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再审申请书范文

2023-07-02

申请再审申请书范文第1篇

民事裁定书

(××××)……民申……号

再审申请人(案外人):×××,……。 ……

被申请人(

一、二审诉讼地位):×××,……。 ……

被申请人(

一、二审诉讼地位):×××,……。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与×××……(写明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强制执行。×××(写明案外人的姓名或名称)提出执行异议,××××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裁定,驳回其异议。×××(写明案外人的姓名或名称)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原裁定/调解书错误,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写明案外人的姓名或名称)申请再审称,……(写明案外人再审申请、事实和再审的法定事由)。

×××辩称,……(概述被申请人的意见)。

本院经审查认为,……(写明本案裁定再审的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二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二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一、本案由本院再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

××× 审

××× 审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二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二十三条制定。供人民法院对案外人提出的再审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本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裁定再审用。

2.案外人申请裁定再审案件,应首先列明“再审申请人(案外人)”,括号中的“案外人”表明再审申请人与原审的关系,不应省略。案件的原审各方当事人的地位应当表述为“被申请人(

一、二审的诉讼地位)”。

申请再审申请书范文第2篇

1、明确其再审立案的性质。长期以来,再审程序处于立审不分的状态,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不断深化,立审分立作为法院内部分工制衡的一项基本原则确定下来,再审程序同样面临立审分立的问题。再审启动程序是审查当事人的申请再审或申诉材料,决定是否受理的过程。从方法和手段来看,符合立案审查的特征。再审案件以此为起点进入实体审理,本文主要对再审案件的启动进行阐述,对案件的实体审理不作赘述。现行申诉复查制度是作为启动再审程序实际运作的,再审启动、申诉复查与再审立案的过程是统一的,因此有必要尽快以司法解释的形式进行明确,所谓“名正则言顺”,明确申诉复查的再审立案性质后,可以适用法律对立案的程序规定来规范申诉复查的程序。

2、推行审查听证制度。申诉复查听证制度是由合议庭成员共同组织案件各方当事人到场,用最简便的形式听取当事人申诉与抗辩的争议焦点,以此来决定复查结果的迅捷复查方式⑿。

3、对审查的程式做出规定。(1)形式审查,主要包括再审申请书或申诉状、申诉时限、申诉主体资格等;(2)实质审查,即是否存在再审事由;(3)宣示审查结果,无论书面还是听证审查,均应公开宣示审查结果,并说明理由。受理事由规定的具体化。再审程序不同于

一、二审程序,它既不是民事案件审理的一级程序,也不是审理裁决民事争议的一种程序,而是一种特殊的救济程序。

一、二审的启动是基于当事人行使其起诉权和上诉权,起诉权直接源于当事人的诉权,上诉权源于程序基本保障权。为了维护和保障当事人的诉权,保障和实现公民、法人受公正裁判的基本权利,

一、二审程序的启动都不要求有既存的事实理由。即使要求有理由,这种理由也是一种以当事人主观判断为转移的理由,法院在启动

一、二审程序时,并不对这些理由进行实质性的审查。与此不同,再审程序作为一种特殊的纠错和救济程序。是在一般救济手段即一审或者二审终结后,对已发生法律效力,但仍有错误的民事裁决加以纠正的程序,即可以通过撤销已经生效裁决,以再次审理来保障民事争议解决的公正性。由于对已生效裁决的否定,这就意味着将破坏已经稳定的法律关系,导致所谓通过裁决的诉讼终结实际上并不存在。因此,为了保持法律裁决的稳定性和权威性,作为一种事后的补救程序,就要求该程序的启动应有严格的限制,这种限制就是法律规定的再审程序启动的事由。再审事由是法院审查是否启动再审程序的理由和根据,是打开再审程序之门的“钥匙”⒀。再审事由在理论上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事实,不以申诉人和法官的意志或主观判断为转移,法院只有经过实质性审查,查明确有再审事由后,才能启动再审程序。因此,从深层次原因上讲,启动再审程序以具备再审事由为前提,旨在限制再审程序的启动,是为了在实现再审程序追求实体和程序正义的目的与保障生效裁决稳定性,以及争议解决效率性之间求得一种平衡。鉴于前面对我国民诉法关于再审程序启动事由规定缺陷的分析,从再审程序的目的和有效运作制度的要求出发,借鉴国外立法先例,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笔者认为我国的民事再审程序启动的事由可作如下规定:从肯定的角度进行列举。规定具有下列事由的应当予以再审:

1、合议庭组成不合法或者独任审判员缺乏资格的;

2、合议庭成员或者独任审判员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3、合议庭成员或者独任审判员有与本案有关的职务上的犯罪行为的;

4、作为判决、裁定依据的证据材料是虚假的;

5、当事人的自认是在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情况下被迫做出的;

6、作为判决、裁定基础的相关判决和裁定、仲裁裁决或者具体行政行为被依法撤销的;

7、原判决、裁定明显无法律依据的;

8、本案判决、裁定与已生效的其他判决、裁定相抵触的;

9、诉讼代理人没有合法代理权限的;

10、违反受理案件管辖权限规定的;

11、作为判决、裁定依据的证据取得不合法或未经质证的;

12、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内容违法的。从否定的角度进行限制。规定具有下列事由的不得予以再审:

1、申请再审或申诉超过法定期限的;

2、申请再审人或者申诉人主体资格不合法的;

3、上级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

4、人民法院依照监督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破产还债程序审理

的案件;

5、人民法院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

6、人民法院判决、调解离婚的,但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除外;

7、因当事人不上诉而生效的一审案件;

申请再审申请书范文第3篇

关于申请延长____(写明当事人及案由)一案审理期限的报告

(____)____民申____号

院长:

我院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立案的____(写明当事人及案由)一案,依法适用民事申请再审审查案件程序,审理期限到____年____月____日届满。但因____(写明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原因),不能如期结案。需要延长审理期限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请审批。

附:案件延长审理或者执行期限审批表一份

审判长____ 审判员____ 审判员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制定,供人民法院审理民事申请审查案件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未能审结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报请本院院长批准用。

2.人民法此对涉外民事案件的当事人申请再审进行审查的期间,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的限制。

来源:http:///ws/detail133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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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再审申请书范文第4篇

[庭前准备]

书记员在开庭前应依次进行下列工作:

1、查明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请公诉人、辩护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诉讼代理人入庭就座。

2、宣布法庭纪律(略)。

3、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或人民陪审员)入庭(待审判人员入庭就座后)。

4、报告审判长,本案公诉人、诉讼参与人均已到庭,本案被告人已提押到法庭候审室;本案证人也已到庭等候传唤,庭前准备工作全部就绪,请开庭。[宣布开庭]

审:[敲击法槌]现在开庭。

审:传被告人×××、×××到庭(分别查明被告人基本情况。审判长直接询问查明,询问内容按如下顺序进行)。

1、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住址;

2、是否曾受到法律处分和处分的种类、时间;

3、是否被采取强制措施及种类、时间;

4、是否收到×××检察院的起诉书?何时收到的?

5、是否收到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民事诉状及收到时间?

审:法警给被告人打开戒具。

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甘肃省×××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依法公开审理由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民事诉讼的被告人×××一案。本法庭由审判员

×××、×××(或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由×××担任审判长。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

×××出庭支持公诉;×××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庭为被告人×××辩护;×××公安处(局)法医×××出庭为本案技术问题提供鉴定结论意见。

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本案的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申请回避权,也就是说如果认为合议庭组成人员、公诉人、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判的,可以提出事实理由申请回避,要求更换有关人员。

审:被害人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你听清楚了吗?你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审:被告人×××你听清楚了吗?你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如当事人申请回避无理的,应根据事实理由和法律规定予以解释说明并驳回;若回避申请有理且对象是审判人员或公诉人的,应宣布休庭,将被告人带到法庭候审室,并根据回避对象的不同,分别报院长或检察长作出是否准予回避的决定再行开庭。)

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法庭通知新的证人到庭作证、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同时,被告人除享有上述权利外,还有自行辩护的权利、最后陈述的权利。

审:被害人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以上诉讼权利你听清楚了吗?被告人×××,你听清楚了吗(有几位被告人则一一询问)?

审:请鉴定人暂退庭到休息室等候传唤。

[法庭调查]

审:现在开始法庭调查,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审:被告人×××,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你听清楚了吗(多个被告的应一一询问)?

审:现在由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其代理人宣读民事诉状。

审:被告人×××,你听清楚了吗(有多个被告人应一一询问,此时审判长应宣布将第一被告人×××留审,将其余被告人带到法庭候审室候审)?

审:被告人×××,现在你就起诉书指控你犯×××罪的事实向法庭如实陈述。审:

1、先由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讯问;

2、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害人)×××有无向被告人作补充性发问;

3、原告的诉讼代理人有无向被告人进行发问的?

4、辩护人有无发问的?

5、审判人员认为有必要问清有关问题时,可以自行讯问。

审:现在由被害人陈述案件经过情况。

审:被告人×××,你对被害人的陈述有无意见?辩护人你对被害人有无询问的?

审:现在开始举证质证。首先由公诉人对指控被告人犯×××罪的事实向法庭提供证据,并说明证据的来源、特征及所要证明的问题(对证人证言应当庭宣读,对视听资料当庭播放,对物证当庭展示并让被告人辨认,对需证人出庭作证的,公诉人应提请法庭予以传唤。举证质证把握的原则是:①要一事一证、一证一质;②两个以上互不关联、性质不同的犯罪应分别举证、质证;③两个以上行为连续实施,构成两个以上性质不同犯罪如杀人后抢劫的,应同时举证、质证;④多起性质相同的犯罪应同时举证、质证;⑤对前一犯罪行为举证、质证完毕后,再按时间顺序对下一犯罪行为进行举证、质证;⑥公诉人出示物证,让被告人辨认时,可以自行向被告人询问是否是其作案工具或现场遗留物)。审:(当公诉人宣读证人证言后)被告人×××,你对公诉人宣读的证人证言听清楚了吗?有什么意见?

审:辩护人对证人证言有什么意见?

审:法警,将公诉人宣读的证人证言交付法庭。

审:公诉人,你还有什么证据要提供吗(如有证言,请宣读,如有物证,请出示。)?

审:(当公诉人出示物证时)法警,将公诉人出示的物证让被告人辨认。审:(或公诉人询问):①被告人×××,这是你作案时所用的工具吗(根据物证要证明的问题来讯问被告人)?②(如是凶器,还应问被告人×××这是不是被告人×××当时作案所用的凶器?)

审:辩护人对公诉人出示的物证有无异议?法警,请将物证交付法庭(置证据台上)。

审:公诉人,你还有什么证据或证人提供(如有证人时,公诉人应提请法庭传唤证人到庭作证。)?

审:传证人×××到庭(证人到庭后,审判长查明证人身份:应询问证人姓名、年龄、住址、职业,与本案当事人的关系;告知证人要如实提供证言,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应负的法律责任;请证人在保证书上签字。)

审:证人×××,请你把知道的案件情况向法庭作证。

审:①公诉人可以就有关问题向证人发问;②(被害人)原告人是否向证人发问?③被告人×××,你对证人的证言有无意见?有无发问的?④辩护人有无发问?⑤请证人退庭(如对有关鉴定问题予以说明时,公诉人还应主动提请法庭传鉴定人到庭。)

公:对×××的问题,有鉴定结论加以证明。现提请法庭传鉴定人×××到庭说明情况。

审:同意,传鉴定人×××到庭(鉴定人到庭后,审判长应查明鉴定人身份,询问其姓名、年龄、职业,与当事人及本案有无利害关系;告知鉴定人要如实提供鉴定结论,作虚假鉴定要负的法律责任。)

审:请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或鉴定意见书)。

审:①公诉人还有无向鉴定人发问的?②被害人及原告人对鉴定结论有无意见,有无对鉴定人发问的?③被告人×××,对鉴定结论听清楚没有?有无意见?是否对鉴定人发问?④辩护人有无意见?是否发问?

审:请鉴定人退庭。

审:公诉人是否还有其他证据当庭宣读、出示?

审:被害人是否有其他证据向法庭提供的?

审:被告人×××是否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审:辩护人是否有上述申请?

(被告人,辩护人如有证人出庭作证的,审判长应准予传其证人到庭作证,查明证人身份,告知证人如实作证,如作伪证应负的法律责任,并在证人作证后按辩护人、公诉人顺序发问被告方证人后让证人退庭。)

(在庭审中,如是多被告人的,当第一被告人审完后,审判长应让法警将其带到法庭羁押室暂押,再传第二被告人到庭审讯,依次类推,其庭审均按第一被告人的规范进行;待刑事部分审理完毕后,将同案被告人全部传至法庭,再审理民事部分)。

审:下面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诉讼代理人向法庭提供赔偿请求的证据。审:被告人×××、×××对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的证据有无异议?[法庭辩论]

审: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①由公诉人发表公诉词;②由被害人发言;③由被告人×××自行辩护;④由被告人×××(第二被告人)自行辩

护;⑤现在由被告人×××的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⑥现在由被告人×××(第二被告)的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接着再进行第二轮答辩)。

审:被告人是否还有新的辩护意见?

审:现在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进行辩论。

1、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进行民事辩论发言;

2、由原告代理人发言;

3、由被告人×××答辩。

(接着再进行第二轮答辩)

审:原告或代理人发表意见或代理词。

审:法庭辩论结束。

审:根据法律规定,民事赔偿可以进行调解。①被告×××(多个被告人的一一询쫎)你是否愿意赔偿?是否愿意调解?原告要求赔偿的数额能否全部赔偿?②原告人(代理人)有什么意见?

(若原、被告人均同意调解,则由审判人员依法主持调解,达成协议时)。审:鉴于原、被告人同意就民事部分予以调解,法庭根据本案事实,法律规定和被告人(或双方当事人)责任,进行了当庭调解并达成如下协议:(略)。上述协议是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达成的,本庭予以认可,并根据双方的协议制作调解书(当庭履行完毕的可记入笔录,不另制作调解书),待双方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如果一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则为)。

审:由于当事人一方不同意调解(或双方分歧太大),调解不成,附带民事赔偿将同刑事部分一并判决。

由被告人×××作最后陈述(由多个被告的依次作最后陈述)。

现在宣布休庭,由合议庭进行评议(敲击法槌)。

(若当庭不能宣判的,审判长应宣布:下次开庭的时间、地点或另行公告)。

审:法警将被告人×××、×××带到法庭羁押室看押(合议庭合议后或经审委会讨论后)。

[当庭宣判]

审:(敲击法槌)现在继续开庭。传被告人×××、×××到庭。

审:对被告人×××一案,本庭在合议时充分地考虑了公诉人、原告人及诉讼代理人、被告人及辩护人的意见,进行了认真的评议并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现在宣判(书记员宣布全体起立)……(审判长宣判认定的事实、证据、适用法律的各项依据和判决的结果:①刑事部分理由及结果;②民事部分理由及结果敲击法槌)。

审:今天是口头宣判,判决书在闭庭后五日内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次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甘肃省×××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份。

审:被告人×××、×××对以上判决是否听清?

审:法警将被告人×××、×××羁押看守所。

审:现在闭庭(敲击法槌)。

申请再审申请书范文第5篇

民事再审第一审程序开庭提要

一、预备(由书记员主持)

(一)开庭三日前,了解案件是否公开审理,对公开审理的案件检查是否已张贴开庭公告,未张贴的予以张贴。

(二)与案件主审人共同拟定参加本案诉讼人员详细清单。

(三)开庭当日提前通知值庭法警值庭。通知并指导各诉讼参加人、诉讼参与人及旁听人员分别准确入座。

(四)宣布法庭纪律(详见“附件一”)。

(五)查明各诉讼参加人(抗诉再审的包括出庭检察员)是否到庭及其身份,抗诉检察员如未到庭应及时报告审判长。{分别按[抗诉再审的]出庭检察人员姓名及职务,申诉人【再审申请人、原审原告】、被申诉人【再审被申请人、原审被告】、被申诉人【再审被申请人、原审第三人】、再审追加的被告、再审追加的第三人依次审查,以下内容记入笔录,有关材料(原件)尚未提交的要求其提交并核对后收入卷宗}。

公民(自然人)姓名、别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从业单位及身份、户籍地、常住地、联系电话号码。

法人、其他组织名称、住所地,要求其提交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或者有关行业许可证等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明书)、联系电话号码。

法定代理人 [或共同诉讼的诉讼代表人]:【审查内容同公民当事人并问明与被代理人身份关系,法定代理人或诉讼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代表人诉讼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要求其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律师的律师资格证书,并将其证书号记入笔录或收取提供的复印件入卷。对其他代理人审查内容同法定代理人)。 【注意检查各方诉讼参加人是否全部审查完毕】。

(六)向各当事人收回开庭传票,检查并相应调整出庭人员不适当的座位。

(七)告知各诉讼参加人(并交由法警转递)交换查阅其他诉讼参加人身份、资格证明与代理手续材料(审查后由法警负责收回入卷)。

(八)询问各当事人要否申请证人出庭作证,要求提出证人出庭申请的当事人法庭书面提供出庭证人名单,并注明证人所能证实问题的目录。

(九)通知所有证人退出法庭(到证人室)等候。

(十)起立宣布:全体起立。请合议庭成员入座。

(十一)(保持起立)宣布:全体坐下。请审判长宣布开庭。

二、开庭(以下至第八节及第十节均由审判长主持) 敲击法槌,并宣布:现在开庭。 ×××人民法院原审(××××)×民×初字第×××号原告××ׄ„与被告××ׄ„(案由)×ׄ„一案,于20××年××月××日依法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检察院以×检民行抗字[20××]第××号民事抗诉书,向××××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级人民法院于20××年×月×日作出(20××)××民一

(二)监字第××号函指定(令)本院对本案再审【根据原审××ׄ„的依法申请;根据本院复查,并经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本院于20××年×月×日作出(20××)×民再字第×号裁定立案再审本案。【本案再审立案受理后,本院根据(抗诉)××××(再审××××、原审×××)„„的申请(或本院依职权)追加××ׄ„为再审被告(追加××ׄ„为再审第三人)参加本案再审诉讼】。

本院审判监督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按照第一审再审程序(第1次)开庭审理申诉人【再审申请人、原审原告】××ׄ„与被申诉人【再审被申请人、原审被告】××ׄ„等人××纠纷一案。

现在请各当事人自行申报本案依法是否具有应当不公开审理或者可以不公开审理的法定事由, 否则法庭将依法实行公开审理(暂停等候)。

本案未发现不公开审理的法定事由【或本案因涉及„„(不公开审理的法定事由)】,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20条的规定, 法庭决定实行公开(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宣布请旁听人员退庭)。

三、核对出庭诉讼有关人员

(抗诉再审的先核对出庭检察人员的姓名、职务) 现在核对诉讼参加人和诉讼参与人。

(一)(点名式)检查各诉讼参加人本人到庭情况。(诉讼参加人回答内容逐一记入笔录。下同)。

(二)各委托代理人公开申明自己的代理权限。

(三)询问各诉讼参加人对自己以及对应当出庭与实际出庭的其他当事人、代理人(对代理律师只审查律师职业证书与授权委托书)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职业、住址以及与其参加诉讼的身份、法律地位以及委托手续等情况是否持有异议。 【对其他有关情况出现异议的,当庭核实予以纠正。当庭不能核实,但不影响案件开庭审理的,宣布法庭对该异议将以闭庭后核实的情况为准;影响案件开庭审理的,宣布休庭,可以确定重新开庭日期的,宣布定于×月××日重新开庭,或当即送达重新开庭的传票, 其后步骤转至本提要第九节第8项。】

(四)经当庭审查核对, 【抗诉检察人员×××、×××】、申诉人【再审申请人、原审原告】„„、【(××代表人×××)、××代理人××ׄ„】、被申诉人【再审被申请人、原审被告】„„、【(××代表人×××)、××代理人××ׄ„】、被申诉人【再审被申请人、原审第三人】„„、【(××代表人×××)、××代理人××ׄ„】、再审追加的被告„„【(××代表人×××)、××代理人××ׄ„】、再审追加的第三人„„、【(××代表人×××)、××代理人××ׄ„】均到庭参加诉讼。【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本人未出庭,但已授予出庭的委托代理人„„享有对于本案争议的实体处分权,依法不属缺席】。 【抗诉机关未派员出庭或者当事人缺席情况的处理详见“附件二”】

【抗诉机关不派员出庭或者当事人不到庭依法构成缺席,或者申诉人申请撤回抗诉情况评议结果的宣告详见“附件三”】

到庭检察人员,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身份与法律地位均合法, 必要的身份证明(委托授权及代理手续)均已完备在卷,本案可以继续开庭。

【因依法缺席审判宣告恢复开庭时,书记员宣布全体入座,审判长敲击法槌, 宣布继续开庭。】

四、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诉讼参与人]名单,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等 现在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以及翻译人、鉴定人、勘验人】名单。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84条第二款(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2条、第5条)规定, 本案由×××人民法院×级( 级)法官(审判员)×××与×级( 级)法官(××××员)×××、×级( 级)法官(××××员)×××组成合议庭, 由×××担任审判长,×××担任书记员。【××××人民检察院指派(委托)„„×××、×××出庭抗诉。(此外, 本案由„„担任翻译人、„„担任鉴定人、„„担任勘验人)】。 现在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详见“附件四”)

【以下逐一询问本案所有当事人(××代表人)、法定或指定代理人是否申请回避。】 申诉人【再审申请人、原审原告】×××(或××代表人、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是否申请回避?

被申诉人【再审被申请人、原审被告】×××(或××代表人、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是否申请回避?

被申诉人【再审被申请人、原审第三人】×××(或××代表人、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是否申请回避?

再审追加的被告×××(或××代表人、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是否申请回避? 再审追加的第三人×××(或××代表人、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是否申请回避? 【注意回查有否被遗漏征询回避意见的当事人(××代表人、法定或指定代理人)】 【抗诉机关有否回避意见?】

【如有当事人(××代表人、法定或指定代理人)申请回避, 或者抗诉机关提出回避意见,审判长问明回避理由(指令记入笔录),宣布休庭××分钟,并敲击法槌。】 恢复开庭时,敲击法槌,宣布继续开庭。对于申请回避理由依法成立决定回避的,宣布××ׄ„申请回避理由合法,本案依法延期审理。(宣告重新开庭的时间、地点或当庭签发开庭传票。其后步骤转至本提要第九节第8项)【对于申请回避理由依法不成立的, 宣布×××提出回避的申请,(因„„)理由不成立,决定驳回回避申请。×××如果不服驳回决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申请复议期间,本案不停止审理】。 【抗诉再审的,宣布由抗诉机关宣读抗诉书。】 法庭宣读本院再审裁定书。

以下分别按照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辩论阶段、法庭调解阶段、宣告判决或者庭审小结阶段进行。

五、法庭调查

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法庭宣读本案裁定被中止执行的原审生效裁判文书。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进行再审调查。法庭再审调查着重查明(包括抗诉内容在内的)与本案争议有关以及(尚未被依法撤销的)原审裁判合法性的法律事实,庭审调查阶段各诉讼参加人无须发表评论性意见。当事人在再审程序提供的证据,必须符合证据的法律要求,依法应当属于新的证据,限于庭审举证阶段举证完毕。庭审进入辩论阶段后,非因证实当事人先前无法预见的有关争议,并经法庭指定或允许所提供的证据外,法庭不再接纳证据材料或者证人证言。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8〕14号)第十条以及《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新的证据是指:原审庭审结束前已客观存在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发现,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或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提供的证据;原审庭审结束后原作出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者重新鉴定、勘验,推翻原结论的证据。当事人在原审中提供的主要证据,原审未予质证、认证,但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应当视为新的证据。

(一)查明本案争点(由到庭当事人逐一发表诉讼主张)。

1、申诉人宣读申诉书【再审申请人宣读再审申请书,原审原告宣读起诉状】。

2、被申诉人【再审被申请人、原审被告】答辩。

3、被申诉人【再审被申请人、原审第三人】答辩。

4、再审追加的被告陈述,并对申诉人【再审申请人】、被申诉人【被申请人(或对原审原告、被告、第三人)】的请求分别提出答辩。

5、再审追加的第三人陈述, 并分别对申诉人【再审申请人】、被申诉人【被申请人(或对原审原告、被告、第三人)】以及再审追加的被告的请求分别提出答辩。 【回查有否被遗漏提示发表诉辩主张的当事人。】

【归纳本案争议焦点或者法庭调查的重点, 并分别征求各当事人的意见。】

(二)当庭举证。庭前证据交换阶段已经提供经对方当事人审查的证据,不重复提供、交换。

1、各方当事人分别向法庭提供新的证据(令举证人出示、宣读证据原件, 并对提供的证据签名后交给法庭。证据应当提供原件,只能提供复印件的,由当事人注明原件所在处, 再由审判人员、书记员与原件核对签名后入卷,原件灭失的,记明灭失原因及时间。)。

2、当事人(代理人)交换审查对方(及同一方其他)当事人当庭提供的新的证据。

(三)质证。

1、当事人提供的书证质证 (1)申诉人【再审申请人、原审原告】、被申诉人【再审被申请人(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再审追加的被告及再审追加的第三人依次就本案受理以后各方提供的全部书证材料,包括是否属于新的证据及其所有疑点, 相互发问、解答。

(2)询问各方当庭是否还有新的书证材料提供(如再提供新的书证,要求举证人签名后仍按以上步骤质证)。

2、当事人申请的人证质证

询问各方是否申请证人【专业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出庭质证(有出庭质证申请的详见“附件五”)。

3、法庭依职权调取的证据质证

法庭出示依职权调取的书证、物证,宣读证词、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当事人分别对法庭宣读的证据等书面材料简单表示是否认可。

4、各当事人、代理人对尚未明确的有关事实依次相互发问或补充陈述(提示对于辩论意见留待辩论阶段集中发表)。

5、法庭询问当事人(并向各方当事人核实!)本案必须进一步了解明确的有关事实(案件承办法官询问, 审判长及合议庭其他成员询问)。

(四)调查结论。

1、归纳当事人共认的证据及案件事实。指明经当庭质证后当事人仍有争议的证据及事实。着重强调在辩论阶段需要辩明的案件有关问题。

2、宣布庭审调查结束。指令法警通知等候质证的证人等人员解除等候。

六、法庭辩论 现在进行法庭辩论。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进行辩论。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在辩论阶段着重阐明再审提供的证据依法是否属于新的证据,各自阐明对本案存有争议的事实应当予以认定或者应当予以否定的理由,对无争议事实的性质区分与各方当事人在本案纠纷中是非过错的认定意见, 各自提出解决本案争议应当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司法解释的名称与所适用规定的具体条、款、项、目, 各自具体提出本案当事人应当分别承担的权利义务的建议。以下由到庭当事人、代理人根据法庭提示逐一辩论发言。

1、申诉人【再审申请人、原审原告】(或××代表人)辩论发言 (××代理人辩论发言)

2、被申诉人【再审被申请人、原审被告】(或××代表人)辩论发言 (××代理人辩论发言)

3、被申诉人【再审被申请人、原审第三人】(或××代表人)辩论发言 (××代理人辩论发言)

4、再审追加的被告(或××代表人)辩论发言 (××代理人辩论发言)

5、再审追加的第三人(或××代表人)辩论发言 (××代理人辩论发言)

6、【回查有否被遗漏提示辩论发言的当事人、代理人】。

7、【归纳总结辩论焦点】法庭归纳总结各方辩论的焦点如下:

8、互相辩论。

针对以上需要相互明确的问题,现在各方当事人互相辩论(视情宣布每次发言时间为×分钟)。发言之前应报经审判长许可,并且不得重复发言内容。

9、【根据案件争议的实际需要, 确定是否增加互相辩论的轮次并重新提示辩论重点】。(视情宣布每次发言时间)。

10、辩论终结。征询当事人最后意见。最后意见仅限于各当事人本人或者已由当事人授予享有本案实体权利处分权的代理人发表。当事人发表最后意见只须各自讲明本案应当作出的具体裁判结果,无须重复诉讼理由(按各方当事人逐一征询)。

七、法庭调解 现在进行法庭调解。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28条规定, 进行调解。调解就是法庭主持协商解决诉讼争议。在合法的前提下,各当事人可以自愿放弃或者减少自己的民事权利, 可以自愿增加或者变通增加自己的民事义务。依法送达的《民事调解书》或者当事人即时清结达成的调解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而且当事人出于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出于和解纠纷的目的而作出的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在其后的诉讼中不得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

1、询问各方是否接受调解(若各方均表示接受调解,宣布当庭调解;若双方矛盾尖锐易激化,则宣布分别谈话调解)。

【调解中诚恳、具体、分别地指明各当事人在本案纠纷中是非责任的性质及其过错主次、程度轻重,依法各自应承担的义务。同时具体指明各当事人应综合考虑可以原谅对方当事人的事实及理由。提出解决本案纠纷最必要、最适宜、尽可能带有选择性的方案,征询各当事人意见或者交由当事人磋商决定。同时认真尊重、考虑当事人重新提出的合法意见与合理要求,对调解方案予以调整或修改。如各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当即签订调解协议】。

2、调解成立的,确定并宣布领取调解书或相关裁判文书日期。

3、调解不成立的,宣告不成立事实及其争执焦点。

4、对于原审涉及人身关系(离婚纠纷、解除同居关系纠纷、宣告婚姻关系无效)的案件,应作特别告知(详见“附件六”)。

5、(问是否听清了?)

6、【其后步骤转至本提要第九节第8项】。

八、休庭合议(宣布休庭××分钟,敲击法槌)

九、继续开庭【由审判长与书记员分别主持】

1、书记员宣布全体坐下。审判长敲击法槌,宣布继续开庭。

2、当庭宣判的, 书记员宣布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宣告判决。

3、审判长宣告判决。

4、宣判完毕后敲击法槌,并宣布请全体人员坐下。

5、审判长告知当事人于10日内(即×月×日)领取判决书,并告知判决详细内容以判决书为准。

6、【定期宣判的,审判长进行庭审小结。即简述双方当事人共同确认的案件有关事实,阐明当事人争执焦点,讲评当事人有争议的证据及法庭对证据认定意见。宣布本案定期宣判,告知定于×月×日宣判;或者告知宣判日期以传票传唤日期为准。需要延期审理的,宣告重新开庭的原因、时间、地点,各当事人在下次开庭前必须负责办理的手续、提供的证据,否则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等。宣告重新开庭日期(或者当即送达重新开庭的传票)】。

7、【对特定的人身关系案件告知本提要第七节第4项特别告知事项,并询问是否听清了?】。

8、审判长宣布当庭核对笔录、签名。

9、书记员当即宣读、核对开庭笔录并交当事人签名(首先交付具有依法被羁押而尚未解除羁押的当事人签名)。

10、告知未签名的诉讼参加人依法最迟应当于5日内阅对笔录并签名, 否则视为拒绝签名, 自负相应法律后果。

11、指令代理律师提交(或5日内提交)代理词。

12、合议庭成员当即对开庭笔录、合议庭笔录签名。

13、审判长宣布闭庭。敲击法槌。

十、退庭(由书记员主持宣布)

1、【具有依法被羁押当事人的】执庭法警押解被羁押人退庭。

2、请合议庭成员退庭。

3、申诉人【再审申请人、原审原告】(或××代表人)及其代理人退庭。

4、被申诉人【再审被申请人、原审被告】(或××代表人)及其代理人退庭。

5、再审追加的被告(或××代表人)及其代理人退庭。

6、再审追加的第三人(或××代表人)及其代理人退庭。

7、其他人员退庭。(结束) 附件一 法庭纪律

现在宣布以下法庭纪律:

1、法庭内全体人员关闭所有无线电通讯工具中的声音开关,按照自己出庭的身份准确入座。

2、未成年人、精神病人、醉酒的人和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旁听的其他人不得旁听庭审。请有关人员指导、扶助上列人员立即退出法庭。

3、在合议庭成员进入法庭时, 或者在审判长宣告判决时, 法庭内除担任庭审的书记员和因身体情况不得起立者外, 均应当起立。

4、庭审开始后听从审判长指挥, 遵守法庭秩序。

5、旁听人员当庭不得主动插话或者发言、提问, 有意见可在闭庭后提出;被法庭问话时自动起立回答, 答完自动坐下。所有人员当庭不准喧哗、议论,不准吸烟、酗酒、吃零食,不准随意走动,不准鼓掌、呼口号,未经依法批准不得擅自录音、录像或者摄影。

6、在庭一切活动和诉讼用语应当合法、文明,话语音量适当。

7、法警及时制止不遵守法庭秩序的行为,对不听劝告的,可以责令退出。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01条至10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的人,包括具有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或者打击报复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协助执行人的行为的个人,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有关责任单位的罚款为人民币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 附件二

抗诉机关不派员出庭或者当事人缺席情况的处理

抗诉案件的抗诉机关出庭人员未到庭,或者当事人【含依法应当出庭诉讼的××代表人(法定代理人)××ׄ„(下同)】依法构成缺席,或者申诉人申请撤回抗诉情况的休庭评议

1、【非抗诉案件的当事人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的,宣布:经当庭审查核对,再审申请人【原审原告】××ׄ„、或再审双方当事人】未到庭参加诉讼【或到庭后中途退庭】。现在休庭评议, 休庭××分钟(敲击法槌)。

2、抗诉案件的抗诉机关经本院依法提前通知而不派员出庭,或者申诉人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或抗诉案件双方当事人均未到庭(或者申诉人擅自中途退庭)的,宣布:经本院依法通知,抗诉机关××××人民检察院未派员出庭【申诉人×××(双方当事人)„„经本院传票传唤未到庭;申诉人×××(双方当事人)„„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 现在休庭评议, 休庭××分钟(敲击法槌)。

3、申诉人未到庭或者当庭申请撤回抗诉,或者申诉人庭前申请撤回抗诉而抗诉机关尚未决定是否同意撤回抗诉的,询问:抗诉机关是否同意撤回抗诉?

抗诉机关不同意撤回抗诉的问明原因,抗诉机关要求临时休庭的,宣布休庭××分钟(敲击法槌)。 【下转附件三】 附件三

当事人或者抗诉机关未到庭依法构成缺席,或者申诉人申请撤回抗诉情况 评议结果的宣告

恢复开庭时,书记员宣布全体入座,审判长敲击法槌, 宣布继续开庭。

1、当事人有未到庭而依法应当缺席审判的,宣布:××ׄ„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简要说明传票送达情况和缺席审理的原因),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29条【或者第130条】规定, 本案依法缺席审判,现在继续审理(其后步骤转至本提要第四节)。

2、决定按撤回抗诉处理的宣布终结再审裁定

(书记员宣布全体起立)审判长宣布:经依法传唤申诉人【再审申请人、原审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抗诉双方当事人均不到庭;经本院依法通知,抗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派员出庭], 且本院亦未发现原审判决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法[2001]161号通知印发的《关于当前审判监督工作若干问题的纪要》第四项第20目[第18目]的规定, 本案按撤回抗诉申请[撤回抗诉]处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法审[2003]11号通知印发的《关于审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几个具体程序问题的意见》第(×)项规定, 本院裁定如下:

一、终结申诉人【再审申请人、原审原告】××ׄ„与被申诉人【再审被申请人、原审被告】××ׄ„关于本院(××××)×民×初字第(×××)号„„一案的再审诉讼。

二、恢复本院(××××)×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 (敲击法槌)【当即送达裁定书。或者宣布:以上裁定,本院定于(10日内)×月××日依法送达裁定书】。

(其后步骤转至本提要第九节第8项)

3、按申请再审人撤回再审申请处理的, (书记员宣布继续开庭,全体起立)审判长宣布: 再审申请人××ׄ„经本院传票传唤不到庭(或者)未依法提出正当理由【或以„„(事由)所提出的理由不能成立】,本院认为,再审申请人×××的行为构成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构成到庭后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参照民事诉讼法第129条的规定,决定对本案按再审申请人××ׄ„撤回再审申请处理。依照„„规定, 本院裁定如下:(参照上列终结抗诉再审裁定的裁定结果选定裁定内容)。 (敲击法槌)【当即送达裁定书。或者宣布:以上裁定,本院定于(10日内)×月××日依法送达裁定书】。

(其后步骤转至本提要第九节第8项)

4、各种原因再审案件决定延期审理的,宣布本案申诉人【再审申请人、原审原告】未到庭的原因不明, 是否具有正当理由需要核实【或本案是否按撤回抗诉(撤回抗诉申请、撤回再审申请)处理需报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合议庭决定延期审理, 定于×月××日重新开庭(视情当即送达重新开庭传票)。 (其后步骤转至本提要第九节第8项)。 附件四

再审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再审案件第一审诉讼当事人参加诉讼活动的权利义务是:

(一)属于一方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

1、申诉人【再审申请人】有保留或提出撤回再审申请的权利;

2、申诉人【再审申请人、原审原告】有坚持或者放弃、部分放弃再审或原审诉讼请求的权利;

3、申诉人【再审申请人、原审原告】有承认或者反驳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保留或者放弃原审已提起的反诉的权利;

4、胜诉一方有申请执行的权利。

(二)属于各方当事人共同享有的诉讼权利

1、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2、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第三人除外);

3、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的权利;

4、申请回避的权利;

5、收集、提供新的证据的权利;

6、要求重新调查、鉴定和勘验的权利;

7、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权利;

8、进行辩论的权利;

9、请求调解的权利;

10、自行和解的权利;

11、申请补正法庭笔录的权利;

12、提起上诉的权利(法院未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除外)。

(三)当事人的诉讼义务

第一、必须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正确地行使诉讼权利; 第

二、必须遵守诉讼秩序;

第三、必须依法承担举证责任,包括逾期举证导致举证失权的法律责任; 第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击报复涉案诉讼参加人、诉讼参与人或有关工作人员; 第

五、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相关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各当事人、代理人对以上诉讼权利义务是否听清了? (其后步骤转至本提要第四节询问当事人回避事项之前) 附件五

民事诉讼再审证人、专业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员 当庭质证程序

1、宣布:传唤证人【专业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到庭接受询问 【依次按申诉人【再审申请人、原审原告】、被申诉人【再审被申请人(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再审追加的被告、再审追加的第三人的提名申请以及法庭决定的传唤出庭接受质证人员名单顺序,个别传唤证人、专业证人、鉴定人或勘验人员到庭】。

2、向证人、专业证人、鉴定人或勘验人员告知民事诉讼权利义务。

×××人民法院今天开庭审理本院原审原告××ׄ„与被告××ׄ„(第三人××ׄ„)××一案,你因„„作为本案„„人,法庭依法传唤你到庭接受询问。 向法庭如实作证不被打击报复是公民受国家保护的法定权利;全部提供自己所知的本案真实情况或者相关专业知识、相关科学结论是作为案件知情公民的法定义务,故意作伪证将受到法律制裁,包括被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你能否保证如实作证?

3、个别询问接受质证人员

(1)申请质证人员出庭的当事人、代理人依次询问。 (2)其他当事人、代理人依次询问。 (3)法庭询问。

(4)接受质证人员在庭审笔录(本人证言页)签名后退出法庭(告知在证人室继续等候作证)。

4、接受质证人员当庭对质

(1)法庭询问宣布:传唤证人【专业证人、鉴定人、勘验人】×××与××人××ׄ„共同到庭接受询问。

(2)非申请质证人员出庭的当事人、代理人依次询问。 (3)申请质证人员出庭的当事人、代理人依次询问。

(4)接受对质人员在庭审笔录(本人证言页)签名后退出法庭(告知在证人室继续等候作证)。

(其后步骤转至本提要第五节第

(三)项第4目) 附件六

原审涉及人身关系纠纷案件的特别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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