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整改制度范文

2023-05-14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范文第1篇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加强对所监管的标段安全隐患的整改,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应范围

总监办对所监理标段的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及专项治理。

三、基本要求

1、根据施工的实际情况,做好隐患整改计划;

2、及时下发安全监理整改通知及安全监理整改指令,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的措施,规定整改期限,并督促其按期整改;

3、在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的前提下,确定安全隐患整改期限;

4、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停止施工进行整改没有进行整改、整改不彻底、整改没有通过检查验收,不能复工对重大安全隐患必须进行彻底整改并通过检查验收后,方可复工;

5、对于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安全隐患,项目部制定出临时防范措施和应急计划,并报指挥部和总监办备案;

6、项目部应根据总监办整改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所存在的隐患整改落实,并把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总监办;

7、总监办在接到项目部整改回复以后,尽快进行复查,并做好复查记录;

8、总监办在月度安全会议上通报各项目部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对无视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拒绝进行整改、整改不彻底、整改没有通过检查验收的施工标段及相关人员要给予严肃批评和处理,并上报指挥部。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范文第2篇

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的隐患,督促整改; 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禁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1、 发现隐患:监理人员在进行日常检查时,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开展检查,尤其是重点工作面,日常安全管理的“死角”、“空白地带”纳入列表管理,有计划的开展不定期的现场隐患排查。

2、 记录隐患:安全监理人员应该立即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进行现场记录。

3、 汇总隐患:由监理人员对记录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类汇总,并进行信息处理。

4、 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安全监理人员对项目部拒不整改的安全隐患,及时下达安全监理通知,督促项目部及时进行整改,同时建立安全隐患登记台帐。

5、 实施整改:施工单位必须根据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实施整改,施工单位要建立隐患登记牌,对本单位负责整改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并及时修改,填充相关整改信息。

6、 反馈整改信息:隐患整改完成后,施工单位必须及时向总监办安全监理工程师反馈整改信息。

7、 复查验收:由总监办安全监理工程师组织复查验收,复查情况及时在安全通知书和安全台帐中注明或再次下发安全隐患整改指令。

8、 施工单位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后,严格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填写整改反馈通知单,及时上报总监办。

9、 复查时,总监办安全监理人员必须按照监理通知书存在的情况如实进行检查。

10、 经复查未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的,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在整改反馈单中注明,情况严重的,再次下发整改指令或红头文件上报业主。

11、 实行隐患整改报告制度,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管理;分项整改。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12、 加强对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的日常监控力度,安全监理人员每天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记录,发现未整改的必须查明原因,并对已完成的整改项目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复查。

内蒙古交通建设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GYII---JL9总监办

2015.4.9

共和至玉树公路改扩建工程II期JL9总监办

全 隐

患 督 促 整 改 制

2015.4.8 内蒙古交通建设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范文第3篇

一、分公司是隐患整改的监督落实和验收单位,负责督促项目实施整改达合格要求,并组织整改后的验收;

二、项目部是隐患整改的落实单位,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应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在限期内完成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三、安全员对项目日常巡检工作时发现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项目负责人签署整改意见,督促项目责任人落实整改达合格标准,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如未按要求整改可向分公司、公司上级部门反馈;

四、对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限期整改决定,对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实行分级管理,将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分为“一般”和“重大”两级,一般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在7天内回复,重大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在3天内回复,如有严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或涉及人身生命财产安全的,将直接下达停工令。

五、检查、督查人员要向受检单位及时反馈检查意见,对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期限、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单位领导报告。受检单位要按要求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情况报送检查单位备案。受检单位拒不整改或逾期不改的,检查单位应依据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六、对隐患的整改情况要进行跟踪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七、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不认真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力,致使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依照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给予相应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触犯刑法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停工令要求通过公司项目管理系统下发、回复。

九、在公司日常安全巡查及每半年一次开展的安全生产履职考核中,对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范文第4篇

二、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会议,讨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三、公司各部门收到火灾隐患整改后,应抓紧督促有关人员落实整改措施,一时无法整改的部门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四、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有关负责人应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范文第5篇

1.1为加强江西省昌博实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有效地排查与整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种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制订本制度。

1.2公司依据《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建立逐级负责的安全生产检查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制度。

1.3本制度适用江西省昌博实业有限公司范围内(包括外包工程及检修)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及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与整改;各车间、部门应根据本制度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与整改工作。

2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 2.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分类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按其性质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共分三类: 2.1.1一般性事故隐患:指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导致一般性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

2.1.2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隐患。 2.1.3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可能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而且事故征兆比较明显,已经危及国家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隐患。

2.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 2.2.1江西省昌博实业有限公司生产安全隐患的排查分为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抽查与安全生产大检查,按公司《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中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要求分级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2.2.2公司各部门或个人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直到隐患消除后方可恢复作业;无力整改的事故隐患,在采取必要的临时安全措施同时,必须迅速上报公司,按下列办法处理:

2.2.3一般性事故隐患,部门提出治理措施,限期排除,安环部验证并记录建档;

2.2.4重大事故隐患,应针对隐患可能影响范围,公司立即采取局部或全部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等措施,由安环部、所在部门提出治理方案报安全生产委员会、总经理审批,限期完成整改;安环部验证并记录建档、上报;

2.2.5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公司立即强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立即采取疏散人员、加强安全警戒等措施,并立即由安环部、所在部门、公司主管领导提出治理方案报安全生产委员会、总经理审批,限期进行彻底整改;安环部验证并记录建档、上报;

2.2.6各级检查人员及部门应向受检部门及人员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事故隐患所在部门必须根据整改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全面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直至事故隐患全部消除。由安环部验证并记录建档;

2.3事故隐患记录档案管理上报

2.3.1公司建立事故隐患检查治理记录档案,包括隐患内容、发现时间、采取的措施、整改情况、责任人、验收人、是否达到安全要求等详细情况,各车间、部门均要建立事故隐患检查治理记录档案并与安环部相互反馈,形成闭环控制;

2.3.2公司安环部对档案内的事故隐患抱着应随时监控,迅速采取措施或督促各车间、部门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2.3.3公司安环部每月定期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主管领导汇报生产中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2.3.4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对较大以上安全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3 责任追究

对有下列行为的员工依据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相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1未按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自检导致事故发生者. 3.2抗拒或阻挠各级安全检查者。

3.3未认真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或上报职责导致事故发生或损失加重者。

江西福得来家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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