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问题范文

2023-05-12

人口问题范文第1篇

一个月黑风高之夜,美国洛杉矶的好莱坞街道空无一人。突然有两人拐过墙角,警惕地在昏暗的小巷里摸索寻找,连一小块空地都不放过。两人发现了塞满破毯子、衣服和雨伞的杂物车,悄悄地走过去仔细查看??

这两个人一个叫埃文斯,另一个是她的同事威廉,她们在进行一个普查项目:洛杉矶首次无家可归人员普查。在这个夜晚,共有200名接受过培训的调查员出现在洛杉矶市中心的贫民区,搜寻40个普查点。

流浪人口调查与常规普查不同,必须要在夜间被调查人睡觉时进行,这样能尽量多地统计到流浪人口,同时把麻烦降到最低。在名为“洛杉矶地区无家可归人员普查”的表格上没有常规调查中的种族、宗教、教育程度等栏目,相反有一些特别的内容,如“流浪者睡觉占用的小汽车的数目”、“性别无法确认者的数目”等。

埃文斯和威廉的工作地点在好莱坞区,那里靠近一个斜坡,通向洛杉矶的主要公路101高速,那是流浪者经常过夜的地方。“我在这里看见过几百个流浪汉”,埃文斯经过洛杉矶社区学院旁边一块空地时对同伴说。她们发现了4辆没有主人的手推车,但却没有一个人。“无家可归的人是不会丢掉他们的手推车的,手推车是他们在世界上的全部财产。”她们怀疑此前警察已经清理过这个地区。

凌晨1点,埃文斯和威廉看见一个衣衫不整的男人,虚弱得几乎推不动手里的车,车里装满了随身生活用品。“他看起来好像就要死了”,埃文斯说。在3个小时里,她们总共发现了10个无家可归者。

美国政府最近公布了两年前的这次为期3个月的调查结果:每个晚上,美国有75.4万人无家可归。在这些人中,2/3以上是男性,儿童和少数族裔分别占21%和59%。41%的无家可归者有自己的家庭。

加州是美国无家可归者最多的地方,大约是17万人,紧随其后的是纽约州、佛罗里达州、得克萨斯州以及乔治亚州。而无家可归人口占最高比例的则是内华达州,无家可归人口占该州总人口的0.68%。

被视作“天堂”的美国也同样被严重的贫富悬殊问题困扰。为解决无家可归者问题,美国政府要拿出近15亿美元的资助。为争夺到这笔可观的资金,包括洛杉矶在内的数十个城市争先恐后地清点街头流浪者的数目,并且希望越多越好。

过去,大部分市政当局一般根据收容所、贫民救济处或医疗救助站的人数来推断无家可归者的数目。现在则不同,美国住房和城市发展部(简称“HUD”)要求各城市提供准确数字,然后再决定当地流浪者管理机构是否有资格获得联邦政府的拨款。统计流浪者是个挑战性很强的工作,因为这些人的生活总是漂泊不定、难以捉摸,另外,搜寻他们的下落有一定的安全风险。为此,洛杉矶找来“局内人”来帮忙——那些本身就无家可归的人。承担调查任务并从政府机构收取31.1万美元费用的ASR公司副总裁康纳里解释说:“流浪汉最了解那些空置的楼房和停着的小汽车,这些都是无家可归者经常留宿的地方。”

埃文斯和威廉之所以被选中做普查员,是因为她们过去也都是流浪者。埃文斯很高兴当普查员,因为可以挣50美元。威廉为了这份工作,还专门穿上一套绿衣服,到旧货店花3.29美元买了双新运动鞋。

人口问题范文第2篇

摘要:我国是世界上拥有流动人口最多的国家,流动人口问题是我国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它涉及了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解决流动人口问题是我国经济社會转型的必然需要,也是实现和保证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必然要求。文章介绍了人口流动产生的原因及类型,分析了在当前经济社会视角下我国庞大的流动人口规模以及存在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经济社会;流动人口;存在问题;对策建议

一、人口流动产生的原因及类型

著名经济学家指出,人口流动产生的原因主要是趋利性动机而引起的,经济因素是人口流动的主要因素。在经济学中,把人口迁移行为作为个人的一种经济投资过程来看待,应用经济学中成本与收益的比较基本理论来解释人们的迁移行为,当不同地区间在就业机会、经济收入和社会福利保障等方面存在差距,且人口可以不被限制的自由流动时,由于人们的趋利性动机,人们就会从经济收入低的地区向经济收入高的地区迁移。流动人口因此可以划分为经济型流动人口和非经济型流动人口两种类型:经济型流动人口就是指以经济为目的,以从事生产活动,特别是从事非农业活动为目的的流动人口,包括建筑施工、临时雇工、企事业合同工、集贸商贩、“家庭服务”和修理服务人员等;非经济型流动人口是指不以经济活动为目的的短期外出人口,包括探亲访友、寄养寄住、治病疗养、旅游观光、公务出差、中转和其他非经济型流动。

二、我国流动人口的规模

随着我国经济形势的不断好转以及建筑业的发展迅猛,我国劳动力转移速度不断加快,从而带动了人口流动的不断加快。当前人口流动规模不断加大,也成为当前一个突出的社会现象。据人口普查和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人户分离人口已经达到2.92亿人,流动人口为2.45亿人,流动人口占全国总人口比重为17.7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了0.31亿人,流动人口增加了0.24亿人。从数据上看,中国的经济活力在不断增强,而人口流动趋势也是由于其趋利性动机,在人口流动方向上,主要是从欠发达的西部地区,流向东部沿海较发达的地区,特别是农民工的转移特别多,还有一个就是大学生毕业后更多的倾向于就业形势较好的地区,这是当前人口流动的主要现象。

三、我国流动人口面临的主要问题

持续增加的流动人口会对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我国流动人口中80%是农民工,由于一些历史和现实的原因,他们时常受到各种体制的束缚和政策的局限,未被城市认同接纳,处在城乡的边缘,体制的边缘、社会的边缘,严重影响了自身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一)流动人口的社会地位低

中国流动人口经历了一个“双重从属”的过程,意味着其劳动价值被剥削的程度更为严重,“流动人口”这一特殊的身份象征着一种时代的“创伤”,而这种“创伤”让他们难以完成向工人身份的转变,被肆无忌惮地榨取他们的剩余价值。由于阶级等级和身份等级的差别对待,在城市中的流动人口常常被作为社会不安定因素的防治、规范对象,在治安的名义下损害其公民的基本权利。流动人口还经常被社会管理主体和正规组织中排除出去,致使合法权益得不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保障,而这种长期的差别对待已经蔓延到流动人口的生活和就业等各个方面,即使是参加工作的流动人口,也很少能够与企业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致使流动人口这一群体在城市中边缘化、贫困化。

(二)社会制度的歧视

外来流动人口想立足于城市谋求发展,会受到众多制度制约,其中最核心的就是户籍制度,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最直观地造成了城乡居民身份不平等的制度歧视,虽然我国已经实行改革,但从效果上看一直没得到根本上的改变。户籍区域限制制度也直接影响和制约了流动人口自身的发展,一些地方对流动人口的就业采取了排斥性限制,很多情况下要求本地户籍,而在就业的流动人口中也只有很少一部分能够与企业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与此同时,依附在户口上的一系列二元不平等体制把流动人口排斥在一系列的社会保障等相关制度外。据调查,目前我国流动人口各种保险的参保率均低于城镇职工,而且他们的社会保险接续情况较差,对于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知情程度不高,这种劳动管理制度性的歧视,也严重损害了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此外,流动人口在子女教育、公共医疗、住房保障等方面都被排斥在城市公共资源之外,从根本上享受不到在生存、发展、权益保障等方面的制度安排,导致他们无法有保障的在本地生活。根据城市化发展理论,在未来20~30年我国城市化仍将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还将有更多的农村人口迁居城市,要推进我国城市化的健康发展,必须对我国现行户籍制度进行根本性改革,否则还将制约着流动人口向市民转变的完全城市化过程。

(三)工会组织的薄弱

目前,我国的工会已经把进入城市打工的流动人口界定为“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流动人口,虽然在法律上肯定了他们拥有参加工会组织的权利,但我国的工会组织长期以来是运行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于国家已经承担了劳动关系领域的责任,那么工会很难在实现劳动者权益方面发挥作用。工会无论是从组织体制、运行体制、工作方式上,都还有一些地方不能够适应市场经济对它的要求,严重制约着工会职能的发挥,根本无法担负为流动人口维护的责任。同时,由于工会宣传组织力度不够,致使流动人口入会积极性不高,使得流动人口大多成为“散工”。

四、解决我国流动人口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提高个人素质及技能

要改变流动人口作为城市弱势群体的地位,提高自身的维权意识,关键是提高流动人口的素质,这不仅关系到他们个人的生存和就业,还影响其身份地位的提升。政府要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和强化用人单位对流动人口进行素质培训,提高他们的文化素质,对流动人口提供免费培训,加大培训补贴力度,扩大免费培训范围,充分发挥政府在基础培训方面的作用;继续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就业为目标,引入市场化培训机制,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发展有利于促进就业的教育培训;通过政策的支持,增强产业集聚能力和人口聚集效应,以提升城市化水平和经济发展活力,增加本地区的就业岗位,为其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增加其经济收入。与此同时,还要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支持各类职业技术院校扩大农村招生规模,鼓励农村初高中毕业生接受正规职业技术教育,全面提高其个人整体素质,从而提升流动人口的社会地位。

(二)加强制度融合

要进一步落实户籍等相关二元制度改革,促进制度融合。我国已经实行“一元制”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并建立和完善居住证制度,但目前实施效果并不理想,政府需要进一步落实、监督相关制度的执行,这不仅有形式上的意义,还有利于破除二元结构壁垒,从根本上消除因二元结构导致的社会不平等,消除身份歧视,实现制度上的融合。同时,要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层面的改革,与流动人口生活息息相关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医疗保险等一些社会保险的覆盖面也需进一步扩大,不断完善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流动人口社会保障的覆盖率,从制度、财政、监管等方面加强对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实现流动人口社会保障制度均等化,为流动人口能够在本地稳定生活提供制度保障。

(三)完善监管制度

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用人单位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指导和监督,并按规定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用工登记和备案手续,各级政府还要以民营企业、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及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建筑业、制造业、采矿业等招用流动人口较多的行业企业单位为重点,加强对劳动合同的监管制度,切实维护广大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以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同时,还要建立多部门联合机制,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改委、财政、国资委、国税、地税、工商、总工会、企业联合会、工商联等多个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单位的部门联动机制,加强监管制度,形成全社会关注流动人口劳动合同签订和各种社会保障落实方面工作的新局面。

(四)提高社区参与程度

社区是加快流动人口融合的最直接最有效的载体,积极引导流动人口与本地居民一同参与工会、党团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能够加强流动人口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及服务社区、服务他人的意识,有利于加快实现流动人口与本地居民的融合。政府应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带领流动人口積极参与社区活动,使其增进与本地居民相互了解和情感沟通,并通过民间组织或政府主导模式,搭建流动人口与社区管理之间的对话平台,促进大家对社区活动的共同参与,帮助流动人口树立起主人翁意识,增强其社会归属感和责任感。

(五)发挥社会作用促进身份认同

要客观评价我国流动人口对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所做出的贡献,加大社会的宣传力度,正确认识流动人口是城市人口及城市发展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引导和培养城市居民正确评价和认识流动人口城市身份的共识,通过增加社会资本和强化同群效应的正向作用,缩小城市流动人口与本地居民的社会距离。要充分发挥社会作用,不断强化意识,鼓励大家真正做到人人平等,反对差别对待,以促进城市流动人口与经济社会的融合,既能加快我国城市化进程,又能促进我国流动人口在经济社会中健康有序的发展。

(作者单位:辽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人口问题范文第3篇

摘要 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与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出现了农业人口双栖化的现象。“双栖化”现象是城市吸引力和农村推力共同作用的结果,人口“双栖化”对于推动新农村建设、城镇化进程、改善农村消费结构、提高农村消费能力等具有积极影响,同时导致农村土地利用效率低、人口老龄化等负面影响,并从整顿农村闲置土地、完善户籍制度、吸引人才回流、改革土地产权制度等方面提出解决对策。

关键词 农业;人口;双栖化;影响

农业人口双栖化是一种人口迁移的过度状态,是不完全城镇化的表现,指农业人口保留期农地承包经营权,农闲时段流动到城市[1],在农村拥有宅基地,在城镇拥有租住或购买的住所。按照进城目的划分为增加收入的劳务型与受城市基础设施、文化、教育条件所吸引而受户籍制度、生活保障等因素限制,保留农业人口的身份的非劳务型[2]。

我国的人口流动不同于西方是个体意志行为,我国农业人口流动是个体意志结合时代的背景、政策、制度以及家庭等因素,才使得双栖化逐渐成为人口转移的主要形式之一,成为一种难以逆转的趋势,更是我国所特有的制度型、过渡性的迁移模式[3]。这一现象对于农村、城镇以及整个社会可谓是机遇与挑战并存,笔者探寻农业人口双栖化形成的主要原因,分析其产生的正、负面影响,就其引发问题提出相应解决对策。

1 农业人口“双栖”化形成原因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推动了人口的移动数量与速度,农业人口生存不再局限于户籍所在地,农业人口双栖化是我国城镇化进程中所特有的现象,原因归纳为以下几点。

1.1 城市的吸引力

1.1.1 城乡收入差距。

收入差距是城乡二元结构最显著的差异现象之一,对劳务型双栖农业人口流入城市的主要吸引力。城乡人口生活消费支出比1987年为2.7∶1,2008年已发展为3.1∶1,双栖化的农业人口视城镇为谋生增收空间,但生活空间、精神寄托仍是乡村故土[4]。

1.1.2 全面的社会保障。

城市与农业人口在社会保障方面差异明显,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居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而农村社会保障仍处于起步阶段,财政与社会支持不足。农业人口对于城市社会、医疗、教育等保障制度向往逐步过渡成为双栖化人口。

1.2 农村的推力

1.2.1 人地关系紧张,人多地少矛盾日益突出。

改革开放以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行以来,稳定农业人口与土地之间的权利管理。行政辖区内的土地资源是固定的,而我国人口不断增加,人均土地面积逐年减少,家庭承包土地经营收益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随着科学技术不断发展单位面积土地需要劳动力数量逐渐减少,加剧土地供过于求的矛盾趋势。推动了农业人口外出,双栖化的流动模式在保障农作同时增加农业人口收益,推动农业人口向非农产业的流动的动因。

1.2.2 農业边际报酬递减趋势与农业资源压力加剧。

农业发展受制于自然环境,生产中存在自然与经营双重风险,农业收益普遍低于工业产业,农业收入边际报酬近年来逐渐降低,保持低速增加。非农产业收入增加成为农业人口收入增加的新动力。从农业资源角度,耕地属于非再生资源,经济发展中耕地大量占用,人口数量的增加,有限的农业资源承载的生产压力加剧,推动农业人口向城镇流动。

1.3 人口彻底流动的限制因素

1.3.1 户籍制度的限制。

户籍制度是源于20世纪50年代末期,具有中国特色的身份认证体系。划分中国公民为城市、农村居民两类,造成社会保障、福利待遇、义务教育等方面在城市人口与农村人口间的差别与歧视[2]。二元户籍制度限制农业人口融入城镇,大部分处于循环流动与城乡之间,表现季节周期、政策周期等形式的双栖化,却未能从法律上得到认可永久定居城镇中。

1.3.2 城市规模控制。

城市扩张初期,随人口增加,规模扩张的平均成本不断下降,然后当人口超过城市资源承载水平的时候,城市规模扩张平均成本不断增加,城市交通压力、基础设施、社会服务支出不断追加,最终导致社会经济环境的恶化。中国人口基数庞大,对大型城市人口规模扩张进行适度控制,防止农业人口盲目流动,预防人口洪流对于社会经济秩序的冲击,但同时也产生了农业人口双栖化这一中国特色的社会现象。

1.3.3 农村现行土地制度。

农村现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以来,极大刺激了农户的生产积极性,稳定的承包经营权增加农户对于土地的依赖性,土地承包隶属关系的束缚,农户才具季节性流动,或者兼职等方式往返于城市与乡村之间,成为双栖人口。

2 农业人口“双栖”化的影响

2.1 农业人口“双栖”化的正面影响 正面影响包括3个方面。

2.1.1 影响农业人口消费理念。

农业人口往返于城市与农村之间,社会角色循环转换,虽然未能完全融入城市的生活与文化,却深刻影响了双栖农村人口的消费观念与消费结构,更为接近城市人口。劳务性农业双栖人口改善了家庭经济条件,提升了自身与家庭的消费能力。根据已有研究发现随着家庭收入的增加,消费结构倾向于发展型、享受型,农村人口用于医疗保健、文化娱乐支出比例增幅加快。消费的示范性,使得双栖农业人口回到乡村生活阶段带动周围人的消费,架起城乡间消费信息桥梁[1]。

2.1.2 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

农业人口双栖化是城镇化进程的体现,而新农村建设与城乡头筹发展是社会主义现代化总体战略的有机组成部分,两者相辅相成,互为促进。双栖化带来的人口流动满足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的人力资源需求同时,改变自身的价值观念与行为方式,提升农业人口的综合素质,随着带回的新观念、新经验、新思维不断蔓延,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推动第二、三产业的生长,在新农村建设中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接纳城市文明,对其民主意识、维权意识的提升,促进村民自治以及新农村建设中文化素质的建设。

2.1.3 开辟农村城镇化的新道路,推动小城镇发展。

农业双栖人口返乡时从城市带回资金,弥补城府对小城镇建设财政投足不足。传统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我国城镇化道路更为复杂漫长,形成了不同的城镇化进程与模式。我国城镇化包括城市、城镇与农村集镇(非建制镇)的发展,农业人口双栖化带动人口流动逐步完成城市人口的积淀,但多数仍属于农村人口。通过创业、劳务等手段向政策扶持好的县城与集镇集聚,最终融入其中是阶段性、阶梯型实现我国特色的城镇化建设。

2.2 农业人口“双栖”化的负面影响

2.2.1 土地閑置与利用效率低下。

双栖化的农业人口,在农村拥有宅基地,甚至一户多宅,当农业人口流动到城镇,闲置大量宅基地,占而不用或占多用少成为双栖家庭的普遍现象,严重违背珍惜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

2.2.2 农村人口老龄化,缺少专业人才。

涌入城镇的农业人口,文化素质相对较高,是农村现有的科学技术人才或具有经济意识人群。双栖化的农业人才利益中心倾向于城镇,虽然增加农村市场经济的消费量,提升消费能力,但并没能改变农村人才结构与产业发展模式。长期留守农村人口评价年龄增大,使得农业双栖人口承担老年与少年的双重生活压力。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老人与少年均无法承担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转型的重任,农村自身发展缺少专业人才支持。

2.2.3 加剧城镇化负担。

农业人口的双栖化现象造成城镇内部大量流动人口,为城市管理增加负担,是对于城镇的住房、交通、教育等社会服务保障体系的挑战,如春运等阶段性人口流动对于交通系统的压力,双栖人口造成城镇与乡村双向房屋低效率利用。

3 农业人口“双栖”化引发问题的解决建议

农业人口“双栖”化带来的负面影响。通过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方案来改善相关问题,针对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3.1 整顿闲置土地,改善农村居住现状

有法可依前提下,建立规范宅基地流转市场,鼓励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合理流转,完善社会主义市场,推动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在土地流转中坚持土地用途管制原则,将宅基地与其地上建筑物优先转让给符合申请条件的附近村民。积极开展乡村规划,调整农村内部结构,积极改善农村公共设施状况,改善目前居民点分散、基础设施条件差的现状。提高宅基地的使用率,避免双栖人口拥有的多处宅基地空置、限制。

3.2 完善户籍制度

城乡隔离的户籍制度严重制约了我国双栖农业人口实现彻底城镇化。尝试改变户籍制度,一定程度与范围的允许农业人口融入城市,定居城市,缓解对于农业人口城镇化的严格限制。已经实行暂住制度一定程度承认了双栖农业人口在城镇的地位[3],进一步完善与改革户籍制度,拉近农业与非农户口距离,使得农村户籍与城镇户籍的人口享受同级别的社会保障。

3.3 吸引人才回流,推动新农村建设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与现代农业的发展需要人才支持,而城乡二元经济体制结构,以及改革开放制定的让一部分地区的部分人先富起来的策略,农业让步与工业,造成农业人口流向城市,农村出现人才空心化、农业产业化人才匮乏的状况。农业双栖人口流向城市在经济增收的同时提升自我,实现农业人口的技能化、职业化。在政府的引导下,以期实现人才回流,推动农村快速、稳定、持续的发展[5],发展非农产业,扶持乡镇企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全面发展。

3.4 改革土地产权制度

农村土地为集体所有,农户享有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但并不属于其私人财产[3]。土地承包经营权实现法律允许条件下自由流转,在促使土地规模集约经营的同时,让双栖化农业人口彻底割舍承包的土地,或者选择经营更多土地留在农村,彻底改变双栖化状态。

参考文献

[1] 刘方媛,索志林. 农民工“候鸟式”流动就业对农村经济的影响解析[J]. 安徽农业科学,2010(4):2066-2068.

[2] 刘方媛. 基于“推-拉”力理论的农民工“候鸟式”流动就业研究[J]. 广东农业科学,2010(5):284-286.

[3] 鲁锐,张玉忠. 我国应尽快解决“候鸟式”移动问题[J].黑龙江社会科学,2004(5):102-105.

[4] 云淑萍. 农民工城市化进程的不同路径比较[J].经济论坛,2012(11):88-91.

[5] 李秀美. 基于产业化发展的农业人才“回流”问题研究[J].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2,22(6):89-95.

人口问题范文第4篇

摘要:我国人口基数大、人口构成复杂,马尔萨斯人口理论提供了解决人口增长问题的思路,为制定我国人口政策提供依据,使人口结构的改善与经济发展协调统一起来。

关键词:计划生育政策 马尔萨斯人口理论 人口政策 经济发展

一、马尔萨斯人口理论

(一)、马尔萨斯人口理论的内容

两个公理:食物为人类生存所必须;两性间的情欲是必然。

两个假定:如果人口不受到抑制,将会以几何级数率增加;生活资料却只能以算术级数率增加。(1)

两个抑制:现实抑制,对已经出生的人口施加限制,增加死亡率,抑制人口增长使物质资料与人口之间保持平衡;道德抑制是指通过晚婚、不结婚、不生育等措施来降低人口出生率,阻止人口增加。(2)

(二)、对马尔萨斯人口理论的评价

马尔萨斯人口理论预示了人口发展的方向,但没有考虑人口增长过程中所遇到的阻力,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找不到一个人口增长不受到抑制的例子,因此两个级数是否准确也无从考证,该理论仍具有很大的缺陷。

两个抑制作为平衡人口增长与土地资源增长的因素是合理的。而且,马尔萨斯所指出的人口增加与土地资源增加之间的矛盾在客观上是存在的。积极抑制和消极抑制从主客观两方面指出了控制人口增长的方法。

二、我国人口的发展及对计划生育制度的分析

(一)、计划生育政策的提出背景及历程

人口增长不仅受政策的影响,还受到人口发展自身规律的作用,更受到社会经济条件的制约。(3)

1954年11月中国第一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中国总人口为 601938035人,大大超过中国人口数量为四万万五千万的固有观点。(4)马寅初在《新人口理论》中写道:从累计资金和加速累计资金的角度,从保证工业原料的供应、促进科学研究、保障粮食供应等等角度提出了中国应该实行计划生育, 控制人口增长。1971年国务院批准了《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1978年计划生育政策在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被写入了我国宪法,为控制人口提供了法律保证。1980年中央发出《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

(二)、计划生育制度的作用

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以来,我国人口的发展发生很大的变化。图1、图2对比显示了计划生育制度实施前后我国自然增长率的变化。计划生育制度实施以前,人口自然增长率最高达到了30‰以上;计划生育制度实施以后,人口自然增长率经历一番波动后持续降低,并在1998年之后一直低于10‰。这些都说明计划生育制度对于人口的控制的作用明显,人口快速增长的趋势得到缓和,国家对人口的调控作用明显。

(三)、计划生育带来的问题

1、日益突出的人口老龄化问题

2001年——2009年工业在我国GDP中的所占比重一直在40%左右浮动,第二产业仍是我国经济结构的主要部分。而人口红利对第二产业快速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5岁及以上的人口比例高达8.87%,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1.91个百分点,这表明在计划生育政策下,新生人口逐年减少,人口老龄化问题凸显,与之对应的人口红利也在减少。由此可见,计划生育政策的继续实施将对我国经济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2、性别比例失调。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中显示大陆男女性别比为105.20:100,(以女性人口为100),人口比例的不协调也最终对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产生巨大的消极影响。

三、结语

重新审视马尔萨斯的人口理论,对处理我国的人口问题很有借鉴意义,为我国人口政策的未来发展方向提供政策制定的依据,有利于切实解决好我国经济与人口两者的关系,促进我国的经济、社会、资源等方面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马尔萨斯《人口原理》朱泱、胡企林、祝和中译

(2)陈孟熙《经济学说史教程》第二版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3)邬沧萍、谢楠《1980—2010 中国人口政策三十年回顾与展望》

(4)杜丽群《中国的人口现状与对策分析基于马尔萨斯人口理论的新思考》

(5)《中国人口年鉴》1995、2010

人口问题范文第5篇

的分析及解决方法

摘要:近年来,我国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出现了大量的流动人口。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而在外地从事各种活动的人口,或者说是居住在流入地而没有本地户口的人口。随着流动人口的大量涌入,流动人口结构也发生了显著变化,最为显著的特点就是家庭化过程,即由原来的单身外出变为“举家迁徙”,于是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一个焦点。由于种种原因,这些生活在“城市边缘”的孩子,难以像城里孩子那样享受公平的教育机会,有些孩子甚至被迫辍学„„

关键字:流动人口子女; 教育问题; 对策

流动人口子女主要是指随父母到流入地的6到14周岁(或7到15周岁)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人口。中国妇女活动中心在2003年11月发布的《中国流动儿童状况调查研究报告》称:全国有流动儿童近2000万,一直未上学的占6.85%,辍学者占 2.45%,合计9.3%8—14岁流动儿童失学者占15.4%12—14岁流动儿童中,超过60%已经工作。动人口子女理应获得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他们虽然“同在蓝天下”,却因种种原因,在实际上无法享有同等的义务教育权利。

一、城市流动人口子女所面临的问题

1.教育过程中的不平等

流动人口子女在接受教育过程中受到同伴的歧视和排斥。由于流

动人口是从农村来到城市的,在以城市为主导的价值观念下,他们的子女被看做是不同于当地学生的一个特殊群体,游离于城市孩子群体之外。城市居民子女认为自己身份地位高于流动人口子女。在同伴交往中,城市居民子女往往认为自己有优势的“符号资本”,即认为他们的语言风格、行为方式、衣着、价值观以及个人生活有紧密关系的各种有形的和无形的符号优于流动人口子女。流动人口子女因其社会背景、社会地位而被城市居民子女排斥。在这样一个由教师和学生共同作用的负面环境中,他们所受教育质量必然受到极大的影响,流动人口子女不能够享有平等的就学质量。

2.学校条件有限,孩子就学难

面对着大量外来务工者涌入城市,学校就显得有些不足了,每年在新学期开学的那一段时间许多学生因报不上名而耽误入学,不仅如此但由于学校自身的局限性,有的学校存在资金缺乏、校舍不稳定、课程设置不到位、师资力量单薄等很多问题,严重影响了孩子们的教育。

3.地方政府支持不足

由于长期以来的户籍不稳定,流动子女很难享受到和城市孩子相同的待遇。虽然有很多流入地政府制定了相关政策法规来解决流动子女就学问题,但其实施结果并没有达到预期目标。政府对于外来人口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仍然处于软弱的处理能力之内。

二、造成这些教育问题的原因

1.政府没能加大对地方教育的投资

就一般意义而言,义务教育投资主要是政府的责任和义务。对义务教育进行投资的责任,对于城市居民来说,政府是承担得比较好的。但是对于我国多数地区的农村,政府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远远没有城市那么到位,因此,农民个人的义务教育投资负担远远高于城市居民。这本身就是不合理的现象。然而,流动人口子女在城市的公立学校上学,不仅没有享受到政府提供的义务教育投资,反而要负担远远高于成本的教育投资(学杂费、赞助费和借读费)。义务教育投资的主体明显错位,本来应当政府占主体地位的义务教育投资,却变成了个人教育投资在义务教育中占主体地位。理顺义务教育投资主体的关系,流入地政府应当担负起对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投资应负的责任。

2.教育体制改革与社会发展之间的不平衡

根据有关教育法规,我国适龄儿童都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打工者的子女,如果在户口所在地失学,是当地政府的责任。但是,在父母打工地区失学,却无人过问。并且,这些地区的公立中小学对于流动人口子女的收费高于本地户口学生,应该说,这是明显的歧视外来人口的政策,从法律意义来讲,这个政策是没有根据的,它反映了教育法律与教育政策的矛盾。实际上,这说明我国教育体制的改革没有跟上变化了的形势,没有根据现有情况和法律改革我们的教育体制和政策。由于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实行的是“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即基础教育由县、乡财政管理的教育体制。义务教育阶段的经费主要是由地方政府负担,流动人口子女因为没有流入地的户口,所以无法享受由流入地政府财政负担的教育经费。

3.办学成本与收益

虽然许多打工者子弟学校的校长都说办学主要是为了不让孩子失学,但是,办学的利润也是他们办学的动力之一。那么贫民学校的收益来源在哪里呢?这里涉及的就是教育成本与价格的概念。多年来,我国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者都不承认教育是可以有利润的,承认教育有成本也只是近10年的事情。什么是教育成本呢?似乎所有的教育开支就是教育成本,降低教育开支就是降低成本,而且教育成本是没有标准的,可以是无限大。在这样的思路下,教育成本不断增长,就是不可能下降。于是就加重了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的压力。

三、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的对策

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现在已经是一个社会问题,而不仅仅是单纯的教育问题。这涉及到受教育权的公平性,对整个社会的公平产生影响。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需要全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力量协调解决。200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要解决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上学困难问题,让每个孩子都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就学问题上,困难是多方面的,难以在短时期内彻底解

1.从体制上进行革新

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户籍管理制度以及与此相关的城乡不合理体制必须加以改革。这是改革的必然趋势,只有这样才能符合城市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流动人口的身份、就业、生活等受到了极大的影响。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也是受此影响

的结果。只有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才能为流动人口子女的就学扫清制度障碍。

2.在政策上给予倾斜

各地政府要转变观念,提高对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的认识。要认识到进城流动人口为城市的发展和繁荣作出了巨大贡献,政府有责任承担他们的子女的义务教育。流动人口应该享有宪法赋予的国家文明和城市文明的正常权利。从整个社会城市化和现代化发展的角度,政府应该鼓励和支持流动人口子女进城上学,并为他们创造一切可能的条件。

3.公立学校为主,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办学

在解决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上,流入地的公立学校必须切实做好接收工作,积极利用教育资源。禁止在入学手续和赞助方面对流动人口子女设置障碍。主管部门要在经费上予以支持。可以考虑“经费跟着学生走”的原则。同时,其他社会力量应该积极发挥作用,帮助那些经济困难的流动人口子女完成学业。

4.重视流动人口子女的心理教育

流动人口子女从农村走向城市,这需要一个较长的适应过程。在学校的学习生活中,往往会出现一些心理问题。这时需要老师、家长等积极地给予他们心理辅导,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同时,要跟那些城市里的孩子们和睦相处、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真正融入到城市生活中去。

5.提高人们对义务教育的维权意识

虽然国家制定了比较完备的法律制度,健全了法律体系,如果人们缺乏相应的法律观念,它也只能作为一纸空文,不能充分发挥服务社会的功能。因此有必要加强教育法的宣传力度,增强一切社会主体特别是流动人口的法律意识。一切社会主体都应按照法律规范所设定的要求办学,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教育权利,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任何阻碍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权的行为都是与我国法律制度相悖的,都应受到法律的制裁。流动人口应了解我国目前颁布的相关法律政策,维护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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