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专科毕业总结范文

2023-07-19

电大专科毕业总结范文第1篇

2、浅谈创新行政管理办法提高基层政府管理能力

3、强化企业行政管理工作信息化建设研究

4、高校行政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途径

5、国有企业行政管理效率与提升路径

6、新时期高校行政管理面临的挑战及对策

7、我国民办高中行政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8、高校行政管理与教学管理的互相协调研究

9、关于以人为本的学校教育行政管理分析

10、事业单位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创新策略研究

11、新形势下有关电力公司行政管理改革策略研究

12、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对企业经济发展的作用

13、新形势下高校行政管理体制创新路径探析

14、中国城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与路径探讨

15、新时期企业行政管理改革与创新的路径分析

16、医院行政管理人员及行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策略

17、浅谈国内高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现状及对策

18、探讨电网企业办公室行政管理的应用策略

19、国有企业行政管理效率与提升路径刍议

20、企业行政管理的角色定位与效率提升

21、行政管理、行政管理学与“以人为本”

22、国有企业行政管理创新策略探析

23、市场经济背景下电力企业行政管理的优化路径研究

24、浅谈新时代高职院校行政管理创新之路

25、提升石油企业行政管理效率的思路探讨

26、新形势下国有企业行政管理工作的创新路径研究

27、新时代企业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探讨

28、浅谈借鉴企业行政管理模式提升政府行政管理效益

29、提升企业办公室行政管理实效性的方法

30、企业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探究

31、浅述企业行政管理的人员素质

32、行政管理专业课程体系重构研究

33、地方公共行政管理问责的必要性和发展建议

34、浅谈高职院校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的绩效管理

35、新时期事业单位行政管理问题及对策探析

36、基于绩效工资改革探究行政管理人员考核

37、试论医院行政管理人员综合素质的培养

38、服务型视角下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模式的改革与创新

39、新时期做好国有企业行政管理工作的探讨

40、新形势下高校图书馆行政管理探讨

41、大数据视角下地方高校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建设

42、浅谈政工工作在企业行政管理中的作用

43、行政管理专业案例教学在行政管理教学中的应用探讨

44、基于学科价值的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变革

45、提高国企行政管理工作效率方法

46、新时期政府行政管理构想及其策略选择研究

47、刍议国有企业行政管理改革的创新路径研究

48、中小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绩效管理问题研究

49、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的能力体系建设及提升途径

电大专科毕业总结范文第2篇

学生的天职就是学习。学习是我三年生活的主线。我由一个普通的职中生一跃成为电大的专科生,这对我来说是人生中最大的喜悦,同时如何跟上电大的教学进度也一直是我最担心的。虽然没有表达出来,却一直在我脑子里浮现。我读的是财务会计与那些从事财务会计学生相比心有余而力不足。这样一比,我的信心几乎完全丧失。在以前的职中里我是矮子中的将军,充满了自信与自豪,到了这儿我的身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变成了将军中的矮子。这让我自卑了很长一段时间。后来在学习中与其他的学生一起在交谈中,他们对我们充满了佩服:其一是觉得我们不容易。其二是我们大多是学校的佼佼者,在工作能力和自理能力方面较强,善于沟通。这番评论虽然让我有了一丝安慰,但在学习上的忧虑还没有完全消除。班主任毕竟是职教方面的专家,不失时机的给我们打气、不定期的见面,不断地叫我们双休日来上课。在前几届师兄们的事实面前,我深深地感受到,在学习上没有不可跨越的障碍,只需要不断的努力。单从思想上重视还不够,还得从行动上着手。在这方面学校也费尽了心思,提前补习我们欠缺的基础课,这让我从录取的喜悦中解脱出来,投入到紧张的学习中去。这一段时间对我从一名职中不懂财务会计的学生的转变有着巨大的影响。我发觉我的差距很大,产生了强烈的紧迫感,我不能掉队,我可以把距离缩短。在你追我赶的学习氛围中,渐渐地增强了我的自学能力,同时一种适应大学学习的学习方法也渐渐地形成。学校每周发的报纸介绍学习经验,帮助我们调整学习方法。借鉴别人的长处,克服自己的短处,让我们少走了许多摸索的弯路。

进入正式上课后,教师对我们的情况都非常了解,所有的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都作了调整。在教师的引导下,我做到课前预习、课上认真听讲,记笔记、课后系统复习,独立完成作业。平时一遇到问题,就勇敢地去答疑(尽管有些问题问得比较幼稚)。到期中考试的时候,考试成绩不错。虽然没有其他系的同学那么好,也总算能到自己的期望值,后面的几学期我都这么做,紧紧地围绕教师的方法和要求,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在回首大学三年的学习生涯,虽然苦了点,但一直很充实。这三年的大好时光没有虚度。坚忍不拔、勇于面对挑战的精神已在我身上根深蒂固,同时学习能力的形成和良好学习习惯的养成将使我终生受益。在三年的学生生活中,我不仅努力提高自己的学习能力和不断接受新的文化知识,还注重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的培养。在平时的学习中,我深深地体会到,共产主义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确立和坚持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也不是一劳永逸的事情,而是一个长期坚持不懈的艰苦努力的过程。惟有不断地学习,用利用来武装头脑,努力在掌握理论科学体系上下功夫,在用理论来知道实际上下功夫,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注意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我所学的快专业是一门对职业素质要求很高的专业,通过这三年的学习,我更加认识到要做一个有过硬职业道德的会计人员,必然也是在遵纪守法方面不含糊、不懈怠的会计人员,阻止会计工作中的不道德行为,制止和杜绝经济生活中的违法乱纪行为和不良现象,我们责无旁贷。作为一名会计专业大学生,毕业在即,回首三年的学习生活,我深深地体会到电大老师为我们的成材所付出的艰辛劳动,在此我要想他们表示深深的谢意和崇高的敬意!同时,通过自己不懈的努力,自己的理论和实际水平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今后我还要不断地巩固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同时还要加强实际操作能力的训练,同时还要加强实际操作能力的训练,做一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合格的会计人员。

在工作上能做到认真负责,积极才家社会实践活动,重视团队合作精神,有一定的组织、交际、领导能力。在生活上,作风正派,有良好的生活习惯,时间观念强。本人平易近人,与人相处融合,一向刻苦勤劳,勇于拼搏,并将时刻保持这种精神,迎接新的挑战。

我的优点是诚实、热情、性格坚毅。我认为诚信是立身之本,所以我一直是以言出必行来要求自己的,答应别人的事一定按时完成。有个特点,就是不喜欢虎头蛇尾,做事从来都是有始有终,就算再难的事也全力以赴,追求最好的结果,正因为如此,我把自己的意志视为主要因素,相信只要有恒心铁棒就能磨成针。有个人最大的敌人不是别的什么人,而是他本身。这么多年来,我一直都是在跟自己作战,准确地说,是和自己的意志战斗。现在回想起来,我确实比以前坚毅了许多,但我不会松懈下来的。以上这些优点,是我今后人生这条线上的一小段,是闪闪发光的一段,它包含了汗水和收获,为我划平人生的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电大专科毕业总结范文第3篇

[关键词]开放法学,多维交互,实践教学,案例教学。

法律实践是对学生法律人格、法学素养的综合训练,是实现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手段。实践教学不但要注重理论与实际结合的专业能力培养,更要注重学生在现代教育技术环境下自主学习能力及综合素质的锻炼。然而,由于教学观念、办学条件、环境、教学对象、管理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实践教学又成为开放教育法学教学过程中的一个难点。选择合适的实践教学模式至为重要。本文以现代远程教育理论为依据,结合法学专业教学改革,探索适合法学专业特点的“多维交互式”实践教学模式。

1 “多维交互式”实践教学模式的确立及其内涵

开放教育法学专业以培养应用型高级法律人才为目标,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的构建必须以此目标为引导,充分考虑远程开放教育的网络教学环境,符合法学专业、学生以及教学的特点,保证开放法学教学质量的提高。

1.1理论基础

1)“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学理论。美国心理学家卡尔罗杰斯(Carl R.Rogers)针对传统教育的种种弊端,大力呼吁教育改革,并把心理咨询中“患者中心疗法”的理论推广、应用到现代教育改革实践,形成了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

2)自主学习理论。它是在学习者内在动机的作用下,在学习活动之前自己确定学习目标,制定学习计划;在学习的过程中,自己选定学习的内容、策略、方式、时间和地点,自己控制学习过程、学习资源和物质设备条件;对学习结果能够进行自我评价,并对自己的学习行为进行调节和修正,以致学习目标的最终实现。

美国心理学教授齐莫曼(Zimmeman)认为“在实际的学习情境中,完全自主的学习和完全不自主的学习都是较少的,多数学习是介于这两者之间。”远程开放教育条件下的自主学习,不是学习者完全的自主学习,而是通过教育机构提供的学习资源、设备、场所等条件,在教师指导和支持服务下的自主学习;

3)混合学习(Blending Learning)理论。该理论把传统学习方式的优势和数字化、网络化学习(E-Learning)的优势结合起来,既发挥教师引导、启发、监控教学过程的主导作用,又充分体现学习者作为学习过程主体的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针对学习者原有的认知基础和学习目的不同,学习内容和要求的不同,各种媒体的适应度的不同,选择不同的学习媒体和学习方式,将传统的学习媒体方式与现代的学习媒体和方式结合起来,使二者优势互补,使学习者获得最佳的学习效果。

1.2内涵表述

“多维交互式”实践教学模式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以学习者自主学习为中心、以实践环节教学为特色、以教育者导学为前提、以多种媒体教学资源和服务助学为基础,通过课堂内或课堂外的案例分析、模拟审判、法院旁听等活动,把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中从而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教学方式。该模式既体现了远程教育的特殊规律,即“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中心” 突出体现了学习者的主体性;又遵循教育活动的一般规律,通过教育者导学、多种媒体教学资源助学、多元立体教学评价设计等教学要素间的交互关系。同时,该模式体现了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通过强化实践环节的教学,增强学生利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从而实现为地方经济发展培养具有自主学习能力的应用型高等法学专业人才。

2 “多维交互式”实践教学模式的实施方式

教学模式是在一定的教学思想或教学理论指导下建立起来的较为稳定的教学活动结构框架和活动程序。它是一种教学思想或理论的具体化、过程化。法学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社会科学,法学教育的生命力在于实践性。实践教学,就是培养学生通过实际参与法律操作、解决实际案件和实际问题的能力。从事法学职业不仅要掌握大量的专业理论和专业知识,而且还要有熟练、完善的法律业务技能、善于思辩、善于表达。

2.1讨论式案例教学法

现代心理学研究表明成年期后人的感知能力,如听力、视力、味觉力、肤觉力等较成年期前有所下降,机械记忆力也有所下降,但思维能力和想象能力则有所提高,且能在较长时间内保持相对的稳定。实践教学要充分发挥成年学生活跃的思维能力和丰富的想象力,突出以学生为中心的案例教学。案例教学是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互动式教学为基本特征的教学。案例教学又称判例教学,它最早出现在19世纪70年代的美国,由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克里斯托夫兰德尔所创立。案例教学通常采用说明式和讨论式两种方式。开放法学教学倡导的是讨论式案例教学法。讨论式案例教学在开放法学中的运用是一个系统化的教学过程,应该有一系列教学措施和教学支持服务系统与之相配合。首先,选择典型案例,建立平台教学案例库。案例教学本意即为典型事例的教学。选取具有典型性、真实性、疑难性、针对性、综合性强的案例上传教学平台,供学员下载学习。为了帮助学员学习,还应在网上给学员提供案例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参考资料,以及难点提示等;其次,分组讨论,撰写发言提纲。学生根据所学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在网上BBS发表自己对案例的看法,这样,形成并营造一定的前期讨论效应。由于案件本身的复杂性,在讨论时可能会有多种观点,将观点相同或相近者分成一组,以小组为单位,集中分析讨论,力争每个人都能在小组发表意见,小组做好记录,形成本组意见;再次,集中发言、教师点评。面授辅导时由教师主持,依次由推荐的学生有选择地对每个案例进行集中发言、自由讨论,之后由面授教师点评。只要教师精心组织,学生认真准备,课堂发言通常都比较踊跃;如果教师的点评针对性强,师生通过纵横的课堂交流,不同观点之间的碰撞与交织,学生既开阔了专业眼界,又学会了分析、评价案例的方法;最后,课后网上延伸讨论。由于课堂讨论的时间相对有限,不少学生意犹未尽,课程主持教师可以引导学生通过网上BBS讨论区发表自己对案例的进一步看法;甚至还有学生把自己收集到的与讨论案例有关的信息在网上转贴,从而引起“案中案”式的连环讨论。

2.2实战性模拟法庭

现代教育心理学认为:当成年人在负有一定责任的角色中学习时,他学习动力就更大,也就更为主动。模拟法庭教学法,就是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精选的典型案情,学生分别担任不同的法庭角色,通过精心准备,共同参与案件的模拟审理,以将习得的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紧密结合起来的教学方法。应当指出的是,当前许多学校的模拟法庭更多的带有表演性质,不仅法官、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角色事先已经定位,而且各方将在法庭上做出的言论、乃至动作、情感表达都是事先反复演练的。针对这种表演型模拟法庭的不足,笔者认为, 现在的模拟法庭应当由表演型模拟法庭向实战性模拟法庭转变,以使学生实践能力得到真正锻炼和提高。

“模拟法庭”教学要求组织者必须有丰富的实践经历和专业素养。为避免某一教师知识的单一和局限,专门设立法律实践活动指导小组,部署工作计划,落实模拟法庭方案。模拟法庭的运作一般分为如下步骤:案例的选择;人员的确定;材料的准备;法庭实战辩论;总结。首先,对案例的选取一般考虑时效性、专业性、疑难性、综合性的要素;其次,人员的确定采取自愿报名,自选角色,适当调整;再次,案件资料人手一份,大家分头各自熟悉案情、体会角色,各自查找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案情涉及的其他知识资料,备写案件审理所需法律文书;最后,实战抗辩,分析总结。在模拟法庭的“实战”中,学生不仅要清晰有力地表达自己的观点,还要根据诉讼过程随时出现的新情况做出反应。庭审结束后,马上请老师和专家进行现场点评,总结成败得失,为以后的课程学习和实际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事后,再结合庭审录像,将庭审中出现的每一个细节疏漏进行讲评。由于学生自己主导整个实践过程,参与者、旁听者均对这种生动、直观、仿真的教学方式表现出极大的热情,有的学生还从专业的角度提出一些问题和思考。

2.3法庭旁听法

一位前苏联教育家曾经说道,“如果学生所学习的知识、所参与的活动,能与学生的认知兴趣相吻合,就能产生积极的作用。”组织开放学员参加法庭旁听活动,既是学员亲身参加法庭审理,感受控辩双方的你来我往,唇枪舌战的庭审程序的过程,也是学员用自己所学知识去判断是非曲直,加深法律条文、法律解释的理解领会,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的过程。

旁听案例的选择应遵行一定原则:首先,法庭审理程序较完整。完整的法庭审理程序,既可以为学员进行一个简单的案情回放,也可以使学员熟悉法庭审理程序;其次,要求选择能够反映社会热点并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例。在旁听过程中,要求学员做旁听记录,尤其是把双方争执内容、争执焦点记清。旁听结束后,由教师专门针对旁听内容进行案情分析、讲解,共同讨论案情焦点,分析法庭审判程序上有那些缺失,在审判方式上应有那些改进,从而指导学生进行旁听体会的写作。组织学员参加法庭旁听的这一实践形式,在整体组织程序上比较简便,可以使学员近距离接触到法庭,接触到法制的前沿,感受法学在社会上维护正义与公平的神圣地位及法学理论在法律践行中的指导作用。

3 实施“多维交互式”实践教学模式的保证

3.1明确培养目标,健全管理机制

开放教育法学专业,以培养具有创新意识的应用型高级法律专门人才为目标。这就要求必须改变教育观念,明确培养目标,健全管理机制。首先,学校领导和教师必须提高对实践教学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实践教学在法学教育中的作用和地位,真正把实践教学环节作为保障法学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之一,并注重体现学生在实践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其在实践教学中的主观能动性;其次,学校应加强对实践教学环节的统一领导,设立对内组织和对外联系的专门机构,统筹规划,全面安排,做到既有学校的统一管理,又有教师的具体指导,不能让学生放任自流。

3.2构建“双师型”师资队伍

“多维交互式”实践教学模式要求指导教师必须是“双师型”人才。在实践教学过程中,教师的角色已经被多元化,教师始终是活动的组织者、指导者和协调者。同时,肩负帮助学生消化相关知识、学会案件分析方法、训练实际操作能力等职责。如果教师不具备相应的能力,学生就不可能得到正确的指导或帮助。因此,从事开放教育的教师,要求一专多能:既要懂实体法、程序法、庭审规则,又要懂教学管理,具有组织、协调能力。这就要求教师有自我训练、自我完善、自我提升的主动性和迫切性,以尽快适应新的教学模式对教师的需求。

3.3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和自我监控能力

开放学习崇尚学习者主体的自主学习,但在开放学习中,师生时空分离,没有了教师对学生面对面的实时监控或权威辐射,学习变得没有监控。学校要把提高学生学习的自我监控能力放在首位。千方百计地调动学生自我监控——包括激发动机、端正态度、调动情绪、调适心态、改善方法等,往往比帮助学生解决几个具体困难或问题更具有本质的、长远的意义。教师要从以课堂教学为重心转移到更多地注意跟踪、监控学生的学习过程,注意学生通过各种渠道反馈的非智力因素的信息,促使学生自觉参加面授辅导,自主地进行个体学习,自觉地完成作业和练习,有效地开展学习小组活动。

3.4建立和培育相对稳定、规范的教学实践基地

法学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开放学生在实践过程中既不缺乏学习能力也不缺乏参与热情,但缺乏锻炼的机会和场所。为了满足个性化学习,保证法学实践教学的需要,建立相对稳定、规范的教学实践基地十分必要。关键是教学部门能否愿意投入财力、物力建立相对固定的实践基地或其他平台,满足实践需要;能否有效地督促、检查课程教师进入实践场所,进行实践教学。笔者建议:①利用学校现有的网络技术力量在网上建立虚拟法庭,以适应开放教育学生自主学习的需求;②在学校,争取建立相对固定的“模拟法庭”并购置相应道具;③在校外确定法院或律师事务所等2~3个固定基地;④将教师投入实践所需时间,纳入计划课时,课程责任教师提前提出实践方案,由教务部门检查落实情况,并施以必要的奖惩办法,使平时实践切实落实在教学过程中。

参考文献

1李劲.论法学教育对实践能力的培养[J].辽宁工学院学报, 2004,(2).

2范莹炎.远程开放教育法学实践环节模式探讨[J].北京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6,(2).

3王志远.远程开放法学教育案例教学初探[J].广播电视大学报,2007,(1).

4 王秀玲.开放教育法学专业集中实践环节的评析与思索[J].海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6,(4).

电大专科毕业总结范文第4篇

[关键词]开放法学,多维交互,实践教学,案例教学。

法律实践是对学生法律人格、法学素养的综合训练,是实现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手段。实践教学不但要注重理论与实际结合的专业能力培养,更要注重学生在现代教育技术环境下自主学习能力及综合素质的锻炼。然而,由于教学观念、办学条件、环境、教学对象、管理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实践教学又成为开放教育法学教学过程中的一个难点。选择合适的实践教学模式至为重要。本文以现代远程教育理论为依据,结合法学专业教学改革,探索适合法学专业特点的“多维交互式”实践教学模式。

1 “多维交互式”实践教学模式的确立及其内涵

开放教育法学专业以培养应用型高级法律人才为目标,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的构建必须以此目标为引导,充分考虑远程开放教育的网络教学环境,符合法学专业、学生以及教学的特点,保证开放法学教学质量的提高。

1.1理论基础

1)“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学理论。美国心理学家卡尔罗杰斯(Carl R.Rogers)针对传统教育的种种弊端,大力呼吁教育改革,并把心理咨询中“患者中心疗法”的理论推广、应用到现代教育改革实践,形成了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

2)自主学习理论。它是在学习者内在动机的作用下,在学习活动之前自己确定学习目标,制定学习计划;在学习的过程中,自己选定学习的内容、策略、方式、时间和地点,自己控制学习过程、学习资源和物质设备条件;对学习结果能够进行自我评价,并对自己的学习行为进行调节和修正,以致学习目标的最终实现。

美国心理学教授齐莫曼(Zimmeman)认为“在实际的学习情境中,完全自主的学习和完全不自主的学习都是较少的,多数学习是介于这两者之间。”远程开放教育条件下的自主学习,不是学习者完全的自主学习,而是通过教育机构提供的学习资源、设备、场所等条件,在教师指导和支持服务下的自主学习;

3)混合学习(Blending Learning)理论。该理论把传统学习方式的优势和数字化、网络化学习(E-Learning)的优势结合起来,既发挥教师引导、启发、监控教学过程的主导作用,又充分体现学习者作为学习过程主体的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针对学习者原有的认知基础和学习目的不同,学习内容和要求的不同,各种媒体的适应度的不同,选择不同的学习媒体和学习方式,将传统的学习媒体方式与现代的学习媒体和方式结合起来,使二者优势互补,使学习者获得最佳的学习效果。

1.2内涵表述

“多维交互式”实践教学模式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以学习者自主学习为中心、以实践环节教学为特色、以教育者导学为前提、以多种媒体教学资源和服务助学为基础,通过课堂内或课堂外的案例分析、模拟审判、法院旁听等活动,把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中从而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教学方式。该模式既体现了远程教育的特殊规律,即“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中心” 突出体现了学习者的主体性;又遵循教育活动的一般规律,通过教育者导学、多种媒体教学资源助学、多元立体教学评价设计等教学要素间的交互关系。同时,该模式体现了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通过强化实践环节的教学,增强学生利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从而实现为地方经济发展培养具有自主学习能力的应用型高等法学专业人才。

2 “多维交互式”实践教学模式的实施方式

教学模式是在一定的教学思想或教学理论指导下建立起来的较为稳定的教学活动结构框架和活动程序。它是一种教学思想或理论的具体化、过程化。法学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社会科学,法学教育的生命力在于实践性。实践教学,就是培养学生通过实际参与法律操作、解决实际案件和实际问题的能力。从事法学职业不仅要掌握大量的专业理论和专业知识,而且还要有熟练、完善的法律业务技能、善于思辩、善于表达。

2.1讨论式案例教学法

现代心理学研究表明成年期后人的感知能力,如听力、视力、味觉力、肤觉力等较成年期前有所下降,机械记忆力也有所下降,但思维能力和想象能力则有所提高,且能在较长时间内保持相对的稳定。实践教学要充分发挥成年学生活跃的思维能力和丰富的想象力,突出以学生为中心的案例教学。案例教学是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互动式教学为基本特征的教学。案例教学又称判例教学,它最早出现在19世纪70年代的美国,由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克里斯托夫兰德尔所创立。案例教学通常采用说明式和讨论式两种方式。开放法学教学倡导的是讨论式案例教学法。讨论式案例教学在开放法学中的运用是一个系统化的教学过程,应该有一系列教学措施和教学支持服务系统与之相配合。首先,选择典型案例,建立平台教学案例库。案例教学本意即为典型事例的教学。选取具有典型性、真实性、疑难性、针对性、综合性强的案例上传教学平台,供学员下载学习。为了帮助学员学习,还应在网上给学员提供案例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参考资料,以及难点提示等;其次,分组讨论,撰写发言提纲。学生根据所学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在网上BBS发表自己对案例的看法,这样,形成并营造一定的前期讨论效应。由于案件本身的复杂性,在讨论时可能会有多种观点,将观点相同或相近者分成一组,以小组为单位,集中分析讨论,力争每个人都能在小组发表意见,小组做好记录,形成本组意见;再次,集中发言、教师点评。面授辅导时由教师主持,依次由推荐的学生有选择地对每个案例进行集中发言、自由讨论,之后由面授教师点评。只要教师精心组织,学生认真准备,课堂发言通常都比较踊跃;如果教师的点评针对性强,师生通过纵横的课堂交流,不同观点之间的碰撞与交织,学生既开阔了专业眼界,又学会了分析、评价案例的方法;最后,课后网上延伸讨论。由于课堂讨论的时间相对有限,不少学生意犹未尽,课程主持教师可以引导学生通过网上BBS讨论区发表自己对案例的进一步看法;甚至还有学生把自己收集到的与讨论案例有关的信息在网上转贴,从而引起“案中案”式的连环讨论。

2.2实战性模拟法庭

现代教育心理学认为:当成年人在负有一定责任的角色中学习时,他学习动力就更大,也就更为主动。模拟法庭教学法,就是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精选的典型案情,学生分别担任不同的法庭角色,通过精心准备,共同参与案件的模拟审理,以将习得的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紧密结合起来的教学方法。应当指出的是,当前许多学校的模拟法庭更多的带有表演性质,不仅法官、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角色事先已经定位,而且各方将在法庭上做出的言论、乃至动作、情感表达都是事先反复演练的。针对这种表演型模拟法庭的不足,笔者认为, 现在的模拟法庭应当由表演型模拟法庭向实战性模拟法庭转变,以使学生实践能力得到真正锻炼和提高。

“模拟法庭”教学要求组织者必须有丰富的实践经历和专业素养。为避免某一教师知识的单一和局限,专门设立法律实践活动指导小组,部署工作计划,落实模拟法庭方案。模拟法庭的运作一般分为如下步骤:案例的选择;人员的确定;材料的准备;法庭实战辩论;总结。首先,对案例的选取一般考虑时效性、专业性、疑难性、综合性的要素;其次,人员的确定采取自愿报名,自选角色,适当调整;再次,案件资料人手一份,大家分头各自熟悉案情、体会角色,各自查找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案情涉及的其他知识资料,备写案件审理所需法律文书;最后,实战抗辩,分析总结。在模拟法庭的“实战”中,学生不仅要清晰有力地表达自己的观点,还要根据诉讼过程随时出现的新情况做出反应。庭审结束后,马上请老师和专家进行现场点评,总结成败得失,为以后的课程学习和实际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事后,再结合庭审录像,将庭审中出现的每一个细节疏漏进行讲评。由于学生自己主导整个实践过程,参与者、旁听者均对这种生动、直观、仿真的教学方式表现出极大的热情,有的学生还从专业的角度提出一些问题和思考。

2.3法庭旁听法

一位前苏联教育家曾经说道,“如果学生所学习的知识、所参与的活动,能与学生的认知兴趣相吻合,就能产生积极的作用。”组织开放学员参加法庭旁听活动,既是学员亲身参加法庭审理,感受控辩双方的你来我往,唇枪舌战的庭审程序的过程,也是学员用自己所学知识去判断是非曲直,加深法律条文、法律解释的理解领会,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的过程。

旁听案例的选择应遵行一定原则:首先,法庭审理程序较完整。完整的法庭审理程序,既可以为学员进行一个简单的案情回放,也可以使学员熟悉法庭审理程序;其次,要求选择能够反映社会热点并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例。在旁听过程中,要求学员做旁听记录,尤其是把双方争执内容、争执焦点记清。旁听结束后,由教师专门针对旁听内容进行案情分析、讲解,共同讨论案情焦点,分析法庭审判程序上有那些缺失,在审判方式上应有那些改进,从而指导学生进行旁听体会的写作。组织学员参加法庭旁听的这一实践形式,在整体组织程序上比较简便,可以使学员近距离接触到法庭,接触到法制的前沿,感受法学在社会上维护正义与公平的神圣地位及法学理论在法律践行中的指导作用。

3 实施“多维交互式”实践教学模式的保证

3.1明确培养目标,健全管理机制

开放教育法学专业,以培养具有创新意识的应用型高级法律专门人才为目标。这就要求必须改变教育观念,明确培养目标,健全管理机制。首先,学校领导和教师必须提高对实践教学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实践教学在法学教育中的作用和地位,真正把实践教学环节作为保障法学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之一,并注重体现学生在实践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其在实践教学中的主观能动性;其次,学校应加强对实践教学环节的统一领导,设立对内组织和对外联系的专门机构,统筹规划,全面安排,做到既有学校的统一管理,又有教师的具体指导,不能让学生放任自流。

3.2构建“双师型”师资队伍

“多维交互式”实践教学模式要求指导教师必须是“双师型”人才。在实践教学过程中,教师的角色已经被多元化,教师始终是活动的组织者、指导者和协调者。同时,肩负帮助学生消化相关知识、学会案件分析方法、训练实际操作能力等职责。如果教师不具备相应的能力,学生就不可能得到正确的指导或帮助。因此,从事开放教育的教师,要求一专多能:既要懂实体法、程序法、庭审规则,又要懂教学管理,具有组织、协调能力。这就要求教师有自我训练、自我完善、自我提升的主动性和迫切性,以尽快适应新的教学模式对教师的需求。

3.3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和自我监控能力

开放学习崇尚学习者主体的自主学习,但在开放学习中,师生时空分离,没有了教师对学生面对面的实时监控或权威辐射,学习变得没有监控。学校要把提高学生学习的自我监控能力放在首位。千方百计地调动学生自我监控——包括激发动机、端正态度、调动情绪、调适心态、改善方法等,往往比帮助学生解决几个具体困难或问题更具有本质的、长远的意义。教师要从以课堂教学为重心转移到更多地注意跟踪、监控学生的学习过程,注意学生通过各种渠道反馈的非智力因素的信息,促使学生自觉参加面授辅导,自主地进行个体学习,自觉地完成作业和练习,有效地开展学习小组活动。

3.4建立和培育相对稳定、规范的教学实践基地

法学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开放学生在实践过程中既不缺乏学习能力也不缺乏参与热情,但缺乏锻炼的机会和场所。为了满足个性化学习,保证法学实践教学的需要,建立相对稳定、规范的教学实践基地十分必要。关键是教学部门能否愿意投入财力、物力建立相对固定的实践基地或其他平台,满足实践需要;能否有效地督促、检查课程教师进入实践场所,进行实践教学。笔者建议:①利用学校现有的网络技术力量在网上建立虚拟法庭,以适应开放教育学生自主学习的需求;②在学校,争取建立相对固定的“模拟法庭”并购置相应道具;③在校外确定法院或律师事务所等2~3个固定基地;④将教师投入实践所需时间,纳入计划课时,课程责任教师提前提出实践方案,由教务部门检查落实情况,并施以必要的奖惩办法,使平时实践切实落实在教学过程中。

参考文献

1李劲.论法学教育对实践能力的培养[J].辽宁工学院学报, 2004,(2).

2范莹炎.远程开放教育法学实践环节模式探讨[J].北京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6,(2).

3王志远.远程开放法学教育案例教学初探[J].广播电视大学报,2007,(1).

4 王秀玲.开放教育法学专业集中实践环节的评析与思索[J].海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6,(4).

电大专科毕业总结范文第5篇

朱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罚(只答处罚原则)??评分要点:? (1)陈某、吴某、朱某的行为构成共同犯罪。(2分)? (判断正确者得分。判断错误则全题不得分)?(2)陈某、吴某、朱某经过商议,并采取残忍手段杀害许某某,既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又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完全符合共同犯罪的构成特征,因此构成共同犯罪。(2分)? (3)陈某在共同犯罪中属于教唆犯(2分)。陈某以金钱为诱惑,指使原本无犯罪意图的吴某和朱某将许某某杀害,其行为完全符合教唆犯的特征,因此属于教唆犯(2分)。?(4)吴某、朱某直接实施了杀害许某某的行为,同属共同犯罪中的实行犯,且作用相当(2分);陈某虽未直接实施杀人行为,但他不仅教唆他人实施犯罪,而且在整个犯罪中居于指挥地位,对于犯罪的发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陈某与吴某、朱某居于同等地位,而不属于从犯(2分)。?(5)陈某教唆不满18周岁的朱某犯罪,应当从重处罚。(2分)? (6)朱某犯罪时不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且不能适用死刑。(2分)?25.案情:? 胡某,男,17岁。2009年2月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2009年11月某日晚9时左右,胡某与其朋友陈某喝完酒后在本县城关镇大街上驾车兜风,行至一个夜市小吃区时,撞上了正在马路边行走的张某、王某。张某被撞倒卷入车下,挂在车右前避震器与方向横拉杆上,王某被撞倒在马路边(手在地上蹭破了皮)。胡某没有停车救人,而是继续向前开。因被撞的张某还在车下,车辆行驶不正常,陈某便对胡某说:“好象那人在车上呢。停车看看吧。”胡某说:“管他呢!”继续驾车逃跑。夜市上的群众见此情景,大喊“车下有人,把车停下”,边喊边往胡某车上扔啤酒瓶、饮料盒,进行阻拦。但胡某仍不停车,反而加大油门快速行驶。车行至县城南郊一加油站前时自行熄火,而张某被拖带长达 ? ? 25? 2000多米,已血肉模糊、面目全非,惨死予车下。?试分析并说明理由:对于张某的死亡,胡某行为时的心理态度是什么?对于胡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罚(只答处罚原则)??评分要点:? (1)对于张某的死亡而言,胡某的心理态度属于间接故意,其行为构成(间接)故意犯罪。(2分)? (判断正确者得分。判断错误则全题不得分)?(2)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态度。其显著特点表现为行为人对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抱着漠不关心的放任态度,即不希望、不追求结果的发

生,但也不反对结果的发生。(3分)? (3)胡某交通肇事撞倒张某后,不仅不停车救人,反而加速逃跑,并且在陈某提醒、路人阻拦的情况下,明知车下有人,继续行驶可能会致人重伤甚至死亡,但他却无动于衷,对张某的死活放任不管,驾车猛跑,以致张某被拖带至死,其心理态度完全符合间接故意的特征,故其行为已由过失犯罪转变为间接故意犯罪。(4分)? (4)胡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罪,应当撤销缓刑,在对其新罪作出判决的基础上,将原判刑罚与新罪所判刑罚合并,决定执行的刑罚。(3分)?(5)胡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分)(6)胡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不能适用死刑。(2分)?25.案情:? 徐某某,男,1992年10月21日出生,某校初三学生。? 徐某某是家中的独生子,由于受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对学习没有兴趣,经常逃学旷课,甚至与校外一些“混混”建立了关系。2008年9月17日晚上,徐某某在街上闲逛时发现赵某(女,13岁)一人在家学习,便从赵某家窗口跳了进去,要赵某拿点钱给他。赵某说没钱。徐某某抬手就打了赵某两个嘴巴,并说“你老老实实待着,不许喊不许跑!”随后便在赵某家中翻箱倒柜,结果只搜到160元钱。这时,徐某某听见外面有说话声传来,便立即从窗口跳出逃跑。赵某随即大喊抓贼。正好经过此地的王某夫妇听见喊声,便追赶过去,将徐某某抓住并送至派出所。? 请分析并说明理由:对徐某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理(只答处理原则)??评分要点:? 1.徐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2分)? (判断正确者得分。判断错误则全题不得分)?2.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3分)?3.本案中,徐某某以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显然构成犯罪,且徐某某时已年满15周岁,已达到刑法规定的相对负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因而,徐某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6分)? 4.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因此,在对徐某某进行处罚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且不能适用死刑(包括死缓)。(5分)?(视论述情况适当给分)?25.案情:? 陈某,男,46岁,某校教师。吴某(陈某的外甥),男,25岁,无业。?

朱某(吴某的朋友),男,20岁,无业。?陈某因为在工作中对校长许某某产生不满,蓄意报复,于是便要家在外地的吴某找个人来干掉许某某,并许诺事成之后给每人5000元钱。2008年6月到9月,陈某带着吴某数次查看了许某某的办公室方位和工作环境,确认了许某某,并告诉吴某如何接近许某某,还在“酬金”之外另外给吴某1000元作为往返路费。2008年9月22日下午,吴某与朱某来到许某某的办公室外,吴某让朱某留在门口望风,自己则进入许某某的办公室。许某某以为吴某是有事相找,正准备站起身接待时,吴某便拿出藏在身后的螺纹钢段猛击许某某头部数下,导致许某某重度颅脑损伤死亡。随后,吴某、朱某从陈某处拿到钱后潜逃。? 请分析并说明理由:对陈某、吴某、朱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理(只答处理原则)??评分要点:? 1.陈某、吴某、朱某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2分)? (判断正确者得分。判断错误则全题不得分。)?2.陈某在共同犯罪中属于教唆犯。教唆犯是指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犯罪分子。陈某为达到杀害许某某的目的,以金钱为诱惑,指使原本无犯罪意图的吴某和朱某将许某某杀害,其行为完全符合教唆犯的特征,因此属于教唆犯。(3分)? ? ? 26? 3.陈某和吴某在共同犯罪中均属于主犯。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陈某虽未直接实施杀人行为,但他不仅教唆他人实施犯罪,而且在整个犯罪中居于指挥地位,对于犯罪的发生起着主要作用,因此,陈某属于主,犯。吴某直接实施杀人行为,致使被害人死亡,在共同犯罪中起了主要作用,因此也属于主犯。(6分)? 4.朱某属于共同犯罪中的从犯。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朱某在参与犯罪过程中未直接实行犯罪行为,只是帮助吴某望风,。因此属于从犯。(3分)? 5.对于陈某和吴某,应当按照本案全部犯罪处罚。对于朱某,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2分)? (视论述情况适当给分)?25.案情:? 于某,男,17岁。2006年9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2007年10月,于某到某烤鸭店打工,与老板黄某(女,40岁)相好后发生了两性关系,并一直保持到2008年4月初。4月电旬,于某开始与刘某谈恋爱,并向黄某提出分手。黄某不同意,要求于某与自己保持关系,否则就要将此事告诉刘某。5月14?E1晚8时许,于某在烤鸭店内再次向黄某提出分手。双方发生激烈争执。黄某恼怒无比,从厨房拿来一把菜刀边骂边向于某猛地砍过来,砍伤

了于某的胳膊。于某见势不好,顺手操起一把椅子抵挡并将黄某打倒在地。黄某倒地时菜刀脱手但仍然大骂于某,并说要杀死于某。于某便继续用椅子砸打黄某,直至其不再出声才住手。于某发现黄某已死,非常惊慌,遂仓皇逃离现场。? 试分析并说明理由:对于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罚(只答处罚原则)??评分要点:? 1.于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构成间接故意犯罪。(2分)? (判断正确者得分。判断错误则全题不得分)?2.于某在受到黄某暴力侵害时用椅子抵挡并将其打倒在地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行为,但在黄某倒地侵害已停止的情况下继续用椅子打击黄某以致其死亡的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了重大损害,因而属于防卫过当,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5分)? 3.于某明知用椅子打击黄某可能会致其受伤甚至死亡却放任不管,以致造成黄某死亡的结果发 生,但纵观全案于某并无希望致黄某重伤或者死亡 的故意,故对其防卫过当行为应当以间接故意犯罪论处。(4分)?4.于某犯罪时未满l8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且不能适用死刑。(2分)? 5.于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在对其新罪作出判决的基础上,将前罪所判刑罚与新罪所判刑罚合并,决定执行的刑罚。(3分)? 25.案情:? 王某,男,25岁。? 王某于2007年在江某开办的厂子里找了份临时工作。2008年3月中旬,江某以王某偷拿单位东西为由开除了王某,并拒绝给其发放l至3月份的工资。王某不服,但几次与江某交涉均不欢而散。4月13日,王某再次找江某商谈,双方发生激烈争执,人高马大的江某还打了王某一拳。感觉吃了亏的王某遂起意报复。4月14日中午,王某提着一桶汽油出现在江某家门前。江某开门发现是王某,便问王某有什么事,王某说:“还是工资的事儿,今天你得给我个满意的答复,不然没你好果子吃!”王某一边说一边晃了晃手中的汽油桶。江某一闻到汽油味,马上返身进屋并锁上门,然后打电话给保安员。王某则在门外高声叫骂并将汽油泼在江某的门口。保安员赶到时,正好听见王某说“你再不出来,我就烧死你!”保安员立即将王某扑倒在地,并从其衣袋中搜出一只打火机。? 试分析并说明理由:王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对于王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罚(只答处罚原则)??评分要点:? 1.王某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2分)? (判断正确者得分。判断错误则全题不得分)?2.犯罪预备,是指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开始创造条件的行为

,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犯罪实行行为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3分)?3.本案中,王某出于报复心理,为实施犯罪而事先准备好汽油并且带到现场泼洒在地,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即被保安员扑倒制服而未能着手实施放火的实行行为,因此,其行为符合刑法关于犯罪预备的规定,属于犯罪预备而非犯罪未遂。(7分)? 4.根据刑法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孝免除处罚。因此,对于王某的行为,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4分)? ? ? 27? 25.案情:? 王某,男,25岁。l998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001年4月26日刑满释放。王某于2005年12月在江某开办的工厂找了份临时工作。2006年3月中旬,江某以王某偷拿单位东西为名开除了王某,并拒绝给其发放1至3月份工资。王某不服,几次与江某交涉,均不欢而散。4月23日,王某再次找江某商谈,结果发生争执,人高马大的江某还打了王某一拳。次日中午,王某抱着不是鱼死就是网破的心理,揣着一把剔骨刀(刃长l5cm)出现在江某家门前。江某出门时与王某碰个正着,他问王某有什么事,王某说:“还是工资的事儿!今天你得给我个满意的答复,不然就别怪我对你不客气了!”听到江某很不客气地说出“没门”二个字后,王某一下子火了,大叫一声“好,你有种!”从怀里掏出刀来就刺向江某的胸部。江某躲闪了一下,但还是被刺中腹部。江某随即与王某展开搏斗,并抓住王某的手将刀夺下。保安员闻讯赶来协同江某将王某制服。搏斗中,江某的胳膊和手指又被刀划伤。经鉴定,江某的伤情属于轻伤。?请运用刑法总论中的相关理论分析并说明理由:对于王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罚(只答处罚原则)??评分要点:? 1.王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分)? (判断正确者得分。判断错误则全题不得分)?2.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具体犯罪构成的实行行为,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3分)? 3.王某出于报复心理,以刀刺杀他人,欲致其于死地,只是由于被害人的反抗这一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其犯罪行为,未发生被害人死亡的犯罪结果,其行为完全符合刑法关于犯罪未遂的规定,因此,王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7分)? 4.王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前罪刑满释放后5年以内又故意犯罪,且根据其犯罪情节,所犯新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完全符合累犯的构成条件,因而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4分)?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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