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思维论文范文

2022-05-11

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关于《创新思维论文范文(精选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摘要:创造性思维与创新思维在概念上一直存在混用的情况。虽然创造与创新的内涵的确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叠,但二者在核心范畴中的差别不应被忽视。创造性思维是建立在想象力、遗传与天赋、智商、思维联结的基础上,进而发展为强调独创性、发散性和适切性的一种原生性思维;而创新思维则是建立在新技术和新发明的产品应用与推广上,强调其社会和经济效益的一种再生性思维。

第一篇:创新思维论文范文

社会管理的创新思维与法治思维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反作用于社会存在。社会管理创新显然是符合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的。目前,社会管理现实中的种种问题与矛盾正是社会管理意识的外在表现。创新社会管理的第一步,就是必须通过社会管理现状的种种现象去深入认识这一现象的本质,即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思想、意识、思维方式及价值观念;而创新社会管理的第二步,就是要通过改变人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去影响人们的社会管理模式,从而达到创新社会管理的目标。

社会管理的创新思维:管理问题的哲学思考

创新思维是创新社会管理的最好起点。社会管理是指政府和社会组织为促进社会系统的协调运转,对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及社会变化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指导、规范、监督和纠正的过程。社会管理是一个系统的动态过程,既需要政府和社会组织的有序参与,也需要全体社会成员的协调配合;既涉及社会系统的各个组成部分,又涉及普通社会生活及社会个体成员;既要求社会系统的有效运转,又需要运转的规范与协调。因此也可以说,社会管理说到底就是以一种行为规范另一种行为的活动过程。思维是行为的先导,人们有什么样的思维方式,就会产生什么样的行为方式,而思维方式又是人们在实践过程中逐渐形成的、比较稳固的、根植于人们心灵深处的价值标准、思维习惯和活动程式。因而,创新社会管理首先必须创新思维方式,创新思维是创新社会管理的最好起点。然而,创新社会管理并不因创新思维而使之抽象化,而是要通过思维的创新从根本上找到社会管理改革的新角度和新效果,最终还要将创新落实在具体和现实的活动过程中。但从当前社会管理创新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的方法来看,更多的还是集中在社会管理的制度、机制、组织、行为等本身,依然停留在“行于法”的“形而下”层面,而如何从社会深层的运转规律寻找社会管理失效的症结及其创新之“理”则远远不够。因此,对社会管理创新进行深刻的哲学思考,应是当前社会管理中的新课题。

创新思维应从社会问题的深层寻找管理方式。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社会管理领域所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多,旧的问题尚未彻底解决,新的问题却又层出不穷;旧的问题发酵为新的问题,新的问题又引发出更多问题,使当前社会管理面临严峻挑战。反观我国目前的社会管理制度与组织机构似乎并不缺失,至21世纪的第一个十年,涵盖社会关系各个方面的法律部门已经齐全,各种基本的、主要的制度法规已经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已比较完备,但“社会管理越是加强,社会问题越是增多”的怪圈依然牢牢地束缚着我国的社会管理工作。可见,创新社会管理必须从转换思维角度着手,必须找到其原本性规律。社会管理的“加强”为何并未收到效果的增强?就是因为管理者在管理本身做功课较多,而较少思索管理的另一极——被管理者,这是思维的缺陷。其一,管理者视被管理者本身即为管理目标,自然忽略了被管理者的心理愿望与利益诉求;其二,由谁管理、依据什么管理、怎样管理等界定并不分明,标准并不清晰,操作弹性太大,都会造成社会管理的低效或失效。所以必须通过创新思维去转变社会管理认识与实践的方式方法。

创新思维的指向是社会管理的规范、严格与公正。奥斯特罗姆公共池塘资源理论认为政府单一中心制的政策体制、同一化的社会治理手段不仅无法解决越来越多的社会问题,甚至还会制造出麻烦。社会治理是社会管理的组成部分,社会管理问题的丛生显然与政府管理理念、管理制度与体制有关。正如上文所述,如果管理者单向制定管理模式,那么被管理者就不会感受到自己是被关心、服务的主体,反而是被约束、管制的对象,一旦管理出现纰漏,必然引起社会的反弹。反之,如果管理者将被管理者视为平等、可交流、被服务的一方,就会出现我们所希望的现象(如下图):

第一,管理目标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共同的目标,而不是管理施加者自己的目标,也避免了将被管理者作为管理目标的思想错觉;第二,管理者和被管理者是相互平等的关系,有管理,有反馈,管理是为了服务,反馈必然真诚、深刻、热情;第三,管理者在这样的管理理念下,必然是社会认可的组织、机构或人员,必然有管理的合法依据与标准,必然能够施行规范、严格、公平、公正的管理过程与管理方法。从中不难看出,创新社会管理的思维指向必须是使社会管理趋于规范、严格、公平、公正,成为一种横向的、理性的、法治化的管理模式,而不是纵向的、暴力的、人治式的管制手段。

社会管理的法治思维:管理方法的哲学思考

法治缺失的现象呼唤法治思维。法治的缺失通常被认为是法治的不完善所致,或者是法治体系的不完整,如有法不依、施法不严、执法不公等,总之不是法治的问题,就是机制的问题,或者是执法人员素质的问题。但是这不应该是问题的本质。举例来说,城管执法中,执法人员和百姓之间可谓“结怨”甚深,从很多案例来看,城管人员并非没有尽力执法,老百姓也未必不懂管理法规,但市容问题为什么仍没有彻底解决?可见法治的缺失并不完全在于法治体系的缺陷,还在于法治思维在全社会的落后与缺失;这种淡薄不仅表现在老百姓身上,而且表现在执法人员身上。自然,这种落后的状态也并非人们的有意为之。邓小平曾经指出:“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律传统很少。”这种根深蒂固的传统封建意识是早已根植于人们心灵深处的价值标准,并指挥着人们的行为方式,这才是法治思维落后的重要原因。

创新社会管理需要法治思维。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社会管理中法治的缺失首先应是法治思维的缺失。那么,创新社会管理也就应该弥补稀缺了的法治思维。思维是人之大脑的活动过程,因此所谓法治思维的弥补说到底也就是法治意识的树立和法治观念的加强,以形成社会管理者的法治习惯。但是,法治思维的培养并不容易,远不如法律条文的制定、执法机构的组织及执法过程的实施那般容易。第一个遇到的难题,就是要丢弃传统社会管理方式中的思维方法与思想观念。如“社会管理就是社会管制”,“社会管理就是管老百姓”,“社会管理就是行政处罚”等等。这些观念若不从大脑中剔除出去,社会管理创新就只能流于表面形式。第二,要以法治代替人治,以法论事,以理服人。社会管理的形而上法则就是“行于理”,那么职能部门的管理过程就是以法论理,依法评判,而被管理者的身份地位、社会关系必须抛开一边。总之,法治思维的弥补可以将社会管理的关口前移,真正做到从源头对社会进行管理。

实现社会管理的规范、严格与公正需要法治思维。也许有人认为增强法治思维就是强化社会管理,就是加大社会管理的力度,使社会处于更加严厉的管理体系之下。胡锦涛曾经指出:“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切实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显然,社会管理不仅是对人的管理,而且是对人的服务,必须将社会管理的目标明确指向到“执政为民”、“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上来。但要实现这一目标并不容易,除了法治体系的完善,法治思维的培养必不可少,亦即法治思维是保障服务宗旨的内在意识和习惯指令,只有在法制思维的支配下,社会管理才能通过规范、严格、公正的健康路径最终走向服务目标。法治思维是社会管理切入时空的前置,有利于从根源着手实施管理过程。一方面,法治思维的强化能够淡化社会管理中人的主观意识,淡化人的权力和地位观念,淡化经济及其他社会关系所带来的影响,从而使社会管理纯粹法治化,真正实现社会管理的规范、严格与公正;另一方面,强化法治思维可以在认清社会问题实质的前提下,及时制定具有前瞻性、预测性的法律规章,使社会管理可以依法而行。在经济全球化不断向纵深推进的大背景下,当代中国许多矛盾和问题错综复杂地缠绕在了一起,这些矛盾和问题的滋生、出现之快远超管理措施的制定与推出,使管理者实施管理时往往无依无据。因而,只有以强大的法治思维去统率无私的法律规章,才能真正实现管理即服务的理想目标。“制度不能人情化,但应是人性化的”,最人性化的社会管理就是以服务式管理达到社会的公平与公正。

社会管理的法治手段:管理实践的哲学思考

从政府管制到社会法治。当前,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踏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但践行过程同样需要增强法治思维的引导,并在法治手段的作用下,保障社会管理的创新与实践。从政府管制到社会法治是社会管理创新实践的整体思路,其中所内含的各个环节和各种因素还需在法治手段的作用下有效应对。第一,通过法治管理实现为民服务。社会管理的最终目标是为人民创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使人民享受到因社会管理而带来的成果,如环境卫生、食品安全、公共秩序等。在这里,法律的运用不是对人,而是对问题;不是目的,而是手段——这是必须的法治思维与观念。第二,通过法治化管理实现社会管理社会。社会管理社会的途径就是社会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社会公众也将由社会管理的客体兼具为社会管理参与、评判的主体。这是社会的进步,也是时代的趋势。

从有法不依到规范执法。和谐社会是社会管理的理想目标,但和谐社会首先应是一个安定有序的社会,社会管理应通过一定的强力手段才能保持社会的安定有序,这就需要在社会管理中必须进行严格执法。可见,规范执法不是源自法律本身,而是源自法律思维。只有具备先进的法治思维,执法才能严格而规范,从而彻底消灭不履法、乱执法的现象。第一,要让“法律神圣不可侵犯”的意识立于思想。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并通过国家强制力保障有效实施的社会规范,任何藐视法律、无视法律、践踏法律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和规范执法的要求更加不符;第二,要以法律的规范与界定去溶解社会问题。社会出现问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清楚由谁解决?依据什么解决?怎样解决?之所以用“溶解”这一词语,就是要让人为因素置身事外,将一切都放在法律的容器里。

从法不责众到全民守法。社会管理始终都是以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宗旨,法不责众这一思想意识之所以仍然存在,必然与社会管理模式的不当有关。社会管理的意景目标往往不为人民群众所知,一时也难以看到,但社会管理过程却一一地呈现于群众面前,如果管理者没有较强的法治思维,没有较高的执法水平,岂不很容易引起老百姓的误解与对立?因此,全民守法不只是一个目标,而是一个过程,是在法治思维统领下的、通过创新社会管理而潜移默化的转变过程。针对全民守法通常所采取的措施就是宣传教育,理论说教简单易行,但很难取得良好效果,甚至产生负面作用。应在让人民群众看清远景目标的前提下,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共同享受管理成果;通过管理增强法治体验,通过分享增进法治情感,只有这样,才能从人民群众的利益根本、心灵深处实现对法治的信仰与崇敬,从而为创新社会管理、实现和谐社会的美好未来而打开一条通途。

【参考文献】

①陈俊:《创新社会管理法制化的几点思考》,《上海师范大学学报》,2012年第11期。

②蒋传光:《法治思维:创新社会管理的基本思维模式》,《上海师范大学学报》,2012年第11期。

③《邓小平文选(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332页。

责编/张蕾 孙垚(见习) 美编/杨玲玲

作者:刘静

第二篇:创造性思维与创新思维:内涵辨析、联动与展望

摘要:创造性思维与创新思维在概念上一直存在混用的情况。虽然创造与创新的内涵的确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叠,但二者在核心范畴中的差别不应被忽视。创造性思维是建立在想象力、遗传与天赋、智商、思维联结的基础上,进而发展为强调独创性、发散性和适切性的一种原生性思维;而创新思维则是建立在新技术和新发明的产品应用与推广上,强调其社会和经济效益的一种再生性思维。两类思维在想法新颖性、想法可行性、环境激发性、主观能动性和产品承载性上存在共同点;但在价值目标、思考方式、时间阶段、主体规模和务实程度上存在差异。过去的创客教育通常强调创造性思维的培养而没有延续至创新思维的激发。在当前创新型社会的背景下,对创新人才的培养更应该同时考虑创造性思维与创新思维的联动式发展。产品是创造性思维向创新思维转化的一个载体,产品创作是创造性思维与创新思维联动的关键阶段。在课程设计的微观视角下,可通过创意激发、产品创作、展示推广三个阶段实现创造性思维与创新思维的联动培养;在教育系统的宏观视角下,倡导建立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的渐进式思维培养机制和“学校一企业一社会”三方联动的创新教育生态系统,以支持学生创造性思维成果向创新思维成果转化,促进政产学研四螺旋循环上升。

关键词:创造性思维;创新思维;概念发展;核心内涵;联动模型

一、引言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创新型人才的培养一直是国家战略层面高度关注的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曾明确指出,要坚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创新型人才的培养需要考虑人才的意识、思维与能力三方面,其中思维是意识向能力转化的关键。因此,提高国民创新素养、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创新思维将是当前教育领域最重要的任务之一。

然而,在已有的文献研究中,我们发现创造性思维(Creative Thinking)与创新思维(InnovativeThinking)在概念上一直存在混用的情况。虽然创造与创新的内涵的确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叠,但二者在核心范畴中的差别不应被忽视。近年来一些学者已经敏锐地意识到两组概念的混淆对现有研究所造成的困惑和阻碍。例如West(2002)指出:“创造”与“创新”两概念在文献中的混淆,使得人们没有考虑到或难以清晰地认识影响团队创新的因素,有必要对二者进行辨析。clvdesdale(2006)也认为:创造和创新之间存在的差异可能比我们目前意识到的更大更深刻,且可能成為未来研究发展的一个潜在重要领域。

我们认为,对创造性思维和创新思维进行内涵辨析,厘清两类思维的区别与联系,将有助于理J顷相关的学术话语体系,规范我们的研究;同时,也将有利于研究者们更准确地思考创新过程中的思维培养路径,从而进一步推进创新教育的发展。因此本文将分别论述创造性思维和创新思维的核心内涵,对二者的相似点和内涵差异进行辨析,并提出创造性思维和创新思维的联动模型,为思维训练研究的开展扫除概念障碍,并为进一步研究创造性思维与创新思维的相互作用机制打下基础。

二、创造性思维的核心内涵

“创造”的概念早在前基督期旧约全书的圣经故事中就已出现,自此有了工匠遵从上帝意愿在世上造物的理念(Boorstin,1992)。这是人们意识到创造力存在的起点,但同时也让这一概念在发展初期就被赋予了超自然神秘主义的色彩,成为后续研究的障碍。直到19世纪中期,哲学家高尔顿才将这一障碍成功破除。高尔顿对厘清创造的概念做出了三大贡献:一是将达尔文《进化论》中自然选择、适应性和多样性等观点融人到创造内涵的理解中,指出创造的基本特征和原动力是“解决问题以达到个体的成功适应”(Dennett,1996);二是将生物多样性和适应性的问题深入到测量层面,验证了创造性天才并不来自于超自然的力量(Steinberg et al,1996);三是对977名天才人物的思维特征进行研究,撰写了《遗传与天才》(Galton,1869)一书,成为国际上研究创造性思维的第一部文献。高尔顿所理解的创造力更多的是出于遗传的角度,认为创造来源于潜能和天赋,这成为后续创造性人格研究发展的前奏,也凸显了创造性思维的先天属性。

其次,创造性思维与个体的智力和人格紧密相关。思维是人脑对客观事物本质和事物内在关系的规律性概括和间接反应,是智力的核心成分。在20世纪,人们已习惯于把智商和学业成就作为判定天才创造力的标准(Tennan et a1.,1920)。智力因素与创造性思维的关系在低龄段或智商中等及以下的人群中关联性较高,但却并非唯一因素。大量实证研究表明,取得杰出成就者不仅需要高智商,更需要具有持久的动力、坚持不懈的努力,以及伟大的人格力量(cox,1926)。20世纪创造力研究的奠基人物吉尔福特(Guilford,1950)从内容(刺激性质)、操作(加工过程)和产品(加工成果)三个维度建构智力的立体结构.提出了智力三维结构模型(Strueture of Intellect,SOI)。他认为创造力是智力的核心成分,因此SOI即可表征创造力的基本结构。其中,创造性思维的核心是发散思维,即根据已有信息,从不同角度、不同方向思考,多方面寻求多样性答案的一种展开性思维方式,与从知识和经验中寻找唯一正确答案的辐合思维相对(林崇德,2018)。J.P.吉尔福特(2006)提炼出创造性思维的流畅性、独特性和变通性三大特征,其学生托兰斯进一步增加了精密性特征(TomnCe'1968)。这四大特征成为近一个世纪以来创造性思维界定和测量的基本依据(iKunco et al,2010),并演化出后续标题抽象性、抗早闭性等测量指标(Kim,2006)。

再者,思维联结是创造性思维产生作用的基础。这体现在三个方面:(1)思维联结可产生想象和灵感,而创造的过程被描述为富有想象力的新想法的诞生(Miller,1989)。创造性人才需储蓄想法以实现将来所需的思维联结(Becker,1995)。(2)在认知神经科学领域,创造性思维被看作是大脑皮层区域不断地恢复联系和形成联系的过程,是以感知、记忆、思考、联想、理解等能力为基础,以综合性、探索性和求新性为特点的心智活动(张丽华等,2006)。(3)创造性思维源自格式塔结构,思维的功能不仅是解决问题,更在于发现、设想、深入地思考问题。德国格式塔学派创始人Wertheimer等(1959)认为创造性思维的核心在于经验的重组,即打破旧的完形而发现新的完形;经验只有在一个有组织的知识整体中才能获得意义和有效的应用;对情景、目标、解决问题的途径等各方面相互关系的重新理解是创造性解决问题的基本要素。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创造性思维的多元内涵中,独创性是其最本质的属性(庄寿强,2007),即想法新颖独特,可以与众不同的方式解决问题(Kaufman et al,2010;RunCoI 2014)。其次是思维的适切性,即创造性思维活动须是有价值的,思维成果是有用的、符合特定需求的。Torrenee(1968)指出,创造力实际上就是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的能力,创造性思维乃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问题解决,特殊在于:思维不落俗套,需要修改或抛弃某些旧观念。林崇德(2018)在系统分析创造性心理结构的构成因素和环境因素的基础上,指出创造性思维是一种可产生出新颖、独特、有社会意义或个人价值的产品的智力品质。这里的产品是指某种形式存在的思维成果,既可以是一种新概念、新设想、新理论,也可以是一项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贾绪计等,2014)。对于创造性思维的成果,许多学者强调在创造性思维的内涵中,应产生对个体或个体所属文化而言是新的且有价值的事物或产品,而非虚幻而不切实际的东西(董奇,1985)。

此外,创造性思维受心理因素与环境因素的制约,具有复杂的构成。Steinberg(2006)指出创造力是智力、知识、思维风格、人格和动机5种心理资源与环境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类似的,Area-bile等认为创造力是工作动机、领域技能和相关创造技能三大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Amabile,1996、2011;Amabile et al,2016)。何克抗(2016)指出创造性思维的本质是人类大脑产生灵感或顿悟的心理加工过程;其结构由发散思维、逻辑思维、形象思维、直觉思维、辩证思维、横纵思维6个要素组成(何克抗,2000)。决定思维方向性的要素是发散思维,创造性思维主体是逻辑思维、形象思维以及直觉思维,解决复杂问题的策略以及指导思想是横纵思维与辩证思维。6个要素相辅相成,形成统一的有机整体(何克抗,2003)。

三、创新思维的核心内涵

“创新”作为学术概念的正式出现,起源于熊彼特1912年的《经济发展理论》(Schumpeter,2017)。他以动态的视角对“创新”进行阐释,认为创新是生产函数的变动,是对现有资源的重新组合,包括5种方式:(1)新产品或产品新特性;

(2)新生产方式;(3)新市场;(4)新供应来源;(5)新组织方式(约瑟夫·阿洛伊斯憔彼特,2006)。按照熊彼特的观点,创新是指新技术、新发明在生产中的首次应用,是指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或供应函数,在生产体系中引进一种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由于这种重新组合是企业家为获取潜在利润所采取的一种行动,而这种行动或新组合能够较旧组合生产出成本更低或利润更高的产品來,这便产生了创新。熊彼特对创新的界定明显地强调了其中经济学方面的意义(停世侠,2002)。创新活动本身是实现价值增值的过程;此外,无论是新的生产要素还是要素的新组合,关键一环是要将其引入生产体系。也就是说,当一项创造、一个作品、一项发明具有市场价值时,才成为一项创新(王海燕等,2017)。

虽然现在“创新”已从经济学领域的专有名词扩展到了各行各业,但它的核心内涵并没有发生改变:除了包括过程的新颖性以外,更重要的是还具有经济上的价值,即“成果效应”(谢觉萍等,2006)。Westwood和Sekine(1988)指出,创新是发明被转化为有益的产品或系统的过程。新经济增长理论的代表人物罗默(Romer,1998)也指出,所谓创新,实质上就是能使新设计或创意(Ideas)得以产生与应用的一种机制。一些学者把创新理解为一项发明的第一次应用,或是科学研究成果的第一次商业化(Jones,2015)。Roberts(1988)将创新定义为:发明+推广。发明的过程涵盖了所有创造新想法的努力,而推广的过程则包括商业发展的各个阶段,例如创意的应用和转移、目标达成的评估等。可见,创新思维与创造性思维需要考虑的内容是不同的,创造性思维更多地关注新奇和独创性,而创新思维则更多地考虑可行性和市场需求。

毋庸置疑,创新思维是务实的。具体体现在工作团队或组织基于实际需求,有意地引入和应用新的思想、流程和产品。创新过程具有明确的目标和实时的效用,是试图将一项发明转化为商业应用的活动(Hall et al,1987),因此在创新过程的第一阶段就需要认可技术可行性和潜在需求。RickaMs(1985)认为:创新是将创造性思想付诸实践的过程。Fagerberg等(2005)强调创新是可付诸于实施且可运用于生产的,是让新事物得以完成或实现的过程。Clydesdale(2006)从行为动机的角度考虑,认为创造和创新的驱动力存在差别:创造性思维是由内在动机驱动的,而创新思维则是由外在动机驱动的,或源自于超越先前标准的需要。

此外,创新思维需要对原有传统进行批判、破坏甚至颠覆。哈佛商学院教授、麦肯锡奖得主克里斯坦森在《创新者的困境》一书中首次提到的颠覆式创新(Disruptive Innovation),被认为是2l世纪最具有影响力的创新理论。与熊彼特所倡导的“破坏式创新”(重组现有资源以创新性地破坏市场均衡)有所区别,克里斯坦森倡导的“颠覆式创新”专指这样一种创新过程:刚出现时技术不成熟、水平不高,不为主流市场所青睐,只能凭其某些新特性服务于低端或新兴市场;随着其产品或服务性能的提高,建立新的市场和价值网络,最终抢占主流市场,取代旧技术。前者强调基于重组现有资源进行产品创新、工艺创新、市场创新、资源配置创新或组织创新;后者则强调新技术对原有市场的颠覆,即小众产业占据主流市场(Christensen,2016)。

再者,创新思维需要通过营造环境和支持条件来培养。摩尔(Moore,1993)提出了创新生态理论,将企业生态系统定义为一种“基于组织互动的经济联合体”,即一种由客户、供应商、主要生产商、投资商、贸易合作伙伴、标准制定机构、工会、政府、社会公共服务机构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等具有一定利益关系的组织或者群体构成的动态结构系统(Moore,1996)。创新生态系统是由参与创新的主体及其环境相互作用形成的一个开放的有机整体,包括参与创新的自然资源、劳动、知识、资本、技术等各种创新要素在各主体之间的流动和溢出(柳卸林等,2018)。创新生态系统强调了环境对创新过程的重要作用,这与创造力培养过程中强调优化教学环境(如校长的指导思想、学校管理、环境布置、教学评估体系及班级气氛等因素)的观点是一致的(林崇德等,2014)。从生态系统角度对创新理论的解读让我们得到一个重要启示,即学校的创造性环境与社会和企业中创新环境的融合以及产学联合机制对创新人才培养的意义重大。在“第四次工业革命”的背景之下,颠覆性创新教育势在必行。学校教育不但需要培养学生的好奇心和创造性,更需要培养其具备准确把握市场规律和商业模式的能力,即颠覆性创新能力。

四、创造性思维与创新思维的内涵辨析

1.创造性思维与创新思维的共同点

虽然多年来一直在被讨论,创造性思维与创新思维这两个概念在很多时候还是被混用的。之所以会被混用,是因為二者在以下5方面存在着较高的相似性:第一,想法新颖性(Originality)。创造性思维和创新思维都强调想法上求新求异、偏离传统、与众不同。二者均处于高阶思维的最高层级,通常和设计思维、分析思维、批判性思维联系紧密,通过问题解决的行为来达成。第二,想法可行性(Feasi-bility)。两类思维都需要在真实世界中考察创意或产品在现实中的可行性和有效性,以及被目标群体所接受的程度,须具有现实意义和价值。第三,环境激发性(Environment)。思维不能像知识那样直接教授,但可通过营造环境和采用一定策略、手段来激发。由于两类思维均需建立在个体身处的领域和学科知识背景下,因此跨学科、跨领域协作对于思维激发具有巨大作用。此外,学校、企业和社会联合形成的创新生态系统对两类思维的培养均有重要意义。第四,主观能动洼(Motivation)。两类思维都应是有意识、有目标地进行的,且都需要相关非智力因素的支持,譬如渴望设计和开发产品的个体动机和核心驱动力、自主性,以及对目标的长期坚持。第五,产品承载性(Product)。两类思维均可承载于其思维产品中,且产品具有形式上的多样性。思维产品既可以是有形的物质产品,也可以是无形的组织创新或服务产品;可以是实物形式,也可以是各类设想与方案。在创新程度上,既可以是一些小工具的发明,也可以是全新的系统开发;既可以是对已知信息的重新组合,也可以是调整现状以适应新情况的策略。由于思维本身的创新程度往往难以精准测量,所以以产品质量来反映思维质量是解决两类思维可测性难题的共有思路。

2.创造性思维与创新思维的内涵差异

近年来,创造性思维和创新思维在内涵上的差异已经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为什么要强调两类思维的差异呢?原因在于,随着对创造性和创新过程研究的逐步深入,术语的准确性显得越来越重要。两类思维既相互区分又密切相连,厘清创造性思维和创新思维在内涵上的差异,有助于明晰创造性思维和创新思维的形成过程,以及两类思维的相互作用关系。基于前述概念的核心内涵和过去学者们的研究,我们认为两类思维在以下5方面存在较为明显的区别:

(1)价值目标不同(Goal)

创造性思维反对墨守成规,追求奇特、多变,旨在以富有想象力的方式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或产生新颖独特、有意义、让人惊喜的想法;而创新思维则是以价值增值为目标的,多以思维成果(如新定义、新理论、新产品等)及其推广为标志,强调实用价值、市场需求和应用取向,旨在将新颖独特有意义的想法实现出来,强调观点或产品的可行性和适切性,得到社会的认可或在市场上取得效益。乔治亚大学教授Runco指出,在创造与创新之间有一个临界值,即新颖性和有效性的平衡点(Runco,2014)。创造性思维追求新颖、独特、自我展现,而创新思维则要求产品尽量接近于有效性的极限(例如产品可以得到公众认可、满足社会需求或形成商业价值);其中新颖性固然重要,但与有效性相比是位居其次的。从创造性思维向创新思维的转化过程涉及到许多商业化的元素,譬如风险承担、各类资源的整合和渠道的疏通。

(2)思考方式不同(Methodology)

创造性思维是创意的产生和思想的发展,而创新思维则是实践中想法的应用和新事物的实施(例如新产品、服务或工作方式)(West&Rickards,1999;West,2002)。创造涵盖了最高层次的人类智慧表达,而创新则包括了将知识进行重组和综合,从而形成新的思考和实践方式。哈佛商学院Amabile(1988)指出:创造需要同时满足新颖性和实用性,而创新则是对创造性想法的发展和实现,包括解决问题以及取得某种实际效用。可见,创造性思维是对新事物本身的原生性构思;创新思维是关注新事物如何实现和推广的再生性构思。创造性思维的侧重点在于“想象”和“创意”,而创新思维的侧重点在于“实施”和“价值”。当出现更高的附加价值并具有变革动力时,创新才会开始。因此,在思维培养中,创造性思维的训练要点在于其“发散性”,例如一题多解、举一反三、短时间内汇报出多种想法、想法类别的多样化等;创新思维的训练要点则在于其“决策性”,例如对多种方案进行评价和优选、立足市场需求考虑产品的价值性、对产品设计提出具有说服力的推广方案等。

(3)时间阶段不同(Stage)

创造性思维与创新思维在整个创新过程中处在不同的阶段。创造是释放思维潜能以构思新想法的活动,往往发生在先;创新是将新想法实现和推广,并将变革引入相对稳定的系统,是创造见之于社会的具体实践,往往发生在后。创造性思维具有高度个性化的特征,是创新思维的前奏(West&Rickards,1999;傅世侠,2002;Runco,2014)。只有当创造性的个体持续坚持,才会产生创新。从实施因素来考虑,创新是以创造为前提的,创新是对现实世界做出改进甚至颠覆的创造,然而,学者们对于两类思维在创新过程中所处阶段是存在不同意见的。例如Amabile提出了创造力的组成成分模型(Amabile,1996;2011)和动态成分模型(Amabile&Pratt,2016),认为一个完整的创新过程是非线性的,包含创造性实践和创新性实践两个相对独立的组件,在这一过程的开始阶段,创造占主导地位,稍后将被创新性实施流程所取代。然而,Couger等(1990)则认为创造性思维并不局限于创意产生的初始阶段,也不局限于创意发展和将创意转化为产品的任何一个步骤中,而是循环嵌套和贯穿于发现、发明和创新的整个过程。

(4)主体规模不同(Size)

创造力的主流研究集中体层面,而对人际互动和团队协作创新的研究较为薄弱(Kurtzberg et al,2001)。创造的过程多建立在单一创造主体或群体对特定环境的整体作用上,通常分为个体、团队、组织三个层次;而创新过程在逻辑上虽也涉及此三层次,但实际上却多关注于团队与组织层次,尤其是组织层次(Amabile&Pratt,2016)。创新是系统性的创造,仅仅依靠个体来完成从创造到创新的全过程是极为困难的,特别是最后一步的价值转化过程,因此,一项完整的创新活动往往需要多人甚至多个群体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庄寿强,2007)。创新过程中最重要的是组织的学习,即把分散在个人身上的、流动的以及不明确的知识组织化、群体化、明晰化和结构化(葛霆等,2007)。可见,与创造性思维相比,创新思维需要更多的考虑协作性因素。

(5)务实程度不同(Practicality)

创新思维强调的是“有中生新”,突出的是对前人的继承性,而创造性思维不但指“有中生新”,还包括“无中生有”(吴红等,2007)。因此可以認为创造性思维是创新思维的充分非必要条件。创造性思维具有更大的内涵范畴,强调“从无到有”的突破性进程,如改变现状的新思想、新方法,而创新则更为务实,使得新思想与新方法在特定的领域得以实现。创造性思维需要运用想象力释放现有创意,凭借想象,思维可以天马行空,无须避讳于各种“不可能”。创新思维要求务实地看待创意和产品,并判断其能否在真实世界中得以采用,确保在特定领域中的可行性。所以创新思维强调想法的实现和应用,而非想法本身。同时创新者需要有长远的眼光,看到创意在现有市场上的潜在价值,从而确定后续发展的方向。一般而言,创新思维比创造性思维更依赖于先前的工作经验,且还须关注现有可利用的资源和条件,采用可靠的系统和想法,一步步探索无法确定的事情,对现状进行扩展或改进。因此,创新思维通常需要考虑产品的推广和潜在的市场,需要做机会识别。由于两类思维在务实程度上的差异,外界环境对二者的作用效果常常会出现差异,尤其在团队创新进程中:外部挑战对于创造性思维的产生具有正向作用,而对于创新思维则是负向作用(West,2002)。

结合VanTassel-Baska(2013)的观点,我们从实施主体(人)和实施过程(事件)两方面对创造性思维和创新思维的概念内涵进行了比较和辨析,见上表。

五、创造性思维与创新思维的联动模型

创造性思维是建立在想象力、遗传与天赋、智力、思维联结、问题解决、经验重组基础上的原生性思维;而创新思维则是建立在新技术和新发明的产品应用上,强调可行性和实用性、追求社会和经济效益的再生性思维。在思维生成过程中,二者关系紧密、相互作用频繁。从前述的共同点与内涵差异来看,创造性思维和创新思维有一个重要的联结点,即思维作用下的产品创作。产品是创造性思维向创新思维转化的一个载体,产品一方面是创造性思维生成的成果,另一方面也是创新思维形成市场价值的基点,所以产品创作是创造性思维与创新思维联动的关键阶段。在这一阶段之前,创造性思维占主导,想法带有较强的个性化特征和显著的发散性,追求“新颖”“独创”“前所未有”;而在这一阶段之后,思维则需加入商业化元素,以创新思维的“可行性”“实用性”“有效性”“决策性”为主导,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后作出选择,形成最终的产品创作、调整与推广方案。从创造性思维转化为创新思维的路径是复杂且不唯一的,甚至可能是迭代的。在思维培养过程中强调产品创作环节,以产品作为两类思维培养的联动节点,将有助于厘清两类思维的相互作用关系,细化联动培养方案,且提高思维培养过程的可测性,有利于开展思维的精准化培养。

参考Wallas(1926)所提出的创造过程四阶段论(准备、酝酿、明朗、检验)、Amabile(1996)从信息论的角度提出的创造活动过程五阶段论(提出问题或任务、准备、产生反应、验证反应、结果),以及许庆瑞等(1993)所提出的创新过程十阶段(产生设想、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实验研究、方案设计、产品设计、工艺设计、试制、生产、销售),我们建构了创造性思维与创新思维的联动模型(Creativity-Innovation Thinking InterconnectionModel,CITIM)(见上图),用以启示教育过程中创造性思维和创新思维的相互作用关系与联动培养范式。基于这一模型,我们将从微观与宏观两个视角阐述创造性思维与创新思维的联动模式。

1.微观视角下创造性思维与创新思维的联动模式

微观视角下,我们考虑一门课程、一堂课例如何设计才能达到思维联动训练的目的。基于以上模型,我们在项目学习的背景下,将思维训练过程分为创意激发、产品创作、展示推广三个阶段。创造性思维的训练重点在于创意激发阶段。教师基于项目为参与者创设具体情境,引出供探究的异构性复杂问题;协助参与者对问题和目标进行分解,转变结构和情境,努力寻找多种解决方案,尝试一题多解、逆向思维和协商建构;通过质疑、探索、想象、拓展等方式进行发散,激活想法。在众多想法中,最终采纳或整合哪些来实施产品创作则需要经历决策过程,进一步将想法形成创造性的概念原型。这一阶段的思维培养点在于个体创意与群体创意、思维发散和决策聚合过程的相互转化。在群体协商建构的过程中,头脑风暴、思维导图、六顶思考帽、Jigsaw等策略将对思维激发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在产品创作阶段,创造性思维与创新思维的运用迭代交融。这一阶段思维训练的要点在于产品设计和效用分析两个环节,涉及到设计思维与分析思维的综合运用、对经验的学习、已有知识技能和资源的整合,以及产品市场价值的预估。教师需根据任务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向参与者提供相关的参考案例与学习资料,促进其完善上一阶段的创意。对产品原型进行设计、制作、分析与调整的过程涉及工程素养的培养和生成性活动。思维培养点在于产品独创取向与实用取向的权衡与取舍,标新立异的产品设计未必实用,而实用的产品设计往往趋于常规、缺乏个性和新意。产品创作阶段是前期创意与后期产品市场定位初步确定与联结的重要环节,也是创造与创新产生联结的关键,因此这一阶段在创意落实与产品方案迭代调整方面可做多个层次的思维训练。

展示推广阶段则旨在促成创造性思维向创新思维的转化。教师应组织相应的交流或展示活动,尽可能让参与者在真实的市场环境中对产品进行推广。参与者需要对现有市场进行调研,与同类产品进行类比,把握产品的市场价值、社会价值、环境价值,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将产品特色以独特的方式进行表达和展示,以呈现产品价值、打动潜在需求者以获得社会影响。这样的考虑将提醒初创者们注意想法有可能不切实际,甚至对利益相关者有潜在的负面反应。这一阶段的思维培养点在于产品价值的评估,以及产品潜在效应的推理,须兼顾产品的现时绩效和发展潜能。在创新产品孵化推广过程中,以践行思维为主导,调整产品设计方案和市场化方案,可考虑以方案文本或产品展示作为学习绩效考核指标之一。目前国内的大部分创客或STEM教育中,展示推广这一环节往往被忽视,或存在部分缺失。许多的创客教育仅止于做好产品或简单展示,而没有考虑到进一步融入商业知识和市场推广技能的学习,而后者却是创新思维内涵的关键,也是创新思维训练中不可或缺的内容。

2.宏观视角下创造性思维与创新思维的联动模式

宏观视角下,跳出课程设计的微观框架,在个体发展的时间维度上,创造性思维与创新思维的联动式培养不是突变和断层的,而应是一个有着不同侧重点的连续谱系。在基础教育阶段,以逻辑思维、计算思维和创造性思维训练为重点。尤其对于幼儿和青少年来说,逻辑思维和基本常识的学习将为后续的思维培养打下良好基础。在人工智能时代,计算思维的培养也有助于奠定必要的工程素养,在进阶的产品创作阶段提升创造性思维的品质。但即使在最初的儿童早期教育和成长过程中,也不应忽略创新思维的培养。正规教育系统应该为学生提供尽可能多的尝试机会,让他们经历一个不断积累经验、创作产品、不断试错、逐渐逼近成功的过程,并从中学会协商、合作、向他人推销想法,并培养诚信、责任、坚强、不怕挫折等非智力品质。随着年龄和学段的增长,可让学生接触更多的商业和市场知识,在产品的设计和創造过程中更多地考虑产品的市场价值和社会意义,逐渐加大创新思维训练的比例,有利于对接高等教育阶段的创新创业教育。

在机构联合的空间维度上,基于对环境作用的考虑,构建创造一创新联动的教育生态系统尤为重要。创造性思维和创新思维的培养不应局限在学校和课堂,而须以项目带动,通过创新创业课程中项目化学习、研究性学习等形式进行产学研联合培养,以产品作为联动节点,为学生提供更多在实际社会情境中思考和实践的机会。学校、企业和社会(如政府或公益组织)三方联动,有助于协同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学校主导)和创新思维(企业主导),可充分支持学生创造性思维成果向创新思维成果转化,有效促进政产学研四螺旋循环上升。六、研究总结与展望

无论从概念的起源还是发展现状来看,创造性思维和创新思维在核心范畴上都是存在差异的。对这种差异性的辨析和澄清有助于规范学术话语体系,也有助于对两类思维的培养路径进行更全面的思考。创造性思维有着较长的研究和发展历史,目前已形成了多种流派(如吉尔福特和托兰斯的心理测量流派、斯滕伯格的创造性投资流派、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流派、索耶的认知神经科学流派、阿玛贝尔的情境流派等),也积累了一些训练与培养的方法(如六顶思考帽、头脑风暴、强制联想、思维导图等)。创新思维则起源于经济学领域,强调产品的市场价值和社会效益。此外,创造性思维植根于个体,带有浓重的个性化色彩;而创新思维则更关注群体的协商和决策。在当今各领域交叉综合式发展的时代,创新的达成、产品的创作和推广已经很难由个人完成,所以创新思维应该是一种协商和群体决策式的求新思维。

在教育学的视角下,过去我们的创客教育通常强调创造性思维的培养而没有延续至创新思维的激发。在当前创新型社会的背景下,对创新人才的培养更应该同时考虑创造性思维与创新思维的联动式发展。本文所提出的创造性思维与创新思维联动模型(CITIM)除了可以用于区分两类思维的内涵差异以外,其实也是对于两类思维联动式培养模式的一个概念雏形。创造性思维与创新思维在整个创新进程中是相互迭代的。创意激发、产品创作、展示推广三个阶段存在着紧密的相互影响。在明确了两类思维的区别与联系后,有必要在以下几个方向做进一步的深入探讨:(1)创造性思维与创新思维的相互作用机制。在创新人才的培养过程中,怎样才可以让创造性思维和创新思维的训练相互促进?一方面通过对产品的创造性想象来加速其市场推广,另一方面也通过市场需求分析来反哺创意,改进产品设计,并向实际产品转化。(2)将创造性思维和创新思维的培养,融入到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进程中。创造性思维的培养可落地于STEM和创客教育,以“做中学”培养思维的新颖独特性、科学精神和工程素养;创新思维的培养可落地于创新创业教育,以践行思维为导向,将商业知识和管理规律的学习融入思维培养过程中,同时强调以责任、诚信、风险承担、实践创新为核心的企业家精神培养。两类教育应相互支撑,避免分割断层。(3)思维培养与学科教学的融合。创造性思维和创新思维的培养无须独立于学科教学以外,而应将创新融入课程体系、教育教法、评价考核当中。新想法的诞生、新产品或成果的开发与推广,必是融合了众人智慧以及多门学科跨领域的知识与技能,因此可考虑将创新技能与领域技能相融合,或跨学科培养。(4)技术支持下的创新思维培养方式。智能时代的技术日新月异,新技术本身是创新的产物,也是推动创新思维教育的极大动力。尤其人工智能在速度、广度、深度等多方面的“颠覆性”潜能,极可能成为引领未来创新的主要方向(吕文晶等,2018)。本研究提出的联动模式对于人工智能领域人才的培养,以及构建系统完备的产学研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将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两类思维在技术支持下的联动式培养将成为下一步研究的重要方向之一。

作者:詹泽慧 梅虎 麦子号 邵芳芳

第三篇:浅谈机械创新思维和创新设计

摘 要:创新是人类文明进步、技术进步、经济发展的原动力,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创新在人类社会进步中,不仅对人类科学世界观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而且使科学成为一种在历史上起推动作用的革命力量,极大地促进了人类文明发展的进程。在我国,常规的机械设计与国外相比,缺少了创新。因此,我们要从常规中走出来,挖掘我们的创造性思维,加强我们的创新设计能力,走一条具有我们自己特色的创新之路。

关键字:机械;创新设计;创新思维

1.机械创新设计

(1)机械创新设计是设计人员针对新的或预测的需求,充分发挥设计者的创造力和智慧,利用已有的相关科学理论、方法和原理,进行新的构思,设计和制造出新颖、,有创造性及实用性的机构或装置的实践活动。其主要强调的是人在设计过程中的主导性及创造性作用。因此,人的创新思维在创新设计中占主导地位。

(2)机械创新设计的过程始于形象思维,再经过逻辑推理和判断及相应的综合分析与决策产生设计方案,然后进一步将方案具体化,即建立新的结构和机械系统等模型,进而进行计算和技术细节的设计。创新设计反映出的是和谐统一的技术美。

(3)机械创新设计是创造设计出新机器和产品,以满足新的生产和生活的需要。

2.机械创新设计过程、目标及特点

2.1 机械创新设计过程

根据设计任务及要求确定机械结构类型、机构运动尺寸及机械运动学参数和动力参数,这便形成了机械设计的优选方案,而后进入机械结构创新设计阶段。机械创新设计与常规机械设计相比,其过程没有多大差异,它主要强调的是人在设计过程中的主导性及创造性作用。

2.2 机械创新设计的特点

(1)机械创新设计是多门科学技术交叉、渗透、融合的产物;

(2)机械创新设计是在知识和经验积累的基础上,经过思考、推理及判断,并运用创造性及发散思维的方法而后实现的;

(3)机械创新设计是在知识、经验、灵感与想象力的系统中搜索并优化出的全新设计方案;

(4)机械创新设计是多次反复,多级筛选的过程,每一设计阶段都有其特定内容及方法,各阶段之间又密切相关,形成一个整体的设计系统。

3.机械创新设计思维

3.1 机械创新设计思维的定义

创造性思维是指突破原有的思维模式,重新组织已有的知识、经验、信息和素材等要素,在大脑思维反应场中超序激活后,提出新的方案或程序,并创造出新的思维成果的思维方式。要创造,首先要有创造性思维,创造性思维是人类大脑的特有属性;创造性思维就是“想到别人没有想到的观念”;创造性思维是新颖独到的信息加工艺术,是人脑的各种思维活动形式和思维活动的各个要素之间相互协同进行的有机结合的高级整体过程;创造性思维不同于在设计领域常用的逻辑思维,其主要在于创造性思维有创造想象的参与,而且,创造性思维是一种立体思维,通常没有固定的延伸方向,它更加强调直观、联想、幻想和灵感,所以创新设计不是靠逻辑推理出来的,而是靠创造性思维的激发所产生的。

3.2 机械创造性思维的基本形式

(1)发散型思维。发散型思维就是在思维过程中,通过所得到的若干概念的重新组合,大胆地向四周辐射,扩散出两个或更多个可能的答案,设想或解决方式。发散型思维,就是不墨守成规,不拘泥于传统,对所思考的问题标新立异,达到“海阔天空”,“异想天开”的境界;发散型思维能力的高低,取决于知识面和想象力。发散型思维具体表现形式有:立体思维,多路思维,反向思维,相关思维等等。发散型思维所追求目标是获得尽可能多、尽可能新、尽可能独创的,它为机械创新设计提供了多种可能。(2)聚合型思维。聚合型思维就是以某个思考对象为轴,从不同的方向和不同的角度,将思维指向这个中心点以供选择,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聚合型思维要求思维具有概括性、及时性、正确性;聚合型思维能力的高低,取决于一个人的分析、综合、抽象、概括和判断推理能力强弱。发散型思维和聚合型思维都是创造性思维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互相联系,密不可分,任何一个机械创新设计都必然从发散思维到聚合思维,再从聚合思维到发散思维,多次循环往复,直到解决问题或创造性思维形成。(3)灵感思维。灵感是指经过长期的思考和探索之后,受某种现象的启发,在头脑中突然闪现的独创性的意念或设想。它是人们的创造活动达到高潮后出现的一种最富有创造性的飞跃思维的智能状态。灵感是思维的迅速升华与高级浓缩,是过程的省略;灵感既是一种思维形式,又是大脑加工信息的一种高层次功能。(4)想象思维。想象是一种抽象的形象思维活动,想象可以是非理性的凭空想象,也可以是理性的在已有确定性基础上进行重新组合或部分更新性质的想象。想象思维具有以客观现实为基础,具有高度概括性和形象性及重新组合与再创造等特点,想象是人类思维之树上最美丽和神奇的花朵。没有想象就没有创造,创造离不开想象,想象是创造的精髓。

4.机械创新设计方法

4.1 智力合成法

智力合成法是一种发挥集体智慧的方法。她通过集体讨论的形式,发散和激励创新思维。讨论时,事先要有准备,目标要明确。其原则是:鼓励自由思考,随心所欲,设想新异;不许批评别人的设想;推迟评价,不过早定论;有的放矢,不泛空谈;讨论者一律平等,不提倡少数服从多数;及时归纳、总结、记录各种设想,留作下次再议;最后挑选最合适,最有前途的见解,并审查其可行性。

4.2 仿生类比法

仿生类比法是通过对自然界生物机能的分析类比,从事物不同程度的对应和相似之处的类比中得到。

5.结语

技术进步一般通过技术创新来实现。技术创新的综合体现出一流的技术产品,所以大到国家的工业进步,小到企业的产销兴衰,靠的是在国内外技术市场上占绝对优势的技术产品。

作者:周光勋 臧鑫望 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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