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工作总结范文

2023-09-17

深化改革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六个一”专项行

动工作方案

着力解决企业开办程序繁、项目审批时限长、群众办事不便利等突出问题,打造政府核心竞争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下面是小编带来的深化 放管服 改革实施 六个一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有兴趣的可以去看一看。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 六个一 重要部署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深化 放管服 改革 六个一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8〕34号)及《***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 放管服 改革 六个一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18〕37号)精神,进一步推动 放管服 改革向纵深拓展,着力解决企业开办程序繁、项目审批时限长、群众办事不便利等突出问题,打造政府核心竞争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企业开办时间再减少一半、项目审批时间再砍掉一半、政务服务一网办通、企业和群众办事力争 只进一扇门 最多跑一次 、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等 六个一 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持续深化 放管服 改革,力争用2年左右时间,进一步消除市场主体经营活动中的羁绊,破除生产要素合理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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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有效配置的障碍,优化政务服务供给,建设优质、高效、便利的创业创新环境,实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营造快捷、高效、公平、开放的一流营商环境,为全面实施 1133 战略,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制度机制保障。

二、主要措施

(一)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实施企业开办3天行动。深化 多证合

一、一照一码 、先照后证和照后减证改革,将一般性企业开办环节压减为企业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3个环节。全县一般性企业开办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使企业尽快进入经营状态。

1.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改革企业名称登记制度,除特别规定外,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不再实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企业名称登记整合并入企业登记环节;积极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全面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畅通线上线下融合办理,实现企业注册登记 最多跑一次 。外资企业设立备案与工商登记 一套表格、一口办理 ,实现 无纸化 零见面 零收费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完成时限:2018年7月31日前)

2.简化企业开办环节。将企业登记、公章备案、涉税事项整合为1个窗口办理,提供企业开办综合服务。将公章刻制备案纳入 多证合一 事项,增加公章刻制企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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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涉税办理流程,取消企业首次办税补充信息补录,企业登记有关信息由市场监管部门同步到金税三期系统;全面落实 一窗通办 同城通办 和 异地可办 服务。企业设立登记不超过2个工作日,公章刻制、发票领取不超过1个工作日。(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税务局。完成时限:2018年7月31日前)

(二)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实施项目审批50天行动。社会投资一般性建设项目,从申请核准(备案)到获取施工许可全流程,通过精简报件、归并环节、压缩时限,做到各环节的审批时间在现有基础上缩减一半以上,各环节审批总时限不超过50个工作日。

3.进一步精简项目审、核、备手续和环节。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所有投资审批项目必须进入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行 一项一表一码 。政府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招标方案核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与项目审批合并办理,对纳入各级行业发展规划、建设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的政府投资类项目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核准项目只保留对规划选址意见、用地预审意见等两项前置要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企业投资备案类事项全部实行属地办理,备案机关收到企业申报的全部规定信息即为备案。(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10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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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整合各审批环节。积极推进 多规合一 试点,全面推行投资项目 多评合一 和联合勘验、联合审图、联合测绘、联合验收。将可研、初设阶段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等所有环节实行并联审批,不互为前置;将建设施工许可阶段的消防、人防设计等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工作初步设计审查、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等实行并联审批。各审批主管部门要全面清理、坚决砍掉各类不合理前置条件;要建立分类审批模式,逐一列明许可名称、法律依据、办理部门、办理时限,并集中到政务服务大厅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专区,实行一窗受理、联合审批、一窗出件。(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安监局、县气象局、县消防大队。完成时限:2018年10月31日前)

5.清理规范各类专家论证、评审、技术审查。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重大环境保护、生态安全、公共安全外,凡属企业经营中自主决定事项、市场调节事项一律不得强制组织各类专家论证、评审、技术审查。确需保留的各类专家论证、评审、技术审查,应经合法性审核并明确事项名称、法律依据、评审内容、专家构成要求、评审规则、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付费主体等。(牵头单位:县委编办;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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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31日前)

6.全面提高企业生产运营便利度。清理企业在获得水、电、气供应中的各类 搭车 行为。没有法律法规规定,一律不得以各类许可、备案、证明等作为企业获得水、电、气供应的前置条件。没有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标准要求,不得向用户强制指定水、电、气工程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确需指定的,必须以清单形式公布,并列明指定事项、法律法规依据。压缩水、电、气供应办理时限。企业供水全流程办理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用电报装办理时限压缩到低压7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2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35个工作日。用气办理报建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完成工程并交验(通气)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水、电、气企业要健全 一站式 办公、一窗受理、一次性告知服务机制。创新 互联网+ 服务手段,开通电子支付平台,实现客户从报装到缴费一次性网上办理。(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8月31日前)

7.规范发展中介服务市场。继续清理 红顶中介 ,公布全县统一保留的中介服务清单。加快中介机构培育发展,鼓励支持各类资本进入中介服务行业和领域。规范各级投资审批中介超市运行管理。加强对中介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管,加强 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监管,稳步提高中介服务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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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和效率。(牵头单位:县委编办;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10月31日前)

8.推进检验检测中心建设。进一步理顺我县检验检测中心体制机制。全面清理对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管理的政策规定,没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以所有制、隶属关系等为条件法外设槛,限制竞争;不得对检验检测机构数量、检测品种、检测业务范围等进行限制。鼓励民营资本投资建设检测检验机构,并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牵头单位:县委编办;责任单位:县检验检测中心、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人社局。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前)

(三)加快 互联网+政务服务 ,实施 一网办通 行动。推行统一身份认证和电子证照,建立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打通部门间、层级间信息壁垒,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用、证明材料后台核验,确保政务服务 一网办通 。在线可办事项数2018年底达75%、2019年达到90%以上。

9.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由县直各部门牵头编制完成本行业、本系统行政许可事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并参照编制除行政许可外的行政职权、公共服务事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企业和群众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文件、材料、表格,县直各部门要参照本行业、本系统州级部门牵头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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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统一规范格式和范本,免费供群众下载,实现全州范围内同一事项名称、行使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全统一,并实行一库管理,动态更新。让部门按照标准办事,让群众办明白事、便捷事。(牵头单位:县委编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直各部门;完成时限: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编制由县发改局于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

10.推进 不见面审批 。按照联网通办是原则、孤网是例外的要求,原则上不再批准部门单独建设孤立的信息系统,对未按照要求改造对接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的,不审批新项目、不拨付运维经费。凡部署在政务外网和互联网的非涉密审批业务系统必须接入省、州、县互联互通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并公布在线办理事项清单,全力推行简化办、网上办、就近办。全面梳理并公布在线办理事项目录清单,凡与企业注册登记、年度报告、变更注销、生产经营、投资备案、商标专利、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安全生产等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与居民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等密切相关事项,都要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复杂事项实行网上预约、网上申报、网上预审。同时,广泛运用物流快递、在线支付、网上身份认证等方式,实行远距离证照寄送、远距离缴费、远距离认证。(牵头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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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县委编办;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发改局,县直各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10月31日前)

11.全面推行就近申办,实现全省通办。要打破行政区域限制,对办理量大、办理频次较高的事项以及公共资源交易事项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化、智能化,实行全城通办,并逐步实现全县、全州、全省通办,通办事项要以清单形式对外公布。(牵头单位:县经信局;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前)

12.项目申报财政补助资金的政策依据、审批过程和审批结果全公开。政府投入竞争性领域支持企业的财政资金和项目安排,要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网上公示。投入竞争性领域的政府支持企业资金、政策优惠必须依法在各级政府网站和各部门网站公布,列明支持内容、获得条件、评审程序、不予批准的情形等内容。对获得支持的企业,要列明企业名称、获得支持的项目、获得支持的内容、获得支持的条件等。对以不当手段骗取政府资金支持、政策优惠的,要坚决查处,并将有关处罚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予以公示,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有关主体依法实施联合惩戒。(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8月31日前)

(四)推动政务服务转型升级,实施 只进一扇门 行动。加强实体政务大厅建设和管理,深化 三集中三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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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线下线上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

13.推进 一颗印章管审批 全覆盖。认真借鉴楚雄市等4个试点改革经验,及时启动***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重点要在涉企服务、投资审批等领域突破和创新,逐步实现 一颗印章管审批 。(牵头单位:县委编办;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7月31日前)

14.全面推行集合审批。县直各部门所有面向企业、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政务服务事项100%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实行 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并接受政务服务平台监督,实现 大厅之外无审批 中心之外无权力 。加强窗口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7月31日前)

15.实行一个窗口集中办。加强县政务服务大厅软硬件设施配备,强化人员、设施和经费保障。要按照服务性质、事项类别设置服务窗口,推行联合办理、并联办理,实行 一个项目、一套资料、一次收取 。对企业和群众实行一次告知、统一收件、网上派件、统一反馈、一窗发证。建立完善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牵头单位:县政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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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7月31日前)

(五)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实施 最多跑一次 行动。群众和企业到政府部门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时,最多跑一次,简单事项和个人事项实行 一次就办好 。 一次就办好 事项比例2018年底前不少于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的70%、2019年底前达90%以上。

16.全面梳理公布 一次就办好 清单,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 最多跑一次 。按照事项标准化、审批规范化、材料精简化的要求,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网上办结、现场办结、办结送达分类管理,优化整合业务流程,加快网络化、智能化设备集成融合,集中清理公布 一次就办好 事项清单。深化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审批改革,完善办结时限、监督措施、线上线下补充办理机制。(牵头单位:县委编办;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直各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7月31日前)

17.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便利化。进一步整合涉及房屋和土地登记、税费缴纳等职能,优化登记流程、精简报件资料、打通信息交换平台,全面推行 一套资料、一个系统、一窗受理 机制,实现不动产交易从签订购房合同到取得不动产权证最多5个工作日完成,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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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 最多跑一次 。同时,积极研究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公积金、银行等部门联动办理,通过政企、政银联办,逐步实现从买房到入住 最多跑一次 。(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县地税局等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10月31日前)

18.推进重点领域全省一套流程通办。制定全县统一的民办教育、民办医疗、民办健康、民办养老机构等申办流程,公布材料要件清单,明确审批条件,促进民间资本向服务业投资。(牵头单位:县委编办;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民政局等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8月31日前)

19.大力营造让投资者放心、安心、可预期的良好投资环境。对因政府原因造成的各类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全面清理。一律不得对企业许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政策要求以及超出权限的各类政策优惠。许诺政策支持中属于上级部门权限的,必须取得上级部门书面同意。加强生态安全保护,严守生态安全红线,对涉及林地占用等生态安全事项实行关口前移,严禁先建后报、未批先建。合法合规许诺企业的条件,必须及时兑现,不能 新官不理旧账 。建立招商引资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制度,实行全程帮办、代办,凡是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均交由1个部门全过程服务,切实改变过去1户企业对多个部门的情况。对园区探索实行企业化管理和运营。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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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企业构建与周边社区、村镇的和谐关系。加大对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保障企业的合法生产经营权。(牵头单位:县招商局;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前)

(六)加快 减证便民 改革,实施 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 专项行动。以省人民政府公布的保留证明材料清单为基数,确保证明材料只减不增。加强个人、企业信息统一归集,建立全县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电子证照、宏观经济等重点信息资源库,促进政务信息共享。

20.建设完善人口和法人基本信息库。将个人身份证信息、不动产登记、林权登记、机动车登记、实施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登记、企业和社团法人登记、婚姻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险缴纳与待遇享受、就失业登记、住房公积金缴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等个人事项信息和企业营业执照、不动产登记、林权登记、探矿权登记、采矿权登记、船舶登记、机动车登记、实施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缴纳等法人信息集中归集至政务服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立健全秘密信息保护和非秘密信息查询、采集、披露、争议处理、纠错等工作机制,强化数据共享安全保障,依法加强隐私等信息保护。积极推进全县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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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证照、宏观经济等重点信息资源库建设。公布政府部门信息共享清单。(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前)

21.精简各类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保留证明材料清单的决定》(云政发〔2018〕23号)要求,认真对照取消保留的清单目录,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一律取消,政府部门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得有关信息的,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供证明材料。政府部门在办理企业和群众有关事项中采集涉及当事人的数据必须向本人或法定授权人开放;本人或法定授权人通过政府网站查询到的自身信息,必须作为受理依据。(牵头单位:县委编办;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8年10月31日前)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细化方案,建立专人联络和服务企业机制,积极研究和推进 六个一 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各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 六个一 专项行动落实情况于当年7月25日、12月25日前报县委政府督查室、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编办)。

(二)提高认识,协同推进工作。 六个一 专项行动涵盖了政务服务的方方面面,是深化 放管服 改革、优化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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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环境建设的再安排再部署。在工作中,县委编办负责 最多跑一次 行动、 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 行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企业开办3天行动,县发改局负责项目审批50天行动,县经信局负责 一网办通 行动,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 只进一扇门 行动方案的牵头和统筹协调。各牵头单位要定期研商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各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各级各部门要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对国家、省级、州级层面出台的关于 六个一 相关法规和政策,要及时互相推送和告之。同时,各行政主管部门要以 双随机、一公开 为抓手,以信用监管为中心,以网络管理为基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高监管效能。

(三)加强督查,督查结果与综合绩效考核挂钩。县委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对各部门、各乡镇 六个一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措施和协调配合不到位、未能克期完成相关任务、企业和群众缺乏 获得感 的乡镇和部门,要严肃通报问责,责令限期整改。督查结果将与2018年、2019年综合绩效考核挂钩。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 六个一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情况进行跟踪,并及时向县政府汇报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

深化改革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近日全文公布,对全面深化改革进行总部署、总动员。《决定》中部署的15个领域的60项具体任务,都对安全生产工作有着极强的指导和引领作用。中国安全生产报特摘发《决定》中与安全生产相关的部分重大改革举措,以供参考。

1.制定负面清单

“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

2.完善征信体系

“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完善企业破产制度。”

3.巨灾保险制度

“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

4.强化安全准入

“强化节能节地节水、环境、技术、安全等市场准入标准,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产能过剩长效机制。”

“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产能过剩、科技创新、安全生产、新增债务等指标的权重,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

5.发展 基层民主

“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推进基层协商制度化,建立健全居民、村民监督机制,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6.强化基层执法

“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建立权责统

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减少行政执法层级,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海域海岛等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

7.推进 办事公开

“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9.完善终身培训

“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畅通职工表达合理诉求渠道。”

10.建设 平安中国

“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11.坚持 源头治理

“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

12.深化体制改革

深化改革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云企改[2003]3号

各地州市党委、人民政府(行政公署)、企改办、个私办,省级各有关委办厅局,省属大型企业集团(公司):

《私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实施办法》已经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审定并原则通过,并报请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省深化国企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2003年2月11日

私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若干意见》(云发[2002]3号),鼓励和支持私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推进我省国有企业战略性调整,特提出以下实施办法:

一、私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的形式和目标

第一条 积极鼓励和支持省内、省外私营企业采取收购、兼并、参股、控股、租赁、承包、托管、联合经营等多种形式,参与我省国有企业改革。

第二条 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和“三个有利于”标准,坚持以退保进、以放促活,积极拓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空间。营造宽松环境,鼓励私营企业积极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实现以产权制度为核心的国有企业改革三年目标,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资产、债权、债务处置

第三条 私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一次性买断产权式的,对于资产大于负债的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可根据评估的价值,以市场竞价的方式确定购买价格,对企业进行重组;承担债务式收购的,对资产与债务相等的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可以用承担债务的形式整体接收国有企业,改为私营企业;投资控股式的,可通过购买股权达到控股,并按照《公司法》规范组建新公司,并按新公司的组织形式依法规范运作,对承接的原国有企业的债务不负无限责任,以承接的原国有企业的资产为限清偿债务;私营企业以承包、租赁、托管、委托经营等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的,国有企业的所有者与该私营企业签定相关协议,妥善处理好各项资产和债务。

第四条 私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原企业的债务清偿确有困难的,原企业借用的各项财政借款,可报经当地财政部门批准,实行债转股或转增资本金,或者给予50-70%比例的冲销。

第五条 私营企业兼并、收购国有企业,原则上实行竞价收购,也可实行协议收购。原国有企业的资产必须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成交价由市场供求关系确定。在成交价格的基础上,对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的,可扣除职工安置费和债务等改制成本费用后,在20%以内给予优惠;对分期付款收购的,首期应不低于收购款总额的20%,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对实行承包、租赁的企业,在承包期的年承包额由承租双方议定解决。

第六条 被兼并国有企业经过资产评估,其资产大于债务的或资债相当的,经双方协商,由兼并的私营企业承担债务。资不抵债的债务部分,属银行债务的,由兼并方和相关银行协商,重新确定还款期或利息展期。

第七条 国有企业改制前承担的债务,征得债权人同意,由参与改制的私营企业承担,原企业承担担保等连带责任的债务,改制后的企业要积极办清相关手续,防止逃废银行债务。银行和各资产金融公司要认真落实各项金融政策,协助参与改制的私营企业按规定核销呆坏帐和妥善处置不良资产,为企业改革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

三、土地处置

第八条 私营企业收购、兼并国有企业,对被收购、兼并企业已取得合法使用权的国有土地,收购、兼并后不改变土地性质的,可以直接

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需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企业可直接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手续,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按照评估地价的5%-20%缴纳,60天内一次付清的,再给予减免应缴出让金30%的优惠;分期缴纳的,60天内先缴应缴出让金的25%,余款可以在5年内付清。属于县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困难企业,按评估地价的5%缴纳。私营企业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经办理土地抵押登记,可以向金融机构申请抵押贷款。

第九条 私营企业承包、租赁经营国有企业,对被承包、租赁的企业已取得合法使用权的国有土地,土地租期根据企业租赁、承包期限确定,土地租金按国家规定的出让金最低标准折算缴纳。

第十条 私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凡承担了原国有企业职工安置的,可以凭承担债务和安置职工费用支出的有效凭证从其应缴纳的出让金或租金中扣减。

四、人员安置

第十一条 国有企业被私营企业收购、兼并的,国有企业职工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原企业应按现有政策规定的标准,用企业净资产进行安置。

第十二条 私营企业收购国有企业后,与原企业职工签订不少于五年劳动合同并履行合同的,每签订一人,可按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月标准的12倍折抵收购价格(扣除职工安置费后的收购价格),最低折抵到零,折抵的这部分资金,私营企业应用于职工培训和商品

促销等。对私营企业一次性买断净资产为零或资不抵债的国有企业,并承担被收购企业全部债权、债务,注入发展资金并全员安置被收购企业职工就业的,可按零价购买,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税收优惠政策

第十三条 私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凡属符合国家鼓励类产业的企业,经批准执行国家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即在2010年底前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十四条 私营企业兼并或收购国有企业,可在三年内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私营企业以承担债务形式兼并或收购国有企业的,三年内允许先抵补后再缴纳企业所得税。

六、相关服务

第十五条 私营企业参与国有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地产价格评估等企业改革,在注册申报新的企业时,对改制前企业的原资质等级,只要改制后企业的注册资金、经营管理及工程技术人员、评估师等仍符合资质等级要求的,保留原资质等级。

第十六条 私营企业办理银行贷款抵押、房产、土地产权变更等手续,涉及资产评估的,由有评估资格的机构统一评估,相关部门应予认可。 第十七条 私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变更证照需进行资产审计、评估、拍卖、产权交易等的收费,省级以上财政、物价管理部门有规定的按其最低标准减半收取,没有专门规定的,以企业能承受为原则,由双方协商收取。变更证照的收费,省级以上物价管理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标准收取,没有规定不许收费。

第十八条 私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后涉及更换证照的,工商、税务、公安、房管、卫生、金融等部门要相互配合,积极帮助改制企业做好相关证照变更手续。要采取固定专人、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办法,在申办企业提交相关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办结。

第十九条 切实解决信息对称和披露的问题。各级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企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及时向私营企业提供信息,为私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创造条件。

第二十条 各级个体私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个私经济投诉中心要为私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服务。对不按本办法要求乱收费、乱设卡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加大查处力度,典型案件要及时曝光,切实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个私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七、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参与云南省工业、商贸以及流通领域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改革的省内、省外私营企业或自然人、外资企业及外商。

第二十二条 各地州市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深化改革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以来,公安机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临着机遇的同时又迎接新的挑战,公安工作的改革一直备受社会的关注进一步研究和解决公安机关管理体制的改革问题,已经成为牵动整个公安工作改革大局的关键。只有抓住和解决好这一关键问题,才能继续深化公安工作的其他改革措施,增创新时期公安工作的新优势,从而全面推进公安事业的发展。那么,深化公安管理体制改革的难点和重点是什么?

难点:

(一)条块布局改革受到当地行政机构改革的限制。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是经济状况还是治安状况,都已经打破了“块”的封闭性,趋向于“块”与“块”的联系性。因此,这种以块为主的分级管理明显地使公安管理权力过于分散,阻碍自上至下的警令畅通,已不能适应公安工作的需要。 为此我们必须改变条块的布局以更好的加强对公安机关的管理。但是,公安机关作为政府的一个职能机关,必须与当地的行政机构改革保持高度一致,只有这样才能避免职能脱节、管理盲区现象。

(二)公安管理体制改革收到公安业务范围的限制

改革开放以来,公安行政管理体制发生了巨大变化,在探索公共行政的新模式、新方法以适应新环境的变化和新现实的挑战方面,公安行政部门进行了许多对于中国公共行政具有重大影响的制度创新。如“漳州110”与快速反应机制建设、社区警务模式的提出等。但是公安机关所承担的是的职能。这些职能复杂而具有难度,只有公安机关可以完成,这就使得在公安改革过程中,对内部职能相关或相接近的业务部门进行有效合并和整合,极其困难,公安机关的部门及其结构不会发生本质的变化, 建立精简、高效的组织机构,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也就成为体制改革的一大难题。

(三)现有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对的限制

按照现有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一个干部在一个岗位上工作的时间太长,容易产生惰性,不利于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不利于增强队伍活力。尤其在重点、热点岗位工作时间过长,也不利于对其廉洁自律的监督。更有甚者,在思想上产生懈怠,反对改革,不求上进,只求在一个岗位平庸地工作一辈子。同时这种机制还会培养成官僚作风,使整个机关内死气深深。腐败不堪。

改革的配套资金不足。

《人民警察法》第三十条规定:“国家保障人民警察的经费。人民警察的经费,按照事权划分的原则,分别列入中央和地方的财政预算。”但是,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经费短缺的状况长期以来一直严重地困扰着各级公安机关。尤其是改革

的前沿阵地,每项新实行的制度必须有充足的资金支持,资金的短缺不仅会影响改革的脚步,还会在公安机关内部养成一种不良风气,即通过罚没返还、社会集资、行政性收费或者摊派等非财政渠道自行解决,由此引发了诸多的不良现象,损害了公安机关的社会形象,也阻碍着公安工作改革的深化。

重点:

一、保持与当地行政改革的同步进行,理清条与块的关系。

公安管理体制的改革,必然牵动其他方面的改革。公安管理体制从“以块为主”向“以条为主”的改革,并不仅仅是公安机关一家的事情,它联系着社会的方方面面,牵一发而动全身。作为公安机关,一定要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争取得到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的支持和协作,创造和解决实行“以条为主”管理体制所需要的必要条件。同时,也要深入研究自身内部管理上存在的各种问题,加快对其他方面工作进行改革的步伐。这样,才能保障新管理体制的建立、完善以及有效运行。

二.完善配套资金,为改革提供物质条件

应当建立有效的保障机制,使公安经费得到切实保障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按照事权划分原则,确定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对公安经费的分担比例。根据目前情况,有必要统一制定公安经费的基本保障标准,使各级财政部门在编制公安经费预算时减少主观随意性。同时,中央和地方财政部门要从巩固国家政权和保护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逐年增加对公安机关的经费投入,逐步改善公安工作的物质条件。只有充足的财力,才有改革 的勇气。

三、首先在思想上进行改革

四、提供良好的改革环境,保障改革的成效

深化改革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求真务实,奋发进取,镇党委、政府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深化改革,全镇综合经济实力稳步增长,农民生活水平进一步增高,经济发展、政治稳定、社会进步呈现出健康发展的好势头。

一、改革进展情况

(一)建章立制

立足当前,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和督促制度,以制度机制固化建设成果。

1、深化干部考核制度改革。

全面推行干部职工考核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工作实绩考核、动态跟踪管理考核、民主测评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完善考核方式,形成了以科学发展为中心,以整饬作风为手段、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的评价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

一是不断完善考勤制度,严肃上班纪律。制定并出台《霞寨镇干部职工绩效管理考核办法》,明确规范上下班纪律、请销假制度。每周定期抽查到岗情况,每月初通报上月出勤情况。考勤情况与绩效工资等福利挂钩,年终汇总的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条件。同时建立镇纪委、监察室巡查制度,严禁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集中整治慵、懒、散现象,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加大违纪处罚力度。对违反机关效能建设和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干部职工,先教育,后惩处。对违反上班纪律、违反八项规定等干部,情节较轻者责令其作出书面检讨,情节较重者扣除当绩效奖金并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上报县有关部门处理。

三是坚决制止“走读”现象,建立切实可行的管理机制,要求干部认真领会制度精神,严格约束自己,至少利用3个晚上下村了解村情。

2、深化便民服务制度改革。

目前,我镇已在27个村居全部建立村级便民服务点,逐步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打造一支为民服务队。

一是实行定岗定责制。各窗口单位固定人员值班,细化责任范围,突出各窗口单位效能建设主体责任,责任到人,进一步加强了窗口干部管理,转变了干部作风,提高服务群众的效率。

二是强化纪律意识。修改完善《便民服务中心制度》,要求各窗口充分认识到提高工作效能的必要性和服务群众的严肃性,转变观念,履行岗位职责,严禁工作时间离岗、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和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三是强化服务意识。制定《窗口部门执法服务职能工作制度》,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建设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服务队伍。

四是强化考评落实。制定《部门绩效评定细则》,将机关效能建设与绩效考评相结合,实行绩效情况月登记和考评累积制,进一部加强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年终将对照考评细则兑现奖惩。

3、强化内部管理机制

建立完善《规范发文和召开会议制度》,严格控制会议经费支出,节约会议精神;完善《“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制度》、《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实行“派餐单”制度,严格公车管理,减少经费支出。

(二)深化农村产业结构改革。

推动产业转型,促进结构优化。不断打造碧初文人名片,大力弘扬榜眼精神,提升乡村文化游;建设高寨富美乡村,推介特色蜜柚文化,培育特色文化名镇,推动农业观光游。国庆长假以来,高寨富美乡村共吸引游客约5万人次,极大促进当地群众创业激情,创收近20万元。

二、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通过不断的探索发展,不仅创造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同时也产生一些新的经验:一是根据霞寨镇实情,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出台《霞寨镇干部管理考核办法》,对便民服务中心实行定岗定责制,不断提升服务群众的效率。二是以项目建设为契机,巩固和加强现有效益,不断深挖周碧初、榜眼府、高寨美丽乡村等文化资源,做大做响宣传文化品牌。

三、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我镇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在探索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改革创新意识不强,大胆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存在一定程度色求稳怕担风险保守理念;二是农业产业结构单一,产业结构转型的力度还不大,对蜜柚的依赖性还比较高;三是真正探索的内容不够深入,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足。

四、对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突出深化改革工作,贯彻依法治国,强化依法行政,加强制度建设,细化服务,促进公正文明执法。

2、进一步增强进取意识、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全面深化改革破解经济发展难题,转变单一产业,加快优化产业结构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发展。

3、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发展目标,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摒弃腐朽观念,鼓励领导、干部大胆改革,调动积极性和主动性,争取在重点项目和关键环节上有所突破,不断激发活力。

乡镇全面深化改革总结

20XX年,我乡按照县“1+18”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中共安福县委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意见》、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要点》和各改革专项、专责小组《工作计划》,县委改革领导小组和改革办下发的其他相关文件精神,以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针,围绕市委、县委的工作部署,启动实施改革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现将我乡20XX年改革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XX年工作总结

(一)强化领导,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一是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周祖华同志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站、所、办成员为小组成员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定期分赴各村督查、指导该项工作。二是组织学习了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责任心,自觉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加大宣传,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在改革工作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分工,按照改革要求各负其责,逐条抓好落实,从上到下一条线地进行贯彻落实。全乡先后召开工作推进会议5次,确保了该项活动深入人心。二是多次对乡、村干部进行理论和业务培训,通过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定期开展理论学习,加深党员干部对相关业务知识的了解和掌握,彼此间交流经验和教训。为改革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整体推进,取得良好效果

建立了乡直单位、部门联动机制,行政效率明显提升。整合乡镇站所办、卫生学校部门建立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各站所办联合办公,实现一站式服务;加强各部门相关成员信息沟通,完善信息互通渠道,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简化办事程序,建立便捷有效的办事流程,进一步简政放权。不仅方便了群众到政府办事,提高了行政效能,也增强了政府公信力,为打造服务型政府起到了较好的先导作用。

建立了村级便民服务代办制。一是依托村级便民服务站将计生、土管等审批下放至村级为民服务站,代办村级权限业务,目前已在三个中心村建立了为民服务站;二是建立了代办联络员队伍,每个村派驻一名代办联络员,蹲村代办相关事项;三是建立了重点企业代办员制度,对辖区的重点企业派驻代办员,帮扶相关事项。

二、当前深化改革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改革发展攻坚阶段,各种矛盾和问题突显,我乡在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过程中,也充分暴露出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

一是管理制度不创新和机制不完善的问题。目前,乡干部队伍老龄化严重,不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乡没有建立行之有效的人员流动机制。这既不利于开展工作、完成任务,也不利于提高干部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最终无法形成有序交流的机制。

二是经济综合实力上的差距。从纵向上看,近几年来我乡是大力发展,各项工作成绩显著,但从横向上看,我们与部分乡镇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我们的优势也正被赶超。目前我乡还缺乏能支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大项目,尤其缺乏能大幅增加财政收入的骨干项目。同时,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加快发展的难度也很大。

三、20XX年工作计划

一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细化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及责任制执行情况专题报告等制度。健全公众参与、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和集体讨论决定“四位一体”的决策机制。研究制定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二是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目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已进入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20XX年,我乡认真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重点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同时,对存在问题进行归纳总结,深入剖析根源,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推动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确保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

三是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和精简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取消或简化前置性审批,实施流程再造,并与网上审批相对接,简化办事程序,建立便捷有效的办事流程,进一步简政放权。

深化改革工作总结范文第6篇

一、2019 年工作总结

(一)积极落实政法机关机构改革。

根据机构改革相关文件精神,县政府法制办公室的政府法制工作相关职责已划入县司法局。调整后,我局有 6 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工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法律服务管理股、社区矫正管理股、法制股;我局局机关政法专项编制 13 名。设局长 1 名,副局长 2名,政治处主任 1 名(副科级)。县政府法制办相关档案已移交县司法局,由专人保管。机构改革后,法制办转入 3 名干部,但我局全局编制没有增加,出现超编两人的情况。乡镇司法所政法专项编依旧为32 人,没有改变,机构改革后,我局更加突出以民为本的工作理念,局机关全体人员进一步加强了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学习,能够按照机构改革任职和岗位调整部署,迅速进入角色抓好各项工作。

创新服务方式,打造法律服务综合平台。

县法律服务中心设在白凤大道旁,交通便利。该中心是集法治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人民调解、行政复议、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多项职能于一体的多功能、一站式法律服务平台,将有力地引导群众从“有事找政府”向“有事找法律”转变。群众只要有法律服务需求,

该中心可争取实现一次性为其解决法律难题,让群众真正感受到高效、便捷。中心窗口保持一人一岗,挂牌上岗。全面落实岗位责任、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公开等制度,健全法律服务质量反馈机制、评价机制、监督机制、失信惩戒机制,并公示上墙,自觉接受来自政府、社会和群众的全方位监督,规范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

积极落实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意见要求。

我局切实抓好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涉法涉诉信访领导小组。二是规范投诉和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三是认真组织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四是集中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增强群众法律意识。五是组织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化解,切实做好稳控工作。今年来,司法局指派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28 件,有效防止了矛盾激化。六是实行案件代理报告制度,依法维护信访当事人权益。七是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预防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发生。我县法律援助中心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工作,积极参与信访工作,围绕人民群众“热点”和“难点”开展法律服务,做到应援尽援。八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组织化解,从源头上预防产生涉法涉讼案件。无一件因纠纷调解不及时引发的越级上访、群体性事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继续在全县农村推动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以来,各乡镇以培养农村“法律明

白人”为抓手,引导村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去年,各乡镇按照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标准和要求,完成了一村一名“法律明白人”骨干,普通“法律明白人”占农户总户数 15%的目标任务。今年要在去年的基础上再完成 15%,达到 30%。建立健全工作考核机制,把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全面依法治县、综治考评体系、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内容,先后开展工作督导 3次。组建了由各普法责任主体单位推荐的 17 名讲师组成的县级农村“法律明白人”讲师团,分赴各乡镇各单位开展培训。县妇联充分发挥妇女工作的优势,率先在全县开展农村妇女“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在各乡镇组织农村妇女“法律明白人”培训班6期,“法律小课堂”13次,培训村级妇联干部 1500 人次,培养农村妇女“法律明白人”骨干 200余名。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在坚持以往召集法律明白人进行会场集中培训的模式下,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其它主要工作及自身特点,将培训的模式因地制宜多样化,深入化。

(五)持续推进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一是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由各行政执法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2019 年 7 月 2 日,根据上级法律法规的立改修废情况,公布了《关于公布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及时对全县各部门的随机抽查事项进行调整,确保随机抽查事项的合法有效。二是调整平台单位。因机构改革和我县部门单位的实际工作情况,

对进入平台的单位进行了调整,由去年的 36 个调整为 26 个。三是动态调整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各行政监管单位就抽查清单,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要求名录库所有人员必须在岗在编,并且办理了行政执法证件,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四是各平台使用单位通过平台及时制订本年度的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抽取检查任务,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截至 12 月 5 日,今年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都已经制定了年度检查计划,共通过平台制定了 40 个检查计划,生成检查任务 55 个,录入检查结果 952 个,执法案件 27 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人员编制数少。法制办合并之后未增加编制数,合并之后出现超编现象,新上任的副局长尚未解决编制问题,司法所新提拔的12 名所长也尚未入编,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积极性。

(二)保障的力度有待增强。我县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人数多任务重,经费缺口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作的开展。

(三)“法律明白人”培训的效果有待提升。培训形式单一、内容不够精准,照本宣科、照念法条的灌输式教育培训效果有待实践检验。少数乡镇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缺位,支持力度不大,思想上对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还是不够重视,责任单位主动参与意识不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要抓关键,强示范。抓好村“两委”干部的法律学习培训,然后再向农村党员、有文化的组干部延伸,继而进一步向普通法律明白人辐射。以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六个一”达标创建活动为抓手,

实施一乡一示范点、一村一示范骨干的“双示范”工程,确保每个乡镇打造 1 个以上示范点,让群众足不出村就能享受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降低群众使用法律服务成本。

(二)要抓配合,强协调。各乡镇是培养一户一名“法律明白人”工作的主体。党政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乡镇综治办、司法所负责督促和指导,驻村干部挂村帮育,各村委会积极配合落实。

(三)要抓整合,强保障。强化组织保障和经费保障。发挥党委领导的组织优势,统筹安排。善于发挥各部门优势,整合各种力量、资源。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采取以案释法、案例教学等方式,对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开展现场观摩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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