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监管范文

2024-04-21

银行监管范文第1篇

关键词:银行监管;中美银行差异;对策建议

一、文献综述

中国现代意义上的银行业的发展相较于西方发达国家起步较晚,美国及西欧的一些资本主义国家的银行从英国的工业革命开始以来已经走过了一百多年的历程,并在这个过程中不断探索银行业的发展方向、完善银行业的监管。因此西方发达国家的银行运行和监管体系相较于我国都更为成熟一些。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按照西方国家银行运行模板基本上只用了几十年的时间就构架了银行业的运行体系。但由于我国的基本国情与西方发达国家很不相同,所以我国的银行业也有很多自身特点,但是在银行监管这一领域,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仍然有许多地方值得我们借鉴。通过将我国的银行监管政策、方法与国际上发达国家的进行比较,可以更好的帮助我们弥补差距,对我国的银行监管具有相当积极的启示意义。

二、中国与美国银行业的差异比较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美国纽约从英国伦敦手中夺过世界金融中心手杖,并通过布雷顿森林体系以及一系列的金融改革法案逐步巩固确定了它金融霸权。此后,美国的金融体系一直以世界标杆的地位呈现在世人面前。可以说,美国的金融体系就是西方发达国家金融体系的代表,因此这里也主要将我国的银行监管与美国进行比较研究。

首先,美国是资本主义国家,强调市场经济,奉行“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所以美国所有的银行都是私营的,甚至连美国金融体系的核心——美联储也带有私营性质。

与美国相反,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对经济、金融的干预力度较大,其中表现最为突出直接的就是中国除民生银行外几乎所有的银行都为政府控股,其监管者也悉数为政府机构。从世界范围来看,中国银行政府拥有程度最高,达到了99.45%,世界平均水平仅为29.1%,而美國则为0。[4]

一般来说,银行政府拥有程度越高,则意味着政府对银行的直接监管就会更加容易,因为政府可以通过银行的人事任命直接严格控制银行,但长此以往难免会形成路径依赖,造成来自市场和银行内部的监管减弱,导致监管政策上的单一和缺少灵活性。

三、中国和美国银行监管政策的比较

虽然二十世纪以来,两次金融危机都发生在被公认为金融监管最为完善的美国,但这并不代表美国的美国的金融监管政策就是完全失败、不可取的,反而恰恰因为美国是这些金融危机的直接发源地,其对金融监管尤其是银行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往往有着更为直接的体验,因此其监管模式和政策具有相当大的参考意义。

(一)监管路径的比较

在2008年次贷危机以后,美国意识到了其银行监管中存在的漏洞,因此进行了大刀阔斧的金融体制改革。

在改革以前,美国的银行监管路径是双线多头形式,即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相关机构都可以对银行进行监管。在联邦层级上,由财政部下设的货币监管总署对“国法银行”(依照联邦法律注册的银行)发放执照并实行监管职责;在州政府层级上,由各州设立的银行监管机构对“州法银行”(依照各州法律注册的银行)发放执照并进行监管。货币监管总署和各州设立的监管机构共同组成了美国银行监管路径的“双线”主体。

此外,美联储、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期货交易委员会、证券交易委员会、司法部、国家信用管理局、联邦交易委员会、州保险监管总署等机构也都各自从自己的监管角度依法对银行业进行监管,从而形成了美国银行监管的“多头”。其中,又以美联储和联邦存款保险机构为银行的主要监管方。

在中国,银行监管采用的是单线路径。由于我国实行的并非联邦制度,权力比较集中于中央,所以我国银行业的执照发放统一用的都是国家标准。相应的,对于银行监管来说,其也主要来自于政府。在我国,中央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在这其中起到了主要作用,而保监会和证监会则主要对保险和证券类部门的操作经营行为进行规范。除此之外,我国今年刚成立的存款保险机构也将加入银行监管的行列,但由于其起步时间较晚,短时间内可能效果不会太明显。因此相较于美国,我国的监管体系较为简单的多,这也受到我国的社会主义体制和基本国情的影响。

(二)监管模式的比较

1999年,美国通过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后,金融控股公司可以通过设立子公司来进行各种金融业务,如:证券承销、保险承销、设立投资银行等等。但其本身并不参与这些业务,而是主要申请营业执照,对公司集团进行行政管理等。针对这些金融控股公司的伞型结构,美联储被赋予“伞形监管者”的地位,与财政部一道审批金融控股公司的业务。在这个框架中,原有的监管模式仍被保留,即金融控股公司的关于银行的子公司仍由银行监管者监管、经营保险的子公司仍由州保险监管机构监管、证券公司还是由证券交易委员会监管。

比较来看,我国的银行主要都为国有银行,监管模式与美国既有差别,又有相同点。自从我国银行分业经营以来,我国一直实行的也是分业监管模式,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分别对银行业务、保险业务、证券业务进行监管。但是美国金融控股公司可以通过设立子公司来到达混业经营的目的,而中国银行目前则无法进行类似的操作。

(三)评价

美国相较于世界上其他国家较早地建立起了比较完整、手段先进、机构复杂的银行管理体系,具有法制化、透明化、规范化等优点。美国的各个银行监管机构各司其职,分工明确,能够比较全面及时地发现银行管理中的漏洞和问题;同时这些机构之间相互合作,但又彼此独立,彼此制衡,能够很好的防范权力滥用,进而提高监管的效率,这一点对于我国以政府监管国有商业银行为主的银行监管体系来说,尤其值得学习。

但同时由于美国的银行监管机构纷繁复杂,也不可避免的导致监管重复、交叉监管、监管漏洞的发生,为一些金融机构通过金融产品的创新而规避监管创造了条件,2008年的次贷危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此外监管机构彼此独立、制衡也会导致工作上的相互协调难度较高,也会造成一定的资源浪费。

与美国正好相反,中国的银行监管体系就较为简单的多了,各监管部门分工也很明确。但是,随着国家对第三产业发展支持力度的加大以及人民币在国际化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国内金融市场蓬勃发展,现有的监管机构和分工已经不能满足我国金融也发展的要求了;此外,我国政府拥有银行程度太高,银行监管机构受政府意志控制程度太大,独立程度较小,市場意见不能很好的反映在银行监管上。

四、美国银行监管体制改革措施

美国针对其银行管理体系在2008年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和弊端,迅速在次年就提出了金融改革方案,并于2009年底在美国国会众议院中获得通过。美国的此次金融体制改革,是继《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以来改革规模最大、最为彻底的一次,对美国的金融发展将产生巨大的影响。下面来分别阐述美国的金融改革中对我国也有启示意义的措施。

(一)调整相关的金融监管机构

首先美国组建了独立的消费者金融保护署和由财政部长、美联储主席、证监会主席、银行监管署主任等为成员的“金融服务监督委员会”。前者将以前多头保障消费者金融利益的机构职能统一起来,避免了消费者利益受到侵害时各机构相互推诿责任的情况。该机构通过保证消费者在接受信贷、投资、支付等服务时能够获得公平公正的待遇,免受合约条款的欺诈,从而提高金融机构的服务水平,切实保障消费者利益不受损害。后者则为国会和一些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政策建议、风险预警等服务,并能够引导不同的金融监管机构加强对话、合作,解决它们之间存在的争议和分歧。

其次美国还通过成立“全国银行监管署”来取代美国货币管理署以及美国储蓄机构管理局,并以此来避免多头监管时出现交叉监管问题。其被赋予必要的权力负责对所有存款机构实施审慎监管,如可以要求被监管者定期或不定期旅行报告义务、实行监督检查权等等。

(二)弥补监管漏洞

次贷危机后,美国要求所有存款保险机构参保成员都成为银行控股公司,受到美联储的并表监管,并且接受《银行控股公司法》对非银行业务的限制。同时美国还对商业公司以及商业银行之间的人事安排、信息交流和一些经营业务做出限制,避免商业公司对银行决策造成过大影响,从而规避两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和风险传递。这样做不但能够避免出现存款保险机构的补贴流向非银行机构,而且有利于银行内部的利益冲突和监管问题。

(三)加强国际合作

美国改革方案呼吁世界各国增强对信贷衍生产品和其它产外衍生交易产品的监管,特别是通过特别是遵从G20峰会的承诺,通过中央清算对手的运用来改进这一监管,并通过国际协调与合作促进这些目标的实现。改革方案还建议建立国际监管联盟,加强对国际性金融机构的国际监管合作。

美国还希望通过完成金融稳定委员会的重组使其新职能制度化,从而更好地履行其职责。此外美国还建议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提高金融机构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标准,建议国际清算银行和金融稳定委员会等机构一起开发宏观审慎工具。

五、美国银行监管政策对我国的启示

(一)完善银行监管机构

从与美国的银行监管体系的对比以及美国次贷危机后采取的金融监管改革措施中可以看出,银行监管机构过多,过于纷繁复杂对于降低银行的经营风险来说也并非是一件好事。但是和美国不同,其是银行监管体系中监管机构过多,而我国则过少。此外,我国银行监管体系中市场因素不多,灵活性较差,仍然有进一步的发展空间。

笔者认为,我国应当增设相应的银行监管机构,今年成立的存款保险机构就是一个很好的开端。存款保险机构不但能够将国家对银行的隐性担保显性化,而且其也能作为银行监管的一方,进一步加强对银行经营风险的监管,使其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增强消费者对金融市场稳定的信心。鉴于我国银行监管方主要是政府,没有引进市场的力量,所以存款保险机构可以考虑引进民间资本。这样做的好处就是,使得存款保险机构具有一定的私营性质和盈利性质,其若想要经营的好,有利可图则必会加强对参保银行的全面监管,从而提高监管效率。此外市场能够较银行更先感知到系统风险,所以如果在银行监管中引进市场因素,则对银行经营风险的事先监管将有极大的帮助。

另一方面,我国银行监管机构独立较差,是指它独立于政府的能力较差,虽然都是政府机构,但其之间的合作却并不顺畅。笔者认为我国可以考虑建立一个由保监会、证监会、银监会等等金融机构都参与的合作性委员会,为各个机构管理分歧、争议提供平台,加强各监管机构间的合作,为中央银行、财政部、银监会等金融机构提供决策建议和风险预警。

(二)加强对金融创新和混业经营的监管

美国2008年次贷危机引发的主要原因就是金融过度创新,而对金融创新产品,各监管机构在早期都很难认定其责任归属,这就会为以后的金融市场的混乱埋下伏笔。

我国目前互联网金融崛起,一些互联网银行以及一些金融公司的产品都带有吸收存款的性质,例如e租宝(前段时间因经营问题被查处)、支付宝等等。面对互联网金融的爆发式增长,银行也开始逐渐蠢蠢欲动。一方面,由于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使得中小银行得以在平等的地位上与大型银行竞争,同时存款保险制度的实行也为民营银行的进入铺平了道路,未来的银行业原有业务的经营必然是更加残酷激烈;另一方面,互联金融等创新金融产品拓宽了消费者投资渠道,从而减少了银行存款的来源,这一点也使银行业不得不整体做出改变,加入到金融产品的创新的道路上来。

这样来看混业经营(虽然未必是保险业务和证券业务)是未来银行发展的一大方向之一,这时银行监管机构如何应对?笔者认为可以成立一个新的,专门管理金融创新产品监管机构,这种方法比较简单,目标明确,但由于金融创新产品类别的复杂性使得其对监管机构的综合监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外其也可能导致监管交叉,重复监管的问题;或者加强原有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形成类似于美国的伞形监管模式,各自对自己领域内的金融创新产品和混业经营进行监管,但这也有可能导致监管漏洞的产生。但如果建立如上文所述的由监管各方都参与的合作新金融监管委员会,则可以加强各机构之间的交流,协调各机构之间的合作,进而规避漏洞的产生。

(三)加强银行监管的国际合作

不久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主总裁拉加德宣布,人民币将在2016年的10月1号为SDR一揽子货币的成员之一,其份额超过日元和英镑,占比达到10.19%。这是人民币国际化的一重大标志性事件。随着人民币国际化,其影响力在世界范围内也将大大提升。但是同时,如果中国发生金融危机,其影响力也将会通过人民币迅速传导到世界各国。这也是为什么美国的金融危机总能影响世界经济而一些非世界货币的国家经济动荡却对世界经济并无直接太大影响的原因之一。

此外,两次金融危机告诉我们,一旦其发生任何一个国家都不能避免其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因此加强银行监管的国际合作,协调各国监管的政策的一致性和协调性就显得十分重要了,尤其对于我国监管者来说,人民币已经走向国际化,监管者也应该相应地要以国际化的视角来看待银行监管。

虽然我国已经采用了巴塞尔协议的大部分建议、也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金融稳定委员会的成员,但我国在于国际机构的协作方面做得仍然不够。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首先应当借鉴参考发达国家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我国金融市场的法制化、规范化,以便增强国际机构对我国金融和银行业的认同,方便日后国际合作上的协调与衔接。其次,我国应该完善风险分析和监管体系,例如建立起银行信用评级制度和监管指标体系等。最后,国内银行监管部门对国内银行资产流动性、盈利水平、资产质量及经营管理能力应当进行严格考察,以此加强银行自身的风险管控、约束和消化能力。(作者单位:安徽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1] 陈静、曹家和.美国银行监管体制改革对我国的启示[J].经济问题探索,2010(09)。

[2] 李涛.商业银行监管的国际比较:模式及影响[J].经济研究,2003(12)

[3] 陈志.银行监管、货币政策与监管改革路径[J].金融研究,2007(01)

[4] 李涛.商业银行监管的国际比较:模式及影响[J].经济研究,2003(12)

银行监管范文第2篇

第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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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业银行会计的性质是( )

A.国家管理金融的机关B.金融法人(企业)

C.为政府政策服务的金融机构D.以上都不对

参考答案:B 您的答案:B

2、银行会计对象是( )

A.银行的资金运动B.银行的资产、负债

C.银行的所有者权益D.银行的收入费用利润

参考答案:A 您的答案:A

3、银行会计的核算基础是( )

A.收付实现制B.永续盘存制

C.实地盘存制D.权责发生制

参考答案:D 您的答案:D

4、( )是指这项支出是为了取得几个会计年度内的收益而发生的支出,支出的收益与几

个会计年度相关,它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

A.收益性支出B.资本性支出

C.直接支出D.间接支出

参考答案:B 您的答案:B

5、短期贷款是( )类科目。

A.资产B.负债

C.所有者权益D.损益

参考答案:A 您的答案:A

6、在银行会计工作中,对表外科目所涉及的会计事项,用( )进行记录。A.复式记帐法B.借贷记帐法C.单式记帐法D.没有统一规定

参考答案:C 您的答案:C

7、我国商业银行系统采用( )记帐法。A.单式B.借贷C.收付D.增减

参考答案:B 您的答案:B

8、银行广泛采用由单位或客户填写的( )来代替记帐凭证。A.原始凭证B.单式凭证C.复式凭证D.基本凭证

参考答案:A 您的答案:A

9、凡是一笔经济业务所涉及的科目,分别填制在几张凭证上,一张凭证只做一个科目的

记帐依据,这种记帐凭证叫( )A.原始凭证B.复式凭证C.单式凭证D.专用凭证

参考答案:C 您的答案:C

10、( )是核对分户账余额与总帐余额,是否相符的工具。A.余额表B.登记簿

C.科目日结单D.日计表

参考答案:A 您的答案:A

11、( )存款帐户是存款人办理日常转帐结算和现金收付的帐户。A.基本B.一般C.临时D.专用

参考答案:A 您的答案:A

12、单位定期存款的利息在计算时贷记( )帐户。

A.利息支出B.活期存款C.现金D.其他应付款

参考答案:B 您的答案:B

13、发放期限为1年的信用贷款则借记( )科目。A.短期贷款B.中长期贷款C.抵押贷款D.逾期贷款

参考答案:B 您的答案:B

14、当贴现银行收到付款人开户行划回票款时借记( )A.辖内上存款项B.贴现

C.活期存款 ---贴现申请人D.逾期贷款---贴现申请人

参考答案:A 您的答案:A

15、银行汇票在承兑时按面额的0.5‰收取手续费 ,贷记( )A.手续费收入B.利息收入C.金融企业往来收入D.其他营业收入

参考答案:A 您的答案:A

16、信用卡申请人在发卡行开有基本存款帐户,发放信用卡时贷记( )A.活期存款B.信用卡备用金存款C.手续费收入D.存放中央银行准备金E.以上均可

参考答案:B, C 您的答案:B, C

17、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 )A.流动性B.安全性C.效益性D.固定性E.以上全对

参考答案:A, B, C 您的答案:A, B, C

18、银行会计与国民经济其他部门的行业会计相比较特点有( )A.银行会计核算同银行各项业务的处理紧密联系在一起B.银行会计 具有显著的社会性和宏观性C.银行会计联系面广、影响大、政策性强

D.银行会计核算具有严密的内部监督机制和管理控制制度E.以上特点均对

参考答案:A, B, C, D, E 您的答案:A, B, C, D, E

19、( )要计付利息。A.国家预算拨付的存款B.机关单位的营业收入存款

C.部队、学校的附属机构实行独立核算和有业务收入的D.各单位存入的党费、工会经费E.以上情况均要计付利息

参考答案:B, C, D 您的答案:B, C, D

20、银行汇票结清时,申请人未在出票行开户,且有余款则贷记( )A.汇出汇款B.辖内上存款项C.其他应付款D.活期存款E.以上均可

银行监管范文第3篇

第一条 为加强对村镇银行银行保函业务管理,规范业务操作,防范业务风险,促进村镇银行保函业务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贷款通则》、《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银行保函,是指村镇银行应客户申请,向受益人出具的、同意申请人在招投标、履行合同、预付款或其它约定义务未能履行时,由银行代为履行的一种书面承诺。

第二章 银行保函分类及基本规定

第三条 银行保函分为融资类保函和非融资类保函。 融资类保函包括:借款保函、授信额度保函、有价证券保付保函、融资租赁保函、延期付款保函等。

非融资类保函包括:投标保函、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关税保函、即期付款保函、经营租赁保函等。

第四条 保函业务的审批程序及权限遵照授信业务的审批程序和权限办理。

第五条 银行保函申请人申请出具银行保函必须以真实的交易或工程建设项目为依据。

第六条 银行保函申请人出具保函时须一次性按照银行保函金额的0.1‰交存手续费,最低100元,并根据保函期限一次 1

性收取担保费,年费率不低于2‰。

第三章 申请、调查与审批

第七条 申请办理银行保函业务的客户应当是依法注册成立企事业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同时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在村镇银行开立人民币结算账户;

(二)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行保函项下义务的能力;

(三)有真实的工程建设项目或其它交易行为;

(四)能提供银行要求的保证金,对保函金额扣除保证金后的差额部分能提供有效的反担保。

银行保函业务的反担保条件遵照授信担保的相关要求执行,申请人需存入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保证金最低比例原则上为20%,以定期存单质押的可以不交存保证金。

第八条 申请人申请办理银行保函业务时,须填写《出具银行保函申请书》,同时向经办行提供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一)申请人的书面申请,包括企业经营情况、保函项下交易或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保函期限、保函金额、保函用途等;

(二)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公司章程复印件、验资报告复印件、贷款卡复印件;

(三)审计过的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交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四)银行保函项下交易合同或建设项目的招投标书等相关 2

文件;

(五)申请人出具的同意办理银行保函业务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

(六)银行认可的银行保函样本;

(七)村镇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九条 受理行收到申请人的《出具银行保函申请》和其它相关资料后,对资料进行初审,重点应审查以下事项:

(一)申请人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要求;

(二)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完整、齐全;

(三)《出具银行保函申请书》的填写是否完整;

(四)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贷款卡是否年审合格;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是否有效;交易合同的交易背景是否真实、可行;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是否规定须投标企业提供《银行保函》;

(五)其它须审查的事项。

第十条 各经办行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后,同意受理的,则按照授信业务流程进行调查,不同意办理的,则将资料退还申请人,并作好解释工作。

第十一条 各经办行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后,应按照信贷业务流程对申请人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撰写调查报告,详细写明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对银行保函项下交易或建设项目的履约能力进行分析,在银行保函业务审批书上填写审批意见,按授信业务流程进行审批。

第四章 出具银行保函

第十二条 审批通过后,经办行与申请人签署《开立银行保 3

函协议书》,并办理公证、担保等审批所要求的手续。

第十三条 申请人按审批要求的比例存入保证金,交存手续费及担保费。

第十四条 手续办理完毕后,经办行为申请人出具《银行保函》一式三份,申请人留存一份,经办行留存一份,另一份用作登记表外科目。

经办行为企业出具《银行保函》后,应于当日登记《银行保函台账》。

第五章 银行保函的修改

第十五条 受理修改申请。银行保函申请人申请修改银行保函相关内容时,需提交《修改银行保函申请书》,同时提交银行保函受益人要求或同意变更保函内容的书面文件。

第十六条 经办行接到申请人的申请后,应对申请修改事项进行调查落实,形成调查报告,经办行应按审批流程重新进行审批。

第十七条 修改银行保函的申请审批通过后,经办行根据修改情况、审批意见等,对《出具银行保函协议书》、担保合同、保证金情况进行变更或重新办理,并要求申请人交纳手续费、工本费和担保费等。

对于修改内容不涉及增大保证责任或延长保证期间的,申请人只交纳工本费及手续费,不再交纳担保费。

对于修改内容属于增大保证责任或延长保证期间的,申请人应重新按修改后的保函金额及期限交纳担保费。

第十八条 审批通过后,申请人按要求交纳相应的费用,经 4

办行为申请人出具《银行保函修改函》,作为原保函有效的组成部分。

经办行出具《银行保函修改函》后,登记保函台账。

第六章 银行保函出具后的管理

第十九条 银行保函出具以后,经办行应严格按照信贷业务贷后管理的要求对保函申请企业进行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保函被保证事项的进展情况;

(二)被保证人生产、经营、管理、主要财务指标是否正常;

(三)被保证人在银行存贷款的变化情况;

(四)扣除保证金后的担保情况是否产生不利于我行的因素;

(五)保证金账户情况。

第二十条 经办行出具保函后,应及时登记台账,并严格按照信贷业务档案管理要求管理银行保函档案。

第七章 银行保函的履行

第二十一条 银行保函有效期内,受益人要求经办行履行银行保函项下的义务时,经办行应详细审核要求履行义务的条款是否在银行保函承诺的事项之内,并及时与银行保函申请人联系,落实具体情况,如申请人不能提出足够的抗辩理由且经办行也无抗辩理由的,经办行应填写《银行保函履约审批书》,按审批权限与程序报批,报批通过后,履行义务。

第二十二条 经办行因履行义务而发生的资金垫付,应按逾 5

期贷款处理。

第二十三条 经办行履行银行保函义务后,应根据《出具银行保函协议书》和担保合同的约定,向银行保函申请人、担保合同的出质人、抵押人或第三方保证人主张债权。

第八章 银行保函的失效

第二十四条 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届满、保证义务履行完毕或申请人与受益人要求终止银行保函效力时,银行保函自动失效。

根据银行保函失效的不同形式,经办行应作相应的业务处理:

(一)保函有效期届满后第一个有效工作日内,受理行应制作《银行保函失效通知书》,一式三份,二份信贷部门留存,销记台账,一份交会计部门销记表外科目。

(二)如银行保函没有明显的截止日期,而是以某一事件的发生(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有效期届满的条件:

1、经办行应要求银行保函申请人向受益人追回银行保函。

2、如受益人不能退回银行保函,应由受益人出具银行保函失效的书面文件。

3、如不能收到退回的银行保函或受益人出具的银行保函失效的文件,经办行可要求银行保函申请人提供该事件已发生的证明文件。

满足上述条件的,经办行均需制作《银行保函失效通知书》,一式三份,二份留存,一份用作销记表外科目。

(三)如经办行已履行银行保函项下的义务,应根据原始凭证填制会计凭证销记表外科目。

如受益人要求终止银行保函的效力,经办行应制作《银行保函失效通知书》,一式三份,二份留存,一份用作销记表外科目。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村镇银行管理部制定并解释。 第二十六条

银行监管范文第4篇

提高银行监管有效性是银行监管当局的使命,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颁布的《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是银行监管的国际准绳。中国银监会自成立以来,不断吸收、借鉴国际先进监管理念,基本形成了具有国际视野的监管体系框架,但在有效性方面我国银行的监管与国际标准相比仍存在一定距离。监管当局在努力改进外部环境,营造有效监管良好氛围的同时,练好内功更不能松懈,全面质量管理为监管当局提供了改进工作的思路、方式和方法。

全面质量管理起源于美国,是以组织全员参与为基础的质量管理形式,由全面质量控制等逐步演化形成,代表了质量管理发展的最新阶段。全面质量管理的内涵一般简称“四全管理”。一是全面的质量管理。这是整个组织和部门的重心。二是全过程的管理。以顾客满意为出发点,对全过程都进行质量管理。三是全员参与的管理。要求组织内所有部门、成员都参与质量管理活动。四是全面的管理方法。全面运用现代管理的各种方法和工具,围绕质量的提高进行质量管理。

在我国,改革开放之初国有企业便开始引进全面质量管理,但直到20世纪90年代后,全面质量管理才得到企业的普遍运用。目前,有些银行已经开始运用全面质量管理,如招商银行通过ISO9001服务质量体系认证,建设银行引进美国银行“六西格玛”管理方法推动零售网点转型,提升客户服务满意度等,我国的税务、审计等政府部门和医院、学校等事业单位也开始采用全面质量管理。

当前影响我国银行监管有效性的主要因素

影响银行监管有效性的因素由内、外部因素组成。良好的外部环境是有效银行监管的前提条件,包括稳健和可持续的宏观经济政策、发达的公共政策基础设施、有效的市场约束、高效解决银行问题的程序和提供适当系统性保护(或公共安全网)的机制等。尽管这些前提条件远非监管当局所能左右,但这些方面的缺陷却会削弱监管部门监管的有效实施。从内部因素看,因受人员素质、组织流程、技术手段、信息集成等方面制约,我国银行监管有效性明显不足。

人员因素:与专业化的监管要求相差甚远。银监会成立之初就提出与国际接轨的风险监管理念,但实践中广大基层监管机构仍以机构审批和合规性监管为主,偏重于运动式、整顿式、事后处置式监管。究其原因,最主要因素就是人员意识不到位,素质跟不上。监管人员对监管理念认识不充分,人员业务技能单一,日常监管中对风险的识别、判断不够,加之监管人员培训不足,不能完全掌握和执行全面风险监管的理念和监管方法。

流程因素:监管流程改造滞后于银行改革步伐。近年来,大型银行正按照“流程银行”模型进行改革,但监管部门的相应变革相对滞后。目前,除个别省按照功能监管进行部门设置试点外,大部分银监局仍然是按照监管对象设置监管部门。一个监管单元对应一家银行机构的所有部门和业务,其优点是便于掌握监管对象的整体情况。但局限性也很明显:专业分工不细,不利于提高监管水平;部门监管与“流程银行”建设背离,导致监管部门对银行机构非现场监管出现较大偏差。

工具因素:手段和方法的运用尚不够全面有效。与国际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银行监管手段和方法尤其是持续银行监管手段还存在一定差距:现场检查尚未实现制度化,缺乏计划性、连续性,现场检查的效率和科技含量不高,独立性和权威性不够;非现场监管深度不够,监测的预警性和可靠性还有待加强;监管合力不强,缺乏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联动监管机制不完善。

全面质量管理理念在有效银行监管中的适用性

影响我国银行监管有效性的外部因素是监管当局难以左右的,但内部因素则可通过监管当局自身改革和发展予以化解。全面质量管理以其先进的理念和“四全”的优势,能够为提高银行监管当局有效性发挥重要作用。

培养和发动全员参与,解决银行监管的人员制约因素。全员参与是TQM的基础。全体工作人员(包括领导人员)的自觉参与是提升监管有效性的基础和根本所在。同时实施科学、系统的人力资源培养战略,有效提升人员综合素质,保障监管目标的有效落实。

实行全过程控制,解决银行监管的流程和工具制约因素。银行监管流程是由了解银行机构情况、评估风险、事先策划监管工作、确定检查内容、现场检查及CAMEL评级、持续的非现场监管等相互衔接的监管步骤组成,清晰的业务流程可以准确界定各岗位职责,规范业务操作,提高银行监管效率。借鉴全面质量管理理论、程序和方法,使银行监管全过程都处于受控制状态,以达到保证和提高监管有效性的目的。

采取戴明循环,解决银行监管的可持续发展问题。戴明循环是把质量管理过程划分为P(Plan,计划),D(Do,实施),C(Check,检查),A(Action,处理)4个阶段,循环推进。全面质量管理强调有组织、有计划、持续地进行质量改进,不断满足变化的市场和客户的需求,是一个动态管理过程。风险为本的监管本身就是一个持续监管的循环过程。监管工作只有不断吸收国际先进理念和方法,与时俱进,才能适应银行业层出不穷的金融创新,推动银行监管有效性的螺旋上升。

我国银行监管初步具有实行全面质量管理的条件。全面质量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主要包括质量教育、标准化、计量工作、质量信息和质量责任制等,目前我国银行监管当局已初步具备。一是随着“四四六”监管理念(即第一个“四”就是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实现四个目标,即保护广大存款人和消费者的利益,增进市场信心,增进公众对现代金融的了解,努力减少犯罪。第二个“四”是监管法人、监管风险、监管内控和提高透明度的新监管理念。“六”是指六条监管标准。)的不断深入,监管部门从基层人员到各级领导都逐步树立起了有效监管的意识。二是出台了大量的操作规程和实施办法,为规范操作提供了统一的标准和准绳。三是初步建立履职考核办法,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提供了组织保证、制度保证和责任追究。四是信息化建设及计算机在监管过程中的普遍运用,增强了信息共享与交流,符合TQM中用量化指标分析、判断的要求。

运用全面质量管理提升银行监管有效性的设想

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就是要以质量为中心,把提高监管有效性作为永恒的使命和目标。其核心思想是:以顾客为焦点,把被监管机构和金融消费者作为顾客对待,有效地、高质地提供监管服务,努力提高银行竞争力,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全员参与为基础,监管当局内所有部门、所有成员都要参与监管质量管理活动,通过质量教育、质量改进和评价小组活动高质量地完成工作,实现监管目标,提高监管效能;以全程控制为保障,强调监管流程控制和系统控制,推动监管工作流程化、规范化,保证监管服务的优质高效;以持续改进为基本方法,实施戴明循环,持续提高监管质量,不断提升银行机构和金融消费者对监管当局的满意度。

主要步骤

准备阶段。一是高层人员的领导和支持。在银行监管系统实施全面质量管理,首先要有来自于高层人员的领导与支持。银监会高层人员要充当带头人的角色,必须直接且积极地投入,努力构建一个鼓励变革、创新,为提高监管效率而持续改进质量的组织环境。二是树立全员监管质量管理意识。自上而下大力宣传、发动,将银监会提出的“四四六”监管理念、监管目标和良好监管标准融入监管文化,推动全体员工牢固树立监管质量控制意识。三是建立明确的权责制。监管当局不同部门和层次的人员都要有明确的质量责任、任务和权限,让每一个岗位都成为提升监管效能的助推器。高层质量管理侧重于质量决策,致力于提升监管效能的方针、目标、政策和计划,并统一协调各部门各环节的监管活动;中层质量管理则侧重于实施高层的质量决策,找出本部门的关键或必须解决的事项,更好地履行各自的监管职能;基层质量管理侧重于要求员工严格地按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进行监管操作。

变革阶段。主要是进行全过程控制,构造多维质量控制体系,抓住影响监管有效性的几个关键环节。

一是树立质量标杆,实施标准化监管。标准化是全面质量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有效银行监管的影响不能低估。在监管当局实施全方面标准化,能够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要出台《监管手册》,检查明确市场准入、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行政处罚等各个环节的监管标准和操作程序。以监管新理念为引领,以监管新技术为支撑,以监管新流程为规范,实现监管专业化水平的有效提升。

二是改进组织架构,推进功能监管。鉴于当前全面转为功能监管组织架构尚不具备条件,可在现有架构的基础上做适当调整,根据监管目标灵活地设立战略业务单元(SBU),使战略业务单元与原有的机构监管架构共同形成矩阵式组织架构,横向与纵向共同发挥合力。战略业务单元的设置围绕对监管有效性影响较大的领域,适应了商业银行“流程银行”改造新形势,改变了过去单一式组织架构,增强监管工作效能。

三是优化资源配置,深化风险监管。风险监管要求“高风险、多监管,低风险、少监管”。工作中加强对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测信息的综合分析和运用;进一步完善CAMELS和ROCA评价体系,持续对被监管机构法人和分支机构实施风险评估;建立金融风险预警系统,综合运用宏观和微观数据信息以及风险评价结果,及早预警单个机构风险和系统性风险。根据风险评估和评价结果,按照风险大小配置人、财、物监管资源,采取不同的监管手段和措施。同时开发计算机系统,确保监管工具和手段的运用上保持连续性、系统性,防止监管当局的工作疏漏。

四是建立质量评价体系,形成良性监管。量化监管工作评价体系,借助被监管对象纠错率、问题处罚率、损失挽回率、重大问题报告处置率等指标,评价履职充分性;立足监管对象进步度和社会满意度,考察监管措施的成效;从监管人力投入、工效率和费用率三个方面,综合考评监管成本效益比。参照量化指标,结合定性分析,建立科学的考评和激励约束机制。定期对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提出具体整改意见,促进监管水平提高。

持续改进阶段。一是建立银行监管有效性的跟踪评价机制。监管质量管理委员会要按照《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对银行监管的有效性进行持续评估,对提高银行监管有效性的实施效果进行跟踪监督评价。建立相应机制保证“银行监管有效性”自我评估工作的连续性和一致性。二是建立监管质量改进体系。监管质量改进小组的目标是超越现状,实施戴明循环,持续改进质量。可借鉴美国施恩教授提出的“职业锚”理论,将具有较强参与、创新和管理愿望的人员吸收到监管质量改进小组中。针对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多种手段,寻求突破,解决问题,并及时总结经验,把改进成果纳入新的标准,实行标准化管理,使监管工作质量稳定地控制在新的水平。

(作者单位:中国银监会徐州监管分局)

银行监管范文第5篇

摘要:本文详细讨论了金融创新对银行监管提出的挑战,并在分析因金融创新而导致的世界性的金融监管的一般趋势之后,对我国现阶段金融监管的实践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金融创新;银行监管;挑战;应对

一、金融创新对银行监管实践提出的挑战

金融创新行为的动机简单地看是由于盈利动机的驱使,但是从深层次看却是银行监管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滞后,以至于阻碍了银行机构向更高的阶段进一步发展。环境的变化使得银行机构传统的经营方式不再有利可图,他们过去向客户提供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越来越难以出售,而传统的金融工具也已不能大量的吸收资金,因而为了继续存在下去,他们不得不寻求创新;另一方面,各银行机构面临的严格管理使得规避管理法规的过程变得有利可图,某一个机构避开管制后提供的服务往往给它带来丰厚的利润和市场占有,因而严格的监管本身就成为刺激银行业创新的一个重要的因素。

所以金融创新更多地应该从金融机构和金融监管当局之间的博弈来理解。银行为了逃避监管,开拓市场而进行的金融创新活动与监管活动之间是一个不断向前推进的动态博弈的过程,即监管——创新——再监管——再创新。但是至今的实践表明,银行监管活动落后于金融创新的发展,银行监管是一个被动的过程,金融创新给银行监管的实践提出了很大的挑战。

1. 金融创新使银行监管目标的权衡更加困难。银行监管的目标有两个,一个是安全目标,一个是效率目标。就经济与金融的长期发展来看,银行体系的安全和效率相比是更具根本性的问题。但是在一定的阶段,银行体系的效率目标却是更加突出。比如70年代末,过度严格的银行监管造成的银行机构效率下降和发展困难使得这一时期的监管更偏重于效率目标。金融创新的最深层的原因就是规避管制,追求发展和效率。但是实证研究已经表明,在银行监管的安全目标和效率目标之间存在着替代效应,金融创新在提高了银行体系的效率的基础上,不可避免地加大了风险。在面临着全球竞争的压力和本国银行体系的安全稳定之间,银行监管如何在这两个目标之间进行协调?

2. 金融创新使得银行监管的客体更加复杂化。金融创新使得银行监管的客体在以下几个方面产生了新的变化。一是金融产品和组织创新模糊了分业经营中各专业金融机构之间的界限,他们之间的业务相互交叉和渗透,业务趋同,银行也逐渐发展成为超大型的综合性金融机构,比如银行业会通过创新绕过各种监管法规的限制向证券保险行业渗透。二是市场的创新使得一国的银行机构在现在条件下不可能置身于金融全球化之外。对外经济联系的加强使得一国的银行通过各种创新活动向国际市场渗透,广泛参与国际金融活动。这样对国内银行在境外的金融活动的监管就变得遥不可即。同时,一国的金融体系也会暴露在国际金融风险之下,这给银行监管提出了新的课题。三是新的业务形式和金融产品的出现,并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如网上银行的兴起。四是银行机构和其他各金融机构之间,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之间,金融市场之间的联系更加密切,这样局部的金融风险很容易转化成全局性的金融风险,造成所谓的传染效应,从而更容易造成整个金融体系的不稳定。

3.金融创新给银行监管主体的改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个问题本质上是一个分业监管还是混合监管的选择问题。毫无疑问,面对着银行业务日益综合化的趋势,原来界限分明的分业监管已经表现出了极大的局限性。

4. 金融创新对传统的监管方式提出了挑战。传统的银行监管一直以来是以外部监管作为最主要的监管方式,强调严格的立法和监督,对金融机构的日常业务行为也作出了很多的外部规定。这种监管方式主要有行政命令式的监管和标准化的监管。行政命令式的监管是以行政命令对银行业的市场准入和业务范围作出了强制性的规定。标准化的监管方式则沿袭了行政命令式监管的原理,将资产划分为不同的风险级别,并对每种类型确定固定的资本要求。这种监管方式明显不适应金融创新下的新要求。它们存在着信息和经验不对称的问题,而且没有考虑银行在金融创新过程中的动态过程,在实际的执行过程当中也容易造成一刀切的问题。

5. 金融创新对传统的监管理念的挑战。金融创新对银行监管的动态回避过程与相对固定的银行监管框架之间是一对矛盾体。金融创新和银行监管之间的博弈总是表现为监管方的被动。危机导向的、事后的、传统的银行监管总是被动追踪金融创新,会使监管效率大大下降,并且造成监管成本的增加。

二、银行监管应对金融创新的一般实践

1.从注重传统银行业务监管向传统业务和创新业务监管并重转变。较之传统银行业务,银行的创新业务在收益更大的同时,风险也更大,且更容易扩散,对金融市场造成的冲击也更加直接和猛烈。因此,只注重传统银行业务的监管已经不能全面客观地反映整个银行业的风险状况。只有并重监管传统业务和创新业务,才能有效防范和化解银行业的整体风险。

2. 从注重外部监管向注重内部和外部监管并重。针对银行监管与金融创新博弈的被动地位,监管理念应该不仅仅从外部力量的介入的角度来考虑有效监管的问题,而且外部监管随着创新和变革的发展,其缺点不断暴露,比如市场敏感度低,不能全面及时反映银行风险,相应的监管措施也滞后于市场发展。我们应该考虑如何从银行内部与监管机构激励相容的角度来使银行主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制度安排。目前最为流行的一个根据激励相容理论建立的监管的方法就是预先承诺方法。银行在预测期初向金融监管当局承诺其资本量水平,为该期内可能发生的损失作准备,而监管当局则根据银行承诺的水平设计惩罚和奖励措施,并不再对银行进行例行的资本充足检查,但是这种方法的实施对监管水平的要求较高。另外,对市场机制的作用受到了日益重视,认为只有保证信息的完备透明,充分发挥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的作用,才能对银行起到正确的激励。

3. 从分业监管向统一监管转变。统一监管体制是指由统一的监管主体对从事银行、保险、证券等不同类型业务的金融机构实施统一监管的一种制度。与此相适应,金融监管也应该打破分业监管的模式向统一监管转变,由统一的监管主体对从事银行、保险和证券的不同类型业务的金融机构实施统一监管。但是在具体的监管主体的改革上,是采用一元化的超级监管机构还是在保持监管主体多元化的前提下,加强各个监管主体之间的协调。二者有利有弊,具体的选择需要对实际情况作出更细致的选择以后才能加以确定。

4. 从一国监管向跨境监管转变。本国银行向海外市场的扩展也是一种金融创新——市场创新。随着经济一体化和金融全球化的发展,银行的海外分支机构越来越多,其业务收益来自海外的比重日益提高;而另一方面,电子银行的发展使得金融监管当局很难判断其交易是在国内还是国外完成的;离岸金融业务的拓展也使得部分金融机构偏离于监管视野之外。因此监管部门应该将一家银行的境内外机构境内外业务进行并表监督。另外,加强不同国家监管当局之间的信息分享和交流,监管的分工和协调,以有效杜绝国际银行监管的真空。

三、对我国银行监管实践的启示

1. 我国的监管目标的选择。竞争的激烈和创新的加强,无疑会提高效率,但是同时也加大了风险。面对着竞争的压力和我国银行业经营效率低,坏帐率高的现实情况下,监管当局如何在安全目标和效率目标之间进行权衡,找出一个最佳的平衡点,是关系到银行监管效率的关键问题。目前我国需要重新认识金融创新对金融发展的重要性,改变对金融创新不论青红皂白一律封杀的做法,对有益于发展并且风险比较容易监管,不会增加太多监管成本的创新,不妨进行鼓励,以提高我国银行的竞争力。也就是说,我们要适当地考虑到效率目标。

2. 我国监管重心的转变。我国一直以来对银行的监管注重的是合规性的监管,重在对市场准入、业务经营范围和行为的监管,其中突出的问题是重市场准入管理、轻持续性监管,重合规性监管、轻风险性监管,对金融创新工具的监管尤为不足。并且这些静态的监管措施明显地落后于市场的发展。为了扭转这些不利局面,我国现阶段银行的监管重心应该改变,利用我国现阶段对监管水平要求不是很高的有利时机,把监管重心放在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落实上,尽快制定和建立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损益等经营管理业绩的综合考核和评价体系。在体系完善和外部监管的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上,按照激励相容的原则设计和加强商业银行的自我约束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追踪世界最新的实践成果,提升我国银行监管的水平。

3. 对我国监管主体的要求。金融监管客体的巨大变化表明我国分业监管的做法应该适应客体的综合化、国际化的变化。适应于国内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合作和交叉,混合监管似乎成了一个趋势,适应于银行业务全球化、国际化的发展,应该加强我国的银行监管机构同国外机关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通过与各国监管当局的定期磋商和交流制度,通报互设机构的经营情况和风险程度,杜绝对银行跨境活动的监管真空。但是应该看到,我国混业经营的规模和全球化的发展程度均比较低,没有对统一监管提出很迫切的要求,尽管银行监管机构缺乏与其他监管当局的协调配合,监管过度和监管不足并存,但是作为一种发展趋势,我们应该在现阶段做好分业监管的同时,不断提高监管的专业化水平,并在这个基础上加强合作,为未来的统一监管打好基础。

4. 改善监管环境。加快与监管有关的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加快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充分发挥外部市场竞争和约束的作用,所以应该加强信息披露,强化对银行的市场约束力。

参考文献:

1.何德旭,金融监管.世界趋势与中国的选择.管理世界,2003,(9).

2.刘宇飞.国际金融监管的新发展.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

3.夏大慰,史东辉等.政府规制:理论、经验与中国的改革.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

作者单位:宋村杰,南京大学商学院;张金兰,南京炮兵学院。

收稿日期:200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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