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三轮车四轮车整治

2023-01-04

第一篇:电动三轮车四轮车整治

关于市区整治电动三轮车的提案

一、提案缘由

近几年,在市区流沙各个街道常常见到违法载客营运的各类电动三轮车。特别是在市场路口、商贸街口、客运站、医院门口等人员聚集区尤为严重。而大街小巷电动三轮车随意上机动车道非法运营、闯红灯、走逆行、乱停乱放等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城市交通管理一大难题,已经到了非严加治理不可的地步。

这些三轮车不仅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秩序,而且扰乱了客运市场秩序。形成了交通事故隐患,并且带来了许多社会问题。 由于电动三轮车的驾驶人没有营运资格、不遵守交通规则,不仅给市区带来了新的安全隐患,影响人民群众的安全出行和谐、平安、畅通,也严重损坏了我市宜居宜商的文明形象,降低了城市品位,直接影响到我使的经济建设。建议政府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力量,对我市区的违法载客电动三轮车予以取缔,真正将“路还与人、路还与车”。

二、问题分析

(一)电动三轮车存在的安全隐患

1.扰乱正常道路交通秩序,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电动三轮车的驾驶人当中,绝大部分系年龄偏大的中老年人,同时外来人占大多数。他们根本就没有经过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对交通安全法律常识了解甚少,更谈不上正规的驾驶技能操作培训。在行使过程中往往是横冲直撞,肆意乱串,乱停乱放,更有甚者,在一些主要路段、路口随意停车拉客上人,见缝插针,等客、抢客的激烈场面十分惊险。驾驶电动三轮车在转弯、掉头时,需要侧出身子回头观望才能看清道路通行情况。所以,驾驶人往往是在一边转弯、一边掉头、一边伸头出来向后观望,说转就转、想掉头就掉头。等遇到紧急情况或危险的时候,驾驶人根本不懂得如何采取紧急避险措施,或者紧急刹车而刹不住,躲避又躲不过,最终酿成事故恶果,驾驶人和乘客是后悔莫及,轻者车辆受损,重者车毁人亡。

2.车辆安全性能差,安全隐患大。电动三轮车本身安全技术含量不高,有的更是制造工艺粗糙,由于电动三轮车驾驶轻便,也没有向后观察的后视镜,基本上就是经销商简单在车厢上加装一排座位、蒙上篷布而完成的,安全性能极其差。驾驶人常常未及时对车辆安全性能进行维护,以致造成刹车、灯光等系统不符合车辆上路标准。这些车辆一旦上路违法载客,势必严重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威胁着坐车人的生命安全。而且他们的驾驶技能不够娴熟,存在着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最后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自身不保,哪有来的经济赔偿能力,乘员和伤者得不到应有的经济赔偿,就给我们事故处理工作增加了难度。所以在给当事人和亲戚朋友们带来痛苦的同时,同样给社会也带来诸多不安定因素。

3.抢占了道路资源,降低了道路通行能力。近几年,随着几条高速公路的开

通,在某种程度上缓解了我区国(省)道路的交通压力,但是随着示范区社会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各个重点大项目的开工建设,各类施工车辆的不断涌入,给市区道路车辆通行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一些三轮车驾驶人为抢生意,常常聚集在学校路口、医院门口、菜市场路口等人流较为集中的场所,或三五成群闲谈等客,或一拥而上抢生意,使原本较窄的路口变得拥挤不堪,一致造成人车拥堵。公共的道路交通资源被占用,严重干扰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因而大大降低了道路的通行能力。

(二)、电动三轮车不断增多的原因

1.随着我市经济发展,本地人口二百多万,还有一百多万外来人口。而大部分的电动三轮车的驾驶人是市外来人口,他们普遍没有什么文化,或是学历偏低,素质较差,更没有什么一技之长。驾驶三轮车慢慢就成为他们的“技术活”,由于不需要任何培训或资格证,成本低,容易复制,导致市区电动车越来越多。

2.我市区现实市场的客观需求。市区人口密集,公共交通工具投入不足,的士缺少价格监督,要价高,。由于电动三轮车具有运行时间长、运行线路随意灵活、招手即停等特点,且收费又便宜,所以使得一部分群众不顾自身和他人人身安全,贪图方便便宜而乐于乘坐,就为电动三轮车违法载客创造了必要的市场。

3.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缺少沟通协作,未形成合力打击治理力度。公安交管部门在管理上无法可依,由于电动三轮车系电瓶输出动力驱动,不属于机动车管理范畴,但是影响到道路交通安全又不能不管。定期不定期组织民警集中整治规范,通过卸电瓶、拆蓬子等方法治理,可是前面收缴报废,后边商家又有大量的新车不断销售,真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如果参照机动车对待,那么执法主体部门应该是政府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履职。所以现在是交警部门单打独斗,与电动三轮车驾驶人玩起了“猫捉老鼠”的游戏。

三、解决方案

1.建议多措并举,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公安交管、运管等部门在对市区道路、街道的巡逻防范中,应加大对电动三轮车驾驶人的宣传教育力度。由于三轮电动车驾驶人多为中老年人或妇女,且残疾人较多,他们基本上就没有经过驾驶技能的专业培训,更没有参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我们除了在日常的管理中加强教育劝道外,还可以根据驾驶人的居住区域,分片区就近对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法规的学习教育。适时联系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单位,将涉及此类车辆的典型违法案例和事故案例进行曝光,将乘坐三轮车的安全隐患告知我区广大人民群众,因为有市场它才会存在。教育示范区广大干部群众,人人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参与“关爱自己、关爱他人,拒乘电动三轮车”的活动,努力营造干净、整洁、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

2.建议加大对源头上的管理力度。由工商税务和技术监督部门加大对电动三轮车销售商户的监管力度,督促检查商家经营业主销售的三轮电动车、残疾人代步车等车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是否是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情况;

是否有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建议只销售箱式货运三轮车,坚决杜绝单、双排座位的电动三轮车在我区销售。并加大对改装车辆性能和使用用途行为的打击力度,真正从源头上堵住安全隐患。

3.建议由政府出资统一收购予以取缔。任何事物的存在都有它的必然性,正是因为市区公共交通工具投入不足,市区人民群众因出行生活的需要,才使得电动三轮车有了它的生存空间,所以就要有新的替代品来取代它,才能使其逐步慢慢的退出市场。同时我市区很多公车更新太慢,破损、冒黑烟的公车较多,如9路公车。建议由政府筹资,加大公车的投入。在的士方面亦应该加以监督,价格宣传、价格监督,全市应公开的士路程的基础标准价格表,让百姓心中有数。

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宜居宜商”的要求,把普宁市打造成在全省有地位、在全国有影响的文明卫生商业城市;积极发动全市人民群众要同心同德、团结奋进,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形成人人争当文明形象人、处处都是和谐美丽景的新风貌。要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和十八界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各项发展战略,以优良作风推进经济健康务实发展,提高人民生活幸福指数。

以上是根据市区交通实际现状所整理的提案,欢迎予批评指正。

第二篇: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和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依法规范、疏堵结合、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原则,依法开展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专项整治,取缔非法营运三轮车,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畅通、便捷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整治对象

(一)非法生产、组装、改装、销售三轮车的企业和个人。

(二)无号牌、无驾驶证、无行车证、无保险凭证上路行驶的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老年(残疾人)代步车。

(三)在禁行路段行驶的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老年(残疾人)代步车以及乱停乱放、闯红灯、逆行、超载的三轮车。

(四)未经交通部门审批,没有营运手续,非法运营的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老年(残疾人)代步车。

三、组织领导

成立××镇电动车、三轮车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挥专项整治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1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联合执法中队,办公室主任由中队长兼任,负责“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专项整治工作”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各村电动自行车的注册登记和路面管控工作实施督导检查。

四、方法步骤

“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专项整治工作”从4月1日起至12月3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4月1日至5月31日)。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一是要摸清底数,要认真清理排查本辖区未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的数量;二是积极宣传注册登记时间和流程,确保广大群众能顺利注册登记。

(二)实施阶段(6月1日至8月31日)。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和路面整治工作。依法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的日常监督,督促销售企业建立并切实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核查整车质量、外形尺寸等参数,确保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三)检查整治阶段(9月1日至11月30日)。依法严肃查处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无牌无证上道路行驶等违法行为,确保道路秩序,维护安全稳定。

(四)督查总结、完善制度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系统总结,提炼固化经验、做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出现反复。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疏堵结合,完成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专项整治任务,取缔非法营运三轮车。

(二)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任务和目标分解细化到具体责任人,加大检查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确保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三)强化监督,确保成效。各级各部门要定期对开展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取得成效。

(四)长效管理,巩固成果。各级各部门要研究制定加强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专项整治长效机制,联合执法,统一行动,加强巡查,常抓不懈,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和道路运输秩序,建设平安东升,建设和谐社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第三篇:关于开展整治学生禁止乘坐电动三轮车的实施方案

为规范维护城市正常的交通秩序,进一步规范机动三轮车管理,有效打

击无牌机动三轮车上路行驶及非法营运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按照区教育局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以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城区交通营运

秩序、提升城市形象为目标,大力宣传禁乘电动三轮车行动的目的和意义,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牢固树立教师、学生及家长的安全意识,从而自觉参与到整治活动中来,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为整治工作的有效开展打下扎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成立整

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梁远榕

副组长:林网松何东成李洪泳(常务)

组员:李荣华陈社广黄英杰梁志文薛勇光钟广源

邓 泳蔡跃伟黎妙嫦梁伟俊陈学钊翁振超

林惠爱汪柳亭林社辅

三、工作措施。

1.广泛宣传动员。

召开教职工大会、班主任会、学生集会、主题班会等各种会议,传达区

委及教育局相关会议精神,动员全校师生在思想上、行动上必须与区委、区

教育局保持高度一致,不传谣不挑唆,坚决服从上级的决定,统一思想,树立正气;采取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在学生中进行广泛宣传和动员,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一是向全校师生发出倡议,在学校集会上宣读倡议书,号召全校师生坚决服从区委、区教育局集中整治电动三轮车的决定,二是印发宣传资料,发给每位学生带回家向家长宣传,让市民自觉抵制电动三轮车,支持区委以及相关部门对电动三轮车的集中整治工作。

2.强化安全教育。

充分发挥课堂、校园广播、专栏、墙报、板报等渠道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大力宣传乘坐电动三轮车的危险性和危害性,乘坐电动三轮车既无安全保障,出事后更无赔偿保障。号召学生坚决不能乘坐电动三轮车。同时也要求学生尽量劝阻家长别乘坐电动三轮车。

3.开展“小手拉大手”主题活动,带动家长及社会成员积极参与电动三轮车集中整治,鼓励学生自觉承担劝导、督促家长自觉抵制电动三轮车,不使用和乘坐电动三轮车。实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标。

4.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整治工作。

⑴ 加强执勤监督。校门口设立专门的监督岗,落实值日教师和班主任在校门外进行值守,禁止学生搭乘电动三轮车和非法营运车辆上、下学,对违规的学生进行引导教育。

⑵ 校警联勤监管。由今古洲派出所每日在学生上下学时段出动警力,禁止电动三轮车在学校门口非法营运或逗留。

5.做好矛盾化解,维护学校的稳定。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整治工作维稳信息的收集和上报,确保我校不发生因整治电动三轮车引发信访或群体性事件。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体师生必须清醒认识集中整治电动三轮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教育局的决策部署上来,精心组织,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实现整治工作目标。

2.讲究方法,确保稳定。班主任要与学生签订责任书,并要求学生进行公开承诺。同时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敏感意识和维稳意识,在专项治理过程中,要把维护安全稳定放在首位,发生突发事件时,要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

3. 严肃纪律,奖罚分明。对工作积极负责,效果明显的教职工(班主任)给予专项行动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消极怠工,造成负面影响的教职工(班主任),诫勉约谈,并扣除专项行动奖励。

4.掌握动态,畅通舆情。对治理活动中可能出现的群体性事件,要及时掌握动态,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情况,确保信息畅通。李洪泳副校长联系电话:13802619909

新会机电职业技术学校

2014年3月19日

第四篇:石安小学开展整治家长电动三轮车接送学生工作总结

石安小学

开展整治家长电动三轮车接送学生工作总结

近期,我校根据县委、县府和学区工作安排,对家长使用电动三轮车接送学生情况进行了专项整治,现对工作作如下小结:

一、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学校组织召开了一次全体教职工会议,组织开展一次专题讲座,各班主任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召开了一次使用电动三轮车接送学生的家长会,对学生接送车辆的规范管理的重要性进行了宣传,并发放了“石安小学致家长的公开信”,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加强学生用车管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二、建立了石安小学学生接送车辆管理领导小组,明确了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到制度健全,措施有力,逐步构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成仕 副组长:李家书 成

员:各班班主任

三、加强管理,将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班级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内容。班主任作为直接管理人。学校对学生接送车辆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四、各班对家长使用电动三轮车接送学生的进行了摸底调查,班主任掌握了第一手材料。

五、严格规定了上下学接送时间,为规范管理提供了便利。

三台县石安镇中心小学校

二0一三年十二月九日

第五篇:电动三轮车调研

关于推动我市治理“电动三轮车”的

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动三轮车的数量急剧增长,大量的电动三轮车从事载客已成为严重威胁交通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一大害。长期以来,我所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坚持开展电动三轮车非法载客的整治,但是由于执法依据的缺失、社会弱势群体的后续保障无法落实等种种原因,整治效果一直不明显,回潮反弹现象严重。为此,我所通过对一线三轮车主的走访和对周边县市的考察,梳理出我市电动三轮车的现状、成因及解决的办法,提请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关注、重视,多措并举,合力解决。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 电动三轮车治理的现状

目前,据不完全统计,我市的电动三轮车数量高达1500余辆,大致从业人员可分为:一是部分残疾人员没有别的生活来源,仅靠三轮车带客为生;二是一些身患大病的特困人员,无法从事其他工作,家庭经济困难,三轮车运营成本低,操作简单,也以此谋生;三是城乡结合部的农民,因无技术 之长,就业无望,购置三轮车从事非法客运;四是一些带小孩上学的中老年人,因无固定职业,在接送孩子之余,也从事载客运营。前两者是我们在日常管理中治理难度最大,最为棘手的,正因这样,后两者跟风而上,成为了现在电动三轮车非法载人现象的主要组成。

二、长期存在的原因

(一)价格便宜、乘坐方便,有营运市场。目前,我市虽然有出租车、公交车等出行工具,但还远远没有达到广大群众出行迅速、便利随意、实惠的要求,因为这些车辆相比公交车有运营时间长、线路随意灵活、招手即停的特点,比出租车便宜、实惠的特点,使得一部分群众不顾自身安全,贪图方便便宜而乐于乘坐。这就为电动三轮车的产生、存在创造了巨大的市场。

(二)电动三轮车从事营运,投资少,回报高。由于一台车只需3000元左右,每天可以有100-200元上下的收入,成本也只是几元电费,而且无其他费用,可观的收入坚定了三轮车业主从事营运的信念。

(三) 相关管理法律法规及车辆界定标准不健全,给执法治理带来困难。现路面行驶的电动三轮车无论从体积、速度、功率上已远远超过非机动车国家标准,而现行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又未将其纳入到机动车管理范围,使得在对电动三轮车非法上路、运营进行治理整顿中,出现执法依据不足和处罚无法可依的现象,给执法带来困难。

三、电动三轮车的危害

(一)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电动三轮车的驾驶人员中,大多未经过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对交通法规知之甚少,在行使过程中往往横冲直撞,乱停乱放,闯红灯随意调头,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无法承受巨大的经济赔偿责任,致使伤者得不到应有的赔偿,给交通事故处理增加了难度,在给当事人和亲朋带来痛苦的同时,也给社会带来诸多不安定因素。

(二)影响城市形象和道路畅通。为了招揽生意,电动三轮车常常聚集在学校、医院、车站、农贸市场、菜市场等人流较为集中的场所,或三五人闲谈等生意,或一拥而上抢生意,使道路变得拥挤不堪,造成交通拥堵,加之自身杂乱的车形以及张贴各种不文明广告的车棚,既严重影响了城市的交通畅通又损害了城市文明形象。

(三)扰乱正常客运市场秩序。电动三轮车作为一种运营方式进入到客运市场,对其他的车种运输造成了冲击。它的一天收入除去车辆折旧和电费,就是纯利润,低投入、高产出使它在客运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严重影响了其他合法客运车辆的利润和市场秩序。

四、对我市电动三轮车管理的建议措施

从许多治理效果较好的地方来看,最好的办法是政府通过高价回收车辆和妥善安排残疾、特困人员从业等方式,抑制电动三轮车非法载人的发展势头。目前我市仅靠运管一家部门之力很难达到预期效果,因此,必须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工作机制,要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疏导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由政府领导挂帅,统一指挥、协调、督导整治工作。通过政府以文件的形式,具体规定各部门在管理三轮机动车中的职责,防止各部门间推诿扯皮,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真正把三轮机动车管理纳入交通管理大体系之中。

1. 尽快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为执法治理提供法律保障。要想从根本上做好此项治理工作,就必须尽快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尽快研究治理“电动三轮车”工作中涉及法律问题的有关文件或事项,为各部门提供法律支持。使执法部门在进行执法时能够有法可依,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2. 积极做好宣传疏导工作。此项工作涉及到社会不同层面的群众,在综合治理前一定要政府公示和宣传舆论先行,由市委宣传部、文体广电局负责深入宣传报道电动三轮车对我市社会造成的公共危害,以及治理“电动三轮车”工作的目的意义、法规政策和治理措施。努力赢得群众理解,同时,引导广大群众不要购买、驾驶、搭乘“电动三轮车”。积极营造治理的舆论氛围,做好铺垫,赢得市民群众认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 认真做好残疾人专用车的区划与管理,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在治理工作中,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对残疾人驾驶电动三轮车代步与其他健全人运营区别对待,做好区划与管理工作。市民政及残联应该尽快与残疾人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公安部门共同做好登记、甄别、确定工作,统一制定相关证件,并使残疾人凭证件购买代步车,建议由政府出资补贴,为残疾人现有代步车置换成外观统一的专用代步车,并由车管所做好为残疾人用车的配牌工作,做到统一标识,使“人、车、证”三证合

一、统一管理,随时接受相关部门检查。以区分与其他违法上路的电动三轮车,方便执法部门日常检查与治理。

4. 妥善做好“电动三轮车”从业人员的就业安置工作。由市人力资源部门联合民政、残联、妇联、东城办等,做好我市“电动三轮车”从业人员的就业安置工作,对电动三轮车从业人员中的具备劳动能力的正常人,提供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机会,鼓励其重新就业,对不适宜就业的残疾人应将其尽量纳入低保范围,给予社会救助。

5. 加强整治力度,强化长效管理机制。治理工作在政府法律法规的支持下,要加强整治力度,各有关单位部门形成合力,由工商部门与质监部门负责依法查处违反行政管理法规、非法销售三轮车的经营行为,采取强有力措施杜绝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车辆销售。由交警大队、交通部门、城管部门抽调执法力量,对城区内从事电动三轮车营运的进行集中整治。努力形成逢车必查、严管重罚的高压管控态势。由市公安局负责对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以及发生的暴力抗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着力构建一张“联管、联控、联治”的“三联”高效综治网络,有效消除重大交通安全隐患,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净化了城市交通环境。

6. 积极推进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为方便居民群众出行,消除此类车辆的非法营运市场,必须进一步加大公交营运投入,大幅扩大公交线路覆盖面,尤其要在人口密集的居民小区门口和学校、医院门口设置公交站点,切实方便居民群众出行,减少群众选择乘“电动三轮车”出行的需求。挤压非法营运机动三轮车生存空间。

五、其他市县有效措施

目前,电动三轮车的治理工作是全国各地共同面对的困境。如何才能让电动三轮车走上规范健康之路,下面这些城市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西安市:自2014年9月1日起,《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正式实施,条例中加大了对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其中第八条规定,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符合国家标准的,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上道路行驶时,应当悬挂非机动车号牌和携带非机动车行驶登记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驾驶人还应当随车携带残疾人证。第四十一条 严禁非法营运的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人力三轮车等车辆上道路行驶。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非法营运的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人力三轮车等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暂扣车辆的,应当向当事人出具决定书并妥善保管被扣车辆。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当事人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归还车辆;当事人在六十日内不接受处理,又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仍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将被扣车辆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抵缴罚款;抵缴罚款后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当事人。(条例后附)

三原县:县政府决定从2014年7月1日起,开展三原县缓堵保畅联合整治行动,在主城区设立禁行区域和禁行时段。在城区禁行区域和禁行时段内由公安局交警大队牵头,双创办、城乡市容环境管理局、住建局、交通局联合对在禁行时段、禁行区域内非法营运和行驶的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和非标电动车依法予以查处治理。(政府通知后附)

户县:户县为规范城区三轮车营运管理,保持交通畅通,经多方考察、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结合户县实际,组建了客运三轮车运营公司,投放客运三轮车150辆参与客运市场运营,而对于非制式的三轮车将进行取缔和打击。(后附户县的三轮车管理办法及取缔非制式三轮车的方案)

湖北省武汉市:早年,武汉市有各类三轮车3万多辆,穿行于大街小巷,被称为武汉三镇“一怪”。2003年,该市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分别给有证三轮和无证三轮车主发出两封有人情味的公开信;然后出台一揽子保障政策、安置措施,包括政府筹资1.4亿多元,对三轮车全部折价回收,对自觉交车者奖励1200元,发放过渡期生活补贴,对自谋职业者给予一次性补贴4000元……此前,武汉市将出租车的起步费和由起步费覆盖的里程数调低,增加短途公交车线路,让三轮车完全失去了价格优势,进而减少存在空间,仅用10天就取缔了无证三轮车,确保了三轮车退出市场“无震荡”。

河北省承德市:2012年3月,承德市人民政府发布《承德市老城区三轮车管理办法》。《办法》中规定:三轮车实行登记制度。三轮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管理办法后附)

秦皇岛市:从2014年11月开始,对邮政快递、送水、送气、环卫等特殊行业使用的电动三轮车,按照“四统一(统一车型、标识、外观喷涂和编号)”原则,由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编制行业编号,规范运营行为,登记车主姓名、所属单位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并报辖区交警大队备案。对未按照规定安装统一编号牌的特殊行业电动车辆和其它非法电动三轮车进行查处。

重庆市:2012年3月8日,重庆市开展电动三轮车综合整治活动。严禁电动三轮车(含残疾人代步专用三轮车)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行为;电动三轮车不得在限行路段上行驶(经许可的货运电动三轮车和残疾人代步专用三轮车除外);严禁电动三轮车超载和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对从事非法客运活动的组织和个人,依法责令停止营运、暂扣非法营运电动三轮车、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对擅自改变车辆技术参数的电动三轮车,依法责令其恢复。

浙江省绍兴市:2013年1月21日,绍兴市交警部门联合城管执法、运管、工商等部门,对非法客运、货运电动三轮车开展专项集中整治。整治活动根据《绍兴市城市道路交通拥堵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13~2017年)》中要求,在市区二环以内全面取缔电动客运三轮车,对电动货运三轮车实行“限量、限时、限行”的整治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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