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操作细则范文

2023-09-18

家电下乡操作细则范文第1篇

凡具有我镇农业户口并购买补贴类家电、摩托车的人员(以下简称“购买人”),均可享受财政补贴,但每户每类补贴产品购买数量不得超过2台(件)。

二、补贴标准

按补贴类家电产品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定额补贴的除外)。

三、补贴产品

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电脑、热水器、空调、微波炉、电磁炉、摩托车共十类。

四、补贴时间

2009年2月1日—2013年1月31日

五、补贴办法

1、家电下乡:商审商付,财政结算。

2、摩托车下乡:由农户直接到镇家电下乡补贴办公室办理补贴。

六、家电下乡补贴办理流程

1、家电下乡补贴办理流程

农户(购买人)(提供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购买商品发票复印件、产品标识卡,由销售网点直接补贴给农户(购买人))---------→ 销售网点(根据农户提供的

资料进行补贴申报录入,并根据补贴申报表造具补贴资金结算表,送往镇家电下乡补贴办公室)-------→镇家电下乡补贴办公室(对销售网点提供的各种资料进行审核,同时对产品标识卡进行逐一录入后汇总,造具补贴发放花名册,送往信用社)-------→信用社(根据财政所提供的花名册将补贴资金存入销售网点个人帐户)---------------→销售网点。

2、摩托车下乡补贴办理流程

家电下乡操作细则范文第2篇

然而,在这个时候,国家出台了家电下乡政策,为8亿多农民群众带来了福音。什么是家电下乡呢?家电下乡政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是财政和贸易政策的创新突破。主要内容是,顺应农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势,运用财政、贸易政策,引导和组织工商联手,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特点、性能可靠、质量保证、物美价廉的家电产品,并提供满足农民需求的流通和售后服务;对农民购买纳入补贴范围的家电产品给予一定比例(13%)的财政补贴,以激活农民购买能力,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在这样的优惠政策下,高科技家电产品走入了农村,各家各户用上了先进产品,告别了在新世纪新生活方面一穷二白的窘境。家用电器再也不是只有城里人能买得起的消费品了,如今农村人也能买得起这种经济实惠的家用电器。

“实施‘家电下乡’补贴政策,拉动了农村消费,激活了农村市场,给老百姓带来了实惠,也对拉动内需、促进国民消费意义重大。家电下乡政策实施为期4年,下乡产品现在已由最初的冰箱、彩电、洗衣机、手机,扩大到现在的包括电脑、热水器、空调以及摩托、汽车等各种产品,服务半径进一步扩大。相信下乡产品还会随着农民购买力的提高而不断增加品种、提高档次,为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注入持久动力。而作为我国重要组成成员的农村,必将随着家电下乡的深入发展而得到更大的发展。

尽管家电下乡有如此之多的好处,其拉动内需成绩显著,但是,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第一,政策的宣传广度和深度不够。农民对“家电下乡”产品的种类、型号、性能、价格,在哪里购买正规产品以及如何申领补贴知晓率不是很高。部分非中标经销商打着政府补贴的幌子,进行有奖销售、墙体广告等形式的大肆宣传,混淆视听对群众进行消费误导。第二,家电下乡产品存在缺货断货问题,部分热销产品经常断货,还有有些产品根本就没上过货。第三,产品档次不高,型号层次不全。目前的家电下乡产品品种、型号不丰富,款式不新颖,选择余地不大,不合农民消费需求。第四,销售部门存在重销售,轻报送现象,销售网点往往在产品售出后迟迟不录入信息,以至于农民到乡镇财政所办理补贴手续时,乡镇财政所在网上无法读取销售信息,农民不能及时领取补贴。这些破坏因素的存在,背离了家电下乡的初衷,需要采取措施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保障农民的利益。

农民没有太多的机会接触外界信息。因此,宣传工作要深入,使农民完全了解相关信息,另外,简化政府补贴程序,扩大产品范围,加强监管等措施也应有良好的效果。

家电下乡操作细则范文第3篇

摘要: 我国自2008年12月出台家电下乡政策之后,旨在拉动我国农村消费市场的“家电下乡”补贴政策已在各省市全面实施 。过对买部分家电的补贴,让农民得到了实惠,确实调动了部分农民的消费积极性,但是这部分财政补贴在刺激消费拉动经济的同时也对经济也产生了一些负面的效应, 本文通过分析“家电下乡”补贴政策实施的正负面影响以及制约因素,提出了确保“家电下乡”补贴政策有效实施的针对性建议。

关键字:家电下乡财政补贴 影响分析 制约因素分析

一、家电下乡政策简介

家电下乡是一项农民得实惠的好政策。主要内容是,顺应农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势,运用财政、贸易政策,引导和组织工商联手,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特点、性能可靠、质量保证、物美价廉的家电产品,并提供满足农民需求的流通和售后服务;对农民购买纳入补贴范围的家电产品给予一定比例(13%)的财政补贴,以激活农民购买能力,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自2008年12月1日起, “ 家电下乡” 在三个试点省份推广,农民购买下乡的彩电、冰箱冰柜、手机、洗衣机类产品, 可按产品销咨价格的获得财政补贴。

二、家电下乡的财政政策的创新之处

家电下乡的财政补贴可以说是让三方受惠,正是因为它有以下的创新之处:

1.以往对农民的补贴主要侧重于生产,而家电下乡是对消费环节的补贴,只有农民购买了家电才给补,调动了农民消费的积极性,直接拉动消费。

2,.家电下乡利用财政政策杠杆,引导生产企业设计、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的产品,完善售后服务,同时引导经销商健全农村家电流通网络、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实现了财政政策与生产、贸易政策的结合,利民、利企、利国,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政府得民心,这是这项政策的创新所

三.家电下乡的消极影响

1.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农村市场

鉴于“家电下乡”政策带来的巨大商机,一些不法商贩乘机浑水摸鱼,打着“家电下乡”的旗号,搞假冒促销,将收购来的废旧家电,换上新壳后销售给农民。一方面随着现在模具等工艺的发展,造假能力的提高,想从外观上识别翻新家电的难度很大;另一方面,由于农民获取信息渠道较少,弄不清指定的网点、品牌、型号等情况。同时商家和农民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也使得农民很难对假冒伪劣产品加以区分,结果导致农村市场很有可能成为垃圾产品的集散地。

2.家电企业盲目“上马”,供大于求

企业和商家都是以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为目标,他们都想借“家电下乡”的政策大发横财,而且我国国内的企业都缺乏风险预警机制,在政策的引导下,许多企业纷纷“上马”,在短期内盲目的加大生产力度。由于面向的消费群体是农民,这些产品也都是低端产品甚至是将被淘汰的产品。这就带来了一定的危机,一旦

农村市场趋于饱和,就会有大量的产品积压。使得本来是出于缓解家电业产能过剩而制定的政策,反而导致了更多的产品积压。对于家电行业,这无疑是一个潜在的灾难。

3.误导农民的消费行为

我们不能忽视的一个事实是,我国现在的农村并不富裕。大部分地区甚至是刚刚解决温饱问题,农民家庭的收入有很大一部分都是用于日常的食物消费,恩格尔系数极高,家电产品在这些农民的眼中并不是必需品,甚至是奢侈品。在这个时候推出“家电下乡”,会对农民的消费行为产生误导,引导农民超前消费,对于农民来说,这种消费观念的形成是很危险的,因为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农民辛辛苦苦攒下的钱就是未来的生活、养老、医疗保障。因此在农民收入普遍较低的时候,诱导农民消费,其实是在透支未来。

在。

四、家电下乡补贴政策实施的制约因素分析

1.产品不适合农村市场

由于大部分企业长期以来的营销重点都是城市市场,很少涉及农村市场,对农村市场缺乏足够的了解。因此对家电下乡准备不足,推向农村的产品很多都不适合农村的需要。实际上,农村市场和城市市场有着很大的不同,在城市里很受欢迎的产品在农村可能会受到冷落。比如很多针对城市的家电都带有智能化的功能,在城市很受欢迎,但是农民本身知识水平不高,他们需要的可能是简单易用的产品。而且功能越复杂,发生故障的概率越高,而农村的维修服务又比较落后,因此受冷落是理所当然的。

2.相关手续繁琐

目前“家电下乡”大都是“事后补贴”,购买人先付全款,在购买后30日内,持购买产品的发票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补贴类家电产品专用标志、购买人储蓄存折(或粮食直补专用存折)等相关材料,到乡镇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审核办公室申报补贴。这种补贴方式需要层层审核,手续繁杂。有的农民买了一件产品,补贴要等一个月以上才能到手。手续的繁琐影响了农民对“家电下乡”的热情,许多农民往往因为手续繁杂放弃了购买计划。

3.农村基础设施落后

农村的基础设施落后也是限制“家电下乡”实施的重要因素。因为一般的家用电器都需要相应的基础设施与之相配套,例如电视机需要比较稳定的电压和有线电视信号,电冰箱需要不间断的电源供应,洗衣机离不开自来水供应,电脑需要成熟的网络建设等等,但是目前农村这些基础实施还比较落后,电视信号弱、收看效果差、电网老旧、电压不稳定、电费相对较高,自来水普及率低的现象普遍存在。除此之外,部分农村不通公路,即便有也由于无人保养路况极差,无形中抬高了家电的物流成本。基础设施建设的滞后,严重影响了家电的下乡。

五、提出一些解决方法的建议以供参考

1.针对农民对家电质量和维修服务的要求,政府应该严格监督定点生产企业,严格把好质量关,提高产品的质量,不能让他们因为想拓宽利润空间而不顾产品和服务质量,还要引导经销商售后进行很好的维修服务,不能卖出去就不管了。还可以适当的扩大农民对家电的选择范围,是农民可以进行更加广泛的自主

选择。

2.加强对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这一项专项财政资金的监管,要确保补贴的财政资金到了农民手中。政府应该及时出台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的监督机构,同时监督企业和农民的违规行为,使得家电下乡能够在一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环境下顺利推广。比如制定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的办法条例,明确补贴资金的审核与发放办法,并对审核内容、审核工作程序,甚至包括退货审核等,均作了具体要求和明确规定。同时要求各地健全补贴审核拨付机制,确保及时将补贴资金兑付到农民手中。建立监管考核制度。省商业厅、省财政厅定期对各地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情况进行通报,还积极探索建立实时监控体系,利用多种监控手段和渠道,掌握本地区家电下乡进展动态,包括产品生产与销售情况、网点建设与维修服务、企业履行承诺和举报投诉督办制度等。

3.政府可以适当放开价格或者给产品一个价格区间,从而使得制造商和经销商有一定的利润空间。另外现在年轻人的消费偏好已不能靠价格低的产品所能满足,所以政府也应适当扩宽招标的标准,适当加入高档次产品,使得更多的农民享受的国家的惠民政策。此外,众多的中小型企业对农村市场的消费是非常熟悉的,也吸纳了最大数量的农村就业人口,所以这些中小型企业的生存也不容忽视,也应该给予参与竞标资格,公平的享受国家财政补贴。“家电下乡”应在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环境下,让所有符合国家家电上市标准的企业都参与进来,对于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的中小企业,这样的政策有利于中小企业的生存,也有利于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则,并可以保障广大农村消费者的自主选择。 参考文献:

[1]钟永生.家电下乡重要战略选择[J].政策解读,2008(29).

[2]中青.农村家电消费调查[J].关注,2009(3).

家电下乡操作细则范文第4篇

XX年小家电下乡自查报告范文

我市于20xx年2月1日正式启动家电下乡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商务局、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宣传发动,做好网点备案审核。截至20xx年1月31日,通化市已审核备案家电销售网点共217家,其中市本级签订直补销售网点28家,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全市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260521台,销售金额万元。兑付补贴资金7500多万元。家电下乡开展以来有效开拓了农村市场,拉动了农村消费,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我市家电下乡工作情况自查总结如下:

一、家电下乡工作开展情况

1、健全领导机制。我市成立了以钟安堂市长助理为组长,商务、财政、工商、公安、质监、国税、地税、人民银行通化中心支行等部门组成的家电下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商务局,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制定了详细的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市、区)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相应设立了家电下乡办公室。

2、加大宣传力度,突出舆论导向作用。做好宣传工作是促进实施“家电下乡”的关键。为了使“家电下乡”这一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我局根据商务部、省商务厅“家电下乡”工作政策宣传文件及资料,编写了《通化市家电下乡宣传资料》,我们充分利用电视、公告、报纸及邮政等各种形式,对“家电下乡”的最新政策、家电下乡网点、补贴品种与补贴标准等进行广泛宣传。同时,组织各销售网点采取召开产品推介会、悬挂横幅、散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向广大农民进行宣传。充分发挥销售网点的宣传窗口作用。

3、突出抓好产品供货落实。为了让更多的销售网点做到货源充足,方便广大农民购买,各网点切实加强与上级销售商(代理)沟通,落实产销衔接、货源组织等情况,并要求家电网点要特别注意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网络上保障供货库存,确保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后,能及时录入信息,保证了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4、加强监督管理。我局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对家电下乡工作建立相应的实时监控机制,加强对销售网点的考核,加大对商品质量和价格、宣传和促销活动、销售服务、退换货处理、信息系统方面的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对销售网点特别是直补网点家电下乡进销存台账管理制度,确保真实销售,严防“机卡分离”,防止弄虚作假。

二、家电下乡工作自查工作情况

针对家电下乡工作结束后将要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我局提前应对,在20xx年末就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家电下乡收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宣传政策、加强监管。《财政厅商务厅关于对家电下乡政策执行情况开展自查工作的通知》(吉财粮75号)文件下发后,领导高度重视。根据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同志为成员的通化市商务局家电下乡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和检查的主要内容、检查方法、工作步骤和具体时间,提出了工作要求。对全市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进行了为期半个多月的专项检查。

对全市销售网点进行检查。从2月19日以来我们会同财政部门对全市销售网点进行了重点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是:一是备案销售网点是否撤掉“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撤掉店内所有家电下乡有关宣传资料。二是检查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信息是否真实,进销存台账是否齐全。三是检查销售网点是否有套补、骗补国家资金的行为。通过对全市xx家销售直补网点检查,发现存在有以下情况:一是少数销售网点台账混乱。二是有企业停业注销后台账丢失现象。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要求其统一整改。 XX年小家电下乡自查报告范文

根据吉财粮75号文件要求,为了切实加强监管,确保财政补贴资金安全,并为即将全面开展的家电下乡补贴清算工作做好准备,东辽县财政局、商务局联合转发了《关于对家电下乡政策执行情况开展自查工作的通知》,并于2月25日开始对全县各乡镇开展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付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确保各项惠农资金落到实处,认真落实省厅文件精神。我们一是召开了全县乡镇财政所长会议,会上,学习了吉财粮75号文件精神,强调了开展家电下乡政策执行情况自查的重要性,要求各乡镇认真自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二是制定了《东辽县开展家电下乡补贴资金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期限、方法,工作组织和具体要求,为我县自查自纠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三是在东辽家电下乡工作QQ群上,及时转发省厅有关通知精神,安排各乡镇财政所抓紧时间进行自查,及时整改;要求财政所认真上报骗补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四是会同商务局组成联合检查小组,抽查了5个乡镇财政所,21个商家网点。检查中,严格按照省厅要求执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留死角。

二、认真审核,自查自纠

1、严格执行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认真履行补贴资金申请、审核、兑付流程。从源头把关,严格审核,认真录入,重点环节,重点查处,决不让骗补行为轻松过关。

2、按照省厅要求,将所属备案销售网点“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撤下,撤掉店内所有家电下乡有关宣传物料,取消家电下乡专区(专柜)。

3、按照上级要求,我县家电补贴资金县、乡两级都实行了专户管理,经过不定期检查,没有发现截留、挪用现象。自20xx年3月22日家电下乡工作正式启动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20xx年1月30日,备案登记网点已达54户,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53205台(件),累计销售金额为11433万元,财政核准发放补贴资金1433万元。“家电下乡”补贴兑付率居全省前列,极大地促进了我县农村消费,切实改善了我县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4、为强化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防止骗补现象发生。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们会同县商务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坚持每月不定期抽查,对全县xx个乡镇财政所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付情况和54个销售网点防范经销商骗取财政补贴资金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每次检查都相应做好记录,每个销售网点随机抽查5个购买人的相关信息,然后现场逐一进行电话回访核实。

5、检查中发现销售网点有借用农民身份证、户口簿、电话等信息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导致大部分农户存在买满两台电视或多台补贴商品现象;有的商家年底时怕标识卡作废,用已经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户资料空录,骗取补贴资金。发现这种情况后,我们是立即追缴骗取的补贴资金,坚决严肃处理,以儆效尤。例如:我们在抽查白泉镇“白泉镇金晟电器商店”时,发现有给非农村户口购买家电下乡商品现象,并且,商家留录自家的电话号码作为农户购买信息,低卖高补现象,追缴违纪金额达元。

6、部分网点录入时存在串货和多录,要件不清晰问题,网点将低价位售出商品按高价位报补,个别乡镇财政所没有按规定严格履行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付监管职能。我们当即要求,限期改正,暂缓兑付补贴资金,处理问题决不讲情面。

三、积极清算,做好收尾工作

在家电下乡工作即将结束之际,我们增加工作的紧迫感,进一步提高对家电下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做好补贴资金清算工作。继续强化监督检查,为迎接上级检查做好准备。

家电下乡操作细则范文第5篇

家电下乡中关于农民消费观念的总结

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拉动内需,保证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我国自2009年起至2012年底,利用四年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家电下乡销售活动,对购买中标企业的指定家电产品的农户,财政给予商品价格13%的补贴,河北省于09年2月启动来取得很好的成绩,但也存在很多问题。

一、“家电下乡”进展情况

自2009年2月河北省全面启动“家电下乡”活动以来,严格执行国家统一出台的相关规定,对具有农业户籍的农民到指定销售网点购买的补贴类家电产品给予销售价格13%的财政补贴资金。为开展好家电下乡活动,河北省成立了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组织领导,制定了宣传方案,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宣传栏、明白纸等各种形式,在乡镇进行广泛宣传,让农民了解政策、理解政策、掌握政策,加强了销售渠道管理,组织做好下乡家电的销售、服务及补贴等工作。

对于一些偏远地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针对当地实际,研究相应配套措施,保证家电下乡政策能够惠及每一个村。加强与乡村基层组织联系,积极开展农民意愿调查,鼓励农民采取团购、预定等方式购买指定产品,引导企业采取集中配送、流动售货等方式销售家电产品,督促企业强化维修网点、开展巡回服务。扩大宣传,通过多种途径将家电下乡优惠政策宣传到每家农户。

自2月27日家电下乡正式启动以来,河北省家电下乡推广工作进展顺利。截至5月3日,全省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突破1亿元,达1.44亿元,销售额在全国第三批省份中列第2位。河北省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量由首月(三月份)的日均销量仅433台/70万元,增至四月份的日均销量超过2千台/350万元。截至2009年4月23日,河北省六大类家电下乡产品共销售60782台,实现销售金额1.03亿元。其中,冰箱单个品种销售额达7613.3万元,销售量36777台;洗衣机销售额1019.7万元。销售量10712台;彩电销售额1278.5万元,销售量9229台;手机销售额164.3万元,销售量3325部;计算机销售额 211.8万元,销量 636台;储水式热水器销售额 8.4万元,销量103台。随着新增加家电下乡品种的上市,销售数量将会进一步提升。

二、存在问题

通过我们小组调查发现家电下乡在部分地方开展的并不是很好。其问题如下: 1. 广大农民对家电下乡的政策的认识还不够深,大部分农民对家电下乡政策了解甚少,甚至存在误解。有的虽知道买家电政府有补贴但不清楚补贴多少,甚至有些购买了家电的农民也仅仅是听凭商家的安排申请补贴,具体环节不清楚。个别农民还不知道这项政策。这充分说明了农民对家电下乡政策还没有了解透彻,没有理解这项惠农政策的实质内容,宣传效果并不十分理想。

2.下乡产品品种少。调查发现,在乡镇一级销售商,只经营电视机、洗衣机、空调、电冰箱等,但近几年,农民收入不断提高,尤其是外出务工人员较多,不仅打工收入提高,受城市熏陶,家电消费观念也有较大转变,特别是青年农民对产品种类的要求更加多,比如,电脑、手机、微波炉等。目前部分农民还不能完全购买到下乡产品中的部分种类。

3.家电下乡促销方式比较单一。经营网点内,从门脸装饰、气氛烘托到下乡家电商品的摆放等方面都存在严重的不足,下乡商品与其它商品混杂摆放,标识不清,不够醒目,影响农民选购。

4.对于像苏宁、国美这样的规模正规的大型电器销售点对农民来说开设的网点较少,有的甚至根本就找不到他们的门店。而且这些销售点基本都开设在城镇地区,对于那些偏远的农民来说购买电器十分不方便。并且其流程太复杂:农民得知道去哪个指定的销售网点买;还要知道哪些产品可以享受优惠;再到怎么去拿13%的补贴,农民并不是很清楚。由于单品价格太低,利润太低,还一定要开发票,这便使得经销人员的积极性不高。以至于部分业务员故意回避家电下乡产品,喜欢向来店参观的农民消费者推荐其他特价机。

5.部分农民收入仍然过低。从问卷反映的情况来看,农户没有购买下乡家电的最主要原因就是家庭收入过低,没有那么多资金。而同时,子女的教育费用以及老人的养老费用严重压制了农民的消费需求。即使实施了家电下乡的政策但对于他们来说还是承担不起。

6.偏远地区售后服务不能得到保障。由于偏远地区交通不便,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家电出现一系列问题,不能得到及时的修理。由于这种原因减少了广大偏远地区农民对家电下乡产品的购买力。

三.相关建议

1.是以民为本,千方百计组织农民增加收入。县、乡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想方设法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服务,为农民外出务工牵线搭桥,为农民发展商品经济提供信息和出谋划策,保证全县农民今年人均收入有一定的增长,增强农民的消费信心,提高农民的消费能力,进而让家电广泛进乡。

2.开展多种形式的下乡家电产品促消费活动。商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业主和经销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制定和颁发相关的规范标准,提出具体、合理、可行的要求,畅通家电下乡活动的渠道。要与时俱进,创新思维,开展多种形式的促销活动,要通过家电下乡赶大集、终端网点联展联销、送货上门、维修服务上门等促销手段,搞活销售,引导消费。

3. 加大宣传力度,使农民对“家电下乡”工作有更多的了解。了解家电下乡的具体内容以及其具体实施措施。广泛宣传和普及“家电下乡”政策及商品消费知识,以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若在消费中遇到相关纠纷,可以拨打12315维权电话来保证自己的权益。

4. 增加家电下乡产品种类,让广大农民群众有更多的选择权。

5.加强对专项补贴资金的监管,避免补贴资金被挪用、克扣、冒领,减少补贴的申请程序。对低端产品补贴可不限件数而限定上限。

6. 加强对定点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定期对其产品和服务质量进行抽查,敦促中标企业履行质量和服务保证的承诺,以防止企业把落后、淘汰产品简单地推向农村,损害农民的利益。例如送货上门时发现电视机的包装已经被拆过了等等。

7.对于利用“家电下乡”名义实施垄断、商业贿赂、虚假标识、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不正当有奖销售、强行搭售、假冒注册商标、冒用他人企业名称和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等违法行为应予以严厉惩治。

家电下乡操作细则范文第6篇

一、组织调配货源。与销售企业积极协作,保证家电下乡产品货源充足、品种齐全,不出现脱销、断档等现象。

二、保障商品质量。严把销售渠道的进入关,保证所销家电下乡产品符合中标的规格和质量要求,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产品进入家电下乡流通网络。

三、规范市场行为。不搞市场垄断、相互压价等不正当竞争,不以任何方式限制或禁止家电下乡产品进入本公司网点销售。

四、统一网点标识。悬挂统一编码的“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牌,在店铺显著位置张贴“家电下乡产品告示”、“家电下乡产品购买须知”,以便于农民识别家电下乡指定网点,引导和帮助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

五、开具销售发票。及时开具销售发票,并按要求在发票上注明农民消费者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六、及时登录信息。在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后,3个工作日内将所售产品信息和农民消费者个人相关信息录入到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

七、积极开展宣传。积极配合市政府做好家电下乡的政策宣传工作,统一宣传内容和形式,不虚假宣传,不误导农民。

八、提供优质服务。主动提供家电下乡的政策咨询,指导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和申请财政资金补贴。对符合“三包”规定要求退货的,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家电产品的“三包”规定,应退尽退,并积极做好退换货流程处理和服务。建立家电下乡产品投诉的快速处理机制,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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