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论文范文

2023-09-23

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论文范文第1篇

会计集中核算是在保证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 取消同级机关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会计机构, 由政府成立的会计核算中心集中办理会计核算业务, 实现统一开户、分户核算和集中管理, 集会计服务、监督、核算为一体管理模式, 它的实施对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加强会计监督产生了深远影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我国财政支出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它改变了财政资金层层拨付程序, 以网络信息技术为依托, 在指定银行开设国库集中支付专户, 将所有财政资金存入国库集中支付专户, 支付款项时, 由预算单位提出申请, 经规定审核机构审核后, 将资金通过单一账户体系支付给收款人的制度, 实现了对财政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监督。

一、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会计集中核算的积极意义

(一) 有利于会计集中核算职能从核算型转向管理型

在大数据信息化时代下, 随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行政事业单位中的使用, 财务工作发生了巨大的变革, 实际工作中, 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支付紧密相连, 对原有的会计集中核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涉及会计管理体制、业务人员的专业技能、计算机技术等方面。国库系统与财务系统有效对接, 将数据信息自动生成记账凭证, 会计核算数据自动生成财务决算报表, 把会计核算中心会计人员从大量的、重复性的基础工作中解放出来, 推动会计核算中心职能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

(二) 节约行政管理成本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以会计集中核算为基础, 充分发挥会计核算中心现有的硬、软件网络基础设施、人才队伍、技术力量、信息资源等各方面的优势, 避免重复投资, 解决机构和人员膨胀的问题, 两者结合能够节约管理成本, 实现资源共享, 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有利于强化财务管理。

(三) 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前, 会计核算工作存在一定的弊端, 由于会计核算中心的人员不参与核算单位的具体业务, 从而失去对核算业务的深入了解, 只能根据核算单位提供的票据来判断, 审核的报账单据, 如果手续完备、票据规范合法, 就可录入凭证, 而经济内容是否真实无法确定, 存在“票真事不真”的现象, 例如:单位借用银行账户套取现金, 以采购办公物品名义借用支票, 虚开发票, 但实际并没有采购;用款申请支出用途, 与后期报账的支票存根用途不一致, 单位自行更改用途, 资金使用内容和去向不明确。对于单位违规套现、资金使用混乱的情况, 难以判断经济业务发生的真实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后, 结合公务卡暂行管理规定、现金管理规定, 规避了违规套现等现象, 限制了现金的提取和使用, 现金收支范围越来越小。另外, 会计核算中心和财政监管部门可对各单位支出进行全面跟踪, 单位从国库系统发生的每笔支出需要录入用途、收款方名称, 信息保留在系统中, 避免了经手人随意更改支票存根信息的情况, 经济活动的具体情况得以真实直观地反映出来, 提高了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业务的真实性, 有效遏制违法乱纪行为。

(四) 强化事前监督职能, 降低财政资金使用的随意性

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 以财政授权支付为例, 预算单位按月提交用款计划, 申请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 财政部门批准后, 下达授权支付额度。单位进行每一笔支出都需要先向会计核算中心提交用款申请, 每一笔都要按照规定的类、款、项来填写支付令, 由会计核算中心进行严格审核后, 将款项支付给收款方、劳务方, 对于不符合预算指标、不符合专项资金用途、超额支出款项, 会计中心有权予以退回。随着国库系统的完善, 每笔支出不仅对应到预算指标的类款项, 还对应到经济科目中, 会计核算中心结合预算指标进行审核, 有效保障资金的合理使用、资金支付省时便捷。会计核算中心对财政资金的监管从事后管理转变为事前管理和监督, 对贪污腐败行为也具有一定的抵制影响。

(五) 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依托网络信息化技术, 单位数据信息可从国库系统对接到财务系统, 报账人员操作数据信息自动生成初始记账凭证, 并整理好原始单据到会计中心进行报账, 会计核算中心应用网络系统, 结合原始单据对初始记账凭证进行审核、记账, 确保统一并准确使用经济科目、资金来源、项目及功能分类科目, 月底结账, 生成财务报表。根据财政部门相关要求, 涉及差旅费、培训费、三公经费支出需要上传原始单据图片, 为各监管部门提供完整的数据信息。会计核算中心审核上传信息是否规范、手续是否齐全、报销金额是否符合标准, 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 为其他监管部门提供了可靠数据信息。月末, 根据国库经费执行进度及时分析, 对执行进度明显不合理现象及时反馈给单位, 如项目进度缓慢、公用基本支出进度过快等情况, 有利于与各单位加强沟通与合作, 增进核算单位、会计核算中心、政府其他监管部门之间的会计信息交流, 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六) 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

预算编制是进行每项资金活动和资金配置的基础环节, 做好预算编制工作, 是保证事业计划和工作任务完成的必需条件。政府部门对预算编制的要求逐步提高, 财政资金不再分预算内外, 将所有资金纳入预算, 细化预算具体项目, 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 无预算不开支, 有预算不超支。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后, 各单位按预算进度提交用款计划, 对于年末未使用完的经费, 财政部门将注销授权支付额度, 同时调动了各单位财务管理的积极性。虽然各单位能够认真预计相应的经费、人员构成, 能够根据预算定额及支出标准制定预算, 但是会计中心进行审核时, 也存在常见问题, 如遗漏某个功能分类或经济科目的预算, 经过会计中心的审核, 规范了各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 避免人员及公用经费相互挤占的情况, 确保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 提高预算工作质量, 为日后预算执行效果产生积极作用, 促进各单位健康持续发展。

二、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存在的不足

(一) 单位财产账实不符

单位收支核算由会计核算中心进行, 而实物财产由原单位管理, 资产管理与会计核算相分离的情况, 容易出现各单位对实物资产的监管不到位, 容易出现账实不符的情况。例如资产购置、报废等情况账务处理和实际使用相脱节, 账实核对难以达到管理要求。

(二) 往来款项长期挂账

国库集中核算实施以来, 由于账实分开, 单位容易忽视往来款项, 造成款项长期挂账, 遇到报账人员及会计中心人员岗位变动, 新的财务人员往往不了解往来款项实际情况, 导致无人问津, 故容易产生坏账。

(三) 人员编制有限, 岗位设置不合理

近年来, 随着财政管理改革不断深入, 事业单位会计人员需要接受大量新知识, 工作量明显增加、责任大、任务重, 导致部分会计人员提出转岗要求。对于会计核算中心, 人员编制有限, 核算单位多、核算资金量不断增加, 财务工作繁杂, 审核监督业务范围大, 岗位设置很难符合内部牵制制度, 核算各个环节得不到有效监控, 出现问题无法及时发现及时更改, 增加了财务风险。

三、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 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建设

(一) 加快信息化建设, 完善财务软件系统

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 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信息化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财务软件系统新增功能模块仍需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更新, 各类账簿、报表需符合财政支出对功能分类、经济分类的要求, 虽然已建立财政、国库、单位、银行之间的信息传递, 功能仍有待创新扩展, 通过信息技术需完善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代理银行之间的对账功能;增加与部门决算数据对接功能, 以减轻会计人员从事大量的、重复的基础性工作, 更好地发挥职能, 创造更大的价值, 满足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要求。通过完善软件功能, 从账簿、财务报表中有效反映账务情况, 便于财务统计分析。

(二) 加强用款计划管理

申请用款计划是预算支付的起点, 各单位应结合自身实际需求提交合理的用款计划, 对于专项经费, 单位需根据项目执行进度合理安排申请计划, 规避无预算支出, 保持预算的严肃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施后, 促进了财政资金管理格局, 借助信息化平台资源共享, 有利于会计集中核算探索适应改革需要的管理模式, 为财政体制改革做出应有的贡献, 更好地为行政事业单位发挥服务作用。

(三) 加强单位财产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财政部门对财务管理的要求之一, 在会计集中核算模式下, 要达到账实相符, 需完善固定资产审核监督机制, 对各单位严格规范固定资产核算要求, 按相关制度规定, 统一入库标准, 入库涉及的验收手续和报废出库的审批手续, 单位应及时办理, 进行报账。同时对各单位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出要求, 领取时做好登记工作, 配合会计核算中心进行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 掌握账面和实物核对情况, 保证资产完、账实相符。

(四) 完善核算监督职能

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不再是记账机构的角色, 需要拓宽集中核算的监督范围, 减少监督的真空地带, 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更要注重执行信息的反馈和控制。虽然国库集中支付与财务核算实现有效对接, 事业单位对核算中设置的会计科目“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对账不及时, 不重视零余额账户与银行对账单对账工作, 需建立会计核算系统的定期对账制度进行定期对账, 从而保证国库收支业务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如遇异常情况, 单位应查找原因及时向会计核算中心反馈。另外, 还应对账面结转结余与国库下达指标剩余计划进行核对, 避免各专项经费之间、基本经费与专项经费之间使用和记账混乱的情况, 发现指标实际支出与记账款项不一致的情况, 应及时调整。

(五) 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 会计集中核算涉及预算编制、用款申请、账务操作、财务分析、业务审核等多方面内容, 会计人员不仅仅需要财务核算能力, 更需要具备综合业务技能, 不仅掌握财务管理知识, 还需熟练运用信息技术。新知识新技能不断更新变化, 会计核算中心应紧跟改革步伐, 加大教育培训力度, 进行多层次培训, 激发事业单位会计人员自主学习动力,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全面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 强化会计人员队伍建设。

摘要:本文首先对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进行了概述, 然后通过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会计集中核算的积极意义、不足之处、改进和加强集中核算工作进行阐述, 来说明大数据背景下, 会计集中核算借助信息化平台资源共享, 有利于探索适应改革需要的管理模式, 更好地为行政事业单位发挥服务作用。

关键词:会计集中核算,国库集中支付,数据共享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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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陈波.论国库集中支付与会计集中核算制度融合的运行机制[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16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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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论文范文第2篇

摘要:国库集中支付使高校资金预算管理、财政资金划拨方式、财政资金支付方式发生了变化,对高校细化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盘活国库存量资金提出了新的要求。文章通过分析新常态下国库集中支付对高校资金管理的影响,针对高校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新常态 高校资金 国库集中支付

2002年我国开始在高校进行国库集中支付试点,2005年在全国高校中全面推广。通过财政一体化系统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变了高校资金支出的传统方式,财政直接支付、授权支付、公务卡结算的逐步推行,使高校资金的使用效益和规范度明显提高,资金支出透明度和财政监管力度明显增强。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试点、推广、深化、完善”的改革历程中,高校的财务管理工作也步入了新常态,高校的资金管理必须主动适应国库集中支付的财政改革要求。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高校的资金管理产生了积极影响,但是随着形势和环境的不断变化,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一、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和程序

目前,我国高校基本上都已经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国库集中支付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将高校所有的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国库指定代理银行开设的单一账户中,财政性拨款资金不再预拨给高校,所有的财政支出必须由国库单一账户集中支付。

高校国库资金的集中支付有两种方式: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财政直接支付,是指高校根据直接支付用款计划,在财政支付系统中自行录入直接支付申请,并且输入每一笔资金的收款人、开户行、账号、支付金额、用途等数据后提交財政审核,由财政厅结算中心审核后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凭证》送代理银行,代理银行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将资金直接支付给收款人。财政授权支付,是指高校根据授权支付用款计划,在财政支付系统中自行录入授权支付申请,并且输入每一笔资金的收款人、开户行、账号、支付金额、用途等数据后向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在财政部门下达的授权支付用款计划内,通过高校零余额账户将资金支付给收款人。

二、新常态下国库集中支付对高校资金管理的影响

(一)高校资金预算管理发生变化。预算是高校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一个重要前提。国库集中支付促使高校的财政资金预算做更细致的分类,高校依据年度资金预算安排各项科研项目经费、日常办公经费、人员经费和其他日常性经费支出,采取“弹性预算”或“零基预算”的编制方法合理地编制用款计划并落实到类、款、项、目,将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财政部门按照高校申报的预算下达财政指标,高校在编制部门预算时,要统筹考虑整个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各部门的发展需要。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专款专用,高校不得随意变更项目支出的用途和方式。国库集中支付能有效地提高高校预算编制的准确性,避免高校预算执行的随意性。

(二)财政资金划拨方式发生变化。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前,高校不需要向财政部门上报各类具体的用款明细,财政预算资金直接划拨到高校的开户银行账户上,高校自己掌握财政资金,可以较为灵活和独立地使用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改变了预算资金的划拨方式,高校每年根据财政部门审核过的部门预算编制用款计划,报经财政部门进行批复,财政部门批复后将资金按照一定的用款额度通过指标的形式在财政支付系统的用款计划中反映,财政不再直接下拨资金到高校,高校获取财政划拨资金是个指标的概念。当实际发生支付时,由代理银行对高校的用款进行资金支付,并且支付数额限制在批复的用款额度内。国库集中支付的实行使得高校财政资金的划拨透明化。

(三)财政资金支付方式发生变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高校每笔财政资金支出都通过财政支付系统,直接支付必须通过财政部门的审核才能支付,授权支付在批准的额度内可自行申请支付,资金都是财政部门通过单一账户由代理银行将款项付给收款人,在这一支付过程中资金不再经过高校的账户,降低了资金的保管风险。当高校向关联账户进行资金支付时,必须经过财政部门审批并受严格监管,国库支付中心能够在事前发现和制止不符合规定的支付,并且借助财政支付系统和银行清算系统对高校每笔支出款项的性质、类别、数额、用款进程和去向进行及时监控,有利于财政部门直观地掌握高校资金的支付情况,提高高校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高校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存在的问题

(一)高校对资金管理的自主权降低,压缩了银校合作空间。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前,财政专项资金和返还的非税收入等全部下拨至高校的银行账户,高校有权自主支配和使用这些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的实行,削弱了高校对资金集中管理、统筹使用的自主权,也对银行合作关系产生影响。资金不再下拨到高校的开户银行,而是以指标的形式下达,高校所有的预算资金和财政结余资金沉淀在国库单一账户中,开户银行只能管理高校原有的结余资金、预算外的横向科研经费和其他收入等。由于项目的特殊性和时间的紧迫性,部分本应由国库集中支付的款项,只能由银行账户自有资金进行垫付,导致高校在开户银行的货币资金存量减少。同时,财政部门加强对高校银行账户的清理,高校开立新的银行账户、变更和撤销银行账户也必须先报财政部门审批。最后,高校在开户银行的信贷规模的逐步下降,银校合作空间逐渐缩减;国家对于高校新增贷款有着严格的限制,开户银行可能会因高校的资金存量少而不愿继续贷款给高校。财政部门对高校专项化债资金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拨付到高校貸款账户,高校在开户银行中的贷款余额逐年降低,减少了银行的利润空间。利润的减少必然会影响银行对高校的服务的投入,压缩高校与银行的合作空间。

(二)国库财政预算资金下达滞后,增加了资金运作成本。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非税收入上缴后财政部门每年初增加高校部门预算的用款计划,待批准之后可以使用,而专项资金需在财政预算经人大审议通过,在两会闭幕之后才会下达财政指标,高校在年度初始至专项经费下达之前的时间段内,正是经费使用的高峰时期,却出现经费无指标可使用的情况。预算外资金的下达集中在下半年,国库资金拨付与项目执行进度不一致,资金下达不及时,会增加资金的运作成本,容易引起突击花钱、垫付资金、年末产生大量的结余结转资金。高校资金的使用方向和使用进度也有严格的规定,当年的预算必须在当年完成,年底未使用的剩余资金将全部收回国库,当年部门预算使用进度未达到规定比例也会影响到下一年度部门预算的金额,国库资金账户一般情况下也不得向高校其他银行账户划转资金。高校发生垫付资金的情况须向相关单位事先备案,事后办理代垫资金转回的程序也很复杂,且审批周期较长,不利于高校资金的合理使用。

(三)国库系统与财务系统不对接,降低了资金支付时效。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要求专网专机,与学校财务系统是独立运行的两个系统,国库支付系统中下达的项目指标与高校财务系统中设立的项目没有一一对应,需要财务人员熟练掌握国库每个项目的具体使用范围、每一笔支出对应的国库支付系统上的具体项目。同时,高校年度预算资金的用款计划、使用进度、支出明细等信息全部在国库支付系统中体现,没有实现国库、财政与高校之间数据的同步与共享。国库系统内的信息不能导入财务系统,财务系统制单时不能调用国库指标项目,财务系统的银行信息不能直接传到国库系统,每一笔申请需将收款单位、开户行及银行账号、付款金额、资金用途等信息逐笔手工在国库支付系统中录入后再提交申请。直接支付下国库支付中心在审核付款业务时,无法对高校填制的支付凭证进行真实性审核,授权支付下高校财务人员在上午9点至下午3点前通过代理银行的网银进行最终的支付,代理支付银行在1—2个工作日后出具纸质回单,整个付款流程需要至少3—7个工作日。国库支付系统与高校的财务系统不对接,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付款环节和财务人员的工作量,也降低了资金支付时效。

四、新常态下完善高校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的对策

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高校主管部门权力逐渐下放,高校科研经费实行“放管服”改革。高校要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合理配置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互联网技术将国库集中支付体系与财务系统对接,做到新常态下财政会计一体化的跨越式发展。

(一)建立高校内外联动机制,拓展高校资金使用自主权。高校财政指标的下达、申请、使用、查询,政府采购的编号录入、合同录入,银行账户的卡户、变更、注销审批、公务卡的申请、支付、查询,都通过国库支付系统完成。新常态下,国库集中支付的实行将高校各内部主体业务结合在一起,传统的独立资金支付业务与计划、预算、基建、资产等高校财务部门全盘业务的“业务流、资金流、信息流”有机衔接。通过与外部主体建立高效的业务链联动机制,将高校与财政部门的教科文处、预算处、国库处、支付中心、政府采购处、国有资产管理处、银行等多部门相关业务有效整合。财政部门对高校科研资金管理权力逐渐下放,扩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权限。通过提高项目预算调剂自主权、劳务费分配管理自主权、间接费使用管理自主权、结转结余资金按规定使用自主权等,拓展高校资金使用自主权。

(二)调整与银行的合作方向,拓宽高校资金来源。根据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特点、发展趋势及高校办学方向的转变等,及时对原有银校合作的服务方式、合作条款等方面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签订新的银校合作协议。高校积极争取将国库资金参与银行贷款信用等级的评定,控制贷款总量,优化贷款结构,推进高校债务重组。将原有以高校在开户银行的资金存量多少为主的评价体系,改变为以高校的银行存款和财政国库资金指標的合计数作为资金存量的评价体系。同时,高校应加强产学研结合,通过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大力发展成人教育,与企业合作办学,建立独立二级学院,并积极争取校友捐赠、社会资助等来拓宽资金来源。同时,对高校的资金结構和资金运动规律进行深入研究,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资金周转。

(三)优化预算资金支出管理程序,提高财政资金利用效益。对于国库预算资金下达滞后的问题,首先,由于项目审批和资金审批存在时间差,导致部分科研项目审批通过以后,用款指标暂未下达,建议以经费用款指标的下达时间作为项目的启动时间。其次,财政部门结合高校的学年年度(每年的 2 月至下年 1 月)与会计年度(1—12月)不一致性的实际情况,预先下达部分可以通用的常规部门预算指标。最后,财政部门通过减少预算资金的申请、审批、下达的时间,进一步优化预算资金管理程序,从而保证高校的预算资金能够及时到位,避免预算资金下达晚高校大量垫付资金的情况发生。同时,高校的各个账户、关联的基建账户、后勤集团账户等在国库系统进行账户备案,在财政部门的审批额度内,允许高校向这些账户划转资金,减少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益。

(四)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与高校财务核算系统相结合,提高资金支付效率。为了减轻高校财务人员工作量,提高财政资金结算效率,将国库支付系统与高校财务核算系统两个独立的系统通过网络相结合,在高校、国库支付中心、代理银行各主体之间建立信息共享的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体系,实现高校从预算、核算到支付程序中每个环节的有效对接。将国库系统的具体指标、金额、使用情况等数据传输到财务核算系统,在财务做账时可以直接在核算系统选择对应的国库支付项目;将财务核算系统的具体项目、每一笔支付金额、收款方银行信息等直接传送到国库系统,核算系统中输入的每一笔支付数据可以直接在国库支付系统显示,完成双方数据传输。同时,按照资金性质的不同,提高具体支付方式的灵活性,放宽高校在申请用款计划时财政部门对用款计划中直接支付与授权支付比例划分的限制,适当提高授权支付的比例。如高校日常零星报销等部门预算不需提交国库审核,可以直接通过代理银行支付,简化国库集中支付审批支付流程,提高资金的支付效率。

(五)加强高校财务队伍建设,提高会计人员专业水平。高校资金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会计人员需要对预算、支出、基建、政府采购等都有全面的了解,现有的财务队伍已经不能满足新常态下国库集中支付发展的需要。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不仅要对高校参与国库支付业务的出纳人员进行培训,还需要对整个财务部门的会计人员进行国库业务集中培训,要求会计人员能熟悉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内容、了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政策、掌握国库集中支付的操作程序。通过对高校会计人员进行培训交流、参观学习等,使其在专业素质以及思想素质方面都能符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要求,主动顺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下高校资金支付的改革方向,加强工作的前瞻性,为高校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改革提供良好的人员保障。X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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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论文范文第3篇

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应用, 能够使财政部门对基层行政单位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做到实时、动态的监控与指导, 并通过资金政策的调整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此外, 基层单位还能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对财政资金的拨付及收支等信息进行实时的查询, 并在月末与年末核查账目, 从而实现对财政资金的信息化、集中化管理, 极大程度地推动了财务管理水平, 改善了以往传统的财务管理模式。

2 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实践难点

2.1 年末专款处理的实践难题

对于基层单位来说, 其在财务处理过程中必须要遵循收付实现原则, 而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便是严格按照收付实现制来进行设计的。从理论上来说, 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在基层单位中的应用是极为可行的, 该系统能够对基层单位的可用资金进行逐一显示, 并且各种类型的资金都划分为预算科目和经济科目两种, 基层单位在对各类型资金进行使用和支出时, 必须要与预算科目相符。不过, 一般在年末时基层单位才会收到大量的专款, 这就造成基层单位的大量支出集中在年末的最后几天。而一旦基层单位在年末没有完全收到全部专款, 或者某项专款的支出虽然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中进行了操作, 但由于时间差异, 银行来不及实现支付, 则势必会造成单位账面余额和系统中的结余结转资金不一致, 进而加大了基层单位对专款资金的管理难度。通常来说, 造成资金不一致问题的原因主要有四个, 其一是单位出纳在付款时存在差错;其二是单位审核人员在审核会计科目时发现错误, 对错误进行差错更正后出现的记账和付款不一致;其三是账面收支和资金进出之间的不同步所造成的不一致, 比如在对某些科目进行增减时, 因不同步原因没有对系统科目进行同步修改而出现的不一致问题;其四是账面已经进行了处理, 由于系统跟银行之间存在时间差异, 该笔资金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关网前还处于在途状态, 最终没支付成功。

2.2 不同指标类型资金的转换实践难题

对于部分基层单位来说, 其所涉及的业务量往往较大, 专款类目也往往较多, 这也使不同指标类型的专款资金之间存在很大差别, 单位财务人员需要定期对各类专款资金进行核对, 并调整类型之间的指标差异, 才能力求年终时不会产生差额。由于年末的最后几天时, 基层单位需要进行大量款项的支付, 这也使财务人员在此时间段中的工作量非常大, 再加上这些款项在支付时间上存在较小的时间差, 从而造成财务人员无法及时发现这种时间差带来的影响, 进而造成不同指标类型的专款资金之间常常存在很大差异, 虽然我国在今年加强了预算管理, 将单位二下的预算数量直接导入国库系统, 预算中的数据, 如政府采购、基建工程款等已经直接下达到相应的指标类型, 但基层单位经常会根据实际需要, 对不同指标类型资金进行转换, 此时往往需要办理较为繁杂的手续才能完成不同专款资金的转换, 这无疑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基层单位对专款资金的管理难度, 并且也不利于专款资金的支出与利用。

3 解决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实践难点的相关措施

3.1 加强财政部门与基层单位之间的沟通

要想解决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在应用过程中的实践难题, 财政部门必须要加强与基层单位之间的沟通, 以便于对系统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所了解, 并通过双方之间的共同努力来最大限度的解决问题, 以实现对基层单位的实时资金监管。

3.2 强化基层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

作为基层财务人员来说, 必须要不断强化自身的业务能力, 了解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应用流程, 深入理解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和财务账面之间的关系, 强化财务账面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之间的对账力度, 确保对两者之间的差异与错误进行及时更正。

3.3 对财务核算系统进行必要的改进

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实践难题, 就必须要对财务核算系统进行必要的改进, 增强财务核算系统和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之间的匹配性, 以使两者之间能够实现良好衔接, 由集中支付系统进行付款, 由财务核算系统进行记账, 通过两者之间的共同配合来提高业务处理结果的准确性。最终实现集中支付系统和财务核算系统合二为一, 每在集中支付系统中操作实现一笔支出, 就能自动在财务核算系统中进行业务处理, 从而减少重复工作。

3.4 加强预算管理, 进行有效监督

财政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基层单位的预算监管, 强化预算管理力度, 并在一定程度上允许基层单位在年末时可对部分结余结转数据进行调整, 以使不同指标类型资金之间的差异尽可能的消除或缩小, 并对基层单位的内部财务管理工作进行调整与改进, 增强基层单位对财务处理流程的控制, 降低支付与记账错误, 并由会计审计单位进行定期审计。

3.5 简化审批流程, 提高效率, 推进无纸化办公

财政部门应简化流程, 减少对纸质资料的审核, 厉行节约, 大力提倡无纸化办公, 推动办公自动化发展, 从而提高效率。

4 结语

综上所述, 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应用, 提高了财政部门对基层单位专款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力度, 使基层单位能够对资金支付情况做到一目了然。针对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在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难题, 财政部门应和基层单位进行紧密的配合, 从各个环节来制定解决策略, 同时不断改进财务核算系统, 强化基层财政人员的业务水平, 加强预算管理, 简化审批流程, 做到从根本上解决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实践难题。

摘要:近年来, 我国自使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以来, 使财政资金收付得到了良好的规范, 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 人们能够更透彻的了解财政资金的收支情况。然而, 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应用过程中, 仍旧有许多实践难点亟须解决, 主要体现在年末专款处理和不同指标类型资金转换两个方面。

关键词: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实践难点

参考文献

[1] 周爱君.提高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高校的管理效率[J].经济师, 2007 (7) .

[2] 姜毅, 高凤岩.适应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强高校财务管理[J].辽宁师范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13 (1) .

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论文范文第4篇

业务流程说明:

基层预算单位根据财政审批通过的直接支付用款计划编制直接支付申请书,并上报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也可根据基层预算单位的已审批直接支付用款计划为基层预算单位代编直接支付申请。

主管部门对基层预算单位上报和本部门为预算单位代编的直接支付申请进行汇总,并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国库支付中心。 国库支付中心审核主管部门提交的直接支付汇总申请,并提交分管局长审批。

分管局长审批通过后,由支付中心根据直接支付汇总申请单的内容编制直接支付凭证,并上报国库科进行审核。 国库科对支付中心上报的直接支付凭证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分管局长审批。

支付中心根据分管局长审批通过的直接支付凭证汇总生成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并提交国库银行确认。 分管局长审批通过的直接支付凭证直接提交代理银行进行支付确认。

代理银行支付完成后,将直接支付凭证回执交支付中心,并编制直接支付入账通知单,由财政逐级下发到基层单位。 基层预算单位收到代理银行的直接支付入账通知单后,编制直接支付的记账凭证。

代理银行对支付过的直接支付凭证汇总编制申请划退款清单、申请划退款汇总清单和申请划退款凭证,并提交国库行进行清算确认。

代理银行根据国库银行清算国的申请划退款凭证编制直接支付结算清单,并递送国库支付中心和财政国库科。 财政支付中心和国库科根据收到的直接支付结算清单分别编制支付中心凭证和总会计凭证。

2、授权支付业务流程图

业务流程说明:

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根据审批通过的授权支付用款计划编制、审核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同时编制、审核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其中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提交国库银行进行确认;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送代理银行进行确认(附带授权支付明细单)。

代理银行对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进行确认后,编制、审核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单,并将审核过的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单经主管部门送达基层预算单位。

主管部门和基层预算单位收到代理银行递送的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单后,分别作记账凭证。

基层预算单位根据代理银行递送的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单编制、审核授权支付凭证(附带银行票据)。 主管部门也可以根据代理银行递送的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单为基层预算编制授权支付凭证(附带银行票据)。 基层预算单位和主管部门编制、审核过的授权支付凭证根据财政需要,可以由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进行进一步审核。 审核完成的授权支付凭证送代理银行进行支付确认。

代理银行对支付过的直接支付凭证汇总编制申请划退款清单、申请划退款汇总清单和申请划退款凭证,并提交国库行进行清算确认。

代理银行根据国库银行清算国的申请划退款凭证编制授权支付结算清单(即财政支出日报),并递送国库支付中心和财政国库科。 基层预算单位、主管部门和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根据代理银行支付过的授权支付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财政国库科和支付中心根据代理银行审核国的授权支付结算清单(也即财政支出日报)编制总会计凭证和支付中心凭证。

3、 支付更正(资金退回)业务流程图

业务流程说明:

财政支付中心根据支付过的直接支付凭证和退款业务需要编制直接支付更正(退款)通知书,并将通知书提交国库科审核,国库科审核通过后,交分管局长进行审批。

财政部门审批通过的直接支付更正(退款)通知书由支付中心递送代理银行,由代理银行进行更正或退款的确认处理。 代理银行对单据进行处理后,将单据回执送财政国库科,再由国库科逐级送达基层预算单位。

基层预算单位、主管部门、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和国库科根据收到的已处理状态的直接支付更正(退款)通知书分别记账。 代理银行对支付过的直接支付更正(退款)通知书编制申请划退款凭证,并提交国库行进行清算确认。 代理银行根据国库银行清算国的申请划退款凭证编制直接支付结算清单,并递送国库支付中心和财政国库科。

4、 权支付更正(资金退回)业务流程图

业务流程说明:

基层预算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支付过的授权支付凭证和退款业务需要编制、审核授权支付更正(退款)通知书,根据财政业务的要求,可将通知书提交支付中心、国库科审核,国库科审核通过后,交分管局长进行审批。 通过了全部审核过程的授权支付更正(退款)通知书提交代理银行进行更正或退款的确认处理。 代理银行对单据进行处理后,将单据回执送财政国库科,再由国库科逐级送达基层预算单位。

基层预算单位、主管部门、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和国库科根据收到的已处理状态的授权支付更正(退款)通知书分别记账。 代理银行对支付过的授权支付更正(退款)通知书编制申请划退款凭证,并提交国库行进行清算确认。 代理银行根据国库银行清算国的申请划退款凭证编制授权支付结算清单,并递送国库支付中心和财政国库科。

5、 直接支付用款计划年终结余处理业务流程图

业务流程说明:

财政支付中心根据已批复的直接支付用款计划进行结余计算,得到直接支付用款计划结余资金。

预算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直接支付用款计划结余资金对需要结转的计划编制直接支付用款计划结转申请表;财政支付中心也可代预算单位编制直接支付用款计划结转申请表;对不需要结转的直接支付用款计划由支付中心进行注销。 编制完成的直接支付用款计划结转申请表送财政国库科进行审核,国库科审核通过后报分管局长进行审批。

财政支付中心在分管局长对直接支付用款计划结转申请表审批通过后,编制直接支付用款计划结转批复单,并对该批复单据进行结转处理。

在支付中心对直接支付用款计划进行结转完成后,预算单位、主管部门、支付中心和国库科分别对结转的资金进行账务处理。 结转成功的直接支付用款计划结转后,成为下年的直接支付用款计划,可直接用款控制直接支付申请等业务资金的分配使用。

6、 授权支付用款额度年终结余处理业务流程图

业务流程说明:

1)财政支付中心根据已批复的授权支付用款计划进行结余计算,得到授权支付用款计划结余资金。

2) 支付中心根据授权支付用款计划结余资金对需要结转的计划编制授权支付用款计划额度结转核定表,并逐级上报国库科和分管局长进行审批;对不需要结转的授权支付用款计划由支付中心进行注销。 3)局长审批通过的授权支付用款计划额度结转核定表交由支付中心进行结转处理。

4)支付中心进行授权支付用款计划额度结转,并编制授权支付额度注销通知单交代理银行确认。

5)代理银行根据财政下达的授权支付额度注销通知单编制授权支付额度注销到账通知单,并由财政国库科逐级下发到基层预算单位。

6)基层预算单位、主管部门、财政支付中心和国库科分别根据代理银行递送的授权支付额度注销到账通知单编制各自的记账凭证。 7) 结转成功的授权支付用款计划结转后,成为下年的授权支付用款计划。支付中心根据已结转到新的授权支付用款计划金额编制授权支付额度结转通知单,并送代理银行。

8)代理银行对支付中心送达的授权支付额度结转通知单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通过的授权支付额度结转通知单编制授权支付额度结转到账通知单,并由财政国库科逐级下发到基层预算单位。

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论文范文第5篇

编辑本段运作程序

预算单位按照批准的用款计划向财政支付机构提出申请,经支付机构审核同意后在预算单位的零余额帐户中向收款人支付款项,然后通过银行清算系统由零余额帐户与财政集中支付专户进行清算,再由集中支付专户与国库单一帐户进行清算。在国库集中支付方式下,由于银行间的清算是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时进行的,因而财政支付专户和预算单位的帐户在每天清算结束后都应当是零余额帐户,财政资金的日常结余都保留在国库单一帐户中。编辑本段运作基本条件

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功能的实现,在财政系统必须建立连接财政业务部门、央行国库、集中支付机构、预算单位和经办银行的财政支付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向有关各方提供实时的预算指标信息和支付指令信息;在银行系统必须建立连接央行国库、财政集中支付专户经办银行和所有预算单位经办银行的银行间清算系统,该系统在预算单位发生支付时能实时提供央行国库与财政专户及预算单位零余额帐户的资金清算。另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还涉及到现行的预算管理、国库管理、银行结算等方面的有关法规必须进行相应的修改,以保证此项改革的合法实施与规范运作。

财政直接支付是指由财政部门签发支付令,代理银行根据财政部门的支付指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财政直接支付的流程为:由预算单位按照年初部门预算控制数或批准的部门预算(包括调整预算),按季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向财政部门申报,并由财政部门正式批复给预算单位。预算单位需要支付资金时,由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分月用款计划,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向代理银行签发财政直接支付令,通知代理银行从财政零余额账户付款给收款人(垫付),同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或预算外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行发出清算信息。每日营业终了,财政部门从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付款到代理银行财政零余额账户。财政直接支付的范围为: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货物和服务采购支出。

财政授权支付是指预算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授权,自行向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在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单位的用款额度内,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财政授权支付的流程为:由预算单位按照年初部门预算控制数或批准的部门预算(包括调整预算)按季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并向财政部门申报。财政部门批复后,每月25日向代理银行下达下一月份授权支付额度,同时通知中国人民银行或预算外非税收入资金财政专户银行。代理银行负责将授权支付额度以到帐通知书的形式通知到预算单位。预算单位在月度用款额度内,根据支出需要自行开具授权支付令并通知授权支付代理银行,由代理银行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额度从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中付款垫支。每日营业终了,财政部门从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付款到代理银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财政授权支付的范围为:未纳入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货物和服务采购支出管理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

1、什么是财政直接支付

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用款计划向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提出用款申请,经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开具支付令,

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直接将财政性资金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直接支付的方式为转账支付。

2、直接支付的范围

1)、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性支出

2)、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支出(分为工程采购和物品服务采购支出)

3)、转移支出

4)、其他需要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

3、直接支付的基本程序

1)、预算单位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填写《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报市财政局国库收付局。

2)、财政国库收付局审核预算单位支付申请无误后,开具《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和《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加盖印章后,分别送中国人民银行荆州市中心支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代理银行和办理支付业务的代理银行。

3)代理银行根据收到的《财政直接支付凭证》,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及时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并在支付资金的当日将支付信息反馈给市财政局。

4)代理银行根据《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办理资金支付后,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及时送达预算单位作为收到和付出相应款项的凭证。

5)预算单位根据收到的支付凭证做好相应会计核算工作;财政国库收付局根据代理银行的回单,记录各用款单位的支出明细账。

6)代理银行依据财政国库收付局的支付指令,将当日财政零余额账户实际支付的财政性资金,按一级预算单位分预算科目(款级)汇总,附实际支付清单,分别与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进行资金清算。

、什么是财政授权支付

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用款计划中的财政授权额度,自行开具支付令,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将财政性资金支付给收款人。

2、财政授权支付的范围

1)、未纳入“工资性支出,工程采购支出,货物、服务采购支出”管理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

2)、未列入或低于《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的商品、服务采购价值的支出。

3)、特别紧急支出。

4)、经市财政局批准的其他支出。

3、财政授权支付有两种:转账支付和现金支付,由预算单位通过本单位的单位零余额账户办理转账或提现。

4、授权支付的基本程序:

1)、市财政局根据批准的预算单位用款计划中各预算单位的月度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向中国人民荆州市中心支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代理银行签发下月《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向办理支付业务的代理银行签发下月《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

2)、代理银行收到市财政局下达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后,在1个工作日内将《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所确定的各基层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其所属各有关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在接到《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的1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预算单位发出《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 。

3)、预算单位依据《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所确定的额度支用资金;并开具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财政授权支付凭证》,及时送代理银行。《财政授权支付凭证》要填写完整、清楚,印章齐全,不得涂改。

4)、代理银行在审核《财政授权支付凭证》各项内容和核对预算单位预留印鉴无误后,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及时办理转账或现金支付。

5)、代理银行在《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确定的累计余额内,将当日实际支付的财政性资金,按一级预算单位分预算科目(款级)汇总,填制划款申请,附实际支付清单,分别与国库单一账户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进行资金清算。

财政部门的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与国库单一账户支出清算;预算单位的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和清算。显然,“清算”是零余额账户的“灵魂”,是理解零余额账户的关

键所在。清算,一般意义上是指在某些银行业务中,银行代垫“头寸”后,真正的收付款人来和银行结清该笔业务的款项。正是“清算”概念在财政资金支付过程中的应用,才产生账户资金余额为零的现象,这也是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前后财政资金支付方式主要区别之一。

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论文范文第6篇

一、人员分工。

1、做法:去年10月份,***县启动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首先选择了财务结构比较简单的交通局、检察院及招商局3家单位做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第一批试点单位。到2005年,***县会计核算中心从86个会计集中核算单位中选出43个单位开展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试点工作, 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共有4个人,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我们协商采取的人员分工方法:一方面按单位分给中心每个负责会计,主要审核各单位的直接支付及带有文件号的专项资金授权部分,属于业务经费的授权支付,由各单位自行监督;另一方面中心每个会计人员按周轮流负责每天的日报表汇总报送工作,按月轮流负责一个月的帐务处理。

3、成效:一方面减少相互间的责任问题,另一方面使每一个会计人员从每笔业务的开始到每笔业务的结束都能熟练的操作,避免出现一人不在岗,而另外一个不会操作业务的现象发生。

二、开设零余额帐户。

1、做法:2005年年初,会计中心在县农行(代理行)新开设一个财政局零余额帐户(纳入国库支付中心的单位直接支付都通过这一帐户列支),各预算单位按资金性质不同共开设单位零余额账户38个(2004年开设3个,2005年开设35个)。[本文来源于文秘写作-www,wmxz.cn,找范文请到]在开设单位零余额帐户之前,首先对46个试点单位进行摸底调查,并发放了46份《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单位单位情况》调查表,摸清了各单位基本情况和银行开户情况。

2、成效:各单位所有收入直达国库单一账户,支付直达个人账户、供应商和劳务提供者,变过去不受制约的单位自己批、自己报式的暗箱操作,为财政部门全过程监督下的单位批、中心直接支式的阳光作业,减少了资金流动的中间环节。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财政资金多环节拨付、多户头存放的弊端,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帐户合用。

1、做法:2005年纳为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2004年底前在会计集中核算基本户2819帐户的资金还没有花完,为便于试点单位使用资金,采取“老资金老办法、新资金新办法,核算中心帐户与国库集中支付帐户结合使用。

2、成效:不仅解决了上年结余资金的使用,还且也不影响国库集中支付正常运行。

四、各单位财政性资金支付方式。

1、做法:每月的25日之前,支付中心人员根据国库股下发的次月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分月用款计划批复表分部门、分类、款、项进行汇总,于当天送存农行。

2、成效:改变了原来将资金按月拨入预算单位账户,财政部门以拨作支的做法,使单位的支出必须在支付行为发生时,才能办理支付手续,支付行为没有发生时,资金仍集中在国库。这样,财政部门不仅能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各单位资金情况,而且还聚集了一大批资金,为政府对资金的统一管理和调度创造了有利条件,保证了社会稳定和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文--章-超--市

五、各行政事业单位支出审核方式。

1、做法:一是授权支付审核。各行政事业单位支出时,由单位财务人员填写一式两联的支出送审单,送审单上的支出款项、摘要、支出金额、支出帐号、是专项的要写上文件号,用途、支票号码、单位经办人签字及支出金额大写等要素都要填写齐全;支出送审单有单位负责人审批,单位负责人在审批时,要根据分月计划批复表写明是用什么资金支付;由本单位的财务人员在其用款计划指标内授权支付额度填开授权支付凭证和支票(现金或转帐),将资金从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直接支付给收款人。二是直接支付审核,各行政事业单位支出时,由单位财务人员先填写一式三联的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和支出送审单,支付中心人员首先审核该单位的原始凭证,属于专项经费和专项项目资金的,要经过中心主任审核;属于一般业务经费的,中心会计人员自审,审核后符合支出规定的将根据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对照分月计划批复表中的直接支付额度填写一式四联的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及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将资金从财政零余额账户直接支付给收款人;三是纳入国库支付中心的单位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部分的资金(预算外及没有专门用途),预算单位在使用这部分资金时,由本单位的财务人员及财务负责人严格审批原始原始的真实性,再填写支出送审单,领导签字后开具支票支付给收款人。

2、成效:一方面,大额资金及专项资金的支出直接得到了全过程的监督,有效防止挤占、截留、挪用财政资金,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

六、对帐。

1、做法:每天业务终了,支付中心人员将根据农行提供的日报表和划拨清算凭证核对后,按日登记财政支出明细帐,同时[本文来源于文秘写作-www,wmxz.cn,找范文请到],按部门分类、款、项汇总填制《预算支出结算清单》,报送国库股。每月业务终了,支付中心与代理行

支出核对后,上报月报表送国库股。

2、成效:日清月结。

七、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做帐。

1、做法:每个单位建立财务机构,对于专项资金,要求单位会计按项目分开核算,出纳按项目分开记日记帐,每天下午指导各单位建帐、做帐业务,每个季度末,对各单位会计建帐、做帐、出纳记帐情况进行检查,填写检查情况记录表,对检查结果由检查人员和各单位财务人员签字,中心主任签意见,各单位领导签意见后返回中心。

2、成效:通过服务和检查,加强了中心和单位财务人员及领导的联系,促使财务工作按规范要求运行,避免了专项资金的挤占、挪用等问题发生。各单位帐目清楚了,领导和财务人员对单位资金来源、使用做到了心中有数。

八、档案情况。

在平时的工作中,产生的管理和业务档案,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收集与归档。

九、各单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单位的资金范围。

根据财政局领导意见,纳入国库支付试点的各单位只有预算内财政性资金采用国库集中支付方式,预算外资金未纳入,仍采用会计集中核算办法。

十、1-11月份资金支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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