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干部学法用法心得体会范文

2023-05-17

基层干部学法用法心得体会范文第1篇

(2017年)

目录

第一章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布局

第一节 依法治国方略的形成与发展过程 第二节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第三节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第四节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

【以案释法】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第二章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第一节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提出 第二节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主要内容 第三节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总体要求 第三章 ‚七五‛普法规划知识

第一节 ‚七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出台 第二节 ‚七五‛普法规划的主要内容

【以案释法】领导干部腐败不能以‚不懂法‛为借口 第三节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第四章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第一节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提出 【以案释法】化解矛盾终究须靠法 第二节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基本属性 第三节 培养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基本途径 【以案释法】权力不能越出制度的笼子 【以案释法】公平竞争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章 宪法和宪法相关法

第一节 宪法概述

【以案释法】党组织和党员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

第二节 我国的基本政治经济制度 第三节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以案释法】公民的教育权受宪法保护 第四节 国家机构的设置及功能 第五节 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誓制度 第六节 国家安全法和全民国家安全教育

【以案释法】为境外人员非法提供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

第七节 立法法修正解读

【以案释法】法律规定出现冲突时如何适用 第六章 社区与城市居民委员会

第一节 社区与城市居民委员会概述 【以案释法】顺风车队

第二节 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以案释法】民族团结最重要 第三节 城市居民委员会的职责和工作制度 【以案释法】养鸽子风波 第七章 社区物业

第一节 社区物业概述

第二节 物权法与物业管理条例 【以案释法】绿地归谁所有 【以案释法】拒交物业费 【以案释法】物业收费不实 第三节 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 第四节 业主委员会与居民委员会 第八章 社区治安与违法犯罪防控

第一节 社区治安管理概述 第二节 社区人口管理 【以案释法】居住证制度 第三节 社区消防安全

【以案释法】‚接财神‛引发火灾 第四节 社区交通安全

【以案释法】社区儿童交通安全应当被重视 第五节 社区违法犯罪防控 【以案释法】大庆市公安局警民联防

第六节 社区治安紧急事态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理 【以案释法】南京‚9·14‛中毒事件 【以案释法】社区保安监守自盗 第九章 社区特殊群体权益保障

第一节 妇女权益保障

【以案释法】妇女就业不得受歧视 第二节 未成年人权益保障 第三节 老年人权益保障

【以案释法】父母离异后是否还需承担监护义务 【以案释法】赡养协议是否可以排除法定义务 第四节 残疾人权益保障

【以案释法】残疾人是否享有劳动权 第五节 社会优抚安置服务 【以案释法】小勇顺利实现再就业 第十章 社区矛盾纠纷处理

第一节 社区矛盾纠纷概述 第二节 社区纠纷调解

第三节 人民调解制度与人民调解法 【以案释法】富民强村━━和谐稳定的基石 【以案释法】依法进行调解工作 第四节 各类社区纠纷的调解处理 第五节 法律援助

【以案释法】法律援助保障弱势群体利益

第十一章 社区居委会干部廉政建设和常见职务犯罪预防 第一节 廉政文化概述

第二节 预防职务犯罪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以案释法】社区居委会容易滋生腐败必须加强廉政建设

【以案释法】务实清廉,服务居民 第十二章 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

第一节 党内法规界说 第二节 党章及相关法规 第三节 党的组织建设法规 第四节 党的作风建设法规 第五节 党的反腐倡廉建设法规

附录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第一章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布局

本章要点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法定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我们党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出发,总结历史经验、顺应人民愿望和时代发展要求作出的重大战略布局。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一节 依法治国方略的形成与发展过程

依法治国,从根本上讲,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法定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提出,是对我们党严格执法执纪优良传统作风的传承,是对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深化。历史地看,我们党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一个长期的探索发展过程。

早在革命战争年代,我党领导下的革命根据地红色政权就陆续制定和颁布过《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中国土地法大纲》《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等一系列法律制度规定,为新生红色政权的依法产生和依法办事,为调动一切抗日力量抵御外来侵略者,为解放全中国提供了宪法性依据和法律遵循。遵守法纪、依法办事成为这一时期党政工作的一大特色。尽管从总体上看,为适应战时需要,当时主要实行的还是政策为主、法律为辅,但在战争年代,尤其是军事力量对比实力悬殊的情况下,我们党依然能够在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坚持探索和实践法制建设,充分显示了一个无产阶级政党领导人民翻身解放、当家作主的博大胸怀。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开启了中国法治建设的新纪元。从1949年到20世纪50年代中期,是中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初创时期。这一时期中国制定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其他一系列法律、法令,对巩固新生的共和国政权,维护社会秩序和恢复国民经济,起到了重要作用。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随后制定的有关法律,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公民的权利与自由,规范了国家机关的组织和职权,确立了国家法制的基本原则,初步奠定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基础。

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共产党总结历史经验,作出把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重大决策,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并明确了一定要靠法制治理国家的原则。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权威性,使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成为改革开放新时期法治建设的基本理念。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方针指引下,现行宪法以及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行政诉讼法等一批基本法律出台,中国的法治建设进入了全新发展阶段。

20世纪90年代,中国开始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由此进一步奠定了法治建设的经济基础,也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1997年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将‚依法治国‛确立为治国基本方略,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并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任务。1999年,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宪法。中国的法治建设揭开了新篇章。

进入21世纪,中国的法治建设继续向前推进。2002年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将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2004年,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载入宪法。2007年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确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对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

2012年,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依法治国。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描绘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蓝图、路线图、施工图,标志着依法治国按下了‚快进键‛、进入了‚快车道‛,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党更加重视全面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强调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强调坚持党的领导,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新形势下,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关系我们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我们要实现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作出的一系列战略部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必须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上作出总体部署、采取切实措施、迈出坚实步伐。

第二节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我们党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出发,总结历史经验、顺应人民愿望和时代发展要求作出的重大战略布局,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开启了法治中国建设新的历程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重要手段,是政治文明的重要标杆,我们党长期重视法治建设。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就在局部执政的革命根据地,颁布宪法法律,探索和实践依法行政。1949年新中国成立,我们党由革命党成功转型为执政党后,宪法和一大批法律法规相继出台,法治建设步入快车道。但由于对社会主义条件下如何搞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不足、思想准备不够、社会基础不牢,以至于‚左‛倾冒进、急功近利思想逐步占据上风,由反右斗争扩大化逐渐酝酿成灾难性的‚文化大革命‛。在此期间,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长期休会,各级人民政府被革命委员会取代,公检法被砸烂,法治被废弛。‚文化大革命‛的深刻教训再次表明,法治昌明,则国泰民安;法治松弛,则国乱民怨。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郑重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进一步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为推进法治建设注入了市场经济的内在动力。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确立为基本治国方略。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上述情况表明,在我国,法治建设经历了一个从局部实践到全面实施,从徘徊挫折到坚定不移,从专项部署到整体规划的逐步发展和升华过程。当前,我们党所处的执政方位和执政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面临着复杂严峻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存在着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严峻的现实表明,我们党要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实现长期执政,就必须更加自觉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进党执政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依法治国、依法执政水平,巩固党执政的法治基础。正是在这样的关键时刻,2014年11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以及立法、行政、司法、守法、队伍建设、党的领导等各方面的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开启了法治中国建设新的历程。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良好的法治平台

为了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国内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的三期叠加态势。党和国家所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此外,经过多年的深化改革,剩下的改革任务都触及最深层次利益关系调整,医疗、教育、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每个领域的改革都互相牵扯、互相交织,涉及错综复杂的利益再调整。唯有通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良好的法治平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才能更好地整合社会利益、化解社会矛盾、凝聚社会力量,使各项改革发展有序推进,各项改革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实现中国梦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依托,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上,发挥着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的制度保障作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不仅有助于极大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而且可以通过妥善的制度安排和有效的制度执行,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延续性,进而确保全党、全国上下始终不渝地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中国梦的基本内涵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奋斗目标是,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在2010年的基础上翻一番,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一项既崇高伟大、又艰巨繁重的历史重任,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党要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实现长期执政,就必须更加自觉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大力推进党执政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巩固党执政的法治基础。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从制度体系上把法治同整个国家的发展、把党领导人民的奋斗目标、人民的幸福生活、社会的和谐稳定等一系列重大问题紧密结合起来,从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和内生动力。

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反腐治权的治本之举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对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把权力放进法律制度的笼子里,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反腐治权,切实从体制、机制和法治上遏制并解决权力腐败问题具有重大意义,是反腐治权的治本之举。

实践表明,尽管公权力腐败表现形式五花八门,公权力腐败原因不尽相同,但归根结底都属于权力寻租。各类主体的腐败,基本上都是政府官员和公职人员,同属掌握和行使公权力者。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形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就是要依法分权治权,从严治官治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有助于从制度设计上扎紧反腐防腐的篱笆,使腐败行径受制于将然之时、受惩于已然之际。形成严密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法治氛围。

第三节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这一过程中,既要避免不作为,又要防范乱作为。为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要坚持的基本原则,即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一、党的领导原则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宪依法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实践证明,只有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实施同依法执政的基本方式统一起来,把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统一起来,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才能确保法治中国的建设有序推进、深入开展。

二、人民主体原则

在我国,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法治建设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法治建设的宗旨是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保护人民、造福人民。因此,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要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为了更好地实现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法律既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全体公民必须一体遵循的行为规范,因此全面推行依法治国,必须要坚持人民主体原则,切实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使法律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

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全面推行依法治国,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

一、尊严和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必须规范和约束公权力,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

四、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原则

法律和道德同为社会行为规范,在支撑社会交往、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各自不同的且不可替代的交互作用,国家和社会治理离不开法律和道德的共同发挥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要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要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法治要体现道德理念、强化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道德要滋养法治精神、强化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以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五、从实际出发原则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实践的必然选择。建设法治中国,必须要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相适应,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入开展法治建设,推进法治理论创新。

第四节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

十八届四中全会是我党历史上,第一次通过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问题。全会在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重大作用、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作了系统阐述的基础上,站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高度,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的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等各项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

一、加强立法工作,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和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制度实施

(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立法工作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宪执政。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为了强化宪法意识,党和国家还确定,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二)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

凡立法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必须报党中央讨论决定。党中央向全国人大提出宪法修改建议,依照宪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宪法修改。法律制定和修改的重大问题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党中央报告。 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建立由全国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参与起草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等重要法律草案制度。增加有法治实践经验的专职常委比例。依法建立健全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立法专家顾问制度。

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法规、规章 制定程序,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重要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由政府法制机构组织起草。

明确立法权力边界,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明确地方立法权限和范围,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

(三)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加强人大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健全向下级人大征询立法意见机制,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推进立法精细化。更多发挥人大代表参与起草和修改法律作用。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四)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实现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健全公民权利救济渠道和方式。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

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

推进综合执法,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有条件的领域可以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惩治执法腐败现象。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改进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健全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罢免等问责方式和程序。

完善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

三、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 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任何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都不得让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任何司法机关都必须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不得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的要求。对干预司法机关办案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优化司法职权配置

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

完善审级制度,一审重在解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二审重在解决事实法律争议、实现二审终审,再审重在解决依法纠错、维护裁判权威;建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主任检察官、主办侦查员办案责任制,落实谁办案谁负责。

(三)推进严格司法

健全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的法律制度。加强和规范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严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证据,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明确各类司法人员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四)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

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在司法调解、司法听证、涉诉信访等司法活动中保障人民群众参与。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杜绝暗箱操作。

(五)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强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权、申请权、申诉权的制度保障。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的法律制度。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

(六)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重点监督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立案、羁押、扣押冻结财物、起诉等环节 的执法活动。

依法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严禁司法人员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律师、泄露或者为其打探案情、接受吃请或者收受其财物、为律师介绍代理和辩护业务等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惩治司法掮客行为,防止利益输送。

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一)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

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人民团体要在普法教育中发挥职能作用。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提高普法实效;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二)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 、团体章 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帮教特殊人群、预防违法犯罪的机制和制度化渠道,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

(三)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

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健全司法救助体系,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

(四)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

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引导和支持人们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影响社会安定的问题,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涉黑犯罪、邪教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绝不允许其形成气候。依法强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影响安全生产、损害生态环境、破坏网络安全等重点问题治理。

此外,十八届四中全会还就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等重大问题提出了加强和改进要求。

【以案释法】

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案情介绍】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支付罚息,也理所应当。但是,银行却在本金、罚息之外,另收‚滞纳金‛,并且还是按复利计算,结果经常导致‚滞纳金‛远高于本金,成了实际上的‚驴打滚‛。中国银行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起诉信用卡欠费人沙女士,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沙女士归还信用卡欠款共计375079.3元(包含本金339659.66元及利息、滞纳金共计35419.64元)。银行按每日万分之五的利率计算的利息,以及每个月高达5%的滞纳金,这就相当于年利率高达78%。受理本案的人民法院认为,根据合同法、商业银行法,我国的贷款利率是受法律限制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最高年利率不得超过24%,否则就算‚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但问题在于,最高法的司法解释针对的是‚民间高利贷‛,而原告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收取滞纳金的,该如何审理?

【以案释法】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处于最高位阶,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都不得与宪法和法律规定精神相违背。依法治国首先是必须依宪治国。十八届四中全会重申了宪法第五条关于‚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的原则,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此案中,法官引述了宪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法官认为:‚平等意味着对等待遇,除非存在差别对待的理由和依据。一方面,国家以贷款政策限制民间借款形成高利;另一方面,在信用卡借贷领域又形成超越民间借贷限制一倍或者几倍的利息。这显然极可能形成一种‘只准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外在不良观感。‛法官从宪法‚平等权‛等多个层面,提出应对法律作系统性解释,认为‚商业银行错误将相关职能部门的规定作为自身高利、高息的依据,这有违于合同法及商业银行法的规定‛,从而最终驳回了银行有关滞纳金的诉讼请求,仅在本金339659.66元、年利率24%的限度内予以支持。

第二章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本章要点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从‚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是一个质的飞跃,是一个从静态到动态的过程,是一个从平面到立体的过程。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在法治领域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增添总体效应的重要举措。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包括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备的党内法规体系五个子系统。 以高度自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第一节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提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历史进程而逐步形成的。法律体系是指由一国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整体,党的十五大报告将它正式上升到政策层面。十五大报告提出了21世纪第一个十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远景目标,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明确提出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截至2011年8月底,我国已制定现行宪法和有效法律共240部、行政法规706部、地方性法规8600多部,涵盖社会关系各个方面的法律部门已经齐全,各个法律部门中基本的、主要的法律已经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比较完备,法律体系内部总体做到科学和谐统一。作为一项法治建设目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实践中如期基本形成。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新目标。从‚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是一个质的飞跃,是一个从静态到动态的过程,是一个从平面到立体的过程。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提出是观念创新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在表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时突显了在目标上的新认识。总书记对此作了详细说明,即‚提出这个总目标,既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又突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和总抓手。一是向国内外鲜明宣示我们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在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问题上,必须向全社会释放正确而明确的信号,指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统一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认识和行动。二是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抓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涉及很多方面,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这个总抓手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依法治国各项工作都要围绕这个总抓手来谋划、来推进。三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在全面深化改革总体框架内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工作,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深化改革。‛

所谓‚抓手‛,就是政策的制度落脚点。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形容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抓手,对于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明确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意义非常重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出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概念,‚法治中国‛相对于‚法治国家‛来说,突出了法治国家中的‚国家‛的主权特征,使得法治国家具有了明确的空间效力,故法治中国是落实法治国家的一个重要制度抓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并明确其内涵,在实践中解决了‚依什么法、治什么国、如何实现‛等问题。既有明确的实现目标,又有具体的制度设计,对推进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建设具有科学性和实践性的指导作用。

这个总抓手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是从依法治国的角度来看。党的十五大报告在政策指导层面上对‚依法治国‛的内涵作了比较明确的解释。即‚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从制度落实角度来看,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的‚依法治国‛并没有说明具体如何加以落实,仍然停留在政策指导层面。‚依法治国‛的理论价值只体现在‚破‛上,也就是说,强调‚依法治国‛有利于打破‚人治‛和各种非法治思想的禁锢和干扰,有利于进一步解放思想,但是,‚依法治国‛在‚破‛的过程中要‚立什么‛,特别是要在制度上具体怎样做,‚依法治国‛概念并没有给予明确的回答。在法治实践中必然就会遇到‚依什么法‛‚治什么国‛等类似问题的挑战。‚依法治国‛要‚立什么‛的问题如果在理论上不说清楚,在实践中如何落实到具体的制度设计和安排上不清晰,就会严重影响‚依法治国‛作为治国方略所具有的科学性和对法治实践的具体指导作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则从理论体系、实践体系和具体法治体系三个角度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内涵。如果全面和有效地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要求将法治体系建设落到实处,就必须要采取一系列制度措施。这些制度措施的采取必然就要体现‚依法治国‛的要求,因此,从逻辑上来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各项具体要求必然就是落实‚依法治国‛的各项制度措施,故‚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成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制度‚抓手‛。二是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角度来看。虽然‚法治中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视为‚法治国家‛的制度‚抓手‛,但‚法治中国‛只是在空间效力上体现了‚法治国家‛的制度要求,对于‚法治国家‛中各项具体制度的特征以及‚法治国家‛在制度上的表现状态等,这些‚制度指标‛并不能通过‚法治中国‛这个单向度的制度‚抓手‛指标完全得到体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从理论和实践、抽象与具体相结合的角度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行了制度构建。从逻辑上看,如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在制度上基本建成,即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以及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那么,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制度表现形式也就基本上完成了。所以,在形式意义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建成可以视为制度上判断是否建成了‚法治国家‛的具体标准,是‚法治国家‛是否在制度上得以实现的‚抓手‛,只要在制度上建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就可以确定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建成。

因此,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抓手,使得我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路径与目标两个方面的制度内涵都更加清晰。只要抓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各项工作,抓出具体成效,就能够充分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指导意义,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主要特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各项措施也就能够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现程度和状况也就有了制度上的最有效的判断标准。

二、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内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指的是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集中体现中国人民意志和社会主义属性的法治诸要素、结构、功能、过程内在协调统一的有机综合体。之所以要以体系化的方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本身就是一个要素众多、结构复杂、功能综合、规模庞大的系统工程,各系统要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促进,当其协调一致时可以发挥最大功效,但当某一环节 或系统出现了毛病,就会影响整体的正常运行和功能的发挥。为此,必须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体系特征有一个客观、准确的认识。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法治诸要素、结构、功能、过程内在协调统一的有机综合体

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法治体系本身也是一个系统:第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由众多要素组成,这些要素从存在形态入手可将其从总体上分为硬件要素和软件要素两大类。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并不等同于法治诸要素相加之和,它必须对法治诸要素进行组织、搭配和安排,实现法治结构的科学设置,并决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功能。第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仅要求相互间具有有机联系的组成部分结合起来,而且要成为一个能完成特定功能的总体。第四,与法律体系不同,法治体系不是一个静止的存在,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包括法律的制定、实施、监督、实现、发挥作用、反馈等阶段性过程的接续。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规范

法治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同时也具有鲜明的政治性;法治不仅要以相应的政策、组织和权力构架作为基础,而且其实现程度又受制于政治文明的发展程度;法治不仅为政治建设提供权力运行的规则和依据,而且是政治的规范化表达。因此,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法治体系‛作为一个整体看待。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法治领域的表达方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法治体系的本质属性。因此,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做到‚七个坚持‛: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自觉建构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前后两句话是一个整体,不能断章 取义理解。那么,‚两个建设‛之间是一个什么关系呢?这个关系可以概括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自觉建构。特色形成于解决问题的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既是法治的一般理论与中国法治实践特殊问题的结合,更是对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自觉建构。这种自觉构建,避免将资本主义与法治捆绑在一起进入西方范式陷阱,是在立足中国国情创建本土化法治发展道路的实践,是针对需求回应问题面向未来的法治探索。

三、充分认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意义 法治,其‚义‛在于通过法律治理国家;其‚要‛在于使权力和权利得到合理配置;其‚功‛在于比其他治理方式更多地供给人民福祉、经济繁荣和国家稳定。法治体系是对法治的要素、结构、功能、过程在总体上的一个统合,它根植于一国法治实践之中,反映法治现实,对法治实践起着指导和推动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反映和指引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功能、目标方向、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在法治领域为推进国家治理现

总书记强调,今天,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就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这项工程极为宏大,必须是全面的系统的改革和改进,是各领域改革和改进的联动和集成,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形成总体效应、取得总体效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尽管自成体系,但并不是一个封闭的、孤立的体系,而是一个开放的、动态的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并不是最终的目的,其目的是要在中国法治建设领域通过改革和完善实现国家治理方面的总体效应和总体效果。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在全面深化改革总体框架内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工作,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深化改革。

(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骨干工程

依法治国是我们党在总结长期的治国理政经验教训基础上提出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根据中国社会的发展阶段和形势任务提出来的重要部署。自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自1997年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立为治国基本方略以来,党和国家大力加强法治建设,有力地保障了我国社会的持续稳定,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创造了长期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然而,新的形势和任务对中国法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骨干工程。

(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在法律体系形成后实现法治建设重心战略转移的必然要求

在我国,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律体系形成之后,中国法治建设的重心应当从立法向建设法治体系转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逻辑起点和初级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高级阶段和发展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就显得更为突出、更加紧迫,这也是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各方面反映强烈的问题。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求中国的法治建设不仅要有一个法律体系,而且要实现国家各项工作都要依法进行,社会领域各个方面都要遵法守法,实际上就是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法律实施问题的回应。

(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以体系化视野掌舵法治建设降

法治是一种整体的社会现象与社会状态,但也有微观和中观层面的空间和状态。以体系化的视野掌舵法治建设,有助于理解法治的全局性,防止将法治理解为一个自洽的封闭系统;有助于把握法治建设的整体性,防止法治建设畸形发展;有助于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确保法治的全面性,防止将法治建设片面化;有助于认清法治的过程性和长期性,防止将法治建设简单化为一场运动。运动方式固然有利于法治的快速推进一面,但也存在着难以恒久坚持的问题。

第二节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主要内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包括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备的党内法规体系五个子系统。其中,‚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是静态意义上的法规范体系,该体系是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包含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管辖范围内以宪法作为根本法的一切法律规范体系,例如在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适用的法律规范体系,等等。‚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及‚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是动态意义上的法运行体系,体现了法治的价值重在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更关注在实际生活中法律规范的实施状况和实现程度,强调的是现实生活中人们的行为真正受到法律规范的约束。‚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是从准法律规范的角度对我党管党治党的党内法规提出的体系化要求,将党内法规体系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范畴,正是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中国特色‛。经过近百年的实践探索,我们党已形成了一整套系统完备、层次清晰、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这个制度体系包括党章 、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体现着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先进性要求,使管党治党建设党有章 可循、有规可依。

一、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充分的规范供给为全社会依法办事提供基本遵循。一方面,要加快完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体系;另一方面,也要完善包括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 、团体章 程在内的社会规范体系。恪守原有单一的法律渊源已无法满足法治实践的需求,有必要适当扩大法律渊源,甚至可以有限制地将司法判例、交易习惯、法律原则、国际惯例作为裁判根据,以弥补法律供给的不足,同时还应当建立对法律扩大或限缩解释的规则,通过法律适用过程填补法律的积极或消极的漏洞。为了保证法律规范的质量和提升立法科学化的水平,应当进一步改善立法机关组成人员的结构,提高立法程序正当化水平,构建立法成本效益评估前置制度,建立辩论机制,优化协商制度,提升立法技术,规范立法形式,确定法律规范的实质与形式标准,设立法律规范的事前或事后的审查过滤机制,构建实施效果评估机制,完善法律修改、废止和解释制度等等。尤其要着力提高立法过程的实质民主化水平,要畅通民意表达机制以及民意与立法的对接机制,设定立法机关组成人员联系选民的义务,规范立法机关成员与‚院外‛利益集团的关系,完善立法听取意见(包括听证等多种形式)、整合吸纳意见等制度,建立权力机关内部的制约协调机制,建立立法成员和立法机关接受选民和公众监督的制度,等等。

二、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

法治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首先,要认真研究如何使法律规范本身具有可实施性,不具有实施可能性的法律规范无疑会加大实施成本,甚至即使执法司法人员费尽心机也难以实现。因此,要特别注意法律规范的可操作性、实施资源的配套性、法律规范本身的可接受性以及法律规范自我实现的动力与能力。其次,要研究法律实施所必需的体制以及法律设施,国家必须为法律实施提供强有力的体制、设施与物质保障。再次,要认真研究法律实施所需要的执法和司法人员的素质与能力,要为法律实施所需要的素质和能力的培训与养成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机制。又次,要研究法律实施的环境因素,并为法律实施创造必要的执法和司法环境。最后,要研究如何克服法律实施的阻碍和阻力,有针对性地进行程序设计、制度预防和机制阻隔,针对我国现阶段的国情,有必要把排除‚人情‛‚关系‛‚金钱‛‚权力‛对法律实施的干扰作为重点整治内容。

三、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

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是任何法治形态的基本要义;公共权力具有二重性,唯有法律能使其扬长避短和趋利避害;破坏法治的最大危险在一般情况下都来自公共权力;只有约束好公共权力,国民的权利和自由才可能安全实现。有效监督和制约公共权力,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狠下工夫:要科学配置权力,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要规范权力的运行,为权力的运行设定明确的范围、条件、程序和界限;要防止权力的滥用,为权力的行使设定正当目的及合理基准与要求;要严格对权力的监督,有效规范党内、人大、民主、行政、司法、审计、社会、舆论诸项监督,并充分发挥各种监督的独特作用,使违法或不正当行使权力的行为得以及时有效纠正;要健全权益恢复机制,使受公共权力侵害的私益得到及时赔偿或补偿。

四、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

依法治国是一项十分庞大和复杂的综合性系统工程。要在较短时间内实现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任务艰巨而繁重,如果缺少配套的保证体系作为支撑,恐难以持久。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健全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增强全民法治观念。逐步增加有地方立法权的较大的市数量。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统一招录、有序交流、逐级遴选机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机制,加强和规范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发挥律师在依法维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五、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缺少整体规划,缺乏顶层设计,党内法规存在‚碎片化‛现象。要在对现有党内法规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和修订一批重要党内法规,加大党内法规备案审查和解释力度,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使党内生活更加规范化、程序化,使党内民主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使权力运行受到更加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使党执政的制度基础更加巩固,为到建党100周年时全面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打下坚实基础。

第三节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总体要求 建设法律规范体系要求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设法治实施体系要求执法、司法和全社会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建设法治监督体系要求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建设法治保障体系要求加强党的领导,完善职业保障体系,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建设党内法规体系要求健全党内法规体制、强化党内法规与法律、政策的关联,为管党治党提供法治保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全面部署了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根本要求而形成的法治体系,其使命是全面巩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所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不是就法治论法治,而是紧紧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围绕国家发展所需要的国家治理体系进行建设。正因为如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才具有全面巩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能力与功效。它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起到全面巩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作用。

一、构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遵循的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党与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核心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既明确要求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也明确了党在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领导原则与领导方式;既明确要求巩固党在国家建设与治理中的领导核心地位,也明确了党必须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

(二)坚持依宪治国与依宪执政有机统一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这一重要论断,体现了我们党对宪法尊严和权威的充分肯定。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也是确保党的领导与国家制度体系稳固的根本法律基础。所以,确立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根本地位,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将产生全局和长远作用。

(三)坚持社会主义法治五大体系有机统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五大体系既有理论层面,也有实践层面;既有制度层面,也有运行层面;既有国家层面,也有党的层面;既能实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共同推进,也能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一体建设。这为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规定了更加清晰的目标和任务,规划了切实可行的路线图,必将保障法治建设稳步推进。所以,它能够全方位促进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四)坚持法治体系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有机统一

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从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四个层面展开。因而,它是一个系统工程,其建设和发展必然带来国家治理领域深刻变革。对国家治理体系建设来说,法治体系建设既是其基本任务,也是其得以确立并产生效能的关键。社会主义制度只有借助有效国家治理体系才能得到有效运行,获得巩固和完善。所以,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取向的法治体系建设,必将全面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落实与运行,并孕育出一套与之配套、保障其运行的体制机制。

(五)坚持法治体系建设与法治能力提升有机统一 任何制度只有扎根民心,才能最终巩固。这就要求制度运行与实践能够全面具体地渗透到人民生活各个环节 ,并在其中起积极作用;要求法治价值、体系、程序与运行能够有效嵌入社会,契合社会内在要求与发展现实。这其中既强调法治体系建设,也强调法治能力提升,两者相辅相成。经验表明,良好法治才能树立良好价值体系,才能创造有效制度认同。这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只能在法治体系与法治能力有机统一所创造的善治中扎根社会、深入民心。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将为我国改革发展创造全新的发展动力和发展平台。

二、以高度自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一)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实现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要坚持党领导人民制定法律、实施法律并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原则,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促进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互联互动。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点,要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

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切实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高效便民、权责统

一、政务公开。

(二)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体双翼‛。法治国家是长远目标和根本目标,建设法治国家,核心要求实现国家生活的全面法治化;法治政府是重点任务和攻坚内容,建设法治政府,核心要求是规范和制约公共权力;法治社会是组成部分和薄弱环节 ,建设法治社会,核心是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实现全体国民自己守法、护法。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要求三者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辅相成。

(三)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相辅相成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审时度势,提出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新十六字方针,确立了新时期法治中国建设的基本内容。科学立法要求完善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法律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有效性,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和程序,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使法律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更好协调利益关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严格执法,要求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

一、尊严、权威,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公正司法,要求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全民守法,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

基层干部学法用法心得体会范文第2篇

一、本制度适用于单位领导班子全体成员。

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主要内容:

(一)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

(二)宪法和法学基础理论;

(三)依法行政的基本原理;

(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知识;

(五)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领导班子学法用法工作规划和计划。

四、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班子每法制学习不少于30小时,要做好专门的记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年底对全体职工学法情况进行检查,作为年终考核内容之一。

五、坚持法制培训制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分期组织本单位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并纳入领导干部培训计划。

六、坚持举办法制讲座制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年举办4次适合本单位干部需要的法制讲座,有针对性地对领导干部学法进行辅导。

七、坚持自学与辅导相结合。领导干部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法内容,加强自学法律知识,每年自学法律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

八、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本单位领导干部要学以致用,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增强运用法律手段管理本部门、本单位各项事务的能力,努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

九、不定期专题召开办公会议,研究解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

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每组织一次学法用法考试工作。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

一、每年召开两次全体领导成员的会议,讨论本普法依法治理中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和改进的方法,布置安排下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二、根据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指导本系统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三、各领导成员要联系本部门单位实际,反映普法对象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积极开展调查研究。

四、树立和发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典型,弘扬正气,认真开展执法大检查,及时指导督促本系统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贯彻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决定、决议和有关批示意见。

二、负责草拟五年普法规划、工作计划,对正在实施的规划、计划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

三、对普法工作五年规划、计划的实施进行督查。

四、开展调研活动、总结推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建议。

五、组织协调各单位开展不同类型的普法试点工作。

六、定期向上级报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

七、完成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法制宣传教育制度

为切实做好“六五”普法期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工作,确保法律、法规学习落到实处,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按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年初单位要制定法制宣传计划和实施办法。

二、单位设立法制宣传小组和专职人员。

三、每季度要确定重点普法宣传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可通过宣传栏、专题辅导等形式进行宣传,法制宣传工作要有工作记录。

四、按要求订阅普法宣传材料,积极参加有关方面组织的普法培训。

五、年末要对本法制教育工作情况进行详细总结,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六、单位将按要求认真组织参加普法考试。并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纳入对全体干部职工的考核中。

普法依法治理监督检查和奖惩制度

为切实做好“六五”普法期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规范普法依法治理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普法办公室是普法依法治理监督检查工作的责任部门,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二、普法办公室要围绕普法实施计划,每年年底对本单位全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与全年的目标考核挂钩。

三、普法办公室根据监督检查结果向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奖惩建议。

四、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年终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对在普法工作中表现消极的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制。

五、各部门、各单位对监督检查工作要予以配合,不得

干预和阻挠。

普法宣讲员工作职责

一、普法宣讲员要按时参加辅导组的培训,并积极开展自学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知识水平和法律素质。

二、准备教案时要认真,并结合生活工作实际,多举例说明,教案内容生动真实,让职工学法时,易学、易懂、易接受,达到宣传法律的目的。

三、普法宣讲员负责对单位能接受教育人进行法律知识学习,使接受教育人知法、守法、懂法、护法,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

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全面推动“六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实施。

五、深入职工家庭负责对家庭成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家庭学习法律知识,收听、收看法制节目。

六、普法宣讲员在做好法律宣传的同时,还应及时了解反映干部职工的难点问题,调解组织化解纠纷矛盾。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专职人员职责

一、全面掌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便于上下沟通,有利于推动“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深入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紧紧围绕着推进普法依法治理进程这个主题,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完成好“六五”普法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做好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的编制,并负责承担日常事务工作。

四、抓好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计划的落实,积极为探索新时期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当好参谋。

五、大力宣传“六五”普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成就,大力宣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

“六五”普法培训工作制度

为了加大培训管理制度,提高培训质量,特制定普法培训制度:

一、单位要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适时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及普法骨干进行每年两次以上的培训。

二、无故不参加培训的党员、干部,年终不能被评为优秀党员和先进工作者。

三、采用集中培训、分期分批培训、分散培训等方式进行培训。

四、把机关干部参加培训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单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每年的普法培训工作。

六、培训前要选好培训教材、制订培训方案。

七、对参加培训人员要登记造册、做好记录。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度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贯彻执行党的领导、民主法制、公平正义的原则。

二、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将其纳入发展总体规划,抓紧抓好落实。

三、各级乡镇、各部门单位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法制建设工作领导任副组长,有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兼)人员负责组织协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依法治国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决定,领导本乡镇、本部门单位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五年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五、实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制度,对本单位的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在法制宣传月、法制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法律知识读本、图片、宣传单、广播、播放影牒、法制宣讲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法规。

七、开展领导干部职工学法工作。每年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及员工、学习新法律法规,落实学习资料,保证学习课时。

八、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定工作制度,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维护社会稳定。

基层干部学法用法心得体会范文第3篇

2015年02月03日13:33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2日在中央党校开班。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动全党全国一起努力,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上不断见到新成效。(2月2日新华网)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驰则国乱。”法治是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领导干部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自觉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带领和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不断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树立法治观念,争做尊法模范。邓小平同志讲过:“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中国古代就有了“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之说。党纪国法是党员干部必须恪守的“警戒线”,不能逾越的“高压线”,也是挡在悬崖边上的一道“护栏”。领导干部要在尊法上更加坚定自觉,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强化守纪律讲规矩的意识,严守“红线”,让逾规者得到惩罚,让守纪者得到尊重,党纪国法明文禁止的,党员干部决不可为,但纪律规矩没有明文规定或明文禁止的,也要掂量是否符合党的纪律原则,做到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强化法治思维,争做学法模范。卢梭说:“规章只不过是穹隆顶上的拱梁,而唯有慢慢诞生的风尚才最后构成那个穹隆顶上的不可动摇的拱心石。”作为领导干部坚持把学法懂法作为履职的必备条件,要努力学习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在学法上更加全面深入,做到先学一步、高出一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宪法》以及行政、

经济、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丰富知识,理解宪法的基本精神,强化法治思维,确立宪法意识,规范言行,熟悉掌握法律法规对履职的要求,真正让法治精神深植于脑,内化于心。

严格约束言行,争做守法模范。“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打铁还需自身硬”,各级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政策法律的具体执行者,代表着党和国家的形象,其一言一行对一般干部和群众有着巨大的示范效应。因此,党员领导干部要从我做起,严格约束自身言行,在守法上更加严格自律,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时时处处以宪法法律为准绳,谨言笃行,努力做到不该说的坚决不说,不该做的坚决不做,做廉洁自律、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不牟私利、清白做人的表率。只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法律才可能得到平等执行,法治精神才能得以彰显,法治信仰才能得以塑造。

坚持依法办事,争做用法模范。领导干部学法守法,关键要学会用法,要坚持用法治理念去思考和解决问题。当前我国社会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困难险阻,征地拆迁、群众集体上访等现象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都是关系社会稳定和谐的敏感事件,领导干部要坚守法律底线,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在用法上更加积极主动,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注重用法治思维去分析解决问题,善于引导群众回归到法律层面对话、协商解决问题,时刻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不偏不倚,公平公正。对那些不依法办事,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制止,依法处置。

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干部

中共盘龙区委书记吴涛

这次召开的全省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专题研讨班,抓住了“关键少数”,体现了省委对广大领导干部的关心与期待,鼓舞了我们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信心和干好工作的决心。作为一名基层领导干部,在落实依法治省战略过程中,必须坚定“主心骨”、筑牢“压舱石”,带头坚守法律信仰,弘扬法治精神,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争做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忠实践行者。

第一,尊好法是首要,更是自觉。只有在思想上尊崇法治,才能在行动上遵守法律,让权力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法律的框架内运行。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必须始终对宪法

和法律怀有敬畏之心,深刻认识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要做到在尊法上更加坚定自觉,自觉强化守纪律讲规矩的意识,坚决恪守“警戒线”、远离“高压线”,绝不逾越悬崖边上的“护栏”,党纪国法明文禁止的,决不可为,纪律规矩没有明文规定或明文禁止的,也要掂量是否符合党的纪律原则,做到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第二,学好法是前提,更是基础。总书记指出,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领导干部要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然而,现实生活中,一些领导干部常以工作忙以及在实践中摸索学为理由,代替了对党纪国法的学习,直接导致不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许多违法乱纪官员的忏悔录,提到最多的就是自己是法盲,法治意识淡薄甚至缺乏,从而走入深渊,背弃了党和人民,这对我们来说,是深刻的教训和长鸣的警钟。事实告诉我们,领导干部只有自觉做学法的模范,才能在守法用法上率先垂范。我们一定要强化对宪法的学习,自觉把权力置于宪法法律之下;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自觉厘清思想认识的误区,清除一切权大于法、以权压法的错误观念;要努力学习同自己所担负的领导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弄明白法律规定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

第三,依好法是关键,更是担当。作为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依法至为关键。个别领导干部处理解决复杂问题,喜欢搭梯子、走捷径、打擦边球,钻法律的空子和政策的漏洞,久而久之,就损伤了党和政府的威信,甚至直接损害了群众的利益。作为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我们要切实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谋划工作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说话做事要先考虑一下是不是合法。要在

实际工作中自觉维护宪法权威,以宪法作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切实做到依宪治国;要坚持严格依法执政,在进行决策和执行过程中、在行使权力和管理过程中,带头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办事;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始终做到敬畏法律、依法审慎用权。

第四,守好法是品德,更是底线。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守好法,领导干部就是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每做一项决策,每办一件事情,都必须将合法性放在第一位,认真想一想法律有没有授权,权力的边界在哪里,法定的程序是什么,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如何。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都必须始终坚持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无论任务多么紧急、事情多么重要,都不能绕过法律,罔顾程序,更不能偷换概念,以合理性替代合法性。要坚决摒弃人治思想和特权思想,正确对待手中权力,准确把握权力边界,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按照权力清单行使权力,坚持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守住底线、不闯红灯、不越雷池,始终让权力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实施。

第五,用好法是能力,更是责任。“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我们现在解决矛盾纠纷,不是硬过头,就是软过头,不会依法来处理,要么采取强制手段、粗暴解决,要么违背原则、一味妥协。这些在法律之外的“小技巧”,往往造成矛盾纠纷“按下葫芦浮起瓢”,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因此,用好法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进一步强化法治在维护群众权益、调处利益关系中的权威地位,强化法治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中的保障作用。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引导群众理性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特别是对城中村改造、征地拆迁等涉及群众切

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充分听取和尊重群众意愿,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努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解决稳定问题。

基层干部学法用法心得体会范文第4篇

题考题及答案

第一章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第一节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判断:谋划工作要运用政治思维,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说话做事要先考虑一下是不是合法(0. 否)

一、单选

1、()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A) A、党和法治的关系 B、立法 C、法的实施

二、多选

1、在中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证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关键是要坚持()有机统一。(ABC) A、党的领导 B、人民当家作主 C、依法治国

2、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以()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AB) A、宪法 B、法律 C、党内法规

三、判断

1、我们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都是人民根本意志的反映,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2、是)

1、否

2、是

第二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构想 判断:《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党委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党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

1、是)

一、单选

1、(),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首次将“人权”概念引入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C) A、1982年 B、1998年 C、2004年 D、2012年

二、多选

1、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全面推进()进程。(ABCD) A、科学立法 B、严格执法 C、公正司法 D、全民守法

三、判断

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否)

1、否

2、是

2、党委主要负责人应当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党委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党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

2、是)

1、否

2、是

第三节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多选:为健全宪法实施制度,我国目前的主要举措包括()。(ABCD) A、设立了国家宪法日 B、建立宪法宣誓制度 C、强化法规备案制度 D、完善宪法解释制度

一、单选

1、宪法的生命在于(),宪法的权威也在于()。(A) A、实施 B、修改

二、多选

1、关于依宪执政,总书记概括的“三个善于”是()。(ABC) A、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

B、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 C、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 D、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的领导

三、判断

1、法治权威能不能竖立起来,首先要看宪法有没有权威。()(

2、是)

1、否

2、是

2、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

2、是)

1、否

2、是

第二章树立宪法权威

第一节宪法的主要内容与作用

单选:关于宪法规范的特性,下列()项表述不成立。(C) A、根本性 B、原则性 C、无制裁性 D、相对稳定性

一、单选

1、我国现行《宪法》自颁布后,共进行了()次修改。(C) A、2 B、3 C、4 D、5

2、宪法规定,()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C)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D、各民主党派

3、各国普遍重视对宪法实施的保障,其根本原因是()。(D) A、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B、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C、宪法有严格的修改程序

D、宪法确认、维护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

二、多选

1、()构成了中国政治制度的核心内容和基本框架。(ABCD) 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B、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C、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D、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统帅,以法律为主干,以()为重要组成部分,由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AB) A、行政法规 B、地方性法规 C、规章

三、判断

1、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2、是)

1、否

2、是

2、现行宪法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置于“国家机构”之前,凸显了宪法的核心价值是保障人权的精神。()(

2、是)

1、否

2、是

第二节树立依宪执政意识,自觉遵守和维护宪法

判断:对于国家工作人员甚至领导干部而言,宪法与其工作无关。(0、否) 0、否

1、是

一、单选

1、宪法的()程度是衡量宪法学理论成熟水平的重要依据,表明一个国家法治发展的程度。(A) A、政策化 B、实践化 C、普及化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7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实行精简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反对()。(C) A、形式主义 B、主观主义 C、官僚主义

二、多选

1、所谓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指执政党依据()理政,按照宪法的逻辑思考和解决各种社会问题,汇集利益,表达要求,制定政策。(ABC) A、宪法的规定 B、宪法的精神 C、宪法的原则

2、以下有关宪法认识中,错误的是()。(ABC) A、宪法是可有可无的 B、宪法与自己的工作无关 C、宪法是基本法,很重要

三、判断

1、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执政。()(

2、是)

1、否

2、是

2、依宪治国和“宪政”是一回事。()(

1、否)

1、否

2、是

第三章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能力

第一节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内涵

多选: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要求,国家机关应()(ABCD)

A、利用立法和司法解释的制定过程向社会开展普法 B、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 C、建立法官检察官等以案释法制度

D、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

多选: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ABCD) A、深化改革 B、推动发展 C、化解矛盾 D、维护稳定

一、单选

1、天津市“七五”普法规划也明确要求,实行()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B)

A、谁执法谁普法

B、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 C、谁主管谁负责 D、谁主管谁普法

2、法治思维首先要考虑的问题是()。(C) A、合理性

B、符合上级和领导的意图 C、合法性

D、符合社情民意

3、关于法治思维以下()说法最为准确。(A) A、底线思维 B、万能思维

C、牺牲效率追求公平的思维

D、任何情况下都要优先使用的思维

二、多选

1、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的法治环境。(ABCD) A、办事依法 B、遇事找法 C、解决问题用法 D、化解矛盾靠法

三、判断

1、建设法治政府要求政府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

2、是)

1、否

2、是

2、领导干部的法治能力将逐步成为评价、任用、晋升干部的重要因素。()(

2、是)

1、否

2、是

3、法治方式是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行为方式。()(

2、是)

1、否

2、是

第二节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基本要求

判断:领导干部行使国家公权力,其基本要务,或者说第一项任务就是学法、尊法、心中有法。(

1、是)

一、单选

1、领导干部之所以尊法、学法,最关键的就是要形成一种()的思维,要形成一种法治的观念和法律意识。(B) A、法制 B、法治 C、权力

二、多选

1、如何做到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心中有法,需要在()方面“更加注重”。(ABC) A、更加注重在书本中学习法律 B、更加注重通过实践学习法律

C、更加注重发挥领导干部,特别是关键少数的作用

2、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与违法行为的()相当。(ABCD) A、事实 B、性质 C、情节

D、社会危害程度

三、判断

1、只要科学立法、依法设权才能够确保依法行权,也才能够保证我们的执法人员能够严格执法,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

2、是)

1、否

2、是

第三节构建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需要注意的问题

判断:我国与法治国家要求相比,还存在很多不足,但最根本的差异在于法治精神和能力的缺失。(√)

一、单选

1、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C) A、领导干部 B、青少年 C、公职人员

二、多选

1、全面依法治国,关键在于坚持党()。(ABCD) A、领导立法 B、保证执法 C、支持司法 D、带头守法

三、判断

1、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就要信仰法治、坚守法治。()(

2、是)

1、否

2、是

2、程序正义不仅要求依照法定程序还要遵行正当程序,实现正当程序与法定程序相统一。()(

2、是)

1、否

2、是

第四章党内法规概要

第一节党内法规的概念

单选:最早使用“党内法规”概念的是()。(A) A、毛泽东 B、刘少奇 C、邓小平

多选:党内法规有着特定的制定主体,即()。(ABCD) A、党的中央组织

B、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C、中央各部门党委 D、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

判断:党内法规调整的对象是党的事务。(√)

单选:《党内法规制定条例》把党内法规分()类。(B) A、8 B、7 C、6

一、单选

1、刘少奇同志在1945年5月()上所作的《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用到“党的法规”的概念。(A) A、七大 B、六大 C、二大

2、党章总纲指出()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C) A、改革 B、开放 C、发展

二、多选

1、党内法规是()制定的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党内规章制度的总称。(ABCD) A、党的中央组织

B、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C、中央各部门党委

D、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

2、《党内法规制定条例》明确规定,制定党内法规必须使用特定的名称,名称包括()规则、细则、办法。(ABD) A、章程 B、准则 C、规章 D、条例

3、党的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党内法规包括()等。(ABCD) A、《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B、《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C、《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 D、《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三、判断

1、从效力上看,党章具有党内法规的最高法规效力和最大权威性。()(

2、是)

1、否

2、是

2、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关键是要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

2、是)

1、否

2、是

3、特殊情况下,党员领导干部可以拆借社会保障基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1、否)

1、否

2、是

4、党章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清正廉洁。()(

2、是)

1、否

2、是

第二节党内法规的功能与意义

多选:2016年1月29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次公开提出“增强()”。(ABCD) A、政治意识 B、大局意识 C、核心意识 D、看齐意识

单选:“文革”结束之后,我们党修改党章,制定了一系列的党内法规,其中最重要的党内法规是()年制定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B) A、1979 B、1980 C、1982

一、单选

1、美国政治学家亨廷顿曾经梳理了英美政党发展的历程,提出了政党发展()个阶段。(C) A、三 B、五 C、四

2、()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的首要条件,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根本保证。(D)

A、个人服从组织 B、少数服从多数 C、下级服从上级 D、全党服从中央

二、多选

1、党内法规的功能与意义可以从以下()方面来阐述。(ABCD) A、加强党内法规建设是现代政党进行自我治理的普遍规律

B、加强党内法规建设是中国共产党进行自身建设的历史经验总结 C、加强党内法规建设是中国共产党执政治国的必然要求 D、加强党内法规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时代要求

2、“三个统一和四个善于”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执政的一个原则性要求,其中“三个统一”是指()。(ABC)

A、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

B、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

C、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 D、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

三、判断

1、1922年7月,中共二大制定了中国共产党第一部正式党章。()(

2、是)

1、否

2、是

2、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社会主义社会代替资本主义社会。()(

1、否)

1、否

2、是

第三节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

判断:天津开展专项治理整治范围是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0、否)

一、单选

1、(),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正确答案:(C) A、自2017年2月初至6月底 B、自2017年6月初至12月底 C、自2017年2月初至12月底

2、我市开展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治理工作明确了()项任务措施。正确答案:(A) A、6 B、12 C、4

3、专项治理在市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开展专项治理负主体责任,发挥()。正确答案:(B) A、攻坚作用 B、关键作用 C、督导作用

二、多选

1、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责任分工有()。正确答案:(A,B,C,D) A、党委(党组)负主责 B、纪委履行监督责任 C、部门发挥职能作用 D、落实督促检查责任

2、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是()。正确答案:(A,B,D) A、提高政治站位 B、完善工作机制 C、建章立制

D、持续深入推进

三、判断

1、纪律松懈,消极怠工,推诿扯皮,庸懒散浮拖,贻误工作或造成不良影响是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整治重点之一。()正确答案:(2)

1、否

2、是

第五章社会管理创新与法治建设 第一节社会管理创新基本知识

判断:社会管理是政府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广义上的社会管理又不限于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它还包括其他主体以及社会自身的管理。(√)

多选:进行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性主要表现为社会管理创新是()的需要。(ABC) A、解决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稳定 B、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C、现代政府职能发展 D、减少政府压力

一、单选

1、国家权力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实现了对劳动力、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全面掌控,此即为()社会管理模式。正确答案:(C) A、宗法制 B、碎片式 C、行政计划制 D、法治主导型

2、社会管理创新其实就是“解构”与()国家和社会关系的过程。正确答案:(C) A、分析 B、解读 C、重构 D、改变

3、社会管理的手段丰富多样,要从单一的()手段转变到多种手段的综合运用。正确答案:(B) A、命令 B、行政 C、强制 D、宗教

二、多选

1、社会管理创新具有()的特征。正确答案:(A,B,D) A、解构性 B、创新性 C、平衡性 D、法治性

2、政府依法行政不仅要依据已有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等,还要参照()等。正确答案:(A,B,C,D) A、各类软法规范

B、立法目的和精神、法律原则 C、社会公德 D、国家政策

3、社会管理创新所做的工作目的就是解决好()三大关系。正确答案:(A,C,D) A、执政党与政府的关系 B、政府与企业的关系

C、执政者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D、国家与社会的关系

三、判断

1、社会管理创新是指研究并运用新的社会管理理念、知识、技术、方法和机制等,摒弃传统管理模式及相应的管理方式和方法,建构新的社会管理机制和制度,以实现社会管理新目标的活动或者这些活动的过程。()正确答案:(2)

1、否

2、是

第二节社会管理创新与法治建设

判断:进行社会管理要及时处理各种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灵活运用法律,确保化解方法和措施的有效性。(0、否)

判断:“社会管理”本质上就是公权力的行使,是一种法治方式的运用和实施,也就是说,社会管理本身就具有法治属性。(

1、是)

多选:社会管理的开放思维能够使社会管理的决策本身具有较高的()。(ABCD) A、民主性 B、科学性 C、实践性 D、可接受性

一、单选

1、在公权力的行使过程中,没有法定的事由并经正当的法律程序不得剥夺和限制公民的生命、自由和财产等权利,称为()原则。正确答案:(D) A、实质合法性 B、实质合理性 C、正当法律权利 D、正当法律程序

2、社会管理的合理性思维的法治基础是()原则。正确答案:(C) A、高效 B、便民 C、比例 D、诚信

3、当遭遇法律缺位、法律滞后或者法律冲突时,必须依据法治的基本精神、原则和理念来进行价值判断,解决具体问题。这就是()。正确答案:(A) A、实质合法性 B、形式合法性 C、实质合理性 D、形式合理性

二、多选

1、所谓“法治主导型社会管理”,是指以()为基础的社会管理模式,其实质就是“社会管理的法治化”。正确答案:(A,B,C,D) A、法治精神 B、法治理念 C、法治原则

D、法律制度和法治方式

2、应急管理的底线思维有三个基本要求,分别是()。正确答案:(A,B,D) A、最低理性标准 B、最低权利标准 C、最低法律标准 D、最低程序保障

三、判断

1、社会管理的合法性思维,是指政府在行使权力过程中,必须尊重规则之治,严守合法性的底线。()正确答案:(2)

1、否

2、是

2、在社会管理过程中,社会管理主体可以隐瞒真实身份执法。()正确答案:(1)

1、否

2、是

3、管理的权责思维,是指当法律确定的前提下,社会管理主体要坚持职权法定原则,做到“法无禁止皆可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正确答案:(1)

1、否

2、是

4、在社会管理过程中,社会管理主体不仅应当采取一种合法化的方式,而且要对社会管理行为进行利益分析、权利排序和价值平衡,谋求最佳合理性地行使自由裁量权。()正确答案:(2)

1、否

2、是

第六章法治与生态文明建设

第一节法治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 判断:生态文明建设领域中,执法难已经成为阻碍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

1、是)

一、单选

1、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被首度写入()规划。正确答案:(C) A、“十一五” B、“十二五” C、“十三五”

2、我国新《环境保护法》规定每年的()为环境日。正确答案:(C) A、4月22日 B、5月31日 C、6月5日

二、多选

1、生态文明法律制度的内涵可以从()方面理解。正确答案:(A,C) A、依法而治 B、以法为治 C、良法之治

三、判断

1、判断生态文明法律制度是否符合“良法”的试金石是“责任到位”制度。()正确答案:(2)

1、否

2、是

第二节“美丽中国”是生态文明时代中国人的法治理想国

判断:“美丽中国”的法制建设,落脚点是权力约束。(0、否)

一、单选

1、党的()报告首次出现“美丽中国”这一新的执政理念。正确答案:(D) A、十五大 B、十六大 C、十七大 D、十八大

二、多选

1、“美丽中国”美在()。正确答案:(A,B,C) A、尊重民意、顺应民心 B、尊重人权,天人和谐 C、弘扬法治文明

三、判断

1、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是一次环保“大考”,更是推进天津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契机,提升环境保护能力水平的大好机遇。()正确答案:(2)

1、否

2、是

第三节环境执法难问题是法治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突破口

判断:《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1、是)

一、单选

1、突破法治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双重“瓶颈”,从()问题切入,是非常有效的着力点。正确答案:(B) A、环境立法 B、环境执法 C、环境司法 D、环境守法

二、多选

1、当前我们面临的环境执法难问题,其成因式非常复杂的,主要是因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一些地方政府仍然热衷增长轻视环保,进而导致实践中地方保护和行政干预问题突出,这是环境执法难的根本原因。其他原因还有( )正确答案:(A,B,C,D,E)

A、“关系”考验“权力”、“人情”较量“法理”、“法治”要比拼人治、执法要抵挡“托情”,环境执法难有其文化根源

B、社会转型时期的阶段性矛盾突出,环境执法难在当下有其社会根源 C、环境法律法规不健全,环境执法面临无法可依、有法难依之难

D、环境职能监管体制不顺,环境执法往往面临多头执法、无人执法之难 E、环境执法队伍、执法能力建设不足

三、判断

1、《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将生态良好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重要目标,并将其置于“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的语境下,强调了以法治手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进一步体现了环境法治建设的重要性。()正确答案:(2)

1、否

2、是

第七章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第一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概述

多选:行政诉讼制度的功能主要包括()。(ABC) A、解决行政争议

B、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C、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D、维护行政机关权威

单选:行政机关负责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应诉的,应当()。(C) A、委托政府法律顾问出庭 B、委托律师出庭

C、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D、委托工作人员出庭 多选: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范围包括()。(BCD) A、行政机关的法制机构负责人 B、行政机关的正职负责人 C、行政机关的副职负责人 D、参与分管的负责人

一、单选

1、我国《行政诉讼法》自()正式施行。正确答案:(B) A、1989年4月4日 B、1990年10月1日 C、2014年11月1日 D、2015年5月1日

二、多选

1、在行政诉讼中,依法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括()。正确答案:(A,B) A、正职负责人 B、副职负责人 C、法定代表人

D、法制机构负责人

2、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的案件范围的是()。正确答案:(C,D) A、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件 B、行政赔偿案件

C、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

D、上级行政机关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

三、判断

1、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正确答案:(2)

1、否

2、是

2、经过复议的案件,由复议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正确答案:(1)

1、否

2、是

3、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可以另行委托一至二名诉讼代理人。()正确答案:(2)

1、否

2、是

第二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需注意的问题

判断: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不能出庭应诉的,不得只委托律师出庭。(

1、是) 0、否

1、是

判断: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做出的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

1、是)

0、否

1、是

判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时与原告在诉讼程序中法律地位完全平等。(

1、是) 0、否

1、是

一、单选

1、被告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正确答案:(C) A、7日内 B、10日内 C、15日内 D、30日内

二、多选

1、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而不出庭的,人民法院有权作出()处理。正确答案:(A,B,C,D) A、记录在案并在裁判文书中载明 B、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予以公告

C、建议任免机关、监察机关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处理 D、建议上一级行政机关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处理

2、根据国办发〔2016〕54号《意见》的要求,要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考核,将()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体系。正确答案:(A,B,C,D) A、行政机关出庭应诉

B、支持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 C、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D、行政应诉能力建设

三、判断

1、行政机关在法庭上不积极举证,会直接影响对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认定。()正确答案:(2)

1、否

2、是

2、行政机关负责人不能出庭应诉的,应当在开庭前向人民法院书面说明理由。()正确答案:(2)

1、否

2、是

第八章民法总则内容解读 第一节基本规定

判断:处理民事纠纷,首先要依据法律规定,没有法律规定的应当适用习惯。(0、否) 0、否

1、是

一、单选

1、《民法总则》规定: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正确答案:(A) A、民事关系 B、民事法律关系 C、商事关系 D、行政关系

二、多选

1、《民法总则》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正确答案:(A,B) A、节约资源 B、保护生态环境 C、保护环境 D、经济发展

三、判断

1、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是一部影响每个公民和每个法律人的重要民事基本法。()正确答案:(2)

1、否

2、是

2、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正确答案:(1)

1、否

2、是

3、《民法总则》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正确答案:(1)

1、否

2、是

第二节自然人

判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1、是) 0、否

1、是

一、单选

1、不满()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正确答案:(B) A、6 B、8 C、10 D、16

二、多选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正确答案:(A,D) A、18周岁以上的公民 B、16周岁以上的公民 C、10周岁以上的公民

D、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2、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具体情形包括()。正确答案:(B,C,D) A、实施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B、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C、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

D、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

三、判断

1、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正确答案:(2)

1、否

2、是

2、精神病患者甲在其妻陪伴下外出散步,顽童乙前来挑逗,甲受刺激追赶,甲妻见状竭力阻拦无效,甲将乙头打破。乙的医药费主要由甲妻承担,但乙的监护人也应适当承担。()正确答案:(2)

1、否

2、是

第三节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多选:营利法人包括()。(ABC) A、有限责任公司 B、股份有限公司 C、其他企业法人等

D、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

判断: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1、是) 0、否

1、是

单选:依照法律或者()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D) A、法规 B、规章 C、法人规定 D、法人章程

判断:法定代表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0、否) 0、否

1、是

判断: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1、是) 0、否

1、是

多选:《民法总则》规定,()为特别法人。(ABCD) A、机关法人

B、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C、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

D、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事业法人

一、单选

1、《民法总则》规定,非法人组织的出资人或者设立人对该组织的债务承担()。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正确答案:(A) A、无限责任 B、有限责任 C、连带责任 D、补充责任

二、多选

1、《民法总则》按照法人设立目的和功能等方面的不同,将法人分为()。正确答案:(A,B,C) A、营利性法人 B、非营利性法人 C、特别法人 D、企业法人

2、非法人组织包括()。正确答案:(A,B,D) A、个人独资企业 B、合伙企业 C、公司企业

D、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3、非法人组织特征是()。正确答案:(A,B,C,D) A、依照法定程序设立 B、有一定的组织机构 C、有一定的财产或经费

D、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判断

1、非法人组织不能独立承担责任,因此不是民事主体。()正确答案:(1)

1、否

2、是

2、法人分支机构是法人的一部分,同样具有法人资格。()正确答案:(1)

1、否

2、是

第九章网络安全法律知识

第一节《网络安全法》的立法背景及宏观思路

单选:《网络安全法》的立法目的不包括()。(D) A、维护网络空间主权 B、维护国家安全 C、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D、打击恐怖主义

判断:网络空间主权决定了我国只能独立治理本国网络安全问题。(0、否) 0、否

1、是

单选:网络安全支持与促进的具体措施不包括()。(C) A、网络安全标准化建设 B、网络安全技术促进 C、建立风险报告机制 D、建立社会化服务体系

一、单选

1、中国第一部针对网络安全方面的综合性立法是()。正确答案:(C) A、《国家安全法》

B、《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C、《网络安全法》

D、《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2、网络运营者的责任不包括()。正确答案:(C) A、维护网络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 B、保障网络安全、稳定运行 C、网络安全监督管理

D、有效应对网络安全事件,防范网络违法犯罪活动

二、多选

1、《网络安全法》涉及的网络安全规范包括()。正确答案:(A,B,C,D,E) A、权利主体 B、保护范围 C、义务主体 D、责任方式 E、人才培养

2、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并重原则包括()。正确答案:(A,B,C,D,E) A、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 B、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 C、鼓励网络技术创新和应用 D、支持培养网络安全人才 E、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

三、判断

1、服务于国家网络安全战略和网络强国战略,既提供了维护国家网络主权的法律依据,又为网络参与者普遍提供法律准则和依据。()正确答案:(2)

1、否

2、是

2、国家鼓励有关企业、机构开展网络安全认证、检测和风险评估等安全服务。()正确答案:(2)

1、否

2、是

第二节网络运行安全

判断:网络产品、服务具有收集用户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可以不向用户明示并取得同意。(0、否) 0、否

1、是

判断:网络运营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络运营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1、是) 0、否

1、是 判断:《网络安全法》确定了安全技术措施“三同步”的原则,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同步监测、同步评估、同步使用。(0、否) 0、否

1、是

一、单选

1、网络运营者应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正确答案:(C) A、一个月 B、三个月 C、六个月 D、九个月

二、多选

1、通过实施网络实名制,()。正确答案:(B,C,D) A、会限制用户的网络自由 B、有助于打击网络犯罪行为

C、有助于规范网络言论,引导网络舆情 D、有助于保障网络商务安全

2、《网络安全法》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需履行的义务包括()。正确答案:(A,B,C) A、安全保护义务 B、安全与保密义务

C、对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进行境内存储义务 D、统筹协调的义务

三、判断

1、一般运行安全制度,包括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对网络产品、服务的规定,以及国家实行网络实名制等制度。()正确答案:(2)

1、否

2、是

2、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网络安全服务机构对其网络的安全性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评估,检测评估情况无需报送有关部门。()正确答案:(1)

1、否

2、是

第三节网络信息安全

判断:用户个人发现网络运营者收集、存储的其个人信息有误,有权要求网络运营者删除其个人信息。(0、否) 0、否

1、是

多选:网络经营者应当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防止用户个人信息泄露、毁损、篡改或者丢失,包括()。(ABCD) A、确定安全管理责任 B、建立投诉、举报制度 C、建立安全审查制制度 D、完善安全保护技术 判断:国家网信部门和有关部门发现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信息的,应当通知有关机构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阻断传播。(

1、是) 0、否

1、是

一、单选

1、《网络安全法》第四章确立了()制度,为建立统一高效的网络信息安全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正确答案:(C) A、监测预警机制 B、风险报告机制 C、用户信息保护 D、安全等级保护

2、网络经营者应当建立相应的(),确定各部门、岗位和分支机构的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责任,防止用户个人信息泄露、毁损、篡改或者丢失。正确答案:(A) A、安全管理制度 B、监督预警制度 C、信息通报制度 D、研判处置制度

二、多选

1、网络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开的原则,明示()等事项。正确答案:(A,B,C,D) A、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 B、收集、使用信息的范围 C、查询、更正信息的渠道 D、拒绝提供信息的后果

2、《网络安全法》第四章中关于对个人和组织的禁止性规定有()。正确答案:(A,B,C,D) A、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 B、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C、不得设立用于实施诈骗的网站 D、不得在应用软件中设置恶意程序

三、判断

1、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正确答案:(2)

1、否

2、是

2、网络运营者如发现用户发送的电子信息中设置恶意程序,停止提供服务即可,不需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正确答案:(1)

1、否

2、是

第四节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

判断:监测预警与信息通报制度的有效运行可以直接减少网络安全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1、是) 0、否

1、是

判断:未来的网络攻击将更具破坏性,网络安全应急响应所面对的事件将更加复杂化、规模化和更具技术含量。(

1、是) 0、否

1、是

一、单选

1、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制度是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响应作用的()。正确答案:(A) A、前提 B、保障 C、措施 D、保证

2、省级政府采取限制网络通信等临时措施须经()批准。正确答案:(A) A、国务院 B、省级政府 C、市级政府 D、县级政府

二、多选

1、《网络安全法》第五章确立了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了网络安全()工作体系。正确答案:(A,B,C) A、监测预警 B、信息通报 C、应急处置 D、信息共享

2、网络安全需要在管理体制层面加以确立,具体包括()和责任等制度规定。正确答案:(A,B,C,D) A、管理组织 B、管理依据 C、管理范围 D、权力行使

三、判断

1、由于计算机的发展,最好的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可以保证不被入侵或出现其他的安全事件。()正确答案:(1)

1、否

2、是

2、省级政府只要国务院批准就可以在特定区域对网络通信采取限制等临时措施。()正确答案:(1)

1、否

2、是

第十章权益保护内容解读 第一节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单选: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所称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周岁的公民。(C) A、14 B、16 C、18 D、20 多选:任何组织和个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不得安排其从事()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ABC) A、过重 B、有毒 C、有害 D、过多

多选:被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遗弃、虐待的未成年人,有权向()请求保护。(ABCD) A、公安机关 B、民政部门 C、妇女联合会

D、共产主义青年团

一、单选

1、某班主任经常开拆学生的信件,目的是检查学生是否有不良行为,并掌握学生思想现状,班主任的做法()。正确答案:(C) A、合理 B、合法 C、不合法

D、影响较轻,应当不追究责任

2、离婚双方因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执,达不成协议时,应当根据()的原则和双方具体情况判决。正确答案:(A) A、保障子女权益 B、有利于女方

C、尊重未成年子女的意愿 D、听从法院裁量

二、多选

1、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正确答案:(A,B,C) A、集会 B、文化娱乐 C、社会实践 D、游行

三、判断

1、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正确答案:(2)

1、否

2、是

2、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正确答案:(1)

1、否

2、是

第二节妇女权益保护

多选: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妇女权益保障的基本原则?(ABCD) A、男女平等原则 B、特殊保护原则 C、共同责任原则

D、禁止歧视、虐待妇女的原则

多选:妇女有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哪些事务()。(ABCD) A、国家事务 B、经济事业 C、文化事业 D、社会事务

多选:以下哪些选项属于各级政府开展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内容?(ABCD) A、不断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加大对妇女发展的投入

B、建立和完善科学监测、评估妇女发展状况的性别统计制度 C、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D、扩大妇女民主参与渠道,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及决策程度

单选: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或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C) A、警告 B、行政处罚 C、刑事拘留 D、罚款

一、单选

1、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正确答案:(D) A、告诫书 B、报告书 C、紧急庇护书

D、人身安全保护令

2、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遇到()问题,应当听取妇女联合会的意见。正确答案:(A)

A、对涉及妇女权益的重大问题 B、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问题 C、涉及婚姻家庭权益的重大问题 D、涉及男女平等的问题

二、多选

1、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保障妇女的权益。正确答案:(A,B,C,D) A、国家机关 B、社会团体 C、企业事业单位

D、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2、妇女在()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正确答案:(A,B,C,D) A、政治的 B、经济的 C、文化的

D、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

三、判断

1、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妇女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非法手段剥夺或者限制妇女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妇女的身体。()正确答案:(2)

1、否

2、是

2、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这是我国法律首次明确对性骚扰说“不”。()正确答案:(2)

1、否

2、是

第三节职工权益保护

多选:在中国境内的()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都属“职工”范畴。(ABC) A、企业 B、事业单位 C、国际机关 D、社会组织

单选: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规定,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对女职工的性骚扰。(B) A、无义务制止 B、应当预防和制止 C、视情况阻止 D、以上都不对

多选:《工会法》规定工会必须密切联系职工。具体表现为()。(ABCD) A、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B、关心职工的生活 C、帮助职工解决困难 D、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多选:职工因参加工会活动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恢复其工作,还可以()。(AC)

A、补发被解除劳动合同期间应得的报酬 B、给予该单位行政处分

C、责令给予本人年收入二倍的赔偿

D、责任给予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二倍的赔偿

一、单选

1、()有义务协助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工作。正确答案:(B) A、各级人大代表 B、工会

C、劳动行政部门 D、以上都不对

2、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提出申诉。正确答案:(C) A、法院 B、检察院

C、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 D、公安局

二、多选

1、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正确答案:(A,B,C) A、民主决策 B、民主管理 C、民主监督 D、信息公开

2、下列哪些选项是职工享有的劳动权益。()正确答案:(A,B,C,D) A、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B、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C、休息休假的权利

D、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三、判断

1、企业、事业单位处分职工存在不适当现象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且要求重新处理。()正确答案:(2)

1、否

2、是

2、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殊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正确答案:(2)

1、否

2、是

第四节归侨侨眷权益保护

多选:下列属于侨眷的是()。(ABCD) A、华侨、归侨的配偶,父母,子女 B、华侨、归侨子女的配偶

C、华侨、归侨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D、同华侨、归侨有长期扶养关系的其他亲属

多选:党长期以来对侨眷实行的方针是()。(CD) A、同等情况、同等对待 B、不同情况、不同对待 C、一视同仁、不得歧视 D、根据特点、适当照顾

多选:归侨、侨眷对其私有房屋,依法享有()的权利。(ABCD) A、占有 B、使用 C、处分 D、收益

多选:侨眷权益的行政救济主体是()。(AB) A、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B、县级以上政府侨务机构 C、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 D、地方归国华侨联合会

一、单选

1、根据《〈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侨眷的身份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侨务工作的机构根据本人申请审核认定。正确答案:(B) A、乡级以上 B、县级以上 C、省级以上 D、市级以上

2、下列不享受国家举办的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面适当照顾的是()。正确答案:(B) A、归侨学生

B、华侨兄弟姐妹的子女 C、归侨子女

D、华侨在国内的子女

二、多选

1、根据《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侨汇是侨眷的合法收入,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正确答案:(A,B,C,D) A、侵占 B、延迟支付 C、强行借贷

D、非法冻结、没收

三、判断

1、根据《天津市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侨眷包括:华侨、归侨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有10年以上扶养关系的其他亲属。()正确答案:(1)

1、否

2、是

2、根据《〈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华侨、归侨去世后或者华侨身份改变后,其国内眷属原依法认定的侨眷身份随之改变。()正确答案:(1)

1、否

2、是

第十一章保密法律知识 第一节保密法总则规定

单选:国家秘密区别于其他秘密的关键是()。(B) A、保密期限长

B、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 C、保密的义务主体广泛 D、确定的程序严格

判断: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1、是) 0、否

1、是

一、单选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正确答案:(C) A、公开

B、选择性公开 C、依法公开 D、一律公开

2、保密工作实行()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正确答案:(D)

A、全面管理、综合防范 B、依法管理、综合防范

C、综合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 D、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

二、多选

1、保密工作责任制主要包括()。正确答案:(A,B,C,D) A、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 B、定密责任制

C、涉密信息系统管理和维护人员责任制

D、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责任制

2、国家秘密在下列哪些情形下应当解密()。正确答案:(A,B,C,D) A、保密期限已满

B、保密事项范围已作调整不需要继续保密的 C、保密事项公开不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 D、符合解密条件

三、判断

1、机关、单位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机关、单位负责人对本机关、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负责。()正确答案:(2)

1、否

2、是

2、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的原则。()正确答案:(2)

1、否

2、是

第二节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多选:下列哪些事项属于国家秘密的基本范围()。(ABCD) A、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B、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C、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D、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单选: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是()。(B) A、绝密级国家秘密 B、机密级国家秘密 C、秘密级国家秘密 D、秘密

判断:国家秘密一旦解除即意味着该信息可以公开。(0、否) 0、否

1、是

一、单选

1、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限定在最小范围。正确答案:(D) A、单位需要 B、职务 C、级别

D、工作需要

2、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机密级不超过()年,秘密级不超过10年正确答案:(B) A、15年 B、20年 C、25年 D、30年

3、机关、单位应当在国家秘密产生的同时,由承办人依据有关保密事项范围拟定(),报定密责任人审核批准,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正确答案:(D) A、密级和知悉范围 B、密级和保密期限 C、密级

D、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二、多选

1、根据保密法规定的定密权限,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国家秘密。正确答案:(A,B,C) A、绝密级 B、机密级 C、秘密级 D、一般

2、国家秘密在下列哪些情形下应当解密()。正确答案:(A,B,C,D) A、保密期限已满

B、保密事项范围已作调整不需要继续保密的 C、保密事项公开不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 D、符合解密条件

三、判断

1、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级的机关及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区、县一级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秘密级国家秘密。()正确答案:(1)

1、否

2、是

2、机关、单位负责人一经任命,即是本机关、本单位的定密责任人,不需履行确定手续。()正确答案:(2)

1、否

2、是

3、国家秘密的确定应当是在国家秘密产生的同时,由承办人对照保密事项范围提出定密的具体意见,再由定密责任人审核批准。()正确答案:(2)

1、否

2、是

第三节保密制度与法律责任

单选:涉密人员应当实行()管理。(C) A、分层 B、分级 C、分类 D、分步

判断:涉密人员上岗应当经过保密教育培训,掌握保密知识技能,签订保密承诺书,严格遵守保密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1、是) 0、否

1、是

多选:下列关于涉密载体的保密管理说法正确的是()。(AB) A、涉密载体不得随意传递、使用和销毁

B、绝密级涉密载体应当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设施、设备中保存 C、涉密载体不得复制和摘抄 D、外出不得携带涉密载体

单选:涉密信息系统按照涉密程度实行()保护。(C) A、等级 B、分类 C、分级 D、分层

判断:涉密信息系统应当按照规定,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是) 0、否

1、是

一、单选

1、机关、单位违反保密法规定,发生重大泄密案件的,由()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正确答案:(C) A、纪检机关

B、保密行政管理部门 C、有关机关、单位 D、检察机关

2、有违反保密法规定,通过()传递国家秘密载体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正确答案:(A)

A、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 B、机要通道 C、挂号信件 D、特快专递

二、多选

1、某机关干部李某为方便加班,用个人优盘从单位涉密计算机中拷贝了大量涉密文件带回家中,接入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并进行处理,致使优盘中的涉密文件被窃取。李某的行为哪些违反了保密法规定。()正确答案:(A,B,C) A、使用个人优盘拷贝涉密文件 B、将存有涉密信息的优盘带回家中

C、将涉密优盘接入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处理涉密信息 D、使用计算机

三、判断

1、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不得违反规定就业。()正确答案:(2)

1、否

2、是

2、违反保密法规定,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正确答案:(2)

1、否

基层干部学法用法心得体会范文第5篇

(一)领导率先垂范,成员积极参与。首先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始终把学习作为加强、改进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提高领导干部素质的基础性工作,持之以恒,扎实抓好。党委书记田红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来抓,经常对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作出指示和安排,并一再强调机关领导干部要提高认识,努力做学习型领导、个人,积极创建学习型组织和学习型机关。作为第一责任人,他们坚持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无论工作事务多么繁忙,总是带头学习、带头发言、带头辅导、带头调研,充分发挥带动和引导作用,并经常同领导干部一道研究布置课题、理顺工作思路、探寻学习方法,联系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充实领导干部学习内容,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平时注重监督检查集中学习研讨、个人自学和考勤管理等学习制度的落实情况。在领导的带领下,其他机关干部均能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做到以学习提升理论素质,促进工作开展,形成了学思结合、工学相长的良好局面,在全镇的理论学习及创建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示范教育作用。

(二)明确学习内容,突出学习重点。一是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全面系统学习、掌握邓小平理论的科学体系,深刻领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理论精髓,牢牢把握“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理论核心。二是围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组织学习和探讨。先后学习了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党的十六报告、市委五届九次全会精神等。

(三)健全学习制度,认真落实计划。我镇逐步形成和完善了《乐天溪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施办法》,其主要内容:一是每年年初成立领导干部学习的领导机构,在实行组长负责制的基础上,选定组成人员,明确职责分工,根据工作实际提出具体要求。二是认真制订好领导干部学习计划。即年有计划,季有安排,月有课题。要求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1个工作日,个人自学每周不少于6小时。同时,明确学习内容、丰富学习方式、抓实学习效果,做到领导干部学习有计划、有考勤、有发言材料、有读书笔记、有体会文章和总结报告等。三是落实领导干部发言人制度。每次学习均安排重点发言人,要求其提前准备好发言材料,深入理论探讨,确保发言质量。四是规定领导干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题调研或心得交流会,每位成员每年至少结合实际工作开展一次专题调研。

(四)改进学习方法,形式灵活多样。随着社会日新月异的发展,工作任务也越来越重。针对我镇人员编制少、活动多、任务重的现实,领导干部在组织理论学习的方式方法上作了有益的尝试及改进,着重处理好四个关系:一是处理好年度计划与随机调整的关系。因年初制定的学习计划,具体落实到每个月时,总免不了会出现一些偏差,因此进行及时的调整、补充尤显必要,这样在实现年度计划的连续性、经常性的同时,也保证了学习时效性。二是处理好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的关系。在学习计划中每月除不少于一次的集中学习外,平时多以自学为主,既较好地化解了工学矛盾,又达到相互促进的效果,集中学习为个人自学提供了展示学习成果的平台,个人自学又为集中学习提供了专题讨论、经验交流、启发提高的基本素材。三是处理好重点发言集体研讨的关系。领导干部围绕每个学习专题,确定重点发言人,引导开展广泛深入的讨论,促进了学习效果。四是处理好新老学习方式的关系。在沿用成熟的、传统学习方式的同时,我镇领导干部根据形势发展,积极借助现代传媒技术,采用多种新形式开展学习活动,有计划地组织好考察参观学习、观看专题录像、邀请专家讲座、参加演讲比赛,经验交流等,使领导干部在轻松愉快中参与学习,增长才智。

上一篇:党员干部学法心得体会下一篇:干部学法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