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文化建设范文

2023-09-16

法治文化建设范文第1篇

一、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 我们党一贯高度重视法治建设, 把依法治国同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一道置于政治建设的首要地位加以强调, 法治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但是, 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比, 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 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 问题累积是不少的, 主要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 从执法和司法领域看,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

执法体制权责脱节、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仍然存在, 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较为突出, 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 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依然存在。三拍现象依然突出:拍脑门决策、拍胸脯执行、拍屁股走人。这些问题, 违背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损害人民群众利益, 妨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 必须下大气力加以解决。有些党员干部执法意识差, 虽然我国提出依法治国30多年了, 但是一些领导干部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事情还时有发生, 在一些领导干部的头脑里, 法律意识还是淡薄的。

(二) 从公民和社会的法治意识角度分析, 民众没有养成自觉遵守法律的习惯。

我们长期以来人治观念影响很深, 特权思想、等级观念深深扎根。在西方国家, 一些公民出了问题, 首先会想着去找法律上的依据, 去看究竟错在什么地方或者哪儿没有错, 他们是寻求法律的帮助, 最后听从法律的裁决。虽然我国从1986年开始, 连续搞了6个普法教育, 力度很大, 虽然经过六个“五年计划”的普法, 但是很多老百姓、民众没有养成自觉遵守法律的习惯。所以, 要想增强法治观念、提升领导干部及全社会的法治思维能力, 尤其是要加强社会法治建设, 下一步重点的任务还是要怎么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法治社会关键是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二、弘扬法治精神, 建设法治社会的举措

(一) 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 以上带下。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关键在各级领导干部。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学法、尊法、守法, 努力提高法治思维水平和能力, 各级领导干部作为执掌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等公权力的特殊群体, 作为运用法治方式治国理政的执政主体, 必须具有较高的法治思维水平和能力, 就像其必须具有较高的理论思维、战略思维、辩证思维水平和能力一样。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水平和能力是其法治意识和能力的集中体现。

各级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 必须时刻牢记人民授权和职权法定, 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则和法定程序, 必须切实保护人民权利和尊重保障人权, 必须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必须自觉接受监督和承担法律责任。因此, 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 真正尊崇宪法和法律, 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 自觉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二) 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 要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

人民群众是法律实施的重要主体, 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力量, 要通过在全社会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使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真正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 并逐步深入人心。要创新法治宣传方式, 提高舆论引导能力, 抵御错误观点的干扰和影响, 让社会公众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中深化对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认识和信仰。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高度重视道德对社会公众的规范作用, 大力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 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文明道德风尚。

(三)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之中。

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 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 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古语说, “理国要道, 在于公平正直。”在日新月异的改革时代, 人民更加期待公平正义, 折射出社会和谐发展对法治的更高要求。只有让“法治”成为全体中国人的最大公约数, 才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完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四) 弘扬法治信仰, 学校教育者肩负着重要的责任。

人的法治意识不是靠上一堂课或者是旁听一个案件就可以增强的, 要有一个长期的熏陶, 耳濡目染, 所以从小学乃至幼儿园开始, 而且形式要生动活泼, 喜闻乐见, 小孩子能接受。现在跟孩子提要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 要有共产主义理想, 这些问题对孩子来说太宏观了, 他们理解不了。但是你讲要爱你的亲人、爱父母、爱同学、爱老师, 不能打架斗殴, 不能损害他人的权益, 过马路要看红绿灯, 告诉他们这些最起码的底线规则, 我觉得更重要一些。只要不断训练、不断提升, 他的意识会增强。所以, 无论是家庭教育, 还是学校教育, 在弘扬法治精神, 形成法治文化方面, 具有非常关键的作用。

摘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但是, 目前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 要弘扬法治精神, 建设法治社会的举措, 要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 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 以上带下用, 要依靠制度形成法治文化。

法治文化建设范文第2篇

本报讯 记者于呐洋 近年来,江苏省如皋市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进年”活动,坚持把法治文化作为先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有机组成部分,把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新形势下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途径,本着因地制宜、城乡互动、注重特色的总体思路,扎实有效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法治文化已经覆盖社区、乡村、机关、单位、企业、学校,逐步渗透进百姓日常生活。

如皋市安定法治文化广场位于人流密集的市中心休闲广场,2011年正式建成使用,广场投资160万元,总面积14450平方米,将法治文化与公园文化、人文文化充分结合。广场运用雕塑、石刻、法制格言长廊、法制宣传栏等形式图文并茂地反映古今中外法治典故、法治名人、法治格言、法律条文等内容,成为集健身、休闲、普法于一体的法治主题广场,有效提升了法治如皋城市建设内涵。

2012年4月,如皋市首家企业法治文化园在雪岸镇凯晖皮草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成。凯晖法治文化园总面积1500平方米,以员工健身广场为依托,有机融入法治画廊、法律宣传栏、法治漫画墙等法治文化载体,是一座集知识性、教育性、趣味性为一体的特色法治文化宣传园地。

近年来,如皋市在全市各镇、村建立法治文化公园(广场)41个;在国道、省道、市级公路交通过境道口,兴建法治文化园16个;在全市134个“村村通”公交站点,统一布置各类法制宣传漫画,建成公益性、大众化法治文化阵地。建成法治文化一条街、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公园等不同风格的法治文化阵地,让居民在休闲娱乐中接受通俗易懂的法治文化。

法治文化建设范文第3篇

 2011-11-07 23:28:40

来源:来源:《光明日报》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吹响了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号角。在文化建设中,该如何弘扬法治文化,传播法治精神,推动形成法治的生活方式?在法治建设中,又该怎样加快文化立法,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在制度轨道上发展繁荣?本刊今起开辟“文化与法治笔谈”栏目,邀请相关人士展开讨论,敬请关注。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关于文化建设的决定,将法治国家基本原理融汇进了文化建设的科学纲领之中,高度重视为文化建设提供优良的制度环境,强调了文化建设的社会性与人民性。

文化生产作为一种特别形式的社会生产,其发展离不开法治保障,而法治本身在促进文化发展的同时也会得到文化的滋养,并构成文化体系的重要内容。

文化的法治需求根源于改革开放以来社会文化生态的变迁。在改革开放之前,适应于计划经济体制的文化系统,对新中国发展初期的社会团结与基本建设作出了贡献,但也逐渐暴露出文化体制缺乏活力的局限。改革开放以来,伴随市场化和全球化的进程,国内文化元素日益多元,来自传统文化的儒家伦理和来自西方的自由个人主义逐渐兴起,并提出了改革传统文化管理体制、拓展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同时,文化传播平台的结构性变迁也带来了文化管理的挑战,特别是互联网的兴起,极大冲击了传统纸质媒体的影响力和文化塑造功能。网络在带来便利和自由的同时,也给青少年教育、社会诚信、预防与打击犯罪、塑造负责任公民等方面带来了复杂的影响。

当前,我们的文化法治状况远不适应新时期文化发展的需要,主要文化领域的立法多以行政立法为主,既不适应保障公民宪法上文化权利的需要,也难以为文化秩序的优化提供合格的规制框架。在缺乏有效法律规制的文化市场上,常常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低俗乃至于色情、暴力文化横行,反映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人类文明成果的文化因素受到扭曲和压制,这一格局的负面影响已经波及到社会治安、食品安全、刑事犯罪、家庭伦理、社会诚信等领域。

因此,文化建设亟须制定基本法律。该法律的核心目标是保障公民宪法上的文化权利,落实公民的文化主体性和文化参与权,追求文化自由与文化秩序的平衡,引导社会文化有序发展。经验证明,改革开放30多年的经济成就要归功于公众的经济参与,而新时期政治、社会、文化建设同样需要强化对公众参与权的制度化保护,使得新时期的文化生产体现出明确的社会性与民族性,形成稳靠有力的文化软实力。

当然,文化的法治是否能够深入社会、形成实效,也取决于法治的文化。与30多年经济建设相伴随的是大规模的法律移植运动,至2010年我们已经完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构。在法律移植过程中,通过法律教育、法学研究、司法审判乃至于各种普法运动,法治的文化已经具备了初步的社会基础。

法治的文化包含两个基本要素:一是理性,即公共治理以承载理性的法律规则为依据,这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核心要求,是形式法治的范畴;二是公民性,即公共治理以保障公民尊严、塑造公民身份为目标,凸现“公民”的公共意识和社会属性,强化治理过程的开放性、公民参与性和公共责任性,是实质法治的范畴。文化法治本身的“文化”维度,要求我们不能将文化法治理解成简单的规制工具,而是要尊崇制度理性,以人(公民)为本,通过打造法治的文化优势来推动文化的法治建设。

法治文化建设范文第4篇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六项任务。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描绘了崭新的蓝图,我们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最终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包含着具体的五个体系,一是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二是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三是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四是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五是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完成六项任务,一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二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三是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四是增强全民的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的建设。五是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六是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下面,我对依法治国的六项任务作一个重点介绍。

1、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 1)、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 《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可以说是我们依法治国的升级版,里面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总共有186项的新观点、新举措。其中第一项新内容就是,我们现在提出来,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我们有个比喻,宪法相当于母法,其它法律都是子法,都是从宪法派生出来的,都要跟宪法保持一致,我们现在的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四中全会还把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今后,凡是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公职人员,在正式就职时,都要公开向宪法宣誓,承诺遵守宪法,把宪法放在心中的最高位置,把宪法放在心中的最高位置,也就是把人民放在心中的最高位置,因为,我国宪法郑重宣告: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这是我们新建立的宪法宣誓制度。

2)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 四中全会谈到立法时,有这样一句话,“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这是我们在党的文件上,第一次提出“良法”这个概念,具有很深的含义,说明我们党已经意识到,法律也有良、恶之分,良法能实现善治,恶法只能带来恶治。如果一部法律的实施,不仅不能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反而把权力这只老虎从笼子里放出来,到处咬人,随意侵犯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那么,它必定是恶法。既然宪法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是限制国家权力之法,那么,我们只有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才能实现良法善治。过去,我们出台的一些法规,曾经存在着与宪法相抵触的条款,比如,《收容遣送条例》、《劳动教养试行办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等,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但《劳动教养试行办法》却规定,无需审判,就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长达3年,还可延长为4年;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却规定,在没有经过合理补偿的情况下,地方政府有权强制拆除公民所有的房屋,所以,在当时的法治环境下,出现了一种奇怪的现象,人大制定的《宪法》抵挡不了国务院制定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老百姓手中的房产证、土地证抵挡不了开发商手中的《拆迁许可证》。虽然,现在这些法规都被废除了,但却暴露出我们在宪法实施和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所以,这次四中全会正在积极探索建立违宪审查制度,在国外,有的国家是设立宪法法院,对违反宪法的案件进行审查并做出判决,而在我国,将来有可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成立一个宪法监督委员会,依法撤销或纠正违反宪法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上讲的是依法治国的第一项任务,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第二项任务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2、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四中全会在谈到依法行政时,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我们现在出台了很多的法律,各种法律法规加起来将近一万部,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法律体系,这么多的法律法规制定出来之后,如果得不到很好的落实,得不到很好的执行,那么,法律在人们的心目中就没有权威,最终使人们丧失对法律的信心、失去对法律的信仰。它所造成的危害比没有法律更大。所以,四中全会十分重视法律的实施,在推进依法行政方面提出了许多新举措。 1)、健全依法决策的机制。

人们常说,领导就是决策,各级政府经常要对事关公共利益的事项做出决策,长期以来,部分官员随意决策,被老百姓讽刺为“三拍干部”,拍脑袋决策、拍胸脯执行、最后拍屁股走人,导致大量的“面子工程”“政绩工程”上马,造成巨大的浪费。比如,全国各地,在城市建设过程中,缺乏长远规划、大拆大建的现象十分突出,现在每建造100万平方米的新建筑,就要拆除30-40万平方米的老建筑,很多都是处于正常使用年限甚至刚建成不久的建筑,居国家住建部的统计数据,仅此一项,就给我国造成5000多亿的损失,所以我们被称为世界上最大的建筑浪费国。今后,如何依法决策、科学决策,这是四中全会给我们提出的全新的命题。首先,我们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行政机关的每一项重大决策,都要经过这几个程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而且,合法性审查是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决策之前先要看看,跟法律有没有相抵触的地方,有没有违法,如果不合法,就应该马上叫停,不得再进行下去;其次,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过去决策错了,也没有什么问题,可以拍拍屁股走人,现在不行了,要追究责任,而且是终身责任追究,不管过了多长时间,也不管是在职,还是退休,出了问题都要追究,而且责任认定不明确的,还要倒查,最后落实是谁的责任。 2)、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

长期以来,公权力过多地介入微观经济活动,成为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期的一个突出特征。它首先表现在行政审批过多过滥上。行政审批制度的实质是政府管制,它在市场经济不成熟的早期起到了维持市场正常秩序的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这项职能依然过多地集中在政府手中,就会抑制市场活力,也容易产生腐败的寻租活动。从国家能源局煤炭司一个副司长家里,就可以搜出上亿的现金。发改委副主任刘铁男打一个招呼,他儿子的账户就可以进帐上千万,足以说明审批权腐败的能量有多大。因此,我们要减少政府对企业微观经济行为的过度干预,减少不必要的审批。就必须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界定政府的职权范围。李克强总理在谈到公权力和私权利的差别时曾说“私权利法无禁止即可为,公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这是法治政府最基础的原则。这句话意思就是说,政府的行为必须要有法律依据,来源于法律的明确授权,政府的权力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超出法定范围之外,政府就没有权力了,而对老百姓来说呢?则是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只要是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的事,那都是老百姓的自由,老百姓有权自主决定做还是不做,行政机关只能要求公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而不能超出法律规定范围之外去要求公民履行义务。 当然,我们讲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并不是要削弱政府职能、而是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包括要理顺政府部门内部之间的关系,解决职能交叉、职权不清、相互推诿扯皮等问题。过去,政府部门之间往往是有利可图的事争着管,无利可图、吃力不讨好的事就相互推诿扯皮。今后,政府的职能更加明确,主要概括为以下5个方面:一是宏观调控,政府不再干预微观经济,而是从宏观上加以调控,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是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身就是信用经济,欺诈违约行为不断发生而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假冒伪劣商品大量出现而没有受到彻底的追究,就不可能形成健康有序的市场。目前,我们整个社会的信用程度比较低,很多私人老板只好带着大笔的现金去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谁也不信任谁。而在发达国家,用皮箱装着几十万美元做交易的,只有贩毒集团。三是公共服务;四是社会管理;五是环境保护,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经济高速增长,城乡面貌发生巨大变化,但积累的环境污染问题也十分严重。比如,水污染,以前河水可以淘米洗菜,现在连衣服也不敢洗,超过1/4的人喝不上合格的饮用水;比如空气污染,雾霾正在由华北向华东、华南蔓延,覆盖了200万平方公里的国土,还都是人口最稠密、经济最发达的地区。据新闻报道,10月11日,北京的PM2.5普遍达到了400,雾霾严重到对面看不见的程度,司机开车过了路口才发现闯了红灯,当然,这种情况下也不用当心被罚款,因为摄像头也无法拍清车牌号。世界上空气污染最严重的城市有一半以上在中国;比如土地污染,我们的土地重金属污染极其严重,很多被重金属污染的土地仍在种植粮食、蔬菜、水果等农作物,造成有害物质在农作物中积累,并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引发新的食品安全问题。环境保护职能单列出来,反映了对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今年两会前对群众关注问题的民意测验中,环境保护问题已经超越腐败排在群众最关注问题的第一位,试想想,如果一个地方遭受严重的环境污染,即使这个地方的经济发展再快,给人们的收入增加十倍,也没有人愿意生活在这个地方。所以,习总书记多次指出,我们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现在,我们在政府职能当中把环境保护职能单列出来,反映了对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境保护法》在2015年实施后,将在治理环境污染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3、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四中全会提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则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习总书记多次强调: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还特别引用了英国哲学家培根的一段话,“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四中全会在推进司法改革方面有许多新亮点。 1)、去地方化。

过去,地方各级司法机关受制于地方管理体制,人财物受地方党委政府的牵制,不利于司法独立。为有效切断司法机关与地方的联系,四中全会提出,要改革司法机关人财物管理体制,实行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同时,最高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还要探索设立垮行政区划的法院和检察院,办理跨地区案件。这是非常重大的改革措施,连宪法都要做相应的修改,因为我们现在的法院、检察院都是按照行政区划来设置的,我国宪法规定,各级法院、检察院由同级人大选举产生,对同级人大负责。现在要打破行政区划,设立法院、检察院,势必要涉及到宪法的修改。今后,司法改革的趋势可能是这样的,司法机关实行垂直管理,人财物不受地方的控制,而且,不再是一个省设立一个高级法院,一个地级市设立一个中级法院,而是打破行政区划,像在全国范围内划分七大军区一样在全国范围内划分若干个司法管辖区,一个司法管辖区设立一个高级法院,像一个军区要管辖几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一样,如南京军区要管辖六省一市,安徽省、江苏省、浙江省、江西省、福建省、上海市,一个司法管辖范围也要管辖几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然后,每个司法管辖区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若干中级法院,而不是一个地级市设立一个中级法院,当然,基层法院还是在县市区域基础上设置。从而摆脱地方保护主义对司法的干扰,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2)、去行政化。

行政机关最大的特点是下级服从上级,层层汇报,层层审批,而司法机关不同于行政机关,一个案件主审法官审理完之后,就可以做出裁判,因为主审法官参与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理应对案情最了解,而且,主审法官作为专业人员,对相关法律依据也比较熟悉。如果也像行政机关那样,一个案件审理完之后,也层层汇报,层层审批,让没有参与审理案件的领导来审批、做决定,反而不利于案件的公正审理,也导致职责不清,所以,司法机关要去行政化,法官除了法律之外,没有其它的上级,正如四中全会提出的,要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谁审理案件就由谁做出裁判,谁做出的裁判就由谁负责,这样,实现了权责统一,有利于维护司法的公平正义。 3)、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四中全会提出了两个终身责任制,一是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二是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决策终身责任制是针对行政官员,办案质量终身责任制是针对法官、检察官,有利于确保案件的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4、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我国人治的历史非常漫长,人治的影响根深蒂固,在传统上,中国人讲“三个大”,人大于法,情大于法,权大于法。在西方国家,一些公民出了问题,首先想到的是,去找法律上的依据,看看究竟错在什么地方或者哪儿没有错,他们是寻求法律的帮助,最后听从法律的裁判。可是中国人要出了事,首先想到的是赶快找人,找关系。这也是为什么西方国家出现矛盾冲突包括官民纠纷,人们都是请律师、上法院,在中国却是信访和上访的重要原因。而有些领导者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以突破法律界限和牺牲他人公平正义为代价来息事宁人,必然导致新一轮恶性循环,破坏整个社会的法律秩序。这种“维稳”的方法就好比扬汤止沸,把锅里烧开的水舀起来再倒回去,使它暂时冷却下来停止沸腾,但是,锅底下的火还在燃烧,水一直在加热,过不了多久,水又会重新沸腾。目前中国年信访案件一直在700万至800万件,平均每天2万多起。集体上访居高不下。所以,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只有把锅底下燃烧的柴火抽掉,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就好比釜底抽薪,是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手段。中央已经决定,今后,凡是涉法涉诉的上访案件,一律走法律程序,信访部门不再接待和处理,就是对群众依法解决问题的一个引导。这次,四中全会提出了关于法的新的16个字,叫做“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在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我们也提出关于法的16个字,叫做“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次我们讲的更全面,既有立法,又有执法,还有司法,最后落脚点在于全民守法。要求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5、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关键在于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法治专门队伍,过去,我们常常把司法领导干部也作为轮岗交流的岗位,甚至出现统战部长、市委书记出任法院院长的情况,使一些地方的法院院长既无司法审判经验,又无法学教育背景,今后,这种情况将得到彻底改变,四中全会提出,要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还要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证法官、检察官正确适用法律,维护公平正义。

6、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这部分的内容也很多,我主要讲两点。 1)、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四中全会第一次提出,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会不会依法办事、能不能依法办事”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指标,优先挺拔使用法治素质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甚至调离领导岗位,从而,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形成明确的法治导向。 2)、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四中全会提出,要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党规党纪比国家法律更严,对党员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次特别强调,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必须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这是反腐倡廉的一大亮点,体现了我们党对反腐败规律的科学把握,过去,我们常讲要让干部不敢腐,如何让干部不敢腐呢?要让干部不敢腐,不在于我们的惩罚有多重,能把他们吓着,如果,一万个干部违纪违法,我们最终只能查处

法治文化建设范文第5篇

近年来,我县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深入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我县在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中,充分考虑不同乡(镇)、村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村情~等因素,从增强村民民主法治观念入手,通过抓好农村普法、村民自治、农村稳定等方面的工作,使全县农民的法制观念、民主意识进一步提高,全县农村已基本形成了自觉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良好氛围。到目前为止,全县已建立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市级“民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资源网主法治示范村”30个、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45个,占全县村委会总数的60%以上,提前实现了司法部、民政部提出的到“四五”普法结束时,有30%的村跨入“民主法治示范村”行列的目标,有力地促进了我县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政治稳定,推进了我县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进程。

一、以“两抓两带三到家”为载体,深化法制宣传教育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干部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是“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基础性工作。围绕“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要求,我县在“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中,紧扣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广泛开展了以“两抓两带三到家”为载体的“法律进村入户”活动,以此带动村民法律素质的提高。

“两抓两带”:即,一抓乡镇、村、组干部的法律素质教育。通过抓干部自身的法律学习培训和定向定任务包村向农户宣~律,层层签订学法守法责任书,带动群众学法守法。二抓在校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教育。通过深入开展“我与父母同学法”活动,深化学校法制教育,提高在校青少年法律素质。通过学校与在校学生、学生与家长互签学法守法承诺书,带动学生家长和家庭成员学法、用法、守法。

“三到家”:即,一是法律书籍送到家。~年以来,县法宣办每年均组织市、县两级包村单位,将《农民普法实用手册》,免费送到全县70%以上的农户家中。二是学法用法抓到家。全县建立健全了县—乡—村—组四级法制宣传员队伍,完善了宣传网络。做到县有宣讲团、乡有宣传组、村有宣传小分队、村小组有2—5名有文化、有宣讲能力的人员组成的宣传小组。通过以包村单位、乡镇、村、组干部和乡村教师为主体的法制宣传员,包村包户宣~律,提供法律帮助和法律服务,督促学法用法工作落实到每家农户。三是守法责任订到家。通过县与乡(镇)、乡(镇)与村、村与村干部、村干部包村负责人与村小组、村小组与村法制宣讲员、村法制宣讲员与刑释解教人员、轻微违法犯罪人员等重点户,层层签订学法守法责任状,特别是通过农村基层组织与农民家庭签订学法守法责任状,评选“守法文明户”等方式,促使广大农民在享受法律赋予权利的同时,切实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法律进村入户”活动的有效开展,使广大农村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依法管理村务的自觉性有了明显增强,在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过程中,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

二、落实村民自治,扎实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开展村民自治,是“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关键环节和核心内容。我县将“四民主、两公开”作为全县“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

一是完善村务公开的内容。村务公开从农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凡属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村里的重大事项,如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宅基地审批、村集体经济收益、村干部报酬等,都须向村民公开,尤其将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中之重,做到让群众了解、监督村集体资产和财务收支情况。

二是规范村务公开的形式、时间和基本程序。在全县所有村委会均设立了固定的村务公开栏,有些村委会如邓埠镇倪桂村还通过调频广播、锦江镇九亭村通过向群众发放“明白纸”等形式进行公开。对一般的村务事项做到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及时公开,对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困难户等级评定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经村干部会议讨论,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向全体村民公开,接受村民的监督。

法治文化建设范文第6篇

一、活动目的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普及法律常识、共建和谐校园”为目标,以“校园法治文化”活动为载体,掀起校园法制宣传教育的热潮,不断增强法制教育的渗透力、吸引力和感染力,提高广大师生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积极性,全面提升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工作水平,促进我校依法治教工作上新台阶。

二、活动主题

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共建和谐法治校园。

三、活动时间

“校园法治文化”活动安排在11月15日至12月15日。

四、活动内容

(一)学习教育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对师生的公民意识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国家意识、国家制度的认知和公民守法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自觉明辨是非,崇礼守法;

(二)学习教育宣传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切实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

一、尊严、权威;

(三)学习教育宣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以及与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和保障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学习教育宣传《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义务教育法》、《禁毒法》、《教师法》、《教育法》和《国防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知识。

五、活动形式

(一)组织学生参加一次国旗下遵纪守法宣誓仪式(誓词见附件1);

(二)举办一次“崇尚法治,追求和谐”为主题的法制手抄报征集评比活动(活动方案见附件2);

(三)举办一期法制讲座,可邀请兼职法制副校长担任主讲;

(四)举办一次法制图片展览。法制图片由区人民检察院编制,届时由教育局统一安排时间,巡回到各学校展览;

(五)观看一次《少年口角之争酿祸害》法制专题片。该专题片是区普法办联合法院、检察院和电视台拍摄的刑事法庭审判过程制作而成,由区教育局将专题片发放到各学校,组织师生收看学习。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把“校园法治文化”活动作为今年德育教育的重点来抓,认真谋划,科学统筹,精心组织,各学校要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领导小组,以确保本次活动顺利实施。

(二)打造法制教育品牌,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各学校要根据全校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要明确专人负责,按照通知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力求形成自身特色,打造具各校风格的法制教育品牌,促进形成优良校风学风。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学校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校园法治文化”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凡积极参加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取得显著成绩的学生,要及时给予表扬和嘉奖,推广经验做法,以促进学校法制教育活动的不断深入开展。

(四)强化督查,确保实效。活动开展期间,区教育局将联同区依法治区办、区检察院、区普法办和区司法局等部门对各学校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了解掌握活动进度和成效,活动效果将列入各学校本学期德育工作的考评。

请各校将本次活动的开展情况及时上报,于12月20日前将书面总结报区普法办和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附件:1.学生遵纪守法宣誓誓词

2.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法制手抄报”征集评比活动的方案

3.“校园法治文化”活动宣传标语口号

普法办公室依法治区办公室人民检察院

教育局司法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1

学生遵纪守法宣誓誓词

我们是新时代的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肩负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面对庄严的国旗宣誓:

我决心忠于宪法和法律,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观念,依法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坚守社会正义,维护法律尊严,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做一名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宣誓人:

附件

2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法制手抄报”征集评比活动的方案

为深入推进“校园法治文化”活动,提高在校学生法律素质,增强在校学生知法、学法、守法的意识。经有关部门研究决定,在我校中小学生中开展“法制手抄报”征集评选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主办单位

评比活动由区教育局、区普法办、区依法治区办、区人民检察院和区司法局联合组织。

二、活动主题

崇尚法治,追求和谐。

三、活动时间

2010年11月17日至24日。

四、参赛对象

小学4—6年级,初、高中各年级。

五、评比要求

(一)内容要求

法制手抄报的内容包括法律法规知识、法制教育活动、法制教育故事等,要求突出主题,选材要新颖、多样,贴近校园生活、学习,反映学生的法律素养。

(二)版面要求

1.手抄报统一用8开素描纸或卡纸。每份手抄报上下页边距2厘米,左右页边距1.5厘米,版面布局合理,知识性和观赏性有机统一;

2.手抄报必须包含报头、插图和文字等三部分,报头下面须用注明学校、班级和编者等;

3.手抄报版面制作均使用手抄文字和手绘插图,版面制作不能有任何粘贴;

4.手抄报版面制作用笔可任意选择,但铅笔除外(不包括彩色木铅笔);

5.作品不能为印刷品。

六、评比规则

(一)评比标准

1.只对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的符合主题的作品进行评比;

2.主题突出,文章流畅,弘扬法治精神;

3.栏目丰富,条理清晰,字迹工整;

4.原创内容占整个版面的比例达到60%以上;

5.报纸的名称贴切,版面设计新颖,有创意,版面图文并茂,整体效果好。

(二)评选程序

1.每班选送1份作品参加本校评比;

2.各镇中心小学选送小学组3份、中学组2份(会城选送小学组5份、中学组4份)、各中学选送1份、区直小学选送2份、区直中学选送2份作品参加区的评比;

3.主办单位组织评委从选送作品中根据评选要求评选出得奖作品。

(三)评比奖项

1.分小学组和中学组,每组别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10名;

2.分小学组和中学组,每组别单项奖:最佳创意奖1名、最佳美工奖1名、最佳书写奖1名;

3.集体奖:最佳组织奖3个;

4.表彰形式:奖状、奖品、橱窗展示。

七、选送时间

各校在全面铺开的基础上,推荐优秀手抄报于11月26日前送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参加评选。

区普法办区依法治区办区人民检察院区教育局区司法局

2010年11月12日

附件3

“校园法治文化”宣传标语口号

1.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共建和谐法治校园;

2.加强校园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3.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校;

4.普及法律知识,构建和谐校园;

5.学法、用法、守法、护法,争当文明小公民;

6.走守法之路,建和谐校园;

7.崇尚法治,追求和谐;

8.举法治大旗,创平安校园;

9.提高师生法律素质,树立优良新校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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