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制作论文范文

2023-09-09

网站制作论文范文第1篇

数字音乐是用数字格式存储,可通过网络传输的音乐。数字音乐时代的来临,延伸了音乐的收听时空,让音乐迸发了更新的生命力,也让音乐产业的制作、传播和发行模式彻底颠覆。本文探析数字音乐为音乐产业发展带来的变革与机会,解读数字音乐市场的机会。

音乐经历了从黑胶唱片、磁带、CD,到如今的数字音乐的变迁过程,传播载体也经历了留声机、录音机、随身听、CD播放机到现在MP3、PC、手机、Pad等各种数字化载体的发展和演变(见表1)。从本质上来说,CD已经算作数字音乐,它是将音乐以“0”和“1”的数字格式进行存储。真正的数字音乐诞生于上世纪90年代,MP3音频压缩技术的发明促使其诞生,正式拉开了数字音乐革命的帷幕,全方位变革了音乐产业。

在数字音乐出现以前,传统音乐市场主要由内容提供商、音像产品生产商、渠道代理商、销售商及用户等组成。内容提供商,即唱片公司组织创作音乐作品,处于价值链最上游,拥有较高话语权;音像产品生产商把音乐制作成光盘、磁带等,再通过渠道代理商、销售商传递给用户。然而,随着网络科技的日新月异,各种压缩格式的数字音乐应运而生。数字音乐在传播、存储和播放方面的便捷性,迅速得到消费者的关注和喜爱,数字音乐逐渐崛起并超越传统CD、磁带等音乐存储方式。数字音乐市场以其独特的经营模式和消费方式,推动音乐市场向数字化传播和发行转变,对传统音乐市场价值体系和商业模式造成了冲击,同时也为音乐市场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

中国数字音乐产业发展史

中国数字音乐的发展基本与国际同步,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快速发展的历程,目前正向成熟期过渡。

起步期(1999~2004年):

抢占市场 盗版盛行

在这个阶段,由于互联网、计算机迅速普及,音乐与互联网发生融合与碰撞,数字音乐市场初现端倪,人们渐渐习惯使用网络来了解和获得音乐服务。

1999年,以九天等第一批音乐网站成立为标志,中国网络音乐正式起步,并开始初步发展。2001年百度成立以后,MP3搜索业务随之出现,同时Kuro和ExPeer等P2P(点对点)网站和其他在线音乐网站纷纷成立,网络音乐的市场规模得以迅速扩大,同时用户需求迅速增长,驱动着更多企业加入网络音乐大军,积极地抢占先机、发展用户。

但是限于当时存储与传播技术的不确定性,早期进入企业对于网络音乐的各种信息掌握不足,包括网络音乐的产品特点、市场竞争、用户偏好等,因此主观地制定产品、市场和服务策略,并且由于网络音乐行业进入壁垒较低,埋下很多隐患。其中影响至今的就是版权问题,盗版和免费下载大大地冲击了正版音乐市场,正版音乐网站难以发展,更让网络音乐失去了健康规范发展的环境。

成长期(2004~2009年):

广告分成 移动增值

从2004年前后,版权问题得到各方关注,国内版权代理机构开始出现,唱片公司等在音乐版权保护方面表现强硬,经常状告音乐网站侵权,或是与非法下载站点对簿公堂。在国内外市场的联手打击之下,盗版问题得到缓解,但是仍未能彻底遏制,中国正版音乐市场发展整体处于困境中。而此时国际上iTunes音乐商店等正版音乐销售模式取得了成功,这也刺激国内企业寻找合法网络音乐产品的销售契机,正版音乐网站开始尝试免费视听、广告分成等方式。

2006年,我国移动端音乐市场逐步规范和细化,无线音乐下载和在线收听业务逐渐被接受。2009年,随着3G移动通信网络发展,手机的移动增值业务得以迅速发展,除了铃声、歌曲点播等服务,还可将音乐直接下载到手机及各种移动终端收听,无线音乐市场的价值链获得了很大的提升。

这一阶段的数字音乐市场获得了高速增长,音乐服务种类增加,音乐技术逐渐定型,音乐营销越来越细化,音乐行业的进入壁垒也有所提升,市场特征逐步明朗。长期困扰的版权问题得到初步解决,盗版得到一定程度控制,中国网络音乐市场进入健康发展期。

成熟期(2010年开始):

消费培育 付费服务

进入2010年,中国数字音乐市场的各类问题,随着法律法规的完善、版权问题的进一步解决、企业商业模式的积极探索,以及用户良性消费行为的培育,网络音乐市场将有望步入成熟阶段,得到快速稳定的发展。

2013年称得上是中国数字音乐的付费元年,主流唱片公司与各大网络音乐服务商协作向用户提供差异化的VIP会员付费服务,尽管付费服务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但可以说是内容提供商与服务商协作探索商业模式的尝试。

今年8月,汪峰在鸟巢体育场举行个人演唱会,玩起了互联网O2O概念,联手乐视音乐探索现场演出+付费直播运作模式。用户可以选择购买现场演唱会门票,或是购买单价30元的线上直播门票,通过电视、手机或电脑在线观看。据统计,这次演唱会总共售出4.8万张网络付费直播门票,为传统演唱会增加了数字化的商业增长空间,表明中国消费者付费习惯逐渐形成,是中国数字音乐市场逐步成熟的表现之一。

数字音乐发展模式

根据国际唱片业协会统计,过去6年数字音乐保持了迅猛发展,并且在整个音乐行业中占比不断提升。2013年,全球音乐产业收入为150亿美元,其中数字音乐收入为59亿美元,占总比达39%。

同时,网络音乐在网民中拥有广泛的用户基础。在中国互联网的各类应用中,网络音乐的用户规模及使用率均排名第四,仅次于即时通信、网络新闻与搜索引擎(见表2)。

数字音乐企业在寻求商业模式突破和产品策略创新等方面不断进行创新尝试,如在商业模式方面尝试了向用户提供高品质音乐付费下载服务(或称VIP会员服务),在产品方面尝试以电台DJ模式向用户推荐音乐、聚拢同好人群等。

在线演艺平台支撑PC端在线音乐

在商业模式方面,酷狗、酷我、百度以及多米等PC端在线音乐企业均尝试了VIP会员付费下载模式,VIP付费会员可以享受高品质音乐下载、演唱会抢票等不同特权,价格基本在5-10元/月左右,但平均用户付费率不足千分之三,难以成为核心的商业模式。目前在线音乐企业的核心商业模式仍为用户流量变现,包括网络广告及网络游戏联运等。

2013年数字音乐用户规模达到4.5312亿,在线音乐市场规模达到43.6亿元(见图1),比2012年的18.2亿元增长了140%。在用户规模增长放缓的背景下,2013年在线音乐市场规模呈现大幅增长主要是受益于在线演艺市场的突出表现。在线演艺市场作为近年来新兴板块,2013年市场规模占比为84%(见图2),达36.7亿元。

在线演艺平台通过将草根艺人或专业艺人的才艺表演以视觉方式向用户呈现,并融合了SNS社交互动元素,与传统的演唱会、现场演出相比,用户与表演者的距离变得更贴近,也更有参与感。正因如此,道具、会员消费成为与服务契合度较高的商业模式。当前,在线演艺服务的商业模式体现的是“弱粉丝经济”模式、强价值效应。用户在欣赏主播的才艺表演和互动期间,成为了某位主播的忠实支持者,并因为这种支持而构成消费驱动。

相对于原有在线音乐行业的发展缓慢和商业模式单一,在线演艺市场表现出了强劲增长势头和极高的用户ARPU值(每用户平均收入),促使酷狗、酷我、天天动听等传统在线音乐服务商纷纷投入到这一新兴市场。

同时,另一批非音乐领域的互联网企业,如迅雷、51等也相继尝试介入此领域。目前此领域表现较为突出的是欢聚时代,其在线演艺部分收入在2013年呈现了217.1%的增长。

随着9158香港上市、腾讯投资呱呱完成营销资源整合后,还将有大批行业生力军将加入这块竞争日益激烈的新兴市场。目前在线演艺市场规模仍将维持高速增长,相较之下,如果商业模式仍无突破,在线音乐其他部分收入来源增长将会持续放缓。

根据中娱智库2013年6月发布的《2012-2013中国在线演艺市场研究报告》显示,目前在线演艺平台的毛利率保持在25%-40%之间,而税后净利率约在6%-12%之间,到2015年在线演艺市场规模预计将达到85亿元。

联运模式撬动移动端无线音乐

在智能终端快速普及、电信运营商网络资费下调和Wi-Fi覆盖逐渐全面的情况下,以移动终端为平台,利用手机流量或加入Wi-Fi收听音乐,成为最便捷便宜的听歌方式。

2013年,中国无线音乐市场规模达到30.5亿元(见图3),比2012年的27.2亿元增长了12.1%,继续稳步增长,2012年增长率为13.3%。

尽管2013年手机音乐用户规模呈现飞速增长,但在手机音乐应用方面的商业模式仍有较大的局限性,大部分企业除了采用与在线音乐服务连通推行VIP会员付费体系外,也在尝试手机广告以及手机游戏联运模式,尚有待突破。

今年,无线音乐市场规模有所上升,电信运营商的无线音乐增值业务稳步增长,而手机音乐应用正成为手机游戏重要入口,广告、手游联运将为无线音乐应用带来一定收入。

数字音乐盈利创新样本

数字音乐市场的发展或者说是音乐产业的发展最大的阻力是受制于数字音乐的商业模式突破,这现象不仅仅发生在国内,国际也是如此。数字音乐市场中典型的商业模式有3种:用户付费、广告收入模式和增值收入模式。

近几年,尤其是过去的2013年,不少网络音乐运营商开始进行营收模式上的创新尝试,并在小范围内取得成功。但总体来说,广告收入模式依然是在线音乐服务商的主要营收模式。

虽然也有一些在一定程度上获得相对成功的网络音乐商业案例,例如苹果公司的iTunes音乐商店、Pandora音乐电台和Spotify云音乐服务、中国移动的音乐彩铃等。这些模式虽说对网络音乐的商业模式创新探索具有相当的促进作用,但目前来说并不具备普遍指导意义。

下面简单分析上述的成功商业案例:

iTunes音乐商店:音乐零售模式,将其(iPod、iPhone)硬件、iOS操作系统、iTunes软件与其音乐商店完美融合,创造了一个半封闭的产品生态链,使进入这个产品体系的消费用户能享受到极致的网络音乐体验,但同时用户的转移成本也变得很高。也就是说iTunes音乐商店是一个完整的体系,而非单纯的一个音乐零售服务,这正是它的模式不可能被普遍复制的最主要原因。

Pandora音乐电台:个性化的音乐电台服务与精准广告营销融合模式,这与国内主流网络音乐服务商当前的免费与流量广告模式最为接近,更贴切的说它是免费与流量广告模式的进化版本。但这种商业模式进化需要一定的环境支撑,包括用户对电台的消费习惯、移动网络的性能及用户使用流量成本、品牌广告厂商对广告价值的认可等,目前国内的环境尚未达到这样的条件,唯有豆瓣音乐电台在此方向进行了一定的尝试探索。

Spotify云音乐服务:跨平台整合硬件的音乐付费订阅服务,也即是说用户只要购买了这个服务,不论用电脑、手机还是其他专业数字音乐播放设备,不论是在家里、公司还是在开车途中均能收听订阅的音乐内容。这个模式是当前业内较被认可具有一定普遍指导意义的模式,国内的网络音乐服务商尤其是QQ音乐已不断在此方向尝试。同样这种模式目前的发展也受制于移动网络的性能及用户使用流量成本、车载网络音乐播放设备及家庭网络音乐播放设备的普及等条件的限制。相信随着网络条件的改善和三网融合的加快推进,网络音乐订阅服务被越来越多的用户所接受是较为可能的。

中国移动的音乐彩铃:音乐彩铃是典型的电信运营商数据增值业务产品,依托于电信运营商自身的消费者服务体系,其商业模式并无普遍指导意义。

综合来说,从当前的行业发展趋势来看,流媒体播放的使用率将会逐步超越下载播放,移动环境下的使用率也将逐步超越其他环境中的使用率,企业在商业模式的探索时需要充分考虑到用户使用场景的演变。

数字音乐产业链升级

随着后PC时代的快速发展,各种智能终端(平板电脑、智能手机、智能电视盒、互联网电视、智能车载系统等)快速涌现并普及。由于数字音乐产品及服务对终端支持的依赖性较高,因此受此影响较大。在2013年PC端数字音乐用户增长已趋于停滞,而移动端数字音乐用户呈现约250%增长。

从行业发展环境来看,继阿里巴巴收购天天动听、虾米音乐后开始布局数字娱乐,网易重金打造云音乐手机端产品后,行业竞争开始逐步加剧。由于PC端的音乐用户已经接近饱和,因而竞争的焦点集中在音乐内容的控制权和手机端用户市场的争夺上。

在内容授权获取方面,最为突出的问题是一些优秀专辑的独家授权和流行音乐综艺节目(如《中国好声音》、《我是歌手》等)的表演歌曲独家授权上。综合来看,内容竞争加剧对行业既有有利一面,也有不利一面。有利一面是促进了音乐内容生产商与网络音乐服务提供商的合作关系,缓和了产业链上下游的矛盾,同时也有助于行业企业对网络音乐知识产权的认知。不利一面是,网络音乐服务提供商因音乐内容授权问题而引发矛盾,有可能因此引发行业恶性竞争。

在移动端音乐用户市场方面,由于该领域用户正进入快速增长期,酷狗、酷我、QQ音乐、百度音乐等原在线音乐巨头都在2013年发力角逐,以使自己的产品在这块新市场博得更高的市场份额,这些巨头凭借其在PC端的用户优势和品牌优势,快速在手机音乐市场上获得了主导权,把原先在手机端的一些创新音乐应用远远地甩在后面。

部分网络音乐服务商也开始整合唱片公司、演艺公司资源,与歌迷通过线下活动进行深度的交互。最为显著的案例是音悦Tai举办的“V榜年度盛典”,有数个国家及地区的艺人参与表演,并吸引了上万用户的参与互动。

除此之外,尽管数字音乐行业在商业模式上一直未有革命性的突破,但网络音乐作为互联网用户重要的数字娱乐内容,还是有不少爱好音乐的创业者尝试创新产品。

这类创新产品尚需要进一步探索与市场的接轨,也需要行业甚至外界的支持。在2013年较为典型的创新类应用有乐童音乐开发的专注于音乐类产品的众筹平台以及盖亚魔力开发的提供音乐人协作创作的合拍网。

·补齐数字音乐发展短板

数字技术和互联网的发展给音乐版权保护带来极大冲击,使得盗版和免费盛行,用户付费习惯难以形成,这也成为数字音乐难以良性发展的关键因素。因此,版权问题的解决和切割,数字音乐版权的规范,对于行业生态发展至关重要。

数字音乐版权之殇

版权认定难。版权问题在实际操作中复杂得多,从权利分类来看,有著作权、表演权、复制权等,而相关权利有时候是由几个公司分享,有时候又是几经更迭,而且是多次授权。同时音乐作品的特殊性决定了一个完整的音乐作品的完成需要多方的通力合作,比如作词、作曲,而且每一方都可以拥有自己那一部分版权。对于词曲作者、表演者和唱片公司三个权利主体版权的确认很复杂,这就造成了授权认定难。现阶段,网上流行的网络歌曲是没有任何保障的,网友们可以随意下载、自由传听、甚至可以任意删改。最后很可能一首歌出现N个作者,又或者大家听过某首歌,但不知道创作及演唱者,例如《别说你的眼泪我无所谓》让东来东往和张振宇对簿公堂,香香也因为翻唱林俊杰的歌惹出事端,而流行度最高的《老鼠爱大米》的版权拥有者竟多达五人。另外,网络歌曲对一些歌进行了翻唱和改编,这些翻唱作品的版权问题肯定是个困扰。

版权费实现难。一方面在于尚无有效技术手段,能在权利人和商业机构之间建立透明规范的收费统计结算平台,无法有效解决交易中的信任问题。目前无线音乐的产业链中,各商业机构在合作和交易过程中的信息实际是不对称的,包括电信运营商、内容提供商在内的各个权利人并不知道增值服务提供商下载量和真正收入,无法实现合理的分成机制(见图4)。这造成两种尴尬局面:唱片公司对增值服务商不信任,仍偏向于使用传统渠道发行,这导致较高的运输费用;增值服务商担心自己赚得少,变相把成本转嫁给消费者,从而提高了消费者的购买成本,进而影响了销售量,最终带来价值链的恶性循环。另一方面原因在于数字音乐下载人数众多,但大家已经习惯免费,不愿意支付给唱片公司高额的版权费。在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百度侵犯音乐著作权案中,百度败诉后当庭提出上诉,认为自己只是个搜索引擎,并不提供下载服务。不论百度上诉理由是否成立,这确实反应了行业的尴尬与无奈。同时,数字音乐创作者成为弱者。2008年7月,著名歌手汪峰将某数字音乐综合商告上法庭,他从签约到提起诉讼,在彩铃下载方面没有收到过一分钱。

消费者版权意识薄弱。网络带给人们的快捷方便,使得消费者只要在网络上轻轻一点,就能轻轻松松地将喜爱的歌曲下载到自己的数字音乐播放器中。大多数消费者在下载音乐时根本就没有顾及或是考虑到音乐版权,甚至认为数字音乐没有版权,没有认识到音乐版权的由来和意义所在。有的对国家版权局对卡拉OK版权收费提出质疑,甚至认为不应该收费。数字音乐版权看似离我们还比较遥远,但是在数字媒体普及的今天,法治社会逐渐发展进程中,消费者对于包括数字音乐及其他数字产品的版权问题应该有一个法律上的正确认识。

法律法规滞后。正如前文所述,包括我国在内的很多国家现存的知识产权法律大多产生于传统工业时代,而当时的版权使用方式较为单一,即由出版社和出版商进行出版发行,使用者对著作权的使用基本上都涵盖在著作权人与出版商的授权协议范围内,需要权利人另行授权的方式。但这种传统的版权授权模式显然已经无法适用网络数字化的著作。同样,目前的法律法规对数字音乐版权的保护在操作上也有所限制。由于通过网络使用数字音乐的人群相当庞大复杂,加之网络搜索引擎等技术的成熟,版权所有者和使用者几乎没有正面接触的渠道,而版权所有者挨个向使用者收取版权费也是不现实和不可能的。这似乎已成为了音乐版权立法上的一个漏洞。

数字音乐版权的规范与竞争

2011年,在文化部的支持下,30多家数字音乐公司、渠道公司以及版权方成立了自发的网络音乐行业发展联盟,行业之间开始通过对话和自律的方式解决在版权、恶性竞争方面的问题。

数字音乐市场经过行业企业的自律规范和政府的监管,数字音乐内容侵权现象明显改善,大量侵权音乐服务退出市场,主流网络音乐服务商均与唱片公司建立了较为良好的合作关系。

国内较为知名的网络音乐服务平台百度音乐、QQ音乐、中国移动、一听音乐、中国电信、豆瓣音乐、多米音乐、酷狗音乐、酷我音乐、网易音乐、虾米音乐等也均被国际唱片工业协会的“国际合法音乐服务目录”所收录。

数字音乐服务经过这些年的发展,从2013年开始,数字音乐服务商之间的竞争核心从产品技术创新转向内容和版权竞争,各家主流数字音乐服务商纷纷开始尝试独家授权、独家首发等方式获取独占性,以实现其在竞争中获得优势的目的。这也引发了部分业内人士对大企业实现内容垄断并挤压竞争对手的担忧。

对于网络音乐服务商在内容上的竞争,可以从两方面来看:

第一,体现了数字音乐的发展和进步,服务商更重视音乐内容的发展,不仅对上游唱片具有促进作用,也是为用户提供更好服务保障的必要前提。

第二,在数字音乐发展过程中,部分企业利用其资金、行业资源的优势地位,控制了一定量优质内容并对其他竞争企业构成威胁,这必然会使得一些优势企业在行业中取得更加有利的位置。但这只是市场经济的阶段性的必然产物。当内容造成一定程度的需求不足时,内容价值就会提升,就会刺激上游企业不断投入发展以提高内容品质和产量。

数字音乐企业在当前内容竞争日益加剧的阶段,应当根据企业自身的特点去创造新的竞争优势,例如内容的创新、与唱片公司深度合作进行内容的二次创作等等,而不是盲目地投入到独家内容的采购中去。从另一个角度看,数字音乐内容数量庞大,内容的“垄断”和“独占”只是相对的,而这种“垄断”和“独占”并不能建立强大的竞争优势,用户买单的是服务和用户体验,因此,公平的竞争更能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音乐产业未来趋势

近几年的三网融合,推动了数字内容服务,尤其是给视频行业带来了很多变化,全国54个城市成为三网融合试点城市,覆盖人口达到3亿。在“宽带中国”战略的深入推进过程中,广电和电信运营商分别加大了NGB(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和光纤到户的力度。长期来看,互联网电视等新媒体传播方式将得到迅猛发展。

与此同时,一些数字设备厂商和互联网公司也纷纷投入到开发家庭数字智能终端中来,利用电视作为载体或者多屏互动的方式向用户提供全新的数字内容服务体验和消费方式,这类产品包括小米盒子、乐视盒子、天猫魔盒、百度影棒等。也即是说家庭客厅场景的智能化管理和娱乐功能提升已成必然趋势。而网络音乐作为用户重要的娱乐消费内容之一,也将与此发展趋势息息相关。

2013年,网络音乐服务商也先后为这些设备推出了相应的基于智能TV端应用产品,如QQ音乐、酷狗音乐、虾米音乐、豆瓣电台、多米音乐、音悦台等,产品也充分利用了家庭有线带宽条件、TV大屏以及音响效果的优势,使用户能在客厅场景获得更高品质的视听享受。

基于目前发展环境,可以看到一些可能的发展趋势:

用户消费音乐的方式正向多场景多屏幕转移。用户能够利用电视屏、手机屏、PAD 屏、PC屏访问同样内容(包括在多屏间互动),用户在家里,或者在路上,可以随时随地收听喜欢的音乐。多屏带来的便捷性,使用户摆脱了在收听音乐地点和时间上的限制,逐步分化了用户的使用习惯,这将使音乐消费用户从年轻人群向各年龄段人群渗透。

网络音乐与智能电视的结合带来更多盈利机会。结合智能电视终端的环境特性,网络音乐可能产生更多的盈利可能,譬如针对家庭用户的精准广告投放、与其他数字娱乐内容以捆绑套餐销售等。但不可否认,网络音乐本身在电视智能终端上也有一定的发展局限性,除了视频音乐内容以外,音乐内容本身缺乏视觉体验和冲击,会不同程度降低用户的活跃性。这需要网络音乐产品探索和创新,找到更好体验的解决方案。

移动网络广播获得部分移动互联网用户青睐。随着移动智能终端的普及,移动网络广播以新颖的内容组织形式、高用户体验的数字广播技术以及丰富的数字内容,赢得了相当一部分移动互联网用户。如“喜马拉雅”、“蜻蜓.fm”等涵盖了新闻、小说、教育、音乐的移动网络广播应用,获得了用户的好评。

网站制作论文范文第2篇

【摘要】实践中,行政信息在网络平台公开存在着诸多不足之处。完善网络平台信息公开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强化行政信息公开意识及监督问责救济机制,优化网站版式设计和网络适时沟通反馈机制,提高行政信息公开的质量和针对性以回应公众的各种利益诉求与关切。

【关键词】网络平台 行政信息公开 知情权 优化措施

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今天,为提高行政效率和保障公民知情权,网络平台日渐成为行政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和途径。然而实践中,网络平台信息公开的质量良莠不齐,从整体上看不甚理想,这势必会影响到行政法治目标的实现。有鉴于此,笔者将主要探讨网络平台行政信息公开的优化与完善问题。

互联网是行政信息公开的首要平台

网络平台的行政信息公开覆盖面广且信息发布及时。在信息化时代背景下,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日常工作和生活的一部分,广泛渗透于各个环节和细节,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优势,将它融入现代行政管理之中,会带来事半功倍的效果。网络平台公开行政信息具有容量大、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便捷直观等特点,既可以减轻行政部门的政务管理负担,又能更好地为公众提供及时优质的便民服务。

网络平台的行政信息公开有助于提升行政部门的管理效能。将互联网传播交流信息的技术优势同现代行政的管理与服务职能相结合,将会大大降低行政部门的管理成本,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使得行政部门有限的资源得到更充分的利用,从而更好地实施公共管理和为公众提供服务。因此,“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展促进政府施政理念、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①。

网络平台的行政信息公开有助于更好地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在法治时代,政府应时刻牢记为民众服务的宗旨,并将其权力行使的全过程置于民众的监督下。因而,法治政府应当是“阳光下的政府”。基于此,通过网络平台公开行政信息,恰恰就是将行政权力运作放诸于民众视野下的一种有效形式,互联网平台基础上的民众监督视野更为宽广,投射出的阳光热力也更为强烈,照亮晒出每一处行政权力行使的角落,既可保证行政权力的运作朝着正确的轨道行进而不逾矩,又可使民众对公共事务增进了解,从而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网络平台的行政信息公开有助于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现实生活中,行政部门往往会基于这种或那种考虑,不愿意公开某些公众较为关注的信息,或者即使公布也是避重就轻,关键信息却一笔带过,不能满足公众对某些行政信息的需求。然而,如果行政部门借助其网络平台来公开行政信息,一方面,这种透明有力的监督,像悬于其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时时督促其谨慎行权,提高公开行政信息的质量;另一方面,互联网的公开、及时、互动的特点,公众也会不时地为行政部门纠偏,直接指出行政信息公开当中的失误和不足,并要求行政部门作出相应的、让人满意的行动回应,这种有效的良性沟通反馈平台是行政信息公开富有成效的形式保障。

行政信息网络公开的不足之处

公开的行政信息不能及时全面反应公众的紧迫关切。首先,大多网络平台公开的行政信息质量不高,突出体现为公众迫切关注的信息公开不全面、不具体、不深入,而公众关注点不高、利益相关不大的信息却大量充斥着网站的版面,以致于要想从中找到有价值的、想了解的行政信息都很困难,而且不同的行政部门网站公开行政信息的标准、程度和水平不一。其次,就是在行政部门网络平台公开的信息有为公开而公开之嫌而缺乏實际意义,比如在各级行政部门网站上都公开有行政部门领导的个人信息及工作分工,而没有领导的家庭情况、财产情况、联系方式或者沟通渠道,即使有些行政部门的网站有“领导信箱”的栏目,但基本上大多数领导信箱当中所反映的问题都是工作人员处理或回复的,好像“领导信箱”就只是一个纾解民情的形式窗口,而不考虑它设置的真正目的何在。最后,信息更新不及时。行政部门网站除了政务动态信息更新比较及时外,其他关系公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就更新缓慢,比较陈旧,而很多行政信息的价值往往就在于“新”,如果是“陈年旧事”,那么再多的信息也没有意义。

行政信息网络公开标准不统一,随意性较强。尽管大多行政部门网站都设有行政信息公开专栏,但这些专栏和子栏目的建设标准不一,无论从版式设计还是应予公开行政信息的具体尺度的把握等都不一样,甚至有些行政部门的“行政信息公开”专栏以及相关栏目建设有敷衍之嫌,存在抄袭其他行政部门网站的相关内容和形式等问题,而完全不考虑自己本地方本部门的具体实情和职责特点,随意性较强。主要原因就在于行政部门不愿意束缚自己的手脚,禁锢自己的权力行使,再加之外在的强制性有效监督约束不力以及缺乏统一的建设标准。

部分行政部门负责人的信息公开意识不强。行政部门的工作体制是首长个人负责制,也就是说尽管行政部门在施政的过程中也有集体商议的环节,但最终对其决策产生决定性影响的是该部门负责人,因而他的施政观念和意识会对其工作产生重要影响。而且,行政信息公开并非行政部门的自觉自愿,而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要求。有些行政部门的负责人会认为所实施的行政活动是行政部门自己的事情,不需要过多地让公众知晓,同时也有不想让权力的行使有更多的监督和束缚,害怕批评质疑的声音。殊不知,这种观念与行政法治的要求是相悖的,及时地公布公众关注的行政信息不仅仅是一种政府施政的姿态,它已然成为了现代政府职责范畴的必要组成部分。

行政信息网络公开的监督及责任追究机制还相对缺位。目前,针对行政部门网络信息公开,缺少一个相对切合实际的、较为完善的监督评估机制和配套的奖惩机制。压力和动力机制不足,使得网络信息公开工作长久停留在表面和口头,上级部门检查了、提要求了才做一做;一旦上级部门无暇顾及,也就将其搁置一边,实际上并没有真正将行政信息公开,没有履行政府必须要尽到的一项职责。此外,《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尽管也规定了不履行行政信息公开的责任追究,但由于《条例》规定的过于原则不便操作执行,比如在《条例》第三十五 条的规定中,对于行政机关违反条例“情节严重”的界定,以及给予行政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的具体标准,均未明确。

行政部门网络平台的的互动交流栏目建设流于形式,网站版式设计不便于公众查询获取相关行政信息。实践中,行政部门与公众基于行政信息公开的网络沟通交流渠道较为弱化和不畅,公众的网络问询要么没有获得应有的答复和解决,要么就是答复的时间滞后且答复的内容往往不能让公众满意,而且答复的套话空话多,影响了公众持续参与政府工作的热情,这与法治政府高效便民的内在要求也不相符。此外,公众不容易通过行政部门网络平台查询获取自己所关注的行政信息。

一方面,行政信息公开不充分,公众想要了解的信息并没有通过行政部门网络平台予以公开,大量的不甚重要的行政信息却大幅占据网站版面,而且有些公众关切的行政信息往往也是点到即止;另一方面,对于涉及面广、影响大的重大行政信息的公开也是有所缺失,主要体现在公开的信息不及时、重要关键信息公开不充分。从网页版式设计的角度来看,缺乏对信息的整合归类,也没有重大事项行政信息公开的专栏,以致公众不便于全面了解重大行政信息的情况及进展,也不利于对行政权力行使的监督。

行政信息网络公开的优化措施与完善路径

进一步完善行政信息公开法律制度,强化行政信息公开的责任。尽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行政信息公开领域的专门法、基本法,较为全面系统地规定了行政信息公开的相关问题,但《条例》毕竟是行政法规而非法律,其规格和层次还不够高,对行政部门的行政信息公开的约束规范力度还不够强,因而“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信息公开法, 并建立统一协调的信息公开法律体系是大势所趋”②,同时还应进一步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相关立法,确保每一个行政部门的行政信息公开职责都能落到实处。

具体说来,要通过完善立法明确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应予公开的行政信息的标准、范围、目录以及公开行政信息的程序和形式,并且在《国家保密法》等相关法规定的基础上严格限定不予公开的行政信息的范围,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建设宗旨来推进行政信息公开工作。此外,应着重对行政部门网络平台的行政信息公开作出具体细化的要求,包括对行政信息公开专栏的建设作出相对统一的标准化要求,且尽可能细化到专栏内含的每一个子栏目建设所应遵循的标准,并据此建立定期不定期的考核评价机制,纳入行政部门工作绩效考核系统中并加大其所占的比重,并加大奖优惩劣的力度。同时,对行政部门公开职责履行不力的处理也应区别情况作出相应的具体规定,摒除行政权力行使的真空地带,将行政裁量权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内,从而使行政部门网络平台的行政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转协调、履职到位。

强化行政部门特别是其负责人行政信息公开的服务意识。要树立起行政部门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行政信息公开的服务意识,除了在法制层面进行约束以促使其由外而内形成自觉的服务意识外,还应采取其他一些措施来培育其法治观念和服务意识。比如,建议考虑在行政部门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等各个层面的集中学习培训中融入更多的有关行政法治观念、行政执法、行政信息公开、行政部门网站建设等方面的学习培训。这样的培训学习务求实效,除了邀请一些理论水平高、行政实务能力强、有经验善讲解的学者专家来作为培训的主讲人,还应让一些在本单位内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在培训学习中交流他们的工作心得和经验,并且围绕专题培训开展学习心得座谈、研讨和交流活动,切实将培训学习成果与行政部门的实际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并且行政部门也应将公务员的行政信息公开服务意识和水平作为其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与晋职晋级挂钩。同时,应加强行政信息公开工作的交流,走出去向一些行政信息公开作出成效的行政部门学习取经,特别是学习现代管理理念和网络信息公开的好的做法和经验,从观念上彻底改变过去的单向管理式的行政思维,树立现代行政“以人为本”的服务行政理念。

强化行政部门网络平台行政信息公开职责履行的监督及问责救济机制。首先,完善对行政部门网络平台行政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监督主体不应仅限于行政部门,还应有非行政部门或者公众利益代表的公共组织的参与。而且,监督应更多地注重行政信息公开过程中的监督而非事后的监督,并且监督还包括在政府怠于履行信息公开职责时的询问和警示,以促使行政部门养成主动自觉且更好地公开行政信息的习惯。根据现行法规定,应该公开的一定要公开,特别是事关公众利益的行政权力的行使依据、运行过程和结果要充分公开,不能公开的也应说明理由并阐明法律依据。

其次,完善对行政部门网络平台行政信息公开的问责机制。在划定行政部门信息公开职责的同时,对其懈怠履行或不履行职责的不同情形作出明确细化的问责规定。

最后,还应对行政权力失范行为采取纠偏扶正等后续补救措施。所以,推进行政信息公开必须加強监督、问责及救济三位一体的保障机制建设,使其既具操作性,又具实效性,以确保行政权力的良性有序运行。

不断提高行政信息公开的质量和针对性,以适时满足公众日益多元的利益诉求。首先,公开的行政信息不能是冗余无用的信息,而应是与公众利益相关且迫切需求的信息,而且行政信息公开工作优劣的评价标准不是公开了多少信息,而是公开了多少“有用”信息,即注重公开信息的质量,应使公开的行政信息与公众的合理诉求相契合,契合度越高,公开的信息质量就越高。

其次,对于一些与公众诉求不高的行政信息可不在行政部门网站上公开,以免对公众查询获取对其重要而有用的信息形成干扰,让行政部门网络平台真正成为公众获取所需要的行政信息的第一平台。

最后,“信息的效用有一定的期限,过了期限,效用就会减少甚至丧失”③,所以应注重确保公开行政信息的及时性。行政部门应当在其门户网站上尽可能第一时间公开发布公众所需要获悉的行政信息,除非因客观不可抗力的原因,否则不能在其主观上有所懈怠,拖延公开行政信息需要承担相应的拖延作为的法律责任。而且,应建立健全行政信息适时更新的保障机制,从人员和管理制度上确保信息及时公布,合理规定信息更新时限,以更好地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改进行政部门网站的版式设计和互动交流功能。一方面,行政部门网站的版式设计应当考虑公众浏览网页、查询信息的习惯,目的是使重要的信息资源更为突显、更易查找来进行,而不是单纯为求美观的一些设计。比如在网站首页建立全站信息的检索栏,输入关键词即可方便快捷地检索出所需要的信息,对于一些对公众利益影响重大并且需要及时公布的行政信息应当在行政部门网站的首页通过浮动图标链接的形式引起浏览网站公众的充分注意,如果条件允许,尽量建立网站的人工咨询栏目,适时地为公众提供浏览网站查询行政信息的指导和帮助,也可以借此收集公众的其他诉求。此外,生动的网站版式设计,丰富的表现形式,也会提高公众浏览查阅行政信息的兴趣和对公共事务的参与程度。因此,网站的首页应简洁美观,栏目设置有条理,有必要设立并做好网站浏览指南和帮助栏目,为公众浏览网站提供清晰明了的索引。

另一方面,还应着力强化网站的互动交流功能,比如可以设置“咨询交流论坛”、“面对面”等版块,有专门的负责这些版块的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为公众参与公共事务、了解问询行政信息提供不间断的服务。总之,行政部门网站设计的优化改良应坚持“实用、好用、够用”的原则,在便民的基础上,不断改进行政信息网络公开的效果。

概言之,行政信息公开是行政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在信息时代下,行政部门网络平台日渐成为行政信息公开的首要平台和主渠道,同时也是公众观察评判行政部门工作实绩的重要窗口。做好网络平台行政信息公开,有助于更好地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建立起政府与公众之间持久的良性互动互信关系,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作者分别为扬州医学院团委书记,扬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注释】

①王敬波:“政府信息公开观察:成就与挑战”,《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4年7月,第39页。

②姜秀敏:“论突发事件管理中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建设”,《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1月,第60页。

③向佐群:《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研究》,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7年,第3页。

责编 / 韩露(实习)

网站制作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既为人们的工作生活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同时也存在比较多的安全方面的问题,在电子商务的发展中,其交易网站的安全性也得到了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商务网站的安全与人们的信息以及财产的安全有着密切的关系,在电子商务发展中存在黑客攻击、网络漏洞等安全问题,需要人们在网站应用中及时的做出相应的防范对策,提升电子商务网站的安全性。

关键词:电子商务;网站安全分析;防范对策

电子商务主要是通过因特网具备的数字化电子功能开展商品交易的商业活动。电子商务网站是完成电子商务活动的基础部分,它主要是在因特网这一完全开放性的网络中进行操作,通过开放的网络形成的电子商务网站很容易受到其中木马、病毒或者黑客的攻击。所以,在电子商务网站运行中既需要加强对黑客及计算机犯罪的控制,还应通过安全技术的应用加强对网站的防护。

一、电子商务网站安全隐患分析

1、电子商务网站的软件缺陷

电子商务网站的安全防范主要有物理安全、网络安全及数据安全等几个方面,网络中承载有很多不同的应用系统,成为了网络入侵者攻击信息系统的主要通路,网络安全与电子商务网站安全关系密切[1]。软件缺陷就是电子商务网站中的主要安全威胁之一,主要是计算机软件自身所存在的能够破坏程序正常运行的错误或者隐藏的某种功能上的缺陷,这些方面的不足会使得相关的软件不能满足用户的实际需求,比如在程序算法上的错误,通常情况下并不会出现使用上的异常,但是如果发生相关问题就容易给用户造成很大的损失。

2、电子商务网站的系统漏洞

系统漏洞主要是操作系统软件或应用软件在逻辑设计上的缺陷或在编写程序时的错误,也有的漏洞是软件开发者为了某种目的而故意留下的调试结构[2]。网站中存在这些漏洞容易被那些不法分子、电脑黑客等利用,经过某一个漏洞就能越过网站设置的防护系统,然后在其中植入木马、病毒等。实现对对方电脑的控制或者攻击,然后将其电脑中存在的一些重要资料或信息等进行窃取,严重的还会破坏他人的网络系统,不能正常使用。

系统漏洞是普遍存在的,比如不同类型的软、硬件设备或者同种类型设备的不同版本之间都会存在一些明显或者不易察觉的漏洞,相同系统如果存在设置上的差异也会存在不同的安全漏洞。电子商务网站在运作中如果有安全漏洞问题是比较危险的情况,容易使那些不法分子趁机进入网站的服务器之中,对其中的用户信息等进行窃取或者随意的篡改。有的还会在网站运作系统中植入木马等病毒,将这一商务平台变成一个带毒网站,网络用户在进行这一网站的浏览时自身的电脑就会自动的被安装上木马程序,这样用户在进行网上交易的过程中,其网络交易账户的相关信息就很容易被不法者窃取,对用户的账户信息安全造成很大的威胁,严重的会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

3、电子商务网站病毒入侵威胁

当前存在的计算机病毒种类非常多,每天都在出现新类型的病毒或病毒变体,现代社会互联网的用户越来越多,联网的主机节点也在不断增加,这为计算机病毒的滋生与传播提供了有利的网络条件[3]。因此,网络病毒的危害日渐增强,病毒入侵带来的损害也已经成为了电子商务活动开展的重大隐患。在电子商务网站中,对其造成损害的病毒主要有几种,其一就是蠕虫病毒,这种类型的病毒具有利用网络漏洞进行攻击以及传播速度快的特点,网站中如果存在相似的漏洞,蠕虫病毒就会进行多次的攻击,只有通过相应的补丁程序的安装才能对网站进行保护。另一种是木马病毒,这一病毒的危害就是对用户的密码等信息进行窃取,对用户电脑进行远程的操控,属于网络安全问题中的最受关注的病毒之一,比如灰鸽子、冰河等都属于这一病毒类型。

二、电子商务网站安全问题防范对策

1、构建网络安全防火墙

防火墙属于一种网络隔离控制技术,它是在内部局域网与外部互联网之间起着隔离和信息过滤作用的一种网络安全设备,防火墙或是一台硬件设备也可以是一套软件[4]。防火墙可以根据管理者规定的过滤条件,对内外网之间以及计算机与网络之间的数据传递进行管理控制,只有符合授权条件的的通信才可以通过防火墙的阻拦。防火墙主要有双宿网关防火墙、屏蔽子网防火墙、包过滤型防火墙等种类,比如屏蔽子网防火墙网络系统就是通过两个包过滤路由器与一个堡垒主机实现的安全防护,它属于一种DMZ(非军事区)的防火墙类型,网络层及应用层需要的安全功能都具备。网络安全管理人员可以把堡垒主机以及信息服务器等应用放在“非军事区”的网络之中,这样能够起到同时防范来自外部互联网与内部局域网的安全问题。

2、进行漏洞扫描并及时安装系统安全补丁

网络扫描技术是在TCP/IP协议的基础上对远端或本地主机安全进行自动检测的一种技术。在查询TCP/IP的不同服务端口之后,对目标主机的反馈进行记录,对相关项目出现的信息进行收集。进行安全扫描之后就能够很快的找出网络系统中的一些安全隐患项目,扫描获取的信息会以统计的方式进行传输,提供给网络管理人员可靠的参考信息。使用比较广泛的扫描器主要有Web应用扫描器、漏洞扫描器等。第一种扫描器主要在对网站的安全性评估中进行应用,注重的是对网站的Web应用的安全性能,检测Web应用在数据提交、信息泄露等方面容易发生的一些问题。在进行网站的维护时,既能利用各种扫描器对网站中的安全漏洞进行及时的发觉,进而对那些不安全的服务或端口进行关闭;还应该及时的安装上不同系统需要的安全补丁程序,增强系统的安全性。

3、电子商务网站入侵检测防范对策

入侵检测技术可以保护电子商务网站不受到恶意攻击,如果将防火墙看作是大楼的门卫的话,那么入侵检测技术就是大楼内部的监控系统,它对全部进入网站系统的用户的操作过程都进行监督与控制。入侵检测主要是检测那些计算机网络系统存在的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它对网站中出现的非法用户入侵以及合法用户的滥用等情况都会进行限制,给予网站系统足够的安全防护。入侵检测技术的科学应用可以在出现入侵时及时的发觉,然后报警,使用防护系统对入侵攻击进行驱逐。在被入侵之后,可以收集入侵的有用信息,添加到檢测软件的数据库中,实现检测系统防范能力的提升。

结束语:

电子商务网站的运营需要安全技术的支持,它能够对商家与用户的信息机密进行保护,也能够对商务系统的信誉进行维护,相关的电子商务企业也需要对网站的安全运行加强重视,不断完善自身的安全管理制度,保护交易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对商务网站存在的技术缺陷进行及时的修复,使企业在商务发展中可以拥有一个更加稳定、安全的网络环境。

参考文献:

[1]廖革元,邬芝权. 电子商务网站安全分析与防范对策[J]. 中国商贸,2012,06:135-136.

[2]韩国新. 论电子商务网站系统的安全威胁与防范技术策略[J]. 网络安全技术与应用,2015,12:45-46.

[3]王德山,王科超. 电子商务网站开发中的数据库安全问题与防范对策浅析[J]. 网络安全技术与应用,2016,01:49.

[4]陈显亭,贾晓飞. 电子商务中的计算机网络安全分析及对策选择[J]. 中国商贸,2011,06:98+185.

网站制作论文范文第4篇

随着信息技术及网络的发展,一些教师在生物学科专题学习网站的建设与应用方面取得了初步的成果,探索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途径与方法,为课堂教学注入了新的活力。然而,就当前情况来看,生物学科专题学习网站的建设和应用还存在诸多问题。例如,专题不专,知识与资源简单堆砌,缺乏针对性;评价单一,过程与结果不够统一,缺乏多样性;技术瓶颈,发布与反馈不够灵活,缺乏互动性。

出现上述这些问题,多与教师的思想观念、技术水平有密切关系。教师必须以新课程理念为指导,以转变学习方式为起点,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并将这样的思想融入网站设计之中。

一、设计效果取决于教学设计系统化程度

教学设计是运用系统方法,在对教学系统中的各种要素(教师、学生、教学目标、内容、教学媒体等)进行科学分析的基础上,整合各种课程资源,运用现代学习心理学理论,设计规划学习的程序、学习内容的呈现方式及学习结果的评价标准。具体而言,进行教学设计时,要根据课程理念、学科内容、师生特点、实际环境,进行目标设计、问题设计、情境设计、活动设计、实验设计、语言设计、媒体设计、课程资源设计、评价设计、板书设计等,最终达到学的最优化与教的最优化的统一。

在评价设计时,要既重视过程性评价,又重视终结性评价;既重视基础性评价,又重视发展性评价;既重视自我评价,又重视他人评价等。例如《毒品不是儿戏》专题学习网站中的评价方式就初步实现了多样化(表1)。

二、科学建构生物学科专题学习网站的内容框架和结构框架

在设计专题学习网站结构时,要注意在网站性质、结构、框架、内容、功能、资源利用等方面进行规范操作,建成的网站要便于开展网络环境下的自主、合作、探究学习。

在设计专题学习网站内容框架时,把专题学习网站分成六大模块,即情境模块、任务模块、资源模块、过程模块、评价模块、总结模块等。其中,任务模块、资源模块、过程模块和评价模块是重点。

界面清晰、图文并茂、链接合理、互动便捷的专题学习网站,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探究愿望,促进学生的自主发展。一般来说,专题学习网站的结构包括结构化知识、扩展性资源、讨论区和评价区。

结构化知识指的是通过收集整理并开发建设的与本专题相关的文本、图片、动画、音频、视频等教学资源。这些资源按一定的教学策略进行分类和组织,并以网站形式予以展示。本部分应该构成专题学习网站的主干知识,是学生自主学习的重点。教师应该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帮助学生克服难点。扩展性资源体现出与专题相关的其他扩展性综合知识,以进一步拓宽学生的学习视野,获得发展性知识。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结构化知识还是扩展性资源,都必须与网站的“专题”密切相关,要注意科学性、层次性、时效性、典型性和趣味性。要坚持“贴近社会、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原则,坚持“预设性与生成性相统一”的原则,建设交互性强、内容丰富、质量上乘的生物学科专题学习网站,逐步建立起以学生及其学习活动为中心的“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模式”。

讨论区要能够引导学生根据学习专题,构建网上协商讨论、答疑指导和远程讨论区域。评价区便于展示各项任务的评价标准,构建基础性强、覆盖面广、难度适宜的题库,收集与专题相关的思考性问题、形成性练习、总结性考查等资料,让学生能够进行网上自我学习评价。学习评价注重过程性评价与综合性评价,不仅包括基础知识,还包括学习能力与探究能力、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评价,从而全面地培养学生的生物素养与人文精神。

三、精选平台,帮助教师摆脱网络技术的束缚

生物学科专题学习网站的建设与应用,脱离不了网络技术。寻求先进的教学软件和网络平台,发挥其功能优势,能够帮助教师摆脱网络技术的束缚。

华东师范大学-苏州工业园区教育技术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发的数字化教学平台,提供模板式教学设计、向导式教学设计和自主式教学设计等多种现代教学设计功能,提供多种模块。利用这样的平台,可以设计基于网络的实时交流响应、数据统计分析、即时评价反馈等专题活动(表2)。

对于生物学科而言,数码生物显微镜及其网络系统也具有明显的优势。它能让教师摆脱光学显微镜的局限,方便地将微观现象转换成图片、视频等,实时展示到大屏幕上,从而使学生能够在教师的指导下,轻松而细致地对微观世界加以定点观察、分析、测量等。

教师要及时了解这些先进的教学软件与网络平台的功能与特点,并灵活自如地运用于网络教学之中。

参考文献

[1]李克东.信息技术创新应用的目标和方法[DB/OL].http://202.116.45.198/xxjsjy/webcourse/ztyx1.htm

[2]王永胜,沈雁主编.新课程理念下的创新教学设计·初中生物[M].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网站制作论文范文第5篇

摘要 酒店网站功能作为酒店信息化的研究要点之一,已有成果多关注网站本身的结构和内容,忽视了酒店网站为其顾客服务的本质。本文在确定网站功能结构和评价指标的基础上。首先利用问卷调查法了解顾客对于酒店网站功能的需求。然后对60家样本酒店的网站进行了访问,分析其所具有的功能。研究认为,目前广州市星级酒店网站功能不能满足顾客的需求,基础层能提供简单的酒店信息,但忽视了酒店顾客的旅游需求;主体层的功能不能满足顾客了解特色、提前体验和信息交流的需求,不具个性化;核心层的功能与顾客需求不对称。信息更新不及时,客户关系管理不健全,没有实现基础层和主体层的功能的增值组合与动态优化。因而,要使酒店网站真正成为酒店管理和营销的有效工具,必须充分考虑酒店顾客需求。

关键词 星级酒店;网站;顾客需求;功能;广州市

文献标识码 A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其交互性、实时性、丰富性和便捷性等优势日趋明显,传统旅游业也因此迅速融入网络经济的浪潮之中。各大酒店纷纷建立了自己的网站,利用网站搭建起酒店宣传自我的平台、酒店和顾客交流的平台、电子商务的基础平台以及构建公司客户数据库。因此,酒店网站的功能也越来越为酒店所关注,成为酒店信息化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研究要点。

1 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外学术界对于酒店网站的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在酒店网站评价方面陆续取得了一些重要成果。学者们提出酒店加强网站建设有利于与顾客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利用酒店网站可以建立关系营销模型,这种在线关系营销与酒店网站域名之间存在多重关系,同时,网站形式、网站内容及写实图片对顾客购买行为产生影响,网站内容和写实图片是顾客评价酒店网站的重要因子。

国内有关此方面的研究起步较晚,香港、台湾的旅游学术界对此方面的研究相对深入。最初主要从网络营销的角度论及酒店网站建设,逐渐开始转入酒店网站预订功能研究、网站综合功能评价、酒店网站的多语言信息检索效果等方面的研究。总体的研究结果显示,香港、台湾等地区的酒店网站发挥了较好的预订功能,现实顾客(E-consumers)和潜在顾客(E-buyers,E-lookers)一致认为,酒店网站能提供有效的、准确的和及时更新的酒店信息,且酒店星级越高,其网站功能的综合质量越重要。但大陆地区的酒店网站建设存在诸多的问题,虽然大多能够提供酒店的基本信息及设施介绍,但缺少如旅行伙伴、当地景点等增值内容,虽然大多具有双语或多语言功能,但网上预订系统基本只提供英语版本。

大陆学者对于酒店网站的研究多从酒店信息化的宏观角度涉及,具体到酒店网站的研究点主要集中在网络营销、客户关系管理、网站建设、网络安全与管理等方面。研究发现,网络营销将成为未来酒店最重要的营销手段之一。酒店可在其网站上建立客户关系管理系统,提高客户对酒店的忠诚度。刘绍华、路紫选取中国名酒店组织成员为样本进行了调查分析,界定了酒店网站服务功能的基本模式。万绪才等还从旅游服务功能视角构建了饭店网站评价指标体系,建立指标量化评分方法,并以南京市星级饭店为例,对网站旅游服务功能进行了评价研究。

尽管如此,从整体上看,以上研究还处于比较零散的阶段,没有形成相对完整的结构体系。从具体的研究点上看,星级酒店网站功能的研究多单一针对网站论网站,大多忽视酒店顾客的需求,导致了理论研究与实践的脱节。

本文在以上研究的基础上,构建起星级饭店网站功能评价指标体系,运用问卷调查法,了解酒店顾客对于网站功能的需求,得出顾客需求较强烈的指标,并选取广州市的60家样本星级酒店网站一一进行访问,了解其实际所具有的功能,并结合顾客需求进行功能评价,以期丰富国内有关饭店网站评价方面的研究内容,为酒店网站建设更好地服务于顾客提供有效的指导。

2 研究对象与方法

2.1 研究对象

根据2008年2月19日广东省旅游局官方网站所公布的信息,目前广州市星级酒店共212家,其中,三星级及以上(包括三星级)的酒店占142家,是本次星级酒店网站研究的主要对象。同时,低星级酒店(一星级和二星级)当中,很多酒店还没有构建自己的专属网站,或者网站速度太慢,打开和考察都比较困难,实际情况决定了本次研究的主体为中高星级酒店。

酒店顾客包括酒店网站的现实使用者和潜在使用者,前者指浏览过酒店网页或通过酒店网站发生了预订和消费行为的酒店顾客,后者是没有浏览和使用过酒店网页的酒店顾客。两者同为本次研究的对象。

2.2 研究方法

2.2.1 指标选择

借鑒刘绍华和路紫的研究,再参考文献1—10的研究结果,将酒店网站功能进行分类得到3个层次(基础层、主体层、核心层),共7大模块(酒店基本信息、相关旅游信息、酒店产品与服务、信息反馈与交流、界面功能、CRM、信息更新)30个指标(见表3)。

2.2.2 抽样调查

在社会学研究方法中,不同总体规模所需样本数的经验性范围不同,100—1000的总体规模,样本占总体比重应为50%-20%。本研究从广州市212家星级酒店中随机抽取了60家星级酒店作为样本,并用百度(Baidu)和谷歌(Coo出)搜索引擎确定其建立了酒店自有网站(有的酒店网站是死链接,无法打开,或者搜索不到其网址,则再重新随机抽取其他酒店进行补充)。

在以上60家样本酒店中,有32家酒店愿意配合笔者进行顾客问卷调查。调查员在这32家酒店随机抽取20位顾客,要求酒店顾客根据各指标的重要性程度进行评判打分,打分采用5分制降序方式(非常重要=5,比较重要=4,一般=3,比较不重要=2,非常不重要=1),并在问卷末尾设计了一个开放性问题,请被调查者补充除此以外他们认为比较重要的指标并给予打分,以此了解酒店顾客对于酒店网站功能的需求。

2.2.3 网络内容分析

根据需求调查的结果,笔者选取酒店顾客评分在3分以上的网站功能指标进行考察(即剔除酒店顾客需求较弱的网站功能指标),对60家样本酒店网站进行逐一访问与观察,采用网络内容分析法,进行酒店网站的功能评价,标准如下:

(1)多语种指标评价:在所抽取的60个酒店网站中,存在1个语种标记为0,2个语种标记为1,3个语种为标记2,依次类推。

(2)信息更新指标:进行为期3个月的实际观察,更新及时为1,不及时为0,并采用两个评判员进行评价,两个评判员观点一致的标记为“1”,不一致的标记为“0”,不同研究者一致性比率达到或超过80%,则主评判员的评判结果就被认为是可以接受的。

(3)其他指标:在各酒店网站功能中,若有则记为1,无则记为0。

以上两部分数据都录入SPSS10.0 for Windows软件所建立的数据库,用此软件进行有关统计。

2.2.4 样本合理性

本次抽样调查的时间为2008年7月1日-10月1日,所抽取的广州市60家星级酒店中,五星级酒店8家,四星级酒店31家,三星级酒店21家,样本整体上随机分布在广州市的各个行政区域当中(见表1),涵盖了商务型、度假型、会议型等不同类型的酒店,样本选取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在以上60家酒店当中,有32家酒店(见表2)愿意配合笔者进行酒店顾客对酒店网站功能的需求调查。笔者从每家酒店随机抽取20位住店客人,用问卷的形式询问其对于酒店网站的功能需求,共发放问卷640份,回收问卷581份,其中有效问卷532份,有效率为91.57%。结果显示,70.95%的被试者浏览或使用过酒店网站的部分功能,是酒店网站的现实使用者,30%左右的被试者没有浏览过酒店网站,是酒店网站的潜在使用者。

3 广州市星级酒店网站功能需求

作为酒店顾客,不论是酒店网站的现实使用者还是潜在使用者,其对于网站功能的需求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前者给予酒店目前的网站建设以参考,后者提示酒店网站建设将来的发展方向,而且一旦酒店能满足这一部分潜在使用者的需求,可直接推动酒店信息化的发展,为酒店节约大量的成本。

由调查结果可知,酒店网站的使用者对于其功能存在一定的需求偏好。具体情况如表3所示。

3.1 基础层功能需求

在酒店网站的基础层中,地理位置、交通指南、当地旅游、周边环境4个指标的平均分值都在4以上,说明顾客对其功能需求最强烈;酒店概况、酒店文化、天气预报、购物指南4个指标的得分在3—4之间,说明顾客对其功能需求较强烈;酒店新闻、酒店大事指标的得分在3分以下,说明顾客对其功能需求较弱。

3.2 主体层功能需求

在酒店网站的主体层中,客房介绍、产品图片视频、餐饮介绍、留言反馈、网上预订、特别推荐、网上论坛/BBS、多语言功能8个指标的平均分值都在4以上,说明顾客对其功能需求最强烈;康体娱乐、商务会议、促销特惠、站内搜索、FAQ、邮件地址的得分在3—4分之间,说明顾客对其功能需求较强;付费方式、友情链接、网站地图、在线调查等指标平均分值在3分以下,说明顾客对于此类功能的需求较弱。

3.3 核心层功能需求

在核心层,主要功能有客户关系管理和信息更新,二者既各自构成一大模块,又分别是一个指标。实际上,核心层主要对前面各层内所汇集的零碎信息进行更新、记录、整理、分析,从而使这些信息增值,并将其返回到前两个层次,动态地优化其他功能。

其中,客户关系管理是酒店网站的核心与灵魂。所谓客户关系管理,即通过管理客户信息资源,向客户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与客户建立起长期、稳定、相互信任、互利互惠的密切关系的动态过程和经营策略。CRM系统一般由客户市场管理、客户销售管理、客户支持和服务管理、数据库及支撑平台等组成,在此平台上保存和整理各类顾客信息和资料。如某顾客从开始浏览该网,开始预订,入住酒店,享受服务一直到离店的信息反馈及评价等都被记录在案,酒店就能有效地进行顾客需求偏好分析,并针对不同的顾客提供个性化服务。信息更新指标是一种功能的综合评价指标,因其所具有的重要性,并能体现动态优化基础层和主体层功能的特征,将其归入核心层。

调查结果显示,客户关系管理和信息更新指标得分均在4分以上,说明顾客对核心层中两项功能的需求都非常强烈。

需要说明的是,有部分被调查者在问卷的开放性问题部分提出,网站速度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但在实际中,不同配置的电脑或者在不同时间段的不同互联网络速度下,其情况存在差异。首先,即使使用同一配置的电脑进行观察可以保证其科学性,但网站使用者的电脑配置千差万别,此处所得数据完全没有实践意义。其次,在同一时间段内进行速度观察,总是存在时间上的先后顺序,互联网速度本身是一个不确定的因素,对于几秒范围内的打开速度存在巨大的影響,其结果的科学性也不能保障。因此,针对使用者需求的实际情况考察,在本研究中不予考量。

另外,调查伊始,许多被调查者不能理解客户关系管理功能,经调查员解释后对其打分都在4分以上(包括4分),考虑到此情况,笔者对问卷进行了调整,在客户关系管理指标后面进行了必要的解释说明,并且请调查者在调查的过程中密切关注被调查者的反应,对于问卷中不理解的地方及时沟通。

4 广州市星级酒店网站功能评价

根据上述功能评价的方法,利用SPSS10.0分析软件统计各指标的总分值、平均值,并将各指标平均值转化为百分比(即某些指标功能在所有网站中出现的频率),得到如表4所示的结果。

需要说明的是,在信息更新指标的评价上,两位评判员所得评价结果的一致性比率为95.86%,采用主评判员的结果作为最后的评价依据。

4.1 基础层功能评价

在酒店基本信息部分,酒店概况和地理位置这两个指标的功能最完善,在60个样本酒店网站中出现的频率都超过了90%,酒店新闻次之,出现频率为40%,只有少数酒店有酒店文化、酒店大事和荣誉证书等信息。

在相关旅游信息部分,所有指标出现的频率都偏低,交通指南和当地旅游指标相对较高,分别为13次和11次,频率为21.7%和18.3%,其他指标的频率都不到10%。

综上所述,酒店网站基础层的功能在地理位置介绍上能满足顾客的需求,但其他功能与顾客需求之间存在差异。首先,大多数酒店网站只限于提供简单的酒店概况,而这恰恰是顾客需求最弱的功能;其次,对于大多数顾客想了解的酒店文化,能提供此功能的网站却很少;再次,在相关旅游信息方面的功能缺失非常严重,与顾客需求极不对称。

4.2 主体层功能评价

在酒店产品与服务部分,所有的酒店网站都有酒店客房介绍,餐饮介绍、康体娱乐和商务会议介绍也非常充分;81.7%的网站有网上预订功能,但很少能实现从查询到预订到支付的一条龙服务;产品图片视频和促销优惠功能出现频率都在40%左右,但是只有少数酒店有特别推荐功能,其出现频率为20%。

在界面功能部分,多语言功能部分,有3个酒店具有4种语言,3个酒店具有3种语言,41个酒店具有2种语言,共得分55分。站内搜索的功能出现频率普遍偏低,且个别酒店网站的此功能无效,形同虚设。

在信息反馈与交流部分,85%的酒店网站提供了邮件地址,46.7%的酒店网站设置有留言反馈的功能,网上论坛的功能出现频率极低,只有1—2个酒店网站具有这样的功能。

综上所述,酒店产品和信息服务方面的功能可较好的满足顾客需求,但特别推荐和产品视频图片两个功能明显不能满足顾客需求。界面功能不健

全,多语言功能与顾客需求极不对称,作为顾客需求最为明显的信息反馈和交流功能,除了邮件地址和留言反馈功能以外,其他功能基本处于缺失状态。

4.3 核心层功能评价

在网站功能评价的调查中,客户关系管理功能出现的频率为38.33%。同时,根据评审员的观察,样本酒店网站的信息更新得分为15分,即只有1/4的酒店网站能够保持信息的更新。

可见,酒店网站并没有构建健全的客户关系管理功能,且存在严重的信息更新不及时问题。作为核心层的网站功能,这两项功能的缺失,严重影响顾客对于网站功能的诉求。

4.4 整体功能评价

在3个层次中,基础层为酒店网站的基石,它必须提供内容翔实、形式多样的酒店基本信息和相关的旅游信息,才能发挥和优化主体层和核心层的功能。主体层是酒店网站发挥网络互动性优势的主要模块层,主要为酒店与顾客之间、顾客与顾客之间提供各种实时的互动信息交流服务,本身构成了一种个性化服务,同时又为更广泛、更深层次的个性化服务提供了依据。核心层主要整合前两层信息,使其增值和动态优化。

調查结果显示,从整体上看,酒店网站以提供信息为主的基础上,能提供简单的基本信息,但是忽视了酒店顾客的旅游信息查询需求,因而限制了主体层和核心层的功能的发挥和优化;在展示个性化的主体层,酒店网站不能满足顾客了解特色、提前体验和信息交流的需求,展示形式单一,没有充分利用现代电子技术,交互功能薄弱,内容没有特色,没有构成个性化服务,同时也限制了核心层个性化服务的功能发挥;在作为酒店网站核心与灵魂的核心层,客户关系管理功能不健全,信息更新不及时,前面两个层次的功能在此层次上没有实现动态优化与增值组合,导致网站在满足顾客需求方面不具备核心竞争力。

5 结论与讨论

5.1 主要结论

在目前信息化、国际化的市场中,酒店网站建设已成为星级酒店信息化的重点之一,提高网站功能的质量,关键在于满足顾客的网站功能需求。星级酒店网站功能可分为基础层、主体层和核心层3个层次,且具有酒店基本信息、相关旅游信息、酒店产品与服务、界面功能、信息反馈与交流、客户关系管理和信息更新7大模块所包含的30个功能指标。笔者以此层次为基础,以广州市星级酒店为例,研究基于顾客需求的星级酒店网站功能评价,所得结论如下:

(1)酒店顾客在基础层、主体层和核心层的酒店网站功能的需求上各有侧重,但整体上说,酒店网站的实际功能没有充分满足顾客需求,不能很好地为顾客服务;

(2)酒店网站的基础层能提供简单基础的信息,但忽视了酒店顾客较为重视的旅游需求,限制了主体层和核心层的功能发挥和优化;

(3)酒店网站的主体层功能不能满足顾客了解特色、提前体验和信息交流的需求,没有构成个性化服务;

(4)顾客对于酒店网站核心层的功能需求非常强烈,但酒店网站并没有健全的客户关系管理功能,信息更新也非常不及时,不能满足顾客对于网站核心功能的需求,也无法实现基础层和主体层功能的动态优化与增值组合。

由此可见,基于顾客需求,广州市星级酒店网站只有少数提供简单信息的功能可以满足顾客需求,整体功能尤其是核心层功能与顾客需求脱节,亟待酒店管理者和网站建设者提高认识,从顾客需求的角度完善网站功能,使其真正成为酒店宣传、管理、营销的有效工具。

5.2 讨论

受低星级酒店网站建设的局限性影响,本研究在进行样本选取时只对中高星级酒店的网站进行了研究分析,基本省略了不具有代表性的低星级酒店网站的调查研究,在未来的发展中,希望低星级酒店也能重视自身的网站建设,使此类研究能在更广范围进行调研,使结果更有普适性。另外,限于技术问题,本研究主要采用网络内容分析法研究功能的存在性,但每一个功能的质量如何尚未深入,这也将成为未来研究的深层要点。同时,限于篇幅的缘故,酒店网站所存在的不能满足顾客功能需求的问题该如何从理论指导和实践探索的角度加以解决,本文也未涉及。此外,从研究对象上看,本研究所选取的酒店样本覆盖了各种类型、不同规模、不同星级的酒店,是从整体上进行研究,但在实际中,各类酒店基本特征不同,客源结构不同,顾客需求也存在差异,网站功能也相应要体现需求差异,这种不同特征的酒店网站功能评价也可以成为未来研究的深入点。从研究的地域范围上看,本研究的范围为广州市内的星级酒店,不同地域范围内的酒店反映在网站建设上的差别对比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和发现。从酒店网站发展的实践中发现,国内经济型酒店的网站功能建设与客户服务平台较为齐全,利用其进行对比分析,借鉴其成功之处也是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

责任编辑:翟佳羽;责任校对:廉月娟

上一篇:车辆购置税下一篇:网站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