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农业分析范文

2023-09-22

特色农业分析范文第1篇

2004年伊始,中共中央、国务院推出了旨在增加农民收入的“1号文件”。接着,温家宝总理在全国人大十届二次会议上所做的改府工作报告中做出承诺:“从今年起,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平均每年降低一个百分点以上,五年内取消农业税。”

那么,各地的执行情况如何?现以在安徽省宣城市和黄山市的部分区、镇进行的调研做一个分析。

为贯彻中央关于减免农业税的精神,安徽省决定,2004年在全面取消农业税附加的基础上,将农业税率再下降2个百分点,使农民的农业税负担降到5%以内。这样,安徽省的农业税及附加税率将由2003年的8.4%下调3.4个百分点。这一决定已通过省政府给全省农民的一封公开信向全省农民公布,地处皖南的宣城市和黄山市的区、镇政府对此的反应大致反映了执行这项决定所遇到的问题。

一、以农业税为主要财政收入的乡镇政府难以运转

宣城市的宣州区是农业大区,区农业税收入约占区财政收入的30%。据测算,下调农业税3.4个百分点,全区农业税附加预计减少840万,农业税预计减少1200万,共计减少收入2040万。中央或省能否有转移支付,是区、镇财政比较关心的问题,否则乡镇政府将无法运转。

在宣州区水阳镇,2003年预算内财政收入1200万,共中农业税840万。该镇2000年开始税费改革试点,到2003年,每年都得到了上级的转移支付,才维持了改府的运转。镇财政所长估计,按照省政府降低农业税的政策,2004年将减少300万的农业税收入,130万的农业税附加收入,如果没有转移支付,那么乡镇政府将无法运转,干部和五保户吃饭都将发生困难。

二、农业税的征收难度加大

那么,即使降低了农业税税率,剩下的农业税能够顺利地征上来吗?

宣州区乡镇干部们的反映是:征收将更难了。水阳镇在2000年的税费改革后,农民1亩田减少税费负担30元,而原来1亩田要负担80元税费。即使这样,2002和2003年农民还是欠农业税几十万元。镇财政所长估计,今年会出现农民原来欠的税不交,而且今年的税也征收困难。

为什么会这样呢?

2004年初,中央政府宣布5年内取消农业税,省政府也以公开信的形式通知今年就下调农业税3.4个百分点,北京、黑龙江、吉林已宣布取消农业税,广东、浙江的一些地区也取消了农业税,在安徽,合肥市、芜湖市也已决定取消农业税,这一系列强烈的信号使农户有了这样的想法:农业税早晚要取消,为什么这里还要交?这就给农业税征收工作带来难度。

此外,安徽省农村税费改革几年来,出台了一些税费减免政策,也促使农户缓交、拖交农业税。一般情况下,上一年的农业税及附加的尾欠要在本年交清,再交本年的税费。2003年安徽省委、省政府发文,2000年税费改革前的农业税及统筹提留尾欠缓交。2004年省政府发文,全面取消农业税附加; 2000年税费改革后的农业税附加尾欠一律豁免,不得追缴。这样,取消农业税费及附加尾欠,让欠交税款的农户占了便宜,已交的农户吃了亏,心理不平衡。

据省里的同志反映,有的农户要求政府退还已交的税款,使各地的县委书记们很头疼。

三、征收农业税的成本高——征不如不征

逐年减免农业税,宣城市的乡镇干部门反映的是,农业税收入减了,但税收成本并不可能减。

在黄山市屯溪区干部们又反映,征收农业税的成本高,还不如不征。屯溪区的黎阳镇近年来工商税收增长快,一年的农业税只有31万,只占财政收入的5%,农业税占财政收入比重虽小,但每次征收农业税,要发通知书、召开会议、每个村要支付1到2个协税员工资、而且要支付完成任务奖励款,征收成本占全部税款的40%至50%——成本太高,干部们的想法是农业税既难征,征收成本又高,还不如不征了。

所以黎阳镇主动向屯溪区建议,今年农业税就不要征了。屯溪区财政部门测算全区农业税有200万,只占区财政收入的3%, 2004年降低农业税,预计减少收入50万,对全区的收入和支出影响不大,所以准备今年全部免掉农业税。

从以上的情况看,5年内减免农业税的时间表必须提前,取消农业税是挡不住的,因此,建议一次性取消农业税,使基层政府和农民得到解脱,但要把中央政府良好的愿望变为农民得到实惠的现实,关键要解决好以下两个问题:首先,加大对区县、乡镇两级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对农业区县的乡镇财政缺口要足额补助,同时对乡镇的债务要抓紧清理,应属政府承担的债务,要制定化解计划,通过上级改府的财政转移支付和基层政府财政的发展逐步化解;其次,规范农业税减免政策。这不仅关系到中央减免农业税政策能否顺利实施,还影响着全社会信用的建设,尤其关系到政府的执政水平。

特色农业分析范文第2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积极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森林旅游和农村服务业,拓展农村非农就业空间的精神,学习借鉴台湾地区休闲农业优秀的发展思路及模式,加快推进我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经报请市政府同意,由昆明市农业局牵头组织了我市开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主体企业负责人一行22人赴台湾进行为期8天的休闲农业考察。本次赴台考察休闲农业采取实地观摩、听取报告的方式进行。期间,我们还有幸邀请到台湾休闲农业学会会长、屏东科技大学农企业管理系主任段兆麟教授为我们进行专业培训。

一、台湾休闲农业发展基本情况

在台湾,休闲农业定义为:利用田园景观、自然生态及环境资源,结合农林牧渔生产、农业经营活动,农村文化及农家生活,提供国民休闲,增进国民对农业及农村之体验为目的之农业经营。

(一)发展现状 台湾休闲农业在六十年代开始萌芽,多以农场的形式为游客提供各种体验活动。由于台湾农业在20世纪80年代后出现衰退,为农业寻找新出路几乎成为农民与农业部门极力突破的难题。为此,1980年,台北市政府率先在木栅推行“观光茶园”计划,标志着政府部门正式开始辅导休闲农业。1990年,台湾“农委会”在《改善农业结构提高农民所得方案》中设立了《发展休闲农业计划》,从技术、经费、宣传等方面加大了对休闲农业支持的力度。1992年,“农委会”颁发了《休闲农业区设置管理办法》,制订了休闲农业区的一些基本条件。随着各方面条件的不断成熟,台湾农业部门修订了《休闲农业区设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对休闲农业区与休闲农场进行重新界定,并编印指导教材,成立相关团体,此后,台湾休闲农业开始蓬勃发展。2001年,台湾公布促进旅游发展的新战略,乡村旅游、生态旅游发展受到重视。经过多年的实践与探索,目前的台湾休闲农业在亚洲地区发展得已比较成熟。

根据台湾休闲农业学会《休闲农业场家全面性调查报告》资料显示,目前台湾地区共有休闲农场1100多家家,平均每一乡镇市区就有3.3家。其中,台湾北部地区有492家,占总数的44.7%;中部地区315家,占总数的28.7%;南部地区有179家,占总数的16.2%;东部地区有110家,占总数的9.9%;金门、马祖地区有6家,占总数的0.5%。这里面又以宜兰县居多(128家,占总数的11.6%)。由此可见,休闲农业已成为台湾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发展模式

台湾休闲农业是结合生产、生活与生态三位一体的农业,在经营上结合了农业产销、体验和游憩服务等三级产业于一体的农业企业,是一种新的农业经营型态,具有经济、社会、教育、环保、游憩、文化传承等多方面的功能。主要可以概括为:生产功能、生态功能、生活功能、示范与教育功能。

目前,台湾的休闲农业种类繁多,各种形式的休闲农业在发展水平、成熟程度及政府扶持措施等方面各有差异,但以总体上分为四类:休闲农场、观光农园、教育农园及市民农园。其中,休闲农场根据体验农产品性质的不同,分为休闲农场、休闲林场、休闲渔场、休闲牧场;观光农园以作物种类分为单一作物型观光农园(观光果园、观光花园、观光菜园、观光茶园)与综合作物型观光农园,以经营形态由又分为采摘型观光农园、采摘及加工型观光农园、采摘及餐饮服务型观光农园、采摘及餐宿服务型观光农园、采摘及教育服务型观光农园五类;教育农园根据其实施自然教育体验内容的性质分为农作主题教育农园、森林主题教育农园、渔业主题教育农园、畜牧主题教育农园四类。

二、台湾休闲农业的经营效益与成功经验

本次考察,我们参观了飞牛牧场、大湖农会草莓文化馆酒庄、花露香草能量花园、初鹿牧场及头城农场。其中飞牛牧场及初鹿牧场属于休闲牧场,两家牧场都以饲养奶牛为主,在不破坏生态的前提下将自然资源利用得极好。飞牛牧场主要提供各种牧场体验活动,而初鹿牧场主要以休闲观光和牛奶制品生产及延伸牛奶产业链为主。头城农场是一个典型的DIY创意农场,游客在购票入园后,在园内工作人员的指导下从事一系列的体验活动,如进行垂钓并将钓上的鱼加工成美食、制作天灯并放飞、观察萤火虫等等;花露香草能量花园主要是从事香料植物的教育认知并对精油的制作过程进行现场教学;而大湖农会草莓文化馆酒庄主要从事区域性农业产业的延伸展示和地方特色草莓酒的展销。本次考察学习,五个考察学习点开展的农业休闲经营活动,对我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发展有很好的启发作用。

台湾休闲农业能发展到今天的水平,是经过不断地学习探索和经验总结的结果,总结来说,如今的台湾休闲农业主要给我们提供了以下成功经验: 一是政府政策大力支持。台湾休闲农业由“农委会”主管,“观光局”、“经建会”协同管理,并形成一系列法律法规,规范发展及经营行为。经“农委会”核准的休闲农场,在经营上享受优惠政策,并由“农委会”拨出专项经费,用于支持休闲农场的不断发展,经费一般用于修建从主路到农场的支路,水利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教育农园的补助,组织、文化宣传等方面。

二是布局规划合理。台湾休闲农业在规划分布上充分利用占全台面积50%以上的森林资源,融合当地自然、文史资源及特有的农村生产、景观,结合旅游、餐饮等行业,因地制宜,突破了传统农业的范围,是综合利用当地资源,由农业延伸至农业服务业的新产业,进一步推进农业转型升级。

三是创新经营管理方式。首先,建设相关网站,方便游客获取信息。其次,重视分工合作,强调同一地区的联合。台湾有相当一部分休闲农业已经实现了企业化,或是不同服务领域的合作分工,实现了观光、住宿、餐饮、娱乐、体验的综合。很明显,这比起许多所谓旅游农业中的小而全,家家户户开展雷同服务活动的农家乐,有很大的进步和提高,可以大大降低成本,增加效益。第三,产品经营多样化,有形产品与无形产品相结合,充分拓展农产品产业链。台湾休闲农业能够提供的产品,除了实物的产品,还有奇观、氛围、风景和主题体验等“情境消费”的产品。这也是台湾休闲农业吸引众多游客眼球之处。

四是创造型的延伸农业产业链。以大湖农会草莓文化馆酒庄为例,苗栗县大湖地区原本以种植草莓为主,但是产品附加值很低,经过多年的探索研究,他们开发出草莓酒,草莓酵母、草莓冰激凌、草莓巧克力等系列产品,并以此为平台,打造出区域性的休闲农业旅游项目。也就是将农业从第一产业延伸至了

二、三产业,大大增加了农产品的附加值,并有效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的增收。

三、台湾休闲农业对昆明发展休闲农业的启示

(一)把握发展休闲农业的基本原则

发展休闲农业应注意以下5个基本原则:一是要有利于本地区农业发展。有利于本地区农业的转型升级,有利于农业与农村第

二、第三产业结合,有利于农民收入的提高;二是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的原则。引入台湾以及世界休闲农业的最新理念,规划与设计休闲农业产业,应用多种学科指导休闲农业发展;三是休闲农业的发展要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避免对当地自然景观、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确保休闲农业的持续发展;四要善用当地资源条件。农村各类资源是构成休闲农业的基本条件,在开发中应因地制宜地利用;五是要重视休闲农业的特色与创新,避免雷同,避免休闲农业经营的面面具到,形不成个性特色。六是要把休闲农业发展与城市建设,城乡一体化推进相结合,营造田园城市,把休闲农业作为城市的缓冲和有效补充。

(二)发挥政府的扶持引导作用

发展休闲农业既符合我市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4210”工程的基本要求,顺应现代新昆明建设中城市居民休闲旅游需求的形势,又符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基本方针,符合新农村建设的具体要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在休闲农业产业化进程中积极推动休闲农业的发展。在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时,政府的主导作用体现在:一是积极引导,二是统筹规划,三是必要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如切实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增加资金投入,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为休闲农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合理布局以解决品牌定位趋同化的问题

休闲农业旅游品牌,应当是一个持久而稳定可靠的品牌形象。在旅游消费者心中,树立对其的认知,进而形成一种差别。也正是这种差别才能吸引旅游者的兴趣,提高其消费欲望,最终凝聚成休闲农业品牌的无形资产。因此,休闲农业项目的布局应注重与客源市场的联系,考虑项目所在区域的交通区位,还应考虑与其周围的其他休闲项目及名胜古迹等风景区的关系。我市农耕文化悠久,民族众多,自然资源丰富,不同县(市)区的农业生产方式和习俗有着明显的差异。因此,各地应结合本地资源特点,发展有本地特色的休闲农业项目,避免区域间的雷同,力求与周围其他休闲项目相互协调、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同时,同一区域内的休闲农业也要各自找准定位,突出主题,避免千篇一律。

(四)完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管理服务体系

休闲农业是一种新型的、农游结合的观光、游览、度假、体验的形式,旅游者是以体验农业生产、农村风貌和农民生活这种特殊的方式来消费,而不是一般地到农村去观光或“学农”;尤其“农家乐”,是旅游者直接深入到农民家里,吃住在农家,面对面地感受农村文化和农民文化。所以,一方面不应该游离于农民家庭之外,把城里的宾馆、标房简单“克隆”到农村;另一方面,作为一种休闲度假,必须对环境、接待、服务提出相应的要求,诸如环境整洁、居住干净、餐饮卫生、安全方便、基本设施保障等,以及接待人员自身的健康、礼仪和素质,让旅游者在农民家里既享受到规范的服务,又感受到宾馆旅舍所没有的家庭式温馨,因而能够充分放松、尽情休息。休闲农业要在服务上下大功夫,提高休闲农业层次,这也是一个地区休闲农业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

休闲农业主管部门要将休闲农业纳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业转型范畴,统一规划,在安排项目建设和资金上给予支持,对一些经营特色明显、带动力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足、运作规范的休闲农业企业给予扶持和奖励。进一步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机制,鼓励农民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租赁、入股等形式流转给休闲农业企业,为休闲农业发展提供基本条件,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项目、镇村改造项目、生态农业发展项目等要向休闲农业发展区域倾斜。把加快发展休闲农业纳入各级政府议事日程,列入农业产业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考核指标。充分协调旅游、财政、工商、税务、环保、城管、国土、卫生、规划、物价、公安、科技等相关部门,积极为休闲农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五)加强体验经济与休闲农业产品开发

近年来,随着国内外对体验经济研究的深入,有关体验经济时代的旅游产品开发新动向已引起了旅游学界的重视。休闲农业具有使游客深入体验乡村氛围和田园生活的功能,是体验经济的一种重要形式。休闲农业与一般旅游产品相比突出的特点是高度参与性,游客可在农园或休闲农业区参与农业生产过程,亲自制作食品、礼品、艺术品,租赁农场自己经营管理,根据爱好设计个性化的游憩活动,实践环境保护和绿色生活理念,开展农业科普知识宣传和相关研究活动,这是休闲农业旅游产品及客源市场开发的优势之一。因此,休闲农业必须针对消费场的新特点,增强互动参与性,创造性地开发出更加个性化、人性化、绿色化、高附加价值的体验式旅游产品,以满足体验经济时代的旅游消费需求。

(六)加强两岸休闲农业的合作与交流

特色农业分析范文第3篇

[摘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诚信的严重缺失,印证了“儒学”与处于统治地位主流文化以及各类显学处境尴尬,且显得手足无措,200年前,西方学者从“中国伦理”中就发现了儒家的“文化死结”,视“中国式诚信”与“骗子”是同义语。历经千年的文化磨难,我们至今还忘不了儒学的“自恋情结”,仍然找不到架构市场诚信体系的逻辑起点

[关键词]:儒学 市场经济 诚信危机

我在2006年7月19日《环球时报》“国际论坛”版发表了《礼仪之邦为何缺诚信》一文后,7月21日谭中先生在《环球时报》同一版面发表了《缺诚信不能怪儒家文化》一文,对我的文章进行了评论,对我的一些观点进行了批评。在这里,我由衷地表示感谢。

对儒学的争论由来已久,我对儒学的研究十分肤浅,今天就谭中先生所提问题,围绕儒学与诚信建设的问题谈一些不成熟的认识,与谭先生商榷,与大家共勉。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中国是一个传统的礼仪之邦,在这样一个国度里,完成现代的市场诚信体系应该是举手之劳。但经过千年的苦苦探求,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这个五千年的诚信大国,至今还是没有找到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的支点。那些被我们一直称之为“尔虞我诈、利欲熏心”西方世界,反而把中国纳入不诚信国家的“黑名单”之中。

隋唐的鼎盛源于中华文化厚重的底蕴和超强的凝聚力,而当今中国,市场经济的个体主体的力量正在瓦解着大一统的意识形态。强大的主流文化是一种统一的力量,但其本身也是一种最为可怕的、凝固思想的力量。儒家文化一家独霸天下历史,也是中国由盛世走向衰落的历史。中国文化与市场经济越走越近,但其实质内涵却越来越远,矛盾与冲突也越来越尖锐,这些深层次的问题,才是理论家要探明的真问题。

一、传统文化再遇市场尴尬

“五四”运动以前,中国传统文化经过西方舰船礼炮洗礼后,对外傲慢的习性稍有收敛,对内依然张牙舞爪,但是,在革命者的枪炮声中,中国传统文化伴随着大清王朝的灭亡而是去宗统地位。最原始的文化论战可能就是这种“兵器交锋”,“五四”后,中国人自己拿起手中的笔,用自己的大脑,用西方“民主与科学”的思想对中国人进行现代的“文化洗脑”,建国后,国人再次经历了西方的马克思主义“武装清洗”,此时的孔家店只剩下残砖烂瓦,儒学也早失魂落魄,体无完肤。

当我们谨慎的引入市场经济机制,导人个体的主体意识时,我们不仅看到了市场经济活力,也发现我们身边处处都是假冒产品、虚假广告、坑蒙拐骗、骗税逃税,伪造假账,恶意拖欠;在我们生活中,从小学生雇“工”代父母参加家长会,到大学生公开雇人撰写毕业论文,到学者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而不脸红,到政府鼓励各类学校巧立名目收取费用,此类现象竟然无遮无掩,大行其道。

这些行为像“病毒”一样侵蚀着社会的肌体,像“沙尘暴”一样吞噬着信用的“绿洲”。不讲诚信、欺骗欺诈已成为人人痛恨的一大社会公害。面对教育与学术诚信的缺失,我们真的开始担心我们的传统“礼仪”是否依然具有现代市场活力。我们会扪心自问,再也不敢妄谈用“礼仪之邦”的普适价值观念改造西方的诚信体系了。

更为可怕的是有些地方政府也不知不觉地从支持、鼓励,最后干脆直接加入了欺骗潮流。据新华网消息,“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梁子镇党委、政府靠虚报年龄制造寿星,借百岁老人提高知名度,靠谎言制造震惊中外的中国长寿第一岛”现在,这几任领导倒是升官了,给当地政府留下了永远也洗不干净“骗子”的骂名。

在我国出现的诚信危机,一度引起世界市场的恐慌,但并未引起国人的足够重视,因为在我们的文化理念中,市场本身就是“肮脏”的东西。改革开放以后,在我国搞市场经济有了合法化基础,个人、企业和政府在搞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原来被认为是“不诚信”行为就有了合法性依据。尽管大家深受其害,也激烈地谴责这种不道德行为,但当全社会都不以为然的时候,法当然不能责众,道德,更何况是中国的传统道德的约束力也就可想而知了。

谭中先生认为:“中国现在全心全意投入以美国这样一个公司王国为领头羊的全球化市场经济中,怎么不会沾染到并不是中国传统所固有的尔虞我诈、利欲熏心的生活方式呢?”接着,他又举证说:“中国在国际上的不可信程度可以举例说明。我的侄女在美国长大,她设计的一种新潮时装非常成功,还到东京去展览过。我动员她去上海展览,她说:到上海展览以后,中国人那种冒牌取代的本领会使我的生意完蛋。”谭先生一方面批评中国现在的不诚信源于学习西方市场经济的结果,另一方面又强调“市场经济以信誉为重,国际信誉太差会变成中国自己发展的绊脚石。”

这种举证上的自相矛盾,难免使我们处于两难的境地,我们到底搞不清楚是“中国现在全心全意投入以美国这样一个公司王国为领头羊的全球化市场经济中,…沾染到并不是中国传统所固有的尔虞我诈、利欲熏心的生活方式”,还是中国向美国学市场经济时,没有学到市场信用,反而学到不诚信,沾染到并不是中国传统所固有的尔虞我诈、利欲熏心的生活方式。

在谭先生的文章中,他在美国长大的侄女实际上已经给了谭先生答案,因为他的侄女宁愿在日本或美国,或西方各国搞展出,在那里虽然竞争较为激烈,但他的侄女相信这些国家的市场诚信程度较高,能保证她的市场和良好信誉,不至于被“中国人那种冒牌取代的本领会使我的生意完蛋。”既然谭先生的侄女相信西方市场的诚信,谭先生也说市场经济以信誉为重,但为什么谭先生却说中国因“全心全意投入以美国这样一个公司王国为领头羊的全球化市场经济中,…沾染到并不是中国传统所固有的尔虞我诈、利欲熏心的生活方式”呢?

在市场氛围内,处于统治地位的显学处境尴尬,显得手足无措,人们在无奈中,想起了曾经令国人痛心不已的“儒学”,于是,振兴中华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政治选项,着实地掀起了“儒学”救国的热浪。谭中先生也和大家一样,对当前严重的诚信缺失问题,伤透了脑筋,从谭先生的主张中,我们可以看出,他认为儒学是最讲“诚信”,他相信儒学也许它能够成为我们抵挡“以美国这样一个公司王国·为领头羊的全球化市场经济”向世界传播“尔虞我诈、利欲熏心”生活方式的武器。

二、“儒学”的自恋情节在市场迷途中萌发

传统的中国与现代的市场,无论在意识形态、法律理念、文化渊源和政治取向上,还是在市场机制、游戏规则、信用规范和市场责任上、都存在着本质上的差异。我们在学习西方的市场经济时,有识之士学到了一些概念,忽视其本质内涵。

早期的资本主义,其罪恶滔天不容回避,但早期的启蒙文化对市场经济的修复作用也同样不可忽视。纵观市场经济发展的轨迹,我们可以发现,它是沿着“人本”基点以放纵人性,追逐效率为手段,以制约本性,保证自由为机制,在自我纠错、自我制约、自我修复的过程中逐步生长起来的。

中国时后发国家,我们学习西方也经历了百年历史,从洋务运动、清末新政到辛亥革命这一时间段中,西方市场经济也经历了以野蛮、侵略的手段追逐利益的不光彩历史,建立在强盗逻辑之上的市

场经济,诚信建设当然不是主流文化。中国学习市场经济的短暂过程,有一个最明显的共同点:清王朝主张新政要有祖宗之法不能变的前提与国民党主张的“一个党、一个领袖”不能改,这些都不是向西方学习的结果,而是学习不彻底的结局。

49年后,我们放弃个人的自由民主的追求,转向学习西方的计划经济,我们遏制住“尔虞我诈、利欲熏心”社会风气,但同时也扼杀了效率与人性。在一个权力、利益高度集中的社会里,诚信不存在大问题,但也不是社会关注的问题。从洋务运动到改革开放,中国探索现代化的道路历经百年艰辛,又回到了市场经济的起点。

但此时的西方,市场经济以进入了高度发达的阶段,如果用我们传统的观点去看待它,仍然可以发现它的缺陷和不足,如果我们还用老的办法去学习它,也可把市场经济最肤浅的、最原始的、最野蛮的东西学到手。例如,市场经济是以放纵人性,追逐效率为手段,以制约本性,保证自由为机制,在自我纠错、自我制约、自我修复的过程中逐步生长起来的。而我们只学到了放纵人性,追逐效率,忽视构建制约本性,保证自由为机制,结果权利就围绕利益,就滋生腐败,就滋生出连我们自己也不认识的“文化与市场”怪胎。

个人不诚信、企业不诚信可以解释为市场主体的逐利行为,但政府的公信力缺失以及地方政府默许、支持和保护地方企业的非法逐利性,甚至于直接参与其中,分享权利与市场合作的美味佳肴。这在现代社会中十分罕见,也是令世界各国不能理解的,这可能就是那种“文化与市场”怪胎的表现。但是,如果其他国家的政府或企业批判、指责这种不诚信的行为,甚至拒绝与我们合作时,国民还会在媒体舆论诱导下,掀起一点“爱国”热潮,以保护政府的非法牟利行为。这种文化现象外国人不理解,中国人又有谁能说清楚呢?

改革开放初期,我们把不诚信的社会现象,都归结为:西方资产阶级特有的、唯利是图的市场本性在侵蚀我们的肌体,而当我们真正打开国门,西方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和马克思但年所描绘的资本主义世界已不能同日而语了,他已经成为一个成熟的,完善的,具有法治的、信用的、开放式的经济形态。如果今天我们还把当前诚信缺失归罪于市场经济,归罪于个人的逐利本性,归罪于西方资产阶级的遗毒,那可真是一种很不负责任的主观臆断。

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社会诚信问题也日益突出,有人就提出用儒家文化改造和重构市场经济的道德体系,还有人说要挖掘儒家文化中有价值的东西,把它根植于市场经济的泥土里,与市场经济的个体主体意识进行跨文化的嫁接,既体现中国传统的文化“集体的、爱国的”国体的意识形态,又体现出个人的主体利益的追求;既有团结奋进的局面,又有活泼祥和的氛围。

儒学家推销治国之道不是从今天开始的,但今天的儒学奇思构想和几千年前一样,都是建立以“仁”治天下的臆想之上,这些观点既忘记了儒家礼仪的本质,又模糊了西方诚信内涵,是典型的井底之见。这种把中国的传统诚信体系移植到市场经济之中,用宗亲礼仪规范个人、市场主体和政府的行为,其潜在的、长远的社会危害性比儒家礼仪本身的能量要大得多,也是标准的“儒学”自恋情节。

三、200年前,西方学者从“中国伦理”中发现了儒家的“文化死结”

谭中先生说:“儒家伦理最讲诚信,世界上所有的古典理论书中,儒家伦理是最讲诚信的。薄薄一本《论语》,就有23次谈到信的重要。对儒家来说,忠信就是圣人的标志。世界上所有的古典理论书中,儒家伦理是最讲诚信的。薄薄一本《论语》,就有23次谈到信的重要。对儒家来说,忠信就是圣人的标志。”

对于“儒家伦理最讲诚信”,谭先生的判断是准确的,也是符合史实的。早在春秋时期,儒家学者就把仁、义、礼、智、信作为“立人”的五德。但是儒家的“礼”与“信”是要确立君、臣、父、子的差序格局,即所谓“爱有等差”就是在不同的等级中,爱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即爱有厚薄,有先后,有层次,有等级.视血缘亲疏,往来多寡,地域远近而采取不同的态度。在这样一个社会诚信也必须服从等级的、封闭的熟人社会中,诚信没有平等和公平的含义。

儒家主张和提倡讲诚实、守信用,认为“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的思想品德有利于维持超稳定的社会秩序。但它同时又认为“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为了维护统治阶级利益,对老百姓可以不讲信用,只要哄过去就行,由此可知,儒家的“诚信”伦理是一种服务于统治阶级有等级的、狭隘的诚信。

谭中先生认为儒家文化“只对自己的亲朋好友讲诚信,对所谓的外人则要有所保留”现象绝不是中国儒家所独有的。并以“现代社会学分析:人们的本性就是把社会分成圈子内(in—group)与圈子外

在西方的文化语境中,“圈子内”(in—group)与“圈子外”(out—group)是对人性自觉为善的怀疑,这种怀疑人性,不信任“人性”是人类的共同特点。儒家文化与西方文化所不同的是,儒家认为人性可通过教化、修身而“忠义”、“忠诚”,在“圈子内”的社会成员是没有个人的权利、成员平等的概念,所以,它的发展方向就必然走向靠道德自律的、高尚的“诚信”体系,直至走向它的反面。而西方诚信思想也来源于对人性的怀疑,他在保留个人权利和自由的基础上,然后通过“契约”的形式约束人性,是一种被动的诚信,直至走向以契约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的现代诚信体系。

儒家的“诚信”伦理思想是以家庭和个人为中心,强调血缘共同体,强调由这种血缘关系组成的一种亲疏远近的人际关系秩序。在这种关系中,人们只对自己的亲朋好友讲诚信,对所谓的“外人”则要有所保留。比如,中国的家长从小就对自己的孩子说,陌生人给的东西千万不能吃,言下之意,陌生之人,不可信也!这种“内外有别”的诚信文化对我们今天生活的影响,同样是深刻的,反映在社会关系上就是蔑视个人权利,以成员忠诚为基础的专制诚信。

由于儒家诚信伦理思想是调节君臣、父子、夫妻等血亲礼仪,它自然把“无商不奸”作为商品贸易的代名词,君子不齿于经商,但又认可了经商的者“奸”是聪慧的标志。在中国人看来,对上的“忠”于对下的爱,对朋友的“厚”与对市场的“奸”只不过是诚信等级不同而已。如果我们把这句话翻译成外语,大意是:做臣子的只要对皇帝忠诚,为朋友就要两肋插刀就叫诚信,做商人的欺诈就是你的职业。现在,我们再看一看我们的社会不正是在这种“爱有等差”光环笼罩之下吗?

中国的这种传统“诚信”伦理对后人的影响延伸到国外,就形成了外国人对中国“诚信”伦理的怀疑,产生了对中国“诚信不良”的评价。18世纪上半叶,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在他的名著《论法的精神》中说:“中国人的生活完全以礼为指南,但他们是地球上最会骗人的民族,特别表现在他们从事贸易的时候。”

四、中国人恨自己的文化劣根性,但绝不允许别人揭短

谭中先生认为:“西方社会伪善的人多的。举美国为例,小孩从小就看到父母对外人不讲实话,本能地学会对父母撒谎。夫妻是人类群居中最亲密无间的,但美国夫妻之间隐私像喜马拉雅那样不可

逾越。美国社会最受人崇拜的是政客——比方说,参议员、总统、州长等,但美国政客几乎没有一个不是伪善专家,每个人都有一笔好话说尽、坏事做尽的账,但他们还是能成为社会楷模。”

谭先生把美国夫妻之间“隐私”、政客“好话说尽、坏事做尽”都归结为“伪善”,反而成为社会楷模的现象十分不解。说明谭先生虽然生活在美国,但对美国的文化却知之甚少。实际上,夫妻之间“隐私”、政客“好话说尽、坏事做尽”是人的本性显露,也是人作为个人的权利。人的本性有“伪善”的一面,这是一个不能回避和掩盖的问题,西方文化正是发现和正视人性的“伪善”,才在法律上允许个人隐私,允许你思想上、言论上的自由,但又在法律上约束行为、规范行动。

为什么夫妻之间“隐私”、政客“好话说尽、坏事做尽”的人又成为社会的楷模呢?因为在法律上夫妻和政客都有明确的自然权利、法律权利和职能性责任。作为夫妻、总统你只要维护自己的自然权利,履行法律上的手续,承担法律上的责任,你已经是社会的楷模。不需要给你立个“贞节牌坊”,也不需要像圣人一样不食人间烟火,更不需要全社会成员的摩顶礼拜。难道我们还以儒家的“忠”与“义”要求夫妻、政客们把他们的隐私公布于众吗?在这里,谭先生用儒家蔑视个人权利观点,把中国儒式“仁政”的“满嘴讲的礼仪道德,干的全是男盗女娼”移植到市场诚信之中,得出了西方人依法维护个人权利与履行职业职责不同表现方式是“伪善”的结论。

中国传统的道德诚信与西方建立在契约精神、平等精神基础上的道德诚信,是两种完全不同文化。这两种不同的道德诚信演变出不同的社会形态。西方人的诚信理念是每一个人对其他的任何人都具有基本的社会责任,实现社会责任的手段是社会契约,它从规定陌生人之间的行为准则,演变为维系市场经济的首要条件。

西方文化中的道德诚信是建立在契约基础上的生活准则,它是对承诺和协议的遵守和兑现。西方社会形成的基础是人与人之间的契约与合作,诚信的对象是整个社会上所有互不认识的陌生人,而不仅仅是熟人。

五、西方学者理论上可能不完善,但也不至于成为歪曲东方文明的恶劣典型

谭先生说:“为了论证儒家文化是造成当今中国社会不讲诚信的根源,丁文还引用了马克斯·韦伯的话。其实,马克斯·韦伯在很多方面已经过时,他那认为儒家文化使东亚各国无法变成现代化工业国家的论点早已被事实推翻,成为西方学者歪曲东方文明的恶劣典型。”

在20世纪初期,批评中国商人最具影响的人物当属马克斯·韦伯,他在1915年出版的《儒教与道德》一书中写道:“中国人在世界上是罕见的不诚实,与同样经历过封建社会的日本相比,日本人在零售交易中讲诚信,中国人在零售交易中也不讲诚信。一个商品的定价,即使对中国自己人而言,也显然是虚假的。中国人彼此之间典型的不信任,为所有的观察家所证实。”

马克斯·韦伯在很多方面已经过时,这不是谭先生的发现,因为任何社会理论家,包括儒学在内都因时间、条件和社会实践差异,存在许多不适应或根本不适应的问题。但马克斯·韦伯基于东方人重“礼仪”,轻“契约”,重“义气”,轻“责任”的文化基因,作出东方人在经商时把礼仪、忠义和义气作为准则,将导致最终的不诚信的结论。实际上,礼仪、忠义和义气本身就是守规者和打破规则的矛盾体,即“忠义”悖论,它实际上是构建市场诚信的大敌。

当外国人用自己契约式的诚信标准,抱怨中国商人不守规矩,不讲诚信的时候,中国人还在笑谈外国人不懂“原则的坚定性与方法的灵活性结合”的哲学价值。当中国人自己深感全社会的诚信在流失时,他们一方面还会为中国商人在国际市场因不守信用,得到的一时之利欢呼雀跃,另一方面,又被因这些违背“兔子不吃窝边草”祖训的“奸商”祸害而痛恨不已。

由于诚信标准不一,政府的施政行为也自然表现出极大的灵活性,群众痛恨的人还有可能成为利益群体的功臣和英雄。政府打击外地企业造假与支持地方企业造假,医院对穷人见死不救和对富人的敲砸勒索的事情,在同一个社会里,都能同时赢得不同群体的唾骂和掌声。潭中先生不会把这些现实存在的、没有标准的、蔑视法律的行为也划为西方学者歪曲东方文明的恶劣典型吧。

六、在西方的语境里,“中国式诚信”与“骗子”是同义语

谭先生认为:“诚信是文明的基本因素之一,培养它必须从小开始,从家庭、学校、工作单位开始,还必须从上到下提倡与从下而上监督。”谭先生把诚信看作是文明的基本因素之一,这一点完全符合历史潮流,但是,谭先生所开出构建诚信社会的药方是从小开始,从家庭、学校、工作单位开始,进行持久的“义”与“廉”教化,反对“利”与“贪”行为。而且要求领导要以身作则,为民众做出表率,人民才会跟着学好,才能形成“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的全民诚信的社会。

谭先生用“义”与“廉”,反对“利”与“贪”行为,在中国实践了千年的历史,如果在封建专制的前提下尚不能有效的遏制人的“利”与“贪”行为,何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保障个人追求利益,实现人性“贪利”本性的权利,如果仅靠“义”与“廉”教化,而没有法律约束和规则的限制,就会出现上好信,则民敢不用情,上失信,则民也无可奈何的结局。

但谭先生一方面说“对儒家来说,忠信就是圣人的标志。”另一方面又强调要搞好诚信建设,必须实现自下而上的监督。谭先生相信圣人的“忠信”,但也担心“圣人”的人性发作,他希望通过自下而上的监督,用“圣人”的“忠信”教化民众,用民众的眼睛监督“圣人”的人性。在这一点上,谭先生不是完整地宣扬用传统儒家“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卑劣手段,忽悠民众,而是主张给与民众的监督权利,这是儒学的进步,但这距离现代诚信社会还差之甚远。

在现代中国的历史上,批判宗法“礼仪”一直是构建新的社会文化的主要手段,从五四运动打烂“孔家店”的文化怒吼,到“文革”期间国人对传统文化的致命一击,最终确立了马克思主义在现代中国的主流意识形态的地位。但对中国社会的诚信来说,五伦之外的一般社会成员之间应遵循何种伦理准则,到目前为止,还几乎是一个空白。

尽管我们也从文化上对传统礼仪进行再造,但取而代之的阶级标准和政治标准,“爱有级差”的道德标准最终演化现代版的诚信等级。中国传统诚信的市场尴尬和诚信迷途,是宗族等级诚信与契约平等诚信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冲突的表现,从血脉级差演变为阶级级差,从经济级差上升到政治级差,最终体现在法律条文和法律执行的反差上。这些现代中国式诚信的建设,实际上,都没有真正脱离儒学的文化辐射,最终成为儒学的现代祭品。

西方的学者在研究中国的诚信问题时得出的结论与我们对自我的评价正好相反。如果把最会骗人的民族、世界上罕见的不诚实与五千年的“礼仪之邦”放在一起,我们根本就不会把这些我们曾经讥笑西方资产阶级唯利是图的本性与中华民族特质联系起来。但在我们真正搞市场经济的时候,我们发现我们这些的血脉“礼仪”与西方的法条诚信的的确确是格格不入的。在市场条件下,我们的那种

自己人的“诚”与“信”,主体之间的诚信依然存在着不可逾越鸿沟,你能说你构建的诚信体系不是“骗子”的代名词吗?

七、五千年“修身、齐家、平天下”的梦幻绕梁不断

谭中先生说:孔子说:“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我们从这个现代版的儒学“仁政”中看到谭先生的良苦用心,也看到谭先生把“诚信”的回归,完全寄托于“上好信”教化天下。其实,谭先生的观点在主流媒体上,主流艺术作品中体现得淋漓尽致。前看看《汉武大帝》,后看看《太平天国》,中间看看《康熙大帝》、《乾隆盛世》。这些都是中国现代版的“大儒”,他们遵循儒家学说,他们“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使儒家学说独尊中华两千年。我们真的不敢想象13亿中国人,还会在现代社会重新掀起一场“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的新文化运动。

道德诚信的紊乱,在某种意义上讲,是个人权利缺乏、市场主体地位缺失、法律缺位的表现,而这些正是中国传统诚信中最为匮乏的东西。然而,无论是传统文化中的宗法至上观念,还是中国现代意义上的阶级至上观念,两者和都与我们所着力打造的“以人为本”的市场经济体系有着本质的不同,与我们正在构建的“以人为主体”的法治国家存在本质上的对立。文化的发展逻辑,反映在社会形态上,就构成了社会自发演变的逻辑链条,如果把不同文化发展逻辑上的文化精髓缝补在一起,就有可能繁衍出“文化怪胎”。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天天都在感觉社会道德的沦丧,但我们个人也天天也在不讲诚信,我们天天在被人骗,但我们也天天在骗别人。我们不知道诚信的标准为何物,也搞不清谁“不诚信”,有时自己也感觉别人“诚实守信”吃亏,有时感觉到对领导“忠诚”有利可图,但是忠于领导就必须服从领导,服从领导也就要“内外有别”。

儒学家们梦想把儒学中最完美的、最有价值的东西缝补在市场经济个体权利上,不知是出于要改造个人权利的目的,还是要与宪政精神相吻合,强化对国家权力的约束;是出于通过道德自律的“慎独”精神,修炼完美自我,还是通过后天道德教化,实现塑造个人的典范。实际上,儒家文化从起点的“自我修养”到终点“仁者爱人”的文化逻辑,反映在社会演变逻辑上表现出一种靠人类自己难以规避的抹煞个性、侵吞个人权利的、循环往复的过程,这一点被“五四”以后,乃至于今天,所有的思想颤变、凝固的历程所证实施。

八、在哪里找到架构市场诚信的逻辑起点

谭中先生认为:“中国一方面奇迹般地崛起,令人刮目相看;另一方面假恶丑变成普遍时尚,许多人甚至靠它青云直上。”谭中先生在为之感到痛心的同时,还向全社会呼吁“在社会舆论中掀起提倡真善美、反对假恶丑的强大新文化运动的时刻已经到来。”否则,“国际信誉太差会变成中国自己发展的绊脚石。”

诚信人类的共同向往,但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标准。谭先生这里所指的“新文化运动”所倡导的提倡用“真善美”,反对“假恶丑”是用那些被人类各国所普遍认同的价值观念去反对那些狭隘的、陈旧的,甚至于背离与人类发展的理念,还是指用儒家礼仪去改造具有普世意义上的价值观呢?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许多美好的、人类向往的东西,例如,古代的“义利之辨”,“无为而治”,“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观点,在未来人类发展的过程中,其作用将不可估量。在中国传统文化之中,还有许多个性化的东西,也是人性关系中最普遍、最珍贵内涵。中华文化与世界潮流接轨成功的范例已枚不胜说,它表明儒文化与市场经的矛盾和冲突、合作与交融是相形不背的。文化的经济化与经济的文化化已不是政治禁区,这将有力推动文化的进步与市场的繁荣。

在儒文化圈的国家里,市场的繁荣并没有导致文化的衰亡,文化的进步也没有沿着人们设计好的轨道递进。无论从哪个角度,凌驾于个性之上的,具有某种支配性的文化主导力量,最终都不能造就出绚丽多彩的百花园。我们一直在不断地采用西方的技术、规范、标准改变我们的产品性能、提高市场能力,但对于那些演绎出来现代技术与市场规范的文化理念却嗤之以鼻。

实际上,“诚实信用”是现代民法四大原则之一,被国内外学者称之为“至上原则”。诚实信用之所以成为现代民法典的原则,是因为它高于法律,是人类本性的自律与他律结合点,是道德体系与法律体系的逻辑原点。在这个原点上,人类最脆弱、最需要上帝的抚慰,最需要相互遏制的正是人类自己。

对于现代中国的诚信建设,首当其冲的是用“法”的力量保障个人自主、自由的权利与有效约束国家权力。用法律保障个人的主体权利的本身就是对人类自身自利行为的膨胀有效约束。我们把诚信建立在法的精神之上,使之在契约土壤里生根,在市场的竞争之中发芽;我们只有把中国传统文化中具有普适价值的文化精髓与现代民法典中的独立民事责任分离开来,用法规范行为,用道德约束思想,才能确立与市场经济相协调的道德规范与独立的文化追求,架构其与市场主体相一致的法律诚信体系,形成独具特色的市场性民族文化。

注:“本文中所涉及的角注、表格、注解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特色农业分析范文第4篇

摘 要:传统财务分析体系的缺陷使其在新时代管理背景下面临诸多挑战,对企业的财务绩效进行全面有效的评价随之成为研究的热点。价值链理论下的财务分析能够综合多种方法,对企业绩效形成系统的评价。选择天康生物有限公司作为案例,在实践中运用该模型对公司的财务绩效进行评价分析。

关键词:价值链;财务分析;综合模型

伴随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公司变革的加速,如何获取竞争优势和实现价值创造已经成为当代企业管理的主题。作为组织管理的核心,财务绩效评价便成为管理活动的重点。然而,传统财务分析由于自身局限,不能对企业运营形成全面的评估,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价值链理论作为一种现代管理理论,被广泛地应用于财务管理、绩效评价等多个领域。将价值链理论应用于企业的财务绩效评价之中,可以形成一个系统的财务评价体系,弥补传统财务分析的不足,并且在价值链中寻求企业的核心能力,从而对组织战略制定与实施提供指导。

一、价值链理论及其财务分析的优越性

(一)价值链理论

价值链(Value Chain)最早由Michael E.Porter在《竞争优势》中提出。波特认为,企业的生产活动分为两大类别,它们分别是基本活动和辅助活动。基本生产活动,反映了企业的经营内容,主要包括内部后勤、生产经营、外部后勤、市场营销和售后服务。而辅助活动则主要用于为开展基本活动提供支持,可以将其归纳为:企业基础设施、人力资源管理、技术开发和采购管理。企业的基本活动和辅助活动相互关联,共同形成企业的价值链,在动态过程中实现企业的利润增长和价值创造。

(二)价值链财务分析的优越性

为了能够更明确地凸显价值链理论下的财务分析特点,我们将其与传统的财务分析体系进行对比。

传统财务分析中主要存在着分析方法和财务报告方面的局限性:

其一,反映静态财务状况。传统财务分析通过采用指标、数值计算来研究企业的财务状况,如通过目标公司五年来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指标的计算和对比来探讨企业的偿债能力。这种方法虽然可以反映出企业财务状况的变化,但只是对历史成本计量下的数据进行静态的数量化比较,不能揭示其变动的本质,并对未来的趋势做出较为准确的预测。这一缺点在电子商务行业中尤其明显,各种主题的电商促销活动会使企业存货总额短期内迅速增长,必然会导致存货周转率的下降,然而它却并不能反映企业整体的财务情况以及未来的趋势。

其二,过度关注数据结果。传统财务分析体系,以股东价值或者企业价值为核心,结合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以及发展能力等模块的内容对企业的财务绩效进行评价。然而,以数值为依据的报告只能总结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财务成果,并不能系统地探究企业采取何种方式、经历何种过程获取竞争优势,创造价值。这些问题是新形势下企业实现战略目标、优化市场结构的关键。因此,从这一角度来看,传统的财务分析只满足了外部利益者的要求,而不能对企业的目标规划、战略决策做出指导。

其三,扭曲报表信息质量。传统财务分析主要依据三大报表以及其他附注,但是从证监会历年披露的调查报告发现,市场上仍有许多上市公司存在粉饰报表、财务舞弊等行为,使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全面性大打折扣。其次,不同阶段下报表中数据所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使得分析结果缺乏可比性,如新会计准则下不同公司对于公允价值计量方法的采用。此外,报表中的数据对于市场通胀情况的忽略也会导致企业资产负债的真实价值受到质疑。

其四,忽视其他影响因素。财务报表中所反映的项目多是财务指标,然而企业的发展还会收到许多非财务因素的影响。从外部的国家政策、行业竞争到内部的组织结构、流程管理、人力资源都会对企业的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

相比之下,基于价值链理论的财务分析通过一系列方法的组合,完善了传统财务分析中的不足,具备以下几点优势:

第一,聚焦价值创造。不同于传统财务分析关注收入、成本,价值链下的财务体系以“价值创造”为导向,分离企业价值链上的业务活动,将成本分配到每一项独立的活动之中,从而区分出增值作业活动和非增值作业活动,进一步发现企业价值创造源或存在的问题,指导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制定。

第二,定位全面绩效。价值链下的财务分析更适合企业发展的需要,它不仅对财务指标进行考核,而且关注对企业成长产生影响的非财务指标。通过组合企业价值链和平衡计分卡(BSC)模型,将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分层,逐一分析企业的研发能力、内部管理等传统财务报表无法量化的非财务因素,提高了企业财务分析的全面性、系统性。

第三,提升信息质量。当前的财务分析以一定的外部数据作为基础通过财务报表向外部披露企业财务状况,因此在股东利益和吸引外部投资者的动机下,往往会产生粉饰报表的倾向。然而价值链下的财务体系以“顾客价值”为核心,将企业内部的活动作为研究起点,依据战略目标对企业内部流程和未来规划进行修订,因此从源头上减少了编撰数据等行为的发生,提升了财务分析的信息质量。

第四,统筹多种方法。传统财务分析下依据会计科目进行企业财务的核算,价值链下的财务体系则以价值链活动归集各种收入与支出,在这一过程中,结合杜邦分析法、EVA模型、平衡记分卡(BSC)、价值链理论等方法,形成一个全面、综合的评价体系。

二、价值链理论下的财务分析模型

(一)分析模型的构成

1.杜邦分析法。杜邦分析法作为一种经典体系,目前仍被广泛使用。杜邦分析体系通过ROE反映公司的财务能力以及资本结构,但是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发现,部分公司利用财务杠杆操纵ROE的变化,从而导致ROE的可信度下降,不能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其次,杜邦体系也不能对非财务因素进行分解分析,因此难以对企业财务成果形成全面的评价。

2.EVA模型。EVA模型则是在杜邦体系基础上的延伸,它通过EVA=NOPAT-WACC*TC这一计算体系将经济附加值(即超出投资资本的收益)作为评价指标,实现了企业财务分析和价值创造的结合,从而比ROE指标更能反映企业价值创造,但是在核算的过程中,对于权益资本的选择存在较大的主观差异性。

3.平衡计分卡(BSC)。Kaplan与Norton于1992年提出平衡记分卡(BSC)的概念,将企业的绩效评价体系划分为财务、客户、内部运营、学习与成长四个维度。平衡计分卡成功地涵盖企业各方面的利益要求,将战略目标落实到具体的业务单元中,通过明确的指标对非财务因素进行量化考核,弥补了传统财务分析的缺陷。

(二)分析模型的特点

价值链理论下的财务分析模型首先实现了杜邦分析法与EVA模型的结合,通过比较指标变动,分析其对EVA的影响,从而揭示出创造价值的财务活动。其次,它还实现了价值链和平衡计分卡的匹配(C-B Fit),将价值链活动与BSC的四个维度融合。在这种以“价值创造”为核心的评价模型下,通过结合价值链、平衡计分卡和杜邦分析,揭示使EVA发生变动的关键因素,从而在战略角度上指导公司的业务评价和内部活动,实现财务绩效评价和价值创造的统一。

三、案例分析

(一)目标公司简述

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康生物)成立于1993年,2006年底正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历经二十年倾心打造,成为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天康生物从传统的农业企业不断发展,成为一个多元化经营的公司。在转变升级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以生物制药、饲料、蛋白油脂和食品养殖这四大板块为主的业务格局。新形势下,公司不断成立新的生产基地,同时与企业价值链上下游的供应商进行合作,在全国范围内设立天康连锁及专卖店(柜),以及油脂与植物蛋白生产线的大型现代化农牧企业集团。

(二)价值链财务分析

通过报表数据(见下页表)对天康生物的主营业务进行分析,发现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饲料加工销售和兽用疫苗两大方面,其他业务占据的比例较小。

依据价值链财务分析模型对天康生物饲料加工销售和兽用生物药品两大主要业务板块进行分析(如下页图2所示)。将企业的流程归为研发、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四大价值链活动,对每一价值链活动进行“过滤”,从而进行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综合评价,找出促使EVA增加的关键因素,确定企业未来发展的方向。

1.兽用疫苗开发业务。天康生物的兽用生物制品业务坚持走科技创新、机制创新的发展道路,不断开发科技含量高、免疫效果好的新产品,积极开拓非强制免疫动物疫苗产品市场,使兽用生物制品业务进入全国三强。

在公司披露的2014年财务报表中,营业收入达到40亿元,其中疫苗收入的增长是公司业绩大幅提升的主要原因。2014年度天康生物的动物疫苗市场销售额为13.2 亿头份(毫升),较去年实现16.1%的增长,而销售收入的增幅则更加可观,同比增长36.6%,实现了7.4 亿人民币的销售收入。

2015年,兽药制品业务依然是企业利润的核心来源,在原有基础上增长至75.02%。同时,在市场竞争力开发方面,天康生物不断注册申报新的兽药品种,加大疫苗储备力度,如禽流重组感病毒等疫苗均将陆续上市。此外,公司还不断进行研发和临床试验活动,包括CJ株、口蹄疫O型等疫苗。

2.饲料加工销售业务。在市场格局方面,天康生物的饲料业务主要以三大区域市场为主:西北、中原和东北三个龙头市场,同时积极加大周边市场扩张范围,逐步覆盖至全国各个地区。在销售份额上,饲料产销量达到100万吨。随着发展进程的加快,逐步进入全国大型饲料企业行列。

2014年公司饲料业务保持了5.8%的收入增速。在“实证+示范农场”营销方式变革下,大大减轻了养殖业亏损对饲料业务产生的不利影响。2015年,天康生物在合并天康畜牧科技之后,饲料产品定位逐渐走向高端,利用畜牧、养殖形成饲料的全产业链格局。

(三)分析结论

对天康生物的业务板块进行分析后,发现企业的关键业务为疫苗开发,它所创造的价值远远高于其他业务活动。在综合模型分析下,疫苗研发业务主要存在四大方面的优势:

1.技术优势。天康生物通过技术研发与创新(如:悬浮培养工艺改造),不断突破产能瓶颈,有效地提高了产品的收益率和市场占有率,使得公司在不断丰富疫苗市场产品的同时,增强了核心竞争力。因此,技术优势也是天康生物价值创造的主要来源。

2.市场优势。天康生物不断地丰富产品,市场苗、动物苗、政府苗,同时还成立子公司不断开辟新的市场。此外,天康生物的技术创新还迎合了未来中国动物疫苗市场化改革的趋势,公司市场苗产品有望迎来加速发展。

3.人才优势。在人力资源方面,天康生物有着优质的疫苗产品梯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持续动力。同时,从外部市场中招募年轻、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为企业的创业创新输入新鲜“血液”。

4.价值增值。通过对公司历年的财务成果进行分析,发现无论是处于公司的变革期还是稳定发展期,生物疫苗业务均是公司价值增值的主要增长点,且价值创造的比例超过57.1%,是天康生物成为高新技术农业龙头的关键。

综合以上的分析,天康生物在未来发展战略的制定上应当以“技术研发与创新”为核心,形成畜牧—饲料—养殖—疫苗为主导的价值链。在这样的价值链下,养殖和畜牧促进疫苗的需求,同时,饲料和养殖作为疫苗开发的载体,把握整个市场变革的机遇,率先开拓动物疫苗市场竞争的蓝海,实现公司价值增值的目标和疫苗市场的繁荣。

四、结语

价值链理论下的财务分析弥补了传统财务分析存在的局限性,它以价值创造为导向,结合了价值链理论、杜邦分析法、平衡计分卡和EVA模型,不仅通过财务指标对企业绩效进行评价,而且还关注非财务因素对于企业的影响,从而提升了财务分析的全面性和综合性,能够为管理层开展企业管理活动提供相应的指导和建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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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黄玉玺,高磊.天康集团经营对国有农业企业发展的启示[J].新疆职业大学学报,2014,(2):29-45.

[5] 钱爱民.基于价值创造视角的财务状况质量评价体系的理论架构[J].财务与会计:理财版,2011,(7):20-22.

[责任编辑 吴明宇]

特色农业分析范文第5篇

摘 要:我国是一个传统农业大国,由于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对立,农村支持城市发展的理念,导致中国现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弱项出现在农村,十九大报告提出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就成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解决“三农”问题的基本方略。农业保险作为在时间上和空间上是有效分散现代农业发展风险的重要工具和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保障手段,就要积极进行与乡村振兴战略相适应的改革,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增加保险品种、提高风险保障水平,积极开发适应乡村振兴的保险品种,全面融入全党全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大格局之中,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农业保险产品体系,实现保险机制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融合。

关键词: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农业保险;运行模式;改革路径

農业是人类社会的衣食之源、生存之本,是关乎着一个国家政治稳定、经济繁荣、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基本命脉。我国是一个传统农业大国,由于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对立,农村支持城市发展的理念,导致中国现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弱项出现在农村。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十九大报告的要求,要破解“三农”难题,增强农村发展内生动力,农业保险作为保障“三农”的主要金融支撑手段之一,也就必须围绕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进行相应的改革,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增加保险品种、提高风险保障水平,积极开发适应乡村振兴的保险品种,全面融入全党全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大格局之中,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农业保险产品体系,实现保险机制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融合。

1 乡村振兴战略为农业保险改革搭建了平台

乡村振兴是目前解决“三农”问题的总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问题,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由于我国地域广阔,区域差异性较大,自然灾害和人为因素导致贫困和脱贫后返贫现象比较突出,这就需要借助保险业来补齐这个短板。农业保险作为金融助力乡村振兴政策体系的主要手段之一,乡村振兴战略为农业保险搭建了运行体系改革的平台。农业保险作为金融市场和民生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充分发挥其在助推脫贫攻坚上的体制机制优势,全面融入全党全社会合力推进脱贫攻坚大格局之中,构建与脱贫攻坚相适应的多层次农业保险产品体系,实现保险机制与精准扶贫的深度融合。农业保险作为分散农业风险的有效工具。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指出:“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探索‘订单农业+保险+期货(权)’试点。”中央一号文件的出台,为农业保险事业提供了更加广阔的改革发展空间,制定了优惠的扶持政策,搭建了农业保险改革发展的平台。乡村振兴的号角已经吹响,农业保险应在乡村振兴这个平台上积极发挥其规避农业非系统性风险的功能,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顺利实施农业供给侧改革、推动农业可持续协调发展提供灾害保险保障和财力支持。

2 现行农业保险体系在对接乡村振兴战略中存在的差距

近年来,农业保险在“三农”产业扶持政策体系内积极应对,探索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农业的弱质性和农户产业发展的高风险性,使农业保险作为农业生产避险的重要工具,在农业风险管理中受重视程度、保险规模和保险种类与乡村振兴战略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离。一是农业灾害保险宣传不到位,农村居民投保意愿不强烈。农民参加农业保险的动力“主要不是为了规避风险,而是为了参加农业保险可以得到政府可观的补贴所产生的预期收益。”农业保险对参保农户的识别不够精确,投入保险的资金少,最终导致农业保险的赔款支出对政府的财政补贴依赖较高,致使农业保险在很多农村地区尤其是贫困地区的发展面临困境。二是保险主体供给不足,惠农扶贫积极性不高。农业保险的覆盖面主要在广大农村,导致农业保险的承保、理赔服务和保险人员的入村、入户的服务成本大大增加,很多保险机构不愿从事农业保险业务。农户对保险险种和保费价格没有话语权,使农业保险存在着道德风险和经济风险隐患。三是农业保险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的运行不精准、不规范。四是我国农业保险实行自愿原则,暂时没有健全精准瞄准与识别机制,保险机构参与农业扶贫保险的主动性不够,政策体系协调配合不足,农业保险的扶贫惠农政策不能全面实施。第三是农业保险扶助“三农”项目不足。目前,我国农业保险扶持“三农”灾害保障项目供给明显的缺位,造成农业保险扶贫项目安排不精准,缺少“造血功能”。第四是农业保险服务乡村振兴目标不明确。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山区缺少完善的农业保险设施,欠缺专业、精准的农业保险扶贫服务,导致扶贫保险难以精准识别贫困农户。第五是农业保险对“三农”灾害保障绩效不显著,农业保险助农绩效亟待提高。五是农业保险扶持乡村振兴缺乏规范的运作体制机制。现阶段我国农业保险的制度依据是《农业保险条例》(2013),但在这个法规中对政府在农业保险市场活动中的权力边界的界定不明确,农业保险分散农业产业系统性风险机制缺失。六是农业保险队伍综合服务素质不高。农业保险直接与农户对接的保险人员基本都是临时招聘的保险业务员,只考虑保险业绩,很少考虑农户对农业保险的需求,对险种宣传带有一种商业推销气息,致使贫困农户非常反感。

3 乡村振兴是农业保险改革的目标追求

农业保险作为民生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主要金融手段,要构建与乡村振兴目标相适应的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实现保险体制机制与乡村振兴的深度融合。

3.1 發挥与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相适应的农业保险优势功能

农业保险在机制上能与“三农”直接对接,所以在实现乡村振兴目标上具有其它扶贫手段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是农业保险要有效对接乡村振兴多样化的政策举措,制定适合农村复杂多样的灾害保障举措。二是农业保险资金要提高为乡村振兴的扶持效益。要充分运用保险费与保险金额之间的杠杆作用,搭建起农业保险帮助农户抵御自然灾害及疫病的保护伞,确保保险资金有效使用,保证有限的保险资金做到精准到户,精准补偿,精准赔付。

3.2 构建与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相适应的农业保险体系

农业保险作为与“三农”直接对接的保险种类,参与乡村振兴具有其他保险种类所不具备的优势,这就需要农业保险精准对接“三农”的避险需求,构建起与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相适应的多层次农业保险保障体系。一是建立战略性粮食作物的“基本+补充”农业保险模式。要将农业保险功能目标由风险保障拓展至基本生活和福利保障,提供“保基本、保生计”的普惠性农业保险,实现“应保尽保、保障适度、全额补贴”的保险目标。二是开发与农业产业相配套的农业保险模式。对于农村特色农业产业项目,农业保险要认真梳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困难点和风险点,积极主动的开发出与农村特色农业产业项目相配套的富有特色农业的保险保障模式,为“三农”搭建起抵御自然灾害的保护伞。三是建立信用增进农业保险模式。针对农村“贷款难”问题,探索开展农户贷款促进类农业保险产品,构建“保险+担保+信贷”的综合信贷风险管控体系,探索将农业保险、意外保险、信用保证保险等农险产品切入贫困农户信贷抵押担保体系。四是建立农业产业链综合保险服务模式。要深入分析农业产业链中的困难点和风险点,认真了农业生产需求,拓展农业保险服务保障范围,构建农业保险为农业产业链服务的综合体系。

3.3 推进与乡村振兴目标相适应的农业保险改革

农业保险要根据农业供给侧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新时代的新要求,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进行农业保险体制机制改革。一是创新农业保险宣传机制和力度,提升农业保险的精准度。把加强农业保险的宣传作为常态工作,活化宣传形式,创新宣传载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业保险的精准度。二是要切实强化农业保险助力乡村振兴的主体责任担当。农业保险机构要强化主体责任和担当意识,将保险资源向“三农”倾斜,要从基层机构建设抓起,肩负起产品设计和全面保险服务的重任,加大保险人才培养和保险技术开发的力度。三是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大数据信息平台管理机制,实现政府层面、农业保险机构、农村农民三个层面的立体信息交流共享机制,达到“共搭平台、共享资源”、“广渠道、多门路”式农业保险助力实现乡村振兴目标的工作机制。四是农业保险机构要加快农业保险助力乡村振兴特色险种的深度改革,提高农业保险助力精准扶贫的精准度和覆盖率。农业保险机构要配合农业保险惠农扶贫计划落实精准度的要求,为特色农业量身打造更多的相关农险产品,加强“提量增值”和“量体裁衣”的精准度。五是创新农业保险法律体系建设,加强农业保险保障措施的精准性。要加强农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强化农业保险基层服务能力,做好巨灾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提高农业保险的绩效水平。

综上所述,农业保险助推乡村振兴工作成效显著,扭转了传统的灾害保障理念,改变了农村农业产业结构,提高了农户的经济收入。但我们也看到农业保险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困境和问题,我们认为农业保险要做好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就必须进行改革,要树立“农业保险+乡村振兴”工作理念,加快农业保险助推乡村振兴工作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担当,要与政府机构通力合作,放开手脚,加快农业保险参与乡村振兴的改革进程,加快农业保险资金的风险控制体系、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支撑保障体系、农业保险保障管理体系等方面的建设。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进程中,随着农业保险惠农服务领域的巨大作用的凸显,农业保险在参与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过程中一定会大有作为。

参考文献

[1]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2]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7〕1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4]王海娟.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交易成本困境及其优化路径[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4):8-14.

特色农业分析范文第6篇

摘要:发展农业保险是增强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建立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保障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我国是个农业大国,也是一个农业自然灾害频繁的国家,我国农业保险一直处于低水平发展状态,农业参保率低下及保险公司赔付率低一直是制约农业发展的瓶颈,为了推动农业发展,调动农民参加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国家的宏观调控对农业保险的补贴势在必行。

关键词:农业;农业保险;财政补贴

为了进一步证明政府补贴农业保险的迫切性和可行性,本文将从实证研究的角度,选取几种主要农作物和一些有代表性的地区为样本,对我国农业保险补贴资金的需求量、财政补贴对农民支付能力以及对国家财政支出的影响进行具体分析。

一、农业保险补贴资金需求量的测算

我国政府已经逐渐意识到财政补贴对农业保险发展的重要推动作用,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决策部门最关心的却是这个盘子到底有多大、补贴成本有多高。如果国家要为农业保险付出过高的代价,影响到其他财政支出,相信政府很难采取积极的措施。那么农业保险究竟需要多少补贴资金呢?本文在此试做一粗略分析。

为了分析方便,我们这里只选定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四种主要农作物,并采用2008年度的数据,对该年这几种农作物保险补贴资金的需求量做一个大概的估算。

首先,假定农作物一切险的保障水平为平均产量的70%,即保险金额以平均产量的70%计,而农作物的纯保费率以5%计;其次,农业保险采取政策性经营方式,不追求商业利润,即农民交纳的保费费率等于农作物的纯保费率,而政府对保费的补贴为纯保费的30%;最后,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成本需要的政府的补贴,补贴额度为纯保费的20%。在这样的前提条件下,这四种主要农作物的补贴资金需求如表1。

从表1的测算可以看出,如果真的要补贴农业保险的话,即使在一个相对较低的补贴额度下,2008年政府要在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四种大宗农作物的保险上支付的总费用(保费补贴和经营管理费补贴)已经达到162.6亿元。当然,这是在上述农作物全部投保时的测算,不过即使投保面积只有50%,也要补贴81亿元左右。

这里只选取了四种主要农作物进行补贴,另外还有牲畜、渔业、林地等农业保险同样需要财政支持,也就是说,政府每年在农业保险补贴上支出的资金绝对不是一个小数目,担心高额的费用支出显然是当前政府对农业保险补贴比较低调的重要原因。

二、农业保险补贴对农民支付能力的影响

(一)整体分析

前面的研究已经提到,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越来越大,农民一直属于低收入群体,购买农业保险的经济基础相当薄弱。因此,国家对农业保险进行补贴,特别是对保费进行补贴,主要还是为了提高农民的支付能力,使其买得起农业保险。为了进一步证实财政补贴对农民支付能力的影响,我们首先对2008年参加农业保险的农民应该交纳的保费作一个测算(见表2):

在没有保费补贴的情况下,水稻、小麦、玉米、棉花这四种农作物每公顷需要交纳的保费分别为424.9元、271.7元、297.5元、564.8元;政府给予保费30%的补贴之后,农民实际应交的保费分别下降为127.5元、81.5元、89.3元、169.4元。如果所有的播种面积全部投保,那么所有参加农业保险的农民实际要支付227.7亿元的保费额。据统计,2008年我国农村从事农业人口大约为2.87亿,平均下来每人承担的保险费额为79.3元。

这里把农民实际应交的保费与该年农村居民生活现金支出结构作一个比较。从图1可以看出,我国农村居民的生活消费现金支出主要分为六大类:食品支出、居住支出、家庭设施和服务支出、交通通信支出、文教娱乐支出以及医疗保健支出。如果农业保险的保费成为一项新增支出的话,必须在不影响前六类支出数额的前提下,才能保证农民原有的生活水平。也就是说,图中的其他部分支出才可以考虑购买农业保险。2008年,我国农民的人均其他支出为76.67元,而人均承担的保费支出为79.3元,那么在这样的收费标准下,农民基本上不具有支付能力。但是,如果没有政府的保费补贴,农民的保费支出就会影响到上述七类支出的数额,从而降低农民原有的生活水准。

(二)分地区比较分析

如果认为上述分析过于笼统,那么本文在此选取几个代表性的地区,对补贴前后农民的保费支付能力做出进一步的分析。

这里选取河北、上海、江苏、安徽、河南、四川、贵州七个地区作为分析样本,其中上海为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水平最高的地区,人均支出8 962.24元;贵州为消费水平最低的地区,人均支出仅为1 585.4元;河南是上述四种农作物总播种面积最多的地区,达到929.1万公顷;另外几个省份也是总播种面积都在400万公顷以上的农业大省(见表3,表4)。

结合表1和表3,能够计算出各个地区在财政补贴前后农民应交纳的保费数量,同时结合当地农民的生活消费现金支出结构,仍然采取上文的方法,把农民实交保费与当年消费支出中的其他支出作比较,则可以看出各地区农民保费支付能力的差异(分别见表5,图2)。

以上分析表明,农民实际应交保费额与其拥有的耕地面积成正比,耕地面积越多,所要交纳的保费也相应越多。但人均耕地面积多的地区往往是收入水平比较低的地区,农民的支付能力更差,更需要政府的补贴。图2显示出,虽然在政府的保费补贴下各地区农民的支付能力都有了一定的提高,但差异仍然比较明显。在没有补贴的情况下,只有上海农民能够负担全部的保费,其他地区农民的实际承受能力都与应交保费额有着或多或少的差距;而政府对保费给予补贴之后,贵州和四川农民的实际应交保费额已经降低至可承担数额以内,其他地区仍然有一定差距。

总之,既然政府是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一个重要主体,必须参与农业保险的经营与管理,通过对农业保险进行支持和补贴,推动整个农业生产的发展,使全社会受益。我国农业保险需要政府给予一定量的资金投入,而政府已经具有日益增强的支持潜力。2010年中共中央1号文件第十九条已经明确指出:“积极扩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品种和区域覆盖范围,加大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保费补贴力度。鼓励各地对特色农业、农房等保险进行保费补贴。发展农村小额保险。健全农业再保险体系,建立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这给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开展和实践提供了难得的发展契机。

参考文献:

[1] 张晓云.外国政府农业保险的补贴方式及其经验教训[J].财政研究,2004,(9).

[2] 陈璐.政府扶持农业保险发展的经济学分析[[J].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04,(3).

[3] 李放,田甜.我国财政补贴农业保险的困境及出路[[J].新疆农垦经济,2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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