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协议范文

2023-09-17

施工安全协议范文第1篇

甲方(施工单位):

乙方(临时用工方名称):

签定日期:年月日

甲方(施工单位)名 称:

乙方(临时用工方)名称:

一、协议概括

甲方因调压器吊装工程施工需要,乙方作为临时人员辅助完成施工任务,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签定本协议。

二、用工性质

本次用工乙方作为临时人员参与工程建设,乙方为临时用工的管理和责任主体。

三、协议期限

用工期限暂定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工程完成后本协议自然终止。

四、工作内容

1.乙方从事甲方安排的农网工程施工的相关工作任务。

2.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完成规定的工程量。

五、甲、乙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2.甲方有监督乙方遵章守纪、安全生产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权利。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安规》、施工技术要求培训,努力学习掌握操作规程,提高业务技术及安全防范意识。

2.乙方应认真遵守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缺勤,服从分配,听从指挥。对违反施工安全规定的,按本局的相关规定处理。

3.乙方应认真遵守甲方的施工规定、安排和《电业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进行工作。因乙方未按甲方的施工规定、安排和《电业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操作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4.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施工质量、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因乙方不按工程质量、技术要求进行施

工,造成返工及其它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5、乙方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现实表现好,禁止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参加施工。

6、乙方应检查身体,体检合格,无妨碍工作的病症,因病发生意外,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六、协议变更、解除

(一)甲乙双方如若变更协议或变更协议某一条款,须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之上进行。

(二)协议期内乙方因其它原因确需解除协议的,可经协商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1.在施工当中被证明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有关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同时乙方应承担相关责任;

4.乙方患病不能从事甲方安排工作任务的;

5.乙方不能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

6.甲方因工作需要确需裁减施工人员。

(四)有下列情形者,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甲方采取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七、违反协议的责任

本协议一经签定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遇违约,违约方应按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代表人(签字):

施工安全协议范文第2篇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部署,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17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漏更新改造工作的通知》(苏府办【2018】84号)文件要求,结合苏州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技术要求

1、加油站双层油罐改造(防渗池建设)主要依据标准、规范:(1)《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钢制常压储罐》(AQ3020-2008);(3)《埋地油罐防渗漏技术规范》(DB11/588-2008);(4)《双层罐渗漏检测系统》(GB/T30040-2013)。

2、双层油罐更新可采用双层钢制油罐(SS)、双层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油罐(FF)、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油罐(SF)。也可采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等满足强度和防渗要求的材料进行衬里改造,但需采用经权威机构认证并运用的成熟技术,其渗漏检测需采用压力和真空系统方法。

3、加油站双层油罐改造(防渗池建设)各成品油经营

1 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委托有资质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组织设计施工。

二、 实施方法

1、在不改变加油站原有场地范围和格局的情况下,采用衬罐技术的,若地下油罐位置、数量、容积、油品品种和加油机不变(以下简称“五不变”),无需办理安全、消防、环评审批。采用换罐技术的,若地下油罐位置、数量、容积、油品品种和加油机不变(以下简称“五不变”),无需办理安全、消防、环评审批。

2、在严控加油站等级不变、严控地面建筑物性质不变的前提下,对非标油罐的改造,可允许其按目前市场供应的最低标准变更油罐容积(油罐数量、油品品种和加油机不变);对罩棚改造不涉及基础建设内容,且罩棚规模、高度等均不改变的,视为原设施更新。建设单位持《加油站双层罐改造(防渗池建设)承诺书》,结合成品油经营企业改造申报材料向市(区)成品油主管部门申报改造批复,改造批复通过后,市(区)成品油主管部门收回《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评价单位和设计单位编制安全评价报告和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并组织专家审查,审查通过后将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和专家组意见报属地安监部门备案,方可实施加油站双层罐改造(防渗池建设)。无需办理消防、环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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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权证不全的改造,按照第一条款组织实施;对权证不全的改造且加油站埋地油罐属于非标油罐的,按照第二条款组织实施。对于改变整体格局、改变等级等其他情况不适用简化程序的,一律按原相关规定执行,严禁以双层油罐改造(防渗池建设)之名进行营业性用房改扩建。

4、加油站双层油罐改造(防渗池建设)过程中,涉及原有的旧罐体以及旧罐体周边的土壤,改造单位提供原油罐清洗服务单位及方案、油污水(物)处置方案及应急预案,在确定原有的旧罐体及周边土壤不属于危废品,方可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理,如属于危废品则必须按照危废品处理程序方可进行处置。

5、加油站双层油罐改造(防渗池建设)中涉及非标油罐改造完成后,建设单位应编制试生产方案,并组织专家对试生产方案进行审查,试生产期限应当不少于30日;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评价单位编制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并组织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验收通过后,向市(区)成品油主管部门、环保、安监等部门申请竣工验收备案,市(区)成品油主管部门联合环保、安监等部门组织现场核查,通过后出具备案回执。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属地安监部门提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并提交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和加油站双层油罐改造(防渗池建设)竣工验收证明书备案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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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建设单位完成双层罐改造(防渗池建设)后,按照成品油经营单位改造验收材料及加油站双层油罐改造(防渗池建设)竣工验收证明书备案回执,提交各市(区)成品油主管部门,领回《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后,方可恢复正常经营活动。

三、工作要求

1、各市(区)政府及成品油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双层油罐改造(防渗池建设)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加强与住建、环保、安监、消防等部门的联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指导、简化程序、通力协作,依据职责开展更新双层油罐监督管理工作。要建立绿色通道,加快办理双层油罐更新备案审查、备案验收手续。

2、各市(区)成品油主管部门要按照一站一档的要求,建立加油站更新双层油罐档案,并分别向市商务局报备。

3、加油站双层油罐改造(防渗池建设)过程中,各市(区)成品油主管部门、环保、安监、消防等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经营主体在改造工作中的日常监管和指导,加大工作巡查力度,严防改造过程中环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附件:

1、加油站双层油罐改造(防渗池建设)承诺书

2、加油站双层油罐改造(防渗池建设)竣工验收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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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报流程表

4、苏州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名单

施工安全协议范文第3篇

乙方:

甲方现有生产厂厂房一幢二层、办公楼一幢三层,根据市场调研确认后,由乙方承包施工进行改建及装修,为达到互利双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坐落于莲桥工业园区内,厂房壹幢两层,建造结 构为钢结构,面积大概为左右。

二、工程时间:乙方在施工前必须上报给甲方施工组织方案以及 工程进度计划安排表,确定现场施工负责人计质量监理人员,开工 于年月日至年月日结束,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和甲方要求停工外,乙方必须按时完成交付,推迟一天罚款壹仟元。

三、质量要求:乙方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图纸要求施工,保 证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按甲方要求施工,甲方有权终 止施工,解除合同。保质期限为三年,在保质期内如发现漏雨、下沉等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电话后十二小时内赶到现场负责落实维修责任。

四、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施工安全操作规范施 工,如出现设备、物资、人生安全等事故责任都有乙方自行负责,与 甲方无关。

施工安全协议范文第4篇

一、目的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相关条款规定。各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签订本协议书。各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交叉作业生产,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二、范围

本协议适用本工程各参建施工分包单位施工、安装交叉作业区域。

三、各参建相关施工单位(简称:各相关方)

四、协调方(总包、监理、业主)

五、协调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2、协调各相关方施工过程中互相影响,交叉的问题。

3、针对各相关方由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影响到各相关方安全施工问题,进行处理。

4、督促各相关方严格执行施工区域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

5、对各相关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与协调。

六、相关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落实国家及地方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好重大危险源分析和控制,落实施工方案措施。

2、认真执行施工合同HSE管理协议规定要求。

3、服从协调方对于各相关方互相影响的协调决议。

4、施工过程中各相关方的安全生产构成影响时,各相关方应主动采取有利于双方的措施,遇到问题主动协调处理。主动协调无效时,向协调方申诉解决。

5、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定期组织对所辖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管辖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及时整改关闭,以防事故发生。

6、各相关方单位对管辖范围的安全防护设施负责设置、完善、维护。

7、相关方任意一方到其它一方施工区域从事交叉施工作业活动,都应必须提前以书面交叉作业联系单形

式告知该作业区内任一方施工单位和协调方。经批准同意后,在相关各方采取了有效安全预防控制措施后,方可进入该施工区域内从事各项交叉作业活动。

8、各责任相关方到其它区域从事交叉作业活动,必须对每一个进入该区域的施工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和设置专职安全人员监护,及时发现问题整改处理。确保各项施工交叉作业安全。

9、在建单位各相关方任意一方因私自安排进入交叉作业区域进行作业活动人员,(包括:私自穿越、跨越、逗留、流动进入交叉作业区域者)造成一切不良后果,应承担全部责任。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项目部管理规定执行。

施工安全协议范文第5篇

甲方:黑龙江省八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

1:认真学习贯彻安全法则和本公司安全生产制度,服从施工现场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的要求 ,认真学习施工现场安全机构对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交底,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提高预防事故的能力。认真执行公司的安全标准化的规定。

2:对违反安全生产的作业人员,有义务制止,有义务对违反安全生产的事向上级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报告。

3:有义务对施工生产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向上级领导报告,防患于未然,得到回复后方可进行施工操作。

4:按时参加班前班后安全会,工作前要认真检查所用的机具,安全防护用品安全状况,工作中要时刻注意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不得违章指挥,冒险作业。 5:力、瓦、木、钢筋工、普通工种人员不得从事特殊工种作业,否则后果自负。 6:施工现场的爆破工、电工、电焊工、架子工、吊车司机、卷扬机、起重工等到均属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除遵守一般安全作业人员的安全要求外必须遵守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详细要求见上岗前安全对特种作业人员做的安全交底及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7:进入施工现场的劳务人员,必须接受“三级教育”学习,熟悉建筑安全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本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否则不允许参加施工每一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学习安全员的安全交底后方可进行施工。

8: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安全帽,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正确使用个人保护用品。

9:施工现场内不准穿高跟鞋、拖鞋、光脚作业,严禁穿裙子和喇叭裤,禁止爬架子和乘坐吊盘上下。

10:施工现场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示牌不得擅自拆动。

11:如遇雷雨、大雪,五级以上强风必须停止作业,食堂烟囱内必备防火罩。 12:上脚手架前要检查脚手架是否安全,有无探头板,严禁站在墙头上砌墙挂线,不得骑墙作业。禁止在墙头行走。

13:施工需接电源时,必须由电工负责,其他人不得乱接电源,更不得乱接电灯、电热器等。

14:用手推车运输时,要检查车子、道路、跳板是否安全,装运物料是否平稳,掌握好重心,不得超载,行走平稳。

15:使用带电源的机械时,要检查电源是否有破皮、漏电,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搬运前必须拉闸断电,不得带电作业。

16: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儿童不得进入工地。

17:施工现场出现一切安全事故,由肇事人自负。

甲方:黑龙江省八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施工安全协议范文第6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 楼、车库及商业

施工承包范围:土建工程(不含挖运土方及基础处理、护坡工程)、给排水系统、强电系统、弱电系统的管线预埋并穿钢丝、消防系统的管线预埋并穿钢丝、暖通系统、楼宇对讲系统的管线预埋等。 甲方分包范围:地基处理、土方工程、护坡工程、弱电安装工程、门窗工程、电梯工程、通风工程、防水工程、铁艺栏杆及精装修分项等。

二、工程承包及计价方式

1、承包方式:本工程施工实行包工包料(分包及设备、甲供材除外)的承包方式。

2、工程计价:除单位包干和另有约定的部分外,本工程执行2003年《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综合基价》《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综合基价》和相关费率定额,工程量据实结算,经双方协商费率标准详见表一。(见下表1)(执行冀建质【2008】280号文) 表1 本工程费用计价表

综 合 费 率 序号 单位工程名称 主楼 零星工程 规费 税金 1 56% 56% 0.07% 3.45% 土建工程 2 81% 81% 0.07% 3.45% 安装工程 3 56% 56% 0.07% 3.45% 装饰装修 土石方、超高、 4 15% 15% 0.07% 3.45% 垂直运输、大型机械 注:①零星工程包括临街商业、中水站、换热站、配电室、加压泵房等工程。 ②计算建筑面积时,无围护结构的挑阳台按1/2计算。

3、如遇合同签订后的国家政策性调整,均不执行。

4、单价包干: ①钢筋气压焊接头5.0元/个、电渣压力焊接头3.0元/个、直螺纹连接直径25mm以上7.0元/个、25mm及以下5.0元/个(以上价格为综合单价),钢筋接头数量据图纸结算。 ②混凝土地泵泵送费按14元/m³(甲方只负责地泵费用,如用汽车泵,差价由乙方自负)。

5、特别约定:甲方分包工程配合费按2%计取(不含设备费),本工程不再单独计取甲供材料保管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水停电增加费、土建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环境中施工降效费,但乙方必须完成以上各项工作所含工作内容。除单价包干部分外,其他费用执行2003年《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综合基价》、《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

省综合基价》和相关费率定额,设计费用的施工组织方案另行办理签证,以甲方签字盖章有效。

6、由于工程需要,经甲方签署的工程变更、工程洽商乙方不得已任何借口拒不执行,并按照上述原则计算费用,以实际工程量结算。

7、甲、乙双方按照规定各自承担建筑市场收取的相应费用。

8、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完成开工前的放线、清槽等工作,并不计取费用。

9、预结算中有分歧的以相关造价部门解释为准。

三、材料供应

1、本工程暂定花岗岩、内外墙砖、通风道、地板砖、涂料、电线、电缆、阀门、给排水、管材、管件、桥架、开关、插座及电气、暖通、供水、通风工程等设备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乙方应在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供下月的《甲供材料进场计划》。在乙方采购的材料中,甲方认为有必要时有权自行采购,但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必须予以配合。

2、若乙方实际用量超过额定用量时,超过部分按所购材料进价扣款。乙方不得将甲供材料挪用于本工程以外使用,若有挪用给予严厉处罚。

3、除甲供材料以外,其他主材及木材甲方进行认质认价。乙方至少需要在使用前15天象向甲方提出认质认价申请。

4、乙方在接受认质认价后,不得再以其他理由提出重新认价的要求。甲方认价后,施工单位三天内不回复视为同意。若乙方认为不能接受甲方的认价,甲方提供2个以上供应厂家供乙方选择。乙方也可以委托甲方按照其认质认价代理采购,但乙方必须负责付款。

5、若应认质认价的材料乙方未事先认价,或乙方私自更换认质认价的品牌,结算时该材料的结算价为零。由于乙方原因,须高价位材料代替低价位材料时,甲方不承担价差(但须经甲方认可)。

6、未认价材料执行定额价,不作调整。

7、乙方接到图纸后2个月内,提出总的材料数量表,报甲方材料部门,材料计划应标明材料名称、材质、规格。标准、数量、使用部位。

8、所有材料须经甲方、乙方和监理人员共同验收,认可后方可进场,进场材料(除砂石外)必须有合法的商标、材料名称、出场日期、生产厂家等标注。甲乙双方各自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具备全套的交工验收资料(包括备案手续所有的各种资料:如出厂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证、质量合格证,以及有关方面要求的进市证、备案证、许可证等)。凡未经甲方及监理人员书面认可的材料,不允许在本工程项目使用。若乙方擅自使用,甲方及监理将勒令乙方全部返工更换。由此造成工程延误及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9、甲供材料、设备在进场前10天通知乙方在施工现场范围内提供存放场地,因无场地卸货引起的费用增加由乙方负责,从工程款中扣除。

10、材料的检验试验按照《河北省建设厅关于改变建设工程材料检测委托方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建质【2005】273号文件)执行,由甲方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扣除乙方预算中的检验试验费)。

四、工期目标的控制

1、工期:主楼及车库开工日期自甲方地基处理完毕后,按实际开工分别计,具备垫层施工条件之日起 日历天,其中到±0.000封顶 天、±0.000到主体封顶 天, 整体工程竣工不晚于 年 月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为准)。

2、除不可抗力发生和非乙方原因外,乙方必须保证阶段性工期和总工期,延误阶段性工期10天罚款5万元。延误总工期30天,扣除工程总结算造价的5%,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病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3、乙方在收到全部施工图纸并会审后15天内,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和劳

动力、设备计划。2个月内报工程预算书。每个月25日呈报能够满足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的下月施工进度计划(含甲方分包工程)及本月工程完成情况报表,推迟提交上述文件每延误一天罚款1000元。甲方及监理按照周、月对计划的落实进行检查。

4、甲方有权根据总工期目标对施工进行调整,并提前给出调整时间,乙方必须认真遵照执行。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设计的提交(包括修改)及甲方的认可,均不应解除乙方在合同中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五、质量目标的控制

1、本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政府有关部门一次验收合格(不包括个别整改和再次复验),执行协议费率。否则,将降低综合收费费率2个百分点。

2、乙方负责及时、准确、齐全的收集和整理全部工程资料(包括甲方分包工程、包括音像资料),并于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周内,将竣工资料整理成册,一式四份送交甲方。

3、乙方应当认真熟悉图纸,及时发现图纸存在的问题。经过图纸会审后,若施工中由于明显施工技术问题,造成返工,甲方不承担经济责任。

4、乙方要加强施工中的自检工作和过程控制,上道工序不合格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每发现一处不合格的质量问题,罚款1000元。对甲方和监理下发给乙方的质量整改通知单应在2天内回复、整改,否则每次罚款500元。

5、若有两种以上的施工方法可供选择,原则上优先选用低成本的方法。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产生经济效应,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6、本工程竣工后,乙方要实行六个月的挂牌服务,成立由各专业施工人员组成的维修小组,现场办公,随叫随到。工程保修办法执行国务院(2000)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为1年。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为乙方原因不能及时进行工程维修,甲方有权指定其他单位进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工程质量原因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其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一并从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充。

六、付款时间和方式

1、主体施工阶段,主体封顶后,由监理签发工程进度、质量证明,经甲方确认,甲方按照已完工程量(扣除甲供材料款)的80%付款,时间不迟于封顶后15日内。

2、装修阶段,外墙装修完成及脚手架落架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由监理签发工程进度、质量证明,经甲方确认,甲方按照已完工程量(扣除甲供材料款)的80%付款,工程竣工经甲方、乙方、监理方三方验收合格并经政府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由监理签发工程进度、质量证明,经甲方确认,甲方按照已完工程量(扣除甲供材料款)的90%付款,主体完工后,安装工程量每两个月付已完工程量的80%。

3、竣工验收后乙方报送工程结算,甲方2个月内完成结算审核,因甲方原因逾期不办理结算,视为甲方同意乙方报送的结算价款。结算完成后,甲方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5%,余5%,其中2%为工程档案保证金,乙方提供竣工资料后15日内支付,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金不计利息。质保金的计算方法按工程总价(不含甲方分包工程,含甲供材预算价,无预算价的按甲供价格执行)为基数。质保金自竣工备案验收之日起满一年,且乙方履行了保修义务付50%,满二年,且乙方履行了保养义务付40%,其余10%满五年,且乙方履行了保

修义务付清。

七、分包工程管理

1、消防工程由甲方指定分包单位,工程造价由甲方确定。

2、除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外,在乙方连续两次不能按期完成阶段工期时,甲方有权对单位工程的其他分项工程进行分包。甲方另行分包工程,由乙方负责工程质量及进度管理,甲方有责任责成分包方必须服从乙方的管理。

3、乙方对甲方另行发包的工程,在乙方正常施工期间须无偿提供工地现有道路使用、水电接驳点、施工场地和垂直运输设施、爬梯、脚手架的使用等配合服务,水电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由于分包方工期滞后,不负责提供脚手架等,由分包方自负。

4、甲方分包工程,经甲方、监理、乙方、分包单位初验合格后,至整体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交乙方负责成品保护。如在期间发生认为损坏问题,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门窗的成品保护由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共同承担,如有损坏,责任方承担费用。

5、为了便于乙方对分包单位的管理,甲方向分包单位付款时,要先征求乙方的意见。

6、由乙方分包的工程,施工队伍在进场之前,应将施工资质报甲方审核。

八、甲方工作及权利、义务

1、甲方派驻现场施工代表 ,对工程实行质量检验、进度控制监督、组织竣工 验收及工程交接。

2、甲方有权对乙方不称职或不服从甲方管理的项目部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提出更换要求,乙方5日内必须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加以处罚。乙方更换项目经理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3、甲方的通知(含技术通知、联系单)要求必须认真执行,如有异议,需以书面形式提出,不得拒不执行。否则视为不服从甲方管理,每次处罚1000元。

4、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六套施工图(含竣工图),组织监理公司、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

5、施工代表负责对乙方提出的一般性洽谈、签证等有关文件进行审核,并在72小时内回复。

6、做好前期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

7、将水源提供至施工现场围墙以内,电源由乙方自施工院内变压器子自行接至施工用配电柜;甲方在乙方进行基础施工壹仟,解决供电、供水问题并满足乙方生产及生活需要。

8、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开工手续并承担应由甲方承担的相关费用。

9、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质资料。将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现场交验给乙方。

10、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11、甲方认为有必要时,可对本工程或其他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或数量作出变更,乙方有责任按照甲方指令进行调整施工。

九、乙方工作及权利、义务

1、乙方委派 为本工程项目经理。接受甲方管理、监督,并负责对工程实施全 面管理工作。项目经理为施工单位在本项目的全权代表,不得兼职,必须常驻现场。项目经理要按时参加监理公司组织,甲方、乙方双方参加的现场协调会,每少参加一次(以监理公司文字记录为准),甲方处罚乙方500元。

2、参加甲方组织的图纸会审,并对图纸中“有经验的承包商可预见的问题”提出意见,否则发生此类变更时乙方无权提出经济调整。

3、图纸会审后的15天内,向监理及甲方报送甲方的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计划二份。

4、每月25日向甲方报送当月实际完成产值报表及下月的具体施工进度计划。

5、按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扬尘和施工噪音等手续,做好施工安全防护和保卫工作,并承担费用。

6、按照政府要求,防治扬尘污染,保证施工场地清洁卫生。

7、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8、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国家及河北省现场施工规范、施工标准进行施工。

9、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及监理检查、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10、负责施工期间自身的安全、防火、防盗工作,严格按程序保安全、保质量施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11、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做到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费用专款专用,确保施工安全,并达到文明施工现场要求。

12、乙方已施工完成的工程或已竣工工程未交付使用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丢失的,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

13、服从监理公司的管理、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4、需要甲方配合的工作,乙方应至少提前15日书面通知甲方现场工程师。

15、积极配合甲方对由甲方分包出去的工程进行管理。

16、义务协助甲方办理甲方认为需要乙方配合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手续。

十、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要严格执行国家、政府有关现场管理规定,按照甲方批准的现场平面图进行场地硬化等现场布置,加强现场管理,负责办理有关施工现场的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并承担因不遵守上述规定而导致的损失或罚款。

2、乙方应严格按照规定使用施工机械和安全防护用品,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如果发生安全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同时还必须及时如实向甲方报告,甲方可视其给自己造成的影响予以处罚。如有隐瞒不报,将加重处罚。

3、施工现场的土方、砂、石凳必须进行覆盖,避免扬尘。如果不改,每次罚款500元。

4、在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生活垃圾池和建筑垃圾池,并定期清理。未经甲方允许,小区内所有楼号的房间内不允许施工人员居住,如有违犯,没发现一次罚款500元/人。

5、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如有发现,每处罚款500元。

6、施工场地道路应全部硬化和绿化,在大门口处设置洗车池,钢筋场地应硬化或砌台,所有钢筋不得落地,并有防雨措施。应按照安监站要求布置安全文明生产标志牌。 十

一、其他约定

1、严禁甲方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对乙方吃、拿、卡、要和不正当交往,乙方有责任向甲方举报甲方、监理人员的不端行为,一经查实,甲方要严肃处理。如乙方施工及管理人员对甲方、监理人员实施宴请等不正当行为,对双方均要严格处罚,每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再次发现加倍处罚。

2、乙方无偿为甲方提供不小于80㎡(4间)的施工场地办公室用房。

3、甲方将本工程委托 河北鸿泰 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监理,授权其根据监理工

作的有关规定及监理合同,行使要求乙方返工、停工或处5000元以下罚款的权利,乙方要严格服从监理的管理。 十

二、违约责任

1、对于上述条款及其他乙方违反规定的罚款处理,由监理签署的罚款单,经甲方和监理签字后即可生效,从当次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2、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规定的时间如数支付工程款,逾期超过5天,乙方有权停止施工并顺延工期。甲方赔偿乙方损失,同时,所欠款项,甲方按日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利息。逾期超过30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除按乙方已完工程结算外,还应向乙方支

付已完工程价款5%赔偿金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和停工损失。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决算完成后,如甲方工程款未付至合同约定的95%,所欠工程款按建筑成本折算成建筑面积,乙方享有所建工程留置处理权。在本工程交付使用之后,如甲方原因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尾款,所欠款项,甲方按日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利息。 十

三、工程验收

1、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报告后30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如工程竣工验收达到约定质量标准,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如验收未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由乙方返修至约定质量标准,验收通过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如甲方30天内未组织验收,视为乙方提供竣工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

2、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内无条件协助甲方办理竣工备案手续。 十

四、本协议为施工合同的必要补充,与原合同不一致处,以此协议为准。 十

五、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约过程中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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