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论文范文

2023-03-17

人寿保险论文范文第1篇

摘要:近年来,随着房价、物价的大幅度上涨,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提高,对个税改革的呼声很高,而2017年全国两会的召开最终也并未使个税改革的大幕全面拉开,文章在对个人所得税制进行国内外比较的基础上,提出改革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建议。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比较;借鉴

个人所得税是我国的重要税种之一,个税的完善与否能折射出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人文关怀程度,我国于1980年开征个人所得税,自开征以来,个人所得税在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税收公平、保障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随之而来的问题是,现行个人所得税制逐渐凸现出不公平和低效率,社会贫富差距日益加大,个人所得税调节功能不能充分发挥。西方国家是税制比较发达的国家,将我国的个税费用扣除规定与西方发达国家进行比较,发现我国个税费用扣除存在的不足,在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提出完善我国个税费用扣除的建议,这对完善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充分体现税收的量能负担和实现社会公平,有一定的意义。

一、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的国内外比较

(一)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的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我国现行个税规定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等十项所得为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所得。世界上最早开征个人所得税的国家是英国,英国的个税制度自开征至今已经过相当长时间的发展,现已成为世界上较全面、系统和成熟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我国的个人所得税自开征起,已经历了30多年的发展,期间也已经历若干次修订,内容已相对完善、成熟,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差距。

(二)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的国内外比较

所得税,是对所得额征税,所得税与流转税相比,流转税是对总额征税,而所得税是对净额征税,即收入总额减各项费用扣除,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应为个人为取得收入发生的各项生产、生活成本,不同国家,个税费用扣除的模式、個税费用扣除的内容和标准也不同。

1. 费用扣除的模式

由于各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内容和征收模式不尽相同,所以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方式也各有不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模式有综合征收模式、分类征收模式和混合征收模式三种,相应的,有关费用扣除模式也分为这三种情况,即综合扣除制、分项扣除制和混合扣除制。综合制是将纳税人的全年所得不分性质和来源,先统一加总,再统一减除准予扣除的项费用,最后就余额进行纳税的税制模式。该税制模式可以较为完整地体现出纳税人量能负担的原则,纵向和横向上对税收负担进行分配,纵向上,实现的所得多,纳税就多,横向上,避免了因为收入结构不同而带来的税收不公,是比较理想的税制模式。目前,欧美的大多数税制比较成熟的国家,如:英、美、德、法、意大利、丹麦等都采用综合扣除制。分项扣除制是将纳税人的不同来源、性质的所得分别逐项征税,不同所得准予扣除的费用、适用的税率均不完全相同,该税制模式的优点在于对纳税人全部所得按照其性质分类进行区别征税,这样能够充分地体现出国家的税收政策;缺点是缺少对纳税人整体所得的准确把握,容易导致纳税人在实际生活中承担不公平税负。我国采用的是分类征收模式,另外苏丹、也门、黎巴嫩等少数国家也采用这种征收模式。混合扣除制是对税法规定的部分项目采用综合扣除方式,同时对规定的其他部分采用分项扣除方式。也有不少国家采用混合扣除制,因为混合扣除制有其独有的优势,它能综合体现出综合扣除、分项扣除方式的优点,又能很好地摒弃他们各自独立使用时不可避免的缺点,即一方面保证税收调节功能的发挥;另一方面,能体现出税收的公平公正。日本、瑞典、韩国采用的是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混合征收模式,其费用扣除采用的为混合扣除制。

2. 费用扣除的单位

综观国内外实行个人所得税制的国家,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和费用扣除单位主要有两类:一是以家庭为单位;二是以个人为单位。以个人为申报和费用扣除单位,以各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相应税率征收,没有考虑个人整个家庭的支出和税负能力,税收的公平性难以体现。而以家庭为费用扣除和纳税申报单位,能综合兼顾考虑整个家庭的收入情况、抚养配偶子女和赡养老人的负担,能体现税收的量能负担和公平原则。

我国采用的是以个人为单位申报和缴纳,自然也避免不了其固有的缺陷。而西方大多数国家则是以家庭为费用扣除和纳税申报单位或采用家庭或个人可选的做法。比如:美国可以家庭为纳税申报单位,也可以个人为纳税申报单位,其个税纳税人的报税身份主要有以下5种,夫妻合报、夫妻各自申报、单身个别申报、有家庭负担而单独申报者(主要指单亲家庭)、丧偶之人而有家庭负担者,不同报税身份的设置充分考虑到纳税人的个体差异,因此每一种报税身份所享受的税收福利也不同。以上5种报税身份中,前4种在美国是比较普遍的,其中夫妻合报是美国家庭报税最常见的形态,美国的纳税申报身份划分得如此细致,充分考虑了不同纳税人的个体差异,充分体现了税收的量能负担和公平原则。英国采用可以家庭为单位联合申报、也可夫妇分开申报的做法、德国采用家庭和个人可选的做法,法国实行以家庭为单位申报。

3. 费用扣除的内容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内容,主要包括对纳税人工资薪金对应的生活、生计扣除和纳税人单位为个人缴付及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以及涉及到生产、经营有关的成本和费用的支出。我国的费用扣除内容和标准,更多地考虑了纳税人自身的衣食住行等最基本的生活生存支出,没有考虑其家庭支出,也没有考虑其赡养老人和抚养子女情况,也未考虑必须的生产性费用如交通通信费用、专业技能培训费、医疗费用以及其他杂项支出等,对个人发展性的生活支出如人生规划方面的教育经费支出、非专业技能培训支出等费用均未加以考虑。

在国外,日本的个税扣除与我国相比,完善很多,其充分考虑到了与人有关的各项扣除,包括个人自身和家庭的各项生活、生存、发展扣除、还考虑了额外负担的扣除、医疗扣除、保险费扣除,同时它还允许把过去三年中发生的损失金额扣除,发生的社会公益事业费用也允许扣除。日本的费用扣除充分考虑到了从人文关怀到公益事业扣除的方方面面,而且,在进行各项扣除时,始终贯彻量能负担原则。

英国的个税扣除分为费用扣除和生计费扣除。费用扣除主要指扣除与取得的收入有关的、为完成经营活动的支出,如差旅费、广告费、教师购买书籍支出等。生计费扣除指扣除人的支出,而且进行生计费扣除时将人区分为不同类型,包括单身个人生计扣除、已婚夫妇生计扣除、单身及夫妇有老年人负担的扣除、额外人口负担扣除、寡妇丧居扣除、赡养亲属扣除、保姆管家扣除、儿女服侍扣除和盲人扣除;扣除的项目如此之细致,既考虑到了纳税人的各种生活所需,又体现出对纳税人的人文关怀,充分贯彻了税收的量能负担原则。

美国的个税扣除分两部分:一是宽免额。对每个纳税人及其抚养的家属都给予了个人宽免额,宽免额扣除不仅考虑了个人,还考虑了家庭。另外,其个税扣除对纳税人的生计支出考虑得比较周到,在宽免额中考虑了家庭总支出、抚养未成年子女、赡养老人等支出,切实把“量能纳税”的原则贯彻到每个规范和制度中去。二是扣除。扣除分为标准扣除和分项扣除,纳税人可视情况选择其中一种。标准扣除是对纳税人规定一个标准扣除额; 分项扣除即把某些支出项目累加起来一并扣除。由此可见,美国在费用扣除方面,考虑周到,项目设置细致,涉及生活的各个方面。

根据孔志强(2011)对OECD 34 个成员国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的分析和比较发现,大多数OECD国家在进行费用扣除时,一般也都会考虑纳税人是单身还是已婚、是否有子女要抚养、要抚养子女的人数、子女受教育阶段的情况、家庭教育费用支出、是否有需赡养的人、被赡养人的年龄、是否为残疾人纳税人或者被扶养人是否为残疾人等个体差异,还考虑社会保险费用、医疗费用等开支情况、慈善捐助以及贷款利息等因素。

综上对英美等各国个税费用扣除内容的分析,不难看出,西方国家是世界上等被公认为税制较发达的国家,它们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所涵盖的内容跟我国相比更细化、完善且更加人性化,我国的个税费用扣除的内容还有待进一步深化和完善。

4. 费用扣除标准的差异性和动态性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采用定额扣除和定率扣除两种办法,但不管采用哪种扣除方法,我国在进行费用扣除时,所有性质的纳税人都一样对待,基本不考虑个体之间差异、收入差距和地区间发展程度差异,这种无差异的费用扣除标准看似公平,却造成了实质的不公平,因为这种固定僵化的费用扣除标准,没有考虑经济的发展状况、物价的波动。在发生通货膨胀时,纳税人的名义货币收入虽增加但是货币的实际购买力反而下降了,但却比以前要交更多的税,这种固定僵化的费用扣除标准容易产生纳税的“档次爬升”效应,导致“隐性增税”。因此,在通货膨胀的背景下,维持静态的费用扣除机制,将加重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其基本生活可能得不到保障。

国外对费用扣除标准的研究开始较早,通过改革已形成了比较成熟的理论。美国从1985 年开始实施个人所得税非完全的指数化调整方案,英国的费用扣除则采取根据通货膨胀情况按物价指數进行调整的方案。而大部分OECD 国家则更多地采用自行决定调整方式来缓解通货膨胀的影响。不同国家个税费用扣除的比较如表1所示。

综上对西方主要国家个税费用扣除的比较,不难看出,英美等国是世界上被公认为税制较发达的国家,它们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普遍具有项目多,内容丰富, 充分考虑纳税人的家庭负担和其他一系列特殊扣除,扣除项目更具人性化,考虑通货膨胀等优点,因此,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个税费用扣除的内容还有待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扣除单位、扣除方法和标准还有待调整。

二、借鉴西方国家,我国个税改革的建议

(一)改分类征收为混合征收

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分类征收模式,而通过上文比较可以发现欧美的大多数税制比较成熟的国家,如:英、美、德、法、意大利、丹麦等国都采用的是综合扣除制。但考虑到我国国情,如果一下从分类制过渡到综合制,很显然不符合我国的国情,其结果只能是欲速则不达,因此,我国应把发达国家的综合制模式作为个税发展的方向,在现阶段可以先由现行的分类征收过渡为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混合征收模式,未来等到时机成熟再由混合征收发展为综合征收。既然现阶段的目标是混合征收,那就应首先解决哪些所得该采用分类征收、哪些所得该采用综合征收的问题。结合分类征收的优点,将所得分类进行区别征税能够充分地体现出国家的税收政策,因此,建议将与劳动付出紧密挂钩的、经常性的所得比如个人的工薪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承包、承租所得、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等建议采用分类征收,因为工薪所得、个体工商户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属于正常性的劳动所得,具有普遍性,一般与付出对等,而且个体之间差异大,采用单独分别计税便于贯彻量能负担,发挥税收的调节功能,而稿酬所得属于较高智力成果,取得较一般劳动所得要困难,如果和其他所得合在一起综合征收显然不利于税收功能的发挥。而将与劳动付出挂钩不紧密的、非正常性普遍性的那些所得比如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偶然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建议采用综合征收,因为这些所得的取得一般不需直接付出劳动,而且对于一个纳税人而言这些所得一般不经常发生,所以可将纳税人取得的这些所得合并综合征收。

(二)选择家庭为申报和扣除的单位

我国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为单位申报和扣除,以各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相应税率征收,没有考虑个人整个家庭的支出和税负能力,无法体现税收的公平性。通过以上的比较,可以发现,英美等税制发达的国家都可以家庭为单位申报,以家庭为费用扣除和以个人为费用扣除单位相比更科学合理,因为个税费用扣除实际上就是维持个人生存、生活、发展成本的扣除,而个人是以家庭为单位生存和生活的,因此,在确定费用扣除时要考虑整个家庭的情况,要综合兼顾整个家庭的收入情况、需要抚养的配偶子女和赡养老人的负担。因此,我国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应以家庭为申报和扣除单位,以家庭成员的整体收入并考虑家庭中所有成员的日常生活支出。以家庭为申报单位既有利于社会的纳税公平的充分实现,也可以从根本上遏制不同家庭通过分化收入结构来规避应纳税额。

(三)扩大费用扣除标准的范围

我国现行的个税费用扣除内容只允许扣除最基本的生活支出,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依据马斯洛的需求理论,这些支出已远远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我国应该借鉴西方税制发达国家的成功实践,结合中国的国情,拓宽费用扣除标准涵盖的内容,建议在费用扣除标准中纳入以下内容。

1. 赡养扶幼扣除

中国的人口福利已经逐渐消失,人口老龄化速度位列世界之首,优越的生活条件,导致人均寿命普遍延长,老年人在总人口中已占有相当的比重,几十年来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导致每个家庭平均有四个甚至四个以上的老人需要赡养,加之目前我国不完善的养老保险制度,导致赡养费用支出已成为一个家庭沉重的负担。虽然国家现在也放开了二孩政策,但在这新旧制度交替的十到二十年,公民的养老负担应该更重。另外,长期以来的计划生育政策,人们对一孩的培养已形成了少而精的理念,育儿成本投入大,二孩政策的放开,好多家庭有了二孩,育儿成本将会成为一个家庭又一沉重的负担,因此,在制定费用扣除标准时,应充分考虑家庭的赡养和抚养负担。

2. 教育费用扣除

社会的发展离不开教育,教育费用应包括个人的教育费用和子女教育费用,个人要发展,必须不断地深造、学习、培训 ,另外现在大多数家庭都非常重视孩子的教育问题,子女教育费用属于家庭费用支出,在家庭收入中,教育费用的支出所占的比例节节攀升。为确保国民素质的整体持续提升,又可以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应该在个人所得税的扣除项中考虑家庭的教育费用。

3. 住房费用扣除

2017年是房价飙升的一年,许多三线城市的房价已经破万,房价的飙升使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家庭消费支出中占有很大的比例。因此,应该将纳税人的住房支出、贷款利息、租房费用等以一定比例在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中扣除,将住房有关的费用列入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具有时代的紧迫性与现实性。

4. 保险费用扣除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范围中包含“五险一金”,但“五险”只是社会生活中最基本的保险,而随着人們对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活质量越来越多的关注,保险支出在一个家庭中的比重已日益提高,为了使人们的生活质量大幅提升,建议把与生命财产有关的商业险比如汽车、房屋保险、疾病人寿保险等费用支出增加到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标准中。

5. 医疗病残扣除

近年来,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越来越完善,覆盖面越来越广,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很大的差距,医疗资源不足、医疗费用高仍然是百姓面临的现实问题,同时中国的医疗和福利都不太完善的背景下,家有病残,对一个家庭而言可以说是沉重的灾难,因此,在个税的费用扣除中,将医疗病残救济考虑在内,对体现一个国家的人本关怀,实现社会和谐、稳定有重大的意义。

(四)建立费用扣除与物价上涨的联动

通过以上比较可以看出对于个税费用扣除标准,英美等国都会依每年的通货膨胀幅度或通货膨胀率而不断调整,而我国当前的物价上涨飞快,据央行消息,2017年,我国通货膨胀率为7.5%,而我国的个税费用扣除标准自2011年调整后已保持7年不变,很显然,费用扣除标准与消费支出水平已严重脱节,物价快速上涨,而费用扣除标准却固定不变,这就造成了纳税人实际税收负担的不断加重,有可能原本不需要纳税的低收入者也被纳入征税范围,这就违背了税收的量能负担原则。因此,必须实行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动态化,使费用扣除与物价上涨联动,实行动态化调整。

个人所得税从颁布至今已有30余载,而有关个人所得税调整的研究也一直生生不息,个人所得税改革是一个长期的、系统的工程,我们在进行调整时要充分考虑我国的国情、经济发展状况并充分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做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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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亚军.和谐社会视角下我国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社会合意性研究[J].宏观经济研究,2013(10).

[4]纪冬雪.论我国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问题[J].商业经济,2013(09).

(作者单位:盐城工学院管理学院)

人寿保险论文范文第2篇

摘 要: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保险事业受到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推动,得到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但是随着发展的扩大企业经营风险也在加大,企业间的竞争更加激烈,面对日益竞争激烈的全球经济,保险公司如何提升核心价值?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效率的提升,还需进一步研究与探索。保险公司灵活完整的业务流程,以及快速高效的业务处理效率,使得其不断的发展壮大,需要不断的加强内部模式变革,从公司核心竞争实力出发,积极加强财务管理,通过对财务风险的识别、管理和控制,积极预防财务风险的发生。人寿保险基层公司在面临世界复杂经济环境下,也要加强风险监测和控制,具体分析和识别财务风险产生的原因,本文就是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人寿保险基层公司的财务风险管理体系,以提升保险业竞争实力出发,积极探索有效的财务风险管理措施,以及财务管理有效控制方法,希望为人寿保险基层公司发展奠定一定基础。

关键词:人寿保险 财务管理 基层

1 财务管理坚持的五项原则

财务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管理工程,其是通过各项业务经营管理的延伸和细化的基础下,对公司全部财务活动进行的调控和管理,目的是使得保险公司的财务内容更加的高效化。基层人寿保险公司财务管理应该坚持五项基本原则,首先要注重管理的效率,效率原则必须强调财务管理的时效性,该原则能够减少时间上的占用,大大提升工作效率,尽可能的在短时间内办好财务工作,目的是在较短时间内办好较多工作。财务管理还要遵循节约的原则,注重每一项经济管理活动中的节约,节约是勤俭美德的内容之一,只有坚持节约才能提升资源使用效率。财务管理要遵循效益原则,一切的财务管理活动要遵循业务的经济效益为中心,注重效益的提升,重视业务财务管理活动中的效益,才能帮助企业大大的提升抵御风险的能力。

财务管理还要遵循经济核算的原则,人寿保险基层公司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必须加强经济核算,注重经济业务的有效经营,并在经营活动中依据管理的需要,进行有效的经济核算,充分考虑到经济业务的大小,在合理的核算范围内进行盈利的提升,还能有效的提升保險公司财务管理能力。财务管理还要遵循一定经济责任制原则,很多财务数据和分析内容,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人寿保险基层公司在财务管理中必须建立一定的经济责任制,严格遵循一定的经济责任制原则,在管理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任,将责任与公司的利益有效挂钩,才能有效的实现财务管理目标。

2 人寿保险基层公司财务管理的现状

2.1 经营目标为下达任务,效益意识淡薄

人寿保险基层公司经营目标上,仍然延续着传统的思维方式,保费收入以上级公司下达任务为准,遵循上级保险公司的发展目标,以上级公司下达任务为主要,依靠上级公司指定的控制方向,注重上级公司制定控制目标,完全依靠上级公司的相关指导,只是遵循传统的发展模式,这样就会使得基层保险公司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经营目标,没有坚持以市场责任为主体,导致人寿保险基层公司没有明确的发展方向,使得人寿保险基层公司缺乏一定的效益意识。

2.2 偿付能力、资金运用渠道、财务报告以及财务检查方面的问题

国内人寿保险行业随着市场竞争形势的加剧,其普遍使用偿付能力的管理模式,管理方面按照偿付能力额度以及最低偿付能力标准比值对内部的经营情况作出合理化的判断。目前人寿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主要就是防范和预测财务风险,大部分的人寿保险公司财务管理水平较差,偿付能力存在不足的现象,这样就加大了财务管理风险。人寿保险行业资金运用的渠道不够多元化,不利于我国证券市场快速发展,另外,我国人寿保险行业创新能力还比较欠缺,实践中资金运用还无法满足投资收益以及资金增值的要求。财务报告和财务检查方面存在的问题较多,针对该方面的监管力度较差,人员综合素质能力参差不齐,不够重视风险评价以及风险安全检查。

2.3 经营业务缺乏管理,财务管理薄弱

人寿保险基层公司由于需要加强业务上经营利润的提升,片面进行市场的占有,在相关份额上注重系统内的相关名次,往往片面的追求相关经济利润,而忽视了成本的降低,导致相关业务在规模上虽然上升,但是比率上低于经营费用的上升,大大增加了财务管理成本,使得经营业务缺乏一定的管理,导致财务管理成本上升。由于人寿保险基层公司经营业务缺乏一定的管理,管理上仅仅注重业务经营,而忽视了加强内部管理,特别是一些财务预算内容,没有高度重视,事中财务检查流程仅仅是出于形势考虑,造成了财务管理的薄弱,使得企业经营管理达不到一定的经营效益目标。

2.4 竞争缺乏约束机制,人为因素加大金融风险

人寿保险基层公司要注重财务管理工作的内容落实,但是实践中财务管理缺乏一定的约束机制,由于为了提升业绩人寿保险基层公司仅仅注重业务而忽视管理,缺乏对财务管理活动的有效调控和管理。从人寿保险基层公司的内部机制来看,其缺乏一定的约束机制,实践中要注重坚持以效益原则,但是从实践内容来看人为因素影响较大,业务经营中要考虑的因素,缺乏一定的机制管理,人员管理上也缺乏一定的责任制原则,使得人员不能够各尽其职,各尽其责,不能充分的调动人员的积极性,避免金融风险的发生。

3 加强人寿保险基层公司财务管理的措施

3.1 财务管理角度内部优化措施

人寿保险基层公司要积极抓住经营成本的内容,降低经营成本,特别是该行业中的赔款支出要给予高度的重视。要严格审查并且控制赔付,注重内部财务管理和业务管理,强化道德约束并减少人为的道德风险。人员管理上可以选择一些具有一定资格的专业人员,定期对岗位进行轮换,加强岗位可操作性,持续性的探究并预防理赔风险,加强人员职业道德建设,以及职业技能培训,才能使得管理落实到实处。人员管理上要选聘一些具有资格的理赔人员,加强理赔人员的责任心,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人为道德风险。

财务管理方面防范和预测财务风险,并做到及时应对风险的发生,防范风险的出现并降低灾害的发生,才能使得财务管理落实。人寿保险行业由于意外事故及自然灾害的影响,导致一定的损失现象,将会有效降低保险标的发生,并发生一定的事故风险及损失。财务管理方面的风险控制必不可少,保险行业主要是针对风险进行有效的预防,防止出现事故的风险以及因此导致的损失。人寿保险要积极完善并执行双人查勘制度、医疗专家审核制度、现场查勘制度、大额疑难调查回访制度、理赔约束制度以及理赔分析制度,将这些制度有效地落实并执行才是关键,只有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防止漏洞的出现才能使得真正实现查勘、定损以及定责的准确无误。

人寿保险行业的基层分公司还可以充分地运用分保技术,注重保险行业的内部管理,确保保险业的蓬勃发展,才能减少市场所带来的安全隐患。当前,人寿保险市场面临更为复杂的风险,理赔的过程中人寿保险基层分公司要综合运用法定、协议、企财险等指标,充分地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将风险进行科学合理的转嫁,确保各级公司机构良性运作,增强自身业务承保的能力,从而不断提高经营绩效。人寿保险基层公司要在内部建立健全的考核评价机制,例如人寿保险基层公司可以利用EVA法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EVA指标分配到各个业务单元当中,并在各个单元指标完成后实现一定业务的单元依据,实现规模增长以及效益提高的有机结合。

人寿保险公司可以试图尝试运用EVA中心法以及EVA驱动法,通过这两种方式来单独进行部门的业绩评估,通过有效的评估实现有效的监督管理,通过强化管理实现相关业务的直接可控,积极帮助基层保险公司实现一定可控业务的价值提升。人寿保险行业要想实现良好的内部财务管理,并将财务管理落实到实处,还可以在内部构建基于EVA的激励计划,为人寿保险基层公司实现高效地管理,从而实现避免管理人员追逐短期利益的动机。

3.2 全面加强基层保险公司财务集中管理

人寿保险基层公司的财务管理要采取集中式的模式,只有将管理中的内容进行有效的汇总,集中问题存在的原因并总结相关经验,才能使得财务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集中管理模式要从法人意识出发,从思想理念上进行有效的系统化的学习,才能真正的感受到管理的重要性。目前,基层保险公司要强化统一管理,提升经营风险管控意识,采取必要措施加强管理,例如可以在内部建立财务中心,对财务内容进行集中式的管理,让此管理起到一定的杠杆作用,才能使得财务费用达到一定的管理目标。财务管理要进行深入的细化,注重定额预算管理,加大相关费用的计划,注重对费用进行使用计划的考核,才能使得基层保险公司的管理更加的高效。

3.3 加强财务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监督机制

保险公司要想实现一定的机制内容,就需要加强内部财务制度建设,根据实际内容进行细节的细化,建立收入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财产管理制度、费用支出管理制度、对相关的内容进行制度建设,从管理的角度出发,细化相关费用的管理细节,才能确保相关费用的监管,管理要实现规范化、程序化、开支制度化,才能改变传统模式的弊端,全面强化财务制度内容,才能使得财务管理落实到实处。

人寿保险基层公司的管理要全面落实监督机制,通过有效的经营监控,经过全过程的有效监管,建立经营监控制度,采取内外相结合的制度内容,才能使得内部管理落实到实处。保险公司要在监督上积极地引进外部监督审计机构的监督,强化监督细节的落实,每年定期的进行检查,这样可以及时地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监督手段和方法上要制定综合性的计划考核内容,坚持以效益考核为中心的目标,通过绩效考核及时地转化风险,全面落实责任才能使得风险降低到最低,各个环节也要加强成本核算,规范化管理全公司的经营行为,才能提高整个基层保险公司的整体财务管理水平。

3.4 加强财会基础工作,全面提升财会人员素质

人壽保险基层公司的基础财会工作也是至关重要的内容,需要高素质的管理人员进行落实,因此,保险公司的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人员综合素质能力的提升,加强内控管理,注重深入的认识到基础工作的重要性,全面提升管理者的综合素质才能使得财务管理目标得到快速的实现。保险公司要加大培训的力度,要对人员加强岗位培训的力度,实施轮岗实训,强化员工的职业专业素养,才能使得财务管理目标实现。

4 结语

今年,国内人寿保险公司的部分基层寿险公司,开始出现经营效益滑坡的现象,该种现象并非偶然,是长期市场竞争发展以来,基层保险公司片面追求规模扩张的趋势下,产生超负荷粗放经营的结果。所以,本文积极研究我国的基层保险公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从问题中找到积极应对措施,才能快速地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保障保险公司取得长足发展,才能使得保险企业提升一定的抗风险能力,才能实现保险行业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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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张洪涛,王国良.保险资金管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化,2005.

人寿保险论文范文第3篇

摘 要:随着资产体系日益完善以及经济领域的持续开拓,人寿保险公司财务管理问题也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财务管理能够体现出人寿保险公司经营状况,并且暴露潜在的财务风险。在加入世贸组织之后,我国人寿保险行业迅速发展,人寿保险公司财务管理也越来越重要,需要保险公司做好财务风险分析并加以完善。本文简要介绍人寿保险公司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探讨优化财务管理的相关措施。

关键词:人寿保险公司;财务管理;问题;优化;措施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金融业也持续改革,人寿保险公司在这一背景下,面临着更大的财务管理压力。人寿保险公司在财务管理方面领域存在很多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从而控制财务风险,确保人寿保险公司持续发展,是一个亟需解决的重要现实问题。

一、人寿保险公司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偿付能力方面的问题。当前一些发动国家的人寿保险公司纷纷采取偿付能力的管理模式,起管理方法是按照偿付能力额度以及最低偿付能力标准比值对人寿保险公司经营情况做出判断。人寿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管理任务主要就是防范财务风险并且预测财务风险。我国部分人寿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比较差,存在着偿付能力不足的问题,从而加大财务管理风险。

2.资金运用渠道方面的问题。我国人寿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渠道方面同发达国家比较而言不够多元化。近年来人寿保险公司在资金运用方面已经日趋多元化,也有利于推动我国金融体系的完善并且刺激债券市场的发展。但是同发达国家的人寿保险公司比较而言,我国人寿保险公司的创新能力比较差,在资金运用的渠道方面不够多元化。人寿保险公司的资金大多数沉淀在银行当中,只能获得较低利息,无法满足投资收益以及资金增值的要求。这就要求人寿保险公司在资金运用的渠道方面不断进行开拓。

3.财务报告以及财务检查方面的问题。我国人寿保险公司在财务报告以及财务检查等环节还存在比较多的问题。监管方面问题集中体现在监管工作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不够重视风险评价以及风险安全检查。制度层面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我国的会计制度同国际会计制度存在脱节,并且会计报表准确度也比较低。单据统一领域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公司的单证制度不够健全,导致数据失真的非常普遍,从而导致人寿保险公司出现资金损失问题。财务报告以及财务检查当中的问题如果迟迟得不到针对性的处理,会给保险公司带来严重的财务风险。

二、人寿保险公司财务管理优化措施

1.确立现代化财务经营理念。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人寿保险公司需要确立最有效益理念、市场经济理念以及合理配置资源理念等全新经营理念,以市场为导向同时密切关注经济环境的动态变化,将保险公司的经济要素同财务管理机制密切协调。除此之外,在市场经济发展以及借贷关系日益普遍的情况下,人寿保险公司管理人员应当确定资金的时间价值观念,充分应用于经营管理的实践过程当中,从而持续改善财务管理的质量并且减少成本费用,最终增加人寿保险公司的经济效益。例如人寿保险公司应当利用自身社会信誉以及税务机构对其缴税的宽限,把缓交应交税金并进行短期投资,有效减少机会成本的同时加大收益。

2.提高财务工作人员素质。要想构建全员理财的格局,需要人寿保险公司积极贯彻执行政府制定的财务工作人员培训以及考核计划,确保财务工作人员及时更新财务管理理论知识,不断提高财务实务操作水平。除此之外,人寿保险公司需要严格根据有关的会计法律法规制度相关规定,来规范设置账簿以及会计科目,严格规范日常经营的保险业务,禁止越权经营、设置账外账、挪用甚至垫支保费等行为的出现。人寿保险公司还需要执行科学财务预算管理,借助于动态分析以及监控校正预算指标,真正实现预算管理目的。比如人寿保险公司可以在内部管理工作当中落实业务处理机制、财会软件以及收付费软件之间的无缝连接,从而有效确保经营数据的可靠真实,为贯彻执行财务预算管理提供坚实平台与基础。

3.严格控制赔付出口。由于赔款支出是人寿保险公司最主要的经营成本之一,人寿保险公司应当从以下三个环节严格控制赔付的出口。首先是要减少人为的道德风险,公司需要选聘那些有资格理赔人员,定期进行岗位的轮换,持续强化理赔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以及职业技能培训,增强查勘定损以及理算核赔人员责任心,从而最大限度避免人为道德风险。其次是要防范自然风险。人寿保险公司需要加强对意外事故以及自然灾害等风险的预防,有效降低保险标的发生事故的风险以及因此导致的损失。再次是控制理赔过程当中的风险。人寿保险公司应当持续完善并且贯彻执行双人查勘制度、医疗专家审核制度、现场查勘制度、大额疑难调查回访制度、理赔约束制度以及理赔分析制度,最大限度确保制度的执行效果,从而有效堵塞理赔环节的漏洞,真正实现查勘、定损以及定责的准确无误。除此之外,人寿保险公司应当充分利用分保技术,随着保险业的蓬勃发展,人寿保险市场面临更为复杂的风险。因此人寿保险公司需要综合使用法定、临分、协议、企财险超赔以及巨灾超赔等方法与政策,科学合理地转嫁风险,确保各级公司机构良性运作,增强自身业务承保的能力以及影响力从而不断提高经营绩效。

4.利用EVA法健全考核评价机制。一方面人寿保险公司需要将EVA指标分配到各个业务单元当中,将指标完成的状况当作衡量业务单元业绩的重要依据,从而将资金真正投入那些可以创造价值的保险业务当中,实现规模增长以及效益提高的有机结合。另一方面人寿保险公司应当尝试应用EVA中心法以及EVA驱动法这两种方式来单独进行部门的业绩评估而强化部门经理直接可控业务的价值。除此之外,人寿保险公司还需要构建基于EVA的激励计划,为高业绩管理人员提供奖励的过程中有效控制管理人员追逐短期利益的动机。

综上所述,随着人寿保险公司的不断增多,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从而面临着财务管理的压力。这就要求人寿保险公司转变传统财务管理的理念,确立现代化的财务管理理念,高度重视财务风险管理,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持续改善人寿保险公司的财务风险管理手段,增加人寿保险公司利益并增强起市场竞争力。

参考文献:

[1]唐艳.浅谈保险公司财务管理现存问题的成因及治理方法[J].2014,15(10):112-120.

[2]戴成峰.论滚动预算在人寿保险公司预算管理中的应用[J].金融会计,2014,11(2):159-170.

人寿保险论文范文第4篇

摘 要:依据国务院“营改增”试点的工作部署,保险业在2014年被纳入到“营改增”的试点范围,这一改革为保险业带来了机遇也带来了挑战,如何去把握机遇克服困难显得至关重要。文章具体研究了湖北省H人寿保险公司中的“营改增”情况,对人寿保险公司实现“营改增”下利润最大化提出了相关建议,以此为“营改增”在人寿保险公司中的更好实施提供一份参考。

关键词:营改增 人寿保险 利润 影响

我国实施“营改增”是充分考虑了国际惯例与国际税制改革趋势的体现,其目的在于降低企业税收,增加企业利润率,从而促进我国企业的改革,加强我国企业的竞争力。然而,在进行“营改增”问题的探究时,笔者发现湖北省H人寿保险公司在进行了“营改增”后,近三年的净利润不升反降,为探讨这一问题,笔者引入H人寿保险公司的实际例子,展示了“营改增”前后利润的具体变化,分析其原因,并根据分析的结果对人寿保险公司提出相应的建议,供大家商讨。

一、湖北省H人寿保险公司“营改增”的目标及进度

1.H人寿保险公司“营改增”的目标。税务管理处、会计部的“营改增”目标是对适用于该人寿保险公司的营改增政策进行解读,实现所有涉及增值税场景的会计核算以及实现增值税税款的计算和申报工作;税务管理处、会计部、业务管理部、精算部、信息技术部的“营改增”目标是梳理收入与成本支出的價税分离、预算口径的变化、价税分离及增值税发票带来的流程改造;财务管理部的“营改增”目标是实现税控设备全国的布点、落实增值税下的发票开具和管理方式;信息技术部的“营改增”目标是与会计部、税务管理处合作,实现系统价税分离、系统流程改造、系统间对接、系统会计处理的变更等多项工作;最后,财务管理部、会计部、个险销售部、团体业务部、银行保险部、健康保险事业部、电子商务部等部门联合,指导培训机构学习营改增所面临多方面的注意事项、完成迎接营改增的各项准备工作。

2.H人寿保险公司“营改增”的进度。人寿保险“营改增”项目由2013年启动直至现在,其进展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2013年7月至2014年12月,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行业调研、政策攻关。具体任务是2013年7月,受财政部委托,负责金融业营改增调研并政策建议;2013年10月,配合集团完成保险行业营改增调研统稿;2014年3月,配合集团向财政部提交全金融行业研究报告;2014年4月,反馈政策诉求并争取实施时间,财政部、一行三会与金融同业均参会;2014年11月,与集团配合,完成保监会保险全行业营改增税负测算。这一阶段的调研成果获监管认可,多项关键政策被采纳。

第二阶段为2015年1月至2016年3月,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启动实施、有序推进。具体任务是2015年3月,配合各顾问团队开始进行业务梳理;2015年7月至2016年3月,根据前期的梳理结果,开始进行方案的设计,并与顾问讨论确认;2015年8月至2016年3月,召开各类培训,宣导增值税相关知识;2015年11月至2016年3月启动月例会机制,确保工作有序推进;2016年3月,形成各类指标逾7个,实现非政策敏感性事项的系统改造与流程管控达成预使用状态。这一阶段政策下发前所有预定工作已顺利完成。

第三阶段为2016年3月至2016年5月,需根据最新政策,修正落地方案,力保平稳过渡与合理降税;全面评估掌握“营改增”对业务及财务的影响并实施控制;税负滚动测算,合理筹划优化集团整体税负。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根据最新政策,修正落地方案,力保平稳过渡与合理降税。

二、分析“营改增”对H人寿保险公司利润的影响

1.“营改增”对人寿保险公司收入与费用的影响。从收入方面分析,营业税为价内税,是以营业额直接计算缴纳税款,其收入

为向客户收取的全部价款;而增值税为价外税,其收入=向客户收取的全部价款/(1+税率),即将向客户收取的全部价款拆分为了收入与销项税两项,从而直接造成了人寿保险公司收入的下降。

费用方面同理,在实行作为价内税的营业税时,其费用为向客户支付的全部费用;而实行作为价外税的增值税时,其费用=向客户支付的全部价款/(1+税率),即将向客户支付的全部价款拆分为了费用与进项税两项。且实行营业税时,以收入乘以5%计算得到营业税且计入费用,反映在损益表里;而实行增值税时,增值税等于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且不计入费用,反映在资产负债表里。以上两点均导致了人寿保险公司费用的下降。

2.“营改增”后H人寿保险公司利润影响测算及分析。以湖北省H人寿保险公司为例,根据其近三年改革前与改革后的利润额,测算出“营改增”导致的利润变动率。

由上图可知,在进行了“营改增”后,该人寿保险公司近三年的利润总额均不增反减。单从负税角度分析,企业的所得税、流转税税额和总税负均在进行了“营改增”之后有所减少,但企业所得税与总税负的下降比率远小于流转税税额的下降比率,这说明在流转税税额降低的同时,一些非流转税总税额在升高。结合人寿保险公司的特性与相应的国家政策,分析其主要原因如下:(1)人寿保险公司中的保险及兼业代理业务,按假定的进项抵扣水平,整体税负上升,导致净收入下降,利润下降;(2)人寿保险公司中不动产出租业务中的新增房产税负可能上升,导致净收入下降,利润下降;(3)人寿保险公司中金融商品投资的税负上升,导致净收入下降,利润下降;(4)人寿保险公司中的保费收入和其他收入实行增值税后,导致税率上升,净收入下降,利润下降;(5)存在可抵扣的进项,但是免税比例太高,可抵扣的进项很少,所减少的成本费用小于上述净收入的减少,因此总体利润减少。

三、在“营改增”政策环境中,对人寿保险公司利润最大化的相关建议

1.对收入方面的建议。

1.1争取免税政策。人寿保险行业正是一个存在着大量免税险种的行业,而为尽可能多的险种争取免税,能够使得保费价格不变的情况下,防止可抵扣进项税额不够而导致的净收入下降,由此来维持“营改增”后,保费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利润水平下降减少。

1.2优化产品定价。“营改增”后存在价税分离制度,这一制度对作为终端消费者的个人,不会有太大影响,而对作为一般纳税人的采购企业,会有很大的影响,因为对方可以实现进项抵扣。这样就给了保险人和投保企业之间一个博弈的选择,也会引发行业之间新一轮的竞争契机。

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将产品分为营业税下已上线产品与“营改增”后上线产品两类。对于营业税下已上线产品,保监会对产品费率有监管要求。根据监管要求,营改增前上线的所有产品费率不变,同样,现价表也不变,不进行改造。对于营改增后上线产品,首先,在保监会监管要求不改变的前提下,保险产品的定价规则也不改变,即产品费率表与现金价值表仍然体现为一个总价格,不会分拆成不含税金额与增值税两部分,应税产品的价税分离需要在承保环节由核心业务系统进行。其次,企业需根据税种变化给产品利润带来的影响修改定价规则,对于免税险种,定价规则不发生改变;对于应税险种,需要综合考虑增值税对定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影响来调整定价规则,相应调整费率。

2.对费用方面的建议。

2.1加强发票管理。目前人寿保险公司并未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票开具权限为出单中心和柜面及收付台同一执行标准,“营改增”后,增值税发票管控严格,特别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如有不慎可涉及刑事责任。另由于人寿保险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求量较少,且人寿保险公司仅省会分公司存在出单中心,出于客户体验和集中管理的角度,专用发票的权限建议集中到城市中心支行、县区支行的某一特定柜面,作增值税专用发票柜面,以此做到对发票风险的高度集中管控。对发票实行高度集中管控,同时规避发票虚开与重复纳税风险,使得企业能够尽可能多的获取有效的进项税专用发票,使得企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增多,从而降低了企业的成本费用。

2.2優化渠道合作。人寿保险公司现行的税收制度是以“营业额”为基础对保费收入征税,“营改增”后,随着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的引入,在结算手续费用时,代理公司、经纪公司或兼业机构是否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直接影响到了人寿保险公司自身的成本费用高低。与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保险代理公司、经纪公司、兼业机构合作,使得企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增多,从而使费用减少。因此,人寿保险公司应作好各保险代理公司、经纪公司、兼业机构的信息搜集工作,包括渠道机构的纳税人类型、提供发票的类型、税率信息。要求代理机构就应税和免税险种对应手续费金额开具两张发票,应税产品对应的手续费发票要求代理机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免税产品对应的手续费发票要求代理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对于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渠道机构,可酌情降低其手续费率。

四、结语

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能够弥补重复征税的缺陷,从而使企业税负降低,解放部分资金。同时还能够以国家政策影响企业改革,促进行业进步。但同时,“营改增”并不是一个一蹴而就的过程,尤其是在改革初期,对保险公司等企业会造成较大的新旧制度冲击,造成许多不便。因此,企业中的各职务人员应当共同努力,来克服改革过程中的种种困难,从而使企业全面适应改革,享受到新政策带来的种种好处与契机,使企业更加蓬勃的发展,同时也使我国的财税体制迈上一个新台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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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论文范文第5篇

在财务、技术和战略各层面,平安究竟能从240亿收购案中受益多少,有待时间证明

自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代码:2318;上海交易所代码:601318,下称平安)巨额再融资计划推出以来,坊间对平安海外投资的讨论与传言甚嚣尘上。

意料之外却也是情理之中,此次平安的投资对象,仍是去年11月平安第一次大规模进行海外投资时的对手富通集团(Fortis N.V.,下称富通)。

3月19日晚间,平安与富通联合公告称,双方已经签署谅解备忘录,建立全球性资产管理合作伙伴关系。平安将斥资21.5亿欧元(约合240.2亿人民币),购买富通旗下从事全球资产管理业务的子公司——富通投资管理(Fortis Investments,下称富通投资)50%的股份。

根据协议,富通投资将改名为“平安富通投资”(Fortis Ping An Investment Management Group Holdings)。新公司将持有富通在全球范围的资产管理业务的一切相关资产和中国平安在香港部分资产管理业务的资产,资产总额超过2000亿欧元。新公司注册地仍在比利时,定位是全球性资产管理公司。

21.5亿欧元的投资规模,刷新了平安去年11月以18.1亿欧元在二级市场购买富通4.18%股份的金额记录。

平安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马明哲称,这笔投资符合平安的长期发展战略,将给平安带来较高的财务回报和稳定的现金流,是平安搭建保险、银行、资产管理“三支柱”战略架构的重要一步。

“平安海外资产管理业务的框架逐步设立,而未来最大的挑战在于整合和执行。”一位长期关注保险行业的分析师对《财经》记者说,“目前看来,平安富通投资未来运作的基本逻辑是‘富通制造、平安销售’,旨在服务中国大规模海外投资的需求。不过在财务、技术和战略各层面,平安究竟能从这次收购中受益多少,有待时间证明。”

二度携手

平安与富通从熟识到联姻,只用了短短半年的时间。

富通是一家欧洲金融机构,以银行保险著称,主要业务包括银行、保险和资产管理。“千禧年”后,富通致力于走出荷比卢地区,寻求国际化发展,中国市场是其重要目标。2001年,富通参股太平人寿,占24.9%的股份;2003年,富通与海通证券(上海交易所代码:600837)合资成立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海富通),在其中持有49%的股份。通过合资公司,富通分别打入中国的寿险、资产管理市场。富通还曾主动向一些中资的大型银行、保险机构伸出橄榄枝,寻求股权合作。

近年来,平安也致力于银保模式以及资产管理业务,由此开始关注并最终决定投资与自身业务结构非常相似的富通。去年11月28日,平安富通签署公告,宣布平安已从二级市场购入富通4.18%的股份,成为富通第一大单一股东,平安集团执行董事、集团总经理张子欣以非执行董事的身份加入富通董事会。

平安曾再三强调,财务收入是这第一次投资的出发点,富通慷慨的分红政策是平安投资的最主要理由。富通每半年派发一次股利,约为利润的45%。自成立以来,富通集团的分红净值至少与上年持平,从未出现过下降;即使在互联网泡沫破灭等危机中,也能坚持这一分红政策。1990年至2006年,其每股盈利以及每股股息的年复合增长率分别为11%和15%。

但平安的意图显然并不止于财务投资。知情人士透露,此后平安、富通及其财务顾问摩根大通、美林四方在上海和布鲁塞尔举行密集的会议,对两家公司未来的合作潜力进行了深入的探讨,这其中包括保险、银行、私人银行和资产管理等多个领域。

2007年,富通刚刚经历了一场举世瞩目的收购兼并大战。它参与了RBS财团对荷兰银行的竞购,RBS财团因为高比例的现金支付方案得以胜出。由此,富通将荷兰银行的私人银行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以及在荷比卢地区的零售网络收入囊中。

为支付竞购荷兰银行所需240亿欧元的代价,富通亦调动了各种财务资源,其中包括发行认股权、可转换次级混合证券、出售非核心资产以及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等多种方式。

然而,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全球固定收益市场疲软,资产证券化融资受阻。另外,应股东要求,2007年四季度富通对与次贷有关的资产做出了高达27亿欧元的减记。

在次贷危机和收购荷兰银行的双重压力之下,富通的财务状况引起了评级机构的关注。穆迪于3月5日调整了对富通的评级,维持其Aa3的评级,但是将评级展望由“稳定”调整为“负面”。

就在富通股价下跌之际,平安在市场上继续增持富通股票。截至2008年1月22日,平安的控股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已通过二级市场购入富通集团约1.1亿股股份,占富通集团总股本约4.99%,总对价21.1亿欧元。

各取所需

“从平安的角度说,资产管理是其三个支柱中最薄弱环节。靠自身增长建立资产管理网络需要非常长的时间,收购则是一条捷径。”前述知情人士对《财经》记者透露,从初步意向的达成到尽职调查和交易定价,至3月19日双方签署谅解备忘录,历时约三个月。但这还不是正式协议。

4月初,富通投资将与荷银资产管理正式合并,之后平安与富通也将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并需要获得监管机构的批准。

平安公告披露,如双方至2008年4月15日仍未签署相关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交易文件,除一方根据另一方违反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条款提出索赔的情形,谅解备忘录的其他条款即告终止。

对于富通投资于2007年12月31日持有的(经提存拨备)约净2300万欧元的CDO (债务抵押债券)和CLO(贷款抵押债券)资产,富通已同意在该类资产出现减值时,给予平安全额的损失赔偿保证。

平安和富通将分别持有新公司50%的股权,但富通比平安多一股。新公司董事会将由12名董事构成,其中六名非执行董事和四名独立董事,由平安和富通各自提名三名和建议两名;富通将提名全部两名执行董事,其中一人为公司CEO。董事长由富通提名的董事出任。

而平安将向富通投资的薪酬和升迁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分别提名一名成员,并派出代表以观察员身份列席亚洲管理委员会会议,以及向目标公司的亚洲办事处借调投资专业人员。

接近富通方面的人士解释,这些安排均为保证富通继续对富通投资并表。另一方面,平安在海外资产管理业务方面仍缺乏经验,在海外投资领域以学习为主,不参与管理和执行董事的提名,可以有效降低经营风险。

高盛在分析报告中指出,收购富通投资可以令平安从三方面受益。首先,平安的资产管理规模和产品种类得以改善,特别是有助于提升针对第三方客户的资产管理经验。其次,平安可以借此获得产品设计、投资管理、研究、IT和营销等多种专业技术。第三,中国各家保险公司都在研究海外投资和QDII产品设计,与富通的合资可令平安在这些领域取得竞争优势。

不过,一位市场人士亦指出,平安在合资公司中的贡献不容忽视,“如何争取中国的海外资产管理业务也是各家国际金融机构的重要命题。通过与平安的合资,富通已经打通了吸引中国资金的通道。”

经过富通-荷银、平安-富通这一连串的并购之后,在中国市场中,平安资产管理公司、海富通以及荷银泰达三家从事资产管理的机构仍将各自独立运作。根据协议,海富通将被纳入平安富通投资框架之中。

下一站何处

在3月20日平安的业绩发布会上,张子欣表示,资产管理业务不需要太多的资本金投入。平安首席投资执行官约翰·皮尔斯(John Pearce)也在同一场合表示,富通和荷银资产管理业务整合完成之后,会对平安的盈利增长有很大的贡献。不过,市场分析,平安富通投资在短期内的利润贡献并不显著。

“平安此次入股富通投资的价格只是在市场平均水平,并无多少折让,因此短线利润贡献非常有限。”一位市场人士对《财经》 记者指出。

中金公司分析师周光根据富通公布的资料整理,得出富通投资管理公司(包括荷银资产管理公司带来的收益)2007年的净利润约为2.57亿欧元,50%股权的净利润则为1.29亿欧元,则平安21.5亿欧元对价所对应的2007年静态市盈率为16.7倍。

周光还指出,投资海外的一个直接风险是汇率的不利变动。在富通投资净利润有限的情况下,如果人民币对欧元大幅升值,将使这项收购的财务贡献度进一步降低。

接近平安的人士则对《财经》记者表示,合资公司的数据要等到一年之后才可获得,目前惟一可以获得的是价格对所管理资产规模的比值(price to AUM ratio)。富通投资原来管理的资产规模为1330亿欧元,在将荷银资产管理业务并入富通投资后,富通投资所管理的资产规模可以达到2450亿欧元,其中有50%的资产来自第三方客户。以此计算,富通投资交易中价格对AUM的比值是1.8%,低于目前3%的市场平均水平。

事实上,近年来大型金融集团拆分资产管理业务渐成趋势。花旗、美林都已经将旗下的资产管理业务出售。对此,资产管理行业的资深人士对《财经》记者表示:“从激励机制到股东的磨合,无论富通与荷银资产管理的整合,还是富通与平安的未来合作,都需要进一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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