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屠宰加工项目范文

2023-09-24

生猪屠宰加工项目范文第1篇

 按照通辽市商务局通知要求现将我县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情况作以简要汇报。

开鲁县下辖10个乡镇217个行政村总面积4488平方公里总人口42.7万。目前全市共有生猪定点屠宰场8家、牛羊和禽类定点屠宰场2家这些屠宰场都先后经过了自治区和市县相关部门的审核颁发了定点屠宰资格证书。其中乡下的7 家屠宰场是“一畜一场一市一点”各有各的屠宰来源各有各的销售市场和区域,形成了覆盖全县城乡、规范有序的屠宰网络充分保证了偏远乡镇居民的食肉安全。

一、 审核清理工作开展情况

年初以来我县按照国家九部委《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的通知》商秩发[2011]493号及通辽市有关文件要求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县10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逐一进行了审核。总体看来所有企业都符合设置条件并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但其现有的生产设施设备、条件水平与国家及部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已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合格的将一律关停。

1、 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5月20日接到相关通知要求后,立即召开了专项工作会议县商务、工信、财政、环保、畜牧、卫生、工商、质监、食药等部门参加了会议会上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并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协调。

2、 确定目标落实责任。

制定了《开鲁县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并把工作目标、审核清理范围、工作任务、实施步骤、职责分工等进行了明确。按照方案要求各相关单位根据自己的工作任务分别制定了工作推进时间表严格按照市里的统一安排组织实施。

3、组织企业开展自查。

6月初市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动员、指导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开展自查。将有关要求和企业自查表印发给全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组织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开展自查。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认真填写了自查表自查项目符合条件的企业已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了定点屠宰资格审核书面申请及企业自查表。

4、联合执法全面检查。

按照工作安排6月6日-10日县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集中对全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了现场审核对不符合规定要求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小型屠宰场已下发了整改通知对拒不改造和逾期不改的将向上申报取缔其屠宰资格。

二、针对企业情况所采取措施

经过审核发现我县各屠宰场条件水平很不均衡主要表现为城区内的屠宰厂好于乡镇屠宰厂交通条件较好的屠宰厂好于偏远乡镇屠宰厂我们根据各企业具体情况分别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解决。

1、需要完善提高的企业。依据审核清理标准,在设施设备及生产条件水平上相对有所区别,但在一些细节上仍需完善,我们已提出了整改意见帮助企业进一步提高生产水平,达到国家和自治区的标准。

2、需要进行整改的企业。在乡下的7家屠宰场中,虽然没有大型屠宰场的规模,但基础设施较好只是生产条件水平与国家和自治区要求有一定差距。我们已对这些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他们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力争通过整改早日达标。

3、需要选址新建的企业。在城区的3家屠宰场中,有2家屠宰场因创建较早等原因基础条件较差,通过整改很难达到标准我们建议企业重新选址新建。目前有1家屠宰场已经建设完成正进行后期工作,屠宰场将于今年10月正式投入使用。

三、下步工作安排

生猪定点屠宰是一项关乎民生的大事加强屠宰资格审核清理是促进屠宰行业提质升级确保肉品安全保障人民群

众身体健康的重要手段。我县将按照工作安排在6月末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全力推动整改工作。对在审核清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下达整改通知基础上积极指导企业进行整改。对需要较大整改及重新选址新建的企业将重点加大工作力度力争使整改企业在8月末达到有关要求新建企业能在较短时间内投入使用。

2、及时整理上报信息。按照我省的统一安排和工作部署在各个时间节点内将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上报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3、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建立屠宰场信用检查档案对审核合格并换发证牌的企业以及审核不合格、整改后仍不达标依法取消定点资格的企业通过媒体予以公告提示广大消费者和媒体进行监督。

4、促进企业提档升级。在此次审核清理工作过程中很多企业负责人都有意愿进一步提高生产水平扩大生产能力。我们将以此次审核清理为契机积极指导各企业按照国家的最新标准进行规划建设使我县屠宰场全面改造升级。

生猪屠宰加工项目范文第2篇

一、全县生猪屠宰场基本情况

2005年乡镇机构改革前,光山县有25个乡镇,1999年实施生猪定点屠宰,光山县25个乡镇都建立了生猪定点屠宰场,市政府于2000年对光山县25个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场颁发了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2005年乡镇机构改革时光山县撤销了雷堂乡、蔡桥乡、龙台乡、长兴镇乡、河棚

乡、南王岗乡、杨墩乡7个乡,根据发展需要和政策要求,2010年、2012年县商务局上报先后撤销了雷堂、凉亭乡、斛山乡、蔡桥、南向店乡、砖桥镇、晏河乡、文殊乡、南王岗、河棚、马畈镇、北向店乡、杨墩、殷棚乡、罗陈乡、孙铁铺镇、长兴镇、龙台、仙居乡、十里镇、槐店乡21个B级生猪定点屠宰场,只保留了A级屠宰场1个(三阳实业有限公司),B级屠宰场3个(泼陂河镇、白雀园镇、寨河镇)。市政府2014年2月换发了这4家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并发放了生猪定点屠宰证书。

二、生猪屠宰现状

凉亭乡、砖桥镇、斛山乡、槐店乡、南向店乡、晏河乡、文殊乡、马畈镇、北向店乡、罗陈乡、仙居乡、十里镇、龙台、杨墩等14个于2012年被清理掉的屠宰场虽没有定点屠宰资质,但因历史原因目前仍在屠宰生猪。

孙铁铺镇、蔡桥、河棚、南王岗、长兴镇、雷堂、殷棚等7个地方没有屠

宰场,部分屠宰户没有到相近屠宰场(点)代宰,在自家屠宰后上市场销售。

白雀园镇、泼陂河镇、寨河镇3镇,中心市场屠宰户均在定点屠宰生猪,但中心市场以外小集市的屠宰户有私屠滥宰生猪现象,如白雀园镇的双轮市场、泼陂河镇的椿树店市场、寨河镇的耿寨、吴寨市场,食品经营处仍按定点屠宰管理承包,收取服务费。

城区虽有三阳实业有限公司生猪定点屠宰场(A级),但城区生猪屠宰大户(主要是宝相寺市场内)法律意识淡薄,为节约成本等原因,有少部分仍在家私屠滥宰(如张勇、曾召军、谢炎富、周家兄弟)。

三、当前光山县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被取消的屠宰场(点)仍在收取服务费。2012年被市政府清理的21个生猪定点屠宰场虽没有定点屠宰资质,但生猪肉品品质检验印章仍在各乡镇食品经营处主任手中。各乡镇食品经

营处主任等人原是该乡镇的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人员,他们对乡镇集中屠宰或私屠滥宰的生猪产品都盖章收取加工费(到屠宰场集中屠宰,由屠宰场代宰的收50—70元/头;到屠宰场集中屠宰,由屠宰场提供场地、烫锅、开水、屠宰户自宰的收30—45元/头;不到屠宰场集中屠宰,屠宰户在自家屠宰的,仅加盖肉品验讫收20—30元/头),用于支付工资及日常运营。

(二)屠宰场(点)多、乱,经营困难。现有屠宰场(点)该取缔的没有取缔,个别屠宰场(点)每个集只屠宰1—3头,收入低,收不抵支,难以维持正常运营,设备设置破旧,环保条件差,存在脏、乱、差现象。场内工作人员年龄偏大,工资待遇低,每月仅能领300—500元工资,工作责任心差,难以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

(三)肉品销售流通秩序混乱。泼陂河镇、白雀园镇、寨河镇3镇B级生猪定点屠宰场屠宰的生猪产品有流通到

外乡镇市场销售现象。城区A级三阳屠宰场无冷鲜肉配送车,无冷链配送的猪肉产品流通到全县各乡镇,存在安全隐患。上述情况,客观上也增加了屠宰市场规范管理难度。

(四)有资质的屠宰场中大多硬件设施落后。4个有资质的屠宰场普遍存在屠宰设施简陋,无害化处理设施和肉品品质检验设备不健全,有的仍是”一把刀、一口锅”进行传统的手工操作。泼陂河镇生猪定点屠宰场是半机械化生产,设备陈旧落后;寨河镇生猪定点屠宰是手工屠宰,生产工艺落后,检疫检验设备不全,生产规模较小;白雀园镇生产流程不符合标准化生产要求;三阳屠宰场虽然设备先进,生产流程符合要求,但仍没有取得环评、用地等手续。

四、加强生猪屠宰行业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力度。生猪定点屠宰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政府”菜蓝

子”工程的重要内容,县政府需加强指导、检查、督促各乡镇及各相关部门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狠抓责任落实。屠宰企业要积极完善设施设备,扩大屠宰能力,按照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畜牧部门要严格执法,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各乡镇政府负责本辖区生猪定点屠宰工作,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同时,将此项工作列入县政府对乡镇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内容。

(二)尽快落实《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条例》,严格屠宰监管执法。抓好定点屠宰场生猪屠宰管理工作中的软、硬件建设,健全屠宰管理制度,对执行管理政策不严及严重违规者依法追究企业及责任人责任,坚决停止其屠宰经营活动并进行整顿;整顿后仍未达标或敷衍甚至拒不执行的,撤销其定点屠宰资格。严格控制肉品市场准入,规范经营、生产行为,进入市场销售的肉品必须是由定点屠宰场生产、经检疫合格的产品,

私屠滥宰,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品不得上市销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厉打击。

(三)加强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屠宰管理队伍的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有针对性地对定点屠宰场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和屠宰技术人员进行技能和法律培训,尽快建立健全肉品品质检验人员队伍,并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四)齐抓共管,积极做好我县生猪定点屠宰工作。首先要合理布局,根据我县实际(群众有吃热鲜肉习惯、代宰习惯,丘陵地区交通不便等),盘活存量,在14个没有资质的代宰点中选择2—4个转型升级,达到B级屠宰资质并积极申报达标,对不达标没有屠宰资质的坚决取缔;其次要部门联动,在县政府生猪定点屠宰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畜牧、公安、食品药品监管和各乡镇等成员单位联合行动,重拳出击,坚

生猪屠宰加工项目范文第3篇

一、全县生猪屠宰场基本情况

2005年乡镇机构改革前,光山县有25个乡镇,1999年实施生猪定点屠宰,光山县25个乡镇都建立了生猪定点屠宰场,市政府于2000年对光山县25个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场颁发了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2005年乡镇机构改革时光山县撤销了雷堂乡、蔡桥乡、龙台乡、长兴镇乡、河棚

乡、南王岗乡、杨墩乡7个乡,根据发展需要和政策要求,2010年、2012年县商务局上报先后撤销了雷堂、凉亭乡、斛山乡、蔡桥、南向店乡、砖桥镇、晏河乡、文殊乡、南王岗、河棚、马畈镇、北向店乡、杨墩、殷棚乡、罗陈乡、孙铁铺镇、长兴镇、龙台、仙居乡、十里镇、槐店乡21个B级生猪定点屠宰场,只保留了A级屠宰场1个(三阳实业有限公司),B级屠宰场3个(泼陂河镇、白雀园镇、寨河镇)。市政府2014年2月换发了这4家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并发放了生猪定点屠宰证书。

二、生猪屠宰现状

凉亭乡、砖桥镇、斛山乡、槐店乡、南向店乡、晏河乡、文殊乡、马畈镇、北向店乡、罗陈乡、仙居乡、十里镇、龙台、杨墩等14个于2012年被清理掉的屠宰场虽没有定点屠宰资质,但因历史原因目前仍在屠宰生猪。

孙铁铺镇、蔡桥、河棚、南王岗、长兴镇、雷堂、殷棚等7个地方没有屠

宰场,部分屠宰户没有到相近屠宰场(点)代宰,在自家屠宰后上市场销售。

白雀园镇、泼陂河镇、寨河镇3镇,中心市场屠宰户均在定点屠宰生猪,但中心市场以外小集市的屠宰户有私屠滥宰生猪现象,如白雀园镇的双轮市场、泼陂河镇的椿树店市场、寨河镇的耿寨、吴寨市场,食品经营处仍按定点屠宰管理承包,收取服务费。

城区虽有三阳实业有限公司生猪定点屠宰场(A级),但城区生猪屠宰大户(主要是宝相寺市场内)法律意识淡薄,为节约成本等原因,有少部分仍在家私屠滥宰(如张勇、曾召军、谢炎富、周家兄弟)。

三、当前光山县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被取消的屠宰场(点)仍在收取服务费。2012年被市政府清理的21个生猪定点屠宰场虽没有定点屠宰资质,但生猪肉品品质检验印章仍在各乡镇食品经营处主任手中。各乡镇食品经

营处主任等人原是该乡镇的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人员,他们对乡镇集中屠宰或私屠滥宰的生猪产品都盖章收取加工费(到屠宰场集中屠宰,由屠宰场代宰的收50—70元/头;到屠宰场集中屠宰,由屠宰场提供场地、烫锅、开水、屠宰户自宰的收30—45元/头;不到屠宰场集中屠宰,屠宰户在自家屠宰的,仅加盖肉品验讫收20—30元/头),用于支付工资及日常运营。

(二)屠宰场(点)多、乱,经营困难。现有屠宰场(点)该取缔的没有取缔,个别屠宰场(点)每个集只屠宰1—3头,收入低,收不抵支,难以维持正常运营,设备设置破旧,环保条件差,存在脏、乱、差现象。场内工作人员年龄偏大,工资待遇低,每月仅能领300—500元工资,工作责任心差,难以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

(三)肉品销售流通秩序混乱。泼陂河镇、白雀园镇、寨河镇3镇B级生猪定点屠宰场屠宰的生猪产品有流通到

外乡镇市场销售现象。城区A级三阳屠宰场无冷鲜肉配送车,无冷链配送的猪肉产品流通到全县各乡镇,存在安全隐患。上述情况,客观上也增加了屠宰市场规范管理难度。

(四)有资质的屠宰场中大多硬件设施落后。4个有资质的屠宰场普遍存在屠宰设施简陋,无害化处理设施和肉品品质检验设备不健全,有的仍是”一把刀、一口锅”进行传统的手工操作。泼陂河镇生猪定点屠宰场是半机械化生产,设备陈旧落后;寨河镇生猪定点屠宰是手工屠宰,生产工艺落后,检疫检验设备不全,生产规模较小;白雀园镇生产流程不符合标准化生产要求;三阳屠宰场虽然设备先进,生产流程符合要求,但仍没有取得环评、用地等手续。

四、加强生猪屠宰行业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力度。生猪定点屠宰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政府”菜蓝

子”工程的重要内容,县政府需加强指导、检查、督促各乡镇及各相关部门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狠抓责任落实。屠宰企业要积极完善设施设备,扩大屠宰能力,按照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畜牧部门要严格执法,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各乡镇政府负责本辖区生猪定点屠宰工作,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同时,将此项工作列入县政府对乡镇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内容。

(二)尽快落实《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条例》,严格屠宰监管执法。抓好定点屠宰场生猪屠宰管理工作中的软、硬件建设,健全屠宰管理制度,对执行管理政策不严及严重违规者依法追究企业及责任人责任,坚决停止其屠宰经营活动并进行整顿;整顿后仍未达标或敷衍甚至拒不执行的,撤销其定点屠宰资格。严格控制肉品市场准入,规范经营、生产行为,进入市场销售的肉品必须是由定点屠宰场生产、经检疫合格的产品,

私屠滥宰,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品不得上市销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厉打击。

(三)加强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屠宰管理队伍的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有针对性地对定点屠宰场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和屠宰技术人员进行技能和法律培训,尽快建立健全肉品品质检验人员队伍,并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四)齐抓共管,积极做好我县生猪定点屠宰工作。首先要合理布局,根据我县实际(群众有吃热鲜肉习惯、代宰习惯,丘陵地区交通不便等),盘活存量,在14个没有资质的代宰点中选择2—4个转型升级,达到B级屠宰资质并积极申报达标,对不达标没有屠宰资质的坚决取缔;其次要部门联动,在县政府生猪定点屠宰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畜牧、公安、食品药品监管和各乡镇等成员单位联合行动,重拳出击,坚

生猪屠宰加工项目范文第4篇

一、“四项制度”完善。

1、生猪进场查验制度;

2、生猪屠宰和 肉品销售台帐制度;

3、肉品品质检验制度;

4、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

二、“两证”在手再上岗。屠宰工人要持《屠宰技术人员资格证 书》和《身体健康证书》上岗作业。

三、屠宰条件过硬。

1、拥有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水源条件;

2、 有必要的待宰间、隔离间、屠宰加工间、副产整理间、病害肉处理间;

3、屠宰加工间、副产整理间、病害肉处理间地面、墙裙等采用不渗 水、耐腐蚀、易清洗和无毒材料制成;

4、购置了先进的肉品品质检 验设备、消毒设施、消毒药品、污水污物处理设施及病死猪、肉品无 害化处理设施;

5、有多名取得了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合 格,并持其核发的《肉品检验人员资格证书》的肉品品质检验人员;

6、有符合《动物防疫法》规定的防疫条件等。

四、设施用途均注明。场内各种圈舍、操作间以及加工车间内各 种器械、设备、工作台的用途标注清楚,确保屠宰加工流程符合卫生 要求。

五、操作流程守规范。所有屠宰生猪在实施宰前停食、饮水、淋 浴、麻电致昏、剌杀放血、浸烫脱毛、开膛净腔(整理副产)、劈半、 整修的工艺流程。

六、肉品出场盖“两印”。经检疫检验合格的肉品分别由肉品卫 生检疫员盖上“肉品卫生检验合格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人员盖上“肉 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

七、责任制度挂上墙。企业的场长职责、收费员职责、检疫检验 员职责和安全生产、加工操作等岗位责任制度均悬挂上墙。

八、场容场貌美观。屠宰环境清洁卫生、美观敞亮,屠宰器具消 毒保洁、摆放有序。

生猪屠宰加工项目范文第5篇

1 基层生猪屠宰检疫存在的问题

1.1 屠宰检疫设施不健全

我国对猪肉产品的安全质量愈加重视,对检疫工作的投入也不断加大,然而检疫设施仍有待完善,如许多基层地区还没有屠宰检疫的固定用房和专门用于检测实验室;其次,许多基层地区还把显微镜和玻璃片等作为生猪屠宰检疫的主要设施,显得十分简陋。另外,屠宰场和检疫部门分属两个不同的部门,两者之间缺乏有效及时的沟通和协调[1]。屠宰检疫的设施跟不上时代潮流必然会造成误诊,导致猪肉疫病的传播,进而危害消费者健康和畜牧业发展。

1.2 资金少,经费不足

基层生猪屠宰检疫的资金投入少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经费不足使保障机制无法真正建立,屠宰检疫难以正常开展。例如,国家暂停征收动物产品检疫费用后,必要的检疫费用没有被基层地区的政府列入财政预算,这种状况对生猪宰前检疫工作造成了很大影响。此外,由于经费紧张,许多地方的检疫人员不能接受完善的知识和技能培训,种种原因导致生猪屠宰检疫缺乏必要的资金支持,因此检疫工作的难度可想而知。

1.3 检疫人员技术能力偏低

许多基层地区的检疫机构中,检疫人员往往不是出身于正规院校,而是一些年龄偏大、学历不高的初中毕业生,他们缺乏系统的屠宰检疫技能和完整的知识培训,甚至有一些个别的检疫机构中还存在违反《动物防疫法》等现象。检疫人员技术能力和业务能力水平低,往往不能严格按照检疫程序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对基层生猪屠宰检疫同样造成了很大的问题。

2 规范化管理的措施

2.1 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

检疫设备是生猪屠宰检疫工作的基础。为了确保生猪屠宰检疫的质量,基层检疫机构需要配备完善的检疫设施,如检疫用刀、检验盒、放大镜和体温表等设备,这些设备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检疫标准配备。生猪屠宰检疫过程中必须用刀,如果遇到可疑的问题,一定要进行采样并送到实验室检查,检查合格后才能滚花,然而出证。根据《关于完善屠宰点检疫设备的通知》的要求,基层屠宰检疫机构必须设置化验室、配备检验工作台和显微镜、染色液等检疫器材。此外,需要配有消毒药、喷雾器和检疫工作服等[2]。

2.2 建设规范高效的检疫队伍

检疫员的各方面素质决定了猪肉产品检验质量的高低,为了完善生猪屠宰检疫的规范化管理,必须提高检疫员的素质,建设规范高效的检疫队伍。检疫机构应该制定检疫员上岗培训制度,凡是申报检疫员岗位的,必须经过严格的岗前培训,且只有通过合格的考试后,才能持证上岗。对于动物检疫员来说,检疫机构要以技能培训为手段,通过就业准入制度选拔合格的检疫员。动物检疫员上岗前,必须取得《动物检疫员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检疫机构应该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检疫队伍,如建立定期的考核和培训机制,对检疫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强化检疫人员关于生猪疫病检疫知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借此不断地增强检疫人员的理论知识和技术水平,保证检疫工作取得实际效果。现今,检疫机构的检疫人员每年都要进行培训和考核,这样做的目的一方面,是将一些文化水平较高的检疫人员送到上一级学校进行培训;另一方面,是对在岗检疫人员进行轮训,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和操作技术。只有加强检疫人员的整顿,加强检疫人员的教育,通过考核,将那些素质低、技术水平不足和法律法规知识不健全的检疫人员进行裁决,才能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效性的检疫员队伍。

2.3 加大资金投入,建立保障机制

生猪屠宰检疫的顺理进行离不开强有力的资金支撑。就当下形式来看,基层生猪屠宰检疫的资金短缺是一个普遍的现象。由于经费的紧张,许多基层地区的检疫人员工资收入较低,对检疫队伍的稳定产生了直接的影响。根据最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县级以上的政府需要遵循本级政府的职责,动物疫病所需要的经费必须纳入本级政府的财政预算,这其中包括预防、扑灭、控制、监督管理和检疫;同时,要积极争取上级政府的资金和项目支持,只有这样,才能为生猪屠宰检疫的规范化管理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

2.4 完善各部门的监督体系

对生猪屠宰检疫过程的监督管理是规范化管理不可或缺的手段之一。各基层的检疫机构的监督工作应该以《动物防疫法》为依据展开,以全体监督员为基础,以各县区的卫生监督所为重要依托。首先,可以通过卫生合格证的发放来强化检疫工作的监督管理;其次,可以通过执法检查来监督屠宰和检疫过程有无违章现象屠宰检疫以监督为主,生猪产品想要在市场销售,必须持有产品合格证、屠宰和检疫印章等。如果有不符合规定的猪肉产品,必须给予处罚。

3 检疫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3.1 屠宰前进行检疫

首先,生猪在进场时就要进行严格的登记和查证,检疫人员需要负责查收消毒工具的证明和产地的检疫证明;其次,对需要屠宰的生猪应当进行逐头的检查,只有健康无病的生猪才可以进行屠宰。

3.2 屠宰后进行检疫

屠宰后的检疫主要以剖检和感官检查为主。全流程的同步检疫在生猪屠宰过程中实施,需要对生猪的头、胴体和内脏器官统一对照检查,如遇特殊情况,则需要到化验室进行检验。生猪宰后检疫的优点是可以检测出那些潜伏或不明显的病猪,检疫人员能够尽早发现病猪,这样对疫情的防治和疫病的抑制扩散具有重要作用。

3.3 检疫结果的处理

猪肉检疫合格后需要盖上验讫的印章,并出具《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之后才能准许猪肉出场销售。动物的检疫则由受到法律授权的检疫人员进行检疫,同时检疫人员要对猪肉产品的检疫结果负责。

4 结语

在基层猪肉屠宰检疫的规范化管理中,饮食业是猪肉产品管理中最为薄弱的环节之一,对其进行监督要依靠卫生防疫部门的力量,检查猪肉产品的来源、检疫证明和验讫印章等文件。猪肉产品质量的安全生、生猪疫病的防控和公共卫生都与基层生猪屠宰检疫密切相关,我们需要努力解决生猪屠宰检疫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检疫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和高素质的检疫队伍,生猪屠宰检疫的管理才能走向规范化。

摘要:现如今,畜产品的质量安全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制度化和规范化是当下生猪屠宰检疫工作的必然要求。但受环境、工作条件和生产方式等因素的影响,基层生猪的屠宰检疫仍然面临着许多问题。主要分析基层生猪屠宰检疫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规范化建议。

关键词:生猪屠宰检疫,现状及问题,规范管理

参考文献

[1] 赵振林,郑航林,殷慧萍,等.谈基层生猪屠宰检疫的规范化管理[J].肉品卫生,2005(3):18-19.

生猪屠宰加工项目范文第6篇

(一)项目名称和承担单位

1、项目名称:苍溪县2008年产业化扶贫优质生猪养殖项目

2、项目主管单位:苍溪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3、责任单位及负责人:苍溪县畜牧食品局 杨厚春(局长)

4、建设地点:东青镇东高村、白鹤乡新店村。

(二)项目建设目标

该项目以东青镇东高村、白鹤乡新店村为重点,选择项目农户200户(东高村120户、新店村80户),其中建卡贫困户98户(东高村62户、新店村36户)。项目建成后,达到以下目标:

1、生产目标:培育年饲养良种母猪2头,年生产优质三杂肉猪35头的适度规模养猪大户200户,达到项目农户年新增出栏优质肉猪6963头,实现养猪总收入904.3万元,项目农户年实现养猪总收入4.52万元,户均实现养猪纯收入1.47万元,人均增收3500元以上。

2、扶贫目标:项目实施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通过项目实施,项目村年新增出栏优质肉猪6963头,项目农户年实现养猪纯收入1.47万元,辐射带动项目村附近300户农户发展养猪生产,实现2000人贫困农民稳定脱贫致富。

3、项目目标:该项目由所在村成立猪业合作社,项目当年启动农户200户作为会员农户,项目投放的优质母猪400头作为合作社的滚动发展资本,在每头母猪投产后,项目农户按1头母猪向合作社一次性交售1头优质商品仔猪,由合作社按市价出售后再次购买优质母猪向村内其他农户滚动投放,项目建成后的三年内可由最初的项目农户200户,滚动扩大到330户以上,从而实现扶贫资金的最大使用化。

4、社会目标: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化模式,减少中间环节,降低养猪成本,进一步提高生猪养殖技术水平,促进生猪产业发展,满足消费者对无公害优质肉猪的需求,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并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5、生态目标:通过配套建设沼气池,大力推广粪便干湿分离和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同时,利用沼液灌溉紫花苜蓿、菊苣、籽粒苋等优质牧草,既改善了生态环境,提供更多更优质的青绿饲料,又培肥了地力,达到资源的循环利用。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规划建设示范农户200户,户平建设规模为:(1)改(扩)建标准化猪舍30m2。(2)引进杂交良种母猪2头,采取自繁自养的模式,年出栏优质三元杂交肉猪30头以上。(3)对项目村农民开展养猪技术培训4期以上,培训农民1000人次,印发现代养猪技术资料400册。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使用计划

该项目总投资122万元,申请产业化扶贫项目资金50万元,其中东青镇东高村投入项目资金30万元,白鹤乡新店村投入项目资金20万元,项目户户均投入项目资金2500元。产业化扶贫资金具体用于:良种母猪引进补助24万元,圈舍改(扩)建补助26万元。

(五)项目效益

项目建成后,项目村达到年新增出栏优质肉猪6963头,实现养猪收入904.3万元,户均实现养猪纯收入1.47万元,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可新增3500元以上;提高生猪养殖技术水平,促进生猪产业发展,满足消费者对无公害优质肉猪的需求,并带动其他贫困户脱贫致富。

二、项目实施地点基本情况

(一)项目区概况。苍溪县位于四川省北部、秦巴山南麓,东距历史文化名城阆中21千米、南与南江县相邻、西距广元112千米、北接旺苍与巴中,全县辖39个乡镇、717个行政村,幅员面积2330平方千米,总人口78万,其中农业人口62.25万人。2007年末,全县有绝对贫困人口17624人,低收入人口52873人,年末农民人均纯收入2744元,比上年增加558元,增长25.53%。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生猪是全县农村经济骨干支柱产业之一,年出栏生猪150万头左右,瘦肉型生猪普及面98%以上,其中DLY普及面45%以上。2003年被四川省认定为无公害生猪生产基地,2004年获得农业部无公害肉猪产品认证,2005年取得进京入沪资格,2006年取得四川省猪肉及其制品出口日本等东南亚市场认证,2007年通过了国家级生猪标准化生产示范区验收,生猪品质总体水平居全市第

一、列全省前茅。近年来,县委县政府立足资源,把培育生猪生态养殖小区作为发展和壮大生猪产业的主要抓手,结合生猪产业“十一五”规划,计划用2至3年时间,建成生猪生态养殖小区150个,到2007年底已初步建成80个,其中发展生猪现代养殖园区6个。累计培育规模养殖户3580户,其中年出栏生猪1000头以上的场达182个,小区及规模养殖户出栏生猪占全县生猪总出栏的46%以上。

(二)项目建设地点概况。项目区东青镇东高村、白鹤乡新店村是全县《十年》规划的重点扶贫新村。项目村农民有传统的养猪习惯,由于没有找到好的经营模式,农户养猪规模小而分散,养殖条件简陋,基础设施差,科技含量低,不能与市场进行有效对接,不能适应现代畜牧业和无公害生猪生产的需求,使农户经营一直停留在小农经济阶段,无法从根本上摆脱贫困。为改变自己落后的生产、生活面貌,广大农民迫切需要通过项目扶持,依靠养猪的优势脱贫致富。

1、东青镇东高村:位于苍溪县南面,幅员面积7平方公里,辖7个村民小组,215户,850人,其中劳动力220个常年外出务工人员300人次。拥有耕地1390亩(其中田896亩,地340亩),林地3500亩,森林覆盖率达80%,属深丘地带,平均海拔600米,最高810米,最低400米。2007年人均占有粮食550千克,人均纯收入1850元。

2、白鹤乡新店村:全村现有330户,1166人,其中建卡贫困户36户,130人(低收入32户,117人;绝对贫困户4户,13人)。幅员面积8.5平方公里,其中劳动力295,拥有耕地1568亩(其中田1300亩,地268亩),林地4800亩,森林覆盖率达80%,属深丘地带,平均海拔836米,最高1150米,最低520米。2007年人均占有粮食500千克,人均纯收入2010元。

三、项目建设原则、规模和目标

(一)项目建设原则

1、将项目开发同农村居民的脱贫致富有机结合;

2、通过对产业链的前后向延伸,有效调整农村经济结构;

3、产品开发力争适应我国居民食物消费需求变化趋势,积极发展农产品的精深加工;

4、坚持开发绿色食品,以满足我国居民健康需求;

5、原料生产和产品加工过程中,遵循可持续清洁生产标准,注重技术的改进和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目标

本项目扶持发展优质肉猪养殖村2个,共200户。项目按照因地制宜、合理规划、集中成片、规模开发的原则,培育年饲养良种母猪2头,年生产优质三杂肉猪35头的适度规模养猪大户,辐射带动项目村近300户农户发展养猪生产。走“公司+专合组织+基地+农户”的产业化模式,生猪专业合作社与鸿宇食品公司签订生猪购销协议,对项目农户实行统一物资供应、统一生产标准、统一技术培训、统一组织销售的“四统一”服务,减少中间环节,降低养猪成本,进而达到增加效益的目的。通过项目实施,项目村年新增出栏优质肉猪6963头以上,实现养猪收入904.3万元,项目农户年实现养猪纯收入1.47万元。

四、项目实施方案设计

(一)项目建设地点

该项目拟在东青镇东高村、白鹤乡新店村选择项目农户200户,其中东高村120户、新店村80户,集中发展生猪规模化养殖,兴建生猪养殖小区,并辐射带动项目村周边农户300户以上发展生猪养殖业。

(二)项目户确定的条件

1、项目户的确定必须是全县《十年》规划的重点扶贫新村。

2、项目户自身有参加项目的积极性和实施项目的必要条件,自愿申请参加项目,并保证按要求搞好项目实施。

3、项目户是已在项目村公示无异议。

(三)项目农户典型设计

项目农户户均购良种母猪2头,新建或改造标准化圈舍30m2,按统一的三元杂交或内四元杂交生猪生产模式进行自繁自养。

项目建成后,项目农户年出栏优质肉猪35头以上,比建设前增加20头以上,农户生猪三元杂交率达100%。项目户均实现养猪纯收入1.47万元,新增纯收入8000元以上。

(四)项目土建工程重点及技术要求

按照项目设计要求,对生猪圈舍进行有计划的改造,改造的重点为:母猪饲养圈、饮水系统、粪污处理系统(含排粪沟、沼气池等)。建设要求主要为:

1、门窗:门朝外开,设在猪舍两端;长猪舍两侧纵墙上各开1扇,高2.0—2.4米,宽1.2—1.5米,门外设消毒池。窗的有效面积应占舍内地面面积20%,一般高1.6—1.8米,宽1.5—1.8米,窗下缘离地1.0—1.2米,每隔3.6米开1扇,一般使用优质塑料及木材制作。

2、屋顶及顶棚:屋顶材料要求耐用、防水、防火,选用小青瓦、石棉瓦、玻纤瓦等;顶棚选择PVC板、层板、竹板等材料吊顶。

3、饲槽:骑墙式饲槽,内上口净宽12-16厘米,槽底净宽8--10厘米,呈“上宽下窄”的瓦片形,槽底离地6-8厘米,槽上口离地20-25厘米,进料口净宽12-15厘米,进料口离地40-50厘米。

4、地漏:地漏长80厘米,宽45厘米,漏缝宽2.5-3.0厘米,漏缝上窄下宽,平整光滑;安装时应防止与地面粘结,以便于开启清洗地漏下的积粪沟。地漏下的积粪沟通往舍外的沟口处做防风闸门,防止舍外向内倒灌风。

5、地窗:设置于种猪或肥猪圈后墙正中离地10-15厘米处,规格为宽50厘米,高35厘米的“百叶窗”形。

6、母猪舍:设计为分开放式或半开放式,运动场可根据实际情况设计,若采用整体式全栋圈舍分布,可不设计运动场。母猪舍重点是配套完善仔猪保育设施,在原圈舍内靠走道一侧用砖砌成,面积约为0.8-1m2,距走道侧高度为65-70cm,上面铺盖板,盖板顶悬挂红外线灯,里面安装仔猪电热保育板。

7、粪尿沟:通设于猪舍后墙外侧,上宽50厘米,下宽30厘米,呈“U”形,纵向坡度3-5度,做成暗沟,上面盖板,便于清理,做到“雨污分离”,每一个圈栏的出粪口设置沉淀池。严禁将粪尿沟串联设置于舍内,有利消除循环交叉感染隐患。

(五)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

1、修建(改建)生猪圈舍6000m2,户均30m2。

2、引进LY、YL或LYB、YLB母猪400头,户均2头,头平体重在25kg以上。

3、开展技术培训4期,发放技术资料400册。

五、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一)项目建设期限

本项目建设期为1年,2008年至2009年。

(二)项目实施进度

1、第1月至第2月,编制项目方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

2、第3月至第4月,项目前期摸底和项目户规划:重点是对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的项目农户,进行生产性基础设施的摸底调查,本着因地制宜,缺啥补啥的原则,合理确定每户应完成的工程量和需要购置的设施设备;

3、第5月至第7月,圈舍改造和技术培训:针对各户的实际情况进行圈舍基础性改造,重点是完善母猪饲养圈、仔猪保育基础设施、饮水系统、粪污处理系统,有针对性地搞好粪污处理设施的利用、母猪引进前的准备等技术培训;

4、第8月至第9月,仔猪保育设备购买、引种:采购项目建设所需要的设施设备,搞好优质种母猪引种场的选择,预选好种母猪并作好相关疫苗的免疫注射和抗体水平检测,按引种规程引进种母猪。

5、第10月至第11月,饲养管理、技术服务:搞好母猪引进后的跟踪技术服务和相关饲养管理技术培训;

6、第12月,项目自查,申请上级验收。

项目建设进度图

进度

项目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编写、申报材料

宣传发动、农户规划

圈舍改造

引种、设备购买

技术服务

总结验收

六、项目资金来源及使用计划

(一)项目总投入概算

经概算,该项目总投资122万元(详细投资见附件1):

1、圈舍改造72万元:户均30m2,共6000m2,120元/m2。

2、良种母猪引进资金48万元:户均引进LY、YL或LYB、YLB良种母猪2头,合计400头,1200元/头。

3、技术支撑费用2万元:开展技术培训4期,发放技术资料400册。

(二)资金筹措方式

项目总投资122万元,其中农民自筹资金70万元,地方配套2万元,拟申请产业化扶贫项目资金50万元,其中浙水乡红旗村投入项目资金30万元,元坝镇石垭村投入项目资金20万元。产业化扶贫资金用于以下两个面:

1、良种母猪引进补助资金24万元:每头补助600元,户均补助1200元。

2、圈舍改(扩)建补助26万元:户均补助1300元。

项目投资明细表

资金来源

实施地点 户数 总投资 扶贫资金 地方配套 自筹

合 计 200 122 50 2 70

东青镇东高村 120 73 30 1 42

白鹤乡新店村 80 49 20 1 28

七、项目主要技术方案

(一)主要生产工艺

14+28+7天

79+7天

7+35+7天

35+7天

115+7天

(二)主要技术方案

1、推广以内四元(DLYB)和外三元(DLY)为主的经济杂交组合技术,实现品种选择标准化。其组合模式为“杜约长本”、“杜长约”杂交模式两种。

2、推广生猪人工授精技术,实现生猪繁殖标准化。规范人工授精技术规程,实行生猪的人工授精操作标准化。

3、推广仔猪早期补料、补铁、补硒和早期断奶技术,实现仔猪保育标准化。根据初生仔猪生理特点及时喂给初乳、合理寄养、断尾剪齿、增温保暖、肌注铁、钴、硒、VE等制剂及及时开食补饲。在保证营养及猪仔正常生长发育的前提下尽量提早断奶。

4、推广种母猪全价营养和阶段营养技术,实现良种母猪饲养管理标准化。饲养上采用全价营养和阶段营养的饲养体制,根据母猪不同生理阶段(空怀、妊娠、哺乳等阶段)喂给不同的饲料量,促进母猪按时发情、排卵及配种。

5、推广标准化生猪肥育技术,实现肉猪生产标准化。根据生猪生长发育规律使用全价配合饲料,在体重达90—110kg时出栏上市。

6、推广无公害配合饲料和青绿饲料四季轮供技术,实现饲料、兽药等投入标准化。以饲喂配(混)合饲料为主,适当搭配优质人工青绿饲草。严格控制违禁药品的使用,规范用药记录。广泛推广牧草新技术,合理选择牧草品种,达到牧草品种多样、品质优良、均衡轮供。

7、推广生猪程序化免疫和重大疫病监测技术,实现疫病防制标准化。对猪瘟、猪口蹄疫等重大疫病实施强制计划免疫,实行强制免疫标志认证管理。对强制免疫病种以外的传染病要因地制宜地制定免疫程序并严格组织实施。对引入的LY、YL二杂母猪要重点对繁殖障碍性疾病按免疫程序接种。同时,根据免疫接种时期,定期采集血样,集中监测猪只免疫效价。

8、推广无公害圈舍和适度规模场建修技术,实现环境治理和饮水标准化。合理的猪舍应该是冬暖、夏凉、通风、向阳、空气新鲜。猪舍应注意保温、防滑、清洁、干燥及粪尿沼气无害化处理。

八、项目预期效益

(一)经济效益

1、计算依据:母猪年产仔窝2.2窝,受孕率85%,胎产仔猪10头,仔猪成活率95%,育成率98%。正常生产年份能繁母猪年饲料消耗成本2500元/头,后备母猪年消耗饲料成本1200元/头;培育仔猪至25kg时饲料消耗成本80元/头。

2、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400头能繁母猪年可产优质三杂仔猪6963头,生猪平均体重按100公斤,精边肉屠宰率62%,精边肉单价按保低价22000元/吨计,可实现销售总收入904.3万元。项目农户户均实现养猪收入4.52万元,年运行成本费用609.69万元,年平均利润294.61万元(见附件2)。通过自繁自养,每头商品肥猪可获利润423.1元,项目户户均实现养猪纯收入1.47万元,经济效益十分显著。

(二)扶贫效益

通过项目的实施,项目户年人均纯收入可达3500元以上,项目辐射带动300户,按每户年出栏优质肉猪20头,每户年增收8000元以上,因此,项目能稳定脱贫达2000人以上。

(三)社会效益

该项目的建成可推进全县生猪规模化生产进程,带动周边全县生猪产业的发展,促进生猪产业化经营,增加市场上高档、优质猪肉供给,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带动其它相关产业及第三产业的发展。

(四)生态效益

通过配套建设沼气池,推广粪便干湿分离和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并利用还田灌溉,改善了生态环境,培肥了地力,达到资源的循环利用,符合生态经济学原理。

九、项目组织管理

(一)组织措施

1、成立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的领导和整体运作安排。

2、成立项目技术组。负责项目规划、实施方案的制定,项目建设中各环节的技术指导、解决技术难题、数据的收集整理、上报、编写总结、验收报告等。

(二)管理措施

1、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川财农〔2006〕20号文件精神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设立专账,建立专户,专款专用,实行封闭运行。

对农户补助的以农民签字(章)、乡镇审查加盖公章的表册按程序入账。对在农户家购种不能取得正规票据的,由售种农户在统一格式的表册上签收,并由项目技术组验收合格(签字)后连同农户领条一并按程序报账。其余项目支出一律按国家规定的正规票据按程序入账。以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果。

项目资金必须坚持到村到户,同时,项目大额资金开支必须按财务管理制度实行转账,严格控制项目中的现金支付。

2、搞好项目协调。搞好项目协调,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实行扶贫、财政、畜牧三家对项目既分工负责,又协调配合与监督的管理机制。县财政局负责整个项目资金的到位落实,设立专户,建立专账,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确保如期实施;县扶贫办全面负责项目的管理,协助镇乡、村落实贫困农户对象,协助畜牧部门做好该项目实施的各项工作;县畜牧食品局全面负责引种、圈舍建造,技术培训指导,防疫治病等服务工作;镇、村社负责协助配合县畜牧局、财政局、扶贫办,落实好贫困农户对象,做好农户建档立卡工作,建立项目农户卡,保证农户卡完整记录农户生产生活和经济现状、规划建设内容、农户资金使用、物资领用情况、农户项目执行及效益情况等,组织协调贫困农户规划落实好建造圈舍场地,检查、督促、落实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以达到项目的顺利实施,并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确保扶持的贫困示范农户和辐射农户脱贫致富,切实发挥畜牧扶贫的作用。

3、建立项目公示制。在项目村所在地制作项目公示牌,将项目建设内容公布于众,实行阳光操作。并在每个农户门前制作1个标示牌,将项目建设内容列入标示牌,做到目标任务明确。同时,搞好技术资料的上墙宣传。切实做好项目贫困农户建卡工作,做到每户一卡,清楚记录农户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物资领用情况,项目执行情况及效益情况。

4、建立项目目标管理责任制。为确保项目的成功实施,项目建设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到责任明确,任务到村到组、到户。同时,全面落实工程项目建设质量责任制和工程终身责任制,严格把好工程质量关,确保项目建设任务完成。

(三)项目整合措施

整合新村建设、农能沼气、农村交通、文化卫生等项目资金对项目村实行全方位建设,并着重突出对贫困农户的项目覆盖和投入,弥补产业化扶贫资金不足和覆盖面小的缺点。新村建设资金重点用于弥补项目农户圈舍改(扩)建资金不足的补充,农能沼气项目资金重点用于项目农户粪污处理设施的补助,农村交通项目资金重点用于改善项目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文化卫生项目资金重点用于改善项目村文化卫生教育事业。

(四)滚动发展措施与产业化运作措施

1、运行机制:由养殖基地所在的养殖户自行自愿组建猪业合作社,再由猪业合作社作为广大养殖户的利益代表,以市场经济的杠杆作用,与种猪企业、饲料销售企业、加工企业达成合作协议,整合和借助市场调控、信息通达、资金实力的优势,共同做大做强生猪产业。种猪繁育企业通过合作社对会员农户实行优质低价供应良种母猪,饲料销售企业实行厂户对接优惠销售或赊销给养殖户,加工企业对会员农户实行“三优先”(优先收购、优先宰杀、优先付款)和优质优价收购生猪,并按2元/头付给合作社技术服务费,合作社对会员农户实行“六统一”服务(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养殖品种、统一技术服务、统一疾病防治、统一污染治理、统一产品销售),从而实现了龙头企业参与基地建设,种猪场、饲料厂、加工厂、合作社四方共推生猪产业发展。

2、“民企共建”的主要内容。会员农户通过“民企共建”机制,可以享受购买种猪低于市场价50元/头,享受饲料直销供应带来的低于市场价200-300元/吨或赊销饲料,享受肉类加工企业保护性收购价格和高于同期收购执行价0.2-0.4元/公斤,享受合作社直销生猪减少中间环节利润30-50元,通过这几个环节的增值,养殖户每出栏1头生猪在原来的基础上可以实现净增利润80-100元,达到生猪养殖的最低利润点,最大限度保护了养殖户的利益。

3、“民企共建”的作用。通过推行“民企共建”,可实现农民增收、企业增效、财政增税、合作社壮大的“四方共赢”。龙头企业有了优质的原料保障,增加了生猪屠宰量和企业的产值;种猪场和饲料企业拓展了销售市场;通过企业按产值产量兑现的经费,专业合作社工作经费有了保障,解决了服务能力问题。通过“民企共建”模式,建立了企业建基地促发展的有效机制,企业和养殖户有了紧密的利益连结,减少了流通环节,可使基地农户生猪养殖效益得到有效提高。

4、滚动机制:在母猪投产后,项目农户按1头母猪按合同向合作社一次性交售1头优质商品仔猪,由合作社按市价出售并再次购买优质母猪向村内其他农户滚动投放,按目前商品仔猪市价计算,2头商品仔猪可购买1头优质母猪,项目投产后的第二年可实现当年会员农户向合作社交售合格商品仔猪400头,可购买优质母猪200头(1200元/头),可新发展农户100户(户均饲养优质母猪2头)。项目建设第三年,可再次滚动发展农户33户,项目建成后的三年内可由最初的项目农户200户,扩大到330户以上,从而实现扶贫资金的最大使用化。

(五)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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