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经营论文范文

2023-03-17

保险经营论文范文第1篇

大部分城商行都将财富管理作为零售金融业务的重要构成,但它们的财富管理业务经营发展体系尚不完善,业务以销售银行理财产品为主体。市场利率走低、存款利率市场化、大额存单发行一定程度上侵蚀了城商行理财产品的竞争力。国内财富管理市场仍处于快速扩张阶段,城商行需要将发展财富管理业务作为转型发展的突破点,明确财富管理业务定位,着力推进理财业务转型升级,完善高净值客户财富管理服务品类,全方位完善财富管理业务经营管理体系。

城商行财富管理业务发展存在的问题

这里探讨广义的财富管理业务,根据目标客户财富水平(可以日均资产或可投资金融资产等标准衡量)大致可以分为银行理财业务(比如目标客户财富水平处于5万元到200万元之间)、狭义的财富管理业务(比如目标客户财富水平处于200万元到600万元之间)及私人银行业务(比如目标客户财富水平大于600万元)。

从国际银行业历史看,财富管理业务是银行业的一项传统业务,有着悠久的历史。在国内银行业,随着居民财富积累和理财意识提升,财富管理业务市场空间不断壮大,大中型银行纷纷推出并不断升级完善自己的财富管理业务体系。券商、信托、保险、基金、P2P、第三方支付机构、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等也成为国内财富管理市场的竞技者。近几年,国内银行业财富管理业务获得了快速发展,总体上看,城商行财富管理业务发展处于起步阶段。相比较于国有大型银行和股份制银行而言,城商行财富管理业务发展还比较落后,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业务定位不清晰,战略定力不够。大部分城商行都认识到了财富管理业务的潜在发展空间和重要性。实践中,大部分城商行发展财富管理业务的落脚点都在银行理财产品发行上,在进一步深化升级财富管理业务体系方面进展相对较慢。大部分城商行在是否加大财富管理业务发展方面有些摇摆不定,一方面“高度重视”,另一方面却看不见强有力的举措出台。体现在组织架构设计上,它们都将财富管理业务隶属于零售业务部,只有极个别城商行设立了财富管理(私人银行)一级部门。

个人客户基础不够夯实,高净值客户基数偏小。客户是一切业务的归宿。城商行源于城市信用社,其基础客户群的财富水平普遍较低,大部分城商行都不充分具备开展狭义财富管理业务和私人银行业务的高净值客户基础。在与大中型银行竞争高净值客户方面,城商行的品牌、声誉、产品、渠道、系统、人才等均处于劣势。发展财富管理业务必然要经历一段客户积累的阶段,这一阶段需要大量的人财物投入,而且这些成本不能在大量客户基础上进行分摊。

人才缺乏,投资研究、创新能力不足。发展财富管理业务对人才的要求是极为严格。目前,城商行在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占比已经接近三分之一,理财业务快速发展锻炼积累了一定的人才。但总体上看,目前的人才积累仍然不能满足财富管理业务发展需要,主动资产管理能力不能适应银行理财业务转型升级的需要,能够为高净值客户服务的高素质人才更是匮乏。

财富管理业务体系以银行理财产品发行为主体,高端服务体系缺失。大部分城商行都已经开始发行银行理财产品,部分城商行还推出了狭义的财富管理业务,只有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等少数几家规模较大的城商行推出了私人银行业务。实践中,有些城商行的财富管理业务主要是发行理财产品。大部分城商行都在推行客户分层管理,但正是由于财富管理体系不健全,针对高净值客户的服务体系不完善,导致客户分层管理难以有效实现。

财富管理渠道建设落后。财富管理业务渠道可以分为主动渠道和被动渠道,前者是城商行根据客户需要建立的直营团队,提供“上门”服务,后者包括电话、呼叫中心、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特定群体俱乐部、贵宾理财中心、财富管理中心、私人银行中心等。与大中型银行相比,大部分城商行在这些渠道的建设方面很难说具有优势,大部分城商行尚未开设财富管理中心和私人银行中心。

客户信任问题是一个重要的困扰。客户信任只能在长期业务往来中建立,需要建立在高品质的财富管理服务基础之上。除了财富管理体系本身存在不完善的地方之外,城商行还具有发展历程较短、网点偏少、规模较小等不利于与客户建立良好信任关系的因素。客户信任问题是国内商业银行发展财富管理业务初期普遍都经历过的一个问题,但对于城商行尤其严重。

财富管理是城商行转型发展的重要突破点

近十年来,国内银行业零售金融主要沿着大众化和高端化两个方向发展,财富管理已成为大中型银行争夺的焦点。整体上,经过多年的培育和发展,国内居民的财富管理意识进一步增强,客户对银行财富管理和私人银行的专业性给予越来越多的信任和依赖。

城商行需要充分利用财富管理市场实现新的业务突破和增长;需要发展财富管理业务来吸引、保留和壮大高净值客户群体;完善的财富管理经营管理体系有助于提升整个零售金融板块的服务水平;发展财富管理业务可以降低业务发展对资本金的消耗。

面对巨大的市场、激烈的竞争和紧迫的转型发展需要,城商行需要抓住财富管理业务发展的有利时机,将财富管理业务作为客户分层管理和业务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

城商行财富管理业务发展对策

机会已经出现,抓住了就是机遇,抓不住就是挑战。国内财富管理市场仍然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包括大中型银行在内的财富管理机构“将强未强”,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城商行需要进一步明确财富管理业务的定位,全方位提升财富管理经营管理体系。

明确财富管理业务在整个零售金融板块及全行转型发展中的定位和作用,从思想上和行动上重视财富管理业务。战略定位是必须要解决的,并不是每一家银行都需要发展财富管理业务。从操作上看,财富管理(特别是针对高净值客户的部分)与当前流行的互联网金融并不完全一致。互联网理财机构在提供小额理财服务和余额增值服务方面已经展示出了巨大的发展潜力,但服务模式的网络化、商业化、交易化,并不利于服务高净值客户、优质客户,甚至会迫使这部分客户流向其他一些专业性的财富管理服务机构。零售客户对互联网金融的接受程度仍在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年轻客户不去银行网点获取服务,银行业经典的面对面服务模式受到了越来越大的成本压力。银行不得不越来越多地应用互联网技术,将越来越多的交易型银行业务迁移到自助服务设备、网上银行、微信银行、手机银行及直销银行。然而,高净值客户财富管理需求的私密性、复杂性、专业性意味着,当前条件下的电子化、网络化服务方式并不完全适合于财富管理业务。零售金融板块的大众化部分和高端化部分之间可能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冲突。无论如何,需要在做或者不做之间给出一个明确的选择,并一以贯之。犹豫徘徊、摇摆不定会导致资源浪费、机会流失。

明确银行理财业务在整个财富管理体系中的地位,积极探索理财业务转型,合理调配理财产品结构,确保理财业务在收益率方面的吸引力和竞争力。与财富管理业务体系的其他部分相比,银行理财业务是一种以产品为导向的业务,其优势在于产品简单、资金安全、收益较高。银行理财产品发行已经历十多年的历程,各家银行推出了名目繁多的理财产品,但展示给客户的信息却是日益趋向同质化。客户的理财意识越来越成熟和灵活,对理财产品越来越熟悉,对理财产品收益率越来越敏感,推动理财产品市场价格竞争越来越激烈。这也是银行理财产品从较低收益的保本型向较高收益的非保本型转变的一个重要原因。央行降准降息、存款利率市场化、大额存单发行等对保本型理财产品形成了一定的冲击和替代。随着客户对大额存单越来越熟悉,其对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替代效应将会更加的显著。较高的理财产品收益率将是银行理财业务的一个竞争利器。不断增多的开放型理财产品也是银行理财业务转型的一个方向。受余额宝的冲击和启发,包括城商行在内的大部分商业银行都推出了对接货币基金的理财产品,被统称为“宝宝类产品”。这些产品可以随时申购赎回,购买起点低于普通的理财产品。从预期收益型向净值型转变被认为是近年来银行理财业务转型的一个重要内容。监管部门鼓励商业银行发行净值型理财产品,市场上净值型理财产品的数量越来越多,但城商行发行净值型理财产品还很少。净值型理财产品与开放式货币基金类似,银行会提供净值查询、不保证本金和收益,客户在每周或每月的开放日可以申购和赎回。净值型理财产品与开放式基金的差异是一个需要特别关注的问题。净值型理财产品的流动性不可能比开放式基金更高,二者同样不具有保本保收益的特性。净值型理财产品的竞争力将取决于产品背后的研究实力和资产管理能力。对于大部分城商行来讲,研究和主动资产管理能力仍然是理财业务发展的短板。商业银行无法直接进入股票市场,其可选的资产篮子本身比基金公司要少。单从客户角度看,城商行可以选择与基金公司合作代销开放式基金,也可以选择自己发行净值型理财产品。此外,银行理财业务转型还可以从细分客户群入手,比如专为年轻人、女性等群体提供理财服务,可以从资产端入手,比如发展理财直接融资工具。

明确针对高净值客户的业务战略,建立健全高净值客户财富管理产品服务体系。高净值客户财富管理与银行理财业务服务的客户显著不同,是银行进一步细分客户群,提供差异化、定制化金融服务的必然结果。当前,专业的资产管理和综合金融服务已经成为国内财富管理市场竞争的重要着力点。然而,大部分城商行的高净值客户财富管理体系都不够完善。它们在这一领域面临着诸多限制,包括客户基础等非可控因素,也包括人才、机构等可控因素,还包括业务资质、经营地域范围等市场准入因素。高净值客户数量在不断增多,高净值客户财富管理市场是一个巨大的市场,而且市场空间仍然在持续扩大。这已经是一个客观存在,是趋势。客户与业务是一个“鸡生蛋、蛋生鸡”的问题。从发挥主观能动性上看,商业银行能做的是做好自己可以做好的那一部分,在这里是做好自己的财富管理经营管理体系,并广而告之,吸纳、积累客户,打造良好的财富管理品牌。从产品服务体系外延看,高净值客户财富管理体系包括狭义的财富管理业务和私人银行业务两大类,具体包括公司金融、个人金融、小微金融、信托、基金、法律、税务、医疗、教育、旅游、养老、房地产、衍生品、资产管理、财富继承、全球资产配置等多层次、跨市场的金融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高净值客户财富管理能力最能体现一家银行的综合金融服务能力。

建立健全财富管理经营管理模式,全面提升财富管理能力。除了产品服务体系之外,城商行还需要从客户细分、渠道建设、人才培养、组织设计等方面来建立或完善财富管理经营管理体系。客户细分是财富管理业务的基础,商业银行的普遍做法是按照财富水平对客户进行分层。从大部分城商行客户基础实际情况看,城商行可以在监管允许的范围内为高净值客户准入设定较低的财富门槛。渠道建设以客户细分为基础,为不同财富水平的客户提供差异化的服务渠道,包括建立贵宾理财中心、财富管理中心和私人银行中心等。近几年,随着互联网金融繁荣发展,线上服务渠道日益丰富,但从高净值客户财富管理来看,以面对面交流为代表的线下服务渠道仍然占据着不可替代的位置。人才培养对发展财富管理业务至关重要,也是城商行面临的一个重要短板。人才队伍建设要跟上客户分层经营和财富管理渠道建设的需要。特别是在高净值客户财富管理业务方面,国内大中型银行基本上都建立了“客户经理+专家团队”的服务模式和人才结构。大部分城商行需要在客户经理队伍、投资顾问队伍、投资研究团队建设方面进行大量的投入。人才流动也是城商行需要关注的一个问题,如果客户经理与客户之间关系过于密切,客户经理的流失可能会导致一部分客户流失。财富管理是一项综合程度较高的金融服务,组织设计要将信用卡、消费金融、公司金融、小微金融、金融市场、分支行等多个部门的力量凝聚起来,建立扁平化的跨部门团队作业平台和机制。当前,大部分城商行的理财产品设计运作与理财产品销售是相互分离的,前者由资产管理部或理财业务部(大部分隶属于金融市场部)负责,后者由零售业务部(或财富管理部)负责。根据业务战略及业务发展形势,部分城商行可以考虑设立财富管理部和私人银行部,实现对高净值客户的专业化服务。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财富管理组织设计,完善相关部门的收入分配与绩效考核,提高对客户数量、管理资产总量、产品渗透率、业务收入等指标的考核权重。此外,城商行还需要紧密借助第三方力量来突破自身限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开放式的财富管理经营管理模式,提升资产管理、增值服务和综合金融服务能力。

(作者单位:华融湘江银行发展规划部,中南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

保险经营论文范文第2篇

摘 要: 国企高级管理人员离职获巨额经济补偿金的新闻屡见不鲜,高级管理人员是否适用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已经成为现实社会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高管人员身份地位上的特殊性使得高管人员有别于一般劳动者,其法律适用问题值得具体分析。

关键词:高管;劳动法;适用范围

劳动者是一个非常广泛的群体,和一般劳动者相比,高级管理人员更加强势,在薪资等方面待遇明显高于一般劳动者,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享有管理权,在重大决策中起重要作用,与一般劳动者相比,具有身份地位、经济属性上的诸多不同。在我国劳动关系问题上,高级管理人員的劳动关系纠纷处理比较棘手,其原因也就是在劳动法保护弱者的立法目的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符合劳动法中关于“弱者”的定义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何种情况下属于纠纷中的“弱者”。

一、高级管理人员的内涵

(一)劳动法角度

现行的《劳动合同法》沒有对高级管理人员概念做出专门规定,在现行法下,高级管理人员是劳动法意义下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律调整其法律关系,受劳动法保护。但是《劳动合同法》并没有指出高级管理人员的明确范围。

(二)公司法角度

我国《公司法》第 6章规定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其第 13 章附则中第217 条第2 款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三) 证券法角度

证监会 2004 年 9 月通过的《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第 2 条规定,“本办法所称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基金管理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督察长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其他人员,基金托管银行基金托管部门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其他人员。”

(四)保险法角度

2010 年实施的《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规定》第 4条将高级管理人员界定为对保险机构经营管理活动和风险控制具有决策权或者重大影响的人员。

上述四部法律中,除了《劳动合同法》没有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作出明确规定外,其余三部法律都对高级管理人员范围做出了明确规定,从公司法、保险法、证券法中高级管理人员的定义中,求同存异,我们可以看出三部法律对高管规定的共同点,即享有实际上的决策权。

二、高管是否受保护

在讨论高管是否受劳动法保护这一方面我们不能简单地“一刀切”。在此,我们采取董保华教授的分层理论,认为劳动者应当分层保护。其中职业经理人为第一层,属于雇主范围,不纳入《劳动合同法》的保护范围,而是通过《公司法》委任合同获得保护;第二个层次应该是专业技术人员,他们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可以强调合同的保护和一些谈判能力,有一定决定权,强调契约保护,能够反映出《劳动法》的私法保护因素;第三个层次应该是产业工人,他们自己没有很强的谈判能力,在一定范围内只能依靠基准法保护并且采取劳动监察行政手段的干预;第四个层次应该是一些无业、失业,半失业,不包括在劳动法律保护范围内的一些劳动者,对这部分人应扩大《劳动法》保护的范围,加大对灵活就业人员的保护,加强促进就业和受特殊保护等其他手段。

我们不能简单地将高级管理人员与普通员工一起纳入同一层次的劳动者体系中去,因为高级管理人员与一般概念上的劳动者不同,他们在很多方面与普通劳动者相比都处于优势地位。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劳动合同主体资格身份界定是否受劳动法保护。从公司治理和公司与劳动者的关系出发,公司或者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应该进行分类,对其进行“分类保护”。公司或者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分为三类:董事,监事,总经理等一级的高管、部门经理一级的高管、一般高级管理人员。第一类董事、监事、总经理一级的高管。这些高管与公司如果发生纠纷,可以通过《合同法》、《公司法》来解决,不应当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保护。第二类部门经理一级的高管。对部门经理一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排除最高工时、最低工资标准和经济赔偿金的适用。第三类公司的一般高级管理人员。这些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受《劳动合同法》的保护。

当然,上述对高级管理人员是否适用劳动法保护只能起到理论上的参考作用,故而对不同层级的高管人员应该进行分类。

三、从案例角度分析高管适用劳动法情况

在王茁诉上海家化有限责任公司案和彭某诉佛山市顺德区捷勒塑料设备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案中我们可以很明确的看到高管的双重身份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结合不同的案例实际做出的不同审判结果。

王茁诉上海家化案中,董事会决定解除王茁的总经理职务,其后又通过了罢免王茁董事职位的议案。王茁提起诉讼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法院判处王茁胜诉。此时,在王茁的高管和劳动者的双重身份中,法律保护了王茁劳动者的身份。王茁案中,上海家化与王茁签订无固定合同,表明双方有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该劳动合同已经实际履行,双方完全符合劳动关系构成要件。既然双方是劳动关系,上海家化解雇王茁必须遵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尽管王茁被董事会依法免除总经理职务,但董事会解聘高管执行“无因解聘”,无须正当理由即可解聘高管是公司法上的特别规定,但在劳动关系范畴则必须执行“有因解雇”,一纸董事会决议不能证实解除劳动关系的合法性和正当性,上海家化还必须提供证据证明王茁具体违纪事实和处理依据,不能证明就应当承担违法解雇的法律后果,要么被判赔偿金要么恢复劳动关系。

劳动法对公司高管的特殊地位并未给予足够关注,未有关于公司高管的特殊规则,在典型高级管理人员劳动纠纷案例中,法院根据案件事实情况,从高级管理人员的主体特性、高管应具有的知识才能等方面考虑,综合地解决高管问题。我认为现在高管案件的解决主要是法官依据其个人的法学素养和专业知识融会贯通进行审判。

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主要是替代雇主进行经营、管理。行使雇主授予的命令,是资方的代理,而不是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在现实中劳动者和雇主之间相比明显处于弱势地位,这样劳动法的倾斜保护才有必要。高级管理人员在现代公司治理中,对公司的实际事务有比较大的控制权,既能够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得较多的利益,又能对一般劳动者进行指挥和管理。这种关系也就脱离了一般劳动者的范畴,进入了雇主代理人的角色。

高级管理人员的劳动法适用问题的争议也正是在于这一点。高管和公司之间究竟是劳动合同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理论界争议双方各有依据。但是,不可否认的一点是,在高级管理人员法律适用的相关规定出台以前,法官在审理相关案件时根据实际情况分析,本质目的还是依据劳动法对弱势群体进行倾斜保护的,发挥法律维持社会公平正义的作用。

以董保华教授的分层理论为代表的对劳动者进行分层进而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适用,在当前实践中是值得借鉴的,但是我们不能机械地对劳动者进行分类,而是参考实际情况,从各地的指导案例中寻求借鉴,从法律的理念出发,保护弱者,维护公平。

参考文献:

[1]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适用劳动法的困境及对策[J].薛芳芳,项国.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15(08)

[2]公司治理语境下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冲突及解决路径[J].徐文进,姚竞燕.人民司法.2014(15)

[3]论高级管理人员劳动关系调整[J].问清泓.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10(08)

作者简介:孙蔚,北京化工大学2014级法学专业本科生。

保险经营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中国自2005年进行汇率制度改革以来,汇率波动对以进出口业务为主的企业有着不容忽视的影响,对不同行业其影响程度也不尽相同。本文总结中日应对汇率波动的各种策略,通过对比指出中国企业可以借鉴的地方。

关键词:汇改外汇风险风险管理金融衍生工具

0 引言

汇率制度改革对于长期处于盯住美元的稳定汇率环境下的中国企业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全新的挑战。中国企业即将面临的是长期的、难以预期的汇率波动,这将为企业的决策带来一定程度的困难。在浮动汇率这条道路上中国经验尚浅,仍有许多需要了解以及借鉴的地方。因此,本文旨在分析汇率波动对中国企业的影响,通过与具有丰富经验的日本企业的对比,提出可能的应对措施,为中国企业的决策提供一些可供参考的建议。

1 实证分析:以青岛海尔与中国东方航空有限公司为例分析汇率波动对企业的影响

1.1 汇率波动 自2005年央行实行了有管制的浮动汇率以来,人民币对美元的中间价不断变化,对于有进出口业务的企业来说,经营过程中面临的汇率波动给企业带来的风险较之前大幅度增加。下图反映了2002年至2009年4月的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变化情况。

根据图表表明,自新汇率制度实行以来,人民币对美元已经升值17.44%,如何消除币值变动对企业的经营成果的影响,是企业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1.2 根据青岛海尔(600690.SH)2004年至2007年年报数据,可得以下结论。(见表1)

1.2.1 2005年之前,由于人民币实行紧盯美元的汇率制度,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几乎保持不变,因此在2004年,企业并未产生汇兑损益,然而随着汇率制度的改变,自2005年起,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汇率变动产生的各种费用不断增加,汇兑损益在净利润中所占的比重也越来越大,已经从2005年的不到0.04%增加到2007年的5.6632%,而且在绝对数值上2007年的汇兑损益已经达到2005年的55.56倍。三年中,企业汇兑损益对净利润的变动幅度达到142倍,远远超过了人民币币值的变动程度,企业也由此遭受了经济上的损失。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汇率波动的不可预测性,企业必须主动采取措施,以避免受到汇率波动对企业产生的更深远的影响。

1.2.2 作为世界第四大白色家电制造商和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之首的海尔集团,旗下拥有240多家法人单位,在全球30多个国家简历本土化的设计中心、只在基地和贸易公司,重点发展科技、工业、贸易和金融四大支柱产业,2005年事先全球营业额128亿美元。这样一个正在进行国际化道路的企业,对于面临的国外经营的风险,海尔采取了不同的应对措施:

①通过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降低汇率风险。截止2004年9月国家开发银行已对海尔集团提供了累计32.5亿美元的出口买方信贷合作协议,共支持了海尔集团16以美元的机电产品出口。出口买方信贷是出口国为鼓励本国资本性货物出口,向外国借款人提供的一種中长期外汇贷款,其目的在于能够有效地帮助本国企业在商品出口后及时收汇,规避收汇风险。

②主动推行本土化战略,提升企业实力,规避汇率变动的风险。90年代末,海尔以“三位一体”的本土化模式开始在全球范围内创造其本土化品牌,并致力于在当地设计、当地制造、当地营销的探索。在推进本土化的进程中,海尔充分考虑了全球各个市场的不同特点,并首先在美国简历“三位一体”本土化的试验田。海尔通过低端商品实现了其“走出去、走进去”的目标,在例行本土化的同时,海尔更结合本地生活,经济状况坚持自己的“高端信仰”。最终靠不断创新的高端产品在不同的市场将自己打造成本土化的品牌。这样做对于海尔企业自身来说,不仅实现了它的本土化目标,更深远的意义在于实现本土化后,企业一来可以避免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对中国企业的反倾销行为,二来面对中国市场廉价劳动力、低成本的原材料优势正在消失的局面,以及企业正在遭受的人民币升值带来的压力,本土化模式成功的化解掉了这些危险。

1.3 东方航空公司(600115)公司的风险控制机制(见表2)

对于航空公司来说,由于业务性质的特殊性,企业运营过程中一直面临着巨大的风险,有数据显示航空公司一个月内流失其价值1/4的概率是其它世界500强企业平均值的5倍,航空公司的收益变化受环境变化影响十分明显,使得资本市场对投资航空公司的收益缺乏信心,航空公司的股票价值大打折扣,航空公司股票的市盈率仅是世界股票市场平均水平的1/3左右。从成本管理方面来说,由于航油价格受国际原油价格的直接影响,企业受到原油价格波动和汇率波动的双重影响,由于中国制造业的实力不够强大,购买飞机时往往由于汇率的波动也会造成企业实际支付金额与财务预算出现偏差;对于企业,无论购买燃油还是购买飞机,其成本都是巨大的,一旦出现了大幅波动,对于企业的经营业绩是有知名影响的。从收入方面来说,国际航线的开通势必导致外币收入,汇率的波动也造成了企业不同程度的收入波动。可以说,在航空公司经营过程的各个环节,企业都承受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如何采取合理的措施,最大程度的降低汇率波动对企业的影响,保证企业的正常盈利状况是企业必须思考的问题。同时,航空运输业自身的高危险性也是导致企业遭受巨大风险的原因。

经过多年的发展,航空业在企业的财务风险管理方面做出了各种努力,其中最为重要的手段就是航空公司引入了专业的风险管理工具,利用各种相应标的资产的金融衍生产品进行套期保值,在企业风险管理方面做出了长足的进步。东航航空公司自2004年以来,通过购买各种金融衍生产品对利率、汇率以及燃油价格进行套期保值,旨在通过利率互换减低市场利率波动的风险;通过外汇套期合约来降低因机票销售外汇收入及需以外汇支付的费用而导致的汇率风险,外汇套期主要为以固定汇率销售日元或买入美元;通过利率互换减低市场利率波动的风险,其中签订的利率互换是将与LIBOR相关的浮动利率转换为固定利率,减少利率波动的不确定性。

东方航空公司的年报数据表明,在2004年至2007年4年之间,东方航空公司由于外汇波动造成的汇兑损益净额变动幅度呈大幅度增加趋势,与此同时,汇兑损益在净利润中所占的比例也不断上升,说明企业仍然处于很大的外汇风险敞口之中。虽然这4年中企业的汇兑损益一直处于盈利状态,表明企业在外汇风险管理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衍生产品自身的高风险性,如何平衡衍生产品的成本与收益是企业在运用衍生产品进行风险管理时必须谨慎考虑的问题。

总之,对于航空公司这类本身就处于高风险运营状态的行业,运用专业的风险管理工具对企业面临的风险进行管理是十分必要的。在风险管理的过程中,必须明确各项管理行为的目标并辅助企业的各种制度,在最大程度上降低衍生工具自身风险的基础上对企业面临的外汇风险进行管理。

2 如何管理企业面对的外汇风险

2.1 企业外汇风险管理的目标 企业经营均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因此,企业的各项决策均应以此为指导,对于跨国企业和以进出口业务为主的企业来说,必须对所面临的汇率波动采取相应的策略,以保证企业最小程度的受到其影响。企业的外汇风险管理不仅仅局限在外汇管理不受损失的角度上。作为企业财务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在制定外汇风险管理政策的时候,应从企业发展战略的角度对企业面临的汇率风险进行评估、分析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4.1.1 日本的产业政策 日本的产业政策主要包括产业结构政策和产业组织政策。产业组织政策主要是参与产业内资源配置的政策,其政策对象是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及市场成果,一般是通过法律和法规来建立及维护市场竞争的秩序。如限制资本及市场的过度集中,打击控制价格的行为,限制不正当交易,监督市场的公平竞争,鼓励其他新的企业的参与,以促进市场的有效竞争。另一方面,为了迅速提高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支持大企业的合并,并尽可能地抑制国内过度的价格竞争,在支持大企业发展的同时保护中小企业。

可见,日本的产业政策分别通过产业间的、产业内的资源配置扶植和帮助新兴或衰退产业,提高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在日元迅速升值的非常时期,日本政府仍不忘坚持其一贯实行的产业政策,一方面对钢铁、有色金属、造船、石油化学、纤维和造纸等消耗能源较多的产业进行设备更新和产品换代;另一方面将电子、能源、生命科学、新材料、宇宙和海洋开发等作为重点扶持的产业,大力推动这类产业产品的生产和出口,现在看来取得了很大成效。

4.1.2 加速日元国际化 日元国际化的进程从60年代就已经开始了,1964年日本正式成为IMF第八条款成员国,开始承担日元自由兑换的义务。1980年12月,日本政府修改《外汇法》,日元经常项目基本上实现了可兑换,对日元资本项目的可兑换,也由原则上限制兑换过渡为原则上放开管制,这是日本金融国际化的一个阶段性标志。1970年日本出口中以美元计值的交易占绝对优势,比率高达90.4%,日元计值比率仅为0.9%,1980年《外汇法》修改以后,日元计值比率上升到28.9%,到1988年升至34.3%,同时期美元计值比率从66.3%下降到53.2%。出口贸易中本币计值比率的增加,可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出口数量和金额的影响,说明与日本经济基本面的发展相匹配,日本企业在贸易货币选择方面的谈判能力和金融视察发展的完备程度,增强了日本企业抗御风险的能力。

4.1.3 互补型对外投资 1979年,日本政府对《外汇法》及《外资法》进行了全面的修订,形成了《新外汇法》。根据该法有关规定,日本对外投资政策由“严格管制”转变为“原则自由”,一亿日元以下投资项目已完全放开。这项举措无疑促进了日本企业的对外投资。

1970年,日本对外直接投资总额仅为9亿美元,1973年超过了30亿美元,此后逐年增加,1981年达到约90亿美元,1984年突破100亿美元。1985年广场协议后,日本对外直接投资更是急剧增加,1986年到1988年3年时间对外投资累计1028亿美元,超过了战后1951——1985年35年累计对外投資总额的837亿美元。1989年日本对外直接投资为441亿美元,超过了美国的368亿美元和英国的352亿美元,首次跃居世界第一位,2001年日本对外直接投资累计325亿美元(以平均汇率折算)。

此外,由于日元大幅升值等因素的影响,日本企业大多由商品输出转变为资本输出。这就使得日本对外贸易的互补性显得尤为突出。比方说,日本向美国和欧洲国家投资的主要目的是绕开NAF-TA和EU的贸易壁垒,而对东亚国家投资的主要目的是降低生产成本。这就相当于是利用东亚国家廉价的劳动力以及其他成本生产商品,再将其出口到欧美国家。这样做,扩大了日元升值为企业带来的收益,同时由于成本低,增强了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4.2 日本企业自身的外汇风险管理策略 日本企业应对汇率波动除以上提到的各种策略外,还有:

4.2.1 日本的许多大型跨国企业在海外设立自己的金融运营公司,通过对冲和债权债务的调整,对整个公司的外汇资产进行调整,以期达到平衡。但这种方法并不普遍,因为只有大型的跨国公司才有条件实施,而对中小企业并不适用。

4.2.2 对于既有进口业务也有出口业务的企业,可以通过企业内部重心的调整达到规避外汇风险的目的。当本国货币升值时,可适当减少出口,增加进口;而当本国货币贬值时,反之。

4.2.3 从长期上来说,企业可以利用本国货币升值带来的优势,积极拓展海外事业,形成多边贸易,这样就可以在无形中增强对汇率波动的抵抗能力。

5 分析比较

通过对我国和日本在应对汇率波动策略上的比较,笔者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值得我们借鉴:①企业应力图开发新技术,降低成本,加快产品的更新换代,以增强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积极开拓新的生产领域。②借鉴日本企业将多种金融衍生工具与有效的管理方法相结合的避险策略,但也不要一味地为了避险而滥用金融手段。应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方法,若无明显效果的方法时,甚至可以实施任何应对策略,在制定策略时应灵活应对,不能盲目照搬。③应对人民币升值可灵活采取进口业务延后兑换付款,出口业务提前结汇兑换,出口业务可选择非美元结算货币。这样就可以有效减少因为人民币升值而造成的损失。④积极开拓国内市场,适度发展海外市场。日本的许多大型跨国企业都是利用日元升值的机会大举进入海外市场的,而只有企业到达一定的规模才有可能实现多边贸易,对冲外汇风险,或从企业内部进行调整。

参考文献:

[1]《中国民航学院学报》2004-02第22卷第一期张晓全,张永莉航空公司风险管理.

[2]《汇率安排与经济稳定探讨》作者:郑群妮.

[3]加藤寛編『産業と政府の済政策』、勁草書房、1978年、3—10頁;小宮隆太郎など『日本の産業政策』、東京大学出版会、1984年、2—4頁.

[4]《日元国际化之路》陈虹——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

保险经营论文范文第4篇

[摘 要]医疗保险费用的快速增长已经成为我国必须面对的一个问题,如何控制医疗保险费用,我国的经验欠缺。受人口老龄化、疾病结构变化等综合因素的影响,世界上的其他国家也普遍存在医疗保险费用快速增长的问题,而英国、德国、美国三个国家医疗保险的历史发展悠久,对医疗保险费用的增长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不错的效果。文章介绍了英国、德国、美国三个国家医疗保险费用控制的成功经验,以期为我国的医疗保险费用控制提供借鉴。

[关键词]医疗保险;费用控制;国际经验

1 背 景

国家统计局的最新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的医疗保险基金支出为14421.7亿元,比2016年增长了33.9%,而2017年全年的GDP增长率为6.9%,二者相差近5倍,从中看出我国的医疗保险费用的快速增长问题已经非常严峻了,如何控制医疗费用的快速增长已经成为国家和社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事实上受人口老龄化、物价水平上涨、疾病结构变化、道德风险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国外的一些国家也正面临或曾经经历过医疗保险费用的快速增长问题。并且采取了相关的措施,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因此,我们需要向国外学习先进经验,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制定相应的对策。

2 医疗保险费用控制的理论基础

2.1 道德风险理论

道德风险是指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在最大限度地增进自身效用的同时作出不利于他人的行为。在医疗保险中,道德风险是非常常见的现象。首先是作为医疗服务供应方的道德风险。作为医疗保险服务的提供者,“以药养医”现象司空见惯。因为供给方掌握了众多的医疗信息、再加上疾病治疗的不确定性以及市场监管的不健全。患者作为治疗方案接受者几乎没有选择的余地,而为了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医疗机构有意识地选择价格高的治疗方案。其次是医疗保险需求方的道德风险。通常来说,身体健康的人投保意愿低,而身体欠佳的人则积极投保,可能导致医保资金入不敷出,此外,参保之后,人们的健康意识降低,不注重锻炼,暴饮暴食,养成不好的生活习惯,加大患病概率,因为有医疗保险的报销,在患病后有意识地选择昂贵的医疗服务。甚至有时出现投保人与未投保人相互勾结骗取医疗保险金的现象。最后是医疗服务供需双方合谋给医疗保险供给方造成的道德风险。在医疗保险过程中,医疗费用的大部分都是由医疗保险机构来进行支付的,因此供需双方相互勾结,通过制造假的单据和病历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险金。

2.2 控制论

控制论是研究如何保持平衡状态或稳定状态的科学。“控制”就是为了改善某些或某个对象的功能或者发展,需要获得并使用的信息,以这种信息为基础选出的运用于该对象的作用。控制论的应用领域非常广泛,几乎涉及所有的科学领域。而医疗保险费用控制是控制论在医疗保险领域的探索和实践,其中既涉及社会控制论的特征,也包含经济控制论的信息。通過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对医疗保险以及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控制,将医疗保险费用支出控制在国家财政或居民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达到降低医疗费用、减轻医疗负担的目的,让更多的人享受医疗保险的待遇,维护好参保人员的基本权益。

3 国外医疗保险费用控制经验

英国、美国、德国三国医疗保险发展历史悠久、经验丰富,面对医疗保险费用的不断增长各自都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且取得了不错的效果。本文将介绍英美德三国的医疗保险费用的控制机制做得比较出色的方面,供国内借鉴。

3.1 英国

英国于1948年建立起了世界上第一个福利国家,成为西欧各国的效仿对象。如今,在世界医疗保险费用持续增长的情况下,英国的医疗保险费用的控制效果远高于西欧各国甚至美国,与它的福利国家一样成为各国效仿的对象,而这与其采取积极有效的医疗保险费用控制机制是离不开的。英国在医疗保险费用控制方面做得最出色的莫过于社区医疗。

政府非常重视基础医疗,每年都有75%的政府预算投入到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之中。每位居民或者外国人都要去就近的社区诊所进行登记注册,然后诊所会为每个人指定一名全科医生对其负责。全科医生由医学院校的高材生组成,经过了专门的训练,医疗水平和道德素质水平都要高于一般的医生,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医疗服务供给方道德风险的发生。居民患非急诊类的疾病,首先要经过全科医生的诊治,由全科医生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决定是在社区医疗点治疗,还是去高一层次的大医院治疗。如果是在大医院治疗,做完手术之后还是要回社区医疗点进行后期的治疗和护理,这样既缓解了大医院的压力,也有效地控制了医疗保险费用的增长。同时,每年议会还会组建专业的考核评估组对社区医疗点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评估分为三个部分,首先是社区医疗点填写申报材料交由考核组审阅。其次是召开座谈会,将社区医疗点的人员、患者及家属、其他人员集聚在一起。了解患者入院后具体的治疗细节,综合各方情况打分,有效地减少了道德风险的发生。最后是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3.2 德国

19世纪末,德国颁布了一系列的社会保险法,从而建立起了社会保险型模式的社会保障制度。德国社会保障制度最大的特点就是强制性,这与当时德国的强权政治是分不开的。而这种强制性在医疗保险方面也是表现得非常突出,它实行是一种以法定保险(带有浓厚的强制性)为主,私人保险为辅的医疗保险体系,政府在医疗保险领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种带有强制性的医疗保险制度对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首先,德国的医疗保险是依靠政府立法强制实施的。一方面,法律规定所有国民都必须参加法定医疗保险或者私人医疗保险。低于国家最低收入标准的人必须参加法定医疗保险,对于一些高收入群体可以选择参加私人保险,这极大地提高了参保率,避免了道德风险的发生,使得医疗保险有稳定的资金来源;另一方面,通过立法规定了每年医疗支出的上限、对医生实行固定薪水制,并且由疾病基金会依法对公共医疗保险机构进行监管。其次,实行严格医药分离制。德国的医药分离制在12世纪就已经建立起来,经过几百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体系。对同为医疗服务供给方的药业和医业分开经营管理,医疗机构只负责诊断给出药方,由患者自由选择去药店买药,且费用都是由医疗保险机构按照政府统一制度的药品参考定价制度进行结算,有效地防止了以药养医等现象的发生。最后,德国医疗保险制度强制性还体现在政府的主导作用上。德国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由政府直接规划组织实施,政府强制实施社会保险筹资,并且对医疗机构进行严格的监管。同时政府还鼓励多元竞争,通过医疗保险在医疗市场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强调自我经营、自负盈亏的理念,提高了医疗资源的配置和利用效率。

3.3 美国

美国作为全球经济最发达的国家,其医疗水平也是遥遥领先于世界,但是随之而来的却是医疗保险费用的不断增长。相对于2016年来说,2017年美国医疗费用增长速度却高达3.9%,比起GDP增长速度还要高1.6%,而这还是近几年的最低水平。美国在20世纪70年代就已经开始对医疗保险费用进行控制,虽然如今医疗费用依然持续高涨,但是经过50年发展历程,在医疗保险费用控制方面也积累了让许多国家效仿的经验。其中就包括商业医疗保险竞争制以及按病种付费制度。

美国在1972年颁布实施了《需求证明法》,对于医疗服务机构制定了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某种医疗需求只有被认定为必须时,才允许医疗机构经营相关业务,有效地化解了医疗服务供给方产能过剩的问题。同时美国的医疗保险是以商业医疗保险为主,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给商业医疗保险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商业医疗保险自由竞争。此外,美国成立了健康维护组织,它规定投保人必须去保险公司指定的医院就诊,并且限制了医疗服务的范围,在市场竞争中商业保险公司为了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必然会寻求质优价廉的医院作为自己的签约机构,这就鼓励医疗机构之间相互竞争,提升服务质量、降低成本,从而达到降低医疗保险费用的目的。除了开展商业医疗保险竞争外,美国还推出了一种先进的支付方式——按病种付费。其本质上也属于预付制,它首先将各种疾病进行分类,然后按照病人性别、年龄、疾病严重程度等确定住院日数,同时按照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医疗费用标准,通过对医疗费用进行宏观预测,有效地改进了医疗机构的不良行为,对控制医疗保险费用的增长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4 对我国的启示

4.1 英国经验的启示

4.1.1 加强基层医疗建设

目前我国的基层医疗还不够完善,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933024.0个,人均只有0.067%,这还只是数量上,基层医疗机构的质量更是差强人意,设备落后、人员素质低、服务质量差。导致人们只要是生病都更愿意去大医院,这进一步拉大了医疗保险费用的增长。根据英国的经验我们知道,社区医院对于分流患病人群、病人转诊等都有不错的影响。因此,我们要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建设,政府需要重视基层医疗机构的作用,一方面要加大对基层医疗的基金投入,另一方面政府要加强和教育机构的合作共同培养专业人才,鼓励他们去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同时实施一定的优惠政策。

4.1.2 加快推进家庭医生建设

英国的医疗保险费用控制的成功之处,还在于它的全科医生制度。我国在2016年已经提出了进一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要求,对居民的就医、转诊、用药、医保都做了相关的规定,这与英国的全科医生制度有着异曲同工之处。但是目前我国的家庭医生还处于试点状态,覆盖面还比较低。应该根据各地的试点的经验教训,及时作出相关调整,逐步扩大家庭医生的覆盖范围,通过政府、学校和社会的相互合作,培养一支具有高素质的家庭医生队伍,缓解我国保险医疗费用过快增长问题。

4.2 德国经验的启示

4.2.1 加强医疗保险法制建设,实行严格的監管

目前我国的医疗保险法律还不够完善,有些法律条文已经不符合实际,如只对用人单位的医疗单位作出了具体规定,而对于农民等群体则完全是自愿缴费,没有做强制性规定。德国的医疗保险费用的控制与其依靠立法强制实施是分不开的。因此,我国目前要加强医疗保险的法律建设,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法律。对于医疗保险的缴费要做出明确的规定,当然我们不可能像德国一样让每个人都参加医保,但可以立法强制规定收入达到一定水平的人必须参加医保。同时加强对医疗市场的监管,制定统一的收费标准,不定期的对医院的处方、费用支出、设备采购等进行检查,对患者进行访问,一旦发现违规操作,及时作出处罚。

4.2.2 实行医药分离

医药乱象是我国医疗保险费用控制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一些医生或医疗机构出于自身利益,故意给病人开高价药,药品销售方通过减少药品剂量等种种不道德手段牟取利益。这些都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医疗保险费用的不断增长。2017年党的十九大提出全面取消以药养医,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借鉴德国实行医药分离对此有一定的推动作用。让医疗机构只负责看病,除了一些急用药品可以由医院提供外,其他药品全部由药店来负责销售,同时制定统一的药品定价标准,及时向社会公布药品信息。

4.3 美国经验的启示

4.3.1 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目前,我国的医疗市场缺乏市场竞争机制,效率低下。一方面,公立医院有着政府的投入,医疗资源充足,公立医院之间不存在真实的市场竞争,而民营医院没有足够的资源,无力与公立医院竞争,公立医院几乎处于垄断地位,以致不注重自身的成本控制,导致医疗保险费用的增长;另一方面,我国的医疗保险是以社会医疗保险为主,商业医疗保险的占有率比较低。根据美国的经验,我国政府应该鼓励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给予商业医疗保险更多的发展空间,让保险机构自由选择签约医院,同时加强对民营医院的支持力度,给予民营医院一些优惠政策,创造公平的社会条件,加强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的竞争,通过自由竞争的方式,迫使医疗机构降低医疗服务成本,改善服务质量。

4.3.2 加强医疗费用支付方式改革

我国的医疗支付方式目前还是以后付制为主,这种支付方式便于简单化管理,然而却无法达到医疗机构控制成本的目的。而美国的按病种付费是预付制的一种,对于控制医疗成本有着不错的影响。我国在2004年已经推行了按病种付费改革的试点,到现在为止已经遴选了320 个病种,为按病种付费的推广打下了基础,未来一段时间我们要加大按病种付费覆盖范围。以此为基础推动我国医疗支付方式由后付制向预付制的转变。

5 结 论

医疗保险费用的控制是许多国家都存在的问题,各个国家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不断地改革和完善,我们需要向一些经验丰富的国家学习,但不是照搬照抄,而是要结合我国具体国情提出行之有效的对策,加强对医疗保险费用的控制。

参考文献:

[1]李全利.新农合定点医院医疗费用控制政策研究——兼论德国、英国、美国、新加坡的医疗费用控制经验[J].青海社会科学,2018(1):104-110.

[2]周王颖,许春慧.美国医疗费用高增长成因及费用控制策略对我国的启示[J].卫生软科学,2017(2).

[3]莫体.浅析社会医疗保险中如何防范道德风险[J].大众科技,2017(7).

[4]刘晓溪,毕开顺.英国基础医疗服务体系对我国的启示——以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为例[J].人民论坛,2013(11).

[5]周俊婷,李勇,胡安琪,等.德国医疗服务供给模式对我国的启示[J].中国药物经济学,2018(4).

[6]朱继,徐怀伏.美国医疗保险费用控制机制对我国的启示[J].现代商贸工业,2016,37(10):125-127.

[作者简介]彭雲峰(1997—),男,汉族,江西赣州人,就读于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保险经营论文范文第5篇

【摘要】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中国已崛起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近年来,中国商业银行的国际竞争力有很大提高,跨境发展有了明显进步,老百姓的财富不断增长,使得人们更倾向于选择大型银行和国际化程度比较高的银行来获得服务。与此同时,企业经营规模扩大,他们在国际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时,希望为其提供服务的商业银行拥有一定的国际经营网络,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商业银行的跨境发展也呼之欲出。

【关键词】银行 竞争力 跨境发展

一、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的跨境发展

20世纪初期,英、法、德等国的银行机构遍布世界各地,其经营活动与这些国家在海外的殖民扩张、殖民贸易和资本输出密切相关。二次大战后,美国对欧洲和亚洲大规模输出资本,美国的跨国公司迅速发展,国际生产和国际贸易不断增加,美元成为国际市场上炙手可热的硬通货。美国的商业银行迅速抓住契机,通过实施跨国经营,为美国的跨国公司和国外客户及时提供了便捷的银行服务。到了20世纪90年代,是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大发展时期,这些跨国公司常常有大量闲置资金,使跨国公司成为商业银行重要的目标客户,跨国公司的发展就成了发达国家商业银行跨国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20世纪末期,伦敦、纽约、东京、法兰克福等地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得到进一步加强,亚洲的新加坡、香港、孟买成了国际性金融中心的重要成员,发展离岸金融则成为商业银行实施国际化经营的另一重要举措。另外,许多商业银行跨国发展是为了阻止其他竞争对手利用跨国经营时机抢夺原先属于自己的市场份额,同时提高其自身竞争能力。

二、中国商业银行国际化程度的现状

在经济国际化与金融全球化不断深入发展的背景下,世界各国的商业银行纷纷加快了国际化发展的步伐。以花旗银行为代表的跨国银行在全球拥有数十万家分支机构。通过在全球范围内提供银行服务,这些银行的国际声誉和地位如日中天;通过提高资本边际效率,这些银行的盈利来源显著增加。截至2008年,中国商业银行市场竞争程度有较大提高,整体竞争实力明显增强,但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经营基本局限在中国国内,国际竞争力还比较弱,综合实力相对不足,国际化、全球化程度明显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从总体上看,中国商业银行的海外机构、海外从业人员比较少,地域覆盖范围小,海外资产比重低,服务品种单一,基本上服务于海外中资机构和华人华侨以及国内企业的进出口贸易,在国际市场中处于边缘地位。另外,中国商业银行在国际业务经营管理的经验、技术以及人才方面更无优势可言。尤其经营效率较低是中国商业银行实施跨国经营的致命弱点。

尽管存在许多不足,但中国商业银行的国际地位一直处于上升阶段,国际竞争力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加入WTO之后,中国的商业银行在更加宽松的宏观经济环境下经营,市场范围和业务空间急剧扩大,中国金融市场的业务发展自由化、利率市场化和汇率浮动化进程明显加快,金融工具和业务品种进一步向多元化和高级化方向发展,各种金融创新方式不断涌现,银行的自主经营和自我约束能力有一定增强。这些变化都有助于中国商业银行改变传统的经营习惯,不断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三、中国商业银行跨境发展的基本战略和发展模式

现阶段,中国商业银行中能“走出去”的应当是具有规模经济的大型银行。这些银行有能力在深化改革的基础上,通过优化资产结构和立足国内市场,逐步拓展海外业务,最终建成有较大影响力的世界级大银行,参与全球竞争。中国商业银行自来就有跨区域扩张的冲动,但是存、贷、汇三大传统业务仍是目前中国商业银行的发展重点,存贷款的利率差依旧是他们的主要收入来源,而最能体现产品和服务差异化的中间业务收入占比较低。在现代金融经济中,单纯地强调存款发展和机构扩张,是不能从根本上确立银行的竞争优势。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及其在银行业务中的广泛运用,以技术创新和网络银行为特点的新战略,会对中国商业银行形成有力挑战。20世纪90年代发生的全球银行业第五次并购浪潮使国际银行业的竞争进一步加剧,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和资本规模已经不是衡量一家银行实力的主要标准,银行在国际市场上的客户資源、国际网络、服务功能及品牌形象等因素对于银行竞争力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实现银行国际化经营也就成为现代银行提高竞争力的基本途径。中国的商业银行实施业务国际化的同时,更应以管理国际化为重点,提高其整体发展水平并与国际接轨。在业务拓展上,中国商业银行应逐步发展国际信托、国际租赁、银团贷款、涉外保险、外汇买卖与国际投资等业务,积极推行差异化竞争战略,努力将银行办成有个性、有特色、有核心竞争力的跨国银行。中国的商业银行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突出核心竞争力的国际化发展战略,通过实施流程再造,为客户提供快捷、便利、高质量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发展专业化服务机构,实现从“部门银行”向“流程银行”的转型。

很多跨国大银行在全球金融市场上几乎都能全方位地提供业务,而中国商业银行海外业务发展模式受制于其现有的竞争实力,很难跨境开展全方位的服务,这与我国政府一直干预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有关。对银行的业务经营行政干预太多,就使银行难以建立起与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相匹配的内部管理结构,就不能对经营者实施有效的激励和制约,所以我国商业银行普遍缺少管理创新和市场拓展动力。经过2005年和2006年集中的股份制改造以后,其内部治理结构有了显著改进,与国际上相对成熟的跨国大银行之间的差距有所缩小。这就为中国商业银行根据自身实力选择海外业务发展模式提供了制度保障。他们可以结合区位扩张和海外分支机构调整,运用兼并或自建方式,尝试经营面向东道国本地客户的当地货币业务,并进军当地的投资银行和保险市场。商业银行实施跨国发展一般是从境内业务国际化开始,然后到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并吸收外国员工加入,再直接经营外国客户在其本国的业务。考虑到从全球来看金融具有区域性、集中性的特点,中国商业银行在目标市场选择方面,应首选国际金融中心,如中国香港、纽约、伦敦等。在这些金融发达,资源丰富的市场,国家应允许他们多设立几家分支机构。因为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人民币交易产品种类将日益繁多,需要一定数量的中资银行在境外离岸人民币中心共同参与推动,争取掌握人民币产品的交易定价权,在其他地区,如新兴市场国家,考虑到其发展的广泛性和市场潜力,各商业银行则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及客户需求,在目标市场和进入形式等方面有不同的选择。

四、中国商业银行跨境发展的潜在风险

中国商业银行全面实施国际化经营,在业务发展和效益提高的同时,也会增加经营风险,特别是会增加银行对传统资产负债的管理难度,给金融安全构成了很大威胁。目前在商业银行全面实施国际化经营的条件下,其分支机构遍布全球各地,现代化的通讯技术和电子网络设施又极大地增强了银行跨境经营的灵活性,增加了单个国家对国际银行的监管难度,从而不得不实行多国联合监管。

中国经济的持续蓬勃发展构成了中国商业银行实施跨国经营的坚强后盾。从2002年开始,中国经济中的储蓄一直超过投资,银行体系中的存款过剩十分明显。从日本银行业的跨国经营经验显示,本国丰富的资金供应有助于后发国家银行运用低成本渗透策略进军海外市场。低利息大规模战略是日本银行业国际化的最显著特征。20世纪70年代,日本国内储蓄率平均达到20%以上,社会闲散资金通过银行进入经济循环系统,为日本银行业的国际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样,中国经济中的大量储蓄也为中国商业银行进军海外市场提供了规模庞大的资金支持。此外,中国对外经济交往规模在进入21世纪以后获得了史无前例的发展。进入2005年以后,中国拥有的外汇储备更是跃上了1万亿美元的台阶。这些都为中国商业银行发展海外市场提供了强有力的市场需求支持。

我们看到,为了决胜国际市场,形成强有力的竞争力和影响力,不同的银行往往选择不同的发展道路,不管如何选择,其国际化的进程都不是一帆风顺的,跨境发展的道路很难给出唯一正确的标准。因此,必须坚持与中国经济全球化进程相匹配,基于自身资源、能力、机遇做清晰的战略思考和选择,走适合自身特点的科学的国际化道路。

参考文献

[1]吴斌.走适合中资银行特点的国际化之路[J].中国金融,2013(05).

[2]林景臻.分阶段推进商业银行全球布局[J].中国金融, 2013(05).

[3]楊爱民.大型银行国际化的策略选择[J].中国金融, 2013(05).

[4]毕毅.人民币国际化助推银行走出去[J].中国金融,2013(05).

[5]田素华.外资银行在东道国的信贷偏好——兼论中国商业银行的跨国发展战略[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0.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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