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范文

2023-11-04

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范文第1篇

什么是美育?有人说, 美育是德育的部分;有人说, 美育是实施德育的重要途径;有人说, 美育是艺术教育, 是关于绘画、音乐、舞蹈等艺术技能、技巧的培养;还有人说, 美育是一种情感教育……

事实上, 美育与德育、艺术教育、情感教育之间既有共同点, 也有明显区别。首先, 美育和德育在性质上和社会功用上有区别, 两者不能等同, 不能相互代替。尽管德育在某种程度上以美育为手段, 美育在某种程度上也以德育为内容之一, 但二者有明显区别, 不能划等号。其次, 美育不同于艺术教育。后者是实施美育的主要内容和基本途径, 但要实现以美育人、以文化人的育人目标, 仅靠艺术教育还不够。最后, 美育不等同于情感教育。人的感受力、想象力、创造力等人文素养的陶冶也是美育的内容, 情感教育仅是其中之一。

美育是党的教育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与德育、智育、体育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 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创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 》提出要“加强美育, 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坚持立德树人”“改进美育教学, 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的要求, 强调了美育在育人方面的重要意义和独特作用, 这是党的文件第一次对美育作出重要部署。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 就加强美育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在教育实践中, 与德育、智育、体育相比, 美育则略显薄弱, 这样的状况在特殊教育中也同样存在。主要问题是对美育育人功能, 尤其是对美育在特殊教育中的重要作用认识不够。甚至有观点认为, 美育在特殊教育学校是“奢侈品”, 残疾学生实现自食其力是特殊教育最高目标和基本教育理念。因此, 美育课程往往被轻视和忽视, 应付、甚至不开课的现象比较普遍, 资源配置不达标, 缺乏专业师资队伍等问题比较突出。事实上, 美育对身体有缺陷的残疾学生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对他们自食其力, 拥有健康生活具有重要基础性作用。

二、特殊教育的美育教育意义

(一) 实施美育是促进残疾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

1. 陶冶情操, 健全人格。

美育是审美教育, 也是情操教育和心灵教育。它能提升人的审美素养, 更能潜移默化影响人的情感、趣味、气质、胸襟, 进而激励精神, 温润心灵。因为种种原因, 部分残疾儿童心智发育不够健全, 性格、行为出现不同程度的障碍。化解这些难题, 离不开美育教育。因为, 美育以美感人、以情动人, 能让残疾孩子在美的享受中受到教育, 与德育以理服人、以准则规范人形成有效互补。

2. 开发智力, 拓宽视野。

智力包括多个方面, 如观察力、记忆力、想象力、分析判断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等。美育在培养学生观察力、想象力、创造性思维能力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形象思维是青少年智力发展中的重要因素之一, 在教育中常常被不自觉地忽略。美育则是培养形象思维的最好途径。它以形象思维为主体, 把形象思维与抽象思维统一起来, 并在其他智力因素, 如感知力、记忆力、想象力、思考力等方面, 都能发挥其巨大作用。举例来说, 对于听障学生而言, 由于在听觉或表达上存在障碍, 其形象思维能力比常人更加重要;对于视障学生而言, 由于视觉的缺陷, 感性知识比较贫乏, 形象思维比较薄弱, 尤其需要加强培养。

3. 全面发展, 提升素养。

美, 是自然的, 也是人文的;是感官的, 也是精神的。美育是人的全面发展教育中不可缺少的、相对独立的组成部分。美育融化在德育之中, 更增添了高尚之美;美育融化在智育之中, 更增添了理性之美;美育融化在体育之中, 更增添了健壮之美;美育融化在劳动技术教育之中, 更增添了灵巧、创造之美。把美育同其他各种教育相结合, 能使真善美得到更加完满的体现, 能有力地促进残疾学生全面发展。

(二) 实施美育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需要

今天, 人们越来越认识到, 不重视德育, 影响的是一代人的思想道德面貌;不重视体育, 影响的是一代人的体质健康水平;不重视美育, 影响的是一代人乃至几代人的审美素养和人文精神, 影响的是一个民族的文化自信和创新精神。残疾人是社会大家庭的平等成员, 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残疾人事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残疾学生审美情趣的提高, 也就是社会未来公民审美情趣的提高。这必然带动整个社会审美情趣的提升。从这一点来说, 将美育融入特殊教育, 对民族、国家和社会的文明进步都具有重要意义。

三、特殊教育学校实施美育教育的途径

(一) 润物细无声, 把美育渗透在校园文化建设之中

1. 大力发掘校园环境的熏陶作用。

有人认为视障学生看不见, 听障学生听不见, 因此, 特殊教育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意义不大。事实上恰恰相反, 校园文化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力量, 它通过一种氛围的营造, 对学生进行潜在的隐形教育, 在不知不觉中内化学生的道德情感、意志和行为。校园文化的美育功能之一是通过优美的校园环境展现出来的。校园环境是学校精神面貌的缩影, 是无字的教科书, 要对其进行深度挖掘, 充分发挥其导向、约束、凝聚等功能。

对于特殊教育学校而言, 在校园环境的建设上应该做到自然与人文的和谐统一, 具有个性鲜明的视觉识别系统, 建设无障碍的校园环境和温馨舒适的生活环境。一花一木皆育人, 一砖一瓦总关情。学校的每一块墙壁、绿地和每一片景色都能“说话”, 置身于优美整洁校园的学生就能时刻受到美的教育, 美的熏陶, 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 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 提高其感受美、鉴赏美、表现美、创造美的能力, 促进残疾学生全面发展。

2. 充分发挥教师角色的示范作用。

教师是学校文化的第一体验者和首要行动者, 也是学校文化的缔造者和传播者。一所普通小学, 孩子学习生活6年;一所普通初中, 孩子学习生活3年;而在一所特殊教育学校, 孩子往往会呆上9年或12年。教师的一言一行, 对孩子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都会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黑格尔说, 教师是孩子们心中最完美的偶像。特殊教育教师的形象、教育教学过程和人格修养等方面应有审美性, 完善教师角色中的这些方面对于有效实施学校美育至关重要。“身正不令则行, 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美的体现者之一, 特校教师应有高尚的职业人格, 熟练的职业技能和良好的职业形象, 塑造集仪表美、语言美、行为美和人格美于一体的师德美, 成为美的体现者和创造者, 做学生人生道路上的导师和楷模。

(二) 寓教于乐, 把美育贯穿于课堂教学之中

1. 开齐开好艺术课程。

作为实施美育主要途径的学校艺术教育, 理应承担起新的历史使命和时代责任。特殊教育学校, 更应以更加高度的自觉、更加明确的使命、更加鲜明的态度与更加紧迫的责任, 开设好艺术教育课程, 实现公平优质惠及全体学生的艺术教育, 让残缺的生命在艺术的蕴润下开出绚丽之花。

音乐课。是特殊学校实施美育的重要内容和途径, 能有效地丰富学生的精神生活, 促进学生认知、情感、想象等方面的健康成长, 潜移默化地陶冶学生的道德情操。对视障学生来说, 音乐能发展其听觉功能, 补偿视觉缺陷, 树立自信心;帮助他们在音乐活动中了解社会, 认识社会;拓展文化视野, 培养乐观向上的人生观;促进身心健康, 使他们得到全面发展。

美术课。学习内容丰富多彩, 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同时, 引导他们观察生活, 体会艺术, 感悟人生, 用积极乐观的情感憧憬未来, 用灵动的双手表现愿望。达到培养学生创造美欣赏美的能力, 提高与完善学生素质的目的。

舞蹈律动课。从培养舞蹈表演技能入手, 引导学生参与社会活动, 从中享受与健全人同样的愉快和幸福。这对他们获得自信心, 逐步挖掘从体能到智能的巨大潜力, 常常具有惊人的效用。残疾儿童虽然身残, 但好胜心强, 有对艺术的渴求, 经教师引发, 会激发出更高的创美热情, 还能使他们体验到通过辛勤的艺术劳动获得一种美的快感, 脱离低级趣味, 提高审美情趣的同时, 逐步疏导情感, 协调情绪, 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2. 充分发掘文化课的美育因素。

没有美育的教育是不完全的教育, 美育不仅仅是音乐、美术的任务, 任何文化学科课、非文化学科课都包含丰富的美育因素。课堂既是思想教育的主渠道, 也是美育教育的重要渠道。每一位教师都应结合学生特点以及课程设置, 把美育工作渗透到各项各科的教学中去, 用美的眼光引导残疾学生去发现美、创造美。语文老师可引导学生在美读中充分感受美, 在课文分析中正确鉴赏美, 在说写训练中学会创造美;数学老师可引导学生体会数学的简洁美、概括抽象美、逻辑美、严谨美等等, 教师可采用多种手段, 创造美的氛围, 使学生在愉悦中获取知识、陶冶情操, 让美育教育水到渠成。

(三) 把美育融入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之中

生活本身丰富多彩, 内容很多, 但残疾学生常常体悟不到这些精彩和生动, 其根本是缺少情感动力。我们应从多方面帮助学生进入欣赏的心理, 根据美的对象的特点, 创造适当的生活环境, 让他们接近美, 感受美, 欣赏美, 从而深化美感, 培养真情。

1. 兴趣社团活动。

丰富多彩的兴趣社团活动是课堂教学美育功能的有效延伸和补充, 有助于进一步挖掘学生潜能, 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及审美能力, 拓宽素质教育和美育创建的内涵。按照个人的兴趣、爱好、特长, 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兴趣社团活动, 引导他们从自己的校园、自己的生活中, 发现艺术、创造艺术、培养艺术天赋。这样, 不仅使残疾学生在美育方面的发展得到了进一步的推进, 而且还丰富了校园生活, 陶冶了学生美好情操, 拓宽学生今后的成长成才之路。

2. 校外实践活动。

残疾孩子与健全孩子一样, 都应充分领略生活的乐趣, 激发热爱生活的真情。带他们去江边晒太阳, 去公园赏花, 用触觉、听觉、嗅觉去感受大自然的美丽;带他们去泡温泉, 体会到“温泉水滑洗凝脂”的乐趣, 感受温泉的神奇;带他们到野外拉练徒步行走, 锻炼身体磨炼意志的同时感受大自然的多姿多彩与变幻万千。

总之, 无论普通教育还是特殊教育, 美育都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普校相比, 特殊教育学校理应有更大的空间探索和发展美育教育, 为每一个残疾学生的幸福人生奠基。如罗丹所说:“美到处都是有的, 对于我们的眼睛, 不是缺少美, 而是缺少发现。”只要充分利用一切能进行美育的条件、活动进行美育, 美育一定会在教育中发挥强劲的育人功能和教化作用, 让残疾学生健康成长, 全面发展, 成为合格的社会公民, 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

摘要:美育是党的教育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与德育、智育、体育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 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创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加强特殊教育美育教育, 既是促进残疾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 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需要。特殊教育学校的美育, 应渗透在学校文化之中, 贯穿于课堂教学之中, 融入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之中。

关键词:特殊教育,美育教育,学生发展

参考文献

[1]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 》·2010。

[2]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3。

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范文第2篇

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 提高做好“三个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需要不断深化认识新时期交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设施规模不断扩大, 运输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公路交通瓶颈制约得到有效缓解, 在综合运输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加强, 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出了重要贡献。在肯定成绩的同时, 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2007年交通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新时期新阶段交通发展面临的四个方面的严峻挑战依然存在, 六个方面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 同时, 又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概括起来:一是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 但规模总量仍显不足交通结构不尽合理;二是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快速发展, 但部分领域资源利用效率不高, 发展方式比较粗放;三是交通行业具备一定的发展实力, 但创新能力仍显不足, 核心竞争力仍需提升;四是行业管理初步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 但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还比较低, 体制机制性障碍仍需进一步消除。这些特征表明, 交通发展成绩显著, 矛盾和问题也很突出, 这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在交通行业的具体体现。

针对新时期交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 我们曾经提出要推进交通由传统产业向现代服务业的转型。经过积极探索和实践, 在认真总结多年来交通发展经验的基础上, 部党组认为, 交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产业和服务性行业, 推进交通由传统产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 实质上就是推进现代交通业的发展。要紧紧抓住我国经济发展战略转型的历史机遇, 加快发展现代交通业, 促使交通继续成为新时期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这是进一步提高“三个服务”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抓手。

发展现代交通业, 就是用现代科学技术、管理技术改造和提升交通, 提高交通基础设施、运输装备的现代化水平和运营效能;适应现代服务业发展要求, 不断拓展交通服务领域;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发展之路;促进综合运输体系发展, 提高交通现代化水平。推进现代交通业的发展, 关键在于促进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要努力做到“三个转变”, 即交通发展由主要依靠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拉动向建设、养护、管理和运输服务协调拉动转变;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科技进步、行业创新、从业人员素质提高和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转变;由主要依靠单一运输方式的发展向综合运输体系发展转变。

要使得交通事业能快速稳步发展, 要继续在四个方面进行加强和完善, 在五个方面下功夫。

这四个方面主要是:调整交通结构, 促进结构的优化升级, 增强交通运输服务保障的能力;转变发展方式, 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交通, 增强交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推进自主创新, 建设创新型行业, 增强交通发展的内在动力;完善行业管理, 建设服务型政府交通部门, 增强交通公共服务的能力。

五个方面如下。

第一, 在基础设施结构调整方面。主要是: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加强运输枢纽站场建设, 促进各种运输方式有效衔接。

第二, 在运输结构调整方面。主要是:优化运输组织结构, 发展规模化、集约化、网络化运输;优化运力结构, 引导营运车船向标准化、专业化、清洁化方向发展。

第三, 在拓展交通服务领域方面。主要是:积极发展交通工程总承包、交通设计咨询、交通运输代理、交通商务服务等新兴交通服务业务;扩展科技咨询、技术交易、成果推广、信息服务、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等交通科技服务;进一步发挥公路水路技术经济优势, 推动现代物流信息公共平台建设和物流技术开发应用, 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建立和完善交通行业服务标准体系。

第四, 在行业管理方面。主要是:培育和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交通市场体系, 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强化交通建设和运营精细化管理, 不断提升质量、技术和服务水平;加强和规范收费公路管理, 继续加强超限超载治理, 完善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建设管理;加强交通安全监管和人命救助能力建设,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体系, 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第五, 在建设服务型政府交通部门方面。主要是:积极推进交通部门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转变工作方法, 强化公共服务职能, 完善交通公共服务体系;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 依法行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建设节约型机关;深化行业文明建设和廉政建设。

推进现代交通业发展是一项创新性很强的工作, 要在实践中勇于探索, 积极推进。我们要在认真落实“三个服务”的要求下, 积极努力的继续我们的交通事业的发展。

摘要:“三个服务”就是交通运输部提出的交通发展要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这是对交通发展规律的精辟总结, 是交通行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是新时期我国交通发展的总方针和总纲领。“三个服务”的提出, 对于交通行业统一思想、凝聚合力、促进发展等都具有重要作用, 对于促进交通由传统产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具有重大战略意义。本文就如何在适应交通发展的需求下, 在落实交通三个服务的同时, 谈一些现状和措施。

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范文第3篇

一、我市智力残疾儿童入学现状

(一) 入学率水平较低下

智力残疾儿童入学率为72%和巩固率为60%, 远低于两纲的基本要求, 特殊教育发展不平衡, 我市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率低于健全儿童的入学率。

(二) 区域差距比较大

经济基础较好的地区特殊教育发展较好, 经济欠发达的地区特殊教育发展相对缓慢。我市近郊六区三残儿童入学率为100%, 14个区县市达到90%以上, 9个区县达80%以上, 5个区县达70%以上, 1个县达到60%以上, 2个区县达到50%以上, 1个县达到40%以上, 还有个别区县特殊教育还未起步。

这组数据充分表明, 智力残疾儿童平等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没有得到充分体现。他们入学、巩固问题已成为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残疾人教育事业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社会、家庭强烈关注的焦点问题, 残疾儿童迫切要求的问题, 同时也是政府亟需解决的热点问题。

(三) 辍学失学现象还相当普遍

调查中发现智残儿童在应入学残疾儿童中的比例在25%~42%之间, 除少数人随班就读外, 相当比例的人未入学或辍学, 这种现象在区县农村较为突出。

二、智力残疾儿童入学现状原因分析

农村智力残疾儿童残疾种类多, 残疾的等级复杂, 具体的身体差异不同, 入学难、巩固难问题的具体情况也呈现多种多样。较为突出的几类情况:

一是部分中重度智力残疾儿童, 行动不便, 生活基本无法自理, 必须专人护理, 增加入学难度;

二是家庭经济原因无法使其入学 (调研中石柱农村人均年纯收入在3000元左右) , 经济条件较差, 入学难、巩固难;

三是提供智力残疾儿童教育的学校办学条件并不能充分满足智力残疾儿童入学的需要, 造成入学难、巩固难;

四是山区交通不便, 村小撤并, 轻度智力残疾随班就读儿童往返时间太长, 安全隐患太大, 家长接送不便, 造成入学难;

五是山区农村对智力残疾儿童的认识有距离, 不愿亲近他们, 缺少关心和爱护, 甚至在生活、学习中故意排斥他们, 造成智力残疾儿童家长心酸、儿童心理自卑, 使他们不想上学, 不愿上学, 害怕上学.

六是缺乏有效政策支持力度。国家各种扶残助学项目虽得到大力的很好的实施与落实, 但是, 智力残疾儿童在享受政策的时候较其他类别的残疾儿童没有得到实惠, 智力残疾儿童的有限政策资源被忽视。

表现在:缺少对《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条例》、《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和《重庆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本次调研中了解部分地方只听两纲其名, 未见其文;部分家长法制意识淡漠, 仍是智力残疾儿童上不上学一个样, 反正都是混日子, 长岁数, 可送可不送的心态和想法在农村局部地方存在;由于山区交通不便, 智力残疾儿童入学每天必须接送, 一次往返要走20-30公里, 造成部分家长送子女上学负担, 随意让孩子旷课和辍学, 导致智力残疾儿童的入学、巩固成为难题。其次缺少对农村山区智力残疾儿童的投入保障机制和有效渠道, 其经费和项目基本上靠义务教育投入在随班就读的普通学校, 而往往由于其智力残疾儿童在学校班级的作用和能力不能得到发挥, 甚至对班级造成负担, 因此除非针对智力残疾儿童的助学项目对智力残疾儿童发放外, 其他奖学、助学性质的项目基本上与他们无缘;缺少对残疾儿童享受农村或者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明确政策依据, 致使残疾儿童享受相应待遇必须受到家庭收入、名额总量的政策限制。

七是缺少有效的医疗救助通道。残疾儿童的医疗救助, 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有所体现, 比如视力残疾儿童的白内障手术, 肢体残疾儿童的假肢安装, 语言残疾儿童的助听器配带, 然而智力残疾儿童的医疗救助体系还尚未起步, 没有形成系统的救助体系。

表现在:缺乏智力筛查体系和机制, 没有科学鉴定评价智力的机构、设备和人员, 智力评价采用“望”“闻”“问”的方式, 有一名智力残疾儿童一直被鉴定为肢体残疾;缺少对智力残疾儿童伴有癫痫等疾病的儿童先治疗后教育的救助模式和体系, 以及缺少相应的经费来源渠道和保障机制, 往往就是采取随班就读, 随病任发的局面出现;缺乏对智力残疾儿童因智力引发的肢体协调, 手脚灵敏、行为失调等的心理干预和康复训练。

八是缺乏有效的教育管理平台。目前全市对智力残疾儿童的教育管理采用最多的方式是随班就读, 随班就读系我国教育界专用名词, 指在普通学校的普通班中吸收残疾儿童与健全儿童一起接受教育的形式, 目前对随班就读教师编制、培训、待遇等问题缺乏足够的重视, 对其质量的管理、考核、评价尚未行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

表现在:缺乏对校舍场地的无障碍化, 或者添置辅助设施, 帮助智力残疾儿童行走, 减少参加教学活动的困难;没有对随班就读学校的编制、人事、经费给予适当倾斜, 缺乏针对随班就读的教材设计, 教师的教学计划只能因循正常儿童的进度适当放慢节奏, 放松要求, 降低难度;缺少一套有效的招生标准、模式、系统, 智力残疾儿童什么年龄入学, 到那里入学, 怎样入学应该具有一定标准。

九是缺失有效的社会资助环境。残疾儿童由于先天的生理缺陷, 智力残疾儿童由于其反应迟钝、思维呆板、行动缓慢, 被冠之“傻子”“呆子”等刺激性很强的字眼, 人为的被贴上标签, 在人群中, 社会上无形有一种自卑感, 缺少应有的认同感和关爱。

表现在:对智力残疾儿童的成果宣传不够重视, 事迹不够典型, 从而社会各界对这一群体存在的价值缺乏足够认识, 缺乏足够认同, 缺少足够了解, 甚至认为是家庭、社会的负担;家庭对残疾儿童的生活、心灵、学习、发展等的了解、帮助、关心不够、不足、不深。无法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社会环境.

三、加强智力残疾儿童教育的思考与对策

(一) 加强宣传, 扩大社会影响, 引起社会关心、关注和关爱

首先, 加强对两纲的意义、目标、作用的宣传, 扩大社会影响, 以及市政府组织检查组对重点目标指标的检查, 督促区县落实情况。其次, 大力开展对智力残疾儿童的事迹收集, 典型成长故事的传播;还有采用各种方式宣传、动员智力残疾儿童入学, 讲学生入学后的未来, 讲入学标准、入学方式, 入学渠道, 入学补助等政策, 使家长懂政策, 明事理, 清未来。

(二) 落实经费保障, 开展医疗评价救助体系、健全社会福利保障机制、建设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

贯彻中发[2008]7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以及渝委发[2008]27号精神《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文件, 加大投入, 落实经费渠道, 保障经费来源。

1、率先开展智力残疾儿童医疗评价、救助体系。

智力残疾儿童医疗评价体系是智力残疾儿童各项工作开展的前提和基础, 只有科学客观的鉴别、判断、评定智力残疾儿童的残疾程度, 以及检测是否伴随有多动、行走困难、癫痫等并发症, 才能有针对性对智力残疾儿童实施救治、康复或者入学。

智力残疾儿童救助体系是根据智力评价团队得出的科学客观数据、结果, 制定相应的适合智力残疾儿童需求的救助模式和方案。救助体系主要是针对中重度智力残疾儿童, 并伴随有多动、行走困难、癫痫等并发症, 生活基本无法能够自理, 需要进行医疗救助、生活护理等方面的帮助。

2、健全社会福利保障机制。

残疾儿童家庭一般都是贫困家庭, 智力残疾儿童家庭更要承担护理责任, 家庭的收入和负担更重, 出台低保政策按照智力儿童残疾水平和评定等级, 给予指标倾斜, 金额倾斜, 或者设立残疾人福利生活补助基金。

3、建立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

我市的智力残疾儿童入学主要采取的方式就是随班就读, 其就近入学, 节约开支, 方便儿童, 为儿童融入主流社会提供了一种快速的便捷通道, 然而其不便管理、管理复杂、师资水平要求高等客观问题也暴露无遗。建设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 首先, 给予随班就读学校人事、编制、财政的倾斜, 给予吸纳智力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班级在师资配备、教师待遇、职称评定、奖励表彰等方面给予倾斜照顾;特教学校各类功能教室和设备要资源共享, 成为对周边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学生进行教育和训练的资源中心。特教学校安排巡回指导教师, 配合做好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业务指导工作。

(三) 加强领导, 保证政策落实, 得到政策倾斜

智力残疾儿童的入学难、巩固难问题成为一个难题, 成为每个儿童平等享受教育权利的阻滞, 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课题。为了保证政策的落实, 政策的兑现, 早日实现国家对智力残疾儿童的生存、保护、发展目标, 应定期召开会议, 研究问题, 发现情况, 提供决策, 制定政策, 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范文第4篇

绥德县残疾人图服务站成立于2012年,是一所以精神残疾人和智力残疾人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民办公益性质的康复服务机构。以“服务残疾人”为宗旨,“以人为本,扶贫助残”为理念的残疾人服务机构。托养以“残疾人需要什么、残疾人乡做什么、残疾人能做什么”出发,最大限度的发挥残疾人的自身潜能,为每位残疾人“量身定做”个性化的康复服务和发展方案。

个性化服务宗旨:

每位残疾人存在的问题都是特殊的,包括年龄、性别、家庭情况、婚姻状况、发病年龄、患病时长河病情的稳定性。充分了解残疾人的特殊性河迫切需要康复的功能。“量体裁衣”制度出符合残疾人的个性化康复服务方案,帮助残疾人康复,早日回归社会。

个性化服务内容:

1、对于病情不稳定的残疾人服务对象,由精神科医生、护士进行实时监控,药物调整治疗,积极控制残疾人病情,定期进行监控检查,保障残疾人身体器官功能处于良好状态。实时介入生活自理能力训练,训练残疾人自己解决大小便、自己梳洗打扮、整理自己的衣物、打扫自己的病房卫生,努力做到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2、针对病情相对稳定、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人,由精神医生进行药物调整治疗,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介入家庭功能训练,帮助残疾人恢复家庭功能,组织残疾人认识钱币面值,创造场景,一道残疾人合理使用钱币进行交易,观察天气情况为自己和家人增添衣物,做简单的饭菜供家人享用。

3、大多残疾人病情已经稳定,生活能够自理,家庭职能得到健全,能够做到爱自己、爱家人。但因患病原因与社会脱节,部分职业功能丧失,加之文化素质低,又没有专业技术,不能再社会“立足”。针对这一类残疾人,我托养服务站开展社会参与能力训练和职业技能培训。调动残疾人对待工作的主动性,组织残疾人学习农作物种植、家禽养殖、手工艺品制作等,让残疾人学会一技之长。增强残疾人社会参与能力,了解现代社会政策、就业渠道、组织残疾人参加工娱训练,引导残疾人对自己今后的人生进行合理规划。

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范文第5篇

一、我国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的发展演进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任何政治制度的改革都是与经济体制的改革相适应的基础上才能实现持续发展。我国社会救助由早期应急性生活救助, 发展为城市单位救济与农村集体救济相结合的定期定量救助, 再到改革开放以后逐步建立起以最低生活保障为核心, 以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等专项救助为辅助, 以临时救助、灾害救助为补充的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对我国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的发展划分为如下四个阶段:

1. 改革开放以前的传统社会救助阶段 (1949~1978年)

(1) 社会救助制度的特点

该阶段社会救助制度有四个特点[1]:第一, 施行的是普遍贫穷基础上的残补型制度。救助对象主要为“光荣的人”和“困难的人”两种;第二, 救灾救荒为主要救助内容。灾民救助是主体, 救灾经费主要用于解决灾民粮食、衣着、住房和医疗等困难。第三, 财政投入有限。当时的救助更像是一种捉襟见肘的、拆了东墙补西墙的应急策略。第四, 受集体主义价值观的影响。社会救助工作也是先治乱再治贫。

(2) 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的运行

在这个阶段, 我国残疾人社会救助及优抚事业都由内务部下设的社会司和救济司负责,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事业主要依赖于政府投资兴办和提供经费, 中央政府是唯一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运行的责任主体, 地方在“统收统支”财政体制下没有能力进行独立救助工作。1950年相继成立中央救灾委员会和中国人民救济总会。

社会力量多依附于政府行政系统, 其功能作用发挥的并不充分, 由内务部统一领导, 中国盲人福利会和聋哑人福利会于1953年、1956年相继成立, 1960年5月两组织合并成中国盲人聋哑人协会, 协助政府共同承担特殊教育、康复医疗和文化体育等责任, 此后大部分省市建立起地方协会和基层组织, 我国残疾人事业也就此形成并开展工作。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 逐步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社会救济工作主要围绕自然灾害救济、农村救济、城市救济三个方面展开。残疾人社会救助处于“强政府无社会”的救助状态[2]。政府统一计划并配置社会资源, 由于生产力水平和国家财政限制, 该阶段残疾人社会救助水平整体较低, 属于低水平状态的残疾人医疗救助模式, 强调生产自救和自力更生。民政工作分别交由财政部、卫生部、公安部、国务院机关政工组织管理。1978年2月重新设立民政部负责全国的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事务, 8月中国盲人聋哑人协会恢复工作。在这样的组织保障下, 社会救助工作进入有序发展阶段, 并且对传统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进行初步探索。

2、改革开放初期的传统社会救助阶段 (1979~1992年)

(1) 社会救助制度的特点

该阶段社会救助制度的主要特点为:第一, 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配套制度。计划经济体制下由单位和集体承担的救助责任, 更多地转变为政府责任, 并率先在社会救助领域实现了政企分离的改革目标。第二, 起步晚于社会保险制度建设。社会救助制度的基本功能是社会保险制度的补充, 社会救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必须以健全和有效的社会保险制度为基础。第三, 应对保险失灵的救急制度。社会救助制度的覆盖范围是无法领取社会保险津贴的全体社会成员, 起到了重要的解除城市贫困、缓解社会冲突的救急作用。

(2) 社会救助工作的运行

1978年民政部成立, 农村社会救济司主管农村社会救济工作, 城市社会福利司主管城市社会救济工作, 各级民政部门也迅速建立了社会救济专门工作机构, 这为社会救济各项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也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在1986年正式开始, 政府建立专门机构或委托社会机构承担社会保障职能, 政府责任从不规范向规范、从模糊向清晰、从无限向有限, 朝更加科学、更加合理的方向发展。

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在1984年成立, 1988年3月成立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这是在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和盲人聋哑人协会基础上成立的集代表、服务、管理功能为一体的社会组织, 这代表着我国开始有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发展残疾人社会救助事业的专业的社会组织。

自改革开放后, 我国开始了对内改革对外开放的政策, 经济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同时进行: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变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政治经济体制;通过体制改革和运行机制的改变, 社会保障制度在内的多种体制依此进行改革。农村贫困救济是这一时期社会救济工作的重点, 社会救助工作开始向社会化转变, “大政府小社会”的弱社会化状态。

在这个阶段, 我国残疾人的社会救助工作由以救济安养为主转为以平等参与为宗旨, 在康复、教育、就业、文化体育、福利、环境、法制建设全面发展的新阶段。但是, 由于当时救助范围窄、救助水平低、救助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我国对传统的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特别是生活救助制度并没有实质性进展, 传统的残疾人社会救助制度到1993年6月1日上海市试点实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之前一直被延续了下来。

3、初步探索时期的现代社会救助阶段 (1993~2013年)

(1) 社会救助制度的特点

该阶段社会救助制度的主要特点为:第一,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核心建立并不断完善。从最初的城市低保制度到农村低保制度, 制度内容不断丰富。第二, 制度规范逐步提高。2008年8月15日, 国务院发布《社会救助法 (征求意见稿) 》, 提出四个主体制度设计, 虽因种种原因未予实施, 但是社会救助制度的法律规范确是在逐步完善。

1993年6月1日, 上海市率先开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取代原有社会救济办法, 拉开了城市社会救助制度变革的序幕, 也是传统社会救助走向现代化的基本表现。

(2) 社会救助工作的运行

1993年《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议》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 同时推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对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中的生活救助做出了根本性的改革。

从道义性的救济转向制度性救助的真正实现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1993年至2013年的十年间, 由城市低保制度向农村低保制度的转变, 进而实现全社会的低保制度, 这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一个重大转折, 标志着全社会范围内的社会公平底线开始构建。特别是在2000年以后, 政府职能尤其突出“以人为本”理念, 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更加规范。

4、深化改革时期的现代社会救助阶段 (2014年至今)

(1) 社会救助制度的特点

该阶段社会救助制度的主要特点为:第一, 社会救助法律法规制度不断进行创新发展, 并取得了积极的政策效果。构建了新型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满足了贫困群体的多层次、多样性的生活需要, 维系了社会和谐, 促进了社会公平。第二, 逐步建立起具有社会组织特点的帮扶体系和运行机制。社会组织体系主要有门类齐全、层次不同、功能互补、覆盖广泛、特色鲜明的特点。社会化运行机制就是在政府的主导下, 利用社会组织的力量建立协同协作制度、搭建合作平台、畅通对接渠道, 实现长效管理的工作机制。

(2) 社会救助工作的运行

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建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卫生计生、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 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 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中国残联承担, 主要职责是:协调国务院有关残疾人事业方针、政策、法规、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工作;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联合国有关残疾人事务在中国的重要活动。

2014年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从法规层面上构建新型社会救助工作,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走向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时期。《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施行说明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法律规范逐步完善, 虽然目前还没有《社会救助法》正式立法出台, 但是2014年《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改革与稳定发挥了重大作用, 突出体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社会救助制度体系逐步全覆盖;二是社会救助基金规模逐步扩大, 成为国家公共收支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是社会救助制度在调节收入分配、维护社会稳定、服务脱贫攻坚等方面的功能日益突出。

5、我国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演进趋势

根据上述分析总结, 不难发现, 我国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演进的基本特征[3]:

(1) 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新中国成立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我国的社会救助都是附属于救灾工作展开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则将灾害救助当作救助工作的一部分, 体现了现代社会救助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

(2) 社会救助工作科学化。传统社会救助标准、管理程序缺乏规定, 随意性很大。新型社会救助制度把标准视为支架, 努力建立救助标准与维持救助对象基本生活之间的关联, 以家庭收入调查为基础, 在救助程序有一套严格、规范的操作程序, 体现了现代社会救助制度的客观性、科学性;

(3) 社会救助工作合理化。传统救济水平的确定主要依据社会身份。不同身份的人, 即使家庭困难程度一样, 享受到的救助待遇也不一样。新型社会救助制度将判定救助对象和救助水平的标准放到救助对象的贫困程度上, 体现了现代社会救助制度的公平性、合理性;

(4) 社会救助工作系统化。传统社会救济项目多因人、事等因素影响而临时设立, 缺乏救助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新型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建立后, 救助项目逐步被整合为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以及临时救助三大类, 救助的制度化程度和项目设定的规范化程度显著提升, 救助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也大大提高。

二、推动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发展的建议

1. 完善残疾人法制建设, 提高残疾人存在感

我国境内自然灾害频发, 每年因为各类自然灾害的爆发导致影响身体机能和心理健康的人口数量不在少数, 他们已经成为了社会中不能忽视、必须采取措施加以救助的一个弱势群体, 需要政府和社会对他们予以重视。现阶段我国社会主要遵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关于加强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等文件的指导思想实施残疾人社会工作。

我国在当前阶段紧要的工作就是在《残疾人保障法》的基础之上加快《社会救助法》立法, 以法律的形式确保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建立健全《社会救助法》的基础之上逐步制定完善配套法律法规及支持政策, 地方各级政府也应该在中央最高立法的思想指导下建立进一步的工作实施办法和部门规章制度, 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在制度层为实现残疾人社会参与度和融入积极性效果最大化做好准备工作。

残疾人社会救助最高法立法的实现会带来两方面积极作用。一方面能够从行为上不仅规范了残疾人社会救助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明确各责任主体的具体实施行为和落实路径;另一方面能够从思想上科学引导社会各阶层各主体对于残疾人的关心和照顾, 变“输血”为“造血”, 充分发挥党和政府的思想引领作用。

2. 建立残疾人就业机制, 提高残疾人获得感

深化就业救助机制, 由政府主导联合劳动保障、残联等相关部门对此类人员进行简单的不需要过多体力的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 培训合格后进行创业资助或就业推荐, 鼓励有条件的本地企业降低劳动强度和劳动标准优先接纳符合工作标准的残疾人, 提高残疾人就业技能水平和就业率, 提高残疾人参与积极性和参与度。

有了法律和制度的保驾护航, 残疾人社会救助领域将实现“有法可依”, 在法律上确定各项权利和义务、理念与行为、职责与边界、考核与评价各项内容, 全面推动残疾人社会救助的法制化、科学化、现代化进程。

3. 强化社会救助和引导, 提高残疾人幸福感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之间应该做到各司其职、分工明确、互相配合,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明确了我国社会救助工作施行是“政府主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政府内部运行结构, 这就要求政府在顶层设计的考量上要注意整合协调政府内部资源, 部门规章制度和具体工作办法必须要落到实处, 加强政策的科学性、专业性和可操作性。特别是基层经办单位, 对于基层工作人员开展定期业务培训, 普及最新工作理念和工作办法, 简化社会救助办理流程, 特别加强自身服务意识, 主动履行职责, 考虑被救助对象的实际需求将其精细到每一个工作环节, 与本地区其他非政府组织展开合作, 将残疾人的相关政策落到实处, 从实际出发满足残疾人对美好生活需要的愿望, 全面提高残疾人的幸福感。

三、结语

对残疾人员这一特殊群体提供帮扶救助政策, 给予特别关爱, 符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对于不断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具有现实意义, 有利于加强关爱残疾人的长效机制建设, 推动残疾人事业参与国家发展大局中。

摘要:为响应“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工作指示精神, 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已经成为新时代民政工作重点内容。探讨新时代背景下的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 以形成社会救助制度增量、最大化保障残疾人权益为目标的社会救助工作管理思想。首先要了解分析现行救助工作管理的历史变化趋势和内在驱动力, 总结社会救助工作的发展特点, 在此基础上提出推动残疾人社会救助更好发展的建议。

关键词:残疾人,社会救助,演进,发展

参考文献

[1] 韩克庆.中国社会救助制度的改革与发展[J].教学与研究, 2015, 49 (2) :29-35.

[2] 呼唤.新中国灾害管理思想演变研究[D].北京:中国地质大学, 2013.

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范文第6篇

关键词:科学发展;和谐社会;经济社会发展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指出:“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更好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我们党提出了中国社会要求科学发展。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中国发展所要构建的社会是和谐社会。

一、 什么是科学发展与和谐社会

(一)科学发展要求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社会经济发展,具体包 括以下四项内容:

1、坚持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和本质要求,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健康安全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发展的成果要惠及全体人民,说到底就是坚持党的

1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2、全面发展,就是要以经济为中心,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3、协调发展,就是要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推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相协调,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

4、可持续发展,就是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发展生产、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展。

(二)社会主义社会要求构建和谐社会

1、什么是和谐社会

和谐社会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和谐社会是指社会同一切与自身相关的事物保持一种协调的状况,是经济、政治、文化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包括社会同经济、政治、文化、自然环境等之间的协调。广义的和谐社会就是科学发展观所涵盖的全部内容。狭义的和谐社会是指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充满创造活力的社会,是全体人民各得其所、利益关系得到有效协调的社会,是社会管理体制、社会服务网络不断创新和健全的社会,是稳定有序、安定团结的社会。而狭义的和谐社会是指社会层面本身的协调,是科学发展观所关注的一个相对单项的内容。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 就是指狭义上的和谐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2、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任务的提出和重要意义

实现社会和谐是人类追求的一个理想,也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美好社会的理想。中共十六大特别是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是对人类文明中关于和谐社会的有益成果的吸收和借鉴,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认识的深化和拓展,也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继承和创新,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然要求,是把握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有力应对来自国际环境的各种挑战和风险的必然要求,也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关系到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3、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

(1)、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性得到广泛调动。

(2)、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发展。

3 (3)、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

(4)、充满活力,就是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

(5)、安定有序,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

(6)、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环境优美。

这六个特征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既包括社会关系的和谐,也包括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体现了民主与法治的统

一、公平与效率的统

一、科学与人文的统

一、人与自然的统一。这六个特征表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治国理想,又是治国实践;既是目标与过程的统一,又是理想与现实的结合。

二、 科学发展与和谐社会的关系

(一)、构建和谐社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科学发展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始终要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发展的目的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和谐社会是经济社会发展基础上的和谐,是在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前提下的和谐,是社会持续前进中不断

4 调适的和谐,是兼顾效率与公平辩证统一关系的和谐,离开了经济社会发展,也就无法构建和谐社会,即使构建了,也是低层次的短暂的不稳固的。因此,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大力发展经济,不断推进社会全面进步,而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又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以和谐社会为环境、条件和保障。随着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民群众对民主政治、精神文化、健康安全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必须要求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和社会公平是和谐社会建设的两大支柱。当前群众对行业垄断、城乡差别、收入差距拉大等现象较为不满。建设和谐社会,必须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先富与共富的关系,既要通过深化改革,完善市场体制,又要通过宏观调控,在二次分配中维护社会公平;既要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又要防止两极分化;既要保护发达地区、优势产业和先富群体的发展活力,又要高度重视和关心欠发达地区、比较困难的行业和群众。要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逐步建立符合和谐社会目标要求的,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和人道主义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机制,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和谐社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制衡和保障作用。

(三)、必须把科学发展观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抓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顺应历史发展变化、为推进“三个文明”建设作出的重大战略举措,是我国处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这一

5 特殊历史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的必然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在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通过改革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坚持效率与公平的统一,既保护、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又维护和实现全社会的公平。坚持依法治国,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坚持正面教育、顺气鼓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根本保证。

(四)、用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社会稳定是改革和发展的前提,也是社会和谐的前提。“和谐”一词的本意就是和睦、无冲突。但是这种稳定是相对的,不是静止不动的,它是通过发展来实现的,即发展是实现稳定和和谐的条件和手段。只有不断发展经济,使人们丰衣足食,生活才能和谐。贫困和不发展是稳定的最大破坏因素,同时也是和谐的最大的干扰因素。可见发展和稳定相互依存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改革则是达到这种状态的手段和途径。为此,我们要努力适应我国经济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强社会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具体地说,要从个人、群体、社会等方面落实构建的条件和机制。一要加速和谐社会的主体培养。通过人的社会化机制,把社会成员培养成“四有”新人;通过不断的继续社会化,使社会成员能够恰当地扮演自己的角色,以自己的合法

6 劳动从社会获取应得的利益,从而能够各尽其能、各得其所;通过社会化的主要手段,把社会成员培养成不断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人才,适应快速变化的社会需要;二要通过社会阶层体系这一社会激励机制的建立,在合理的社会差别的基础上,注意激发社会活力,把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尽可能公平地分配给每一位社会成员;通过社会流动机制,使社会成员都有机会通过自己的努力,从较低阶层上升为较高的阶层;三要积极调整社会政策,努力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逐步构筑稳定合理的社会结构;积极培育发展各类社会组织,加强和改进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发挥社会组织联系政府和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三、科学发展和和谐社会相互协调促进,共同推进中国社会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开启了中华民族发展的历史新纪元。60年来,我们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了中国历史上最广泛最深刻的社会变革,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建立起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使古老的中国以崭新的姿态屹立于世界的东方;我们开创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道路,改革开放不断深入,使国家发展焕发出新的强大生机和活力,经济总量和综合国力大幅度跃升,人民生活总体上实现了从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开辟了灿烂的前景。这些都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人民的前途命运,决定了中国历史的发展方向,在世界上也产生了广泛深刻的影响。

当前,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正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一五”规划的部署,立足科学发展,着力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促进社会和谐,奋力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六十周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保持了良好的势头,国民经济继续平稳较快增长,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深化,社会事业发展步伐加快,特别是在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推进科学发展方面出现了积极的变化。在推进改革发展的过程中,全党和全国人民对科学发展观在认识上有了新的提高,实践上有了新的进展,这是最可宝贵的收获。面向未来,我们要继续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在坚持科学发展的同时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把我们伟大祖国建设得更美好。

四、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任重道远,意义深远

(一)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给我们提出的时代要求

1、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我们要继续坚定不移地加强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的工作。当前,要认真学好用好《江泽民文选》,《江泽民文选》全面反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孕育、形成、发展的历史轨迹,是我们更深入地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最好的教材,学习《江泽民文选》,要同学习马列著作、毛泽东著作、邓小平著作结合

8 起来,同学习和总结党的历史经验特别是新鲜经验结合起来,不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紧密结合新世纪新阶段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提出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新型国家、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推动建设和谐世界、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等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战略任务。这一系列重大理论成果和实践成果,是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最好的坚持和发展。我们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把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继续推向前进,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大理论成果成为引领中国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强大思想先导。

2、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切实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继续坚定不移地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继续深化改革开放,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要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落实“五个统筹”,加快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切实把经济社会发展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要继续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积极稳妥

9 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要继续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体系,不断提高全体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3、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大力加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科学发展同社会和谐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我们要通过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来不断增强和谐社会建设的物质基础,通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来不断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的政治保障,通过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来不断巩固和谐社会建设的精神支撑,同时又通过和谐社会建设来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创造有利的社会条件。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把人民群众以及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都发挥出来。要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努力化解不和谐因素,营造良好的人际环境,创造全社会更加团结和谐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的良好氛围。要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千方百计增

10 加就业再就业,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扎实做好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搞好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4、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关键在党。要继续坚定不移地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重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论为指导,不断探索和遵循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以科学的思想、科学的制度、科学的方式组织和带领人民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以民主的制度、民主的形式、民主的手段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要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通过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使我们党更加有效地完成人民和时代赋予我们党的庄严使命。

(二)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意义深远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是复杂的系统工程,而且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这就要

11 求全体社会成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在党中央的指引下,率领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不断克服简约化的陋习,按照规划蓝图,一笔笔描绘、一件件落实。随着时间的推移,世人将会欣喜地看到,一个运用科学发展观构建成的和谐社会呈现在自己的面前。 参考文献:

〔1〕胡锦涛 《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03年10月14日) 〔2〕《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2004年9月19日) 〔3〕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2005年2月19日) 〔4〕《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2005年10月11日)

上一篇:长方形周长教学设计范文下一篇:村环境卫生管理方案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