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2023-02-22

第一篇: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加快建设中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建设中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是实现良法治国的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就是要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一、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法治是良法之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必须设立建设完善的以宪法为中心的法律规范体系,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相结合,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让立法先行,让良法引领国家各项建设事业和各项工作稳序推进。

二、加快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章程,加强对法律的实施,首先要加强对宪法的实施,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执政。在法律实施的过程中,要切实加强宪法权威,维护宪法尊严。坚持从执法、司法、守法各方面,加强法律的实施。在执法过程中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司法过程中,必须做到依法依规裁判,牢牢守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推进全民守法,加强普法力度,让法律真正深入人心,为人民所遵守。

三、加快形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没有监督必然滋生腐败,在权力的运行中,必须制定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监督必须是全方位的,努力从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各方面建立严密的、完善的、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法治监督体系,让各方监督力量形成合力,让权力真正服务于人民。

四、加快形成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首先要形成政治和组织保障,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穿到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全过程,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其次要形成人才保障,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让法治理论得到更好的贯彻。最后形成制度保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个根本不动摇,改革和完善不符合法治规律、不适应现在国情的体制机制。

五、加快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又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保障。依规治党深入党心,依法治国才能深入人民心。在管党治党的过程中,要正确认识党和法的关系,官和法的关系,把依法治党和依规治党有机结合,让党规党纪与法律法规相衔接、相协调,用党规党纪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党要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从而更好地带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前进。

必须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才能为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各项事业的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才能迈着稳健的步伐走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第二篇:第一节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第一节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本节导引】

道路问题关系全局、决定成败。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鲜明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大论断,明确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性质、方向、道路、抓手,必将有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事件回放】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本次四中全会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这在党的历史上尚属首次。

【主体内容】

一、中国为什么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法律知识:什么是法治?

法治最早可追溯到亚里士多德的法治理论,亚里士多德提出的法治包括两点,一是有优良的法律,二是优良之法得到民众普遍遵守,这个思想得到了后来者的发扬,并构成了当代法治思想的核心与精髓。

“法治”一词在我国很早就出现在古书中。《晏子春秋•谏上九》:“昔者先君桓公之地狭于今,修法治,广政教,以霸诸侯。”《淮南子•氾论训》:“知法治所由生,则应时而变;不知法治之源,虽循古终乱。”但有时并非作为一个词组,如《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赵奢)收租税而平原君家不肯出租,奢以法治之,杀平原君用事者九人。”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什么?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法律知识:法律体系与法治体系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体系与法治体系有着明显的区别:

首先,法律体系、法制体系是相对静态的,而法治体系是相对动态的。法律是指载有法律规范的书面文件,法制是指法律和制度的总称,而法治则是指运用法律和制度治理国家、治理社会。

其次,法律体系、法制体系的“法”包括规范公民行为、社会生活和市场秩序的法,也包括规范国家、政府、政党治理行为的法,但规范公民行为、社会生活和市场秩序的法是其最大最主要的部分,而法治体系的“法”主要是指规范国家、政府、政党治理行为的法,也就是说,法治的“法”主要是指治官的法。

再次,法律体系、法制体系相对于法治体系,前者是手段,后者是目的。完善法律体系和法制体系是为建设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服务的。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什么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

法律知识:

中国法兽“獬豸”

獬豸又称獬廌、解豸(xie zhi),是中国古代神话传说中的神兽,体形大者如牛,小者如羊,类似麒麟,全身长着浓密黝黑的毛,双目明亮有神,额上通常长一角,俗称独角兽。

传说獬豸拥有很高的智慧,懂人言知人性。它怒目圆睁,能辨是非曲直,能识善恶忠奸,发现奸邪的官员,就用角把他触倒,然后吃下肚子。它能辨曲直,又有神羊之称,它是勇猛、公正的象征,是司法“正大光明”“清平公正”的象征。所以在古代,獬豸就成了执法公正的化身,古代法官戴的帽子又称“獬豸冠”。后世也因此将其画像融入判官的官服之中。人们经常引用獬豸的形象,取意于对中国传统司法精神的继承。

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什么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必须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必须使人民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使法律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

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什么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

一、尊严、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

法律知识:什么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国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其基本精神就是禁止基于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信仰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份等原因享有特权或遭到歧视,禁止将这些因素作为法律区别对待的分类标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含义包括三个方面:

(1)任何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也都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

(2)公民的合法权益都一律平等地受到保护,对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追究,决不允许任何违法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3)在法律面前,不允许任何公民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权,任何人不得强迫任何公民承担法律以外的义务,不得使公民受到法律以外的惩罚。这三个方面合起来,是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完整理解。

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什么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法律名言:有道以统之,法虽少,足以化矣;无道以行之,法虽众,足以乱矣。

——(西汉)刘安等著《淮南子》

【释义】有道之人进行统治,即使法律少也可感化民众;无道之人进行统治,即使法律多也会带来混乱。

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什么必须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相适应,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应当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但决不照搬外国法治理念和模式。

法律知识:传统法律文化

传统法律文化是指从中国古代一直流传下来的人类在法律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精神财富和习惯、规范、制度等,不仅包括观念形态,也包括实实在在的制定出来的礼、法,而且包括人们对法的性质、作用及其它社会现象的关系看法、评价以及人们在法律实践中的思维模式,其范围是广阔的。传统法律文化的特征是:(1)工具主义色彩浓重;(2)“德主刑辅”法律理念;(3)“重义轻利”的民商法律思想;(4)“诸法合体,民刑不分”的法律形式。

法律文化属于社会上层建筑范畴,虽然因为时代的特点,产生出诸多各具特色的法律文化,但是法律文化作为文化的一种,也像其他文化一样,具有历史的连续性、继承性的共同特性,是可以超越时代局限而相互间产生影响的。古人留给我们的承载着几千年智慧的传统法律文化,是我们应该充分吸收借鉴的宝贵财富。在建设法治国家的进程中,我们要对传统法律文化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以改造,理性地继承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精华,推动依法治国的不断完善。 【延伸阅读1】

怎样理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来源:人民日报 2015年2月2日

如果把建设法治中国看作建设一座恢宏的大厦,我们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丰富内涵,就可以从这样几个方面来认识和把握。

一是奠定了法治中国大厦的“三大基石”。这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这三句话,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力量、制度基础、理论指导,实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是实现总目标必须牢牢把握的最根本的东西。

二是构筑了法治中国大厦的“五大支柱”。这就是形成五大体系,即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以及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个“4+1”组成的五大体系,涵盖了法律制定与法律实施、法治运行与保障机制、依法治国与从严治党等各个层面、各个环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具体展开和有力支撑。

三是设计了法治中国大厦的“施工方案”。这就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整体谋划,在“共同推进”上着力,在“一体建设”上用劲,更加重视法治建设的全面、协调发展,更加重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

四是描绘了法治中国大厦的“效果图”。法治建设既是法治本身的“自转”,也是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公转”。通过法治建设,就是要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目标;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大局看,就是要着眼于更好更优的国家治理,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延伸阅读2】

正确把握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内在关系

正确把握坚持党的领导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内在关系,应着力在以下三个方面加深认识:

第一,坚持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这种领导地位是历史和人民作出的庄严选择,并得到我国宪法的确认。因此,要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中国的目标,切实树立宪法的权威,使宪法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就必须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保证作用。

第二,推进依法治国是坚持党的领导的必然要求。一方面,社会主义法治中国建设离不开党的领导;另一方面,党的领导又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在强调坚持党的领导的同时,中国共产党也十分强调党的领导要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把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其基本价值取向,把依法执政看作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并坚持依规管党治党建党。

第三,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本质上一致统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已经从根本上保证了党的政策与法律的统一性和一致性。从国家立法过程来看,立法法规定了党领导立法的基本原则,立法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通过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等多种法定途径,把自己的正确政策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国家意志,表现为具有国家强制力并要求全社会一体遵行的行为规范。这也就是说,我国的宪法、法律和法规是党领导立法的主要成果,是成熟定型的党的政策的规范化、条文化和法律化。不仅如此,而且法律一旦形成,执政党也必须要同样遵守,同样受到法律的制约。

第三篇: “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王征国

(中共湖南省委讲师团,湖南 长沙 410011)

[摘 要] “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指: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它坚持以科学立法、民主立法、道德立法为衡量标准;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它以完善立法程序、完善司法制度、完善执政方式等为基本内容;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它包括全国人大的制约监督、行政机关的制约监督、司法机关的制约监督、社会舆论的制约监督、公民的制约监督等各类监督;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它以树立和维护司法权威、实施和促进司法公开、适应和满足法治需求等为重要保障;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它以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内法规体系需要配套完备、制度反腐将成为治本新常态等为前进方向。

[关键词] 法律规范体系 法治实施体系 法治监督体系 法治保障体系 党内法规体系

[作者简介] 王征国(1951- ),男,湖南武冈人,中共湖南省委讲师团教授、湖南省创新与方法研究所所长,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哲学。

习近平同志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对这个总目标作出了阐释: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 这就是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已经从“完善法律体系”提升到了“建设法治体系”。“法律”与“法治”仅一字之差,却反映出从静态到动态、从法规到践行的巨大变化。从践行的角度,这个“治”字的精髓和灵魂是把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迫使官员正当行使手中的权力,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实现权力和职责的有机统一。官员的法治意识,有利于全社会形成一种自觉守法的风气。而且,“法律体系”也不单是个“完善”的问题,更是个“建设”的问题,即建设“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包括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以及党内法规体系等。

1 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载《人民日报》2014年10月29日,第2版。

一、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

2003年3月,吴邦国委员长说:要争取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任期内,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2011年3月10日上午,吴邦国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作报告。他指出:1982年通过了现行宪法,此后又根据客观形势的发展需要,先后通过了4个宪法修正案。到2010年底,我国已制定现行有效法律236件、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8600多件,并全面完成对现行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集中清理工作。目前,以宪法为核心,以法律为主干,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在内的,由七个法律部门、三个层次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总体上都已实现了有法可依。然而,形成的法律体系是否得到贯彻落实?现实情况并不令人满意,因为有法不依、法律意识淡薄仍是十分普遍的问题。而形成的法律体系是否需要继续完善?现实仍然给予了肯定性回答,因为当前中国法律法规体系还存在漏洞缺失,社会法治观念还相当淡薄,官员滥用权力时有发生。所以,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要“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显然,“完备”性要求比“完善”更进了一步,“法律规范体系”也明显高于“法律体系”。其实,衡量一个社会、一个国家的法律规范体系是否完备,最主要标准是看以下三条:

——科学立法。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涉及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但主要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横向的,个人之间的交往、家庭、婚姻、经济往来,我们通常称之为私法规则,调整的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另一部分是公法规则,调整的是国家和个人的关系,它解决个人的自由有多大的范围、国家的权力从何而来、国家的权力如何运行等问题。私法规则强调的是自治,而公法规则强调的是民主、公正、理性。私法不强调理性,可以是非理性的。比如一个女孩子爱上一个男孩子。这个男孩子长得虽然风流,但是感情不专一,不负责,所以在旁人看来,这个女孩子与这个男孩子谈爱是非理性的,但任何人没有干预她嫁给这个男孩子的自由权力。公法的运作不能非理性。这是公法与私法的一个最大的区别。在公法里边更强调程序,更强调怎么体现、怎么保障民主参与、怎么保障科学合理。它的理性化靠程序来保障。因此,要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要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健全立法机关

2 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要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民主立法。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必须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之上,尤其是那些事关民生的重要法规。这些年来,我国制定了很多法律法规,但总体上看,我国的立法民主程度是比较低的。我国的立法是专家立法。专家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专家学者,他们了解国外的情况,从事研究。很多法律是出于他们之手,叫专家建议稿。另一类是实务界专家,我把他们叫做技术官僚,包括国务院法制办的从事法制工作的一些官员,包括全国人大从事法制工作的官员,也包括最高法院的一些法官。“官僚”一词是中性的,不是贬义的。他们了解情况。他们参与立法,通过法条把他们认为是正确的东西规定下来。可是广大的民众参与是非常有限的。西方国家的立法有一个重要机制,就是利益团体参与立法的机制。美国有一栋大楼,这个大楼里住了1万多名说客,利益团体的说客,代表各个利益团体向议员们的私人秘书进行立法游说。在美国有535名议员,其中100名参议员,435名众议员。每一个参议员有4个秘书(国家出钱,议员自己去聘)。这些说客们的游说,由议员的秘书们收集整理、分类,并反映给议员。议员们选择其代表的利益团体,并把他们的意见反映在立法之中。在我国,由于利益团体不发达,参与机制不健全,所以主要是专家立法。专家立法的一个弊端是学者们是过于理想,对现实世界把握有限,而工作人员往往容易部门化、个人倾向化(他不受什么制约),所以,有许多法规还存在很多问题。

——道德立法。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必须体现人类最低的道德追求,包括程序上的自治、自由的追求,也包括公法上的公正、民主等追求。法治和德治是相辅相成的。法律的背后都有道德的标准。比如不许杀人,背后体现了对人的生命的尊重。所以有人说法律是人类的最低道德要求,而法律的最高追求是道德。纯粹的德治是有缺陷的。德治有两个不足:一是难有统一的标准,不同环境中生长的人道德标准是不一样的。比如制定婚姻法时,在对待婚外恋问题上,年纪大的学者包括各部门的同志都主张对婚外恋进行制裁。但是年纪轻一点的、中年的一些学者,包括各部门的同志对此则持比较暧昧的态度。因为婚外恋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实际上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副产品。在比较原始的农业时代, 3 人们生活的空间有限,一辈子固守一份感情比较容易做得到。在工业时代,一辈子固守一份感情也勉强做得到。到信息时代,社会在飞速的变化,唯独感情自始至终不变,这是不合情理的(除非两个人齐头并进)。凡是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都有同样的问题。当然解决的方式不同,美国解决的方式是拜拜;日本解决的方式是婚外恋(日本人婚外恋达70%);我们国家的婚外恋也很多,道德约束力正在失去。所以,道德标准不能统一,若要统一就统一在法律上。当然道德标准有很多已职业化,比如教师、公务员的职业道德是有严格要求的,而这种道德要求都是带有法律属性的,比如公务员道德标准是由公务员法规定的,律师的道德标准在比较发达的国家也是通过类似立法的形式来规定的。德治的另一个不足就是没有强制力的保障,然而道德立法的强制力就弥补了这个不足。

二、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

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以全民守法为目标。要通过在全社会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真正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并逐步深入人心。要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提高舆论引导能力,抵御错误观点的干扰和影响,让社会公众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中深化对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认识和信仰。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高度重视道德对社会公众的规范作用,大力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文明道德风尚,形成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现代公民意识。同时,又要努力完善立法程序、司法制度和执政方式。

——完善立法程序。立法工作好不好,质量高不高,关键是要把握好立法工作是否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政治文明发展规律、法律体系内在规律、立法工作自身规律,严格按照立法程序办事。这就要加强对法条词语运用、法规体例与内容安排等技术问题的研究,在统筹法律法规“立、改、废、编、配”的基础上,实现法律体系的内部和谐。要完善立法规划,加强对立法规划的科学论证,深入调查研究,全面考察立法规划的客观性与可行性。要健全立法立项制度,尽可能改变立项由政府部门主导的现象,从实际需要出发,组织专业人员审查申请立项的立法条件是否成熟,科学编制立法工作计划。要提高立法审议质量,加强法案审议的专业性,适当提高审议人员中专家所占的比例,完善政府立法争议协调制度。要重视立法评估建设,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实施效果评估机制,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

4 ——完善司法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以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为指导,在充分考虑中国国情,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实践的成功经验,积极吸收人类法治文明优秀成果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是人类法治发展史上的伟大创造,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在司法权的来源上,司法权来自人民,属于人民;在司法权的配置上,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配合;在司法权的行使上,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又自觉接受党的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群众监督;在司法权的运行方式上,坚持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等等。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符合中国国情,顺应了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和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保障促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进步。然而,面对人民群众需求变化、刑事犯罪高发、诉讼纠纷大幅度上升的严峻形势,仍然要在改革完善司法工作制度上下功夫、积极探索建立诸如行政审批简化办理机制、轻微案件快速处理机制、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等机制和办法,简化办案办事程序,提高办案办事效率。

——完善执政方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键在“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集中反映了我们党在新形势下治国执政方式的与时俱进和制度创新,突出体现了执政党在领导国家法治建设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力巩固了我们党的执政地位、提高了党的执政水平。通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把党的意志和路线方针政策规范化、程序化、法律化,落实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是我们党有效应对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以及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的必然要求。而且,法律能否得到有效实施,关键也在党。一方面,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自觉接受监督,支持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各尽其职地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另一方面,也要进一步强化党内纪律检查,切实加强对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

三、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

中共“十五大”以来,我国已经建立起全方位、多层次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制约监督体系。中国共产党的制约监督主要体现在政治领导、纪律检查,特别是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其中,党对政法机关及其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是加强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执法公正的重要措施。中国 5 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制约监督,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等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各民主党派的制约监督,是指在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前提下,各民主党派可参与国家政权的组成,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重大国策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社会团体的制约监督,主要是相关社会组织通过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和诉诸舆论等方式,制约监督有关权力的运行。为此,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以下列各类监督为重要保障。

——全国人大的制约监督。全国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对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的立法活动及其结果的合法性进行监督,主要方式有批准、备案、发回、宣布无效、改变或撤销等。全国人大监督宪法的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有权处理违宪事件,其处理方式包括宣布违宪的法律、法规和其他决定、命令无效,也包括罢免违宪失职的国家领导人。此外,还可以通过听取和审议最高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工作报告,向有关部门提出质询案,对重大问题组织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处理等方式,对宪法和法律的实施进行监督。地方各级人大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分别按照权限进行法律监督。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进行监督。

——行政机关的制约监督。关键在加强国家行政机关内部自我约束与控制。上级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关,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依法对下级行政机关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查并作出决定。通过行政复议促进行政机关不断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行政监察机关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违法、违纪行为的监督,依法行使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以及行政处分权。国家审计机关对有关国家机关、财政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活动、经济效益、财经法律法规遵守执行情况依法加强检查、审计、评价、鉴证,以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国家行政机关运用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对相关领域社会生活秩序进行检查与监督,以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和行政目标的实现。

——司法机关的制约监督。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检察权,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通过依法查办贪污受贿和渎职侵权犯罪,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贪污受贿和渎职侵权行为;通过批捕、决定起诉或不起诉等方式,依法监督侦查活动的合法性;通过参与审判活动特别 6 是依法提起抗诉等,监督审判机关审判活动的合法性,同时,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对监狱、看守所的活动及其合法性进行法律监督。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关,依法对其系统内部和其他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公民的执法、司法以及守法活动进行法律监督。人民法院内部自上而下的法律监督主要通过审级监督来实现,监督主体是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其监督通过二审程序、再审程序、核准程序、死刑复核程序等来完成。人民法院通过行政审判,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执法情况。

——社会舆论的制约监督。公众和新闻舆论对政府及司法工作的监督渠道不断拓宽,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的日益健全,保证了对国家公务人员的监督有力有效。社会舆论的制约监督,能把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使得他们务必依法审慎行使权力;能把权力行使的规程告知公众,使他们可以依据法律条文来衡量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权力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能把权力行使的过程与结果,通过传媒诉诸社会公众,有利于排除影响权力依法行使的各种干扰因素。当然,社会舆论的制约监督应当是依法、客观公正、建设性的,有利执法司法机关改进执法司法作风,提高执法司法水平。缺乏制约或不当的监督,也会给依法公正行使权力造成负面影响。

——公民的制约监督。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参政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及取得损害赔偿的权利等,这些为公民对国家权力主体进行监督提供了依据、途径和方式。公民的制约监督是对国家管理最直接、最广泛的制约监督方式,只有充分调动和发挥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的积极性,才能确保权力正确行使。正如习近平同志所说:“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是无所不在的监督力量。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会懈怠;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2

四、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

法治是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保障。“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 国家治理的一切活动都并入法治的轨道运行,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是打 2 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14年9月5日),载《人民日报》2014年9月6日,第2版。

7 造现代政府的必由之路,宪法意识、法律观念、法治思维是全社会所有成员必备素质。同时,我们还要注重司法权威是否建立、司法公开是否实施、法治需求是否满足。

——树立和维护司法权威。这就需要各级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带头依法办事,带头依法行政,支持和保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支持和帮助司法机关抵御、克服影响公正司法的各种干扰,消除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本位主义的影响。要教育广大党员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

一、尊严、权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办案、公正司法。要坚持在全社会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法律,尊重司法的观念。同时要建立和完善惩戒妨碍司法机关执行公务、拒不执行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的公正裁决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规定。过去人们总是靠“领导批示”解决问题,现在主要靠“律师出面”维护合法权益。

——实施和促进司法公开。司法机关应积极实施和促进司法公开,在司法活动中体现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促进司法公开,必须切实尊重和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以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感受得到的方式保障司法公正。二是促进司法公开,必须健全依法对当事人公开的各项制度。对当事人公开,应当贯穿于司法活动的全过程。要依法公开司法过程和程序,依法公开案件各个环节和有关信息。对涉及当事人权益的事项,要依法及时告知当事人。司法机关作出决定或裁判,应当及时将决定或裁判的内容、事实和法律根据告知当事人。三是促进司法公开,必须健全依法对社会公开的各项制度。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我国公民可以持有效证件旁听。司法机关也可以有计划地通过相关组织安排群众旁听,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增进广大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司法工作的了解。

——适应和满足法治需求。习近平同志反复强调:“坚决纠正违宪违法行为”,“司法权是判断权,司法权是中央事权”,“掌握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等等,这完全是为了适应和满足现实生活对法治的真实需求。对此,复旦法学院院长孙笑侠教授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当下的中国,法治为何会成为老百姓的口头禅,就是因为法治已成了百姓的真需求,我们需要法治来改变拆迁或城管制度;需要政府把政府权力清单挂在阳光底下;需要政府减少许可审批给市场主体更多自由;需要法治保障投资风险的减少;需要法治来保证每人都不会吃到有毒食物;需要法治保障教育与就业机会的公平;需要法治保障个人意见有正常畅通的渠道 8 和方式得以表达;需要法治来保证自己的官司受到法院公平对待;需要法治来保证自己不被侦查机关任意监控和关押„„”“ 总之,大家意识到推进法治不只是律师和法官们的事,还是企业家、知识人、政治家等社会各界的事,更是事关老百姓人权与民生的事,推行法治成为中国人的真实需求。” 3

五、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党的事业发展,既要求管好党、治好党,又要求建设好党。拥有一套完整的党内法规是我们党的一大政治优势。经过近百年的实践探索,我们党已经形成了包括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在内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然而,王岐山在十八届中纪委四次全会上指出:与时俱进是我们党的理论品质,要认真总结我们党93年、无产阶级政党100多年、世界政党300多年制度建设理论和实践经验,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确保到建党100周年时,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这就为把从严治党与依法治国结合起来,把党纪与国法之间的“缝隙”衔接起来,找到找准了能够牵动全局的最佳穴位。

——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我们社会当中的每个人包括中国共产党党员都要接受国家法律的约束,从这个意义上说国法当然高于党纪。然而,法律只是对每个人的底线要求,如果我们的党员仅局限在遵守国家法律这个底线要求上,那就不能称其为共产党员了。因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是肩负神圣使命的政治组织,党员是有着特殊政治职责的公民,理所当然应该接受比普通人更严格的约束。每个申请入党的同志,当面对党旗宣誓时,就成了有组织的人,就意味着主动放弃一部分普通公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就必须多尽一份义务,就要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党的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放弃的要更多,责任和担当要更大。如果执政党连自己的党规党纪都守不住、执行不下去,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就是一句空话。党员违反党纪就必须受到纪律审查,接受组织处理,切实做到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严的措施管住干部。2014年初,中央组织部文件规定“裸官”不得在五类岗位任职,各省区市据此展开了“裸官”整治和调岗专项行动,“迁徙自由”虽然是公民权利,但是鉴于“裸官”的贪腐风险,党规党纪作出了严于法律的规定。随后,中纪委在通报官员的调查处理结果时,多次采用“与他人通奸” 3 郭涛涛:《依宪治国将成依法治国核心》,载《第一财经日报》(上海)2014年10月9日,第B06版。

9 的表述。现行刑法等相关法律并未对“与他人通奸”作出规范,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明确规定。可见,党纪严于国法。不过,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并不是说党规党纪可以凌驾于国法之上,相反,更要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有机衔接,更要把党纪限制在党内而不能超出其适用范围。

——党内法规体系需要配套完备。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党章规定了党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组织保障、行为规则、纪律约束等基本内容,全党必须一体严格遵行。每一名党员都要无条件地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遵守党的纪律。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党章作为指导党的工作、党内活动、党的建设的根本依据。党员干部要树立党的观念,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加强党性修养,切实维护党章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当前,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理论研究相对薄弱,对党规党纪的历史渊源、地位作用、体例形式、产生程序等均需系统研究、予以确定;有的党规党纪与国家法律交叉重复,有的过于原则、缺乏细节支撑,可操作性不强,亟待完善。我们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和《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的要求,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加大党内法规备案审查和解释力度,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着重规范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做到要义明确、简明易懂、便于执行。要求真务实、循序渐进,先从提出工作要求入手,探索实践、不断总结,成熟后再上升为制度。要将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实践成果固化为制度,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等,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

——制度反腐将成为治本新常态。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相继采取的反腐形式,大多党纪政纪缺少与其配套的具体规定,在实际操作中缺乏强制性和约束力。2010年发布的反腐白皮书首次明确,我国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的职能机构,主要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国家司法机关、政府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以及国家预防腐败局。但是,在实际运作中,各机构的协同配合还不尽如人意,存在“龙多不治水”的问题。检察机关是国家查处职务犯罪的专门机关,拥有其他部门所不具备的办案手段,但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由于介入过晚,往往造成当事人家属或其他同伙销毁证据、转移财产,从而错失最佳办案时机。大量的廉政法 10 规表现为“严禁”或“不准”等禁止性规定,但对于由谁或什么机构来负责执行,缺乏明确的规定,对于违反禁令如何处理却缺乏具体的规定。2013年全国“两会”期间,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首次公布“反腐立法时间表”。除了源头立法,在认真研究国外境外反腐败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启动综合性国家反腐败法的制定工作也很有必要。值得注意的是,伴随着2013年8月我国首部预防腐败地方法规在广东省汕头市的实施,一场反腐立法的“探路”已在地方层面悄然铺开。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其中不少议题都和当前反腐、治腐工作紧密相关。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紧随其后召开,有利于尽快“坐实”运用法治思维反腐的理念,推进十八大之后的铁腕反腐从“治标”向“治本”过渡,制度反腐将成为治本新常态。

第四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法治建设答案(单选)

普法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法治建设答案

单选

C

1、迟来的正义等于非正义表明了(执法效率)

2、从执行档的文件,履行党的义务角度出发,需要把(领导干部)放在治国理政的核心位置

3、从雪理上看,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是维护社会正义的地线

4、从(逻辑)上讲,法律体现党的大政方针、代表人民根本利益和意志。

5、从制度发展事实来看,宪法法律体系更加符合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更加理性、规范,更加符合程序保障。

6、处理好党委与人大的关系,是采由党委(书记)廉任人大常委会主任模式。

7、从宪法产生与发展的历程看,宪法是以(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

D

1、当前,政法各部门相继提出了诸如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等一系列的规定和办法,这集中体现了公平正义理念对政法工作的哪项要求?( D )

A: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B: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

C:坚持秉公执法

D:坚持以公开促公正

2、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 依法治国 )

3、邓小平提出的路线属于(渐进式改革)先富后富,达到共同富裕。

4、“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儒家 )

5、党的(十五)明确 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目标。

6、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统筹国内国际两大局,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保持战略定力,以( 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各项工作。

7、党的(领导)由党的性质和基本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决定。

8、党的(执政)是党派出自己的代表执掌和控制国家权利机关、行使国家权利处理国家事务的活动和行为。

9、党和领导制度的改革中反思核心是(权利过分集中)及制度的重要性被忽略这两个问题。

10、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是(依法政策)的基本前提。

11、党委所做出的有关国家事务(非党内事务)的决定,决策,都要经人大以(合法化),然后再交由政府执行。

12、第四次全体会议,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

F

1、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 D )。

A:关键要求

B:重要内容

C:主要保障

D:重要使命

2、法治中国是(制度建设)新阶段

3、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人类文明优秀成果相承接)

4、凡立法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重策调整的,必须报(党中央)讨论决定。

5、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智能的组织。

6、法制政府指标体系的可量化性、可(测量)性在于提高依法行政的议事和能力。

7、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标准问题的关键在于客观和(科学性)的推动工作

8、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客观、(科学性)问题,提升其指标体系的可量化、可测性

9、法制政府指标体系的考评对象适用于政府和﹝行政机关﹞,同时考评的范围

10、法制政府的概念、内含、外延在制度上面临着法制政府指标体系构成的﹝合理性﹞。

11、法制政府首先涉及到政府的职能转换,强调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界限﹞

12、法制政府的概念、内含、外延在制度上面临着法制政府指标体系构成﹝科学性﹞。

13、法制政府的目标是国务院及党的﹝十八大﹞提出来的。

14、法治政府的概念、内含、外延在制度上面临着法治政府指标体系构成的﹝细化性﹞。

15、法制政府指标体系的考评:自评;(他评)。

16、法律的生命力和权威在于(实施)。

17、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

G

1、关于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C )

A:权力的行使应当符合法律赋予该项权力的目的

B:案件与处理结果轻重幅度相当 C:特殊情形下可以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

D:同样的情形同样处理

2、“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必须把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最高目的,做合格的人民公仆。”这句话是( A )说的。

A:胡锦涛同志

B:江泽民同志

C:毛泽东同志

D:邓小平同志

3、国家宪法为每年的(12月4日)

4、公平主义理念对政法工作的哪项要求。(坚持以公开促公正)

5、故人云:“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所以,作为人民的公仆,执法人员必须做到(清正廉洁)。

6、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指(司法和守法上的平等)。

7、国政府走向法治化的前提和基础(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系改革)。

8、“国务院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9、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法治机构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

10、关于(依法执政),有人将其称之为“最大公约数”。

11、“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通过十年的努力,依法行政的目标是建设(法治政府)。”

12、“国务院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法制政府)。

16、(邓小平)在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报告中指出。

13、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由该行政主体的上级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机关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查的制度是(行政复议)

L

1、理论上资源配置由(市场)决定,但整个国家的现代化进程确是由政 。

J

1、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是以(C )党的中央领导集体深刻总结古今中外治国经验基础上的科学结论,是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升华。

A:胡锦涛为核心的第四代工 B: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 C: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 D: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

2、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

3、建立规章和规范行文件(5)清理一次。

4、建立规章和规范文件定期 清理制度一般(2)清理一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居间协调处理与行使行政职权相关的民事纠纷的行为。

5、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的测评,提升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6、 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就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7、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是(规范行政权力)。

8、建设法治政府,要将(规则之治)贯穿于所有行政活动中。

9、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规范性文件一般每隔(2)清理一次。

10、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规章一般每隔(5)清理一次。

K

1、孔子认为,刑罚只能使人避免犯罪,不能使人懂得犯罪可耻的道理,(道教)

2、考核评估是法制政府指标体系推进的“﹝抓手﹞”

L

1、“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是( B )直接的理论根据。

A: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B:执法为民理念 C:自觉接受监督

D:严格依法办事

M

1、民主集中制是(党章)所规定,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活动原则。

Q

1、权威具有什么作用?( 引领方向 )

2、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 )阶段。

3、《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要求,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4、《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求减少行政(市、县两级)

5、《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求,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6、《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指出,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规章每隔

(五)年清理一次,清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布。

7、《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求,要减少行政执法层次,适当下移执法重心,对与人明群众日常生活,生产直接相关的行政执法活动,主要由(市,县两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

8、《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规定,地方各级人命政府应当定期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

9、《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每年要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 。

10、《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求,(决策责任追究)。

11、《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求,要减少行政执法层次,(市、县两级)。 20、1982年宪法在结构上,除序言外,分为

(四)章,共138条。

12、《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求,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13、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更加强调(约束政府)。

14、《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

15、《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规定,(县)级以上地方的人民政府每年要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

16、《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当定期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

R

1、“人民代表人民选,人民代表为人民”充分体现了(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代表忠诚的代表了人民的利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都是民主选举产生的)。

2、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建设法治国家要健全公民有序参加。

3、任何人都要服从(法律)

S

1、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 A )。

A:依法治国 B:执法为民 C:公平正义 D:党的领导

2、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是(B )。

A:依法治国 B:执法为民 C:公平正义 D:党的领导

3、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是(C )。

A:依法治国 B:执法为民 C:公平正义 D:党的领导

4、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是(D )。

A:依法治国 B:执法为民 C:公平正义 D:服务大局

5、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是(D )。

A:依法治国 B:执法为民 C:服务大局 D:党的领导

6、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依法治国的( A )。A:指导思想 B:核心内容

C:最终目标 D:实施过程

7、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是( C )。

A:人人平等 B:党的领导 C:公平正义 D:执法为民

8、“三个至上”是社会主义法治的( C ),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 A:基本准则

B:根本内容

C:根本原则

D:最终要求

9、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执法的( A )。A:重要保障 B:重要依据 C:重要手段 D:重要目标

10、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 A )的必要保证。A:守法 B:依法 C:执法 D:学法

1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 主义( D )的科学指导。A:法律依据 B:法律指导 C:立法 D:法律监督 标准

12、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13、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14、社会主义的重要使命是(服务大局)

15、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

16、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依法治国)。

17、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是(公平正义)。

18、十一届三中全会期间,(邓小平 )认为,实施国家长治久安,最终只能造成人亡政息。

19、试用专门机关审查模式的国家不包括(日本)。

20、十八届

(四)中全会第一次在建党历史上把法治作为中央全会的主题。

21、事实证明,(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

22、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

23、十八大报告对于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新的目标要求,即到﹝2020﹞年

24、十八届四中全会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角度,对(依法执政)核心问题提出新要求。

25、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提出(依法执政)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

26、十八大报告提到了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

27、十八届

(四)中全会第一次在建党历史上把法治作为中央全会的主题。

T

1、通过十年的努力依法行政的目标是建设(法治政府)

W

1、“为政以德”所反映的“以德治国”理念,是我国古代(A )的经典部分,我们要以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做到“古为今用”。 A:儒家思想

B:道家思想

C:法家思想

D:墨家思想

2、“为保证政府工作联系性和稳定性,各国对公务员都坚持( “政治中立”原则 )

3、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最有效最靠得住办法是实行( 法制 )。

4、“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最有效最靠得住的办法是实行(钱治)

5、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立科学完备的法律体系)

6、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可见,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实现国家长久治安的重要保障)。

7、维护国家的长久治安,最有效最靠得住的办法是实行(法治)。

15、我国人民行使国家当家作主权利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X

1、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

标准答案 C 答:A:国家机关在维护宪法权威方面负有法定义务

B: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是法律权威的重要标志 C:法律的权威完全在于立法中是否体现了人民意志

D:法律对人的社会生活具有最有力的规范和约束 作用

2、西方的文官制度最早形成于(19世纪中叶)

3、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并跻身世界第

(二)大经济体。

4、下列关于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的说法中,错误的是(要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就要制定跟多、更严密的法律法规)

5、下列关于两税制的说法中错误的是(两税制从来不适和中国的国情) 17.公开透明、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是现代政府的重要特征。

6、习近平早在担任(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的时候,就在《之江新语》一书中,提到了有关法治建设的问题。

7、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要牢记(正当)的原则,使行政权力必须符合最低程序的要求和标准。

8、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的表现,是通过科学明主程序形成的( 根本法) 7.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

9、下列说法中不准确的有(法律的权威完全在于立法中是否体现了人民意志)

10、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下列有关宪法法律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在我国,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规范、宪法基本原则和宪法精神相抵触)。

11、行政行为不可变更力是指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

12、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类,依照法律法规(其他行政机关)

13、行政监督制度中专门监督机关是指(监察,审计等机关)

14、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涉及(巨额财产)应当公开。

15、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法律、行政法规)

16、习近平在2013年2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

(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制思维和法制方式能力。

17、宪法的

(四)次修改,使其在保持稳定性和权威性的基础上紧跟时代前进步伐。

18、宪法的执行主体是(国家机关)。

19、宪法的适用主体是(国家机关 )。 20、(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21、宪法法律拥有权威,是人民根本利益和意志的体现,是从(法理)方面得出的结论。

22、行政法的核心是规范(行政权)

23、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法律关系)

24、行政执法的其他监督中最高层次的监督是(权力机关的监督)

25、行政执法监督的对象是(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

26、行政程序就是(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所遵循的程序)

27、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

28、行政行为的不可变更力是指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

29、行政监督制度中的专门监督机关是指(监察、审计等机关) 30、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涉及(巨额财产)的应当公开。

31、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就具有相对稳定性。(确定力)

32、 行政相对人基于对公权力的信任而作出一定的行为,这是(信赖利益保护原则)。

33、行政相对方认为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行政救济)。

34、现代政府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和关键是(根据公共需要提供公共服务)

35、 现代行政法治的发展趋势,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体现。

36、下列违反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的是(执法人员因相对人辩解而加重对其处罚。

Y

1、依法治国的客体及其对象是( C )。

A: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广大人民群众

B:实现宪法和法律在治理国家中的权威性和稳定性 C:国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务

D:以宪法和法律为根本依据

2、英国思想家培根说过:“如果普通人违法犯罪是污染了水流的话,那么,执法者违法犯罪就是污染了水源。”因此要建立( D )机制,以清洁“水源”。 A:职权由法定

B:有权必有责期

C:用权受监督

D:违法受追究

3、依法治国是我们党在总结长期的治国理政经验教训基础上提出的治国( B )。 A:基本内容

B:基本方略

C:基本工作

D:基本思想

4、依法治国的目标是:实现( C )在治理国家中的权威性和稳定性,确保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A:宪法

B:宪法、法律、法规

C:宪法和法律

D:法律

5、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赖解决问题,首先在对法律行政权力的认识上,要始终牢记(职权法定)。

6、依法治国的前提是(有法可依)。

7、 依法治国是我们党在总结长期的治国理政经验教训基础上提出的治国(基本方略)。

8、以下不属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根本遵循的是(党的领导)。

9、依法治国的客体及其对象是(国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务)。

10、英国思想家培根说过:“如果普通人违法犯罪是污染了水流的话,那么,执法者违法犯罪就是污染了水源。”因此要建立(违法受追究)机制,以情节“水源”。

11、有效监察政府前提是(政务公开)

12、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法﹚治国。

13、依法治国的核心和关键是( 以宪治国,执法必严 )

14、依法治国适当领导人民群众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15、依法行政的内涵不包括(理念先进)。

16、有效监督政府的前提是(政务公开)。

17、 有效监督政府的前提是(政务公开)。

18、要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法官。

19、 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就制度)。 20、有效监督政府的前提是(政务公开)

Z

1、政法机关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外在体现是(C )。A:勤政守法 B:甘当公仆 C:文明执法 D:清正廉洁

2、中国共产党( B )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立为治国的基本方略。

A: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 B: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 C: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 D: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

3、作为法治理念的公平正义是指( C )。

A:社会成员之间的社会地位、经济收入、消费水平接近

B:每个人拥有平等的生存、发展的权利和机会 C:社会成员能依法公平地实现权利和义务 ,并受法律保护

D:人们享有的权利与所承担的责任相一致

4、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的( B )。A:根本要求 B:根本保证 C:根本制度 D:根本手段

5、中国特色国家治理体系的(核心内涵)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6、《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分别实行,这体现我国( 法律是人们生活的最高准则 )

7、中央电视台设有《焦点访谈》,这些栏目是新闻媒体为保证(公民行使监督权)而设立的。

8、作为执行党中国共产党的( 权威信 ),是实行当代中国政治稳定的关键。

9、中国特色的治理思想需要(执政党)的领导 。

10、在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上的讲到:“中国是一个大国,决不能( 习近平 )。

11、政府职能转变的前提是(深化体制改革)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和尊严。

13、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 )

14、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党的领导 )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障。

15、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有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 依宪治国 )

16、作为法治理念的公平正义是指(社会成员能依法公平的实现权利和义务,并受法律保护 )

17、蒸发机关执行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外在体现是(文明执法)

18、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产生于(1954年)。

19、“正义不仅应当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这就是(程序公正)的重要价值所在。

20、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解决》提出,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清理有违公平的法律法规条款。

21、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保证)。

22、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23、“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

24、中国最好权利机关是(最高人民法院)

25、中共﹙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6、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上,(邓小平)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对,必须加强法制。

27、中国政府走向法治化的前提和基础上(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28、中共(十六)大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

29、中共

(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30、中国最高的权利机关是(中国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31、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

32、中国政府走向法治化的前提和基础是(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33、中国最高的权力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34、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

(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35、中纪委的案件列于(1993)年出台,直接沿袭1990年行政检察条例的规定。

36、中国政府走向法治化的前提和基础是(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37、组织法定和职权法定的本质是(行政法定)

38、中共十八大明确提出,到(2020)年小康社会建成时要实现法治政

39、只有在宪法和法律明确授权其具有某种行政权力时,这是指政府的(职权)。 40、政府工作的最终目标是(服务社会)。

41、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

42、自评是政府推进工作方式的“(抓手)”,随着社会第三方评估的开展,综合自评和他评进一步推动法治社会的进程。

43、中国政府走向法治化的前提和基础是(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44、政府在作出决定时,应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和协商,这是(民主行政)的重要内涵。

括号开头

1、( D )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两大支柱。 A:安定和有序

B:公平和正义

C:诚信和友爱

D:民主和法治

2、( A ) 是法治的重要原则,也是严格执法的合法性基础。

A:职权由法定

B:有权必有责

C:用权受监督

D:违法受追究

3、( A )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A:依法治国

B:党的领导

C:执法为民

D:公平正义

4、( C ) 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A:服务大局

B:党的领导

C:执法为民

D:公平正义

5、( D )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A:依法治国

B:党的领导

C:执法为民

D:公平正义

6、( B )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石和精神支柱,也是衡量法治实现程度的重要标尺。 A:依法治国

B:公平正义

C:执法为民

D:党的领导

7、( A )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

A:服务大局

B:党的领导

C:执法为民

D:公平正义

8、( B )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A:依法治国

B:党的领导

C:执法为民

D:公平正义

9、( D )包含两方面含义:一是行使权力要对所引起的法律后果负责;二是被法律赋予权力而不去行使或者行使不到位,就是不尽责、不作为,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A:用权受监督 B:违法受追究 C:职权由法定 D:有权必有责

10、( C )是一切法治社会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也是落实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的必然要求。(2.0分) A:职权由法定

B:有权必有责

C:用权受监督

D:违法受追究

11、( B )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 A:司法独立

B: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C: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

D:严格依法办事

12、( D )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A:人民民主

B:社会主义

C:公平正义

D:党的领导

13、( A )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第一次正式提出了“三个至上”的重要观点。 A:2007年12月26日

B:2007年11月26日 C:2008年1月1日

D:2007年10月1日

14、( C )是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的体现,也是社会主义宪法法律的最高价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目的。 A:坚持人民利益至上 B:维护人民权益 C: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维护人民权益 D:维护社会稳定

15、(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16、(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

17、( 执法为民 )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18、( 市场权利 )的边界是无法无禁止皆可为。

19、(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 20、(党的十六大)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列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

21、(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法治中国”作为主题。

22、(发展)是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

23、(宪法)规范行政权的运行,为行政机关行使权力设定了界限。

24、(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

25、(1993年)11月14日,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若干问题的决定》。

26、(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27、(用权受监督 )十一切法治社会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 。

28、(职权与由法定)是法治的重要原则。

29、( 民主和法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两大制度。

30、(公平正义 )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石和精神支柱,也是衡量法治实现程度的重要标尺。

31、(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

32、(法治)是中国梦得以实现的保证。

33、(习近平)同志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30周年大会上指出: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

34、(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 15.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是(执法为民)。

35、(2004)年,国务院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36、(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每年要向同级党委。

37、(十六大)提出推进依法行政

38、(程序正当)是指要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科学合理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避免执法的随意性。

39、(执法事项提示)指的是在某一违法行为易发时段到来之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行政相对人宣传、解释法律法规,提前告诉行政机关各项监管要求,提示、引导、督促其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履行义务,加强自律,尽可能减少违法行为发生。 40、“﹙美国﹚的思想家托马斯.潘恩在《常识》中说过,在自由国家法律成为国王”

41、( 宪法 )是国家根本大法

42、(伯尔曼)《宗教与法律》中说:法律如果不被信仰,制度就会形同虚设

43、(法律)是制度和规则的权威和成熟的表现形式。

44、(1982)年宪法第一次明确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的地位。

45、(《中共中央关于全面若深化改革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废止劳动教养制度。

46、(习近平)在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布实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指出: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47、(法律)是制度和规则的权威和成熟的表现形式。

48、(2004)年,国务院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关于纲要》。 17.法治的核心是(权利的保障性与权利的制约性)。

49、﹝十六大﹞报告提出:“推进依法行政”

50、﹝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提出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

51、﹝十七大﹞报告提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52、﹝一﹞级指标——规范行政执法。

53、(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

54、(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

55、(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力和力量源泉。

56、(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

57、(2014)年,国务院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58、(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组织形式

59、(法律)是制度和规则的权威和成熟的表现形式。 60、(党章)是就根本的县内法规,全党必须一体严格遵循。 6

1、(行政法)泛指有关国家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 6

2、(2010)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出台。 6

3、(参与式行政)是指行政活动中,相对人平等的参与行政过程。 6

4、(行政公开)是监督的前提。 6

5、(行政公开原则)是指将行政权力运行的依据。 6

6、(有限政府)是指在权力、职能和规模上都受到宪法和法律严格约束和限制的政府。 6

7、(服务型政府)本质要求,就是坚持一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现实需求出发。 6

8、(2004)年国务院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6

9、(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每年要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 70、(执政)行为只能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尺来进行。 7

1、(依法执政)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的关键。 7

2、(执政)行为有法律依据,有国家强制力。 7

3、(宪法)是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根本法。 7

4、(行政体制改革)是推动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必然要求。

数字开头

1、1980年8月18日,( 邓小平)提出要进行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

2、2005年4月1日我国又有34部法律、法规、规章开始实行。34部法规的实施说明了(我国的法制在不断的健全)

3、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社会主义法制要求,其中社会主义法治的中心环节(有法必依)

4、2008年春节前,广东省领导表示愿就广东的科学发展和网民一起“灌水”引起轰动。对此认识正确的是(有利网民依法行使建议权`监督权)

5、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邓小平)深刻指出:“为了保障人民

6、1982年,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这是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一个雏形。

7、2014年10月23日,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

8、2014年10月23日,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9、1999年,现行宪法第

(四)次修正案又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其中。

10、2005年4月1日,我国又又34部法律,法规,规章开始实施。其中,国家级法规17部,地方级法规17部。34部法规的实施说明了(我国的法制在不断的健全)。

11、2005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都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接受监督。这说明政府要(依法执政)。

12、2004年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实施纲要》)中首次提出“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

13、2010年国务院(《强法治政府建设建议的意见》)强调了新形势

14、2004年3月,( 国务院 )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15、1999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国方略写入(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给予保障 。

16、1997年行政件监察法讲“双规”改为(“双指”),并做出进一步限定。

17、 2004年,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六)

18、2010年国务院(全面推进行政实施意见要)强调了新形式下加强法治。

19、2004年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首次提出了“经过十年左右 20、2010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强调了新形势下加强法制政府建设

21、2010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强调了新形势。

22、2004年3月,(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23、2001年,中央纪委重申:“这些年来的实践表明,‘(双规)’对突破一些重大案件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必须继续使用”。

第五篇:传统法治文化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这是一个涉及多个层面、包含多项内容的复杂系统工程。其展开需要借助多种资源、运用多种力量,调动整个社会全面参与。作为相当直接的一种资源,我国传统法治文化可以从正反两个方面提供材料和镜鉴。

在此需要明确的首要问题是,从性质上观察,传统法治文化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分属于不同的社会形态,因而存在巨大的根本性差异。这是存在于不同社会结构中的价值理念、风俗习惯、制度规范和行为方式的不同整体,其理论假设、思想体系、语言概念、经验基础存在着本质的不同。应该说,对此没有什么可以置疑之处。无论是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还是从思想事实来说,都可以清晰看出差别。

不过,作为一种在广阔地域中存在数千年的文化形态,传统法治文化包含丰富的具体元素和表达形式,蕴藏着多种思想倾向和文化态度。多数内容深深地打上封建宗法社会的烙印,还有少量甚至是原始社会后期军事民主制时代的遗留。在今天看来,其中大部分明显是落后的,应该抛弃的,比如族诛、连作、肉刑、七出(指丈夫休妻的七种法定理由: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恶疾、多言、窃盗)、春秋决狱等。但也有少量在那个时代属于超越性和前瞻性的内容,还有一些属于不同时代普同性的内容。着眼于理论阐发和思想延伸,着眼于元素离析和现实运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仍然可以从传统法治文化中得到一些有益的资源,古人的历史经验和思想探索仍然可以为今天的依法治国提供某些积极元素。

第一,传统法治文化中存在抑法轻法和重法敬法两种绵长传统。

在中国传统法治文化中存在着抑法轻法的倾向,其表现就是将道德或君权和法律对立起来,拔高和扬举前二者并相对压低了后者。孔子说过:“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显然他在贬抑政刑并褒扬德礼,不过他也没有完全否定前者的作用。西汉年间的贾谊也有举德抑法的明显倾向,他说:“人主之所积,在其取舍,以礼义治之者,积礼义;以刑罚治之者,积刑罚。刑罚积而民怨背,札义积而民和亲。故世主欲民之善同,而所以使民善者或异。或道之以德教,或殴之以法令。道之以德教者,德教洽而民气乐;殴之以法令者,法令极而民风哀。哀乐之感,祸福之应也。”(《治安策》)从社会功能的角度,他明确肯定德教的价值而贬抑法治的价值。也许在他生活的时代,这种说法具有某种合理性。因为那时的百姓毕竟苦秦法久矣!用道德礼义治理国家毕竟比残酷的秦律有效多了、得人心多了。但是从长远的社会历史观察,过于举德抑法在实践上和理论上都是有问题的。还有,“君高于法”是中国传统法治文化的主导倾向,古代多数思想家认为君王口含天宪,其意志便是法律规范,《管子》书中说:“生法者,君也。”(《管子·任法篇》)商鞅也说:“人主为法于上”(《商君书·定分篇》)。应该说,无论是抬高德教还是抬高君权并压抑贬低法治是中国文化中长期存在的思想传统。站在今天的视角上可以看出,这一传统并不符合现代人类文明的主导潮流。

但是中国传统文化还有重法敬法的另一种传统,一些思想家强调法律的尊严和不可违背。战国时期法家著名人物慎到说:“法者,所以齐天下之动,至公大定之制也。故智者不得越法而肆谋,辩者不得越法而肆议,士不得背法而有名,臣不得背法而有功。我喜可抑,我忿可窒,我法不可离也;骨肉可刑,亲戚可灭,至法不可阙也。 ”(《慎子》逸文)慎子强调了法律对各种人群的普遍规制作用,强调了法律高于私人关系和个人情感,强调了法律的严肃和崇高。晋代法学家刘颂说:“夫人君所与天下共者,法也,已令四海,不可以不信为教,方求天下之不慢,不可绳以不信之法。”“法轨既定则行之,行之信如四时,执之坚如金石。”(《全晋文·上疏言断狱宜守律令》)这里他强调了遵行法律的必然性和共同性,强调执行法律的坚定和不可侮慢。这两种表述都是明确的重法敬法的思想,这种思想今天仍然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这是因为目前我国社会中仍然存在一些抑法轻法的现象,四中全会指出:“部分社会成员尊法信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权意识不强,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在今天法治文化的建设过程中,首先必须培养整个社会的重法敬法意识,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这里便可借鉴或汲取传统法治文化中重法敬法的理念。

第二,传统法治文化中存在法律上反对平等和追求平等两种思想倾向。

中国传统文化中存在着许多不平等的思想,在法律领域中表现得相当突出和典型。长期以来,一些论者主张某些特殊人群在法律面前高于普通人,主张社会身份不同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这与长期存在的社会等级制度紧密相关。最为流行的就是《礼记·曲礼》中“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说法。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还有著名的“八议”之说。其内容是: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这是说,在法律上明确规定这八种人犯罪时应该减轻处罚并奏明皇帝裁决。这种说法源于《周礼》中的“八辟”,在三国曹魏《新律》中明确入律。不过,在中国传统法治文化中也有追求平等的思想,许多论者反对“八议”这种说法和做法,汉代王充、唐代吕温、北宋李觏、苏轼等人都明确对此提出批评。李觏说:“法者,天子与天下共也。如使同族犯之而不刑杀,是为君者私其亲也。有爵者犯之而不刑杀,是为臣者私身也。君私其亲,臣私其身,君臣皆自私,则五刑之属三千,止为民也。庆赏则贵者先得,刑罚则贱者独当,上不愧于下,下不平于上。岂适治之道邪?故王者不辩亲疏,不异贵贱,一致于法。”(《李觏集·刑禁第四》)这里,他论证了“八议”的错误,认为这不是治国理政的合宜方式,主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金世宗、努尔哈赤、皇太极、雍正等人也在执法实践中明确反对“八议”。在今天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建设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必须彻底确立,特权思想和做法必须清除。所以,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第三,传统法治文化明确主张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将法律和道德两种方式结合起来治理国家一直是中国法治文化的特征。《尚书·虞书·皋陶谟》中说:“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天讨有罪,五刑五用哉!”这里的意思是上天用天子、诸侯、卿、大夫、士五种礼服表彰五类有德的人;上天用墨、劓、剕、宫、大辟五种刑罚惩处五种有罪的人。这里已经包含德刑并用的意思,虽然借助的是上天的口吻而说。紧接这句话的后文中说:“政事懋哉懋哉”,意为为政者要努力勤勉。这表明统治者可以代表上天使用这两种方式治国。此后的儒家一直主张德主刑辅。但法家则倾向于刑主德辅,甚至只用法不用德。也有人并不进行孰主孰次的区分,荀子说:“为之立君上之埶以临之,明礼义以化之,起法正以治之,重刑罚以禁之,使天下皆出于治,合于善也。”(《荀子˙性恶》)司马迁也说:“人道经纬万端,规矩无所不贯,诱进以仁义,束缚以刑罚,故德厚者位尊,禄重者宠荣,所以总一海内而整齐万民也。”(《史记˙礼书》)站在今天的视角上,二者的主次之分已经没有必要,但要注意在不同社会领域、不同社会条件下二者的功能有所不同。从社会整体的需要来看,应该强调二者的结合和共同促进。四中全会指出:“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习近平同志曾多次谈到对待传统文化的态度:要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立场,有鉴别的对待、有扬弃的继承,结合新的实践和时代要求进行正确取舍。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过程中,对待丰富多彩的传统法治文化也要本着古为今用、批判继承的态度,抛弃其中过时的部分,汲取适合现时代的内容和元素,予以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与当代社会主义文化相融相通,使之服务于今天依法治国的伟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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