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财务审计范文

2024-05-03

项目财务审计范文第1篇

摘要:本文主要论述如何围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三个关键环节,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管理,即工程量清单计价形成阶段、实施阶段和结算阶段的控制和监督。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计价;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关键环节

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颁布实施,是工程造价管理机制变革的一次历史性突破。它摒弃了传统的、相对落后的预算定额计价模式,代之以全新的国际通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必将对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产生深刻的影响。为适应新形势下投资审计工作的要求,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应突出加强工程量清单计价形成阶段、实施阶段和结算阶段三个关键环节的控制和监督。

突出对工程量清单计价形成阶段的控制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招标人对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它项目按照《规范》的要求编制工程量明细清单,由投标人根据本企业的设备状况、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并综合考虑竞争因素和市场风险,依据计算规则对工程量清单逐一填制单价、计算全价最终形成对拟建工程的报价。

在工程量清单计价形成阶段,投资审计必须做好事前控制,要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既要把握住“量”又要控制好“价”。应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1、审查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是否符合《规范》中“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的规定,以避免因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低而直接影响编制计价项目的正确性和准确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招标工作的质量。

2、审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符合规定的计价规则和标准格式,是否按照有关要求对工程量清单项目进行了全面、准确、详细的描述,以避免由于描述不清而引起理解上的差异,造成投标人报价时不必要的失误,影响招投标的工作质量;审查投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否符合标准格式,是否完整,有无缺项、漏项。

3、审查工程量清单对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的划分是否正确,有无重复计算或漏算的情况,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计量单位是否准确无误。

4、审查报价是否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编制,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和其它项目清单是否齐全,各项费用的组成是否合规,有无重复计算现象;注意审查技术标报价与商务标报价有无重复项目,尤其是技术标中已经包括的措施项目报价,与措施项目清单及标底中有无重复报价的情况。

在工程量清单计价形成阶段,这种事前控制的投资审计方式,较之以往的定额计价方式下进行的招投标阶段的审计只注重标底编制的准确性、招标程序的合规性、开标之前标底的保密性,更具有科学性和实效性,对投资审计的延伸更具有指导性和操作性。

强化对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阶段的监督

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实施阶段,投资审计应侧重于“按标准干,按程序管”的有效性,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1、审查建设项目招投标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运作。《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清单招标规则》等对招投标工程的编制办法、招投标程序、评标原则、评标办法、评分标准等都做了严格的规定,这对于传统的不是很规范的招投标管理方式来说是一种挑战,关键的问题是如何适应和落实规范的要求。实施审计就是要关注规则的运作、配套措施的落实是否到位,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规则是否严格,有无执行规范“打折扣”和“走样”的情况,以促进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工作健康规范有序地进行。

2、加强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合同管理的审查监督。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必然引起投资管理体制与管理方式的变革。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引入风险制约机制,作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合同管理,应该是重中之重,所以加强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合同管理的审查监督就显得特别重要。合同评审是投资审计从源头把关之举,因此,合同的程序性评审与合同文本评审是保证合同合法与规范的关键。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后,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工程量复核提出了更高要求,合同履约审计主要是检查合同是否得到全面执行,以实现把握线索、分清责任、降低风险的目的。

3、加强对施工现场的跟踪监督服务。审计人员要转变观念、转变审计方式,深入施工现场,监督服务到位,做好与工程造价及施工管理人员的沟通,关注施工管理的每一个环节,掌握现场工程量变化的一切线索,以自身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和较为丰富的经验积累,协调、监督好每一件索赔事件,进而实现对工程投资的管理和服务、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监督。

加强对工程量清单计价结算阶段的服务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提高了工程造价计算的准确性,减少了工程结算过程中的扯皮现象,使得审计人员得以从纷繁琐碎的业务中解脱出来,能够集中精力搞好结算阶段的服务与监督。因此,在工程量清单计价结算阶段,审计的重点是加强服务,主要应把握好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1、工程结算与合同内容的一致性问题。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确定的合同价,除非因设计变更引起大的实物量变化或工期在规定的一定时间以上且风险费用未列入造价的可做适当调整外,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都必须无条件地履行合同内容,维护结算纪律。尽管这些在《规范》中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并且规定得很详细,但对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工程结算与合同内容规定不一致的问题,审计人员必须冷静思考、认真分析,摸清具体情况,把对企业落实规范情况的审计与内控制度审计结合起来,实施有效的监督与服务。

2、竣工结算与财务结算问题。在以往的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合同价款签订不规范、工程结算久拖不结等现象比较普遍也比较严重,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规范》把货币时间价值理论运用于工程结算,约束合同主体双方按经济规律办事,谁违背了谁就要受到经济处罚,无疑对提高投资使用效益起到积极作用,同时为审计人员对工程项目财务审计及竣工结算审计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审计人员必须掌握规范及其细则的规定内容,及时了解企业间财务结算情况,督促企业按规定的时间结清工程价款。对于涉及支付利息及索赔的业务,要认真做好分析研究,力求使企业效益最大,损失最小。同时,这种新的工程价款结算方式与工程进度款支付办法,对从事工程投资审计的人员来说要求更高,仅仅满足于工程量的准确计算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在技术与经济的结合上下工夫,在政策的把握上下工夫,在财会理论的研究上下工夫,只有这样,才能在竣工结算和财务结算款项支付阶段的审计实务中既适时又恰到好处地做好审计的监督与服务。

综上所述,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投资审计面临的情况是复杂的,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但是只要把握住对工程量清单计价形成阶段、实施阶段和结算阶段三个关键环节的控制和监督,就一定能够取得成效。

项目财务审计范文第2篇

(一)审计组织结构复杂 大型同步审计项目一般以地市级以上审计机关统一组织下辖各级审计机关实施,实行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审计工作方案、统一标准口径、统一审计报告和统一对外公布的“五统一”模式,审计署、省、地市各级审计机关负责汇总下辖各级审计机关实施情况。

(二)基础数据采集量大、要求高 数据采集如果不能按时按质完成,那么就会影响整个项目的审计进度,审计目标的完成情况就会大打折扣。而大型同步审计项目要求采集的数据量大,采集要求质量高。在2012年开展的全国社会保障资金审计中,要求采集的标准表就有48张,涉及的年度从2005年到2011年,数据采集量很大,同时要求采集的标准表均是要从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或财务数据库中按采集要求进行转换,而不是简单的原始数据采集,采集的要求很高。

(三)项目综合性强,时间要求严 大型同步审计项目不仅规模越来越大,而且审计内容和范围也越来越广,范围不再局限于财务核算,还包括被审计单位的内部管理、体制机制、潜在风险、执行国家政策情况,甚至是民生、信访等影响社会稳定的方面。整个审计项目自始至终贯穿绩效审计的理念,不但要摸清基本情况,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对政策法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审计,而且要注重揭示和反映运行机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层次矛盾和潜在风险等。同时,还要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针对性建议。基层审计机关往往是相对审计时间最少,又是整个项目最早完成现场审计,最早出具审计报告的最低层级审计机关。这样为完成整个项目进度,及时上报表格、报告等资料,在时间上就显得比较仓促。

(四)参审人员多,要求高 由于大型同步审计项目的上述特点决定了审计组人员的配备要求高,人员多。要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必须配备更多的人员,不但要配备业务精通的审计人员,还要配备计算机审计人员。如,2012年全国社会保障资金审计,全国就投入入4万多名审计人员参与了审计,基层审计机关审计组最少由5人组成,而且明确要求配备一名计算机审计人员。

(五)强化工作动态机制 在近年来的大型同步项目审计中,非常注重以工作动态机制方式与各审计组之间的沟通和指导。上级审计机关以编发工作动态的方式要求各审计组对审计工作总体情况进行了解与执行,各审计组在审计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存在的疑问、成功的经验,进行收集、整理、分析、撰写、上报后,由项目组织审计机关统一进行编发,它包括审计工作进展情况、问题解答、领导指示、工作要求、经验交流及综合分析类内容。这些工作动态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数量多、频率高,如,2011年的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就编发了50多期工作动态,2012年的社会保障资金就编写了工作动态66期,工作经验交流90来篇。二是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既有定期上报和编发的工作动态,也有随时根据突发情况编报的工作动态。三是信息量大,指导性、针对性强,每期动态都针对项目审计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解答或指导。

二、 基层审计机关参与大型同步审计项目现状

(一)人力资源明显不足 在基层审计机关,目前以20至30人的居多,其中一线审计人员保持在12至18人之间,基本上每个科室为2至3人。而大型同步项目审计组人员配备,据2011年的全国地方国债审计、浙江省的全省土地出让金审计、2012年的全国社会保障资金审计,均要求审计组人员至少要5人以上,为组成强有力的审计组,至少要抽调二个以上科室人员组成审计组,这样往往要一些科室先暂停手头的项目,全力完成大型同步审计项目,在人员的安排的显得捉襟见肘,必然有些审计项目的时间会有所压缩。

(二)数据采集存在瓶颈 虽然近几年来基层审计机关在计算机审计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采集数据难度很大,一是基层审计机关复合型人才不够,既懂计算机又懂业务的审计人员不多;二是上级审计机关在采集数据的时候,具体业务指导的不够,大多强调的是什么时候完成,而很少明确具体怎么完成;三是被审计单位配合不够,往往以不懂、没有专职人员为借口。数据采集成为大型同步审计项目的瓶颈。如,在2012年的全国社会保障资金审计中,要求采集48张标准表,不少的基层审计机关就一筹莫展,只能交由被审计单位或系统开发商采集,等数据拿过来时审计组已到了提交数据的时间,缺少对数据真实性、完整性的验证时间,同时审计组人员一时根本也无法验证。

(三)审计组织方式有待优化 虽然大型同步审计项目要求采取“上审下”、“交叉审”或统一组成审计组的方式,但考虑到审计机关上半年财政同级审及大部分的省市同步项目均在上半年审计的压力,往往采用以上级审计机关发文,审计组的组成依然以当地的审计机关人员为主,上级审计机关仅是派员参与审计,或是仅仅挂名而已。这种审计组的组成方式,既有利的一方面,也有不利的一方面,利的方面就是审计组对当地的情况比较熟悉,沟通起来比较方便;不利的方面有,一是当地的政府以为是当地的审计机关去审计当地政府,不明就里的人以为审计层级不够;二是在审计资料的提供速度上存在不足,常会有推三阻四的现象;三是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处理的力度和披露问题的真实性,级别越低的审计机关受到的影响越大,在审计整改的力度和速度上明显不如级别高的审计机关。

三、基层审计机关参与大型同步审计项目的建议

(一)加强审计资源整合 按现行的体制,审计机关在短期内增加人员编制的可能性不大,人力资源不足的问题将会持续存在,为解决审计任务与人力资源不足的问题,基层审计机关只有加强审计资源的整合,以提高审计效能。一是打破专业科室的界限。针对大型同步审计项目业务比较复杂、要求专业技术性强、经济规模和经济总量比较大的特点,要打破平时专业科室的界限,全局一盘棋,对审计人员进行统一调配,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审计组,同时需要一个业务能力和沟通能力较强的审计组长从中协调,保障审计组工作的协调一致,发挥整体优势,达到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的目的。二是聘请外部审计专家。目前,在审计数据采集上碰到的难题,由审计人员一下难以解决,可以根据专业人员具体需要,确定聘请软件公司等专业计算机人才,并给予一定的报酬,做到以我为主,为我所用,提升审计效率,以缓解目前审计人员专业力量不足的矛盾。三是健全激励制约机制。在大型同步审计项目中受到上级审计机关表彰,对为审计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审计人才,要依照规定授予荣誉、给予奖励,加强培养,将审计人员的能力和工作业绩与职位晋升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审计人员的主观能动性,积极性。

(二)加强数据采集工作 数据采集是审计分析的基础,其成败关系到整个审计项目是否能够达到预期目标。所以加强数据采集也就成为整个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加强数据采集工作指导。对于同一行业,相同的业务,由于各地使用的软件、采用的数据库各不相同,各地具体采集数据时均会遇到不同的情况,统一的采集方案很难覆盖到所有的地区,所以上级审计机关宜先组织所属各地数据采集人员集中培训,将各地的原始数据集中,借助集体的力量集中分析采集,这样就可以完成大部分数据的采集,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二是建立数据采集分析小组。正是因为数据采集是整个审计分析的基础,同时数据采集又是审计中的薄弱环节,所以应以上级机关的计算机骨干为主成立采集分析小组,针对各审计组遇到的困难进行指导,充分利用OA、腾讯通及时进行沟通,解决数据采集分析中遇到的困难。三是加快培养复合型人才。要培训出一批既懂计算机技术又精通审计业务的复合型人才,实现审计人员由“单一型”向“复合型”的转变,适应审计事业发展的现实需要。职业胜任能力是保持审计独立性的技术保障,“打铁须得自身硬”,如果自身没有过硬的本领,所有的数据采集均要靠外聘专家、靠被审计单位,那就会丧失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也会增加审计风险。

(三)优化审计组织方式 目前,由于各级审计机关的审计任务均较重,如果均采取“上审下”或“交叉审”的方式,各级审计机关的压力会很大。鉴于此,建议采取“上下联审”的组织方式,即上级审计机关与地方审计部门共同组成审计组,自上而下对项目单位进行审计,即由上级审计机关派出审计人员担任审计组组长或副组长,并以上级审计机关发文审计。这样很大程度上可以优化审计组织,解决直接由当地审计机关审计所不具有优点。一是审计的抗干扰能力增强,由于上级审计机关的介入,能较为充分地解决和协调地方审计部门想解决而不能解决审计存在的“顽疾”,对问题的处理会更趋客观真实,特别是对署、省级同步项目,审计反映的问题会更全面,客观。二是可以加强审计整改落实,由于上级审计机关的介入,会引起地方政府的重视,地方政府在审计整改力度、整改率方面会得到加强,提高审计成果的转化利用。

在审计资源受限的情况下,采取“上下联审”方式,既可以防范审计风险、加强审计执法力度、提高审计质量,也可以防止地方政府过度干预审计结果、截留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四)发挥工作动态机制的作用 基层审计机关要通过审计管理平台OA及腾讯通等工具,及时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领导指示、工作要求,消化利用问题解答、经验交流等。一是发挥着指导工作的作用。审计组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编发的工作动态,及时查看审计工作进展情况、领导指示、工作要求等,能够迅速、准确地了解项目的最新动态,使审计组能够及时将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要求、领导的意图贯彻下去。同时,上级审计机关对各审计组提出的疑问等问题及时进行解答,以工作动态方式编发,加强了纵向、横向情况交流,使整个项目对同一问题有个明确的答复,提高了审计质量。二是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上级审计机关编发的工作经验交流,是各审计组在审计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成熟经验,对指导当前审计项目具有重大的意义,一些审计经验可以直接用于本次审计的工作,也可以从这些审计经验中得到启发,举一反三提炼出自己的审计经验,这样往往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提高了审计的效率,充分发挥了参谋作用。

参考文献:

[1]赵劲松:《浅议新时期大型审计项目管理》,《财会通讯》(综合·上)2011 年第12 期。

[2]阎北方:《浅析“上下结合”——审计组织方式的新探索》,《改革与理论》2000年第10期。

(编辑 园 健)

项目财务审计范文第3篇

通过项目审计, 促进项目建设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同步监督建设管理各个环节以及建设资金的使用,及时发现、纠正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管理不规范问题,减少损失浪费,帮助建设单位加强管理,全面、真实地掌握投资和建设过程。通过对问题分析归纳,从体制机制和管理上提出加强管理提高效益的意见和建议。

二、结算审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三、审计的方法

1、审计的方法 : (1)、全面审核法 ,就是逐项审查法。

(2)、重点审核法 ,对影响造价大的项目进行评审。

(3)、对比审核法 ,是基于公司已建立的各种指标,实行对比评审的方法

(4)、常见病评审法:是针对项目进行中出现的通病或者职业各阶段出现职业病范畴的存在采用一种方法。

(5)、分组计算评审法:分组计算评审法即相关项目、相关数据评审法。比如在工作或工艺程序、或理论上有数据相关联或逻辑相关联的项目进行比较评审的方法。另外,还有标准预算审查法,筛选审查法,利用手册审查法,小型零星预算审查法等。总之,要根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选用适当的审查方法,更好地做好工程评审工作。

四、审计前准备工作

(1)、评审的准备工作,审核准备工作与编制时的基本上一样,即对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进行清点、归类、整理,根据图纸说明准备有关图集和施工图册,熟悉并核对相关图纸,参加技术交底,熟悉施工组织设计,必要时到施工现场进行勘测。

(2)、了解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所采用的定额根据施工图编制说明,了解编制。本预算所采用的定额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规定或工程性质。如果该工程

预算没有填写编制说明,则应从预算内容中了解本预算所采用的定额。

(3)、了解预算(招标控制价)包括的内容范围,应该根据编制说明或内容,了解本预算所包括的范围。因为这部分工程的施工图,有时出自不同的设计单位,或者不是随同主体工程设计一起送交建设单位,可能单独编制工程预算;同时,有的设计变更,送至施工企业时,施工企业正好按原图已编制出预算,不愿再重编(计划以后再调整),但在编制说明中又没有介绍清楚。建设单位在接到这部分设计变更后,往往和原来的施工图装订在一起,因而,引起双方在计算范围上的不一致,造成不必要的误会,有类似情况时,评审时最好写进编制说明,以便取得一致的计算依据。

(4)、熟悉有关规定:评审人员应熟悉国家和地区制定的有关定额、工程量计算规 则、材料信息价格以及各种费用提取标准的规定,既要审核重复列项或多算了的工程量,也应审核漏项或少算了工程量,还应注意工程量计算单位是否和定额一致。

五、审计程序

(1)收集和整理必要的审计依据。

(2)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配置审计负责人、复核人员,配置相应的审计人员。

(3)查阅并熟悉有关项目的审计依据,审查项目建设单位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4)现场踏勘; (5)核查、取证、计量、分析、汇总; (6)在审计过程中应及时与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沟通,重要依据应进行书面取证; (7)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形成初审意见; (8)对初审意见进行复核并进行审计结论; (9)与项目建设单位在审计结论书上签署意见,若项目建设单位不签署意见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签署意见的,审计机构在上报评审报告时,应对项目建设单位未签署意见的原因作出详细说明。

六、审计的内容

(1)、投资估算审计,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单位资质,投资估算是否依据充分。估算值是否依据当时的市场状况和行业标准。同类项目的资料对比情况。

(2)可研报告的基础资料,当地的水温、交通,地址以及当地的自然资源,人口,经济,文化等资料。

(3)检查往来资料和会议纪要 。

(4)投资估算值有无单位工程漏项情况。

(5)各项财务报表:固定资产估算、流动资金估算、投资使用计划表、生产成本和销售收入估算、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偿还能力表

(6)国民经济评价、不确定性分析、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分析、结论、附件、附图等。

七、设计概算审计

(1)设计资料是否符合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设计概算是否在投资估算误差之内;设计文件是否合法、合规。

(2)设计概算采用的计价依据资料。

(3)检查往来资料和会议纪要,确认甲方对设计项目有无具体要求。

八、工程预算审计 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审计包括工程量计算、预算定额选用、取费及材料价格等进行审计 a、工程量计算的审计包括:

1.审查施工图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选用是否正确; 2.审查工程的计算是否存在重复计算现象; 3.审查工程量汇总计算是否正确; 4.审查施工图设计中是否存在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等现象。

b、取费标准。审查工程结算书中的取费标准是否与其工程类别相符,对因政府政策调整而引起的取费标准变化。

c、材料价格的审计。在工程预算中材料费用占相当大的比重,对工程造价影响很大。在审计时,一是要严格执行省市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预算定额中的材料价格;二是要按照工程建设期间当地材料的实际价格,依据有关规定对差价进行调整;三是要审查材料数量是否与定额含量和实际用量一致。

d.审计预算报价。依据本项目预算报价和设计图纸、可行性研究报告、投标报价等前期技术资料,对预算报价进行经济性分析,审核预算报价中的内容是否完整,计算是否正确,各项费用是否合理。

e.根据委托方要求,对工程成本进行测算,跟踪项目工程进展及合同签署落实情况,及时评审总投资预算,并与原来的总投资预算比较分析,提出控制工程造价意见。

九、工程结算审计方案

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是竣工结算阶段的一项重要工作。经审查核定的工程竣工结算是核定建设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建设项目验收后编制竣工决算和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依据。因此,建设单位以及跟踪审计单位都十分关注竣工结算的审核把关。根据我们的服务经验, 结合审计工作特点及实施的实际情况, 我们提出以下方案;

一、结算审核工作的原则

1、合理编制度充分披露基本建设工程结算,保证结算及相关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是被审计单位的责任;按照审计规范的要求出具建设工程结算审计报告,并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公司及审计人员的责任;审计报告的真实性是指审计报告应如实反映审计对象的审计范围、审核依据、已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和应发表的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的合法性是指审计报告的编制和出具符合<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规定; 2、公司和审计人员承办基本建设工程结算审计业务,应当符合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条件,并取得相应资格;

3、审计人员执行基本建设工程结算审计应当在国家认可工程监理等质量管理部门对工程项目质量验证后进行;

4、审计人员应当将基本建设工程结算审计的过程及其结果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并进行必要复核。

二、结算审核工作的内容 在确定工程造价时,坚持以现行的计价规范为依据,按照施工合同和招投标文件的规定,根据竣工图、结合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等进行审核。

(1)搜集、整理好结算所需资料。结算审核是造价咨询企业以发包方提交的

工程竣工资料为依据,对承包方缟制的工程结算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进行全面的审查,所以工程竣工资料的真实、完整、合法性直接关系到审核工程价款的正确与否。

(2)深入现场,全面掌握工程动态。结算审核不能只是对图纸和工程变更的计算审核,还要深入现场,细致认真的核对,确保工程结算的质量。造价工程师要掌握工程动态,了解工程是否按图纸和工程变更施工,是否有的洽商没有施工,是否有已经去掉的部分没有变更通知,是否有在变更的基础上又变了。如发现问题,出现疑问逐一到现场核实。

(3)工程量的审核。工程量是一切费用计算的基础,工程量的真实性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很大,因此工程造价审核的重点首先放在工程量的审核上。实施审核时,应在熟练掌握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基础上熟悉施工图纸,全面了解工程变更签证。审核工程量时应审查有无多计或者重复计算,计算单位是否一致,是否按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等。

(4)现场签证的审核。现场签证往往是承发包双方争议最多也是容易出问题的地方;‘对于现场签证的审核应遵循三个原则:首先是客观性原则,不仅要审查有无承发包双方的签字与意见,而且要审查签字、意见的真实性;其次是整体性原则,应把签证事项放入整个工程的大环境中加以考虑,避免工程量的重复计算:第三是全面性原则,不仅要审查签证事项发生的真实性,而且要审查签证事项发生数量的真实性。

(5)材料的审核。对材料进行审核时主要审查有无价格不实,主要材料和特殊材料的定额用量是否按图纸和定额标准计算,是否提高材料损耗率等。对那些可以据实调整的材料直接审查施工企业的原始票据,特别对装饰材料要加强审核力度。对施工期限较长的工程,材料价格浮动较大,审核是否根据施工合同规定的材料价格确认办法结算。

(6)定额套用的审核。首先,审核定额的选用是否正确、合理。其次,审核定额的使用过程是否严谨,有无错套定额现象。套用定额分为直接套用与换算套用。对直接套用的审核,审查套用定额有无就高不就低或多套定额的问题;对换算套用要审查是否按规定进行换算及换算方法是否合理、正确。最后审查是否存在忽略定额综合解释,不根据说明换算系数等情况。

(7)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费的审核。该部分审核重点是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经相关部门现场考评及文明工地评定,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要有现场签证,垂直运输机械费要考虑机械使用时间是否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时间等。

(8)取费的审核。取费是按照企业资质及取费类别、工程类别确定的,进行审核时应首先熟悉施工合同、协议、工程类别核定;其次应仔细研究费用定额及相关取费文件,并结合实际情况加以审查,对适用不同费用政策的同一工程,应按分别计算相应费用;最后审核建筑工程费用的计算过程,重点是审核各项费用在计算时所确定的基数,特别注意在结算审核时要考虑合同约定的关于质量、工期的奖罚条件是否具备,是否存在质量、工期索赔与反索赔,税金费率套用是否正确等。

(9)变更项目价格审核。工程单价,尤其是变更项目的单价应按照以下原则计取:

第一、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第二、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第三、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10)甲供材的审核。首先,审核甲供材进工程结算的价格,山东省定额一直都是有明确规定的,按预算价计入工程造价。其次,审核甲供材扣除,甲供材一般按预算价扣除。甲供材的市场价与预算价的差额由甲方自行解决。在扣除过程中乙方可以计取甲供材的保管费。如果承包方领用数量多于理论数量的,则多领部分应按市场价退还。最后审核甲供材税金,应当注意将甲供材的税金,作为工程总造价的一部分,然后再按上述方法在税后扣除。

(11)附属工程、追加工程的审核。这部分结算核减率往往比主体工程要高,主要是现行招投标,只注重了项目承建人主体工程的招投标,却忽视了项目附属工程、追加工程的招投标。因此审核过程要更加认真,审核重点在工程量真实性的确认、材料设备价格、定额套用、取费标准是否合理及是否要优惠让利等。

三、结算审核工作的方法

结算审核方法工程结算的审核方法常用的有全面审核法、重点审核法、对比审核法、分组计算审查法、筛选法,具体可根据时间和委托方的要求而定。

1、全面审核法 全面审核法就是按照施工图的要求,结合现行定额、施工组织设计、承包合同或协议以及有关造价计算的规定和文件等,全面地审核工程数量、定额单价以及费用计算。

这种方法实际上与编制施工图预算的方法和过程基本相同。这种方法常常适用于初学者审核的施工图预算;投资不多的项目,如维修工程;工程内容比较简单(分项工程不多)的项目,如围墙、道路挡土墙、排水沟等:建设单位审核施工单位的预算等。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全面和细致,审查质量高,效果好:缺点是:工作量大,时间较长,存在重复劳动。在投资规模较大,审核进度要求较紧的情况下,这种方法是不可取的,但建设单位为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仍常常采用这种方法。

2、重点审核法 重点审核法就是抓住工程预结算中的重点进行审核的方法。这种方法类同于全面审核法,其与全面审核法之区别仅是审核范围不同而已。该方法是有侧重的,一般选择工程量大而且费用比较高的分项工程的工程量作为审核重点。如基础工程、砖石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门窗幕墙工程等。高层结构还应注意内外装饰工程的工程量审核,而一些附属项目、零星项目(雨蓬、散水、坡道、明沟、水池、垃圾箱)等,往往忽略不计。其次重点核实与上述工程量相对应的定额单价,尤其重点审核定额子目容易混淆的单价。另外对费用的计取、材差的价格也应仔细核实。该方法的优点是工作量 相对减少,效果较佳。

3、对比审核法

在同一地区,如果单位工程的用途、结构和建筑标准都一样,其工程造价应该基本相似。因此在总结分析预结算资料的基础上,找出同类工程造价及工料消耗的规律性,整理出用途不同、结构形式不同、地区不同的工程的单方造价指标、工料消耗指标。然后,根据这些指标对审核对象进行分折对比,从中找出不符合投资规律的分部分项工程,针对这些子目进行重点计算,找出其差异较大的原因的审核方法。常用的分析方法有:

(1)单方造价指标法:通过对同类项目的每平方米造价的对比,可直接反映出造价的准确性:

(2)分部工程比例:基础,砖石、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门窗、围护结构等各占定目直接费的比例; (3)专业投资比例:土建,给排水,采暖通风,电气照明等各专业占总造价的比例;

(4)工料消耗指标:即对主要材料每平方米的耗用量的分析,如钢材、木材‘、水泥砂、石、砖、瓦、人工等主要工料的单方消耗指标。

4、分组计算审查法

就是把预结算中有关项目划分若干组,利用同组中一个数据审查分项工程量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首先把若干分部分项工程,按相邻且有一定内在联系的项目进行编组。利用同组中分项工程间具有相同或相近计算基数的关系,审查一个分项工程数量’就能判断同组中其他几个分项工程量的准确程度。如一般把底层建筑面积、底层地面面积、地面垫层、地面面层、楼面面积、楼面找平层、楼板体积、天棚抹灰、天棚涂料面层编为一组,先把底层建筑面积、楼地面面积求出来,其他分项的工程量利用此些基数就能得出。这种方法的最大优点是审查速度快,工作量小。

5、筛选法

筛选法是统筹法的一种,通过找出分部分项工程在每单位建筑面积上的工程量、价格、用工的基本数值,归纳为工程量、价格、用工三个单方基本值表,当所审查的预算的建筑标淮与“基本值”所适用的标准不同,就要对其进行调整。这种方法的优点是简单易懂,便于掌握,审查速度快,发现问题快。但解决差错问题尚须继续审查。

四、结算审核实施程序

(一)审核前准备阶段

1、人员安排、业务分工:公司分管经理根据本项目实际并结合公司情况组建本项目结算审核项目部,明确项目负责人、各专业工程师以及详细的业务安排方案。

2、第一次内部会议:分管经理负责组织召开项目部第一次内部会议,学

习造价咨询委托合同、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公司要求。

3、资料收集整理:项目负责人组织各专业工程师移交相关资料。结算审核需提供资料如下:

(1)招标、评标、定标文件;

(2)工程合同(含合同补充文件):

(3)工程实际竣工工期,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完成情况,是否有未施工项目;

(4)工程隐蔽验收资料、签证资料;

(5)工程结算书(施工单位加盖单位公章);

(6)工程洽商记录:

(7)材料设备批复价清单;

(8)建设单位供应材料明细;

(9)工程设计图纸、工程竣工图纸、设计变更资料;

(10)相关的会议纪要等;

(11)工程技术经济往来函件;

(12)其他与工程造价有关的资料。

各专业工程师在收到相关资料后应仔细核对前期跟踪审计阶段收集资料是否满足结算审核需要,如不满足需要,须向委托方提交需要进一步提供的资料清单,并对资料提供提出时间要求。

4、召开审前碰头会:由项目负责人协调委托方组织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各专业工程师参加的碰头会,确定结算原则、方法和范围、明确各方负责人,并作好记录,由参会各方签字。

5、熟悉资料、踏勘现场:各专业工程师应在收到相关资料后尽快核对、熟悉资料,并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由项目负责人组织踏勘现场。

6,工程量计算、内部审核:各专业工程师根据收集到的项目相关资料,并结合工程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自行计算工程量、对施工单位的结算书进行内部审核,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做好标记,以便同施工单位核对时引起注意。

(二)结算核对阶段

l、关于工程结算报审的要求

(1)工程结算一般经过现场监理、发包人或有关单位验收合格且点交后方可进行。

(2)建设项目由多个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构成的,应按建设项目划分标准的规定,将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竣工结算汇总,编制相应的工程结算书,并撰写编制说明。

(3)工程结算编制应采用书面形式,有电子文本要求的应一并报送与书面形式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本。

(4)工程结算应严格按工程结算报审程序进行报审,做到程序化、规范化,结算资料必须完整,造价人员不得直接从承建单位处直接接收有关结算资料。

(5)工程结算书的形式和内容:

工程结算书应真实、完整并包括一下内容:工程结算书封面,包括工程名称、编制单位和印章、日期等:目录:工程结算编制说明:工程结算相关表式:必要的附件。

2、工程结算审查的要求

(1)结算审查采取全面、逐项审查的方法进行,严禁采取抽样审查、重点审查、分析对比审查和经验审查的方法,避免审查疏漏现象发生。

(2)应审查结算文件和与结算有关的资料的完整性和符合性,资料不完整或虚假资料的应及时给委托方反应,以免结算扯皮。

(3)按施工发承包合同约定的计价标准或计价方法进行审查。

(4)对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参照签订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标准进行审查。

(5)坚持实事就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工程结算内多计、重列的项日应予以扣减;对少计的项目应予以调增:对漏报的项目允许原结算编制单位重新申报。

(6)对工程结算与设计图纸或事实不符的内容,应在掌握工程事实和真实情况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在工程结算审查时发现的工程结算与设计图纸或与事实不符的内容应约请各方履行完善的确认手续。

(7)对由总承包人分包的工程结算,其内容与总承包合同主要条款不相符

的,应按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原则进行审查。

(8)工程结算审查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有电子文本要求的应采用与书面形式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本。

(9)结算审查的编制人、校对人和审核人不得出同一人担任,并实行编制人、校对人和审核人分别署名盖章确认的内部审核制度。

(10)结算审查受托人与被审查项目的发承包双方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的,应予以回避。

(11)结算审查工作应在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 (12)结算审查应严格执行公司有关规定,其报告形式等应满足公司要求(委托方有单独的要求除外)。

(13)造价人员在审核工程结算时,应当重点审查以下事项:

单项工程结算的范围编制是否真实、准确; 工程量计算 是否符合规定的计算规则、是否准确; 分项工程预算定额选是否合规定,选用是否恰当; 工程取费是否执行相应计算基数和费率标准; 设备、材料用量是否与定额含量或设计含量一致; 设备、材料是否按国家定价或市场价计价; 各种费率的计算是否符合规定; 预算项目是否与图纸相符:

多个单项工程构成一个工程项目时,审查工程项目是否包含各个单项工程 i,费用内容是否正确; 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 工程材料和设备价格的变化情况; 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建筑经济政策变化情况; 补充合同的内容。

(14)造价人员在审核工程结算过程中,必要时,应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以下项目进行现场查勘核实:

分部或分项工程; 实际施工用料偏离结算的工程项目;

变更设计的工程项目; 必须丈量的工程项目; 交付使用的资产; 预留的收尾工程; 需要查勘的其他事项。

(15)造价人员审核工程结算遇到以下情况时,应当获取适当的证据:

变更工程设计; 建设单位提供材料和设备; 施工中使用的工程材料或设备的价格与规定不符; 变更不同资质的施工企业; 改变工程项目的性质; 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 计划外工程项目; 其他应当获取证据的情况。

(16)造价人员审核工程结算遇到以下情况时,应当获取必要的签证:

施工情况与图纸不符;

实物工程量与图纸不符;

施工用料发生变化; 施工情况与施工合同不符。

(三)内部评审与结算审核报告形成 结算审核报告的形成由以下阶段组成:初审报告——征询建设单位意见——召开审核结算会议进行会审——调整初审报告内容——公司内部评审——根据评审意见调整报告——形成终审报告。

1、造价人员在实施必要的审核程序后,以经过核实的证据为依据,分析、评价审查结论,形成审查意见,经项目负责人同意后出具工程结算审查报告初稿。

2、在结算初审报告形成后,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征询建设单位意见,将初审报告中审核重点、思路以及存在的遗留问题向建设单位汇报,并与建设单位研究将要召开的结算审核会议与被审核单位进行谈判的内容、对策及要点。

3、在建设单位的监控下与被审核单位进行结算谈判,结算谈判会议工作由

项目负责人主持,各专业造价人员参,对谈判过程中形成的决议形成纪要。

4、根据会议纪要内容调整初审报告。

5、经会审后,如果委托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审查结论无异议,造价人员应提请其在“工程结算审查核定总表“上签章确认。

6、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同意的结算审查结果交公司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沦调整结算审核结果。

7、编制正式结算审核报告,召开结算终审会议,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建设单位、被审核单位进行会签。形成的正式结算审核报告由主管领导审核签发。

1 (四)审核资料整理 1、工程结算审核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a 与委托人签订的《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b 工程结算审核报告 c 所有工作底稿 (1)报告拟稿 (2)工程造价咨询核定总表 (3)工程量和定额套用确认表 (5)主包工程土建工程工程量指标分析表 (6)工程进度审核统计表 (7)现场测量原始记录表 (9)造价咨询项目校审记录表 (10)会议纪要 (11)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初稿签收单 d 建筑、安装施工合同 e 送审的工程结算书 f 工程量计算书 g 造价咨询项目基本情况表 h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性文件初稿签收单 i 委托方提供资料查验清单 j 客户满意度调查表

2、工程结算审核资料的整理由助理人员进行。

3、工程结算审核资料的整理必须及时真实、完整、分类、有序。

项目财务审计范文第4篇

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方案

XXX会计师事务所作为XXX新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服务者,根据《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建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财协字[1999]103号)、《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和《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3号—审计计划》,制定了XXX新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方案,以组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

一、审计的目的

加强工程项目财务核算,规范工程结(决)算管理,降低工程造价。确定项目投资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

二、审计范围

从项目立项到竣工结算的全过程审计和财务竣工决算审计。

三、审计程序

第一阶段 项目初审

1、就审计目的、审计内容和审计要求与被审计单位进行沟通,签订业务约定书;

2、向委托方提交审计所需资料清单;

3、了解基本情况:工程概况、项目审批情况、施工进展情况、招投标情况、合同签订情况、工程分包情况、甲供材情况、监理制执行情况、工程组织管理情况、财务核算情况、工程结算情况等;

4、工程立项及前期费用审核:开工前的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概算、项目报建及开工等各项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合法;

5、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的审核;

6、项目组织管理的审核;

7、财务核算的审核;

8、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与被审计单位进行沟通,提出管理建议;并向集团公司提交初审报告。

9、与被审计单位协商,根据单项工程的结算进度,分阶段安排工程结算审计。 第二阶段 建设期间审计

1、按单项工程完工进度和结算进度,按约定进行阶段性的工程结算审核。审核前向被审计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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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提供工程结算审核所需要的资料清单,作好审核准备。

2、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有关项目进行现场勘察核实,界定各施工单位的施工范围和造价。

3、初步审核后出具审核表,有委托方负责项目的有关人员参加,由审核工程师与施工单位针对初审意见中的分歧问题交换意见。期间审计人员与建设单位密切配合,及时沟通。

4、达成一致意见后,在工程审核定案表上三方(审计、建设、施工单位)签章确认,根据业务需要出具阶段性工程结算审核报告。

5、按双方商定时间安排,进行咨询性财务审计,对审计发现问题提供咨询意见,为顺利进行工程决算创造条件。

6、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管理建议。

第三阶段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和财务竣工决算审核

1、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工程结算全部完成后,在过程审计基础上,开始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工作程序与建设期内基本一致,最终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

2、在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后,被审计单位开始编制财务竣工决算报表,在此之前,审计人员提供必要的指导。

3、被审计单位编制完成财务竣工决算报表,根据审计要求准备齐全审计资料后,开始进入财务竣工决算审计程序。

4、财务竣工结算审计具体实施: (1) 被审计单位提供审计资料。

(2) 审查工程项目立项手续是否齐全、完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 审查工程项目有无控制制度,控制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有效地执行。 (4) 审查工程有无概、预算,工程成本的支出是否控制在此范围内。 (5) 审查工程建设过程中,反映资金运作的财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6) 对工程合同、勘察设计合同、监理合同等经济合同进行核查。

(7) 对该项目发生的资金来源、工程成本支出进行审查、确认。资金的使用是否合规,有无转移、侵占、挪用建设资金和损失浪费等问题。

(8) 对该项目的所有经济合同、施工洽商、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甲供材料、咨询费、信息费、服务费、垫付款等情况进行审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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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审核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提供经济合同的总价、已付款、未付款明细表。

(10) 索取所有施工单位的名称、施工合同及支付工程款的“工程价款结算单”,核实涉及该项目的各种往来款的确认情况的合法性。

(11) 对甲方供材料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核实与确认。 (12) 对偿还垫付款、替对方垫付款的真实性、合法性确认、核实。 (13) 审核固定资产明细,产权的真实合法性。 (14) 审核所有调账的原因及真实、合法性。 (15) 审核有无账外资产。

(16) 审核管理费用发生的依据的真实、合法性。 (17) 审核借款利息发生的依据的真实、合法性。

(18) 审核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及说明书是否真实、全面、合法;竣工决算的编制依据是否符合规定,资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各项清理工作是否全面、彻底;交付使用财产是否真实、完整,是否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移交手续是否齐全、合规,成本核算是否正确,有无挤占成本、提高造价、转移投资等问题;转移投资、应核销投资、支出等列支依据是否充分,手续是否完备,内容是否真实,核算是否合规,有无虚列投资问题;基建收入的来源、分配、上缴和留成及使用是否真实、合法。

(19) 财务竣工决算审核完成后,出具竣工决算审核报告征求意见稿,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出具审核意见;对审核调整事项进行详细说明;根据审核情况出具审核报告及附该项目有关情况明细表;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后定稿,一周内出具审核报告。 (20) 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出具管理建议书。

四、审计工作重点

与合同的订立、执行及变更相关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工程结算和财务竣工决算。主要包括岗位分工与授权批准、项目决策控制、概预算控制、价款支付控制、竣工决算控制和监督检查等方面。

五、审计策略及人员组成

根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特点,按结算进度分阶段进行工程结算审计,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具体划分财务审计的阶段。

按专业特点分工程和财务两个审计小组,工程组由注册造价工程师、工程师等人员组成,主要进行阶段性的结算审计工作,财务组由注册会计师、会计师等人员组成,主要进行工程财务核算方面的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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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两个组同时要对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核,编制或取得流程图,工程组要对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进行审核,财务组对项目法人制、资本金制进行审核。

各审计小组在现场需根据审计方案拟订具体的现场工作计划,对 计划进度情况进行记录,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汇总、分类、分析,根据问题的性质进行归纳总结后与被审计单位进行有效沟通。提出解决方案,与被审计单位共同讨论确定后,由被审计单位进行实施。在下阶段审计中对前次发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的落实进行复查。

由于过程跟踪审计具有持续时间长、具体问题多的特点,在进行沟通过程中应以书面文字沟通为主要沟通方式,电子邮件等为辅助方式。对问题和方案的确定应由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单位签章确认。

六、主要工作内容

(一)投资计划审核

1、各项资金是否足额到位,资金不到位的原因是什么。

2、有无挤占,挪用工程项目资金行为。

3.是否有资金计划,计划是否合理、有效,是否按资金计划安排投资支出。

4、对资金成本有无专门的计划管理,是否定期分析资金成本的变动原因和风险,有无控制资金成本的控制制度以及实施情况。

5、统计实际的资金来源渠道、实际到位资金和到位时间,是否与批准的资金内容一致,是否与资金计划一致。投资不足时,从资金成本、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方面分析对项目的影响。

(二)投资核算审核

1、是否按批准概算设置明细账;

2、结算部门是否按月将结算资料报财务进行核算;

3、财务对结算是否正确地进行会计核算。对概算内项目在对应的会计科目中核算反映,对概算中较概括的支出在财务核算时应据实分明细进行核算。

4、财务是否按月及时地进行工程结算的会计核算。会计摘要是否反映准确完整,如工程内容、结算单位等,以满足决算统计需要。

5、对概算外项目是否单独反映核算。

6、财务对结算进行会计核算前是否完成审核和审批手续,原始凭整是否齐全。

7、决算阶段对待摊投资的结转和分摊政策是否合理,是否符合会计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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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征地拆迁费用支出是否真实、合法,费用性支出是否有相应的管理制度控制,是否按计划进行费用支出控制,“三通一平”费用的支出是否真实、合法;

(三)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审核

1、工程、设备是否经过招投标,有关招投标文件、记录是否完备、合法,有关原始资料是否归档。

2、招标文件是否经过审查;招标监理过程是否符合规定;工程标底是否经过有关部门审批,标段划分是否合理,有无规避招标行为发生。开标、评标工作是否符合招标投标法及地方有关规定等。

3、有无应招标而未招标的单项工程。

4、审核建设项目是否全面推行合同制,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是否合规。

5、审核所定施工合同或协议书中的责权利、质量、工期、取费、拨付款办法、奖罚、保修及时效等是否全面、合规、合理;施工合同中主要条款是否与招标文件、中标条件相符。

6、如果有甲方直接分包的项目,对分包合同价格的确定是否合理进行审核。

7、审核与设计、监理等单位签定的合同是否合法合规,收费是否合理。

8、合同管理是否规范,财务是否对合同留有备份,并对合同的执行进行经济监督。

9、工程结算中的变更、洽商等影响结算的经济资料是否视同合同管理,是否及时交财务备份。

(四)工程物资的审核

1、所有的材料、设备、低值易耗品等实物资产是否全部、及时地办理出入库手续。

2、是否完整、及时地对实物资产进行了会计核算。

3.为与施工单位更准确地结算,对甲供材和设备是否在工程物资项下分别进行明细核算。

4、出入库的会计核算方法是否合理、合规,运杂费的分摊是否合理。

5、物资采购计划是否合理,有无超概算采购支出。

6、是否有物资实物盘点计划,是否定期进行物资盘点,盘点范围是否全面,盘点记录是否准确、详细,有无盘点总结。

7、有无对盘盈、盘亏资产的处理意见,处理是否合理、及时,会计核算是否准确、及时。

8、实物资产的财务支出是否与合同一致。

9、出现物资索赔时的处理方式是否合理,会计反映是否准确、及时,是否有对工程影响的正确评价。

(五)项目组织管理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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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法人是否已经成立并合法。

2、项目法人的内部组织是否满足工程建设管理需要。

3、部门间信息传递渠道是否通畅,是否存在资料传递不及时、不完整、不准确的情况,分析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和对工程管理的影响。

4、部门及岗位职责是否明确和落实,对差错出现后的处理方式是否合理,评价其对工程管理的影响程度。

5、对工程资料的归档是否完整、及时、准确。对外部设计、施工等单位的工程资料是否及时获取,是否将工程资料电子文件视同文字形式一同留存保管。

(六)建安工程结算造价审核

审核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是否真实、准确,定额套项及价格是否合理,计取各项费用及执行文件、选用定额版本是否准确、合规;建设项目概预算最终执行情况如何。

1、结算项目是否与图纸相符。

2、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有关项目进行现场勘察核实,准确界定各施工单位的施工范围和造价,对于审核中的有关问题,需要向建设方、监理方了解情况的,及时向有关人员了解。

3、工程量计算审核:工程量计算的审核,主要依据施工图及竣工图,工程量计算规则,及送审的工程项目预算书(结算书)对其数量进行计算。审核送审结算书的工程量是否符合规定的计算规则、是否准确,对必须丈量的工程项目,要进行实地测量计算工程量。设备、材料用量是否与定额含量或设计含量一致。

4、预算定额的审核: 参考地方调价文件,检查分项工程预算定额选套是否合规,选用是否恰当,是否有高套、错套或重复套用定额的现象。

5、工程取费是否执行相应的计算基数和费率标准。

6、设计变更和经济签证事项审核:经济签证事项包括设计变更的增减费用,材料代用的增减费用,图纸资料延期交付造成的损失等现场发生的经济签证事项,逐一逐项进行审核。审计设计变更洽商单的内容、变更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签认手续是否合法、完备;设计变更处理办法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规定;设计变更增减内容的真实性、合理性,以及是否符合逻辑,是否存在与中标书项目重复审计的现象;审核洽商变更签定的及时性,所有变更必须在施工前经有关个方审定,任何补报补审的设计变更及洽商均无效;审核洽商变更有无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标准等问题,任何设计变更应符合施工图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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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超量、超标。

7、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价款进行审核。主要分项工程报量、报价是否经过监理审核;是否每月汇集一次设计变更单、洽商单。

8、施工单位材料结算时是否按实际价格计算,是否经建设单位认质认价,建设单位是否参与材料质量和价格的比选,价格和确认手续是否合理合规。

9、甲方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对供应商是否经过比选。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台设备(或者机组)或者单项建设工程中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设备的采购,对其是否经过招投标及招投标程序进行审核。

(七)竣工决算报表的审核

该阶段是项目竣工决算阶段的审核,包括了部分过程审计中的工作内容,是对过程审计的总结和补充。是过程审计的最后阶段。主要包括以下工作:

1、竣工决算报表编制的审核

(1)根据批文、合同、财务资料、设计资料,逐项核对“竣工工程概况表”、 “竣工财务决算表”、“交付使用资产总表”、“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中填列的内容和数据。

(2)审查竣工决算说明书。考核编制依据,审查其内容和引用数据的准确情况。

2、项目建设及预算(概算)执行情况的审计 (1)核实各种资金渠道投入的实际金额。 (2)查明资金不到位的数额,分析其原因及影响。 (3)审核实际投资完成额。

(4)根据有关规定审查概算调整原则、各种调整系数、设计变更和估算增加的费用;核定概算总投资。

(5)核实项目超概算的金额,分析超概算的原因,查明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和概算外投资情况。

3、建设成本的审计

(1)按一定比例和审计要求抽查建筑安装工程结算,抽查重点是超概算金额较大的单位工程。 (2)审查设备、材料运杂费和采保费的核算情况。 (3)审查待摊投资的列支内容和分摊情况。, (4)审查其他投资的列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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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付使用资产的审计

(1)审查交付的固定资产。其中房屋、建筑物、不需安装的设备按单位工程和台(件)逐项核实;需要安装设备抽查台(件)不少于50%,其他固定资产可视项目具体情况自定比例进行抽查。 要注意房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有无超概算批准数(包括整个工程和单项工程)。

(2)审查工器具、备品备件、办公及生活家具的移交手续是否合规,对移交手续不合规的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查明有无虚交或账外资材等问题。

(3)审查交付的无形资产,注意应包括用出让方式缴纳“土地出让金”取得的土地。 (4)审查交付的递延资产。

5、尾工工程的审计

根据总概算和工程形象进度,核实尾工工程的未完工程量和完成尾工工程所需要的投资,查明是否留足投资和有无新增工程内容问题。

6、结余资金的审计

(1)核实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查明有无小金库。

(2)审查库存材料盘亏,重点审查有无隐瞒、转移、挪用库存物资等问题。如有库存器材积压情况,要查明原因。

(3)审核库存材料单价,查明有无故意提高或压低库存物资单价等问题。

(4)审查往来账款,核实债权债务。重点审查有无转移、挪用建设资金和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7、基建收入的审计

(1)查清基建收入来源,分析有无不属于基建收入的经营收入列入基建收入,反之亦然,核实基建收入数额。

(2)审查基建收入是否依法纳税,税后收入入账是否合理。

8、其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建设项目具体情况确定的审计内容 (1)是否实施了项目法人责任制。 (2)是否实施了工程项目的招标和投标。

(3)是否委托合格的勘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参与建设工程。 (4)不超概算的单项工程间投资调剂有无原审批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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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七、被审单位主要提供的资料

(一)财务部分

1、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文件;

2、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

3、建设项目概(预)算、修改概(预)算及批复资料;

4、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及资金筹措(含借款)文件;

5、建设项目各种内部控制制度;

6、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7、建设项目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及报表;

8、建设项目会计账簿、凭证;

9、建设项目银行存款对账单;

10、建设项目现金盘点表;

11、建设项目物资盘点表;

12、建设单位月(季)度拨款计划

13、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及大项采购审批单

14、建设单位预付工程款资料

15、其他有关资料 (二)工程部分

1、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

2、房屋拆迁许可证;

3、规划管理部门审定设计方案的批复;

4、建设工程总概算书和单项工程综合概预算书;

5、有关招标、投标文、评标件及中标通知书;

6、工程承包、设备采购、工程监理等合同或协议;

7、工程施工图纸(全套)标准图集(施工图与竣工图);

8、设计变更图纸、设计变更签证单、图纸会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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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措施方案;

10、隐蔽工程记录、吊装工程记录;

11、预算定额和费用定额;

12、有关调整预算定额的文件;

13、施工过程中双方签证资料;

14、地质勘探报告及总平面布置图;

15、工程预(结)算书(加盖送审、编制单位公章、预算员专用章);

16、工程量计算表;

17、主要材料分析表;

18、需找补材料差价的证明材料;

19、建设单位采购(含设备及材料)合同及甲供明细表; 20、工程项目施工竣工结算;

21、勘设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等级、取费证书;

22、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等级、取费证书;

23、监理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等级、取费证书;

24、工程项目批准建设、日常监理及质量验收文件;

25、其他有关资料。

八、审计工作进度及时间安排

根据审计工作程序及工程建设进度安排审计工作进度。总体工作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XXXX年X月X日之前,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和被审计单位的实际需求、将审计要求和工作内容与被审计单位进行确认性沟通、签订业务约定书、商定现场的人员安排和工作时间、初步制订现场工作计划、收集初始阶段所需的审计资料、对内控制度进行初步评价、进行项目初审、初步提出工程管理与财务核算的意见和建议。第二阶段:根据约定的时间和工程进度,对已完成的单项工程结算进行造价审核,财务审核按项目具体情况安排进度。提出阶段性工程结算审核报告。第三阶段:在工程竣工投产后,进行工程决算和财务决算审核,出具审核报告。在财务决算审核前对被审计单位的决算编制提供指导。第三阶段是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收尾阶段,对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在该阶段解决落实。最终的意见和评价应与被审计单位进行充分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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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个审计阶段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提出管理建议,并向被审计单位提供必要的指导。

九、审计依据

1、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建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财协字[1999]103号);

2、《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

3、《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4、《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

5、《建筑法》等基建管理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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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财务审计范文第5篇

一、工程审计现状

随着我国对建筑行业规范的完善,政府对于管理的重视程度也不断加深。而工程审计具有很强的技术性,经济性,政策性和阶段性,由于涉及经济单位多,其审计难度大,周期长。

目前开展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大多是以工程决算以后的工程造价审计为主,对建设过程中已经造成的损失浪费,只能是“秋后算账”。对建设过程中的隐蔽工程后期只有一纸资料,没有任何更加直观的影像资料,给后期的审计工作带来不便。

二、工程结算审计的方法

(一)、制定审计方案

审计实施方案包括如下内容:被审单位名称、审计范围和方式,审计的依据、内容和实施时间等。该审计实施方案经审计部门有关业务负责人审定批准后实施。

(二)、要求被审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合同或施工协议书; 2.工程施工图纸;

3.设计变更图纸、设计变更单; 4.施工组织设计; 5.隐蔽工程记录;

6.施工过程中双方签证资料; 7.地质勘探报告;

8.工程预决(结)算书(加盖送审、编制单位公章、预算员专用章); 9.招、投标文件。

(三)、 熟悉资料

1.对送审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并详细了解。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有两种形式,即总价固定合同和可调整价合同,总价固定合同的合同价中对难免发生的设计变更,地质条件变化,自然灾害,物价波动,重大政策变化等因素已作了适当的预计,留有一定数额作后备,作为不可预见费,风险包干费,在招标文件中已详细列项,充分预计,因而合同价一般偏高。调整合同价形式,在合同条件内明确规定应调整的内容,范围,依据和方法,较为灵活。

2.熟悉竣工图纸。竣工图是审计工程量的重要依据,必须全面熟悉了解,核对所有图纸,清点无误后依次识读。

3.了解结算包括的范围。根据合同及结算编制说明,了解结算包括的工程内容。

(四)、审计重点及方法

1、审查签证手续是否齐全。审查签证单是否有业主驻工地代表、承包商、监理工程师的签字盖章。签证在签字过程中模仿笔迹、变相复印、其他人代笔等多种形式。审查签证有无双方单位盖章,印章是否伪造,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等是审核的重要内容。

2、审查工程量的是否相符。要审核工程量时,特别注意是对于工程量的签证,审核时到现场逐项丈量、计算,逐笔核实。

3、审查设备价格、质材的检查。在对设备或材料进行审计时应注意合同价格的合理性,材料与质量是否与合同约定相一致,对工程所需的设备,要看采购合同清单,如果属于业主直接采购的设备,要注意设备采购的运杂费、保管费的支付情况,应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包括安装费、调试费及附件、配件等。

4、审查定额套用的标准。审查是否与合同相适应的结算价格,定额单价确定了定额子项工程的单位价值。套用定额分为直接套用与换算套用。对直接套用的审计,通过对实际套用定额价格与定额规定的价格是否相符加以对比进行审查,着重应对主要材料、主要机械、人工等价格进行审计,审查套用定额有无就高不就低或多套定额的问题。对换算套用除完成对直接套用的审查工作外,还要审查对应该换算的材料是否按规定进行换算及换算方法是否合理、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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