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权经济论文范文

2023-09-24

碳排放权经济论文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核心任务,加强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进一步提高企业和社会各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意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完成“十二五”节能、减碳约束性指标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重要作用,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区域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借鉴国内外经验,结合我省实际,完善制度设计,为国家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探索经验。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基本建立碳排放权在市场主体之间和地区之间合理配置的管理工作体系,初步形成适应省情、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作良好的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和在全国有重要地位的区域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到2020年,省内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不断成熟完善,省际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基本建立。

二、总体安排

(一)交易产品。

我省碳排放权交易产品以碳排放权配额为主,即由政府发放给企业等市场主体量化的二氧化碳排放权益额度。经国家或我省备案,基于项目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作为补充交易产品,并积极探索创新交易产品。

(二)交易主体。

我省碳排放权交易主体是政府纳入控制碳排放总量的企业(以下简称控排企业),积极探索引入投资机构和其他市场主体参与交易。政府向控排企业发放碳排放权配额,对控排企业碳排放进行监督管理。控排企业按照所获配额履行控制碳排放责任,并可通过配额交易获得经济收益或排放权益。

(三)交易平台。

我省碳排放权交易平台是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碳排放权交易活动通过交易平台进行。

(四)工作阶段。

我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分三期安排,第一期(2012年-2015年)为试点试验期,第二期(2016年-2020年)为试验完善期,第三期(2020年后)为成熟运行期。

三、主要任务

逐步建立健全政府对企业等市场主体碳排放的监督管理机制,形成碳排放权交易促进节能、减碳约束性指标完成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市场机制,保障碳排放权交易的顺利开展。

(一)建立碳排放信息报告和核证机制。

1.建立企业碳排放信息报告制度。参照重点用能单位范围,合理确定要求报告碳排放信息的重点企业(以下简称报告企业),并逐步扩大范围。所有控排企业均纳入实施碳排放信息报告的范围。

2.建立控排企业碳排放信息核证制度。培育并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控排企业报告的碳排放信息进行核证。

3.建设碳排放信息报告核证系统。建设相应电子信息系统,为企业报告和第三方专业机构核证碳排放信息提供便利。

(二)建立碳排放权配额管理机制。

1.加强碳排放总量管理。按照碳排放强度逐年降低、碳排放总量增幅逐年降低和相关约束性指标的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科学合理确定全省、各地市碳排放总量目标,为碳排放权配额管理提供依据。

2.科学合理发放碳排放权配额。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合理确定政府可监管的年度碳排放权配额总量指标。制定相应规则,向控排企业发放碳排放权配额,并将符合规模要求的有关新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纳入配额指标管理。推动相关企业建立碳资产管理制度。

3.建设碳排放权配额注册登记系统。建设相应电子信息系统,用于注册配额账户和登记配额,详细记录配额发放、变更、注销等有关情况。

(三)建立碳排放权交易运作机制。

1.规范建设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建设成为我省和全国的碳排放权交易平台,为我省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做好服务。

2.制定碳排放权交易的业务规则。制定并不断完善碳排放权交易过程涉及的交易撮合、

价格形成、配额交割、审查核证、资金清算、信息披露、风险控制、委托代理、争议调解等方面的业务规则,并按此开展交易活动。碳排放权交易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建设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建设相应电子信息系统,实现碳排放权配额网上竞价交易、交易账户注册、交易信息登记等功能,为碳排放权交易活动开展提供完备的硬件和软件环境。

4.建立碳排放权交易监管机制。加强对碳排放权交易活动和碳排放权交易所运营的监督管理,碳排放权交易所要对交易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四)开展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

按照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积极推动省内机构、企业、团体和个人参与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

(五)探索建立省际碳排放权交易机制。

探索与其他省(市)建立省际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争取国家支持,在条件成熟时启动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省开展国家低碳省试点工作联席会议框架下建立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专责协调领导小组,由省发展改革委主任担任组长,广州市政府和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林业厅、国资委、统计局、物价局、质监局、法制办、金融办,广州市发展改革委、金融办、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作为全省碳排放和碳排放权交易的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成立省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研究设计工作小组,省内有关专家作为成员,邀请国家级专家担任顾问。省、市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细化工作任务,加快工作进度。

(二)加强相关法规制度建设。

制定我省碳排放权管理和交易暂行办法,明确碳排放权交易的主体范围、报告核证、配额发放、交易机构、监管责任等规定。根据试点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提出应对气候变化或碳排放管理相关立法计划,适时启动立法程序。

(三)加强能力建设。

加强碳排放权交易相关基础研究,不断完善工作思路和方法。务实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推动碳排放权交易相关咨询、核证等专业服务机构发展并加强管理。广泛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专题培训。

(四)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省低碳发展专项资金要按照有关规定,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碳排放权交易体制机制研究以及工作体系等项目建设。

(五)加强宣传引导。

广泛宣传碳排放权交易的原理、规则和相关政策措施,引导企业等市场主体积极落实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责任,参与碳排放权交易。

五、试点试验期(2012年-2015年)主要安排

(一)实施碳排放信息报告的企业范围。

报告企业范围是我省行政区域内2011年-2014年任一年排放1万吨二氧化碳(或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具体名单由省发展改革委会省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和所属行业特点,分期、分步组织上述企业报告碳排放信息。研究将交通运输、建筑行业的重点企业纳入碳排放信息报告范围。

(二)实施碳排放总量控制和配额交易的企业范围。

控排企业范围是我省行政区域内电力、水泥、钢铁、陶瓷、石化、纺织、有色、塑料、造纸等工业行业中2011年-2014年任一年排放2万吨二氧化碳(或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企业,具体名单由省发展改革委会省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和所属行业特点,分期、分步组织上述企业实施碳排放总量控制,开展配额交易。“十二五”期末力争将交通运输、建筑行业的相关企业纳入碳排放总量控制和配额交易范围。

(三)配额发放。

省发展改革委要根据控排企业2010年-2012年二氧化碳历史排放情况,结合所属行业特点,一次性向控排企业发放2013年-2015年各年度碳排放权配额。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参考企业报告的上一年度碳排放情况,适时对企业当年度碳排放权配额进行合理调整。实行碳排放权有偿使用制度,碳排放权配额初期采取免费为主、有偿为辅的方式发放。

省发展改革委要对节能审查结果为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新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碳排放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和全省年度碳排放总量目标,免费或部分有偿发放碳排放权配额。此类项目是否获得与碳排放评估结果等量的碳排放权配额,可作为各级投资主管部门履行审批手续的重要依据。

(四)配额使用。

省发展改革委要在每年度规定时间内将控排企业配额账户中与上一年度实际(经核证)碳排放量相等的碳排放权配额扣除,抵消企业上一年度实际碳排放量。控排企业年度配额剩余部分可出售或结转至下一年度(2015年截止)使用,但配额不足部分应在规定时间内购

买补足,以履行控制碳排放责任。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切实加强对相关企业履行控制碳排放责任的监督管理。新建项目业主所获碳排放权配额在项目建成投产前不得交易流通,待项目建成投产后可按照有关规定核转为可流通配额。

(五)补充机制。

省发展改革委要会省有关部门结合我省实际,参照国家有关要求,对林业碳汇等项目类型制定“广东省核证(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备案规则和操作办法。省内项目经国家备案的“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或我省备案的“广东省核证自愿减排量”可按规定纳入碳排放权交易体系。

(六)工作进度。

我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第一期着重在部分重点行业开展建立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试点试验,分为三个阶段开展。

1.筹备阶段(2012年-2013年上半年)。启动基于项目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建立碳排放信息报告核证、碳排放权配额注册登记、碳排放权交易监督管理等工作体系,正式挂牌成立碳排放权交易所。

2.实施阶段(2013年下半年-2014年)。启动基于配额的碳排放权交易,不断完善碳排放权管理和交易体系。开展建立省际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前期研究,加强建立省际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工作协调。

碳排放权经济论文范文第2篇

第一条 为丰富本市碳排放权履约方式,规范重点排放单位使用经审定的碳减排量履行碳排放控制责任的行为,依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北京市在严格控制碳排放总量前提下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决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发[2014]14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重点排放单位使用经审定的碳减排量抵消其部分碳排放量的活动。

第三条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本市碳排放权抵消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

市园林绿化局负责本市林业碳汇项目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

第四条 重点排放单位可使用的经审定的碳减排量包括核证自愿减排量、节能项目碳减排量、林业碳汇项目碳减排量。1吨二氧化碳当量的经审定的碳减排量可抵消1吨二氧化碳排放量。

第五条 重点排放单位用于抵消的经审定的碳减排量不高于其当年核发碳排放配额量的5%。

第六条 重点排放单位可用于抵消的核证自愿减排量应同时满足如下要求:

(一)2013年1月1日后实际产生的减排量;

(二)京外项目产生的核证自愿减排量不得超过其当年核发配额量的2.5%。优先使用河北省、天津市等与本市签署应对气候变化、生态建设、大气污染治理等相关合作协议地区的核证自愿减排量;

(三)非来自减排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氧化亚氮(N2O)、六氟化硫(SF6)气体的项目及水电项目的减排量;

(四)非来自本市行政辖区内重点排放单位固定设施的减排量。

第七条 重点排放单位可用于抵消的节能项目碳减排量应同时满足如下要求:

(一)来自本市行政辖区内2013年1月1日后签订合同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或2013年1月1日后启动实施的节能技改项目;

(二)须是实际产生了碳减排量的节能项目;

(三)碳减排量按照节能项目连续稳定运行1年间实际产生的碳减排量进行核算;

(四)重点排放单位实施的节能项目产生的碳减排量除外;

(五)未完成国家、本市或所在区县上的节能目标的单位实施的节能项目产生的碳减排量除外;

(六)试点期节能项目类型包括但不限于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绿色照明改造、建筑节能改造等,且采用的技术、工艺、产品先进适用,暂不考虑外购热力相关的节能项目。

第八条 重点排放单位可用于抵消的林业碳汇项目碳减排量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一)来自本市辖区内的碳汇造林项目和森林经营碳汇项目;

(二)碳汇造林项目用地为2005年2月16日以来的无林地;

(三)森林经营碳汇项目于2005年2月16日之后开始实施;

(四)项目业主应具备所有地块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据,如区(县)人民政府核发的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

(五)项目应取得市园林绿化局初审同意的意见。 第九条 核证自愿减排量按照经备案的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方法学进行计算,并按照《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指南》的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审定和核证。

第十条 用于抵消且符合条件的节能项目需向市发展改革委申报,申报材料包括:

(一) 节能项目概况说明;

(二) 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 由节能量审核机构出具的节能量审核报告;

(四) 由市发展改革委备案的碳排放权交易第三方核 查机构出具的项目碳减排量核证报告。

项目节能量审核依据为《节能量审核报告编制指南》(工业、非工业);项目碳减排量核证依据为《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京发改规〔2013〕5号)。节能项目的碳减排量按照如下公式计算:

碳减排量(tCO2)=各种能源节能量(tce)转换系数(tCO2/tce)i 第十一条 用于抵消且符合条件的林业碳汇项目需由市园林绿化局初审后向市发展改革委申报,申报材料包括:

(一)项目备案申请函、申请表,市园林绿化局初审同意的意见;

(二)项目概况说明;

(三)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项目可研报告审批文件、项目核准文件或项目备案文件;

(五)项目环评审批文件;

(六)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意见;

(七)项目开工时间证明文件;

(八)采用经国家主管部门备案的方法学编制的项目设计文件;

(九)按照《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指南》的相关规定出具的项目审定报告、监测报告、核证报告。

第十二条 市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对节能项目和林业碳汇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在市发展改革委网站上对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碳减排量核证报告公示5个工作日。市发展改革委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碳减排量进行确认。市发展改革委可按照一定比例对项目碳减排量核证报告进行抽查。

第十三条 市发展改革委确认项目碳减排量后,用于抵消碳排放量的节能项目业主应在本市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簿中开设账户。市发展改革委向所属项目账户签发经核证的减排量。

市发展改革委确认项目碳减排量后,用于抵消碳排放量的林业碳汇项目业主应在本市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簿中开设账户,并按照《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项目备案。市发展改革委向所属项目账户预签发60%的经核证的减排量。

第十四条 本市林业碳汇项目在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的核证自愿减排量后,项目业主应在10个工作日内申请在国家碳排放权交易注册登记系统中,将与预签发减排量等量的核证自愿减排量从其项目减排账户转移到其在本市的抵消账户。

第十五条 核证自愿减排量信息可在中国自愿减排交易信息平台查询。节能项目碳减排量信息在北京环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发布。本市林业碳汇项目碳减排量信息在北京环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本市林业碳汇工作办公室网站发布。

第十六条 用于抵消的核证自愿减排量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要求在指定的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用于抵消的节能项目碳排放量、本市林业碳汇项目碳减排量可在本市碳排放权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

第十七条 重点排放单位在使用核证自愿减排量抵消其排放量时,应向市发展改革委提交抵消申请及相关材料,市发展改革委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符合条件的允许抵消。

第十八条 抵消过程中相关机构和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及政策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 本办法涉及的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林业碳汇是指通过实施造林、再造林和森林管理、减少毁林等活动,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与碳汇交易相结合的过程、活动或机制。 转换系数是指将用于抵消碳排放量的节能项目的节能量(标煤量)转换为碳减排量的系数。

分品种化石燃料节能量的转换系数为:标煤的热值(kJ/kgce)×化石燃料单位热值含碳量(tC/TJ)×化石燃料碳氧化率×44/12×10,具体参数的确定参考《北京市企业(单位)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指南》;

对于热力节能量,如果节能形式对应的是化石燃料的节约量,则转换系数采用分品种化石燃料节能量的转换系数;如果节能形式对应的是热量的节约量,则转换系数为标煤的热值(kJ/kgce)×热力供应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tCO2/GJ)×10,热力供应的排放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最新数据。

电力节能量的转换系数为电力消耗间接排放系数/电力折标煤系数。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期间有效。

-3

碳排放权经济论文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核心任务,加强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进一步提高企业和社会各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意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完成“十二五”节能、减碳约束性指标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重要作用,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区域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借鉴国内外经验,结合我省实际,完善制度设计,为国家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探索经验。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基本建立碳排放权在市场主体之间和地区之间合理配置的管理工作体系,初步形成适应省情、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作良好的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和在全国有重要地位的区域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到2020年,省内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不断成熟完善,省际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基本建立。

二、总体安排

(一)交易产品。

我省碳排放权交易产品以碳排放权配额为主,即由政府发放给企业等市场主体量化的二氧化碳排放权益额度。经国家或我省备案,基于项目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作为补充交易产品,并积极探索创新交易产品。

(二)交易主体。

我省碳排放权交易主体是政府纳入控制碳排放总量的企业(以下简称控排企业),积极探索引入投资机构和其他市场主体参与交易。政府向控排企业发放碳排放权配额,对控排企业碳排放进行监督管理。控排企业按照所获配额履行控制碳排放责任,并可通过配额交易获得经济收益或排放权益。

(三)交易平台。

我省碳排放权交易平台是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碳排放权交易活动通过交易平台进行。

(四)工作阶段。

我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分三期安排,第一期(2012年-2015年)为试点试验期,第二期(2016年-2020年)为试验完善期,第三期(2020年后)为成熟运行期。

三、主要任务

逐步建立健全政府对企业等市场主体碳排放的监督管理机制,形成碳排放权交易促进节能、减碳约束性指标完成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市场机制,保障碳排放权交易的顺利开展。

(一)建立碳排放信息报告和核证机制。

1.建立企业碳排放信息报告制度。参照重点用能单位范围,合理确定要求报告碳排放信息的重点企业(以下简称报告企业),并逐步扩大范围。所有控排企业均纳入实施碳排放信息报告的范围。

2.建立控排企业碳排放信息核证制度。培育并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控排企业报告的碳排放信息进行核证。

3.建设碳排放信息报告核证系统。建设相应电子信息系统,为企业报告和第三方专业机构核证碳排放信息提供便利。

(二)建立碳排放权配额管理机制。

1.加强碳排放总量管理。按照碳排放强度逐年降低、碳排放总量增幅逐年降低和相关约束性指标的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科学合理确定全省、各地市碳排放总量目标,为碳排放权配额管理提供依据。

2.科学合理发放碳排放权配额。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合理确定政府可监管的年度碳排放权配额总量指标。制定相应规则,向控排企业发放碳排放权配额,并将符合规模要求的有关新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纳入配额指标管理。推动相关企业建立碳资产管理制度。

3.建设碳排放权配额注册登记系统。建设相应电子信息系统,用于注册配额账户和登记配额,详细记录配额发放、变更、注销等有关情况。

(三)建立碳排放权交易运作机制。

1.规范建设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建设成为我省和全国的碳排放权交易平台,为我省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做好服务。

2.制定碳排放权交易的业务规则。制定并不断完善碳排放权交易过程涉及的交易撮合、

价格形成、配额交割、审查核证、资金清算、信息披露、风险控制、委托代理、争议调解等方面的业务规则,并按此开展交易活动。碳排放权交易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建设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建设相应电子信息系统,实现碳排放权配额网上竞价交易、交易账户注册、交易信息登记等功能,为碳排放权交易活动开展提供完备的硬件和软件环境。

4.建立碳排放权交易监管机制。加强对碳排放权交易活动和碳排放权交易所运营的监督管理,碳排放权交易所要对交易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四)开展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

按照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积极推动省内机构、企业、团体和个人参与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

(五)探索建立省际碳排放权交易机制。

探索与其他省(市)建立省际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争取国家支持,在条件成熟时启动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省开展国家低碳省试点工作联席会议框架下建立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专责协调领导小组,由省发展改革委主任担任组长,广州市政府和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林业厅、国资委、统计局、物价局、质监局、法制办、金融办,广州市发展改革委、金融办、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作为全省碳排放和碳排放权交易的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成立省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研究设计工作小组,省内有关专家作为成员,邀请国家级专家担任顾问。省、市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细化工作任务,加快工作进度。

(二)加强相关法规制度建设。

制定我省碳排放权管理和交易暂行办法,明确碳排放权交易的主体范围、报告核证、配额发放、交易机构、监管责任等规定。根据试点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提出应对气候变化或碳排放管理相关立法计划,适时启动立法程序。

(三)加强能力建设。

加强碳排放权交易相关基础研究,不断完善工作思路和方法。务实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推动碳排放权交易相关咨询、核证等专业服务机构发展并加强管理。广泛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专题培训。

(四)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省低碳发展专项资金要按照有关规定,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碳排放权交易体制机制研究以及工作体系等项目建设。

(五)加强宣传引导。

广泛宣传碳排放权交易的原理、规则和相关政策措施,引导企业等市场主体积极落实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责任,参与碳排放权交易。

五、试点试验期(2012年-2015年)主要安排

(一)实施碳排放信息报告的企业范围。

报告企业范围是我省行政区域内2011年-2014年任一年排放1万吨二氧化碳(或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具体名单由省发展改革委会省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和所属行业特点,分期、分步组织上述企业报告碳排放信息。研究将交通运输、建筑行业的重点企业纳入碳排放信息报告范围。

(二)实施碳排放总量控制和配额交易的企业范围。

控排企业范围是我省行政区域内电力、水泥、钢铁、陶瓷、石化、纺织、有色、塑料、造纸等工业行业中2011年-2014年任一年排放2万吨二氧化碳(或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企业,具体名单由省发展改革委会省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和所属行业特点,分期、分步组织上述企业实施碳排放总量控制,开展配额交易。“十二五”期末力争将交通运输、建筑行业的相关企业纳入碳排放总量控制和配额交易范围。

(三)配额发放。

省发展改革委要根据控排企业2010年-2012年二氧化碳历史排放情况,结合所属行业特点,一次性向控排企业发放2013年-2015年各年度碳排放权配额。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参考企业报告的上一年度碳排放情况,适时对企业当年度碳排放权配额进行合理调整。实行碳排放权有偿使用制度,碳排放权配额初期采取免费为主、有偿为辅的方式发放。

省发展改革委要对节能审查结果为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新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碳排放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和全省年度碳排放总量目标,免费或部分有偿发放碳排放权配额。此类项目是否获得与碳排放评估结果等量的碳排放权配额,可作为各级投资主管部门履行审批手续的重要依据。

(四)配额使用。

省发展改革委要在每年度规定时间内将控排企业配额账户中与上一年度实际(经核证)碳排放量相等的碳排放权配额扣除,抵消企业上一年度实际碳排放量。控排企业年度配额剩余部分可出售或结转至下一年度(2015年截止)使用,但配额不足部分应在规定时间内购

买补足,以履行控制碳排放责任。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切实加强对相关企业履行控制碳排放责任的监督管理。新建项目业主所获碳排放权配额在项目建成投产前不得交易流通,待项目建成投产后可按照有关规定核转为可流通配额。

(五)补充机制。

省发展改革委要会省有关部门结合我省实际,参照国家有关要求,对林业碳汇等项目类型制定“广东省核证(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备案规则和操作办法。省内项目经国家备案的“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或我省备案的“广东省核证自愿减排量”可按规定纳入碳排放权交易体系。

(六)工作进度。

我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第一期着重在部分重点行业开展建立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试点试验,分为三个阶段开展。

1.筹备阶段(2012年-2013年上半年)。启动基于项目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建立碳排放信息报告核证、碳排放权配额注册登记、碳排放权交易监督管理等工作体系,正式挂牌成立碳排放权交易所。

2.实施阶段(2013年下半年-2014年)。启动基于配额的碳排放权交易,不断完善碳排放权管理和交易体系。开展建立省际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前期研究,加强建立省际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工作协调。

碳排放权经济论文范文第4篇

摘要:工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据主导地位,决定着国民经济现代化的速度、规模和水平,中国工业生产以消耗化石能源为主,从而产生大量的CO2,因此,如何平衡工业经济发展与碳排放的关系,力求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减缓碳排放,以实现工业低碳化发展的目标成为本研究的重点。本文将工业进一步划分为资源型产业与制造业,采用1994-2011年的能源消费数据计算得出资源型产业与制造业碳排放量,运用计量经济方法,通过协整检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广义脉冲响应函数分析及方差分解,分析了资源型产业及制造业碳排放量与工业经济发展的影响关系及程度。研究结果表明: ①长期各变量间存在均衡负相关关系,资源型产业及制造业碳排放的增加阻碍了工业经济发展,且资源型产业碳排放对工业经济增长的阻碍作用大于制造业碳排放;②资源型产业碳排放量与工业经济发展互为格兰杰原因,资源型产业碳排放量的变化可引起工业经济发展的格兰杰变化,而工业经济发展也会对资源型产业碳排放量的变化产生影响;③资源型产业碳排放对工业经济增长的正向冲击呈先升后降趋势;制造业碳排放对工业经济增长的正向冲击短期内呈下降趋势,长期经小幅波动后趋于稳定;④资源型产业碳排放对工业经济增长的方差贡献度较大,呈先增后减趋势。表明短期内工业经济增长方式仍为粗放型,工业经济发展对资源型产业碳排放的依赖程度仍较大,长期对资源型产业碳排放的依赖程度逐渐减弱。提出走“资源型产业转型升级—制造业产业能源结构调整优化—低能耗低污染高效率的高端制造业”的产业发展路径及“改造提升资源型产业—促进工业经济增长—反哺制造业发展”的工业发展模式。

关键词碳排放;工业经济发展;资源型产业;制造业

IPCC《第五次气候变化评估报告》称人类影响极可能是20世纪中期以来全球气候变暖的主要原因,可能性在95%以上,高于2007年第四份评估报告所提出的90%。截至2010年底,导致气候变暖的温室气体浓度已超过390ppm或超过工业化前水平39%[1]。这些数字反映出各国政府亟待采取措施进一步抑制或减少CO2、CH4、N2O、HFCs、PFCs及SF6,其中CO2对全球升温的贡献比最大[2],达到55%。因此,为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遏制全球变暖对人类造成的危害,CO2减排应居于首要位置。中国政府于2009年宣布了我国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到2020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CO2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40%-45%[3]。可见,中国有信心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减缓碳排放,为遏制全球气候变暖承担大国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工业是国民经济中重要的物质生产部门,在国民经济中起主导作用,中国工业生产以消耗化石能源为主,从而产生大量的CO2,因此,如何平衡工业经济发展与碳排放的关系以实现工业低碳化发展成为本研究的重点。

1研究综述

目前,关于碳排放与经济发展关系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以下两方面:一是以区域为研究范围,分析区域碳排放与国民经济发展的关系,如Grossman和Krueger[4-5],Shafik[6],徐承红、李标[7]等证明环境质量与人均收入、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之间的关系呈倒“U”型,符合环境库兹涅茨曲线。Vincent认为马来西亚经济增长与环境污染之间不存在显著的倒“U”型关系[8]。Hannes Egli认为德国仅有少数污染物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之间呈倒“U”型关系,其他如CO2、SO2、CH4等污染物并不表现为倒“U”型关系[9]。虞义华等认为中国碳排放强度同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之间呈“N”型特征且第二产业比重同碳排放强度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10]。武红等证明中国化石能源消费碳排放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存在长期均衡关系与短期动态调整机制,碳排放是经济增长的单项格兰杰原因[11]。二是以产业为研究对象,探析产业碳排放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与本文较为密切的研究如学者谭丹等对十几年来中国工业各行业的碳排放量进行了测算,并运用灰色关联度方法得出工业产值与碳排放量关系密切的结论[12]。陈诗一通过对中国工业38个二位数行业的投入产出面板数据进行分析,认为技术进步、能源和资本是中国工业发展的驱动因素,劳动和排放增长抑制或阻碍了中国工业的发展[13]。李虹、亚琨证明中国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各产业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工业、建筑业与经济发展互为格兰杰原因[8]。肖宏伟等运用Tapio脱钩弹性指标对中国工业经济发展与碳排放量之间的脱钩关系进行了研究,并从三个工业行业分类角度对脱钩弹性进行测算和因果链分解[14]。

由此可见,国内外学者从多种角度、运用多种方法对碳排放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进行了研究。本文以工业为研究对象,通过对以上文献的梳理总结发现,已有的研究或是将工业部门作为一个整体,分析工业整体碳排放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关系;或是将工业部门按照工业行业小类、工业行业大类、工业行业碳排放高中低等角度分类,探析各类细分行业碳排放与工业经济发展的关系。与以往学者对工业碳排放的研究视角不同,本文从行业特征角度出发,将工业进一步细分为资源型产业与非资源型制造业,探讨这两种类型的细分产业碳排放与工业经济发展的关系。本文以1994-2011年中国资源型产业与非资源型制造业能源消费数据为原始数据,计算得出两种类型产业碳排放量,实证分析及检验两型产业碳排放与中国工业发展的影响关系及程度,以期为中国工业进行结构性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供参考依据,实现中国工业低碳化的发展目标。

2数据处理

2.1样本数据选择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可将中国工业划分为资源型产业与非资源型制造业,资源型产业包括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以及资源型制造业,共14个细分行业。非资源型制造业(以下简称制造业)包括除去资源型制造业的其他制造业,共24个细分行业(见表1)。

2.2碳排放的测算

根据中国1994-2011年资源型产业与制造业对各类能源的消费量,结合《中国能源统计年鉴》中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及IPCC《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指南》中公布的能源碳排放系数,计算出中国资源型产业与制造业碳排放量(见表2),分别用ZY与ZZ表示。

行业碳排放量计算公式为[15]:

Cj=∑n[]i=1Nji﹒gi﹒hi(i=1,2,3,…,n)

其中,Cj表示j行业碳排放总量;i表示能源消费种类,分别包括煤炭、焦炭、原油、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天然气、电力等;Nji表示j行业在一定时期对能源i的消费量;gi表示第i种能源的标准煤折算系数;hi表示第i种能源的碳排放系数。

3实证分析

3.1实证分析方法及目的

本文选择1994-2011年作为观察期,通过建立时间序列计量经济模型来研究中国资源型产业及制造业碳排放与工业经济发展的关系,选择的方法包括协整关系检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基于向量自回归模型的广义脉冲函数响应分析及方差分解分析。

研究目标为:

(1)分析中国资源型产业碳排放、制造业碳排放与工业经济发展三变量是否具有协整关系,即三变量是否存在长期均衡关系;

(2)检验资源型产业碳排放及制造业碳排放与工业经济发展之间是否具有格兰杰因果关系,即是资源型产业及制造业碳排放量增加推动了工业经济发展,还是工业经济发展引起了两个产业碳排放量的增加,亦或两个产业碳排放量与工业经济发展互为格兰杰因果关系;

(3)建立广义脉冲响应函数,刻画三变量随时间变化的动态影响关系;

(4)利用方差分解分析资源型产业与制造业碳排放量对工业经济发展的影响程度和贡献度。3.2实证分析结果

3.2.1ADF单位根检验

由于经济时间序列通常是非平稳的单整序列,当变量均为非平稳时间序列时,对变量间进行的回归可能导致伪回归现象,为避免虚假回归现象的出现,在采用时间序列数据运用计量经济模型进行分析之前,第一步就要对模型中包含的时间序列进行平稳性检验,因此,本文首先要检验GY(中国工业总产值)、ZY、ZZ各变量的平稳性。为检

验数据平稳性,本文采用ADF单位根检验法,对取对数后的变量中国工业总产值(LNGY)和资源型产业碳排放量(LNZY)、制造业碳排放量(LNZZ)在样本区间进行平稳性检验,并结合AIC、SC值择优选择滞后项。ADF检验模型为:

ΔXt=α+βt+θXt-1+∑m[]i=1βiΔXt-1+εt

式中α、θ表示模型是否含有常数项和趋势项,εt表示随机扰动项,i表示滞后项。模型零假设是:H0:θ=0,即存在一单位根。检验结果如表3所示。由ADF单位根检验结果可知,序列LNGY、序列LNZY和序列LNZZ均为一阶单整序列,序列LNGY一阶差分后通过5%的显著性检验,序列LNZY和序列LNZZ差分后通过1%的显著性检验,

因此,各变量一阶差分后均为平稳序列。

3.2.2协整关系检验

由ADF单位根检验结果可知,各变量均为一阶单整序列,符合进行协整检验的前提条件,因此可利用Johansen多重协整检验方法对序列LNGY、LNZY和LNZZ进行协整检验,以检验各变量间是否存在长期均衡关系。本文综合运用特征值轨迹检验和最大特征值检验方法进行检验,结果见表4。 特征值轨迹检验和最大特征值检验结果都表明,在5% 的显著性水平上,均接受至多存在两个协整方程的原假设,说明资源型产业碳排放、制造业碳排放与工业总产值等变量之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根据本文研究目的,选择以工业总产值为解释变量的协整方程,结果如下:

制造业碳排放量均呈负相关关系,且资源型产业与制造业碳排放量对工业总产值贡献的弹性系数分别为-0.974和-0.971,即资源型产业和制造业每减少1%碳排放量,工业总产值则分别增加0.974%和0.971%。

3.2.3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

由协整检验结果可知,变量LNGY、LNZY和LNZZ之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但这种均衡关系是否具有因果性还不明确,因此,还需要进一步对变量间的关系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

检验xt对yt存在格兰杰非因果性的零假设是:对(2)式而言H0:η1=η2=…=ηm=0;对(3)式而言H0:σ1=σ2=…=σn= 0。显然如果回归检验式中xt的滞后变量的回归系数估计值都不显著,则H0不能被拒绝,即xt对yt不存在格兰杰因果性。反之,如果xt的任何一个滞后变量回归系数的估计值是显著的,则xt对yt存在格兰杰因果关系。类似的,可检验yt对xt是否存在格兰杰因果关系[16]。

本文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结果如表5所示。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资源型产业碳排放量与工业总产值互为格兰杰因果关系,即资源型产业碳排放量的变化可引起工业经济发展的格兰杰变化,而工业经济发展也会对资源型产业碳排放量的变化产生影响;但在同一显著性水平下,制造业碳排放量与工业总产值不存在格兰杰因果关系。

3.2.4广义脉冲响应函数分析

脉冲函数检验了模型中一个内生变量的随机误差项受到一个标准差大小的冲击后,对所有内生变量的当期值及将来值造成的影响[17],描述了系统内变量间相互冲击与响应的轨迹,体现出变量间的动态影响关系,本文选择广义脉冲响应函数分析法避免因变量排序不当导致结果出现的偏差。

脉冲响应函数结果如图1所示,横轴表示冲击作用的滞后期数,纵轴表示变量间的响应程度,实线部分为广义脉冲响应函数,虚线部分为正负两倍标准差偏离带。

(1)图(a)显示工业总产值对资源型产业碳排放量的脉冲响应函数曲线呈倒“U”型,给资源型产业碳排放量一个正冲击后,工业总产值变化量只在第一期为负值,第二期便转为正值,且呈持续上升状态,在第七期达到最大值0.255,之后正向影响逐步减弱,表明资源型产业碳排放量受到正向冲击后给工业总产值带来同向影响,且影响力度较为平稳,呈先升后降趋势。这说明资源型产业碳排放对工业经济增长有拉动作用,资源型产业属于高耗能高排放产业,它对工业经济增长的贡献显然要通过耗费资源、高污染高排放来实现,因此碳排放增加拉动工业经济增长。

(2)图(b)显示给工业总产值一个正冲击后,对资源型产业碳排放变化量的影响只在第二期为正值,其余为负值,且从第三期到第十期基本呈先降后升的正“U”型走势。即工业总产值受到冲击后传递给资源型产业碳排放量,给资源型产业碳排放量带来反向冲击,并在第八期达到最小值-0.085后呈小幅上升趋势,表明工业总产值的正向冲击对资源型产业碳排放量产生阻碍作用且具有持续性。短期内工业经济增长带动了资源型产业的发展,其发展必然要加大碳排放量,但从长期来看,因为工业结构化调整,工业经济增长对高排放产业的依赖程度下降,高碳排放产业的发展受到限制,因此工业总产值的正冲击对资源型产业的发展起阻碍作用。

(3)图(c)显示工业总产值对制造业碳排放量的脉冲响应函数曲线呈波动式下降趋势,给制造业碳排放量一个正冲击后,工业总产值在冲击开始即达到最高点,前五期下降趋势明显,第五期以后则围绕零点呈小幅波动趋势,长期来看制造业碳排放量的正冲击对工业总产值产生负向影响。相对于资源型产业来说,制造业碳排放量较低,当制造业碳排放量由于受到正向冲击而加大时,说明制造业呈迅速扩张发展态势,则其对工业经济的促进作用在短期内见效显著,但长期促进作用将下降并趋于稳定。

(4)图(d)显示在本期给工业总产值的正冲击在一开始有正的影响,制造业碳排放量在前两期波动幅度较大,在当期即达到最高点0.310,下一期迅速回落到0.032,此后围绕零点只有小幅波动,第九期以后趋于平稳。表明在短期内,工业总产值受到正向冲击后给制造业碳排放量带来的冲击力度较大,长期内冲击影响减弱并逐渐稳定。说明短期内工业经济的迅速发展提高了制造业的生产效率、技术效率,促进了制造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从而降低了碳排放量,在长期内工业经济发展对制造业碳排放量的影响逐渐趋于稳定。

(5)从图(a)和图(b)可看出,前两期内工业总产值与资源型产业碳排放量之间的影响路径几乎相同,都是由正到负的小幅上升,说明二者之间的短期影响关系较稳定。从第三期开始,在本期给资源型产业碳排放量的正冲击给工业总产值带来正影响,与之相反,工业总产值的正冲击给资源型产业碳排放量带来负影响。

(6)从图(c)和图(d)可看出,在短期内,工业总产值的变化对于制造业碳排放量的影响力度大于制造业碳排放量受到冲击后给工业总产值带来的影响;在长期内,工业总产值与制造业碳排放量之间的相互影响关系均呈小幅波动状态并逐渐趋于稳定。

3.2.5方差分解

方差分解是分析每一个结构冲击对内生变量变化的贡献度,以此来评价不同结构冲击的重要性,给出系统内对内生变量产生影响的各随机扰动的相对重要性信息[8]。本文利用方差分解法分析资源型产业与制造业碳排放量对工业经济发展的影响程度和贡献度(见表6)。

(1)从资源型产业碳排放变化量对工业总产值变化量的贡献程度来看,工业总产值变化量受自身波动冲击的影响程度逐步下降,短期内下降幅度较大,在第五期达到最小值31.261%,第六期到第十期呈稳步上升趋势,且贡献度稳定在30%-40%之间。来自资源型产业碳排放变化量的扰动呈先升后降趋势,短期内上升幅度显著,并于第五期达到最大值68.739%,第六期之后开始回落,贡献度稳定在60%-70%之间。工业总产值变化量与资源型产业碳排放变化量的方差贡献度之间呈现倒“U”型关系。这是由于中国工业经济的发展对资源型产业碳排放的依赖程度仍然较大,但随着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资源型产业碳排放对工业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逐渐减弱。

(2)从制造业碳排放变化量对工业总产值变化量的贡献程度来看,制造业碳排放变化量对工业总产值变化量的贡献比重在前三期内呈小幅波动趋势,且波动幅度极其微弱,第四期开始呈明显的持续上升趋势,并于第十期达到31.586%。表明制造业碳排放量对工业经济发展的影响路径同样受到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而呈逐渐上升趋势。

(3)从短期来看,资源型产业碳排放变化量对工业总产值变化量的贡献度及贡献增幅均较大,而制造业碳排放变化量对工业总产值变化量的贡献度及贡献波幅均极小;从长期来看,资源型产业碳排放变化量仍然对工业总产值变化量做出主要贡献,但出现逐渐下降的趋势,制造业碳排放变化量开始显现出对工业总产值变化量的贡献,且呈平稳上升趋势。

4结论与政策启示

4.1研究结论

基于1994-2011年的年度数据,对中国资源型产业及制造业碳排放与工业经济发展的长期均衡关系和短期相互影响进行了实证分析,主要结论如下:

(1)协整检验结果表明中国资源型产业及制造业碳排放与工业经济增长之间存在协整关系,即存在长期均衡关系,且均呈负相关关系。由三变量所建的协整方程表明,在长期均衡关系中,资源型产业与制造业碳排放量对工业总产值贡献的弹性系数分别为-0.974和-0.971,即资源型产业和制造业每减少1%碳排放量,工业总产值则分别增加0.974%和0.971%。这说明,在长期我国工业经济的发展逐渐脱离了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的产业初级发展阶段,逐步迈入了低耗能低排放低污染的产业中高级发展阶段,工业经济的发展由单纯依赖消耗大量资源转向依赖于技术进步、技术效率、创新能力的增强,即工业经济的发展逐步由“资源驱动”向“技术驱动”、“效率驱动”,进而向“创新驱动”模式转变。

(2)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结果表明资源型产业碳排放与工业经济增长之间互为格兰杰因果关系,制造业碳排放与工业经济增长则不存在格兰杰因果关系。由于资源型产业高碳排放及制造业相对低碳排放的特征,格兰杰因果关系结果意味着一定时期内我国工业经济增长方式仍然偏向粗放型,高碳排放推动了经济增长,而工业经济的增长一方面促进了资源型产业的大力发展,另一方面并没有导致技术效率、技术水平相对较高的制造业碳排放显著增加。

(3)利用广义脉冲响应函数对我国资源型产业碳排放量及制造业碳排放量与工业经济增长之间的动态影响关系进行了进一步分析,其随时间变化的波形和响应值表明:短期内,变量受到正冲击后,资源型产业碳排放量与工业总产值之间存在相同的影响路径,工业总产值的变化对于制造业碳排放的影响力度大于制造业碳排放受到冲击后给工业总产值带来的影响;资源型产业及制造业与工业经济增长之间的动态影响关系在长期趋于稳定。

(4)方差分解结果表明短期内资源型产业碳排放变化量对工业总产值变化量的贡献度及贡献增幅均较大,而制造业碳排放变化量对工业总产值变化量的贡献度及贡献波幅均极小;在长期,相对于制造业,资源型产业碳排放对工业经济增长的影响程度更大也更为稳定,但呈逐渐下降的趋势,制造业碳排放对工业经济增长的贡献逐渐显著。说明资源型产业碳排放对中国工业经济发展的贡献仍然较大,但随着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工业经济的发展对资源型产业碳排放的依赖程度逐渐减弱,对制造业碳排放的依赖程度逐渐上升。

综上所述,资源型产业碳排放高于制造业碳排放,两型产业碳排放的增加在一定时期内促进工业经济增长,且资源型产业碳排放对工业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大于制造业碳排放。但从长远来看,两型产业碳排放的增加阻碍了工业经济高效发展,且资源型产业碳排放对工业经济增长的阻碍作用大于制造业碳排放。

4.2政策启示

根据上述研究结论,分别得出以下四点政策启示:

(1)促使资源型产业及制造业走循序渐进的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之路,即从附加值低的环节逐步向附加值高的环节转换,渐进式实现线性的、连续性的产业发展路径。协整检验结果表明,由于国家对能源消费结构调整的重视及环境承载力的制约,从长期来看,促使高耗能低效率产业向低耗能高效率产业转变势在必行。因此,为提高工业产品附加值,优化资源型产业与制造业碳排放与工业经济发展的关系,走“资源型产业向制造业转型升级,调整优化制造业产业能源结构,向低能耗低污染高效率的高端制造业转化”的产业发展路径是明智的选择。

(2)加快提升资源型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资源型产业转型升级,确保工业经济增长的同时控制碳排放量增加。资源型产业大多以初级加工产品为主要最终产品,以消耗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为代价,技术效率、技术水平低于制造业,产生的碳排放量却远大于制造业。从格兰杰因果检验结论看,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工业经济增长对资源型产业碳排放的依赖程度仍然很大,增长方式仍为粗放型,工业经济的增长伴随着资源型产业带来的高污染、高碳排放量。因此,要加强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将技术支撑及创新成果应用于资源型产业的规模化生产中,帮助其突破技术创新因素的制约,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同时,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形成完整产业链条,健全资源型产业支撑体系,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手段,以发展产业集群为形式,以完善体制机制为保障,促使资源型产业向生态化、低碳化的发展模式转型升级,控制碳排放量增加,实现工业经济发展与低碳环保双赢。

(3)构建资源型产业与制造业协同发展产业链,平衡碳排放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广义脉冲响应函数分析结果表明,虽然在一定时期内资源型产业碳排放稳定促进工业经济增长,但其对工业经济的拉动作用在速度及程度上均不及制造业,且制造业低碳化程度远高于资源型产业。因此,一方面工业发展要打破经济增长对资源型产业碳排放的依赖关系,结合资源禀赋,立足自身优势,引进节能减排技术、生态产业链接技术等“绿色技术”,加快对资源型产业的改造提升,要通过资源型产业价值链、产业链的提升而非单纯的高碳排放来推动工业经济增长。另一方面工业经济迅猛增长将促使制造业的发展迅速作出反应,经济发展带来的产品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将立即应用于低碳发展效率较高的制造业,助其碳减排的同时推进制造业集约化发展。综上两方面,通过改造提升资源型产业促进工业经济增长,进而反哺制造业发展的工业发展模式将推动“产业发展”与“经济发展”两驾马车并驾齐驱。

(4)优化制造业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进一步实现制造业低碳化发展。方差分解结果表明,工业经济发展虽然过多依赖资源型产业碳排放,但对其依赖程度逐渐下降,工业经济发展在今天离不开资源型产业,但明天不能依赖资源型产业。研究结果也显示出我国工业经济发展对制造业碳排放的依赖程度逐渐上升,表明工业经济发展方式在日益转变,经济结构调整成效也日渐显著,未来工业经济发展方向将更多向制造业倾斜。因此,加快发展贡献度不断增加的相对低能耗、低污染的制造业,优化制造业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一方面用信息化等高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另一方面加大研发力度,大力发展新兴产业,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率,推动低中端制造业向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高端制造业方向迈进,实现中国工业经济的低碳化发展。

(编辑:刘呈庆)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Field C B, Barros V, Stocker T F, et al. IPCC. Summary for Policymakers[C]. Managing the Risks of Extreme Events and Disasters to Advance Climate Change Adaptation: A Special Report of Working Groups I and II of the 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Cambridge and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2:1-19.

[2]潘佳佳,李廉水.中国工业二氧化碳排放的影响因素分析[J]. 环境科学与技术,2011,34(4):86-91. [Pan Jiajia, Li Lianshui. Analysis of Factors Affecting Industrial Carbon Dioxide Emission in China [J]. Environmental Science & Technology, 2011, 34(4):86-91.]

[3]辛本健.解读中国减排目标[N].人民日报海外版,2009-12-03(1). [Xin Benjian. Interpretation of the Targets of Chinese Emission Reduction [N]. People’s Daily Overseas Edition,2009-12-03(1).]

[4]Grossman G M, Krueger A B. Environmental Impacts of the 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greement[R].NBER Working Paper, Cambridge MA,1991.

[5]Grossman G M, Krueger A B. Economics Growth and the Environment[J].Quarterly Journal of Ecomomics, 1995, 110(2):353-377.

[6]Shafik N.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Environmental Quality: An Econometric Analysis[J].Oxford Economic Papers, New Series,1994, 46(10):757-773.

[7]徐承红,李标.能源消耗、碳排放与我国经济发展: 基于静态和动态面板的实证分析[J].宏观经济研究,2012, (7):33-44. [Xu Chenghong, Li Biao. Energy Consumption, Carbon Dioxide Emission and Chinese Economic Development: Empirical Analysis Base on Static and Dynamic Panel [J]. Macroeconomic Research,2012, (7):33-44.]

[8]李虹,亚琨.我国产业碳排放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研究: 基于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面板数据的实证研究[J].宏观经济研究,2012, (11):46-52. [Li Hong, Ya Kun. Research on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Carbon Emission of Chinese Industry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Empirical Research Base on the Panel Data of Industrial, Construction and Transportation Industry [J]. Macroeconomic Research, 2012, (11):46-52.]

[9]Egli H. Are Crosscountry Studies of the Environmental Knznets Curve Misleading? New Evidence from Time Series Data for Germany[J]. Discussion Paper, Ernst Moritz Arndt University of Greifswald, 2001.

[10]虞义华,郑新业,张莉.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与碳排放强度[J]. 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11, (3):72-81. [Yu Yihua, Zheng Xinye, Zhang Li. Carbon Dioxide Emission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A Panel Data Analysis [J]. Economic Theory and Economic Management,2011, (3):72-81.]

[11]武红, 谷树忠, 关兴良, 等.中国化石能源消费碳排放与经济增长关系研究[J].自然资源学报,2013,28(3):381-390. [Wu Hong, Gu Shuzhong, Guan Xingliang, et al. Analysis on Relationship Between Carbon Emission from Fossil Energy Consumption and Economic Growth in China [J]. Journal of Natural Resources,2013,28(3):381-390.]

[12]谭丹,黄贤进,胡初枝.我国工业行业的产业升级与碳排放关系分析[J].四川环境,2008,27(2):74-84. [Tan Dan, Huang Xianjin, Hu Chuzhi. Analysis on Relationship Between Industrial Upgrading of Chinese Industry and Carbon Dioxide Emission [J]. Sichuan Environment,2008,27(2):74-84.]

[13]陈诗一. 能源消耗、二氧化碳排放与中国工业的可持续发展[J].经济研究, 2009, (4):41-55. [Chen Shiyi. Energy Consumption, CO2 Emission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n Chinese Industry [J]. Economic Research Journal,2009,(4):41-55.]

[14]肖宏伟,易丹辉,周明勇.中国工业经济发展与碳排放脱钩关系研究[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 (3):56-62. [Xiao Hongwei, Yi Danhui, Zhou Mingyong. Research on the Tapio Relationship Between Chinese Industrial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Carbon Dioxide Emission [J]. Fujian Forum: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2013,(3):56-62.]

[15]何有世,王玉龙.产业发展与碳排放的协整性与因果关系分析[J].统计与决策,2012, (20):106-108. [He Youshi, Wang Yulong. Analysis on Cointegration and Causality Between Industrial Development and Carbon Dioxide Emission [J]. Statistics and Decisionmaking,2012,(20):106-108.]

[16]张战国.上海市住宅投资和经济增长的关系研究[J].中国房地产:学术版,2013, (9):31-36. [Zhang Zhanguo.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Housing Investment and Economic Growth in Shanghai [J]. Chinese Real Estate: Academic Edition,2013,(9):31-36.]

[17]李子奈,叶阿忠.高级应用计量经济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 [Li Zinai, Ye Azhong. Advanced Applied Econometrics[M]. Beijing: Tsinghua University Press,2012.]

碳排放权经济论文范文第5篇

摘要 利用LMDI分解模型探讨长江经济带农业碳排放各种影响因素的贡献值,再逐年分析其碳排放增速和经济增长之间的退耦效应。结果表明,长江经济带农业碳排放在2010—2019年呈现出先缓慢增长后快速下降的趋势。农业经济发展对长江经济带农业碳排放起极大的促进作用,而农业生产效率、劳动力规模和生产结构对长江经济带农业碳排放有较为明显的抑制作用。2010—2019年退耦指数有增大的趋势,说明政府出台的节能减排政策正在被有效执行,对二氧化碳排放的抑制效果不断增强。

关键词 农业碳排放;影响因素分解;退耦指数

doi:10.3969/j.issn.0517-6611.2021.24.027

Research on Driving Factors and Decoupling Effects of Agricultural Carbon Emissions—Taking the Yangtze River Economic Belt as an Example

ZHU Tong-ya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Yangtze University, Jingzhou, Hubei 434023)

Key words Agricultural carbon emission;Decomposition of influencing factors;Decoupling index

作者簡介 朱通雅(1995—),男,湖北当阳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农村发展。

收稿日期 2021-07-05

人类活动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是引起气候变化的重要原因,在现代化农业的发展模式下,农业生产活动成为温室气体的第二大来源,原因是农业生产过程中过度使用农药、化肥等农用物资以及与农业生产相关的不合理安排导致了大量的温室气体排放,进而引发了一系列环境问题,加剧了人类与自然和谐发展相冲突的矛盾。长江经济带作为我国的主要农作物产区,在我国农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所以,分析长江经济带农业碳排放的驱动因素,研究长江经济带农业减排的成效如何,对加快长江经济带农业高质量发展、推进绿色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梳理文献来看,对农业碳排放的研究重心逐步从对量的计算转移到产生机制和减排机理上,从农业碳排放的主要来源看,农业生产碳排放较工业来源更加复杂,主要可以分为两类:其一是农作物生产过程中要素投入产生的碳排放,如化肥和农膜等农资的投入以及能源的消耗等环节会产生温室气体[1];其二来自土壤自身贮存的碳素,农地利用变化是仅次于化石能源燃烧的碳源,受耕作方法、化肥施用的影响,土地会加速二氧化碳的排放[2]。目前,认可度较高的农业六大主要碳排放源有化肥的生产和施用、农药的生产和使用、农膜的生产和使用、农耕机械消耗化石能源、土地利用破坏了土壤碳库、农地灌溉中电能使用所间接消耗的化石能源[3]。除了农作物种植以外,牲畜肠道发酵和畜禽粪便管理产生大量的温室气体,所以畜禽养殖也是一种碳源,并且有相对应的排放系数[4]。

学者们对农业碳排放的影响因素研究多采用LMDI模型、STIRPAT模型等。如黎孔清等[5]利用STIRPAT模型对南京市农业碳排放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指出技术水平、富裕程度、农村人口、技术水平与农业碳排放之间存在正相关,而城镇化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林业面积与农业碳排放之间则存在负相关;赵先超等[6]利用LMDI模型对湖南省农业碳排放的影响因素进行了研究,认为农业经济水平和产业结构是推动农业碳排放量增长的主要原因,农业生产效率和劳动规模对农业碳排放量的增加具有一定的抑制作用;戴小文等[7]利用扩展的Kaya恒等式对我国农业碳排放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指出农村生活用水、城镇化和人口变动因素与农业碳排放的变动存在正相关,而一般技术和农业低碳技术与农业碳排放之间存在负相关。

以上研究对于农业碳排放增长的驱动因素和对应的节能减排政策的制定提供了一些理论支持,但是关于碳减排效果与经济的耦合发展机制还需进一步研究。退耦效应模型是当前研究减排和经济发展的关系较为流行且有效的方法,“退耦”是一个物理名词,指把各部分电路引起电源产生的电压波动去除,避免这些波动使各电路互相干扰,后来被引用到农业政策研究等领域[8]。退耦指数能够十分简洁地表明环境变量和动力因子(如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但是目前来看,少有文献对长江经济带农业碳排放和经济发展之间的退耦关系进行研究。笔者将利用2010—2019年长江经济带11省(市)的相关数据,采用因素分解法和退耦分析方法,研究长江经济带农业碳排放的驱动因素,并且分析长江经济带农业碳减排和经济发展之间的耦合状态,弄清这个时期长江经济带农业碳排放减排的退耦效应的特征。

1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1.1 农业碳排放的计算方法

在总结以往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农业碳排放源分为化石燃料、化肥、农药、农用薄膜、翻耕、灌溉和动物肠道发酵7个方面。该研究使用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2010—2019年的数据,数据来源于《中国农村统计年鑒》《中国农村统计资料》以及国家统计局官方数据库。分别用柴油使用量、农用化肥施用折纯量、农药使用量、农膜使用量、农作物播种总面积、灌溉总面积、牲畜养殖数量来代表以上7个方面的碳排放来源。《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指出反刍动物瘤胃容积大,寄生的微生物种类多,能分解纤维素,单个动物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大,至于非反刍动物碳排放排放量较小,特别是鸡和鸭等常见家禽,体重小其肠道发酵温室气体排放可以忽略不计。另外考虑到我国养猪数量较大,占世界存栏量的50%以上。所以该研究统计长江经济带11省(市)猪牛羊的养殖情况,并进行碳排放的估算。碳排放量测算方程式如下:

C=Ci=Ti×δi(1)

式(1)中,C为碳排放总量,Ci为第i种碳源一年内产生的碳排放量,Ti为第i种碳源的规模或者数量,δi为第i种碳源的碳排放系数。碳排放系数如表1所示。

1.2 碳排放影响因素的分解模型

LMDI方法可进行多个因素的分解,具有全分解、无残差、易使用、易理解等优点,目前在许多领域得到广泛应用。该研究选用LMIDI中的加和分解,选取农业生产效率、生产结构、劳动力规模和经济发展水平4个影响因素,公式如下:

C=Ci=CG种植×G种植G×GP×P(2)

β1=CG种植(3)

β2=G种植G(4)

β3=GP(5)

C=β1×β2×β3×P(6)

式中,C为碳排放总量,Ci为第i种碳源一年内产生的碳排放,G为农林牧渔业生产总值,G种植为种植业生产总值,P为农业劳动力人数。

β1为农业生产效率,β2为农业生产结构,β3为农业经济发展水平。

根据(2)~(6)式,得到4个分解因素的贡献值公式:

Δβ1=Ct-C0lnCt-lnC0×(lnβ1,t-lnβ1,0)=

Ct-C0lnCtC0×lnβ1,tβ1,0

(7)

Δβ2=Ct-C0lnCtC0×lnβ2,tβ2,0

(8)

Δβ3=Ct-C0lnCtC0×lnβ3,tβ3,0

(9)

ΔP=Ct-C0lnCtC0×lnPtP0

(10)

ΔC=Δβ1+Δβ2+Δβ3+ΔP(11)

式中,Δβ1、Δβ2、Δβ3和ΔP分别表示4个分解因素随时间变化使农业碳排放量产生变化的值;ΔC是上述4个影响因素的加总。用t表示第t年,用0表示基年。

1.3 退耦指数的计算方法

通常来讲,发展低碳经济是碳排放与经济增长之间退耦的过程,目的是经济增长的速率大于碳排放强度的增长速率,退耦研究的测度用退耦指数表示,公式如下:

D=EF (12)

式中,D表示退耦指数,E表示环境指标(如碳排放强度),F表示动力因子(如经济增长速率)。退耦指数主要用于评价某个指标在不同地区或者时期的压力强度和趋势[10]。为了更加准确地评价减排有效程度,该研究参考李志学等[11]的退耦指数来评价长江经济带农业碳排放与经济增长之间是否存在退耦效应,公式如下:

Dit=1-ΔCitΔYit=-ΔFitΔYit(13)

式中,Dit表示i省(市)第t年的退耦指数,ΔCit表示i省(市)第t年的排放效应,ΔYit表示i省(市)第t年的产出效应。长江经济带各省(市)的减排贡献绝对量可以定义为ΔFit=ΔCit-ΔYit。一般来说,Dit越小,碳排放压力就越大。Dit≤0时,表示没有退耦效应,碳排放增长速率大于经济增长速率,说明实际的减排政策十分缺乏有效性,没有达到减排的目的;0<Dit<1时,表示弱的退耦效应,表明政府已推行的碳减排政策使碳排放增长速率得到了一定的抑制,但是总的碳排放依然在增加,政策的有效性不能得到保证;Dit≥1时,表示强的退耦效应,这时的碳排放增长率是负值,指数越大表示减排效果越好,实际的减排政策是有效果且高效率的。

2 结果与分析

2.1 长江经济带农业碳排放的影响因素分析

以2010年数据为基期,计算得出2011—2019年长江经济带农业碳排放LMDI分解结果如表2~3所示,正值表示对碳排放起促进作用,负值表示对碳排放有抑制作用。总体上,长江经济带农业碳排放影响总效用呈现出先促进后抑制,2011—2015年长江经济带农业碳排放逐年增长,但是增长速度逐年降低;2016年农业碳排放有所下降,但还是有促进作用;2017—2019年农业碳排放开始加速下降。

2.1.1 农业经济发展水平对长江经济带农业碳排放的影响。

由表2可知,2011—2019年对长江经济带农业碳排放最有促进效果的影响因素是经济发展水平,且每年都是正向效应,累计增加碳排放18 898.940万t;环比计算,2012年增幅最大,为60.8%;2017年促进效果略微减弱,2019年达到最大值3 394.091万t。由表3可知,长江经济带11省(市)的经济发展均对其农业碳排放起到促进作用,但各省(市)贡献度差别较大,其中湖北省2011—2019年经济发展水平对于长江经济带对应影响因素的贡献值最大,为526.819万t,其次是云南省,为455.917万t,上海市最低,为0.572万t。由此可见,经济规模总量的持续增长是长江经济带农业碳排放逐年扩张的最主要原因,经济增长会促进各类耗能型产品购买需求增加,进而引起碳排放的增加。

2.1.2 农业生产效率对长江经济带农业碳排放的影响。

由表2可知,农业生产效率对长江经济带农业碳排放的抑制作用最明显。2011—2019年农业生产效率对长江经济带农业碳排放始终表现为抑制效应,累计减少碳排放15 032.277万t。对比上、中、下游的贡献值(表3),上游农业生产效率的抑制效果明显高于中游和下游。各省(市)农业生产效率均表现出较强的抑制作用。所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对于推进长江经济带农业节能减排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1.3 劳动力规模对长江经济带农业碳排放的影响。

由表2可知,劳动力规模对长江经济带农业碳排放的抑制作用仅次于农业生产效率。整体来看,2011—2019年累计减排3 208.381万t。除了贵州省,其余10省(市)农业劳动力规模对农业碳排放均是抑制作用,抑制效果较强的省份有湖北省、江苏省和浙江省(表3)。出现这种现象可能是因为近年来国家提倡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生产效率大幅度提高,农村劳动力开始不断向二、三产业流动;同时,随着城镇化的发展,更多的农村人力资源流向城市,农业劳动力的减少有效降低了农业碳排放。

2.1.4 农业生产结构对长江经济带农业碳排放的影响。

由表2可知,农业生产结构对长江经济带农业碳排放整体上呈现抑制作用;2011—2014、2016和2019年农业生产结构对长江经济带碳排放都表现为抑制作用,2015、2017和2018年表现为促进作用;2011—2019年累计减少碳排放226.338万t,2011年减排最多,为131.630万t。分省(市)来看(表3),除江西省、四川省、贵州省和云南省以外,其余7省(市)农业生产结构均对其农业碳排放有抑制作用。可见,长江经济带内部各省(市)农业生产结构有差异,总体上呈现出逐年优化的趋势。

2.2 长江经济带农业碳排放与经济增长的退耦分析

根据“1.3”退耦指数计算方法,得到2010—2019年长江经济带农业碳排放的退耦指数,如图1可知,除2010年退耦指数为负值,其余年份皆为正值,其中最大值为2018年的2.37,最小值为2010年的-0.39。退耦指数整体上呈现上升趋势,表明长江经济带各项减排政策执行效果逐年增强。

2010年退耦指数为-0.39,处于无退耦效应阶段;分析可得,经济发展的产出效应为12.8%,碳排放增长为17.9%,经济增长慢于碳排放增长速度,说明2010年长江經济带农业减排工作力度不足,二氧化碳排放没有得到较好的控制,减排压力很大。

2011—2015年,长江经济带农业碳排放处于弱退耦效应阶段;从2011年开始,退耦指数变为正值,说明这5年长江经济带农业碳排放总量控制有一定成效,减排政策对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起到积极作用,但不能完全抵消产出增长和能源需求增加带来的碳排放的增加,意味着经济增长的同时,长江经济带的环境压力得到一定改善,但是农业排放依然在增加。

2016—2019年,长江经济带农业碳排放达到了强的退耦效应阶段,减排效果明显;究其原因是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农村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措施,对控制二氧化碳排放起到了积极影响;2016年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

指出,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近年来沿江各地践行新发

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所以高排放、高消耗的农业生产模式得到了明显改善。

分省(市)分析其退耦指数,能更加科学地评价长江经济带农业减排政策实施的效果。选取2010、2013、2016和2019年的指数进行分析,从表4可以看出,长江经济带各省(市)二氧化碳排放的退耦指数大多为正值,处于弱退耦和强退耦阶段,整体上随着时间的推移,退耦指数在变大,说明长江经济带各省(市)对于二氧化碳的减排压力逐渐减弱,各省(市)实施的减排政策效果在逐渐变强,截至目前已经取得了较好的减排成效。例如江苏、浙江、江西等省份,退耦指数逐年增加,由弱退耦阶段进入到强退耦阶段,之后指数继续增大,说明这些省份的农业碳排放增加速度在不断减小,而农业经济发展速度在逐渐升高,其节能减排措施对减少二氧化碳等排放起很积极的作用。但同时,也出现了指数波动较大甚至不断降低的现象,例如上海市,2013年指数达到最大,随后不断下降,2019年变为负值,从国家统计局查询的数据可说明一些原因,2013年上海市农林牧渔业生产总值为342.29亿元,之后逐年下降,2019年为279.82亿元,并且农业劳动力从2013年的43.43万人下降至2019年的32.20万人,相对应的农业碳排放从2013年的35.8万t下降至2019年的28.3万t,这些数据表明并不是上海市的节能减排政策实施不到位,反而减排效果较好,究其主因是上海市非农产业发达,整体经济水平领先全国其他城市,农业经济占比较低,经济建设重点放在其他产业,同时随着科技的发展,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极大改善,机械生产代替人力作业,规模集中生产代替小农生产,农村劳动力向第三产业流动,所以才会有碳排放和农业经济同时下降的现象。

3 结论与讨论

2011—2015年长江经济带农业碳排放总体呈现上升趋势,从2016年开始下降,可见长江经济带推行减排政策初见效果。该研究通过对长江经济带农业碳排放的LMDI分解发现,农业经济发展水平是对长江经济带农业碳排放起促进作用最大的影响因素;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是抑制长江经济带农业碳排放增加的最主要因素,农业劳动力规模和农业生产结构也对农业碳排放起一定的抑制作用。

对于农业碳排放增速和农业经济增长速度之间的退耦效应,研究发现2010—2019年长江经济带整体呈现出退耦指数增大的趋势,说明政府出台的一系列农村节能减排政策正在被积极执行,对温室气体排放起到抑制作用,并且这个作用在不断增强。

结合研究结论可预期,在保证粮食安全和经济稳步增长的前提下,长江经济带农业碳排放未来将保持一定下降态势。据此提出相关建议:①重视农业技术的研究与推广,促进农业生产效率稳步提高。在农业生产中,高效高产的农业新技术将会是现代农业的重要技术支撑,是实现现代农业的必要条件之一,农业生产效率对于抑制农业碳排放具有十分明显的作用,因此要优先将技术升级作为节能减排的手段。发挥农业科技创新主体优势,加强相互间的交流合作,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资源投入力度,不断强化政府、高校和企业之间在低碳、绿色农业生产技术领域的合作交流。②对农药、

化肥等农资产品的使用进行有效控制,着重发展有机农业,改良土壤,提倡发展精准农业,减少投入物不必要的浪费和流失。③调整能源消费结构,提倡使用清洁能源。煤的含碳量最高,油次之,其他形式的能源例如太阳能、风能、水能等自然能源是无碳的,所以要积极推广先进环保的低排放的技术理念,减少化石燃料使用。④提高减排政策执行的有效性和效率是推进农业碳排放与经济增长间加速退耦的关键。当前,长江经济带农业的节能减排工作已经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节能减排、发展绿色农业是一个长远的计划,所以要提高并保持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执法力度,保证政策的执行是有效和高效的。并且把减排因素纳入经济决策中去,充分考虑当地环境的承载能力,以此为条件进行决策。

参考文献

[1] 赵其国,钱海燕.低碳经济与农业发展思考[J].生态环境学报,2009,18(5):1609-1614.

[2] 李晓兵.国际土地利用-土地覆盖变化的环境影响研究[J].地球科学进展,1999,14(4):395-400.

[3] 李波,张俊飚,李海鹏.中国农业碳排放时空特征及影响因素分解[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1,21(8):80-86.

[4] 田成诗,陈雨.中国省际农业碳排放测算及低碳化水平评价:基于衍生指标与TOPSIS法的运用[J].自然资源学报,2021,36(2):395-410.

[5] 黎孔清,马豆豆,李义猛.基于STIRPAT模型的南京市农业碳排放驱动因素分析及趋势预测[J].科技管理研究,2018,38(8):238-245.

[6] 赵先超,宋丽美,谭书佳.基于LMDI模型的湖南省农业碳排放影响因素研究[J].环境科学与技术,2018,41(1):177-183.

[7] 戴小文,何艳秋,钟秋波.基于扩展的Kaya恒等式的中国农业碳排放驱动因素分析[J].中国科学院大学学报,2015,32(6):751-759.

[8] OECD.Indicators to Measure Decoupling of Environmental Pressure from Economic Growth[R].Paris:OECD,2002.

[9] 段华平,张悦,赵建波,等.中国农田生态系统的碳足迹分析[J].水土保持学报,2011,25(5):203-208.

[10] 國涓,刘长信,孙平.中国工业部门的碳排放:影响因素及减排潜力[J].资源科学,2011,33(9):1630-1640.

[11] 李志学,孙敏.我国各省区碳退耦指数与减排潜力的测算[J].统计与决策,2017(14):101-104.

碳排放权经济论文范文第6篇

摘要:居民消费对能源消耗与碳排放影响的相关问题已成为学术界关注的焦点。当前国内居民消费对碳排放影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居民消费对碳排放影响程度的判断;居民消费碳排放的结构特征;居民消费碳排放的影响因素分析。目前国内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缺乏对消费模式、能源消耗与碳排放三者之间关系的系统研究。从居民日常生活的角度来研究消费方式——能源利用——碳排放之间的逻辑关系,将成为今后气候变化与低碳社会研究领域的一个热点。

关键词:居民消费; 能源消耗; 碳排放

世界气象组织发布的《2007年温室气体公报》指出,在过去10年中,二氧化碳对全球变暖的贡献高达87%[1]。从目前对二氧化碳排放监测的成果来看,来自化石燃料燃烧排放的碳排放是最主要的、结果可信度高、最具代表性的温室气体来源,是目前全球进行温室气体评估的最主要对象[2]。居民消费对能源消耗与碳排放影响的相关问题目前已成为国内外学术界和政府等部门关注的焦点。

长期以来,碳排放问题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于工业生产层面。但消费与生产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国民经济各部门的产品或服务产生,甚至影响着一些经济部门的产出水平。居民家庭消费是最终消费中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因此,在一个开放的消费取向的经济模式中,一种以消费为基础的核算框架更适合计算能源和碳排放之间的关系[3]。从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一些学者就开始关注居民消费行为对能源利用及碳排放的影响。自1992年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可持续发展地球峰会以来,居民的可持续消费问题更得到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本文试图对国内学术界相关研究现状做些梳理,介绍该方向目前的研究状况,并展望未来的研究前景,以期对今后开展该方面的研究有所启示。

一、居民消费碳排放的类型

按居民消费所需能源的直接程度,家庭消费所产生的碳排放可分为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以前关于中国家庭能源消费及碳排放方面的研究主要局限于直接消费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直接排放,目前的研究既包括直接方面也包括间接方面,而且越来越注重对间接方面的研究。目前研究内容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直接碳排放研究。直接排放指家庭能源产品所产生的直接能源需要产生的排放, 主要包括家庭能耗和私人交通两大类, 主要影响因素是耗能设备的直接能源效率。如:居民生活用能碳排放的测算与分析[4];对城市家庭能耗直接碳排放影响分析[5];对中国居民生活能源消费的结构分解分析[6]。

第二,间接碳排放研究。间接排放涉及到除能源产品之外的其他家庭消费品, 如食物、衣着、家具(电)、房屋、休闲娱乐、医疗卫生和教育等间接产生的碳排放。如对间接能源消耗与碳排放分析[7]。

第三,居民生活完全碳排放研究。既包括直接碳排放研究 也包括间接碳排放研究。如:对中国居民生活与CO2排放关系研究;[8]对城镇居民消费诱发的完全能耗的研究[9]。

最后,对衣食住行等的某一方面的研究,包括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如对食品消费的研究[10]。

二、居民消费碳排放的测算方法

由于排放的途径不同,直接能源排放和间接能源排放的测算也不同,而且间接能源排放的测算比直接能源测算的方法复杂。国内直接能源排放和间接能源排放的测算方法大致如下:

(一)居民生活直接能源消费测算方法

在对中国居民直接消费碳排放测算一般采用碳排放系数法,即将居民生活各类能源直接消费量对应乘以碳排放系数。目前国内的研究主要采用的碳排放计算系数有几种方式:一是采用科技部《公民节能减排手册》或以科技部的方法为主并辅之以其他机构的数据,如杨选梅等的研究首先以中国科技部《公民节能减排手册》为参考确定,减排手册中未涉及的计算内容则根据地域相近性现在我国台湾能源局公布的排放系数,再次则引用GHG Protocol的数据,考虑到保护国际里飞机系数忽略短途、中途和长途航线的差异,故飞机系数引用来源于保护国际[11]。二是采用IPCC温室气体排放计算指南中提供的关于能源消费碳排放量,如赵敏根据IPCC提供的交通能源消费CO2排放计算方法,对上海市居民交通出行产生的碳排放进行了估算[12];冯蕊等根据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碳排放计算指南(2006年版)中的计算公式和CO2排放系数缺省值,以居住综合消费碳排放、叠加交通消费碳排放计算模型为基础,应用碳排放系数法估算了2006年-2008 年天津市居民人均生活消费CO2排放量及其在总的能源消耗CO2排放量中所占比例[13]。三是将不同类型的能源使用量折算为标准煤总量,再根据标准煤的碳排放系数估算碳排放情况。但因不同国家、地区和技术条件以及能源结构的不同,以及不同能源的燃烧效率和燃烧方式不同,这种计算会造成较大的误差。

(二)居民生活间接能源消费测算方法

由于居民生活间接能源消费及其相关的碳排放量比较复杂,国内外都还没有研究出一套比较完整的核算方法。目前关于间接能源消费及与之相应的碳排放的测算方法度是以投入产出分析法为基础的。除投入产出法外,目前使用的方法还有生命周期法、生活方式分析法等。下面结合已有研究分别对上述几种研究方法的运用情况进行介绍和分析。

1.投入产出分析法

投入产出分析法是Leontief教授于20世纪30年代提出的一个分析框架,20世纪60年代末期,一些专家开始将投入产出分析方法应用于能源及环境问题的研究。李艳梅、张雷利用投入产出SDA法分析了1987年-2002年间中国居民生活能源消费的结构[6]。张咪咪通过编制能源环境投入产出表,结合农村居民消费支出数据,计算了2000年-2007年我国农村居民八项消费支出的间接能耗强度系数,并进一步测算了由农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及农村五个收入组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所诱发的能源消耗量及碳排放量[7]。王妍等结合城镇居民的生活消费数据,利用投入产出分析法测算了1995-2004年我国城镇居民生活消费所诱发的完全能消耗[9]。

2.生命周期评价法

生命周期评价法是评价一个产品(或服务)体系在其整个生命周期内对环境造成影响或潜在影响的方法。刘晶茹等通过生命周期分析方法建构了可持续消费评价模型,并对2000年中国城市家庭消费行为的生态影响进行了分析,比较了不同消费行为对生态影响的贡献[14]。但传统的生命周期评价只对系统边界内的环境影响进行研究,忽视了系统边界外的环境影响。因此,结合投入产出分析和生命周期评价的综合生命周期分析方法被提出,以期弥补这种缺陷。它将整个经济系统作为评价实施的系统边界,实现了评价范围的完整化。姚亮等采用综合生命周期分析方法核算了1997年、2002年和2007年三年的居民消费隐含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15]。尽管综合生命周期分析方法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投入产出表是价值型的,而环境影响是实物型的,如何将价值型转换为实物型,是目前该方法面临的最大问题。但该方法对于研究宏观消费问题,尤其是涉及到区域与消费相关的“隐含”的环境污染问题非常有益[16]。

3.消费者生活方式分析法

消费者生活方式分析法是建立在投入产出法——生命周期分析法的基础上,以居民生活消费品为基础分析单位,分析消费品在生产过程中各个产品部分对其能源投入的综合影响,根据家庭消费支出数据计算出每类消费活动的能源强度,对直接和间接影响以及各类消费活动进行了对比。魏一鸣[17]、凤振华[8] 等利用Bin和Dowlatabadi 提出的消费者生活方式法(CLA)比较分析城镇和农村居民二氧化碳排放量。杨选梅等运用消费者生活方式法探讨了南京市城市家庭消费活动与碳排放之间的关系[11]。但这种方法的运用也存在着一些困境,如魏一鸣等利用Shui Bin和 Hdi Dowlatabadi的研究思路将居民的消费与生产活动相联系,由于认为中国尚未建立投入产出法——生命周期评价法模型,在分析间接影响时未采用投入产出模型,仅将与八类消费类别有直接关系的产业直接能源强度加总平均,因而反映不出消费与生产网络之间真正的关系,也达不到区分直接和间接能耗影响的根本目的,低估了间接能耗的影响[17]。

三、居民消费对碳排放影响程度、结构特征和影响因素

通过对我国居民碳排放的现状、结构特征以及影响它们的因素的比较和分析,有助于清醒认识我国未来碳排放的趋势及其特征,预测未来的研究走向。由于受到上述研究尺度、研究内容、测算方法及数据来源的局限,下面研究结论中一些数据的比较不具有绝对意义,只具有相对意义。

(一)居民消费对碳排放影响程度

居民消费对碳排放的影响程度可以从几个层面来分析:国家层面、城市(地区)层面、家庭层面和个人层面等。

国家或地区层面。国家层面主要指从国家或地区整个层面对由于居民消费所产生的能源消耗及碳排放进行研究。中国的家庭能源需求占整个国家能源需求的大约26%和整个二氧化碳排放的30%。1992年、1997年、2002年我国居民生活所导致的直接和间接二氧化碳排放分别为2.74亿吨碳、4.00亿吨碳、3.92亿吨碳,分别占一次能源消费产生二氧化碳排放的36.52%、43.90%、42.31%[18]。而姚亮等研究发现,1997年、2002年、2007年的城乡居民消费隐含的碳排放量分别为11.73亿吨碳、12.52亿吨碳、18.01亿吨碳[15]。这两个研究的数据来源都是国家统计部门的数据,为何结果却相差这么大?其原因可能在于测算方法的不同。魏一鸣采用的测算方式是投入产出法和消费者生活方式法结合的方式[18]。而姚亮采用的测算方式是综合生命周期评价法[15]。朱勤专门对居民生活用能的情况进行了分析,1980年-2007年我国居民生活用能碳排放量从6.728×107t碳增长至16.545×107t碳,增幅为145.9%,人均生活用能碳排放量从每年68 kg碳增长至125 kg碳,增幅为83.7%[4]。

城市或地区的层面。目前已有研究对一些城市如昆明、天津、北京、石家庄市等地居民的能源消费及其碳排放进行了研究。智静等研究认为,2006年北京市生活能源消费总量为1704.11万t标准煤,占北京市能源消费总量的33.12%[19]。

从家庭的角度对居民消费所产生的能源消耗及碳排放进行研究。家庭是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居民消费经常不是以个人的方式进行,而是以家庭消费的方式展开,因此个人消费不是完全的个人决策行为,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家庭的选择。陈家瑛等研究发现家庭户规模减少导致人均消费支出的增加及总户数消费规模的扩张,以家庭户为分析单位考察队碳排放的影响具有较高的解释力[20] 。“南京1000家庭碳排放调查”碳排放结果发现,三口户均年碳排放量为3705.76kg,则人均家庭碳排放量为1211.03kg。根据世界银行报告,中国人均碳排放量为4100kg左右,也就是说,人均家庭碳排放约占总碳排放量29.27%[11]。

(二)居民消费对碳排放影响的结构特征分析

1.城乡之间的比较和分析

按照城乡二元结构的差异,碳排放的类型可分为城镇居民的碳排放和农村居民消费的碳排放。城乡居民在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上都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因此城乡居民对能源的需求及二氧化碳排放量之间的差异也很明显。目前关于我国居民消费对碳排放的影响分析,一般都把城市和农村分开来对待。下面分别从碳排放量、排放结构和能源利用结构的角度对已有研究中关于城乡之间的差异进行介绍和分析。

首先,居民消费碳排放的城乡排放量的差异大小及趋势分析。有学者从完全碳排放的角度进行了城乡排放量的比较分析。如凤振华等对我国城市与农村居民1999年-2002年的生活能源碳排放进行了定量分析,发现城市居民间接生活能源碳排放量高于直接生活能源碳排放量,而农村居民的直接碳排放量要高于间接碳排放量。[8]张馨等研究认为,从2000年-2007年,城镇居民家庭的直接能耗和间接能耗都呈上升趋势,农村居民家庭的直接能耗逐年增加而间接能耗下降。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前提下,一个农村居民转变为城市居民,将会增加能源消费量1085.26kg标煤。家庭能源消费产生的碳排放总量也在逐年增长,2007年城镇居民家庭的直接能耗和间接能耗产生的碳排放量分别达到8535.04万吨和56678.76万吨,农村分别为6883.41万吨和8117.94万吨[21]。

有学者从直接排放的角度进行了城乡排放量的比较分析。如朱勤等研究认为,1980年-2007年我国城镇居民生活用能的人均碳排放量从206kg下降到167kg,总体上呈波动下降趋势。我国农村居民生活用能的人均碳排放量从35kg 上升到91kg , 总体上呈波动上升趋势。相应地,该阶段人均生活用能排放的城乡比从5.87持续下降至1.84,表明城乡居民在生活用能排放方面的差距不断缩小[4]。

有学者从某一类消费结构的角度进行了城乡排放量的比较分析。如智静等研究认为,城镇居民在食品消费碳排放总量上高于农村居民,直接排放量农村居民高于城镇居民,间接排放量城镇居民高于农村居民。城镇居民的饮食习惯不利于减少食品消费碳排放量,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将增加居民食品消费对碳排放的影响[10]。

其次,城乡居民生活能源及碳排放在消费结构(如衣食住行等)的差异。从总体上来说,随着我国城乡居民家庭消费恩格尔系数的持续降低,居民消费需求从以“衣、食”支出为主逐渐向注重“住、行、乐”消费发展,与之关联的能源消费及其碳排放相应变化[22] 。城市家庭消费中,居住、家庭生活用能、食品、教育、文化和娱乐服务是最主要的能源密集和碳密集型活动。农村家庭消费中,家庭生活用能、食品、教育、文化和娱乐服务、私人交通是最主要的能源密集和碳密集型活动[4]。还有研究专门对我国城乡居民食品消费的碳排放结构进行了研究。1980年—2007年间,上海市居民食物碳消费从“以粮食碳消费为主”的相对单一的消费模式转变为“以粮食、肉类、植物油等碳消费为主”的多元消费模式。其中粮食碳消费量所占比例明显减少,由68.57%减少至37.91%,而畜禽肉、植物油所占比例明显增加,分别从8.41%、5.85%增加到15.49%、15.75%。其他食物碳消费量所占比例变化较小[23]。

第三,城乡居民在生活用能结构上的差异。我国居民的直接能源利用类型主要以电力和天然气为主,一次性能源的利用逐步减少甚至完全不使用,城乡居民用能结构差距逐步缩小,但差距仍旧客观存在。朱勤等认为,1980-2007年城镇居民用能消费中煤炭所占比重从90.23%持续下降至13.47%,电力比重大幅上扬,石油、天然气及热力的比重则持续上升,形成目前以电力为主(比重近50%)、其他能源各占一至两成的生活用能格局。同期,从农村居民生活用能结构变化来看,煤炭比重持续下降,电力比重大幅上升,石油比重稍有增加,天然气与热力消费则几乎为空白。[4]

2.不同收入阶层的比较和分析

几乎所有的研究表明收入水平对碳排放量及排放结构有着明显的影响。高收入水平的居民二氧化碳排放量高于低收入水平居民,而且不同收入水平的居民排放结构组成也不同,收入水平越高,结构越多样化,消费的层次也越高。

凤振华等研究了居民收入对居民间接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影响。研究认为,城镇最高收入户平均消费支出是城镇最低收入户的5.8倍,碳排放量是5.6倍;农村最高收入户平均消费支出是最低收入户的3.2倍,碳排放量是3.1倍;城镇最高收入的支出是农村最高支出的3.9倍,碳排放量是5.0倍;高收入水平的人追逐高层次的消费,高层次的商品很多是能源密集型产品,二氧化碳排放量因此增多。与城市居民相比,农村居民主要消费较为单一,食品消费占主要部分,农村居民二氧化碳排放结构较为单一,食品占比例较大,占50% 左右[8]。

王妍等结合城乡居民生活消费数据,首先比较了不同收入水平的城镇居民群体诱发的完全能源消耗,发现高收入阶层远高于中低收入阶层,2004年最高收入阶层人均完全能耗已达到2790kg, 是低收入阶层的7.5倍。其次分析了居住和交通方式的改变对完全能源消耗的影响。发现不同收入阶层的城镇居民之间,居住和交通消费诱发的能耗存在较大差异,随着收入不断提高,高收入阶层和交通能耗增加速度快于中低收入阶层,中低收入阶层居住能耗小幅下降[7]。

张咪咪对2002年-2007年我国农村五个收入组居民生活间接能耗及碳排放情况进行了比较,研究表明,能耗量及碳排放量与居民收入级别有较强的正相关性,即收入越高则能耗及碳排放越多,五个收入组居民能耗量及碳排放量由大至小依次为高收入户、中高收入户、中等收入户、中低收入户及低收入户[7]。

(三)居民消费碳排放的影响因素研究

目前国内对居民消费碳排放研究的影响因素涉及到多个方面。从性质来说,包括社会心理因素、人口因素、经济因素、技术因素等。下面分别从城市、家庭、个人的角度对已有的研究情况进行介绍。

首先,城市因素如城市人口增长、城市的发展水平、基础设施、气候因素、空间结构等都对居民生活的碳排放产生较大影响。

郑思齐等研究发现:目前中国城市几乎全部处于居住碳排放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而快速增长的发展阶段(第二阶段),且造成S型三次曲线关系可能的原因是二氧化碳排放具有较强的全球负外部性,居民对本地二氧化碳排放的感知程度很低。具体来说,如城市人口增长、城市的发展水平和模式、气候因素等都易对居民生活的碳排放产生较大影响。她以国家统计局“2006年中国城市住户调查”(含中国74个主要城市中的25,300个家庭微观样本)的数据为主要基础,估算得出了中国主要城市的家庭生活碳排放水平,并且分析了各种影响因素,发现城市人口和城市发展水平等都与城市居民生活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24]。张超也考察了城市化发展对不同城市一个标准家庭的碳排放量的影响。研究认为,城市人口规模、人口增长、收入、气温和城市化发展模式等因素对碳排放均有影响,家庭碳排放量与1月份平均气温显著负相关[25]。

城市的空间结构对居民消费所产生的碳排放也有影响。霍燚等通过估算北京市38个社区826个居民家庭生活碳排放,发现家庭随着距城市主中心(天安门)距离的增加,其拥有私家车的可能性显著提高[26]。张英杰等认为,对于正处于快速城市化关键时期的中国而言,城市的经济增长与人口的不断增加是现阶段的客观现实和突出特点。但由政府规划所控制的城市的空间结构,则能够通过影响居民的行为,显著地改变城市的生活碳排放水平[27]。

其次,家庭因素如规模、人口结构、年龄、消费结构等对碳排放也有影响。

杨选梅等研究了家庭消费活动对碳排放的影响。研究认为,家庭常住人口、交通出行、住宅面积是影响家庭排放中的显著因子。每增加一个常住人口、住宅面积多一个平方米、交通工具每提高一个档次,户均年碳排放量要增加约397.84kg、8.54kg、551.21kg[11] 。叶红也以厦门岛区为例分析了影响家庭直接碳排放的因素。研究分析了家庭社会情况中的6个次因素即住宅、家庭人口数、家庭人口平均年龄、职业、学历、学历、收入对于家庭能耗直接碳排放的贡献。家庭能耗直接碳排放受到住宅面积和家庭人口数的显著影响。家庭人口数和家庭住宅面积组成的公共因子解释了42.74%的方差。但住宅面积对公共因子的贡献率大于家庭人口数的贡献,所以相对于家庭人口数,住宅面积是影响家庭能耗直接碳排放的更为重要因素[5]。

陈佳瑛等就家庭规模对碳排放的影响进行了深入研究。就1978年-2007年中国的家庭模式变化对碳排放影响进行实证分析后发现,家庭户规模的变小导致人均消费的增加及总户数消费规模的扩张,在很大程度上抵消了人口总量增长减缓对碳排放的影响。如果我国的家庭户规模保持在1982年的状况,而人均消费等其他变量遵循各自的变化轨迹,到2007年时我国的碳排放量会比实际排放量减少38.68%[20]。在此基础上,她还以家庭成员在45岁-54岁年龄段可能存在更多消费为假设,在修正了STIRPAT环境压力模型的基础上,用“家庭户碳排放模型”分析了家庭消费阶段差异对碳排放的影响;并采用情景分析方法对未来家庭消费高峰期变化对碳排放的可能影响做了预测分析[28]。

第三,居民的人均消费水平、人口结构和消费结构等对碳排放的影响。

朱勤等用自上而下模型对我国1980年-2007年碳排放情况进行研究,发现现阶段我国居民消费水平与人口结构变化对碳排放的影响力已高于人口规模变化的影响力,居民消费水平与消费模式等人文因素的变化有可能成为我国碳排放的新的增长点[4] 。魏一鸣还对1992年-1997年和1997-2002年两个时期,人均消费、人口增长和消费结构等影响因素对碳排放的贡献率大小进行了分析,人均消费的贡献率最大,分别为64.68%和65.84%;人口增长的贡献率次之,分别为15.97%和21.16%;消费结构的贡献率占第三位,分别为8.71%和13%[18]。

四、研究反思与展望

虽然目前国内已对我国城乡居民的消费模式对碳排放产生的影响进行了一定的研究,但仍处于起步阶段,缺乏对消费模式、能源消耗与碳排放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系统的研究。从居民日常生活的角度来研究消费方式——能源利用——碳排放之间的逻辑关系,将成为今后气候变化与低碳社会研究领域的一个热点。

首先,关于居民消费碳排放的研究尺度和研究内容等问题。第一,由于我国各地区之间的自然、地理和社会经济方面的差异显著,而且即使同一地区不同群体之间的差异也比较明显,因此未来越来越多的研究将从中观或微观的尺度来开展。第二,未来的研究将更多地对居民生活的间接能源及排放开展研究。第三,未来的研究数据来源将主要有两个途径:一是继续完善已有的统计数据;二是在今后的研究中应加大实地调查的力度,了解更加真实而又准确的第一手资料。

其次,居民消费的碳排放量的测算方法问题。目前关于中国居民消费的碳排放量的测算主要有两种方式:自上而下的方式和自下而上的方式。其实无论哪种方式都是混合式的方式,只是测量层次不同而已。但总体来说,已有的研究主要以自上而下的方式为主并辅之以自下而上的方式。未来的测算将以自下而上为主并辅之以自上而下的方式。如将更多地采用消费者生活方式法,但这种方式的使用必须建立在投入产出法-生命周期分析法模型的基础上。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完善投入产出法-生命周期分析模型。

第三,我国居民消费的碳排放量的趋势和特征。从居民消费碳排放量的趋势来看,未来将继续呈现增长趋势。从特征来看,城乡之间的差异将越来越小。如何在推动城镇化的进程中融合低碳发展的理念与举措,显然是一个值得研究者及决策者们深入探讨和付诸实践的重要议题。而城乡居民不同阶层内部排放的差异呈增大趋势,尤其是最高收入阶层和最低收入阶层之间的差异将越来越大,如何通过集体的制度性约束,一方面保持既能满足人们的基本需求又能与保持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低碳消费模式;另一方面也能抑制高收入阶层家庭消费所导致的奢侈型消费,将是值得我们去研究的课题。

第四,关于居民消费碳排放的影响因素问题。从上述研究来看,目前越来越强调城市因素、家庭因素和个人因素等对居民消费碳排放的影响,但目前的研究仍存在着不足,一是目前关于家庭因素的影响主要在经济学和人口学层面,还很少涉及到社会文化层面。二是目前有的研究把不同层次的影响因素混在一起,难以进行深入分析。针对已有研究的不足,未来的研究应该更多地从社会学、文化学等学科的角度来挖掘影响居民消费碳排放的深层次原因。

参考文献:

[1]WMO.2008.WMO Greenhouse Gas Bulletin,http://www.wmo.int/pages/mediacentre/press_r eleases/pr_833_en.html.2007.

[2]曲建升.欠发达地区温室气体排放特征与对策研究[M].北京:气象出版社,2009.

[3]Shui Bin etc.Total Energy Use and Related CO2 Emissions of American Household Consumption,1997-2007,2010 ACEEE Summer Study on Energy Efficiency in Buildings.

[4]朱勤,彭希哲,陆志明,等.1980—2007年中国居民生活用能碳排放测算与分析[J].安全与环境学报,2010,(2):72-76.

[5]叶红,潘玲阳,陈峰,等.城市家庭能耗直接碳排放影响因素——以厦门岛区为例[J].生态学报,2010,(14):3802-3811.

[6]李艳梅,张雷.中国居民间接生活能源消费的结构分解分析[J].资源科学,2008,(6):890-895.

[7]张咪咪.中国农村居民生活间接能源消耗与碳排放分析[J].统计教育,2010,(12):35-40.

[8]凤振华,邹乐乐,魏一鸣.中国居民生活与CO2排放关系研究[J].中国能源,2010,(3):37-40.

[9]王妍,石敏俊.中国城镇居民生活消费诱发的完全能源消耗[J].资源科学,2009,(12):2093-2100.

[10]智静,高吉喜.中国城乡居民食品消费碳排放对比分析[J].地理科学进展,2009,(3):429-434

[11]杨选梅,葛幼松,曾红鹰.基于个体消费行为的家庭碳排放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0,(5):35—40.

[12]赵敏,张卫国,俞立中.上海市居民出行方式与城市交通CO2排放及减排对策[J].环境科学研究,2009,(6):747-752.

[13]冯蕊,朱坦,陈胜男,等.天津市居民生活消费CO2排放估算分析[J].中国环境科学,2011,(1):163-169.

[14]刘晶茹,王茹松,杨建新.基于生命周期分析方法的家庭消费生态影响评价[J].城市环境与城市生态,2005,(2):15-17.

[15]姚亮,刘晶茹,王如松.中国城乡居民消费隐含的碳排放对比分析[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1,(4):25-29.

[(6]刘晶茹,Glen P.Peters,王如松,等.综合生命周期分析方法在可持续消费研究中的应用[J].生态学报,2007,(12):5331-5336.

[17]Yi-Ming Wei,Lan-Cui Liu,Ying Fan,et al.The Impact o f Lifestyle on Ener gy Use and CO2 Emission:An Empirical Analysis of China’s Residents[J].Energy Policy,2007,(35):247-257.

[18]魏一鸣.中国能源报告(2008):碳排放研究[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8.

[19]智静,高吉喜.生活能源消费对碳排放的影响——以北京市为例[C].Proceedings of 2010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Remote Sensing(ICRS 2010)Volume 3:625-629.

[20]陈家瑛,彭希哲,朱勤.家庭模式对碳排放影响的宏观实证分析[J].中国人口科学,2009(5):68-78

[21]张馨,牛叔文,赵春升,等.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居民家庭能源消费及碳排放研究[J].中国软科学,2011,(9):65-75.

[22]彭希哲,朱勤.我国人口态势与消费模式对碳排放的影响分析[J].人口研究,2010,(1):48-58.

[23]吴开亚,王文秀,朱勤.上海市居民食物碳消费变化趋势的动态分析[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9,(5):161—167.

[24]Siqi Zheng, Rui Wang,Edward L.Glaeser and Matthew E. Kahn. The Greenness of China:Household Carbon Emissions and Urban Development. NBER Working Paper 15621.http://www.nber.org/papers/w15621.

[25]张超.碳排放、家庭与城市发展[J].产经评论,2010,(4):41-54.

[26]霍燚,郑思齐,杨赞.低碳生活的特征探索——基于2009年北京市“家庭能源消耗与居住环境”调查数据的分析[J].城市与区域规划,2010,(1):56-84.

[27]张英杰,霍燚.城市增长与生活碳排放的理论研究[J].城市观察,2010,(2):69-79.

[28]Jiaying Chen et.An Empirical Analysis of Carbon Emission in the Household Comsumption Peak Period in China[J].Society,2011,(3):184-199.

上一篇:法律调研论文范文下一篇:风电投资决策论文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