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屠宰可行性报告范文

2024-02-25

生猪屠宰可行性报告范文第1篇

具体内容如下:

1、明确职责。各屠宰厂负责人是肉品及肉类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完善各项制度,对企业员工进行肉品质量安全教育。

2、诚实守信。做为当地人民政府许可批准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严格按照法规的要求,恪守职业道德,认真遵守,坚决杜绝和抵制一切违法、违规和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3、严格生猪(畜禽)及猪肉(畜禽肉品)的进出厂手续,建立当日屠宰工作台帐,必须做到逐头登记。搞好屠宰厂的卫生管理,待宰间要经常冲洗,屠宰车间及其周围要及时打扫,消毒灭菌,保持干净卫生。生猪收购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外调入生猪进场时必须带有免疫耳标、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车辆消毒证明等。

4、严格执行宰前静养制度,观察生猪健康状况,要对静养圈舍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消毒灭菌。

5、严格检验。宰前、宰后配合动检部门实行严格的检疫检验制度,未经检疫检验的猪肉不得流入市场。

6、强化管理。加强肉品运输管理,使用符合国家卫生要求的专用密闭运输工具,不得敞运。必须将肉品吊挂运输,避免肉品在运输途中二次污染,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7、确保安全。严格执行无害化处理制度,对宰前发现的疑似病猪进行隔离处理,对死猪、屠宰过程中发现的病害猪肉按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若发现疫情,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上报,对隐患不报、酿成事故者,将严肃追究责任。

生猪屠宰可行性报告范文第2篇

一、围绕重点,解决突出问题

经过镇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决定,重点围绕生猪屠宰、猪肉市场经营只需开展工作,着力解决好生猪屠宰及猪肉产品销售、加工、使用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一是摸清底数。按照属地划分原则,各工作片对地域内生猪屠宰户、餐饮企业、集市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摸底调查,镇工作组成员利用一周的时间对调查摸底情况进行逐一核实并登记造册。经排查,全镇共有生猪屠宰经营业户22家,定点屠宰企业1家,生猪饲养户121家(其中规模养殖户10家),集体食堂2家,规模餐饮企业4家。调查核实后镇工作组成员立即组织人员与全部经营单位、业户签订了《猪肉经营业户肉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与餐饮企业和食堂签订了《肉品使用安全承诺书》,确保合法经营。 二是广泛宣传。工作组成员与各工作片工作人员首先大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深入各村、学校、集贸市场等场所进行宣传引导,发放政策明白纸,张贴通告,公布区、镇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猪肉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取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在全镇形成了人人支持、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为专项整治活动奠定了群众基础。

三是强化措施,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在与生猪屠宰户签订承诺书后,下达了全部到顾邵定点屠宰企业进行屠宰,并自行拆除屠宰设备的通知。6月9日到6月12日连续四天,镇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出动人员56人次,车辆12台次,对21家屠宰业户进行了不间断的突击检查,对不在定点屠宰场屠宰的业户一律进行取缔,对未按照要求拆除屠宰设备的一律进行强制拆除。经整顿,目前镇内私屠滥宰现象已杜绝,违规经营现象已消失。

二、加强规范,建立长效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猪肉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巩固提升生猪屠宰综合整治工作成果,我镇制定了长效管理机制。

一是建立目标责任机制。按照属地划分原则,各片总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各村支部书记、主任是直接责任人,要对生猪养殖户、肉品加工经营业户进行等级造册,实行动态管理。

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检查机制,镇上坚持每周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当前工作。自6月17日来,每周都安排各部门联合起来,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屠宰户、大型超市、餐饮单位、集贸市场等进行不间断地监管检查,确保猪肉质量安全。

三是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在张贴通告、发放明白纸的同时,通过各村喇叭、张贴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公布镇监督举报电话6888169,宣传发动群众参与,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四是建立奖惩机制。加强对整治活动的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和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予以全镇通报,问题严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我镇要继续加大生猪屠宰工作的力度,实现生猪进屠宰场检疫率100%,病死猪、病害猪肉无害化处理率100%,屠宰上市的生猪产品定点屠宰率实现100%,集贸市场、超市和肉食品专卖店销售的猪肉、集体食堂和餐饮单位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并建立肉品进货台帐。

一是规范和整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督促加快设施改造,提高技术和服务水平;二是加强肉制品质量监管,加强对定点屠宰加工企业肉品检疫、检验工作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行先进的操作规范和标准卫生操作规程,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实现养殖、屠宰加工、销售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三是严格市场准入,规范市场刘通秩序。制定落实猪肉质量安全制度,严把猪肉入市关,经营单位和经营户要做好猪肉采购的索证索票制度和检查验收等工作,并建立台帐制度;四是强化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组织各相关单位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到集贸市场、超市和肉食品专卖店等进行检查,严厉查处销售未经检疫及注水肉、病害肉、劣质肉上市销售等不法行为。

下一步我镇要对生猪屠宰工作进行规范、提高,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不断规范市场秩序,巩固好本次生猪屠宰综合整治工作效果。

生猪屠宰可行性报告范文第3篇

山西鑫四海养殖有限公司百万头生猪生态养殖及屠宰加工基地项目,是武乡县委、县政府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点项目之一,也是武乡县在农业方面招商引资的重大成果。该项目是山西鑫四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按照省委、省政府转型跨越发展的战略部署,积极探索资源型企业向现代农牧业转型的新路子,力争实现由过去单纯以煤为主向煤农结合、以煤补农转变而投资实施的大型农业现代化项目。

该项目位于武乡县现代农业产业规划园区内,核心企业在丰州镇阳城村,占地500余亩。项目总投资9.3亿元,分5年、两期建设。2012年前完成一期工程,投资5.77亿元,达到年出栏生猪60万头。2015年完成二期工程,实现年出栏生猪100万头的目标,达到产值35亿元,实现利税3.7亿元。目前完成投资3亿元,阳城屠宰厂、饲料厂、石北种猪厂主体工程完成85%。

项目坚持高起点设计、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公司一开始就与山西农业大学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聘用6名专家分别担任各环节技术总监,从山西农业大学招聘一批博士、硕士、本科生,为企业的科学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和保障。猪场采用业内先进的两点式规划,全部采用高床全漏粪地板设计,引进意大利先进的空气过滤与环境自动化控制系统;从美国引进优质种猪,采用有机饲料喂猪、血清免疫法控制猪病、二氧化碳致昏;隧道式蒸汽脱毛与冷却排酸工艺,保障了猪肉质量和安全,为打造“鑫四海”品牌种猪与猪肉奠定了坚实基础。项目将成为省内一流、国内领先的高科技企业。

生猪屠宰可行性报告范文第4篇

一、“四项制度”完善。

1、生猪进场查验制度;

2、生猪屠宰和 肉品销售台帐制度;

3、肉品品质检验制度;

4、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

二、“两证”在手再上岗。屠宰工人要持《屠宰技术人员资格证 书》和《身体健康证书》上岗作业。

三、屠宰条件过硬。

1、拥有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水源条件;

2、 有必要的待宰间、隔离间、屠宰加工间、副产整理间、病害肉处理间;

3、屠宰加工间、副产整理间、病害肉处理间地面、墙裙等采用不渗 水、耐腐蚀、易清洗和无毒材料制成;

4、购置了先进的肉品品质检 验设备、消毒设施、消毒药品、污水污物处理设施及病死猪、肉品无 害化处理设施;

5、有多名取得了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合 格,并持其核发的《肉品检验人员资格证书》的肉品品质检验人员;

6、有符合《动物防疫法》规定的防疫条件等。

四、设施用途均注明。场内各种圈舍、操作间以及加工车间内各 种器械、设备、工作台的用途标注清楚,确保屠宰加工流程符合卫生 要求。

五、操作流程守规范。所有屠宰生猪在实施宰前停食、饮水、淋 浴、麻电致昏、剌杀放血、浸烫脱毛、开膛净腔(整理副产)、劈半、 整修的工艺流程。

六、肉品出场盖“两印”。经检疫检验合格的肉品分别由肉品卫 生检疫员盖上“肉品卫生检验合格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人员盖上“肉 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

七、责任制度挂上墙。企业的场长职责、收费员职责、检疫检验 员职责和安全生产、加工操作等岗位责任制度均悬挂上墙。

八、场容场貌美观。屠宰环境清洁卫生、美观敞亮,屠宰器具消 毒保洁、摆放有序。

生猪屠宰可行性报告范文第5篇

1 基层生猪屠宰检疫存在的问题

1.1 屠宰检疫设施不健全

我国对猪肉产品的安全质量愈加重视,对检疫工作的投入也不断加大,然而检疫设施仍有待完善,如许多基层地区还没有屠宰检疫的固定用房和专门用于检测实验室;其次,许多基层地区还把显微镜和玻璃片等作为生猪屠宰检疫的主要设施,显得十分简陋。另外,屠宰场和检疫部门分属两个不同的部门,两者之间缺乏有效及时的沟通和协调[1]。屠宰检疫的设施跟不上时代潮流必然会造成误诊,导致猪肉疫病的传播,进而危害消费者健康和畜牧业发展。

1.2 资金少,经费不足

基层生猪屠宰检疫的资金投入少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经费不足使保障机制无法真正建立,屠宰检疫难以正常开展。例如,国家暂停征收动物产品检疫费用后,必要的检疫费用没有被基层地区的政府列入财政预算,这种状况对生猪宰前检疫工作造成了很大影响。此外,由于经费紧张,许多地方的检疫人员不能接受完善的知识和技能培训,种种原因导致生猪屠宰检疫缺乏必要的资金支持,因此检疫工作的难度可想而知。

1.3 检疫人员技术能力偏低

许多基层地区的检疫机构中,检疫人员往往不是出身于正规院校,而是一些年龄偏大、学历不高的初中毕业生,他们缺乏系统的屠宰检疫技能和完整的知识培训,甚至有一些个别的检疫机构中还存在违反《动物防疫法》等现象。检疫人员技术能力和业务能力水平低,往往不能严格按照检疫程序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对基层生猪屠宰检疫同样造成了很大的问题。

2 规范化管理的措施

2.1 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

检疫设备是生猪屠宰检疫工作的基础。为了确保生猪屠宰检疫的质量,基层检疫机构需要配备完善的检疫设施,如检疫用刀、检验盒、放大镜和体温表等设备,这些设备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检疫标准配备。生猪屠宰检疫过程中必须用刀,如果遇到可疑的问题,一定要进行采样并送到实验室检查,检查合格后才能滚花,然而出证。根据《关于完善屠宰点检疫设备的通知》的要求,基层屠宰检疫机构必须设置化验室、配备检验工作台和显微镜、染色液等检疫器材。此外,需要配有消毒药、喷雾器和检疫工作服等[2]。

2.2 建设规范高效的检疫队伍

检疫员的各方面素质决定了猪肉产品检验质量的高低,为了完善生猪屠宰检疫的规范化管理,必须提高检疫员的素质,建设规范高效的检疫队伍。检疫机构应该制定检疫员上岗培训制度,凡是申报检疫员岗位的,必须经过严格的岗前培训,且只有通过合格的考试后,才能持证上岗。对于动物检疫员来说,检疫机构要以技能培训为手段,通过就业准入制度选拔合格的检疫员。动物检疫员上岗前,必须取得《动物检疫员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检疫机构应该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检疫队伍,如建立定期的考核和培训机制,对检疫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强化检疫人员关于生猪疫病检疫知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借此不断地增强检疫人员的理论知识和技术水平,保证检疫工作取得实际效果。现今,检疫机构的检疫人员每年都要进行培训和考核,这样做的目的一方面,是将一些文化水平较高的检疫人员送到上一级学校进行培训;另一方面,是对在岗检疫人员进行轮训,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和操作技术。只有加强检疫人员的整顿,加强检疫人员的教育,通过考核,将那些素质低、技术水平不足和法律法规知识不健全的检疫人员进行裁决,才能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效性的检疫员队伍。

2.3 加大资金投入,建立保障机制

生猪屠宰检疫的顺理进行离不开强有力的资金支撑。就当下形式来看,基层生猪屠宰检疫的资金短缺是一个普遍的现象。由于经费的紧张,许多基层地区的检疫人员工资收入较低,对检疫队伍的稳定产生了直接的影响。根据最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县级以上的政府需要遵循本级政府的职责,动物疫病所需要的经费必须纳入本级政府的财政预算,这其中包括预防、扑灭、控制、监督管理和检疫;同时,要积极争取上级政府的资金和项目支持,只有这样,才能为生猪屠宰检疫的规范化管理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

2.4 完善各部门的监督体系

对生猪屠宰检疫过程的监督管理是规范化管理不可或缺的手段之一。各基层的检疫机构的监督工作应该以《动物防疫法》为依据展开,以全体监督员为基础,以各县区的卫生监督所为重要依托。首先,可以通过卫生合格证的发放来强化检疫工作的监督管理;其次,可以通过执法检查来监督屠宰和检疫过程有无违章现象屠宰检疫以监督为主,生猪产品想要在市场销售,必须持有产品合格证、屠宰和检疫印章等。如果有不符合规定的猪肉产品,必须给予处罚。

3 检疫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3.1 屠宰前进行检疫

首先,生猪在进场时就要进行严格的登记和查证,检疫人员需要负责查收消毒工具的证明和产地的检疫证明;其次,对需要屠宰的生猪应当进行逐头的检查,只有健康无病的生猪才可以进行屠宰。

3.2 屠宰后进行检疫

屠宰后的检疫主要以剖检和感官检查为主。全流程的同步检疫在生猪屠宰过程中实施,需要对生猪的头、胴体和内脏器官统一对照检查,如遇特殊情况,则需要到化验室进行检验。生猪宰后检疫的优点是可以检测出那些潜伏或不明显的病猪,检疫人员能够尽早发现病猪,这样对疫情的防治和疫病的抑制扩散具有重要作用。

3.3 检疫结果的处理

猪肉检疫合格后需要盖上验讫的印章,并出具《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之后才能准许猪肉出场销售。动物的检疫则由受到法律授权的检疫人员进行检疫,同时检疫人员要对猪肉产品的检疫结果负责。

4 结语

在基层猪肉屠宰检疫的规范化管理中,饮食业是猪肉产品管理中最为薄弱的环节之一,对其进行监督要依靠卫生防疫部门的力量,检查猪肉产品的来源、检疫证明和验讫印章等文件。猪肉产品质量的安全生、生猪疫病的防控和公共卫生都与基层生猪屠宰检疫密切相关,我们需要努力解决生猪屠宰检疫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检疫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和高素质的检疫队伍,生猪屠宰检疫的管理才能走向规范化。

摘要:现如今,畜产品的质量安全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制度化和规范化是当下生猪屠宰检疫工作的必然要求。但受环境、工作条件和生产方式等因素的影响,基层生猪的屠宰检疫仍然面临着许多问题。主要分析基层生猪屠宰检疫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规范化建议。

关键词:生猪屠宰检疫,现状及问题,规范管理

参考文献

[1] 赵振林,郑航林,殷慧萍,等.谈基层生猪屠宰检疫的规范化管理[J].肉品卫生,2005(3):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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