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生产农业经济论文范文

2024-05-04

生猪生产农业经济论文范文第1篇

1莫靖川1,王鼎民2,覃志贵(1广西来宾市畜牧站;2广西黔江示范牧场)

2010年春节以来,生猪市场疲软,3-6月份生猪价格持续下滑到8元/公斤,养殖效益锐减,加上来宾市6.1特大洪灾以及近期复杂猪病的困扰,生猪生产形势严峻。但从7月起,生猪价格又开始反弹,目前生猪收购价已达到11.2-11.6元/千克。近期,就当前生猪生产形势问题开展了一些调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1 当前养猪生产现状 1.1 当前生猪发展情况。

台帐统计显示:2010年1-6月,全市100头以上规模猪场1033户,上半年出栏29.74万头,占全市45.84%;存栏26.48万头,占全市26.27%。100头以下的规模猪场5881户,上半年出栏14.13万头,占全市21.79%;存栏7.76万头,占全市7.7%。规模猪场最发达的是兴宾区、武宣县,规模养殖比重分别占全市42.4%、36.5%。2010年上半年,全市生猪存栏100.81万头,同比增长5.21 %,出栏64.85万头,同比增长6.02%。能繁母猪存栏10.52万头, 同比增长6.43 %。

1.2 当前生猪市场行情。

据定点调查数据显示,当前仔猪价和猪粮价比处于快速上升的趋势,仔猪增幅较大。目前全市仔猪平均价格是13-15元/公斤,15公斤的三元杂仔猪430-440元,与4-5月份相比每头增加 1

160-170元;生猪平均收购价11.6元/公斤,至7月15日止,稍高的地方达12元/公斤。 1.3 当前生猪生产效益情况。

根据我市当前多数养猪场反映,自繁自养的猪场生猪价格盈亏平衡点在11-12元/公斤,目前从7月1日起,全市生猪价格从9元/公斤一路攀升,至7月15日,生猪价格已涨到11.6元/公斤,生猪生产出现转亏为盈的迹象;非自繁自养的养猪户,从市场购买仔猪进行育肥,盈亏平衡点按猪粮价6:1计算,我市生猪价格达11.6元,玉米价格2.2元/公斤,猪粮平均比价为5.27∶1,还低于6∶1,每头猪还亏100元左右,形势不是十分的乐观。由于3-6月猪价下跌,散养户或小规模养猪户缺乏资金维持,加上近期内大部分地方受复杂猪病的影响,空栏较多,预计下半年生猪价格还会走高,出现猪价反弹的预期状态。 1.4 当前规模猪场生产情况。

由于3-6月份猪价下跌,4月份中下旬曾跌至8.4元/公斤,农村散养户和小规模养殖户没有资金挺住,出现停产或徘徊不前的现象,台帐统计表明:一季度全市2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8564个,二季度6914个,减少1650个,减幅19.27%;但1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户则稳中略升,一季度全市100头以上规模猪场928个,二季度1033个,增加105个,增幅11.31%。7月份以来,由于猪价有所反弹,一些精明的规模养殖大户开始引种,扩大生产规模,蓄积力量,为明后年猪价回升奠好基础。如兴宾区兴泉猪场于7月中

旬从华中农大引进“中国瘦肉型猪”150头,是来宾市灾后恢复生产动作最快的猪场。 1.5 规模猪场典型情况。

据兴宾区兴泉猪场业主介绍:如果从目前市场价来推测,他的猪场从3-6月份亏本几百万,但他压栏有几百头种猪,等几个月过后,猪价回暧,这批种猪的价值也有几百万元,亏本不怎么大,这两天肉猪售价现在是12元/公斤,养猪生产已出现微利。受洪灾影响的猪场就比较难办了,据忻城县古蓬水库猪场业主介绍,6.1特大洪灾淹没了他的猪场,全场兽药饲料及机械设备价值5万多元被洪水浸泡,大猪紧急销售被屠商压价到6元/公斤,仔猪更换环境造成应激最后也被抛售,每头售价100多元,重胎母猪搬迁又引起流产,母猪几经搬迁,折腾到最后还是被迫甩卖了,猪场停产了,全场亏损了17万元。没发生灾害的猪场如城厢乡泗贯养殖小区两个业主介绍,卖出一头猪平均亏本200元左右,3-6月份肉猪最便宜的卖8元/公斤,仔猪最便宜的卖300元/头,他们的猪场盈亏平衡点将近12元/公斤。上半年一起卖了600多头猪,亏10多万元,如果下半年保持12-13元/公斤价位,还是回不了本,主要是看明年市场了。

2 当前养猪生产存在问题 2.1 养猪生产水平低。

一是目前全市养猪生产仍然是千家万户零星分散养殖为主,饲养规模普遍较小,较大规模养殖和标准化养殖的比重比较低。二是

饲料报酬低,多数猪场的料肉在3.0∶1以上,有的猪场甚至达到3.4∶1以上。 2.2 动物疫病风险高。

规模小的猪场防疫基础条件差,少数养猪场(户)防疫保健意识不强。随着动物疫病种类不断增加,动物疫病的威胁进一步加大。一些常见疫病,如猪瘟、猪喘气病、猪伪狂犬病、猪圆环病毒病、附红细胞体病,在老猪场中时有发生,对养猪业的危害性较大。 2.3 制约规模养猪业发展的问题突出。

用电难、用水难、贷款难、污染治理难等实际问题,仍然制约着规模养猪业的发展。规模养猪场的建立、运营都需要占用大量资金,一旦经营不善出现亏损,将使其难以为继。在调研中,我们也发现多数猪场都存在用水、用电难的问题,因为养殖场远离居民区,水电供应就成了问题,象州县寺村镇有个猪场养猪十多年,水电问题还没有得到圆满的解决,当然有内因也有外因。 2.4 生猪产业化经营程度不高。

我市生猪生产主要是围绕城市鲜肉供应,为定点屠宰厂提供活猪和部分外销到柳州、南宁等周边市场,目前全市目前还没有一家猪肉加工龙头企业。 2.5 猪场与市场衔接不好。

多数养猪户以家庭为单位组织生产经营,单打独斗、信息闭塞、销售渠道单

一、流通不畅,且多数在本地销售。多数猪场与市场衔接不好,甚至脱节,不能及时了解市场需求。在利润分配上,猪场

与市场不对称。在调研中,我们发现不论养猪户盈亏与否,屠商宰杀一头猪,都稳赚100元。 3 推进生猪发展的措施 3.1 当前生猪发展的有利因素

3.1.1 生猪养殖的基本面没有改变 2010年上半年存栏能繁母猪10.52万头, 同比增长6.43 %。100头以上规模猪场增加105户,存栏24.68万头,比1季度末只增加1.53万头,表明了规模猪场生猪不存在压栏现象,大多数猪场淘汰老母猪,更新后备母猪,市委、市政府及各县(市、区)政府也出台了多项激励生猪生产的一些措施,导致许多规模养猪户都理性地看待猪价起起伏伏,不存在宰杀生产母猪的现象。

3.1.2 生猪行情波动的规律看好 从生猪价格波动周期看,生猪价格的波动一般是3年一个周期,每个周期分4个阶段,即市场高潮期、回落期、低潮期和回升期,每一个阶段大约6-9个月时间。目前生猪低潮期从春节后到6月底,将过半年,逐步进入猪价回升期。不过据网络媒体介绍,年内生猪价格反弹不大,不会出现高价肉现象,猪肉市场基本上稳中有升。

3.1.3 金融危机基本上消退,国内CPI指数回升 2008年世界范围内发生的金融危机持续到2009年,影响人们的消费信心。2010年国内经济得到恢复,据预测,2010年中国的国民生产总值有望到8万亿美元,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实体。国内外经济环境利好,预计下半年养猪生产会进入正轨。

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将带动下半年生猪价格小幅上升,这是当前养猪户补栏的最佳时机,如果要等猪价上来了才补栏那就来不及了。

3.2 当前应对措施

3.2.1 落实中央强基惠农政策 继续落实中央强农支农政策,如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能繁母猪补贴与保险,生猪良种补贴等政策。

3.2.1 协调方方面面的关系,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的扶持 今年国家继续安排30亿元中央建设投资支持生猪和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建设,自治区也继续开展生猪标准化畜禽养殖示范小区(场)的认定,因此当前要加大“跑部进省”力度,争取更大的支持。日前,市水产畜牧兽医局2011年项目工作正在加紧申报,生猪标准化项目、饲料加工厂、畜禽交易批发市场、创建现代农业标兵、现代畜牧业园区、良种繁育体系等项目建设都十分重要。

3.2.3 指导规模养猪场(户)加快补栏 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发挥来宾市水产畜牧信息网的作用,传递当前养猪业的前沿信息,组织有经济实力的规模猪场(户)从区内外引种,适时补栏,以稳定明年猪市。

3.2.4 增加资金投入,保护生猪生产 非常时期采取非常手段发展经济是非常必要的。当前正值生猪生产的困难时期,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生猪生产,采取非常措施加强与银行、信贷、金融、保险、财政、妇联等部门协调,帮助规模养殖户协调信贷资金,支持生猪

生产,重点支持种猪生产企业或规模场(户),保护好母猪生产能力。同时,指导种猪场利用生猪市场疲软期调整、优化种猪结构,选留高质量的优质种猪,淘汰超龄和劣质种猪,保持适当种猪数量,提高能繁母猪生产性能,适当缩减商品猪存栏。引导养殖户暂不扩大生猪养殖规模,待时机成熟,增加母猪补栏量,以迎接新一轮盈利期。

3.2.5 建立畜牧业长效保障机制,保护养殖户利益 在生猪市场价格低迷、养猪亏损严重时,建立最低保护价机制,收购生猪作为猪肉储备;建立肥猪补贴政策,与粮食、油料一样,交售一头肥猪给予一定的补贴;建立种猪补贴政策,对种猪场种猪给予补贴,保障猪源,保障农民利益,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3.3 当前需要解决的一些问题

3.3.1 落实水电问题 建议水电部门对规模养殖场用水用电问题继续优惠,调查中不少业主反映,因为养殖场远离居民区,解决了水电问题几乎解决养殖场发展的许多瓶颈问题。

3.3.2 加大疫病防治与监测问题 复杂猪病等烈性传染疾病对新老猪场的威胁巨大,加大疫病防治与监测工作十分紧迫。 3.3.3 培植养猪龙头企业 围绕优势产业,加快标准化基地建设步伐,重点扶持兴区业泉猪场、黔江示范牧场、凤凰知青示范场、祥丰猪场、华邦猪场、鑫盛源猪场、武宣种畜场、武宣食品公司、武宣丰源猪场、武宣县富进猪场成为万头猪场,组建养猪龙头企业,通过龙头的带动,到2011年建设500个规模养殖小区(场、户)。

3.3.4 着力培育产业基础 一是培育适度规模养殖,壮大规模养殖。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建设加工型龙头企业。三是建设大型畜禽交易批发市场,以市场带生产,以生产带市场。四是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健全生猪储备机制。实施冻肉储备、调整政府补贴等措施,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同时建立市县级的活猪储备库,以增强政府的市场调控能力。

3.3.5 加大宣传,稳定信心,安抚民心 由于上半年毛猪价格低迷、市场的不确定因素,养殖户积极性低落严重伤害了养猪户积极性,致使生猪补栏积极性受挫,对养猪生产极为不利。因此要做好宣传和安抚工作,让规模养殖户回到正常的发展轨道上来,及时引种补栏,尽快恢复生产,以免明后两年吃高价猪肉的历史又会重演。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九日

生猪生产农业经济论文范文第2篇

1、生猪市场价格“冰火两重天”。主要体现在毛猪出栏和猪肉价格上,现生猪出栏价格12.2元/公斤,而猪肉价格一值保持在32元/公斤高价位。近3个月,仔猪徘徊在20元/公斤左右。

2、生猪存出栏变化影响略大。从规模养殖户中了解到,母猪淘汰率略高。主要表现在2010年以前老规模养殖场和年出栏500头以下规模养殖场,淘汰率比正常高出10个百分点左右,近三年新增规模养殖场母猪处在生产高峰期,产能比较正常。

3、生猪养殖效益“生死两重天”。 在饲养管理水平较高,按出栏毛重125公斤/头外三元猪,毛猪价格7元保本计算,每出栏一头毛猪总价1550元,养殖户每出栏一头要亏200元/头左右。而屠宰场猪肉平均出场价19.2元,按76%的出肉率,总价可达1824元。养殖户处在产业链的最低端,养殖周期最长,效益最低,饱受煎熬。

4、仔猪销售及养殖户春季补栏“不乐观”。从村组和仔猪贩卖经营户那里了解到,养殖户存观望态度,仔猪销量不大,养殖户填栏补栏积极性不高。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生猪行情过度低迷,持续时间较长;二是散养户减少。

5、后期生猪形势预测。从目前来看,正处于猪肉消费淡季,估计在5-6月份价格会有所回升。

6、当前应对措施及有关建议。一是合理淘汰产能较弱母猪,二是做好疫病防控,三是建议能繁母猪补贴政策能否变通,不搞“麻花雨”,以县为单位,按全县能繁母猪数统计将补贴打捆到县,用于年出栏500头上生猪规模养殖场进行粪污治理、标准化改造,淘汰弱势猪场,减轻环保压力,增加市场竞争力。

生猪生产农业经济论文范文第3篇

摘 要:农业生产与自然生态环境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在当今市场经济的背景下,可持续利用为主的生态农业大发展模式已经成为我国农业发展和解决环境问题的必然选择;从农业生产综述和农业环境综述,农业生产与自然生态环境的协调关系、基于环境保护原则,在农业生产中有待解决的问题和对策等从几个方面做了详细的论述。

关键词:关系;生产;农业;自然;生态环境

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大气、水和土壤对农业生产来说既是资源又是环境要素。生态环境条件良好,农业生产就发展;生态环境条件恶劣,耕地环境质量就不断下降。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生态环境,正遭受著各种因素的损坏,足以影响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自然生态环境问题是由于各种人为或非人为因素的影响而造成的,它具有较大的范围性和扩张性,在全世界各地都存在生态环境问题;就其影响程度而言,它具有非常深刻的严重性,而且时间跨度较大,具有弹性伸展;环境问题涉及到的是人们普遍关注的基本问题,这些问题都直接或者间接对人类有潜在的威胁,这里包括:大气质量恶化、水资源的溃乏和污染、森林草原植被遭受破坏、野生的和稀有的动植物资源减少,.土壤沙化,.耕地面积减少、废弃物和噪声污染、核污染等重大环境问题。看似单方面的问题,其实却是纵横联系,它们之间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

自然生态环境中的自然资源是农业生产的物质基础,它不仅影响农业生产产品的种类,也能够影响农业生产的规模;在这种情况下,农业生产对自然生态环境产生了极大的依附性。在目前农业生产对自然生态环境有利的方面体现在三点:一是从事农业生产的人们在相对贫瘠的土地上进行耕种农业生产活动,对土地施用农家肥等可以改良土壤土质,顺应了自然生态环境的要求;二是人们通过种植农作物等促进物种的改良,使得物种得以优化,促进了自然生态环境的和谐;三是通过人为灌溉系统的修建,能够改变河流的流向,一方面使得河流不再泛滥,另一个方面起到了均衡自然生态环境可利用资源的作用。

农业生产的主体是人类,因而农业生产不是自然界中无意识的生产活动,不可避免地掺合一些人为的因素在内,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伤害,具体表现在:一是为了获取农业生产耕地,采用极端的方法进行土地的开发和耕作,如滥砍滥伐森林扩大耕地面积;二是在农业生产活动中,可能会对自然生态环境中的植物造成一定的破坏和对动物存在捕杀的行为,这对自然的生态平衡产生巨大的影响;三是在人们从事农业生产活动中,为了提高产品的产出使用了农药、化肥、塑料薄膜等非自然界的化学合成物,会对植物环境、水资源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

对于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人们现在都在觉醒;“拯救环境、拯救家园”已经不再是一个口号;在全球化经济推动的同时,人们采用各种各样的手段和措施进行着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在国际会议上,多次探讨和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各个国家都达成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共识,区域之间的合作极度广泛;全球化的生态环境问题需要全球化的统一协调和治理,这是不言而喻的事实,只是局限于某一个地域或者地区采取有效的措施远远不够,只有协调起来,在共同发展的前提之下,携手并进才有可能使得绿色家园得到有效的保护。我们知道,在任何一个国家农业都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也就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所在。农业经济的发展主宰着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在20世纪80年代,国家就提出“农业现代化”这个口号,历经30多年,随着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我们国家农业基础建设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就,也赢得了广泛关注。在新的发展时期,如何将农业构筑成国家经济发展现代化、科学化的坚强堡垒,需要我们思考众多的问题,这里面关键就是如何在维护农业生产持续发展的前提下,保证生态系统不遭受破坏。农业资源、农业生产与农业环境保护、生态平衡存在着密切的关系,要想营造“双赢”的局面,就必须加大农业基础建设与生态系统环境协调性的研究工作,从政策上、技术上予以对农业环境保护的工作支持,从而减少在农业生产中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提高农业生产活动对于环境有力的改善作用,从而使得人类生存的环境与生活的质量得到充分的保障。1992年我国率先制定了《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着重强调了环境与发展的协调关系,制定了了我国新世纪环境与发展的策略,由此对合理利用、保护与改善自然资源,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给予了外部条件的充分保障。

基于环境保护原则我国在农业生产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与其它发达国家相比较,我们国家的农业整体运作水平并不高,这首先体现在农业科技水平技术含量低、农业产业结构不合理、资源配置还有待于进一步优化,产生的结果就是高投入、高消耗、低效益、低产出,与当前国内改革开放时期其他各个行业快速发展显然还有滞后的情况;这是由于我国农业长期走的是低技术组合基础上依靠高物质投入来支撑的格局,这种投入和产出之间的矛盾不仅对农业生产的效率和结果产生影响,也给自然生态环境带来一定伤害,造成了资源短缺、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等不良后果。同时,日益被破坏的环境因素如:淡水、耕地、森林和草地资源等农业资源短缺、土地荒漠化、水土流失严重、环境污染加剧、自然灾害频繁、不可再生资源的流失等等都是对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的挑战。

对策目前,由于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膨胀,我国农业的发展任务极其艰巨,与之相联系的自然生态环境也面临严峻的形势:一要促进粮食增产,确保中国十几亿人口的食物生产量和储量;二要保证粮食食品的安全,维护人民身体的健康;三要大力发展农业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使得在有限的生态资源环境下,确保农民收入的稳定性,以及农业物资供应的及时性;四要在农业产业结构方面进行不断的调整,找出农业生产对自然生态环境影响和制约的因素,不能以破坏生态环境、掠夺自然资源、追求短期利益为前提来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那种只顾眼前没有持续发展前瞻性的思路和想法,都会给我们国家农业生产的长期稳定性带来不确定因素。我们要针对农业可持续发展制定有效的措施,具体可在国内人口的规模与数量的控制、农业生态环境的意识思想教育、基本的农业产业活动与自然生态环境的相互的关系上清醒的认识,同时加强农业生产过程中的环境保护的监测,制定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来约束对自然生态环境的行为,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管理机制;并且协同农业有关技术部门,在生态农业研究、开发、建设的项目上达成有效的共识,提高农业生态环境质量,将生态农业产业结构搭建起来,并强调经济、社会、环境三个效益的统一,使得传统农业精华与现代科学技术有机结合,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有效降低非自然物质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五是淘汰旧的农业产品结构,对现有污染环境的项目和活动进行约束和整治;通过技术革新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提高化肥利用率,提高病虫害防治效果,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有效控制农业自身污染源。

21世纪是中华民族振兴的世纪,不仅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想,也要紧紧围绕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主题,对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进行实时的评价和认真的研究。只有对农业生产与自然生态环境进行深刻有效的认识,才能有助于我们整体国民经济全面健康地发展。

生猪生产农业经济论文范文第4篇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推进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2015〕23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是中央财政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农业生产、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融合、提高农业效能等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第三条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由财政部会同农业部共同管理,按照“政策目标明确、分配办法科学、支出方向协调、绩效结果导向”的原则分配、使用和管理。

财政部负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编制,会同农业部分配及下达资金,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绩效管理。

农业部负责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指导、推动和监督开展农业生产发展工作,会同财政部下达年度工作任务(任务清单),做好资金测算、任务完成情况监督,绩效目标制定、绩效监控和评价等工作。

第二章 资金支出范围

第四条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主要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直接发放给农民,下同)、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绿色高效技术推广服务、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农业结构调整、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农业种植结构调整,下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等支出方向,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支持农业生产发展的其他重点工作。

第五条 耕地地力保护支出主要用于支持保护耕地地力。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第六条 适度规模经营支出主要用于支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运营、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等方面。

第七条 农机购置补贴支出主要用于支持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以及开展报废更新、新产品试点等方面。

第八条 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支出主要用于支持区域优势、地方特色的农业主导产业发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等方面。

第九条 绿色高效技术推广服务支出主要用于支持高产创建、良种良法、深松整地、施用有机肥、旱作农业等重大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等方面。

第十条 畜牧水产发展支出主要用于支持畜禽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发展、优质高效苜蓿示范基地建设、畜牧水产标准化养殖及畜牧良种推广等方面。

第十一条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出主要用于支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产品流通和直供直销、农村电子商务、休闲农业、农业农村信息化等方面。

第十二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支出主要用于支持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等方面。

第十三条 农业结构调整支出主要用于支持粮改豆、粮改饲、耕地休耕、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种植结构调整等方面。

第十四條 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支出主要用于支持地下水超采重点地区开展农业种植结构调整等方面。

第十五条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支出主要用于支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等方面。

第十六条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不得用于兴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与农业生产发展无关的支出。

第十七条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支持对象主要是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承担项目任务的单位和个人。

第十八条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可以采取直接补助、政府购买服务、贴息、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资产折股量化、担保补助、设立基金等支持方式。具体由省级财政部门商农业主管部门确定。

第三章 资金分配和下达

第十九条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主要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主要包括工作任务(任务清单)和工作成效等。工作任务(任务清单)分为约束性任务和指导性任务两类,不同支出方向的工作任务(任务清单)根据任务特点、政策目标等选择相应的具体因素和权重进行测算分配资金。工作成效主要以绩效目标评价结果为依据。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资金及相关试点项目资金可根据需要采取定额分配方式。

第二十条 农业部于每年5月15日前,提出当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分支出方向的各省分配建议,函报财政部。

第二十一条 财政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90日内,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和农业部分配建议函等,审核下达当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抄送农业部和各地专员办。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分配结果在预算下达文件印发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二条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属于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资金,按规定通过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下达拨付。

第四章 资金使用和管理

第二十三条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除用于约束性任务的资金不允许统筹以外,各省可对其他资金在本专项的支出方向范围内统筹使用,并应当全面落实预算信息公开的要求。

第二十四条 各级财政、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转结余的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按照财政部关于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 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农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和财政部、农业部下发的工作任务(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结合本地区农业生产发展实际情况,制定本省年度资金使用方案,于8月31日前以正式文件报财政部、农业部备案,抄送当地专员办。

第二十六条 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核实资金支持对象的资格、条件,督促检查工作任务(任务清单)完成情况,为财政部门按规定标准分配、审核拨付资金提供依据。

第五章 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第二十七条 各级财政、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各地专员办根据财政部、农业部确定的年度工作任务(任务清单)和区域绩效目标,加强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执行监管,根据财政部计划安排开展监督检查,形成监管报告报送财政部。

第二十八条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行绩效评价制度,评价结果作为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九条 各级财政、农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资金分配、审核等工作中,存在违反规定分配资金、向不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或项目)分配资金或者擅自超出规定的范围、标准分配或使用资金等,以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条 资金使用单位和个人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以及存在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中用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部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省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农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报送财政部和农业部,抄送当地专员办。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省级、各省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专员办是指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財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农业主管部门是指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渔业、农机、农垦等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农业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2005〕11号)、《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05〕18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能繁母猪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2007〕160号)、《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印发〈奶牛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2007〕164号)、《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印发〈生猪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2007〕186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财政支农政策培训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办〔2012〕31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3〕1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3〕156号)、《财政部 科技部农业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4〕31号)、《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74号)、《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修订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238号)同时废止。

生猪生产农业经济论文范文第5篇

文献标识码:A

摘要:

创建农业循环经济,是促进我国农业生产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应遵循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再思考的原则。要重视政府的作用,要遵循转变观念、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化加工和节约增效的基本思路。

关键词:循环经济,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

循环经济是以资源高效利用和环境友好为特征的社会生产和再生产活动,是新的生产方式。它强调最有效地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做到生产和消费“污染排放最小化、资源利用最大化”,以最小成本获得最大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发展理念。提倡以发展的思路解决资源约束和环境污染的矛盾,是实现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目前,在我国循环经济在工业生产方面强调得比较多,而农业可持续发展方面则显得有所不足。树立资源忧患意识,科学利用有限资源,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不仅事关农业的长远发展,也是促进我国社会经济整体跨越式发展的一个战略性的研究课题。

1创建农业循环经济是促进我国农业生产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要

1.1当前农业生产的现状要求我们必须发展农业循环经济。随着农业社会向工业化社会的转变,通过现代工业的成果广泛应用于农业生产,如在生产过程中大量运用农业机械,施用化肥、农药,使用石油燃料、塑料薄膜,使农业劳动生产率获得大幅度提高,农产品产量实现大幅度增长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新的环境问题:过多施用化肥、农药,使用塑料薄膜,造成土壤质量下降;农产品农药残留量的增多对食品安全性造成影响;农机具、石油燃料的广泛应用增加了对大气的污染;养殖业的迅猛发展导致畜禽粪便无法全部用作农家肥,排入河中又造成了新的污染,等等。上述问题如不尽快解决,将严重影响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已经成为执所必然。

1.2农业的自身特点要求我们必须发展循环经济。农业生产与自然生态环境紧密相连、水乳交融、密不可分,使农业经济系统更易于和谐地纳入到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过程中;农业与人类自身消费最贴近,人类处于食物链网的最顶端,是自然的一部分,参与整个系统的物质循环与能量转换,这为循环经济要求从根本上协调人类与自然的关系、促进人类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更为直接的实现途径;农业的产业构成特点更易于发展循环经济。农业产业系统是种植业系统、林业系统、渔业系统、牧业系统及其延伸的农产品生产加工业系统、农产品贸易与服务业系统、农产品消费系统之间相互依存、密切联系、协同作用的耦合体。农业产业部门间的“天然联系”、农业产业结构的整体性特征,正是循环经济所要建立和强化的,是建立农业生态产业链的基础。因此,我们更应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

1.3我国国情决定了我们必须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我国是一个人口基数大、人均资源相对贫乏的国家,我国人均土地占有量和水资源平均占有量只有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3和1/4,人均矿产资源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1/2,且我国农业人口多,农业环境污染相对严重。如果仍以传统粗放型高耗能、低产出、高污染的生产方式来维持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我国农业资源输出会更加严重,农业生态环境状况会进一步恶化,农业的有限资源将加速耗竭,农业环境和资源所承受的压力反过来对我国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将会产生严重的制约作用,所以,必须转变传统的农业经济发展模式,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

2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2.1减量化原则,为循环经济的首要原则,也是最重要的原则。该原则以不断提高资源生产率和能源利用效率为目标,在经济运行的输入端,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不可再生资源的开采和利用,尽可能多地开发利用替代性的可再生资源,减少进入生产和消费过程的物质流和能源流。农业上应用减量化原则最科学、最灵活的方法应包括节地、节水、节种、节肥、节药、节电、节油、节柴、节粮与减人等环节。

2.2再利用原则,就是尽可能多次或以多种方式使用人们所购买的东西。坚持并灵活运用再利用原则,就必须做强农产品加工业。根据再利用原则的要求,对各类农副产品、山区土特产品、林产品、水产品及其初加工后的附产品及有机废弃物,利用生物技术、工程技术、核技术等高新技术手段,进行成分分析,开发新的产品,延伸产业链,反复加工,不断增值。这样做不仅加工企业本身不再产生污染,而且可扩大企业规模,提高经济效益。

2.3再循环原则,就是尽可能再生利用或资源化,把废弃物返回工厂,在那里经适当加工后再融入新的产品中。运用再循环原则,大力发展“白色农业”——开发利用微生物资源。中外专家将微生物视作“宝贝”,给它取了个新名词:“白色农业”。利用它,可以生产出无公害绿色食品、无污染饲料、肥料、农药以及取之不尽的能源。开发微生物资源,可以缓解能源与环保的矛盾。近几十年来,中国在发展农业微生物能源——沼气方面已取得巨大成就,在利用农业废弃纤维质资源用微生物发酵技术生产酒精来替代日益枯竭的石油资源方面也取得进展。

2.4再思考原则,就是不断深入思考在经济运行中如何系统地避免和减少废物,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污染物排放最小化、废弃物循环利用最大化。人们对事物发展规律的认知是一个不断发展更新的过程,科技进步没有止境,构建一个理想的循环经济模式不可能一次完成。大自然的形成是物竞天择、长期进化的结果,发展循环经济必须长期坚持,不断思考,不断创新,不断发展,以追求达到更大经济效益、更少资源消耗、更低环境污染和更多劳动就业的实际效果。运用再思考原则,就是要着力经营生态环境,开发安全优质的农产品。

3政府在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中的重要作用

3.1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着手制定绿色消费、资源循环再生利用、开发安全优质农产品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在法律法规中明确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相关企业、农产品经营者的各自职责及其违法后的法律责任,把农业循环经济法制化。同时要制订充分利用农业资源的经济政策,在税收和投资等环节上采取经济激励措施。 

3.2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政府要研究多种具体的农业循环经济模式,特别是体现新型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市场化之路的循环更新理念模式。对目前已开发出来的优良循环经济模式进一步加以改进、推广;对如何应用生物技术、工程技术、核技术等高新技术手段来对各类农产品、山区土特产品、林产品、水产品及其初加工后的附产品及有机废弃物的利用要切实加大研究、创新力度,尽快摸索出农产品进一步深加工的模式与技术;还要加大对“白色农业”的研究开发力度,进一步开发微生物资源。

3.3大力宣传。要广泛而深入地宣传农业循环经济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使尊重自然、善待自然的生态道德观,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生态价值观,循环经济、农业循环经济的理念深入人心;使“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再思考”成为经济工作的新理念。要培育全社会的参与意识,提高全社会的参与能力;广泛而深入地宣传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扶持政策,调动各方面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积极性,使更多的部门、更多的单位、更多的领导和群众投身于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新兴事业中。

3.4部门联动,同心协力。农业循环经济涉及农业、工业、林业、科技、国土、环保、财政、金融、工商、司法等国家整个循环经济中的各个主体系统,各系统内均需资源输入、产品输出,各系统之间通过中间产品和废弃物的相互交换而互相衔接,从而形成一个比较完整和闭合的生态产业网络,形成互补互动、共生共利的关系。各系统(部门)必须联动,全力以赴,统一步调,同心协力,整体推动,努力形成各产业部门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构成一个按一定比例组成的有机体,使资源得到最佳配置、废弃物得到有效利用、环境污染减少到最低水平。唯有如此,各部门才能实现共赢,农业循环经济的目标才能实现。

4发展我国农业循环经济的基本思路

针对我国农业发展中存在的生态问题,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就要明确以下一些基本思路:

4.1切实转变农业经济发展传统理念,在农业生产中注重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的统一。现行的农业经济发展模式对自然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直接危及人及其它物种的生存空间,必然导致社会经济停滞、下降。各级政府必须转变发展理念,进一步强调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效益的统一,促使农业生产走“优质、高产、高效、可持续”的发展道路。

4.2打造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框架。要以粮食及其他农副产品龙头加工企业为依托的加工企业循环经济链条;以畜牧、水产生产加工企业为依托的畜牧、水产加工循环经济链条;以林业及其加工业为依托的林业循环经济链条;以秸秆综合利用为重点的秸秆循环经济链条。

4.3加快传统农业向工业型大农业发展的步伐,培植农业循环经济载体。首先要搞好循环型农业工业园区建设,制订农副产品加工企业聚集的工业园区发展规划,以生产要素为纽带,将具有上下游共生关系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集中在一个相对封闭的园区内,实现有害污染物在园区内的闭路循环;其次要做好农副产品出口基地园区建设,大力推进出口农产品的清洁生产,使农副产品达到质量、环保等方面的国际标准。

4.4进一步探索农业节本增效新途径,逐步实现粗放农业向节约型农业的转变。如实施“藏粮于土”、“藏粮于科技”战略,保持和提高我国的粮食综合生产加工能力,处理好农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和保证粮食安全的矛盾;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加快优势产业链建设,发挥集约种植优势,提高规模效益;推广立体种植和间作套种技术,不断提高复种指数,提高耕地的综合产出效率;做好测土配方平衡施肥技术的推广和应用,配合喷灌技术,逐步实现粗放农业向节约效益型农业的转变。

生猪生产农业经济论文范文第6篇

摘要:欧洲国家在对农业源污染治理过程中财政政策发挥了重要作用。欧洲重视农业源污染的源头治理、农业环境补贴采取经济诱导方式、成员国积极承担治理责任。中国农业源污染治理财政政策存在缺失,应借鉴欧洲经验完善中国农业源污染治理财政政策。

关键词:农业源;污染治理;财政政策;欧洲模式

一、欧洲农业源污染治理财政政策的启示

(一)农业源污染治理财政政策有以下特点:

1.农业补贴与环境保护相衔接。欧盟在不断制定和完善有关肥料和农药合理施用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加强行政监管之外,在经济上实行农业环境补贴,将对农业补贴与环保标准的贯彻情况挂钩,对减少肥料和植物保护剂的使用、实施或进一步扩大生态农业耕作或者使用有利于环境和资源的其他生产技术都可以给予补贴 [1],并大幅度增加用于环保措施的资金。

2.严格的制度保障。农业环境补贴标准是以农民为农业生态建设的投入额度为参照系,农民为农业生态建设投入越多,其获得的补贴也就越多。农业生产经营者申请农业生态补贴项目时必须承诺预期成果和保证措施,若不能达到最低标准要求则不能获得全额的农业补贴甚至不能获得农业补贴。欧盟2007—2013财政规划,进一步将补贴用于整个农村大环境的综合保护与治理。

欧盟制定的农业生态环境补贴政策为纲领性政策,其所有农村发展措施都不仅仅是一种指导原则,而是一些操作性非常强的具体措施,对于资金来源、支持条件、支持额度、违规的处罚等都有明确的规定。

3.以合作方式引导农户实施环保行为。成员国在执行农业环境保护政策时,尊重公众意愿。欧洲农业环境保护主要是以自愿方式引导农户积极参与,财政补贴往往以合同方式落实。从20世纪90年代荷兰开始实施新的农村政策。在联盟政策框架内,区域联盟的国家,民间社会和市场各方开始寻求通过具体项目方式的处理农村问题 [2]。法国为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而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1)对于农业经营单位为减少和防止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氮化物、硝酸盐等污染物排放而采取的环保防范措施,给以一定的公共资助。(2)农业经营单位与政府签订为期五年的合同,农业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达到合同规定的环境标准,政府给予相应补贴 [3]。

4.成员国积极承担责任。在欧盟共同农业政策的框架内,成员国对农业发展和环境保护采取积极补贴政策。英国政府规定,农民负责对农场附近的树林、河沟的保护;养殖农场必须有环保计划书。农场遵守了这些措施,政府支付105英镑补贴费;农场在改变土地用途过程中,不施用氮肥,政府则每公顷补贴450~550英镑。在氮污染敏感地区,如果农户每公顷氮肥施用量小于150公斤,则补贴65英镑 [4]。

在德国从事生态农业每公顷土地每年可以得到450 马克的补助。德国农业部还提出了资助农村综合发展新思路。这一新思路的基本思路是,把一个地区视为一个整体,把各种资助措施有机地结合起来,努力改进地区自然条件、农业基础设施和农场工作条件,以达到有效促进有关地区综合发展的目的 [5]。

(二)启示

1.在经济上鼓励农业清洁生产,重视农业源污染的源头治理。欧盟农业环境补贴鼓励基于环境利益,从源头预防农业污染,不是单纯的事后治理。

2.采取经济诱导方式,激发农民环境保护的自觉意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农业生产方式的选择直接与生产利润预期相联系。自愿方式摒弃了强制命令的不足,能够激发农户发自内心地能动地参与农业环保,有利于农业源污染治理的持续性。

3.成员国对责任的积极承担是欧洲农业环境保护制度保障。

二、中国农业源污染治理财政政策的缺失

目前中国农业源污染仍然十分严重。农业源污染治理财政政策存在严重缺失:

(一)农业环境技术推广财政支持力度不足

农民缺乏当地农技推广系统的技术指导。据农业源污染控制课题组进行的农村调查发现,在最近的二十年间,只有不到15%的家庭接受过施肥培训,有的地方多达40%的家庭不知道自己所在的村庄里有任何推广活动。很多农民对农药带来的污染和危害有所了解,但不知道化肥也会造成严重污染 [6]。

农民对清洁农业的认知受教育程度、习惯以及对农业产出追求的限制,对农民进行农业环境技术培训是政府的公益性职能。然而,财政支持农业环境技术推广受到限制,表现为人员经费、推广经费无保障。其原因,一是公益性环境技术推广范围模糊,法律没有界定农技推广体系的公益性服务职能范围。二是保障制度软化。法律只是原则上规定了政府推广农业技术的财政责任,但缺乏具体的保障制度。

(二)财政政策设计缺乏农业源污染源头治理的考量

中国目前农业源污染的治理主要从三个方面开展:一是推进畜禽粪便的资源化利用;二是控制农村废弃物的污染;三是提高化肥农药的利用率。相对来说,前两项财政支持力度较大。中国正通过实施农村沼气项目,推进农作物秸秆等污染物资源化利用,加强农村环境的综合整治。对从源头上采用清洁农业生产,预防和减少农业源污染却缺乏足够的财政政策支持。主要表现在:财政支农补贴对生态农业发展的导向性不强,对于无公害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及对土地资源节约、保护、节水灌溉等生态方面的建设没有针对性的补贴;农民采取减少施用化肥、农药、增施有机肥等环境友好和资源节约型生产措施,农民对生态和可持续农业模式的选择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得不到补偿;农业清洁生产缺乏税收优惠。

环境是财富潜在来源,减少化学物质、农作物轮种等,使农民真正受益,必须清楚农民获利目标与社会环境质量目标是冲突的,为了发展农业,政策必须致力于提供财政上和技术上的支持。

(三)财政手段缺乏使农民环保意识内化的机制

一方面,农业清洁生产的环境技术标准不健全,缺乏认证、评价农业清洁生产的指标体系。另一方面,对农业生产中的污染问题过分依靠监管和处罚等行政措施,而缺乏合同和指导等积极措施。农业清洁生产需要支付相对较高的成本,无直接经济效益或经济效益较长的实现周期,都不同程度地降低了农民选择低碳技术的欲望。由于农民自愿为前提的农业环境补贴政策的缺位,农民对生态和可持续农业模式的选择得不到良性激励。

三、完善中国农业源污染治理财政政策的建议

(一)重视农业源污染治理中的财政作用

与欧洲相比,中国农业源污染治理更加艰难。困难来自于中国城市化过程中农村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管理等诸多层面的不合理性。长期以来,中国一直实行城乡二元化模式,污染防治投资几乎全部投到工业和城市,农村和农业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资金投入严重不足。

欧洲国家在工业化进程中不失时机地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对农业环境采取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和保护措施,促进了经济与社会和谐发展。中国应加紧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重视农业源污染治理中的财政作用,将农业补贴建立在环境保护理念之上。

(二)改革补贴方式

引导农民参与环境保护的政策存在两种选择,一是通过征税、收费等惩罚手段抑制农民的非生态行为,二是通过补贴、减税、减费等财政手段奖励环境保护行为。积极以财政手段鼓励和引导农民参与、支持农村环境保护,可以培育农民的环保意识和农产品质量意识。由于农业环境补贴的额度与其环境保护投入相关,在利益驱动下农民可以自觉地把环保理念贯穿于农业生产中,做到环保生产和清洁经营。这种积极引导方式是农业环境保护不可缺少的。

借鉴欧盟的经验,对于按照技术规程要求合理减量施用化肥和农药的农户给予补贴。补贴应采用直接补贴的方式,可以包括亏损补贴和奖励补贴。同时坚持强制与自愿相结合的原则,针对最低环境技术标准的实施采用强制方式,对高于最低环境标准的农业清洁生产采取自愿原则。

(三)扩大财政资金来源渠道

中国是发展中国家,对农业清洁生产的财政扶持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是资金来源。

1.设立鼓励农业清洁生产的专项基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加大对农业清洁生产的财政投入。同时建立严格的政府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立法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责任的范围,建立资金使用问责制度。

2.城市反哺农村。长期以来,污染防治财政投入主要针对的是工业和城市,与此相比,农村和农业环境保护财政支持力度小、资金投入不稳定。建立资金向农村流动的机制,在农业发展与环境保护上实现城乡一体化。

3.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财政资金以外的资金投入少制约着农村环境保护的实现。中国目前立法中,由于针对农业生产过程中环境保护的税收减免、贷款贴息、投入补偿等财政措施的缺位,其他参与者参与农业清洁生产的动力不能被有效调动。应尽快完善保障和鼓励私人投资者利益的法律规定,立法规定税收减免,风险损失补偿,贷款贴息等财政工具的适用。

参考文献:

[1]余瑞先.欧盟的农业环保措施[J].世界农业,2000,(11).

[2]Chapter 9 Dutch Rural Policies at a Turning Point Froukje Boonstra [G]// B.Arts and P.Leroy (eds.).Institutional Dynamics in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Springer,2006:183-201.

[3]周淑景.法国农业公共支持的变化趋向及其启示 [J].农业经济问题,2009,(12).

[4]英国农业发展和农村环境保护政策及启示[J].中国农业综合开发,2004,(11).

[5]高晴.德国的农村发展政策[J].国土资源情报,2007,(10) .

[6]朱兆良.农业面源污染控制课题组工作报告[EB/OL].http://www.cciced.net/procedings /200908/.htm.[责任编辑 吴高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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