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行业应用管理论文范文

2024-02-06

人寿保险行业应用管理论文范文第1篇

摘 要:行动导向教学法是职业学校不断探索的教学模式,本文以新能源汽车定损课程为例,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创设相对应的学习情境,融合多种教学方法,探索行动导向在汽车保险与理赔教学中的应用,使学生所学知识更符合汽车保险岗位实际工作需求。

关键词:行动导向;汽车保险与理赔;新能源汽车定损

1 前言

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持续增长,汽车保险市场发展迅速。汽车保险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存在着大量的人才缺口,迫切需要职业学校培养新型人才加入, 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加强,新能源汽车在我国得到广泛应用,新能源汽车保险与理赔实际应用人才出现空缺。然而传统教学模式下,职业学校在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的教学内容脱离了实际工作需求,培养出的学生不能胜任汽车保险工作岗位。行动导向在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中的应用,解决了传统教学模式的问题,使学生满足工作岗位需求。

2 汽车保险与理赔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汽车保险与理赔是职业学校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的主干课程,实践应用广。但是,汽车保险与理赔教学中仍面临着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2.1 新能源汽车保险与理赔教学上存在盲区

随着新能源汽车进入人们的生活,各大汽车生产厂商和造车新势力纷纷把企业发展重点转向新能源汽车。职业学校也相继开设了新能源汽车维修专业,但在汽车保险与理赔教学中却很少有学校开设相关课程。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汽车保险行业急需懂得新能源汽车保险与理赔知识的新型人才,这要求职业学校增加新能源汽车保险与理赔教学内容,研究与之相适应的教学方法。

2.2 教学内容脱离实际工作需求

目前职业学校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主要是以教师讲授的传统教学模式为主。传统模式下,教师往往只顾强调理论知识,忽视工作需要,学生即便学习了理论知识却很难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学生进入到工作岗位后再接受岗位培训,增加了企业用工成本。采用新的教学模式,使学生在学习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中掌握车险岗位工作技能,所学知识满足岗位需求,是对职业学校的新要求。

3 行动导向教学法的特点

行动导向教学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设计教学情境,以学生为主体,采用适当的教学方法,完成教学活动。行动导向教学法的优势是使教学情境和岗位需求相统一,学生在学习课程内容中掌握相应的岗位技能。

3.1 以实际工作情境为教学内容

行动导向在“双元制”教学中应用最广,双元是指学校和企业。学校传授理论的知识,企业培养实践技能。企业教师了解实际工作情境,与学校教师共同设计教学任务和引导学生自主学习,按照实际工作要求检查评价学习活动,使学生掌握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基于此,行动导向教学法能更好的将教学内容与实际工作需求相结合。

3.2 突显学生的主体地位

行动导向教学坚持以学生为主体,用教学情境模拟实际工作情境。教师布置的学习任务是工作中的典型任务,引导学生完成任务。学生自主收集信息,设计工作计划,实施工作计划,并以实际工作要求检查任务完成情况。在整个学习情境中,学生是学习的中心,教师是教学活动的引导者。

3.3 融合多种教学方法

行动导向教学法以实际工作情境为依据,衍生出很多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在不同的学习情境下,采用与之相适应的教学方法。如需要学生积极参与的学习情境采用角色扮演法;需要学生实际操作的学习情境采用项目教学法等。

4 行动导向在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中的应用

汽車保险与理赔课程实践性强,应用行动导向教学法,能更好的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汽车保险行业需求,学校教师和企业教师把教学内容和实际工作情境相结合。将汽车保险公司的实际工作情境分为出单岗、核保岗、查勘岗、定损岗和缮制岗五个典型岗位,每个典型岗位对应若干个典型任务,提炼出每个典型任务的技能点。在汽车保险与理赔教学中,学习情境对应实际工作情境,将汽车保险与理赔设计成出单承保、验标核保、事故查勘、车辆定损和赔案缮制五个学习情境。每个学习情境下也对应若干个学习任务,根据典型任务的技能点提炼学习任务的知识点,使实际工作和教学内容相统一,如图1。再依据新能源汽车的结构特点,在学习情境下,增加新能源汽车保险与理赔知识点,弥补新能源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的不足,满足实际工作需求。

在汽车保险与理赔教学中,教师根据典型任务的特点,设计学习任务中的教学情境,选择教学方法,向学生布置学习任务,提供资源和指导。学生接受任务,自主收集任务信息,学生分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并按照工作计划实施任务。任务完成后做好检查工作,养成良好工作习惯,最后由教师指导评价,如图2。学习任务与典型工作任务一致,使教学内容和实际工作需求相结合。

5 行动导向下新能源汽车定损课程实现形式

新能源汽车与传统能源汽车既有相同,又有差异。基于新能源汽车损伤特点,以“求同存异”为原则,在传统能源汽车定损教学基础上,增加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电机控制器及高压线束等定损内容,如表1。按照任务-信息-计划-实施-检查-评价的流程,用项目教学法开展新能源汽车定损教学。

5.1 教师布置典型任务

教师根据新能源汽车结构特点,在传统能源汽车定损任务基础上,增加以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电机控制器等为典型任务的新能源汽车定损项目。依据实际工作情境,向学生布置新能源汽车定损任务。

5.2 学生自主收集信息

学生在原有知识基础上,通过学习资料包、图书室、多媒体教室和精友定损系统等各种收集信息手段,了解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电机控制器及高压线束等常见损伤,维修标准,配件价格,工时消耗,残值价值等相关信息,为制定的工作计划和任务的实施做好准备。

5.3 小组制定工作计划

根据班级学生特点,合理划分4人学习小组。在收集完新能源汽车定损相关信息后,小组成员相互交流信息,通过小组讨论、头脑风暴等方式,讨论新能源汽车定损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教师适时的加以引导,最终以小组为单位制定出新能源汽车定损工作计划。

5.4 新能源汽车定损任务实施

按小组逐一对模拟事故车辆进行定损,确定事故类型,损伤部分,配件损伤程度,修理项目。拍摄定损照片并确定修理项目,根据换修原则确定需要更换的配件,确认残值价值,填写新能源事故车辆定损单,完成新能源汽车定损任务。

5.5 新能源汽车定损任务检查

完成新能源汽车定损任务后,检查任务完成情况,维修项目及工时确定是否合理,配件名称及编号是否录入正确、残值处理是否合理等。检查无误后提交该新能源汽车定损任务。

5.6 全方面评价任务完成情况

学校教师和企业指导教师共同对各小组任务表现和成果进行评阅。教师指出各小组的优势和不足,填写教学评价表,对学生遇到的问题讲解演示,学生根据教师的指导完善该新能源汽车定损任务和分享经验,为接受新任务做好准备。

6 结束语

汽车保险市场的蓬勃发展和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增长,要求职业学校培养符合岗位需求的新型人才。行动导向教学法的应用,解决了传统教学模式中教学内容与实际工作情境相脱离的问题。教师根据新能源汽车结构特点,通过行动导向设计新能源汽车保险与理赔学习任务。学生自主完成任务,既学会了理论知识,又掌握了工作技能,将成为符合行业需求的新型人才。

参考文献:

[1] 刘邦祥,吴全全.德国职业教育行动导向的教学组织研究[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7(5):51-53+55.

[2] 朱明杰.探讨行动导向教学在汽车电控发动机教学中的应用[J].时代汽车,2017(06):45+47.

[3] 陈超.工作过程导向的《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改革与实施[J].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4,31(3):5-8.

人寿保险行业应用管理论文范文第2篇

摘 要:《保险法》未明确规定财产保险合同受益人制度,然在保险实务中财产保险“受益人”却客观存在,关于“受益人”约定的效力亦存在争议。本文将通过对财产保险合同受益人理论基础和操作实践的分析,探索如何在合法的情况下,有效的规避保险公司以及抵押权人的法律风险,保证抵押权人权益,为抵押财产保险提供实务指导。

关键词:财产保险;受益人;抵押

1 问题的提出

某财产保险公司中心支公司因在签发机动车辆保险单时,在保险单的特别约定中约定“当一次事故的保险赔款高于一定金额时,保险人需征得第一受益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将款项赔付给被保险人”,当地银保监分局以“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的保险条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给予了处罚。

我们尚不去探讨监管部门处罚依据的合理性或者合法性,但随着交易形式的不断发展,在实际财产保险实务中不断出现了“受益人”的字眼。典型的例子有因购买汽车抵押贷款或者房产抵押贷款的情景,购买人或者贷款人以其汽车或者房产作为抵押物担保贷款,银行为防止抵押标的物在贷款期间因意外事故损坏或灭失带来的利益损失,通常都要求贷款人对其抵押标的物投保相关财产保险,并要求在签订的财产合同中约定贷款银行作为保险赔款的第一受益人。目前大多数的财产保险公司在日常经营实务中,承保银行抵押财产保险的时候,都会在签发的保险单直接约定“本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为某某银行”,依照上述处罚依据,出具此类保险单的保险公司无一例外,将都会遭到行政处罚。

保险受益人是商业保险活动的参与者,是保险合同得以履行,实现保险目的的关键因素。因“第一受益人”的约定影响了何人具备领取保险金的资格,在实务中常会产生纠纷。随着商业活动中资金融通需求的不断迸发,在财产保险中约定受益人似乎已成为实务操作中不可避开的一个现象。那么在财产保险中约定“第一受益人”是否具有效力?保险公司在实际经营中应该如何在合法的情况下,有效的规避保险公司以及抵押权人的法律风险,保证抵押权人的权益呢?

2 财产保险约定“受益人”的司法认识

法律界对在财产保险合同中约定“受益人”有很多不同认识,主要表现在两点。

2.1 财产保险合同中“受益人”约定,理论基础规范认识不同

在我国《保险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的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而《保险法》全文中没有提及相关财产保险合同的“受益人”说法,据此,可以认定受益人是人身保险项下的概念。但《保险法》全文也没有任何关于财产保险合同受益人的禁止性规定,这为在理论和实践上探索财产保险合同受益人制度保留了一定空间。

从《保险法》中的财产损失补偿原则,在财产保险合同中采纳受益人概念,会造成实际受领保险金的人与遭受保险事故损害的人不一致,一般认为受益人这一概念并不适用于财产保险中。

从保险法学概念理解,受益人不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只是与保险合同有间接利益关系的人,或极为密切关系的人,或对于保险合同利益有独立请求权的人。

2.2 财产保险合同中“受益人”约定,实务操作不同

(1)支持说。赞同在财产保险合同中约定保险受益人的观点认为,保险受益人在保险法律关系中的地位是独立的,在财产保险中引入保险受益人制度,可以满足不断发展的保险实务需求。主要依据为:一是从意思自治原则,援引中国法院网刊载杨琴的《财产保险合同是否可以指定受益人》,意思自治是合同订立的一般原则,保险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合同行为的一般原理也同样适用于保险合同中。财产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对自身的收益权具有自由处分的意思自治,被保险人指定保险受益人是其意思自治的表现,如果在被保险人同意将保险金给予他人的情况下,强制将保险金给予被保险人,是对被保险人意志的违背。且财产保险功能是损害补偿,贷款机构因与被保险人的债务关系,约定贷款机构作为其与保险人签订的财产保险合同的受益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二是尽管《保险法》第18条明确规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的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但此规定是定义式描述,非强制性、禁止性规定,不可必然得出“禁止财产保险设定受益人”的反面解释。三是从实务角度来看,指定保险受益人是保险交易实践的产物,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设立保险受益人减少了资金流通环节,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成本,对特殊情形下的债权人产生了特殊保护,否认其存在的合理性对借贷双方并无好处。四是财产保险中约定受益人是随着交易方式的变更而诞生的,此情形是客观大量存在的,是保险风险防范的方式创新,未存在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及法律之嫌,一味否认尚有不妥。法律具有滞后性,如以滞后的法律约束新兴交易行为,显然是不利于交易发展。

(2)反对说。法无规定财产保险合同中可以设定受益人,即合同约定“受益人”无效;受益人设立目的是解决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死亡无人领取保险金的问题,财产保险中不会存在此困境,因而无存在之必要;违背财产保险补偿原则,认为受益人作为合同的第三者,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没有受到实際损害得到保险补偿而不当得利;设立受益人涉嫌胁迫,如银行利用经济上的优势地位,以不提供贷款为由胁迫被保险人指定受益人,此行为违背了投保人意志;财产保险合同约定的受益人是由被保险人或投保法人指定的,相应的被保险人随时可以变更受益人,只要通知保险人即可,而不需要受益人的同意,也不需保险人同意,所以财产保险合同约定受益人并不真正保障受益人(贷款机构)的权利。

(3)区分说。财产保险设定“受益人”的有效性取决于保险标的是否全损。一是在保险标的部分损失的情形下,直接赔付受益人(第三人),违背了保险宗旨,比如在抵押房屋受损情况下,将保险金赔付给受益人,将影响房屋及时修复,可能会导致标的物彻底性灭失及对房屋周边第三人产生安全隐患,既失去了投保的意义,抵押权人也可能会因抵押物的灭失未能达成要求抵押的目的。二是如保险标的全部受损,此类情形下还需区分对待,即受益人与保险标的抵押权人是否一致的区分。二者一致情况下,抵押权和保险金请求权的权利主体一致,不会产生实际礼仪冲突。二者不一致的情形下,因抵押权属物权,保险金请求权属债券,根据不得对抗之权利保护顺位规则,遵物权优先债权行使,受益人约定无效。

3 财产保险约定“受益人”的实务指导

面对法律规定和监管规定,财产保险公司应如何应对关系到保险合同当事人或关系人以外的其他利益相关的保险合同的实务操作?签订含有“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合同或保单是否属于合法?涉及此类财产保险合同实务该如何操作,才能合规合法?

3.1 债权优先受偿约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四条“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损失或者灭失或者被征收,担保物权人可以获得保险金,赔偿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或者补偿金”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十八条“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失。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因此,保险公司在签订设定了抵押权保险标的财产保险合同,同时也能够保证抵押权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可以在保单或者合同中约定“该保险标的已在某某银行抵押,如发生保险事故,导致该标的受损的,在支付赔款或保险金时,应取得抵押权银行的书面同意的凭证。”

3.2 协议约定赔偿金申领方式

规避在保险单中对合同当事人(投保人、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人约定,避免突破《合同法》和《保险法》以及相关监管规定,借款方(本文中指的是被保险人)与放款方(本文中指的是抵押权人)可以在借款合同或者补充合同的形式约定对因抵押物毁损,申领保险赔偿金的方式进行明确。

3.3 变更保险合同当事人和关系人

《保险法》第十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涉及投保人和保险人(指保险公司),作为保险合同关系人的被保险人,《保险法》规定是指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受保险金请求权的人。《保险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抵押与质押都是债权的一种担保,当债权不能获得清偿时,抵押权人或质押权人有从抵押或者出质的财产价值中有限受偿的权利。抵押权人与质押权人因债权关系对财产具有经济上的利害关系,因而对抵押、处置财产具有保险利益。就比如,发放抵押贷款的金融机构对抵押财产具有保险利益。因而建议,可以直接把保险合同的关系人(被保险人)进行变更,把被保险人从借款企业/个人直接修改成放款机构或银行,或者把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同时直接改成放款机构或银行。

3.4 类似保证保险作为替代

保证保险是被保证人不履行义务而使权利人遭受损失时,由保险人负责赔偿责任的保证保险。借鉴此类保证保险的定义,约定借款人/义务人或者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领取保险赔款后,不履行还款义务,导致贷款方/权利人遭受损失的,由保险人在支付保险事故赔偿金额为限先行垫付,再由保险人发起追偿。

3.5 保单明示标的抵押权人的权利

设定发生保险事故时,在被保险人即抵押人在无法履行借款合同规定的按期还款义务的情况下,需经抵押权人同意后,方可支付保险赔偿金。

3.6 开发银行渠道专用抵押物财产保险产品

结合《民法》《物权法》《合同法》《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险公司可以设计抵押物保险的专用产品条款,类似企业财产作为抵押物进行贷款而要求保险的,可以修改现有企业财产保险条款,增加“本保险的第一受益受益人为该财产的抵押权人”或者“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本保险的赔款”。

参考文献

[1]曾怡.财产保险合同第三方受益人保障問题分析——以抵押类财产保险为例 [J ].福建金融,2019,(09):65-69.

[2 ]张冰洋.财产保险合同受益人制度的构建 [J ].法制与经济,2019,(08):60-62.

[3 ]梁鹏.财产保险“第一受益人”争议之检视 [J ].中国应用法学,2019,(04):12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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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王婷.财产保险中指定受益人效力问题研究 [D ].长春:吉林大学,2019.

[6 ]王丽.财产保险受益人制度研究 [D ].昆明:云南大学,2018.

人寿保险行业应用管理论文范文第3篇

伊万·格林伯格将赌注押在了并购战略上,他能重现他的父亲、保险行业传奇人物莫里斯·格林伯格在AIG的辉煌吗?

2015年夏天,保险行业新贵安达公司(ACE)发起了其历史上最大的一笔收购交易,公司称将以超过280亿美元的价格收购业内知名的丘博保险公司(Chubb Corp.)。消息发布数个星期后,原安达保险公司首席执行官兼主席伊万·格林伯格(Evan Greenberg)站在新泽西州沃伦市丘博公司总部四层的中庭大厅,向所有人员公布了此项交易。丘博公司员工们的脸色严肃而庄重,他们刚从自己的新老板口中正式得知了这个对他们来说突如其来的爆炸性新闻。

现年60岁的首席执行官身材魁梧,脸上的胡须刮得很干净。他告诉自己的这些听众们说:“在这里讲话真有些身在罗马大剧场的感觉。不过,我可希望这里千万不要有狮子猛兽这类的东西出现,而且你们也千万别朝我扔东西。”紧张的氛围当中爆发出阵阵笑声。格林伯格详细描述了他对这家企业未来的期望和发展蓝图。不仅如此,他还特别指出了一点,合并后的企业将继续沿用丘博的名称,而非安达。这位保险领域的实力派大亨补充说道:“我不知道应当如何向那些今后的同事们来表达我们的敬意。不过,在我看来,继续使用丘博的公司名称或许是表示尊重的最佳方式。”

几个月后,踌躇满志的格林伯格在曼哈顿市中心45层的总部办公楼接受了《机构投资者》的采访,他的高傲、激情和前卫式幽默在两个小时的专访中显露无疑。“我们还是过去那个安达保险公司。不过,今后我们将在丘博外衣的庇护下继续发展。”他打趣地说道。

或许,这对于保险行业传奇人物莫里斯·汉克·格林伯格(Maurice Hank Greenberg)之子来说是一段非凡的旅程。他曾在美国国际集团(AIG)为自己的父亲工作了二十五年之久,原满以为能够接手这家全球知名的保险集团,然而,他的这个如意算盘未能实现,愤怒之下的伊万·格林伯格于2000年离开了美国国际集团,在市场上蛰伏了一年多。

“9·11”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他再次投身保险行业,加盟百慕大中型再保险机构安达保险公司。在接下来的十四年里,安达保险公司在伊万的领导下先后完成了包括丘博公司在内的16项并购交易,成功跻身于全美第六大财产意外险公司。从保险收入总额来看,排在这家保险行业新贵前面的只有州立农业保险公司(State Farm Insurance)、利宝互助保险集团(Liberty Mutual Group)、奥尔斯泰特保险公司(Allstate Corp.)、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Berkshire Hathaway)和旅行者保险公司(Travelers Cos.)。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这场对丘博的收购狂潮发生在全球金融危机刚刚结束不久。而此时,大多数保险公司更乐于将资本返还给股东,而不是用于并购交易。在谈到那些小心翼翼的竞争对手时,格林伯格说:“在通往伟大的道路上决不能缩手缩脚。”

事实上,这项关于丘博的收购交易很可能加速整个行业的重组。过去一年来,兼并收购交易层出不穷,尤其是再保险领域,尽管从规模上看其他收购都比不上丘博公司的收购交易。在此过程中,安达保险公司的一些竞争对手纷纷失手。比如,苏黎世保险集团(Zurich Insurance Group)对英国RSA保险集团的收购最后就以失败告终。与此同时,美国国际集团也面临激进投资者卡尔·伊坎(Carl Icahn)掀起的股东倒戈事件,后者要求压缩企业规模和成本。

由于格林伯格不仅成功扩大了安达保险公司的规模,更给公司带来丰厚的经营利润,投资者自然对其给予了充分的信任。贝莱德公司是安达保险公司最大的股东之一,该公司首席执行官兼主席劳伦斯·芬克(Laurence Fink)说:“虽然伊万十分熟悉保险行业,但是他却从不按常理出牌;不仅如此,他还对安达保险公司风险战略决策拿捏得恰到好处。”

当所有人都在关注安达保险公司对丘博公司发起的收购交易时,格林伯格指出,自己公司三分之二的增长源自组织内部的运作经营,对丘博的收购交易将极大地弥补公司原有交易的不足,收购这家墨西哥保险企业将会加速安达保险公司在南部边境的商业财产与意外险、事故与健康险业务;而且通过收购这家含有多元风险的农作物保险机构,安达保险公司还可以趁机巩固其在美国境内的农业客户市场。

高风险扩张的背后显现安达已沉迷于保险承销业务(underwriting)。过去12年间,该公司的平均综合成本率(用于衡量财产意外险保费与成本之间的比率)比全球任何主要保险机构平均低7%左右。

在上述并购交易的同时,安达开始实施另一项关键战略——进军新兴市场。与相对成熟、低收益的发达国家市场相比,新兴市场不仅充满活力,而且积极活跃的社会更能创造较高的投资收益。“毫无疑问,伊万已经意识到了泰国、墨西哥和巴西等新兴市场中产阶级崛起的事实。作为未来的增长引擎,它们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芬克说。但是根据2015年7月1日公布的数据来看,这一前期收购交易总额目前还只是丘博收购交易额的一小部分。

安达保险公司的经营保费总额一下子由234亿美元增至370亿美元,原因在于被收购企业的业务与安达此前的业务都形成了良好的互补。安达保险公司在美国主要致力于大型企业账户和高净值群体业务,丘博保险公司也是以庞大的客户群体而得名,但在中等市场企业和个体客户方面明显要强于安达公司。两大保险公司都坚持相对保守的投资组合业务,综合成本率在整个行业中都位于前列。2015年前三个季度,安达保险公司的综合成本率为87.2%,丘博保险公司为87.5%。格林伯格说:“我们都是以保险承销业务见长的企业。”相比之下,美国国际集团2015年前九个月的综合成本率达到了99.6%。

就总体而言,此项收购交易仍旧风险重重。桑福德-伯恩斯坦公司纽约保险分析师约书亚·斯特林(Joshua Stirling)说:“最终完成这项收购交易还需要做很多艰巨的工作。这两家大企业必须克服彼此迥异的文化、组织结构以及双重的业务运作和人事制度。”交易公布后的数月内,丘博保险公司的高管跳槽案例发生了不止一起,这些高层管理者选择离开,而不是去接受和适应合并后企业的新职位。

时至今日,许多分析师依然清晰地记得1998年花旗集团与旅行者保险公司之间700亿美元的并购交易,四年后,它们再次分裂成两个独立的实体。

格林伯格没有回避风险的存在。他说:“收购丘博公司和让安达与丘博融为一体是截然不同的两件事,它们不可相提并论。摆在我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是,我的企业准备好了吗?我们的管理团队能够应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吗?我相信,我们能够做好这一切。”

自信是伊万·格林伯格与生俱来的特质。与他的父亲汉克和哥哥杰弗瑞一样,伊万似乎是命中注定要与保险行业休戚相关的。他的父亲莫里斯·汉克·格林伯格是保险领域炙手可热的人物。年少时的伊万走了很多弯路。他在十七岁时就结束了高中的学业,转而开始了自己三年的美国旅行生活。在此期间,伊万曾打过许多短期工,其中最长的一段是在科罗拉多一家疗养院当厨师。他从没有受过高等教育,尽管也曾参加过纽约大学和保险学院的短期学习。

1975年,年仅20岁的伊万·格林伯格在新汉普郡保险公司(New Hampshire Insurance Co.,该公司后来被美国国际集团收购)获得了一份年薪为7800美元的工作,其职责是评估汽车政策。数月后,他以意外与健康险业务员的身份加入了美国国际集团。在此后的二十五年,伊万一步步晋升到了集团总裁、首席运营官的职位,而且接下来很可能成为父亲的接班人。

“我是美国国际集团制造的产品,分销保险业务就是全部的工作。任何一家保险企业都是如此。”格林伯格说。

伊万曾经的同事仍然记得那些尘封的往事。威达信公司(Marsh & Mclennan Cos.)首席执行官丹尼尔·格拉泽(Daniel Glaser)曾是美国国际集团高管,他说:“如果你适应不了高绩效、高预期和高竞争的氛围,那么你根本不可能为伊万工作。你永远也无法超过他。”

但是当汉克·格林伯格宣布自己短期内无意退休时,所有的一切都变得明朗起来。伊万对此异常愤怒,索性辞职离开了美国国际集团,开启了自己长达15个月的旅行。其他保险公司都在犹豫是否向这位保险行业的资深专家发出加盟邀请,它们担心自己无法提供伊万此前曾经工作过的岗位和职务。然而,安达保险公司却是个例外,该公司首席执行官布莱恩·杜珀罗特(Brian Duperreault)曾任职于美国国际集团。他花了整整一年多的时间来邀请伊万·格林伯格加盟安达保险公司。

2001年9月11日的恐怖袭击事件让格林伯格最终决定接受杜珀罗特的邀请,正式加入安达保险公司,并担任公司副主席。恐怖袭击导致全球很多保险机构的承保能力大打折扣。然而,安达保险公司却对开曼群岛和百慕大的总部机构进行了整合重组,并筹集了超过10亿美元用于市场运作。如今已是百慕大汉密尔顿保险集团首席执行官的杜珀罗特回忆说:“所以当‘9·11’事件发生后,我再次拨打了伊万的电话,告诉他‘我们现在迎来了一次千载难逢的好机会。我可不想让你错过它。’”

格林伯格迅速用实际行动打消了外界的质疑,因为此前很多人都以为离开美国国际集团的他加入安达保险公司是在走下坡路。杜珀罗特说:“他的所作所为一点都不像曾是全球最大保险机构的二号人物。他埋头苦干,而这正是我所期望的。因为我希望安达保险公司能够在他的领导下更上一层楼。”

这家始建于1985年的保险和再保险企业由34家公司组成,拥有众多董事及高层管理人员,他们一直致力于市场承保能力的扩张。当格林伯格2001年来到公司时,安达保险公司仍在努力消化两年前以34.5亿美元的价格从信诺集团(Cigna Corp.)手中收购的财产与意外险业务,这项并购交易涉及50多个海外分支机构,同时也使安达保险公司突破了再保险业务的传统界限。杜珀罗特和格林伯格对于公司构建全球保险业务体系的可能性感到非常兴奋。在谈及“9·11”之后的发展状况时,格林伯格说:“我们正在进入一个愈发艰难的保险市场,此前很少见到这种情况。幸运的是,我们躲过一劫。目前,我们正积极构建新业务,分担个体风险,不断拓展经营范围。此举意义重大。”

格林伯格的到来使安达保险公司进入了大举并购扩张的时代。当然,一些收购交易也引起了法律争议。2004年,伊万成为该公司首席执行官。同年,安达保险公司因涉嫌与包括经纪商威达信公司和美国国际集团在内的其他保险机构共同参与操纵竞标、价格垄断而遭到纽约州总检察官艾略特·斯皮策(Eliot Spitzer)的调查。该案之所以引起法律上的争议,是因为威达信公司当时的首席执行官正是伊万的哥哥杰弗瑞,而美国国际集团也处于汉克·格林伯格的掌控之下。

2006年,另一项总额高达8000万美元的清算交易也面临检察机关的调查。安达保险公司承认此交易是其优先决策的事项,并同意改变以往的业务运作模式。尽管安达公司一位曾经参与此项交易的基层职员承认了犯罪指控,但是伊万·格林伯格却否认检方的诈骗罪指控。就在斯皮策的调查刚刚启动不久,威达信公司主席兼首席执行官杰弗瑞·格林伯格于2004年宣布辞职。一年之后,美国国际集团主席、首席执行官汉克·格林伯格正式退休,离开了他曾经工作了27年的岗位。紧接着,关于美国国际集团夸大保费总额和会计虚化等丑闻亦随之而来。

斯皮策对于伊万·格林伯格的调查表明,上述指控并非空穴来风。在收购丘博保险公司之前的十二年内,安达保险公司在他的领导下先后完成了15项并购交易。这些交易在业务模式和地域分布方面都呈现出巨大的差异,既包括亚洲财产意外保险企业,也有拉美汽车保险和美国高净值个人保险业务。

安达保险公司海外市场的税收地位加快了其扩张步伐。由于经常在海外市场从事业务重组,安达保险公司比美国本土保险企业有着更为明显的税收优势,所以它在海外市场开始投入更多资本。但不久后,这家企业就发现自己摊子实在铺得太大,以至于没有能力再继续整合开曼群岛的保险业务。格林伯格对此解释说:“作为一家全球性的保险公司,我们必须充分考虑绩效、合理性与稳定性问题,开曼群岛在这些方面并不突出。”

因此,在2008年,安达保险公司开始重组苏黎世市场业务,同时保留纽约总部机构。苏黎世不仅是全球保险业中心,而且企业税率远远低于美国,只有7.83%,而美国名义税率高达35%;由于其收益核算需要采用不同税率区间的界分,所以实际的营业税额可能还更低。

无论是否有税收优势,这位首席执行官都决定开始打造全新的国际市场业务,进而使企业成为全球性的保险公司。金融危机期间,当其他保险公司纷纷削减资产负债表或寻求政府债务援助时,安达保险公司依然采取收购策略继续进行市场扩张。而格林伯格此前的老东家美国国际集团在2008年至2009年期间因其得到了创纪录的1825亿美元的纳税人援助资金才得以幸存。(这些债务援助资金最终是要偿还的,预计将耗费超过200亿美元的利润收入,美国国际集团需要因此出售数十亿美元的资产才能补上这个窟窿。)

当时即便是像旅行者和丘博这类保险企业也在努力控制收购交易规模,更倾向于把多余的资本返还给投资者。2009年以来,这两家保险公司回购了超过30%的股份,而安达保险公司股份回购比例只有5%。伯恩斯坦公司的斯特林说:“2008年以后,绝大多数保险公司都在过度补偿股东。”

2013年和2014年,安达保险公司总共回购了30亿美元的股份,这只相当于前十年收购支出总额的四分之一。而且,公司还专门拿出了60亿美元的现金用于收购丘博保险公司。KBW公司(Keefe, Bruyette & Woods)巴尔迪莫分析师迈耶·希尔兹(Meyer Shields)说:“格林伯格在确保收购交易资本问题上与股东们进行了坦率地交流。”

新兴市场一直是伊万海外扩张的重心。1991年至1994年,伊万曾担任美国国际集团远东公司首席执行官。加入安达保险公司以后,他分别在2010年、2011年和2012年收购了马来西亚综合性保险企业哲纳保险公司(Jerneh Insurance)、纽约人寿保险公司(New York Life Insurance Co.)韩国和香港事业部以及印尼保险机构AJP公司(Asuransi Jaya Proteksi)80%的股份。

约翰·基奥盖尔(John Keogh)将在新丘博保险公司内继续担任全球财产与意外险主管、首席运营官。他说:“我们在美国市场以外的所有收购交易都有着明确的历史增长战略,每一次收购交易都能发现提升组织运作能力的机遇。”

例如,虽然,安达保险公司在马来西亚众多大型商业企业中构建了自己的保险业务,但却无法快速全面地延伸到中产阶层客户和小型商业企业,而他们正是马来西亚经济快速发展的主要驱动力。在逐渐走出贫困以后,马来西亚人期望通过财产和健康保险来保护自己的财富和家人。而进入这个中产市场需要庞大的代理与营销网络,安达为此可能需要花费数十年的时间构建销售体系。所以,当收购哲纳保险公司的机会出现时,安达保险公司没有丝毫犹豫,果断地抓住了机会。现年50岁的基奥盖尔曾与伊万在美国国际集团共事,后者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离开工作二十年之久的美国国际集团后,基奥盖尔于2006年加入了安达保险公司,随后在2010年升任公司副主席,一年后担任安达首席运营官。他是目前新丘博保险公司的二号人物。“我们需要一家在马来西亚国内拥有完整的营销网络和代理体系的保险机构。而我们自己组建这些运营网络可能需要花数十年的心血。”他说。

尽管安达保险公司常常被认为是一家国际保险企业,但是其北美市场2015年的保费收益却占其保费总额的一半还多。安达公司在美国市场主要经营事故险和健康保险产品,而财产与意外险产品涉及较少。伯恩斯坦公司的斯特林说:“在收购丘博公司之前,伊万一直在寻找通过中小型业务机构进入高收益多元市场的机遇。长期以来,他一直在不遗余力地打造安达保险公司的运作平台。”

2008年,安达以25.6亿美元的价格从怡安保险集团手中收购了美国联合保险公司(Combined Insurance Co. Of America),此举使它的意外与健康险业务几乎扩大了一倍,其客户群体涵盖了独立的个体经营户和小型餐饮服务机构等。这些群体非常关注自己的身体健康和工作情况,否则,他们的生计就会受到影响。2008年,安达将大西洋公司(Atlantic Cos.)的高净值个险业务纳入旗下,不过并未透露收购价格。两年后,安达保险公司投入11亿美元收购了美国第二大农作物保险承销商雷海公司(Rain & Hail)80%的股份。

安达公司在规避或削减那些低利润业务方面很有建树。在新丘博公司内负责北美市场业务的副主席约翰·鲁皮卡(John Lupica)说:“一旦我们发现市场出现利润下滑迹象时,我们肯定会马上采取措施。”如今,他在合并后的新丘博保险公司依然保留了北美市场专业保险账户副主席的职位。

在这方面,安达保险公司韦斯特切斯特分公司的尾端业务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2002年,该公司尾端业务的市值曾高达5亿美元,经过一段时间的柔性调整后,这家企业将其压缩到了5000万美元。与此相似的还有职工赔偿保险。2009年时,其市值最高曾达到3亿美元,如今已跌至大约1500万美元左右。对此,鲁皮卡说:“我们从不会完全退出某一类业务,因为我们必须(耐心地)留在这个市场上继续等待新机会的到来。”

他们最大的机会出现在2015年中期。当时,伊万·格林伯格已经觊觎丘博保险公司数年之久。早在2009年,他就已经与对方的董事会和管理层进行过一定的接触。但真正意义上的谈判是在2015年春末正式启动的。“这个时间对于双方来说都是合适的。”伊万表示。

两家企业的互补性显而易见,它们在业务和地域分布上并没有太多的重叠。根据此前的规划,66岁的丘博保险公司首席执行官约翰·芬尼根(John Finnegan)已计划于2016年年底退休。这也为此项收购交易的成功增添了砝码。

经过为期两个礼拜的谈判,双方的董事会最终达成一致。安达保险公司以283亿美元的价格收购丘博保险公司,其中51%是现金,另外49%是股份。此项收购交易获得了所有监管机构的审批许可,并于2016年1月14日顺利完成。根据当日安达保险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来看,这项收购交易总价已增至295亿美元。合并重组后的企业市值将达到512亿美元,总共拥有1500亿美元的现金、投资和其他资产。安达保险公司的股东们将持有合并后企业70%的股份,而原先的丘博公司将获得另外30%。伊万·格林伯格出任新丘博公司主席兼首席执行官,芬尼根将在业务整合过程中担任执行副主席。

前摩根斯坦利财富管理总裁格雷高利·弗莱明(Gregory Fleming)曾是伊万收购丘博保险公司的顾问。他说:“伊万明白,他必须获得双方董事会的支持和授权。这一点至关重要。如果能够得到董事会的认可,那么接下来股东和高层管理人员也会站到自己一边。”

2016年1月初离开摩根斯坦利公司的弗莱明解释说,安达保险公司的2A信用评级以及此前收购的良好记录是促成此次交易的重要推动力。格林伯格决定让合并重组后的企业继续沿用丘博的企业名称,而这是此次收购交易顺利实现的关键。伊万·格林伯格说:“企业之间难免有各种生意往来,所以公司称谓十分重要。”

分析师们指出,创建于1882年的丘博保险公司历史悠久,其称谓明显要比安达更具文化和历史价值。对此,米勒-塔巴克公司的米切尔说道:“与安达相比,丘博的称谓总是能够在行业内引起更广泛的关注。伊万当然希望合并后的企业能够继续大踏步前进。”

丘博保险公司的快速理赔服务在行业内赫赫有名,所以它总是能够从客户手中获得相对较高的保费价格,这一点是安达保险公司难以企及的。KBW公司的希尔兹说:“如果从服务的角度看,丘博保险公司比安达在内的绝大多数保险机构做得更好。”

为了打造高质量的客户服务,丘博保险公司组建了庞大的分销网络,拥有3500家商业保险代理机构,有超过2700家的个体保险机构,同时还在全美市场经营着48家区域性保险企业。相比之下,安达保险公司只有9家区域性分支机构、1200家个体保险机构和不到500家的国内商业保险代理机构。鲁皮卡说:“在我的职业生涯中,我与丘博公司的较量从未停止过。丘博分支结构代理平台规模是现象级的,在整个行业都十分罕见。”对于合并后的新丘博公司而言,这是一笔重要资产。

2015年7月份,伊万·格林伯格向原丘博保险公司雇员承诺说:“我们将保留丘博的代理分销体系和分支机构。”这就打消了原丘博保险公司投保客户的顾虑。

安达的商业保险业务占美国国内市场业务总额的四分之三,其中80%的业务主要面向财富500强企业,但它们的利润产出却远低于那些小型企业。富达选择性保险组合投资公司(该公司在丘博和安达公司拥有4.39亿美元的投资)波士顿基金经理人皮特·杜什(Peter Deutsch)说:“安达保险公司把商业保险都卖给了那些专业风险机构,他们这些精明的买家能够拿到最优的价格。”通过收购丘博保险公司,安达可以直接面向中小企业客户,他们购买的保险产品通常并不复杂,而且利润空间相对较高。

尽管两家企业都在积极推进业务整合优化,但并非所有的业务板块都具有耦合性。标准普尔保险分析师特雷西·多林(Tracy Dolin)说:“此项交易涉及的两家企业在业务上虽然存在互补性,但是也引发了比较大的整合风险。”其中,担保业务和运输保险业务的重叠最为明显。KBW公司的希尔兹说:“我认为运输保险业务会造成一定的亏损,因为两家企业的分销代理机构都非常担心经营体系的过度集中和承销商的撤出。它们对于安达和丘博有着重要意义。”考虑到安达和丘博部分保险业务的重叠,标准普尔于七月份将安达保险公司的前景评估由稳健调整为两年的负面评级。

组合投资业务是另一个潜在的冲突源头。安达和丘博在投资方面都采取了相对保守的运作方式。在这两家企业中,定息收入证券都占到了其组合投资业务的90%以上,由于其绝大多数业务都在美国市场,所以丘博的投资严重依赖市政债券。然而,无论是丘博还是安达保险公司,虽然其政府和企业债券的信用评级平均为2A水平,但其持有期仅为四年左右。

两家保险企业在投资执行方面也走了完全不同的道路。丘博保险公司将组合投资业务完全交由组织内部人员来经营运作;安达保险公司把证券选择外包给大型资产管理机构。安达保险公司首席财务官菲利普·班克劳福特(Philip Bancroft)说:“这些企业在全球市场有着丰富的资源,它们在证券选择方面的专业能力远远超过我们,而且其组合投资业务更加庞大,甚至可以通过杠杆撬动高达数万亿美元的资本,因此,我们认为业务外包给它们更加划算。”根据班克劳福特的说法,在合并后的新丘博公司中,原安达保险公司的外包模式仍将继续沿用,而丘博此前的内部投资人员将被大幅削减。(在合并后的新丘博公司中,班克劳福特仍会担任首席财务官。)

对于那些因这次收购交易而失业的雇员,格林伯格似乎一点也不伤心。“整合的目的在于根除低效和业务的重叠。只有这样,你才能变得更有竞争力,最终才能创造更多的就业。”他说。

毫无疑问,安达保险公司正处于并购重组的转型过程中。格林伯格说:“这仿佛就像军事操练一样。”就在丘博保险公司收购交易公布两天后,为期90天的整合重组随即开始。它涵盖了所有经营职能、产品分类和地区市场分布。安达与丘博公司团队每两个星期就要汇报一次整合进度。

尽管整合重组有着清晰严谨的规划,可事情还是出现了偏差。2015年7月末,当并购交易刚刚公布几个星期,伊万·格林伯格宣布将由安达保险公司的鲁皮卡和丘博保险公司的迪诺·罗布斯托(Dino Robusto)出任北美保险市场联合总裁。但在11月份时,罗布斯托却决定接受大型商业财产意外险机构CNA金融公司的邀请,担任该公司首席执行官兼主席。

罗布斯托的食言迫使格林伯格不得不迅速调整人事任命,取消联合总裁对新成立的北美保险事业部的管理权,同时任命原丘博公司个人保险与理赔服务主管保罗·克伦普(Paul Krump)担任北美商业与个人保险业务总裁。克伦普将负责中产市场财产意外险和富裕的高净值客户群体,原丘博公司在该市场的表现十分强劲,而鲁皮卡则同意担任北美市场大型客户与专业保险业务总裁。

自从丘博公司于2015年7月被安达保险公司收购,原公司主席、首席执行官芬尼根的失望情绪便渐渐显露出来。由于法定退休年龄为65岁,所以丘博公司于2013年决定为芬尼根破例,并将他的工作合同延长至67岁。正因为如此,芬尼根曾打算选择罗布斯托和克伦普作为自己未来的接班人。

虽然丘博公司股东们对于芬尼根争取到的收购交易价格非常满意,但是他们却拒绝了他所提出的“金色降落伞”条款(golden parachute)。2015年10月份,丘博公司股东们削减了芬尼根的薪酬总额,根据此前的约定,丘博公司将为芬尼根提供2300万美元的税收补偿、2400万美元的现金和3300万美元的股票。

格林伯格预计,两家公司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融合至少需要两年时间。与此同时,它们还不得不努力规避以往相互竞争的业务,并让客户相信绝不会因此而降低服务质量。

安达与丘博的并购交易很可能掀起一阵新的收购浪潮。就在此项交易公布的上一年,收购与合并交易的数量迅速上升,其他保险公司发起的重大收购交易由平均每年的3项增至11项。尽管它们的规模都无法和安达-丘博的并购交易额相比,但是仍然不乏亮点。例如,俄亥俄州梅菲尔德村(Mayfield Village,Ohio)汽车保险企业前进公司(Progressive)于2014年12月以8.75亿美元取得了佛罗里达州圣彼得堡财产保险企业ARX控股有限公司的股份控制权;蒙彼利埃再保险控股有限公司(Montpelier Re Holdings)于2015年3月以18亿美元被百慕大另一家再保险机构恩施控股公司(Endurance Specialty Holdings)收购;都柏林XL集团于2015年5月以42亿美元的价格收购百慕大凯琳集团(Catlin Group),后者也成为覆盖艺术品、航空和政治风险的最大卖家。

分析师们预计,未来还会有更大规模的并购交易出现,因为目前财产与意外险价格正处于下行态势。KBW公司的希尔兹说:“许多曾经认为自身规模巨大足以应付未来几年价格压力的企业必须重新反思一个现实性问题:竞争动力是否还允许他们继续保持现在的规模?”

这对于那些大名鼎鼎的保险企业来说非常艰难。由于苏黎世保险集团在2015年9月份以56亿英镑(约合84亿美元)收购RSA失败,其首席执行官马森(Martin Senn)于三个月后突然辞职,无奈之下,主席汤姆·德斯旺(Tom de Swann)不得不担任过渡时期首席执行官,同时宣布将从公司外部招聘一名新的首席执行官。9月中旬,苏黎世保险集团同意向富国集团(Wells Fargo & Co.)支付10.5亿美元收购美国农业保险企业农村社区保险服务公司(Rural Community Insurance Services),以此与新丘博公司下属的雷海公司相抗衡。

美国国际集团站在了这场保险行业并购浪潮的对立面,许多对并购持有异议的股东主张将整个集团一分为三,可以说,公司现在完全笼罩在分拆的氛围之中。首席执行官皮特·汉克拒绝了这个提议,但是他承诺削减四分之一的管理岗位,降低成本,简化运作流程。在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前,美国国际集团保险承销业务的表现十分出众,如今,这家大型保险公司正在努力降低综合成本率,希望以此渡过难关。

合并后的新丘博保险公司目前处在非常有利的位置,其规模足以和全球任何一家保险企业相抗衡。那些没有因规模问题而停滞不前的保险机构也都受到监管部门严格的资本准入限制,在众多保险企业中,只有美国国际集团、都市人寿保险公司(MetLife)和保德信金融公司(Prudential Financial)被联邦政府认定为重要的系统性金融机构。从2016年开始,欧洲将按照偿付能力II方案推行更加严格的资本准入标准和其它改革措施,这无形当中增加了保险行业的负担,尤其是对像德国安联集团(Allianz)、法国安盛集团(AXA)和意大利忠利保险公司(Assicurazioni Generali)等这样的市场巨头。

格林伯格期望能够登上整个行业的最高峰,规避其他保险机构因规模过大而停滞不前的风险。他没有任何秘密可言,一旦2017年底所有的整合重组工作完成,那么新丘博将步入正轨。正如十年前他所承诺的那样,“丘博会更大、更具盈利能力、更加积极活跃,它将成为他人羡慕和无法忽视的力量。”

伊万还打算再工作几十年。毕竟,他的父亲——现年90岁的汉克·格林伯格现在仍担任全球保险企业史带财产保险公司(C.V. Starr & Co.)主席、首席执行官。“我的基因很好。”伊万说。或许果真如此,他的基因足以让他有一天能够获得如他父亲一样的在业内的传奇地位。

(本文版权来自美国《机构投资者》杂志)

人寿保险行业应用管理论文范文第4篇

【摘要】目前,国家对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要求,因此,社会保险行业尽最大的努力让参保对象得到更为优质的服务,使中国社会保险行业变得越来越科学,贴近我們的实际生活,为广大人民谋福利。本文主要阐述了我国保险行业的现状以及保险行业在建设和完善的过程中所遇到的一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保险行业应该对症下药,一级级的心态解决这些问题。为此,本文提出了完善我国保险行业,促进我国保险事业的健康的一些合理的方法,希望这些方法对保险业的从业人员和相关管理机构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科学发展;保险行业;建设研究

【引言】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 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面启动, 社会保障问题已成为世人瞩目的焦点。虽然我国保险行业的体制建设和文化建设已经取得一定的成效,然而,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我国的保险事业与保险行业的建设发展面临着一些困难,科学发展保险行业面临着一些新的挑战。为了促进我国保险行业的科学发展,发挥保险行业的社会保障功能,提高保险行业服务社会的能力,需要采取一定的对策,完善我国保险体制,加强保险行业的文化建设特别是诚信建设。

一、保险行业在建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保险市场不发达,人们缺乏保险意识

在许多发达国家,保险已经进入成熟阶段,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而在我国,尽管目前正推进以市场化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社会保障体制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个人面对的风险正在不断增加,但是人们对风险的认识还不够,导致人们的风险和保险意识比较落后[1]。保险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离不开完善的市场体系的支持,而中国人的保险意识普遍不够高,人们对于购买保险的意识和欲望不够强烈,导致我国人均保险费用和人均保险份额普遍较低,保险市场的规模难以扩大。

2)诚信体制不健全,人们对保险的认识陷入误区

保险是健康的储蓄,是晚年生活高品质的保证,是自身财富的延伸,是对孩子未来的保障,是防范意外事故的一份责任,是每个人都需要准备的防护伞。人们购买产品,更对的是购买一份承诺,都希望保险公司能够信守承诺,在需要用到保险的时候能信守承诺给他们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然而,近年来,我国保险行业普遍存在信誉危机。由于保险后的理赔程序太过复杂,或保险从业人员的业务素养不够高,有些保险公司甚至在扩充市场的过程中进行虚假的宣传,对保险人的而利益造成严重的损害,另一方面也严重损害了保险行业的信誉,使得公众对保险普遍存在不信任的心理[2]。诚信是一个企业发展的基石和保障,而对于以销售承诺为主的保险行业而言,信誉更是保险行业在生存和发展中不可或缺的基本要素。保险行业的诚信体制的不健全,严重制约了保险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3)保险行业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较低

改革开放让中国的方方面面都欣欣向荣,气象更新,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目前,市场经济在逐步的完善过程中,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国上下共同关注的历史性命题,而民生问题是其中重要的一个部分。在这种社会历史环境下,社会保障问题已成为世人瞩目的焦点。从关注民生与解决民生的角度出发,各级党委以及社会各界也在关注着社会保险制度,同时也对社会行业的工作提出了越来越高的期望和要求。然而,由于我国保险行业的从业队伍的专业素养存在良莠不齐的状况,他们的服务意识不够强烈,而保险公司又未能对他们实行科学有效地管理。此外,不少保险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存在违反规范的行为,未能严格遵守诚实守信的道德规范,行业的自律意识不高。总之,保险行业我国保险事业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不够高,保险未能发挥社会保障功能,严重制约了保险行业的持续科学健康发展。

4)法制不够完善,缺乏对保险行业的有效管理

目前,我国保险环境不够和谐理想,保险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又经常会出现一些违规的现象。保险行业的经营即运行程序都是法律的监督和保障,而目前我国法律对于保险行业的监督力度不够,未能对保险规则中的一些不利因素用法律手段加以约束或剔除,导致保险行业的规章制度未能更为合理,严重影响人们的根本利用,同时也严重制约了保险行业的发展。

二、促进保险行业健康科学发展的对策

1)加强对保险的正面宣传,强化公众的保险意识

目前,我国人口以达到14亿左右,我国保险市场的潜力是非常庞大的。然而,由于我国公众的保险意识不够强烈,导致我国保险市场未能得到有效的释放。为扩大向中国庞大的保险市场,发挥保险事业的社会保障功能,促进保险行业的健康科学发展,就必须强化公众的保险意识,为保险行业塑造正面的形象,加强对保险的正面宣传,是公众对保险的实质内涵有更深层次的理解,从而改变对保险的消费观念。

2)完善诚信机制,提高公众对保险的诚信度

保险产品是一种诚信为形式存在的产品,没有诚信的保险产品根本一文不值。因此,保险公司要完善诚信机制,弘扬诚信文化,以促进保险行业的健康持续稳步发展[3]。为此,保险公司应该将客户的利益放在首位,要确保自己的服务能给保险人带来利益。要制定科学的管理机制和保险体系,提高保险从业者的业务素质特别是诚信素养,完善保险制度。

3)提供优质服务,提升公众对保险的满意度

保险行业作为一种服务性的行业,其服务范围较大,服务人群较多。广大参保人员是保险公司的服务对象,保险公司应捧着顾客是上帝这一治理格言,真诚地为参保人员提供细致入微的服务,以参保人员的根本利益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工作的目标。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不仅能提升公众对保险行业的满意度,还能塑造良好的保险行业形象,真正发挥保险行业的行业性质及其对社会的积极作用。

【小结】关注民生、解决民生, 以及社会保险工作越来越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这些对社会保险行业的工作提出了越来越高的期望和要求,既给社会保险行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也对我国保险行业的建设和发展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因此,保险行业尽快适应新形势下社会保险快速发展的需要, 全面提升保险行业服务水平, 提高参保对象服务满意度,发挥保险行业的社会保障功能,构建完善的保险体制,促进保险行业的科学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宋福兴.提高保险企业创新能力,实现行业科学发展[J].中国保险.2010(07):32-34.

[2]邢天才.我国保险文化与保险教育问题探讨[J].保险研究.2009(11):26-28.

[3]张涵珂.浅谈保险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J].全国商情(经济理论研究).2008年(09):24-25.

人寿保险行业应用管理论文范文第5篇

保险公司的业务本身具有较强的组织计划性和协调管理性,需要全面预算管理发挥统筹和控制作用,具体来说,财产保险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应用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第一,推进企业实现战略目标。财产保险公司将预算纳入管理当中,就是依据企业的实际需求细致划分战略目标,将短期目标落实到各个岗位上,将预算指标落实到每一个工作人员身上,从而调动内部人员的预算参与性,贯彻落实预算目标,体现企业的战略思想;第二,全面预算管理能够优化和改进企业的内部组织结构。企业所有权与管理权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联系,企业管理层是在企业所有者的委托下开展管理活动。公司的所有者更侧重于企业利益最大化,而管理层则需要基于本职工作,实现工作计划和目标,以此来获取自身的利益。通过预算管理的作用,企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基层等组织机构之间形成了有效的监督制约关系,通过对各管理阶层设置相应的经营指标和工作目标,不但可以规避决策风险,还能改善内部组织结构的现状,实现企业高效管理[1]。

二、财产保险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缺乏科学性

预算编制是预算管理工作开展的前提和基础,但现阶段部分财产保险公司在预算编制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先,企业的预算目标制定与企业整体的发展战略脱节,即由财务部门来执行和落实预算编制工作,但财务部门人员在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着知识认知隔阂,无法立足于战略目标来编制预算,再加上很多财产保险公司在预算编制过程中,过于追求短期利益目标,造成预算编制与实际的战略主导方向存在差异性;其次,一些财产保险公司对综合成本编制不够准确,在保单变动成本与固定成本之间没有计算出合理的比率;在编制运营固定成本时常以总公司设定的固定比率进行限定,没有充分考虑下级机构各机构保费规模的不同和地域经济环境不同的因素来设置的阶梯比率,导致不同规模的机构之间存在运营成本预算严重过剩和不足的情况。在预算编制过程中过于依赖历史数据,缺乏对预算年度各项业务开展的精确预测,导致预算编制内容脱离实际;最后,企业的预算指标体系不够完善,一些财产保险公司在制定预算指标时一般以财务指标和定量指标为主要内容,没有全面考虑到非财务指标和定性指标,影响了预算指标体系的科学性[2]。

(二)预算控制力不足

目前,大部分财产保险公司在预算管理实践与落实过程中,都存在着预算松弛、控制力不足的问题,由于预算编制缺乏灵活性,影响了后续的执行和调整空间,例如:预算编制时间与市场变化情况不符,对市场需求讯息了解不足,无法满足客户群体的要求,从而影响了预算管理的可操作性;其二,短期财产保险业务量逐步扩大,造成了预算编制与执行的复杂性;其三,不同的险种在销售、赔付等环节会产生不同的财务数据,但很多财产保险企业没有妥善处理内部数据,建立有效的数据分信息库,无法保证相关数据之间的协调性,从而影响了预算管理的准确性,这也是造成预算与决算之间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

(三)预算评价考核模式不合理

预算管理的考核评价不仅要反映出预算管理的实施效果,还要为后续的预算管理工作提供经验支持,但目前,财产保险公司现行的预算考评工作还无法满足预算管理的需求。一方面,财产保险企业常常以保费收入作为业绩考核的主要内容,没有将理赔成本、客户服务支出、售后服务质量等方面的因素纳入考核管理中,使得当前企业的绩效考核评价过于片面,而很多业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过于追求销量,而没有考虑到业务质量的提升,导致赔付概率较高,影响了企业的经营绩效和预算质量;另一方面,财产保险企业常以企业每一年的保险收入费用作为业绩评估的主要指标,但不同业务部门在具体业务操作中所面对的市场环境、客户群体等存在着差异,如果企业不能形成差异性的考核指标,不仅会影响预算考核的客观性,还会使得员工产生逆反心理,不利于预算管理的推行[3]。

三、财产保险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的有效应用策略

(一)合理编制企业预算

财产保险公司的全面预算编制工作可以划分为全员预算和业务全过程预算,预算编制要立足于企业的发展战略,以现金收支、企业财务状况、人力资源等作为预算管理对象,在内部管理层和员工的共同参与下,对保费收入预算、业务投资预算、理赔费用预算、日常管理支出预算、业务收益预算、各项管理费用预算、机构网点预算、资产负债管理预算等内容进行预算编制,并设置合理的指标体系,以预期收益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作为分析技术,形成全面的预算编制体系;在预算方法选择层面,针对费用繁多、难以划分等问题,建议财产保险公司可以参照作业成本法预算编制方法,保证预算编制的可操作性,结合运用增量预算与零基预算,形成有效的预算编制方法体系;此外,财产保险公司在预算编制过程中,还要充分收集内外部信息,深入市场,了解市场价格行情、银行信贷利率、居民投资理念等信息,加强与保险监管部门的沟通,实时掌握政策环境变化情况,保证预算编制与内外部环境的充分结合。

(二)强化预算执行和控制效果

财产保险公司要遵循全员参与的原则,明确预算执行程序,具体表现为:制定完善的预算审批授权机制,对预算费用的支出、审批、下发、预算外费用申请等环节设置规范的执行流程。在全面预算管理的具体执行过程中,财产保险公司可以依靠信息管理系统,充分搜集、归类、分析和反馈应用数据,并实时监督预算执行进度。此外,企业在分析预算数据时,要重点把握公司费用佣金支出情况、实际资金存量以及保费收入预算等内容,并以此作为企业经营战略与投资决策的数据支持。

(三)建立完善的预算考核与监控体系

财产保险公司各分支机构的运营情况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企业要建立完善的预算考核与监督体系,以预算目标为导向,落实预算执行计划。首先,预算小组要以企业的短期经营计划和整体发展方向为指导,以业务与经济为主要内容,设置相应的预算考核指标,指标体系中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业绩预期达成率、应收账款回收率、利润考核达标率以及预测综合成本率。依据公司的发展阶段,在公司成长初期要增加收入考核的指标权重,在公司成熟期要增加成本权重,实现企业经济效益;其次,企业的预算工作小组要定期对公司整体、各分支机构进行综合评定,检验预算执行成果和企业的管理水平,及时改进和跟踪预算执行与改进情况;最后,企业还要设置预算监测指标,完善预算监测指标评价表,监测指标(标准)中的内容应当覆盖:保险赔付率、销售成本支出、人均收益率、市场份额占有率、客户续保率、直接业务比率,而预算监测指标评价内容即:保险赔付率、保险支出率、销售成本支出率、人均收益率、市场份额占有率,并以优秀、一般和需要改善这三个等级进行评价。此外,企业还需要将预算执行情况与员工的薪资绩效直接挂钩,调动员工的工作和管理参与性,对预算执行率较低的部门追究责任到个人,保证预算管理工作能够贯彻落实。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对于财产保险企业来说,全面预算管理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程,企业要想在市场竞争中保有自身的竞争优势,就必须要充分利用全面预算管理的作用,通过完善预算编制内容、提升预算执行效率、建构预算评价考核体系等举措,实现对内部经济情况和业务情况的管理与控制,为财产保险企业的发展创建良好的环境基础。

摘要:近年来,在金融市场发展势头较好的背景下,财产保险公司的业务规模也得到了快速发展,同时,随着财产保险业市场的不断开发,企业受到外部环境影响较大。财产保险企业要想实现长足发展,不但要提高企业的业务质量,还要积极应用全面预算管理来实现对内部成本费用的控制和各项经济活动的组织调配,积极适应市场变化。本文以全面预算管理在财产保险公司的应用现状为分析基础,探究优化全面预算管理的有效对策。

关键词:全面预算管理,财产保险公司,应用

参考文献

[1] 孔屹.论全面预算管理在财产保险公司的应用[J].中国国际财经(中英文), 2018(09):231-232.

[2] 王炜廷.论全面预算管理在财产保险公司的应用[J].现代经济信息, 2017(11):176+178.

人寿保险行业应用管理论文范文第6篇

【摘要】本文以一個特大型国有煤炭企业为例,对煤炭行业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十五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现状进行系统阐述和分析,并提出下一步的努力方向。

国务院《关于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扩大试点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6〕16号)实施以来,煤炭行业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也已历经了十五个年头,十五年来,煤炭企业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开展的怎样?面临怎样的困境,如何改进?下面,笔者试以河南义马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义煤集团)进行分析:

1、煤炭企业职工基本基本医疗保险的现状

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在原义马矿务局基础上改制而成的,是国有特大型煤炭企业和国内500强企业,集团现有职工8.9万人,其中退休职工2.7万人,1998年,煤炭行业开始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来,义煤集团采取个人缴费和企业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方式。截至2013年底,我集团公司参保职工达8.9万人,全部参加医保。经过多年的改革实践,尤其是近几年来的发展,在煤炭行业初步形成了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多种形式的补充医疗保险(如大额等)为补充的医疗保障体系的基本框架。

1.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分担机制得到确立

义煤集团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初,规定了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体现出了国家社会保险的强制特征,此举,不仅扩大了医疗保险资金的来源,确定了单位和职工的责任,增强职工个人自我保障意识,而且极大地改变了过去公费、劳保医疗制度下,职工患大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过重造成的“因病致贫”现象。2002年,该集团企业缴费率和个人缴费率的控制标准:企业缴费率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4%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后来,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目前,该集团职工缴费基本上控制在2%,单位缴费比例一般在6%~11%之间。现如今,通过建立煤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职工患病,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每年可报销医疗费7万元,同时,为减轻参保职工负担,2010年元月,该集团社保中心根据测算将住院的起付标准从700元起付调至480元起付,二次住院调整为240元起付,当年7月,该集团又将住院床位费由13元调整为28元,职工大病有原来的每人每年15万元,调整为每人每年25万元,使职工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得到缓解,有效地解决了过去那种“辛辛苦苦几十年,一病回到解放前”的职工因病返贫现象。以2012年为例,义煤集团全年共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费用9493万元,其中:统筹费用5330万元(住院费用4466万元;重慢病费用864万元),个人账户费用4163万元。

1.2基本医疗制度管理更加规范

义煤集团制定并下发了《义马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等,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大病统筹、分布到位”的原则,实行一级统筹、二级管理,对全集团公司参保职工进行规范管理。后,经过几年的运行,根据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对原有政策进行不断的完善,又下发了《关于印发<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级统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信息化管理暂行办法》等管理办法。在管理办法中明确指出了各层次的管理权限、管理范围。遂项列出了个人帐户管理、住院管理、慢性重症管理、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的管理、转诊转院病人管理、医疗费用的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等等,并在每一款内又做各细项的说明,使医保工作走向的规范化、程序化。

1.3推行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医疗保险管理服务能力

过去,由于原始的管理模式无法做到及时跟踪掌握,导致医疗保险的管理繁杂,效率低下。为了改变医疗保险工作中手工记帐、管理落后的情况,2007年,义煤集团率先在全集团二级单位医疗保险工作推行计算机管理,大幅度降低了医疗保险的管理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实现医疗保险管理信息化管理,不仅带动了医疗保险管理系统的自动化作业,而且管理者能动态收集全整个企业的医疗情况和信息,变医疗保险的终端管理为医疗保险过程环节的控制管理,同时对于医疗保险中发生的问题,能及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将事后管理变成事前管理。2010年,又实现了整个企业64家医保经办机构与管辖区内73余家定点医院的和药店的联网。参保职工在辖区范围内所有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可凭职工医疗保险证医保卡办理医保住院手续,医疗费在出院时通过计算机网络直接结算,个人不需再全额垫付医疗费,只需拿自负部分的医疗费,其余部分由所住定点医院垫付。这项举措既简化了医疗费报销手续,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又减轻参保人垫付资金压力,同时提升了医保经办服务效率。

1.4行业跨地域广而造成的职工就医难的问题初步得到解决

义煤集团下属企业分布于河南、青海、新疆、山西、贵州等省(区),拥有生产矿井30多座。针对现阶段我国的煤炭行业用工制度多样和跨地区、跨行业作业等,再加上大部分煤炭企业作业环境较为恶劣,企业内存在许多因工致伤、致残以及职业病患者等,使煤炭企业医疗保险不堪重负。为了维护企业职工群众切身利益,义煤集团实行了企业“一级统筹、二级管理”。一级统筹就是基本医疗基金由集团公司社保中心统一管理,二级管理基层参保单位管理自己相关的业务。实现了集团公司参保职工可在集团公司社保中心定点的任何医疗机构看病就医、购药,此举,使企业外埠职工看病问题得到初步解决。

2、煤炭企业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努力方向

医疗保险是关系到每个职工的大事,与广大职工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因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虽然不是煤矿安全的重点工作,但如果做不好,就会影响到重点工作。

2.1要配齐配强医保管理干部和经办人员。造就一批懂业务、素质高的医保管理干部,并建立竞争上岗机制,促进干部的交流。把基层单位的经办人员归口到社保中心集中管理。同时,在选拔经办人员时要注重从责任心强、素质较高、有一定计算机操作技能的专业人员中选拔。

2.2要提升医保管理干部和经办人员的素质。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既要重视理论培训,加强政策的学习,进行前瞻性研究;又要通过经验介绍,相互观摩,进行业务对口交流。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运用多媒体、菜单式培训等多种形式,提高培训质量。针对医保政策的复杂性和多变性的特点,通过培训,解读医保政策、分析日常工作中的问题,不断提升医保干部的能力和水平。

2.3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要本着对企业负责、对职工负责的态度,坚持融入中心、服务大局,研究政策、创新手段,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要完善职工异地就医报销措施,集团社保中心要专人负责,每季度集中一至二次,帮助做好报销工作。对部分困难职工或患重病、大病的职工提供必要的周转金,缓解资金周转的困难。对行动不便的职工要实行上门服务。要尽量缩短报销结算周期,使职工及时拿到报销款,确保职工利益不受损。

2.4要加强基础管理。要健全和完善有效的制约机制和监控机制,加强日常管理,规范流程,严格政策,严格审核,堵塞漏洞。对本企业外埠职工就医,要强化委托单位管理主体责任,优化单位间的委托管理程序。根据形势发展,适时调整完善补充医保报销政策,平衡不同群体的待遇,化繁为简,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要深入基层调研,对报销费用发放情况实行跟踪。对基层单位医保经办人员实行季度考评,以竞争促进管理。

2.5要继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升级换代。医保信息化建设是管理和经办服务的基础性工作。要确保信息动态更新、日常维护、申报审批及时畅通,查询准确有效,建立信息沟通共享平台。要密切监控重点范围、重点群体、重点项目的医疗费用发生情况,规范操作流程,定期通报各基层单位报销人次、报销费用、增长率、比例等重点监控指标。严格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的产生,遏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势头。依靠及时、规范、准确的数据指导管理工作。要加强数据安全和网络安全管理,严格数据修改审批制度,确保信息数据绝对安全。

2.6要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要通过局域网、宣传册、班组会等多种形式,把医保的政策法规、操作流程等,讲清讲明讲透,使职工知道如何就医,发生的费用如何承担,单位和个人应缴多少费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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