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雾霾措施范文

2023-04-27

治理雾霾措施范文第1篇

2、煤烟浓度已降至较低水平。取而代之的是氮氧化物和O3。从1980年代开始,伦敦以建设可持续的“绿色城市”为目标进行了一系列城市规划,包括绿色交通体系、绿色开放空间系统、绿色能源、绿色建筑等,并进行相关环境立法。从此,伦敦空气质量得到根本改善,彻底走出了雾霾阴影。

和英国相比,我国雾霾有所不同,中国雾霾的特点为①雾霾日数多: 2013年我国雾霾日数较常年同期明显偏多,其中1月和10月的月平均雾霾日数均为1961年以来同期最多。1月,全国平均雾霾日数为4.4天,较常年同期偏多1.4天;10月达4.7天,偏多2.3天 。与往年比,在雾霾日数中霾的增加尤为明显。我国年均霾日数为9天,呈逐渐增加的趋势。②覆盖范围广 :气象卫星遥感监测显示,2013年1-10月,全国有20个省(区、市)出现持续性雾霾。1月份平均每天雾霾覆盖范围有71.6万平方公里,其中1月22日达222万平方公里,几乎覆盖了整个中东部地区;10月20-22日,北方地区出现严重雾霾天气过程,内蒙古东部和东北地区影响范围约40.8万平方公里,大部地区都为雾霾所覆盖。③影响程度重 :雾霾天气导致的空气质量和能见度下降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交通出行和日常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北京、天津、石家庄等地医院就诊人数明显增加,其中呼吸道感染的病人偏多,且表现出明显的过敏症状,比如流鼻涕、打喷嚏、眼睛痒、干咳、痰多、憋气、气短等。雾霾天气还给航空、道路交通带来严重影响,1月17日济南机场因雾霾取消航班近70架次,1月29日北京首都机场因雾霾取消航班49架次;1月13日雾霾天气造成沪昆高速16辆车连环相撞,2人死亡。10月20—22日东北地区出现严重雾霾天气时,哈尔滨宣布全市中小学停课两天,这是国内城市首次因雾霾天气发布停课的强制性行政命令;哈尔滨机场400余架次航班取消,近5万人出行受影响;吉林长春部分中小学、职业学校取消课间操;辽宁省内京哈、丹阜、沈海等多条高速部分路段封闭。 我国雾霾成因分析有三点 :.①大气环流异常导致静稳天气多,有利于形成雾霾; ②.我国大气气溶胶浓度高有利于形成雾霾 。 ③.雾霾天气使近地层大气更加稳定,加剧雾霾发展

对应特点与成因,加上参考英国雾霾治理的过程启示,我国应采取的治理措施 有: ⑴.落实环保政策,完善法律制度 。我国大气污染立法方面尚不完善。已实施12 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亟待修订,尤其需要加强违法处罚力度,真正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为企业,尤其是守法企业,营造一个公平的法治环境。同时,对于以低碳经济为发展模式的企业提供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政策。从而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的内在动力,将绿色发展理念落实到行动上。完善大气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强制执行,依法处置重度污染企业是治理雾霾天气的首要措施和手段。

⑵优化城市规划及产业布局 :优化城市规划,科学布设推进城区绿化,提升环境品质;管理部门需要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采取激励与约束并举的经济调节手段,加快推进车用燃油品质与机动车排放标准,提升车用燃油清洁化水平,要加快落后车辆的淘汰工作,对机动车进行总量控制,提高尾气排放标准,推进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查与强制维护制度。 优化产业布局,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加大产业调整力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能源结构低碳化、清洁化,以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为开发重点,加速新能源产业的发展。从源头上降低煤炭、石油的消耗,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治理雾霾措施范文第2篇

摘要:近年来,我国大部分地区频繁遭遇雾霾天气。在总结国外雾霾防治财政政策基本类型基础上,从财政预算、政府采购、收费政策、专项经费支持和财政补贴等方面介绍其雾霾防治财政政策的主要做法,得出我国应加大雾霾防治的财政投入,完善财政补贴政策,增加雾霾防治产品的政府采购,建立雾霾防治相关基金等启示。

关键词:雾霾防治;财政政策;政府采购

近年来,我国雾霾天气频次呈现不断上升态势。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以前我国每年10月份雾霾持续时间一般在2天左右,从2005年起有加重趋势,雾霾持续时间超过2天,特别是近两年已有长达5天以上的雾霾天气。鉴于此,各地尝试使用加大财政投入等政策手段防治雾霾,以减少雾霾天气发生的频率和强度。本文主要介绍国外雾霾防治的财政政策,以期为我国制定雾霾防治财政政策提供借鉴。

一、国外雾霾防治的财政政策

财政政策在雾霾防治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目前,国外雾霾防治财政政策主要由财政预算、政府采购、专项转移支付、财政贴息、财政补贴和科研资助等构成。其中,财政预算主要是在经常性、资本性、建设性预算中加强财政对雾霾防治的支持力度;政府采购主要以直接购买的方式增加有利于雾霾防治产品和技术的使用,促进其相关技术的普及;专项转移支付主要是加大对雾霾防治检测、执法、标准等基础性工作的支持力度;财政贴息主要是通过政策性银行低息贷款或给予财政贴息,促进雾霾防治;财政补贴主要是对购买雾霾防治产品的用户给予直接财政补贴,吸引用户购买防治雾霾的相关产品;科研资助主要是对雾霾防治技术的研发给予财政支持与政策优惠,以推动雾霾防治技术的发展。具体内容主要包括:

(一)增加雾霾污染治理的财政预算

英国、美国、加拿大、德国、法国等国家,每年都安排财政预算资金用于防治大气污染。2001年,英国用于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的公共财政投入为4.35亿英镑。其中,1亿英镑用于鼓励使用者采购与防治大气污染相关的技术和设备,1.08亿英镑用于建立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的基金,3000万英镑用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5000万英镑用于社区防治大气污染相关工作。2002年,英国公共财政预算中,2亿英镑用于与大气污染相关基金,其中贴息贷款为5000万英镑,无息贷款为1000万英镑。同时,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使用“碳预算”的国家。2009年,英国将“碳预算”纳入财府预算,并对与低碳经济相关的产业给予104亿英镑的追加投资。法国1991年要求各级政府执行与建筑业雾霾防治相关计划。2008年,法国在环境与能源管理方面的财政预算约30亿法郎,其中5亿用于可再生能源领域,7亿用于新能源开发,18亿用于大气污染防治,同时每年对20个重大示范项目开展审计。美国联邦政府每年安排财政预算资金用于可再生能源的研发,且呈逐年增加趋势。2009年,美国财政预算中有22亿美元用于新能源技术研发。《美国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规定,到2025年,美国将投入1900亿美元用于清洁能源技术研发。在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风能和地热能等开发方面,德国每年投入约6000万欧元给予支持。

(二)重视“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

许多国家通过政府采购促进雾霾防治产品和技术的发展。为减少空气污染,美国政府规定必须购买本国生产的用于雾霾防治的相关产品,各级政府采购政策中必须购买带有绿色标识的产品。英国为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对可再生能源的电力供应实施政府采购政策。1995年,日本政府制定并实施第一个“绿色行动计划”,同时制定《绿色采购法》和《促进再循环产品采购法》,要求政府必须采购绿色产品,必须全部采购“低公害车”。到21世纪初,绿色产品采购已约占日本政府采购的97%。为畅通采购渠道,日本建立健全相关网络渠道,实现政府与各个企业的无障碍信息沟通。政府率先使用绿色产品对公众绿色消费起到良好的引导作用。欧盟许多国家均开展绿色采购,并成立欧盟绿色采购网络组织(EGPN),为各国提供相关采购政策建议。21世纪初,欧盟制订的第六个环境“行动计划”包括绿色采购方面内容。另外,欧盟制定并实施《政府绿色采购手册》,提出政府采购要遵循公平及物有所值原则,优先选择与雾霾防治相关的产品;政府在选择供应商时重点考虑有利于雾霾防治等环境保护凶素;产品的成本价格按产品生命周期成本法确定。此外,欧盟还制定与雾霾防治相关的《合同法》,这为政府采购提供了重要的方向指导。

(三)实行排污收费政策

排污收费的对象可分为对产品收费和对消费者收费。在雾霾防治方面,许多发达国家实行排污收费制度。英国遵循“谁污染谁付费”原则,即构成污染的企业交付污染治理费用,由政府选定有资质的专业环保公司治理污染。企业必须对其治理污染的效果负责,同时接受政府监管。这与“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有所区别,它是利用市场机制,由第三方对污染进行专业治理,既减少排污企业的推诿,又能保证治理效果。此外,英国对大气污染的违法行为处罚相当严厉,罚款没有设置最高上限,违法公民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认为,使用者付费或支付费用具有强制性,但其目的是回收提供服务所付出的成本,因此所收费用最终不会成为政府预算,而是回到公共或私人部门的服务提供者当中。

(四)对雾霾污染治理提供专项基金支持

为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提高能源可再生性,英国成立了多种雾霾治理专项基金。如,每年提取约6600万英镑的“碳基金”应对雾霾等气候变化,由英国政府投资,按商业化的企业模式运作,重点支持雾霾防治技术研发。英国于2008年启动“环境改善基金”,各级政府可对雾霾防治和绿色能源技术进行投资,并为相关国际合作提供资助。法国设立了节能担保基金,通过政府与银行合作的方式,在环境保护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该基金由法国环境与能源控制署和中小企业开发银行合作成立,目的是促进中小企业做好与雾霾防治相关的环境保护工作,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美国建立了与雾霾防治相关的公益基金,其管理部门是由各州公用事业委员会组成,通过提高2%~3%的电价筹集基金,需要使用该基金以开展相关活动的部门和企业均可申领。

(五)对环保生产和消费给予财政专项补贴

1956年,英国政府为治理雾霾,对烟尘控制区进行壁炉改造、更换燃料,且政府至少补贴70%的改造费用。在可再生能源发电方面,德国颁布《可再生能源法》,执行一系列针对生产者的补贴政策,如对企业采用可再生能源的发电新设备提供投资补贴等。目前,欧洲大部分国家对使用绿色节能热水器等取暖设备的用户给予最低30%的使用补助。1995年,为降低机动车辆造成的空气污染,印度德里对减少污染的出行方式提供补贴,并对车辆收取交通拥挤费和停车费等。美国洛杉矶对不同的污染源进行区别补贴,以鼓励淘汰旧车及工业设备的更新换代。在风能和电能等方面,美国也给予生产补贴,同时对电价执行投资补贴或直接补贴,补贴范围为1500~5000美元/千瓦。自1978年以来,美国一直对燃料乙醇生产进行补贴,从1997年开始对生物柴油进行补贴。目前,美国对燃料乙醇的生产补贴为每加仑51美分,对烹饪油或动物脂油这些可回收材料生产的生物柴油每加仑补贴50美分,对可回收材料如大豆等生产的油料每加仑补贴1美元。日本非常重视与雾霾防治相关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普及活动。为提高国民的环保意识,2004年日本政府补贴非盈利组织15.3亿日元用于与雾霾防治相关的环境保护活动。此外,许多发达国家还针对消费者在汽车、房产等领域的低碳消费实施一系列消费补助政策。

二、国外雾霾防治财政政策对我国的启示

雾霾防治财政政策的制定会受政治环境、法律环境和文化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目前,国际上还没有适用于所有国家的“蓝本”,但各国相关实践仍有一些共性特征:第一,生产补贴适用于很多国家,且在相关企业特别是与雾霾防治相关产品的生产商中,国有企业获得的补贴往往很高,说明其更具备推动雾霾治理的主动性。第二,用户补贴同样适用很多国家,特别是与雾霾防治相关产品的消费中,这种定向补贴往往能取得较好的效果。第三,排污费主要适用于中等收入阶段或发展中国家,因为此时的污染源主要来自工业活动,且已成为不可忽视的问题,排污收费对于产业结构调整和筹集财政环保资金均有裨益。第四,需要健全的雾霾防治相关制度予以支撑。发达国家在解决雾霾问题时,都会制定门类齐全、具有很强操作性的法律法规,并根据这些法律制度,出台一系列相应的强制性执行办法。

通过梳理国外雾霾防治的财政政策,总结具有可供借鉴的做法,并结合我国实际,提出完善我国雾霾防治财政政策的建议。

(一)增加针对雾霾防治的财政投入

国际环境治理经验表明,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占GDP的1%~1.5%时,能对急剧恶化的环境问题进行控制;若要实现改善环境质量的目标,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占GDP的比重需要达到2%~3%。如,20世纪60~70年代发达国家进行环境治理较为集中的时期,美国相关财政投入占GDP的比重为2%,日本为2%~3%,欧洲国家也普遍接近2%。从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可知,在雾霾防治过程中各国都投入大量资金,且大气污染治理本身也是一项耗费巨资的系统工程。因此,提高雾霾防治支出在财政预算中的比重是雾霾治理的基础条件,我国应继续增加相关财政资金投入,具体可从中央和地方层面的财政预算中拨出,或建立雾霾防治专项基金。考虑到我国财政支出项目和数量均较多的实际,为缓解财政资金压力,可通过扩大资金来源,建立长效、稳定的资金保障机制。除政府财政预算外,还可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该领域,扩充融资方式;探索引入资本市场以及来自商业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和工具创新;积极参与国际雾霾防治合作项目或相关资助等,

(二)完善相关财政补贴政策

在雾霾治理的财政补贴方面,应着眼于多部门、多行业补贴,并采取多样化的补贴方式。首先,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力度。目前,我国对雾霾防治的财政补贴对象主要集中在企业,对居民补贴较少,这与企业是雾霾产生的主要来源有关。但要全面治理雾霾问题、从根本上减少雾霾人气的发生、更好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效应,还需将居民纳入补贴范围,加强对居民定向消费的补贴力度,通过对消费端的引导,加快实现雾霾治理的政策目标。其次,优化补贴方式。财政补贴的方式主要有实物补贴、现金补贴、财政贴息。目前,我同在雾霾治理方面主要采取的是现金补贴方式。为了更好发挥财政补贴的政策效果、提高财政补贴效率,应充分发挥不同补贴方式的积极作用。如,对从事雾霾防治相关投资项目或购进棚关设备所形成的银行贷款给予财政贴息支持,或针对企业使用雾霾防治设备给予实物补贴。再次,重点加强对雾霾防治相关科研项目的补贴力度。目前,我国雾霾防治方面研究主要由科研机构和高校承担,相关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均有提高,但雾霾的成功治理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实现,需要长时间的研究投入,这也导致社会资本很少涉足该领域。因此,应加大针对相关研究机构和项目的经费支持力度,吸引和培养更多相关专业人才,同时建立稳定的长效激励机制。此外,为保证资金使用效率,必须加强对补贴项目的审计和评价。

(三)加强雾霾防治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

政府是公共性服务和产品的提供者,其对社会消费领域和方向起到一定引导作用。因此,加强对雾霾防治产品的政府采购,能推动整个社会对棚火产品的重视和使用。我国《政府采购法》于2003年正式实施,但目前仍有很多条款没有细化,导致执行效果较弱。因此,建议以法规或行政条例方式出台专门的政府雾霾防治产品采购条例,以确保雾霾防治产品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在此基础上,扩大与雾霾防治相关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比重,集中采购雾霾防治效率较高的产品。加强对资源再利用产品的定向采购,以支持资源的重新利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同时,完善政府采购机制,力求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即综合效益的最大化。加强对政府采购招标和执行过程的监督管理,统筹各部门落实情况,并建立专门的审查和仲裁机构。

(四)建立雾霾防治基金

首先,建立区域性雾霾防治基金。由于雾霾是一种跨地区的环境污染问题,因此,在雾霾治理过程中,可考虑建立区域性雾霾防治机构,形成区域性雾霾防治基金,对同一性质、同一污染源的雾霾防治进行重点集中治理。其次,建立专项公益基金。社会、企业和个人都是雾霾防治的主体,不仅应鼓励社会、企业和个人减少雾霾制造行为,还应支持这些主体成立专项公益基金,并明确和公开公益基金使用情况,以形成雾霾防治的社会合力。最后,建立雾霾防治担保基金。由政府相关部门与金融机构联合成立雾霾防治担保基金,有针对性地对从事雾霾防治投资的企业给予贷款担保,并在利息上给予优惠或补贴。

治理雾霾措施范文第3篇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技术在发展过程中成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变换的“媒介”,是变天然自然为人为自然,以及实现对社会调节、控制的手段。人类社会的每一项进步,都伴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尤其是现代科技的突飞猛进,为社会生产力发展和人类的文明开辟 了更为广阔的空间,有力地推动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科学技术所开拓的生产力创造了高度发达的物质文明,但对科学技术的使用不当,又引发了世界范围内极其严重的环境问题,我们在享受科学技术带来的物质财富的同时也深受其害。本文为减轻雾霾提出几点建议。

大气污染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治理污染也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要从根本上消除重污染天气,改善空气质量,需要在制度上实现保障,从源头上进行防治,并制定长效的协同联动机制。

(一)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雾霾天气中污染物的主要来源是燃煤、燃油以及与居民生活有关的各种排放。对于燃煤源消减的关键是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逐步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淘汰中小型燃煤锅炉。加快推进城市集中供热,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逐步推行“煤改气”工程建设;鼓励北方农村地区推广使用洁净煤。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的工程建设。减少燃油导致的污染物同时需要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大城市严格限制机动车保有量,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提高公交出行比例,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提升燃油品质,加快石油炼制企业的升级改造,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的行为。除燃煤燃油外,污染物源还有油烟污染、秸秆燃烧等,应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强化无油烟净化设施及露天烧烤的环境监管;全面推广秸秆还田、秸秆能源化利用等综合措施,加强秸秆燃烧监管。

(二)加强科普宣传工作,提高民众减排意识

大气污染不仅仅来源于工业、汽车尾气、建筑工地等,也来自于日常生活。驱散雾霾,离不开每个人的环保意识和环保行动。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知识,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在全社会树立起“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共同改善空气质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大气环境保护中的作用,积极宣传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重要性、紧迫性,宣传国家采取的政策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加强舆论监督,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加强对雾霾的监测预报预警能力研究,提高科学有效防控能力

在国家、地方相关科技计划中,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科技研发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强化气溶胶和雾霾监测分析技术研发和系统建设,完善大气成分监测体系,改进雾霾数值预报模式,有效提升雾霾天气和大气污染的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大力开展雾霾天气形成的机理研究,及城市对边界层动力热力结构的作用和对雾霾形成发展消散的影响研究。加快推进大气污染综合防治重大科技专项,开展光化学烟雾的危害性、污染机理与控制对策研究;开展区域大气复合污染控制对策体系研究。加快工业污染防治技术、工业脱硫脱硝除尘技术等的研发与示范,积极推广先进实用技术。以科学研究为依据提高大气污染的防控能力和效益。篇二:对雾霾说“不”倡议书 低碳环保倡议书 —向雾霾说“不”

亲爱的广大市民朋友们: 在我们大家的心里,春天,本该生机盎然、万物复苏、诗情画意,本该是一个出游的好时节,但是近来南阳市范围内是频频出现全境大雾天气,能见度甚至不足一百米,给我们造成了诸多不便,甚至对我们身体健康产生了危害。那么,我们是不是该停下匆忙的脚步思考一下,我们该做些什么呢? “环保不是一个人,或是一群人的任务,而是全人类的任务。环保并不是圣神而不可及的事,而是落实在生活的点点滴滴中。” 所以,为了我们自己,为了我们的子子孙孙,请大家跟我作出以下庄重承诺:

1、低碳出行:多选择公交、地铁、自行车、步行等交通方式,尽量少开车,采取节能驾驶。

2、养成低碳生活习惯:生活中做到“四个一”(节约一滴水、节约一度电、节约一张纸、节约一粒米);使用环保购物袋,少用塑料袋;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木筷、纸杯、纸巾等);减少购买过度包装的商品;减少垃圾,进行垃圾分类。

3、低碳消费:采用网上购物,减少交通出行;选购高效照明产品、节能空调、节能汽车、高效电视机等。

4、低碳饮食:做饭做菜适量,不浪费;购买原材料食品回家自己加工,减少化学用品对人体的危害;少吃肉多吃素;请客吃饭不奢侈。

5、低碳办公:坚持无纸办公;少用打印机,选用双面打印或复印;离开办公室随手关灯;下班后关闭电脑及显示器;办公室内种植一些净化空气的植物。

此次活动得到zgl任我行单车俱乐部的赞助,我们首先感谢zgl任我行单车俱乐部对环保事业的支持,同时也期待更多的企业和个人加入到环保的队伍中来,为我们共同生存的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谢谢大家。

南阳师范学院绿色环保协会篇三:关于治理雾霾的建议 少先队员治理雾霾的小建议

第一点 要缩短冬季供暖周期,减少烧煤炭的热力公司,烧煤炭的电力企业也要寻找替代无污染的新能源。

第二点 还有城市正在建设的建筑 ,灰尘最大要严格监管。 第三点 还有我们的荒漠地区加大绿化力度。

治理雾霾措施范文第4篇

一、生态保护是政治的“题中应有之义”

政治的含义不同学者对其定义亦不同。柏拉图认为“政治的核心是正义”; 伯克认为“政治是一种设计, 政治最重要的原则是利益均衡”; 马克斯·韦伯则认为“政治是力求分享权力或力求影响权力分配”。 (1) 西方政治学家对政治的定义众说纷纭, 比如认为“政治是国家的活动, 是治理国家, 是夺取或保存权力的行为”; “政治是人们在安排公共事务中表达个人意志和利益的一种活动, 政治目标是制定政策, 也就是处理公共事务”等。

政治作为上层建筑, 尽管学者对其定义各有千秋, 但政治的实质内涵不变, 即是, “利用权力处理众人之事”。 (2) 政治是指利用权力处理众人之事。那何为“众人之事”, “众人之事”也即公共事务, 是指为了满足社会全体或大多数成员的需要, 体现他们的共同利益, 让他们共同收益的那类事物, 例如资源与土地、人口与就业、环保与生态、教育与文化、治安与稳定、医疗与交通等诸多领域。由此, 一个健全的政治必须将环保与生态纳入其目标治理中, 生态保护与政治有了必然的联系, 即生态保护是政治的“题中应有之义”, 生态政治作为政治的特殊性表现亦有了存在基础。

政治是处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生态政治的特殊之处就在于其调整的社会关系超越了以往纯粹社会性的性质, 不仅要处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还要处理人与自然的生态关系。因此, 生态政治的宗旨首先是尊重自然, 遵守生态规律。生态政治观认为, 由社会经济发展而引起的环境危机, 单靠盲目的市场机制是无法彻底解决的, 必须依靠政治权力机制, 从政策角度治理。在我国的穹顶之下, 雾霾不仅是一种气候问题, 更应提升到政治的高度。建立健全生态政治, 贯彻落实“绿色政治观”。

二、“穹顶之下”生态政治失范

生态政治的价值在于实现政治思想、政治制度、政治行为的“绿化”。我国的生态政治作为一种新兴政治类型, 其发展过程中, 问题矛盾也随之显现。具体表现如下:

( 一) “唯GDP”论

改革开放以来,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成了大多数政治政策的宗旨, 在经济方面我国取得举世的成就, 可同时造成的隐患也令人发指。

1943 年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1952 年伦敦烟雾事件, 时至今日, 从北京雾霾事件到上海雾霾持续爆表乃至南京重度雾霾使中小学幼儿园全面停课。这些社会悲剧无不让我们反省“人类为了更有尊严的生存, 是否维护过环境的尊严。”政府为搞绩效工程, 企业为追求高额利润, 片面追求GDP, 环保成为一种奢侈品。因此GDP政治取代了生态政治该有的地位作用。所谓GDP政治, 它是一个社会、国家和政府, 在社会经济发展进程中, 为了实现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 运用国家政权调动一切资源, 一切以GDP指标发展为中心的政治倾向、政治主张和政治关系。 (3)

( 二) 左右为难, 夹缝执法

法律制定的再好, 不执行也是空话。为防止大气污染和改善能源结构, 我国现有的法律有《环境保护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不少, 但却缺乏充分有效的执行。若将既有的法律落到实处, 今天雾霾的现状不会发生。

良好的环保执法首先要求执法者、相对人和其他政府官员对环保的重要性有清醒的认识; 其次还要求有良好的执法环境, 使执法者只需“依法行政”而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最后要求执法者有明确而充分的权限从事执法活动。 (4) 然而, 这些要求距离生态政治的宗旨还有距离。

( 三) 非不能为, 实不欲为的司法

司法作为环保执法的最后一道保护屏障, 虽然却是为环保立下汗马功劳, 但却仍不能发挥其应有的职能。首先法院对环保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执行的积极性不高, 导致了环保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落不到实处, 大大削弱环保部门的执法权威。其次, 污染受害者在寻求民事救济时, 法院经常采取不受理、受理了迟迟不判决, 判决了迟迟不执行的策略。对于雾霾的治理, 环保部执法不到位, 若司法不能对其进行最后的保障, 危机只能愈演愈烈。

( 四) 企业自律, 困难重重

在环保部门执法不力, 司法保障出现问题的时候, 企业有了可乘之机, 社会责任感极大缺失。雾霾污染主要是发展方式粗放、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不尽合理造成的。我国的经济发展大部分是靠烧煤获得的, 可由于煤炭的清洁程度不够以及燃耗不充分导致了大量的污染性气体排放, 造成大气污染。企业对于环保的自觉性有待提高, 不应该把全部责任推卸到国家油品标准上。

传统政治对于生态理念的贯彻距离生态政治的宗旨还有一定距离。构建生态政治, 我国面临的环境问题不仅仅是雾霾, 但它却是生态政治建设的最大阻碍之一。 (5) 构建生态政治应该怎么做?

三、以雾霾治理为视角, 构建生态政治的途径

生态政治的发展关注政治生态文化、法律生态文化的建设、生态政治与制度文明的关系, 寻求政治民主化的生态机理, 换言之, 生态政治的价值必须在政治思想、政治制度、政治行为上得到体现。 (6) 如前所述, 生态政治在思想、制度、行为方面都存在失范, 因此就要从这些方面着手, 完善生态政治建设。

( 一) 生态政治文化建设

生态政治的文化建设首先要树立环境伦理观。行政学家宇都宫深志认为“伦理是政策之母, 伦理与时代同步。没有理念的环境政策是没有方向的。伦理与时俱变。在倾向环境的范式上, 人是道德世界的中心, 在生物圈中拥有特殊地位这一人类中心主义的伦理应该被抛弃, 取而代之的是把整个生物圈都纳入视野的伦理规范。”现阶段, 在我国穹顶之下, 针对雾霾的防治, 在思想文化方面应做到以下内容:

其一, 德行教化。品德或者道德的建树对一个国家的生死存亡至关重要。生态道德是政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老子的《道德经》以“道法自然”为纲, “顺应自然”是基本要求。显然, 我们要转变政治观———从GDP政治到生态政治。生态政治要求我们尊重自然, 正确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回归到雾霾的防治, “同呼吸, 共命运”我们要将生态道德摆在最前端的位置, 一切生产、生活必须体现出对自然生态价值的应有尊重。

其二, 民生本位。在当代, 民生的内涵复杂化, 因为生态危机不得不将民生与生态政治相结合, 生态民生化, 民生生态化, 在民生建设的重要领域如教育、就业、医疗、分配、社会保障等都要与生态相结合, 生态政治的基础设施建设才能得到保障。 (7) 管仲提出“政之所兴, 在顺民心。政之所废, 在逆民心”。我们的人民需要生态政治建设, 需要有尊严的呼吸, 如果没有一个能够生存的环境, 其他权利的实现也很难得到保障。

( 二) 生态政治制度完善

绿色的生态伦理观不与制度相结合, 很难保证其真正贯彻。唯GDP论、执法、司法不到位、企业自律难、公众参与得不到保障等这些失范和制度的不完善有直接关系。

研究表明, 雾霾天气的罪魁祸首是PM2. 5, PM2. 5 组成十分复杂, 主要有燃煤、机动车、扬尘直接排放的细颗粒物构成。粗放的经济发展模式、能源结构不合理、机动车污染严重都是造成雾霾天气的原因。制度作为上层建筑可以作用于经济发展的盲目性。环境标准制度的完善对于雾霾天气的防治有很大的推动作用。环境标准作为一种技术规范, 要随着科技和社会发展适时修订, 并且符合人体健康标准。

我国对环境问题的关注较其他发达国家晚, 1979 年颁布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这意味着生态政治观的初步形成, 因此生态法律制度建设起步晚, 问题与发展同在。经过多年实践, 开始实施史上最严《环保法》, 环保法的执行不是棉花糖, 是杀手锏。法律制度建设必须与政策制度建设相结合, 共同抵制雾霾, 完善生态政治建树。

( 三) 政治行为要脚踏实地

生态政治行为落到实处。首先, 党和政府要发挥领导作用。从环境法律法规的制定到政策的制定再到贯彻落实, 党和政府的作用不容小觑。在环保部门执法难的问题上, 政府要放权, 维护环保部的权威, 解决环保部门尴尬的局面, 将执法变成真正的杀手锏。 (8) 其次, 企业应扮演好主动性角色, 过多的高消耗重污染工业企业是雾霾的主因。因此, 将企业“绿化”, 将生态指标作为合格企业准入的条件, 取缔超标企业, 做到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在反推力下, 企业自身要有生态责任感, 将其作为企业文化贯彻。最后, 公民主人翁的角色。“勿让雾霾遮望眼”, 公民要积极参与到生态政治的建设中, 提高参与意识, 在生态大政方针的制定过程中, 促进维护共同利益的责任。在一个法律不完美, 道德良莠不齐的时候, 监督是最有效的途径。

穹顶之下, 雾霾的解决不会轻而易举, 并且生态问题也不仅只有雾霾。将生态问题提升到政治的高度, 将国家性应对雾霾变成生态政治的目标, 用生态思维绿化现代政治, 用“政治绿风”吹走雾霾。人类的发展, 我们要的绝不是“浮士德式的交易”。

摘要:在我国的穹顶之下, 雾霾使空气污染从局部问题演变成国家层面事件, 提升到了政治的高度。本文将以雾霾的防治为视角, 讨论生态政治的建设。生态政治作为新兴的政治类型, 其在发展过程中亦存在失范。完善生态政治, 发展绿色政治观对于实现生态文明社会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关键词:生态政治,雾霾治理,绿色思维,可持续发展观

注释

11王建明.生态环境问题何以成为政治问题——西方生态政治哲学视野[J].江西社会科学, 2005 (11) .

22 郇庆治.环境政治学:理论与实践[M].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 2007.

33 王寿春.循环经济与生态产业发展中的生态政治问题研究[J].自然辩证法研究, 2005 (4) .

44 严俊乾.论国家治理视野视域下的雾霾问题[J].实践探索, 2014 (4) .

55 郇庆治.环境政治学视野下的“雾霾之困”[D].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66 郇庆治.雾霾政治与环境整治学的崛起[J].时事观察, 2014 (9) .

77 李咏梅.生态政治:理解民生问题的新视角[J].南京邮电大学学报, 2013 (9) .

治理雾霾措施范文第5篇

1.1 财政促进雾霾治理的作用机制

环境财政政策主要通过以下三种手段促进雾霾治理。污染治理投资通过直接给予资金支持进行大气污染防治, 在雾霾治理中发挥直接性作用, 其投资力度对治霾效率有较大影响。财政转移支付主要包括环境专项基金、财政补贴等。环境专项基金在一定程度上会缓解地方政府雾霾治理的财政压力, 保障其治霾投入;财政补贴会刺激企业改进生产技术, 运用环保设备, 减少能耗及污染物排放。政府绿色采购是政府对符合环保要求的绿色产品进行采购, 刺激企业进行环保方面的研发、投资、生产, 引导企业和消费者进行绿色生产和消费, 进而减少雾霾。

1.2 税收促进雾霾治理的作用机制

税收促进雾霾治理的作用机制主要体现在激励和约束两方面。一方面, 征收环境税可以把排污者产生的负外部性内在化, 倒逼企业转变高污染高耗能的生产方式;征收环境税增加的财政收入, 可以解决环保基金的短缺问题。另一方面, 对企业的节能减排行为给予税收优惠, 可以降低节能产品的生产成本、环保设备的采购成本, 引导和激励企业积极研发环保技术、投资环保行业, 加快雾霾防治基础设施建设, 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2 济南市雾霾治理的现行财税政策及实施情况

人口密度高、经济总量比较大、发展速度比较快但结构偏重的市情特点增加了济南的治霾难度, 自2014年启动大气污染防治“十大行动”以来, 为了提高治霾效果济南实施了较为丰富的财税政策。

财政政策方面: (1) 加大财政环保节能支出, 自2014年开始济南市加大节能专项资金的支持力度, 2017年节能环保支出达到约25亿。 (2) 完善价格机制, 利用差别性电价倒逼高耗能行业进行技术改造;鼓励燃煤发电企业进行改造, 落实其脱硫、脱硝、除尘电价政策。2016年, 济南市建成区完成131台燃煤锅炉淘汰 (改造) 任务, 每年可削减燃煤消耗65.3万吨, 万元GDP能耗下降3.94%, 能源利用效率有所提高, 一次能源转换成二次能源效率同比增长1.1个百分点, 能源回收利用效率增长1.2个百分点。2017年, 济南市全面完成323台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任务, 完成气代煤、电代煤改造11.6万户、清洁燃煤替代39万户;全市新能源发电装机总容量53.1万千瓦, 占全市发电总装机容量的13.7%。 (3) 开展节能环保产融对接, 整合财政资源, 引导成立新旧动能转换基金, 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4) 建立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制度。制定了济南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 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作为市级生态补偿资金, 用于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项目。

税收政策方面:济南市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每污染当量6元, 其他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2元, 开征环境保护税, 截止到2018年5月济南环保税已征收1317万元。同时实施了大量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 企业从事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新旧动能转换企业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 出口退税;高新技术企业低税率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为促进页岩气开发利用, 有效增加天然气供给, 对页岩气资源税减征30%;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等。

3 国际雾霾治理的财税政策及启示

3.1 国际雾霾治理的财税政策

美国:征收环保税、自然资源开采税并利用法律法规手段。加大污染治理财政资金投入, 对使用清洁能源或清理后再排放的企业和个人实行财政补贴, 同时实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德国:加大环保治理资金投入, 对新能源的开发与使用给予大力度的财政支持;建立有效财税政策补贴机制, 引导重工业企业引进高新环保技术, 淘汰高污染高排放的产能;征收生态税, 制约企业对化石燃料的使用。英国:运用财政拨款整改居民的传统炉灶, 采取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 鼓励民众使用新能源汽车。征收交通运输能源税、气候变化税以推动企业节能减排的积极性。日本:征收石油、煤炭税及全球气候变暖对策附加税, 碳税税率采用差别税率。利用部分石油进口税补贴清洁能源项目, 向清洁能源产业提供低息贷款和信贷担保。

3.2 经验借鉴与启示

为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发达国家普遍制定了比较完善的财税政策, 同时都颁布了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 并且环境税的税收收入主要用于环保技术创新和环保产业的发展等。这对济南市优化防治大气污染的财税政策有一定启示。第一, 完善环境税收政策。根据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完善环境税收, 有效发挥税收对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的调节作用, 促进雾霾治理。第二, 加强立法, 完善配套措施。雾霾治理是一个长期工程, 促进雾霾治理的财税政策的实施, 需要健全的法律法规作为保障。第三, 重视环保科技创新, 加大科技投入。雾霾治理不能只靠关闭或迁出污染严重的企业, 而是要优化能源结构, 研发新能源, 进行能源科技创新。第四, 加大政府财政扶持力度。雾霾治理时间长、难度大, 不仅需要技术支持, 更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一个高排放的企业实现低排放, 要经过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等, 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 加大了企业的经营成本。这就需要政府运用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的手段减轻企业治污成本, 鼓励企业自主减排。

4 济南市促进雾霾治理的财税政策优化建议

当前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仍然处于负重前行的关键期, 《济南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 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好转, 基本形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生态环境格局。因此, 必须优化现有环境财税政策提高治霾效果。

4.1 优化财政政策建议

(1) 污染治理投资。构建基于环保PPP模式的雾霾治理投融资管理模式, 全面引入社会资本, 以解决雾霾治理资金匮乏、融资难等问题。可以从以下几方面保障雾霾治理PPP投融资管理模式有效运行: (1) 完善法律体制, 保障PPP项目有效实施; (2) 建立严格的监管和绩效评价机制; (3) 建立合理平等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 (4) 获取专业化机构和人才的支持; (5) 多元共治, 强化区域联控机制。

(2) 财政转移支付。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 济南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第一, 规范环境保护专项转移支付。对上努力争取中央、省对济南市专项转移支付中的环保支出额度, 市对下转移支付时, 应充分考虑环境因素和地区差异, 将环保功能区作为转移支付考虑的重要因素, 并适当加大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中的环保支出比重。同时, 对环境保护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进行分类、整合, 在此基础上规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 且做到信息公开透明, 接受公众监督。第二, 健全环境污染横向转移支付机制, 完善地方政府间的横向转移支付模式, 加强地区间的横向转移支付, 跨地区的环境应由上级政府督促地方政府之间进行环保合作, 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对环境治理的制约, 提高污染治理水平。

(3) 政府绿色采购。一是提高政府绿色采购占比。通过政府绿色采购的模范作用, 为绿色生产和消费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引导非政府机构、企业实行绿色采购。二是完善绿色采购的认证标准。在现有认证制度的基础上, 根据济南环保的实际情况, 综合考虑产品在设计、生产、包装和消费中是否绿色, 以完善绿色采购标准。三是完善采购执行机制, 建立绩效考评制度。成立专门的政府采购组织, 统一负责政府采购的管理和调配, 公开采购过程信息, 杜绝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现象。

4.2 优化税收政策建议

第一, 优化现有环境税收体系

(1) 完善环境税。2018年1月1日我国开征环境保护税后, 济南市的征收标准为,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每污染当量6元, 其他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2元。此征收标准是根据山东省大气污染物执行的排污收费标准开征的, 其能否达到雾霾治理成本仍需进一步研究。在统筹考虑本地区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的基础上完善环境税的征收标准。

(2) 其他税费改革。资源税、消费税等税种设置的初衷虽然并不是环境治理, 但个别条款也发挥环境治理作用, 在一定程度上能增加排污企业的成本, 约束其污染物排放。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 提高税率并扩大征税范畴, 逐步将资源税扩展到占用各种自然生态空间范畴, 同时部分资源税改变计税依据, 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 以资源产品销售收入作为计税依据, 进而改变资源税与资源收益脱节的状况。扩大消费税征税范围并分类调整消费税税率, 凡对环境造成危害的产品都应纳入消费税课征范围;提高高污染、高能耗产品的消费税税率, 降低节能环保产品的消费税税率;同时, 征税环节从生产环节改为零售环节, 并且在发票上把价格和税款分开列示, 通过影响消费者心理, 抑制高能耗产品的消费。

第二, 优化税收优惠政策

对综合利用自然资源和节能减排的企业, 提高增值税的优惠力度, 例如, 将税收减免改为双重减免, 即在减免部分增值税的同时进行额外的财政补贴。同时, 允许企业内部发生的废弃物综合利用等节能减排的事项进行进项税额抵扣申报, 将企业内部产生的废气废物转化为一种可抵扣的资源, 激励企业能源技术创新、节能减排。对风能、太阳能、地热、生物质等新能源发电、供热方式进行所得税税收减免;降低清洁能源设备进口关税, 完善税额抵免政策和加速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对清洁能源企业实现再投资的给予部分所得税退款;另外, 对从事清洁能源技术研发的技术人员实行个人所得税免征或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等。激励环保产业发展和环境技术创新, 促进新旧动能转换,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第三, 其他相关配套政策

(1) 完善法律法规。雾霾治理是一个长期的艰巨任务, 从济南目前的产业结构及治霾现状来看, 需进一步完善发展低碳经济、防治大气污染的法律法规。首先, 不断完善环保法规体系, 积极协调推进《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工作, 严格落实新《环境保护法》, 将奖励性和处罚性政策纳入环保法中。其次, 完善促进雾霾治理的财税法律法规, 提升环境财税政策的法律层次, 保证其顺利实施。

(2) 完善市场机制。 (1) 建立健全排污权交易制度。污染物排放指标通过交易方式取得, 且不得增加本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 (2) 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由市场经济自发调节能源价格, 倒逼企业加强对清洁能源的研发和使用。 (3) 建立绿色金融体系。鼓励各金融机构在投融资决策时, 要注重环境保护、发展绿色产业。建立绿色评级体系以及公益性的环境成本核算和影响评估体系, 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

(3) 调整产业能源结构。济南目前的能源消耗仍然以煤、油品为主, 2017年三次产业结构为4.5:36.5:59。要实现《规划》减排目标, 必须优化产业结构, 改善能源结构, 实施新旧动能转换。一方面要调整能源构成比例, 增加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比重。例如, 增加电、天然气对煤炭和石油的替代等。另一方面要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加强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创新, 减少污染物排放。

(4) 加强公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雾霾治理不仅需要财税政策的支持、法律法规的保障, 还需要全民的共同参与。济南应运用多种方式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弘扬环境文化。同时, 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信息公开, 推进企业发布环境社会责任报告, 加强社会监督, 健全反馈机制。

摘要:本文在分析财税政策促进雾霾治理作用机制的基础上, 立足济南市雾霾治理的现行财税政策及实施情况, 并借鉴国际先进经验, 提出促进雾霾治理的财税政策优化建议和其他相关配套政策。

关键词:雾霾治理,财税政策,低碳经济

参考文献

[1] 牛晓清.促进我国雾霾防治的财税政策研究[D].安徽财经大学, 2017.

[2]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课题组.发达国家大气治理财税政策经验与启示[J].经济研究参考, 2017 (33) .

[3] 吴凯.雾霾治理法律机制中的规划路径与财税路径[J].世界环境, 2016 (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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