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旅游协会章程范文

2024-03-03

大学旅游协会章程范文第1篇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自驾车旅游已成为一种重要的旅游方式甚至是生活方式。“自驾车房车营地”作为实现自驾车旅游的重要依托,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我国将加快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 到2020年,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建设自驾车房车营地1000个左右;国土资源部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联合发文的《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中提出为促进自驾车、房车营地旅游有序发展,国家将加快编制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规划、制定建设标准;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十三五”期间我国将加强旅游交通、景区景点、自驾车营地等设施建设,迎接正在兴起的大众旅游时代;《关于促进自驾车旅居车旅游发展的若干意见》更是为自驾车房车旅游的发展在用地、用水用电、房车上路上牌等诸多曾经制约自驾车房车发展的问题上提供了政策标准与扶持。系列政策、文件的出台标志着作为发展自驾车旅游重要基础设施之一的自驾车房车营地的规划和建设已上升到国家高度。

为了更好的推动广西自驾游行业快速、有序的发展,组建广西旅游协会自驾游分会已迫在眉睫。现就协会发展提出以下建议。

2、协会发展主体思路 为更好的发展协会,协会应以《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精神为发展基础,以“一带一路”战略为发展远期目标,同时结合广西自驾游现阶段发展的实际情况,拟制定发展主体思路为“夯实基础、专业指导、储备人才、创新产品、科技引领、对外交流、协企合作”,通过此思路在短中长三个阶段推进广西自驾游行业稳步发展。

3、协会未来发展规划战略

围绕 “夯实基础、专业指导、储备人才、创新赛事、科技引领、对外交流、协企合作” 的发展主体思路,就协会未来发展的具体要点制定如下:

(1)构建高效组织架构体系

协会要更好的发展首先要构建出高效有效的组织架构,组织架构的搭建应结合现阶段广西自驾游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设立,就现阶段的实际情况组织架构体系建议如下:

a、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运行,协会与企业间的信息互通等相关业务等工作;

b、培训委员会:负责自驾领队的管理、培训以及参与大型自驾活动工作安排等工作;

c、自驾车活动委员会:负责自驾车活动的组织、策划与执行,自驾产品路线设计研发等工作;

d、房车与露营委员会:负责房车与露营地建设、指导以及房车露营活动的组织、策划与执行等工作; e、青少年发展委员会:负责青少年自驾、房车露营活动的组织、策划与执行等;

以上各个架构体系的设立将基本满足协会在未来三年内的发展、上述各个委员会设立主任,负责各委员会的事务管理,委员会主任建议由各相关领域的资深企业负责人担任,以利用其自身在行业与社会中的影响力推动该委员会的发展。

(2)着力帮扶各会员单位发展

为搭建更为扎实的协会基础,协会应着力帮助扶持各市自驾车协会的建设。对于运营成熟的协会应积极交流协会发展经验,探讨协会发展的增长点,帮助市级协会更好更快的发展;对于运营薄弱的协会应主动给予工作指导,引荐优秀协会进行交流,帮助其搭好基础班底,为未来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协会能否更好的发展还依赖于会员单位的支持与帮助,协会需要主动发展新会员单位,并将会员单位的优势资源进行合理调配,以满足协会发展所需的各项资源;同时,协会也应积极主动对会员单位给予有效的信息互通,以及资源引导,帮助会员单位更好的发展。

(3)大力支持与发展自驾车领队专业培训,构建自驾车领队人才库

协会要在国内自驾协会领域有所作为,自驾车专业领队的建设是重中之重。现阶段,国内自驾协会尚未有专门针对自驾领队进行培训的业务。为此,协会未来应将自驾领队的培训作为重点工作,将自驾领队培训树立成协会的品牌业务。

(4)全力打造广西品牌自驾露营节事活动,研发精品自驾露营休闲产品路线

为提高广西自驾游的知名度,协会应全力打造广西自驾品牌节事活动,如:广西汽车露营音乐节、广西自驾户外露营节等,以此制造自驾活动热点。同时,为吸引外省区车友,应尽快研发精品自驾露营休闲产品,并面向全国进行推广,推动广西自驾游的发展。

(5)指导并推动自驾车与房车露营地的建设与运营 随着2014年国发[2014]46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文件的发布,汽车露营地的推广与建设在国内各省区如火如荼的开展,广西区内各市县也开始规划、建设本地的自驾车与房车露营地。为此,协会也有义务协助各市县营地投资建设机构指导营地的建设工作,让营地建设与运营更合理更专业。

(6)加强对外交流合作,推动广西与“一带一路”省份与国家间自驾车活动

随着“中国-东盟汽车拉力赛”连续举办十一年,广西与东盟国家的旅游、体育部门、汽车协会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这也为未来协会与东盟国家合作开展自驾车交流活动打下了合作基础。未来除了加强与东盟国家的自驾车交流合作外,协会应继续扩大对外交流合作圈,推动协会与一带一路沿途国家的自驾车交流合作,为协会会员单位搭建更多更丰富的交流平台。

为提升协会在国内自驾车协会的影响力,同时也应与加强与周边省区协会的互动交流,共同组织开展联合自驾交流活动,增加双方车友的交流与友谊,也通过活动不断宣传广西。

(7)重点推进协会与社会企业合作,形成协企互助的良性关系

协会未来的发展是否能够稳步向前将与社会企业的协助与支持息息相关。因此,协会发展的重点工作之一将是推进与企业的合作,平衡协会与企业间的良性合作关系,实现合作共赢。

4、协会发展战略目标 (1)总体目标

加大自驾车旅游项目的推动力度,加快自驾车旅游线路的整合营销、扶持自驾车旅游组织和企业的发展,完善自驾车旅游发展的软、硬环境,促进区域自驾车旅游合作和自驾车相关产业互动,使自驾车旅游成为我区旅游和汽车经济发展的强势产业、全新动力和新的增长点。

力争在未来3年,打造2条具有国际影响和国内示范性的自驾车旅游样板线路,形成8条国内知名、广西著名的自驾车旅游精品线路,并逐步推出20条覆盖广西全境的自驾车旅游线路;同时,近期争取推动每个地市均启动一个汽车营地示范项目,应该符合国家4A营地标准;此外,推动建设与自驾车旅游相适应的交通、汽车、营地、安全、医疗等服务设施,健全信息法规、体制等保障措施,从而做大做强广西自驾车旅游产业体系,使广西最终成为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自驾车旅游目的地之一。

(2)阶段目标

a、近期(2018-2019年)

自驾车旅游产品建设全面起步期:明确产业地位、启动示范营地项目、推动建设基本设施、开拓基础市场、树立旅游形象。

b、中期(2019-2021年)

自驾车旅游基地重点建设期:构建产品集群、完善培育机制、形成旅游品牌、强化产业地位、实现全面发展。

c、远期(2021-2025年)

自驾车旅游逐步成熟与转型期:提升产品质量、做大市场规模、壮大区域经济、实现综合效益、推动持续发展。

(3)市场目标

国内市场以广西区内市场为核心,以广西临近和交通方便的珠三角城市群、云贵城市群为主体,通过“飞机高铁落地、租车自驾”的形式,开拓远距离国内市场和以东南亚为主体的海外市场。

(4)营销目标

a、做大自驾车旅游产业

以自驾车旅游为纽带,构建旅游与相关产业的双向循环,促进景区景点、基础设施、服务设施、信息系统的建设与完善,推动区域经济、社会的一体化发展。

b、做强广西自驾车旅游品牌 c、做精自驾车旅游产品

将地域特色的自然风情、人文民俗、文化积淀与自驾车旅游结合起来,个性化开发、高品质建设、规范化服务,打造精致、经典的自驾车旅游产品。

(5)协会建设目标

a、规范市场、督建秩序,协助制定自驾车旅游的服务规范,形成自驾车旅游服务联盟;共享资源、统一形象,共同塑造广西自驾车旅游的品牌形象;整合产品,打造精品线路,形成自驾车旅游产品联合体;联合推介、捆绑营销,建立自驾车旅游的营销联盟。

大学旅游协会章程范文第2篇

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为“安徽旅游职业学院旅游协会”,简称“安旅协”。 第二条 本协会是在安徽旅游职业学院院党委的指导和组织下,由旅游系在校同学以及其他系同学自愿参加组建的学生协会组织。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实现学习和生活娱乐两不误,使大家在学习的同时也能及时的了解和认识社会,并学会适应社会,认识生活,学会生活,提高全院学生旅游专业综合水平。 第三条 协会宗旨

1、宣扬爱国主义、共产主义和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配合学校育人工作,全面贯彻 “知识、能力、人格” 三位一体的方针,引导同学成为社会的合格人才。

2、协会以“扩大学生旅游专业理论知识范围、拓展学生旅游视野、锻炼学生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宗旨。

3、协会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校园环境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第四条 协会要维护本章程的尊严,协会的一切规章、条例和决定都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协会的组织机构和成员活动都必须遵照本章程。本协会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第五条 协会接受安徽旅游职业学院旅游系孙小宏的领导,并在团委领导的指引下工作,日常工作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本协会的最高决策和管理机构是协会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 制定、修改章程;

(二) 审核、通过本协会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三) 筹备召开协会的会员代表大会;

(四)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 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 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 决定副部长及其他主要负责人的委任;

(八) 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 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条 本协会管理机构设协会会长一名、副社长二名,部长若干。本协会管理机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 精通本协会工作,有一定组织能力;

(二) 思想积极上进,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三) 学习上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四) 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 第八条 本协会负责人均通过民主方法选举产生,特殊情况下也可公开招聘。安徽旅游职业学院旅游系办公室有权对各负责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包括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等方面),负责人政治方面出现问题,或协会工作出现严重问题,撤消负责人资格由协会重新民主选举。 第九条 协会负责人的权利和义务

1、 服从学生处、团委的领导。

2、 定期召开例会并制定本协会的规章制度、活动计划。

3、 组织协会成员开展各项活动。

4、 根据协会规章制度收取管理、使用会费,吸收和处分会员。

5、 负责开展各项活动,并做好工作记录及活动总结。

6、 培养推荐协会接班人,做好负责人换届选举工作。

7、 加强校内、外之间的协会交流,扩大协会影响,树立协会良好形象。 第十条 协会负责人的退出和除名:

1、 学生毕业离校,自动退出协会。

2、 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即可退出协会,取消组织成员资格。

3、 有严重影响协会名誉行为的成员,违反工作制度以及违法乱纪等破坏安徽旅游职业学院名誉、触犯法律的组织成员立即除名。

4、 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不积极主动的成员,经协会管理机构研究可予以开除。 第十一条 协会管理机构每月召开两次工作例会。

协会管理机构成员必须按时出席并参与组织的各项活动;长期不遵守章程制度者,协会管理机构有权提请学生处对其进行免职。协会管理机构重要决议采取投票或举手表决,协会负责人必须出席会议,并实行三分之二的绝对多数制;日常决议的表决,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并实行二分之一的简单多数制。 第十二条 协会社长职责:

1、 负责确定本协会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2、 领导各部门及下属组织的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会。

3、 监督各部门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

4、 负责协会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5、 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 第十三条 副社长协助社长处理日常工作,做好分工负责的各项工作,社长不在时,代理社长工作。

第十四条 协会下设组织部、公关部、编辑部、常务办公室(秘书处)共四个部门。各部门职能具体为:

(一) 组织部

1、 负责会员的招新、入会审批以及协会工作人员档案的管理。

2、 负责协会活动的策划、组织及后勤保障工作 。

3、 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丰富贫困同学的生活,陶冶学生的情操。

4、 协调其余各部及分社等的活动安排。

(二) 公关部

1、 统一负责协会对外业务联系、洽谈,为协会争取赞助与合作,为广大同学提供良好的工作机会。

2、 努力争取校内各单位的合作,为特困生寻找一批岗位。

3、 加强协会与社会各届的联系,树立协会良好形象。

4、 为本校特困生争取社会资助。

5、 实行长效管理,与学生家长建立长期的反馈机制。

6、 开展法律基础讲座,向同学普及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基础知识。

7、 确保与协会联系的校外单位的合法性。

8、 保障勤工俭学同学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三)编辑部

1、 负责协会活动的相关宣传文字、图片、广告等的策划、设计和发布工作,并能够搜集相关信息,并将活动成果归纳成文字材料。

2、 负责协会简报的编辑和印刷。

3、 负责协会与其它协会的联系,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协会,进一步扩大协会在校内外的影响,为协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4、 负责协会与校内外各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进一步提高协会形象和知名度。

(四) 常务办公室

1、 负责内部事务,协调协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加强各部之间的交流,使协会成为一个有机整体。

2、 负责本协会所需物品的采购、活动经费支出的财务管理、日常值班的安排、协会会员档案的管理。

3、 负责人才库的建立、健全、应聘人员的管理。

4、 协助管理机构做好大型活动中各部具体分工,监督各项工作的落实,及时向管理机构反映各部工作情况。

、 定期进行工作总结的整理、归档。

6、 建立管理信息系统和档案管理制度,提高管理的效率。 第三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协会成员旅游系的同学为主,面向全院招收会员,欢迎自愿参加,会员享有基本权利、承担基本任务。

第十九条 申请成为会员的基本条件

1、 愿意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

2、 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3、 有自愿加入协会的意愿 第二十条 会员加入协会的程序

1、 提请申请,招新当场或者平时联系协会

2、 工作人员登记档案 第二十一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1、 对协会工作享有参与权。

2、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 对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实行监督的权利。

4、 享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面向会员的活动的权利。

7、 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并享受优惠的权利。

8、 其他应予享受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1、 自觉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管理机构审批的决议。

2、 服从协会组织领导,维护协会权益和声誉。

3、 积极参加协会发起的各项活动。

4、 其他相关义务。

第二十三条 会员的奖惩制度

1、 对协会工作有重要支持作用的、帮助协会宣传作用的给予奖励。

2、 对不遵守协会规章制度、有意扰乱协会正常工作组织、损害协会名誉的给予惩罚。

3、 具体奖惩项目视具体情况有协会管理层决定,重要情况还要由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四条 会员内部成员选举(或者自愿申请)成为协会会员监督委员会成员,负责监督协会管理层和进行会员信息交流联系。 第四章 协会活动内容 第二十五条 协会活动:

1、协会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到协会部登记协会本学期常规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由协会部核准并备案。

2、注册协会需每学期向旅游系办公室上交一份本学期活动小结,小结内容包括组织者的姓名,参与者人数,活动内容,场地,活动反应,以及经费结算等情况。

4、定期组织放映有意义的影片和讲座。

5、组织开展其他相关活动。

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将创办一个自己的网站,以便各项工作的需要。 第五章 协会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 部门负责制:协会各项事务按各职能部门分工,管理机构制定决策,常务办公室协调各部工作并解决突发事件。 第二十九条 档案制度: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档案管理,对协会的各项活动和人员信息要及时记录、整理、存档。

第三十条 财务制度: 学生协会活动经费原则上自行结理,协会部指定专人监督,主要由协会部部长和副部长领导,各社和副社长组织同学开展各项活动。对各笔经费的来源、管理、用途进行详细的记录,保存一年

大学旅游协会章程范文第3篇

成立五周年贺信

兰亭书画协会:

欣闻贵协会即将迎来“觅兰亭遗风,续书画情缘”暨庆祝兰亭书画协会成立五周年系列活动,特致贺函表示热烈祝贺。

兰亭书画协会是由兰州交通大学书画爱好者自愿组织起来的学生艺术社团,自2005年9月创建以来,协会以提高学生书画创作和欣赏水平为宗旨,以丰富、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增加学生艺术修养品质为目的,为众多的书画爱好搭建虹桥增进交流,创建平台展示才华。协会自成立到现在走过的五个年头,会员用勤奋和努力见证了“兰亭”走过的每一步,五年走过的足迹含着她努力后的成绩与荣誉。众人瞩目的成就证明了兰亭书画协会的光荣历程。

值此庆贺兰亭书画协会成立五周年系列活动来临之际,我们衷心祝愿贵协会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弘扬我们中华民族宝贵的书画艺术,为构建和谐校园做出更大的贡献。也衷心希望我们同心携手,进一步增进相互间的友谊,不断加强双方的合作与交流,用书画的妙笔描绘出我们更加美好的未来。

大学旅游协会章程范文第4篇

一、我们社团属于娱乐性的,主要就是让我们学校的学生充分利用自己空闲时间去更多的地方来亲近大自然,了解外面的文化,不要孤陋寡闻和坐井观天,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我们社团发展空间是有目共睹的,但是在学校和社会上影响力度不够,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宣传力度极度缺乏,我们应该在假期多组织一些活动,提前招募一些旅游爱好者,共同出去旅游,这样既丰富了我们课余时间还能够多结交一些志同道合者。

二、有时候我会看看一些企业管理手册,还有一些管理方面的书籍。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在一个团队中好的制度好的管理机制是一个团队发展的核心和动力源泉。我们社团我深深的感觉到了管理制度不够完善,这需要我们协会委员会认真商讨完善我们的管理机制。

三、服务水平的高低往往是一个省份乃至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必备因素,在我们社团有许多新生力量的加入对服务的了解还是远远不够。这种不够不是说文化程度不够高而是心里不够成熟,往往缺乏服务能力,在家是小皇帝小公主,享受惯了别人对他们的服务完全没有服务别人的意识。在这方面我们社团应该多关注,在学校我们是学生在社会上我们是公民,我们要作好学生作好公民。在以后的法发展中我们会定期对我们社员进行培训。

四、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这充分说明了责任问题。在社团有时候让社员做的事情社员都置之不理,这样的情况下一个社团能发展壮大吗?完全不能。对个人来说是责任问题,但是对一个社团来说那就是团结问题了。成事在人谋事在天嘛!总的来说还是我们社团不够团结,社员不够积极。我们会在以后的发展中多组织一些交流活动让我们共同交流来加强我们团结协作能力。

作为社长我坚信我们社团会发展壮大的,我们有的是潜力,我们会找准方法去开发我们的潜力,同样我也会带大家好好总结我们的优点与不足,取长补短将会是我们社团发扬的精神。在此我也希望得到平行社团的支持与鼓励,相信我们旅游协会将来是一个很有价值的协会。

大学旅游协会章程范文第5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宗旨“创建一个为社会沟通的合适平台,展现新一代大学生的朝阳风采。”

第二条: 维护本校的各种规章制度

第三条:为了促进本协会会员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对我协会的管理,特制定本章程。

第四条:本协会服从学校社团部的领导,培养会员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能力,提高能力、提高我协会会员的综合素质。

第五条:本协会必须服从学校领导和管理。在宪法、法律和校纪范围的活动,不得从事另外协会宗旨无关的活动。

第六条:丰富同学的课余生活,要不断的壮大规模,让更多的师生加入本协会共同建设好本协会。

第七条:本章程的任务,是维护协会的健康发展。严肃本协会的规定,保障会员的权利,教育会员遵守本章程和其他规定,维护全协会的团结,保证我协会的各种规定,活动会议、决议等的贯彻执行。

第八条:协会的全体会员应当遵守维护协会的规定。对违反协会规定的会员,必须按章程规定处理。

第九条:坚持会员在协会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于违反协会规定的行为,协委会将给予追究,并受到相应的处理。

第十条:坚持协会大部分通过的原则,不允许任何个人或少数人决定批准,经协会委员会做出处理决定,将由协会委员会给予执行。

第十一条:本规定是对本协会,对会员在退出协会阶段的管理、对会员行为的规范。

第二章、协会结构

本协会具有一套因循渐进的管理模式及“倒三角形”的成员机构。 会员

干事

副会长

会长

办公室:

(一)负责协会会员和各部门的联络

(二)考勤和会议记录。

(三)会员各种资料与档案的管理。

(四)为协会活动做一系列和主题有关的资料搜集。

(五)负责协会的财务管理。

策划部:

(一)负责协会的各项活动的策划和创意。

(二)关注世界、社会、学校最新动向,为协会引进积极、健康、有益发展的元素。

(三)搜集探讨有关旅游的文化和知识。

导游部:

(一)组织协会的各项活动。

(二)负责出游时的带团工作。

(三)负责出游时的安全工作,及处理突发事件。

副会长:传达本协会的各种会议精神,负责会内工作监督、落实、定期向会长汇报工作情况,会长不在时应履行会长职务。

会长:负责协会内部各项事宜。

第三章、旅游协会的权利和义务

协委员负责会内重大事项的处理和管理,包括所做活动的审核与批准。当协委会成员中有三分之二的成员通过的,有权对副会长、正副部长进行罢免并负责及时选出该职位之人和上报有关部门各票,可对章程中的有关条例进行增添、删除、对于严重违反本协会章程或者逃避义务的任何职员,经协会委会成员三分之二成员通过可开除任意一个会员。

第一条:本协会实行协会领导人负责制,协会领导人必须对本协会会员和本协会活动全面负责。

第二条:本协会的负责人必须是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政治思想表现好,努力学习,热心学校工作,熟悉本社团的义务和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交际能力。

第三条:学校社团部组织工作需要时,本协会应积极配合。

第四条:本协会换届改选或主要领导人调整更换,必须按该协会章程程序进行,并汇报校团委审批备案。

第五条:会长应该认真管理协会各部门的日常事务等,负责部长以下职位的任选,也可由部长提交后由会长作决定。

第六条:副会长要协助会长做好有关工作,定期召开会议传达。

第七条:会员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知情权、言论权、可以对本协会提出合理建议,经协委会通过后给予执行。

第四章、干部选举制度

(一)协会如需更换负责人,须到校团委履行变更登记手续。

(二)协会干部选举每学年选举一次,干部不得连任相同职位。

(三)协会干部需要由会员提交候选申请(被处以会员严重警告处分的会员没有候选资格),由协会部长级以上的干部和协会指导老师初步审批确定候选人名单上报社团联合会并在校园内和会员中上公布,同时确定选举时间。

(四)选举时由会长和部长在协会干事和指导老师的监督下主持选举。选举时进行差额投票,每位候选人上台演讲,然后由全体会员进行投票。然后由社团联合会干事或指导老师指定人选进行读票和监票。

(五)其中部长最终职位由会长、副会长和原协会干部共同确定。

第五章、协会会员管理

协会面向全学校招收会员,凡承认本章程,自愿加入会员注册后成为正式协会会

员。

第一条:对社团会员的考核评定、注销会员资格将严格按照本社团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第二条:旅游协会会员证是协会会员的身份凭证。会员不准将会员证转借他人使用,会员参加协会主办和承办的活动时必须佩带会员证。会员证不慎遗失必须及时向协会正部长级以上干部报告并申请补办。

第三条:会员的权力:

(一)协会会员有自由参加和退出社团的权力;

(二)协会会员一律平等,按本章程享有各项权力;

(三)协会会员有了解社团管理机制、财务状况的权力;

(四)协会会员有参加会员大会的权力;

(五)协会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六)协会成员均有接受免费导游理论培训,实景讲解培训,出外带团实践等权利。

(七)、协会尊重民主权利,对有能力,有一技之长的会员经过理事会考核将予以提拔重用,对在位失职的干部将严格处理或调配。

(八)、协会将为会员提供校勤工俭学的机会团会员有向社团联合会反映社团内部情况的权力。

第四条:会员的义务:

(一)协会会员应遵守本协会的章程和服从会员大会的各项决定。

(二)协会会员应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协会会员应积极努力的维护和树立社团的良好形象。

(四)协会会员应互相合作,致力于社团的建设。

(五)协会会员在参加活动时应服从活动负责人的安排。

(六)协会会员不得损害社团其他会员的合法利益。

(七)有按时交纳会费的义务。

(八)、在不触及会员自身利益的情况下,会员需履行本协会的规章制度。

第五条:协会会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或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为者,视为自动退会。

第六条:协会会员如须退会,需交退会申请书到协会秘书处,由会长做出决定予以注销。

第七条:会员参加协会主办的各种活动和会议时必须进行签到。每次活动共需签到两次,分别为活动出席签到和活动离席签到。会员如果无法出席协会的活动和会议时,必须在活动开始前向协会干部详细解释,否则视为无故缺席。

第八条:协会会员管理将采取积分制度,年终将积分值,向学校团委推荐优秀社团活动个人。对协会工作有积极参与者,对社团有贡献者,将予以奖励。

第六章、纪律处分

第一条: 纪律处分是维护我协会纪律的一种辅助手段,目的是让会员受到更好的丰富课余生活、提高综合素质、会员必须自觉遵守本协会各种规定。

第二条:对违反协会的任一会员,协会将视其情节轻重和本人认错态度,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处分分为下列四种:

① 警告② 严重警告③ 留会察看④ 开除

第三条:留会察看为一个月期限,对于表现良好者可解除察看,反之则经协委会

通过给予开除。

第四条:对组织和煽动闹事、扰乱本协会各种活动者,由协委会依情节严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五条: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受到司法机关惩罚者,损坏本协会名誉的将由协委会给予开除。

第六章:对于积极参加活动者,踊跃提出意见者,表现优秀者,学期末经过协委会通过后将给予奖励。

第七章、经费

经费来源:

(一)会员所交纳的会费(0—50元)和自愿交纳的经费。

(二)协会所联系的赞助。旅行社赞助、企业社会团体、校团委等赞助与捐赠等合法收入。

学校所拨的经费。

第一条:正式协会成员只需要在加入协会时交纳会费,会员资格为三年.

第二条:本社团所有经费收支由会计统一管理,会长对财务收支行使审批权。

第三条:各部门收支情况需及时上报办公室财务人员。

第四条:在协会重要活动资金的发放上,须经过民主讨论后方能统一结算。本协会资金支出情况,定期在协会例会、协会会员大会公开。

第五条:本协会财务状况接受所有会员的监督,采用收付记账法,做到帐目绝对透明化。如果发现财务有出路请投诉给会长。

第六条:报销必须凭发票或收据等有效票据,票据上要求详细列出物品名称、数量、单价、总价,同时要求在票据背面写明资金的用途、时间和经手人。

第七条:任何票据必须由会长签字后才能在会计报销,严格遵守财务制度,接受社团联合会的检查和校团委的抽查。

第八条:协会财产为协会集体所有,协会负责人和其他成员不得随意处分或占有。

第八章 协会活动

常规活动

(一)组织会员学校旅游文化知识,设计各种出游路线,并交流各种节流的方法。

(二)举办联谊、自由人论坛为热爱旅游的人士提供互相认识与交流的平台。

(三)组织近郊游:在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定和社团联合会规定允许的范围内,组织一定量的会员到武夷山的景点去参观游览和考察,例如天游峰、龙井山等;

(四)利用假期组织有民俗文化、经济、历史特色及自然风光特色的旅游(以AA制的自助游为主要形式,秉承户外活动的个人自我负责与团队合作相结合的原则)。

(五)为了增强会员的社会经验和进一步了解周边社会环境,本协会特地组织具有特色的“武夷校园游、参观酒店、武夷山城市建设游、、武夷山人文游等”。

(六)专题讲座:旅游方面的讲座和报告会,主要是邀请旅游专业方面的学者、老师到学校开展讲座,让更多的同学了解旅游和增长知识。

第九章附则

第一条:本章程之解释权、修改权归属于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旅游协会。

第二条:本章程的有关细则由协会会员大会另行制定。

第三条:本章程如与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相抵触,将依照学校的章程执行。

大学旅游协会章程范文第6篇

(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为:吕梁市旅游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英文名称:LvLiang Travel Association (缩写为LTA)。

第二条 本协会的性质:由本市旅游相关单位和从事旅游业有经验的实际工作者及对旅游事业有研究的专家、学者等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专业性的社会团体,实施旅游行业的自律管理,具有独立的社团法人资格。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道德风尚,维护和执行国家有关旅游业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会员之间的团结、联合和协作,成为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和会员之家。锐意进取,积极开拓,推动我市旅游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部门为吕梁市文物旅游局,以及登记管理机关吕梁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1 第五条 本协会的地址:吕梁市东山君泰办公楼。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是促进吕梁旅游事业的发展,组织经验交流,沟通旅游信息,加强协会联络。其具体业务是:

(一)根据国家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国内旅游市场的发展态势,有重点地对本市旅游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向市旅游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方面提供建议和咨询。

(二)根据国家旅游局《旅游统计管理办法》的规定,协助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督促旅游企业做好统计报表工作。

(三)协助吕梁市旅游局对吕梁旅游行业的管理,接受其交办的任务。

(四)发展旅游行业的协调工作,组织行业咨询、考察和宣传促销、促进旅游线路开发。

(五)编辑出版有关资料、刊物,宣传党和政府的有关旅游方针和政策,传播交流国内外旅游信息和旅游科研成果。

2

(六)开展旅游同行组织的交流和友好往来,促进本市旅游业对外的交流与合作,推动对外宣传和招徕客源的工作。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协会会员分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名誉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团体会员条件:吕梁从事旅游业经营活动的企业和旅游相关单位;

(四)个人会员条件:吕梁从事旅游业有经验的实际工作者以及相关行业的专家。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3 第十条 会员的权利:

(一)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听取和审议协会的工作计划和报告;

(三)参加协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四)优先得到协会提供的服务,以及有关资料、刊物;

(五)对协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二)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

(三)支持和承担协会的工作;

(四)积极向协会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五)认真做好旅游统计工作,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

(六)按规定缴纳会费;

4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会员如果一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会员大会,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选举产生理事会和罢免理事;

(三)审定本协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的重要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由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为有效会议,参加会议半数以上成员表决通过的事项为有效决议。会员大会一般每四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由理事会决定提前或延期召开。

5 第十六条 理事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会员大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构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闭幕期间的执行机构,闭会期间主持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6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的每次会议决议,需有过三分之二的理事出席并有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者通过决议方为有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须时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理事人数较多时,可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

一、

三、

五、

六、

七、

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本团体的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7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团体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五年。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2/3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会长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本协会会长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8 第二十九条 本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处理其他事项。

第三十条 本组织专职工作人员中有3名以上中共党员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党组织。党组织建立后,在社会组织党建指导机关的指导下开展党的建设工作。

第五章资金的来源、管理及使用原则

第三十一条 流动资金来源(上级拨入)金额三万验资入帐。

第三十二条 本团体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 )其他合法收入。

9 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四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五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六条 本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七条 本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八条 本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九条 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条 本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企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一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

第四十二条 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十五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三条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四条 本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五条 本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六条 本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11 第四十七条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经2017年 月 日会员大会通过。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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