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部管理制度范文

2024-01-21

安全生产部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第一条为提升车间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强化安全管理及安全生产意识,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特细化完善对车间安全生产管理细则。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指消防管理、用电管理、用气管理、物料管理、装卸管理、危险工序操作管理、环境卫生管理、防护管理、文明生产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生产制造中心、各生产车间、设备管理、辅料管理。

第二章 安全管理小组组织架构及工作职责

第四条以安全管理小组为组织保证开展各项管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管理小组组织架构

一、组长:制造部部长

二、副组长:体系支持经理、生产制造经理

三、组员:各车间主任、体系支持中心综合管理、各车间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管理小组工作职责

一、组长:

1、确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总则

2、组织安全检查考评

3、处理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4、向公司及集团安委会汇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

二、副组长:

1、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细则

2、组织月度安全检查考评并通报结果

3、组织部门层面安全宣传及教育

4、组织处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三、组员:

1、制订所辖区域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进行日常安全生产巡查及内部自检

3、进行车间层面日常安全培训、看板宣传

第三章 安全生产工作标准

第七条消防管理:消防设施配置充足、完好齐全、摆放合理、定期保养;消防通道通畅;员工掌握器材使用办法。

第八条用电管理:线路完好归位;电器设施完好齐整、定期保养、负荷内使用;电工持证上岗。

第九条用气管理:管道完好归位;气瓶配备防震胶圈、立式放置、定期更新;气库设施齐全、值班记录完整。

第十条物料管理:归类归位摆放、标识清晰;危险品与易潮、易锈品有保护措施;现场滞留物料。

第十一条装卸管理:不损伤产品或物料,不野蛮工作;行车必须经过专业培训、且专人使用、专人负责;装卸设备专人保管。

第十二条设备管理:所有设备都必须由专人使用与管理,严禁其它无关人员擅自操作,一些危险设备需做到人离机停,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第十三条危险工序操作管理:关键设备定期保养;冲压人员佩带耳塞、手套;焊接人员佩带面具、眼镜手套;喷粉人员佩带防毒口罩、手套、绝缘鞋;打砂及清洗人员佩带安全帽、眼镜、手套、防尘口罩等;焊接冲压人员定期培训、持证上岗。

第十四条环境卫生管理:生产现场、办公场所、走道楼梯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无不明物品;玻璃门窗、休息桌椅、陈列设施定期擦拭、无灰尘覆盖;墙角无蜘蛛网、地面无积水;厕所无异味。

第十五条防护管理:各类门、窗、护栏无损坏;天花、墙壁、地面、管道无裂缝、损坏或渗漏;各类劳动防护定期更新。

第十六条文明生产管理:私人物品归位摆放;员工着装、举止遵守车间操作行为规范,不偷盗不祸害;无不明身份外来人员;节约用水用电;新员工入职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与考核;老员工则单数月进行培训,双月数进行测试。

安全生产部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1. 计划依据

(1 )根据《劳动保护法》和主管部门有关劳动保护制度及标准,制定本厂安

全生产制度。

(2 )根据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制订有关防范措施。

(3 )做好预防火灾、爆炸、工伤等的发生,职业病要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

(4 )完善生产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采纳职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2 . 计划编制

(1 )各车间或各职能部门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报生产技术科。

(2 )生产技术科编制工厂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报厂长办公室审批。

(3 )主管安全生产厂长定期召开有关部门及车间负责人参加的专项会议,研究确定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执行措施。

(4 )经审核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生产设备科负责贯彻执行。

3 . 资金来源

(1 )生产设备的改造或大修(不增加固定资产),由大修修理费开支;

(2 )不增加固定资产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生产维修费开支;

(3 )每年从当年留用的设备折旧资金中,提取10%用于安全技术措施不足。

4. 物资供应

(1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由经营供应科采购;

(2 )小型设备易损设备备用配件,由生产技术科负责采购。

5. 检查和报告

(1) 主管厂长定期(每季度)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由主管厂长作出总结。

(2 )生产设备科要定期检查,并向主管厂长汇报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重大项目,向厂长办公会议汇报。

6. 设备安装验收

(1) 新设备安装试车后,经试运行三个月正常后,在主管厂长领导下,由生产设备科和车间或部门按要求组织验收,必要时邀请同行业技术人员和有关部门参加验收;

(2 )使用车间对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安全技术和指标需改进的情况;安全技术科用书面形式报告主管厂长,

(3 )生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验收合格使用正常后,纳入正常管理。

7. 安全检查

(1) 任务与要求

7.1.1 发现和查明各种不安全隐患,督促整改。

7.1.2 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

7.1.3 制止违章调度,严禁违章操作。

7.1.4 厂区防盗、防火和重点部位重点防范工作。

7.2 安全检查时间。

7.2.1 全厂性的安全综合大检查(包括节假日前的检查)。

7.2.2 季节性检查。

7.2.3 日常安全和保卫工作检查。

7.3 安全检查人员

7.3.1 主管生产技术的厂长。

7.3.2 厂办公室负责人;

7.3.3 生产科负责人;

7.3.4 经营供应科负责人;

7.3.5 车间负责人、各机(组)长;

7.4 检查的内容

7.4.1 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及具体计划,在安全检查过程中,要边检查,边整改,检查工作结束,及时总结奖评,将检查材料汇总后,报厂办公室进行考核。

7.4.2 综合检查(每月一次)主要是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

7.4.3 专业检查(半年一次)主要是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厂房建筑、防爆、防尘、防火和厂区防盗工作等。

7.4.4 季节检查,主要是有针对性的检查,防火、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防冻保温和厂区防盗工作等。

7.4.5 日常检查主要是分岗位,车间管理人员和工人检查自检查。

7.4.6 生产一线职工上岗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交接班进行检查和班中自查。

7.4.7 各级检查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

7.4.8 对安全生产隐患,要做到“三定”(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四不准”(凡个人能整改的不推给班组,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厂部,凡厂部能整改的不推给上级主管部门)限期整改。

7.4.9 各级检查组织人员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把整改情况报告生产技术科,对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及时向主管厂长汇报。

8 事故管理

8.1 事故分类

安全生产部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2、各部门及在安全部门的统一指导下,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有关应急预案分门别类制定及修订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3、积极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每半年要组织一次应急预案的演练,通过演练,检验预案,锻炼队伍,教育职工,提高能力。

4、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水平。

5、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安全生产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应急处置知识,提高职工救援技能,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

6、建立兼职的应急救援队伍,并积极参与社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加强对救援队伍的组织,培训。

7、加强对正压空气呼吸器、消防服等应急救援器材的管理工作。加强对储备应急物资的动态管理,保证及时补充和更新。

8、切实保证对应急管理设备及设施的资金投入力度。

9、对重点部位的危险源点及重大危险源实行24小时实时监控。

安全生产部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为了加强包装车间安全管理,根据公司“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规范操作,持续改进”的安全方针,保证生产部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及公司固定财产等不受损失。 2. 适用范围:

生产部及其他外包单位人员。 3. 职责:

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兼职安全员负责对包装油生产部进行管理。 4. 定义: 无

5.管理规定:

5.1消防安全管理

5.1.1车间全体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尽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5.1.2任何人发现火警都有义务迅速向消防队报警(火警电话119)。 5.1.3消防设施要完备。消防器材不准随意作为它用,不准擅自移动和损坏。消防器材应固定在取用方便地点,由保卫科负责管理更换和补充。每季度检验一次,干粉三年换一次,其它随用随灌,保持完整好用。及

时做好消防器材降温,保暖工作,不放置于潮湿地方。

5.1.4凡是专用消防龙头周围,不得堆放异物,防止通道阻塞,以保证随时可用。

5.1.5人力资源部、车间对新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环境保护培训,使员工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及使用后处理方案。新工人上岗前要进行三级消防教育,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5.1.6利用班前会、例会加强对员工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环境保护意识。

5.1.7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逐级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 的工作原则,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 5.2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5.2.1安全教育的规定

(1)必须认真地对新工人进行安全生产的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和现场教育,并且经过考试合格后,才能准许其进入操作岗位。

(2)对于从事特种作业的工人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技术训练,经过考试合格后,才能准许他们持证上岗操作。

(3)建立班前班后教育制度,对职工进行经常的安全教育。并且注意结合职工文化生活,进行各种安全生产的宣传活动。 5.2.2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和方法

(1)三级教育:在工业企业所有伤亡事故中,由于新工人缺乏安全知识而产生的事故发生率一般为50%左右,所以对新工来厂实习人员和调动工作的工人,要实行厂级、车间、班组三级教育: A.厂级安全教育(安全办):

①工厂的性质及其主要工艺流程;

②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管理体制;

③本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 ④工厂内特别危险的地点和设备及其安全防护注意事; ⑤新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内容; B.车间安全教育(部门主管):

①本车间的生产性质和主要的工艺流程; ②本车间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 ③本车间的危险部位及其应注意事项; ④本车间的安全生产的一般情况及其注意事项; ⑤本车间的典型事故案例;

⑥新工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和遵章守纪的重要性; C.班组安全教育(班长):

①工段或班组的工作性质、工艺流程、安全生产的概况和安全生产职责范围;

②新工人将要从事的生产性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其它有关安全知识和各种安全防护、保险装置的作用; ③工作地点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的具体要求;

④容易发生工伤事故的工作地点、操作步骤和典型事故案例介绍; ⑤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保管; ⑥发生事故以后的紧急救护和自救常识; ⑦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经常性的宣传教育: (车间. 班组)须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安全

及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会议, 主要是正面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选取典型事故进行分析,从事故经济损失、个人受害后果几个方面进行教育, 并将“会议记录”送交行政部。 5.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有效办法,是落实党的劳保政策,检查和揭露不安全因素的好形式,也是预防和杜绝工伤事故,改善劳动条件的一项得力措施,还可以达到交流经验,互相促进、互相学习的作用。 5.3.1安全检查的内容 (1)查有无进行三级教育;

(2)查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 (3)查在布置生产任务时有无布置安全工作;

(4)查安全防护、保险、报警、急救装置或器材是否完备; (5)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 (6)查工作衔接配合是否合理; (7)查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8)查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 5.3.2安全检查的形式

安全检查的方法有:经常性检查(如班组月查、周查;日查和抽查等)、专业性检查(如防寒保暖、防暑降温、防火防暴、制度规章、防护装置、电器保安等专业检查等),还有节假日前的例行检查和安全月、安全日的群众性大检查。车间.班组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卫生检查(评比), 并将书面记录送交安全办。

另外,教育班组成员养成时重视安全、经常注意进行自我安全检查的习惯,是实现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的最重要方式。 5.3.3自我安全检查要点

每一次生产事故,直接受害最大的都是第一线的生产人员,因此必须学会自我安全检查。特别是对于那些刚到新岗位的工人,要坚决制止“边干边学”的极端错误做法。自我安全检查可分五类注意事项:

(1)工作区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围环境卫生,工序通道畅通,梯架台稳固,地面和工作台面平整。

(2)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注意堆放或储藏方式,装卸地方大小,材料有无断裂、毛刺、毒性、污染或特殊要求,运输、搬运手段,信号装置是否清晰等情况。

(3)工具的安全性:注意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有何特殊使用规定、操作方法等。

(4)设备的安全性:注意防护、保险、报警装置情况,控制机构、使用规程等要求的完好情况。

(5)其它防护的安全性:注意通风、防暑降温、保暖情况,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和正确使用,衣服鞋袜及头发是否合适,有无消防和急救物品等措施。 5.4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5.4.1车间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主管的安全职责(主管对分管业务的安全工作负责);

(1)保证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指示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安全工作列入日常工作日程。

(2)组织制定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工人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 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组织考核,组织班组安全日活动,及时解决工人提出的正确意见。

(4)组织好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5)组织全车间职工定期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护设备、安全装置、消防器材等处于完好状态。

(6)严格执行有关劳保用品等发放标准。加强主护器材的管理,教育职工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7)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注意保证现场,查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和上级领导批准后执行。(三不放过是指对发生有重大的设备事故应做到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目的是防止重复发生类似事故。)

(8)组织本车间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支持车间安全员工作,充分发挥班组安全员的作用。 5.4.2班组长的安全职责:

(1) 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2) 组织参加安全日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

班后总结安全。

(3) 负责组织对新工人进岗安全教育。

(4) 组织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加以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和协助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5) 搞好安全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和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材。

(6) 搞好“安全月”、“安全周”活动和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推广经验。发动群众,搞好文明生产,保持作业现场整齐、清洁

5.4. 3员工的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劝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精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能报告,严格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处理和报告。

(5)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安全生产部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1、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2条 副总经理(生产)安全职责:

1、主管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特殊动火、特级高处作业等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

2、组织制定、修订安全规章制度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并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组织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6、组织各类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第3条 副总经理(其他)安全职责:

1、 负责各自主管(专业)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2、定期检查各自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3、负责处理各自主管部门安全、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4、负责组织各自主管范围内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

5、负责组织各自主管范围

内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4条 安全环保部安全职责:

1、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协调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2、在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生产)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监察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新入厂人员及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4、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协助有关单位对查出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有特殊情况时有权停止有关违章人员的工作,同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7、按照“三同时”原则,参加新、改、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消防、环保等方面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试运投产工作;

8、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等的安全监察工作;

9、负责组织、协调安全附件、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可燃气体报警器等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测工作;

10、负责汇总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

11、制定劳保用品、保健费用发放标准,并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使用劳保用品情况;

12、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工作,参加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交通、环境污染、中毒和重大、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工伤鉴定,并建立企业事故档案;

13、负责审批一级用火,

二、三级高处作业等作业的审批;

14、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基层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检查演练情况;

15、对安全生产工作中有贡献者和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16、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工业卫生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17、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工业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搞好工业卫生工作,实现文明生产;

18、制定“三废"治理和尘、毒、噪声防治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第5条 生产设备部安全职责:

1、负责机械、电气、动力设备、工艺管道、通排风装置及工业建筑物等的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2、组织对工业建筑、起重机械、施工机具、锅炉、压力容器及安全装置、热力管道、采暖、制冷、通排风等设备的定期检查、校验、检测工作;

3、负责制定和审查有关设备制造、改造、维护、检修的各项管理制度;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制订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编制装置大检修安全组织措施计划和下达安全检修任务书;

4、按采购计划进行采购,并对采购的设备、配件质量负责,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和规定;

5、新增、改造、超期运行设备、操作条件变动时应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组织机动设备专业检查,对机动设备存在的事故隐患须及时组织力量整改;

7、负责机动设备事故、检修质量事故和基建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参加 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组织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的施工,并按期完成;负责本部门外雇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如发生事故按合同协议办理;

9、参加基建项目的审查和施工,并使其符合国家关于安全、防火、工业卫生要求,并保证其同时施工、竣工、验收;

10、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必须按国家规定和交接程序办理交接手续;

11、严格执行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其它有关安全规定;

12、制定审查各项工程的安全防范措施;

13、负责对外来的基建施工队伍、民工等的安全教育,督促施工队伍

签订《外来施工安全合同》。

第6条财务部安全职责:

1、编制、平衡生产计划时,应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资金的来源,确保“三同时”的顺利实施;

2、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劳保用品、保健费用的开支情况,保证安全教育费用的实际需要;

3、负责各类事故费用的支出,并纳入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第7条 保卫(消防)部门安全职责: l、负责企业内炸药、雷管、剧毒物品的检查、管理和审批工作;

2、健全保卫制度,做好要害部门的保卫工作;

3、加强管理,依靠和发动群众做好防盗、防破坏工作,加强生产要害部位的巡逻,以维护正常生产秩序;负责偷盗、破坏等治安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4、负责门卫的警卫任务,严格检查入厂的各种车辆的安全防护设施的配戴,查堵进厂人员携带烟、火种情况;

5、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负责扑救厂区一切火灾;

6、加强战备训练,确保灭火车辆、器材、用具等齐全、完好;负责监督检查灭火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备,消防道路畅通;

7、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训练,以提高素质;

8、对特殊危险动火进行现场备战;

9、负责对职工加强劳动纪律和遵章守

纪教育和检查,协助抓好安全生产。

第8条 仓储部门安全职责:

1、负责物资仓库的安全防火工作;

2、对有毒物品、放射性物品、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按有关安全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保管工作;

3、贯彻《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气瓶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

4、负责报废物资的回收、处理、变卖工作,在降低库存、

盘活资金的同时,执行相应的安全规定。

第9条办公室安全职责:

1、协助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认真做好公司级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管理方面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并打印下发;

2、组织、检查、落实机关干部值班、值宿管理制度;

3、负责对临时来公司参观学习、办事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注意事项的宣传教育;

4、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

5、对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

6、协助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7、发挥各级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党员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并带动周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

8、协助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时,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做为重要内容;

9、深入生产第一线,掌握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生事故后要做好稳定职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各种思想工作;

10、组织开展群众

性的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第10条 供销部门安全职责:

1、按“安措计划”、“劳保计划”做好物资采购、供应工作。对订购的设备、配件、劳动保护用品质量负责,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和规定;

2、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和销售过程中安全措施的监督和落实工作;

3、负责辖区内铁路专用线和机车的维护保养,确保物资、产品运输渠道畅通无阻;

4、负责调车作业,做到

安全、快速、准确。

第11条 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1、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研究安全生产技术,模范地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杜绝“三违”,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工健康全面负责;

2、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并保证教育时间,组织定期安全考核,对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分配工作。参加每周的安全活动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3、组织制定、修订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贯彻落实;

4、组织本单位每周一次的安全、防火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管线、安全装置、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5、计划、布置、检查、汇报、总结工作的同时,把安全防火工作列为重要内容之一;

6、负责申请一级用火,审批二级用火,并组织落实用火必需的安全措施;

7、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负责查明事故原因和采取防范措施;

8、对安全生产有贡献者及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9、经常布置、检查本单位安全员工作,支持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10、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保健的发放标准,并抓好上岗职工劳动保护穿戴,保证上岗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11、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第12条 安全员安全职责:

1、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

2、编制本专业(工艺、设备)的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教育大纲,并担任讲课任务;

3、在编制装置开、停工、设备检修、改造、变更工艺方案前,必须拟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组织职工熟悉掌握并检查执行情况;

4、在规划、设计、改造、检修时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

5、经常深入现场,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装置安全生产;

6、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

的调查、分析、处理。

第13条 车间专、兼职安全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示、规定;

2、负责进行

二、三级安全教育,协助车间科室领导组织好每周一的安全日活动;

3、参加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4、编写二级安全教育大纲,经常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5、经常深入各岗位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到重大险情果断采取措施并报告领导,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力量限期整改;

6、参加本单位扩建、改建工程设计的审查,验收工作;

7、负责管理本单位安全、。防火设施、检查监督本单位人员劳保用品的合理使用,

8、协助车间领导审批二级用火,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使动火作业安全顺利进行;

9、定期向安全部门汇报工作,按时参加安全部门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10、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上报协助车间主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第14条 班组长安全职责:

1、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健康负责;

2、发现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

3、组织安全日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防火,班中检查安全、防火,班后总结安全、防火工作;

4、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组织职工分析事故原因,

6、对从事有明显危险或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安排好岗位操作人员,报告领导,

7、有权制止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职工独立操作;

8、搞好安全和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持灵活好用,检查职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第15条 班组安全员职责:

1、组织本班组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徽度和规程;

2、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发现违章操作者有权制止,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3、负责对新到本班组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坚持召开班前班后会和每周一安全活动,并认真做好记录;

4、负责本班组的机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防火设施的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状态;

5、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力量加以消除,发生事故时首先全力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作好记录,并立即报告;

6、督促检查本班组人员劳保用品和各种防护器材的正

确使用。

第16条 工人的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和安全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

2、上岗操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正酶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3、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产,平稳操作,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工艺纪律,认真做好各种纪录,不得串岗、脱岗、严禁在岗位上睡觉、打闹和做其它违反纪律的事情,对他人违章操作加以劝阻和制止;

4、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有权拒绝一切违章作业指令,并立即越级向上级汇报;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抢救处理保护好现场,及时如实向领导汇报;

6、加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自己不能处理的应立即报告;

7、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合

理化建议。

第17条 公司安全机构:

1、公司设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总经理任主任,由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专责高级工程师及生产、保卫、企管、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车间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车间主任担任;

3、易燃、易爆、尘毒危害严重的车间设专职安全员,其他一百人以上的车间设专职安全员,一百人以下的车间设兼职安全员,班组设不脱

安全生产部管理制度范文第6篇

一、适用对象及相关规定

1、适用对象。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以及自有储存装置(设施)、场所的经营企业。

2、安全检查频次。对采用硝化、氯化、氟化、加氢、重氮化等危险性较高反应工艺的化工生产企业和被确定为红色监管等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聘请专家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其他危险程度相对较低的化工生产、专业储存和自有储存装置(设施)、场所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应聘请专家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检查。每次参与安全检查的专家不少于2名,其中对化工生产企业检查应有1名为化工工艺方面的专家。

中央直接管理的集团公司、总公司、上市公司所属分公司、子公司,除企业日常安全检查外,还应按本意见要求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专家定期安全检查,并记录台帐。所聘请的专家,可在企业内或本系统内选择。

3、安全检查内容。专家定期安全检查应着重于企业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场所事故隐患的排查。主要检查企业安全设施运行及其完好情况、作业场所安全状况、安全评价报告与企业实际符合情况、企业各类事故隐患及其整改情况等。

4、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检查过程中,专家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逐一和企业交底,并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检查结束后,专家应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检查记录由专家和企业分别留存,并由企业上报当地安监部门。

5、事故隐患整改复查。专家可针对企业隐患情况,适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如果不影响到企业的安全生产,也可于下一次专家检查前,对上一次检查出的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整改复查情况也应如实进行记录并分别存档(专家定期安全检查记录和复查记录格式见附件)。

二、企业要求及工作责任

6、落实日常安全检查制度。化工企业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的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认真落实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7、建立专家定期检查制度。化工企业必须建立化工安全专家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化工安全专家对企业生产作业场所和储存场所进行安全检查,企业应自愿选择聘请市化工专家组织开展专家检查活动。企业聘请的化工安全专家名单应报当地安监局。企业应建立专家定期安全检查记录台帐,详细记录每次安全检查的情况以及上次查出隐患整改完成情况。

8、明确定期安全检查工作责任。化工企业应与聘请的化工安全专家签订定期安全检查协议,明确在实施专家定期安全检查中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商定安全检查时间、内容等相关事宜。

9、及时整改事故隐患。企业应针对专家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建立隐患整改档案,能立即整改的应立即组织进行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责任,抓紧整改到位。对危及生产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停产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应按规定报当地安监部门,根据市安监局《关于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常安监〔2008〕108号)文件执行。

三、专家要求及工作责任

10、企业可以根据市安监局公布的化工专家库,自主选择聘请专家对本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如市级专家库中无法满足企业要求,可选择聘任省级专家组成员。

11、受企业聘用的专家要根据化工专家管理办法,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如实反映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合理并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或建议,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做到安全检查不走过场,不弄虚作假,不隐瞒真实情况。

四、监督管理及工作责任

12、各级安监局的职能部门要抓好专家队伍建设。组织对专家进行法律法规和有关业务培训,检查考评专家对企业的服务质量,督促企业整改事故隐患,做好行政监察执法工作。

13、市安全生产协会负责全市化工专家的日常管理工作。安全生产管理协会要制订化工专家管理办法,定期召集化工专家召开专题研讨会议,统一检查内容和标准,协调处理企业与化工专家工作关系,制定各项管理措施等,并将专家检查出的重大问题及时汇总上报市安监局。

14、化工企业聘请专家进行安全检查实行有偿服务。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收费指导价标准,控制收费上限。企业对专家提出安全检查工作范围外的其他服务要求,由企业与专家另行协商服务报酬。

15、由各级安监部门组织的专项检查和整治中聘请专家对企业的检查,不向企业收费,发生费用从行政经费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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