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管理论文范文

2023-10-02

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管理论文范文第1篇

本次活动,还邀请了4位中国工程院院士到场,分别是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总顾问陈君石、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原所长陈宗懋、北京工商大学校长孙宝国、大连工业大学国家海洋食品工程技术中心主任朱蓓薇,他们与多位食品科技界的专家共同参与了热点话题的解读与交流。

风险交流不懈积累,让科学基础日益坚实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宣传司稽查专员李海锋出席了本次活动,并就“食品安全谣言治理、科普宣传工作有关情况”做了详细介绍。他指出,保障食品安全,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是每个参与食品安全事业人士的初心和使命。由于食品安全的社会性、传播媒介的多样性、舆论环境的复杂性,关于食品安全的话题总能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而本次媒体沟通会,以“科技界共识”的方式,对公众所关心的食品安全事件进行了答疑解惑,同时提出了科学性建议。此项工作在治理食品安全谣言、保障我国食品安全水平有序提升方面發挥了特殊作用。

会上,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理事长孟素荷介绍道:“2017年全年,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监三司的指导下,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共计完成了29期食品安全风险解析,共有128人次参与。”孟素荷表示,在29期的内容中,回应舆情热点的有18期,占62%;主动进行预警提示的有11期,占38%。从整体趋势来看,舆情热点密度减少,热度降低,而新热点中与食品营养健康相关的内容显著增多。与2013年热点解析占比情况相对比,可以看出近年来公众关注视角的变化,这也体现出我国对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的管理更加主动、从容,也更加与世界接轨。

实力提升、监管到位,辟谣工作体现“共治”成效

孟素荷表示,在多年的探索与实践中,具有中国特色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日趋完善、到位。2017年,在广受各方高度关注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审批中,政府部门的高办事效率,专业、有序的办事风格,受到了企业的高度好评。针对治理难度最大的网络谣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2017年成功地打出了组合拳。据李海锋介绍,2017年国家食药监总局在系统内建立了3960个涵盖国家、省、市、县四级的微信公众号和头条号;与科技界通力合作,全年共发布辟谣信息85条次,及时准确地澄清了谣言,净化了舆论环境。2017年,公安、网信部门对食品安全谣言制造者实行治安拘留等处罚50件次,以正压邪,显示了较高的治理管理水平。

同时,政府、企业、消费者、科技界、媒体人共同参与的“社会共治”成果显著。2017年显现出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主流媒体和网络媒体成为“辟谣”的生力军,腾讯科普频道主编何建红在“辟谣如何才能做到精准智能化”的报告中指出,腾讯仅一年发布的辟谣文章就达1411篇;二是企业、科技界、媒体在科普战线形成集结。本次活动,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还特别邀请世界卫生组织(WHO)食品安全部主任彼得·本·恩巴瑞克(Peter Ben Embarek)博士就“世界卫生组织从未公布‘十大垃圾食品’以及食品工业必须应对的当前挑战”进行了视频报告,对由来已久的“垃圾食品”谣言进行了权威回应——WHO从未发布过一份名为“十大垃圾食品”的名单。

营养健康关注点增多,传统食品评价有待深入

食品安全是食品工业发展的底线,随着人们对这一理念的认同,公众对于食品工业的审视也逐渐从过去单纯的食品安全向营养、健康、安全转变。Peter Ben Embarek在讲话中特别强调,“在过去的几十年里,食品科学与技术的进步让人们叹为观止。食品工业在过去的半个世纪里已经能够应对食物紧缺的挑战,为人们生产出了足够的、价格便宜的食品。现在,食品加工有了新的挑战——向不断增长的世界人口提供足够、价格便宜且健康营养的食品。”

在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梳理的近两年的食品相关热点中,与食品营养健康相关的内容逐渐增多,特别是对传统食品的评价,出现了一些有争议的观点。此外,在中国食品工业健康转型的大背景下,以中国传统食品大规模回归为特征的消费升级需跨越“用科学的数据说明产品”的门槛,食品与生命科学的学科交叉、科技与产业的深度对接已成必然。

权威解读给出启示,以全球视野关注食品安全隐患

此次热点沟通会上,来自食品科技界的权威专家先后对保健食品的问题与治理、普洱茶“致癌”、“网红食品”显现安全问题等十个热点进行了解读。

热点一,保健食品的欺诈营销。保健食品行业非法添加、假冒伪劣、虚假宣传、违规声称现象屡禁不止,相关部门应加大对保健品科普的投入,让科普宣传更贴近销售人群。

热点二,普洱茶“致癌”。对此专家解读称,普洱茶中黄曲霉毒素风险可控,消费者可以放心饮用。

热点三,“网红食品”显现食品安全问题。有些“网红食品”、保健食品利用互联网平台销售,游离于现有监管体系之外,容易滋生欺诈、传销和食品安全等问题。

热点四,法国奶粉被召回。针对此事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应加强生产加工环节中沙门氏菌及其它肠杆菌科微生物的风险监测。

热点五,中式咸鱼的致癌风波。对于咸鱼、烧烤、槟榔等含有致癌物的食物,应秉持尽量少食用的原则以降低风险。若是出于个人爱好偶尔吃一点也没有必要紧张,因为只有长期较大量食用者才是高风险人群。

热点六,喝白酒“抗癌”。对此专家分析称,白酒中发现地衣素不等同于具有相应的生物活性功能,也不能得出“在白酒中发现了活性成分,饮酒就有益健康”的逻辑推论。因此,喝白酒抗癌的说法没有科学依据。

热点七,无矾油条铝超标。无矾油条不等于无铝油条,含铝食品添加剂可以在油条等油炸面制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只要食品中铝残留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就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热点八,喝王老吉“可延长10%的寿命”。没有任何一种食品甚至药品能够延长寿命10%。相关动物试验没有得出延寿结论,该说法纯系企业商业炒作。

热点九,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网络餐饮快速发展面临三大挑战,即入网商家资质参差不齐与餐食偷工减料问题;外卖餐盒、配送箱的环保、安全问题;对派送员安全送餐的教育与培训问题。

热点十,挂面可燃。有人将“挂面可燃”的原因归结为添加了塑料等非法物质,或使用了对人体有害的添加剂。物质可燃只需满足物质燃燒的3个条件(可燃性、着火点和氧气充足)即可,而面粉本身就具有可燃性。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技术顾问刘秀梅研究员、渤海大学副校长励建荣教授针对2017年重要的国际食品安全事件进行了回顾与分析。综合国内外食品安全热点事件可以看出,在全球大同的趋势下,我国对于食品安全的关注点已逐渐与国际接轨,而在全球视野下审视食品安全的隐患,也给中国的食品产业发展带来更多启示,未来食品行业需重点关注以下几方面的安全隐患。

关注一:微生物污染

引起微生物污染的微生物包括食源性致病菌、食源性寄生虫、食源性病毒等。实际上,对于中国乃至全球的消费者来说,微生物污染都是最大的健康威胁之一。为全方位保障我国人群的健康水平及健康公平的食品贸易,食品安全亟待政府等相关部门予以重视和加大投入,尤其应强化国家风险监测及溯源体系的建设。

关注二:食物致敏原标示

食品生产者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中的相关规定。对过敏体质的消费者而言,食品标签中致敏物质的标示是对其健康的重要保护。同时,也应从美国召回事件中汲取教训,避免因包装和标签失误带来的重大经济损失。

关注三:兽药残留问题

兽药是养殖业不可或缺、不能替代的生产投入品。目前,我国食品中农兽药残留指标不合格问题仍较为突出,2017年该问题占抽检问题总数的21.9%,较上年同期增长12.6%,原料污染成为中国食品安全的顽疾,且短期内难以化解。我国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兽药使用的监管,建立和健全休药期制度。生产企业应遵循国家兽药相关法规,加强自律,严格遵守的兽药使用规范,健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全程控制措施。

关注四:“食品造假”是全球问题

产地标识是食品价值的重要组成,而对国内外案例的分析发现,食品掺假已经成为需要全球共同应对的问题。不法商家利用消费者“无力分辨”或“无意分辨”的现状,宣称是“正宗”或“品牌”商品,卖的却是赝品。该行为尽管没有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产生直接危害,却是对消费者的严重欺骗,属于食品造假,应予以高度关注和严厉打击。

关注五:网络食品与餐饮成新焦点

极速发展的中国网络食品和快餐配送平台,既是中国食品消费的增长点,又是新一轮安全问题和矛盾的关注点,同时,亦是政府工作中的创新点。其在打磨出有效治理和监管“中国方案”的同时,各方需具有更多的耐心和包容心。

关注六:“阴性标签”需有效管理,“养生节目”应清理规范

在国际上,以贬损同行为目标,以声称“不含有XXX”为内容的标签,被称为“阴性标签”。在我国,部分产品广告中“不加防腐剂、不加糖、不加食品添加剂……”的宣传,将合规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污名化,打擦边球,具有不良诱导的嫌疑,应予以规范管理。此外,一些地方电视台的养生节目中,大量传播的“伪科学”观点,养生节目成为谬论传播的官方平台,应予以有效治理。

与会专家表示,自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发生以来的10年,是中国食品安全产业链梳理、构建和不断强化的10年,也是食品安全水平逐渐提升的10年。建立强大的自身监管制度,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是舆情向好的基础。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理事长孟素荷指出“中国食品安全水平的提升是中国食品工业由大到强的重要标志。”

此外,本次活动同时作为中国科协“科普中国”2018年开年重点活动之一,主办单位邀请了《食品安全导刊》等在内的60余家媒体参会,通过现场微信方式与媒体互动,并联合中国经济网进行直播,以食品安全科普信息化的方式,为公众答疑解惑。

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管理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 《食品安全法》;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人才培养

1 前言

近年来,苏丹红一号、三聚氰胺奶粉、毒豆芽、毒馒头等食品安全事件频频发生,引起人们对食品安全的恐慌,使得食品安全问题成为人们最关注的社会问题。食品安全问题不仅是指食品质量或者食品卫生问题给人们的身体健康带来严重损害的问题,更表现在地方保护主义以及政府规制的不完善所加剧的食品安全问题[1-2],进而给人们造成身体和经济上的损害,影响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这一问题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为了减少食品安全问题所带来的损害,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但是由于监管和生产经营方面的漏洞,以及消费者的安全意识缺乏和技术支撑体系的不完善,这些法律法规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

为加强国家对食品安全的保障,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对《食品安全法》进行修订,颁布新《食品安全法》。此次修订主要体现在将食品安全的监管纳入公共安全体系,建立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从源头治理,标本兼治,形成覆盖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制度。新常态下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无一能离开食品安全相关学科知识,所以新《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对于高校教学改革及相关人才培养模式也有很多启发。因此,如何将新《食品安全法》与高校学科背景、食品质量安全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有机结合,以培养出与社会需求接轨的高素质人才,就成为至关重要的问题。

2 新《食品安全法》与专业课程的相关关系

2015年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用两个字来概括其变化,一是新,二是严。

“新”体现在增加一些新的理念、制度、机制和方式。新《食品安全法》中新增加了50条,每一新增条款都从一个全新的思想和论断来诠释新的要求。例如:

第四十六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就下列事项制定并实施控制要求,保证所生产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一)原料采购、原料验收、投料等原料控制;(二)生产工序、设备、贮存、包装等生产关键环节控制;(三)原料检验、半成品检验、成品出厂检验控制;(四)运输和交付控制。”

第四十九条:“禁止将剧毒、高度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

第五十五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严”则体现在对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上,表现为严惩、严管、严赔。新增法律条款属于强制性规定或者禁止性条款,要求食品企业必须执行或者绝对禁止,一旦触碰该法律,将会受到行政处罚,追究刑事责任。而食品企业生产经营中需要控制的风险因素是不可估量的,也就要求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要具有一定专业性和技术性。可见新《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相关专业人才提出较高要求,因此,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人才只有具备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才能应用于社会,满足社会需求。

《食品安全法》规范体系是法学和食品科学等专业多元化知识体系的综合[3],其所约束的内容与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课程知识点紧密结合。比如食品原料生产安全控制课程重点讲授植物、畜产、水产以及其他食品原料在生产环境、生产投入、生产操作以及加工等流程的安全质量控制。知识点的运用恰好可以结合新《食品安全法》新增第四十六条。食品包装学是关于包装材料、食品包装原理、食品包装技术设备、各类食品的具体包装方法的科学。其中包装材料也属于食品原料一种,包装材料的选择、技术的应用以及产品货架期都与食品安全关系密切。此外,课程设置中所包括的动植物检验检疫、食品标准与法规、食品添加剂、食品质量管理等多门课程与《食品安全法》相关内容的解读和实施起到很大作用,与《食品安全法》起到相辅相成的作用。

所以,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课程设置与国家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密切相关,如果在讲授相关专业课程时,能够有机结合新《食品安全法》中新增法律条款的内容,可以从高校课程内容调整的角度宣传新的《食品安全法》,而且培养掌握新《食品安全法》知识,符合社会需要的专业新型人才,同时为食品行业发展做好专业人才的储备。

3 新《食品安全法》对高校教生的启示

对教师培养学生的启示 教师在教学当中起到主导作用,具有传授知识并推进高校教学进步的任务。其中知识的讲解要求任课教师除了熟练掌握教学内容之外,还要收集大量实例以及国家政策信息,强化知识点,使学生在消化理解书本知识的同时还可以接受更多课外信息。这样就要求教师不断学习来自我提高。

1)教师自主学习新《食品安全法》,结合相关内容讲授专业知识。对于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的教师来说,《食品安全法》大部分修改内容可以作为讲授知识的引用实例,这样就需要了解《食品安全法》相关内容,并能提取其中与教学相关的信息,辅助讲解课内知识,以便于学生更好地了解国家政策,也将国家法律法规与教育工作结合起来。

2)教师应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及培训,促进沟通与交流。教师除了自我学习之外,还应该参加食品安全方面的相关培训和会议,扩大眼界,促进各院校教师之间的沟通交流,可以加强领悟《食品安全法》精神。

3)通过多种途径促进信息量的积累。通过QQ、微信订阅号、微博等互联网方式以及媒体和书籍等多种途径搜集《食品安全法》相关报道及导读信息,提高对相关信息的积累量,有助于《食品安全法》的学习以及教师教学的应用。

4)引导学生自主学习,更好运用新《食品安全法》。高校教育最突出的特点就是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通过教材阅读和课外阅读来获取相关知识。教师还需要引导学生结合《食品安全法》相关内容加强对相关课程的自主学习。有利于学生更好地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引起其对国家政策以及社会的关注,以便于更好地适应社会大环境,满足社会需求,学以致用。

对高校完善学生培养模式的启示 新《食品安全法》是针对食品在生产及销售环节中所出现的安全问题制定的相关法规。在日常教学中,学生大部分只是在书本中了解食品加工过程,缺乏实际实践经验,从而不能真正了解食品安全问题出现的源头以及如何彻底解决相关问题。因此,高校应该完善学生培养模式,加强应用型人才在实践能力上的提高。

1)结合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特色,建立校内食品模拟生产及安全检测实训平台。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要求学生经过四年专业培养应受到食品生产技术管理、食品质量检测和安全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食品质量检测、食品安全检测等方面的基本能力。校内实训平台的建设应包括食品生产加工实训车间、食品检验实训室、食品微生物实训室和功能性食品实训室等[4-5],实训平台可使学生直观了解产品生产流程、产品安全检验等环节,并激发学生思考在各个流通环节中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结合新《食品安全法》对不安全因素的控制提出建议和解决方案。同时,实训平台也是教师科研的平台、成果转化的载体、技术服务的窗口。

2)促进校企合作的建立。食品需要被采购才能进入工厂,此外要经过仓储、运输、装卸、销售和检验等环节,之后才能进入加工环节,包括清洗、分割、调配、分选、加热、包装、检验等。在诸多环节中都有可能出现食品安全问题,不可控因素较多。高校学生如果想要更好地掌握产品实际生产过程,课内理论知识远远满足不了学生需要,因此实践经验非常重要。校内教学和实践条件有限,高校应加强与企业合作,搭建校企合作桥梁,输送学生去企业参观和实习,并通过企业实战加强学生对食品生产各个环节的深入了解,熟悉怎样避免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并能及时解决所产生的问题。

4 小结

通过对比可以看到新《食品安全法》与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课程内容关系密切,而且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人才的输出单位大部分是相关企业和一些食品检测机构等。在这样的背景下,学生只有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才能应对社会越来越高的要求。在新常态下,高校和教师也需要将国家新政策、新法律的重心与学生培养模式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训平台与校外企业实习平台相结合,才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积累更多课内外专业知识,以培养出适应社会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参考文献

[1]周波.食品安全与政府规制[J].东方企业文化·产业经济,2012(2):260.

[2]林闽钢,许金梁.中国转型期食品安全问题的政府规制研究[J].中国行政管理,2008(8):48-51.

[3]王琼雯.食品安全法学课程设置浅谈[J].中国轻工教育,2015(3):64-66.

[4]陈兵红,陈茂铨,王东明,等.依托实训基地培养高技能人才:以丽水职业技术学院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专业为例[J].中国林业教育,2015,33(2):2022.

[5]黄建初.李崇高.高职食品类专业生产实习教学的实践探索与思考[J].现代食品科,2006,22(3):211-213.

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管理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食品工业 质量管理

食品安全一直是影响我国公共卫生的主要问题,其不仅直接关系到我国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健康,同时也对我国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有着直接影响,所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与全面质量管理是新时期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我国开始注重对公共卫生质量的全面管理,食品工业领域在近年来逐渐曝露出很多恶性问题,其中“三鹿奶粉”事件、苏丹红事件以及“地沟油”事件的出现,使我国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与健康遭受到极大威胁,同时也为我国食品工业整体发展带来很多不良影响,所以强化食品质量安全与全面质量管理对我国食品工业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1 我国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起因分析

1.1 自然因素导致质量安全问题

食品质量安全出现问题的主要起因就在于自然因素影响,有害微生物对我国食品安全造成的影响最为普遍,根据我国卫生部发布的相关数据显示,我国每年因有害微生物因素导致的食品中毒报告大约为150~200起,其中由致病性微生物污染导致的食品中毒事件占绝大部分。随着我国农业生产与工业生产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逐渐增加,农药及有害物质的残留会通过植物传递到动物身体中,当我们人类在食用这些经过污染的动物就会导致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过于严重会对人民生命安全产生直接威胁,所以我国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农业生产及工业生产的环境污染控制。

1.2 生产因素导致质量安全问题

现阶段食品生产企业过注重在经济市场中获取经济利益,导致部分不良生产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而使用有毒的原材料,部分食品企业在生产中减少设备和操作方面的成本投入,导致食品质量因设备及卫生环境消毒不达标造成的细菌污染,这些垃圾食品一旦被人所食用就会对身体健康带来很多影响。现阶段部分不良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在食品中添加过量食品添加剂,过量的食品添加剂会对人体健康带来很大伤害,例如,三鹿奶粉为了提高蛋白质含量不惜添加三聚氰胺,还有一些肉类食品厂家为了降低成本使用变质或有毒的肉类,这些都在我国不同地区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后果。

1.3 管理因素导致质量安全问题

现阶段我国严重缺乏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标准,同时我国食品安全体系在实际使用中存在很多漏洞,部分食品企业在国家所制定的管理标准下又制定出企业内部的管理标准,这就直接导致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标准与国家标准严重脱轨,同时企业所制定的内部管理标准容易受到食品企业规模限制,这就导致我国市场中出现大量的食品无标流动及无标生产现象。现阶段我国由于食品安全标准覆盖性较差,导致我国食品工业中大量原材料生产过于粗犷,尤其是偏远地区及农村地区所生产的食品原材料存在很多问题,而食品企业为了追逐市场利益不惜通过压低原料成本实现企业生产成本控制,这就导致我国食品安全企业管理与国家管理存在很多漏洞。

2 食品质量安全与全面质量管理的措施

2.1 创新食品生产技术与工艺

创新食品生产技术与工艺是提高食品质量的主要途径,同时也是在生产中加强食品质量安全控制的重要方法,所以我国相关技术单位及食品生产企业在发展中,要结合国外先进食品生产技术革新与创新食品生产技术,同时也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在发展中要通过购置新生产设备革新生产工艺,这样才能在根源上改善或解决我国食品质量安全问题。食品生产企业在发展中不仅要对主生产技术及工艺进行革新,同时也要注重引进与创新杀菌清洗技术及分离技术等,同时我国财政部门及相关部门要通过实际行动支持企业进行创新,同时也要求我国科研单位根据食品生产企业现状进行定向开发,确保我国食品质量安全的同时缩短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

2.2 完善质量控制与检验体系

食品生产企业在生产环节的质量控制对食品质量安全有着直接影响,所以我国食品生产企业在发展中要完善自身质量控制体系,要求食品生产企业要以我国相关部门制定的质量标准作为主要依据,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在生产中要全面、系统的实现质量控制,同时也要对所生产的食品做好详细记录并上报有关单位。我国卫生管理职能部门应设立专业的检测机构,要求定期、随机、全面的对我国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对食品质量没有达到相关标准的企业应予以严肃处理,杜绝可靠性低及质量差的食品流入到我国食品市场中,同时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在发展中建立专门的验证机构,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的内部质量控制力度与效率,这样才能完全杜绝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在新时期的滋生。

2.3 加强企业质量意识教育培训

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质量控制思想需要员工的有效执行,所针对这一问题食品生产企业在发展中要建立完善的质量意识教育培训体系,同时将质量意识教育培训成果融合到员工的绩效考核中,聘请卫生部门及相关部门专业人员为企业开展质量意识教育培训课程,在加强所有企业员工质量安全意识的同时增强其法律意识,只有通过以上措施才能使所有员工在生产中都能具有良好的质量意识。现阶段食品生产企业在发展中要完善员工考核评价奖励制度,针对生产环节质量控制优秀的员工给予物质奖励,针对生产环节质量控制不良的员工予以开除处理,这样才能确保企业员工在生产中可以积极配合企业开展质量控制工作。

3 结语

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对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有着直接影响,所以我国有关部门要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质量安全与全面质量管理,针对没有达到相关质量标准的产品及企业应予以严肃处理,彻底杜绝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商品流入到我国食品市场中,从而保障我国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以及饮食安全。

参考文献

[1]肖玫,李锐,马传龙.我国食品质量安全问题与食品生产全面质量管理研究.江苏农业科学.2011.

[2]杨志英.我国食品质量安全与全面质量管理探究.管理锦囊.2011.

[3]刘心伟.我国食品质量安全问题与食品生产全面质量管理研究.质量安全.2013.

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管理论文范文第4篇

当前,随着全国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向好,各地疫情防控进入后疫情时期。武汉市作为全国疫情防控的中心地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较大挑战。尤其是食品工业,其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而中小微食品企业自身规模小、实力弱、抗风险能力差,受疫情影响较大。因此,加强对中小微食品企业的政策扶持,不仅对恢复经济、稳定就业意义重大,也对武汉市食品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本文基于对武汉市中小微食品企业的问卷调查,分析了疫情对武汉市食品企业的影响,以及在此情况下不同规模、不同类别企业的质量发展需求,并探讨了后期高质量发展的对策。

一、调查对象及基本情况

2020年5月,武汉市标准化研究院面向武汉市300多家中小微食品企业开展网络调研,调查对象为企业的中高层管理者,包括董事长、总经理、质量负责人等。调研采用网络问卷的形式开展,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经营状况、质量与标准化的需求等方面,最后回收有效问卷175份。

从企业规模情况来看,本次参与调研的大部分属于小微型企业,中型企业仅占2.9%,无大型企业,如表1所示。

从不同产品类别的情况来看,参与调研的企业主要集中在饮料、糕点、肉制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炒货及坚果制品等行业,如图1所示。

二、武汉市中小微食品企业质量发展需求及特点

1.总体需求分析。如图3、4所示,食品企业在质量管理培训方面最主要的需求依次为:生产管理相关、经营战略相关、品牌营销相关。在质量管理现场指导方面最主要的需求依次为:建立平台提供在线指导和咨询、生产成本控制、提升品牌价值,在资格认证、供应商管理、满意度调查等方面并未表现出较大关注度。

总体来看,在疫情影响下,武汉市食品企业目前更关注成本、品牌、质量、战略等方面的内容。同时,大部分企业希望建立平台提供在线指导和咨询。

2.不同规模企业质量发展需求分析。由表2可以看出,微型企业排在前三位的需求为成本控制、品牌提升和新产品开发;小型企业排在前三位的需求为成本控制、品牌提升和产品质量改进;中型企业排在前三位的需求为体系运作、现场管理和顾客满意度调查。

总体来看,不同规模食品企业对质量与标准化指导需求各有不同,可以发现:企业规模越大,对体系运作、生产管理、产品改进、现场管理的需求越强烈;企业规模越小,对新产品开发、成本控制、行业现状分析的需求越强烈。

3.不同食品行业质量发展需求分析。根据参与调研企业比例,本文选取了占比大于5%的食品行业,由表3可以看出,不同产品类别的食品企业对质量发展的需求明显不同,这可能与各类别食品的发展环境及法规标准现状等相关。

三、讨论及建议

本次疫情对武汉市食品企业造成了较大冲击。进入后疫情时期,研究食品企業高质量发展,帮助中小微食品企业逆流而上、走出困境势在必行。调查结果显示,武汉市不同规模的食品企业以及不同产品类别的食品企业对质量发展的需求明显不同,本文结合调查中了解到的企业需求,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几点建议和对策,以服务中小微食品企业高质量发展。

1.加快相关的惠企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建议加强食品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组织领导,与企业保持沟通,了解企业诉求,建立各级各部门协同工作制度,加速推进食品企业质量安全相关的惠企政策落实落地,同时对惠企政策的执行情况与落地效果进行评估。

2.精准施策,提供定制化服务。调查结果显示,不同规模、不同产品类别的食品行业对质量发展的需求明显不同。为了更加精准地帮助企业,可通过评估疫情对不同类型、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企业的冲击程度与具体需求,将企业与惠企政策分类分级匹配,尤其对部分疫情影响较大的重点企业或抗风险能力差的企业提供定制化服务,帮助企业提振信心。

3.加强在线技术服务的开展。疫情在影响企业复工复产的同时,也影响着企业的工作方式,在调研中有60%以上的企业提出建立平台的需求,如建立平台增进各个行业质量交流学习、建立平台提供在线指导和咨询等方式,说明企业已逐步接受服务方式。为此,可以通过构建高效、便利的政企沟通平台,在门户网站、公众号、手机APP等开通服务平台,结合当地的特点,一揽子分类纳入政策法规、行业共性问题、食品安全信息、质量与标准化、培训项目内容等信息,并增加远程咨询、人工服务、在线办理链接等功能,同时与线下服务相结合,让企业能更加快速、便捷、精准的接受高质量的技术服务。

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管理论文范文第5篇

摘 要:文章介绍了食品安全法律立法现状,剖析了食品安全法律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食品 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法

文献标识码:A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不断凸现,有的食品安全事件让人触目惊心。分析食品安全法律立法现状,剖析食品安全法律存在的问题,进而从法律上遏制住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成为我国目前的一项亟待完成的迫切任务。

一、食品安全法律立法现状

完善的法律体系是食品安全的有效保障。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从无到有,不断完善,目前已经初步构筑起我国食品安全的基本法律框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该法于1988年12月29日由七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并于1989年4月正式实施。该法对包括食品在内的工业产品标准,标准的制定与实施,相关职责及法律责任均作了明确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该法于1991年10月31日由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该法对进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进行了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该法于1993年2月22日由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1993年9月1日正式实施。2000年7月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该法进行了修改。该法确立了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管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监督管理体制。同时还对产品质量监管制度,产品生产者、销售者、检验机构、认证机构的行为及相关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该法于1993年7月2日由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2年12月28日由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进行了修订。为确保食品安全,该法规定国家采取措施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质量,建立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质量检验检测监督体系、优质农产品认证和标志制度、农产品地理标志制度、农产品加工制品质量标准,对可能危害人畜安全的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经营依法实行登记或者许可制度。

5.《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该法于1995年10月30日由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实施。它是目前我国食品卫生法律体系中法律效力层次最高的规范性文件,也是我国食品卫生法律体系中的核心法。该法对食品卫生、食品添加剂卫生、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的卫生、食品卫生标准和管理办法的制定、食品卫生管理、食品卫生监督等均作了较为详尽的规定。

6.《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并于2009年6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的一大亮点是,在确立食品安全分段监管体制基础上,设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加强对各个监管部门监管工作的协调和指导。此外,还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4)、《刑法》(1997)、《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02)、《农业法》(2003)、《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农药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新资源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粮食卫生管理办法》、《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传染病防治法》(2004)、《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09)、《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2009)、《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2007)等相关法律法规。针对个别产品,我国还制定了具体的管理办法和规定。如为了保证乳制品的质量和安全,我国政府相继出台了《乳及乳制品卫生管理办法》《乳制品企业生产技术管理规则》《乳品厂卫生规范》等一些专门针对乳及乳制品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这些制度从奶牛的饲养管理到乳制品厂生产卫生管理等方面都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规定。

诸如上述法律法规,构筑起我国食品安全的基本法律框架。但是,目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还未完善,亟需以《食品安全法》的实施为契机,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形成全国统一的标准。

二、食品安全法律存在的问题

1.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不健全。(1)缺乏一个权威的领导、监督、管理机构,监管效率低。尽管依据《食品安全法》,设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加强对各个监管部门监管工作的协调和指导,但它不是强有力的监管机构。不同部门负责不同的监管环节,但法律对各个部门的监管职责和权限划分并不明确,这就导致了食品安全监管中职责不清、政出多门、监管重叠、相互矛盾和监管缺位等现象。(2)检测机构分属不同部门,缺乏沟通协调。截至2010年底,我国食品安全专门检验检测机构以及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检验检测机构已达6000多个。但由于他们分散在卫生、质检、农业等不同部门,各自为战,缺乏沟通与协调。(3)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素质不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是整个组织的核心。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个别人员思想觉悟不高、消费者保护意识淡薄、业务能力低下、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知识缺乏,不能适应岗位职责的需要,没有能力及时纠正监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部门领导抓源头、保安全的意识较差,没有真正负起责任来,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局职能和责任不清晰,日常监管的相关内容、程序、要求和责任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导致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下降。

2.食品安全法律责任不够严厉。现行法律制度的“软法性”特点,是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如,《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罚款的上限太低,处罚力度不够。又如,《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处罚金额要根据有无“非法所得”来确定,这给执法部门执法带来困难,实际上放纵了违法者。

3.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不健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内容不够全面,对许多问题尚未涉及。目前,随着转基因技术、辐射技术、纳米技术等新技术、新产品的不断出现与应用,有害物质的种类和来源日益繁杂,不断滋生食品安全新问题。我国缺少已被国际社会广泛采用的一些重要法律制度,如食品安全风险分析与评估、食品安全预警预防、食品安全危机应急处理、不安全食品的处理与召回等。这些食品安全法律上的空白,使我国缺乏对来自生物、化学、物理层面风险的全面防范,食品安全法律内容亟待完善。

4.食品安全标准不健全。(1)现行标准缺乏统一性。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标准分散于多个部门,存在多种质量标准,各部门缺乏协调,导致标准重复、空白、矛盾,使企业、消费者混淆不清。(2)检测指标设置过繁,费用过高。我国的食品安全检测标准不仅不统一,没有一个专门的食品检测机构,没有一个专门的食品监督抽查检验程序,而且食品安全的检测指标设置过繁,费用过高。如,有关部门发布的无公害肉类标准需要检测的指标达三四十个,仅“瘦肉精”一项检测定性就要800元,定量分析要2000元,全部查完要1万元左右,致使企业难以承受。(3)落后于国际标准。上个世纪80年代初,英、法、德等国家已经采用国际标准,日本新制定的国家标准中有90%以上采用了国际标准,而我国的国家标准中只有40%左右采用国际标准,食品行业国家标准的采标率仅有20%。(4)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存在许多空白点。目前,在我国已颁布的两万多项国家标准中,涉及农业方面的标准仅占10%左右,采用国际标准的更是甚少。

5.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不完善。(1)食品安全信息供给不对称。主要表现有:第一,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生产者掌握的产品信息远比消费者多。第二,经营者与监管者之间信息不对称。政府监管机构掌握的信息不及经营者多。第三,监管者内部信息不对称。不同级别政府之间或同一级别不同部门之间信息不对称。(2)食品召回制度存在缺陷。目前我国的食品召回制度只有初步的框架,其中还存在着诸多缺陷,表现在:第一,食品召回法规不统一。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部门众多,职能重叠,不能有效地跟踪食品流通中的安全信息。食品召回牵涉到不同部门监管,部门间相互的协调和信息共享困难,容易造成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拖延时间。多部门监管导致在我国的食品召回中,企业召回需要遵循多个部门规定,一旦对同一事项出现不同规定,就会导致召回难以实施。第二,食品安全信息发布规定存在缺陷。我国《食品召回管理规定》规定,只有在强制召回下,质检总局才可以发布有关食品安全信息和消费警示信息。

参考文献:

1.郝翔鹰.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缺陷与完善[J].中国食物与营养,2007,16(4)

2.李江华,赵苏.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研究[J].食品科学,2006(10)

3.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食品法律法规文件汇编[M].化学工业出版社,2005

(作者单位:沈阳理工大学 辽宁沈阳 110168)(责编:若佳)

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管理论文范文第6篇

摘要:由于市场监管不到位,糕点行业出现了严重的质量安全问题,因此,积极加强糕点食品生产、销售等环节的管理,并重视市场监管是非常重要的。

关键词:糕点;食品行业;质量安全;应对措施

引言:从当前的大环境的角度来分析,糕点行业在实际发展的过程中,由于行业标准不规范,不能有效地对各项发展环节进行全面的监管。一些糕点的制作与米、面、油、糖、鸡蛋等有着密切的联系,这些辅料在使用的过程中,如果监管不到位,也会对糕点的质量安全产生一定的冲击。所以,针对这一发展现状,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积极对糕点的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控制,并了解食品行业质量发展中的一些安全问题是非常关键的。

糕点行业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分析

这一部分内容主要是结合市场的发展情况以及企业的运行状况,对糕点行业质量安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全面的探索。

微生物检测不到位。在对糕点食品进行制作的过程中,由于含有一定的水分,很容易滋生微生物。而一些小作坊或者是小企业,在制作糕点过程中,很容易出现污染,自身机械设备达不到一定的标准,对于卫生控制不够严格,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就会使得整体的检测标准出现一定的问题。比如一些糕点在制作的过程中含水量较多,在不适宜的温度环境之下,引起一些霉菌等污染,进而影响到整个糕点的质量。

防腐剂超标超范围。糕点类的食品保质期是比较短的,一些企业为了延长保质期,提升经济效益,就会超量、超范围使用防腐剂。而在使用膨松剂的过程中,使用了国家禁止的硫酸铝钾等相关的膨松剂,使得食品当中含有过量的铝等有害物质,不仅影响儿童的正常成长,也会对人体的身体健康造成非常不良的影响。

甜味剂添加过多。最后一个层面的内容主要讨论的是甜味剂添加的相关内容。在实际制作糕点的过程中,甜味剂包含的内容是比较丰富的,包含蔗糖和其他的一些产品。但是,一些企业在实际制作的过程中,考虑到价格等问题,就会使用价格比较低的糖精等一些甜味剂,甚至会加入一些阿巴斯甜,并且为了提升整个糕点的档次,在配料表中没有注明其他的问题,使消费者在食用过程中受到伤害。

针对糕点行业质量安全问题提出的对策

为了更好地解决上述问题,积极通过市场监管、政策保障等,解决糕点质量安全问题非常重要。具体内容如下:

优化检测方法,统一检测标准。在对糕点进行质量检测时,不仅要利用先进的智能化检测方法来对食品安全进行把握,也要通过标准的统一,对检查标准以及检测方法进行全面的创新。比如,可以对通过智能化的检测方法对含霉菌的计量进行把握,通过统一化的操作提升糕点质量。

完善监督检查力度。从国家层面来说,要积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从市场规范出发,相关部门要做好执行和监督工作,对于糕点生产企业的准入门槛进行提升,并通过市场情况的了解,对整体的生产环境进行净化,使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可以保障产品的质量。

完善準入管理,提升污染处理水平。在对生产环节和销售环节进行把握的过程中,对原料辅料的市场准入管理进行有效的强化是非常重要的。要明令禁止不良辅料的进入,并且通过定时与不定时的抽查,提升整体糕点生产管理的质量,并且积极防止流通环节的污染,不断加强连锁经营模式的推广,进而提升糕点食品质量安全。

综上所述,为了更好地解决糕点行业质量安全问题,积极通过市场准入门槛、提升市场监管等措施解决发展中的问题是非常重要的,在未来的生产过程中,相关社会主体还要充分提起重视,不断完善生产标准,从而切实保障人们的身体健康。

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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