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申请书范文

2023-07-01

答辩申请书范文第1篇

关键词: 庭前认罪答辩程序;立法动机;技术设计;践行效果;挑战

文献标识码:A

近10余年来,欧陆各国的刑事程序法普遍出现“美国化”(Américanisation)的趋势[1]。这一方面固然是因为美国司法文化在整个世界主流司法文化中占据强势地位,另一方面还因为欧陆刑事诉讼在当前面临着诸多共同问题,亟需从外部(主要为英美国家)获得经验启发。即便以固守自身法律传统著称的法国也不例外。(注:诚如法国著名的公法学家米歇尔·弗罗蒙教授(Michel Fromont)所言:“不管在司法领域还是在政治领域,法国人都对其制度的原创性津津乐道。”这种相对保守的态度及制度优越感也造就了所谓的“法兰西例外”(l’exception franaise)。仅就刑事诉讼而言,颇具特色的预审制、参审制、民事当事人制度、受协助证人制度等无一不带有浓厚的本土色彩,这也在相当程度上给从事法国法研究的外国学者带来了一些困扰。但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法国的刑事程序法开始越来越多地借鉴域外的经验,且这一发展趋势还在持续之中。参见Michel Fromont, La justice consitutionnelle en France ou l’exception fran-aise, in Le nouveau constitutionnalisme, Mélanges en l’honneur de Gérard CONAC, Economica, 2001, p.167 et s;Jean Pradel, Y aura t-il encore dans l’avenir une spécificité de la procédure pénale fran-aise?, in Mélanges Blanc-Jouvan, Société de législation comparé, 2005, p.789 et s.)2004年3月9日,法国立法者在经过较周密的立法论证后创设了庭前认罪答辩程序(Comparution sur reconnaissance préalable de culpabilité,CRPC),允许刑事被告在某些轻罪案件中以认罪为根本前提和检察官进行量刑交易,从而将“辩诉交易”正式引入了法国的刑事裁判体制。但庭前认罪答辩程序一出台便引发了法国学界和实务界的激烈争辩。争辩的内容涉及方方面面,如庭前认罪答辩程序的正当依据、制度排异、技术设计甚至是预期的践行效果。法国宪法委员会、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以及司法部也通过各种方式介入了这场争辩,并对这一域外制度的完善作出了极大的贡献。为了能够恰当地思考和研究是否应当以及如何在中国设立辩诉交易的问题,必要的步骤之一便是关注其它国家在确立和发展这一制度时所取得的经验和教训。这也是比较诉讼法(droit de procédure comparée)的重要功能之一[2]。因此,本文拟以法国庭前认罪答辩程序为研究对象,全面介绍该程序的发展历程、立法动机、技术设计、践行效果以及所应对的挑战,以期对中国建构合乎自身国情的辩诉交易制度提供可借鉴的域外经验。

一、庭前认罪答辩程序的发展历程和立法动机

(一)发展历程

庭前认罪答辩程序的设立并非一蹴而就,而是经历了较长时间的酝酿和准备。早在上个世纪70年代(1975年之后)(注:参见Loi n° 75-624 du 11 juill. 1975, JORF du 13 juill. 1975, p. 7219.),法国便因刑事审判经常无法及时进行而开始探索新型的的刑事裁判方式,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3]。但法国立法者在提高诉讼效率这一领域中的探索是谨慎而又缓慢的。“发现案件真实”(la manifestatoin de la vérité)的诉讼价值定位以及“诉审分立”(le principe de séparation des autorités chargées de la poursuite et des autorités de jugement)的裁判结构使得刑事审判改革遭遇了制度(如宪法委员会的违宪审查)及技术(如新型裁判方式与传统裁判方式的兼容和协调)的双重困境[3]。1987年,欧洲理事会部长委员会通过一份建议鼓励欧盟各成员国在刑事诉讼中采用有罪答辩(guity-plea)程序。该部长委员会指出:“如果宪政传统和司法传统允许,则(各成员国)应建立有罪答辩程序或者其它类似程序。被告在审前阶段出庭公开宣布其承认或者拒绝承认所受之指控……判决法院可以裁定缩短或部分缩短预审阶段,并迅速转入对被告的人格分析,及时作出及量刑宣判以及必要情况下的赔偿裁定”。(注:参见Article 7 de la recommandation du Conseil de l'Europe n° R (87) 18 du Comité des ministres aux Etats membres concernant la simplification de la justice pénale, adoptée le 17 septembre 1987.)在这一背景下,戴尔玛斯·玛蒂教授(Delmas-Marty)所领导下的刑事司法和人权委员会(la Commission Justice pénale et droits de l'homme)于1990年提出了在法国刑事诉讼中引入“认罪简易审程序”的立法建议——“如果被告对犯罪事实及事实的定性并无异议,则可简化庭审程序,由庭审法官直接进行量刑宣判。被告认罪与否的供述应由判决法院在被告出庭的情况下予以确认。”[4]虽然该立法建议最终因争议太大而未获采纳,但法国立法者在提高诉讼效率方面的努力却从未止步。1995年,法国立法者创设了刑事强制令制度(injonction pénale),允许检察官在一些情况下对被告直接施以量刑,从而提高情节轻微之刑事案件的“裁判”效率。但法国宪法委员会以该制度违反“诉审分立”的宪政原则而予以撤销。1999年,立法者又在新的《刑事诉讼法典》第41-2条中创设了刑事调解制度(composition pénale),即“对在提起公诉前承认实施了当处罚金刑或5年及以下监禁刑的一项或数项轻罪的自然人实施一项或数项惩罚措施以替代公诉”。但为避免被宪法委员会撤销,立法者从一开始便对刑事调解制度采取了诸多保留举措,例如增设了法官对刑事调解裁定的审查权,以减缓公正程序和裁判权分割之间的尖锐矛盾[5]。从某种意义上讲,刑事调解制度便是辩诉交易程序在法国的雏型,冉·布拉戴尔(Jean Pradel)教授甚至曾将其称为法国式的认罪答辩程序(guilty-plea à la franaise)[6]。但应该看到,刑事调解程序和庭前认罪答辩程序还是存在根本的区别的:前者从本质上讲是一种公诉替代程序,而后者则是新型的刑事裁判程序[7]。自2000年以来,法国刑事诉讼便进入一段前所未有的动荡期。从2000年6月15日“关于加强无罪推定及被害人权利保护的法律”[8]到2004年3月9日 “使司法适应犯罪发展的法律(又称为‘贝尔本第二号法律’)”[9],再到2007年3月5日的《强化刑事程序平衡法》,法国立法者几乎从未停止过对现行刑事诉讼法典各个条款的思考和权衡。改革频率之高、变动幅度之大,甚至连司法实务部门的工作者也经常感到无所适从。著名刑事法学家西玛蒙蒂(Cimamonti)教授便曾将这一现象谑称为“立法狂热、立法过度甚至是立法躁动”(frénésie, overdose ou prurit législatif)[10]。但我们依然可从这些纷繁复杂的改革举措中整理出两条改革进路:即程序正当化进路和程序简约化进路。前者如侦查权的限制、辩护权的保障、司法审查的强化,后者则主要体现为庭前认罪答辩程序的设立。

(二)立法动机

法国原司法部部长多米尼克·贝尔本(Dominique Perben)在2003年5月21日的议会辩论中对设立庭前认罪答辩程序的立法动机进行了简要的总结,即“(设立庭前认罪答辩程序)可提高诉讼效率,减轻轻罪法院的负担并使被告更好地接受量刑”[11] 。

1.提高诉讼效率,减轻轻罪法院负担

“效率”(efficiency)一词源于拉丁语effetus,表示所获得的劳动效果与消耗的劳动量之间的比值关系,体现了投入与产出之间的比率。与此相对应,诉讼效率则指进行诉讼活动的效益与该活动所花费成本之间的比率, 它所描述的是诉讼进行的快慢程度,解决纠纷数量的多少,以及在诉讼过程中人们对各种资源的利用程度和节省程度,其强调的是要尽可能地快速解决纠纷和尽可能合理地充分利用各种诉讼资源。从某种意义上讲,诉讼效率是人类社会在司法过程中永远无法回避的一个问题,因为只要人类社会还生存于一个司法资源稀缺的环境中,不管出于自觉还是被迫,为了司法的良性运作以及纠纷的及时解决,就不得不考虑诉讼程序的效率性问题。正如波斯纳所指出的:“正义在法律中的第二个意义就是效率。”众所周知,法国刑事裁判严格适用犯罪分层理论(la classification tripartite des infractions),将刑事犯罪三分,即重罪(crime)、轻罪(délit)及违警罪(contravention),并依犯罪种类的不同适用不同的刑事程序。但自上个世纪60年代以来,由于刑事案件数量剧增而刑事诉讼程序却拖沓冗长,法国各种刑事法院均面临严重的工作负担,法庭堵塞的情况时有发生。这在轻罪法院尤为严重,因为轻罪案件占据法国刑事案件总量的8成以上,而审结期限却平均长达10个月。勿庸讳言,在传统的诉讼理论中,刑事诉讼以实现国家刑罚权为目的,其结果往往将导致被追诉者的个人自由、财产甚至生命被剥夺。因此,现代法治国家往往设置了严格而谨慎的程序规则以防止公共权力滥用并确保无罪的人不受追诉。“公正”也理所当然地成为刑事诉讼的首要价值目标。但“正当人们还在为普通程序的正当化、严密化殚精竭虑之时,另一种相反但却并不矛盾的倾向已经开始发生、发展,并逐渐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关注”,那就是,“伴随着诉讼效率价值的凸现、刑罚目的的转换,各国越来越多地采用‘程序分流’而对特定的刑事案件进行处理”[12]。法国亦不例外。一如前述,在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法国刑事诉讼程序因冗长拖沓、效率低下而长期为理论界及实务界所诟病。一方面,在公诉程序中,由于缺乏公诉替代程序(les alternatives à la poursuite),法国的检察官在面对案件时只有两种选择:立即起诉(la poursuite immédiate)或不予起诉(classements sans suite)。因此,对于一些情节轻微的轻罪案件,检察官往往处于两难境地:提起公诉,则占用大量的诉讼资源,降低诉讼效率;免于起诉,却又不能实现责任追究及刑罚震慑的刑事目的;另一方面,在轻罪案件的庭审程序中,检察官和被告的对抗胜于合作,法官的判定胜于审核。几乎所有的轻罪案件都适用完整的庭审程序,这既使轻罪法院的法官疲惫不堪,又极大降低了诉讼效率。上述缘由所造成的法庭堵塞已不能仅通过增加财政及人员投入解决。法国立法者唯有寻求域外经验以试图从诉讼机制上进行较根本的改变。美国及意大利的辩诉交易程序无疑提供了宝贵的经验。辩诉交易制度起源于美国19世纪,并在二战之后得以发扬光大[13]。冉·布拉戴尔(J·Pradel)教授在分析辩诉交易制度在美国产生和发展的原因时指出,“美国法以对抗主义为特点,未设预审法官,也没有深入的预审程序。法官和陪审团可接受的所有证据均应在庭审中展示。因此,刑事庭审显得十分冗长和复杂。自十九世纪末开始,程序更越发如此。大量的案件积累和繁重的工作压力使实务工作者逐渐不能接受,并开始私下使用各种方式,以排除对证据问题的庭审。与此同时,实务工作者再也不能对所有案件进行完整的审判(full trial)——即陪审团审判。这种情况孕育了“辩诉交易制度”。从诉讼运作机制的角度考量,辩诉交易比传统的公诉模式更节约时间,也更节约人力和财力,因此,在司法管理上,辩诉交易更为合理(raisonnable)也更有有益(rentable)。正如伯杰(E·Burger)法官在1971年Santobello v. New-York的案件中所说的那样:“通过控方与辩方的合意来解决刑事案件……是审判管理的一个必备要素。如果这一程序(辩诉交易程序)合法进行,则应值得提倡。”(注:Santobello v. New-York, 404. U.S. 25, 260(1971).)意大利在1988年刑事诉讼改革前亦面临着相同的困境。案件的积压、司法的迟缓使司法机关的权威受到了极大的挑战。欧共体法院更是数次因意大利法院在审理案件中未能遵守“合理期限”的规定而判定意大利有罪[14]。为提高诉讼效率,意大利引入了包括辩诉交易在内的几种特别程序。如今,在意大利的司法实践中,辩诉交易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且效果甚佳[15]。为了进一步提高诉讼效率,意大利立法者还在2003的法律修改中扩大了辩诉交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意大利学者麦尔克内(Mercone)教授评论到:“庭审程序的摒弃,将减少诉讼负担(deflazione del carico processuale),合乎诉讼经济的原则。”[14]美国和意大利的成功经验无疑使法国立法者更坚定了移植辩诉交易制度的决心,并希冀借此诉讼机制从根本上解决诉讼效率和法庭堵塞的问题。

2.使被告更好地接受量刑(une meilleure acceptation de peine)

“时下,对权力的尊重和敬仰已不再仅通过强制力量的运作……刑罚的目的只有依托于最低限度的合意才可有效实现。”[16]而“合意”(consentement)[17]正是庭前认罪答辩程序的灵魂所在。在法国立法者看来,庭前认罪答辩程序具有两个核心要件:其一,被告承认犯罪事实;其二,被告可自由、清晰地表达对量刑的意见。理论上,被告承认犯罪事实是启动庭前认罪答辩程序的充分条件,但却非必要条件。换而言之,即便所有适用条件均满足且被告承认犯罪事实,检察官也不一定启动认罪答辩程序。司法实践中,被告承认犯罪事实的真实意图是检察官适用庭前认罪答辩程序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18]。具体而言,如果被告仅为了获得较轻的量刑而认罪,则检察官通常不会适用庭前认罪答辩程序,也不会因此减少对被告的指控;相反,如果被告具有悔改之意,主观认罪态度较好,则检察官会充分考虑这一基本情节,并通常会适用庭前认罪答辩程序。可见,“使被告更好地接受量刑”既是庭前认罪答辩程序的基本动机,也是该程序机制的意义所在。诚如学者所言,“如果(庭前认罪答辩程序)成为罪犯寻求轻罚的避风港,则刑罚的教育目的将无从实现……更为严重的是,在这种情况下,(庭前认罪答辩程序)可能导致犯罪率的提高……这无疑与庭前认罪答辩程序的设立初衷相违背。”[18]109当然,与传统的刑事司法相比,庭前认罪答辩程序这种“协商型刑事司法”(Justice pénale transactionnelle)无疑更容易使被告接受量刑。在法国,传统的刑事司法以追求案件真实为基本目标,以证据运用为基本手段,以对抗和判定为基本的程序构造,整个刑事司法程序带有浓厚的国家主义色彩。“强制力”(la force de contrainte)是欧陆传统刑事司法的基本定位。而“协商型刑事司法”则完全相反。它以节约诉讼时间、提高诉讼效率为追求目标,以被告认罪为适用前提,以控辩双方合作及协商为基本手段,程序带有极强的“契约”色彩。“协商”与“合作”是该套系统的基本主轴。因此,在庭前认罪答辩程序中,“程序私化”(privatisation)所蕴含的“人格化”思想使被告更易于接受自身的诉讼定位,也更易于在庭前宽松的“协商”氛围中“坦诚承认自己的过错”并“勇于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19]。

二、庭前认罪答辩程序的技术设计及基本特征

(一)技术设计

1.适用范围

依法国《刑事诉讼法典》第495-7条的规定,庭前认罪答辩程序仅仅适用于主刑为罚金刑或者5年及以下监禁刑的犯罪。法国《刑事诉讼法典》第495-16条又将以下几类犯罪排除在庭前认罪程序的适用范围之外:未满18岁之未成年人所实施的犯罪;虚假新闻罪;过失杀人罪(而非过失伤害罪);政治罪;追诉程序由专门法律进行规定的犯罪(如税收方面的犯罪等)。依司法实践,案情过于简单的案件一般也不适用庭前认罪答辩程序。

2.运作进程

庭前认罪答辩程序的运作主要分为四个阶段:被告认罪;检察官提出量刑建议;被告接受或拒绝量刑建议;法官审核。

(1)被告认罪

一如前述,庭前认罪答辩程序启动的根本前提便是被告“承认所被指控之犯罪事实”(《法国刑事诉讼法典》第495-7条)。原则上,声明必须以言辞形式作出,且律师必须在场。但在由“直接传唤”或“司法传唤”启动庭前认罪答辩程序的情况下,认罪声明也可以以书面形式作出。依《法国刑事诉讼法典》第495-15条之规定,“(在直接传唤或司法传唤程序中),被告可亲自或通过其律师向共和国检察官寄送挂号信并要求回执,声明其承认被指控之犯罪事实并要求适用庭前认罪答辩程序”。

(2)检察官提出量刑建议

在量刑建议方面,共和国检察官具有较大的裁量权,“可建议执行一个或数个主刑或附加刑”(《法国刑事诉讼法典》第495-8条第1款)。但法律也设置了若干限制:其一,共和国检察官所建议之量刑的性质及幅度应合乎刑罚个人化的原则,充分考虑犯罪情节、被告人格、收入及负担等;其二,如果共和国检察官建议执行监禁刑,则刑期不得超过一年,也不得超过当处监禁刑刑期的一半;其三,如果共和国检察官建议执行罚金刑,则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法定的最高罚金数额;其四,如果检察官建议适用无缓刑之监禁刑,则应向被告详细说明量刑是否立即执行或传唤至执行法官前以确定刑罚的执行方式。

(3)被告接受或拒绝量刑建议

在检察官提出量刑建议后,被告有10天的思考期限,以决定是否接受该量刑建议。共和国检察官有义务告知被告享有这一思考期限。但被告在思考期限内不得要求解除相关的人身强制措施。共和国检察官得在提出量刑建议后将被告送往自由与羁押法官处,由该法官下令对被告进行司法管制。如果共和国检察官所建议的一种刑罚是2个月以上的无缓期监禁刑且共和国检察官已提议立即执行该刑罚,则自由与羁押法官应下令对被告进行先行羁押,直至当事人再次被传唤至共和国检察官处(《法国刑事诉讼法典》第495-10条)。

在10天的思考期限届满后,被告应对量刑建议作出答复:如果被告接受共和国检察官的量刑建议,则共和国检察官应向大审法院院长或院长所委派的法官提出审核申请。庭前认罪答辩程序进入最后一个阶段,即审核阶段;但如果被告拒绝接受共和国检察官的量刑建议,则共和国检察官应依一般的公诉程序向轻罪法院提起公诉或要求启动正式的侦查程序。之前庭前认罪答辩程序所作的各种声明及案卷笔录归于无效,不得作为证据提交给预审庭或审判庭。原司法部部长多米尼克·贝尔本在议会辩论中对这一规定的适用范围作了具体的说明:“无证据效力的材料指的是在检察长办公室运作庭前认罪答辩程序所获得的材料,而不是在宪兵队或警察局运作相关程序所获得的材料”[20]。因此,被告之前在宪兵队或警察局所作的各种声明尤其是认罪声明依然具有证据效力。

(4)审核阶段

如果被告接受检察官的量刑建议,则庭前认罪答辩程序进入审核阶段。大审法院院长或院长所指派的法官得依共和国检察官之请求举行公开庭审,听取当事人及律师的陈述说明,并作出审核裁定。依法国宪法委员会的判决,审核法官应着重审查如下三个基本要点:其一,犯罪事实的真实性;其二,检察官所建议之量刑的适当性,即所建议之量刑是否与犯罪情节及被告的人格相匹配;其三,庭前认罪答辩程序的运作是否合乎公正程序的要求。例如,律师是否在整个程序的运作过程中都在场、被告是否享有10天的思考期限、检察官是否履行了告知义务以及被告是否自主、明确地承认了有罪而非受到外来的压力等等。如果审核法官核准了检察官所提出的量刑建议,则应作出核准裁定。该裁定具有立即执行的效力。但如果审核法官拒绝核准检察官所提出的量刑建议,则检察官应可以一般的公诉程序向轻罪法院提起公诉或要求启动正式的侦查程序。之前庭前认罪答辩程序所作的各种声明及案卷笔录归于无效,不得作为证据提交给预审庭或审判庭。

3.保障机制

(1)律师的有效参与

庭前认罪答辩程序的运作意味着被告人放弃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许多诉讼权利,如接受职业法官正式庭审的权利、对质权等,因此,为了防止检察官利用辩诉交易强迫被告人做出有罪答辩并防止无罪的被告人违心认罪,法国立法者确立了较完善的律师参与机制。依法国《刑事诉讼法典》第495-8条第4款之规定,“(在庭前认罪答辩程序中)被告不得放弃律师协助权。”律师应在程序的任何阶段现场为被告提供咨询和帮助。律师也享有较广泛的权力,例如案卷查阅权以及与当事人进行秘密交谈的权力等。

(2)上诉机制

上诉制度是各国刑事诉讼所普遍公认的一项重要诉讼制度,也是纠错止纷及保障法律统一适用的必要方式和手段。因此,为防止庭前认罪答辩程序所可能出现的畸变和偏差,法国立法者亦构建了庭前认罪答辩程序的上诉机制。依《法国刑事诉讼法典》第495-11条第3款之规定:“被告如不服大审法院院长或院长所委派之法官所作出之裁定,可向上诉法院提起上诉。检察院可提起附带抗诉。”但如果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则审核裁定产生既判力。

(二)庭前认罪答辩程序的基本特征——以美国、意大利辩诉交易制度为参照对象

与美国及意大利的辩诉交易制度相比,法国的庭前认罪答辩程序具有三大特征,即较狭窄的适用范围;较弱化的合意制度以及较完善的保障机制。

1.较狭窄的适用范围

在美国,很难严格界定辩诉交易程序的适用范围,这一方面是因为美国实施联邦与州的二级司法程序,因此,联邦与各州在辩诉交易程序适用范围上的规定并不完全相同。有些州禁止对某些种类的案件适用辩诉交易程序,而有些州则未做任何限制。而另一方面,美国对辩诉交易的各种技术规定大都体现在判例法中,很难在成文法中寻求依据。但综合辩诉交易在美国联邦与各州的实际运作情况,有3类案件一般不列入辩诉交易程序的适用范围之内:首先,被告是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一般并不适用辩诉交易程序。这主要是考虑到未成年人的心智尚未成熟,尚不足以权衡交易过程中的各种利弊要素,也容易受到控方或律师的胁迫或诱导。其次,案情特别轻微的案件一般也不适用辩诉交易程序,如立法中仅仅规定罚金刑的案件等。一般而言,这类案件案情简单,控辩双方缺乏交易的筹码。从辩诉交易的实践看,适用辩诉交易程序的案件往往是可能处监禁刑及以上的案件,因为只有在此类案件中,被告才可能对控方所提出的减刑建议感兴趣。最后,一些特别严重的犯罪,如叛国罪以及间谍罪等,往往并不适用辩诉交易程序。如2003年9月22日,阿斯克罗夫特(Aschcroft)总检察长发布通令,要求联邦检察官对包括叛国罪、间谍罪在内的一系列严重犯罪进行最严格的定性。这一通令原则上将某些特别严重的犯罪排除在辩诉交易程序的适用范围之外。除上述3个限制之外,辩诉交易程序可普遍适用于其它各类案件,适用范围相当广泛。在意大利,辩诉交易程序的适用范围要狭窄一些。意大利《刑事诉讼法典》第444条对辩诉交易程序的适用范围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意大利立法者于2003年6月12日对《刑事诉讼法典》第444条进行了部分修改,扩大了辩诉交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在2003年改革前,辩诉交易程序仅仅适用于“考虑各种具体情况并在减少1/3量刑后监禁刑不超过单处或与财产刑并处的2年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案件。而在改革后,辩诉交易可适用的案件有两类:一类是“考虑各种具体情况并在减少1/3量刑后监禁刑不超过单处或与财产刑并处的5年有期徒刑或拘役”(意大利《刑事诉讼法典》第444条第1款)的案件。根据这一新条款的规定,意大利的辩诉交易程序可适用于量刑为7年6个月的刑事案件。这便是意大利学者所称的“扩大化的辩诉交易程序”(Patteggiamento allargato);第二类便是“特殊的辩诉交易程序”。这类辩诉交易程序主要适用于犯罪事实的性质较为严重或者犯罪嫌疑人较为危险的案件。例如,黑手党组织的犯罪、以勒索或者恐怖活动为目的的绑架、惯犯、职业犯以及累犯等等。考虑到这些案件性质的特殊性,立法者对辩诉交易在此类案件中的适用条件进行了较为苛刻的限制,即在“考虑各种具体情况并在减少1/3量刑后监禁刑不超过单处或与财产刑并处的2年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前提下方可适用。而在之前,此类性质的犯罪一律不得适用辩诉交易程序。除此之外,意大利立法者同样将未成年人作为被告的案件(1988年9月22日的法令第25条)以及某些案情特别轻微的案件排除在辩诉交易的适用范围之外。法国“辩诉交易程序”(即庭前认罪答辩程序)的适用范围最为狭窄。依据法国《刑事诉讼法典》第495-7条的规定,庭前认罪答辩程序仅仅适用于主刑为罚金刑或者5年及以下监禁刑的犯罪。法国《刑事诉讼法典》第495-16条又将以下几类犯罪排除在庭前认罪程序的适用范围之外:未满18岁之未成年人所实施的犯罪;虚假新闻罪;过失杀人罪(而非过失伤害罪);政治罪;追诉程序由专门法律进行规定的犯罪(如税收方面的犯罪等)。依法国的司法实践,案情过于简单的案件一般也不适用庭前认罪答辩程序。从辩诉交易程序的适用范围看,美国对辩诉交易的限制最少,甚至没有任何限制(在某些州)。而意大利辩诉交易程序的适用范围相对较大,而且有扩张的趋势。法国则最为保守。这在某种程度上反应了法国在对待来自异域文化之“舶来品”的慎重态度。

2.较弱化的合意制度

一方面,从合意的互动性看,在法国庭前认罪答辩程序中,控辩双方缺乏实质意义的角力和“协商”。在美国,控辩双方在交易方案上的角力是毋庸置疑的。在被告向检察官提出适用辩诉交易程序的建议时,检察官可就该建议提出反建议。被告还可就该反建议提出新的建议。如此反复进行,直至合意最终作出。这个过程与商业活动中的“交易”并无区别。从语义学的角度看,bargain便具有“交易”、“讨价还价”之意。意大利与美国的情况相当类似。在意大语中,Patteggianeto便是“协商”之意。根据意大利《刑事诉讼法典》的规定(第444条),所谓的辩诉交易(Patteggianeto)便是指根据控辩双方的协议适用量刑。确切地讲,在辩诉交易程序的运作过程中,控辩双方须将其在量刑上所达成的合意载入申请书并共同署名(一方当事人在获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也可进行单独署名),之后再将申请书交由法官进行核准。然而,在签署申请书之前,双方当事人往往会对量刑的轻重进行激烈的讨价还价。然而,在法国,情况刚好相反。如前所述,检察官在法国的庭前认罪程序中处于支配地位。检察官所提出的量刑建议并不需要征求被告的意见,也无需经过事先的讨论。被告尽管也可以提出量刑建议,但却无权对检察官所提出的量刑建议提出一个反建议。通常而言,被告仅能回答“同意”或“不同意”。因此,正如冉·布拉戴尔教授所言,(法国的庭前认罪程序)“只有合意,没有交易”(il y a accord, sans marchandage)[21]。

另一方面,从合意的内容看,在法国的庭前认罪答辩程序中,控辩双方的合意内容较为狭窄。美国的辩诉交易按照合意的内容可分为两类:指控交易和量刑交易。指控交易又包括罪名交易和罪数交易两种。所谓的罪名交易指检察官允诺比本应指控的涉嫌罪名要轻的另一罪名要求被告人认罪或者允诺以某一较为“体面”的罪名起诉(如以轻伤害罪起诉被告人猥亵儿童的行为)以换取被告人的认罪。罪数的交易则指当犯罪嫌疑人犯有数罪时,检察官为争取犯罪嫌疑人承认有罪,许诺将本应指控的数个犯罪改为仅指控其中的一个或较少个数的主要罪行。在量刑交易上,合意的内容更为繁多复杂,如法官同意给予被告人具体的在狱服刑时间或者具体的缓刑时间;检察官同意向法官建议给被告人一个具体的服刑时间(如2年有期徒刑);法官只同意提出一个量刑幅度(如6个月以上,1年以下);检察官不同意对惯犯或累犯援引特定的处罚条款;控诉方同意在量刑时保持沉默;控诉官同意不让被害人参加量刑听审;法官和检察官同意被告人在特定的监狱里服刑;法官同意具体的罚款数额或具体的赔偿额;指控方同意建议法官对被告人仁慈(宽大处理)或保护被告人的声明;指控方或书记官同意将被告人提交给一个仁慈的法官处理等等[22]。可见,在美国的辩诉交易制度中,合意的内容极为广泛,既包括指控的交易,还包括量刑交易,甚至还可以决定审理案件的法官。而在意大利和法国,合意的内容则要狭窄得多,仅限于量刑建议。在意大利,合意的内容可以是以替代性刑罚代替监禁刑,也可以减少被告的罚金刑或者监禁刑。在2003年改革前,立法者所设立的最低量刑为2年,2003年的改革后则为5年。此外,控辩双方还可就有条件中止量刑(即假释)达成合意(意大利《刑事诉讼法典》第444条第3款)。法国的合意内容则更为狭窄。依据法国《刑事诉讼法典》第495-8条的规定,控辩双方合意的内容只能是减少罚金刑或者监禁刑(不得超过1年或预期量刑的一半)。合意的内容也可包括附加刑以及适用缓刑。

3.较完善的法官审核机制

与美国及意大利相比,法国立法者在庭前认罪答辩程序中设立了较完善的法官审核机制。在美国,法官在答辩谈判中积极参与的程度在各管辖区差别很大。许多州禁止法官积极地涉入答辩谈判。在实务中,法官往往保持消极的姿态,仅进行表面的监督。这一做法固然可以保障高效解决案件、防止程序反复所带来的资源浪费,但却极易产生检察官空洞允诺欺骗被告或者恫吓威胁迫使被告承认“莫须有”的指控的情况。这一做法已遭到美国学界强有力的批判,并成为反对辩诉交易辩诉的一个重要依据[23]。大陆法系国家在引入辩诉交易制度时则十分重视加强法官在程序审查上的权力。意大利《刑事诉讼法典》第444条第2款规定,法官(审前法官或者判决法官)有义务对事实的司法定性(la qualificazione giuridica del fatto)以及对当事人各自阐述之犯罪情节的比较与适用(l’applicazione e la comparazione delle circostanze prospettate dalle parti)进行核实。1990年,意大利宪法法院宣布《刑事诉讼法典》中关于“禁止法官对量刑建议的依据进行评估”的条款违宪(注:意大利宪法法院1990年7月2日第313号判决。),进一步强化了法官在辩诉交易程序中的权力。但为了确保程序经济原则,意大利立法者增加了两个附加条款(意大利《刑事诉讼法典》第445条第1款与第2款):其一,法官的判决不能改变关于司法费用、附加刑和保安处分的有罪判决,没收财产的除外;其二,法官的判决具有终局性,不得进行上诉,但检察官在量刑适用申请书上与被告意见不一而提起上诉的情况除外。法国立法者也明确规定了核准法官(juge d’homologation)的权力。一如前述,核准法官必须“核实案件事实的真实性及其司法定性”,并“根据犯罪情节以及犯罪行为实施者的品格进行量刑合理性考虑”,最终方可做出核准裁定。如果核准法官基于“案件事实的本质、利害关系人的人格、被害人的处境或者社会利益”等要素的考量而认为应当进行普通的轻罪庭审,则可拒绝检察官的量刑建议。同样,如果被害人的声明使核准法官对“实施犯罪的条件或者犯罪行为实施者的品格”产生新的看法,则核准法官也可以此为由拒绝检察官的量刑建议。由此可见,与美国和意大利相比,法国更注重保障法官的权力,以确保辩诉交易程序的正当性。诚如法国原司法部部长多米尼克·贝尔本在上议院辩论中所强调的:“必须清楚地意识到,(法国的庭前认罪答辩程序)与美国的辩诉交易程序有着显著地区别……在美国的刑事诉讼中,一旦被告承认有罪,则由检察官全权负责。这与法国的检察官没有可比性。因为(在法国)检察官的量刑建议受到法官的约束。”[20]

三、庭前认罪答辩程序的践行效果

从2004年10月1日至今,法国庭前认罪答辩程序已经适用了近3年。但法国司法部对该程序践行效果的考察报告一直并未出炉。这主要是因为各地轻罪法院对该程序的适用情况差异较大,难以在短时间内进行系统的调查和总结。不过,一些学术团体在这一方面做了卓有成效的努力,并出版了若干颇具影响力的考察报告。比较典型的如弗朗索瓦·德普雷(Franois Desprez)博士在《刑事政策杂志》所发表的论文《庭前认罪答辩程序践行状况研究——以2004年10月1日至2006年4月1日蒙彼利埃轻罪法院18个月的践行状况为例》[18]。尽管各方面的数据并不齐整,但我们还是可从现有的调查报告中发现诸多问题,也基本可对庭前认罪答辩程序的运作效果作一整体判断。

(一)庭前认罪答辩程序的适用率

依据冉·布拉戴尔教授所提供的数据,从2004年10月1日至2005年4月8日6个月的期限内,法国境内181个法院中有139个法院适用了庭前认罪程序。其中,共有6 326个诉讼案件通过这种新型的纠纷解决方式(庭前认罪答辩程序)得以解决,成功率为83,2%[21]。但这一数据并不能反应庭前认罪答辩程序的适用率,也不能直接证明庭前认罪答辩程序是否达到有效减缓轻罪法院压力的目标设置。因此,弗朗索瓦·德普雷博士以蒙彼利埃大审法院对研究对象进行了细化考察。从2004年10月至2005年8月,蒙彼利埃大审法院共通过庭前认罪答辩程序处理了58起轻罪案件;2005年9月至2005年10月,蒙彼利埃大审法院通过庭前认罪答辩程序处理了31起轻罪案件;2005年11月,21起;2005年12月,8起;2006年1月至2月,18起。仅从运用庭前认罪答辩程序处理案件的数量上看,蒙彼利埃大审法院在全国的大审法院中大概处于第60至70位,略显薄弱,但庭前认罪答辩程序的运用在蒙彼利埃大审法院呈较明显的增长态势。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轻罪法院每个月只对30起左右的轻罪案件适用庭前认罪答辩程序,则几乎无法达到为轻罪法院减负的目的。因为蒙彼利埃大审法院每个月要处理大约500~600起轻罪案件。而庭前认罪答辩程序的适用率仅为3%至5%。这一比例与全国轻罪法院适用庭前认罪答辩程序的比例相近。(注:在2005年,全法国轻罪案件的总量为488 496起,而适用庭前认罪答辩程序的案件总量为28 018起,适用率大约为5%。相关数据请参见法国司法部网站www.justice.gouv.fr(2008-05-20).)蒙彼利埃大审法院希冀将这一比例提高至10%甚至以上,以达到每周可取消1.5至2次的正式庭审。但从现有的司法资源看,检察官的数量尚不足以承担这一重职。

(二)庭前认罪答辩程序运作中的规范性问题

法国立法者在创设庭前认罪答辩程序时便相当关注该程序运作的规范性。这主要是因为庭前认罪答辩程序本身极其“灵活”(intelligent),在司法实践中的运作情况可能千差万别。因此,立法者在给司法机关预留较大活动空间的同时可能出现导致一些颇具争议“违法”现象的发生(例如,法官和检察官在辩诉交易制度运作前事先达成协议),当然也包括一些“恶意违法”(violation de la loi de la volonté mauvaise)的行为(例如滥用公诉权及腐败现象)。而了解这些现象并在确保庭前认罪答辩程序有效运作的前提下规制(既可能是鼓励,也可能是禁止)这些“违法行为”便成为法国立法者所面临的一大难题。为此,宪法委员会、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以及司法部也多次在判决或行政通令中下达各层面的指示,以杜绝庭前认罪答辩程序出现各种畸变。

1.合意机制是否在法定的框架下运作

一如前述,庭前认罪答辩程序以合意机制为核心,鼓励不同诉讼主体在程序运作过程中展开合作。但依弗朗索瓦·德普雷博士的考察,在司法实践中,诉讼主体间的合作出现了一定的偏差,具体主要表现为:律师合作意向不强烈;法官和检察官存在“事前的共谋”;被告经常成为量刑建议的“推进器”等等。

首先,律师的合作意向不强烈。在蒙彼利埃,检察院和律师公会达成协议:现阶段,如果检察官所建议的量刑为监禁刑,则不适用庭前认罪答辩程序。这一协议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庭前认罪答辩程序的适用范围,并极大损害了该机制的生命力。之所以拟定这一协议,其根本原因在于律师在绝大部分的轻罪案件中对检察官所提出的量刑建议持观望态度,合作意向不强烈,甚至鼓励被告与检察官进行对抗,且颇有收效。影响律师合作意向的因素多种多样,如经济收入要素(适用庭前认罪答辩程序将极大减少律师的收入)、程序要素(律师在量刑建议中并不掌握主动权)、诉讼成败要素(在许多案件中,检察官之所以建议适用庭前认罪答辩程序,往往是因为并无胜诉之把握)等等。因此,在许多轻罪案件中,即便检察官所建议的量刑已相当“宽容”,但对律师所主导下的当事人往往并无足够的诱惑力。

其次,法官和检察官存在“事先的共谋”。尽管依2004年9月2日行政通令的规定,法官和检察官在适用庭前认罪答辩程序时有必要进行事先的讨论,尤其是对所建议之量刑的性质及标准。立法者的初衷是尽量避免庭前认罪答辩程序因要件瑕疵被审核法官撤销,进而影响诉讼效率。但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和检察官所讨论的内容并不仅仅限于程序要件,“证据要素、被告人格甚至是案件预期的结果”都在讨论范围之列。这一做法将导致两大后果:其一,审核程序虚化;其二,庭前认罪答辩程序“轨迹化”。前者已有数据印证,笔者将在下文中详述。后者则体现为:检察官对“经法官确认”、“稳操胜券”的轻罪案件不再适用庭前认罪答辩程序,而适用普通的刑事公诉程序,而对“法官持质疑态度”、“无胜诉把握”的轻罪案件适用庭前认罪答辩程序。庭前认罪答辩程序沿着法官预定的“轨迹”进行。这也可以理解为何律师对庭前认罪答辩程序普遍持观望态度。

最后,被告经常成为量刑建议的“推进器”。本来依法律之规定,检察官在法国的庭前认罪程序中处于支配地位。检察官所提出的量刑建议并不需要征求被告的意见,也无需经过事先的讨论。被告尽管也可以提出量刑建议,但却无权对检察官所提出的量刑建议提出一个反建议。通常而言,被告仅能回答“同意”或“不同意”。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被告、律师及检察官对案件预期结果的理解达成一定的默契(即一般认为预期结果有利于被告),因此,被告及律师往往更为主动。除非检察官所提出的量刑建议足够优惠,否则不会考虑接受。而被告及律师在检察长办公室里也往往会提出“反建议”,谋取最大的利益。

2.检察官出庭问题

在审核程序中,检察官是否应当出庭?对这一问题,《法国刑事诉讼法典》原先并无明确规定。司法部、最高法院和最高行政法院的意见也不一致。依2004年9月2日司法部所颁布的行政通令,“检察官在审核程序中没有必要出庭”,因为“审核程序未设庭审辩论阶段……检察官已获是被告的认罪口供,如果出庭,则审核法官可能沦为调解者”[18]。但最高法院在2005年4月18日回答南特轻罪法院的意见咨询时明确指出:“依《刑事诉讼法典》第32条之规定(注:《法国刑事诉讼法典》第32条规定:“在各刑事法院,检察官都有其代表。检察官参加审判法院的庭审辩论。所有判决及裁定均应在检察官出席时做出宣告。”),共和国检察官有义务参与审核程序。”2005年4月19日,司法部又发布新的行政通令,重申最高法院的意见没有约束力,但要求“共和国检察官在宣读审核裁定时必须在场。”此后,全法律师公会就该两个行政通令向最高行政法院提起紧急审理程序。最高行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审核程序同样是判决前的庭审程序……应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典》第32条之规定,检察官必须参与审判法院的庭审辩论”。表面上看,这一问题已得到解决,但却在司法实践中引发极大争议。争论的焦点在于:如果检察官在审核程序中必须出庭,则必然降低诉讼效率(审核程序和普通的庭审程序变得毫无区别),且对检察院的人事安排造成极大压力(检察官人手不够)。2005年7月26日,立法者再度介入,对《刑事诉讼法典》第495-9条进行了修改,规定“(庭前认罪答辩程序)必须进行公开庭审。但共和国检察官可不参与庭审”。宪法委员会确认了这一法律修改。因此,即便在短短的3年内,蒙彼利埃大审法院的做法都差异极大。在2005年8月前,检察官必须出席审核程序,审核法官还可能要求检察官回答某些问题。但在2005年8月后,检察官便一律不出席审核程序。量刑建议以案卷文书的形式提交至审核法官处。由于检察官不再受制于审核程序,蒙彼利埃大审法院通过庭前认罪答辩程序处理案件的数量也大幅增加。在2005年8月前(2004年10月至2005年8月),蒙彼利埃大审法院通过庭前认罪答辩程序共处理了58起案件,平均每个月处理5.8起案件;从2005年8月起至2006年2月,蒙彼利埃大审法院则通过庭前认罪答辩程序处理了78起案件,平均每个月处理13起案件,增长了1倍以上。

3.审核机制是否有效运作

审核机制是法国立法者防止庭前认罪答辩程序发生畸变的一大保障机制,也是该程序不被宪法委员会撤销的重要缘由。但如前所述,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检察官和法官在审核程序运作前存在“预先的共谋”,再加之检察官不会出庭审核程序,审核法官往往成为“橡皮图章”,并不会进行实质意义的审查。从某种意义上讲,审核程序已形同虚设。法国司法部在2006年3月3日所公布的一份数据报告足以证明此点。自2004年10月1日起,全法国共适用庭前认罪答辩程序29 308起,审核成功率高达86.7%[24]。一些法院的实证数据甚至表明,庭前认罪答辩程序的审核率高达100%[25]。尽管尚未有进一步的实证数据佐证,但审核机制的弱化将使权力滥用成为可能,公民的个人自由及权利也因此受到极大的威胁。这对于崇尚“秩序”和“权利”的法国人而言尤其难以容忍。《刑事强制令》被撤销的后果已有前车之鉴,这足以引起法国立法者的高度重视。如何改革,值得进一步关注。

四、庭前认罪答辩程序所面临的挑战

如前所述,庭前认罪答辩程序面临着一些技术设计上的问题,有些问题甚至比较严重,已损及这一诉讼机制的生存空间。但在笔者看来,这些问题都可借由司法改革的手段加以解决。因此,庭前认罪答辩程序在法国所面临的真正挑战与其说是技术层面的挑战,毋宁说是源自价值理念及制度冲突方面的挑战。具体而言,这些挑战主要包括如下5个方面:

其一,“传统刑事司法”与“协商型刑事司法”的冲突和博弈。诚如著名的法哲学家里克尔(Ricoeur)教授所言:“司法应是多元的”[26]。但这并不意味着“传统刑事司法”与“协商型刑事司法”可自然地和谐共存。恰恰相反,两者在价值理念、基本原则和适用领域等方面既相互矛盾又相互竞争。仅从诉讼价值层面而言,传统的刑事司法以追求案件真实为基本目标,程序正当化是传统刑事司法的应有之意;而“协商型刑事司法”则完全相反。它以节约诉讼时间、提高诉讼效率为追求目标,谋求程序的简约化。因此,如何通过合理的诉讼技术以保障公正与效率的双赢便成为法国立法者所面临的头号难题。但问题还不仅于此。“协商型刑事司法”在对“传统刑事司法”构成挑战的同时也往往对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甚至是宪政的基本原则构成挑战。其实,早在1995年,法国立法者便以“协商型刑事司法”为基本理念确立了刑事强制令制度,旨在提高诉讼效率。但法国宪法委员会却以该制度违反宪法所规定的司法裁判原则为由予以撤销[27]。2004年,法国宪法委员会依然对庭前认罪答辩程序的适用作出了相当保守的解释,旨在确保法国宪法及法国《刑事诉讼法典》序言篇所保障的司法审查原则。从这个意义上讲,协调“传统刑事司法”与“协商型刑事司法”的冲突便意味着对法国传统诉讼理论甚至是宪政理论的调整,理应慎之又慎。这不能不说是庭前认罪答辩程序在法国所面临的一大挑战。

其二,“公诉权”与“裁判权”的分立和交叉。庭前认罪答辩程序在法国适用所面临的第二个挑战则是可能导致“公诉权”与“裁判权”的分立和交叉。在传统意义上,公诉权由检察官行使,裁判权由法官行使,公诉权和裁判权理应截然分立,避免同一机关行使双重职权或者某一机关越权及滥权。这便是欧陆宪法及刑事诉讼法所普遍认可的“公诉机关与裁判机关相分离原则”。但在庭前认罪答辩程序中,检察官事实上行使了裁判权。检察官和被告及其律师的量刑协商包括量刑合议及量刑建议的形成都在检察官办公室里秘密进行,法官不会也不应在场。尽管法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法官有对量刑建议进行司法审查的义务,但这一规定的实际践行效果并不乐观。诚如一些学者所言,“(法官的审核)大抵流于形式,根本不足以保障个人自由。……检察官事实上分享了法官的裁判权”[28]。

其三,诉讼参与人职能定位的混乱与重构。在庭前认罪答辩程序中,诉讼参与人的职能定位开始模糊和混乱:法官成为“审核者”而非“裁判者”;检察官成为“裁判者”,而非“公诉人”;被告成为“认罪者”,而非“被指控人”;律师成为“咨询者”而非“辩护人”。诉讼参与人的角色扮演混乱成为法国学者诟病庭前认罪答辩程序的一大论据。例如,依传统理论,检察官应代表社会,负责确保法律适用。而在庭前认罪答辩程序中,检察官却俨然成为“歪曲法律的始作俑者”,“法定量刑打折扣”、“规避公开庭审”等等均成为批评者的重要论据。法官的职能定位亦受到诸多苛责,“核准机器”(machine à homologation)的评断在法国的学术成果中时有发现[29]。

其四,刑罚价值的实现与阻碍。在法国传统的刑法理论中,刑罚价值是由多元价值内容组成的一个系统结构,惩罚、教育、预防、秩序维护等均是重要组成部分。在某种意义上讲,刑事司法制度的建构与运作便以实现刑罚价值为重要导向。但在庭前认罪答辩程序中,传统的刑罚价值受到了质疑。例如,有学者认为,“(在庭前认罪答辩程序中)被告认罪的动机并不在于他真正地了解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而是担心受到更严厉的刑罚”。因此,“刑罚的教育价值根本无法彰显”[18]109;也有学者认为,“(在庭前认罪答辩程序中),未有严肃的庭审,未有旁听的民众,未有受害人及利害关系人,量刑可以‘打折’,权力可以交易,既有损司法机构的威信,也极大削减了刑罚的报应价值;”[30]等等。勿庸讳言,这些质疑都有一定的道理,也颇具代表性和影响力,因此,法国立法者在庭前认罪答辩程序的技术设计中强调了检察官及法官的说服义务,要求检察官和法官在庭前认罪答辩程序的运作过程中应让被告明白其犯罪行为的危害性以及犯罪行为和所受刑罚之间的因果关系,并有义务告诫被告避免再次实施类似行为,否则将遭受更严厉的否定性后果。但在这种以追求效率为根本目标的诉讼机制中,检察官和法官是否有充分时间履行说服义务以及履行该义务的实际效果都受到了普遍的质疑。

其五,立法与实践的冲突与脱节。法国是传统的法典法国家。(注:也存在一些例外,例如法国的行政法院系统便将判例法作为重要的法源。)判例在法国虽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但却不是法的渊源。因此,庭前认罪答辩程序在立法与司法实践中所存在的脱节和冲突对立法者造成相当的困扰。这一方面是因为庭前认罪答辩程序本身是一个极其“灵活”的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运作情况可能千差万别,因此,立法者往往给司法机关预留了较大的活动空间;另一方面还因为法国立法者大抵比较保守,对庭前认罪答辩程序的适用和推广大抵持保留和观望态度,而实践部门则往往因法庭堵塞及工作压力而显得更为积极。因此,仅就庭前认罪答辩程序而言,实践部门的做法往往超前于立法。这就可能出现一些颇具争议的“违法”现象(例如,法官和检察官在庭前认罪答辩程序运作前事先达成协议),当然也包括一些“恶意违法”(violation de la loi de la volonté mauvaise)的行为(例如滥用公诉权及腐败现象)。而如何在确保在庭前认罪答辩程序有效运作的前提下规制(既可能是鼓励,也可能是禁止)这些“违法行为”便成为法国立法者所面临的一大难题。

当然,作为一种带有浓厚域外色彩的舶来制度,庭前认罪答辩程序在法国所面临的诸多挑战是必然的。但大体而言,这些挑战和困难都是可以克服的。仅就法国而言,大部分学者还是持乐观态度,而较好的践行效果也为庭前认罪答辩程序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持续的助动力。或如法国学者弗朗索瓦·德普雷所言:“(我们所应做的是)将强制型的刑事审判和协商型的刑事审判有机地结合起合,在‘公平与合理’、‘个人与社会’以及‘合意与冲突’之间寻求一个最佳平衡点”[1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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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ea-bargaining in France

SHI Peng-peng

(Sou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Chongqing 400031, china)

To raise the “court-blockage” resulted from lower efficiency, on the 9th Mar., 2004, the French legislators introduced the French-styled plea-bargaining into the criminal procedure, which has three features: limited application, faint sense of meet of minds and welled-improved protection mechanism. After 3 years’ experience, though having made some gains, plea-bargaining in France proves of no satisfactory application and its procedures should be further normalized. Also, in respect of its values and institutional conflicts, plea-bargaining in France has to take up another 5 challenges.

本文责任编辑:龙宗智

答辩申请书范文第2篇

1、新课程标准的价值取向是什么?

2、你最尊敬的教育家是谁,为什么?

3、你最赞赏的教学方法是什么?

4、为什么学生会偏科?

5、做好一个教师固然离不开敬业、爱生、专业知识扎实,除了这些,你认为教学的最重要特质是什么?

6、你赞同“教学有法、但无定法、贵在得法”这种提法吗?为什么?

7、学生记忆有什么特点,学科教学如何提高学生的识记能力?

8、你认为一种科学的备课方法是什么?平时你是怎样备课的?

9、你同意“没有不合格的学生,只有不合格的教师”这句话吗?

10、你怎样认识集体备课制,它有优势吗?

11、教学是一门技术还是一门艺术,你倾向那一种看法,若两者都不同意,请谈谈你的看法?

12、一堂好课的标准是什么?

13、现在常常提的“以学生为本”或“以学生为主体”,你怎样理解?

14、你平常看的教育教学类的书籍和杂志有那些?

二、班主任工作

1、如何组织与培养班集体?

2、激励与批评都是一种教育手段,你倾向用那一种?

3、主题班会有那些类型,你怎样组织班会?

4、请你描述青春期男女学生的心理特点?

5、如何与不同类型的家长沟通,怎样一种家校合作方式比较好?

6、请讲述一件最能让你感动的师生情景?

7、如何发现“差生”身上的闪光点?

8、学生心目中的好班主任形象有那些?

9、何谓“班级文化”,怎样营造?

10、班主任有多种类型:警察式、妈妈式、民主式,你认为那一种类型教师更有利于学生教育?

11、“在集体中进行教育”是谁的教育思想,怎样贯彻;

12、“学生自己管理自己”的观点你赞同吗?

13、什么是“班级文化”,你是班主任的话,你怎样进行班级文化建设?

14、许多学校为什么强调学生穿校服,除了整齐外,还有别的意义吗?

15、你最欣赏的班主任是那一种类型?

1、以前是一个低保学生,现在读研究生了,还该不该享受低保?

2、一习惯很不好的学生偷了同学300元钱,偷钱学生的母亲跑到学校和老师吵架,说是学校没有教育好她的孩子,你应怎么处理?

3、说课和课有什么区别,你是怎么看?

4、“失败”的本意是什么?你认为你最失败的事什么?

5、你教的学生很任性、急燥、不爱学习,你该如何办?

6、外国的一个教育家说过“要认识学生,要学习学生”,对这种说法你如何看?

7、做班主任吃亏吗?

8、教师要耐得住寂寞、清贫、教师要守住这片净土,你为什么选择教师这个行业?参加教师招考进行教师队伍你的动机是什么?你觉得做教师的伟大之处在哪里?

9、回答问题:什么是“班级文化”?你当班主任后,准备怎样进行班级文化建设?

10、回答问题:近几年来,“留守学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由于家庭教育缺位,父爱母爱缺失,沟通交流缺少,有效监护缺乏,使得“留守学生”的情感、心理、生活、学习乃至人格方面出现了诸多问题,影响了他们的健康成长。作为班主任,你将如何对待本班的“留守学生”?

11、回答问题:你认为,当好一个班主任需要具备哪些素质?

12、回答问题:实施新课程标准以后,你觉得自己的教学有哪些变化?有哪些收获?

13、回答问题:一个班级,有好的班风、学风很重要。这需要全体课任教师的共同努力。作为班主任,你准备怎么团结班级课任教师?

14、案例分析:有一个住读生下晚自习后乘门卫不注意,溜出校门上网吧。你得知这一情况后,准备采取什么措施来处理?

15、案例分析:初一学生张强由于父母离异,远离同学的交往圈子,喜欢独来独往,不愿意参加集体活动。他的性格有什么缺陷?你将怎样帮他纠正?

16、案例分析:有一天,一个女生交给你一封信。信是本班一个喜欢这个女生的男生写的。你作为班主任准备怎么处理这件事?

17、案例分析:有一天,你上课的时候,学生向你提出了一个你也不知道怎么解答的问题,你准备怎么办?

18、案例分析:学生李某比较调皮,经常惹是生非。对他的教育,家长也不大配合。作为班主任,你准备怎么办?

当你上课时发现你的小黑板上画着一只乌龟和鲜花,你会怎么办?

绝对不可以动怒,我会一笑了之,然后擦掉,那个学生自己也会觉得自己很无聊。

“给学生一杯水,教师应有一桶水。”这是人们经常提到的一句话。请你谈谈你对这句“至理名言”的认识。如果有必要,请你按照自己的想法对这句话进行改造,重新写一句。

“教给学生一杯水,教师要有一桶水”。是说相对于学生获得的“杯水”知识,教师必须拥有十倍、百倍于学生的“桶水”知识。这形象地反映了人们对教师知识存量的期望,也体现了传统社会一般的教师知识观。“学高为师”,教师要教好学生,必须要有丰富的知识,这无疑是十分正确的。

但是,如今很多人开始质疑这句话,认为要给学生一杯水,教师仅有一桶水是不够的。这只是思考的角度不同了而已,如果我们更深地去琢磨这句话。就会发现有不完美的地方。现如今,知识更新的速度越来越快,数量越来越多;知识传播途径越来越多,传播速度越来越快。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教师知识观就必须变革,教师必须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不断充电,与时俱进,变原来的“一桶水”为“长流水”。同时要改变过去”教书匠“的形象,用心做一名引导者。

因此,这句话可以改为“要给学生一杯水,教师要有长流水”,这也是教育观的重大变化。 1. 为什么要选择教师这个行业?

【参考答案】:我读的是师范类的专业,当一名优秀的老师是我最大的愿望。现在公司之类的工作不够稳定,教师稳定性比较高,尤其是好的学校很重视对教师的培养,所以未来会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2.你最尊敬的教育家是谁,为什么?

【参考答案】:我最崇拜的教育家是素有英语教育界泰斗之称的——张道真。我之所以崇拜他,原因有三。

第一高尚的人格魅力。76岁高龄的张道真教授,在国内外英语教育界享有盛誉。他把毕生的经历都献身于教育并研究教育,正是他带领着我们走着英语教育改革的每一个步伐!

第二科学、实用的英语教学方法。他提出了一系列的方法来改变这种状态。而这些行之有效的方法被广泛应用到实际教学中。

第三严谨治学的思想前瞻性。张教授提倡考试要改革,听说与读写,二者并举, 甚至听说占有更重要的地位。思想深邃的张道真教授,以其独特的人格魅力,科学的工作态度,严谨的治学思想,征服了我,我要秉承他老人家的思想和态度,在未来的英语教学之路上,默默奋斗,勇敢向前,创造英语教学的辉煌,是我学习的榜样!

3.你最赞赏的教学方法是什么?

【参考答案】:以学生为主体,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使课堂生动活跃的教学法是我赞赏的教学方法。教学过程中,用一些平常生活中最常见的例子来跟学生解释,容易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我想每一种教学方法都有它的独特之处,如果用得好了,用得恰当可以使课堂变得丰富多彩!

4.为什么学生会偏科?

【参考答案】:学生偏科有很多因素,我着重从以下三点来分析,第一兴趣,第二环境,第三老师。如果具体分析,第一兴趣,学生因为兴趣爱好不同容易出现偏科现象;第二是环境,低年级容易受周围环境的影响,周围同学经常在一起讨论的科目会影响自己对某学科的偏好。第三老师,部分学生因为某科老师而出现偏科现象。当然也会有其他因素。

5.做好一名教师固然离不开敬业、爱生、专业知识扎实,除了这些,你认为教学的最重要特质是什么?

【参考答案】:做一名好老师除了敬业、爱生、专业知识扎实之外,老师拥有开朗的个性,良好的品德,比较渊博的知识更为重要。

6.你赞同“教学有法、但无定法、贵在得法”这种提法吗?为什么?

【参考答案】: 赞同。教学方法因人而宜,没有一个适合所有人的方法,但要适合个人,这就是贵在得法。教师备课时要从教学实际出发,根据教材特点、学生实际、本校条件等,结合不同的教学目标、内容、对象和条件,因校制宜、因时制宜,灵活、恰当地借鉴和选用国内外的教学方法,突出重点、攻破难点,并善于探讨、实践,教学其实就是教学有法、但无定法、贵在得法的过程。

一、问答:你的座右铭是什么?

常规思路:①座右铭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应聘者的性格、观念、心态,这是面试官问这个问题的主要原因;②不宜说那些医引起不好联想的座右铭;③不宜说那些太抽象的座右铭;④不宜说太长的座右铭;⑤座右铭最好能反映出自己某种优秀品质;⑥参考答案——“只为成功找方法,不为失败找借口”。

点评:这个也最多使面试应届生时候的问题,对经验人士从来不用,否则会显得考官比较傻。

二、问题:为什么要选择当山区教师?

回答:原因有以下几点

1、山区也需要教育。孩子都是祖国的希望,而山区的孩子们更是大山能够崛起的希望。少年强则国家强,西部富则国家富。所以,我愿意为祖国山区的教育事业尽自己的绵薄之力。

2、我人生理想的实现。孟子说“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是人生三大乐事之一,那作为一名普通的人民教师,我的希望就是能教育所有渴望学习,热爱学习的孩子们。所以,不管他们是在大都市还是在小山村,我都愿意用自己的学识和爱心,点亮他们前进的明灯。

3、个人喜好。山区的生活条件是很艰苦,但同时那里却有都市所没有的清新的环境和纯净的民风。在山区我可以静下心来,不考虑俗世名利,涤净心扉,踏实教学。

三、问答:为什么要选择教师这个行业?

“为什么要选择教师这个行业”、“你是怎么看教师这个工作的”等涉及到教育观的这类问题被问到的几率最大。金陵中学丁强校长告诉记者,这是来面试的考生必须要回答的问题。每年仅是因回答这两个问题不当而被淘汰的考生就有很多。

参考意见:回答问题一定要实事求是,不要故弄玄虚,比如这样回答就不错:读的就是师范类的专业,做教师符合自己的专业,而且现在公司之类的工作不够稳定,教师稳定性比较高,现在好的学校对教师的培养很好,也能为教师提供很大的发展空间等。

1. 为什么要选择教师这个行业?

【参考答案】:我读的是师范类的专业,当一名优秀的老师是我最大的愿望。现在公司之类的工作不够稳定,教师稳定性比较高,尤其是好的学校很重视对教师的培养,所以未来会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2.你最尊敬的教育家是谁,为什么?

【参考答案】:我最崇拜的教育家是素有英语教育界泰斗之称的——张道真。我之所以崇拜他,原因有三。

第一高尚的人格魅力。76岁高龄的张道真教授,在国内外英语教育界享有盛誉。他把毕生的经历都献身于教育并研究教育,正是他带领着我们走着英语教育改革的每一个步伐!

第二科学、实用的英语教学方法。他提出了一系列的方法来改变这种状态。而这些行之有效的方法被广泛应用到实际教学中。

第三严谨治学的思想前瞻性。张教授提倡考试要改革,听说与读写,二者并举, 甚至听说占有更重要的地位。思想深邃的张道真教授,以其独特的人格魅力,科学的工作态度,严谨的治学思想,征服了我,我要秉承他老人家的思想和态度,在未来的英语教学之路上,默默奋斗,勇敢向前,创造英语教学的辉煌,是我学习的榜样!

3.你最赞赏的教学方法是什么?

【参考答案】:以学生为主体,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使课堂生动活跃的教学法是我赞赏的教学方法。教学过程中,用一些平常生活中最常见的例子来跟学生解释,容易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我想每一种教学方法都有它的独特之处,如果用得好了,用得恰当可以使课堂变得丰富多彩!

4.为什么学生会偏科?

【参考答案】:学生偏科有很多因素,我着重从以下三点来分析,第一兴趣,第二环境,第三老师。如果具体分析,第一兴趣,学生因为兴趣爱好不同容易出现偏科现象;第二是环境,低年级容易受周围环境的影响,周围同学经常在一起讨论的科目会影响自己对某学科的偏好。第三老师,部分学生因为某科老师而出现偏科现象。当然也会有其他因素。回答完毕。

5.做好一名教师固然离不开敬业、爱生、专业知识扎实,除了这些,你认为教学的最重要特质是什么?

【参考答案】:做一名好老师除了敬业、爱生、专业知识扎实之外,老师拥有开朗的个性,良好的品德,比较渊博的知识更为重要。

6.你赞同“教学有法、但无定法、贵在得法”这种提法吗?为什么?

【参考答案】: 赞同。教学方法因人而宜,没有一个适合所有人的方法,但要适合个人,这就是贵在得法。教师备课时要从教学实际出发,根据教材特点、学生实际、本校条件等,结合不同的教学目标、内容、对象和条件,因校制宜、因时制宜,灵活、恰当地借鉴和选用国内外的教学方法,突出重点、攻破难点,并善于探讨、实践,教学其实就是教学有法、但无定法、贵在得法的过程。

7、新课程标准的价值取向是什么?

【参考答案】:新课程标准的价值取向是要求教师成为决策者而不是执行者,要求教师创造出班级气氛、创造出某种学习环境、设计相应教学活动并表达自己的教育理念等等。

这些常见问题如果考生在考前没有经过准备,面试时难免会有疏漏,目前,就业压力的增大,招聘机会的宝贵自不必言,“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要想在众多考生中脱颖而出,考生在备考阶段对这些常见问题的充分准备是必不可少的,是确保考生取得好成绩的好方法。

要点一:为什么要选择教师这个行业?

“为什么要选择教师这个行业”、“你是怎么看教师这个工作的”等涉及到教育观的这类问题被问到的几率最大。金陵中学丁强校长告诉记者,这是来面试的考生必须要回答的问题。每年仅是因回答这两个问题不当而被淘汰的考生就有很多。

参考意见:南京一中初中部黄侃校长建议考生回答问题一定要实事求是,不要故弄玄虚,比如这样回答就不错:读的就是师范类的专业,做教师符合自己的专业,而且现在公司之类的工作不够稳定,教师稳定性比较高,现在好的学校对教师的培养很好,也能为教师提供很大的发展空间等。

要点二:在面试时,学校会根据考生的履历提出一些即兴的问题,主要是考察考生的应变能力。

参考意见:中华中学的钱进副校长认为,考生在写履历表时就要有被提问的意识,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和“强项”多做点准备,这样不至于强项变弱项。他说,有个考生在履历表上写到他曾经发表过一篇文章,校长马上就追问考生写这篇文章的目的,以及对这篇文章观点的一些探讨。结果这个考生说的稀里糊涂,很显然没做准备。

要点三:课上得怎么样?

小学教师面试第一个环节也是最重要的环节,就是对考生课堂教学的考察,通过上一节课看考生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到底怎么样,比如对教材的了解、板书,对学生活动的组织以及对课堂的控制等。区教育局会组织教师听课并给考生打分,根据分数确定是否留用。而学校没有录用权。

参考意见:南师附小的盛晓蓓书记建议考生,平时在学校学习期间,就应该增加课堂教学实战训练,结合自己学到的知识,多实践,锻炼自己的教学水平,增加实战经验,平时还要多研究案例教学法,这样就不会在真正的课堂教学中紧张。一些师范学校也应多给学生安排实战训练课,熟练掌握案例教学方法。

要点四:仪容举止也很重要。

作为一名教师仪容仪表很重要,要有较强的自我约束力,教态不能太随便。

参考意见:作为教师要有得体的仪容仪表,穿着要端庄、大方,有的考生长得很漂亮,但是穿得很随便,给人感觉不够庄重,有的人长得不怎么样,穿着却很大方,让人赏心悦目,这样在面试时就能赢得良好的印象分。另外,言谈举止要得体,回答简明扼要,抓住重点。

1、学生记忆有什么特点,学科教学如何提高学生的识记能力?

【参考答案】:以小学生为例,一般而言,凡是引起小学生强烈情绪体验,易于理解的事物记忆较快而且记忆保持时间也较长。一般来说,低年级小学生主要采取机械识记的方法,中高年级小学生比较多地采用意义识记的方法。低年级的小学生由于知识经验比较贫乏,抽象逻辑思维欠缺,对学习材料不易理解,也不会进行信息加工,因而在学习功课时较多地运用机械识记。到了中高年级,由于他们知识经验日益丰富,抽象逻辑思维不断发展,在学习活动中运用意义识记的比例逐渐增大。一般来说,小学生回忆能力随年龄的增长而提高,对外在线索的依赖性也越来越小。

老师可采用以下方法提高学生的识记能力:

第一是采用动机诱发的方法,动机诱导法是培养学生记忆能力的基础;第二是培养学生的兴趣,这也是老师授课通常使用的方法,增加学生的学习兴趣是比较好的可以提高学生记忆能力的方法;第三具体知识记忆方法的指导,这就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老师在备课的过程中应善于摸索、总结具体知识记忆的规律,帮助学生找到快速记忆的方法,是提高学生记忆能力的关键。以上是三种方法的简单介绍,供大家参考。

2、你认为一种科学的备课方法是什么?

【参考答案】:备课是教师的一项基本功。我认为无论是哪门学科,教师真正要备好一堂课,应该脚踏实地,并结合自身和学生的实际,进行创造性地研究和设计。第一“研读”是备课的必要前提,老师研读与课程有关的资料是必不可少的环节;第二“博学”是备课的重要基础;第三“细致”是备课的基本要求;第四“创新”是备课的成功亮点。这种备课方法是我所追求的目标。(补充:备出一份好的教案是上好一堂课的重要前提,也能使教师教学更有底气,甚至变得胸有成竹。同时,好的教案设计也直接影响学生的学习兴趣、方式、效率等多个方面,最终对整个课堂课的教学效果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3、你同意“没有不合格的学生,只有不合格的教师”这句话吗?

【参考答案】:本句话源于教育家陈鹤琴老先生的名言“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没有不合格的学生,只有不合格的教师”是其衍生出的众多“伟辞”中最为著名的一句。我认为陈老先生当初写这句话时,断然不会想到在多年以后的今天会引出如此多的讨论吧!

我不完全赞同。这句话说的太过绝对,造成不合格学生的原因有很多,每位学生自身条件和生活环境都是完全不同的,因此出现不合格的学生老师不能完全负责。但是老师对待资质不高和成绩不好绝对不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任其自生自灭,对待此类学生,老师应该积极努力帮助学生找到落后的原因,平时多关心,多辅导,尽快帮助学生把成绩赶上来。

4、一堂好课的标准是什么?

【参考答案一】:一堂好课的评价标准是,第一是否达到教学目标,因为这是促进发展的根本宗旨;第二教学内容方面是否达到科学合理的标准;第三教学策略与方法是否能达到学生主动学习的目的;第四老师是否具有良好的教学基本功。

【参考答案二】:一堂好课的标准是学生学有所得。在情感、态度、价值观,在过程与方法,在知识与能力方面有所得。

评价一堂好课的标准有以下几点有意义、有效率、有生成性、是常态下的真实的课。

一堂好课的基本表现是必须形成学生的兴趣和持续学习的动力;兼顾有差异的学生,使不同层次的学生都有所得;体现思维的深度、促使学生知行结合,有所收获。

【参考答案三】:用建构主义观点探讨一堂好课的标准:

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师生有效的互动性、学生自主获取知识的实践性、学生真正的理解性、预备学习材料的良好组织性、学生学习的反思性。“好课”标准没有定论,强调多元、崇尚差异、主张开放、重视平等、推崇创造、关注边缘群体,实现和谐课堂,使每一个学生都得到发展是一堂好课的基本要求。

5、现在常常提的“以学生为本”或“以学生为主体”,你怎样理解?

【参考答案】:学生是一个民族传承的希望,是一个国家继续生存、发展的灵魂所在。老师担负着重大的使命,“以学生为本”或“以学生为主体”,确保了教学最终目的的实现。

“以学生为本”或“以学生为主体”,是在教学活动中以学生为主,教师的作用是负责组织、引导、帮助和监控,引导学生学会认知、学会做事,让学生经历获取知识的过程,关注学生各种能力的发展,促进其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态度与价值观的全面发展,建立学生自主探索、合作学习的课堂模式,创设和谐、宽松、民主的课堂环境。追求学习结果转向追求学习过程,真正把学生当成获取知识发展自我的主人。“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了一切学生”,切实构建“以学生为中心”主体观。

6、你平常看的教育教学类的书籍和杂志有那些 ?

【参考答案】:书籍类:我曾经看过人大附中教师王金战老师编写的书《英才是怎样造就的》受益匪浅。还有如《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基础讲义》、《教育教学技能讲义》。杂志类有《中国教育教学杂志》、《中学物理教学参考》、《读与写》。

7、你认为该如何指导学生进行朗读?

【参考答案】:朗读能力的培养是循序渐进的,不可能一步到位。以指导小学生朗读为例,小学语文大纲对朗读教学有明确的定位,即“学习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所以第一步就是扫清生字障碍,熟悉课文,这是正确朗读课文的前提。第二老师范读,提出要求。新课标要求老师经常组织学生听朗读,包括老师的范读和录音范读。范读有助于培养学生对朗读的兴趣,唤起学生的感情,丰富学生的词汇,这是提高学生朗读水平的重要方面。第三创设情境,渲染氛围。朗读训练,要想方设法调动学生全身心地投入,尤其是低年级的学生,单调的阅读会使学生读的口干舌燥,昏昏欲睡,所以营造趣、情、美的愉快气氛,可以提高学生阅读的兴趣。第四体悟情感,渐入意境。叶圣陶先生把有感情的朗读叫“美读”,培养学生边读边用心体会文章,真情实感的表达是最好的,真情实感的流露不仅体现在写作文时,同时在读自己的作文时,也会流露出真情实感,这对学生来说是终生受益的。

考生面试时的仪容仪表很重要,有的考生长得很漂亮,但是穿得很随便,给人感觉不够庄重,有的人长相一般,穿着却很大方,让人赏心悦目,面试时会赢得良好的印象分。另外,言谈举止要得体,回答简明扼要,抓住重点也是面试需要注意的地方。

1.如何组织与培养班集体?

【参考答案】:班主任对组织和培养集体负有主要责任,应把主要时间和精力用在建设班集体上。我认为可以从几下几点做:第一提出共同的奋斗目标,可以达到振奋学生精神、鼓舞学生前进的动力、有利于达到凝聚集体的目的。第二选择和培养班干部,要把全班学生组织起来,班主任应该善于发现和培养积极分子,挑选和培养班干部,建立班集体的领导核心。让学生学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目的。第三培养正确的集体舆论和优良的班风,正确的集体舆论和良好的班风会形成一种巨大的教育力量,对每个成员都有熏陶、感染和制约的作用,在管理班集体的过程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第四加强对班集体纪律的管理,班级好的纪律有利于学生更好的学习,是调高学生学习成绩的关键,也可以使集体及其成员变得更美好。第五组织多样的教育活动,有了集体活动,学生会焕发精神,开阔眼界,增长知识,促进学生才能、特长的发挥和相互的团结。班主任指导学生参加或组织适当的活动室比不可少的。以上是组织和培养集体的一些方法,在实际工作中,还可以灵活采用一些别的方法。

2.如何与不同类型的家长沟通,怎样一种家校合作方式比较好?

【参考答案】:首先,尊重家长是沟通的第一原则,也是老师基本素质的表现。其次,老师要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第三,老师与家长联系沟通时要有理性的意识。最后,应重视沟通方式,通常情况下对学生的评价要先扬后抑,让家长在心理上有一个适应过程。

家长的组成非常复杂,其知识结构、职业类别、性格气质、修养程度等都参差不齐,没有哪一种教育方法是万能的,某种方法在这个家庭有效,但到另外一家则可能不灵。班主任应对学生家庭进行调查分析,对家长的文化水平、职业状况、年龄、家教思想、家庭关系等做到心中有数。在与家长沟通的过程中,尽量做到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3.学生心目中的好班主任形象有那些?

【参考答案】:我心目中的好班主任应该是一个有爱心的人。当然,这个世界上绝对没有爱心的人几乎不存在,但真正有爱心并懂得怎样付出爱的人更难能可贵。有爱心的班主任应当是一个善解人意的好老师、好长辈、好朋友,最起码的,他不会体罚和侮辱学生。在他眼中,所有的学生都是平等的,没有什么好生和差生之分。他会尊重学生,一视同仁,让学生健康地成长。最重要的是,他懂得宽容学生,能够原谅和宽容学生,给学生改正错误的机会。他懂得关怀学生,在学生受到挫折时去安慰他们,在学生烦恼时去开导他们,在学生迷茫时去帮助他们。我认为,一个创造了高升学率的“成功”班主任未必就是一个好班主任。作为一个班主任,我认为最重要的是要有很好的管理能力,使得班级纪律严明,风气良好,教给学生做人的道理、健康的思想和正确的学习方法,以提高班级的整体素质,而不是只盯着成绩。

4.请你描述青春期男女学生的心理特点?

【参考答案】:青少年步入青春期,心理发育迅猛,心理特点体现在:

第一、性意识骤然增长由于生理上出现性发育加速,使得青少年对性知识特别感兴趣,对异性有强烈的交往欲望,性的好奇感和神秘感与日俱增。

第二、智力水平迅猛提高 对问题的精确性和概括性发展迅速,逐步从形象思维为主向抽象逻辑思维过渡。

第三、自我意识强而不稳独立欲望增强,对事物能做出自己的判断和见解,但对自我的认识和评价过高或过低,常被一些矛盾所困扰,如独立欲望与缺乏独立能力的矛盾,自己心中的“成人感”与成人眼中的“孩子气”之间的矛盾等等。

第四、情感世界充满风暴常常表现出幼稚的感情冲动和短暂的不安定状态,孤独、优伤、激动、喜悦、愤怒微妙地交织在一起,组成一个强烈、动摇和不协调的情感世界。

第五、兴趣爱好日益广泛求知欲与好奇心强烈,富有理想,热爱生活,积极向上,乐于参加各种创造性活动,对于竞争性、冒险性和趣味性的活动更是乐不知疲。

第六、人际交往欲望强烈一方面强烈希望结交志趣相同,年龄相仿,能够相互理解、分亨生活感受的知心朋友,另一方面,对自己周围的人尽量保持良好的关系,尤其是对自己所属的集体,有强烈的归属感和依赖性,宁肯自己受点委屈,也要保持生活圈的平衡与协调。

5.何谓“班级文化”,怎样营造?

【参考答案】:班级文化可分为“硬文化”和“软文化”。所谓硬文化,是一种“显性文化”,可以摸得着、看得见的环境文化,也就是物质文化,比如教室墙壁上的名言警句,英雄人物或世界名人的画像;摆成马蹄形、矩形、椭圆形的桌椅;展示学生书画艺术的书画长廊;激发学生探索未知世界的科普长廊;表露爱心的“小小地球村”;悬挂在教室前面的班训、班风等醒目图案和标语等等。而软文化,则是一种“隐性文化”,包括制度文化、观念文化和行为文化。

6.“学生自己管理自己”的观点你赞同吗?

【参考答案】:赞同。每个学生都希望自己在班集体中得到重视。既然学生是主体,那么教师就要敢于放手,让每个学生发挥自己的能力,体验成功的快感,激发了他们的积极性。老师要善于引导学生,放手让学生自己管理自己。

7.你最欣赏的班主任是那一种类型?

【参考答案】:每一位班主任都有自己独到的教育管理班级的方法。有人将优秀的班主任划分成以下六种类型:

第一母亲型。这种班主任主要靠“爱心”来工作。他们总是把“爱”的旗帜举得高高的,把爱的气氛搞得浓浓的。无论遇到什么问题,他们都诉诸感情,求助于“爱”。这种班主任活脱脱就是一位“亲妈”,眼巴巴地盯着一帮儿女,喜怒哀乐搅成一团。

第二官员型。这种班主任主要靠“监督检查评比”来工作。他们热衷于制定各种条条框框,热爱指标,喜欢板上钉钉的要求。他们早来晚走,不错眼珠地死盯着孩子,高密度地使用赏罚手段。这种老师摆出的是一副和学生拼到底的架势,学生没奈何,只好就范。于是各项工作井然有序,颇见成效。

第三政治家型。这种班主任主要靠“煽情”来工作。这是一些知识丰富、口才上乘、有一定表演才能的人。他们凭三寸不滥之舌,能把学生一会说哭了,一会又说笑了。如果你能引领学生的情感,当然你也就能引领学生的行动,于是我们就看见他的学生常常热泪盈眶地追随在他后面。

第四领袖型。这种班主任主要靠活动来工作。他们是优秀的鼓动家,更是优秀的组织家和活动家。他们的拿手好戏是不断地组织学生进行各种各样地活动。在活动中凝聚集体,在活动中形成正确舆论,在活动中冲刷存在的问题,用活动裹挟差生前进。他们领导的班级往往充满生机。

第五导师型。这种班主任主要靠威信来工作。他们的威信往往高到令学生“迷信”的程度。这样,他们就可以摆脱一些俗物,很多事情只要“运筹帷幄”,甚至“遥控”就行了。这种班主任一般有自己独立的教育思想,有特殊的思路,会用班干部。他们能像“巫师”一样把学生迷住,甘愿为老师赴汤蹈火。

第六科学家型。他们主要靠科学来工作。他们对学生,第一是尊重,第二是爱。他们遇到问题,总是采取研究的态度,进行诊断,然后拿出解决方案。对他们来说,学生不但是朋友,而且是研究对象。对他们来说,工作本身也是一门科学和艺术,是研究的对象。更重要的是,对他们来说,自身也是研究对象,他们很注意经常反思和梳理自己的思路。

答辩申请书范文第3篇

2.地点:

(有多媒体,有比较足够的座位)

3.人物: 主持人(可以有两名)

评委团人员若干(可以邀请几名老师) 工作人员若干

17个社团代表(至少两名但不超过5名,也就是人员最少34人,最多85人)

二、活动基本细则

1.于答辩会开始前20分钟各社团必须派代表进行抽签决定各社团出场顺序以及试放PPT 2. 各社团按抽签顺序进行答辩(规定时间为十五分钟内) A每个社团最多派三个人进行答辩。

B答辩首先是社团PPT展示及讲解(不超过十分钟,红牌示意还有一分钟),接着是评委提问,社团进行答辩(思考不得超过30秒),最后评委团根据社团表现以及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做到公平公正。

C社团PPT内容必须包含有:社团宗旨,成立的意义,组织构成,主要成员,社团成果,活动规划以及发展方向。

3.根据各社团所得分数进行评比,对优秀社团进行颁奖鼓励。

4.评分标准:践行社团宗旨的情况、活动开展及效果、社团管理、答辩语言表达能力、对本协会的了解情况、成员收益情况等。

三、活动基本流程

1.主持人开场白,宣布答辩会的开始,并简单介绍评委团,到场嘉宾

2.主持人讲解答辩基本规则以及十七个社团的简单介绍

3.呈递一些关于社团介绍以成果的文件材料给评委 4.依据抽签顺序进行PPT展示以及对评委的问题进行答辩 5.评委根据各社团表现及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答辩申请书范文第4篇

2你们社团人数多少?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3你们社团准备开展哪些活动?

4你们社团的资金如何筹集?

5你认为你们社团成立的意义大吗?具体有哪些?

6你对你们社团的未来规划是什么?

7你们社团的制度是否完备?具体有什么制度?

8你们社团的部门和各部门的任务是什么?请详细说明。

9请自我介绍一下你的社团.

10你们社团有开展过哪些有意义的活动?你认为社团活动的意义在什么地方?

11在社团中,是否每位社员都有展示的平台?社团负责人如何构建这个平台?

12如果社团活动中出现问题,社团内部是如何协调解决?请举例说明。

13社团是以共同爱好而组建起来的,那么你们社团又是如何调动大家的热情和积极性?

14请列举一项你们社团这一学年开展过最让你满意的一项活动,在这项活动中收获最大的是什么?

15会员是学生社团最核心的组织成员,作为一名社团的组织者,你是如何维护你们社团成员的会员权益?

16你觉得你们社团目前存在的最大问题是什么?请举例说明,并提出改进方法。

17你所在的社团是如何提高校园影响力?请结合具体活动说明。

18现在学校成立很多社团,也有一些优秀的社团比较突出,请问你觉得所在的社团有哪些地方需要向其他社团学习?自己所在的社团又有哪些可取之处?

19你认为学生社团的内涵是什么?谈谈你自己的理解。作为社团一员,你在开展本社团的活动的过程中是如何实现这个内涵的?请举例说明。

20作为一个社团负责人,你认为你们社团存在的具体意义有哪些?你对你们社团未来的规划是什么?

21你们社团的制度是否完备?具体有什么制度?在工作及活动开展中这些制度是怎样发挥作用的?请举例说明。

22请说明你们社团内部部门的设置情况,各部门的职能,设置的原因以及这些部门之间的协调关系。

23在社团开展活动过程中,难免会产生一些意见和分歧,请结合开展的活动举例说明,你们是如何统一意见达到一致的?

24每一次开展活动,是否所有的成员都积极参加配合?当所需要开展的活动与实际情况发生冲突,你们是如何解决?请结合具体事例说明。

答辩申请书范文第5篇

临近毕业了,大家的论文写好了吗,下文是毕业论文答辩演讲稿范文,希望大家有所收获!

尊敬的各位老师:

大家上午好!

我叫×××,本次论文指导老师是×××老师,我选的毕业论文题目是《提升浙江省出口优势产业集群竞争力的对策研究》,下面我先汇报一下自己选择这篇论文的动机以及论文选题背景、基本写作思路、理论与实践意义。

先来陈述一下我的写作动机。我来自台州,在没写这篇论文之前我仅知道台州各地存在生产相同产品的特色乡镇,比较熟悉的有临海的太平洋彩灯城、台州的的服装机械、玉环的阀门等等,根据xx年底的统计数据,其中阀门水泵占全国出口的60%以上,缝纫机和电动裁剪机在国际上占有70%的市场份额等等。而浙江,众所周知是一个贸易大省,我想出口与产业集群应该有醒目的联系,所以,我就选择了《提升浙江省出口优势产业集群竞争力的对策研究》,一方面是希望通过这篇论文能让自己更加清楚的了解浙江省出口优势产业集群的分布、现状及国际竞争力,二则因为自己属于国贸专业,也希望以后能从我省的优势产业集群中挖掘更多的商机,为自己的未来作些理论的铺垫。

其次,我要陈述的是本篇论文的主要论点及结构。虽然这篇论文的选题有点长,但我觉得中心还是应该扣在最后的几个字上,即“集群竞争力的对策分析”。

所谓“产业集群”,是指在某一产业的上下游企业在一定区域内大量集聚,形成了竞争优势的经济群落。北京大学教授王缉慈在论坛中指出,提高出口竞争力的关键是发展富有特色的产业集群,力避产业集群的同质性的重复建设。因此,我的论文从浙江省出口优势产业集群的发展现状和主要特点着手,力求寻找到我省出口优势产业集群具有优势的软硬件基础。我总结出来的几点是规模喜人、产业结构合理、产品分工细致、出口竞争优势显著等。

在论证浙江省出口优势产业集群竞争力及其竞争优势的时候,我主要分析浙江省产业集群的几个关系,比如企业集聚与生产效率、国际竞争力的关系,集群竞争力与竞争压力、创新能力的关系,“区位品牌”与集群竞争力的联系等。而出口优势产业集群竞争力的决定因 第 1 页 共 4 页 素也常规的从国家层面、集群层面、企业层面“先大角度再小口径”地分析。

这篇大学生毕业论文对浙江省出口优势产业集群竞争力指标分析也主要集中在第三部分,这也是我对策研究的理论根据。其中包括集群占浙江省近几年六成左右的主要经济指标----浙江省03~xx年的进出口额,浙江省出口优势产业集群中主要企业在各地区的分布情况,例举温州民营中小企业对海外市场进入方式偏好,而竞争力指标也主要围绕贸易竞争力指标(tc指数),出口分散度等进行论述。并进一步提出浙江省出口优势产业集群竞争力的制约因素。这些都是浙江省出口优势产业集群竞争力的对策提出的基础。

论文的重心也是通过以上的分析来给出提升浙江省出口优势产业集群竞争力的对策。我借鉴了大学经济类科目的主要归纳方法,分别从政府、企业、行业协会三个角度来提出相应的对策。也可以说是宏观与微观对策的双重分析来应答如何提升浙江省出口优势产业集群竞争力。

在写完这篇论文的时候,自己感觉条理上还不是很严谨,出现了一些观点的重复,对一些具体数据的收集还有许多不足,使得这篇论文在对浙江省出口优势产业集群竞争力的的思考还停留在比较粗浅的层面,不论在理论方面,还是在实践方面都有许多问题需要继续进行深入、细致地探索。但也因为通过写这篇论文使我对浙江的出口优势产业集群的分布、产业集群状况及出口总体概况有了大致的了解,大学本专业所学的部分知识也重新被认识与肯定,因此也可以说一篇论文使我受益匪浅。

最后,恳请各位老师进行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上文是毕业论文答辩演讲稿范文 第 2 页 共 4 页 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稿格式介绍

一、选题缘由、目的

爱好英语的人都知道,李阳,疯狂英语的创始人,以自己不懈的追求和不断努力奋斗,演绎了精彩的人生传奇。十多年来,他凭着自己成功的经验和一口地道的美式英语,在全国各地近百所高校进行疯狂讲学,掀起一股股疯狂英语的学习热潮,把中国人学习英语的激情推向了最高潮。通过自己对李阳疯狂英语的学习,的确发觉有许多有助于英语学习的优点值得借鉴,再结合自己的成长经历和实际考察,我发现贵州少数民族偏远山区中学生英语基础普遍偏差,尤其是口语表达能力比较差。基于这一情况,进行分析,我大胆地推崇李阳疯狂英语的优势,有效地进行中学英语教学辅助,并以此列提纲,进行展开。

二、资料收集准备工作

自XX年下旬选定题目后,为了完成论文,本人进行了大量的资料收集,有来自网上的论文期刊,图书馆的书目,最主要是来自于李阳疯狂英语的学习教材。在凌红波老师的指导下,经过阅读资料,拟定提纲,调研,写开题报告初稿、定稿,毕业论文初稿、修改等一系列程序,于XX年3月正式定稿。

三、论文的结构

全文总共分为五个部分,约9000字:

第一部分是引言,该部分主要结合了贵州少数民族偏远山区中学生英语基础普遍偏差,尤其是口语

表达能力相对较差这一情况,提出自己的看法,主张推崇李阳英语,把李阳疯狂英语的特点和优势与中学英语口语教学有效地结合起来,从而全面提高贵州偏远山区中学生的整体英语水平

第二部分重点介绍了李阳疯狂英语的特点及优势。其中特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办班灵活,注重课堂互动;

2、学习过程由简单到复杂,由短句到长句,由句子到篇章,朗读速度由慢到快,同时训练方式也叫为独特;

3、各种场合讲话善于借助身体语言,使语言与动作相结合,更形象化;

4、训练句型非正规性(damn it! watch your month)、幽默性、中成英表、鼓励性(no pain, no gain)等。而优势则包含六个方面:

1、大声读,在读中克服羞怯;

2、大声拼,在拼中学会记忆;

3、大声唱,在唱中找到乐趣;

4、大声说,在说中找到自信;

5、重视非智力因素的培养。也就是指注重对学生学习激情的激发,而把学习英语与人生奋斗相联系起来。如:“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学习英语没有什么了不起!攻克英语,小菜一碟!”“打击我吧!迫害我吧!主我成为真正的人!”等;

6、教材更符合生活实际。教学内容多取自欧美国家的实际生活的情景,而且口语强调地道,实用(如:is everything under control?一切都在掌握之中吗? give me a favor!帮我一把吧!)。

第三部分介绍了贵州地区中学生英语水平普遍偏差的原因。总共概括为以下六个方面:

1、缺乏有利于外语教学的社会大环境;

2、教育体制的弊端;

3、现代化教学设备不齐全;

4、学生自身的内在因素;

5、教师自身素质的影响和教学传统观念的干扰;

6、地方方言的干扰等。也正是以上一系列不利因素的存在,使得贵州落后山区中学英语教学成效较低。

第四部分,也就是全文的核心部分,讲了李阳疯狂英语教学法在中学英语口语教学中的运用,共八个方面。

1、教师示范作用,课堂推广疯狂口语训练教学。这一小点主要讲了“一 第 3 页 共 4 页 口气训练法”(指尽量在一口气内读完尽量多的段落,在一段时间训练之后,原来需要换

三、四口气才能读完的短文,可以一口气读完)和“三最口腔肌肉训练法”(最大声、最清晰、最快速);

2、组建疯狂英语角或疯狂英语俱乐部,营造语言氛围;

3、中学英语口语结合疯狂英语神奇的句子中心论。即以句子结构为中心,将口语变成说句子(如:what’s your favorite…?)这一句型,后面可以变接(food, pastime, holiday)等,由一个句型演变成十几个甚至上百个句子,也就是所谓的:“以一顶十,以一顶百的核裂变超级句型”;

4、开展多种疯狂式英语演讲活动,激发学生的能动性;

5、帮助学生树立疯狂的情感意识。情感是指制约行为的感情、感觉、心情、态度等方面;

6、多媒体辅助,输入疯狂信息资料;

7、在疯狂口语中培养学生的英语思维能力,巧妙地借助身体语言;

8、用疯狂英语手势法和五大发音秘诀,帮助学生纠正发音,突破发音难关。手势法:指用不同的手势扮演不同的发音部位,尽情地跟随手势,张嘴进行模仿、练习,直到真正做到位;五大发音秘诀即为:长元音和双元音饱满、短元音急促有力、干净利落、连音和省略、咬舌音、绕口令训练等,真正帮助学生纠正发音,突破发音难关。结合实际,说明了推崇李阳疯狂的必要性!

经过本次论文写作,本人学到了许多有用的东西,也积累了不少经验,但由于本人才疏学浅,能力不足,加之时间和精力有限,在许多内容表述、论证上存在着不当之处,与老师的期望还相差甚远,许多问题还有待进行一步思考和探究,借此答辩机会,万分肯切的希望各位老师能够提出宝贵的意见,多指出我的错误和不足之处,本人将虚心接受,从而不断进一步深入学习研究,使该论文得到完善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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