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杜诗诗史特点论文

2022-04-25

本文一共涵盖3篇精选的论文范文,关于《明代杜诗诗史特点论文(精选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摘要]“诗史”说及诗史互证是杜甫诗歌研究经常使用的术语,随着时代演进及艺术规律探讨的深入,其内涵不断丰富和发展,却少有明确界定和认识。本文从中国古代文史结合及杜诗研究史的角度,试图厘清“诗史”说的具体义项,并对杜诗阐释史中“以史证诗”的局限进行考察,认为“以诗证史”是史家所擅长而非注家应有之义。

明代杜诗诗史特点论文 篇1:

怎样读杜甫诗

杜甫无疑是中国古典诗歌史上最伟大的诗人,当你翻开任何一本今人所选的唐诗选本或古代诗歌选本,杜甫的作品肯定是赫然在目的。也就是说,只要你已经读过一些古代诗歌,里面多半已经包括若干首杜诗在内。本文想谈的是,如果你想要比较深入地读杜诗,应该如何着手呢?也许你已经听说过“千家注杜”的说法,那么,这种说法是夸张吗?如果不是夸张,我们又如何选择最合适的杜诗注本或选本呢?我们在读杜诗时又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在中国文学史上,没有哪位文学家的作品拥有像杜诗那么多的注本。自从南宋出现《黄氏补千家集注杜工部诗史》等注本后,“千家注杜”的说法便广为流传了。虽说黄氏注本中实收注家仅有151人,但自宋迄今,杜诗的注家、选家及研究著作确已超过千人,成为文学史上罕见的壮观。对于一般的读者来说,当然不需要读那么多的注本。但如果你想了解到底有哪些有关杜甫的著作的话,也不妨去翻阅一下周采泉《杜集书录》和郑庆笃《杜集书目提要》这两种有关杜诗的目录学著作,它们对本世纪80年代以前有关杜诗的著作有相当详尽的介绍。

在为数甚多的今人所选注的杜诗选本中,山东大学中文系古典文学教研室的《杜甫诗选》与聂石樵、邓魁英的《杜甫选集》是最好的两种,它们所选篇目数量适中而且有代表性,注释则简明扼要而且比较准确,对初学者很有帮助。但是,如果你想要比较全面地了解杜甫,只读选本是显然不够的,读杜诗全集才是准确的选择。由于由山东大学所承担的《杜甫全集》的校注工作尚在进行之中,我们暂时只能以清人的注本为首选读本。你可以对下列注本进行选择:

一、杨伦的《杜诗镜铨》。这是最为晚出的杜诗全注本,初刻于清乾隆五十六年(1791)。它的特点是参酌众本之长,又出之以简明扼要,立论则平正通达,是最适于一般读者的杜诗全注本。如果你只想用较少的时间来通读一遍杜诗,那么这是最合宜的一种。

二、浦起龙的《读杜心解》。此本初刻于清雍正三年(1725),它的特点是注释比较简明,不作烦琐的征引和考证,其长处在于解说,尤其是在分析段意方面,颇能提纲挈领,有时还对杜甫的写作意旨有所发明。但是评说章法时染有八股陋习,编次也不够完善。

三、仇兆鳌的《杜诗详注》。这是迄今为止最为详尽的杜诗注本,初刻于清康熙五十二年(1713)。它的特点就是一个“详”字,几乎可以视作对康熙以前各种注本的集注,对唐宋以来的各种笔记、诗话也收罗甚丰。仇注的篇幅很大,读它需要较多的时间。但读此一本等于读了许多注本,所以还是值得一读的。它的缺点是烦琐,一字一句皆求出处,分析也嫌琐碎。读此书时可以参阅清末施鸿保的《读杜诗说》,它是专门纠正仇注之失的。

四、钱谦益的《钱注杜诗》。此本初刻于清康熙六年(1667),它的特点是注重以史证诗,对杜诗的时代背景有比较确凿的阐明。它的注释以简洁为尚,仅录杜诗白文不加注释的达五百多首。此本的学术价值较高,但对初学者用处不大,如果你想较深入地了解杜诗与唐代史实的关系,则可以参阅。

五、王嗣奭的《杜臆》。此书不录杜诗原文,也不对杜诗逐句作注,它的特点是用“以意逆志”之法对杜诗的思想内涵进行评说,颇有精到的见解。王嗣奭是明代遗民,入清后拒不降清,所以对杜甫的人格意义有很深的理解。如果你想侧重了解杜甫的为人和杜诗的思想内涵,可以参阅此书。

除了上述诸本以外,宋人的一些注本也值得重视。对杜诗的整理与注解都是从宋代开始的,宋人在杜诗学上取得的成就是清代注本的基础。如果你想了解杜诗注释和研究的历史过程,那么可以读几种重要的宋代注本,例如赵次公的《杜诗先后解》,郭知达的《九家集注杜诗》,蔡梦弼的《杜工部草堂诗笺》,黄希、黄鹤的《黄氏补千家集注杜工部诗史》,刘辰翁评点的《集千家注批点杜工部诗集》等,它们在杜诗学的发展过程中都起过一定的作用。学术总是后来居上的,但是被后人超越的早期著作是不可忽视的学术记录,宋代的杜诗注本仍是值得后人重视的。

杜诗向称“诗史”。它具有严格的写实性,是对唐帝国在安史之乱前后由盛转衰的历史进程的全景式图卷,是那个风雨飘摇的时代在诗人内心所激起的巨大情感波澜的忠实记录。杜诗对诗人自身的生命进程也具有纪实的性质,举凡他的行踪、交游、生活、仕历,都可在杜诗中找到相当细致的叙述。所以,我们读杜诗时绝对不宜像西方的“新批评”派所主张的那样,完全抛开诗人的生平及其时代背景,而只对作品自身进行解读。我们应该结合杜甫的生平、结合唐代的历史实际来读杜诗,只有这样才能对其内涵有较准确的理解。

首先,我们应对唐代的历史,尤其是对安史之乱前后的历史有一些了解。在安史之乱之前,唐帝国基本上还处于盛世,在杜甫的童年时代,他所看到的是一派升平景象:“忆昔开元全盛日,小邑犹藏万家室。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忆昔》)然而到了安史乱后,唐帝国已经一蹶不振,杜甫临终时所看到的现实是“战血流依旧,军声动至今”(《风疾舟中伏枕书怀三十六韵奉呈湖南亲友》)。在短短的十年间,唐帝国的人口从5190万锐减为1600万,三分之二的人民在战乱中死去了。这是多么可怕的灾难啊!这是多么剧烈的社会变化啊!这个历史事实在历史文献中是有准确的记载的,但是那只是一堆冷冰冰的数字和粗线条的叙述而已。对那段历史作生动、真切的描绘,并进而揭示人们心底巨大伤痛的则有待于杜甫。优秀的诗人都是时代的晴雨表,在社会急剧变动的关键时期出现的大诗人更应敏锐地感觉到时代的脉搏。杜甫就是那个时代应运而生的大诗人,他用其如椽之笔描写了那个时代的种种图景,他用细入毫芒的体会刻画了当时人民的深哀巨痛。杜甫的敏感不仅仅在于对已然发生的现实进行细致的观察,还在于对尚未发生的隐微征兆有先见之明,对暗中运行的历史进程有明晰的理解。所以当其他诗人尚沉浸于盛唐的浪漫主义氛围中一饮千钟时,杜甫却已对即将来临的灾难作了准确的预言。《同诸公登慈恩寺塔》《兵车行》等诗成为最早游离盛唐气象的作品,它们预告了唐诗将从浪漫想象转向严格的写实,也即从盛唐转向中唐,杜甫是这个转变过程中的关键人物。如果不了解那一段历史,我们对杜甫的创作及其意义也不可能有深刻的理解。

其次,我们应对杜甫的生平有较深的了解。这一方面可以帮助我们读懂杜诗,另一方面则可以帮助我们理解杜诗的深远意义。杜甫为什么对儒学那样的执着?杜甫为什么被后人尊称为“诗圣”?我们应该对杜甫的家庭传统、平生志愿、所作所为都有所了解,然后才能对此作出较准确的评判。杜甫是一个终生服膺儒术的人,“奉儒守官”是他世代相传的家庭传统,他对以孔、孟为代表的先秦儒家的仁政爱民的政治理想是坚信不疑的,所以他在早年就怀着“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奉赠韦左丞丈二十韵》)的远大理想,以后虽历经磨难而不改初衷,直到晚年漂泊湖湘时仍把这个理想谆谆托付给友人:“致君尧舜付公等,早据要路思捐躯。”(《暮秋枉裴道州手札率尔遣兴寄递呈苏涣侍御》)由于在封建时代里实行仁政必须通过君主的途径,所以杜甫对明君寄予极大的希望,这是他的忠君思想的真正本质。杜甫的仁爱之心不仅施于其家人、亲友,而且还推而广之,以及于全体人民,甚至及于宇宙间的一切生命。他把儒家所提倡的“恻隐之心”推广到草木鱼虫:“白鱼困密网,黄鸟喧佳音。物微限通塞,恻隐仁者心。”(《过津口》)如果说宋儒通过理论抽绎而得出了“民胞物与”的思想,那么杜甫则通过其行为体现了这种伟大胸怀,而且用动人的诗歌把它表达出来了。杜诗中的情感内蕴特别深厚,梁启超甚至称杜甫为“情圣”,原因即在于此。当我们读杜诗时,应该借助于其诗歌编年、年谱、传记等资料,对诗人在何种境遇中写作此诗有清晰的了解,那样才能深入理解其写作动机和主题思想。这方面的参考书有冯至《杜甫传》和陈贻惞《杜甫评传》,前者比较简洁,后者则相当详尽。如果你只想大概了解杜甫生平,则读前者即可。如果想知道某一首诗的具体写作背景,则可查阅后者。

杜诗是一座艺术宝库。杜甫在诗歌艺术的探索中呕心沥血,取得了惊人的成就。他自称:“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江上值水如海势聊短述》)一部杜诗就是经过千锤百炼的艺术结晶,它上承前代所有的文学遗产,下启后代整个的诗歌发展历程。宋人诗云:“子美集开诗世界。”(王禹偁《日长简仲咸》)此话并无多少夸张的成分。正因如此,当我们要想对杜诗的艺术成就有所理解时,就不宜仅仅把目光停留在杜诗上面,而应该关注它在整个古典诗歌史上的地位。

大致说来,汉魏六朝诗人在艺术上的追求是为唐诗的全面繁荣作了准备工作。他们在题材的开拓上已经积累了很好的经验,各种题材种类已大致齐备。他们在艺术上的积累则可以归结为两点:声律与丽辞,这直接影响到唐代今体诗格律的完成。入唐以后,诗人们沿着前代诗人的道路继续前进,五七言诗到盛唐已经臻于极盛。然而诗歌史上“集大成”的历史使命则落到杜甫的肩上。杜甫对前代的文学遗产有清醒的认识和虚心的态度,他对前代诗歌既知其长,也知其短,从而以“别裁伪体亲风雅,转益多师是汝师”(《戏为六绝句》)的态度对之进行了总结和整合。在杜诗中,从朝政国事到百姓生计,从山川云物到草木虫鱼,整个外部世界都与诗人的内心世界融合无间,并被纳入儒家的政治理想、伦理准则和审美规范的体系之中。在杜诗中,格律严整与气势磅礴并行不悖,字句烹炼与意境浑然合则双美,成语典故与口语俗字并得妙用,泼墨濡染与工笔细描同臻极致。一句话,杜甫对前代诗歌艺术经验的借鉴吸取是全方位的,又是推陈出新的。如果你在读杜诗时注意它与前代诗歌的这种关系,那么对其良苦用心会有更深的体会。

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杜诗对后人的启发。杜甫在盛唐的诗坛上并未享有最大的名声,他的地位是从中唐开始才与日俱增的,这说明他对后代诗歌发展具有典范作用,而且这是杜甫作为“集大成者”的主要意义。从中唐开始,诗人们把杜诗视为作诗的范本。元白与韩孟两大诗派虽然在风格上大异其趣,但他们对杜甫的推崇却是不约而同的。在晚唐,李商隐等人对杜甫的沉郁风格有较深的体会,并进行了颇有成效的学习。及至宋代,以杜甫为师成为整个诗坛的集体选择。从王禹偁到王安石,再到苏轼和黄庭坚,杜甫的地位日益凌驾于李白之上,最终成为唯一的“诗家初祖”。宋人的这种选择当然含有道德判断的成分在内,因为杜甫最符合宋人关于人格修养的标准,但与此同时,这也体现了杜诗在艺术上的启迪意义,因为在对诗艺精益求精的宋人看来,只有千锤百炼的杜诗才是真正的典范,只有杜诗才以其严整的艺术规范而为宋人开辟了道路。所以我们读杜诗时也应该注意它对后代诗歌的影响,只有这样才能对杜甫的历史地位有准确的了解。

当然,我们更应该对杜诗的艺术特征作深入的体会与分析。对于杜诗,只作浮光掠影的泛读是远远不够的,一定要细读深思,一定要反复体会,才可能进入其艺术殿堂。上述各种注本对杜诗的艺术有一定的分析,但还应该参阅一些重要的参考书。例如历代诗话对杜诗艺术有很多的讨论,其中如《瓯北诗话》等几种颇有真知灼见。又如有些关于杜诗的专著对某一个问题有深入的研究,足资参考,像清人周春的《杜诗双声叠韵谱括略》,对杜诗中如何利用双声叠韵来增进音乐性美感有细致的分析。应该指出,前人对杜诗艺术的分析虽然已经很深入,但杜诗实是一座取之不竭的宝库,只要你深入进去耐心挖掘,终会有所收获。而且别人的阅读经验是不可能代替你自己的阅读行为的,如果你通过细读杜诗而有了亲身的体会,你不但将获得难以言表的审美愉悦感,而且也会对古典诗歌的艺术奥秘恍有所悟。

阅读杜诗可以从不同的层面来进行。如果你是为了学术研究而阅读杜诗,那么当然应该遵照学术规范,首先从文献整理入手,对杜诗版本及杜甫研究论著进行尽可能完备的收集,然后再选择适当的切入点。但是本文想介绍的只是一般的阅读。对于这些读者来说,你的目的当然是为了获得审美的享受,为了获得心灵的陶冶。清代的读者曾说过他们读杜诗的感受:“《赴奉先》及《北征》,肝肠如火,涕泪横流,读此而不感动者,其人必不忠。”(《杜诗镜铨》卷四引卢世淮语)现代的读者当然没有忠不忠的问题,但是与之类似的是,读杜甫一定要怀着真诚的同情心,怀着与杜甫一样的对人类及一切生命的仁爱之心,这样才可能沿着杜甫的心路历程去体会、感受、理解杜诗。杜甫当年缅怀宋玉时说过:“怅望千秋一洒泪,萧条异代不同时!”(《咏怀古迹》)我们也应怀着同样的心态来读杜甫。否则的话,你难免会像某个大人物那样,在《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中读出“地主阶级的意识”来,或在“越女天下白”(《壮游》)的美丽诗句中读出什么邪念来。如果我们能以设身处地的方式去理解杜甫,那么对杜诗中经常表现出来的忠君观念当不至严加呵斥。因为在安史乱起、国家危难之际,除了忠君之外,难道还能有更好的方式来表示对祖国的热爱?在封建制度作为唯一可行的社会制度的唐代,难道能要求杜甫通过其他途径来为人民呼吁,而不是希望“几时高议排金门,各使苍生有环堵”(《寄柏学士林居》)?杜甫是有一颗伟大心灵的普通人,他始终以平等的态度与我们交谈,我们当然也应以同样的态度来倾听他的心声。时代不同了,社会形态不同了,但是人类的善良本性不应有什么不同,我们与杜甫是可以、而且应该成为异代知己的。

阅读杜甫还应该热爱祖国的传统文化,热爱祖国的语言文字。有些当代诗人声称他们要割断与中华传统文化的联系,要完全从西方的诗歌传统中去寻求灵感,我们当然不必勉强他们来阅读杜甫。由于杜甫完全是植根于中华传统文化的土壤中的,杜诗把汉字的表现功能淋漓尽致地发挥出来了,所以我们应以虔诚的态度来体会杜诗在炼字、琢句、用典、对仗、押韵等方面的造诣,我们也应该以虔诚的态度来探索杜甫的文化意义。通过阅读杜诗,我们可以了解汉语言文字所特有的美学魔力,我们也可以体会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中华文化从来就是一种以人为本的文化,她的核心价值就在于其人本精神。对人的思考,对人的关怀,是这种文化的基本价值取向。中华文化最集中地体现在我们的民族文化性格:仁爱、宽容、坚毅、刚强。杜甫就是中华文化所陶铸的杰出代表之一,杜诗的终极价值正在于它对中华文化作出了最生动、最丰富的阐释。我祝愿大家在阅读杜诗的过程中使自己的心灵得到净化与升华,从而真正拥有中华民族文化性格的优点。我希望大家在阅读杜诗之后,能够真正认同闻一多的著名论断:杜甫是“四千年文化中最庄严、最瑰丽、最永久的一道光彩”!

(选自《古典文学知识》)

作者:莫砺锋

明代杜诗诗史特点论文 篇2:

论杜诗“诗史”说与诗史互证

[摘要]“诗史”说及诗史互证是杜甫诗歌研究经常使用的术语,随着时代演进及艺术规律探讨的深入,其内涵不断丰富和发展,却少有明确界定和认识。本文从中国古代文史结合及杜诗研究史的角度,试图厘清“诗史”说的具体义项,并对杜诗阐释史中“以史证诗”的局限进行考察,认为“以诗证史”是史家所擅长而非注家应有之义。

[关键词]杜诗;以史证诗;以诗证史

诗史互证包括“以史证诗”和“以诗证史”两个方面,前者指通过史实考证诗歌,目的在于证明诗歌的史学特质,并以此挖掘诗歌的深层意蕴;后者指通过诗歌考证历史,具体包括补史之阙和纠史之谬。关于诗史互证的内涵,一般认为包括“以史证诗”、“诗史互参”和“以诗证史”,但仔细推敲,所谓“诗史互参”,其实内容不外“以史证诗”和“以诗证史”。自古以来,杜甫诗歌因为“善陈时事”,被历代学者视为“诗史”,对于杜诗历史背景的考证也格外倾注精力,今人概括曰“诗史互证”。诗史互证提法的出现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它伴随着中国古代文史观念的变革、诗歌笺注的发展以及激烈的民族斗争的历史背景。

中国古代的诗歌与历史有不解之缘。作为古代诗论开山纲领的“诗言志”,《毛诗正义》引郑玄云:“国史采众诗,明其好恶,令瞽蒙歌之,其无作主,皆国史主之,使可歌。”诗、史发挥了纪事监察的功能。孔门四科之一的“文学”,是以史学为主,包括今天文学在内的学术整体。两汉时期,文学依然附丽于经史。扬雄认为辞赋之作是“雕虫篆刻,壮夫不为。”(《法言·吾子》)王充说:“文岂徒调墨弄笔为美丽之观哉!载人之名,传人之行也。”文学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只有依附经史之学,才能提高其在整个学术系统中的地位。即使到了“文学自觉”的魏晋时代,文学渐从经史的羽翼下挣脱出来,但一般文士所重,还是攸关治国安邦的经史文章,即曹丕在《典论·论文》中所云“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轻视描写个人生活、吟咏性情的一般作品。儒家传统的诗教观点,深刻影响了古代文人的价值取向。经过六朝经学和诗风衰变之后,唐代许多人更视诗歌为个人遣闷排忧之作,是经济人生的“小道”、“末技”,对史学价值、史笔精神有了更自觉的追求,杜甫就是代表人物之一。他在《贻华阳柳少府》中说:“文章一小技,于道未为尊”,正是这种传统观念的集中反映。他在诗歌中一再以“史臣”称道友人,主张直笔发抒的诗风。其“三吏”、“三别”、《兵车行》、《悲陈陶》等新题乐府,信笔直书,善纪时事,庶几乎史。长篇大章的新体律诗也一反过去局限于孤情只意、借古喻今的陈规,直面人生,反映现实,显示了自觉的史学趋向。到了晚唐,孟綮云:“杜逢禄山之难,流离陇蜀,毕陈于诗,推见至隐,殆无遗事。故当时号为诗史。”此说得到后世的响应,如宋祁就称赞杜诗“善陈时事,律切精深,至千言不少衰,世号诗史。”即是对杜诗“诗史”说的肯定。

后代学者在运用“诗史”的概念时,又根据自己的诗学观点和对杜诗的理解,从不同视角和不同层面对之阐释、修正,从而极大丰富了“诗史”的内涵和学术性。除了上述“善纪时事”的解释外,尚有:其一,“史德史识”说。认为杜诗有不隐恶、不潜善、不虚美的史家之德和“知本察隐”的史家之识,故或拟之《春秋》,或拟之司马迁,号为“诗史”。如南宋周煇《清波杂志》卷十引李遐年之言曰:“诗史犹国史也。《春秋》之法,褒贬于一字,则少陵一联一语,正《春秋》法也。”王质《西征从纪序》曰:“自古经行天下,其著者唯司马子长、杜子美为广,其文若诗,皆宏伟洪博称之,岂不有所助哉!”胡宗愈《成都草堂诗碑序》曰:“先生以诗鸣于唐,凡出处去就,动息劳佚,悲欢忧乐,忠愤感激,好贤恶恶,一见于诗,读之可以知其世,学士大夫谓之诗史。”文天祥序其《集杜诗》,从自己的切身遭遇中深感“凡吾意所欲言者,子美先为代言之”,因谓“昔人评杜诗为诗史,盖以其咏歌之辞,寓纪载之实,而抑扬褒贬之意,灿然于其中,虽谓之史可也”。杜甫在重大的政治和历史事件面前,往往察微知著,义正词严,富有史家之美德和卓识,故黄庭坚誉之“千年是非存史笔”,是甚有见解的。其二,“近经”说。此说从诗歌发展史的高度考察杜诗的历史地位,肯定杜诗“言理近经”、“有三百篇之旨,足与《国风》、《雅》、《颂》相表里”(蔡居厚《诗史》),故称之为“诗史”。如明代的高棅云:“公之忠愤激切、爱国忧国之心,一系于诗,故常因是而为之说曰:《三百篇》,经也;杜诗,史也。诗史之名,指事实耳,不与经对言也。然风雅绝响之后,唯杜公得之,则史而能经也,学工部则无往不在也。”将杜诗与《诗经》相提并论,称赞其博大精深的思想内容以及赋比兴手法的完美结合。其三,“补史”说。清代浦起龙在《读杜心解》中的一段话很有代表性,他说:“代宗朝时,(杜诗)有与国史不相似者:史不言河北多事,子美日日忧之;史不言朝廷轻儒,诗中每每见之。可见史家只载得一时事迹,诗家直显出一时气运。诗之妙,正在史笔不到处。”其四,“自传”说。杜甫奔波流离,辗转大半中国,诗歌无论叙事或抒情,每见自己身影,故后代学者得以考其生平踪履。仇兆鳌说:“甫当开元全盛时,南游吴、越,北抵齐、赵,浩然有跨八荒、凌九霄之志。既而遭逢天宝,奔走流离,自华州谢官以后,度陇客秦,结草庐于成都瀤西,扁舟出峡,泛荆渚,过洞庭,涉湘潭。凡登临游历,酬知遣怀之作,有一念不系属朝廷,有一时不端痫斯世斯民者乎?读其诗者,一一以此求之,则知悲欢愉戚,纵笔所至,无在非至情激发,可兴可观,可群可怨,岂必辗转附会,而后谓之每饭不忘君哉!”

虽然各种说法自有道理,但归根结底不能离开杜诗纪事写实的根本特质。杜诗对导致封建社会中落的安史之乱有极为详细的描写刻画,前后八年,篇什之富,再现之真,远轶流辈,垂范后世。自天宝十四载冬乱发前夕,作《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有“疑是崆峒来,恐触天柱折”之句,对大乱将临已隐有预感。至广德元年,梓州作《闻官军收河南河北》,喜战乱平息。携家逃难,有《彭衙行》;陷贼长安,有《哀王孙》、《悲陈陶》、《悲青坂》、《对雪》、《塞芦子》、《哀江头》、《春望》;至凤翔行在,有《喜达行在所三首》;任官拾遗,有《述怀》、《羌村三首》、《北征》、《喜闻官军已临贼境》、《收京三首》;官华州司功,有《洗兵马》、“三吏”、“三别”等。加上晚年追忆之诗,总数不下四十篇。恰如巨幅历史画卷,逼肖真实,曲折生动,艺术反映了八年离乱给唐帝国造成的永久疮痍以及给人民带来的深重苦难。杜诗还善于记录重大社会主题,如《兵车行》揭露玄宗穷兵黩武,《丽人行》揭露杨氏兄妹专宠跋扈,《奉同郭给事汤东灵湫作》、《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

百字》、《哀江头》直斥统治者荒淫误国,《盐井》、《岁晏行》等记述田制破坏、币制失策、横征暴敛等严重的经济弊端,《释闷》反映边防松弛、外患连绵,《去秋行》、《草堂》、《客居》、《逃难》、《三绝句》反映藩镇猖獗、割地自雄、拥兵作乱的现状,《驱竖子摘苍耳》、《岁晏行》等刻画贵贱、贫富、劳逸、苦乐诸多方面的不均现象。

“诗史”观念也集中体现于历代的各种杜甫年谱和杜诗笺注之中。自北宋吕大防开始,先后产生几十部杜甫年谱。从今存的吕大防、蔡兴宗、赵子栎、黄鹤、朱鹤龄、仇兆鳌等人的年谱看,作者均采取诗史对照、互相印证的方法,探赜索隐,详尽考察杜诗中的史料线索,大致确定了杜甫一生的踪迹和大部分作品的系年。而在杜诗笺注中,“诗史”的作用更为明显,成为笺注杜诗的一个先设观点。从北宋陈禹锡以新、旧《唐书》为按,诗史为断,自题其书日《史注诗史》,到清初钱谦益、朱鹤龄等笺注杜诗,广引博征,该恰精审,辨疑纠伪,以两《唐书》、《通鉴》为主干,以各种地志、杂史、笔记、诗话为羽翼,互相发明考订,形成了阵容浩荡、学风坚实的“以史证诗”派。宋代的黄鹤注本在编年和考史上代表了宋人的最高成就,而随着史学及其方法的发达,清初注家对唐史的研究日臻精密,“以史考诗”的水平也超越往古。在以钱谦益为核心的苏州以及江南地区,聚集了一批学有根底、精于考据的注杜、评杜和学杜的学人,人数达百人之众,形成了浓厚的研究唐史的风气,极大地推动了杜诗研究的深入。他们认为杜甫命意是“心不孤起,仗境方生”,主张必须精通史书,熟稔典故,体察杜甫的生平经历和处境感受,如此方可解诗。试看钱谦益熟练使用史料,似若己出,即可窥见其史学修养;据以阐释诗意,发皇杜甫之心曲,冀存少陵之真面目,澄清旧注之谬误,使杜诗底蕴大白于天下。这在他自诩为“凿开日月,手洗鸿蒙”的《冬日洛城北谒玄元皇帝庙》、《洗兵马》、《承闻河北诸道节度入朝欢喜口号绝句十二首》、《诸将五首》诸笺中表现得尤为明显。这几首诗笺注的宗旨,就是指出杜甫对玄、肃、代三帝及朝廷的讽喻。尽管因求深求新而有可议之处,但改变了长期以来对杜甫“一饭不忘君”的愚忠看法,还原了杜甫的“真面目”,这是其最值得称说之处。朱鹤龄亦据史重新解读《奉同郭给事汤东灵湫作》、《收京三首》、《建都十二韵》等诗,一洗旧注之陋。可以说,清初学者在“以史证诗”治杜方面取得了空前绝后的成绩。

但也必须看到“以史证诗”的局限。第一,杜诗相当忠实地反映了当时的现实,杜诗中以为题材的许多重大历史事件,考之唐史,均大体合节;所吟颂的一些重要人物,也大致与史书相符。例如杜诗《八哀诗》对王思礼、李光弼、张九龄等人的叙述,与《旧唐书》对照,大略基本没有出入。合观称颂李嗣业的几篇诗,与新、旧《唐书》对照,可以说“遗貌取神”,基本抓住了李嗣业的精神风貌,是艺术真实和历史真实的合璧。得杜诗可以论世知人,此非虚言。但又不可不注意到,无论是史书还是杜诗,都是人写的,都是历史的客观和史官、诗人主观综合的结果。尤其是在封建社会,所谓的“二十四正史”,均是撰写者取舍、组织、阐释、叙述出来的,特别是在材料的取舍和人物的评价方面,更是受到了官方意识形态的严格控制。所以“以史考诗”,首先必须正确而辨证地看待史书,不宜将之看作完全无误的铁证,然后再用杜诗对照。宋代杜诗注家过信两《唐书》中杜甫的史料,以之解读杜诗,结果许多作品凿枘难合,甚至连诗旨都无法确定,就是吃了盲从正史之亏。对待杜诗也是如此,不应将杜诗看作完全的“信史”。杜甫本身限于各种原因,或错误记载历史,或有意无意疏忽某些史实的因素。错误记载历史的例子,如大历二年杜甫在夔州作《承闻河北诸道节度入朝》十二首,朱鹤龄即指出:“河北入朝事,史无明文,疑公在夔州,特传闻而未实耳。”而有意无意疏忽的例子,例如严武与杜甫十分亲密,但无论是生平大节还是评价,史书之严武与杜诗之严武还是有相当差距的。《旧唐书》中关于严武在朝“与宰臣元载深相结托,冀其引在同列”以及“小不副意,赴成都杖杀(章彝)”的劣迹记载,在杜诗中不可能见到;而《旧唐书》中对严武“前后在蜀累年,肆志逞欲,恣行猛政”、“穷极奢靡,赏赐无度”、“性本狂荡,视事多率胸臆”的此类评价,在杜诗中也不见丝毫踪影。人们更可能记得杜甫在《八哀诗》中对严武“公来雪山重,公去雪山轻”的美誉。事实上,严武并非杜甫所认为的那样,是个可为国之栋梁的人才,至少《旧唐书》与杜甫的认识是不同的。这种情况在杜诗中恐怕绝非一处。

第二,无论史书或者诗歌(文学),均只能反映部分的现实。各种唐代的史料总和,也只是三百年唐帝国活生生史实的脉络而已;包括“诗史”的杜诗在内的所有唐代诗歌或文学之总和,也只是唐代生活的斑斑点点而已。史和诗有不能对应交集的空白地带,那是历史的沉默之处,注家无论如何努力,也只能株守现有的史料,力图为诗歌安排合理的历史归宿;对于史料不及处,注家应该知难而退,这就是“诗有可解,有不可解”的用意所在。

第三,史料和诗情有严格的区分。钱钟书说得好:“历史考据只扣住表面的迹象,这正是它的克己的美德,要不然它就丧失了谨严,算不得考据,或者变成不安本分、遇事生风的考据,所谓穿凿附会。”“以史证诗”要求诗歌必须提供足够的史料线索,为笺注者明引或暗示寻求史料的通途幽径,正如几何学有“三点固定法”一样,诗歌作品必须提供足可“锁定”相应史料的数点“信息”,仅凭蛛丝马迹,考出所谓“史实”,再以之笺诗释意,鲜有不谬。所以它一般多适用于叙事性强、直接描写与时事有关的作品,或借比兴传统来表现现实社会的作品,至于那些抒情成分较多的诗歌作品,并不适合,杜诗尚有不少作品姑从旧编而无确证以系年,就是证明。如果捕风捉影,深文周纳,势必沦于穿凿附会,宋注和清注皆曾犯过此类错误。邓之诚说:“钱谦益《读杜小笺》事事征实,不免臆测。”钱注虽在杜诗旨意上取得一定成绩,但事事比附史实,亦难逃臆测之诛,并在某种程度上歪曲了作者的本旨深趣。

第四,“以史证诗”的目的是为了更准确、更深入地理解作品。准确赋予诗歌作品一定的时代和事件背景,可以避免对诗歌解释的随意性,为进一步解读和欣赏文本自身打下基础。但从杜诗的笺注史来看,注家往往注目于史实、地理等背景考证,对诗歌审美反倒似乎视而不见,亦即所谓的“释事忘义”或买椟还珠。杜诗之美,更多的是凝练之美、雄浑之美、韵律之美,而这不是枯燥乏味的考史释地所能给予的。甚至清初出现了一些完全抛弃旧注的白文杜注,可以看作是对旧注过于注重背景考证的极端反叛,此举虽不值得提倡,但所蕴含的意义则当引以为戒,值得今人反思。

“以诗证史”也由来已久,非后世或近代学者的发明,但直到清初才明召大号地提倡此法。

中国的上古之史,多赖《诗经》等保存一定的史料。《左传》大量引用《诗经》,多达一百九十首次;司马迁《史记》之《殷本纪》、《周本纪》,记载殷之始祖契、周之始祖后稷的事迹,几乎全搬《诗经·商颂·玄鸟》和《诗经·大雅·生民》,《诗经》成为补商、周史阙的重要材料,均是典型的“以诗证史”的例子。就是说,《左传》作者和司马迁在考定《诗经》多载上古之史的基础上,才将其援引入史的。历代官方正史也不乏补诗入史的情况。杜诗在宋代受到极大关注,其史料价值也得到重视。黄鹤《补注杜诗》注《三绝句》“前年渝州杀刺史,今年开州杀刺史”,引著名学者鲍慎由的话说:“开州、成都远,不知其故,史不书,失之。”说明北宋人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刘克庄说:“唐自中叶以徭役调发为常,至于亡国,肃、代而后,非得贞观、开元之唐矣。新、旧唐史不载者,略见杜诗。”

但“以诗证史”严格意义上并不是一种注诗的方法,而是一种考史的方法,具体而明确的内涵及目的是对史书的补阙纠谬,目的在史而非诗。近代陈寅恪主张“以诗证史”,也是出于同样目的。在他眼里,诗具有史的真实性。在《以杜诗证唐史所谓杂种胡之义》一文中,他以杜诗中关于“杂种胡”的诗句,补证“故杂种胡即中亚昭武九姓胡,唐人日习称九姓胡为杂种胡”,云:“杜少陵与安史为同时人,其以杂种目安史,实当时称中亚九姓胡为杂种胡之明证。”此视杜诗为信史。又在《书杜少陵(哀王孙)诗后》一文中,以唐史考证杜诗“朔方健儿好身手,昔何勇锐今何愚”一句,得出杜诗中的“朔方键儿”即指同罗部落而言的结论。他认为“唐代诗歌保留了大量历史记录,唐史的复杂性与接触面广这些特点,都在唐诗中有反映,成为最原始的实录。文章合为时而作,所以唐诗中也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现象。”但钱钟书显然反对“以诗证史”,在《谈艺录》中说:“夫世法视诗为华言绮语,作者姑妄言之,读者亦姑妄听之。然执着遣兴泛寄,信为直书纪实,自有人在。诗而尽信,则诗不如无耳。”在《管锥编》中更是反复致意:“盖诗史成见,塞心梗腹,以为诗道之尊,端仗史势,附和时局,牵合朝政;一切以齐众殊,谓唱叹之永言,莫不寓美刺之微词。远犬吠声,短狐射影,此又学士所乐道优为,而非慎思明辩者所敢附和也。”他批评的对象显然是指陈寅恪。两人的观点皆有合理之处,但指向却不完全一致。从陈氏看,诗是广义的史,自然无误;“诗史互证”作为一种考证文史的综合手段,也是适用的。从钱氏看,强调“诗道之尊”和诗歌独有的美学价值,也未可厚非。两人的根本分歧在于立足点的不同,陈是史学家,他眼里的杜诗都是史料,但具体到治杜注杜,除了上述几例对杜诗研究有所助益外,作用并不明显,这就说明今人习用的注释杜诗所谓的“以诗证史”,其实是对其内涵的一种误解。以杜诗考证历史,目的在史而非杜诗本身,这也是我们今天研究杜诗所应该重视的方面。

(责任编辑 苏宁)

作者:周金标

明代杜诗诗史特点论文 篇3:

“出郭九行”与“诗史”精神

内容提要:出郭九行“是对清初文学家魏禧及其兄魏际瑞九首叙事诗的总称。这组诗以沉痛的笔调描述了顺治末年百姓在官兵掳掠、盗贼横行之下的惨痛生活,是对杜甫“诗史”精神的践履;在艺术手法上,也吸收了牡甫叙事诗的艺术精华,井予以活用,体现出杜诗在清初诗坛的典范意义。

关键词:出郭九行 诗史精神 魏禧 魏际瑞

“出郭九行”是指清初著名文入团体“易堂九子”中坚魏禧及其兄魏际瑞所创作的九首诗歌。其中包括魏禧六首:《出郭行》、《人郭行》、《从军行》、《卖薪行》、《孤女行》、《孤兄行》;魏际瑞三首:《猛虎行》、《将军行》、《恩官行》。以“出郭九行”命名这九首诗歌,自于魏际瑞。在其《跋出郭九行》中,把魏禧的六首诗称为“前六行”,己作三首为“后三行”,合称其为“出郭九行”。

在《跋出郭九行》中,魏际瑞将上述九首叙事诗与杜少陵的诸“吏”诸“别”相较,开宗明义,指出“出郭九行”之来由,其云:

老杜《石壕吏》、《新婚》、《垂老》、《无家》诸别,每读辄怅惘累目,以谓人生到此,当者惨毒,固已安知若命;旁观岌岌哀惧,翻若不能终日。叔子作前六行,予作后三行,非规杜作。古人谓:惟以告哀,如有疴痛,不觉其呼于口也。昔杨升庵每病老杜“诗史”之称,乃摘其寡妇痛哭诸语,谓非诗人温厚平和、怨而不怒之旨。然刺褊心,斥遄死,着无良,指鬼蜮,《墓门》、《圻父》、《何草》、《羔羊》所直指斥者,盖不一而足矣。《书》云:诗言志。有为而作,固非有所择而为之也。

显然,“出郭九行”之命意直接来自于杜甫的“三吏”、“三别”。解读其中意旨,大凡道出了魏氏兄弟这九首诗歌之所由作也,盖心中有所“疴痛”,不由自主地发抒而为诗歌;而且这些诗歌皆属“有为而作”,合乎所谓“诗史”之旨。对于明代杨慎对杜诗“诗史”之称的诟病,魏氏颇不以为然,并举例予以驳斥。虽然文中明确说明“出郭九行”“非规杜作”,但显然是受到了少陵“三吏”、“三别”的直接影响,甚至可以从这些诗歌中看到“规摹”杜诗的影子。然而这种“规摹”绝不是简单的摹仿,即所谓的“优孟衣冠”,而是对于“诗史”精神的重新肯定与弘扬,并以自己的创作来实践这种诗歌观念。强调诗歌须“有为而作”,并倡导弘扬“诗史”精神是以魏氏兄弟为代表的“易堂九子”共同的诗歌理念和追求,这也是和他们所处的时代与明末清初之诗风密切相关。

少陵生活在唐代由盛而衰的安史之乱时期,社会动荡不堪,尤其是战争给百姓带来了极大的痛苦。少陵的一生几乎就是在这样一个满目疮痍的环境里游走,由此他真实地触摸到了百姓的心声,再加上自己生活的穷困潦倒,使得他对于民瘼之痛苦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诚如前人所言,“甫于行役所经,伤心惨目,上悯国难,下痛民穷,加以所遇不偶,怀抱抑郁,程形赋音”,他以诗人的敏感和深刻记录下了这段历史,“几于一字一泪”。杜甫“诗史”之称始于唐代孟柴,其《本事诗》云:“杜逢禄山之难,流离陇蜀,毕陈于诗,推见至隐,殆无遗事,故当时号为诗史。”后人故多因此说而赞誉之。总其精髓,盖有以下两端:其一为实录精神,即《新唐书,杜甫传赞》所言其“善陈时事”,《塵史》云:“予以谓世称子美为诗史,盖实录也。”胡宗愈说少陵诗“读之可以知其世”清人施闰章云:“杜子美转徙乱离之间,凡天下人物事变无一不见于诗”。以实录笔法写诗,以诗存史,杜陵为古代诗歌创作别开天地,明人胡震亨云:“以时事人诗,自杜少陵始。”施闰章亦云:“古未有以诗为史者,有之自杜工部始”。这为后世诗人倡导诗歌创作须“有为而作”,勇敢地直面现实起到了典范作用,也使得诗人具有了沉重的历史责任感。其二,辞寓褒贬,具有“春秋笔法”之微义,辞约而旨丰,于叙写时事之时,诗人自己之爱憎情感同时见于辞语之中。杨维桢云:“世称老杜为诗史,以其所著备见时事。予谓老杜非直纪事史也,有春秋之法也,其旨直而婉,其辞隐而见。”徐增有诗称少陵“诗史春秋笔,大名垂草堂”。在冷静的叙事中,诗人的讽喻之义自然溢于笔端。

“出郭九行”中,魏禧的《出郭行》、《人郭行》、《从军行》作于顺治十六年(1659),《卖薪行》、《孤女行》、《孤儿行》作于顺治十八年(1661);魏际瑞的“三行”亦作于此后不久。考清初顺治末年之历史,虽然距甲申之变已有十几年的时间,满清之统一大业进入最后的收官阶段,然处在历史夹缝之中的百姓仍然饱受战争之苦:满清政府对苟延残喘的南明政权展开最后的围剿,同时各地汉人的起义仍然频繁,清政府则予以残酷镇压。清军纪律松弛,所过之处满地狼藉,如在滇地,清军虽奉有“勿得擅取民一草一木”之命,但实际上是“戎车所至,狐兔不存”。洪承畴密奏顺治十六年(1659)滇之情形时云:“如衣粮财务头蓄俱被抢尽已不待言,更将男妇大小人口盖行掳掠,致令军民父母夫妻子女分离拆散,惨不堪言。所存老弱病残,又被捉拿吊拷烧烙,勒要窖粮窖银,房地为之翻尽,庐舍为之焚拆,以致人无完衣,体无完肤,家无全口,抢天哭地,莫可控诉”,甚至有的地方“被杀死、拷烙死者堆满道路,周围数百里杳无人烟”。此为当时百姓生活的真实写照。同时,因战事所迫,军队粮饷紧缺,国库不盈,清政府不得不加紧催集钱粮。顺治十八年(1661),各地欠饷甚多,又因滇闽用兵,治顺治帝之丧,钱粮不充,当年入不敷出达五百七十万两以上,而且支付在即。窘迫万状,于是决定加派练饷,八月初八日户部奏准:查明季加征练饷例,按每亩一分征收,直隶、山东、江西等十三省共田地五百七十七万一千余顷,该征银五百七十七万余两,在加上各地官吏之敲诈盘剥,把百姓逼人了“守法常得死,何不豫为贼”(魏禧《入郭行》)的绝境。当时滇黔兵寇之祸害最为惨烈,然亦波及江南各省,魏氏家乡江西赣南也不得其免。魏氏兄弟同堂挚友曾灿描述其乡之祸乱云:“滇黔发难初,流祸及闽粤。吾乡亦传烽,盗贼恣驰突。川谷起黄埃,郊原多白骨。田园日就荒,庐舍渐芜没。”江右之惨状据此可知。

此时民生之惨状相较于安史之乱时来说,有过之而无不及。同是易堂九子之一的李腾蛟就说:“今日之乱,甚于安史”。魏氏兄弟亲眼目睹了兵荒马乱中下层人民的惨痛生活,郁积于心中,自然而然地和杜少陵产生心理上的共鸣。诚如魏际瑞所言:“老杜《石壕吏》、《新婚》、《垂老》、《无家》诸别,每读辄怅惘累目,以谓人生到此,当者惨毒,固已安知若命;旁观岌岌哀惧,翻若不能终日。”此一语有无限辛酸泪,与少陵共淌,于是有多少“疴痛”积于心,何以告其哀,便“不觉其呼于口也。”

“出郭九行”以冷静而沉痛的笔触记录下了当时普通百姓的惨痛生活。魏禧《出郭行》真实地描一绘了顺治末年“逼良为盗”,百姓处于生死两难的现实境遇之中,行行悲哭,句句血泪。《出郭行》开篇即写“盗贼”之盛及其无恶不作:“郭门日萧条,盗贼纷纷起。十家村务中,乃有五家是。大者肆屠杀,小者驱牛豕。纵火烧谷屋,系人要货贿,”盗贼如此猖獗,以致使村人“薄夜携妻儿,往伏荒榛杞。侵晨望四山,乃复

归墟里。哭声满中野,不敢直言指。”读至此,陡然令人对这些如此丧尽天良之所为而感到深恶痛绝。然而,在听下面“盗贼”在官衙前的陈述之词,这种痛恨之感一刹那又荡然无存了,反生无限同情。何则有如此之大之反差?盖“盗贼”乃被逼所为:

终年苦力作,不得养妻子。食缺衣不完,谁能饥寒死。地方日索钱,豪民恣驱使。大户瞰缙绅,小户饱士子。一人身富贵,婚友争搏噬。舆皂仗官威,吸唼尽脑髓。一或逆人意,夤缘人犴狴。见官我所愁,见我官所喜。无钱死饥寒,有钱死系累。要之均一死,不如作贼是。(《出郭行》)

此血泪之辞,道尽“盗贼”之所由来,令人痛彻心肺。他们遭受着“地方”、“豪民”、“舆皂”等多重欺压,致使面前只有死路一条,遂于无奈之中铤而走险,由良民一变而为“贼”。更为可笑的是,有“仗剑客”为“贼”说情,言“四境大苦贼,贼亦可哀矜”,并质问审问盗贼的长官“汝号民父母,何以特无情”时,长官居然也笑着道出自己那本难念的经:

汝但晓贼意,独不晓官情。初我得官时,早夜苦经营。胥吏前致辞:到任礼先行。恒愁令节至,辄复闻生辰,民奸财不易,敲扑何由停。无钱败我官,子贷谁为应。甚或丧性命,岂得爱他人。愚民感作贼。剿杀有官兵。(《出郭行》)

由此来看,长官之“无情”亦实是无奈之举,世事逻辑至于此,实已荒唐至极,不复能言矣。最后魏禧发出感慨:“贪吏诚当为,盗贼良可矜。两皆不得已,慎勿为良民。”其心痛之情溢于言表,尤其是“慎勿为良民”一语一针见血,戳穿了“逼良为盗”的残酷现实。

魏禧《从军行》与魏际瑞《将军行》控诉官兵以剿贼为名,而对百姓无情的掳掠。由于盗贼纷起,顺治末年官兵屡屡以缉逃剿贼为藉口而对百姓进行大肆侵扰,成为当时一大祸害。据史载,顺治十七年(1660)六月,兵部督捕右侍郎陈协等题称:“应捕以缉逃为奇祸,以拿贼为利媒。地方中拿一逃入,必令咬报富家,以为窝主诈吓,遂欲,竟行释放,然后又诈一家。有不顺其心者,指示逃入硬为窝主,及至有司审明,而良家之家产一荡然矣。”“应捕”即缉捕盗贼的吏役。其又“明知逃入而相交好,窥小民之愚懦者,不曰曾买本人之产,则曰欠本人之债,串通同辈三五成群,攘臂而入,捉妇女,夺资粮,致令百姓吞声而不敢问,盖皆惧逃入之波累,故甘心而忍之。”其毒害之深可见一斑。而魏氏兄弟的这两首诗可以说是对当时惨烈现实的最好注解。

《从军行》中,将军点兵到山县拿贼,然“山贼闻兵来,窜走无遗踪。”将军捕贼本应是为民除害,百姓高兴才对,但再看百姓的反映,则知道事情并不简单,“百姓闻兵来,行往两怔忪。”何以“闻兵”而“怔忪”?原来百姓早已知晓将军盖非真正为拿贼而来,其意在于掠夺而已:

后旒未出郊,前旗已先临。骑上挟鏃矢,步卒横长縱。呵云此近贼,焉得不相通。遂使絷子女,搜牢何从容,斬木取犁铁,橐米碎瓦甕。背负生彘肩,鸡鸭笼中鸣。

在百姓面前,官兵竟如此之威风,不去追捕逃贼,反诬陷民众与贼相通,这就是他们对百姓“搜牢何从容”的藉口,而百姓所有的生活物资都被一扫而空,甚至是犁铧之铁,也不放过。

《将军行》则讲述了将军与贼人沆瀣一气,致使一壮丁鬻亲身母的故事,正是应捕“明知逃入而相交好”的鲜活实例。当有人叱责这个年轻人卖母的“大恶逆”行径时,年轻人不得已尽道其中之隐情:

贼谓将军曰:此间多顽民。某某合诛僇,某特赢金银。某有美妻子,某与某姻亲。将军闻贼言:尔是好男子。假尔千守把,尔但作吾事。踝骨绞弓弦,倒悬勒拇指。一刀分所甘,求死不得死。左邻卖妻子,右邻掘坟地。甚或无亲丁,权鬻甥与婿。可怜我孤穷,独有此老母。

贼人不但未受到惩治,反而成为了“好男子”,得到了“千把守”的职位,因为他能够向将军提供掠夺乡民的最直接的线索。由此而观,将军与贼人实并无区别,俱以危害百姓为其要务而已。于是乡邻俱遭其祸,出现了卖儿鬻女、甚至是卖母的人间惨剧,把百姓逼到了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境地。何人为之,非为贼人,实为将军。

魏禧《孤女行》、《孤儿行》,则刻画了这一年代中儿童的凄惨遭遇,一个是在“龙蛇画梁头,雕刻及柱足”的“官街”中独自哭泣的孤女,不禁让人想到少陵“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之句;一个则是被“公税数加派,私费十倍之”的沉重的赋税弄的家破人亡的孤儿。《卖薪行》讲述一个以卖柴为生的“下有三岁儿,上有垂白亲”的男子被强行驱入狱门,后又被驱人军门的悲惨经历,刻画出一个“路逢暍死人,身僵口微蠕,竟作路傍鬼,仰卧当青天”的人间地狱图景。魏际瑞《猛虎行》叙述了一个猎户为民除害,射猎了一只危害乡里的老虎,然而却由此惹得里正前来敲诈的悖谬生活的逻辑的事件。《恩官行》讲述的则是发生在宁都的一出闹剧:一个“自分是耕夫,宁敢充衣巾”的在宁都作“长年”(长工)的农民莫名其妙被“捉”为“俊秀”,“农已升为士”,并以此来逼交“区区只百金”的官银。令人感觉到可笑与不可思议的同时,不觉声泪俱下。

“出郭九行”以生动的写实的笔触再现了顺治末年百姓的不幸,他们深受着战乱、官府、军队、贼盗等的残酷蹂躏与任意践踏,处在“求死不得死”(《将军行》)的生存悖论之中。同时表现了魏氏兄弟深切于民瘼,对于处在水深火热中的民生之极度同情,以及对于这些罪恶制造者的嘲讽和痛恨。九首诗皆以诗存史,直面惨痛生活,是杜甫“诗史”精神的践履。

“出郭九行”以“不虚美”、“不隐恶”的实录笔法,从不同角度真实地再现出清初顺治末年的社会一生活图景。在艺术手法上,“出郭九行”继承了杜甫以“三吏”、“三别”等诗为代表的叙事艺术,以沉静的笔触把读者带人那个混乱不堪、民生惨烈的历史情境之中。这组诗不是仅仅把历史事件作为一个冷冰冰的临摹对象而作简单的客观描绘,而是在具体的叙事过程中调动多种艺术手段,将自己的爱憎情感、思想倾向等寓于冷静的叙述中,从而在叙述之中抒情,把“言志”“缘情”之诗与“纪事”之史完美地结合在了一起。

对话式叙述与独白式叙述。

“出郭九行”所采用的最重要的叙述方式是对话体叙述方式。往往通过当事人自己的叙述凸显事情的经过及原委。《出郭行》、《人郭行》、《孤女行》、《孤儿行》、《猛虎行》、《将军行》、《恩官行》都采用的是对话式叙述。玆以《出郭行》为例说明。《出郭行》中主要有两个对话场景,一个是被拿“盗贼”与审讯官的对话,一个是“仗剑客”与审讯官的对话。前者是“盗贼”为非作歹,鱼肉乡里,而为官所拿,官问“盗子”答:

嗟汝盗贼心,何叹灭天理。盗子闻斯言,欷獻复长跪:君心肯和平,为君说始终。……

以“盗子”之口亲自说出其之所以为盗的原委,实为不得已而为之:“无钱死饥寒,有钱死系累。要之均一死,不如作贼是。”后者以“仗剑客”为问,审讯官为答:

有客仗剑来,谓汝太不贤。四境大苦贼,贼亦可哀矜。汝号民父母,何以特无情。堂上双抚手,大笑老书生。汝但晓贼意,独不晓官情。……

长官于是说出一番所谓的“官情”来,其“无情”亦不得已而为之,世事竟然可笑至于此,“两皆不得已,慎

勿为良民”,然而在可笑的背后,却隐涵着令人欲哭无泪的哀情,诗人之意深矣,其心痛亦剧矣。

《卖薪行》则采用了独白式叙述,以第一人称“我”的叙述视角讲述了一位“下有三岁儿,上有垂白亲”的卖薪人被抓为兵丁的不幸遭遇。独白式的叙述方式增强了事件的逼真性,读者如亲闻其哀述,其声如泣,悲愤之情溢于字里行间,从而强化了叙述的情感性。

场景的描写与细节的刻画。

“出郭九行”非常注意在场景之中叙事,有特别讲究特定场景之中细节的刻画。如《出郭行》中,长官要审讯“盗子”的时候,有生动的场景描写,其云:“侵晨鸡载鸣,鼓声何田田。舆皂喧公府,长官坐高厅。”“鸡载鸣”之时,府堂之外鼓声震耳,多么肃杀;府堂之内皂隶喧哗,多么阴森;高厅之上长官横坐,多么威严!就在这个时刻,“有客仗剑来”,大声叱责长官:“谓汝太不贤。四境大苦贼,贼亦可哀矜。汝号民父母,何以特无情。”在这样的场景之中,“仗剑客”居然敢于做出如此之举,其光明磊落、勇敢直爽的形象跃然于纸上矣。《卖薪行》中,通过“我”的视角,描绘出了被抓为兵丁者的不幸:“陆行荷重担,水行牵大船。水深风不顺,力尽船不前。解缆暂登舟,拔刀斫我肩。或遇浮沙潭,并命没黄泉。更驱次班下,努力各争先。”活是一副人间地狱图。《从军行》中剿贼之兵掠夺乡里时,是这样的场景:“斯木取犁铁,橐米碎瓦甕。背负生彘肩;鸡鸭笼中鸣。”在这幅图景中,军兵残绝人性、丧尽天良之性毕露无遗。

再看细节刻画。《出郭行》中,当“仗剑客”痛斥长官“太不贤”时,对长官有非常生动的细节的刻画,“堂上双抚手,大笑老书生”,用“抚手”与“大笑”两个动作的细节把长官飞扬跋扈、老于世故的情状表现得淋漓尽致,由此“仗剑客”的正义力量也在长官的拍手笑声中被消解了,令人感到绝望窒息。《从军行》中当将军下令要点兵剿贼时,“山贼”与“百姓”的不同反映:“山贼闻兵来,窜走无遗踪。百姓闻兵来,行往两怔忪。”此处诗人用“怔忪”这样一个细节描写,不仅把过往百姓此时惊恐不安的心理状态非常逼真地描绘出来,也给读者留下了疑惑:兵来剿贼,对于百姓来讲本是好事,应该庆幸才是,而此处百姓却为何具有如此惊恐之状?真是咄咄怪事!通过这个细节的描写,引起了读者的阅读期待与阅读兴趣;另一方面也反衬出兵对民之残毒之甚。《人郭行》中当“予”看到“扬扬数骑来,下马俨佳客。一再拜主君,环作酬杯酌”而感到错愕不解时,曲道处的一位老人“附耳向予言”,道明“主君”祸害乡里的事实,此处“附耳”一个细节有非常丰富的意蕴,老人又怕“主君”听见而惹来杀生之祸;但又愤怒郁积心中,不吐不快,其情状通过这一细节也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

场景与细节的描写和刻画增强了事件的生活质感,使事件中人物的性格、情状更加凸显,叙述的张力也由此表现出来。

比兴手法的运用。

“出郭九行”使用了传统的比兴手法。如《孤儿行》中,开篇没有直接展开对事件的叙述,而是描写田中之野鸦捡食余粒的情景:“野鸦朝暮噪,集我田中飞。行行啄余粒,田空鸦苦饥。”然后才进入对孤儿“独夜归山邱”的叙述。显然是以野鸦之“苦饥”暗寓孤儿之情状,是典型的“兴”的手法,彭士望于此两句诗后评曰:“起兴好。”“比”之使用如《人郭行》中老人向“予”讲述“主君”施方略其人时说:“此人性咆哮,吞噬比鲸鳄。”又如<猛虎行》中,本述猛虎之毒,而实际以虎毒影射官吏之毒,写虎毒:“大儿死樵採,兄弟死田亩。半夜发庐壁,床内攫老母”,而猎户因猎虎除害反而引火烧身,“明日里正来,官府使问汝,虎皮有几张,虎肉几多许。爪牙胫与骨,各依钧票取。自后为正供,汝当充猎户。设或无此物,岁以白金赎。老妻鬻无多,幼子典不足。赎程未及半,此身已孤独。”由此,只得“誓折弓矢,宁甘受虎毒”,是“苛政猛于虎”的实例。比兴手法的运用使诗篇辞约而旨丰,意隐而毕现,语尽而思远。善用比兴也是“诗史”叙事与历史叙事的重要区别之一,清人施闰章在谈及少陵“诗史”与“史”的不同时说:“史重褒讥,其言真而核;诗兼比兴,其风婉以长”,而且诗可以使“言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因而“其用有大于史者。””“””‘出郭九行”中比兴手法的运用也印证了这一点。

叙事语言的通俗化与口语化。

在语言上,少陵叙事诗通俗易懂、流畅生动的语言风格,元稹称其“怜渠直道当时语,不着心源傍古人。”房希白也称赞道:“欲知子美高人处,只把寻常话做诗。”“出郭九行”继承了杜甫诗的这一语言风格。通俗化是指不求语言之华美新奇,也不作刻意的雕琢,直接引“当时语”、“寻常话”等民间语言人诗,如“下有三岁儿,上有垂白亲”(《卖薪行》),“前者阿父死,阿兄逃深谷”(《孤女行》),“邻里相劳问,呜咽不能辞”(《孤儿行》),“见官我所愁,见我官所喜”(《出郭行》),“壮丁标老妪,日日行千里”(《将军行))等等。有时,当地之俗语亦被采人诗中,如“恩官听告诉:我是南丰人。宁都作长年,雇值日一分”((恩官行》)中的“长年”一词即为南丰方言,诗后魏际瑞自注云:“南丰人谓雇工为长年。”由于“出郭九行”主要以对话或独白为叙述方式,因此诗中具有大量对话的内容,而这些对话叙述皆随口而出,如亲耳聆听当事人之述说,因此使其整体上呈现出口语化的特点。不同的对话者,因其地位、身份不同而其语言亦自不相同。如《猛虎行》中县官的两段对话,“此乡甲被虎,县官大生嗔:四邻不救护,纵虎而食人”;“汝在虎窝中,虎去汝还住。汝既不射虎,当是虎亲故。前日虎陂下,雷击田中夫。我罚彼乡人,一家千青蚨。”读其言,县官之荒唐可笑、蛮横无理、狰狞之面目跃然纸上。又如孤儿、孤女等惨民之述,如泣如述,如幽咽泉流,闻其言,其惨状如在目前。

当然,叙事语言的通俗化与口语化并不等于说不对辞语进行精心锤炼。《卖薪行》写官府对卖薪者的奴役,使用了三个“驱”字,“驱我入狱门”、“驱我人军门”、“更驱次班下”,魏礼评论道:“三驱字妙,直如猪羊之人屠肆。”(魏礼于诗中夹评)三个“驱”字就把官吏之残毒、百姓之惨苦状写出来了。又如《孤女行》中写孤女的外貌,也只是寥寥几笔,“发短不及眉,身长才二尺”、“五木交十指,骨见不遗肉”,其剪影已鲜活欲出。

“出郭九行”在艺术手法上明显地受到杜甫叙事诗的影响,但又能活用其法,叙写当代惨痛之事,抒发一己疴痛之情,此魏际瑞所言“非规杜作”也。

责任编辑 俞 菲

作者:马将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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