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控制中心范文

2023-09-16

疾病控制中心范文第1篇

2、制定全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应急预案。

3、负责全区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指导培训和宣传。

5、制定工作计划,负责中心人员工作的督查、考核和总结。

6、抓好内部管理,加强队伍艰涩,完善各种规章制度。

7、承办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责:

1、协助主任完成中心的日常事务和管理,同时参加实际业务工作,对中心主任负责。

实验室主任职责:

1、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检测试剂的计划和采购。

2、负责制定重大动物疫病监测方案。

3、负责动物疫病监测预警、预报、实验室诊断。

4、完成数据汇总、上报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物。 村级防疫员职责:

1、 作

2、

3、 负责本区域的动物免疫工作,并建立动物养殖和免疫档案 负责对本区域的动物饲养及发病情况进行巡查,做好疫情协助做好动物防疫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防疫知识宣传工观察和报告工作,协助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和消毒等防疫工作

4、 掌握本村动物出栏、补栏情况,熟悉本村饲养环境,了解本地动物多发病、常见病,协助做好本区域的动物产地检疫及其他监管工作

5、

6、

动物防疫工作是畜牧兽医部门的重要职责,防疫工作的成败事关畜牧业的持续发展,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进一步健全防疫制度,强化防疫责任,根据《动物防疫法》及配套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动物防疫责任制及防疫失职责任追究制如下:

一、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制

(一)局长主要职责: 参与重大动物疫情的防控和扑灭等应急工作

做好当地政府和动物防疫机构安排的其他动物防疫工作

1、组织分析和研究全区动物疫病防控形势,安排、布置全区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落实防控工作经费;

2、向上汇报防控工作,争取动物防控工作政策,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及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努力将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3、主持制定动物防控制度,督促分管副局长和有关人员强化动物防控监督管理,严肃追究违法和失职责任。

(二)分管副局长主要职责:

1、制定全区日常动物防控工作方案,报局长会审定后组织实施;

2、经常性组织各种形式的动物防控工作检查,督促各级动物防疫机构认真落实防疫责任,扎实开展动物防疫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和处理;

3、组织查处违法经营者和防疫失职人员,依法、依程序惩治违法者和失职者。

(三)区动物疫控中心主任主要职责:

1、组织开展动物疫病监测,根据本区动物疫病现状制定具体的动物免疫方案,报局审定后实施;

2、制定全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应急预案;

3、组织供应兽用生物制品、免疫标识、免疫档案、免疫器材等防疫物资;

4、负责全区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指导培训;

5、组织收集和报告动物疫情、扑灭动物疫点、诊断疑难病例。

(四)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责:

协助主任完成中心的日常事务和管理,同时参加实际业务工作,对中心主任负责。

(五)动物疫控中心实验室主任职责:

1、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检测试剂的计划和采购。

2、负责制定重大动物疫病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

3、负责动物疫病监测预警、预报、实验室诊断。

4、完成数据汇总、上报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物。

(七)畜牧兽医管理站站长主要职责:

1、认真落实畜牧兽医管理站(以下简称管理站)人员防疫包乡(镇)监管责任制、乡(镇)动物防疫作业组组长岗位责任制、动物免疫包片责任制、动物检疫工作责任制等各项具

体防疫制度,将各项防疫责任全面落实到人头并逐一签订工作责任书;

2、按照有关政策组织收取好防疫检疫费用,及时备足防疫物资,合理、及时地付给防疫人员劳务报酬;

3、按市局安排组织开展好疫情监测、疫情报告、堵截疫源、免疫接种、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场地和工具消毒等防疫工作,认真开展日常防疫工作检查,督促各项防疫措施切实到位;

4、加强防疫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不断促进防疫人员增强责任心和工作能力,及时批评和处理违法、违制人员;

5、对辖区内的违法经营者在授权范围内的及时组织查处,超授权范围的案件及时报告并协助查处;

6、组织人员及时扑灭辖区内的动物疫点。

(九)管理站防疫包乡(镇)监管责任人主要职责:

1、对责任乡(镇)经常性深入农户抽查,督促免疫包片责任人按时、按质完成上级安排的各个免疫病种的免疫工作,确保免疫密度达到规定标准;

2、负责责任乡(镇)内的疫情监测、疫情报告和疫点扑灭;

3、切实搞好产地和屠宰检疫工作,确保以检促免措施落到实处。

(十)乡(镇)动物防疫作业组组长主要职责:

1、按管理站安排组织实施本乡(镇)的动物免疫、消毒等防疫工作并确保落实;

2、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积极与村、社签定牛、羊、禽、兔的防疫服务合同并认真实施,组织搞好动物疫病综合防制;

3、协助搞好疫情监测、疫情报告、疫点扑灭、动物诊疗人员管理等工作。

(十一)动物防疫包片(村)责任人职责:

1、所有动物诊疗人员必须按《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切实履行动物防疫义务(因年龄、健康等原因,管理站批准者可不实施具体免疫操作),认真完成分配的动物防疫任务;

2、按操作规程切实搞好责任片内仔猪骟割免疫和猪瘟三联苗春秋补充加强免疫、猪牛羊春秋口蹄疫免疫、养殖大户的程序化免疫和消毒、驱虫等综合防治工作,确保猪瘟常年性免疫密度保持在98%以上、猪牛羊“口蹄疫”免疫密度达100%。

3、坚持责任人亲自打针并对免疫效果负责,认真规范填写免疫档案,发现疫情或成片免疫反应,及时上报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二、动物防疫失职责任追究制

(一)防疫包片(村)责任人: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四川省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第38条规定处3万元以下罚款:

①动物诊疗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防疫义务(含应签防疫责任书而拒绝不签定的);

②打假针、失效针和伪造免疫档案的; ③签定责任书后无故不亲自免疫的。

2、不遵守免疫操作规程造成反应和死亡的,由责任人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50%。

3、免疫密度未达局规定标准,猪瘟、口蹄疫密度每下降1%扣减免疫劳务费10%。

4、不及时上门骟割免疫(在畜主求骟两天内无故不到),每次从防疫补贴中惩扣违制费50—200元。

(二)管理站防疫包乡(镇)监管责任人:

1、监管乡(镇)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管理站包乡监管责任人当年考核不得评优:

①全年平均免疫密度、病亡率未达到局规定标准的; ②发生疫点且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上的。

2、监管乡(镇)猪瘟、口蹄疫年平均免疫密度低于局规定标准10个百分点的,监管责任人当年考核不合格。

3、责任乡(镇)内防疫包片责任人因防疫失职受经济处罚的,包乡(镇)监管责任人按被罚人受罚额的5—10%追究监管连带责任。

4、严重失职、渎职者,除追究经济责任外,由局监察室立案查处,追究纪律责任。

(三)乡(镇)动物防疫作业组组长:

本乡镇包片(村)防疫责任人因失职受经济处罚的,防疫作业组组长按被罚人受罚额的5—10%追究管理连带责任。

(四)动物防疫工作组织管理者:

市局和管理站各级动物防疫工作组织管理人员,凡不认真 履行岗位职责,组织、管理、监督失职者,视情况给予职务诫免、影响年度考核、惩扣工资奖金等处罚,情节严重的,按照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相关制度

(一)建立防疫失职举报奖励制度。对动物防疫(含检疫)工作失职者举报属实被立案查处的,市局每次奖举报人100—300元。

(二)对防疫失职人员追收违制费、惩扣劳务费、惩赔经济损失的,由各管理站执行;立案查处没收非法所得和罚款的,由市局法规科执行;影响年度考核和追究纪律责任的,由市局监察室、人事科牵头办理,各管理站协助。

疾病控制中心范文第2篇

庆阳市2010年免疫规划自查工作报告

市卫生局: 为了全面掌握我市免疫规划工作现状及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免疫规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迎接全省免疫规划工作大检查,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10年免疫规划工作综合考核方案的通知》(甘卫疾控发(2010)229号)要求,在各县区自查工作基础上,我中心于2010年7月1 -15日抽调15名专业人员组成3个调查组,按照PPS法抽取八县(区)121个乡镇(社区)240

1 个村,对免疫规划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现报告如下:

一、免疫规划自查工作概况

为了认真做好全市免疫规划自查工作,市卫生局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转发了《甘肃省2010年免疫规划工作综合考核方案》,要求各县区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要以全省免疫规划工作大检查为契机,对照省上考核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对2008年实施扩免以来各级对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政策和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新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免疫规划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各县区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制订了具体的自查计划。从6月20日开始,由县区卫生局组织,抽调免疫规划专业技术人员,对辖区县乡村级免疫规划工作进行了自查和整改,并上报了免疫规划自查报告。7月1—15日,我中心组织15名市级免疫规划骨干,由市卫生局和疾控中心领导带队,分3组对全市八县区免疫规划工作进行了考核检查,做到了自查工作有安排有落实,达到了免疫规划工作自查的目的,掌握了我市免疫规划工作进展情况,为制定全市免疫规划工作措施提供了依据。

二、具体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1、免疫规划工作保障。市县卫生行政部门能够认真落实国家免疫规划政策,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各级政府能够将免疫规划纳入当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从人力、物力、财力等各方面予以倾斜和支持,保证了免疫规划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县卫生行

2 政部门每年将免疫规划纳入卫生目标管理的内容之一,逐级签订了目标考核责任书,落实奖罚措施。各级财政部门和卫生部门能够将2008年以来的中央转移支付经费和预防接种补助经费及时全额下拨到各项目使用单位和接种医生手中。村医报酬按照省级补助50元、市级补助30元、县级补助20元的标准,除宁县县级补助20元未落实外,其他县区均及时足额下拨了每名村医每月100元的劳务报酬。2010年6月,市卫生局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免疫规划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各级疾控中心要设立专门的免疫规划科,并落实3-5名工作人员,各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要有2-3名专职免疫规划工作人员。目前,市县疾控中心均成立了免疫规划科,或在传染病防制科中固定2-3名工作人员负责免疫规划工作。各乡镇政府均成立了公共卫生办公室,各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至少有1名专职防疫专干从事免疫规划工作。

2、预防接种证查验。为了认真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2006年市卫生局和教育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市新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卫生和教育部门的工作职责,并将查验接种证做为新生入学入托的必查内容之一。庆城县和宁县由县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对新入托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的通知。各县(区)每年9月份安排对辖区所有小学和幼儿园新入学入托儿童开展了预防接种证查验和查漏补种工作,卫生和教育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安排部署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由疾控中心对学校具体负责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相关人员

3 进行培训,查验过程中疾控中心派出专业人员进入学校进行技术指导。查验结束后,根据查验结果,卫生部门及时组织查漏补种,并按时上报了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总结。

3、冷链运转及疫苗管理。市县乡各级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要求,切实加强了冷链设备管理,做到了专物专用,并落实了冷链温度监测,保证了各种疫苗贮运符合规范要求。省卫生厅配发给村卫生所的冰箱也陆续投入使用。2009年9月,全市组织开展了免疫规划冷链设备现状调查,并对全市冷链设备使用及需求情况进行了分析,制订了冷链设备补充计划。各级疾控及医疗机构均加强了一类疫苗使用管理,按照使用计划逐级下发,减少了疫苗浪费,落实了冷链运转制度,市级对各县(区)每年冷链运转四次以上,各县(区)及乡卫生院实行每月一次冷链运转,保证了每个接种点都能及时得到疫苗供应。各级疫苗管理有专人负责,定期核查库存疫苗和注射器,及时进行数据录入,做到了帐苗相符。每年市县级定期组织对各级疫苗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改。镇原县卫生局下发了《镇原县疫苗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并开展了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了疫苗的使用管理。

4、预防接种资质认证。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2007年各县区按照市卫生局安排,对接种人员及接种单位进行了预防接种资质认证,并按对预防接种资质进行了复核。据统计,全市共有接种单位1469个,完成资质认证

4 数1308个,覆盖率89.04%;接种人员2155人,完成资质认证1900人,覆盖率88.17%,需复核1878人,实际复核1612人,复核率85.84%(见附件1)。

5、免疫接种率调查结果。本次共调查2007年7月1日-2009年6月30日出生儿童1686名,建卡率99.58 %,建证率99.53%,卡介苗接种率99.35%,卡痕阳性率92.65%,脊髓灰质炎疫苗全程接种率98.40%,百白破疫苗全程接种率98.28%,百白破疫苗加强免疫接种率80.69 %,麻风(麻疹)疫苗接种率94.76%,麻腮(麻腮风)疫苗接种率 75.97%,新生儿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88.55%,12月龄内儿童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97.81%,乙脑疫苗第一针接种率80.36%,乙脑疫苗第二针接种40.33%,甲肝疫苗接种率 80.26 %,A群流脑疫苗第一针接种率 89.25%,A群流脑疫苗第二针接种率76.31%(见附件2)。多年来,全市逐级坚持了常规免疫报告制度,2009年以前实行双月报告制度,每年报告常规免疫报表6次以上,市疾控中心每次对常规免疫接种率报告情况进行了分析,及时发现了各县区常规免疫接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009年6月,针对扩免新增疫苗接种率普遍偏低的问题,安排各县区对漏种儿童进行了摸底调查,并组织开展了查漏补种。

6、苗控传染病监测。按照免疫规划相关监测方案要求,各级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开展了AFP、麻疹、新生儿破伤风监测工作。每年完成了36次主动监测,并按时上报了主动监测报表。市县疾控中心每年对各级医疗机构AFP、麻疹、新生儿破伤风、AEFI报

5 告情况进行了2次主动搜索,未发现漏报病例。2009年全市报告AFP21例,15岁以下儿童AFP报告发病率为2.94/10万,48小时调查率为100%,双份便采集合格率为85.7%,7天内便标本送检及时率90.5%,75天随访表送达率90.5%。报告疑似麻疹病例43例,全部进行了个案调查和采样监测,确诊5例,发病率为0.19/10万,麻疹排除病例报告发病率为1.46/10万,采样后3天内送达率100%,48小时调查率100%。所有报告麻疹病例均为散发,并100%纳入麻疹专病报告系统管理。2009年开始,全市将流脑、乙脑、流行性腮腺炎、甲肝、乙肝、风疹等苗控传染病纳入疾病监测范围,定期进行分析,以采取积极的控制措施。

7、宣传督导培训。我市多年以来坚持了市、县(区)设立大型广告宣传牌、乡镇设立固定宣传牌、村级设立宣传板面、主要公路沿线刷写墙体标语的宣传模式,目前这种宣传模式已经初现成效,在促使疾控知识进村进社区活动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了更好地宣传免疫规划工作,使公众了解预防接种知识,每年4月2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预防接种宣传活动。市县卫生局逐级下发了开展预防接种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在县城城区主要街道设立了宣传资询点,为前来咨询的群众解答疑问,宣传国家扩大免疫规划政策。各县(区)采取在县城城区和乡镇政府所在地主要街道及各医疗卫生单位门前、集贸市场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制做宣传栏、设立宣传咨询点、散发宣传单等宣传手段向群众提供资料和咨询服务。在市、县电视台、陇东报等新闻媒体上广泛宣

6 传免疫规划知识,在村卫生所办黑板报、张贴标语、宣传画等形式进行宣传。每次宣传活动结束后,逐级都上报了宣传活动总结。2008年,市上统一印制下发了《致儿童家长的一封信》,向广大儿童家长宣传免疫规划政策及国家免疫程序,并在各接种点张贴了预防接种信息告示。2010年,各接种点将省上下发的预防接种公示画进行了张贴。

按照市卫生局要求,各县区制定了乡村公共卫生工作考核办法和公共卫生人员考核办法,逐级实行督导报告制度,即市级每季度1次、县级每2月1次、乡级每月1次的督导制度。每次督导都制定了督导计划,督导结束后,以书面形式反馈督导意见,并进行通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对提高免疫规划工作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

各级加强了对免疫规划工作人员及基层预防接种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更新了免疫规划知识,提高了服务技能。每年市县级均要举办2期以上免疫规划知识培训班, 培训对象覆盖所有承担免疫规划及预防接种任务的卫生人员。2009年利用全市乡村医生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班的时机,对全市1486名村医进行了免疫规划知识培训。各乡镇卫生院坚持了乡村医生月例会制度,每次对免疫规划重点知识都进行了强化培训,提高了免疫规划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了工作人员责任心,增强了服务意识,规范了预防接种行为,确保了接种安全。

8、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按照《预防接种后异常反应和

7 事故的处理试行办法》及《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全市加强了异常反应监测工作,对各级预防接种人员进行了强化培训,使其掌握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的内容、程序及时限要求。市县疾控中心加强了主动监测,及时了解各接种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发生情况,并将异常反应报告纳入疾控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2006年市县各级分别成立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2010年重新调整充实了市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2009年全市报告AEFI17例,及时调查率100%,个案完整率100%,及时报告率76.47%。2010年5月报告1例接种乙肝疫苗后死亡病例,市县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进行了调查诊断,结合司法鉴定结论,最后诊断为预防接种偶合症,心脏病猝死。

9、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为了加快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进程,市县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积极创造条件,自行筹备用于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的电脑及打印机等设备,市县疾控中心负责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为各医疗单位安装了预防接种信息化客户端软件。目前,全市应建立儿童信息化系统的接种单位136个,实际建立129个,覆盖率94.85%。已建立信息化系统的接种单位全部完成了2006年以来出生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录入。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免疫规划工作进展不平衡。近几年,随着国家对免疫规划工作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乡村医生报酬及接种补助的兑现,使免疫规划工作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全市免疫规划工作

8 质量也在稳步提高。但是,部分县仍然存在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单位领导重视不够的问题,不能正确处理免疫规划与其他卫生工作的关系,仍然存在重治轻防的思想。部分卫生行政部门不能积极协调落实免疫规划保障经费,影响了免疫规划工作质量。一些乡镇卫生院防疫专干身兼数职,不能将主要精力放在免疫规划工作上,对村级预防接种点指导不力。目前有相当一部分60岁以上的村医仍然从事着预防接种工作,难以胜任当前的免疫规划工作。撤乡并镇后的卫生院缺乏项目支持,免疫规划工作质量明显落后于其他卫生院。至今还有个别村没有卫生所,甚至无人承担预防接种工作。个别村卫生所由于村医长期患病或外出,导致该村预防接种工作时断时续。

2、免疫规划工作经费不足。各级财政没有将免疫规划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导致各级疾控机构工作经费严重短缺,仅靠有限的业务收入难以推动免疫规划工作快速发展。与免疫规划有关的项目配套经费普遍没有得到落实,项目执行单位由于经费制约,影响了项目工作质量。

3、免疫规划工作资料不完善。通过核对预防接种卡、证及儿童信息化系统接种信息,多数接种点录入相符率比较低,突出表现为接种日期“卡证机”不一致。部分接种点卡证机信息记录不全,没有登记疫苗批号及接种部位。部分县没有明确乡村级免疫规划资料收集的内容,导致乡村级免疫规划资料收集不全。

4、扩免新增疫苗及加强免疫接种率普遍偏低。从接种率调查结

9 果可以看出,原基础 “五苗”接种率都达到了95%以上,扩免新增疫苗和加强免疫接种率均在90%以下,乙脑疫苗第二针、A群流脑疫苗第二针、麻疹疫苗和百白破疫苗的加强免疫接种率均在80%以下。

5、冷链管理质量亟待提高。部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没有制定冷链管理制度,县乡村疫苗使用缺乏计划性,一方面导致部分疫苗浪费,另一方面由于没有认真开展应种对象调查摸底,使适龄对象不能按时接种疫苗。一些接种单位冷链温度监测流于形式,甚至储存疫苗的冰箱没有配臵温度计。部分疫苗管理员不熟悉疫苗存放的温度条件和出入库要求,致使有些疫苗由于储存不规范而失效。

6、预防接种告知制度尚待规范。目前,预防接种告知制度没有统一的标准,接种人员多进行口头告知,无据可查。尤其村级接种点对如何进行接种前告知,尚不十分明确,接种前告知流于形式。

7、免疫规划培训效果不明显。部分预防接种人员对扩大免疫规划程序、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内容、疫苗管理、接种率常规报告等知识掌握不够清楚,以至于出现了提前接种、扩免新增疫苗接种对象不清、疫苗使用与常规报告数据不一致的问题。部分接种人员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发生后心存顾虑,报告处理不及时。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针对督导检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市将逐一进行梳理,制定整改计划,集中精力抓好整改落实,以推动全市免疫规划工作

10 持续快速发展。

一是我市将以全省免疫规划大检查为契机,对自查、互查、抽查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理分析,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提出整改措施,积极向政府领导汇报,争取免疫规划工作保障措施的落实。同时,将召开计划免疫协调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学习国家免疫规划政策,以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免疫规划工作职责,提高对免疫规划工作的认识。

二是各级将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免疫规划工作制度和流程。对目前免疫规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阶段、有计划的予以整改落实。

三是在有条件的农村地区尝试建立规范化接种门诊,由入户接种向集中定点接种的模式转变,提高预防接种工作质量和信息化管理水平。

四是逐级加大督导宣传培训力度,不仅要加大督导宣传培训的频次,而且要从提高工作质量上下功夫,要向技术性、规范化、制度化转变,以进一步提高全市免疫规划水平。

二0一0年七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免疫规划

自查

报告 抄 送:省疾控中心 庆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0年7月23日印发

疾病控制中心范文第3篇

手足口病(Hand-foot-mouthDisease,HFMD)是由多种人肠道 病毒引起的一种儿童常见传染病,是我国法定报告管理的丙类传染病。大多数患者症状轻微,以发热和手、足、口腔等部位的皮疹或疱疹为主要症状。少数患者可出现无菌性脑膜炎、脑炎、急性弛缓性麻痹、神经源性肺水肿和心肌炎等,个别重症患儿病情进展快,可导致死亡。手足口病常出现暴发或流行,为指导各地做好手足口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制定本指南。

一、目的

(一)指导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疫情报告与监测。

(二)指导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病原学监测。

(三)指导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开展重点场所及公众预防控制工作。

二、疾病概述

(一)病原学。

引起手足口病的病毒属于小RNA 病毒科肠道病毒属,包括柯 萨奇病毒A 组(CoxasckievirusA,CVA)的

2、

4、

5、

7、

9、

10、16型等,B 组(CoxasckievirusB,CVB)的

1、

2、

3、

4、5 型等;肠道病毒71 型(HumanEnterovirus71,EV71);埃可病毒(Echovirus,ECHO)等。其中以EV71 及CVA16 型较为常见。 肠道病毒适合在湿、热的环境下生存与传播,75%酒精和5% 来苏不能将其灭活,对乙醚、去氯胆酸盐等不敏感;对紫外线和干燥敏感,各种氧化剂(高锰酸钾、漂白粉等)、甲醛、碘酒以及56℃30 分钟可以灭活病毒。病毒在4℃可存活1 年,-20℃可长期保存,在外环境中可长期存活。

(二)流行病学。

1.传染源。人是人肠道病毒的唯一宿主,患者和隐性感染者均 为本病的传染源,隐性感染者难以鉴别和发现。发病前数天,感染者咽部与粪便就可检出病毒,通常以发病后一周内传染性最强。

2.传播途径。肠道病毒可经胃肠道(粪-口途径)传播,也可 经呼吸道(飞沫、咳嗽、打喷嚏等)传播,亦可因接触患者口鼻分泌物、皮肤或粘膜疱疹液及被污染的手及物品等造成传播。尚不能明确是否可经水或食物传播。

3.易感性。人对人肠道病毒普遍易感。不同年龄组均可感染发 病,以5 岁及以下儿童为主,尤以3 岁及以下儿童发病率最高。显性感染和隐性感染后均可获得特异性免疫力,产生的中和抗体可在体内存留较长时间,对同血清型病毒产生比较牢固的免疫力,但不同血清型间鲜有交叉免疫。

4.流行特征。该病流行无明显的地区性,全年均可发生,一般 5~7 月为发病高峰。托幼机构等易感人群集中单位可发生暴发。肠道病毒传染性强、隐性感染比例大、传播途径复杂、传播速度快,控制难度大,容易出现暴发和短时间内较大范围流行。

(三)临床表现。 手足口病潜伏期为2~10 天,平均3~5 天,病程一般为7~10 天。

急性起病,发热,口腔粘膜出现散在疱疹,手、足和臀部出现 斑丘疹、疱疹,疱疹周围可有炎性红晕,疱内液体较少。可伴有咳嗽、流涕、食欲不振等症状。部分患者无发热,仅表现为皮疹或疱疹。一般预后良好;少数病例,特别是EV71 感染患儿,可出现脑膜炎、脑炎、脑脊髓炎、神经源性肺水肿、循环障碍等,病情凶险,可致死亡或留有后遗症。

(四)治疗原则。

目前无特异性治疗方法,以支持疗法为主,绝大多数患者可自 愈。目前尚无特异性的疫苗。病例的治疗方法参考卫生部《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08 年版)》。

三、病例定义

(一)临床诊断病例。

在流行季节发病,常见于学龄前儿童,婴幼儿多见。

1.普通病例:发热伴手、足、口、臀部皮疹,部分病例可无发热。

2.重症病例:出现神经系统受累、呼吸及循环功能障碍等表现, 实验室检查可有外周血白细胞增高、脑脊液异常、血糖增高,脑电图、脑脊髓磁共振、胸部X 线、超声心动图检查可有异常。 极少数重症病例皮疹不典型,临床诊断困难,需结合实验室检 测做出诊断。若无皮疹,临床不宜诊断为手足口病。

(二)实验室确诊病例。

临床诊断病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诊断为实验室确诊病 例:

1.自咽拭子或咽喉洗液、粪便或肛拭子、脑脊液、疱疹液、血 清以及脑、肺、脾、淋巴结等组织标本中分离到人肠道病毒(指包括CVA16 和EV71 等有明确证据表明可以导致手足口病的人肠道病毒)。

2.自咽拭子或咽喉洗液、粪便或肛拭子等标本中检测到CVA16 或EV71 特异性核酸,或从脑脊液、疱疹液、血清以及脑、肺、脾、淋巴结等组织标本等标本中检测到人肠道病毒(指包括CVA16 和EV71 等有明确证据表明可以导致手足口病的人肠道病毒)的特异性核酸。

3.血清标本人肠道病毒型特异性中和抗体滴度≥1∶256,或急 性期与恢复期血清肠道病毒特异性中和抗体有4 倍或4 倍以上的升高。

(三)聚集性病例。

1 周内,同一托幼机构或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5 例及以上手足 口病病例;或同一班级(或宿舍)发生2 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 或同一自然村发生3 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家庭发生2 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

四、疾病监测

(一)疫情报告。 1.个案报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 病防治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对符合病例定义的手足口病病例进行报告。如为重症病例,请在“重症患者”处选择“是”;如为实验室诊断病例,请在“实验室结果”处选择相应的肠道病毒病原学分型信息。实行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应于24 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未实行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应于24 小时之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2.聚集性病例报告。托幼机构和学校、医疗机构发现手足口病 聚集性病例时,应以最快的方式向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局部地区或集体单位发生流行或暴 发时,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及时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

(二)病原学监测。

各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病原学监测, 了解病原动态分布变化。所有重症和死亡病例均需采样。此外,以县(区)为单位,每月最少需采集5 例首次就诊的普通病例标本;当月县(区)病例总数少于5 例时,全部采样。以省(区、市)为单位,在手足口病流行年份中每年至少采集20 对EV71 和10 对CVA16 感染的手足口病患儿的双份血清,以阐明和分析EV71 和CVA16 感染后IgG 和IgM 抗体的动态变化,评价血清学抗体试剂盒的敏感性和特异性。以省(区、市)为单位,每月至少从手足口病病例中分离10株毒株并做血清型别鉴定,鉴定完成后并将毒株及鉴定结果于5 个工作日内报送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备测序条件的省份,可开展VP1 基因序列测定和分析,进行基因定型,序列测定完成后将序列结果于5 个工作日内报送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具备测序条件者,将毒株送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序列测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于28 个工作日内反馈基因定型结果。所有病例的采样均由医疗机构完成,及时送至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指定的检测机构检测。检测机构将实验室检测结果于24 小时内反馈给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结果后,于24 小时内对检测病例的传染病报告卡信息进行订正,将其病例类型订正为“实验室诊断”,并在“实验室结果”处补填肠道病毒病原学分型信息。各种标本采集和检测方法详见《手足口病标本采集及检测技术方案》(附件1)。

(三)监测信息分析与反馈。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每日对网络直报系统进行浏览,及时 对报告的病例进行审核、查重、订正等工作,定期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判断发病趋势,发现异常升高或病例呈聚集性分布或出现重症及死亡病例时,要及时核实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定期向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反馈疫情分析信息。

五、预防控制

(一)现场调查处置。

发现手足口病聚集性病例、重症或死亡时,县(区)级及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立即组织开展现场调查处置。 1.流行病学调查。

(1)聚集性病例调查:了解聚集性病例的临床表现、流行特征,以分析流行因素,为采取防控措施提供依据。要对首发或指示病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填写《手足口病个案调查表》(附件2)。 (2)重症或死亡病例调查:详细了解病例的基本信息、临床症状、发病就诊治疗过程、感染传播情况、病原检测结果,以分析重症及死亡病例的主要危险因素,填写《手足口病重症或死亡病例个案调查表》(附件3)。调查结束后,各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将结果录入统一数据库,报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专题调查:根据当地手足口病疫情特点及流行特征,可开展专题调查,以了解当地的主要传播方式以及感染危险因素等,为制定干预措施提供依据。专题调查的方案及其内容,应根据调查目的专门设计。

(4)医疗机构要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2.传染源的管理。

患儿应及时就医,并遵医嘱采取居家或住院方式进行治疗。居家患儿,家长或监护人应在社区(村)医生的指导下,密切关注患儿的病情变化,如发现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循环系统等相关症状时,应立即送医院就诊,同时,要尽量避免与其他儿童接触。住院患儿应在指定区域内接受治疗,防止与其他患儿发生交叉感染。管理时限为自患儿被发现起至症状消失后1 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负责本辖区居家治疗的手足口病患儿的随访工作,掌握居家治疗患儿的病情进展情况。

3.标本采集和检测。

(1)所有重症和死亡病例均要采集标本,可以采集咽拭子、粪便或肛拭子、疱疹液、脑脊液、血清等,死亡病例还可采集脑、肺、肠淋巴结等组织标本。聚集性病例至少要采集2 例病例标本开展病原学检测。

(2)医疗机构负责样本采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指导医疗机构进行相关生物学标本的采集。

(3)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本地的技术能力,对采集的标本开展核酸检测、病毒分离;不具备技术条件时,及时送上级机构进行检测(附件1)。 4.消毒措施。

病家、托幼机构和小学的消毒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由单位及时进行消毒,或由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其进行消毒处理。医疗机构的消毒由医疗机构安排专人进行。消毒方法参见《消毒技术规范》(2002 版)和《手足口病疫源地消毒指南》(附件4)。 5.健康教育。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在政府领导下,与当地教育、宣传、广电等部门密切合作,充分利用12320 公共卫生公益热线、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宣传单/宣传画等多种方式,开展手足口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使5 岁以下儿童家长及托幼机构工作人员等了解手足口病的临床症状,掌握最基本的预防措施,强调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及环境卫生措施对于有效预防手足口病的重要性,动员托幼机构老师和管理人员、儿童家长成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主动参与者,形成群防群控。与重症或死亡病例发病前1 周或发病后有共同生活、居住史的5 岁以下儿童,要对其家长或监护人进行健康教育,做好儿童的密切观察,出现症状要及时就诊和治疗。

(二)重点人群及重点机构的预防控制措施。

为降低人群手足口病的发病率,减少聚集性病例,避免医院感染,各地要做好以散居儿童为主的重点人群和以托幼机构、医疗机构为主的重点场所的预防控制工作。 1.散居儿童的预防控制措施。

(1)饭前便后、外出回家后要用肥皂或洗手液等给儿童洗手;看护人接触儿童前、替幼童更换尿布、处理粪便后均要洗手; (2)婴幼儿的尿布要及时清洗、曝晒或消毒;注意保持家庭环境卫生,居室要经常通风,勤晒衣被;

(3)婴幼儿使用的奶瓶、奶嘴及儿童使用的餐具使用前后应充分清洗、消毒;不要让儿童喝生水、吃生冷食物;

(4)本病流行期间不宜带儿童到人群聚集、空气流通差的公共场所;避免接触患病儿童;

(5)儿童出现发热、出疹等相关症状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6)居家治疗的患儿避免与其他儿童接触,以减少交叉感染;父母要及时对患儿的衣物进行晾晒或消毒,对患儿粪便及时进行消毒处理。

2.托幼机构预防控制措施。

(1)每日进行晨检,发现可疑患儿时,要采取立即送诊、居家观察等措施;对患儿所用的物品要立即进行消毒处理; (2)出现重症或死亡病例,或1 周内同一班级出现2 例及以上病例,建议病例所在班级停课10 天;1 周内累计出现10 例及以上或3 个班级分别出现2 例及以上病例时,经风险评估后,可建议托幼机构停课10 天;

(3)教育、指导儿童养成正确洗手等良好的卫生习惯;老师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状况;

(4)教室和宿舍等场所要保持良好通风;定期对玩具、儿童个人卫生用具(水杯、毛巾等)、餐具等物品进行清洗消毒; (5)定期对活动室、寝室、教室、门把手、楼梯扶手、桌面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 (6)托幼机构应每日对厕所进行清扫、消毒,工作人员应戴手套,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洗手;

(7)托幼机构应配合卫生部门采取手足口病防控措施。 3.医疗机构的预防控制措施。

(1)各级医疗机构应加强预检分诊,专辟诊室(台)接诊发热、出疹的病例。增加候诊及就诊等区域的清洁消毒频次,室内清扫时应采用湿式清洁方式;

(2)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每一位病例后,均应认真洗手或对双手消毒,或更换使用一次性手套;

(3)诊疗、护理手足口病病例过程中所使用的非一次性仪器、体温计及其他物品等要及时消毒;

(4)对住院患儿使用过的病床及桌椅等设施和物品必须消毒后才能继续使用;

(5)患儿的呼吸道分泌物和粪便及其污染的物品要进行消毒处理。

附件:1.手足口病标本采集及检测技术方案 2.手足口病个案调查表

疾病控制中心范文第4篇

开办资金:345万元 举办单位:江西省农业厅

宗旨和业务范围:畜禽防、检疫及产品检疫、检验;中兽医科研

受奖评和有关评估情况:无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2013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成功防控H7N9情流感疫情。根据国家防控H7N9禽流感工作要求,在第一时间赶赴感染者的居住地、农贸市场、家畜养殖基地,反复监测、采样,及时对样品进行检测,并把结果迅速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及时起草制定了《江西省动物H7N9禽流感流行病学调查方案》,指导基层部门开展H7N9禽流感流行病学调查和监测工作,期间共完成7篇人感染H7N9紧急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和1篇总结分析报告。

2.及时完成重大动物疫病诊断。成功排除禽流感疫情11起,排除萍乡病死猪肉口蹄疫疫情1起,并对4个县(市)开展疑似A型口蹄疫疫情调查性检测。

3.完成了重大动物疫病疫情和免疫效果监测工作任务。一是上下半年各开展1次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飞行检查检测工作,。两次检查共检测样品5280份次(上、下半年各2640份次)。二是春、秋防检查共检测样品5040份次(春防、秋防各2520份次)。

4.完成全省种猪场疫病净化飞检和集中抽检工作。上、下半年各开展1次种猪场动物疫病净化飞行检查检测工作,涉及62个种猪场(35个一级场,27个二级场)共检测样品3146份次(上、下半年分别为1120、2026份次)。

5.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分病种设立20个定点流行病学调查点,定期开主要家畜疫病及主要人兽共患病定点调查。二是开展对常见疫病突发事例的流行病学调查。

6.开展全省基层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继续组织全省兽医系统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工作,并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参加比对的实验室共44个(市级11个,县级33个)。

7.开展执业兽医考务与畜牧兽医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鉴定人员共计300人,其中高级210人,中级75人,初级15人。

八、中兽医学杂志工作。全年共编辑出版《中兽医学杂志》6期,总发行数15000余册。

疾病控制中心范文第5篇

开办资金:345万元 举办单位:江西省农业厅

宗旨和业务范围:畜禽防、检疫及产品检疫、检验;中兽医科研

受奖评和有关评估情况:无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2013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成功防控H7N9情流感疫情。根据国家防控H7N9禽流感工作要求,在第一时间赶赴感染者的居住地、农贸市场、家畜养殖基地,反复监测、采样,及时对样品进行检测,并把结果迅速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及时起草制定了《江西省动物H7N9禽流感流行病学调查方案》,指导基层部门开展H7N9禽流感流行病学调查和监测工作,期间共完成7篇人感染H7N9紧急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和1篇总结分析报告。

2.及时完成重大动物疫病诊断。成功排除禽流感疫情11起,排除萍乡病死猪肉口蹄疫疫情1起,并对4个县(市)开展疑似A型口蹄疫疫情调查性检测。

3.完成了重大动物疫病疫情和免疫效果监测工作任务。一是上下半年各开展1次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飞行检查检测工作,。两次检查共检测样品5280份次(上、下半年各2640份次)。二是春、秋防检查共检测样品5040份次(春防、秋防各2520份次)。

4.完成全省种猪场疫病净化飞检和集中抽检工作。上、下半年各开展1次种猪场动物疫病净化飞行检查检测工作,涉及62个种猪场(35个一级场,27个二级场)共检测样品3146份次(上、下半年分别为1120、2026份次)。

5.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分病种设立20个定点流行病学调查点,定期开主要家畜疫病及主要人兽共患病定点调查。二是开展对常见疫病突发事例的流行病学调查。

6.开展全省基层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继续组织全省兽医系统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工作,并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参加比对的实验室共44个(市级11个,县级33个)。

7.开展执业兽医考务与畜牧兽医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鉴定人员共计300人,其中高级210人,中级75人,初级15人。

八、中兽医学杂志工作。全年共编辑出版《中兽医学杂志》6期,总发行数15000余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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