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门诊规章制度范文

2024-03-28

预防接种门诊规章制度范文第1篇

一、疫苗、注射器及冷链设备必须由培训考核合格的专业人员负责管理,建立详细的出入库登记制度。冷链设备应放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的地方,后部要留有空间,电源线路与插座应专线专用。

二、疫苗的运输、储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温度要求进行,应按品种、批号、效期分类摆放,短效期疫苗应当给予标记。

三、疫苗、注射器要遵循“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分发,在疫苗发放、运送、接收各环节实行监测温度,领取疫苗时必须配备相应的冷藏设备。疫苗、注射器过期或失效应及时做好报损手续。

四、疫苗保存、运输温度要求:乙肝疫苗、卡介苗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甲肝疫苗、钩端螺旋体疫苗、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在2~8℃条件下避光保存和运输。麻腮风疫苗、麻腮疫苗、麻风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在8℃以下的条件下避光保存和运输。脊灰疫苗在-20℃以下或2~8℃避光保存和运输,-20℃以下保存有效期为2年,2~8℃保存有效期为5个月。有他疫苗的储存和运输温度要求按照药典和疫苗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五、值班人员必须每天上行和下午再次查看冷链设备进行温度及冷链室环境温度,填写温度监测记录表。发现异常情况应做好记录,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处理。

六、冷链设备必须专物专用,严禁存放其他物品及过期疫苗。

七、建立冷链设备档案,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 潜江市预防接种门诊(点)工作职责

一、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预防接种工作职责》和《湖北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要求,开展预防接种工作。

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服从市卫生局的工作安排、管理和考核,接收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技术指导、培训和检查,及时上报各种工作报表。

三、按照“保证需要、适当储备、避免浪费”的基本原则,制定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和第二类疫苗使用计划,做好疫苗冷藏管理,保证疫苗质量。

四、定期开展新生儿和流动儿童的摸底调查,本地儿童出生后1个月,外来儿童寄居3个月以上,必须建立预防接种证、卡。

五、掌握所辖区或应种儿童基本情况,建立电子、纸质档案,实行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及时收录、上传儿童接种信息并做好数据备份。

六、配合教育部门做好辖区内学校、幼托机构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开展补证、补种工作。

七、坚持日接种制度,严格执行预防接种免疫程序,保证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开展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知识宣传和教育知识传播。

八、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对预防接种后的一般反应进行处理。

潜江市生物制品安全接种制度

一、预防接种工作必须由取得资格证的预防接种机构和预防人员组织实施。

二、疫苗运输、储存和使用必须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执行。

三、接种前须告知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相关信息,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证后,按按种技术规程和疫苗说明书进行接种。不得使用无标签或标签不清、过期、安瓿、破裂、变色、有凝块或异物的疫苗。

四、接种时,严格按照预防接种操作规程进行。接种后,必须做好详细记录。

五、活疫苗开启后半小时,灭活疫苗开启后一小时未用完时,应立即废弃。接种过程要严格执行无菌操作。

六、接种时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注射器或自毁型注射器,接种后将针管、针头分离放入防刺破安全盒或有消毒液的回收桶。

七、接种完后,接种者将接种证填写齐全。受种者须留观30分钟后确认无不良反应时方可离去。

八、接种现场必须准备体温表、听诊器、血压计、1:1000肾上腺素等。

潜江市预防接种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

一、预防接种实施单位要建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监测报告系统,开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的监测、报告与调查处理。

二、实施预防接种的计划免疫工作人员、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保健机构工作人员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报告的责任报告人。

三、报告种类

(一)预防接种后,无其它原因体温≥38.5℃或主诉临床症状超过24小时。

(二)预防接种后引起的死亡、群体性反应或事故。

(三)下列可能发生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1)预防接种后24小时内发生:①急性过敏反应②过敏反应③持续3小时以上无法安抚尖叫。

(2)预防接种后5天内发生:①严重局部反应②脓毒病③注射部位脓肿(细菌性/无菌性)。

(3)预防接种后15天内发生:①癫痫发作②脑病③感染性多发性神经根神经炎④过敏性紫癜。

(4)预防接种后3个月内发生:①急性弛缓性麻痹(脊灰疫苗接种后4~30天,接触服苗者4~75天)②臂神经炎(接种含破伤风类毒素疫苗后2~28天,出现臂/肩部神经功能异常,无其他神经系统受累)③血小板减少(接种麻疹疫苗/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疫苗后15~35天,导致青肿和/或出血,血小板计数<5×104/ml)。

(5)卡介苗接种后1~12个月内发生:①淋巴结炎(包括化脓性淋巴结炎)②播散性卡介苗感染③骨炎/骨髓炎。

四、报告内容

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接种疫苗名称、剂次、接种者、接种时间、出现反应时间、反应或事故类型、发生反应或事故的可能原因、初步诊断和诊断单位、转归。

五、报告时限、程序和形式

(一)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副反应及时开展救治,在6小时内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二)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副反应引起的死亡病例、群体性反应或严重事故时,接种单位、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市卫生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三) 预防接种引起的异常反应或事故,必须由市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确认,任何医疗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出具相关的诊断证明。

冷链设备管理制度

1、冷链设备必须由培训考核合格的专业人员进行管理。

2、正确使用冷链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

3、建立冷链设备档案,及时记录设备维修和使用情况。

4、每天对冰箱进行上、下午两次温度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5、冷链设备专物专用,不得挪着他用,不得存放非疫苗类物品。

计算机使用与维护制度

1、用于疫情管理的计算机要专人专用,无关人员不得使用。

2、树立保密意识,执行安全规章。遵守国家关于计算机及网络的一切法律法规。用户名及密码除直报员和分管领导知道以外,绝不能外泄。

3、任何人使用、拷贝或删除计算机内资料、安装、卸载软件须经负责人同意,并作签字登记。使用计算机应建立使用记录和通讯日志。

3、定期进行系统软、硬件维护。

4、定期对疫情数据进行备份。

5、保持机房清洁、严禁吸烟、严禁在计算机上玩游戏、严禁在计算机上非法操作,以免染上病毒。

6、使用正版杀毒软件,及时升级杀毒软件。

7、每年应投入专项经费,确保计算机网络的正常运转和硬件更新。

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系统

数据安全制度

1、儿童预防接种证由儿童监护人长期保管;儿童预防接种卡由接种单位保管,保管期限应在儿童满7周岁后再保存不少于15年;儿童预防接种电子档案由接种单位长期保管。

2、接种单位应在完成每次接种的信息录入和上报后的当天,对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的电子档案进行备份,并妥善保存。

3、儿童预防接种个案的基本信息未经儿童监护人同意,不得向其他人员提供。

4、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应将儿童预防接种信息资料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纳入档案管理。

生物制品管理制度

1.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生物制品必须通过正规渠道购入,并建立索证制度与档案备查。

2.从事生物制品管理人员必须通过资格认证考核。

3.必须在规定的条件下运输和保管生物制品,冷藏设备必须专用。生物制品按品名、批号分别存放,不得与其他药品或物品混放。过期、失效、变质和破损的生物制品必须及时处理。

4.不得使用过期、失效、变质和无国家批鉴发合格上市的生物制品。 5.加强生物制品领发和保管,建立生物制品专账本,及时记录生物制品、领发、使用和库存情况。

免疫接种门诊(点)工作职责

1.收集和掌握计划免疫相关的基本资料,准确掌握本辖区常住、暂住、流动人口接种对象,及时为适龄儿童建卡、建证。

2.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疫苗需用计划,规定采购和保管疫苗。 3.按照国家《预防接种工作制度》和《湖北省疫苗规划疫苗儿童预防结合总程序》及时为适龄儿童实施免疫接种》

4.严格按免疫接种工作程序实施免疫结合总,避免错种、漏种、重种。 5.正确处理免疫接种副反应,并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6..加强冷链设备维护和保养,确保正常运转,负责公共财产的保管与安全。

7.及时调查、处理和报告相关传染病。

8.认真做好基础资料的管理,建立疫苗领发,使用记录和冷链设备温度监测记录,按时统计上报相关报表。每半年核查,整理接种卡、证。

9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免疫接种知识宣传教育。 10.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免疫接种工作任务

潜江市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L)报告管理制度

一、医疗机构、接种单位和疾控机构执行职务的人员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责任报告人。

二、必要时对预防接种一般反应进行对症治疗,对异常反应、群体性反应和接种事故要采取相应的调查处理等应对措施。

三、AEFL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责任报告人发现AEFL后要立即填写AEFL登记表,符合报告要求应在48小时内向疾控中心报告。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群体性反应、公众高度关注时间2小时内向市卫生局和市疾病控制中心报告。

四、发生AEFL后,必须由市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进行诊断,发生死亡、严重残疾、群体性反应、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AEFL,由市卫生局报请省卫生厅组织专家进行调查诊断。

五、在预防接种实验过程中或结合总后发生下列AEFL,要进行报告:①发热(腋下温≥37.6℃);②局部红肿(直径≥15mm)局部硬洁、无菌性脓肿;③过敏反应;过敏性皮疹(荨麻疹、大疱型多形红斑、麻疹猩红热样皮疹) 、过敏性休克、过敏性紫癜、血小板减小性紫癜、阿瑟氏(Arthus)反应等;④神经系统反应;热性惊厥、癫痫、多发性神经炎、臂丛神经炎、脑病、脑炎和脑膜炎,疫苗相关的麻痹型脊髓灰质炎等;⑤卡介苗接种反应;淋巴结炎或淋巴管炎、骨髓炎、全身播散性卡介苗感染;⑥晕厥、癔症:⑦局部化脓性感染:局部脓肿、淋巴管炎和淋巴结炎、蜂窝织炎⑧全身化脓性感染:毒血症、败血症、脓毒血症⑨除上述情形外其他的不明原因死亡、严重残疾或组织器官损伤、群体性反应、公众高度关注事件等。

潜江市预防接种操作规程

一、接种场所必须宽敞清洁、光线明亮、空气流通,定期对室内空气、物表进行消毒。

二、接种时要穿戴衣帽、口罩、佩戴胸卡,接种疫苗必须在对应的接种室(台)进行

三、接种前要做到“三核对”“三询问”“三检查”

1.三核对:查验接种证、卡时必须仔细核对姓名、年龄、预约接种疫苗名称。

2.三询问:详细询问健康史、过敏史、既往接种异常反应及禁忌症。

3.三检查:检查疫苗的效期、性状,凡过期、变色、污染发霉、有摇不散的凝块或异物,无标签或标鉴不清,安瓿有裂纹或冻结的液体疫苗,一律不得使用。

四、结合总时,做到“三严”“三准”

1.三严:严格掌握禁忌症,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范,严格实行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一毁型(糖丸苗一人一勺,门诊看服下肚)。

2.三准:接种时严格进行消毒,做到部位准、途径准、剂量准。

五、接种后及时做好详细记录,做好数据备份及上传工作。

六、一次性注射器材使用后针管必须分离,经毁型、消毒后统一回收处理。

冷链管理制度

1.冷链设备应按规定的装备标准进行配置,并做到专物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2.冷链设备必须建档建帐,建立健全领发手续和登记制度,做到帐物相符。 3.冷链要有专室或固定房间存放,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4.冷链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培训,并建立必要的管理和考核制度。

5.对冰箱、冰排速冻器、冷藏箱、冷藏包、冰排等冷链设备要加强管理和正确使用。 6.爱护冷链爱护物品,做到清法、规范运转。

7.对存放疫苗的冰箱温度记录要每天观察、记录,冰箱、冰柜、速冻器中不得存放食物、肉类等。

8.对丢失、变买、损坏的的各种冷链器材,根据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配发的原始配发册照价赔偿。

预防接种卡、证、册管理制度

1.预防接种卡、证、册必须由实施接种者用蓝黑墨水或碳素笔认真填写,书写工整,文字要规范,各项内容要准确、齐全,时间(日期)栏、项填写均以公历为准。

2.预防接种证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保管,遗失要及时补发,预防接种卡册城镇由接种点保管,农村由乡镇卫生院保管。

3.儿童迁移时,由寄居地的接种点或卡册保管单位将预防接种卡或接种证明交给儿童家长,并将接种资料留据存查;迁入地的接种点要主动向儿童家长索取预防接种卡、证或接种证明,无预防接种卡、证或接种证明的要及时补发。

4.接种单位至少每半年对所辖区域进行一次预防接种卡、证、册的核查和管理,及时补卡、剔卡和消卡,剔除的卡片由接种点另行妥善保管。

5.凡在本地居住3个月以上,户口不在本地的0~7岁儿童,要建立临时接种卡、证,并负责免疫接种。

安全注射管理制度

1.接种人员必树立安全注射意识,提高自身的责任心。 2.严格遵守安全注射操作规程。 3.对已使用过的注射器具做安全处理。

4.注射器具必须严格消毒,接种人员在注射前应洗手,注射必须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消毒”,或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注射器具。

预防接种门诊规章制度范文第2篇

申 请 书

源汇区卫生局、区疾控中心:

我院预防接种门诊在区卫生局的大力支持和疾控中心的精心指导下,精心策划,积极筹建,规范运转,主要负责我辖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现有工作人员7人,其中大专学历1人,中专学历4人,医师1人,专业护士1人,均持有卫生局统一发放接种上岗证。

门诊按《河南省规范化接种门诊标准》进行改造,五室分开,包括预诊室,登记室,冷链室,接种室,资料档案室。配备了专用电脑、条形码识别器及免疫规划信息化管理软件。接种门诊面积为60平方米,办公桌7张,工作凳10个、文件柜4个、工作制度牌10余个、条椅4个、冰箱4台、空调扇4台、暖吧四台,电脑2台、打印机2台、紫外线消毒灯3个。操作台5个(卡介苗专用台一个)、方盘5个、酒精缸5个、消毒桶1个、冷藏包9个、冰排50余个、酒精、棉签、砂轮、汤匙若干。留观室选择了儿童喜爱的图片,为儿童营造温馨舒适的接种环境,使儿童减少紧张情绪,从而防止心因性反应的发生。接种门诊外面分别制作了扩大免疫规划疫苗和预防接种知识宣传的两块大型展版,并悬挂了

预防接种门诊规章制度范文第3篇

2018年7月15日下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公告显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长春长生开展飞行检查,发现该企业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行为。2018年7月22日,李克强总理就疫苗事件作出批示:此次疫苗事件突破人的道德底线,必须给全国人民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7月23日,正在国外访问的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对吉林长春长生生物疫苗案件作出重要指示指出,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生产疫苗行为,性质恶劣,令人触目惊心。有关地方和部门要高度重视,立即调查事实真相,一查到底,严肃问责,依法从严处理。

针对长春长生疫苗事件,根据通许县县卫计委及县疾控中心要求,我门诊高度重视,于2018年7月26日对本单位正在使用的长春长生生产的水痘疫苗进行暂停使用并封存(批号:201710065 数量126支) 同时安排专人对我门诊正在用的的全部疫苗、疫苗冷链管理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 竖岗镇预防接种门诊均按照相关规定,建立有相应的疫苗管理制度和冷链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做好疫苗的储存、温度监测、管理等工作。

2、 竖岗镇预防接种门诊有3个疫苗冰箱,冰柜2台(一台未启用)小冰箱3个,冰排40块,冷藏包30个,设备运转正常,状态良好,在疫苗储存和管理方面,均保证了疫苗的质量。每台冰箱均配备带MC标志合格温度计并且每天有2次测温度记录,有冷链档案,冷链运转正常,保证了疫苗质量安全;疫苗管理出入库手续规范,苗账相符,接种门诊建立有开封市统一的疫苗使用台账,登记当天每种疫苗及注射器的使用量、剩余量、损耗量,做到苗账相符做到日清月结。

3、 竖岗镇门诊使用的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均是通许县疾控中心用冷藏车运送至竖岗镇预防接种门诊,冷链记录完成,部分疫苗是由竖岗镇卫生院携带冷藏包在县疾控中心领取,冷链记录真实完整,竖岗镇预防接种门诊从未从其他渠道和个人处进取过一类和二类疫苗。

4、 通过自查竖岗镇预防接种未使用国家药监局发布的批号问题疫苗。

5、 我门诊有专人负责预检登记工作,登记资料齐全,已做好接种前的告知询问工作,并做好告知和禁忌症的询问书面记录询问核实接种对象基本信息。向其说明疫苗接种的目的,告知本次接种疫苗及针次、预防作用及其注意事项。电脑有专人负责,信息化软件运转正常,比对预防接种证、底册、信息系统接种信息,核实接种对象基本信息及接种信息。对漏登、漏录信息进行补登补录,错误、变更信息及时订正,确保接种证、底册、信息系统、预检登记上的信息相一致,备注缓种、禁忌接种等特殊信息; 接种人员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开展接种,认真做好儿童的“三查七对”工作,严防差错事件发生。做到人,证,苗核对,工作人员衣帽穿戴整齐,并持有有效的预防接种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接种完毕后,告知受种者在留观室观察30分钟,无异常反应后方可离开接种门诊;接种二类苗时充分征求家长同意并签名,以严格遵守知情,自愿,自费的原则。

法人代表签字:

门诊负责人签字:

竖岗镇卫生院

预防接种门诊规章制度范文第4篇

申 请 书

源汇区卫生局、区疾控中心:

我院预防接种门诊在区卫生局的大力支持和疾控中心的精心指导下,精心策划,积极筹建,规范运转,主要负责我辖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现有工作人员7人,其中大专学历1人,中专学历4人,医师1人,专业护士1人,均持有卫生局统一发放接种上岗证。

门诊按《河南省规范化接种门诊标准》进行改造,五室分开,包括预诊室,登记室,冷链室,接种室,资料档案室。配备了专用电脑、条形码识别器及免疫规划信息化管理软件。接种门诊面积为60平方米,办公桌7张,工作凳10个、文件柜4个、工作制度牌10余个、条椅4个、冰箱4台、空调扇4台、暖吧四台,电脑2台、打印机2台、紫外线消毒灯3个。操作台5个(卡介苗专用台一个)、方盘5个、酒精缸5个、消毒桶1个、冷藏包9个、冰排50余个、酒精、棉签、砂轮、汤匙若干。留观室选择了儿童喜爱的图片,为儿童营造温馨舒适的接种环境,使儿童减少紧张情绪,从而防止心因性反应的发生。接种门诊外面分别制作了扩大免疫规划疫苗和预防接种知识宣传的两块大型展版,并悬挂了

预防接种门诊规章制度范文第5篇

免疫规划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制度

疫苗管理制度 冷链管理制度

流动人口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1、 适龄儿童预防接种实行居住地属地化管理,接种单位应明确服务辖区。

2、 实施预防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并如实记录告知情况,由受种方和接种方共同签字确认。

3、 实施预防接种前,应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预防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询问的内容;当对受种者的健康状况有怀疑时,应建议其到医院进行检查后,决定是否预防接种。

4、 预防接种操作前,要进行“三查七对”。三查:检查受种者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证,查对预防接种卡(簿)与儿童预防接种证,检查疫苗、注射器外观与批号、效期; 七对:核对受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5、 实施预防接种,应严格按照各种疫苗的接种年(月)龄、间隔时间、接种途径、接种部位、接种剂量等规范操作。

6、 预防接种后,及时在预防接种证、卡(簿)和信息系统中详细记录接种信息,记录真实、完整、清晰、规范。

7、 预防接种后,受种者现场留观30分钟,如出现不良反应,及时处理和报告。

预防接种安全管理制度

1、 预防接种安全管理符合《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国卫办医发〔2013〕40号)等有关规定。

2、 预防接种全部使用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的自毁型注射器、一次性普通注射器及其它医疗废物要按照《医疗废物处理条例》等规定处理。

3、 预防接种前方可打开或取出注射器材,使用后的注射器不得双手回套针帽,或用手分离注射器针头。

4、 在注射过程中防止被针头误伤。如被污染的注射针头刺伤,应按照有关要求处置。

5、 无菌干棉球和棉签使用前须经高温、高压消毒,用前应检查小包装的密封性、灭菌日期及失效日期;灭菌物品一经打开,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6、 盛放用于皮肤消毒的非一次性使用的75%乙醇的容器应密闭保存,每周更换2次,同时更换灭菌容器;一次性小包装的瓶装75%乙醇,启封后使用时间不超过7天。

7、 安瓿启开后,未用完的疫苗盖上无菌干棉球冷藏。除液体bOPV外,活疫苗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1小时未用完,应将疫苗废弃;液体bOPV未能立即用完,应在2~8℃温度下保存,并于当天内用完,如有剩余应废弃。

8、 接种现场应备有足够体检器材和急救药品。

9、 每次运转前或运转后要对物品和环境进行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制度

1、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接种单位应按“首诊负责建卡”规定为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卡(簿)和信息个案,为无证儿童补证。相关信息要求书写工整、文字规范、填写准确、内容齐全。

2、实行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所有受种者均应纳入客户端管理,在接种后即时将接种信息录入客户端,并于当天完成数据上传。

3、受种者迁移时,应在原接种单位办理儿童既往预防接种证明,转入迁入地接种单位;迁入地接种单位应主动向受种者索查既往预防接种证明;无预防接种信息的要及时补建。

4、接种单位至少每季度对辖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信息进行1次核查和整理,对失去联系≥12个月或迁出、死亡儿童的预防接种资料,由接种单位另行妥善保管。

5、预防接种证由儿童监护人或受种者长期保管。预防接种卡(簿)和信息个案由接种单位保管,保管期限应在儿童满6岁后再保存不少于15年。成人预防接种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5年。

6、要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系统账号专人专用,定期修改密码,不得公开和转让。每天完成接种后要对数据进行备份,异处妥善保存。

7、建立预防接种信息保密制度。儿童预防接种信息资料查询应当经县级及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后,由同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办理。预防接种单位所在医疗卫生机构不办理预防接种信息查询事宜。 免疫规划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1、要规范免疫规划资料管理,资料的种类、内容、规格及使用方法符合全省统一要求。

2、免疫规划资料应包括:

(1)综合管理资料:人口情况、工作人员情况、接种单位情况、冷链设备运转情况、培训情况等。

(2)预防接种资料: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接种情况报表、第二类疫苗接种情况报表、预防接种登记簿、补充免疫接种情况报表、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及补种情况报表等。

(3)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资料。

(4)疫苗、注射器和冷链管理等资料:疫苗运输记录、疫苗和注射器计划、出入库登记、冷链设备档案、冷链设备温度记录、环境消毒记录、高压消毒记录、注射器使用和处理记录等。

(5)疫苗可预防疾病监测资料。

(6)文字资料:上级来文、会议和培训资料、督导资料、宣传资料、工作计划和总结等。

3、各类资料应保存至规定期限。需要更新的资料应在相关信息变动后15日内完成更新;需要上报的资料应按照上级要求时限报告。

4、各类资料应实行档案化管理,按时整理,装订成册保存。常规资料至少每季度整理一次,每年3月底前完成对上年度资料的装订存档;阶段性工作资料在工作结束后15日内完成资料装订存档。

疫苗管理制度

1、 制订、上报疫苗计划。接种单位应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程序和辖区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制定第

一、二类疫苗使用计划并报告县级疾控机构。

2、 接收疫苗要索取证明文件。在接收疫苗时,应索取由药品检定机构依法签发的生物制品每批检验合格或者审核批准证明复印件;接收进口疫苗时,还应索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索取的上述证明文件,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3、 接收疫苗要索要运输温度记录。在接收疫苗时,应当索要疫苗配送方本次运输过程的温度监测记录。

4、 要做好疫苗出入库记录。疫苗要实行专人管理,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储存、分发、供应记录;以上记录应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要经常核对疫苗出入库情况,日清月结,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应通过客户端生物制品管理系统进行疫苗出入库记录。

5、 疫苗的储存与运输。应根据免疫程序、年度工作计划、预防接种服务形式、冷链储存条件以及应急接种需要等情况确定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储存数量;疫苗和稀释液储存和运输温度符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说明书等相关要求。

6、 疫苗的报废。需报废疫苗统一回收至县级以上疾控机构,在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监督下销毁,并保留记录不少于5年。

冷链管理制度

1、 冷链设备的验收和安装。冷链设备到货后及时组织技术人员按规定的程序及设备使用说明进行验收,应建立健全领发手续,做到专物专用;房间要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每台设备安装专用接地插座(三相电源),不可与其他设备或电器共用。

2、 冷链设备的维护和使用。冷链设施、设备应有专人进行管理与维护;要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符合规定要求;冷链设备要正确使用,定期保养,保证设备的良好状态;冷链设备的报废,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执行。冷链设备应专用,不能存放与预防接种无关物品,更不得挪作它用。

3、 建立冷链设备档案。要建立健全冷链设备档案,并通过中国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和我省相关工作要求进行报告。对新装备或状态发生变化的冷链设备,要求在变更后15日内进行更新报告。

4、 冷链温度记录。接种单位应按规定安装使用冷链温(湿)度监测系统,对储存疫苗的冷链设备进行温度记录,记录保存2年备查。必须启用系统报警功能,接到监测系统报警后,管理人员应第一时间进行必要处置,以确保设备及存放疫苗安全。 流动人口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1、流动儿童是指户籍在外县或无户口,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流入地暂时居住的儿童。

2、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实行现居住地管理。流动儿童与本地儿童享受同样的预防接种服务。

3、要及时掌握辖区流动儿童情况。接种单位要积极争取基层社会管理组织的支持,通过多种途径及时了解流动儿童的分布和流向信息;至少每季度要进行一次流动儿童主动搜索,到流动人口集居地、出租房等地,掌握流动儿童情况。

4、为流动儿童提供接种便利。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可设立预防接种点,增加预防接种门诊开诊频率和服务时间等,提供便利的预防接种服务。

5、要做好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登记。本省和外省在暂住地居住≥3个月的流动儿童,由现居住地接种单位负责预防接种,并在客户端建立预防接种个案,无预防接种证者需同时建立或补办预防接种证。在暂住地居住<3个月的外省流动儿童,由现居住地接种单位提供预防接种,将接种信息记录到预防接种证上,并在客户端建立临时接种登记。

6、要做好本地外出儿童的管理。接种单位要掌握儿童外出、返回期间的预防接种情况,及时录入客户端并根据实际变更居住状态;可利用春节等节假日期间检查外出返乡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并给予查漏补种。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制度

1、 建立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制度。接种单位工作人员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或接到受种者或其监护人的报告后,应当及时向受种者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发现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严重残疾、群体性AEFI、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AEFI时,应当在发现后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 填写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卡。接种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在发现AEFI后48小时内填写AEFI个案报告卡向受种者所在地的县级疾控机构报告。发现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严重残疾、群体性AEFI、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AEFI时,在2小时内填写AEFI个案报告卡或群体性AEFI登记表,向受种者所在地的县级疾控机构报告。

3、 实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网络直报。有网络直报条件的接种单位应当直接通过中国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络报告;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应当由县级疾控机构代报。

4、 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相关资料的保存、整理和归档。

5、 配合疾控机构开展调查和处理。向调查人员提供所需要的AEFI病例临床资料和疫苗接种等情况。

预防接种门诊规章制度范文第6篇

二、保持室内卫生整洁,工作前须用消毒液对接种台面消毒。室内采用紫外线灯照射消毒,紫外线灯管表面每2~3周用酒精擦拭1次。

三、地面采取湿式清扫,用含氯消毒剂或其它消毒液湿拖地面。

四、皮肤消毒液必须密封保存,在有效期内使用。使用中的消毒液须每周更换2次,盛装的容器每周消毒2次。

上一篇:幼儿园预防结核病计划范文下一篇:院感存在问题整改措施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