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流动人口范文

2024-04-22

公司流动人口范文第1篇

摘要:我国是世界上拥有流动人口最多的国家,流动人口问题是我国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它涉及了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解决流动人口问题是我国经济社會转型的必然需要,也是实现和保证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必然要求。文章介绍了人口流动产生的原因及类型,分析了在当前经济社会视角下我国庞大的流动人口规模以及存在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经济社会;流动人口;存在问题;对策建议

一、人口流动产生的原因及类型

著名经济学家指出,人口流动产生的原因主要是趋利性动机而引起的,经济因素是人口流动的主要因素。在经济学中,把人口迁移行为作为个人的一种经济投资过程来看待,应用经济学中成本与收益的比较基本理论来解释人们的迁移行为,当不同地区间在就业机会、经济收入和社会福利保障等方面存在差距,且人口可以不被限制的自由流动时,由于人们的趋利性动机,人们就会从经济收入低的地区向经济收入高的地区迁移。流动人口因此可以划分为经济型流动人口和非经济型流动人口两种类型:经济型流动人口就是指以经济为目的,以从事生产活动,特别是从事非农业活动为目的的流动人口,包括建筑施工、临时雇工、企事业合同工、集贸商贩、“家庭服务”和修理服务人员等;非经济型流动人口是指不以经济活动为目的的短期外出人口,包括探亲访友、寄养寄住、治病疗养、旅游观光、公务出差、中转和其他非经济型流动。

二、我国流动人口的规模

随着我国经济形势的不断好转以及建筑业的发展迅猛,我国劳动力转移速度不断加快,从而带动了人口流动的不断加快。当前人口流动规模不断加大,也成为当前一个突出的社会现象。据人口普查和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人户分离人口已经达到2.92亿人,流动人口为2.45亿人,流动人口占全国总人口比重为17.7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了0.31亿人,流动人口增加了0.24亿人。从数据上看,中国的经济活力在不断增强,而人口流动趋势也是由于其趋利性动机,在人口流动方向上,主要是从欠发达的西部地区,流向东部沿海较发达的地区,特别是农民工的转移特别多,还有一个就是大学生毕业后更多的倾向于就业形势较好的地区,这是当前人口流动的主要现象。

三、我国流动人口面临的主要问题

持续增加的流动人口会对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我国流动人口中80%是农民工,由于一些历史和现实的原因,他们时常受到各种体制的束缚和政策的局限,未被城市认同接纳,处在城乡的边缘,体制的边缘、社会的边缘,严重影响了自身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一)流动人口的社会地位低

中国流动人口经历了一个“双重从属”的过程,意味着其劳动价值被剥削的程度更为严重,“流动人口”这一特殊的身份象征着一种时代的“创伤”,而这种“创伤”让他们难以完成向工人身份的转变,被肆无忌惮地榨取他们的剩余价值。由于阶级等级和身份等级的差别对待,在城市中的流动人口常常被作为社会不安定因素的防治、规范对象,在治安的名义下损害其公民的基本权利。流动人口还经常被社会管理主体和正规组织中排除出去,致使合法权益得不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保障,而这种长期的差别对待已经蔓延到流动人口的生活和就业等各个方面,即使是参加工作的流动人口,也很少能够与企业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致使流动人口这一群体在城市中边缘化、贫困化。

(二)社会制度的歧视

外来流动人口想立足于城市谋求发展,会受到众多制度制约,其中最核心的就是户籍制度,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最直观地造成了城乡居民身份不平等的制度歧视,虽然我国已经实行改革,但从效果上看一直没得到根本上的改变。户籍区域限制制度也直接影响和制约了流动人口自身的发展,一些地方对流动人口的就业采取了排斥性限制,很多情况下要求本地户籍,而在就业的流动人口中也只有很少一部分能够与企业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与此同时,依附在户口上的一系列二元不平等体制把流动人口排斥在一系列的社会保障等相关制度外。据调查,目前我国流动人口各种保险的参保率均低于城镇职工,而且他们的社会保险接续情况较差,对于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知情程度不高,这种劳动管理制度性的歧视,也严重损害了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此外,流动人口在子女教育、公共医疗、住房保障等方面都被排斥在城市公共资源之外,从根本上享受不到在生存、发展、权益保障等方面的制度安排,导致他们无法有保障的在本地生活。根据城市化发展理论,在未来20~30年我国城市化仍将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还将有更多的农村人口迁居城市,要推进我国城市化的健康发展,必须对我国现行户籍制度进行根本性改革,否则还将制约着流动人口向市民转变的完全城市化过程。

(三)工会组织的薄弱

目前,我国的工会已经把进入城市打工的流动人口界定为“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流动人口,虽然在法律上肯定了他们拥有参加工会组织的权利,但我国的工会组织长期以来是运行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于国家已经承担了劳动关系领域的责任,那么工会很难在实现劳动者权益方面发挥作用。工会无论是从组织体制、运行体制、工作方式上,都还有一些地方不能够适应市场经济对它的要求,严重制约着工会职能的发挥,根本无法担负为流动人口维护的责任。同时,由于工会宣传组织力度不够,致使流动人口入会积极性不高,使得流动人口大多成为“散工”。

四、解决我国流动人口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提高个人素质及技能

要改变流动人口作为城市弱势群体的地位,提高自身的维权意识,关键是提高流动人口的素质,这不仅关系到他们个人的生存和就业,还影响其身份地位的提升。政府要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和强化用人单位对流动人口进行素质培训,提高他们的文化素质,对流动人口提供免费培训,加大培训补贴力度,扩大免费培训范围,充分发挥政府在基础培训方面的作用;继续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就业为目标,引入市场化培训机制,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发展有利于促进就业的教育培训;通过政策的支持,增强产业集聚能力和人口聚集效应,以提升城市化水平和经济发展活力,增加本地区的就业岗位,为其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增加其经济收入。与此同时,还要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支持各类职业技术院校扩大农村招生规模,鼓励农村初高中毕业生接受正规职业技术教育,全面提高其个人整体素质,从而提升流动人口的社会地位。

(二)加强制度融合

要进一步落实户籍等相关二元制度改革,促进制度融合。我国已经实行“一元制”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并建立和完善居住证制度,但目前实施效果并不理想,政府需要进一步落实、监督相关制度的执行,这不仅有形式上的意义,还有利于破除二元结构壁垒,从根本上消除因二元结构导致的社会不平等,消除身份歧视,实现制度上的融合。同时,要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层面的改革,与流动人口生活息息相关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医疗保险等一些社会保险的覆盖面也需进一步扩大,不断完善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流动人口社会保障的覆盖率,从制度、财政、监管等方面加强对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实现流动人口社会保障制度均等化,为流动人口能够在本地稳定生活提供制度保障。

(三)完善监管制度

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用人单位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指导和监督,并按规定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用工登记和备案手续,各级政府还要以民营企业、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及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建筑业、制造业、采矿业等招用流动人口较多的行业企业单位为重点,加强对劳动合同的监管制度,切实维护广大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以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同时,还要建立多部门联合机制,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改委、财政、国资委、国税、地税、工商、总工会、企业联合会、工商联等多个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单位的部门联动机制,加强监管制度,形成全社会关注流动人口劳动合同签订和各种社会保障落实方面工作的新局面。

(四)提高社区参与程度

社区是加快流动人口融合的最直接最有效的载体,积极引导流动人口与本地居民一同参与工会、党团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能够加强流动人口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及服务社区、服务他人的意识,有利于加快实现流动人口与本地居民的融合。政府应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带领流动人口積极参与社区活动,使其增进与本地居民相互了解和情感沟通,并通过民间组织或政府主导模式,搭建流动人口与社区管理之间的对话平台,促进大家对社区活动的共同参与,帮助流动人口树立起主人翁意识,增强其社会归属感和责任感。

(五)发挥社会作用促进身份认同

要客观评价我国流动人口对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所做出的贡献,加大社会的宣传力度,正确认识流动人口是城市人口及城市发展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引导和培养城市居民正确评价和认识流动人口城市身份的共识,通过增加社会资本和强化同群效应的正向作用,缩小城市流动人口与本地居民的社会距离。要充分发挥社会作用,不断强化意识,鼓励大家真正做到人人平等,反对差别对待,以促进城市流动人口与经济社会的融合,既能加快我国城市化进程,又能促进我国流动人口在经济社会中健康有序的发展。

(作者单位:辽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公司流动人口范文第2篇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领导高度重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纳入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并作为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增添措施,抓好抓实,确保建设系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不留死角。市规建局在认真贯彻执行泸州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关于各区县及市级有关部门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目标考核通知》精神基础上,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列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根据领导分工和各科、室、二级局(中心)的工作情况,成立了规划建设系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组,设立了办公室,明确了具体的分管领导和承办人,将各项目标责任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切实做到了年初有计划、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

二、强化组织,落实措施

一是强化宣传。系统有关单位都十分重视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改变过去单纯依靠行政手段抓计生工作的办法,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在施工现场继续采用黑板报、墙报、标语及座谈会等行之有效的办法向建筑工人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各建筑企业都能做到积极配合参与当地人口计生管理部门开展的大型宣传活动,为抓好建设系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是强化培训,加强队伍建设。抓好计生队伍建设,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是搞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有力保证。为此,局系统各单位都落实了专(兼)职工作人员,采取先定人定岗位、再帮带的作法,稳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队伍。同时,强化培训工作,积极主动参加市、区、街道人口计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及各种活动,通过培训,使广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提高了认识,明确了职责,熟悉了业务,增强了搞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信心。

三是协调配合,齐抓共管。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为切实推动全市规划建设系统计划生育工作的有效开展,市规划建设局将积极主动征求市人口计生主管部门意见,争取人口计生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相关单位也做到了主动与当地人口计生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联系,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共同抓好规划建设系统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是注重调查研究,强化督查督办。市规建局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经常深入基层,搞好调查研究,不断总结全市规划建设系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好经验,在全市规划建设系统进行通报推广,并大胆探索抓好规划建设领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新途径和新办法,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加强督促和指导。

三、明确责任,加强管理

为切实搞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市规划建设局实行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了将系统有关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目标考核的内容,做到“两种生产”一起抓,严格考核,奖惩逗硬。在系统有关单位都明确了分管领导,落实了专门的工作人员,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落到了实处。坚持做到“谁用人谁主管,谁留宿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同时结合精神文明单位的创建、验收等工作,严格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今年我局在落实责任方面具体抓了以下工作:

1、年初,在规划建设系统召开的党建工作会上,由市规划建设局局长与各二级局(中心)签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其中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列入责任书的重要内容,在100分制考核中占25分。同时按照部门工作职责,局系统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市属每个建筑施工企业的总经理签订了《泸州市规划建设系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了制度,明确了相关的责任和工作目标。

2、各建筑施工单位都将自己单位的职工登记造册,对公司或工程项目所在地的乡镇人员复印身份证,对流动人口必须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按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的要求和规定及时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检查,确保了所有人员均列入计划生育监管,较好地掌握了单位职工和流动人口的有关情况。

3、积极组织单位的已生育但未绝育女工参加当地人口计生部门组织的季度“三查”,对男工要求必须交验其妻子在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三查”证明,保证所有员工定期参加检查,及时掌握职工的孕情。

4、各单位在招收外来务工人员时,必须出具经其居住地人口计生部门查验过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无证或未经查验者都做到了及时向施工驻地乡镇街人口计生部门通报情况。

5、协助人口计生部门对不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口和使用无证人口即拒不履行“流管”工作职责的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处罚。

6、积极协助人口计生部门将已婚龄妇女及时送暂住地计生技术服务部门参加“三查”,对没有《生育服务证》和《生育证》怀孕的,及时通报当地人口计生部门,并积极主动地协助人口计生部门做好工作,动员终止妊娠,防止了政策外生育。

7、在发放《施工许可证》时,要求施工单位必须与工程所在地人口计生部门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或由工程所在地的人口计生部门出具证明,如不能出示责任书或证明的,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

8、流动人口个人在办理房屋产权交易时,必须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如不能出示的不予办理产权交易。

9、积极指导物业管理公司及时将房屋租用人申请登记的情况提供给公安部门,并协助计划生育部门查阅房屋租赁资料,积极指导物管公司做好商品房住户新生儿的登记工作。

公司流动人口范文第3篇

(一)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项行动

报 第1期

把流动人口专项行动当硬仗来打

2010年6月15日,我镇召开以“亲情服务新市民,共建和谐新合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专项行动动员大会。镇党委马书记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要求各地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把专项行动当硬仗来打,确保取得实效。

马书记在讲话中指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工作,也是今后很长一个时期我县人口计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他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使命感、责任感,把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专项行动当硬仗来打,党委政府要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营造浓厚的氛围,推动社会联动,齐抓共管,坚持依法行政,在为流动人口提供亲情服务的同时,加强违法查处,强化检查、督促,狠抓薄弱环节,为我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作出新的贡献。

领导力度加大

宣传氛围浓厚

部门协作联动

流动人口专项行动开篇见彩 6月15日召开的动员大会,拉开了我镇流动人口专项行动的序幕。从6月22日起,县人口计生局有关工作人员分成三个小组,就动员大会的贯彻落实情况,对各乡镇、街道进行检查。检查情况表明,各乡镇、街道动作快,措施实,主要呈现出以下三个特点:

一;领导力度加大。各镇、街道在县动员会后,都层层召开会议进行部署,明确了各阶段的任务,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订了实施方案。西华池镇作为试点镇,在前阶段清理的基础上,再次进行信息核查,要求对照标准,上门核查信息,确保信息准确率。西华池镇“早”字当头,开好计生办全体人员会议、部门协调会、妇女主任会议和村委主任会议,要求各村做到经费、人员、协调工作“三到位”。各村(居)委成立了“一把手”挂帅的清理核查队伍,重点摸清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的生育情况。

二;部门协作联动。各镇、街道加强了同公安、卫生院、学校等部门的联系,及时互通信息,“大合唱”的局面的已基本形成。西华池镇加强了与当地学校进行了沟通,向流动人口子女发放了告知书,要求学校配合,把好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关。 编后:我镇各行政村、街道在贯彻落实全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动员大会精神时,做到了组织上有保证,宣传上有氛围,协作上有行动,为下阶段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下阶段主要工作任务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专项行动下阶段主要做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做好宣传环境的补差工作,建立长效的宣传机制。

二、做好流动人口育龄妇女的信息摸底工作,计生局分片人员要加强对各镇、街道的指导。各镇、街道在调查摸底中,要把信息清理工作与落实计划外怀孕人员补救措施、收取流动人口育龄妇女照片、查验(催办)婚育证明、做好孕环情监测、落实节育措施、签订计生管理合同结合起来,确保信息清理工作于7月20日前结束。

三、各镇要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及执法队伍名单上报区人口计生局。

四、7月16日至19日,县人口计生局将对各镇、街道的清理工作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列入年终考核。

五、关于社会抚养费的征收额度和使用票据由县人口计生局统一作出规定。

六、各镇、街道要做好信息上报工作(信息发送至电子信箱:xd7101@163.com)。

公司流动人口范文第4篇

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县人口计生局:

根据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活动工作安排,我乡积极行动,严格对照《富顺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要求,认真总结了贯彻落实《条例》和《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全国规范》)以来的工作成效,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工作情况

(一)广泛宣传《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做到流入人员人人皆知,家喻户晓。

(二)严格落实“《婚育证明》办证范围缩小为成年流动育龄妇女”这一规定,积极免费为流出人员办理《婚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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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格禁止要求外出已婚育龄妇女返乡孕检或邮寄避孕节育报告单,积极通过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反馈信息了解外出已婚育龄妇女的避孕节育情况,及时掌握外出人员婚育情况。

(四)对于涉及流动人口隐私的相关信息做到了严格保密,切实保护广大流动人员的隐私。

(五)广泛宣传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享受《条例》第十条规定之各项计划生育服务、奖励和优待。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生殖健康检查、孕环检以及避孕药具发放等服务。

(六)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生育证过程中不存在乱收费、搭车收费、收取押金保证金、故意刁难等行为;现居住地落实流动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情况检查服务、国家规定基本免费项目服务时没有乱收费行为;征收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时没有重复征收、打白条或不出具任何手续票据、随意更改征收标准等行为;不存在强制流动育龄妇女施行绝育手术、以罚代扎、随意更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范围和有效时间等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

二、下步工作打算

在下步工作中,我乡将在贯彻《条例》和《全国规范》方面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在日常管理服务中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强化服务意识,认真落实流动人口服务管

理职责,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切实维护好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富和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公司流动人口范文第5篇

2.商业车险主要有四个主险:

①车损险:代号A

②三者险:代号B

③车上人员责任险代号:D

④盗抢险G

主要有五个附加险:

①玻璃代号:F

②划痕代号:L

③自燃代号:Z

④不计免赔代号:M

发动机特别损失险代号X

交强险的特性:

公益性、强制性、广泛性。设立交强险的目的是:让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强制性:强制承保,不能拒保。广泛性:只要是机动车,都可以承保。(机动车包括摩托车,不包括电动车)酒后驾车、故意撞人,交强险也理赔,目的是保护受害者,体现了公益性。当然遇到这种情况,保险公司会先垫付医疗费用,再立案调查情况,向司机追偿。交强险不赔的情况:碰瓷的不赔。

交强险特征:

分项赔偿原则(往下看)浮动费率原则(第一年不出险,第二年费率下调10%,最多下调30%,反之则反),奖优罚劣原则。

交强险能解决哪些问题?

举例:车撞了树,只给车上了交强险。假定树不赔,那么,车的损失是否可以走理赔?答案:不赔,因交强险只理赔交通事故中的受害方,那么在这个例子里,受害方是树,不赔树的话,车辆损失就得不到任何保险补偿。

再看个案例:一个捷达在后,奔驰在前,突然前面有交通事故,奔驰急刹车,捷达没刹住,追尾了,把奔驰的保险杠给撞坏了。这倒霉催的,不过还好有车险。奔驰给4S店打电话问修车费,双方协商解决理赔问题。4S店回复奔驰,配件4万,要空运过来,国内没有这型号的配件。捷达车主心想4万不贵呀,光交强险就12万。结果傻眼了:交强险规定:事故中产生的财产损失,最多赔付2千。也就是说,因为他只上了交强险,没有上商业三者险,3.8万要等着捷达支付。

交强险的理赔最高限额是12.2万。

大家听了还挺高兴,还算不少啊,一般的车辆损失也就够了。

不要高兴太早了,交强险还有个分项赔偿原则:

撞人致死:11万

撞人受伤:1万

交通事故产生的财产损失:2千。

这是在被保险人有责任时的赔偿。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医疗费1千,财产100.交强险累积赔付。

意思是:一年的保险金额就这些,几次出险理赔金额要加一起算。超过了就自费。(开车还是小心为好,现在撞人致死理赔11万,这年头11万能安抚被害人家属吗?没个30~50万能摆平吗?)所以仅仅给车上了交强险,真正遇到事故时,自己掏腰包的花费很昂贵。

商业三者险:

行内有句话:没有商业三者险的车主,伤不起。有的人看到商业保险,商业车险,会有抵触情绪:商业保险是盈利性质的,不是福利,这很对。不过现在保险的理赔率也是很高的,特别是车险,理赔就是给车主的福利。

定义:商业三者险是保险公司为第三者的损失承担责任的保险险种。第三者指的.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而遭受损失的第三方受害者。

解析:

1.第三者险是赔给第三者的,不包括自己家人。有一个案例:一人在倒车时,经验不足,让家人站在车后,加上技术不熟练,油门当刹车,导致家人死亡,这种情况车险不能理赔。如果是外人,可以理赔。这也是为了防止骗保,故意伤害家人。

2.没有分项赔偿原则,有损就赔。

3.不累积保险金额,例如投保10万的三者,第一次出险理赔后,第二次保险金额还是10万,不会因第一次理赔过而减去上一次赔偿的金额。

4.商业三者险的保费:一般在几百元,5万起,例如600左右保10万,800左右20万,1千左右30万。建议额度在20万以上。少了确实到真正遇到事故时,作用微弱。遇到事故时顿时傻眼。(不出险的车,保费来年会下调10%,以下的保费为大致数额,保费和车型以及不出险优惠或出现了上涨的幅度有关。)商业三者险在北京的理赔率相当高。

车损险: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车损险也就是针对车辆本身的损失投的保险。不上车损险,附加险上不了。较常见的车损:碰撞、倾覆(翻车)、自然灾害等(冰雹、暴雨、爆炸等等)。保费一般1千多保10万,和车辆型号价格有关,相当于一天3元。这项保险的理赔率也非常高。

车上人员:

负责赔偿保险车辆交通意外造成的本车人员伤亡。一名司机加四名乘客。一般每人保险金额1万到3万,保费40左右保险金额一万,,乘客一人20元左右保险金额一万,四人保费100到300左右。建议车主,有了车上人员保险,还要提醒乘客,一定要给自己上意外险。意外险100到500的保费,保险金额几万至几十万。有几个案例,朋友搭车,出了事故,双方闹上法庭,其根本还是因钱的问题。应该学会将这些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而不是司机来承担,伤不起。我曾经拒绝过没有意外险的朋友搭乘我的车,朋友也理解。(我在微博里写:没有意外险,请下车;有意外险,可以搭我的车)关于朋友搭车,法律规定:不管乘客是有偿乘坐还是免费搭车,承运人都有奖乘客安全送达目的地的法定义务。

盗抢险全称:

全车盗抢险,意思是,丢了某个轮子、反光镜那不能赔。盗抢险理赔的要求:车被盗后,到县级以上公安部门报案,三个月没找到,可以要求理赔。

发动机特别损失险:

也称“涉水险”投保了车损险的车,可上此险。也就是说,没有商业保险主险,这个不能上。车辆浸水的情况下,车损险可以赔付除发动机以外车辆损坏的部分,而由此导致的发动机损坏则只有涉水险才有可能赔。负责保险车辆在积水路面涉水行驶以及涉水时施救的合理费用。被水淹后致使发动机损坏可给予赔偿。但是如果被水淹后车主还强行启动发动机而造成了损害,那么就算购买了涉水险,保险公司仍将不予赔偿。车辆全险并不包括涉水险,车损险不包括发动机损失险。很多朋友以为上了全险万事大吉了,其实很多时候的“全险”不包括“涉水险”,所谓的“全险”普遍说的是所有的主险(三者险、车损险、盗抢险、交强险),而如涉水险这种附加险需要另外购买。车损险发动机的赔付作为免责项,如果想给发动机上保险就必须购买发动机附加险。

玻璃单独破损险:

在保险事故中,玻璃破碎通常都是伴随着车辆其它部位遭受损失而发生的,此时的玻璃破碎属于车损险的责任范围。而在玻璃单独破碎时,此时就不属于车损险范围了,而属于玻璃险的责任范围,这时如果没有玻璃险保险公司就不赔了。

划痕险:

划痕险可以上,可以不上,根车主的经济能力。划痕险的保费一般400元保2000。相对车险的其他项目,比如三者险,600元保10万来说,还是比较贵的,不过划痕险只能给三年内的新车上,一般保险公司拒保旧车划痕险。说实在的,有划痕了照样可以开,但有车损或玻璃损坏,没法开。因划痕很容易就出现了,划痕险的理赔率相当高。有保险公司推出:上车险赠送划痕险。为什么可以这样?实际上把划痕的位置乔装改扮,扮成车损的模样,申请理赔。但是,如果有这种情况,车损怎么也掩盖不了划痕:车身被画上画,这时候,没有划痕险,这家保险公司怎么会理赔呢?所以还是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考虑问题周到些,不要被“在我们这里上车险便宜”、“上车险赠划痕险”等词语所诱惑。便宜一定给上的保险金额不会高,这是必然的

自燃险:

一般新车有自保,不需要上自燃险。旧车因供电线路和油路老化,需要燃险。还有一种情况,因车上货物加上外界温度过高,车内燃烧,也属于自燃险理赔范围,所以新车也可以投保自燃险,特别是夏天温度过高的时期,经常出车的朋友。

不计免赔险:

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条款中规定了,保险人将根据驾驶人在事故中所负的责任,采取一定的责任免赔率,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另外不要把所有证件都放在车里,行驶证放车里,其他证随身带,以免车辆损失造成证件损毁,缺少证件到时候理赔的时候会扣一些免赔,缺一样扣0.5%(行使证,购车发票,车辆登记证等等),少了备用钥匙扣3%.

总结:1.交强险必须上,牢记缴费期。车辆浸水的情况下,车损险可以赔付除发动机以外车辆损坏的部分,而由此导致的发动机损坏则只有涉水险才有可能赔。负责保险车辆在积水路面涉水行驶以及涉水时施救的合理费用。被水淹后致使发动机损坏可给予赔偿。但是如果被水淹后车主还强行启动发动机而造成了损害,那么就算购买了涉水险,保险公司仍将不予赔偿。车辆全险并不包括涉水险,车损险不包括发动机损失险。

常见保险不赔注意事项

1.新车未上牌、无临时牌或者临时牌过期期间造成的损失,不赔

在汽车基本险的四个险种的免责条款中,都明确规定,除非另有约定,否则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2.车辆未在规定时间内年检或者未通过年检出事造成的损失,不赔

每年都有因为车辆没年检而拒赔的事情发生。根据保险合同,保险只对合格车辆生效,对于未年检的车辆只能视为不合格车辆。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车主上了保险也没有用,包括车损险、三者险等在内的所有赔偿将由消费者自己承担。

3.车辆修理期间出事故造成的损失,不赔

车辆在检测、维修、养护过程中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赔偿。原因是保险公司认为维修点负有看管车辆的责任,车辆被盗或者损坏是属于维修点的过失。

4.撞到自己家人的,不赔

所谓第一者、第二者是指保险人、被保险人(驾驶员视同于被保险人),除去这些人以外的,都视为第三者。在保险条款中规定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家庭成员不属于“第三者”的范畴。所以,如果车辆撞到自家人,商业三者险条款中规定为免责。同理,车辆之间互碰,如果属于同一单位所有,则不能互为三者,根据条款规定不赔,不能通过第三者责任险得到赔偿。

5.在收费停车场丢车,不赔

保险公司规定:凡是车辆在收费停车场中被盗,保险公司一概不负责赔偿。因为上述场所对车辆有保管的责任: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保管人应承担责任。所以,车主一定要注意停车时收好停车费收据。

6.被保险人主动放弃追偿权的,不赔

“行善有风险,放弃追责需谨慎”。这缘于车辆损失险其中一条免责条款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车辆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事故发生后,在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7.驾驶证丢失、损害以及更换期间驾车造成的损失,不赔

基本险四个险种的免责条款中均注明,在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或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造成的事故损失的,不予赔偿。

8.事发超过48小时未告知保险公司,有可能不赔

这里为什么是“有可能不赔”呢?原因是《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须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造成损失无法确定或扩大的部分,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9.保险费交清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赔

基本险通用条款第八条写明,除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交清保险费。保险费交清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10.车辆的新增设备损害,不赔

在车辆损失险和全车盗抢险的免责条款中规定,新车车辆出厂时的原厂配置以外新增设备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赔。这对于喜欢为自己的爱车“添油加醋”的车主们来说就需要注意了。

11、非整车丢失,不赔

机动车辆车损险条款中明确规定,被盗窃、抢劫、抢夺,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在机动车辆附加盗抢险条款中也规定,非全车遭盗窃,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或损坏,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12、轮胎及轮毂单独或同时损坏,不赔

保险合同责任免除中明确规定了,车轮单独损坏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不能给予赔偿。车轮单独损坏指未发生被保险机动车其它部位的损坏,仅发生轮胎、轮毂、轮毂罩的分别单独损环,或上述三者之中任意二者的共同损坏,或三者的共同损坏。

13、车灯或者倒车镜单独破损,不赔

该条免责条款的制定是为了对付某些修理厂的骗保行为。之前某些修理厂常常用换下来的破损车灯或者倒车镜装到车型相同的其他车上来骗取赔款。另一方面,因为这一免责条款,不少车主即使是无心的剐蹭也将得不到赔偿。但这一免责条款并不是所有的车损险条款都采用的,有的保险公司所使用的条款就予以理赔,但并非全部,所以客户在投保前还是要问个明白。

14、发动机涉水操作不当的,不赔

车主必须注意,在严重浸水情况下,千万不要强行启动发动机,应该在第一现场向承保的保险公司报案,由专业人士到现场施救。

15、未定损直接修车,不赔

公司流动人口范文第6篇

----区环卫局 区城市管理监督中心驻东风教育社区工作组

一、概述

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的异地居住的人员,也称暂住人口,是指常住户口不在其生活所在地的外来经商办企业、探亲、旅游、从事劳务和生产经营,以此谋取职业,年满16周岁,在暂住地超过三日的人员。

二、流动人口的作用

(一)积极促进作用

1.填补了本市劳动力的不足。 2.降低了企业单位的劳动成本。 3.一定程度拉动了内需。

(二)消极作用 1.来源分散,成分复杂 2.居住分散,外来流动性大

3.文化素质相对较低,法制意识淡薄,给社会稳定带来较大隐患

三、流动人口管控措施

(一)结合“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深化流动人口排查力度

充分结合“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针对社区流动人口进行逐楼、逐户、逐人大排查,做到“区不漏楼、楼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走访排查中,全面落实出租房屋信息化管理,规范和强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确保出租房屋登记率达100%,已登记备案的出租房屋中居住的暂住人口登记、办证率达100%,达到出租房屋间数清、承租人员身份清。做到掌握辖区内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基本情况,落实管理措施,逐一上门入户核对。

(二)加强对流动人口管理的同时,重视对流动人口的各项服务。

1.做好社区流动人口“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美化辖区环境。积极掌握流动人口卫生服务现况,包括辖区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数量与分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状况、社区居民发展潜力以及卫生服务需求与利用的现状。向流动人口宣传卫生法律法规以及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及时传达贯彻上级的有关文件,做好辖区内各项卫生工作的组织和发动。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为契机,开展社区卫生宣传,搞好辖区社区卫生工作进展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反馈。

2.做好流动人口“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坚持集中宣传与入户宣传相结合的宣传教育机制,积极开展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政策法规宣传。走家入户将《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手册》和“369”限时工作法宣传单宣传单发放到出租房屋户主和流动人员手中,进行面对面宣传,确保分发到户、责任到人,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同时向辖区商业网点发放宣传“369”限时工作法宣传单。特别是对民语系商业网点少数民族协警用维语再次口头解释,同时入户核对从业人员信息 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的宣传教育,流动人员和出租房屋户主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意识明显增强。

3.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完善管理体制。按照“及时登记、科学管理、有序引导、周到服务”的工作方针,,建立社区劳动保障、计划生育服务、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相关办公室共同参与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一站式”办公机制,形成了多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切实做到了及时掌握辖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变动情况,及时登记,及时注销。

4.做好流动人口“公共租赁房服务”工作,及时掌握信息。实行片警、协管员协同工作,密切配合,严格执行外来流动人员到社区生活、就业,必须持有居住证的制度;定期召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题会议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格落实“三无”人员的身份甄别制度,对“三无人员”逐一建档,并发函到其户籍所在地进行身份核实。

(三)加大治安防控,提高巡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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