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方案范文

2023-05-08

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方案范文第1篇

项整治行动的方案

关于在全市高速公路沿线开展

安全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的方案

为认真落实我市高速公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解决高速公路沿线突出的治安问题,决定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高速公路持续安全运营为目标,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有效解决我市涉路突出治安问题,全面落实各项综合治理措施,增强沿线广大人民群众爱路护路意识,确保我市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二、整治目标

围绕不发生拦车堵道的群体性事件,不发生盗窃、破坏高速公路设施设备的违法犯罪活动,不发生侵犯高速公路路产路权的案件、事件,不发生行人、非机动车、牲畜上道造成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总体目标,通过专项整治,实现以下具体工作目标:

排查化解各类涉路矛盾纠纷,落实综合治理工作措 施。

全面清理整治行人、非机动车、牲畜上道,以及沿线非法取土、采砂及私搭乱建、损毁防护隔离网等安全隐患,净化高速公路安全环境。

协同高速公路路政、交警管理部门,依法清理整治沿线违法建筑物,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依法整治沿线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严厉打击非法收购高速公路设施设备的行为。

大力弘扬爱路护路风气,纠正影响高速公路安全的不良行为,使沿线广大群众、中小学生熟悉《公路法》、《湖北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基本精神,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培养爱路护路意识和行为规范。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护路联防工作机制,全面构建人防、物防、技防为一体的防控体系。

三、工作步骤

制定方案,安排部署阶段。成立由高速公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护路办、公安、工商、教育等有关部门以及高速公路部门参加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落实工作部署。

排查摸底,宣传发动阶段。对涉路矛盾纠纷和涉路沿线治安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 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和隐患,逐件排查造册;对涉路治安管理的重点物品、重点对象,包括“五残”人员等,逐个统计建档;对废旧金属收购站点,逐一清理登记。在排查的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高速公路安全知识、公路法规和爱路护路要求。

打击处理,全面整治阶段。对排查的各类涉路矛盾纠纷,要分类归口,分时限逐一化解;对排查的各类涉路治安问题和治安隐患,逐件逐项整改;做到化解一批矛盾,消除一批隐患,惩教一批违法分子,达到净化环境的目的。

检查总结,建章立制阶段。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回头看,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改进和加强的工作措施,建立并完善高速公路沿线护路联防工作长效机制,落实信息交流、联防联控工作制度。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副市长朱明武任组长,李晓峰、徐光普、邹拥军为副组长,市护路办、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教育局、高速路政、高速交警等单位主管领导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护路办,市护路办主任徐光普同志任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主任,负责掌握情况、协调组织、检查督办,推动工作落实。涉路乡镇均要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层层落实 责任,精心组织实施。

抓好宣传发动。专项整治行动采取边整治边宣传的方法,使整治行动和宣传教育同步进行。专项整治办要加强与市护路办及高速公路运营和管理单位的协调配合,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手机短信等多种载体,采取发放、张贴宣传通告、宣传品等多种形式搞好宣传,大力宣传高速公路对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宣传高公路安全常识,做到家喻户晓,切实增强沿线广大人民群众爱路护路意识,形成人人自觉爱路护路、共保平安的良好局面。

全面摸排涉路不稳定因素和治安问题。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摸排涉路不稳定因素和治安问题,对高速公路沿线征地拆迁补偿、道路损坏、水系破坏、工资拖欠等方面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以及各类治安问题要逐一排查登记,并逐一落实责任和解决时限。

开展联合打击整治。各级护路、公安、工商、教育等部门要统一认识,统一部署,统一行动,形成专项整治合力。对高速公路沿线发生的偷、盗公路设施设备和损毁、破坏高速公路安全防护设施等行为及重点人员要及时向公安部门通报信息,确保不漏管失控;对高速公路沿线废旧金属收购站点进行清理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收购公路设施设备的行为,规范经营;对涉案在逃人员,要逐一落实追捕责任,全力进行缉捕。

加强检查督办。整治期间,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组织专班明察暗访,检查督办。涉路的乡镇要组织工作组深入基层指导专项整治工作。对整治工作重视、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没有达到预期目标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于未按要求进行清理整治,工作走过场,仍然发生问题的,将逐级追究责任。

加强信息反馈。整治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在每个工作阶段结束后5天内向市护路办上报一次工作开展情况,重大行动、重要情况及工作遇到的难点要随时报告。整治活动结束后,涉路的乡镇要认真进行总结,于 7月30日 前完成书面总结报告,报市护路办。

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XX年4月27日

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方案范文第2篇

关于印发2012年xx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本局各股室:

现将《2012年xx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主题词:餐饮服务 专项整治 方案 通知 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2年3月30日印发 (共印8份)

2012年xx县餐饮服务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做好全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市食药监局印发的《2012年陇南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坚持治理整顿与规范产业相结合、集中整顿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落实餐饮服务单位的主体责任,促进全县餐饮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决定成立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xxx 县食药监局局长

副组长:xxx 县食药监局副局长

成 员:xxx 县食药监局食品股股长

xxx 县食药监局食品股人员 xxx 县食药监局食品股人员 xxx 县食药监局食品股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食品股,主任由xxx同志兼任,负责承办理日常工作。

三、整治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使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自律意识显著增强;使学校(含幼托机构,下同)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重大活动及节日期间的餐饮服务提供单位、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农家乐等单位的食品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消除,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通过检查指导,促使全县餐饮业合理布局,改善条件,添置食品安全防护设施,规范食品经营行为,降低食品安全风险,确保全县餐饮服务环节无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四、整治工作内容

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采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和多方联动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日常和传统节日、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一)认真落实《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及有关许可管理规定,在全县范围内对所有餐饮经营户(包括食堂)进行监督检查,掌握餐饮业基本现状,严格餐饮服务资质准入,规范许可行为,建立餐饮业档案,严厉查处餐饮业无证经营行为。

(二)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的管理,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记录制度。采购食品和原料要保证质量,做到定点采购、验收入库、建立台帐。不得采购和使用毒死、病死及死因不明的禽畜肉及肉制品,进一步强化餐饮业原料进货溯源制度,严格实施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和验收制度。

(三)结合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严厉打击餐饮业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加工制作食品的行为。

(四)检查重点区域为学校及其周边、建筑工地、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等;重点单位一是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二是供应“高中招”考生用餐的集体配餐单位和考点周边餐饮服务单位,三是旅游景区的中小餐饮服务单位,四是各类夜市大排档、小吃街、美食街等;检查的重点品种为卤制品、凉拌食品、肉制品、水产品、乳制品(包括鲜奶、酸奶、奶粉等)、豆制品、饮品类、火锅(包括自制火锅底料)、食用油、米面制品、调味品、盒饭、食品添加剂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较为突出的食品品种。

(五)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创建工作,建立餐饮服务单位监管档案。按照省、市食药监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单位(旅游景区)考评要求,坚持整治与规范相结合,完成创建工作目标,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群体,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稳步提高。

(六)加强风险监测,加大监督抽检力度。认真落实省、市食药监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加强对高风险食品的检验检测,重点对豆制品、调味品等高风险食品和品种进行监督抽验。加大对餐饮具消毒监督抽验频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完善措施,确保餐饮具消毒效果。继续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调查和评价,对食品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理、早解决。

(七)健全应急机制,保障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一步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规范餐饮服务环节信息快速通报制度,完善全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全面开展应急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整治工作时间

(一)宣传发动阶段。时间为2012年4月1至4月10日。主要工作任务是:成立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同时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宣传。

(二)专项整治阶段。时间为2012年4月10日至11月10日。主要工作任务是:根据整治方案要求,积极开展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工作,并按照省、市具体工作安排,开展节假日期间、学校食堂等专项整治工作。

(三)总结上报阶段。时间为2012年11月11日至11月20日。主要工作任务是:按照整治方案要求,向市局食品科按时按质上报全年工作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工作责任

各股室要提高认识,认真履行职责,结合本地实际,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任务,落实整治责任,突出整治重点,狠抓薄弱环节,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抓实抓细,务求取得实效。

(二)标本兼治,强化长效机制建设

要在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同时,积极探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食品安全意识,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餐饮服务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的积极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宣传力度,让规范的餐饮服务单位积极投入示范创建工作中,达到示范单位标准,争做示范样点,达到以点带面,整体提升的工作目标;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三)强化督促,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要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查处餐饮服务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公布投诉举报受理方式,接到投诉举报,应及时进行核实处理。同时要扎实做好各项应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准备工作,实行全天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按要求立即上报,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控制事态发展,将危害和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四)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要广泛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正确引导消费。要加大对本地餐饮服务优秀企业的宣传力度和典型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方案范文第3篇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肖厅长在全省暑期安全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各项安全工作措施,切实消除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校安全稳定,特制定本校暑期专项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7月5日全省中小学生暑期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我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特成立洒溪小学暑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伍 斌

副组长:彭绍发、李 芳

成员:明建新、林运煌、龙海华、杨小红、杨云华

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职责分工:伍斌负责统筹安排和协调全校暑期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彭绍发具体负责暑期学校各项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整治工作的贯彻落实,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发现情况及时上报校长和县教育局综治办。李芳负责中心小学、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并对暑期校园内加强值班管理监督和巡视。明建新负责暑期全校校园内建筑物、围墙、功能室及电路和维修工地等处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并做好重点区域的安全警示标牌。林运煌负责教师、学生暑假期间的安全教育防范和信息沟通工作。龙海华负责领导暑期幼儿园各项安全工作,并做好假期的幼儿安全教育和沟通工作。杨小红协助做好暑期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杨云华负责做好暑期镇溪教学点的各项安全排查和整治工作。

二、认真落实好预防溺水教育防范制度,切实加强师生防溺水教育工作。

1、认真落实肖国安厅长强调的“四个一”“六不准”要求。 教育学生认真领会“四个一” “六不准”内容。“四个一”即①学校必须在专门时间、专门场所组织学生集体观看一次《孩子,请

1 不要私自下水游泳》宣传片;②组织所有学生学会传唱《学生游泳安全歌》;③将《珍爱生命,远离溺水》宣传挂图(2016版)张贴到每一个班级教室墙壁的醒目位置;④要将《致家长的一封公开信》送达每一位家长或监护人,并要求签收回执回收。(注:此项工作须在放假前完成。)

“六不准”即①不私自下河游泳;②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③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④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⑤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⑥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2、学校与乡镇安委会、安监站等部门积极合作,在重点危险水域和集镇醒目处布置警示标语或标牌。同时通过各类专题短信、家访、家校联系卡、电话联系等方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三、切实加强校车安全和交通安全隐患排查。

暑期学校组织专门人员对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彻底排查,并针对实际情况进行专项整治。同时利用各类媒体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

四、加强防汛值班管理,让防汛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暑期守校值班管理,遇有暴雨雷雨天气,必须有一名行政和一名教师24小时值班,实时跟踪巡视校园及周边汛情,发现险情及时上报。二是充分利用校园监控设备进行不间断抽查溪边水情,同时值班人员应密切关注天气预报情况,防范洪涝灾害和泥石流、滑坡等险情发生并造成重大损失。

五、未雨绸缪,加大校园其他安全隐患情况排查力度。 暑假期间,每周由值班行政带队进行一次校园及周边其他安全隐患排查,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六、认真做好学生交通安全工作。

平时和在放假前教育师生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不得乘坐“三无”车辆、超载车辆和农用车辆,严禁学生驾驶摩托车。并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争取在假期内增设幼儿园路口和原乡政府路口的减速带各1条,在S318省道的集镇农贸市场出口及幼儿园出口处两端适当

2 地点设置2-4个醒目的“学校门口减速慢行”的交通警示灯标牌。另外开学前取得交警、交通部门的支持,逐一排查一次中小学生接送车辆特别是民办幼儿园接送车辆的运营问题,发现违规校车、客车接送幼儿或学生要立即报告执法部门予以查扣。

七、认真做好食品饮水安全工作。

1、继续重点落实好营养改善计划各项制度,进一步细化学校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留样、配送等各环节的安全措施,对小卖部、食堂加强监管,并在秋季开学前由分管安全领导组织专人对学校食堂卫生、食堂用品用具等进行专项检查,在确保安全卫生的条件下才能开伙。

2、中心小学及幼儿园一律饮用乡镇集中供应自来水,并及时向乡镇水管站或有关自来水管理人员索取《水质检验检疫证明》;镇溪教学点因饮用自有天然山泉水,开学后一定要对饮用水井或水池(罐)消毒到位并做好记录。

八、全面排查化解校园矛盾纠纷,坚决遏制校园欺凌事件多发的趋势。

开学前进行校园欺凌专项教育,切实改进安全法治教育,完善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置机制。同时在假期全面排查并化解校园及周边各类矛盾纠纷。特别是针对我校个别教师或家属的恶意骚扰事件应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和公安机关汇报,及时化解矛盾,避免酿成伤害事件。

九、做好汇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7月7日召开学校班子暑期安全专题会议,会议要求学校分管安全领导尽快拟定好学校暑期安全急需解决的重点问题或方案,立即向镇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上交书面汇报材料,力求全面从速消除学校各类安全隐患,将暑期学校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十、做好暑期各类安全迎接工作,汇编各类安全资料。

林城镇洒溪小学 2016年7月6日

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方案范文第4篇

制:

志 技术负责人:

傅海龙 项目负责人:

吕志伟

郑州市公路工程公司

郑州中原新区工程建设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五年五月

第一章、扬尘领导小组组织机构编制目的 第二章、编制目的 第三章、编制依据 第四章、组织保证措施 第五章、施工扬尘控制措施 第六章、其他扬尘控制措施 第七章、扬尘治理联合检查制度

第一章、扬尘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扬尘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吕志伟

副组长:刘洪、傅海龙、秦夕涛、王英帅、刘文成、兰景仙、

宋继平、毛晖、刘富强

组 员:杨福顺、李志、张莉莉、潘蒙、李凯、赵志勇、张军、

王增录、邢通

1、组长:负责扬尘治理工作的总体安排。

2、副组长:负责扬尘治理工作的落实。

3、组员:负责:1)扬尘治理方案的编制;2)负责扬尘工作人员安排、检查;3)负责扬尘治理资料收集整理。

第二章、编制目的

郑州中原新区管理委员会须水河以南片区25条道路建设工程位于中原区须水镇御马庄路以南、郑峪路以北区域,占地面积约10平方公里,共25条道路,建设里程约42.3公里。

1、为有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证人体健康,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扬尘治理实施措施。

2、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并通过实施确保工地施工现场达到郑州市扬尘治理检查要求,使扬尘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3、为了实现文明施工现场达到郑州市相关标准,特编制本施工扬尘控制专项方案,并成立联合检查领导小组,开展项目施工扬尘整治工作的日常检查工作。

第三章、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河南省环境保护条例》;

3、《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4、《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5、《郑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6、《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

第四章、组织保证措施

项目部建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责任体系并始终保持运转。

1、组长负责对施工全过程监督,从源头做好施工扬尘整治工作。

2、副组长负责对本方案的检查、监督及评价。对违法违规、不符合要求的扬尘行为必须坚决制止,不听劝阻的要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技术负责人负责对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的编制、实施和检查,对投入到扬尘专项治理的人、机、材、设备等作统一安排和部署,对扬尘污染负主责。必须按照《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规定,落实好裸土覆盖、硬化道路、洒水降尘、100%必须达标的要求;有专门机构,指派专人负责,每天对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并记录,使工地扬尘整治工作步入常规化和规范化管理。

4、专职安全员:负责每天检查扬尘治理落实及实施情况并作好记录。

5、综治员:负责对路面、加工棚、水沟、机械挖土进行覆盖。

6、施工员:负责对路面保洁人员的监督。

7、材料员:负责对项目针对扬尘整治的材料采购。

第五章、施工扬尘控制措施

(一)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来源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主要来源于道路的管线施工、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泥地裸露等活动中产生粉尘颗粒物、四级(含四级)以上大风导致的扬尘。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主要有:水泥、砂石、灰土、灰浆、灰膏、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

(二)落实目标责任

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由专人负责扬尘作业控制管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防治扬尘和大气污染的意识,形成层层齐抓共管、责任落实到位的局面。 (三)编制专项方案

施工现场编制的扬尘治理专项施工方案应按照《郑州市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扬尘管理标准》和《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要求进行编制,确定有效的施工防治扬尘措施。

(四)日常管理

1、施工现场保洁

施工区内派清扫班每日进行定时清扫,及时洒水,每天至少1次(不下雨情况下),确保路面清洁;生活区、办公区由保洁员每天进行日常清扫工作。

(1)施工现场每日进行1至2次清扫,清扫的灰尘和垃圾必须及时处理至垃圾存放点,不得滞留。

(2)在清扫前,必须对路面、地面进行洒水,防止清扫时产生扬尘而污染周边环境。

(3)做好保卫工作,与本工程无关的扬尘污染源禁止带进工地。 (4)生活区垃圾箱必须及时更换垃圾袋,及时清运,及时上盖。

2、垃圾及材料运输管理

垃圾及砂石等材料的运输,可能导致在运输途中的撒、漏、扬等不良现象,造成扬尘污染和其它环境影响,必须实施控制。

(1)垃圾的清运和砂石材料的进场必须由车厢自动翻盖的车辆实施封闭运输,无此设备的车辆禁止进场运输。

(2)禁止超载,必须保证车厢封闭完整,不留漏缝。

(3)自动反倒时必须缓慢进行,禁止猛加油门而造成排气管冲灰产生扬尘。

3、露天材料堆放管理

钢筋、黄砂、石子等均为工地露天堆放材料,如管理不好,将产生钢筋粉飞扬、砂石尘飞扬等粉尘污染,因此必须加以控制。

(1)严格控制成型钢筋进场,钢筋进场后产即整理归堆上架,做好标识;

(2)石子、黄砂堆放在专用池槽,控制进料量,做到随到随用,不得大量囤积;

(3)石子、黄砂必须堆积方正,底脚整齐、干净,并将周边及上方拍平压实,用密目网进行覆盖,如过分干燥,必须及时洒水; (4)使用砂石时禁止将所有遮盖的密目网全部打开,稍打开一角,用后拍平盖好。

第六章、 其他扬尘控制措施

1、遇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施工现场停止施工作业。

2、土方施工期间,当气象预报风速达到4级以上时,停止施工作业。

3、土方作业过程中,使路面始终保持较湿润的状态,做到不泥泞,不扬尘。

4、施工现场不得熔融沥青或焚烧有害、有毒物质,禁止有害有毒废弃物做回填土。

5、沥青混凝土摊铺前基层清理时,使用配备吸尘器的清扫车进行清理,避免扬尘。

6、工程项目竣工后,及时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积土、堆物。

第七章、扬尘治理联合检查制度

1、检查内容按《郑州市建设工程扬尘治理考核表》中检查内容进行检查。

2、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治理联合检查小组每月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考核,项目部各人员随时检查。

3、在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治理检查小组各人员进行检查后,由专职安全员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各班组在收到“隐患问题通知单”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联合检查小组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

4、项目部每周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每一个月为一个考核周期,每月月底进行考核。

郑州市公路工程公司

郑州中原新区工程建设项目经理部

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方案范文第5篇

经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通过几年的专项整治,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有所好转。但是由于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基础薄弱,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经营事故仍时有发生。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部署,针对当前我市危险化学品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工作目标

在巩固去年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针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五整顿、两关闭”工作,加大整顿、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力度,力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关停搬转”数达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总数的10%;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领证率100%。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和“城中厂”、“宅中厂”、“三临”(临河、临江、临湖)情况专项整治,确保不发生因上述情况引发的重特大伤亡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按照危化品监管“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思路,完成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推进企业基础台帐管理。通过依法监管、从严监管、科学监管和规范监管,确保安全管理到位,隐患消除到位,完成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控制指标,防止和减少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工作的范围和重点

整治工作的范围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单位。重点是不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和资质要求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存在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利用危险化学品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三、整治工作的措施

(一)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许可制度的实施工作。

集中力量,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抓好危险化学品许可制度的实施工作。通过严格审查,促使生产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除事故隐患、按要求开展危险源监控、从业人员培训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企业事故预防、应急处置能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满足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并建立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自我约束机制,

公告未按规定提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未按规定于4月30日前依法开展安全评价、补正申报材料并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的生产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并按法定程序报请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对不符合领证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一律“关、停、转、搬”。

(二)继续搞好“五整顿、两关闭”工作,重点是需要搬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搬迁工作和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及停产整顿后仍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关闭工作。

(三)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专项治理。

治理重点是加油站和剧毒化学品经营单位。要排查并向社会公布未依法申请和经审查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经营单位,责令其停止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由有关部门依法撤销或变更经营单位的相关证照。对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要依法给予严厉处罚和取缔,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整改并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要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四)强化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监管。

继续深入抓好源头(生产、经营、运输单位),把好关口(进南宁市、出南宁市路口)的同时,加强对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道路运输的严格监控,坚决查处无资质运输危险化学品及其他违章行为,严格执行运输车辆证照和人员资质证件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等制度,落实安全管理的措施和责任。

落实“科技兴安”战略,加大安全新科技的推广力度,要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安全监控系统和易燃易爆液体、气体运输槽罐应用HAN阻隔防爆技术工作,通过科技进步,实现本质安全,最大限度的预防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

(五)进一步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要从“一把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抓起,从抓领导干部作风和严肃纪律入手,层层抓落实,坚决克服管理中存在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好人主义”,狠抓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废弃处理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现象,重点抓好液氯、液氨等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有关的管理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运、运输、使用及废弃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生产,提高现场管理水平。

(六)要结合季节特点,进一步落实防洪防汛、防高温工作。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对危险化学生产使用装置、储存设施、油库、加油站及职工宿舍等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同时要做好防台风、防雷电、防地质灾害工作,加强电气系统管理,确保电力稳定,避免大面积装置非计划停车。要结合天气特点,合理安排生产,特别是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装卸车、户外作业等一定要避开天气高温时段;对处于停输状态的长输管线、管段、压力容器等要认真检查,落实卸压措施,防止因温度升高等造成憋压,确保安全生产。

(七)要切实强化基础性工作,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一是从建章立制入手,从工艺技术、设备管理、现场管理、安全监督、基层建设等方面抓起,制定明确的工作标准,并认真执行。二是采取事故案例教育、现场事故预案演练等多种形式,开展反“三违”活动,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广大员工的技术业务素质。三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并认真进行演练,不断提高事故处理及救援的能力。四是要借鉴并推广危化品安全工作做得好的地市和企业先进经验,逐步铺开危化品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夯实危化品安全管理基础。

(八)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特别是查清事故的原因,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重复事故再次发生。对企业级事故及事故苗头也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原因,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落实防范措施,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一旦发生事故,安全监管部门要立即向同级政府报告,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迅速赶赴现场,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要查清事故原因,吸取教训,依法追究责任。安全监管部门要及时上报和续报事故发生、救援和调查处理等情况。同时,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事故通报的要求,举一反三,认真分析研究影响本地、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制定并落实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对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有关程序要进行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要求整改单位及时反馈信息。

(九)强化监督检查,严防剧毒化学品丢失。

督促从业单位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督促使用剧毒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单位和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对其生产、储存装置开展安全评价。依法关闭不符合安全要求,使用氰化物的小金矿、小电镀厂、小电子器件厂。

(十)加强培训考核,提高人员素质。

结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工作,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及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全面提高行业人员素质。

四、整治工作的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务求实效。搞好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整治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真总结本地去年以来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周密部署,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和督查,克服厌战情绪。各地要确保去年各地成立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的相对稳定,为他们正常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把整治工作的要求真正落实到企业,保证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统筹安排,突出重点。以实施危险化学品许可制度为主线和突破口,精心组织,协调有序地推动各项整治工作的全面开展。

(三)各负其责,协调行动。要继续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实施,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以及“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同时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整治工作协调一致。

(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的原则,要把整治工作和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的要求,对危险化学品负有监督管理的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要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把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管理规范到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上来,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提高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意识和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从业单位安全规章制度和管理台帐,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度,提高职工的应知应会水平和妥善处置突发事情的能力,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确保必须的投入。

(五)广泛宣传,强化监督。要利用各种渠道,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曝光,以此教育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和相关人员吸取教训,依法经营,促进整治工作的深入进行。

(六)严格标准,确保质量。一是按规定严把危险化学品有关许可、资质的审批关,发证关;二是严格按照标准组织检查。对领导不力,失职渎职、徇私舞弊人员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单位领导责任。对整治不力,酿成重特大事故的,要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302号令和有关规定,不仅依法追究业主的法律责任,还要依法追究地方政府有关领导的责任。

(七)按时上报有关材料。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认真开展工作并总结。工作方案于**年8月10日前,工作总结于**年12月10日前报至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南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

“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教育是百年大计,少年是祖国未来,关呼国运的兴衰,体现着文明的程度。根据省、市、物价和教育的相关文件精神,发改局和教育局就当前群众反映突出的中小学食堂伙食问题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专项治理重点,并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及时发现和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问题,重点查处群众反映突出的强制搭餐和中小学校学生伙食标准落实方面的违规行为,确保全镇中小学伙食标准价实相符。不断推进中小学学生食堂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确保学生食堂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伙食质量明显改善;不断提高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中小学食堂伙食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剑光

副组长:喻文兵

成员肖科彭蟠桃陈清宝王秋芳

各中小学校长、园长

三、检查范围和时限

专项检查的范围为本镇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的伙食费收支情况及食堂管理相关制度落实情况。检查时限为**年以来发生的行为,具有连续性的重大乱收费行为可以迫溯到上一。

四、检查时间与工作安排

专项检查分三个步骤进行,时间从4月30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第一个步骤为自查自纠,时间从4月30日至5月20日,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对照本方案第七条所列的九项重点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于5月18日前以镇中心学校为单位将自查自纠报告书面报县教育局,教育局于5月20日前将全县所有自查自纠报告反馈给县发改局。第二个步骤为迎接县职能部门重点检查,从5月21日至6月30日。县检查组将根据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自查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和暗访抽查。并就整个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分析评估,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反馈给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三个步骤为整章建制,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时间从7月1日至8月30日,对在检查发现的问题全面整改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第二阶段时间从9月1日至11月30日,开展“回头看”,各职能部门采取各种形式的明查暗访,重点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到位情况。(来我镇检查的为县检查二组)

检查二组:带队领导符灿阳

成员:发改局2人教育局1人

检查区域:横市、老粮仓、流沙河、青山桥、巷子口、沩山

五、检查的重点内容

(一)2014年以来的伙食费财务收支运行情况;

(二)伙食费收费及实际执行标准;

(三)每个学生“早餐1个鸡蛋,中、晚餐各1两肉”的主菜标准实际执行情况;

(四)一周菜谱、每日菜谱的建立及公示情况;

(五)每个学期伙食费与学生及家长的结算情况;

(六)学校违反自愿原则强制学生在校就餐的行为;

(七)学校财务、成本、采购、监督、公示及后勤管理岗位交流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以及民主监督情况;

(八)校领导缴费陪餐制度的落实情况;

(九)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教育收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

六、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5月20日前)

1、强化宣传。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学习宣传《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试行办法》和相关教育收费文件,确保群众的知情权与参与权,更好的发挥群众的民主监督作用。

2、自查自纠。对全县33个乡镇所有中小学校发放自查自纠调查表,()全面掌握当前学生食堂伙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在自查自纠阶段如实上报并已整改到位的问题,在检查阶段可以不作为问题进行处理。

(二)重点检查(第一阶段:5月21日-6月30日前,第二阶段9月1日-10月30日前)

1、调查走访。每组带队领导牵头对所检查区域范围内的每个乡镇走访4-5户学生家长,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座谈等形式全面了解学生以及家长反馈的意见和建议。

2、明查暗访。创新检查方式方法,做到既要全面检查,不留监管空白,又要具有针对性,确保每个乡镇被检查学校不得少于4个。

3、现场核查。检查采取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等形式进行。各检查组以不事先通知、不事先确定检查对象为原则,在学校开餐前的准备阶段到食堂当场对食材称重并计算实际执行的标准;重点检查即以查验台账、票据、菜谱、制度以及座谈师生等形式全面核实整个学年伙食执行情况。

(三)整章建制(第一阶段8月30日前,第二阶段11月30日前)

1、对在检查过程发现的问题,责成各中小学校全面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以确保整改效果。

上一篇:学校环境整治方案下一篇:开发区环境整治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