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治理现状

2022-08-14

第一篇:中国环境治理现状

中国环境保护现状

一、中国环境保护事业发展历程

我国环境保护事业自20世纪70年代起步,不断取得新进展,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不断探索、逐步发展的过程,其历程可以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3-1993年):点源治理、制度建设

这一阶段,通过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和开展重点地区污染治理,我国环境保护事业逐渐走上法制化轨道。

1973年8月,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在北京召开。1978年12月,中共中央批转了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通过的《环境保护工作汇报要点》。1979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颁布,第一次从法律上要求各部门和各级政府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时必须统筹考虑环境保护,为实现环境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987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1985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988年1月)等环保单项法律法规相继制定颁布。1989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正式颁布实施。从此,环境保护法律开始成为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保障,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990年,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强调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工业污染,全面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制、污染集中控制、限期治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等八项环境管理制度,并把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摆在了突出位置。

这一阶段,我国环境保护国际合作领域取得显著进展。1984年,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成立,环保参与国际合作的力度进一步加大。我国与30多个国家签署了环境合作协定,签署15个核安全与辐射环境合作协定,参加了亚太经合组织、亚欧会议、东北亚环境合作等区域环境合作会议和行动。1992年,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简称“国合会”)成立,环境保护参与国际合作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拓展。国合会成为利用国际智力资源为我国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的国际合作平台,促进了中国与世界各国政府及国际组织在环境保护经验方面的“双向共享”。1992年6月,国务院总理李鹏应邀出席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首脑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同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了《中国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发布《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资源与发展白皮书》。1993年3月,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成立并提出“中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框架”,我国环境资源立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我国环境保护制度、机构和措施不断发展完善,以环境保护是基本国策为核心的环境保护理论体系,以排污收费制度、“三同时”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为主体的环保制度和以《环境保护法》为基础的法制体系相继建立,为下一阶段大规模环境治理奠定了基础。

第二阶段(1994—2004年):流域整治、强化执法

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进入第一轮重化工时代,城镇化进程加快,城市生活型污染加剧,环境污染的结构型、复合型和压缩型特征开始形成。伴随经济粗放式快速推进,工业污染和生态破坏总体呈加剧趋势,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凸显,一些地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已经制约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甚至对公众健康构成威胁。

这一阶段是强化执法、全面治理污染和保护生态的重要时期。在1992年开始正式编制全国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的基础上,从“九五”时期正式开始编制国家环境保护五年规划,将环境保护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环境保护由单纯工业污染治理扩展到生活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农村环境保护、核安全监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等各个重要领域,并逐步参与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决策中。1998年4月,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的国家环保局升格为国家环保总局。同年6月,国家核安全局并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内设机构为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司(国家核安全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成为环保部门重要职能。为了更好地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环境保护,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牵头,分别建立了相关部际联席会议制度。2001年3月,全国生态环境建设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召开。7月,国家环保总局建立全国环境保护部际联席会议制度。2003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牵头正式建立生物物种资源保护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在这一阶段,国家提出污染防治抓重点流域区域,以重点带全面,推进全国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思路。1994年6月,国家环保局、水利部和沿淮的河南、安徽、江苏、山东四省共同颁布我国大江大河水污染预防的第一个规章制度——《关于淮河流域防止河道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决定(试行)》。1995年8月,国务院颁布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流域性法规——《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明确了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在相关法律法规推动下,仅1996年,淮河全流域就有4000多家“十五小”企业被关闭。1996年开始实施的《中国跨世纪绿色工程规划》按照突出重点、技术经济可行和发挥综合效益的基本原则,对流域性水污染、区域性大气污染实施分期综合治理。到2010年,共实施项目1591个,投入资金1880亿元。先后确定了“九五”期间全国污染防治的重点地区,即“三河”(淮河、辽河、海河)、“三湖”(太湖、滇池、巢湖)、“两控区”(二氧化硫控制区和酸雨控制区)、“一市”(北京市)、“一海”(渤海),集中力量重点解决影响群众生活、危害身体健康、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问题。同时提出了“一控双达标”的环保工作新思路,即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业污染源排放污染物要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标准;直辖市及省会城市、经济特区城市、沿海开放城市和重点旅游城市的环境空气、地面水环境质量,按功能分区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

20世纪90年代,我国污染治理从以末端治理为主向关注污染源头治理转变,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得到快速发展。1997年国家环保局发布了《关于推行清洁生产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环保部门将清洁生产纳入已有环境管理政策。2002年6月,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清洁生产促进法》。此外,通过综合运用环保规划、推行ISO 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强化环境影响评价,逐步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等手段,环境管理全过程控制不断得到完善和加强。

1998年11月,国务院印发《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启动了一系列生态保护重大工程。1999年开展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试点,优先在生态敏感、生态安全地位重要区域开展退耕还林。2000年国家投资千亿元的天然林保护工程全面启动,重点保护长江上游、黄河中上游和东北天然林资源。2000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2002年3月,国务院批复《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十五”计划》。2003年5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试行)》,进一步深化生态示范区建设。

21世纪初,我国部分流域水污染从局部河段向全流域蔓延,重大污染事件集中爆发,加强防范突发环境事件成为这一阶段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2002年3月,国家环保总局开始组建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面对日益增多的突发环境事件,国家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涉及重点流域敏感水域水环境、大气环境、危险化学品(废弃化学品)应急预案以及核与辐射应急方案等一系列相关环境应急预案。2005年,我国政府制定《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对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以及预警信息监控、信息发布等提出明确要求。

与此同时,我国环境保护投入迅速增加,环境保护投资占GDP比例不断提高。“九五”期间,我国环保投资是“八五”期间的2.7倍,达到3516.4亿元。1999年,环保投入占GDP比例首次突破1.0%。“十五”期间,环保投资占同期GDP比例1.19%。环保投资的增长,加快了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了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率。随着各级政府对污染防治工作重视程度的提高和环保投入不断增加,污染防治工作开始由工业领域逐渐转向城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第三阶段(2005—至今):全防全控、优化增长

2005年以来,我国开始进入环境污染事故高发期,环境事件呈现频度高、地域广、影响大、涉及面宽的态势,环境污染损害人体健康问题日益突出,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呈加速上升趋势。2005年至2009年,先后发生吉林松花江重大水污染、广东北江镉污染、江苏无锡太湖蓝藻暴发、云南阳宗海砷污染等一系列重大污染事件,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公众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环境问题越来越成为重大社会问题。

2005年1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确立了以人为本、环保为民的环保宗旨,成为指导我国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十一五”规划纲要针对我国资源环境压力不断加大的形势,提出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战略任务和具体措施。2006年4月,国务院召开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提出“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推进,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的“三个转变”的战略思想。从此我国环境保护进入了以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发展的全新阶段。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把首次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项战略任务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目标明确下来。2009年,中国环境宏观战略研究提出了积极探索中国环保新道路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命题。2011年,国务院召开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印发《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为推进环境保护事业科学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十一五”时期我国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成绩

(一)污染减排任务超额完成

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大亮点。国务院成立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层层分解落实减排任务,强化责任考核,加大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工作力度。2010年,全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2005年分别下降12.45%、14.29%,超额完成减排任务。“十一五”期间,中央环保投资达1566亿元,是“十五”投资的近3倍,带动全社会环保投入达2.16万亿元,有力地推动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入快车道。累计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2832座,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1.25亿吨,新增污水管网约6万公里,全国城市污水处理率由52%提高到77%;累计建成5.78亿千瓦燃煤脱硫机组,脱硫机组比例从12%提高到82.6%。全国累计关停小火电机组7682.5万千瓦,淘汰落后产能炼铁1.2亿吨、炼钢7200万吨、水泥3.7亿吨。2010年,全国地表水国控监测断面中I-III类水质断面比例为51.9%,比2005年提高14.4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20.8%,比2005年下降6.6个百分点;全国城市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的年均浓度分别下降26.3%和12%。

(二)环境保护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倒逼作用逐步显现

国务院印发《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等文件,明确经济建设必须符合环境保护要求。调整完善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取消对200余种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的出口退税,对不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项目不予新增贷款。完成环渤海、成渝等五大区域重点产业发展战略环评。从严控制“两高一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项目,对不符合要求的822个由国家审批项目的环保文件作出不予受理、暂缓审批或不予审批等决定,涉及投资3.18万亿元。深入推进重点工业行业污染防治,强化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和后督查,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三)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战略全面推进

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考核暂行办法,建立跨省界断面水质考核制度。“十一五”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项目完成率为87%,比“十五”提高22.8个百分点,累计完成投资1389亿元。加大饮用水水源保护力度,重点城市供水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4.8%,解决2.15亿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推进海洋环境保护,实施《渤海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组织开展12个重点湖库生态安全调查与评估,编制生态安全保障方案,初步建立湖库生态安全管理技术体系。

(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逐步建立

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有效保障了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期间的环境质量。实施“西气东输”、“西电东送”等清洁能源重点工程,与2005年相比,新增清洁能源替代约1.1亿吨标准煤。全面开展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鼓励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全国集中供热面积逾30亿平方米。严格新车型环保标准控制,出台补贴政策加快老旧车辆淘汰。2010年我国新车的单车排污量比2000年下降90%以上。

(五)集中整治重金属等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初见成效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重金属防治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以及相关政策措施。中央财政增设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2010年下达资金15亿元,支持重点防控区综合防治、新技术示范和推广。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525亿元支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带动地方投资3000多亿元,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72.4%,比“十五”期末提高20个百分点。加强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淘汰滴滴涕、氯丹等9种杀虫剂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加强城市噪声环境监督管理,努力解决噪声扰民问题。铬渣污染综合整治投入资金20多亿元,处置历史堆存铬渣330万吨。实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2009年以来,回收处理废旧家电2900多万台。

(六)生态保护和农村环境保护进一步强化

国务院成立“2010国际生物多样性年中国国家委员会”。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务院批准发布《全国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累计建立各种自然保护区2588个,面积149.44万平方公里,占陆域国土面积的14.9%。中央财政安排40亿元实施农村环境保护“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支持6600多个村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示范建设,带动地方投入资金80多亿元,2400多万农村人口直接受益。全国有1000多个县(市、区)开展生态县(市、区)创建工作,11个县(市)建成生态市、县,18个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开展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探索,国家有机食品基地数量达68个。

(七)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稳步推进

国务院颁布《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和《民用核安全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制定一系列配套的行政法规和管理导则。“十一五”期间,我国大陆地区运行的核电机组安全业绩良好,气态和液态流出物排放远低于国家标准限值。在建核电机组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有效,工程建造技术水平与国际保持同步;研究堆处于安全运行或安全停闭状态。核燃料生产、加工、贮存和后处理设施保持安全运行。深化核技术利用监管,实施放射源全过程管控,开展辐照装置防卡源专项整治,废旧放射源得到及时回收,一批老旧辐照装置完成退役,提升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利用项目的固有安全水平,有效降低了辐射事故的发生率,促进了核技术利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全面纳入核安全监管。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放射性污染防治力度。早期核设施退役和历史遗留放射性废物治理稳步推进;建成一批中、低放废物处理设施;完成一批已关停铀矿地质勘探、矿冶设施的退役及环境整治项目;国家废放射源集中贮存库及各省(区、市)放射性废物暂存库基本建成;建立全国辐射环境监测网,开展重点核设施周边环境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全国辐射环境质量良好,辐射水平保持在天然本底涨落范围;从业人员平均辐照剂量远低于国家限值。

(八)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体系不断完善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修订《水污染防治法》,制定《循环经济促进法》,在《物权法》、《刑法修正案》及其它有关法律中也作出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开展水、大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清洁生产等环保相关法律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国务院颁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等8项环境保护行政法规,出台脱硫电价、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等一系列政策,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及交易、生态补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试点。开展了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工作。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初步建立,现行标准超过1300项。

(九)环境执法监管和能力建设切实加强

每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2006年以来共查处环境违法企业8万多家次,取缔关闭7294家,企业环境违法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系统。“十一五”时期累计下达环保预算资金100.34亿元,是“十五”的4.71倍。全口径中央环保投资达1564亿元,是“十五”中央环保投资的近3倍。中央安排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70多亿元,支持全国52%的县区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初步建成了环境监测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完成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和中国环境宏观战略研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重大科技专项取得阶段性成果。

(十)环境国际合作逐步深化

“十一五”期间,我国国际环境合作成效显著。多边环境公约谈判进展顺利,全面提升双边环境合作层次,与国际组织合作不断加强。环境合作成为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中美商贸联委会、中日经济高层对话等双边合作的重要内容,涵盖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核安全等领域。先后与美国、日本、加拿大、俄罗斯等35个国家签署双边环境合作协议或谅解备忘录,与欧盟、日本、德国、加拿大等十多个国家及国际组织在双边无偿援助项目下开展多项环保领域合作。高度重视与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非洲国家的环境合作与交流,推动“南南”环境合作。积极参与区域合作机制化建设,先后主导并参与中日韩三国环境部长会议机制、大湄公河次区域环境合作机制、东盟与中国(10+1)、东盟与中日韩(10+3)机制、亚欧环境部长会议机制、中欧环境政策部长级对话等合作。

三、“十二五”时期我国环境保护目标任务

(一)“十二五”环境保护主要目标

到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比2010年减少8%,氨氮、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0年减少10%;城乡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水质大幅度提高,地表水国控断面劣Ⅴ类水质比例控制在15%以内,七大水系国控断面水质好于Ⅲ类的比例超过60%,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以上标准的比例达到80%以上;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等污染防治成效明显;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水平得到提升;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扭转;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明显提高,核与辐射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环境监管体系得到健全。

(二)“十二五”时期环保工作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把环境保护作为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的重要抓手,把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把改革创新贯穿于环境保护的各个领域,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能力建设,深化污染减排,防范环境风险,改善环境质量,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积极探索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环境保护新道路,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资源环境效益多赢,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进步。

(三)精心统筹四件大事

一是以积极探索环保新道路为实践主体,丰富完善环境保护的理论体系。继续深化对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让江河湖泊等重要生态系统休养生息、建设生态文明的认识,不断深化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的认识,不断加深对自然生态环境演替、污染综合防治和生态环境管理规律的认识,夯实环境保护的理论基础。

二是以修改环境保护法为龙头,全面构建环境法律法规框架。配合全国人大修改好《环境保护法》,重点解决部分地方政府环境保护责任不落实、司法保障支持不够、一些制度不符合当前实际、与单项法律法规不衔接等问题,更加强化环境保护法的基础地位和作用,全面推进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环境标准建设。

三是以出台环境保护部组织条例为契机,理顺健全环境保护职能和组织系统。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环境保护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职能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环境监测和督察体制机制,加强国家环境监察职能。实施生态环境保护人才发展规划,加强环保队伍建设。

四是以完成节能减排为主要任务,着力推进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十二五”污染减排指标由两项扩大到四项,领域由工业和城镇延伸到交通和农村,完成减排任务的难度和压力更大,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要继续强化三大减排措施,向结构减排要空间,向工程减排要潜力,向管理减排要效益,坚决完成总量削减任务,推动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四、2011年我国环境保护工作进展

2011年国务院召开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印发《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为“十二五”环保事业大发展奠定了基础。

(一)环境保护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作用进一步强化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对14个省(区、市)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政策措施,有力推动地方转方式调结构。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强化环境影响评价,重点加强流域、水利水电等领域规划环评,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环评全过程监管能力。2011年,环境保护部共批准项目环评文件291个,涉及投资达1.46万亿。对44个、总投资近2500亿元涉及“两高一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项目做退回报告书、不予批复或暂缓审批处理。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63项,推进行业污染防治水平升级及产业结构调整。严格开展制革、稀土、钢铁、柠檬酸、味精、酒精、淀粉等重点行业环保核查,公布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名单公告,推动稀土行业发展方式转变。通过组织开展稀土企业环保核查,促使稀土行业新增环保投入20多亿元。严格开展上市环保核查和后督察。2011年,向环境保护部申请上市环保核查的88家公司核查时段内累计新增环保投入99.7亿元,完成916个环保治理项目。

(二)主要污染物减排扎实推进

编制《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要求以改善空气质量为目的,以多污染物协同控制为手段,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扎实做好重点区域“十二五”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借鉴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的成功经验,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措施,圆满完成“绿色大运” 空气质量保障任务。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实施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国四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积极推进车用燃油低硫化,组织开展全国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自查活动,分六组赴九省进行现场督察。选取6大电力集团、16家试点电厂、共32台燃煤机组首先开展燃煤电厂大气汞污染防治试点工作。组织完成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形成污染源排放数据库,为确定“十二五”减排基数奠定了基础。制定“十二五”各地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确定了各地总量控制指标,将减排任务细化分解并落实到具体项目上。山西、湖南等省将特征污染物列为减排约束性指标。在第七次环保大会上,受国务院委托,环境保护部与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有关中央企业签订了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继续推进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三大措施。启动污染减排绩效管理试点工作。2011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排放量持续下降,但氮氧化物排放量不降反升。

(三)重金属污染等严重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的风险管理切实加强

国务院批复《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和《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确定5个重点防控行业和138个重点防控区。中央财政下达25亿元支持26个省开展重金属污染治理,将铅蓄电池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整治工作作为2011年环保专项行动的首要任务。深化电石法生产聚氯乙烯、汞触媒生产及废汞触媒回收利用等行业管理。实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统计报表制度,初步建立POPs长效监管机制。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部署全国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专项检查,建立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督察考核机制,对全国各省(区、市)危险废物产生和利用处置单位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了抽查和考核。全国持危险品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利用处置废物超过900万吨。全国回收处理废旧家电达5300万台。部署全国化学品环境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组织五次专项执法检查。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全国共出动人员270万余人次,检查企业107万余家,查处环境违法企业1万余家,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2000余件。共排查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12137家,采取最严厉的措施整治铅蓄电池企业,80%以上被关闭或处于停产,整治力度之大前所未有。有效遏制了铅蓄电池企业发生血铅事件的高发态势,推动了行业优化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四)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不断深化

出台《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组织评估800多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对存在突出问题的13个城市进行约谈。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对全国城市公共供水厂出厂水进行全部106项水质指标普查。对重点流域22个省(区、市)“十一五”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水污染防治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出台《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全国地表水水质继续好转。开展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出台《工业清洁生产推行“十二五”规划》,累计发布聚氯乙烯等27个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安排2.2亿元支持33个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建设。编制《全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发布60个循环经济典型模式案例,在河北承德、山西朔州等12个地区开展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试点,确定首批33个城市(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督促指导中央企业做出表率,推进节能减排、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技术创新和推广。

(五)农村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切实加强

新增9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区),安排40亿元农村环保专项资金,其中36亿元用于支持连片整治工作。截至2011年,共安排80亿元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支持1.63万个村庄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示范建设,受益人口3729.06万人。积极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大力推广节肥节药技术,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县(场)达到2498个,技术推广面积达到11亿亩,累计减少不合理施肥580万吨。“2010国际生物多样性年中国国家委员会”正式更名“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李克强副总理担任主席。启动全国生态环境十年变化(2000—2010年)遥感调查与评估项目。认真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6处,累计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35处。进一步规范生态建设示范区管理,新增27个生态市(县),34个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目前,全国已有15个省、1000多个地区开展生态省、市、县创建工作。重点流域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截至2011年,全国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约30万个,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约110万平方公里。2010—2011年,共安排中央投资68.4亿元,带动地方和企业投入资金超过400亿元,重点支持资源枯竭城市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天然林资源保护工作二期正式启动,2011年全国共完成造林面积9207万亩,同比增长3.9%,新增湿地保护面积495万亩。

(六)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可控

2011年,在役核设施安全运行,在建核设施质量得到有效控制。运行核电厂、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放射性废物贮存、处理和处置设施以及放射性物品运输活动均未发生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安全事件或事故,运行和在建核设施的事件、不符合项得到了及时有效处理。2011年,全国核设施和核技术利用项目数量不断增加,辐射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环境电离辐射水平保持稳定,核设施、核技术利用项目周围电离辐射总体未见明显变化,环境电磁辐射水平总体情况较好,电磁辐射设施周围环境电磁辐射水平总体未见明显变化。

日本福岛核事故后,国家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密切跟踪研判事故进展,积极开展全国范围的辐射环境监测,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应对。组织开展全国核设施综合安全检查,全面修订民用核设施营运单位场内核事故应急计划及修订说明。开展核技术应用、铀矿冶和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检查,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国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

(七)政策法制、科技监测和宣传教育等工作继续推进

颁布实施《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和《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配合推进《环境保护法》修订工作。更新环境保护综合名录,已有 500余种“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40余种环境友好工艺和10余种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纳入名录。在北京、广东等地燃煤电厂试行每度电加价0.8分钱的脱硝电价政策。首次开展全国范围的环境污染与人群健康综合调查。组建环境风险与损害鉴定评估研究中心和环境污染损害鉴定技术中心。推动试点地方开展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圆满完成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首次开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试点和生物多样性试点监测。发布《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国家环境监测“十二五”规划》和《2011年及“十二五”国家环境监测方案》,编制《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举办首次全国环境应急监测大演练和“十一五”环保成就展暨第十二届中国国际环保展览会。

(八)环保体制机制和能力建设得到加强

核安全监管机构队伍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部联合有关部门印发《生态环境保护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累计培训干部和各类人才5.2万人次。出版面向全国党政领导干部的科学发展主题案例教材《生态文明建设与可持续发展》。积极协调争取财政部支持,中央财政增设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对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优质生态湖泊进行保护,2010—2011年累计安排9.5亿元,支持梁子湖、洱海等8个湖泊保护。监测执法、环境监察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监测执法业务用房项目下达预算内基建投资近11亿元,安排环境监察能力建设资金4.14亿元,对930多个中西部县(区)级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予以支持。

五、2012年环境保护重点工作

(一)扎实完成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2012确定的年度污染减排任务是:与2011年相比,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减少2%,氨氮排放量减少1.5%,氮氧化物排放量为零增长。深入实施三大减排措施,把结构减排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严格建设项目总量指标前置审核,从源头上减少污染排放。继续强化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加快污染物治理、重点治污工程、烟气脱硫脱硝、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机动车减排,开展农业和农村污染减排。严格监管,保证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挖掘治污潜力,提高治污效率。丰富和完善减排政策,进一步完善脱硫电价,用好脱硝电价,协调有关部门尽快出台脱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研究提出农业源和机动车减排财政激励政策。研究污泥处置费用纳入污水处理成本措施。出台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指导意见。

(二)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大力推进战略环评,突出抓好化工石化等高环境风险产业园区、流域梯级开发、重要航道建设等规划环评,加大环保重点城市规划环评试点力度,健全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的联动机制。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作为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加强对石化、钢铁等行业项目环评管理,建立健全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体系。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质管理政策。探索建立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单和责任状制度,对于没有认真兑现环评承诺,造成较大环境风险和环境影响的地区和企业集团,坚决实行限批措施。全面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继续强化环评全过程监管,制定环境影响后评价办法。

(三)优先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抓紧健全环境质量评价体系,经国务院同意,新修订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已经向社会公布,今后的工作重点是进一步加大细颗粒物(PM2.5)等污染治理力度,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一是完善大气联防联控机制,以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区域为重点,实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加大产业调整力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制定并实施火电、钢铁、石化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大力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二是切实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全面落实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加快淘汰“黄标车”,提升车用燃油品质。加强机动车环保监管能力建设,强化在用车环保检验机构监管,全面提高机动车排放水平;三是建立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预报系统,实现风险信息研判和预警功能。连续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及时启动应急机制,指导群众合理安排出行和生活。此外,全力做好重金属污染防治,严格化学品环境管理,继续抓好危险废物管理。

(四)继续强化重点流域区域海域污染防治

坚持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改善水环境质量。毫不松懈地抓好饮用水环境安全保障工作,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和管理。加快实施《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研究出台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的政策和措施。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完善考核机制。以联合治污为突破口,改善渤海和长江、黄河、珠江等河口海域环境质量。强化湖泊保护工作,实施择优保护和一湖一策,建立目标责任制和绩效评价制度。加强城市恶臭、噪声和餐饮油烟污染控制管理。强化企业环保核查和后督查。

(五)加快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保护

进一步深化“以奖促治”和“以奖代补”政策。落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对试点省、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和考核。推动农业环保监管制度建设。探索建立跨区域、跨行业机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试点。落实《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制定实施《外来入侵物种环境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六)切实加强环境执法和应急管理工作

继续保持环境执法监管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重金属、化学品和危险废物倾倒污染行为,坚决予以整治。开展环境执法绩效评价试点,完善区域环境督查工作机制和部门联动执法机制。执行流域、区域、行业限批和挂牌督办等督查制度。完善防范风险与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提高环境应急监测处置能力,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企业环境风险,开展企业环境风险等级评估。

(七)不断提高政策法规、科技标准、环境监测、核与辐射安全和宣传教育工作水平

配合做好《环境保护法》修订工作,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研究起草土壤环境保护、核安全等方面法规。抓好环保综合名录工作,完善绿色信贷信息交流机制,初步形成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能力。加大科技支撑及标准制定力度,加强环境监测。强化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和达标验收,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筹备召开第四次全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大会。以运行核设施为监管对象,强化对新建、扩建核设施的安全审查和评估,监督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加快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出版及报刊改革。普及核与辐射安全知识,深化环境宣传教育,提升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等重大活动宣传水平。继续开展全民环境教育试点。

专栏一:历次中国环境保护会议

1973年至今,中国共召开了七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历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都有标志性成果,集中体现了中国环境保护事业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的发展历程。1973年国务院召开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提出“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环保工作32字方针。1983年召开的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把环境保护确立为基本国策,制定了“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要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方针,明确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和“强化环境管理”的环境保护三大政策。1989年召开的第三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提出“向环境污染宣战”,积极推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制、污染集中控制、限期治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等八项环境管理制度。1996年召开的第四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提出保护环境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关键,保护环境的实质是保护生产力,把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跨世纪绿色工程规划作为改善环境质量的两大重要举措。2002年召开的第五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要求把环境保护工作摆上同发展生产力同样重要的位置,按照经济规律发展环保事业,走市场化和产业化的路子。2006年召开的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明确提出做好新形势下的环保工作,关键在于加快实现“三个转变”: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推进,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2011年召开的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强调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积极探索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环境保护新道路,切实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开创环保工作新局面。

专栏二:积极探索中国环境保护新道路

探索中国环保新道路源于我国环境保护30多年的实践,是我国环保实践的系统总结,是引领环保事业不断前进的鲜明旗帜。在2008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全国环保系统形成探索中国环保新道路的共识,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工程院和环境保护部共同开展的中国环境宏观战略研究对其进行了理论上的提炼和概括。在2011年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年会上,中外委员和与会专家对积极探索中国环保新道路的内涵和目标给予广泛赞同。近年来,在积极探索环保新道路的引领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重点流域跨界考核、湖泊保护“一湖一策”、农村环保“以奖促治”、排污总量指标作为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区域行业环评限批、重点行业环保核查、燃煤电厂脱硫电价、排污权交易、绿色信贷等新举措不断出台,成效明显。

环保新道路的内涵是“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代价小”就是要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以尽可能小的资源环境代价支撑更大规模的经济活动;“效益好”就是要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相统筹,寻求最佳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排放低”就是坚持污染预防与环境治理相结合,将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最低水平,把经济社会活动对环境的损害降低到最小程度;“可持续”就是要坚持环境保护与长远发展相融合,通过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探索环保新道路的根本要求是大力推进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协调融合。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把环境保护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充分发挥环境保护推动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的先导、扩容、增效和倒逼作用,以环境容量优化区域布局,以环境管理优化产业结构,以环境成本优化增长方式,推动创新转型和绿色发展。

探索环保新道路的核心是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化环保为民惠民利民的理念,集中力量优先解决重金属、化学品、危险废物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关系民生的环境问题,严厉惩处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公众的环境权益,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新鲜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品,在优美宜居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探索环保新道路的目标是着力构建六大体系。一是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环境保护宏观战略体系;二是全面高效的污染防治体系;三是健全的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四是完善的环境保护法规政策和科技标准体系;五是完备的环境管理和执法监督体系;六是全民参与的社会行动体系。

专栏三: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建设生态文明是我们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经济快速增长中资源环境代价过大的严峻现实而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战略任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解决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人与自然的突出矛盾指明了方向,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根本保证。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把建设生态文明纳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实质上就是要建设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破解日趋强化的资源环境约束的有效途径,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客观需要,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内在要求,是后国际金融危机时期抢占未来竞争制高点的战略选择。

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和根本措施,是推进可持续发展的着力点和攻坚方向。建设生态文明,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污染控制和生态恢复,而是修正工业文明弊端,探索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发展道路的过程,既要补上工业文明的课,又要走好生态文明的路。加强生态环保不是放弃对发展的追求,而是要在更高层次上实现人与自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和谐。必须用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眼光、战略思维、战略手段来谋划解决我国突出的环境问题,积极探索中国环保新道路。环境保护取得的任何成效任何突破,都是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贡献。近年来,我国环境保护工作为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统筹推动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环境质量改善、环境风险防范和城乡环境保护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培育壮大生态经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发挥了重要作用。

专栏四: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

2011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成为新时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我国环保事业科学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意见》提出,一要全面提高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水平。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继续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强化环境执法监管,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和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二要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切实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严格化学品环境管理,确保核与辐射安全,深化重点领域污染综合防治,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加快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加大生态保护力度;三要改革创新环境保护体制机制。继续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积极探索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环境保护新道路,实施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不断增强环境保护能力,健全环境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和考核。

《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创新性措施。在实施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方面,《意见》提出严格落实燃煤电厂烟气脱硫电价政策,制定脱硝电价政策,对可再生能源发电、余热发电和垃圾焚烧发电实行优先上网等政策支持。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实行差别电价,对污水处理、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非电力行业脱硫脱硝和垃圾处理设施等鼓励类企业实行政策优惠等要求;在环保责任追究方面,《意见》提出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即擅自开工建设、建设过程中擅自作出重大变更、未经环境保护验收即擅自投产等违法行为,要依法追究管理部门、相关企业和人员的责任,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建立执法责任制等要求;在严格环境管理手段方面,《意见》提出必须严格履行环评程序,并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实行行业排放总量控制,提高重点行业环境准入标准和排放标准,抓紧制定和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坚决禁止在重点防控区域新扩改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等要求;在发展环保产业方面,《意见》提出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扩大市场需求,鼓励多渠道建立环保产业发展基金,拓宽环保产业发展融资渠道。实施先进适用技术研发、技术装备及示范工程,着重发展环境服务业,鼓励使用绿色标志和环保认证等要求。

专栏五: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为推进“十二五”期间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科学发展,2011年12月国务院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简称《规划》)。国家环保“十二五”规划是国家“十二五”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将完善环境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作为一项重点任务,通过促进区域间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提高农村环境保护水平、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努力缩小区域、城乡之间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和环境监测评估能力等环境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差距,切实保障城乡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使全体公民都能获得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结果大致均等的环境基本公共服务。《规划》首次将加强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维护环境安全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旨在通过完善制度政策,健全防范、预警、应对、处置和恢复体系,着力解决工业化过程中环境安全保障问题。一是加强环境风险防控的基本制度建设。开展全国环境风险调查与评估,深化环境风险管理措施,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基础,完善全防全控保障体系。二是将重金属、化学品等纳入风险防控重点。加强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加大有毒有害化学品淘汰力度,严格化学品环境监管,加强化学品风险防控。三是全面加强核与辐射安全工作。大力提升核与辐射安全水平,提高核能与核技术利用安全水平,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和放射性污染防治。四是从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角度大力推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全面推进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加大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力度,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水平。

第二篇:中国环境现状 触目惊心

中国现状 触目惊心!!!

本文指向是自然生态,用数字说明。所有数字都有依据,绝大部份源自大陆官方文件、媒体、专著,少数采自海外信息。篇幅所限,基本不列出处。电脑时代,搜索即得原始出处。欢迎指谬、质疑、求证、补充。

近日大陆雾霾弥漫至143万平方公里,北京六级重污染,世界惊呼“怎么这样啊!”

自然生态的破坏是百年千年万年事,许多是不可逆转的,如海水污水倒灌,如渤海已成死海,黄河已死长江将亡等等。

无论什么宏词大句、辩证说法、采取措施、立即马上等等等等,说谎欺骗愚民都已是其次,只是自欺哀鸣的末世记录了。不还政于国还权于民还道于自然,中国的生态环境浩劫就在眼前。这个周期是十年、二十年,抑或更长更短,只有天晓得!

空气

略。参阅近期大陆雾霾报导。 土地

.全国森林覆盖率16.5%,有说只有8%。芬兰67%,日66%,韩64%,挪威60%,瑞典54%,加44%,德30%,美33%,法20%,印度23%。世界平均22%。

.1958年前四川省森林覆盖率33%,1980年降为13.1%。全省193个县,91个县覆盖率在10%以下,67个县10-20%,23个县20-30%,12个县30%。

.1949年全国沙漠、沙化土地66.7万方公里。1990年代初168.9万方公里。2003年全国荒漠化土地262.2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27.3%。

.由于森林滥伐,1950年代全国水土流失面积116万方公里。1992年水土流失面积179.4万方公里,占全国面积18.7%。2009年西部地区水土流失面积达282.59万方公里。截止上世纪末,严重水土流失367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38.2%。

.全国960万平方里,减去荒漠化和冰川石山高寒荒漠土地约300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土地367万平方公里,就只剩下约30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了;人口则从1949年的4亿扩大至13亿,增大3倍多。 中华民族在六十年间的生存空间减少至五分之一,已退无可退,再退,也就是退到太平洋里了。

.保守估计全国约10%耕地受重金属污染,其中镉、砷污染比例分别占受污染耕地的40%。

.大陆市场大米四分之一含有铅毒、镉毒等重金属污染,引致食者头痛、头晕、失眠、健忘、精神错乱、关节疼痛、结石、癌症等病症。(据大陆《新世纪》周刊总437期)。

.2005年全国废污水排放量524亿吨,比2000年增26%;2008年废污水排放量758亿吨。

水与其他

.黄河流域2004年废污水排放量39.5亿吨,中下游支流水质常年为劣五类,1.6亿人受害。

.长江流域废污水排放量:1970年代末95亿吨,1989年150亿吨,20世纪初270亿吨。

.1985年在长江口能观测到126种底栖动物,1998年下降到56种,2002年52种。专家警告,十年内长江水系生态濒临崩溃。

.2006年全国7大水系5类和劣5类水质占26%,国家重点监控9个大湖整体水质为5类和劣5类水质7个。

滇池草海为劣5类水质,巢湖5类、劣5类水质各占一半,滇池外海为5类水质;太湖5类和劣5类水质比例达到60%。7大河中有一半的水资源是完全没用的。将全国的水质重新恢复洁净,达到正常标准,需要数百年时间。

.2008年,全国200条河流409个断面中,1-3类、4-5类和劣5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55%、24.2%和20.8%。26个湖泊(水库)中,呈富营养状态的湖库占46.2%。

.2009年,长江安徽段巢湖全湖水质平均5类;黄河支流渭河的渭南市、淮河支流颖河的周口市国控断面全部为劣5类;海河、淮河流域干流和支流67个断面水质全部为劣5类。

.淮河50%以上水质为劣5类。

.黄河支流延河监测断面40%为劣5类水质。

.黄河三峡水库库区支流监测断面57%为4类水质。

.黄河支流渭河每年接纳废水6亿吨以上,接纳化学需氧量27万吨,是其环境容量的4倍。

.山西汾河的监测断面66%劣5类水质,自太原以下的水体完全失去了生态功能。汾河每年流入黄河的水量在3亿吨以上,其化学需氧量浓度超过国家3类水质标准的7.3倍,氨氮超标20倍。

.全国532条河流,有82%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全国约有7亿人口饮用大肠杆菌超标水,约有1.7亿人饮用受有机物污染的水。

.2010年,广西东兰县兰木乡弄台村60-90岁老人每天往返12-24公里山间小路挑水饮用。

.2005年对全国74个农村调查,96%村庄没有排水沟渠和污水处理系统,89%村庄将垃圾堆放在房前屋后、坑边路旁甚至水源地、泄洪道、村内外池塘,无人负责垃圾收集与处理。

.全国农村每年产生约1.2亿吨生活垃圾几乎全部露天堆放;每年产生量逾2500万吨的农村生活污水几乎全部直排,使农村聚居点周围的环境质量严重恶化。 .中国西部地区每年因生态环境破坏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1500亿元,占当地同期生产总值的13%。

.1990年至2009年,全国因环境污染和生态退化造成的损失占GDP的7%~20%。

.2004年,全国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为5118亿元,虚拟治理成本为2874亿元。

.2005年,因环境污染引发的冲突达5.1万起。

.全国草原退化面积达10亿亩,目前仍以每年2000多万亩退化速度在扩大。

.全国草原面积占国土41%,其中90%出现退化。退化沙化草原已成为我国主要的沙尘源。

.青藏高原草地生产力由1960年代300公斤/亩下降到新世纪100公斤/亩以下;地下鼠量由8-10只/公顷增至30只/公顷;土地裸露率由不到10%增加到30%以上。

.全国湿地面积居亚洲第一,世界第四,其中60%萎缩、消亡、退化严重。

.河北省五十年来湿地消失了90%。

.陕西关中30多个县,几十年来消失上万个“涝池”。

.内蒙古阿拉善盟绿洲的水量由9亿方减少到不足2亿方,居延海干枯,数百处湖泊消失。

.全国红树林由历史上最大面积25万公顷减少到目前不足1.5万公顷。

.数十年来大量发展人工纯林。杨树已经南下江南,接近了南岭。整个大西北、华北平原,

甚至江南一些地区,也以杨树为主。高密度、单一树种的人工纯林对国土生态贻害无穷。

.全国生态环境脆弱区占国土总面积60%以上。

.全国每年流失100亿吨沃土,相当1千万亩耕地30厘米耕作层土壤。自然形成1厘米耕作层土壤需1—400年,形成可耕作层规模需3000—12000年。

.黄河流域年入河泥沙16亿吨。长江流域每年土壤流失量24亿吨。随土壤流失的还有各种营养元素,仅黄河流域每年流失的泥沙中,就含有氮、磷、钾3种元素总量约4000万吨, 超出了2003年全国化肥需求量3990万吨。

.据中国工程院、环保部报告:全国近50%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不符合标准,1.9亿人饮用水中有害物质含量超标。全国地面沉降灾害比较严重的城市超过50个。

全国25﹪的地下水体遭到污染,平原区有54﹪的地下水不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90﹪以上的城市浅层地下水不同程度遭到污染,目前已呈由点到面的扩展趋势。全国118个大中城市地下水已普遍遭到污染,其中严重污染城市占64﹪。

.地下水是全国城市唯一或重要水源,几乎全部城市水源大幅度超采;超采水资源引起的沉降速率或幅度,较自然背景大数十倍至数百倍。

.全国669个城市中400个供水不足,110个严重缺水。32个百万人口以上大城市有30个长期受缺水困扰;14个沿海开放城市有9个严重缺水;近200个沿海城市地下水超采造成海水污水倒灌入侵的状况已经不断发生。

.北京市地下水开采程度超过100%。全市浅层地下水全部受到污染,大多不能作为饮用水的直接供水水源,通州区浅层地下水污染程度高达5级。因此造成北京地下水水位严重下降和大规模地面沉降,最大沉降量达722毫米。

.全国水资源量2.8万亿立方,人均水资源2.2千立方,是世界人均水资源的25%。

.北京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足300方,是全国的1/8,世界的1/30。

.苏州人年均水资源315方。江苏省人均水资源全国排名第20以后。

.华北地区地下水位每年平均下降12厘米。

.中国饮用水质标准是德国污水处理完毕可以排放到河海的水质标准。

.北京自来水厂供市民饮用的自来水远不符合奥林匹克游泳池的水质标准。

.全国濒危物种189种,濒危、渐危高等植物4000-5000种,占全国高等植物总数的15-20%。长江白鳍豚功能性灭绝。

.中国唯一内海渤海一年接受污毒水28亿吨,水体水质污染全部超标,海底泥含重金属超标2000倍。期自然循环为正常,须200年,前提是不能再倾泻一滴污水。

.1949年以来,全国湖泊减少了1000多个,面积缩小约1.86万平方公里,占现有面积的26.3%,湖泊蓄水量减少513亿方,其中淡水量减少340亿方。

.近五十年来,湖北省年均消失15个湖泊。湖北有面积百亩以上湖泊1332个,其中5千亩以上322个。2009年,湖北百亩以上湖泊仅剩574个。大部份湖泊水质在

3、

4、5类。

.新疆罗布泊湖面曾广有1万平方公里;1959年5350方公里;1962年为零,完全干枯。

.最大的水质最好的淡水湖鄱阳湖,1949年湖面积5340平方公里,2007年底湖面积曾不足50平方公里。2007年初3类水占6成、4类水占4成,当年底,注入长江的出湖水质已沦为属于重度污染的5类水。

.洞庭湖1947年湖面积近4000平方公里,2007年12月湖面积仅310平方公里。2006年,其整体水质为5类。

.全球污染最严重的前20名城市,中国占了16个。全国57%城市颗粒物超过国家限制值,48个城市的二氧化硫浓度超过国家2级排放标准,82%城市出现过酸雨。

.1950年代全国沙尘暴5次,1960年代8次,1980年代14次,1990年代23次。

.山西省680多家焦化企业仅65家办理了环保审批手续,达标排放仅30多家,占5%。

.中国空气与水源的污染总代价在中国GDP的3.5%到8%之间,平均指数5.75%。

.全国废渣年产量超过5亿吨。1988年全国积存量为66亿吨,人均6吨废渣。 .全国固体废物堆存量累积已近80亿吨,占用和损毁土地200万亩以上。

.2008年全国城市餐厨垃圾逾6000万吨,比十年前增加了100%。

.380个城市中,有三分之二城市处在垃圾包围之中。

.2006年全国食油销量1410万吨,返回餐桌上地沟油100—150万吨。

.全国城市20%垃圾按环保方式处理,其余污染物直接进入河湖海,彻底破坏水体环境。

.全国化肥年使用量接近40吨/方公里,标准是22.5吨/方公里,严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全国农药单位耕地面积用量比发达国家高出1倍以上,只有不到1/3被作物吸收利用,其余大部份进入了水体、土壤及农产品中,直接威胁人体健康。

.全国近百处煤、磷、铜、铝矿滥开面积达82%,回采率20%,煤层6-7米,只采2-3米。

.1949年至今,全国建造了约87000座水库,其中三分之一不安全,有随时溃坝的危险。

.西南水系的岷江将建大坝100多座、大渡河24座、金沙江中下游12座、雅砻江21座、乌江12座、嘉陵江17座,装机容量总计1.4亿千瓦,接近8个三峡工程装机规模。发达国家已经不建这种破坏生态的大坝水库了。

.全国有近2000个核放射源丢失或失控,存在安全隐患。

一个经常发生大规模集体人吃人的民族,一个连人都不会爱护的民族,你还指望他们会爱护环境??? 你可以联想一下其他类似的情况。很多我们习以为常的东西其实是很荒谬的。说穿了,就是皇帝的新装罢了。恐怖主义再厉害始终无法抵挡时代前进的滚滚车轮,君不见那些残暴者哪个不是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架上,谁又真正的千秋万代了?

空气、水、土壤全被污染,道德呢?沦落至5000年未有之低谷。真乃5000年不遇之盛世!!!

第三篇:中国水污染现状及治理

摘要:

分析目前我国水污染的现状及成因,提出治理水污染的措施,以改善我国目前严峻的水污染形势,促进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

水污染 防治

一、 水污染的定义

水污染指污染物进入河流、湖泊、海洋或地下水中,使水质和底泥的物理、化学性质或生物群落组成发生变化,造成水质恶化,降低水体的使用价值和功能,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

二、我国水污染的主要来源

1、工业废水

在工业生产中,热交换、产品输送、产品清洗、选矿、除渣、生产反应等过程均会产生大量废水。产生工业废水的主要企业有初级金属加工、食品加工、纺织、造纸、开矿、冶炼、化学工业等。

2、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是来自家庭、机关、商业和城市公用设施及城市径流的污水。新鲜的城市污水渐渐陈腐和腐化使溶解氧含量下降,出现厌氧降解反应,产生硫化氢、硫醇、吲哚和粪臭素,使水具有恶臭。生活污水的成分99%为水,固体杂质不到1%,大多为无毒物质,另外还有各种洗涤剂和微量金属;生活污水中还含有大量的杂菌,主要为大肠菌群。另外生活污水中氮的磷的含量比较高,主要来源于商业污水、城市地面径流和粪便、洗涤剂等。

3、 医院污水

一般综合医院、传染病医院、结核病院等排出的污水含有大量的病原体,如伤寒杆菌、痢疾杆菌、结核杆菌、致病原虫、肠道病毒、腺病毒、肝炎病毒、血吸虫卵、钩虫、蛔虫卵等。这些病原体在外环境中往往可生存较长时间。因此,医院污水污染水或土壤后,能在较长时间内通过饮水或食物途径传播疾病。此外,水体中贝类具有浓缩病菌和病毒的能力,故水体污染后,生食水中贝类有很大的危险。

4、农田水的径流和渗透

我国广大农村,习惯使用未经处理的人畜粪便、尿液浇灌菜地和农田。过几十年来,化肥、农药的用量在迅速增加,土壤经施肥或使用农药后,通过雨水或灌溉用水的冲刷及土壤的渗透作用,可使残存的肥料及农药通过农田的径流,而进入地面水和地下水。农田径流中含有大量有病原体、悬浮物、化肥、农药及分解产物。农药种类繁多,性质各异,故毒性大小也不相同,有的农药无毒或基本无毒,有的可引起急慢性中毒,有的可能致癌、致突变和致畸,有的对生殖和免疫机能有不良影响。

5、废物的堆放,掩埋和倾倒

一些暂时堆放于露天的废物可以因雨水淋湿或刮风等原因被带入水体中,一些废弃物人为倾倒进入水体,一些难于处置的废弃物被人们掩埋在地下深层,但

如地下处置工程设置不当或不加任何处理填埋,会影响处置地区周围的地质与环境,使被处置的污染物进入水体,引起水体污染。

三、我国水污染的现状

我国水环境面临着水体污染、水资源短缺和洪涝灾害等多方面压力。水体污染加剧了水资源短缺,水生态环境破坏促使洪涝灾害频发。目前我国七大水系、主要湖泊、近岸海域及部分地区的地下水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且具有影响范围广,危害严重,治理难度大等特征。

从总体上看,我国重点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还比较缓慢,取得的成果十分脆弱。在实践中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充分说明,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流域水污染防治仍面临严重挑战。如:

黄河、长江流域水环境问题亟待解决。由于人类活动的作用力,使黄河的环境、长江问题日趋严重。目前,黄河水量少,自净能力弱,水环境处于危机之中。在西部大开发中,黄河流域的经济发展将进入较快增长时期。黄河的水污染必然使沿岸的水资源短缺“雪上加霜”。长江上游沿岸地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使这一地区的污染物排放量迅速增加,污染问题随之加重,特别是三峡库区及其上游的水质不断恶化。

城市生活污水逐年增加,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长期以来,我国城市基础设施的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和工业建设不协调,导致基础设施长期超负荷承载。特别是城市环境保护基础设施,仅仅在近几年才开始兴建。全国绝大多数城市的污水处理能力远远满足不了实际需要。随着人口迅速增加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生活污水产生量大幅度增长。但是,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远远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地方财政因无力支付污水处理费用,常常使建成后的污水处理厂不能正常运行,环境保护投资不能有效发挥环境效益。

大量的面源污染问题尚未找到解决途径。城市污水处理正在逐步加快步伐,但是,农村经济发展带来的农药、化肥、畜禽养殖污染量大面广,有一定治理难度。而且由于农药的大量流失,造成严重的水体污染。全国化肥使用量也在成倍增加。同时,作为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乡镇企业的发展也一直是困扰农村环境的一大难题。在全国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有所控制的情况下,乡镇企业排污量却在增长,这将对水环境构成严重威胁。

经济政策不配套,污染治理资金严重短缺。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全依靠行政手段管理环境已经不能奏效。但是,由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尚未建立,多元化的环境保护投资体制难以形成。作为促进污染防治的重要经济手段排污收费制度,目前还很不完善,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不协调,造成水资源的浪费。

四、我国水污染形式严峻的主要原因

1、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没有根本转变,企业单纯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环境效益和生态效益。工业发展中,水消耗量大、利用率低。污染物排放量大,超过水环境容量。

2、水污染防治立法不够健全,执法不够有力,干部群众环保和守法意识不高。

3、区域经济发展和区域环境容量不相适应,也是造成水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因。以往在确定地区产业发展方向、地区生产力布局时,往往忽视区域环境容量。我国主要江河出现的严重流域性水污染,在很大程度上与流域产业结构和布局不合理有直接关系。

4、自然因素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水环境问题的恶化,增加了水污染防治

的难度。我国北方地区气候也明显变暖,华北地区冬季气温上升,地表径流减少,蒸发量增大,发生旱灾的机会增多。由于河道径流减少,水体自净能力下降,加剧了水环境恶化导致特大洪水灾害的发生。我国水资源地区分布不均,南多北少,相差悬殊,水资源分布与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布局极不协调。这些因素也是导致水环境问题突出的重要方面。

五、水污染的防治对策

1、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在重点企业推进清洁生产,降低排放强度,减少工业污染,缓解环境压力。工业污染防治是中国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首先要做到淘汰和关闭一批技术落后、污染严重、浪费资源的企业,其次要开展循环经济实践。实行清洁生产,在企业生产的源头和全过程充分利用资源,使废物最小化、资源化、无害化。

2、推广先进农业科学技术,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农田施用化肥和农药的淋失,是造成农业污染源的主要原因。所以我们应合理施肥,即满足作物生长的需要又不过量,并且实施节水灌溉,,减少化肥的流失,合理使用农药,严格按照农药用量施用,研发广谱抗病、虫、草害的农药,倡导采用低毒高效低残留农药,开发推广和应用生物防治病虫害技术等。

3、加快城市污水管网建设进度,全面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促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努力改善水环境。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收集管网建设应该做到规划先行,合理确定污水处理设施的布局和设计规模,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城镇建设发展同步。

4、保护水环境,加大水源地保护,防止对水源地污染。在水源地保护区内严格限制各项开发活动。做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重点流域水污染物减排任务按期完成。

5、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坚决惩处各类违法排污行为。 继续开展清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行动。

第四篇:中国海洋环境现状及改善对策

中国海洋资源现状报告

班级:软件三班 姓名:李晓芳 学号:20132230

中国海洋环境现状及改善对策

20132230 2013级软件三班 李晓芳

摘要:我国是一个拥有近300平方公里的海域,3200公里长海岸线,其中大陆海岸线长1800多公里的海洋大国。中国海域海岸线漫长、海域辽阔、岛屿众多、资源丰富、海洋生物和生态系统具有丰富的多样性。这是中国海洋的富饶,这是近年来我国提出“海洋大国战略”、“走出深蓝的中国海军”等基本的立足点。保护好中国的海洋环境,就是在保护中国以后的资源供给,具有战略性意义。要想了解中国海洋战略,首先得了解中国的海洋环境现状,以及改善的对策,才能真的实现“海洋大国战略”。

关键词:中国海洋环境现状 改善方法 海洋大国 一.中国海洋环境现状

九十年代以来,我国海洋环境污染一直比较严重。对于我国四海:渤海、黄海、南海、东海,的海水污染状况研究表明,四个海域中,渤海、东海的海水污染较严重。二十世纪末以来,由于江河携带大量陆源污染物入海,我国近岸三分之二的重点海域受到营养盐污染。在我国受污染海域中,主要入海口海域污染程度相对严重,主要污染物质是无机氮、磷酸盐、油类以及有机物和重金属。近几年的海洋沉积物质量监测结果表明,我国近海和远海海域的海洋沉积物总体上保持良好,沉积物污染的潜在风险较低,但部分近岸海域沉积物受到比较严重的污染,尤其是一些河口、海湾的沉积物污染较重。

海洋生物是海水环境和沉积环境污染的直接受害者,并且污染物对海洋生物的影响具有累积作用,其体内的污染物含量反映了其生存环境的质量,可食用生物质量的好坏对人体健康更是有着直接的影响。目前,我国海洋生物质量状况并不乐观,主要表现为:海洋生物结构失衡,珍稀濒危物种减少;主要经济生物体内有害物质残留量偏高;沿岸经济贝类卫生状况欠佳。

以上都是我国海洋环境的现状。

或许是受近代著名的法学家,格劳修斯的“海洋是无边无际,不可用竭”的思想,和近代科学技术大发展的影响,人类对海洋探索越来越热,渴望从海洋中获取那“用之不竭”的丰富资源。却也因此,对海洋环境造成了巨大的破坏,海洋环境污染,尤其是国家近海领域的污染,给中国的海洋发展提出了巨大挑战。

从我国对渤海黄海南海东海的海洋调查分析中,可明显的看出,我国海洋环境主要生态系统处于亚健康或者不健康状态。海洋环境的日益恶化,有以下表现:某些海洋水产资源衰落,渔获量减少,少数珍贵海产品受损,一些海洋水产资源质量受到影响;部分滩涂荒废,滨海环境遭到损害;由于海水的富营养化和营养失衡,生物群落的结构变得异常。尤其是我国石油资源的污染,是海洋油污染中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石油在海水表面形成油膜,阻止了还洋气体的对流,是海水中溶解的氧减少,引起大面积的缺氧;而且油膜能黏住大量的鱼卵和幼虫,是鱼卵、幼虫,还能引起鱼、贝的畸形,蓄积某些致癌物质,对使用这些鱼、贝的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威胁。 二.中国海洋环境现状的改善方法

从以上介绍中,我们不难发现,我国海洋生态问题严重,难以实现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海洋强国、大国战略,我们需要加大对海洋环境的治理力度,改善海洋环境现状。

首先,从根本上说,我国公民的海洋保护意识不足,是造成海洋环境污染的最大根源。因此,我们首先应当提高公民的海洋保护意识。

其次,从政治层面看,我国应该加强海洋立法的完善,执法的健全。比如,海洋监察手段落后和执行力不足。国家海洋局每年承担常规海洋环境监测,以及两次污染基线调查、陆源污染及重点排污调查、几个海湾的海洋环境容量与总量控制调查,以对近岸海域污染物排放总量进行控制。目前,海洋环境容量的大小和污染源的对应关系仍不清楚,还不能有针对性地控制污染物质的排放,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还有,涉海行政部门协调不够。根据现行法规,海洋环境保护的管理工作由国家海洋局、国家环保总局、交通部、农业部、海事等部门以及沿海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各部门根据分工对不同类型的污染源实施监督治理。尽管法律明确规定了涉海各部门的职权范围,但各部门职能交叉、机构重复设置的问题依然存在。而且海洋部门不上岸,环保部门不下海,机构间和部门间缺少协作。环保、海洋、海事、渔政、军队环保部门共同参与海洋污染治理,互相扯皮的现象随之产生,影响了海洋环境污染的治理效果。现在由于钓鱼岛等一系列的岛屿和附近资源的归属问题,我们深刻意识到了,我国的海洋权益正受到来自世界各国的威胁,在《世界海洋公约》的指导下,加强我国的海洋立法,成为我国执政者的重要任务。我们应该多借鉴外国经验,多听取大众意见,争取做出最优的决策,还应该精简机构,明确各个部门责任,以及奖惩措施。

第三、从经济的角度来看,首先是人口和资源对海洋的压力。

再者,人类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高,人口的急剧增加,使资源的供求量相应增加。陆地资源的稀缺性,使人类不得不到海洋去获取资源。解决人口、环境和资源三大问题,主要依靠海洋。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给海洋环境带来了巨大挑战和机遇: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推进,海洋经济得到了发展,但对海洋环境的污染也随着沿海经济的增长而上升,对海洋环境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在经济发展方面,不应仅仅追求GDP量的多少,而更应该加强环境的监管,对于污染较大的坚决取缔,对于排放严加控制。

最后,我们应该看到的是现代科技在军事之中的应用引起的破坏。海洋污染除了由于大量工业三废、生活垃圾、农药、石油等所导致外,还有海洋放射性污染。海洋放射性污染通过生物体富集或食物链富集辐射整个海洋环境,危害人类或其他生物。比如日本福岛核电站,核泄漏事件对我国的领海环境就造成了很大的损害。我们在利用科技的同时,也要把握好一个度,不要让科技成为人类自杀的工具。对于在海洋中进行的实验和科学技术的运用,我们应该有严格的“度量衡”,将科学技术污染降到最低,真正做到环保、绿色。

我衷心的希望,中国的海洋环境现状不只是一份由中国海洋局出版的报告,而是我们心中共同关心的问题,就像我们对衣食住行的关注一样;希望以后的中国,是一个拥有蓝色领海的海洋大国、海洋强国;希望那片湛蓝的海域带给我们更多的惊喜与收获,带给我们生存的资源······

参考文献: 《中国海洋发展报告(2014)》中国海洋局、社科院等联合撰写 《海洋环境污染现状及对渔业的影响》--张田号,王飞--《安徽农业科学》,2014年12期

《论中国的海洋环境与资源保护》--周衍庆--《人民论坛》,2014,(11)

《中国海洋权益保护路径探索》——马锦程——《法制与社会》,2014,(8)

第五篇:中国公司治理现状的八大缺陷

[ 中国智库2007年10月7日 ]

★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

一般认为,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对公司董事会席位的构成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我国上市公司的流通股比重偏低,绝大部分的国有股和法人股股票不能上市流通。这种状况出现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我国绝大多数的上市公司都是由国有独资企业改制而成,从集团公司分拆资产包装上市。集团公司作为发起人控制了上市公司绝大部分股权,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一股独大”现象。股权结构过于集中,决定了董事会的大部分席位由大股东或其代理人占据,代表中小股东利益的董事席位数量有限,所以很难发挥限制大股东权力的作用。

★董事的独立性不强,与大股东之间的关系过于密切

在我国上市公司股权高度集中的情况下,董事会的独立性无法得到充分保障。公司董事受制于大股东,上市公司缺乏保证董

事会有效运作的最起码的独立性,大股东和“内部人”控制的现象严重。在许多上市公司的董事会里,直接作为大股东代理人的董事和 “内部人”董事一般均超过半数,而独立董事的数量不会超过三分之一,仅仅是为了满足《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整个董事会都在大股东的控制之下。就算有极个别的董事站出来对公司决议发出不同的声音,也会被大股东支持者的声音所掩盖,变得无足轻重。由于我国的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作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即可,所以大股东所控制的董事席位越多,就越有利于其对公司实行全面的控制,从而削弱上市公司的独立性。目前,敢于与大股东“抗衡”的人少之又少,即使有,这些董事的最后结局也让中小股东无奈。

★董事群体的专业构成不合理

从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专业构成上看,法律类人才在公司董事群中所占的比例很小。这样一种董事人群的专业构成状况,极易造成董事会决策过程中对公司法律的忽视,从而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法律问题。我们在研究中发现,目前很多上市公司官司缠身,也进一步印证了这一点。同时,董事会内法律类人才的缺乏,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上市公司对在法律严格约束的框架内经营运作缺乏足够的、清晰的意识,从而也成为大量上市公司财务信息造假、违规担保、信息披露不及时、全面的原因之

一。

★独立董事制度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

独立董事是抗衡大股东、保障上市公司董事会独立性,进而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重要制度保证。尽管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但独董制度所发挥的作用仍然十分有限。目前,相当一部分人同时兼任几家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因此很难有时间和精力来关心董事会的事务。而在当前上市公司内部董事占据董事会大部分席位的情况下,许多独立董事甚至连参加正常的董事会会议都保证不了。中国的独董制度,在面对上市公司不断曝出违规行为的现实面前形同虚设。很多上市公司选择知名的经济学家、大学教授,或者社会名流和离任的政府官员做独立董事,仅仅是为了借助名人效应来抬高公司声誉。而这些名人在完善公司董事会治理方面却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董事会的战略决策职能有待加强

制度建设是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的“重头戏”。我国市场经济趋向的改革已经走过了十几年,但作为我国最优秀的企业群体,上市公司却仍旧停留在制度建设的层面上。在证券市

场发达的国家,对公司管理层的监督主要是依靠相对完善的股票市场和公司控制权市场来完成,董事会的职能更多地偏向于战略决策。而我国的董事会承担了过多的监督职能。同时,由于很多上市公司的董事会主要由执行董事构成,使董事会更多地关注公司的经营问题而不是战略问题。有关公司的战略决策、发展计划的会议实在太少了,导致董事会在某些关键的公司长远问题上很少发挥作用,董事会的职能未能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过多的无效率会议,不仅消耗掉了董事会的大部分时间,甚至会给董事会治理带来适得其反的结果,最终会导致董事会的战略决策能力的弱化。

★专门委员会制度没有真正到位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在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委员会的建立与人员构成也是董事会独立性的重要指标。从总体上看,有近半数的上市公司董事会没有下设专门委员会。即使设置专门委员会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在运作方面也很不完善,尚未发挥其应有的功效。另外,由于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种种缺陷,专门委员会的委员人数较少,并且独立董事在其中并没有发挥主导作用,因此也就难以保证主要专门委员会的独立性。完善上市公司董事会的专门委员会制度,是目前各个上市公司不容忽视的问题。

★董事的考核和评价体系没有建立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普遍缺乏独立、客观的董事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公司董事会的核心功能是战略决策,而决策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关系到公司的长期绩效和发展。而我国绝大多数的上市公司,在年报中仅仅简单披露了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评制度,但缺乏独立、客观的对董事会和董事的业绩评估。甚至连出席董事会会议这种最基本的问题,都没能得到有效制约,就更不用说许多董事的责任感不强,对公司的经营理念、战略计划和业务规划不够了解这些更加具体且重要的问题了。由于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所以董事会必须根据自身状况对每一个董事的绩效进行定期、独立、客观的评估,为此应该建立科学的考核与评价体系。

★董事的激励机制有待完善

在绝大多数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上市公司通过建立由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组成的薪酬委员会,来评价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其他执行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并核定他们的激励薪酬。经由董事会推荐并在公司的股东大会上获得股东批准,同样的程序也适合于对非执行董事的激励薪酬。我们通过分析发现,我国

上市公司的董事利益与公司利益缺乏直接的关联,董事激励机制不健全,因此难以保证董事在决策过程中能够充分考虑公司的长远利益。股票期权等在国外行之有效的激励方式,在我国运用得比较少。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必须建立在市场化的、动态的、长期的激励机制基础之上。总的来说,当前对公司董事的激励机制不能对公司董事起到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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