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投资协议详解范文

2023-10-06

风险投资协议详解范文第1篇

甲方:

乙方:

经甲方和乙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同意共同遵守:

一、保密内容的定义

1、甲乙双方同意,将甲乙双方在洽谈及接触时双方相互提供的所有有关信息和资料全部作为本协议中的“保密内容”。这些保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知识产权、相互提供的创意、服务、数据、技术、财务资料、客户、业务内容、发展规划、发展战略、协议的各项条款、以及所有有关的来往信件、传真、电子邮件和其他形式的讨论内容。

2、保密内容不包括甲乙双方能够通过正常渠道获得的、已经或即将公开可以取得的信息和资料。

3、如果甲乙双方在相互提供某一信息后合理时间内,对方能证明此前对该信息已有拥有权,则该信息不属于本协议的保密内容范畴。

4、如果甲乙双方在相互提供某一信息后合理时间内,对方能证明该信息是此前自行独立研制的成果,则该信息不属于本协议的保密内容范畴。

5、如果某一信息为甲乙双方从第三方(有权转移或传播该信息)处获得,则该信息不属于本协议的保密内容。

二、不得泄漏及不得使用保密内容

1、甲乙双方不得泄漏、发布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将保密内容传播给其他人,双方的公司员工及甲方所聘用的会计师、律师等专业人士除外。

2、甲乙双方须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来防止未经授权使用、泄漏、发表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传播保密内容。

3、甲乙双方不得在没有事先取得对方相关授权代表的书面允许的情况下,将保密内容私自使用,以谋求自己或第三方的利益。

4、如果本协议的保密内容需要被提供给任何有关的诉讼、纷争,或根据有关法律必须公开,则本协议对保密内容的限制将不复存在。

三、其他条款

1、乙方保证向甲方所提供的保密内容是真实的或基于合理的预期得出的结论。

2、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执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执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权管辖的仲裁机构按照法律程序裁决。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代表签字:

乙方:

代表签字:

风险投资协议详解范文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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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投资协议详解范文第3篇

×××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受其管辖、注册地址位于 的公司(以下简称“提供方”)

×××投资基金会,一家根据 法律注册成立并受其管辖、注册地址位于 的公司(以下简称“接收方”)

以下将上述双方合称为“双方当事人”,单称为“一方当事人”。

鉴于,双方当事人为了共同利益,将在“ ×××”融资项目中进行合作,交流信息。为此,双方同意签署本保密协议并按照本协议的条件和规定对在项目合作过程中所获悉的另一方的信息(“保密信息”)予以保守秘密。

第一条 定义

1、保密信息的定义

保密信息指不为公众所知,又能为其所有者带来经济效益的所有信息、数据或技术,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方的与研究、开发、生产、产品、服务、客户、市场有关的软件、程序、发明、工艺、设计、图纸、专有技术、工程、流程、方式、硬件配置信息、客户名单、合同、价格、成本、研究报告、预测和估计、报表、商业计划、商业秘密、商业模式、公司决议等任何或所有的商业信息、财务信息、技术资料、生产资料以及会议资料和文件;保密信息既包括书面认定为保密或专有的,又包括口头给予,随即被书面确认为保密或专有的。

上述所称的保密信息不包括如下的信息:

a) 在不承担保密义务的情况下,接收方从提供方收到之前就已知晓的;

b) 非因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的为公众所了解的;

c) 从没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那里正当取得的,并且以该取得方所应了解为限,该第三方不是违法的获得和披露该保密信息;

d) 提供方向没有保密义务第三方合法披露并且被该第三方合法披露的;

e) 在没有接触保密信息的情况下,接收方独立开发取得的;

f) 接收方事先征得提供方书面同意而发布的。

2、接收方和提供方

“接收方”指:保密信息的获得方。

“提供方”指:保密信息的来源方。第二条 保密义务

1、接收方如同对待自己的保密信息一样,对取得的保密信息采取同样的措施,确保其安全。双方当事人同意只可以给予或传授给因履行所聘用之职务而必须并且适当地要求了解该等保密信息的雇员。双方当事人应将所有包含保密信息的文件和记录存放在一个安全的、保险的地方。任何以电子方式存储于电脑的保密信息应被誉为有效地防范于任何未经授权的直接或间接通过网络进行的入侵或使用。

2、双方当事人相互承认任何一方自行提供给另一方的保密信息及其中包含和/或有关的一切权利,是提供方的专有财产,接受方应考虑提供方的利益妥善保存。

3、双方当事人同意双方披露保密信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双方在“×××” 项目中的融资合作。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所提供之保密信息的使用,应只限于该等目的,除非在披露该等保密信息时,提供方另外以书面形式指明其他目的。如果披露时指明的使用目的与上述规定的使用目的不相符合,则应以披露时指明的使用目的为准。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授权,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其他之目的。双方在此保证仅在与双方商定的项目有关时使用从另一方收到的保密信息,绝不为与项目无关的目的使用保密信息。

4、双方当事人承诺,双方当事人将对其各自及其雇员或代表,在其他一方当事人的营业地点因履行义务而知晓的所有内部商业信息严格保守秘密,绝不将该等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此规定特别适用于有关技术、设计、生产、经营或组织机构事宜的所有内部信息。

5、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意图与第三方签署一份分包合同,因而不得不向该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则该方当事人应事先从另一方当事人得到书面同意。该披露信息之当事人与分包方并应在披露该等保密信息之前,按照与本协议相同的格式签署一份保密协议。

6、若接收方与第三方合并、被第三方兼并或被第三方直接或间接控制,该接收方不得向该第三方披露任何提供方的保密信息;接收方应立即将提供方的保密资料归还提供方,或根据提供方的要求予以销毁;但如事先获得提供方的书面同意,接收方可继续使用该保密信息。

7、如果接收方被要求向政府部门、法院或其他有权部门提供保密信息,接收方在可能的情况下,应立即向提供方予以通报,以便提供方能以保密为抗辩理由或取得保护措施,并且应用尽适用法的所有程序来保护该保密信息,由此所花费的合理费用由提供方承担。

第三条 非权利授予

任何保密信息的获得并不意味着授予接收方任何有关提供方所有的专利权或版权,也不意味着授予接收方有关对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权利,除了接收方有权为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义务合理使用提供方提供的保密信息。

第四条 知识产权

1、 保密义务同样适用于有关未经注册或未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的文件和信息。

2、 因对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的使用而直接或间接产生的知识产权方面的权利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其归属。

第五条 违约和赔偿

1、 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形,无论故意与过失,应当立即停止侵害,并在第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扩散,尽最大可能消除影响。

2、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3、上述违约金数额并不影响受损害方向违约方要求损害赔偿。该等赔偿以受损害方实际遭受的损失为限。

第六条 保密文件的归还

在每一单独订立合同的项目终止之后,协议所涉及的由提供方送交给接收方的一切保密信息,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其他具体形式,以及接收方所作的复印件均需立即交还提供方,或者予以销毁,且有关销毁凭证应同时送交给对方。

第七条 一般规定

1、对本协议任何条款进行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当事人各自的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否则无效。

2、本协议任何部分的无效不应影响本协议其他部分的效力。若本协议任何部分被宣告无效,当事人各方均应友好协商确定替代的规定,该等替代的规定应尽可能与双方当事人的原意相符合。

3、提供方无义务保证向接收方所披露保密信息的准确性与完整性,也无义务承担所披露的信息所造成的任何特殊的、偶然的、后续的、间接的损害或损失,但该方应知所披露的保密信息会给对方造成损害或损失的除外。

4、接收方因使用提供方所披露的保密信息而引起第三方的诉讼、仲裁、扣押或没收、赔偿或补偿请求或其他权利要求,由此给接收方造成的损害和损失,提供方应给予赔偿或补偿;接收方对第三方任何合理赔偿或补偿,该提供方应给予补偿,但接收方错误地使用该保密信息的除外。

5、双方都承认,如有违本协议,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将难以估量,并承诺:提供方可以向法院或有关的部门申请保护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正当权利,该等权利的行使不影响其继续享有和行使其他权利和补偿权。

6、一方没有履行本协议的规定或没有行使协议项下的权利或其他有关权利,并不构成该方将来履行该规定或其他规定、行使该权利或其他有关权利的放弃。

7、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但获得对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本协议的生效及有效期

本协议自本协议文首载明的日期起生效,并持续有效。除非提供方提前九十(90)天发出书面通知给接收方终止本协议,或协议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但是按照本协议之规定对于在本协议终止前所披露的信息和文件的义务将不受影响,而将继续有效,继续具有约束力。

第九条 适用法律和司法管辖

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并按中国法律解释。任何通过友好协商后不能解决的争议均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 其他

风险投资协议详解范文第4篇

第一条 股份企业的名称和经营饭店地点:

股份企业的名称:xx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项目的名称:xx饭店

经营饭店地址:x县乌江路;

第二条 投资目的和股份企业的经营范围:

投资目的:投资商应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繁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守法经营、依法纳税、努力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经营范围:xx饭店

第三条 股份企业的经营期限:无期限。

第四条 企业法人代表和投资商的姓名及其住所:

企业法人代表: 黄x 性别: 男 身份证号码: x 家庭地址:x头组 14 号

企业投资商: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第五条 投资期限,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5 年 1 月 1 日止,共 3 年。

第六条 投资商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投资商姓名: 投资金额: 万元人民币 投资方式:货币

各投资商应在本股份企业设立登记前缴付所认缴的投资额。

第七条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利润分配:股份企业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税后利润应当提取法定的“三金”,余额按投资比例分配给投资商;

亏损分担:投资企业出现亏损或债务,投资商按投资比例承担,投资商对股份企业亏损或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第八条 股份企业事务的执行

1 、各合伙人对执行股份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执行股份企业事务,而投资商不再执行股份企业事务,但有权监督执行股份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股份企业事务的情况。

2 、执行股份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股份企业。

3 、执行股份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投资商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股份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股份企业所有者,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股份所有者承担。

4 、投资商为了解股份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帐簿。

5 、投资商不得自营或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股份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6 、投资商不得同本股份企业进行交易。(经股份所有者同意除外)

7 、投资商不得从事损害本股份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九条 入股与退股:

入 股

新投资商投资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投资商投资协议;

订立投资协议时,企业法人代表应当向新投资商告知原股份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1 、入股的新投资商与原投资商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股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 、入股的新投资商对入股前股份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退 股

股份企业在存续期间,投资商转让其在股份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由企业法人代表购进股份,然后再市面上发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商可以退伙:

1 、投资商投资协议约定的退股事由出现;

2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退股;

3 、发生投资商难以继续参加股份企业的事由;

4 、其他投资商严重违反股份协议约定的义务;

投资商在不给股份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股,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投资商退股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股人按照退股时的股份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股的投资商财产份额。

投资商退股的,股份企业财产少于股份企业债务的,退股人应按约定比例分担亏损。

第十条 股份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股份企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情形的应当解散;

股份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经全体合伙人决票权过百分之 80 同意,可以自股份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有企业法人代表负责清算;

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股份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投资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 、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股份企业造成损失;执行股份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2 、投资商擅自退股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3 、投资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股份企业法》第六十八条相关规定的,给股份企业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投资商争议的解决方式:

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企业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补充股份协议。本协议未规定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股份企业法》或其他法律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三条 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投资商和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未尽事宜进行补充 ; 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股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企业法人代表和投资商各执一份。

四、本股份协议经企业法人代表签名、盖章和投资商签名后生效。

企业法人代表签字 ( 盖章 ) : 投资商签字:

签约时间:

风险投资协议详解范文第5篇

合同、范本篇

北京某某商贸有限公司某地分公司

二○一三年月日

分 公 司 合 作 协 议

甲方: 北京某某商贸有限公司

住址:

乙方:身份证号:

住址:

为了拓展建筑材料市场,提高竞争力,实现优势互补、效益共赢的合作经营目标,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成立北京瑞泰通达商贸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的内容和范围

双方拟协作成立北京某某商贸有限公司某地分公司,双方各出资500万用于该分公司的经营,合作的内容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的内容,协作的市场范围为市场范围。该分公司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甲乙双方各占分公司的50%份额,并按此比例分配利润、承担风险。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提供营业资质等法定依据,并办理分公司注册、备案等必要的手续,在安徽省合肥市开设分公司。

2、出资500万用于分公司的经营,在分公司成立后将出资打入分公司账号,并确保在合作期间出资用于分公司的经营。

3、指定分公司负责人,并负责分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任免除本协议约定的由乙方指定的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

4、依本合同约定享有利润分配权、分公司撤销后的资产分割权、经营权,并依本合同约定承担经营风险。

二 、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为分公司在当地的经营提供便利,提供并尽力维护业务渠道,促进分公司盈利。

2、出资500万用于分公司的经营,于2013年 月 日前将出资打到甲方指定账号,在分公司设立后监督甲方将资金打到分公司账号用于分公司经营。

3、乙方有权了解分公司的经营情况,并由乙方任命分公司的出纳一名、销售一名,上述岗位的任命和更换由乙方决定。

4、依本合同约定享有利润分配权、分公司撤销后的资产分割权、监督权,并依本合同约定承担经营风险。

第三条:分公司的经营管理及盈亏处理

1、分公司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分公司在实际经营中如与总公司发生业务、资金往来,企业内部也应独立核算。

2、分公司设立、经营期间所产生的各项经营成本、税费,由分公司承担。

3、每年的月分公司应核算上一经营状况,确定盈利和亏损情况。分公司上一有盈利的,扣除相应税费后,由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甲乙双方也可协商一致不分配或少分配利润用于公司继续经营。对于盈利和亏损状况、利润分配方案双方应形成书面文件确认。

4、虽然法律上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主体资格,但本协议约定的独立核算、利润分配、亏损承担等相关条款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如合同期间因甲方的其他债务造成分公司的财产损失,损失后果应由甲方承担。同样,如因分公司的债务造成甲方的财产损失,损失后果也应由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比例承担。

5、合同终止后,应注销分公司、清算资产,并按甲乙双方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资产,如有亏损,也由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合同终止后如甲方决定不注销分公司,则应以甲乙双方决定终止本协议日期为准核算资产和债权债务,并予以分割。

第四条、合作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 2013 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合同到期前六个月,双方应协商是否续约。

2、合同到期前,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协议,但任何一方

不得单方擅自终止本协议。

第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效力相同。

第七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风险投资协议详解范文第6篇

风险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1、投资条件

投资条件指满足风险投资方要求的各类前提条件,包括投资规模、投资阶段、投资方式和渐进式的投资目标。其中,投资方式和渐进式投资目标尤为重要。

(1)投资方式的选择。

(2)渐进式投资目标。

2、保证项目

风险投资协议中的保证项目是指签约双方互相向对方承诺的一些条款,它包括风险企业基本情况、卖出和买入选择权、后续投资承诺和咨询承诺等,这里主要介绍前两个方面。

(1)风险企业基本情况主要包括:风险企业营业执照、商标专利权、法律诉讼、公司资本与资产、高层管理人员情况、董事会清单和财务报表等。

(2)卖出和买入选择权是在保证项目下最重要的条款。对风险投资公司而言,卖出选择权保留了一条投资退路。当风险企业没有达到预定的经营目标时,或虽然业绩不错却因种种原因无法上市时,风险投资公司就可以行使卖出选择权,将股权转让给该风险企业或其他股东;而当风险投资公司想将股权转让给第三者时,风险企业家就可以行使买入选择权,以同样条件、同样价格购买该股权,以避免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变动。

3、限制条款

投资协议中的限制条款包括对风险企业的肯定性契约与否定性契约。肯定性契约是指风险投资企业及其管理层同意在风险资金注入企业后将会遵循的一些合约条款。在肯定性契约中,通常对风险企业在该资金投资期内应当从事的行为做出约定;而否定性契约则强制风险投资企业及其管理层在某一段时期内不得从事某种行为或效果相似的行为。

具体而言,肯定性契约约定风险投资企业必须做到:

(1)提供经营、管理记录的渠道;

(2)提供财务报表;

(3)提供计划、财务预算;

(4)财产存续与保金;

(5)保险;

(6)债务偿付与税款支付;

(7)遵守法律与协议;

(8)资金使用;

(9)给予风险投资公司优先购股权,或者是与其他股东相同的优先权;

(10)告知重大决策。重大决策包括与任何风险企业相关的诉讼、违约及其他可能会对风险企业造成不利影响的任何事件;

(11)确保风险投资公司参加董监事会议。

否定性契约有如下具体内容:

禁止未经许可的并购,以维护风险投资公司的利益;禁止高级管理人员向第三者转让股份;禁止改变核心经营业务;禁止未经许可的增资扩股行为;禁止从事与主业不相关的投资活动。

4、上市登记权

由于风险企业上市是风险投资公司最大的心愿,也是获利主要来源,当企业公开上市时,上市登记权关系到风险投资公司能否顺利地实现其投资收益。主要的上市登记权条款包括:

(1)要求登记权。即风险投资公司有权随时要求风险企业为其持有的股票申请上市,不受其他股东决定的影响;

(2)附属登记权。当风险企业首次公开发行或上市后增资扩股时,风险投资公司有权将手中原有股票或增资扩股股票同时出售,但具体数量要由承销商视市场对风险企业股票需求而定。

(3)优先登记权。风险企业上市前若接受多家投资,早期投资者为保有其优先出售股票的权利,会在协议中明确其售股优先权,或限制后续股东售股权不得优于自己。

5、其他条款

比如风险企业经营失败或破产清算时,允许风险投资公司收回资金条款,或者是用创业者个人资产做担保条款等。

风险投资协议样本

甲方:

乙方:

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关于XX项目的创业计划,欲投入资金与乙方共同创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风险投资的项目

1.乙方已拥有XX项目的设计开发思路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欲进一步完成该项目的软件开发,产品试样,直至设立公司批量生产、投放市场;

2.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的创业计划,并认同其市场前景,拟投入风险资金与乙方共同创业。

二、风险投资的阶段划分

XX项目的风险投资分两个阶段:

1.种子期:即XX项目的开发设计,直至完成产品样机,形成产品生产方案;

2.创立期:即甲、乙双方共同设立一家生产XX产品的有限责任公司,并将产品批量生产投放市场。

三、风险资金的投入

(一)种子期

1.在种子期,甲方投入5万元风险资金,与乙方共同完成产品的设计开发,直至完成产品的样机;

2.在种子期,甲乙双方决定根据乙方的设计开发思路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共同委托软件设计师开发XX专用软件,委托设计软件的报酬及生产样机的费用在上述5万元风险资金中支出;

3.在种子期,甲、乙双方均不享有工资收入,如需聘用专业人员则工资在风险资金中支出;

4.种子期的期限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月,如在上述期限内仍未完成样机生产,则需甲、乙双方协商是否延长上述期限,协商未果则本协议终止,剩余的资金及业已形成的所有资产属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5.XX产品的样品如在上述期限届满并开发完毕,甲、乙双方对XX样机进行评估,如达到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认可的设计要求,风险投资必须进入创立期;相反则由甲、乙双方协商是否延长上述期限,协商未果则本协议终止,剩余的资金及业已形成的所有资产属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二)创立期

1.XX样机开发完毕并达到设计要求时,甲、乙双方必须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以生产、销售XX产品;

2.甲、乙双方决定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为50万元,其中甲方出资 万元,占注册资本金的 %;乙方出资 万元,占注册资本金的 %,甲、乙双方均以货币资金出资;

3.公司设立后,甲、乙双方必须将在种子期形成的有关XX产品的所有有形及无形资产包括知识产权无偿地转移给公司所有;

4.在公司设立中,乙方出资的 万元由甲方提供无息贷款,乙方必须在公司设立后 个完整会计内归还给乙方,其中每年各偿还1/3,偿还期限为每个完整会计结束公司分红后的一个月内。乙方分得的

公司红利必须优先偿还上述借款,甲方有权从乙方分得的公司红利中代扣,如当年乙方分得的红利不足以偿还上述借款,乙方必须于分红之日起30日内筹资偿还,否则乙方必须将当欠款部分对应的公司股权转让给甲方,(上述对应是指公司设立时该部分欠款所占的公司股权),但甲方仅限于受让公司股权,不得要求乙方以其它货币或实物资产偿还借款。

四、其它风险投资的引入与限制

1.无论是种子期还是公司设立后,其它风险投资的引入均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

2.其它形式投资引入时,需对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以评估的资产价值为基准折算股权比例;

3.公司设立后如需增加投资,甲、乙双方有权按设立时的股权比例追加投资。

五、违约责任

1.在种子期,甲方未投入或未足额投入风险资金,则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未投入部分资金2倍的违约金给乙方,XX项目已具有的有形、无形资产均归乙方单独享有;

2.在种子期,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XX项目交给其他风险投资者,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已投入资金额2倍的违约金给甲方,XX项目已具有的有形及无形资产均归甲方单独享有;

3.XX样机试制完毕达到设计要求时,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约定设立公司,则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20万元违约金。

六、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向法院诉讼解决;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 方: 乙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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