩,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未来的路还很长,在拓展招生渠道、优化支持报务、强化制度管理上还有许多不足之处。面对挑战,我们满怀豪情:在学校领导的大力关心重视下,在学校各部门一如既

往的帮助支持下,在学院全体同志的努力开拓下,网络教育学院的前景将会更加灿烂。

第四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区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维护教育公平,根据《关于安庆市区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宜教发〔2015〕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大观区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以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好上学、上好学”的需求,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制度,继续实行公办学校“零择校”政策,切实保障教育的起点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招生”,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区教育局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统一组织实施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管,严格审核新生入学条件,把好新生入籍关,加大处罚力度,严禁违规招生行为。

(二) 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对接”招生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的规定,公办学校继续实行“零择校”,严格按“免试、就近、划片、对接”原则招生,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具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面试)录取新生,不得以学生的成绩或获奖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或依据,不得招收特长生。自2014年起,凡已用于学区(即一所学校覆盖的招生区域)生源资格认定的住房在小学阶段6年、初中阶段3年内,不再作为其他家庭新生入学资格认定的条件。对申请学区学校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地产权证的发证时间须在当年的6月30日前。

(三)坚持“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按实际常住地认定办法及认定顺序(下面第四条),确定学区学校入学。

(四)坚持“三个一样”原则。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三个一样”(一样就读,一样入学,一样免费)的要求,和城区学生同等对待。

三、招生办法

(一)小学新生招生:凡户籍在我区、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按时就近接受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不接受未到法定入学年龄的儿童入学,若学位有空余,按出生日期排序适当放宽入学年龄,但不得接收2009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学生,对接收的小龄学生,要在校内单独公示一周。有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为正常招生对象,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按规定办理暂缓入学手续,并报区教育局批准。城乡小学一律按划定的学区进行招生,不得跨越学区招生。程序如下:

1、各小学于6月15日前将学校招生方案及材料初审组、接待组和材料复核组等招生工作小组材料送区基教科审核备案(乡镇由中心学校报送),并在招生前一周向社会张榜公布。

2、登记报名。7月25日至26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材料,根据公布的各小学学区范围,直接到对应的学校登记报名。报名时须出具以下材料:

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⑵户口簿;

⑶房产证;

⑷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⑸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

3、招生学校组织审核公示。招生学校根据各自的学区招生范围和招生原则组织登记、审核、复核,同时校验房产证、户口簿等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并于7月30-31日将审核合格并公示后的拟录取学生名单上报区教育局。

4、区教育局集中审核。区教育局组成联合审核组对各校上报的拟录取学生名单进行集中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下达学校。各校于8月10日集中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二)初中新生招生:我区初中新生招生由招生学校按对接的学区和招生计划直接招生。程序如下:

1、导出打印小学学生学籍表。小学毕业生学籍表(姓名1)由小学毕业生所属小学负责从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中导出学生学籍表正面姓名1打印盖章,并于6月25日前发放到学生手中,一生一表。对于前期因其他原因发放了学籍表的,学校要做好摸底登记工作,确保每名学生到一所民办或公办初中报名,若发现有学生持有两张或两张以上学籍表报名登记,将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初中招生学校将其作为入学资格条件之一,并作为学籍注册的依据,严禁个人提留、复制、造假。若学籍表中的家庭住址与报名时提供的实际居住地住址不一致,以报名时提供的实际居住地为准。

2、报名登记。小学毕业生所在小学(含乡镇中心学校、村小)通知学生家长,根据公布的各中学学区范围,于7月25-26日持小学学生学籍表、户口簿和房产证等材料(附件5)和复印件直接到对应的学区学校报名登记。乡镇需要外出的小学毕业生家长应委托人,按时做好报名登记工作。

3、招生学校组织审核公示。招生学校根据各自的学区招生范围和招生原则组织登记、审核,同时校验报名材料原件,于7月30-31日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三天,同时将审核合格拟录取学生名单上报区教育局。

4、教育局集中审核。区教育局组成联合审核组对各校上报的拟录取学生名单进行集中审核,将拟录取名单上报市教育体育局后,市局下达批准的新生录取表到学校。审核结果下达后,各校方可退还学生报名材料原件,同时将报名材料复印件进行整理归档。各学校依据审批的录取表,于8月10日集中发放入学通知书到小学毕业生所在学校。

(三)民办学校招生:我区两所民办学校按照《关于安庆市区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宜教发〔2015〕6号)进行招生。5月28日前,民办学校须上报招生办法、招生计划及招生简章到区教育部门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告。禁止在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中组织考试、测试,或以招收特长生名义将考级证书和竞赛成绩等作为入学的依据;禁止在超出教育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外进行招生和超班额招生。规范收费行为,按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依法规范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的意见》(皖教基[2013]10号)等有关文件执行。以上行为一经发现要依法纠正,对于拒不整改的,取消其当年招生资格,直至吊销其办学许可证。

凡自愿到民办初中就读的市区小学毕业生,7月18日,持所在小学盖章的小学学生学籍表,户口簿等材料,直接到民办初中报名,每生限报一所民办初中,凡兼报者将取消报名和录取资格。7月19日下午,民办学校将录取新生花名册上报市教体局,并及时返还未录取学生的学籍表,到公办学校报名登记。

(四)特殊群体招生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按照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为主”政策,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来市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以下材料:

⑴持居住证;

⑵初中新生持小学学生学籍表(在外地就读小学,需要到我区入读初中的,由流出地小学毕业生学校从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中导出学生学籍表正面姓名1打印并盖章,到安庆市区实际居住地所在的区教育局基教科登记盖章);

⑶持市区经商或务工证明:所在企业证明或体现务工关系的劳动合同,个体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营运证、税务登记证等;

⑷持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⑸房产证(无房的,需提供房产局出具的无房证明、租房合同和居委会出具的证明)。

若现有的教育资源一时难以满足直接按学区就近入学的随迁子女,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到招生学位有空余、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入学。

2、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确保“三残”适龄儿童少年按政策接受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学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听力残疾、视力残疾、轻度和中度智障的适龄儿童到安庆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高花亭小学继续开设“智残儿童辅读班”。

3、留守儿童入学。实行留守儿童普查登记制度,把保障留守儿童按时入学作为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内容,全面了解留守儿童学籍变动情况,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将父母外出务工情况和监护人变化情况逐一进行登记并及时更新,准确掌握留守儿童信息,加强留守儿童受教育的全程管理。

4、外地返乡小学毕业生入学。在外地就读小学,需要回我区入读初中的,根据公布的市区各中学学区范围,于7月25-26日持小学毕业生学籍表(由流出地小学毕业生学校从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中导出学生学籍表正面姓名1打印并盖章后,到安庆市区实际居住地所在的区教育局基教科登记盖章)直接到对应的学区学校登记报名。

5、石化职工子女入学

根据有关协议,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中一方属石化总厂正式在编职工子女可在石化中小学接受义务教育,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父或母为石化正式职工的上岗证(红色)、身份证

(2)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的光荣证

(3)户口本

学校要将拟录取石化职工子女名单在校内单独公示。

四、实际常住地认定办法及认定顺序

(一)实际常住地认定办法如下:

1、符合“两个一致”原则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在一起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相一致,在实际居住地的学区学校入学。

2、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

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房产证地址与其户籍地址不一致的,按照其父母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确认实际居住地以父母房产证地址为准。

3、不符合第一条、第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实际居住地认定学区。

⑴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中一方户口不在本市区,其户口随另一方在本市区并实际居住的,以实际居住地(房产证地址)确定其入学学区。

⑵房屋拆迁户。拆迁未购房的无房户,凭拆迁协议,按其原居住地(原房产证地址)所在地作为其入学学区;重新购房的,以新购房产确定其入学学区;拆迁异地安置的,以安置地确定其入学学区。

⑶租住公房。租住公有住房人员能提供公租房证明、1年以上(含1年)缴纳相关费用的原始凭证及无房证明的,按公租房所在地安排入学。不能提供以上证明的,将安排到招生学位有空余、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入学。

⑷自建房户。自建房住户需出具房产信息证明(房产证、建筑许可证、宅基地使用证之一),并有乡、村两级出示的证明材料(若有房产证,则不用出示证明材料);若不能出示房产信息证明,则由教育主管部门和招生学校组成联合核查组进行上门核查,核查需留存图片、文字等核查资料,相关核查人为第一责任人。不能提供以上证明或核实情况不实的,将安排到招生学位有空余、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入学。

⑸挂靠户。挂靠户是指将适龄儿童、少年(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挂靠在某一亲友或其他户主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属于挂靠户且确无产权住房的,将安排到招生学位有空余、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入学。

⑹儿童、少年户口随父母户口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未购房(以房产局开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为凭证),且实际常住(要有相关证明材料)、户口从未迁移过(以户口簿记载为凭证),第三代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房产证确定其入学学区。

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两套(含两套)以上固定房产,按长期居住(登记表本人确认)的固定房产确定学区。每一位适龄儿童限报一所学校,凡兼报者将取消报名和录取资格,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招生学位有空余的公办学校入学。

⑻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时有自有房产和租赁住房,以自有房产确定学区。

⑼已入住新购住房暂未办理房产证、户口未入的,凭购房合同及全额购房发票,以居住地确定学区;已购期房的,凭房产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可依据期房所在地安排入学,也可参照实际居住地情况,依据实际常住地认定顺序确定学区。

⑽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离异的,若是诉讼离婚的,按其法定监护人的住房所在地确定学区;若是协议离婚的,按其父母原住房所在地确定学区。

⑾军人子女义务教育优待依据《安庆市军人子女义务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教基[2013]233号)执行,学校要将拟录取的军人子女名单在校内单独公示。

⑿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以及赠与和未发生法律效力的遗嘱房等,均不能作为学区房,即不能以此房产作为本学区入学依据条件。

⒀其它无法认定实际常住地的,将参考户籍情况统筹安排到招生学位有空余、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入学。

(二)实际常住地认定顺序

住房、户籍地址一致的

住房在户籍不在的

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住房的爷孙户

未办理房产证但已入住的全额购房户

证件齐全的自建房住户

证件齐全的公租住房户

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独立房产的共有房产户

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住房的挂靠户(私租住户)

说明:各校视招生规模(学位情况),按以上先后顺序认定。在招生计划控额内,先招收本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招收就近安排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当学区内学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由教育主管部门按先后顺序和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调剂未录取学生到公办学校入学。此表中 所指为学校应接收的学生, 所指为统筹调剂的学生。

五、工作要求

(一)规范招生行为。认真执行《安徽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和《安徽省贯彻〈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中小学要自觉维护招生政策及招生计划的严肃性,认真落实招生计划,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和招生范围,不得提前或延迟招生,不得扰乱招生秩序,不得发布虚假招生信息,严禁通过考试、测试进行招生,严禁通过培训机构等搞变相招生考试、测试。严格控制班额,原则上小学一年级班额不超过46人,初中一年级班额不超过50人。我区公办中小学严格禁止招收跨行政区择校学生,严格控制跨学区择校;凡要求择校的小学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可引导其到有资质的民办学校就读。严格实行“阳光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各种形式的实验班、特色班等。

各校要规范报名秩序,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业务培训,按照公布的招生政策、划定的学区范围、实际常住地认定暂行办法、报名流程,组织新生报名登记。学校要做好宣传工作,应将学区范围示意图、报名材料清单、实际常住地认定顺序、报名流程等制成展板,放置或张贴于校园内醒目位置。对报名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做好答疑工作。市教育体育局成立由市区两级基教科长和部分学校校长组成的初中招生协调服务组,8月11日至12日左右接受咨询并处理相关事宜。对报名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协调服务组和小学毕业生所在学校反馈信息,切实为新生报名提供保障。

(二)加大宣传力度。为切实体现教育的公平、公正,杜绝不正之风,各校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将招生政策、招生程序、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录取结果、咨询电话等信息向社会公布,获取社会和家长的理解与支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倡导科学教育理念,让各界明白就近入学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健康成长,努力营造招生工作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总结推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

(三)加强学籍管理。各校要建立完善中小学学籍信息系统,并在基础教育管理中国共产党享,能够为基础教育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全面和准确的数据。各校要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和“公办不择校、同城不借读”的原则,不得擅自招收未经教育局批准和已被其它学校录取的学生,未经批准的招生不予批准学籍,无籍生不享受在籍生的待遇,不得参加所在学校的各类评优,不予拨付违规招生的生均公用经费。各校要按学籍信息化管理办法做好学籍信息登记(新生报名登记表和房产证、户口簿复印件等材料应保留至学生毕业,以备查),学生转学、休学工作,落实好学籍审核、学籍管理责任。其中,学生转学一般应在学期开学后或结束前1个月进行。

(四)落实问责机制。各校要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领导,制订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推进制度、划片决策制度、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一把手”要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招生工作机制。要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对于学生和家长有关招生问题的投诉,各校应及时核实情况,妥善处理。

加大查处力度,重点纠正违规考试招生、不按就近原则安排入学、随意接收择校生、利用虚假信息报名登记及乱收费行为。市、区教育督导部门将对招生政策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及时查处通报违规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篇: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初中、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6号)等法律法规及工作要求,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现就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招生的原则,规范办学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3、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满足每一位适龄学生的入学需要,切实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并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相互沟通与理解。

三、具体要求

1、各校要在镇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对本辖区内生源的摸底调研(南桥城区生源由教育局统一摸底调研;非南桥城区生源由所在镇区、社区学校摸底调研),并根据学校办班规模、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和本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确保辖区内符合规定的适龄学生都有相应的学位。

2、根据本地区实际,南桥城区学校原则上班额控制在40人,其他镇区学校班额控制在40人以内,接纳农民工同住子女的学校班额可适当放宽。有条件的学校,小学班额可在30人以内,初中35人以内。

3、各校要切实贯彻就近入学原则,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各类初中学校不得招收无学籍材料的学生。

4、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不得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不得以任何形式测试选拔学生,不得将创建特色学校与招生入学工作挂钩。

5、公办学校应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听力残疾和视力残疾的适龄儿童携带相关证明到区特殊教育康复指导中心报名咨询,经教育行政部门核定后,安排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6、跨区县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小学毕(来源: http://)业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回户籍所在区县就读初中,或在就读学校所在区县就读初中,办理回户口所在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4月30日。要求回本区就读初中的学生,由区教育局根据本区制定的初中招生入学的规定和实施办法安排就读学校。

7、各学校要通过学校网站公告、发放新生入学《告知书》、在社区张贴《招生告示》等形式,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告知招生工作政策、报名时间、地点,以及报名所需携带的各种证件,5月

22、23日为全市公办、民办小学新生报名时间,民办小学可同时开展面谈。

8、按照市教委关于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首先须在4月10日前向区教育局申报备案,经教育局审核后向社会公布并实施。

民办初中报名时间为5月

8、9日,5月

15、16日采用电脑派位或面谈的方式决定录取名单,与5月30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5月

22、23日,于6月13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民办学校招生必须执行沪教委基【】26号文要求,并严格按照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招生。有寄宿条件的经区教育局审核并报市教委备案后,方可跨区县招生。

9、切实做好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以下简称《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凡符合市教委《关于加强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管理的通知》(沪教委基〔〕8号)规定条件的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小学阶段以进入公办学校为主,部分地区的公办学校限于条件不能完全接收招生地域范围内农民工同住子女的,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以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就读。小学毕业的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统一安排到公办初中就读。

对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及在本市借读的其他非本市户籍学生,学校应告 [http://]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等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10、加强对体育、艺术特色项目学校的整体规划和招生工作管理。经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中小学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可以按有关规定招收批准项目与计划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计划另发)

11、各类学校应按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节点开展义务

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四、监察要求

1、教育局行政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协助解决本地区中小学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区教育督导室要对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进行专项督导,重点督导持有《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招生入学、体育及艺术特长生招生、民办学校规范招生等。

2、公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凡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或拒绝接受本学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凡以考试或测试方式选拔录取学生,擅自提前招生,招收无小学学籍材料学生、利用招生入学违规收费、擅自在学校招生计划外招收学生或存在其他违规招生行为的,对其中的公办学校由区教育局根据《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对校长等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降级、降职直至撤职处分;对其中的民办学校由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及时纠正,拒不改正的核减该校第二年30%招生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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