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2023-06-25

民政半年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半年总结

半年来,镇社会事务办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直接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和地、市民政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总结经验、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扎实工作、排难而进,使各项民政工作任务顺利完成,为构建和谐社会,不断促进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贡献。

一、领导重视、督促检查有力

半年来,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政工作,年初把社会事务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总体安排,强调民政工作的重要性,并作了具体安排部署,分别研究讨论民政工作的基层建设、政务、村务公开、救灾、优抚、残联、老龄、宗教等工作,在全镇干部职工及民政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使我镇民政工作顺利向前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地完成,为田坝桥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都起到半定的作用。党委政府领导关心民政工作,经常到场指导工作,分管领导李光俊同志经常来我办监督检查和分析指导民政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困难,及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给予批评指正,亲自带领民政干部到五保户、特困户家中问寒问温,了解实际情况给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党委政府专门研究,确定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专职专用,不涉及中心工作。在民政资金配套方面,虽然镇财力紧张,但是始终保证民政配套资金拨给使优抚对象及时领到补助资金。

二、救灾救济工作

1、建立了报灾网络,完善报灾渠道,加强了查灾核灾力度

年初,为了进一步搞好报灾、查灾、核灾、救灾工作,政府决定完善灾情报告制度,由各村委会主任担任本村灾情报告负责人和责任人 、各村民小组组长为本组灾情报告的负责人和责任人、社会事务办主任为灾情报告的总责任人,负责向市民政局和相关单位报送各种受灾数据的上报和处理。

2、临时救济工作

半年来,我镇对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及困难户进行资金发放,严格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和规定办理,发放春荒救济款到8个村92个村民组,共发放春荒款20000元,发放农户355户,已全部发放到农户手中, 1

并张榜公布到各村。

3、农村特困群众定期救助工作

从今年做此项工作以来,党委政府召开专题办公会议研究,我办严格按照动态管理的原则,发放城市低保户11人,发放资金1万余元;发放农村低保户1601人,发放资金305032.1元。发放救济衣服,对8个村92个村民组,农村特困户、困难户、五保户共92人救助,共发放92件衣被。使特困群众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年初对8个村进行了培训,切实核查农村低保户1601人,发放是否合理,为进一步规范完善农村低保户救助制度,为下一步全面建立实施农村低保制度奠定基础,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过从上到下、从下到上展开对农村低保户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几经反复核查,填报农村低保户核查表,经过审核,上报审批,做到政策不走样、不漏报,公平、公正、公开,上报到市民政局的原农村低保户574户,1282人,经调整后,现调整为929户,1601人。

三、优抚工作

我镇成立了“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协助做好争创“双拥”模范市的相关工作,加强对我镇“双拥”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优抚对象的思想工作,做好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对上访人员进行耐心的解释和疏导,把矛盾消化在基层,没有我镇人员参与群众上访的事件发生。半年来,我镇优抚对象参战人员20人,发放生活补助款26400元。

四、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大力宣传婚姻登记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就婚姻登记有关手续接受群众咨询65余人次,平时也注重对群众进行宣传《婚姻法》,依法开展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办理结婚证89对,离婚证4对,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办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办理,给予耐心的解释,严格按每对9元的收费标准收取工本费,不搞乱收费或搭车收费。对婚姻登记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建档规范完备,档案内容详细准确、管理科学、查阅方便快捷。

五、殡葬改革工作

深入宣传贯彻〈〈毕节市实施(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办法〉〉,成立殡改工作领导小组,大力推进殡葬改革,移风易俗,丧事简办,加强我镇辖区内干部职工、退休人员的殡葬管理工作,使我镇殡葬管理逐步推进。

六、积极搞好新时期老龄工作

认真做好老龄工作,围绕“六个老有”的工作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地市老龄有关精神,努力营造尊老、敬老、爱老的良好的社会氛围,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使老年人老有所为,使老年人都有半个温馨和谐的家庭。

七、认真做好残疾人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参与社会活动,我办对伤残军人,因公致残人员和其他残疾人员采取半定的扶持措施,给予半定特别照顾和救助,协助市残联搞好我镇的残疾工作,使他们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和和谐。

八、搞好基层民主建设,做好政务村务公开工作

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使他们知法懂法,充分发挥村民议事会的作用,严格按照市政府的目标责任制要求,搞好政务村务公开,坚持半个标准,做到两个严格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对镇财务必收支情况按季度公开,对7站2所的财务收支情况、土地审批、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公开,对8个村的财务收支情况、土地审批权、转租、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公开,严格按照同市政府签定的目标责任书实行奖惩办法,对政务村务公开进行监督检查,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批评,使我镇的政务村务公开工作向前推进,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向前推进。

塑露天宗教塑像的现象,不断促进我镇宗教工作的顺利开展。

九、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做好新时期民政工作

加强自身干部职工教育和学习,不断提高民政工作的业务水平,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各种社会事务,认真干好自身本职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大预防腐败工作的能力,建立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和监督机制,依法管理和使用各项民政资金。

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指导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进半步加强学习,努力工作,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他们分忧,维护社会稳定,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贡献。

民政半年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一、

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加强作风建设,努力提高机关干部的素质和能力

今年,我们按市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步骤,按要求扎实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各项活动,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大力巩固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解决了宗教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今年又是我市解放思想投资年、作风建设年和能力建设年,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积极参与,进一步完善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即:学习制度、考勤制度、信访接待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等。坚持艰苦奋斗、力戒奢糜之风,坚持勤俭节约,力戒铺张浪费,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全局上下形成廉洁从政、勤俭节约、真抓实干、服务群众的良好氛围。

二、认真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全心全意服务少数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和谐

今年我们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着力解决我市民族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一是为少数民族困难户集中办理城镇低保。在征求广大少数民族代表人士意见和座谈会时,大家反映我市少数民族困难户对国家的低保政策不懂,以及我市神职人员低保待遇过低等问题,为此我局迅速组织专班进行调研。3月初,我局分别到园林城区各个社区,园林清真寺管委会、市民政局就我市少数民族困难户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问题进行调研,经与当地办事处党委及市民政局协商讨论,决定由园林清真寺管委会组织对城区少数民族困难户摸底统计,然后由我局出面协调当地居委会和民政局为符合城镇低保条件少数民族困难户集中办理低保。二是提高我市神职人员低保待遇。我市虽然在全省最早落实神职人员低保,但标准相对较低,为此我局与市低保局联系协商后,市低保局将我市神职人员低保额由原来280元/户调至每人400元/户,争取在今年底将再次进行调高。

严格按照鄂民宗发〔〕13号文件精神,对我市84名少数民族考生进行了中考、高考资格审查。在审查过程中除了政策上、程序上严格把关外,对前来办理的人员不仅做到耐心细致解释工作。而且进行延时服务,对乡镇来我局办理人员因资料不全等原因,我局工作人员耐心等待推迟下班时间,甚至利用节假日时间为其办理。受到广大少数民族考生家长的好评。

进一步加大对我市外来少数民族流动经商户管理,确保社会稳定。我市现有少数民族经商户近200余人,分别来自新疆墨玉县和甘肃、陕西等地,他们在我市主要从事烤羊肉串、葡萄干和兰州拉面等生意,为了保障这些商户的合法权益,同时减轻相关部门管理难度,我局加大了对流动少数民族人员管理与服务力度。一是跟各部门宣传国家的民族政策,确保少数民族权益受到保护;二是引导经商户在我市合法经营、守法经营。积极主动与城管、工商、税务等部门协商,解决他们摊位、税费减免等问题,这些少数民族经营户深表感激说:“民宗干部就是我们的亲人,有困难就找民宗干部,我们一定守法经营,不给少数民族丢脸,不给民宗局抹黑。”通过热心细微工作,我市外来少数民族流动经营商户上半年来未出现一起纠纷事件。

三、积极稳妥处理宗教事务,切实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上半年,我局以全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在“两个着力”、“两个加强”上下功夫,不断夯实我市宗教工作的基础工作,着力解决宗教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带领我市广大信教群众爱国爱教,为维护我市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尽心尽责。

一是继续开展“双五好”、“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年初我局召开了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全市各乡镇分管民宗工作的领导及场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在会上对先进乡镇单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对今年创建活动方案进行学习、安排、部署,同时还以会代训,集中组织学习了《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等。二是依法管理,稳妥处理宗教事务。今年我局加大对乱建寺观教堂、私设基督教聚会点的打击力度,有力保障了合法宗教活动场所合法权益。上半年我局共制止非法建庙宇3处,取缔非法基督教聚会点2处。三是指导督促宗教活动场所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以经常检查,促进各项制度贯彻落实,推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规范化和正常化。四是尽心尽责为场所排忧解难。就我市部分宗教活动场所,土地手续因多种原因未办理,有租赁、有协商占用等,经常会出现因土地租金等问题产生纠纷矛盾。为此我局对全市佛道教场所进行认真清理归类,针对不同问题拿出不同措施进行妥善解决,对能办理手续的迅速协调相关部门予以办理,不能近

期办理的,完善协议不留隐患。通过镇、村二级组织督促管理,半年来共协调处理6起因土地问题引起的矛盾纠纷。

四、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尽心尽责指导协调,发挥宗教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宗教团体是联系信教群众与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对团结信教群众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上半年来我局在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上做了大量工作。针对我

市佛协刚成立怎样开展工作,我局积极组织帮助引导,帮助他们建立财务管理制度、财产管理制度及分工协作制度等。并拔资金2万元做协会启动资金,通过与协会班子成员交心谈心,让他们树立了大局意识、增进团结,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为协会的健康成长尽力献策。同时积极鼓励他们多做公益事业,多开展扶贫、济困、助残、救灾等活动,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佛教群众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上半年,通过市佛协积极努力,我市各佛教场所在扶贫、助学、修桥等公益活动中共捐款2.3万元,受到了社会的关注和好评,。

五、认真办理市政协提案,确保结办率达100%

今年我局受理政协提案《关于挖掘智者文化建设》,该提案对弘扬我市佛教文化有着重要意义,此提案被作为我市政协提案20个重点提案之一,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批示由我局拿方案进行办理,由市政协副主席带头督办。我局组织专班对该提案进行了调研,通过走访、调查、征求意见等制定了详实的实施建议方案,并对提案人进行回复。提案人表示非常满意。

六、认真做好援疆工作

今年上半年来我局在援疆工作上主要做了如下工作:一是4月23号我市市委第59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潜江市援疆温泉县建设工作三年规划》,确定我市三年援疆资金220万元,并在往年的基础上加大了人才援助力度。二是以市援疆工作领导小组文件下发至相关部门,明确相关部门职责。三是认真做好新疆温泉县党政代表团来我市参观考察。5月7号,新疆温泉县县长阿里率团到我市参观访问、我市组织了高规格接待,市委书记朱汉桥、市长亲自参与接待。四是做好援疆干部家属工作。春节前夕,我市援疆领导小组组织召开援疆干部家属座谈会,并对援疆家属进行走访慰问,解决他们在工作、生活方面困难,为援疆干部安心在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对我市少数民族事务服务力度

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三、积极帮助宗教团体搞好自身建设

民政半年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一、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继续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灾民救助、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低收入家庭认定、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为主要内容,以临时救助为补充,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1、规范和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按标施保。逐步健全与我县经济发展、物价上涨等因素相适应的低保标准调整机制和城乡低保监督、退出机制。科学测算,合理确定低保标准。今年,根据省、市要求,要对农村低保对象重新进行复核认定,在此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今年,计划新增农村低保对象1000人,达到21000人左右。新增城市低保对象1000人,达到8000人左右。巩固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要将符合条件的新增生活困难家庭及时纳入城市低保。对一时生活困难的城乡低保边缘群体和农民工家庭予以临时救助,以缓解其家庭实际困难;对低保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高龄老人和儿童,以及缺乏劳动力的家庭、零就业家庭、单亲家庭等,提高补助水平。

2、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继续加强敬老院建设力度,计划建嵩县中心敬老院一所,改扩建2所。切实提高敬老院管理和服务水平,组织五保对象足额入住敬老院,对全县五保对象进行全面普查,把符合五保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五保范围,不断提高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确保我市集中供养标准不低于1800元,分散供养标准不低于1100元的要求,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切实保障五保对象的生活水平。

3、巩固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加大争取上级医疗救助资金力度。提高医疗救助的覆盖率、资金使用率和救助水平。继续实施城乡困难群众补充医疗保险和大病医前救助制度,搞好与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缓解我县3.2万名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

4、建立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制度。配合我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等工作,做好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确保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实现应保尽保。

二、加强灾害应急体系建设,提高灾害救助能力

1、全面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嵩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完善救灾应急机制,提高减灾救灾工作水平,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2、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扩大救灾物资储备和品种。规范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制度,确保救灾款物安全、合理。

3、切实抓好农村困难群众草房、危土窑洞和危土坯房改造工作,缓解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难问题。早筹划、早安排、早动手,完成全县117户351间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任务。

三、积极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改善和提高孤老、孤儿、孤残人员的供养水平

加快发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推动补缺型社会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发展。要进一步完善孤儿救助制度,今年要将全县农村孤儿全部纳入五保供养、对所有城市孤儿实行全额低保救助。依法做好儿童收养工作,规范收养行为。要努力改善“三孤”人员居住条件,将孤儿、孤老、孤残人员住房优先纳入危房改造规划。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切实解决流浪精神病人、智障人员、危重病人的救助、返乡和安置难问题。

加强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强化政策指导和工作协调,为福利彩票发行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夯实福彩工作基础。扩大发行规模,增加发行数量,年内力争突破1500万元,为社会福利事业筹集更多的资金。

加快推进慈善事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xx和回良玉副总理在中华慈善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健全“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与、各方协作”的工作机制,以宣传推动和政策激励为主要方式,充分发挥慈善组织作用,更广泛地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慈善事业。

四、全面落实和完善双拥优抚安置政策,保障和维护优抚安置对象的合法权益

1、要以创建双拥模范县活动为载体,推动双拥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国防意识,不断加大军地相互支持力度,深入开展关爱功臣和军民共建、科技拥军等活动,推进双拥政策法规落实。组织开展好庆祝建国60周年期间的拥军优属活动和军休活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

2、落实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军休人员生活待遇、退役士兵扶持就业补助经费和分散安置的一至四级残疾退役士兵建房补助经费,确保按标准发放到位。对全县优抚对象进行全面普查,建立优抚对象数据库,实现网上业务办理和报批。落实一至六级残疾医疗保障制度和重点优抚对象医疗减免政策。推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社会化发放、残疾军人抚恤金“一卡通”工程。

3、继续深化自谋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三位一体”的退役士兵安置改革,落实自谋职业补助金、技能培训费、待分配期间生活补助费。加大退役士兵的培训力度,尤其是加强对城镇自谋职业退役士兵的培训,力争年度内使城镇自谋职业退役士兵都能得到一次免费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为其有效就业创造条件。为退役士兵就业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下大力度推进我县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工作,完成市局下达我县的自谋职业40%的任务。依法做好指令性安置就业工作,重点做好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人员和转业士官的安置,7月底前做好安置的前期准备工作,10月底前安置率要达到95%以上。要认真做好军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军休人员政治和生活待遇。继续做好复退军人稳定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和隐患,有效处置突发事件,防止复退军人大规模赴市、省进京上访。

五、积极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和社区建设,探索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

1、加强农村社区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卫生和治安设施,推动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使广大农村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筑牢社会稳定基础。要统筹推进农村基层群众自治活动,坚持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实现扩大群众民主权利与增强党和政府有效管理能力有机统一,把农村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发挥农村社区在基层社会稳定中的基础作用。

2、完善村民自治制度。认真做好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后“两委”班子培训和稳定工作,积极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推进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主要目的的民主管理,以村务公开、财务监督、群众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努力提高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落实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

要把养老服务事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政工作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参与的方针,加快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要把养老服务事业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争取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加大对养老服务设施的投入,逐步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积极争取财政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争取政府面向城乡孤寡老人、低收入老人及其他有特殊困难老人的收养型、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着手制定嵩县老年公寓建设规划,力争一两年内建成1个规模较大、功能齐全、服务完善的养老院。完善和落实社会办养老机构扶持优惠政策,有序推进民办公助和公建民营。逐步形成党政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促进老龄事业全面发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七、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服务社会功能

继续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切实增强社会组织服务社会功能,发挥社会组织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着力发展和培育公益慈善类和城乡基层社会组织,大力发展教育培训、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等类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制,加强行业协会管理,规范行业协会行为,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

八、加强和改进社会行政事务管理,不断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

1、加强行政区划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完善行政区划调整审核论证制度,加大区划调整力度,完成德亭乡撤乡建镇工作任务。适度开展其他乡撤乡建镇工作,加快我县城镇化进程。

2、继续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完成县城

二、三期开发街道命名和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大力推进乡镇政府驻地地名设标工作,年底前,要有70%的乡镇政府驻地完成地名设标工作。推进地名数据库建设,逐步实现地名信息的网上查询,拓展地名信息化服务方式和领域。

3、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认真组织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完成区划调整后的勘界任务。强化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加强界桩管护,依法调处边界纠纷,开展平安边界建设,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

民政半年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一、社会救助工作

1、城乡低保工作有序运行。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依标足额落实,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2、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规范实施。认真贯彻上级医疗救助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服务措施,有效缓解群众就医压力。

3、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全面落实。五保对象供养资金全部依标足额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4、对特殊困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妥善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同时下拨乡镇临时救助款,及时解决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发挥临时救助的救急难作用。

5、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稳步实施。

二、救灾及社会事务工作

(一)加强救灾工作,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1、今年以来,我县灾情主要为风雹、洪涝等突发性自然灾害,县局进一步充实救灾物资,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2、“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在市民广场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并通过走社区、进校园、广播、视频、传单、展板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防灾减灾知识;2015年8月,在草沟堡乡举行了泥石流自然灾害应急演练活动,全县各乡镇主管民政工作的领导和民政办主任参加了观摩。

3、创新救灾保障机制。投入50万元为全县辖区内50万人投保“一元民生保险”,增强了城乡居民因自然灾害和见义勇为造成人身伤害的抵抗能力;开展了农房保险试点工作,取得了“受灾群众得实惠、灾区社会得稳定、党委政府得民心”的效果,进一步完善了救灾保障机制,构建了新型农村自然灾害救助体系,使农民群众的农村住房灾后得到及时重建。

(二)全面落实孤儿养育政策。按照政策要求,对孤儿基本生活费进行了提标并足额发放,进一步完善了孤儿和流浪人员救助档案管理,完善了《XX县幸福院儿童家庭寄养暂行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孤儿服务管理水平。

(三)做好福彩助学工作。积极开展“福彩献真情,爱心助学子”活动,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众的关心,有效提高了福利彩票的社会形象。

(四)规范窗口单位服务,提升服务能力。

我县婚姻登记处以创建“星级”服务窗口为契机,不断完善功能建设,完善了工作制度和服务流程,提升婚姻登记服务能力。

(五)改善基础建设,提高殡葬服务水平。

自筹资金对县殡仪馆进行了修缮,进一步完善了殡仪服务制度,提升了殡仪馆服务水平。

(六)推进全县养老事业发展。加快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工作;全面落实高龄补贴制度。

三、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1、落实各类优抚对象的优抚政策。

按标发放了各类优抚对象的残疾抚恤金、定期抚恤金、定期定量补助及生活补助。深入开展“光荣工程”,积极为优抚对象解“三难”。

2、做好节日慰问活动,推进“双拥”工作建设。

对县域5个驻军单位,进行了“双节”慰问。落实军休干部的“两个”待遇,搞好服务工作。“八一”期间为军队离退休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遗孀、县光荣院革命老人和优抚对象赠送了慰问品,进一步密切了军民关系。

3、推动优抚事业发展。

进一步完善《XX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加强优抚定点医院建设,提高优抚定点医院医疗补助;圆满完成2014年冬季退伍军人接收工作,按时发放了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金。

4、弘扬革命传统,开展精神优抚。

对烈士陵园、烈士纪念设施和革命历史事件遗址进行了完善和改造,进一步提升红色教育基地的功能,充分发挥红色教育基地作用;“清明节”、“烈士纪念日”期间,积极组织全县公祭活动,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中学生、小学生共3万余人参加了公祭和纪念活动。

2015年11月2日,组织迎接天津港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中牺牲的XX县籍十三位烈士回乡仪式,并召开了追悼大会。

5、做好涉军维稳工作。

加强涉军人员维稳工作。认真调查研究军队退役人员的思想、生活现状,采取多种形式,抓好教育,落实政策,解决困难,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确保了军队退役人员群体的稳定。

四、基层政权建设工作。

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完善了村务管理制度,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保障了农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完善县城社区组织,不断优化人员结构,社区服务深入开展,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社区初步形成。

五、区划地名和民间组织管理工作

1、区划地名管理工作。

今年,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地名管理工作,我县成立了地名命名评审组,使我县地名管理更加标准化、规范化;继续做好第二次地名普查扫尾工作;开展边界联查工作,积极创建“平安边界”建设。

2、民间组织管理工作。

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重点培育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社区民间组织、公益性民间组织和科教文卫类民间组织。 按照省厅、市局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社会组织万名党员下农村进社区帮扶活动”,联系13家协会深入XX区果庄子中心校进行帮扶,筹资1.5万元为学校送去生活用品、学习用品、体育设施,为山区孩子带来实实在在的实惠。

依照市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要求,积极组织我县社会组织向市申报4a级以上社会组织2家,评定4a级社会组织1家、3a级社会组织1家。

六、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建设。

今年以来,我局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积极帮助基层民政部门改善办公条件;同时加强对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和村干部培训工作,配备适当经费,提升了基层民政服务能力。

七、全面深入推进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1、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的责任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与全局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推动了“一岗双责”的有效落实。

2、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加强财务管理,公开预算决算,进一步完善资金拨付手续,会同纪检、审计、财政部门对各类民政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确保各项民政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到位。

3、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健全制度,完善管理,促进民政系统行业风气的根本好转。进一步加强思想理论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公仆意识。鼓励民政干部多下基层、广开言路,认真听取民政对象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量。认真处理群众的信访工作,对群众的来信来访要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切实为民政对象提供优质服务,提升民政部门的执政能力和民政干部队伍整体形象。

2015年,我们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机关作风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形成了团结务实、勇于担当的领导班子;形成了扎实工作,勤于奉献,凝心聚力的民政队伍。2015年被民政部社会报评为宣传先进集体,同时,涌现出全国五保敬老先进个人、民政信息宣传先进个人等多名先进个人。

一年来,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在低保对象的个人收入状况核查方面,核查比对手段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地名命名滞后,有的居民区、建筑物已经完工,规范名称不能及时向社会公布。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局在下步工作中将作为重点工作,进一步推进解决。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民政局的指导下,我局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主题,以“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为抓手,全面落实全年工作目标。

一、社会救助工作

1、城乡低保工作有序运行。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依标足额落实,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2、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规范实施。认真贯彻上级医疗救助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服务措施,有效缓解群众就医压力。

3、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全面落实。五保对象供养资金全部依标足额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4、对特殊困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妥善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同时下拨乡镇临时救助款,及时解决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发挥临时救助的救急难作用。

5、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稳步实施。

二、救灾及社会事务工作

(一)加强救灾工作,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1、今年以来,我县灾情主要为风雹、洪涝等突发性自然灾害,县局进一步充实救灾物资,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2、“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在市民广场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并通过走社区、进校园、广播、视频、传单、展板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防灾减灾知识;20xx年8月,在草沟堡乡举行了泥石流自然灾害应急演练活动,全县各乡镇主管民政工作的领导和民政办主任参加了观摩。

3、创新救灾保障机制。投入50万元为全县辖区内50万人投保“一元民生保险”,增强了城乡居民因自然灾害和见义勇为造成人身伤害的抵抗能力;开展了农房保险试点工作,取得了“受灾群众得实惠、灾区社会得稳定、党委政府得民心”的效果,进一步完善了救灾保障机制,构建了新型农村自然灾害救助体系,使农民群众的农村住房灾后得到及时重建。

(二)全面落实孤儿养育政策。按照政策要求,对孤儿基本生活费进行了提标并足额发放,进一步完善了孤儿和流浪人员救助档案管理,完善了《XX县幸福院儿童家庭寄养暂行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孤儿服务管理水平。

(三)做好福彩助学工作。积极开展“福彩献真情,爱心助学子”活动,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众的关心,有效提高了福利彩票的社会形象。

(四)规范窗口单位服务,提升服务能力。

我县婚姻登记处以创建“星级”服务窗口为契机,不断完善功能建设,完善了工作制度和服务流程,提升婚姻登记服务能力。

(五)改善基础建设,提高殡葬服务水平。

自筹资金对县殡仪馆进行了修缮,进一步完善了殡仪服务制度,提升了殡仪馆服务水平。

(六)推进全县养老事业发展。加快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工作;全面落实高龄补贴制度。

三、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1、落实各类优抚对象的优抚政策。

按标发放了各类优抚对象的残疾抚恤金、定期抚恤金、定期定量补助及生活补助。深入开展“光荣工程”,积极为优抚对象解“三难”。

2、做好节日慰问活动,推进“双拥”工作建设。

对县域5个驻军单位,进行了“双节”慰问。落实军休干部的“两个”待遇,搞好服务工作。“八一”期间为军队离退休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遗孀、县光荣院革命老人和优抚对象赠送了慰问品,进一步密切了军民关系。

3、推动优抚事业发展。

进一步完善《XX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加强优抚定点医院建设,提高优抚定点医院医疗补助;圆满完成20xx年冬季退伍军人接收工作,按时发放了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金。

4、弘扬革命传统,开展精神优抚。

对烈士陵园、烈士纪念设施和革命历史事件遗址进行了完善和改造,进一步提升红色教育基地的功能,充分发挥红色教育基地作用;“清明节”、“烈士纪念日”期间,积极组织全县公祭活动,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中学生、小学生共3万余人参加了公祭和纪念活动。

20xx年11月2日,组织迎接天津港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中牺牲的XX县籍十三位烈士回乡仪式,并召开了追悼大会。

5、做好涉军维稳工作。

加强涉军人员维稳工作。认真调查研究军队退役人员的思想、生活现状,采取多种形式,抓好教育,落实政策,解决困难,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确保了军队退役人员群体的稳定。

四、基层政权建设工作。

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完善了村务管理制度,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保障了农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完善县城社区组织,不断优化人员结构,社区服务深入开展,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社区初步形成。

五、区划地名和民间组织管理工作

1、区划地名管理工作。

今年,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地名管理工作,我县成立了地名命名评审组,使我县地名管理更加标准化、规范化;继续做好第二次地名普查扫尾工作;开展边界联查工作,积极创建“平安边界”建设。

2、民间组织管理工作。

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重点培育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社区民间组织、公益性民间组织和科教文卫类民间组织。 按照省厅、市局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社会组织万名党员下农村进社区帮扶活动”,联系13家协会深入XX区果庄子中心校进行帮扶,筹资1.5万元为学校送去生活用品、学习用品、体育设施,为山区孩子带来实实在在的实惠。

依照市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要求,积极组织我县社会组织向市申报4a级以上社会组织2家,评定4a级社会组织1家、3a级社会组织1家。

六、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建设。

今年以来,我局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积极帮助基层民政部门改善办公条件;同时加强对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和村干部培训工作,配备适当经费,提升了基层民政服务能力。

七、全面深入推进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1、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的责任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与全局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推动了“一岗双责”的有效落实。

2、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加强财务管理,公开预算决算,进一步完善资金拨付手续,会同纪检、审计、财政部门对各类民政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确保各项民政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到位。

3、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健全制度,完善管理,促进民政系统行业风气的根本好转。进一步加强思想理论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公仆意识。鼓励民政干部多下基层、广开言路,认真听取民政对象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量。认真处理群众的信访工作,对群众的来信来访要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切实为民政对象提供优质服务,提升民政部门的执政能力和民政干部队伍整体形象。

20xx年,我们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机关作风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形成了团结务实、勇于担当的领导班子;形成了扎实工作,勤于奉献,凝心聚力的民政队伍。20xx年被民政部社会报评为宣传先进集体,同时,涌现出全国五保敬老先进个人、民政信息宣传先进个人等多名先进个人。

民政半年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一、民政工作方面:

(一)社会救助工作:

1、城乡低保。一是做好了一年一度的城乡低保核查工作,取消城市低保对象2人,新XX市低保5人;取消农村低保对象61人,新增农村低保对象60人,做到了有进有出,动态管理。二是做好了低保签字表上报工作和资料核对工作,全年农村低保对象427户665人,共发放低保金1303858元,城市低保73户134人,共发放低保金462001元。

2、五保供养。一是做好了敬老院的管理,年内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院民生活得到了保障;二是16名分散五保供养对象资金足额发放到位。年内取消五保对象1人。全乡现有五保对象81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65人。

3、1名精减退职人员的资金足额发放到位。

4、大病医疗救助60多人次,救助金额30多万元。

(二)社会事务工作:全乡现有孤儿享受补助对象为13人,每人每月享受金额为400元。

(三)优抚安置工作。优抚定补(48人92892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补助(2人计31500多元)、60岁以上退伍军人补助资金(31人25190元)、老烈士子女生活补助(31人76020元)发放到位,搞好了新增优抚对象的资料上报工作,7

9、84人员无上访现象发生。烈属墓碑安放按要求完成。

(四)救灾救济工作。年内发放救灾资金32000元。民政部特困户建房幢(20000元)和倒房户建房3幢均已完工,资金到位。做好了春荒灾民救济。

(五)、老龄工作。主要做好了80岁以上高龄老人的数据统计和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全乡现有高龄老人167人,73110元补助资金,已发放到位。

(六)、其他民政工作。宣传报道5篇,火化按要求动作从事等等。

二、残联工作方面:

(一)、教育就业。安排5名残疾人担任农家书屋图书管理员,3名残疾人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这3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兼任所在村的图书管理员。搞好了3户残疾人危房改造户的调查摸底和资金发放工作,共发放资金18000元。安排了5名残疾人参加县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并及时将这5人推荐给有关单位就业。全乡重度残疾人“阳光家园”居家托养10人,共发放补助资金6000元。

(二)、康复工作。按要求完成了90名残疾人的康复。安排多名精神病残疾人到县医院免费服药。

(三)、宣传文体工作。在《萍乡日报》发表稿件1篇。

(四)、组联工作。全乡从乡残联到村残协,都落实好了市委组织部等五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规定的内容,全面实施了残疾人组织建设“强基育人”工程,乡、村两级残疾人专职委员全部聘任在岗,全部参加了县残联举办的培训。

2015年,xx民政工作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自治州一系列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紧扣“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力办实事”的工作理念,进一步提升民政管理服务水平,努力推动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摸清底数,分类救助,保障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

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基本形成了以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自然灾害救助为基础,以医疗、住房、教育等专项救助制度为支撑,以临时救助、社会帮扶为补充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为困难群众织牢了基本生活保障的安全网。

㈠规范城乡低保。扎实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清理,从“人情保”、“关系保”和“错保”三个环节入手和“违反政策、不严格落实申请受理、民主评议、公开公示、资金发放、监督检查”等六项内容作为清查整治的重点,开展了城乡低保对象家庭情况全面清查,并针对问题,完善制度、规范流程,做到从制度上堵塞漏洞,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共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人员5057人,新增城乡低保对象3433人。目前全州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8753户、44736人,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7686.79万元。

㈡农村五保供养落实到位。五保供养实施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并全额资助其参加新农合和中华商业保险。积极做好资金筹措,供养资金实现以县市为单位纳入财政统筹补助。共为1880户1907人,累计支出金额567.54万元。

㈢有效应对自然灾害。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切实加强自然灾害预测预警和物资储备,通过建设救灾储备库,并与当地大型超市签署食品代储协议等措施,不断提高自然灾害的应对处置能力。目前,自治州、县市、乡镇民政部门应急储备帐篷683顶、单帐篷130顶、棉被2608床、棉褥1432床、棉大衣2378套,发电机59台,应急灯484个、救灾包375个。1-9月,全州共发生自然灾害18起,造成1.58万人(次)受灾,倒损房屋121间,死亡牲畜2427头(只);受灾面积11190.35公顷,直接经济损失4597.71万元。现已下拨救灾资金875万元,发放灾民生活救助资金410.83万元,救助2754户8572人次。

㈣医疗救助工作扎实开展。完善“城镇医保(新农合)+商业医保+二次救助”机制,依托“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平台,让患者不出医院就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医疗救助。目前共实施医疗救助48101人次,支出救助资金1293.67万元。

㈤临时救助作用突显。为进一步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妥善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我州坚持政府救助、社会互助、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分级负责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鼓励、引导、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等开展慈善救助,并加强监督检查,起到了较好成效。目前,全州已对741户次进行了临时救助,救助资金169.36万元。

㈥社会帮扶温暖群众。圆满完成了中央代表团为我州社会福利机构赠送的娱乐设施纪念品接收发放工作,在自治区成立60周年之际,及时将38套纪念品发放到各敬老院、儿童福利院、民办养老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互助幸福院等机构,各族福利对象感恩党中央的亲切关怀。加强善款募集,多方筹集慈善基金,积极开展“助医、扶贫、安老、助残、助学、扶残”等慈善救助工程。截止9月底,全州销售福利彩票9000余万元。

二、加强社会管理,促进创新发展

㈠配合州人大对贯彻实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进行了执法检查。指导做好XX市民政局开展全国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工作。婚姻、收养登记合法、规范、便民。1—9月全州办理结婚登记3826对,离婚登记1331对,补发结婚证1582对,补发离婚证64人,出具无婚姻登记3631人,免费婚检2284对,办理收养登记16件。

㈡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制定基本殡葬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加强公益性、生态节地型公墓等设施建设,遏制散埋乱葬、修建大墓豪华墓等行为。以文明低碳祭扫为主题,认真开展清明节期间各项活动,积极引导群众文明低碳祭扫,清明期间,全州参加祭祀人数3.6万余人,祭祀墓区车辆5309辆,共发放法律法规宣传单2.2万余份,树立移风易俗的祭扫新风尚。 ㈢始终坚持“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加大对人员较为集中的区域开展“现场救助”,对流浪的精神病患者送往医院救治,对“职业乞丐”、假乞丐人员进行劝返。同时,大力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6·19救助开放日”以及节假日等进行救助宣传。1—9月全州救助站共接受求助对象610余人次。

㈣认真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完成了XX市青得里乡、XX县托托乡撤乡建镇工作的调研、论证、上报工作,完成了阿拉山口市、XX县列入边境线序列的申报审批工作,完成了《XX州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手册》编制工作;开展了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目前,我州已基本完成地名普查内外业工作,已录入地名信息2167条,为下一步工作图标绘、图库匹配连接等工作奠定了基础。积极推进地名标志设置,地名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对XX市6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所有的街路牌进行了普查、命名和更换,补做阿拉山口市市区、金三角工业园区地名标志牌83块。为进一步推进平安边界建设,巩固勘界成果,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开展了xx与伊犁州的第三轮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复位埋设界碑1个,更名、复位埋设界碑1个,更名、迁移埋设界碑1个。

三、注重社会服务,有效提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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