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主义政治综合论文

2022-04-25

今天小编给大家找来了《自由主义政治综合论文(精选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摘要:理想主义是国际关系理论中的一种主流理论范式,其中最重要的代表人物便是美国第28届总统伍德罗·威尔逊。他全面构筑了理想主义理论,他让美国脱离“孤立主义”,将美国在世界舞台上扮演中心角色作为毕生追求。首先简要地分析了威尔逊理想主义的思想来源,然后探讨了威尔逊理想主义的基本主张和对美国外交的影响。

自由主义政治综合论文 篇1:

罗尔斯政治价值的论证逻辑及实践限度

[摘 要]政治价值的中立原则是否恰当是政治自由主义和社群主义争论的焦点。社群主义从“目的”出发,对政治自由主义展开批判,认为中立原则的结果是政治价值把道德价值括置在外;政治自由主义从“手段”出发对自身理论进行辩护,认为中立原则只是理性对话的中介——谈话过滤器而已。其结果表明,罗尔斯政治价值的论证逻辑虽然通过精心“剪裁”,但由于缺乏现实社会的“奠基”和现实批判的维度,其理论的理想性和现实性之间还存在一定的张力。

[关键词]政治价值;道德价值;中立原则;公共证成;罗尔斯

On the demonstration logical and

practical limitation of Rawls’s political value

ZHANG Shou-xian

(Chengdu Medical College, Chengdu 610500,China)

Key words:political value; moral value; neutrality principle; public justification; Rawls

[收稿日期]2014-07-08

政治价值的中立原则问题是政治自由主义关注的重要问题,也是社群主义对政治自由主义展开批判的关键问题。如何认识政治自由主义政治价值的中立原则?道德价值是否应该作为政治价值的证成基础?政治自由主义是否真的把政治价值从道德价值中完全剥离?理清这些问题需要对罗尔斯政治价值“中立”内涵的真正理解,由于理解的角度和程度的不同,罗尔斯政治价值的中立原则遭到了桑德尔、麦金太尔等社群主义者的批判。其实,罗尔斯政治价值的中立原则有其自身的逻辑起点和运思路径,不管是批判还是回应,罗尔斯提出的政治之正义观念在当今世界仍然具有重要的价值和启示。

一、政治价值的中立原则:社群主义对罗尔斯的批判

政治自由主义的政治价值主要包括:第一,政治正义的价值,它属于社会基本结构的正义原则,主要包括平等的政治自由和公民自由的价值,机会平等与经济互惠的价值等;第二,公共理性的价值,它属于自由的公共的探究指南,这些指南具体规定着各种与政治问题相关的推理方式和检验各种与政治问题相关的信息标准[1](p.207)。如何在一个自由生长的理性多元的社会中获取、认肯并实践自由主义的政治价值,这些政治价值和实存于现实社会中的各种完备性的互竞的道德学说、宗教学说、哲学学说之间存在多大程度的价值关联,罗尔斯在《政治自由主义》中给出了明确答案,由于政治价值自身的特殊性,它与一般的道德价值或非政治价值相比,具有明显的优越性,它所蕴含的公共性、普遍性、根本性、正义性等价值特性,预设着政治价值绝不能偏袒任何具体的完备性学说及其相关的善观念,它只能坚守中立原则(尽管罗尔斯对“中立”一词的使用非常谨慎),其中立原则体现为:“我们不会诉求于完备性的宗教学说和哲学学说,不会诉求于作为个体或联合体成员的我们视之为完整真理的东西,也不会诉求于诸如那些苦心孤诣的普遍之经济理论——如果这些经济理论存在争议的话。”[1](p.207)政治价值一旦确立,如果其他个别价值或非政治价值与政治价值发生冲突,政治价值的优势地位不会因冲突而受到影响,罗尔斯认为:“政治观念是通过平衡各种判断而得到人们认肯的,在秩序良好的民主政体中,这些判断都支持重大的政治价值,并反对任何在正常情况下与这些政治价值发生冲突的价值。”[1](p.158)

罗尔斯关于政治价值的中立原则遭到了社群主义的反对,完全地自由站立的政治价值能为自己的合法存在提供充分而坚实的辩护吗?它需要道德价值为其自身的合理运行作理性支撑吗?桑德尔认为,罗尔斯由于过分强调政治价值的重要性,将严肃的道德问题悬搁甚至括置在外是错误的,“我们可以通过考量两场有关严肃的道德和宗教问题的政治争论,最清楚地看出这种在不诉求道德和宗教主张的情况下,便宣称政治价值优先的困难所在。”[2](p.241)一场是关于堕胎权利的政治争论,一场是发生在1858年林肯与道格拉斯之间关于大众主权与奴隶制的政治争论。通过对堕胎权利的分析,桑德尔认为,出于政治目的,把道德价值完全置于政治价值之外是不合乎理性的,也是不可能的。一个人的生命从何时开始,这是道德争论和宗教争论无法避免的问题,假如堕胎在道德上等于谋杀,那么,自由主义的宽容和妇女平等的政治价值就没有理由压倒一切,尊重妇女自己决定是否堕胎的政治价值不可能不关涉到道德价值的评判和选择,那就是,必须澄清和区分:“在怀孕早期打胎与杀死一个婴儿之间,存在着一种相关的道德差别。”[2](p.242)怀孕早期和胎儿完全成形处于两个不同的道德层面,对妇女自由选择堕胎权利的尊重必须建立在两种道德层面的严肃区分之上,不能因为政治价值的重要性而实现对道德价值的无情放逐。第二场争论表明,政治价值把具有决定意义的道德争论存而不论只能证明自身道德感和政治感的双重缺失。道格拉斯认为,由于奴隶制的道德问题容易产生分歧,影响政治团结和社会稳定,因此,国家政策应该对这一问题保持中立,他所捍卫的大众主权学说,就是在政治价值场域拒斥一切有分歧的道德争论,给人们留下自己判断、自己选择的自由自主的空间。林肯对道格拉斯的政治价值中立观给予了反驳,林肯认为,政治价值应该表达而不是逃避关于奴隶制的道德判断,政府应该将奴隶制视为道德上的不义之举,并禁止它扩散到其他区域。桑德尔通过对历史事实的分析,证明了政治价值的中立原则,既不是理性的又不是合理的,政治价值的合法性、有效性需要一定的道德价值进行理性支撑。

社群主义另一代表人物麦金太尔也对政治价值的中立原则进行了批驳,政治自由主义者试图通过“政治建构”来摆脱“道德建构”古老藩篱的束缚,摆脱马基雅维里、狄德罗、休谟、康德等人关于道德的定言地位,从政治领域寻求对政治之正义观念进行公共证成的路径,殊不知把政治领域同其他社会领域、尤其是道德领域中提炼出来是不现实的,政治价值和道德价值是社会发展过程中同一过程的不同方面而已,麦金太尔认为,政治与道德是相互依存、不可分离的,甚至不存在政治-道德行为与政治-道德理论相分离的历史,“每一个行为都是那些或多或少带有理论内容的信念与概念的载体与表达;而每一种理论、每一种信念的表达也就是政治与道德的行为。”[3](pp.77-78)

二、中立原则与公共证成:罗尔斯政治价值的论证逻辑

罗尔斯关于政治价值的中立原则真像社群主义者所批评的那样吗?对于“中立”一词,罗尔斯是非常敏感和小心的,在《正义论》中,罗尔斯的正义原则通过原初状态的基质生长出来,其原初状态中人为设计的被各种理性裁剪的“中立”的个人遭到了来自各方的质疑和批评,这些“中立”的个人所蕴涵的理想性质,导致了罗尔斯正义理论的理想性,正如他自己所说,他的正义理论不涉及任何现实的制度和政策,仅限于一种“法律被严格服从”的“良序社会”。为了克服《正义论》论证逻辑的非历史性、非现实性,在《政治自由主义》中,罗尔斯通过“公共理性”“重叠共识”理念的论证展现了政治之正义观念隐含在社会历史文化以及共时且互竞的各种完备性学说之中,但是,政治价值与道德价值和其他非政治价值必须保持严格区分,如果政治价值偏向于某一种道德价值或完备性学说之中,就会失去政治价值自身的品性,因而罗尔斯认为,政治价值仍然应该坚守中立原则,尽管罗尔斯的立场在不同程度上得到了一些人的理解和认同,比如,拉莫尔认为:“在自由主义的政治秩序下,政治诸原则应当在各种有争议的善观念之间保持中立。”[4](p.341)但是,为了防止各种理论流派对“中立”的意见和质疑,罗尔斯小心地对中立原则进行了限制,政治价值的中立主要体现在程序性中立之中。

所谓程序性中立,就是中立原则只是运用于各种形上学的完备知识或各种认识论的对话过程中保持一种严肃冷静的不偏不倚的价值立场,以便更好地防止其他具有特权性质的压迫性价值或善观念对政治价值的干涉,其目的就是要在复杂社会中建构充分的公共理性,为自由而平等的公民搭建一个理性对话的平台。公共理性并不是所有社会都必然具有的特征,它只是民主国家的一个基本特征,罗尔斯认为,公共理性的“公共”性主要体现在:“作为公民自身的理性,它是公共的理性;它的目标是公共的善和根本性的正义;它的本性和内容是公共的,是由社会的政治正义观念表达的理想和原则所给定。”[1](p.197)保持政治价值的程序性中立,是民主社会公共理性充分发育的基本前提,反之,就会给公共理性的本性和内容造成冲击,如果公共理性被破坏,重叠共识就是一种主观想象。“公共理性的价值不仅包含基本的判断、推论和证据之概念的恰当运用,而且也包含着合乎理性、心态公平的美德,就像遵守常识的标准和程序,在不存在争议时接受科学的方法和结论所表现出来的那样。”[1](p.129)公共理性是罗尔斯自由主义“政治建构”的逻辑基础,只有从公共理性出发,政治自由主义的理论大厦才不会坍塌。公共理性为重叠共识开辟道路,从而为政治价值的合法性提供证成基础。罗尔斯认为,公共理性作为证成基础离不开实实在在的宏大而深厚的社会历史文化领域,这一领域克服了原初状态中的非历史性和非现实性的论证缺陷,它分为两大领域:背景文化领域(市民社会领域)和公共(政治)领域,背景文化领域中蕴涵的各种完备性理论为公共(政治)领域中的理性对话和反思平衡提供条件,通过对话和反思达成一定限度的合理的重叠共识,从而为一定的政治观念提供公共证成。公共(政治)领域的公民身份只局限于那些拥有共同的政治文化和具有一定的公共理性并且受到封闭的自由民主社会的政治权力影响之下的公民,其聚焦的内容只诉诸自由民主社会的基本正义问题,比如,具有公共性质和内容的公共善,以及根本正义的问题,而对非政治性的价值诉求保持距离。当然,背景文化领域和公共(政治)领域是不能截然分开的,它们之间相互依存、相互贯穿、相互转化,因而政治价值只有保持程序性中立,才不会对各种完备性理论产生诱导性偏离或政治压力,公共理性才能在平等、自由、充分的理性对话中得到生长,从而推进重叠共识的形成,这样,建立在共识基础上的政治价值才会体现出充分的公共性和普遍性,而不偏向或依赖于某种具体的道德价值或宗教价值。

由于程序性中立始终保持不偏不倚的价值立场,在很大程度上为各方的充分对话创设了宽松的理性环境。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政治问题都能通过此种方式达成重叠共识,有些问题并不适合这样的对话环境,罗尔斯认为:“自由主义的观点把那些最易造成隔阂的争执——也就是那些必定会削弱社会合作基础的严重争论——排除在政治议程之外。”[1](p.145)即使政治问题适用于这样的对话舞台,所能得到满意答案也只是极少数。“我们必须准备接受这样一个事实:在我们被迫探究的问题中,所能获得满意解决的只有极少数。政治智慧正在于辨认出能够解决的少数几个问题,它们在各种问题中最为紧迫。”[1](p.144)公共理性和重叠共识对政治问题来说并不是万能的,它只能解决最为适合最为紧迫的政治问题。

因此,罗尔斯政治价值的中立原则只是各种理性对话的中介——谈话过滤器而已,建构公共理性、形成重叠共识才是中立原则的最终目的,通过公共理性、重叠共识实现对政治价值理念的公共证成。中立原则把诸多道德理论悬置起来只是一种手段,其目的是要将政治价值的合法性奠定在重叠共识的基础上,并不像社群主义所声称的政治自由主义以道德怀疑论作为论证前提,从而让政治价值游离于道德价值。实质上,罗尔斯并没有把政治价值和道德价值截然分开,相反,他认为,通过公共理性获得的重叠共识的目标本身就是一个道德观念,“它是在道德的基础上被人们所认肯的,这就是说,它即包含着社会的观念和作为个人的公民的观念,也包括正义的原则和对政治美德的解释,通过这种解释,那些正义的原则便具体体现在人的品格之中,表现在人们的公共生活中。”“认肯该政治观念的人都从他们自己的完备性观点出发,并基于其完备性观点所提供的宗教根据、哲学根据和道德根据来引出自己结论。”[1](p.136)不论在《正义论》,还是在《政治自由主义》中,罗尔斯都鲜明地突出了政治的道德性,合乎理性的政治正义必定具有一种道德本性,虽然这种道德本性不一定是完美无缺的,但是,政治价值不能脱离道德本性,如果政治关系只受权力和强制的支配,那么,20世纪希特勒种族灭绝的悲剧就有可能重演,“如果说,一种使权力服从于正义目的的合乎理性的正义社会不可能出现,而人们普遍无道德——如果还不是无可救药的犬儒主义者和自我中心论者——的话,那么,人们可能会以康德的口吻发问:人类生活在这个地球上是否还有价值?”[1](p.45)

罗尔斯通过公共理性、重叠共识等手段对政治价值进行公共证成,体现了政治价值和道德价值的辩证统一,脱离了道德价值的政治价值是危险的。而政治价值只有付诸实践才有现实意义,在政治自由主义视域中,只有通过公共证成的政治价值在政治实践中才能广泛而有效,才符合政治自由主义的合法性原则,“只有当我们行使政治权力的实践符合宪法——我们可以理性地期许自由而平等的公民按照为他们的共同人类理性可以接受的那些原则和理想来认可该宪法的根本内容时,我们行使政治权力的实践才是充分合适的。”[1](p.126)

三、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的实践限度

也许社群主义对政治自由主义的批判不一定是恰当的,但这种批判有益于克服各种理论的傲慢和偏见,有益于人类思想的渐趋成熟和完美,人类对美的追求不是单一的,那就是对自然之美、生活之美、社会之美和政治之美等的综合渴求,而政治之美的实现需要人类理性的充分发育和人类责任的切实担当。从历史上看,政治价值和道德价值并不是完全同步的,它始终围绕着道德价值上下波动,不论如何波动,总会受到道德价值的牵引,如果政治价值完全脱离道德价值,人类生活的意义就丧失了存在的根据。从根源上看,道德价值总是存在于经济社会与历史文化之中,在理性多元的社会里,各种互竞的理性的完备性学说总是蕴涵着一定的道德价值,理性的道德价值总是与具有不同时间、不同空间的具体的粗糙的尘世经验相连接,不可能存在着处于真空中的纯粹道德,不同社会的不同发展阶段,道德价值是不同的,不同的道德价值与政治价值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别,“奴隶制是古代政治理论家的预设前提,自由则是当今政治理论家的预设前提。”[5](p.17)因而奴隶社会、现代社会的政治价值与其相应的道德价值是难以脱离的,都有其自身生成的存在之域。罗尔斯的自由主义政治价值思想和他的正义论一样,也有其自身运行的实践空间,不可能被推广到所有社会,尤其是自由民主社会之外的社会,“《政治自由主义》的良序宪政民主社会乃是这样的社会:在该社会里,占支配地位的和具有操控力量的公民认可各种互不协调却又合乎理性的完备性学说,并按照这些学说而行动。反过来,这些学说支持合乎理性的政治观念——尽管不一定是最合乎理性的,该政治观念具体规定着公民在社会基本结构中所具有的基本权利、自由和机会。”[1](pp.458-459)由于各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程度、历史文化根源、政治制度安排不同,在面对全球正义的问题时,罗尔斯只能以非常谨慎的态度表达政治自由主义的价值观,因为在自由民主社会之外,政治自由主义价值观要找到生根的土壤似乎还需要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但是,同是政治自由主义者的拉莫尔、艾克曼却是相反的态度,他们企图将政治自由主义价值观推广到自由民主社会之外,却遭到各种价值观的抵抗和理论证成的困境。

四、结语

如果把罗尔斯通过公共理性、重叠共识等理念而达成的政治价值称之为共同善的话,那么,这种共同善是否意味着是不同利益群体或者所有公民的“共同”之善,还是超越于不同利益群体或者所有公民之上的“形而上”的“共同”之善。可以说,表达所有公民愿望的共同善的是不存在的,尤其是在政治领域,“在现实世界中,对政治和社会实践的任何一种评价都是带有情感和派性的。每一项政策都可以从正反两个方面加以论证。”[6](p.153)同样超验之善也是不可能存在的,按照马基雅维里的观点,共同善是那些不想受到压迫,但也不想支配他人的人用来对抗那些具有支配欲的人的善。总之,在政治领域,政治正义之善,尽管不是超验之善,也不可能是代表所有公民的共同之善,但它实实在在存在于公民的具体的政治实践活动之中,而公民的政治实践活动总是受到主客观条件的制约,因而在具体的历史条件之下,政治正义之善就是要尽量做到免于强制、专横、任意、无道德,确保公民的权利不受侵害,公民权利的保障依赖于政治权力的运行是否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当权利没有得到法律和习俗支撑的时候,就不是权利,而是道德诉求。无论多么高贵、正当或合理,道德诉求仅仅是道德诉求或道德热望。”[6](p.157)

因此,无论社群主义从“目的”出发(中立原则的结果是政治价值把道德价值括置在外)对政治自由主义展开的批判,还是政治自由主义从“手段”出发(中立原则只是理性对话的中介——谈话过滤器)对自身理论进行的辩护,其实质都表明,政治正义是政治价值和道德价值的辩证统一,政治正义不仅仅是理论理性,更是实践理性,它需要在现实实践中得到验证并不断完善。罗尔斯政治价值的论证逻辑和正义论一样是通过精心“剪裁”和严密推理的结果,但由于缺乏现实社会的“奠基”和现实批判的维度,其理论总是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定的理想性和抽象性,这种理想性和抽象性并不影响人们对它的思考和理解,虽然有时候只是些模糊的领悟,但是,正如怀特海所说,“正是这种模糊的领悟,推动了人类生活的前进。”“倘要理解它们,人类必须要提高理解事物普遍性质的能力,以便构想出可以相互阐释的不同体系的观念。但是,领悟能力的普遍生长,却是一切演进变化中最缓慢的。”[6](p.30)

[参 考 文 献]

[1]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M].万俊人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1.

[2]桑德尔.自由主义与正义的局限[M].万俊人,等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1.

[3]麦金太尔.追寻美德[M].宋继杰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6.

[4]Charles Larmore,Political Liberalism[J],Political theory,Vol.18,No.3.(Aug.,1990).

[5]怀特海.观念的冒险[M].周邦宪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2.

[6]应奇,刘训练.公民共和主义[C].北京:东方出版社,2006.

(作者系成都医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责任编辑 张桂兰]

作者:张首先

自由主义政治综合论文 篇2:

威尔逊理想主义及其对美国外交的影响

摘 要:理想主义是国际关系理论中的一种主流理论范式,其中最重要的代表人物便是美国第28届总统伍德罗·威尔逊。他全面构筑了理想主义理论,他让美国脱离“孤立主义”,将美国在世界舞台上扮演中心角色作为毕生追求。首先简要地分析了威尔逊理想主义的思想来源,然后探讨了威尔逊理想主义的基本主张和对美国外交的影响。

关键词:威尔逊;理想主义;民族自决;国际联盟;美国外交

理想主义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两次世界大战中美国国际关系的主要理论倾向和外交实践,集中体现了具有美国特色的价值观、使命观和利益诉求,备受历任美国总统和外交决策者的重视。理想主义学派中最早最重要的代表人物是美国第28届总统伍德罗·威尔逊,他被摩根所评价为“在这一学派中,伍德罗·威尔逊是最雄辩和最有影响的代言人。”他的理想主义代表了当时盛行一时的和平主义情绪,同时致力于将美国摆脱孤立主义,承载着实现美国大国的梦想,从而实现和平和霸权的双重目的。

一、威尔逊理想主义的思想来源

理想主义是多种思想观念融合的结果,而威尔逊理想主义学说主要有三个理论源泉,分别是基督教加尔文派信仰、英国自由主义政治思想和弗雷德瑞克·特纳的边疆学说。

(一)基督教加爾文派信仰

在美国宗教贯穿于其历史发展中,同时美国宗教与政治都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首先,加尔文教在美国发展过程中一个重要的特征是信仰的世俗化,这一信仰的世俗化在美国最大的体现就是“社会福音”思想的兴起。社会福音思想将宗教进步引入世俗进步的范畴中,相信人类文明在上帝的指引下必然向着完美的方向发展。为此,加尔文教社会福音思想使威尔逊坚信进步是上帝指明的方向,并在后来成为支撑威尔逊在国内外进行进步主义改革的信念。其次,加尔文教在美国发展的另外一个重要特征是契约思想的扩展。这一思想将上帝和个人及所创造物之间的关系看作是一种契约关系,因此,深受加尔文教的契约理论影响的威尔逊将社会看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希望运用契约手段为战后世界建立一种秩序,从而达到世界的和平和稳定。在这种契约观指导下,威尔逊提出了战后国际联盟构想。

(二)英国自由主义政治思想

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为了逃避欧洲封建宗教的迫害,美国早期的定居者才来到了一个新大陆。由于这段特殊的背景,美国社会从一开始便是一种追求自由的社会。可以说,自由主义就是美国的意识形态,自由主义源于欧洲,但却深深根植于美国。因此,美国从政治文化到政治架构都被刻上了英国自由主义的印记。同时威尔逊是在英美自由民主政治传统的培育下长大的,许多英国自由主义政治思想家的思想对威尔逊日后政治思想和实践,特别是所谓“新自由改革”和理想主义国际政治理念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三)弗雷德瑞克·特纳的边疆学说

特纳的“边疆学说”主要论点是美国历史发展的动力在于对外扩张,本质上与威尔逊从历史中发现美国发展动力的努力是一致的。从边疆的消失和美国广泛的卷入国际事务使威尔逊看到了美国使命可以实现的机会。对现代世界本质特征和发展趋势深刻认识的基础之上,威尔逊提出美国再也不可能关起门来实现自己的理想,要把美国的发展方式推行到全世界,这就是威尔逊历史观的最终归宿,这也是威尔逊在边疆学说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扩张思想。

二、威尔逊理想主义的基本主张

威尔逊的理想主义的基本主张主要体现在他在1918年所发表的“十四点计划”中,本文对其进行概括和综合,主要从民族自决和国际联盟两个方面开始探讨。

(一)民族自决原则

美国总统威尔逊在1981年1月发表的“十四点计划”中提出了“民族自决权”的概念,其中,十四点和平计划中的第10-12点体现了威尔逊运用民族自决原则。在第10点中,威尔逊提出奥匈帝国境内的各民族自治,第11和12点涉及土耳其统治下的民族的自治权问题以及巴尔干国家的独立和领土的完整问题。另外,1918年2月11日威尔逊在国会演讲中的四点补充与上述三点共同构成了威尔逊关于民族自决原则的经典论述,至此,威尔逊的民族自逊关于民族自决原则的经典论述,至此,威尔逊的民族自决思想被赋予了全球性的含义。

根据威尔逊的有关论述,可以把民族自决原则定义为:各个民族,不论大小强弱都有依据自身的判断和“被统治者的一致同意原则”享有主权、自治和独立的权利。具体内容包括不受外国干涉的主权独立、按民族界限划分的边界、自由选择的政府形式和实行不受干扰的自治等,即指任何民族都有权决定自己的政府统治形式。但巴黎和会并没有实现威尔逊民族自决的主张,这是因为战败国指责战胜国国内亦存在不尊重民族自决权的现象。

从实质上讲,在美国的扩张运动进入二十世纪以后,为了适应世界霸权的战略目标,民族自决思想的提出无疑对美国推行其外交的过程中提供了一个理论支撑。这一思想符合当时世界政治的变化,迎合了各个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对实现国家独立和自由的美好愿望。它是美国实现其长远利益的策略,在很大程度上它也是美国扩张其国家利益的手段,目的是要让世界接受美国政治文化,使世界美国化。1917年1月22日,威尔逊在论述永久和平的条件时,第一次正式提出把门罗主义原则用于全世界。他建议,“各国应一致同意把门罗总统的主义作为世界的主义”。可见,打着民族自决的旗号,企图将门罗主义这一美国单方面的政策变为世界的政策,正是威尔逊推行的民族自决政策的本质所在,而民族自决是门罗主义在20世纪初为适应美国的需要而做的一次引申。

(二)国际联盟思想

美国总统威尔逊发表“十四点计划”中的最后一条中提出了成立国际联盟的思想,其内容是“必须根据旨在就不分大小国家的政治独立和领土完整提供相互保证的专门盟约,组织一个普遍性的国际联合机构。”在威尔逊看来建立国联思想是“十四点计划”的核心,因为它是实现美国世界领袖的保证。

威尔逊提出的国际联盟思想深受社会控制理论的影响,在威尔逊看来,建立国际机构可以维持国际和平,这是他理想主义的一大实践。同時他认为,出现战争的原因是国际政治体系的不健全,而要健全国际政治体系,主要就在于机制性问题。

在推行国联思想的过程中威尔逊在国际和国内都遭到了阻力和反对,这一思想最终也没有被美国人民所完全接受。但通过分析可发现威尔逊认为欧洲战争的爆发正好为美国在世界上实现其理想提供了一次绝佳的机会,美国可以向世界展示,在这个星球上一切种族和人民都可以和平地生活在一种形式的政府下,因此,威尔逊心目中的国联实际上是一个放大了的美国。威尔逊的努力虽然没有获得成功,但并没有使美国处于纯粹的孤立状态,毕竟国际格局在发生着猛烈的变换,孤立政策已成为历史,威尔逊设计好的美国霸权时代正在缓慢地到来,,而国际联盟思想是美国实现领袖世界的重要保证,是美国利益的代表。在一战后除30年代短暂的中立外,美国总统都积极寻求建立美国主导下的国际新秩序,这种梦想终于在罗斯福总统的领导下,在二战结束后成为现实。

(三)威尔逊理想主义思想对美国外交政策的影响

威尔逊时代是美国外交史上的一个重要时期,他使美国外交跨出了崭新的一步,第一次勾勒出具有全球性意义的外交战略,它对美国外交政策的影响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它第一次明确提出美国争霸世界的全球战略,奠定了整个20世纪美国外交战略的根本指向。在后来的总统里,像富兰克林·罗斯福他把理想主义融合进自己的思想当中,进行鼓动和说教,使其政府的外交政策符合美国现实的需要,罗斯福决心在战后的世界中,“结束单方面行动、排外性联盟、势力范围、权力均衡和其他一切几百年以来行之无效的各种权宜之计”。同威尔逊一样,罗斯福也打出了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口号,即他在1940年提出的“四大自由”精神;吉米·卡特总统也深受威尔逊理想主义的影响,他以“人权外交”著称于世界。卡特认为“树立美国理想主义的榜样,是处理外交事务的一种切实可行的态度,道德原则是行使美国武力和扩大美国影响的最好基础”。布什总统的“世界新秩序”:无非是继续保持着美国霸权世界的地位,也是对威尔逊所设计的世界蓝图的继承和发展。布什声称:“美国在这一实现世界新秩序的努力中起着主要的领导作用,在世界各国中唯有美国具有道义上的声望和支持这一声望的物质力量。我们是世界上唯一能够集合一切和平力量的国家。正是这一领袖的重任以及实力使美国在世界上的领导作用是无人能比的。”可见威尔逊理想主义的外交方式始终贯穿在后继者们的外交理念中。

第二,它还明确规定在世界范围内建立美国主导的霸权制度及相应机制,开创了明显区别于欧洲霸权的制度霸权模式。威尔逊理想主义是新兴强国美国走出美洲,面向世界制订的第一个称霸世界的纲领。但威尔逊不希望美国走向世界大国的过程中重走欧洲权力政治的老路,他指望美国按自己的模式来改造旧世界,建立世界新秩序,因为在他看来,只有在一个开放、民主和和平的世界中,美国的利益和理想才能够实现。因此,他坚持摒弃对传统的欧洲权力政治理念,加入现存的欧洲国际体系(以均势和结盟为特点)的道路。同时从威尔逊的国际联盟、罗斯福的联合国和克林顿的“规制主义”,我们可以看到美国制度霸权发展的清晰轨迹。

参考文献:

[1]刘德斌,主编.国际关系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2][美]亨利·基辛格.大外交[M].顾淑馨,等,译.海口:海南出版社,1998.

[3]倪世雄,等.当代西方国际关系理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

[4]王晓德.美国文化与外交[M].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0.

[5]代兵,程晓燕.论威尔逊国际政治思想的理论源泉[J].世界经济与政治,2004,(2).

[6]李青.威尔逊主义外交政策理念及影响[J].国际关系学院学报,2006,(4).

[7]张澜.伍德罗·威尔逊的民族自决思想[J].江西师范大学学报,2000,(3).

[8]姜秀敏.威尔逊的理想主义述评[J].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1(8).

作者:苏娜

自由主义政治综合论文 篇3:

政治自由主义的理论曙光

摘 要:罗尔斯的《政治自由主义》在西方政治制度的构建上起着巨大的弥补作用。二战以后,政府对国家政治经济干预逐步增强,使得西方的自由主义传统遭受了强烈的冲击,人们在继续坚持诸完备学说的观念还是遵守政府的正义中难以抉择。罗尔斯正是通过政治自由主义的构建来指引处在茫然无措中的人们认识到诸完备学说与政治之间的关系,通过罗尔斯的指引,确保人们在政治立场和学术立场上做出最合乎理性的选择。

关键词:政治自由主义;重叠共识;解读

无论时局如何动荡不安,总有站在时代前沿的先觉者,他们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提出新的观点,让人们在迷茫无助的状态中看到曙光,同时在实践的过程中找到答案。

20世纪初,美国就一直处于不稳定的状态。在50年代,外有朝鲜战争,内有麦卡锡掀起的反共喧嚣。到60年代情况愈演愈烈,在国际方面有古巴导弹危机、越南战争;在国内则有此起彼伏、如火如荼的争取民权运动及黑人抗暴斗争、校园学生运动,与富豪相对而言的贫困现象也成为令人瞩目的问题。美国社会正处在一种危机之中,处在急需调整的关口。从19世纪开始契约论就让位于功利主义,此后的一百多年,功利主义一直在政治哲学和道德哲学领域占据主导地位。功利主义的标志性观点是:“为了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化利益犧牲少数人的利益是正当的”,突出特征是:它直接地涉及一个人怎样在不同时间里分配他的满足,但除此之外,就不再关心(除了间接地)满足的总量怎样在个人之间进行分配。很多人批评功利主义的不人道,但没有一个人能够提出一个与之相对抗的理论。另一方面,二战冷战格局对各国政治的强烈冲击,特别是20世纪60年代以后西方社会政治经济结构及其运作方式的变革,如国家干预的强化,福利资本主义政策的实施等等,这使得原本自由主义传统的西方国家社会政治问题日益凸显,已经完备的社会学、经济学和心理学的解释并不能完全满足现实的需要,而已经被边缘化的哲学伦理也使得这个时候的哲学家本身感到力不从心。正是在这样一个“政治哲学、政治科学和道德哲学相对来说已经荒芜很长一段时间”[1]554的局面下,建立一个新的理论成为那个时代的迫切需求。约翰·罗尔斯就是这个时代的先觉者,同时也是由他造就了这个时代的哲学繁荣。1971年罗尔斯的《正义论》问世,结束了功利主义一统天下的局面。这是一个破天荒的轴心式的转折,因为他再度唤醒了人们对哲学理论的关注。《正义论》所产生的巨大影响是举世公认的,它所导致的新时代学术繁荣让当时的学者叹为观止,更重要的是开启了一种新思想,让处在迷茫无助中的人们找到了精神归宿。罗尔斯随后的《政治自由主义》《作为公平的正义:正义新论》等作品彻底完成了对功利主义价值观的颠覆,最终确立独具特色的作为公平和正义的自由理论。本文将针对《政治自由主义》中政治的自由如何可能展开新一轮的解读。

一、政治自由主义如何可能的基础及其必要假设

在了解政治自由主义的假设及其基础之前,我们必须要弄清楚一个核心概念,这个概念是贯穿于整个理论之中的。什么是诸完备性的学说?《政治自由主义》的译者万俊人先生曾经当面讨教过约翰·罗尔斯,其含义具体体现在三方面:第一,它是“一种理论理性的实践”,有其特殊的理论立场和形而上学意蕴;第二,它也是一种“实践理性的实践”,具有其相对合理的理论应用;第三,虽然它不一定是笃定不变的,但往往具有相对的连续性,通常属于或引起一种思想和学说的传统[2]563。罗尔斯通过此来描述现代多元化文化中具有较明显的世界观和价值观立场的宗教学说、哲学学说和道德学说,这其中是不包括具体的社会学科的。在他看来,这一概念不包括罗尔斯本人的政治自由主义理论,因为自由主义作为一种政治哲学,既不诉诸任何形而上学或者特殊价值点,也不以任何一种完备性学说为其理论基础。特别要说明的是,这仅仅是一种“独立的观点”或者一种“公共的观点”。解释诸完备学说的目的也在于我们无法避免地要承认现代民主社会确实存在着纷繁复杂的完备性学说,它们都有其理论根据,在逻辑上都有一定的说服力。这种文化特征意味着没有任何其中某一种学说能够得到普遍认可,试图期待这些学说被全体公民或者几乎所有公民所认可也因此变得遥遥无期。于是,思考如何让诸完备体系与社会的某一种学说达到普通认可成为罗尔斯接下来要完成的工作。他发现现行的宗教学说、哲学学说和道德学说等都有一个共同的价值指向,它们都不拒斥民主政体的根本,于是,这成为了政治自由主义如何可能的第一个基础。因为,没有人愿意生活在没有民主可言的世界,人类对于自由、平等、正义等民主国家的特征都是心向往之的。当然,某一社会也可能包含有不合乎理性的、非理性的,甚至是疯狂的完备性学说。在这些情形之下,为了不让它们削弱整个社会的正义与统一,我们必须要予以包容。在谈论诸完备学说的大背景下,我们必须承认这些学说都是合乎理性的,我们不能因为构建共同的政治基础而拒斥某一种合乎理性的完备性学说。所以罗尔斯一针见血地提出政治自由主义应当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就是“一个因各种尽管互不相容但却合乎理性的宗教学说、哲学学说和道德学说而产生深刻分化的自由平等的公民之稳定而公正的社会如何可能长期存在?易言之,尽管合乎理性但却相互对峙的诸完备性学说,怎样才可能共同生存并一致认肯一立宪政体的政治观念?”[1]5罗尔斯想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在这些完备的只能被认可的学说理论中寻找共同的基础,然而这个基础就是政治自由主义的正义(也即政治自由主义的第二个基础)。难解决的问题便是,如何将这种共同的基础呈现出来,并且让所有公民都认可。诸完备学说之间在许多问题方面是有差异的,甚至是对立的,在这种情形之下无法通过妥协法来解决它们之间的矛盾。我们只能另辟蹊径,将政治的正义与真理的正义区分开来。这样便引出政治自由主义的第三个基础:政治自由主义不把它的政治的正义观念当作真理来谈,相反是把它当作合乎理性的观念来谈。罗尔斯强调,他要论述的是一个政治的正义问题,而不是一个关于至善的问题[1]12。当我们能够将诸完备的学说与追求政治正义区别开来的时候,我们也就可以在这些分化中找到一定共识,从而使政治自由主义成为现实,也就是能将重叠共识的理念深入人心了[1]123。这将是政治自由主义如何可能最关键的基础。当我们做区分之后,依然要解决当我们认肯我们的完备性学说的同时又坚持认为利用国家权力来获取大家对这一学说的忠诚可能是不合乎理性的这一问题。罗尔斯认为,我们必须对两个方面进行必要的补充,第一部分,“政治价值是极为重要的价值,因之是不能轻易僭越的,这些价值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基本框架,即我们存在的根基。”[2]也就是说,一定要让人们认识到,一个合乎理性的正义国家所需要的稳定政治环境同其他诸完备学说之间是有优次之分的,我们不能认定动荡不安是一个国家所该拥有的状态。而想要拥有一个安定和谐的城邦环境就必须要抬高政治价值的地位,人为地凸显它的有效性,明确地让所有公民都有意识地认为,这是应该被许可和最基本的生活基础条件。一个城邦一旦形成这样的意识形态,政治自由主义的构建才能得以继续发展。

二、重叠共识如何可能

(一)政治稳定性的问题

如何判断在一个社会中,一个观念是否绝对稳定,是罗尔斯在构建政治自由主义时首先要考虑的前提。他认为,唯有我们将正义的原则和理想长此以往地视为我们永久追求的价值目标,这样我们才能继续谈论公平正义这样的观念是否能够稳定这一问题。否则它就不能成为一种令人信服的政治正义观念。

稳定性的问题包括两个方面,第一,在正义的制度下成长起来的人是否能够获得一种正常而充分的正义感,以使得他们能够服膺这些制度。罗尔斯认为,可以通过建立道德心理学来让公民们在秩序良好的社会里获得一种正常而充分的正义感,因而他们也能信服这个社会正义的安排。利用这种道德心理学是为了约束人们不去随意相信某种不完备理性的学说,它是一种表达某种政治的个人观念和公民理想的概念或原则图式。而这种图式则取决于我们是否能够认肯,能够了解它。我们要利用这种图式来达到社会稳定所需求的状态。第二,应考虑到表现民主社会之公共文化特征的普遍事实,尤其是理性多元论的事实,该政治观念是否能够成为重叠共识的核心[1]130。由于每个人都接受着不同的教育,在不同的区域有着不同文化的熏陶。这种普遍各异的文化背景已经成为不可改变的事实,如何在这些理性多元中找到一个共识的基础则显得尤为关键。这是政治观念稳定的一个必然环节。罗尔斯正是根据此提出了政治自由主义的另一个核心理念,就是通过重叠共识的理念来回答这些问题,他认为,只要达到重叠共识的状态,一切威胁稳定性的难题都能够得到解决。

(二)重叠共识的特征

在诸完备学说的体系之下,如何使得政治自由主义成为可能?只有在这些完备的学說中寻找重叠共识。而重叠共识作为正义的原则必须符合社会的绝对认肯,否则不能达到最终政治稳定的目的。我们必须要明确两个关键的要点:第一,重叠共识寻求的各种合乎理性的完备学说中的共识不是一般多元的事实,而是理性多元的事实。因为现存社会经常出现一些非理性,甚至极具侵略性的学说,我们要将这些排除在外,不是屈服于这些非理性,而是为了更好地构建政治的稳定,这一事实本身也是自由条件下自由人类理性之自由发挥的结果。第二,由重叠共识所达成的公共正义观念一定是独立的。正如罗尔斯所说:“我们应该尽可能地把公共的正义观念表述为独立于完备性宗教学说、哲学学说和道德学说之外的观念。”[1]134这样的公共正义观念如果不独立于诸完备学说之外就极其容易产生理性的冲突,当我们在谈论康德或密尔式的自由时,必然会对立宪民主体制产生一定的冲击,为了避免出现这样不必要的思维消耗,我们要建立起政治正义的意识。目的是为了追求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三)重叠共识达成的途径

罗尔斯的重叠共识理论遭到了学界许多人的质疑,而他在回击这些质疑的过程中恰恰将重叠共识最终如何达成慢慢地呈现出来了,就如同一个沉寂多年的理论破茧而出。外界的质疑让罗尔斯的理论更加富有弹性。

反驳意见一:重叠共识只是一种临时协定,它抛弃了政治共同体和政治解决问题的希望。罗尔斯认为,“临时协定”最初只是两个部落之间为了缓和利益冲突而制定的条约,这样的条约是为了制衡两个部落之间的民族利益的,一旦某一方因为对某个利益的不需求转而打破这个制衡点,局面必然又会陷入纷争。这正是社会统一的表面性,并非达成统一的共识。

“临时约定”所造就的稳定局面也是暂时的、偶然的,不具有长久性。这样的约定极易因为某些团体利益变化而改变。重叠共识显然与这种临时约定有着质的区别。一方面,重叠共识的目标是制定一种普遍认可的正义观念,而这种观念本身就是一个道德观念。另一方面,一个正义的道德观念一定是被人们所认肯的,也就是说,这种观念背后本身就包含着个人的道德观念在里面。因此,重叠共识不是一种建立在利益基础之上的权威共识,而是根植于诸完备性学说理论的道德总结。人们依然可以根据自己信服的完备学说来认识重叠共识,因为他们所真诚坚持的根据决定着他们认肯的本性。

反驳意见二:重叠共识的达成是对普遍性和完备性学说的回避,也就意味着对政治正义观念是否为真保持冷漠和怀疑的态度,而这与建构主义意义上的理性是背离的。这里的反驳意见,仿佛认为政治的正义是与真理无关的,罗尔斯认为这样的观点是非常危险的。“对于一种政治理念来说,将其视为对真理的怀疑或冷漠,而很少将其看作与真理相冲突,这种看法可能是致命的。”[1]139我们很难做到让每个人都只相信某一种理念体系,也就意味着,如果要达到一种政治的共识,就必须诉诸宽容的原则。所以说重叠共识并不是对真理的回避和怀疑,而是为了政治的正义而另辟蹊径,打开人们思维的另一扇窗户,这扇窗户是为政治的稳定而打开的。由于诸完备学说,比如宗教学说和国家理论,这其中有争议的问题是难以调和的,在这之间,我们通过错开一些不影响政治稳定的问题来达到重叠共识,这并非是回避的行为。

反驳意见三:重叠共识难以实现,它是乌托邦式的想象。正是罗尔斯对这部分意见的驳斥,引出了重叠共识实现的途径。首先,罗尔斯认为,我们现行的诸完备学说并非都是充分完备的,也就是说,这些学说总有一些差异和可以相互融合的地方。这是一个关键的发现,这是使得重叠共识成为可能的一个先决条件。其次,要达成重叠共识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是需要历史的发展和人们思想的不断再认识才能成功。这里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以达成宪法共识为终结,第二个阶段以重叠共识的达成而告终。重叠共识的达成必须要经历由“浅”入“深”、先“急”后“慢”、自“下”而“上”的过程[1]579。宪法的共识的达成是第一阶段,起初为了解决无休止的毁灭和斗争,人们会把自由主义的正义原则当成临时协议而默许。这种默许最初可能只是为了平衡纷争的利益,但是一旦这样的局面达成,就对宪法共识的出现播下了种子。这种最初的默许来源于宽容的原则(因为大家并不乐意流血牺牲),也由于这种态度的不断发展,这些原则深入人心,让人们获益,人们发现这样的共识有利于所有人的发展,于是便可以坚持下去,不至于经常破坏它。之后,诸完备学说的不充分性将发挥它特殊的作用,当人们发现,他们所坚信的自由主义传统(这里多指康德或密尔的自由主义)与实践中的正义观念相互冲突的时候,他们并不会立马抛弃以往的原则,因为以往的临时约定历经时间的考验会使他们觉得获得利益(根据经验)。这时候这些公民会慢慢认肯这些已经合并到他们制度之中的正义原则。他们开始习惯于这样的正义原则,所以会去修缮自由主义传统学说的内容,而不会摒弃正义的原则。这就为宪法共识的达成创造了合理的契机。最后,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互相之间建立了信任,公民之间的政治合作也不断加强,宪法共识也就慢慢成为人们心目中默认的规则。接着由于司法机关的不断发展,公民的权益得到了政治的保障和许可,宪法共识随即达成。第二阶段的终结点是重叠共识,既然已经达成了宪法共识,获得重叠共识的观念只是时间问题。人们在城邦中遵从某一套宪法共识已经等于承认了政治正义的有效性了。随着政治合作的不断深入,公民更加自信自己拥有的制度,重叠共识也因此被显现出来。政治自由主义的正义观念也就得以实现了。

三、总结

综合上述的论断,我们可知政治自由主义的实现一定要基于两方面的肯定:第一,政治价值是非常伟大的价值,不得轻易僭越;第二,存在多种合乎理性的完备性学说,他们能理解一个更广阔的价值王国,这些价值与政治自由主义的政治价值在某种程度上是相通的,或者至少是不冲突的。只有这两个条件是成立的,才能确保公共理性,也就是重叠共识的实现。如今的社会,诸完备学说的观念已经与政治观念纠缠不清,导致自己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罗尔斯告诉我们政治自由主义是在诸完备性学说之外的独立观念,它仅仅适用于政治领域的稳定。只有当我们把追求政治稳定与探寻学术之真放在两条道路上来评判时才能达到“和谐共处”的效果。也正如罗尔斯一再强调的“一个自由而平等的公民——他们因各种合乎理性的宗教学说、哲学学说和道德学说而产生深刻的分化,所组成的稳定而公正的社会之长治久安如何可能?这是一个政治的正义问题,而不是一个关于至善的问题。”[1]12歌德说“理论是灰色的,生命之树常青。”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他的理论仍然经受着时间的考验,给后来的学者留下了说不完的话题。

参考文献:

[1]约翰·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M].万俊人,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1.

[2]J.S.密尔.功利主义[M].徐大建,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

作者: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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