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范文

2024-03-07

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范文第1篇

关于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市级部门、社区(市民

代表)和城管执法联动机制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各社区居委会:

为充分调动市级部门、社区居委会以及全市市民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积极性,进一步推进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经研究,决定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市级部门、社区(市民代表)和城管执法联动机制。具体如下:

一、联动工作主要内容

(一)成立联动小组。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民政局等XX个市级部门分别联系XX社区、XX社区、XX社区等XX个社区(由社区组织市民代表和商家业主代表)以及市城管(执法)局XX个片区执法大队,组成联动小组。

(二)开展督促检查。联动小组要定期不定期对中心城区XX条街道的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市政设施进行监督检查,清查管理薄弱地段和盲点死角。

(三)努力营造浓厚氛围。联动小组要定期不定期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教育、文明劝导以及义务劳动等活动,变市民被动管理为主动参与,让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1变职能部门单一行为为全社会共同管理,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城市管理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确保取得工作实效。联动小组要通过各项工作措施的有效落实,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努力打造整洁有序的城乡新面貌。

二、联动工作制度

(一)建立联系人制度。各部门要确定一名联系联动工作分管领导,落实一名工作人员为联络人员;各社区由书记或主任为联络人;城管局确定X名领导分别担任五个片区执法大队的联络人。

(二)建立联系会议制度。由市级部门牵头,定期召集社区和城管片区执法大队召开三方联席会议,通报城市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联动工作具体事项。

(三)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联动工作每个阶段的开展情况以《工作快讯》形式进行通报。

(四)建立奖惩制度。对积极开展工作,取得明显成绩、得到上级部门和领导表扬的联动小组,市治理办将上报市委、市政府给予表扬奖励;对执行不力、受到领导批评和媒体曝光且对问题整改不力的联动小组,市纪委监察局将依据相关纪律要求进行问责。

三、联动工作安排

(一)联动小组每月要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每季度需对

联动工作进行总结。

(二)联动小组每月至少开展2-3次辖区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清查辖区内(辐射到辖区内相关小区)存在的“七乱”行为,道路、绿化、路灯等市政以及建筑物立面存在的问题,并做好登记,及时报市治理办以便向相关部门进行交办;组织社区及市民代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文明劝导活动和清理卫生死角的义务劳动活动。

(三)联动小组每季度需开展一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题宣传活动。会议情况、工作总结及宣传活动以简报、信息等形式报市治理办。

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范文第2篇

笔者认为, 大学生就业联动机制可以分为“大联动”机制和“小联动”机制两大类。大学生就业“大联动”机制, 指的是大学生就业工作这一大系统工程内各元素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整体性联动机制。大学生就业“小联动”机制, 指的是大学生就业工作这一大系统工程中各元素内部需要建立的个体性联动机制。作为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重点项目《建立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 促进大学生就业》 (编号:2009-JKGHAZ-0031) 课题组成员, 笔者在论者研究基础上, 将从“大联动”和“小联动”两个层面, 对大学生就业联动机制进行分析;但在这里, 主要从人才战略的角度, 论述大学生就业“大联动”机制的系统要素、角色分工和目标责任等内容。

1 大学生就业“大联动”机制的系统要素

从2002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意见》可以看出, 现行大学生就业机制是“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相对于过去的非市场化就业机制, “应该说大学生就业市场机制的确立和运行……基本上实现了政府、市场、学校、学生和用人单位五方的有机结合。”[2]

这个内部有机结合的就业机制系统, 其要素可以简单表述为五个:政府、高校、学生、单位和市场。需要说明的是: (1) 这个五个要素缺一不可。因为就业机制是这五个要素相互作用的系统, 要研究就业的联动机制, 需要把握这是一个五要素“大联动”的机制。有的研究强调的是政府、高校、企业的联动, 略去或淡化了“市场”和“学生”两个要素。但常说市场是“无形的手”, 指的是市场起基础性配置作用的规律, 就业机制中市场是有其存在形式的, 而且现行就业市场还是需要完善的, 所以还需强调市场是就业机制中的一个重要元素。学生这一要素也不能忽略, 一方面, 建立就业机制的目标就是促进学生就业, 另一方面学生在机制中必须主动参与才能实现就业, 所以也要强调学生要素。 (2) 这五个要素是主要元素。影响大学生就业的因素, 还可能有家庭因素、中介机构和吸收大学生就业的社会组织等。例如, 有的提到, “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 需要在人才强国战略思维的指导下, 确立系统思维, 构建社会、学校、家庭、大学生四联互动机制, 为大学生顺利就业提供更好的社会环境。”[3]不过, 有些因素也可以归入这五大要素之中, 例如学生要素可以包含家庭因素, 单位要素是指包括企业在内的所有可以接纳大学生就业的社会组织等因素, 市场要素则可以包含中介机构因素, 因为中介机构主要提供就业的有形市场和信息市场。 (3) 这五个要素之间有机结合。就业机制内五大要素有机结合、相互作用, 这才形成了大学生就业的“大联动”机制。有个公式侧面说明了这五大要素之间, 不是简单的相加:“政府× (市场+学校+用人单位) =大学生就业”。[2]建立五大元素相互作用的就业“大联动”机制, 才能更加充分地促进大学生就业。

2 大学生就业“大联动”机制的角色分工

大学生就业“大联动”机制内五大元素有机结合、相互作用的同时, 又有各自的角色分工。如果从国家人才战略的角度来看, 五大要素的角色分工的结合点在于人才, 任务相通, 各有侧重。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优先发展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和创新型国家等一系列宏伟的人才战略相关的目标。这是因为:在知识经济时代, 国家的繁荣稳定、人民的幸福安康、民族的伟大复兴, 都取决于国家创新能力的提升;国与国、区域与区域、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竞争, 占据着绝对主导权的是创新能力。而创新能力的比拼最终归结为人才的争夺, 大学生则又是宝贵的人才资源, 大学生的充分就业是人才作用最大限度发挥的前提之一。为了共同的人才战略, 促进大学生就业的“大联动”机制内五大要素的角色分工分别是:政府治才、高校育才、学生成才、单位用才、市场导才。

2.1 政府:治才

政府在大学生就业“大联动”机制中的治才角色, 就是治理人才, 是主动综合管理、服务人才的功能。这是政府职能的重要体现:“政府在公共管理中充当着极其重要的角色, 它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的执行者和操作者。在大学生就业机制中, 政府角色的转变要以这四大基本功能为导向, 灵活运用并有效整合, 以期达到预定目标。”[4]

政府治才促进就业, 一是可以发展经济, 增加人才就业岗位;二是可以加大投入, 提高高校等培养具有就业力人才的能力;三是可以调节人才市场, 引导人才合理就业;四是可以制订相关法律、政策、措施、机制, 来鼓励、保障人才按照国家人才战略就业。胡锦涛曾在全国人才工作会议上指出:党管人才, 主要是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 重点做好制定政策、整合力量、营造环境的工作, 努力做到用事业造就人才、用环境凝聚人才、用机制激励人才、用法律保障人才。

2.2 高校:育才

高校在大学生就业“大联动”机制中的育才角色, 是高校职能的重要体现。高校具有教书育人、服务社会发展的两大功能。高等教育系统是国家创新系统的子系统, 高校育才过程中的知识创新、知识传播和知识运用为国家创新系统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高校人才荟萃、学科众多、知识信息密集、科研资源丰富, 发挥着经济发展“加速器”、社会进步“助推器”和政府决策“思想库”的作用。

高校育才促进就业, 一是要根据市场导向、国家和社会需求, 改革专业设置和教学方法, 培养具有专业技能的人才;二是要加强对学生的能力教育和素质教育, 让学生不仅能掌握“学会”的东西, 更要掌握“会学”的能力, 成为适应需求的通才;三是要主动建立起校企合作机制, 实现“订单式”教学, 把高校人才培养的目标与企业岗位的设定贯通起来, 把学校“产品”的制造和销售连接起来, 拓宽大学生的就业渠道[5];四是加强大学生思想教育, 使他们形成以正确的就业观, 鼓励他们按照政府引导、适应市场调节而到基层就业;五是加强职业规划教育和就业服务, 努力把培养的人才推向社会使用。

2.3 学生:成才

学生在大学生就业“大联动”机制中的成才角色, 不容忽视。大学生成才, 是政府的需要、高校的目标、用人单位的期望, 大学生不成才, 放入就业市场也很难就业, 因为市场调节下的就业机制是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同时, 大学生成才, 才能真正成为人才的宝贵资源, 才能真正归入加快国家经济发展的队伍之中。大学生不成才, 失去了就业的社会价值, 就业机制的建立也就没了社会意义。

学生成才促进就业, 一是要勤奋学习, 很多学生进入大学后就开始放松甚至放纵自己, 其实学习还是首要任务, 创新无止境、学习无止境, 终身学习才可能成才;二是要全面学习, 学习专业知识和相关科学文化知识, 掌握各种相应能力, 全面发展, 适应市场竞争;三是要个性成才, 多参加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就业实习等, 使自己成为有专长爱好、特别技能和实践经验的人, 更能受用人单位的欢迎;四是要有服务意识, 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指导的成才观, 成才也要为社会服务、为基层服务, 把自身价值与社会价值统一起来, 在服务中进一步成才;五是要有自主创业的精神和心理准备, 自主创业也是就业的有效途径之一。

2.4 单位:用才

单位在大学生就业“大联动”机制中的用才角色, 充分体现了企业等用人单位使用人才提升自身创新能力和缓解就业压力服务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两项功能的统一。企业等用人单位是国家创新系统的主体, 企业核心竞争力最终取决于人才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如果社会用人单位采取合理措施, 重视人才, 则大学生人才就业有望:“人才是企业竞争中最重要的资源, 企业应采取有力措施有效激励员工, 控制人才流失。控制人才流失有许多途径, 而建立合理的薪酬激励机制则是其中最有效、最重要的手段之一……随着新一轮产业经济的兴起和《劳动合同法》的实施, 充分体现技术与技能价值的科学、合理的薪酬激励机制将会建立。这种科学、合理的薪酬激励机制将会使就业市场分化更为明显, 大学生在校学习所获得的潜在能力和价值将得到认可, 大学生在就业市场的优势将会突现。大学生就业困难的局面将会有所缓解。”[6]

单位用才促进就业, 一是可以支持和联合高校育才, 通过建立社会实践、就业实习或创业见习基地, 在学生实习过程中培养学生能力、减短学生毕业后就业的适应期, 有时可以发掘一些可塑之才留到单位;二是可以向高校订制人才, 企业需要的特殊专业人才, 可以与高校签订培养协议, 学生成才后可直接到企业就业;三是为企业长远的创新发展考虑而养才, 招聘高校优秀人才, 并采取各种措施留住人才;四是个别企业要加快更新换代, 多进人才, 改变劳动密集型为技术密集型, 这是企业长久之计;五是企业可根据国家经济发展变化改进人才计划, 影响市场变化。

2.5 市场:导才

市场在大学生就业“大联动”机制中的导才角色, 是指市场对大学生就业有导向作用和基础性配置作用。从现行大学生就业“市场导向, 政府调控, 学校推荐, 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机制的表述看, 市场在就业机制中具有导向作用, 这合乎国际化要求, 适应了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背景和趋势, 是市场发挥基础性配置作用的重要体现。

市场导才促进就业, 一是要完善人才市场, 除发挥传统的高校招聘会、企业招聘会、行业招聘会市场作用外, 还要发挥就业中介机构提供的市场作用;二是真正发挥信息市场的作用, 就业网络市场信息更新要快、要准、要实, 以方便政府、高校、学生、单位之间的相互沟通;三是要充分发挥市场的价格机制、竞争机制和供求机制的交互作用, 使市场真正起到基础性配置作用;四是市场作用的发挥, 有时有缺陷、失灵现象, 这需要政府调控:“建立全国统一的毕业生就业市场, 是正确处理市场配置和政府调控关系的必由之路。无论是市场配置, 还是政府调控, 都要围绕‘建立统一市场’这个目标而发挥作用。在这个框架中, 两者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 不会发生碰撞。尽管有时两者也有摩擦、障碍, 但也容易得到有效的解决。”[7]

3 大学生就业“大联动”机制的目标责任

大学生就业“大联动”机制中五大要素, 分别发挥着不同的人才作用, 但却有着共同的利益目标, 即促进大学生人才的充分就业。所谓大学生就业联动机制, 是指系统各要素:“以共同利益与制度约束为基础, 以提升大学生就业竞争力、实现大学生供需平衡为导向, 共同承担责任, 加强优势整合, 实现互利共赢的一种合作过程和方式”。[1]这个机制可以:“推动大学生就业平衡, 推进高校根据社会、企业的需求, 主动调整学科和专业结构, 不断提高大学生就业竞争力, 促进社会、企业积极吸纳大学生, 达到人才培养与使用的有效匹配。”[1]

从深层角度来看, 大学生就业“大联动”机制中五大要素共同的目标责任则是推动国家人才战略的实施。胡锦涛曾在全国人才工作会议上指出:人才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 全党同志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 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把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作为党和国家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抓紧抓好, 努力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的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 建设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人才队伍, 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新局面, 大力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国力, 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重要保证。可见, 人才极其重要。21世纪, 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 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大学生是人才的宝贵资源。解决好大学生就业是加快我国经济发展、全面提高我国综合国力, 早日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证。因此, 政府、高校、学生、单位和市场都应主动参与并充分发挥各自的角色功能, 实现就业“大联动”机制的良好运转, 促进大学生充分就业、推动国家人才战略的实施。

4 余论

从以上粗浅论述中可以看出, 人才战略视角下的大学生就业“大联动”机制的五大要素政府、高校、学生、单位、市场分别担负着治才、育才、成才、用才、导才的角色分工, 其共同的目标责任是促进大学生充分就业、推动国家人才战略的实施。但这个“大联动”机制还有很多地方需要研究, 如其内在特征和实现途径等等。

4.1 大学生就业“大联动”机制的内在特征

大学生就业“大联动”机制除具有具有开放性、互动性和共赢性三大特征[1]外, 还具有规律性、制约性、长期性、战略性等特征。其开放性是指机制内各要素不再封闭孤立, 而是有机结合, 共同促进大学生人才就业。其互动性是指机制内各要素相互作用, 以求实现共同的利益目标, 即人才战略的实施。其共赢性是指各要素的角色分工都得以完成, 又能促使共同目标的完成。其规律性是指这个机制要遵循市场导向、政府调控相结合的规律。其制约性是指各要素为实现共同利益目标, 而遵守一定责任制约机制来尽量维护这个系统。其长期性是指“大联动”机制的建立和实施是逐步进行的、不是一蹴而成的。其战略性是指这个机制有利于推动实施国家人才强国、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人才战略。

4.2 大学生就业“大联动”机制的实现途径

大学生就业“大联动”机制的实现途径, 可以从建立要素之间的实际合作机制、信息反馈机制等方面来考虑。笔者认为, 其实现途径之一, 就是大学生就业“大联动”机制各系统要素也要建立内部的大学生就业“小联动”机制, 即政府要建立“发展经济、政策保障、治理就业”的联动机制, 高校要建立“特色招生、精心培养、服务就业”的联动机制, 学生要建立“奋发学习、个性成才、理智就业”的联动机制, 单位要建立“联合培养、创新发展、推动就业”的联动机制, 市场要建立“完善体制、优化配置、支导就业”的联动机制。这些, 笔者所在的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重点项目《建立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 促进大学生就业》 (编号:2009-JKGHAZ-0031) 课题组将行文另述。

摘要:促进大学生就业的工作是实施人才战略的系统工程。其系统要素包括政府、高校、学生、单位和市场五个角色, 分别担负着治才、育才、成才、用才和导才的角色分工, 五个角色相互作用形成一个大学生就业工作的“大联动”机制, 其目标责任是共同促进大学生就业、推动国家人才战略的实施。大学生就业“大联动”机制具有战略性、开放性、规律性、制约性等特征, 其实现途径之一就是系统要素都要建立促进大学生就业的内部“小联动”机制。

关键词:大学生就业联动机制,大联动,系统元素,角色分工,目标责任

参考文献

[1] 励立庆, 王志军.大学生就业联动机制研究[J].浙江工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08 (2) :190~193.

[2] 马书臣.大学生就业机制的历史演进与政府角色转换[J].洛阳师范学院学报, 2007 (3) :162~165.

[3] 于向英.大学生就业新思路:构建社会、学校、家庭、大学生四联互动机制[J].郑州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04 (3) :60~63.

[4] 安琪.大学生就业机制中政府角色分析[J].管理观察 (中旬刊) , 2010 (8) :38~39.

[5] 张永红, 李佳.大学生就业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途径[J].中国电力教育, 2007 (9) :101~102.

[6] 崔玉隆.秦岭《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机制完善的促进[J].市场论坛, 2009 (12) :88~89.

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范文第3篇

各县(市)区教育局、公安局(分局),市属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六条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和完善我市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全力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现对我市校园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联动机制

(一)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公安部“八条措施”和教育部“六条措施”,将辖区各学校纳入属地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建立校长负责、镇(乡)街道综治办、派出所联动的校园安全保障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二)建立联络机制。辖区派出所兼职的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与辖区学校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负责人为安全联络员,明确双方联络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加强沟通并填表存档(附表)。

(三)实行定期与不定期走访工作机制。所、校双方安全联络员应适时互通校园及周边的治安管理情况和可能发生危害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先期信息,及时了解掌握学校及其周边治安动态,研究并适时开展治安整治工作,有针对性地强化治安管理。

二、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职责

(一)学校对校园安全工作履行的职责

1、学校应当遵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设立安全保卫机构,配备专职安全保卫人员,制定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并将治安保卫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情况报主管公安机关备案。

2、学校应当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学校应当坚持每天开展五分钟安全教育,并在开学初、放假前等重要时机,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做到学生“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当及时将学校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告知学生,使每一个学生都清楚知晓。

3、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有条件的要聘请专职保安人员,做好校园门卫安全工作。学校保卫人员及担任门卫工作的保安员应当做到:按照岗位责任制度,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对来访人员进行盘问、检查、登记身份材料,经核实后方可放行,对进出学校的车辆和物品进行核对、检查,凭出门条放行。有条件的学校要设定专用停车区域,禁止无关人员和机动车进入学生活动区域。严禁将非教学用危险化学品和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带入学校。白天应及时清理学校门口的摊贩,驱赶违规停放车辆。课间必须安排人员进行巡校、巡课,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并报告学校领导。夜间应安排人员值班,并按规定的时间及巡逻次数巡视校园和重点防范的部位,及时报告各种隐患。

4、严禁学校组织学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进行跑步等体育活动。

5、学校要建立“问题儿童”、“留守儿童”档案,形成定期联系制度和定人帮护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班主任、老师对学生中发生的各种暴力行为要能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对心理出现问题的学生要给予更多的关爱,积极疏导化解。

6、有寄宿生的学校应当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应当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情况,特别是责任落实、安全检查、隐患消除等情况要详细纪录。安全档案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7、加强校车管理。接送学生的车辆应符合国家标准,并按时检验。定期对校车驾驶员进

行安全教育,每辆校车都要安排专人跟车,建立学生上、放学乘坐车辆动态监管机制。

(二)辖区派出所对校园安全工作履行的职责

1、指导学校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确定校园内部治安保卫重要部位,严格校园安全监督检查,督促学校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协助指导学校安装监控系统,完善安防设施建设,提高学校自防能力。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应指导学校建立健全保卫机构及治安保卫人员队伍建设,并要求学校门卫应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2、建立到校工作制度。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每月至少到校工作二次,强化学校治安防范、交通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并督促学校将安全教育纳入正常教育计划。校园、周边治安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至少要上一次法制课,工作情况要存入学校安全教育档案,并录入公安机关派综系统。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如收缴管制刀具等专项治安行动。

3、及时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对发生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实行专案专人责任制,并及时将查办情况通报学校,以利学校安全教育工作。

4、指导、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根据《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做好监督检查,并记录在案。对寄宿制的学校,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监督检查,对其他学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监督检查,并督促、指导其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5、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对学校求助、报警,在接警后应立即赶到现场,维护秩序,保护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三、强化校园周边治安管理

(一)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应熟悉辖区涉校及周边治安情况,在治安状况复杂的学校周边设立治安岗亭,有针对性地开展治安巡逻,强化治安管理。坚决取缔中小学学校周边200米以内的“两室”、“三厅”、“两吧”等经营场点,查封、收缴违禁出版物、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清查整顿校园内及校园外50米以内的非法经营摊点、流动摊点和出租房屋,查处不法活动。涉校及校园周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益的治安和刑事案件,及时立案,专人负责,及时查处。未破涉校涉生的刑事案件分级挂牌督办,刑事案件在逃人员上网追捕,案件发、破案情况档案齐全。

(二)辖区派出所要加强校园周边网吧管理,全面掌握校园周边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开办和经营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重点查处违反实名登记规定,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违规违法经营现象。特别要坚决查处取缔黑网吧。严格实施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规定。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要求学校积极提供校园周边黑网吧的相关信息,举报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使公安机关能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活动。

(三)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对辖区校园周边道路的交通标志标线及交通安全设施情况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校园门前重点路段设立警示牌提示标志;完善城镇和靠近交通要道的学校周边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和交通安全措施。上、放学时地处交通复杂路段学校,有民警维护校园门口道路交通秩序。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配合学校建立校车和接送车管理机制,加强管理。严禁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超载、超速。每月在交通违法处理信息系统上查询辖区校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信息,及时通报给辖区教育部门和所在学校。

(四)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对寄宿制学校的安全必须定期分析、排查,掌握可能影响学校稳定的因素,根据需要及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记录在册。对寄宿制的学校,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建立监督执法档案。适时督促、指导学校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及时

督促火灾隐患整改。开展经常性防火安全教育,使师生掌握基本消防常识。对辖区学校安全防火工作及涉校火灾基本情况应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四、奖励与责任

(一)建立完善“平安校园”、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相互考核机制。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绩效考核派出所应征求所在县级教育部门和学校的意见。学校创建“平安校园”应征求属地派出所及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意见。

(二)对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县(市)区综治办、市公安局、市教育局予以表彰、奖励。

(三)对相关学校不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公安部《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由辖区派出所发出整改通知,并将整改内容及时通报属地教育部门。

(四)对不依法履行学校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或发生重大案件事故的严肃倒查追责;对直接责任人由上级部门和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漳州 市 教 育 局漳州 市 公 安 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二日

抄送:省公安厅、省教育厅;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综治办

学校安全工作联络员名单

王慧宾

詹亚辉

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范文第4篇

第一条为全面整合我县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力量,进一步完善政府统一领导、各救援力量密切协同的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联动工作机制,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XX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机制。

第二条灭火是指消防部门依法承担的火灾扑救工作。消防应急救援是指消防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第二章组织指挥及职责分工

第三条县政府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我县较大以上火灾扑救和消防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组建县本级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担任,指挥长由县应急局局长、县消防大队大队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供电局、县人武部、武警

XX县中队、县消防大队、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中国电信XX分公司、中国移动XX分公司、中国联通XX分公司等部门和单位。

县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

第四条职责分工

(一)指挥机构职责

县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和指挥本级预案处置的较大火灾和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县本级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灭火和救援;确定总体灭火和救援决策行动方案,下达灭火和救援指令,并根据灾情变化,适时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

(二)部门共同职责

1.健全本部门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社会联动工作组织机构,制定完善联动工作制度和预案。

2.加强本部门联动力量的管理和训练,定期参加联动工作会议和演练。

3.接到命令后,组织本部门联动力量迅速出动,按要求到达现场,受领并完成分配的处置任务。

(三)部门具体职责

1.县委宣传部:负责收集、整理灾害现场及各单位提供的信息和资料,根据应急指挥部授权负责邀请新闻媒体、协调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统一发布灭火救援信息。

2.县财政局:负责安排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处置及联合演练所需经费的保障,并做好相关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3.县公安局:负责根据现场处置需要,调集治安、交通、特巡警等相关警种到场,组织警力实施现场交通管制和警戒,确保灭火救援区域交通顺畅,保障救援车辆优先通行,保护现场指挥部及作战区域要害部位安全,维护现场及周围地区治安秩序,对处置现场内的人员进行疏散。

4.县人武部、武警中队:分别负责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武警官兵到场,协助维护火灾现场秩序;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人员营救和物资疏散。

5.县民政局:负责根据救援需要配合事发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受灾群众临时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6.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负责灾害现场环境监测,协助救援队伍划定灭火救援现场危险区域范围;对大气和水环境进行监测,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环境质量标准,确定超标区域范围和污染物质的成分及浓度;为可能引发环境污染的火灾及消防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

7.县人社局:做好因参与灭火和应急救援受伤人员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认定及其与之相关后续工作。

8.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建筑专家以及供水、供气相关部门对受灾害事故影响的建筑、供气、供水设施进行安全评估;组织供水部门对灾害事故救援现场自来水管网进行增压、减压,必要时停止部分地区的供水,调度园林绿化洒水车对火灾现场消防车辆进行供水;组织供气部门对事故现场和周围实施燃气管制,调动燃气等相关方面的抢险救援物资、装备和专家、人员及技术支持;根据需要,调集大型工程机械设备,为灭火救援提供有力支持。

9.县交通局:负责对处置现场所需物资的运输保障,组织协调因灾受损道路的抢修工作,组织调配救援人员、撤离人员以及疏散物资所需车辆等运输工具。

10.县卫健局:负责组织医疗机构实施现场急救及伤员的转运、治疗工作,并负责事故现场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必要时与上一级医疗卫生机构联系,确保伤员的有效救治。

1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调集危化品和烟花爆竹等专家、技术人员及救援装备为处置工作提供技术和装备支持;县消防大队根据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任务的需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采用正确的处置措施,严密组织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县气象局:负责监测灭火救援处置现场气象信息,做好分析预测,及时为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气压、温度、湿度、雨量等实况和预报。

13.县供电局:负责调派相关专家、技术人员和救援力量为火灾和消防应急救援现场处置提供技术支持,实施断电、架设临时供电线路或调度应急供电设备等措施。

14.中国电信XX分公司、中国移动XX分公司、中国联通XX分公司:负责协调并保障灭火救援现场消防指挥通信网络,做好突发事件紧急情况下的通信保障和通信组织工作,确保通信畅通。

第三章联动工作制度

第五条联席会议制度。县政府每年组织县本级成员单位召开一次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社会联动工作联席会议。经县政府同意后,由县消防大队负责具体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主要通过专题调研、交流培训、工作研讨、技术交流等形式,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专业优势,分析研究在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社会联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解决联动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联动协作机制。

第六条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联动工作的日常联络。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报县政府办公室和县消防大队备案。联络员应相对保持稳定,如需变更应及时更新备案。

第七条专家组制度。在县政府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由各成员单位的负责人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主要负责全面分析灾情、险情,确定科学合理的处置措施,指导救援力量科学、高效、安全的处置灾情。

第八条值班工作制度。各成员单位应制定日常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全天候值班,保持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接到命令后,应立即向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报告,并立即按要求组织救援力量赶赴现场,协助救援。

第九条定期演练制度。县政府每年组织县本级成员单位进行1至2次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联合演练,提升协调联动能力。

第四章联动响应

第十条县政府根据火灾与消防应急救援处置需要,视情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成立指挥部,统筹组织指挥现场处置工作。指挥部设立作战指挥组、技术专家组、通信保障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相关联动单位要组织救援力量赶赴现场,按照指挥部的任务分工开展处置工作。

第十一条作战指挥组由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应急局、县人武部、武警XX县中队、县消防大队等单位组成,主要负责完成灾害现场的警戒、灭火、救援、破拆、供水等各项战斗任务。

第十二条技术专家组由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住建局、县应急局、县气象局、县供电局、县消防大队等单位专业技术骨干组成,主要负责评估灾害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研判事故发展趋势,参与制定作战方案,提供技术支持,解决技术难题。

第十三条通信保障组由县应急局牵头,中国电信XX分公司、中国移动XX分公司、中国联通XX分公司配合,主要负责统一通信联络方式、方法和信号,组织现场通信,维护现场通信秩序,保障现场通信顺畅。

第十四条后勤保障组由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交通局、县卫健局等单位组成,主要负责灭火救援现场各类器材装备的调运和各类生活物资调拨,现场伤员的及时救治以及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抚恤及社会保障工作。

第十五条宣传报道组由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等单位组成,主要负责收集、整理灾害现场及各单位提供的信息和资料,根据应急指挥部授权统一发布灭火救援信息。

第五章督导检查

第十六条县政府负责对全县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联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原则上每年一次,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及特殊时期可视情随时组织。

第十七条督导检查可采取联合督察、分片督导等形式进行,主要对各成员单位落实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联动工作职责和任务等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八条督导检查结束后,由县政府通报督导检查情况。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参照本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方案、预案。

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范文第5篇

来源:庆云县

为全面整合我县现有应急救援力量,建立统

一、完善的应急救援指挥体系,使各部门、各社会救援力量在处置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分工明确、密切协作,确保完成各类应急救援任务,制定本机制。

一、建立健全县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一)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县各有关部门开展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主要职责是:

1.健全组织机构,完善预警联动机制和应急救援工作机制。

2.掌握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突发事件情况,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联合演练。

3.协调专业、专家、志愿者、企(事)业应急救援队伍,将其纳入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动员、训练、调度、救援体系。

4.加强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训练、演练及管理。

5.组织应急救援装备、物资配备和储备,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应急处置装备和生活必需品等应急物资的储备保障制度,统筹各类应急物资日常准备和应急状态时的生产、调配、供应,并建立全县范围内的应急物资调剂供应渠道。

6.整合应急指挥资源,建立应急指挥中心,负责整合应急物资储备资源,建立便捷、快速的保障渠道,防止应急物资资源储备浪费。

7.组织应急知识普及、宣传教育活动。

8.及时收集、核实、上报突发事件相关信息,根据灾情需要及时调度、指挥相关力量进行处置。

9.依照相关规定,发布应急救援信息。

(二)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办,负责组织、协调各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具体履行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应对处置突发事件职责。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办主任兼任。总指挥长由分管应急救援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必要时由县长担任),指挥长由相关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及县应急办、安监、公安、武警中队、消防大队和突发事件主管单位负责人担任,承担应急救援职责的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二、应急救援联动成员单位和工作职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07〕53号)、省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应急救援队伍协调运行办法(试行)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131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应急救援联动机制的通知》(德政办发〔2011〕28号)、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云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庆政办发〔2008〕2号),在对全县各社会应急救援力量进行整合的基础上,成立以县消防大队为主体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一)县应急救援联动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应急办、发改局、经信局、商务局、住建局、规划办、城管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人防办、环保局、财政局、文广新局、教育局、卫生局(红十字会)、食品药品监管局、科技局、旅游局、人社局、民政局、安监局、农业局、畜牧局、林业局、水务局、公安局、人武部、武警中队、团县委、消防大队、交警大队、质监局、气象局、电业公司、漳卫南运河庆云河务局。

(二)县应急救援联动成员单位共同职责。

1.组织制定和完善本单位应急救援方案、操作手册、制度,明确人员职责。

2.加强本单位应急救援力量的管理、训练,不断提高相应的应急救援技术、技能。

3.督促检查本单位应急救援力量、装备、物资,按要求落实值班备勤制度。

4.落实上级关于应急救援工作的指示和措施;参与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统一组织的联合训练、演练和应急救援。

5.及时调整应急救援联动单位通讯录,定期更换本单位应急救援物资,充实应急救援人员和力量。

6.突发事件主管单位在接到突发事件情况报告后,必须第一时间向县应急指挥中心报告(电话:3321062),按照县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决定,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各成员单位参与应急救援。

7.接到应急救援的命令后,指挥本单位应急救援力量和装备迅速出动,按要求到达现场,完成所分配的处置任务。

8.突发事件主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要全面掌握突发事件的原因、基本情况、施救措施及结果,根据县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领导小组的安排,接受记者采访,召开新闻发布会,为县领导准备新闻发布会相关材料。

(三)各应急救援联动单位职责。

县委宣传部:督促县电视台、庆云报等新闻媒体做好经常性应急救援宣传报道工作;接到气象、科技等部门的预警信息后,安排新闻媒体按要求及时发布;发生灾害事故和突发事件后,及时组织新闻媒体赶赴现场,开展宣传报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大力宣传报道应急救援英雄模范人物事迹;负责对来庆记者的接待联系和陪同服务。

县政府办公室:在事故现场附近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上级领导、有关部门工作小组、救援专家等来庆人员的接待安排;组织有关部门处理死亡人员的善后工作;视事故情况向市政府汇报,请求有 关县(市)政府帮助做好伤亡人员的救治及善后工作;协调处置突发事件工作中的涉外事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应急办:负责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工作;及时掌握和报告县内外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综合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及时报送县领导,上报市政府,向社会公布;组织协调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急救援联动成员单位和应急专家参与救援。

县发改局:安排重大救灾基建项目,协调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县经信局:协调邮政、电业等骨干企业开展抢险救灾;组织安排应急物资的生产运输;督促协调各通信公司做好应急通讯保障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发布部门提供的气象、地震等灾害预警信息。

县商务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应急救援物资供应和保障工作;协助做好事故现场需转移的受困人员的临时安置工作。

县住建局、规划办:参与震区建筑物的抗震性能评估鉴定,开展震后工程调查,指导灾区制定和实施重建规划;按照县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调集施工工程车辆和大型机械到现场参与抢险救援;负责提供事故现场建筑物及相关设施的设计资料,对事故现场损毁建筑物进行必要的遮掩保护。负责指挥供热、供气经营单位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做好抢险物资保障工作;定期检查隐患,避免事故灾害发生;及时上报供热、供气突发事件信息;负责联系供热、供气专家针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提出相应意见。

县城管执法局:负责组织城区防汛、除冰扫雪工作;负责组织因灾被损毁的城市道路、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的抢险、排险和修复工作;协助相关部门执行交通管制和现场秩序维护。

县交通运输局:建立应急救援运输队伍(运输救灾物资卡车10辆、运送救援人员客车5辆,建立数据库,组织演练,发生突发事件时征用);修复被毁损的干线公路、桥梁、涵洞等基础设施,保障灾区干线公路畅通;协调、组织营运车辆,运送抢险救援人员、伤病员和救灾物资等。

县国土资源局:组织技术力量、有关专家迅速做好灾情调查、险情分析、次生灾害防范等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灾情监测和评估,分析、预测灾害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对策;做好恢复重建中用地规划和供地保障工作。

县人防办:利用人民防空指挥、信息系统,为防灾救灾提供指挥场所和指挥手段;利用人防工程及疏散体系,为居民提供应急避难场所;利用人防专业队伍,参与城市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利用防空警报系统,发布灾情警报信号;利用人民防空宣传教育体系,普及防灾减灾知识。

县环保局:承担灾害和事故救援现场对环境的监测工作;发生可能导致环境污染事件的火灾等次生灾害后,为现场处置提供技术和专业人员支持;发生危化物品和放射性物品泄漏、燃烧、爆炸等事故后,为现场指挥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危化物品和放射性物品泄漏、燃烧、爆炸事故等抢险救援任务完成后,协同消防大队对现场进行洗消和清理,清除环境危害隐患。根据实际,储备洗消和清理危化物品的特种救援物资。

县财政局:安排县级灾害事故救济支出预算;会同县民政局申请救灾应急资金,管理、分配、拨付救灾资金;对救灾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县文广新局:负责组织、领导、指挥大型赛事或大众文体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制定预案,组织演练。

县教育局:在中小学生中普及应急逃生知识,经常组织中小学生紧急疏散演练,提高中小学生自救、互救能力;收集、汇总因灾害事故导致的学校校舍损毁情况;协助灾区政府转移被困师生,组建临时校舍,恢复正常教学秩序;指导灾后校舍恢复重建。负责教育系统突发事件的处置,同学校一起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件处置。

县卫生局(红十字会):组织救治突发事件造成的伤员,安置好遇难人员;发挥应急信息快捷的优势,保持与县应急指挥中心的联动机制,为组织救援赢得时间;做好灾区伤病员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和疫情监测工作;组织医疗卫生人员深入灾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宣传卫生防病知识,指导群众搞好环境卫生;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及时组织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与处理;组织专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评估,提出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级别;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应急疫苗接种、预防服药;组织专家对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县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领导小组要求,组织社会捐款、捐物,申请市红十字会援助,支持突发事件应急救援。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依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县科技局:向社会普及地震灾害逃生知识及自救互救能力,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及时对地震灾害进行监测和预报,研究利用人防等警报系统,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将预警信息报送县应急办等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发布;参与地震灾害现场救援,组织地震现场监视;组织有关部门对次生灾害进行预测,提供震情发展趋势分析会商情况;组织地震现场灾害调查、损失评估和科学考察等工作,并协调市地震灾害评定委员会审定灾害损失评估结果。

县旅游局:配合有关部门,尽快妥善疏散滞留游客,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与相关部门一起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县人社局:表彰在救灾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县民政局:建立应急物资数据库,与经销商签订合同,足额储备,定期更新,保证供应;准确掌握社会应急物资的存有状况,及时征用;组织、协调抗灾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并统一发布灾情;指导灾区实施灾民紧急转移安置;管理、分配救灾款物;组织实施救灾捐款、捐物;开展应急救助和灾后民房恢复重建;储备、调拨救灾物资。

县安监局:排查安全生产隐患,预防事故发生;参与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指挥;处置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时,为现场处置指挥部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并调集相关专家、技术人员到场;执行现场处置指挥部的决策和部署,协同各救援单位完成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置任务;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原因调查;指导灾区企业做 好恢复生产中的安全生产工作。

县农业局:对农作物灾害进行预测预报;参与农作物灾害的灾情评估;指导灾区开展农业生产自救;指导开展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配合财政部门落实灾害减免政策。

县畜牧局:组织处置动物灾害事件,制定预案,组织演练;组织实施动物疫情的综合防控措施,依法提出对有关区域实施封锁的建议,组织调拨疫苗、消毒药品等应急防疫物资等。

县林业局:参与相关灾害评估;指导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治理。

县水务局:成立防汛应急救援队伍,定期组织演练,备足应急救援物资,组织协调防汛抢险;负责水情、汛情、旱情监测;参与旱灾洪涝灾害的灾情评估;搞好水源调度;组织实施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负责指挥供水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做好抢险物资保障工作;及时上报供水突发事件信息;负责联系供水专家针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提出相应意见。

县公安局:组织公安干警参与灾区紧急救援;指导灾区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参与责任事故的调查,控制可疑人员;指导做好灾区党政机关、重点要害部位、救灾物资等安全保卫工作。

县人武部:发生较大以上突发事件时,根据县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组织、指挥辖区内民兵、预备役部队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置。

县武警中队:根据现场指挥部的决策,进行救援现场的警戒、疏散群众和抢救物资;协助执行道路交通管制或者现场管制;对聚众妨碍救援行动和救援现场秩序、危害救援力量、物资和对象安全的,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驱散。

团县委:建立50人的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组织专业知识培训,定期组织演练;按照县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领导小组要求,组织志愿者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县消防大队:组织指挥较大以上突发事件抢险救援工作;组织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建筑坍塌、安全生产事故、空难、爆炸及恐怖事件和群众遇险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并参与配合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重大环境污染、核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县交警大队:完善道路交通设施,严格执法管理,增强群众法律意识,避免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辖区内发生交通事故和其他灾害事故时,迅速掌握事故和灾害情况,全力抢救人员,维护现场交通,疏散事故区人员和车辆,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配合有关部门实施救援;根据现场救援工作的需要,制定交通管制,维护救援现场秩序,确保安全;调集事故清障车辆,清理事故现场,利用先进装备,提高救援速度和水平。

县质监局:负责调查处理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造成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和相关技术鉴定。

县气象局:准确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或预警信息,及时向各乡镇(街道办)、县应急办及有关单位、新闻媒体、通信公司通报,并根据变化情况及时补充和更正,研究制定公众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发生较大以上自然灾害事故和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时,向现场处置指挥部提供气象信息,为指挥部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和参考。

县电业公司:定期检查电力基础设施,排查企业、居民用电安全隐患,及时维修,避免事故灾害发生;突发事件发生后,承担电力基础设施维护、事故应急抢修;发生电力火灾事故后,为现场处置提供技术、抢险队伍支持;在可能引发电击事故的火灾、建筑倒塌、群体性事件、暴力恐怖事件现场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随时排除险情,确保电力设施、设备安全;完成应急救援现场断电、紧急供电任务;组织调度全县电力专业技术力量协助各乡镇(街道办)和有关部门对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实施紧急处置;协助消防部门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和火灾事故调查。

漳卫南运河庆云河务局:对漳卫新河进行监测预报,掌握防汛动态,对重大险情抢护、蓄滞洪区运用等提出建议意见,参与漳卫新河防汛和抢险。

三、应急救援工作制度

(一)应急救援联络员工作制度。

1.县应急办和应急救援联动单位要确定1名联络员。联络员一般由负责安全管理和保卫工作的负责人担任。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书面报县应急办备案。

2.联络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如确需变更,须及时将变更情况书面报县应急办。

3.联络员的主要职责:收集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情况,反馈应急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落实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应急救援工作督查制度。

1.重要节日、重要活动、特殊季节期间,县应急办会同有关单位对各乡镇(街道办)、各行业、各系统、各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2.工作督查实行指定成员单位带队负责制,可采取联合督查、分片包干督查和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应急工作督查等形式进行。工作督查主要对督查对象落实应急工作责任制及专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3.每次督查结束后,写出督查情况报告,并及时通报,提出改进和加强工作的意见。

4.县应急办要及时对督查情况进行收集,并形成总结材料报县政府。

(三)应急救援值班工作制度。

1.各应急救援联动单位制定日常值班制度,设置值班专用电话,安排专门值班人员。

2.值班人员要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

3.接到县应急办的调集命令后,值班人员应迅速向本单位主管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汇报,并按要求调集相关人员、器材装备迅速出动,赶赴现场。

4.本单位应急救援力量出动后,值班人员应随时保持与救援人员的前后方通信联络。

5.县应急办根据需要,不定期对各单位值班和通信联络工作进行抽查。

6.各联动单位值班人员、联系方式有变化时,应在第一时间向县应急办报告并备案。

四、应急救援现场指挥体系

发生突发事件后,根据事故类型和事故等级迅速成立现场总指挥部。

总指挥:现场最高政府首长。发生较大突发事件,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应急救援;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县长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 应急救援。

副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应急办、各应急救援联动单位负责人。

指挥部职责:制定处理突发事件的处置方案,根据需要调集相关联动单位参与救援。

指挥部下设6个工作组:

(一)应急救援组。

组长:县消防大队负责人。

成员:县消防大队、事故主管单位负责人,参与控制险情、处置事故联动单位负责人,事故单位负责人等。

职责:迅速掌握现场险情、灾情,制定科学合理的处置措施和方案,全面贯彻落实现场总指挥部的决策,有效控制现场局势和险情,防止事态和险情扩大及次生灾害的发生;做好不可避免的次生灾害的预防和救援;将灾害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应急救援专家组。

组长:突发事件主管单位分管负责人。

成员:按照现场指挥部的命令调集到现场的应急救援专家组相关专家和技术人员。

职责:对现场险情、灾情和突发事件的性质进行全面分析,确定科学合理的现场应急救援处置措施,指导救援力量安全、科学处置突发事件,针对现场出现的突发事件随时进行研究,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险情进一步恶化,避免不应有的损失发生。

(三)应急救援现场警戒组。

组长:县公安局分管负责人。

成员:县交警大队、武警中队、消防大队负责人,调集到现场的交警、驻军、派出所等警力。

职责:维护城区主要道路、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的交通秩序,确保参战各单位力量及时、迅速、安全到达现场;按现场指挥部命令,在事故区域内设置警戒线,疏散警戒区内的人员,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四)应急救援宣传报道组。

组长:县委宣传部分管负责人。

成员:突发事件主管单位、县文广新局负责人。

职责:组织新闻媒体赶赴现场进行宣传报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

(五)应急救援后勤保障组。

组长:突发事件主管单位分管负责人。

成员:各参与救援单位后勤保障部门负责人。

职责:按照现场总指挥的命令,保障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种物资。保证现场救援单位和人员的饮食及各项物资供应,并及时向现场调运。

(六)应急救援善后工作组。

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员:突发事件主管单位、县法制办、民政局、各社会保险单位负责人。

职责:完成突发事件中受伤、死亡人员及受灾群众的妥善安置和善后处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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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云县人民政府主办 庆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范文第6篇

作者:罗永焱

2008年5月12日的四川汶川大地震震惊了世界,人们开始重新去关注和认识防灾减灾工作。巨大深重的灾难无不考验着我国的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和管理。防灾减灾体系是我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服务国家经济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力量。是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改善民生的重要基础。为加强自然灾害监测,建立统一规范、功能健全、服务完善的防灾减灾体系,理顺防灾减灾管理体制,为此,笔者提出几点思考:

一、充分认识我国防灾减灾的严峻形势,增强防灾减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我国部分地区自然灾害十分严重,灾害种类多、范围广、程度深、危害大,干旱、洪涝、地震、风雹、台风、高温热浪、低温冷冻和雪灾、山体滑坡和泥石流、森林和草原火灾、病虫害等各类灾害均有不同程度发生,部分地区重复受灾,特别是区域性极端暴雨、阶段性严重干旱、局地性强风飑线、高频次登陆台风和大范围雪灾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影响。据统计,2009年以来全国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约4.8亿人(次)受灾,死亡和失踪1528人,紧急转移安置709.9万人(次);农作物受灾面积4721.4万公顷,绝收面积491.8万公

顷;倒塌房屋83.8万间;因灾直接经济损失2523.7亿元。我国自然灾害的多发性、不确定性、灾难性,严重性造成了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强化部门整合、理顺管理体制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任务。成为减轻人民群众自然灾害损失的首务之急。

二、组建国家防灾减灾局,理顺防灾减灾管理体制。

2005年,我国成立了国家减灾委员会,统一协调和指导全国减灾工作。2009年,我国设立了“全国防灾减灾日”,在全社会开展了防灾减灾政策宣传、应急演练活动。我国防灾减灾工作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努力,科学监测技术的推广、群众的意识的提高,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等都取得了一定有成绩。但是总体来看,我国防灾减灾体系建设还有待提高,特别是管理体制未来理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防灾减灾的管理和监测。

目前,我国防灾减灾工作涉及气象、地震、国土、海洋、水利、农业、林业、环境保护、民政等多个部门。政出多门、标准不一,部门间缺乏对接。严重影响了防灾减灾的监测和管理水平。为加快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理顺自然灾害监测管理体制,建议将中国气象局、中国地震局、民政部减灾司、海洋局减灾中心整合组建国家防灾减灾局,同时逐步将各部门自然灾害监测职能划入进行统一管理。由于防灾减灾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紧密相关,建议将国家防灾减灾局调整为国家安监总局管理国家局(副部级),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更名了国家安全应急监督管

理总局,原中国气象局、地震局下属事业单位性质不变。为加强防灾减灾工作的统一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实施地方各级自然灾害监测机构的整合工作,逐步实行“统一领导、分组负责”的管理体制。精简机构,提高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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